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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特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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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特点

第1篇

关键词:流动人口犯罪;原因;犯罪特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139-02

一、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犯罪

所谓流动人口,特指人们在没有改变原居住地户口的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从事务工、经商、社会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但排除旅游、上学、访友、探亲、从军、出差等情形。这里所说的“人口”指中国公民,不包括外国人,因为外国人无户口一说,更不用说常住户口所在地了。流动人口犯罪是指流动人口实施的危害社会应当依法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它是相对于常住人口而言的。

二、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

(一)个人素质原因

大量流动人口是来自贫困落后地区,所以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致使其在城市找工作困难,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流动人群中许多人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根本不懂法,使得他们判断是非曲直、美丑善恶,往往以在家乡形成的道德观念和生活习惯作为标准,在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下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心理原因

流动人口犯罪心理极其复杂,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深层次了解。

1.聚财心理

对于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来说,他们之所以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其根本目的就是为获取高于家乡其他劳动的收入。但对于大多数流动人口来说,想要挣到自我满意、符合自我要求的钱财是不现实。加之与城市当地人、成功人士相比,生活条件和收入反差较大,在残酷的现实与美好的愿望之间巨大的差异,使他们怀疑劳动致富途径正确性和可行性,加之一些人的贪财、求富、享受心理,极易产生通过违法犯罪途径来满足自我愿望的犯罪念头。

2.从众心理

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贫困落后地区,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风俗习惯等方面大致相同,身在异乡以地缘、乡缘、血缘情结和互动同化心理,多交往密切,在部分人有犯罪念头或因犯罪获得“高回报”时,极易引发其他同乡的效尤,以至拉帮结派,实施同类型违法犯罪活动。

3.心理

由于流动人口背井离乡,多数人只在各地短时间工作,面对社会歧视性政策和当地人无意中流露出排外言行,极易引发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的不满逆反、报复和心理,仅因对某个人或某件事的怨恨,扩展到对整个社会的仇视,从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

目前,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缺乏一定的关心和关注,有些地区的企业和单位只顾用工,而对外来工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有些外来工就连起码的生活起居条件都不具备,与城市常住人口形成一强烈的反差。同时,用工单位录用人员具有歧视性和分工性。有些单位在录用人员时对外来工录用的要求上只招收具有本地户口的人员,并且在用工岗位分配上也有本地人与外来人口的高低之分。三是对外来人口的配套服务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外来人口在办理各种证件时的不方便也给外来工增加了工作和生活上的负担。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别待遇

我国大部分流动人口是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剩余劳动力,但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体制是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受此制度的约束,照成农村流出的人员从生存生活待遇方面极大的不平等,还造成了城乡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障和接受公共服务方面差别性待遇。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为例,虽已向覆盖全国大步迈进,但是农村人口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未成年人入学等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到的数量和质量与城市人口存在巨大的差别。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类型高度集中在侵财型犯罪上

从流动人口的犯罪的类型上看,财产型犯罪比重最大。其中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三种类型就占近60%,具有明显的侵财和图财倾向。因为流动人口大多是为务工、致富赚钱的目的而涌入城市的,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因身上所带的钱财少,谋生技能较差,加之经常遭受社会的经济歧视,为了生计,有的便铤而走险,实施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在犯罪过程中极易使用暴力手段

从各种案件来看,案犯的作案动机单纯、手段原始,有严重的暴力行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实施盗窃、扒窃等非暴力犯罪在被发现后极易转化为抢劫等暴力犯罪。飞车抢夺、抢劫、绑架等暴力手段犯罪也时有发生。

(三)犯罪主体以青壮年为主

从侦破的外来人口犯罪案件中来看,18岁至30岁的青壮年人群占外来人口犯罪的主流,这也与这一年龄段人群的心理特征是相吻合的,他们的思想意识处于极易受到外界生活环境影响的心理状态中,容易冲动、偏激甚至不计后果。

(四)亲属性、地域性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突出

从外来人口犯罪案件中,多以亲属性、地域性结伙作案。他们大多来自农村贫困地区或案件高发地区,因生活环境所迫和影响,极易产生极端和扭曲的心理,认为靠劳动致富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在相互认同的条件下以结伙、拉帮派的方式,连续的长时间的对不固定的对象实施犯罪行为(多以盗窃、抢劫、抢夺的案件居多)。犯罪成员多为流窜作案。以同乡关系纠合,短期聚集作案突出。往往认准同一作案目标,如有的专门盗窃居民住宅,有的专门以摩托车、电缆线、手机等为主,有的专实施飞车抢夺、抢劫等暴力犯罪。

四、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法制思想的教育,提高流动人员的素质

重视农村及流动人员子女的基础教育,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的资金、设备、人才投入,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培养出文化和道德水平高、遵纪守法的农村居民。

加强进城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使其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使其尽快地融入城市生活,正确对待并妥善处理好进入城市生活所产生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思想两方面所产生的矛盾。在流动人口聚居和流动人口犯罪高发地开展普法宣传,建立专职的普法、法律援助队伍,常态化帮助流动人口解决法律难题。并且建立专为流动人口喜爱的电台,宣传各地政策和法规,宣传流动人口中奉公守法,发财致富的典型,或者传播科技知识和职业技能,使他们在法制、道德、城市生活知识等方面都受到教育,让民工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二)积极完善有关流动人口的管理

针对现实的流动人口犯罪所面临的形式,政府以及社会各职能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强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配套管理模式,做到有效预防和治理,做好新形势下大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有三策。

1.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防范流动失衡

一方面,应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适当限制大城市人口的无限流入;另一方面,应适当分流高度集中的大城市社会资源,引导制造业集聚区产业转移,着力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吸纳力,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避免过度集中到大城市。

2.积极构建流动人口全国服务平台

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分属多个部门,分别涉及公安、劳动保障、医疗、计生、房管等,这些部门大多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调。同时,各地区之间、各省区之间、同一系统的不同层级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建立,不利于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因此,应积极建立各部门参与、全国联网的流动人口信息服务平台,准确把握流动人口轨迹,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合理流动提供支持。

3.建立流动人口突发应急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地方上除了公安部门因为工作原因,关注农民工状况较多外,城市里的其他政府部门对农民工问题往往缺乏了解,尤其是对于出现农民工春节前的大规模讨薪、节前犯罪率突然增长、集中退保等问题时,无法真正帮助政府和企业解决问题。建议设立常态化的农民工日常管理与服务机构,可以参照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做法,由党委统一领导,有专人负责,并有各项预备处置的机制。

针对流动人口犯罪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除了上述充分发挥社会职能外,还需要公、检、法部门以及各基层组织的相互配合,公安机关作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还应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并依法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的力度,将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充分履行公安治安管理职能。

(三)保障流动人口就业问题

一是强化流动人员技能培训。政府应牵头引导用人单位参与并拿出部分经费加强流动人口劳动技能培训。通过收集信息准确掌握一段时期的用工趋势,有针对性的组织流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在提高流动人员参加培训积极性的同时为用人企业提供高素质工作人才。二是完善流动人员就业服务。劳动部门应积极配合用工企业,加大开发当地用工资源,加强用工信息的搜集和工作,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就业需求。用工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劳动部门应加强练习,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有针对性的流动,创立更多的劳动力市场,召开专场招聘会,引导流动人口就业。

五、结语

流动人口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在其防控方面也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以有效性为核心,以教育、打击为手段,建立起系统化的、实用性的社会群防体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根据各自担负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犯罪,构建良好的治安环境。

参考文献:

[1]冯树梁.中国预防犯罪方略[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2]张远煌.犯罪学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3]俞雷.中国现阶段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4]麻国安.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第2篇

【关键词】新生代流动人口;穆斯林;特点;城市融入

近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城市中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大,其年龄也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形成了新生代流动人口这一特殊的群体。新生代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许多学者纷纷针对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研究群体展开了研究。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这个群体被称之为新生代农民工。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这个群体在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权利意识方面都与上代农民工很大不同。本文以“新生代流动人口”替代“新生代农民工”为研究对象,因为“新生代流行人口”较“新生代农民工”涵盖范围更广。

西北地区是中国穆斯林人口最为集聚的地区,兰州市作为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更是聚居了大量的穆斯林人口。由于其独特而浓厚的伊斯兰文化,兰州市吸引着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等地各县市穆斯林流动人口来这里打工、经商,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活力。2005年9月,马忠才、郝苏民等学者联合兰州市公安局开展的抽样调查表明,兰州市56.9万人的流动人口(约80%为农民工)且每年都在以15%的速度递增,其中汉族约占64.8%,穆斯林民族如:回族、东乡族、维吾尔族、保安族等约占31.7%,为兰州市流动人口总数的1/3。①与其它城市一样,兰州市也有一支庞大的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数量,其中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与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相比,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流动目的的灵活性

新生代农民工出来打工的思想已经由上代农民工的“养家糊口”为主要目的,转变为学习技术、提高生活质量。如果说上代穆斯林农民工是受当地经济条件、自然的条件的制约被动迁入城市,那么穆斯林新生代农民工是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主动流入城市。经济因素使新生代穆斯林农民工在流动的形式和目的地上都显得灵活多变。

第一代穆斯林农民工受到较深的乡土观念和出于的考虑,大部分在离家乡近、且便于实现其宗教生活的地方打工。兰州市回族、东乡族来源地相对集中、单一,主要以兰州市周边民族地区为主,临夏回族自治州及天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为两大主要的迁出中心。②截止1999年底,兰州市共有清真寺89座,拱北21处,③浓厚的宗教氛围是穆斯林人口流入兰州市的重要吸引力,同时,受到宗教因素影响下的穆斯林的生活方式,如饮食、婚丧嫁娶等,也是穆斯林人口流出西北地区的制约因素。

对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而言,比起宗教因素,经济因素对其流动的拉力在逐步上升。兰州市几乎成为他们“跳入”更发达城市的“跳板”和城市生活适应的“减震器”,从而流入东部、南部更发达城市。此外,在国内的大城市一般都建有供穆斯林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加之新生代农民工的比起上代农民工有所减弱,已能满足其基本的宗教需要。

有的新生代穆斯林农民工表示,在外地可以通过在住所礼拜的方式,完成其宗教生活。在重大的宗教节日,如开斋节、古尔邦节时返回家乡,饮食问题也可以自己解决。

二、就业范围逐步拓展

因受教育程度低、专业技能低,第一代穆斯林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范围十分狭窄,只能集中在建筑行业、饮食行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兰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性别比非常高,女性就业人员的数量低于男性,仅占总调查人数的15.62%。④近年来,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就业范围逐步拓展,逐步发展到民族特色教育业和零售业,且呈现出女性就业人员数量逐步上升的态势。

笔者在兰州市穆斯林农民工子弟学校、兰州市西关清真寺中阿文女校、兰州西关清真寺幼儿园、兰州市崇德妇女儿童教育中心、兰州淑德女校、兰州东部女校等6所民间教育机构随机做的98份调查问卷中,女性教师人数70人,女性教师数占调查总人数的70.9%;其中以来自临夏回族自治州、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代表的穆斯林聚居区女性教师3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31.6%。这些教员是从临夏、宁夏或者兰州的中阿女校毕业后,进入民间民族教育机构任教。

在兰州市内一些商业区,一定数量的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已经加入到诸如服装零售业和电子产品零售业为代表的服务行业中,逐渐脱离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集中在餐饮、建筑行业就业的情况,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就业领域的拓展,说明其就业观念转变、城市适应力逐渐增强、教育程度也在逐步提高。

案例1:唐某,男,22岁,未婚,高中毕业后来兰州打工,在兰州某大型商场的电子产品专柜做销售员已有两年时间,也有老乡在兰州从事其它类型的销售工作。他表示从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与同事们相处很融洽,吃饭等也很方便。

案例2:马某,女,30岁,已婚,初中文化,与丈夫一起在兰州上班,从事服装销售工作已有一年。结婚后跟着丈夫到兰州来打工。平常生活很方便,就是宗教生活不方便,每天都是戴着头巾到单位门口摘掉,下班后再戴上头巾回家,在租住的房里做礼拜。

三、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

由于第一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教育程度普遍低下,在城市打工的经历使他们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体现在对学校教育的重视、对知识的学习、对专业技能的学习等方面。

在学校教育方面,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希望子女接受学校教育的意愿非常强烈。近几年,由于兰州市流动人口数量激增,政府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难问题上制定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如2012年1月,制定了四个“一视同仁”的举措,将全市10.41万名流动人口子女统一纳入学校招生范围,这项举措在穆斯林流动人口中引起广泛好评。

除了适龄儿童学校教育外,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也很重视知识学习。笔者在兰州市崇德妇女儿童教育中心、兰州淑德女校做的调查中了解到,学校专门为文化程度低的流动人口提供了基本的算数、汉字教学服务,以满足其基本的生活、工作需要。学校管理者表示,很多流动人口都是慕名而来,尤其以年轻的女性为主。可以看出,穆斯林流动人口越来越重视知识的学习。

专业技能学习方面,笔者在穆斯林就业集中的清真饮食行业所做的调查现显示,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更加注重专业技能的学习。

案例3:马某,48岁,兰州某餐厅经理,做餐饮有15年时间,他表示自己餐厅的员工,刚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只能洗餐具,经过长时间锻炼后,能做些简单的菜品,与以前员工最大的进步是他们学习餐饮技术的意愿很强烈。

笔者了解到,清真餐饮业在兰州的发展势头迅猛,在数量和经营档次上都有明显的提高,其员工学习餐饮技术的意愿很强烈,经过多年的努力后,餐厅会提供学习的机会。

兰州市的清真寺,尤其是流动人口聚居的小西湖地区的清真寺,阿訇会针对社会不良行为、犯罪行为对穆斯林流动人口进行道德教育,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好评。

四、对传统的穆斯林聚居区依赖感有所减弱

兰州市的小西湖是兰州市穆斯林聚居的区域,清真寺、清真饮食、穆斯林聚居区这三要素使其形成浓厚的伊斯兰氛围,是第一代穆斯林流动人口首选的居住地。笔者对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所做的98份调查问卷显示,86人选择离工作地点近的地方居住,占总调查人数的87%,显示出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选择居住地时,考虑的出发点是工作便利性和经济性。

在笔者的随机调查中发现,客观上清真寺和清真餐饮业在整个市区广泛分布为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分散分布提供条件,主观上宗教观念,比起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更倾向于选择同地区、同教派清真寺做礼拜,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更加倾向于“就近原则”。

五、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与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相比,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面临的社会环境有所好转,兰州市已出现了一些民间组织,其中有些专门为穆斯林流动人口服务,服务内容涉及教育、城市适应、维权与法律咨询。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后,因诉之无门无路,加之“信定然” 的思想,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能更加积极主动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笔者做的98份调查中,“当你遇到拖欠工资、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等情况,自己不能处理,应该怎么办?”全部的98份问卷都做了回答,答案包括:民委、宗教局、派出所、社区等单位,兰州市穆斯林文化教育促进会这样的民间组织。这表明新生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维权意识比较强烈,而且已经初步掌握了一些维权的方法和途径。

上述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所呈现出的流动目的的灵活性、就业范围的拓展、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等特点,与上代穆斯林流动人口相比,多数人希望真正融入城市,其城市适应能力在逐步增强。政府提出的有关政策,如四个“一视同仁”政策,也为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提供了物质条件。流动人口的群体特性是在不断的变化、重构中,城市管理者应根据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现阶段所呈现出来的特点,适时调整管理的方法,如在就业上提供信息和引导,完善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制度,并加强与民间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引导穆斯林新生代流动人口更好的适应城市,构建和谐社会。

【注 释】

①马忠才,郝苏民.兰州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J].西北民族研究,2006,(3).

②高翔,鱼腾飞,张燕.城市穆斯林流动人口的空间行为特征及动力机制研究——以兰州市回族东乡族为例[J].世界地理研究,2010,(2).

③杨文炯.互动调适与重构——西北城市回族社区及其文化变迁研究[J].民族出版社,2007:416.

④汤夺先.试析西北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结构特征——以对兰州市的调查为例[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

第3篇

从贵阳市流动人口的情况看,大致呈现以下特点:

(一)数量庞大,居住集中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流入人口543881人,其中省内流入318553人,省外流入170009人,港澳台流入121人,本市跨地区异动55039人。据统计,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的占70%,居住在用工单位和单位内部的占12.6%,居住在工地现场的占5.9%,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占4.6%,居住在旅店的占0.4%,自购自建房占2.8%,自购营业房占0.5%,其它占3.2%。流动人口中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居多,占总数的58%。贵阳市有58%的流动人口暂住时间在一年以上,基本成为贵阳市的“不流动人口”,成为城市事实上的常住人口。个别地方的流动人口的数量已超过常住人口。

(二)结构失衡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占57%,女性占43%。全市流动人口中18周岁以上育龄妇女14.7万人,已婚育龄妇女11.1万人,持有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9.46万人,持证率64.4%。从年龄结构看,0至6周岁33516人,6至16周岁71936人,16至18周岁37028人,18至45周岁348468人,45至49周岁21586人,49周岁以上31347人。从文化结构看,不识字的51586人,初识字的28182人,小学文化程度161758人,初中文化程度210657人,高中或中专61337人,大专18933人,本科以上11428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占17%。

(三)流动人口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一是城市公共资源紧张。传统上,在确定城市人口总规模时,往往忽视流动人口,结果使城市各项建设指标出现偏差,导致规划后的城市建设欠账。流动人口的急速增长,给城市公共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造成城市电力供应不足、水资源短缺、市政设施以及医疗卫生等设施匮乏,导致城市住房紧张、城市交通堵塞等问题的出现。

二是义务教育事业跟不上流动人口增长速度。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贵阳市流动人口子女也在不断增加,每年增加的幅度约为8%。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的约1.6万人,占22%,就读民办学校的约5.6万人,占78%。其中,就读小学的有50534人,初中21195人,辍学1901人,6周岁以上从未入学的有2433人。

三是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从统计情况看,全市流动人口中,经商的有93889人,务农13245人,厂矿企业43491人,建筑行业42640人,商业服务24194人,读书103402,餐饮20565人,手工业23196人,运输15871人,娱乐9440,环卫4015人,废旧收购9191人,物业管理4364人,保姆1550人,无固定职业38784人,其他89820人。城里的经济机会并不是无限的,也不是面向农村所有人的。很多服务性行业,主要都是招收年轻的女性。此外,流动人口在城里远高于农村的生活费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他们在城里取得的经济收益。由于工作岗位竞争激烈,许多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已统计的362712名就业流动人员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占83.73%;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占86.48%。

四是社会治安隐患增多。从贵阳市看,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开发区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流动人口往往超出常住人口几倍,当地社会治安秩序较为混乱。由于流动人口把自身定位为“农村人”、“外地人”,除了户籍制度外,行政壁垒、语言文化差异等都使他们只能在城市边缘寻找生存空间。违章建筑、非法行医、违法私立学校、无照商贩和各类不规范的市场大量涌现,少数地方甚至会出现一些“帮派团伙”、“家族团伙”,形成强大的社会势力,流动人口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主要因素。2000年贵阳市刑事处罚总人数中,外来人口占40.02%;2005上升到46.86%。2000年至2005年全市刑事处罚总人数中,外来人口占44.7%。

二、加强贵阳市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理顺体制,健全机构,落实服务和管理责任制

目前,贵阳市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由设在市和区(市、县)公安(分)局的区(市、县)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于公安部门不具有综合职能,统筹协调较弱,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不能有效地调动其他部门履行职责,缺乏权威性,导致管理出现缺口。另外一个问题是各类配套法规相对滞后,特别是对出租屋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手段。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架构和网络。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政策、统一协调”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的建设。

首先,要确立市级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领导责任,负责全市范围内流动人口政策的重大部署,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任务;其次,明确街道或乡镇一级的流动人口管理中心的主要责任,对辖区流动人口居住情况、房屋租赁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第三,要充分利用基层组织网络,对流动人口实行社区化管理,社区(村)流管站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各项统计数据的采集,掌握辖区流动人口治安、计生以及出租屋基本情况,并将这些基础数据传送到上级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同时,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要针对不同类型流动人口的特征,将社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提高流动人口对城市、企业及所居住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样既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二)推进管理手段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做到以人为本,必然要借助现代科技成果,实现管理手段的创新,使之规范化和现代化。

一是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必须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房东对租赁者进行登记,并报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社区相关人员要根据房东提供的信息,上户对流动人口的详细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用工管理,对聘用流动人口的用工主体,应定期(一般为一个月)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申报其用工情况,劳动部门要根据用工单位的报告完善流动人口的网络登记。

二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的网络化。由各个街道社区对所有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输入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数据中,并将这些数据在流动人口管理的专门网站上公开以备查询。流动人口凭本人身份证号可以对自己在网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管理人员可以根据管理权限对数据进行修改,所有流动人口的数据可以各相关部门统一使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增强社区管理的合力。实施基层管理部门人员交叉兼职制度、联合办公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在社区推广警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物业管理员联合作业的模式。根据各社区实际,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及时掌握社区内人口异动情况,提高治安防范和管理水平。同时,还可组建流动人口协会,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是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力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贵阳市实际,对符合救助管理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民政部门要制定落实救助管理措施和开展救助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公安、民政、城管及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劝导或护送其到救助站(点)求助;对带伤、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就近的原则交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后,再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管理。

(三)依法保护流动人口权益,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为流动人口提供发展平台。流动人口在流动过程中有失业现象存在,这是人口流动过程中的流动成本,会有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根据流动人口网络登记的情况,对流动人口在正当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依法需办理各种证照和其他有关手续时,各有关部门要提供方便,取消各种针对流动人口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乡平等的就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应组织流动人口专场招聘会,提高流动人口的就业率,妥善调解涉及流动人口生活和就业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求,建立合理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流动人口廉租房屋建设,解决流动人口暂住问题。

二是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上的各种便利。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要着眼于社会公平,对流动人口在办理驾驶证、计生技术服务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将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人口计生管理方面,要对流动人口进行必要的政策倾斜,使流动人口中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可享受本市优惠政策。及时调整户籍政策,对居住一定年限,且无违法记录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流动人口,可加入贵阳市户籍。

三是切实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政府有责任要通过制度安排创新,大幅降低人口流动的非效率成本,只有如此,才能消除和弱化人口流动风险,优化流动人口的合理预期,促进人口合理流动,提高人口流动的发展效率。对流动人口要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与常住人口一视同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就业、生活环境。对无故和恶意克扣务工及就业人员等劳动者应得报酬的用工主体,劳动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司法部门要帮助流动人口建立维护权益组织,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