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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块链;新常态;新机遇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3-0099-02
一、“区块链”技术下的中国金融“新常态”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几家比特币交易平台,如:中国比特币、火币网和OKcoin等。这些平台承载着全球80%~90%比特币交易,而中国市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享有对比特币定价权。同时,中国也是比特币挖掘能力最强的国家,设立在境内的服务器集群提供了全世界60%以上的比特币算力,中国在比特币矿机和运算芯片的研发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近几年,很多金融巨头开始将关注点从比特币本身转移到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而国内区块链技术的普及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内多个资本集团投入巨资建立区块链实验室,并设立专项投资基金进行人才培养和项目孵化,意在研究前沿科技及促进我国金融科技研究和国际快速接轨,如万向集团旗下的万向区块链实验室,每年共拿出60万~100万美元对优秀项目进行赞助,其不仅仅为区块链初创企业提供了启动资金,更将一群有着先进技术和知识储备的开发者聚在一起,成立区块链开发者社区和工作站,为区块链产业后备人才的储备打下了坚实基础;其次,央行于2016年1月称将尽快推出以央行为发行主体发行数字货币,这在某种意义上认可了区块链技术及数字货币的价值,这对广大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起到了指导作用和示范意义,调动了各部门对研究区块链相关技术的热情,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有力推手;第三,由中证券公司牵头11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共同发起的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ChinaLedger)提升了我国传统金融机构研究区块链技术的积极性,基本确定了我国金融机构未来5年的技术变革方向。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有很多国有性质的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支持的股份制银行及老牌证券公司建立了相关研究部门,有关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正在部门内如火如荼地开展。国内也有很多金融机构和国外区块链服务提供商达成技术合作协议如中国工商银行、华瑞银行等。
二、“新常态”下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新机遇”
(一)跨境支付和结算
作为世界经济总量第二的贸易大国,对外贸易体量巨大。我国近年来陆m提出“一带一路”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直接反映出我国“走出去”的决心,跨境支付和结算业务将迎来一个“黄金增长期”。与此同时,国内大力推动汇率改革,帮助人民币国际化迈上了新的台阶。伴随着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越来越多的国家支持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在这种大背景下,如何降低跨境支付和结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安全地保证每一笔交易顺利进行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对于帮助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提升利润空间有积极的正面意义。从经常类项目的跨境支付结算金额来看,2015年这一数字约为8万亿元人民币,区块链的出现会使相关流程的交易成本下降四至五成。如果有从事中转业务的商业银行提早使用此技术,将大大增加其处理跨境结算获得的收益,同时抢占其他尚未转型的同类银行的相似业务。
(二)数字货币
2016年初,央行传出了有关进行数字货币及区块链技术研究的消息,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尚处于转型期的金融机构起到了导向作用,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发行将成为银行间业务的新机遇。首先,若数字货币在流通中逐渐丰富,无论是居民平时消费,还是银行间交易结算所需要的等待时间都将被大幅缩短;由于分布式技术的特点,商业银行用于维护服务器的成本将趋近于0。其次,数字化货币的广泛使用会激发出更多的支付情景,在零售端,尤其是移动支付领域将会引起巨大的行业变革:如可以使支付具有连续性(即脱离可交易的最小单位限制),支持无中心干预的点对点线下支付,物联网条件下机器间自动支付等新模式。最后,得益于数字货币的可追溯性,诸如洗钱、金融诈骗、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可“追根溯源”,可以帮助人们降低遭遇金融犯罪后的损失和避免财务问题的发生。
(三)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区块链技术不仅能为商业银行带来福利,还为证券行业带来了机遇:第一,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证券交易所将颠覆传统交易所运行的商业模式,从在交易所的集中撮合竞价交易改为分布式点对点交易,真正实现了买方与卖方的无缝对接。第二,分布式账本的去信任特点可以帮助证券机构简化交易流程,移除大部分人工管理和证明环节。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自动化股权登记,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带来超额收益。第三,由于区块链网络的多数共识机制,对区块链网络交易所的访问将是高度安全的,并且分布式计算将保证交易所系统的稳定性。
(四)供应链金融
我国贸易融资规模于2016年已达到10万亿规模,并以每年约25%的增速逐年上涨。但是抛开规模来看,这一市场的利润被多个中间商、结算机构、中转银行摊薄,使得出借方无法得到可观的利润。而反观国内P2P市场鱼龙混杂的现状和近日曝出的国金证券假章事件,再次引起了国内投资者对P2P平台安全性的质疑。当区块链技术与贸易融资业务相结合,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效率。更重要的是,由于区块链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的存在,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的结算都可以得到保护,交易和结算风险得到有效降低。与此同时,使用区块链作为融资网络可以促进国内融资平台与国外平台对接,开拓P2P时代的新市场,有力地拖动本地化金融与对外贸易相结合。
三、我国金融机构抢抓“新机遇”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国内区块链技术战略布局
金融机构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区块链技术的引进时机,引进国外技术还是自主研发,和企业在行业中使用区块链时扮演的角色。以国资大型商业银行为例,应利用好R3联盟和ChinaLedger等相P技术平台的科研优势,结合自身与监管部门的紧密联系,在保持和监管部门沟通的前提下,与之一道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区块链技术标准和与之配套的监管体系。而中小企业则应摆正追随者的位置,与R3联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对外吸收技术人才,在开源项目的基础上参照自身优势开发出适合自己的区块链网络。
(二)增加科研投入,支持优秀项目
国内的区块链项目投资目前还仍不成熟,集中投资风险较大,因此应遵循小资金、广投入、勤更新的投资原则,国内金融机构可将区块链领域的相关投资分用途、分批次投入不同领域的专业团队,广泛渗透各个项目的研发过程,并派驻专人进行技术整合,以达到最大化利用资本的效果,分散投资风险。在制定了完备的投资计划后,需要进行投资项目的选择。我国金融机构可以参照硅谷模式,建立技术孵化器,招募优秀人才并组建专业团队开发区块链应用,引入天使投资人和专业VC进行项目指导,目前国外已有类似500 Startups这样的专业创业项目孵化机构的案例可以学习。
(三)加强对外交流,推进技术融合
国内金融机构可以将技术交流的重点放在区块链领域研究较为发达的柏林、硅谷、纽约、英国等国际金融科技创新中心,寻找比特币不同层次创业公司给予技术支持:如提供区块链服务支持的公司(DAH,Chain等),进行区块链底层技术开发的公司(以太坊、CEV等),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和解决方案提供商(Circle等)。邀请已经具备一定商业化运作能力的区块链服务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可以大大减少研发投入,缩短研发周期,提高产品更新效率。这在当前金融业普遍面临转型的大环境下为国内金融机构抢占先机和攫取更多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Barnes, D. Blockchain Manoeuvres: Applying Bitcoin’s Technology to Banking[J]. The Banker, 2015(5).
[2] Allison, I. Bank of England: Central Banks Looking at ‘Hybrid Systems’ Using Bitcoin’s Blockchain Technology[J].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ime, 2015(7).
关键词:区块链;金融业;应用实践
一、金融区块链应用的意义
区别于传统互联网技术,区块链具有弱中心化、不可篡改等特征。区块链技术可能给金融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一方面,由区块链技术构建的金融生态,可以解决传统金融模式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另一方面,人们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将资产准确、快速地进行价值和信用转移。未来,区块链技术将对金融行业产生以下积极影响。
(一)降低金融机构运行成本,提升智能化水平
目前,金融机构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不仅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成本,而且还将引发操作风险。区块链可以改进传统的经营模式,优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智能化水平,从而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降低金融机构管理风险,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区块链利用特有的密码技术,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实现数据的不可篡改,确保交易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降低了银行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区块链还能省去各种中间环节,加快结算与清算速度,实现全天候、实时到账,提高了业务处理效率。
(三)加大金融机构创新活力,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区块链在重塑传统业务模式的同时,也催生了新的商业业务模式。一方面,区块链促进金融机构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如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拓展;另一方面,区块链加大金融机构业务之间的协调合作深度,通过源代码的开放与协作,催生了更多的金融业态,推动了新兴金融业态的出现。
二、当前江苏金融业区块链应用进展
(一)规划布局迅速铺开
人总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的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区块链相关发展规划与统筹部署。统计数据显示,共30家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制定了区块链发展战略与部署方案,占调研机构总数的40%。同时,科技投入总体呈上升趋势,各机构2020年金融科技资金投入总额为135.1亿元,比2019年增长23.9%,占营收比例由1.6%增加至1.8%(见表1所列)。统计显示,各机构金融科技人员占比逐年上升,2021年1-10月金融科技人员占比中位数为3.2%,比2019年提高1个百分点,70%以上机构的金融科技人员占比有所提升(见表2所列)。
(二)应用实践有序推进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牵头组织建设了长三角征信链平台、反洗钱关注信息共享区块链系统、国库非现场监管联盟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业供应链产融服务平台等项目,在反洗钱、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票据业务、征信、函证等场景逐步开展应用,提升监管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基于联盟链方式,发挥区块链跨主体、低成本构建互信的技术优势,探索综合民生、融资授信、交易存证等区块链应用,如江苏银行推出全流程线上化的物流动产质押融资产品、招商银行搭建物流链普惠云平台、苏宁银行加入区块链信用证系统、东吴证券参与上交所区块链存证系统建设等。
(三)产用融合不断深入
江苏银行、东吴证券、国联人寿等11个金融机构联合高校、科技公司成立联合实验室,重点围绕区块链等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合作,加快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例如:江苏银行与南京理工大学联合开展区块链技术研究,落地区块链跨行票据贴现业务;东吴证券与北京大学实验室联合研究可信区块链,主要用于数据保护、态势感知等安全场景;苏宁银行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共建实验室,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解决不同平台之间数据共享的问题,并构建小微商户底层数据融合体系;苏州银行与西安纸贵互联网科技公司共建区块链技术实验室,围绕区块链底层技术、场景化服务与应用等方向开展研究。从初步统计的科研成果看,专利申请方面,有9家机构共申请了119项金融科技相关专利;专利授权方面,有7家机构共拥有32项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方面,有15家机构登记了软件著作权共计138项。
(四)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
积极发挥标准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推进区块链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促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规范化发展。一是组织辖内金融团体积极制定区块链相关的团体标准,包括《长三角征信链征信一体化服务规范》《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存证应用规范》等,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二是鼓励金融企业积极制定区块链相关企业标准,通过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提高自身的行业竞争力。省内苏宁金融科技等共4家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企业入选《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应用》2020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
三、存在不足
(一)技术仍处于探索期,应用尚未形成规模
目前区块链底层技术在可用性、可靠性、技术架构等方面成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网络攻击通过新技术漏洞向消费者传递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分布式账本使用的密码技术本身可能被破解,给整个产品线带来巨大威胁;成熟的应用案列不多,场景挖掘有待提升,部分金融机构在项目建设中处于观望阶段。
(二)投入回报比还不高,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区块链作为一项前沿技术,技术积累相对薄弱,底层技术研发成本较高,回报难以保障;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地域和资金投入的限制,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方面较为困难,引进人才成本较高,专业人才储备相对不足,主要通过技术外包的模式开展项目建设。接近70%的机构反映缺乏既精通新技术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超过30%的机构认为本单位科技人才难以支撑数字化转型的需要。
(三)监管机制尚未健全,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区块链创新应用的高速发展也正不断引发新的监管挑战,因涉及金融、工商、税务、司法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层面广,统筹难度大,亟须建立一套适用于新兴科技发展的区块链治理模式与机制。此外,全国统一的标准供给不足,相关技术规范尚未形成,跨链互通难度较大。
四、应对策略
(一)统筹规划,务实推进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统筹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系统建设。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和资源支持,推动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区块链技术优势,提升风险技防能力。三是指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在区块链技术探索、场景落地、产用融合、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探索。四是强化各类区块链金融标准的贯标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区块链行业和团体标准编制。
(二)聚焦前沿,合力创新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智库等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搭建创新交流平台,加强区块链专业人才联合培养,参与信任机制、跨链技术、隐私保护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二是推进区块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借助科技公司的技术力量搭建安全可信的区块链平台,通过共建联盟链等方式推动行业协同发展。
(三)服务实体,深度融合
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在参与主体多、验真成本高、交易流程长的金融场景应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继续做好长三角征信链项目,增加服务对象,提升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促进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深挖应用场景,推动集成创新。
(四)管控风险,创新监管
一是平衡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金融应用对现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挑战,防止区块链技术风险与金融业务风险叠加产生风险扩散效应。二是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为契机,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区块链金融创新应用开展测试,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提炼优秀实践和成功经验。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区块链金融应用与发展研究报告(2020)[R].2020.
[2]周猛,高峰.商业银行运用区块链技术现状与前景探析[J].商业银行,2018(7):46-53.
一、引言
狭义上的区块链技术是基于密码学中椭圆曲线数字签名算法(ECDSA)实现去中心化的数据库技术,将区块以链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形成数据结构,以参与者共识为基础存储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广义的区块链技术则是利用加密链式区块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自动化脚本代码(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去中心化基础架构与分布式计算范式(Kavanagh D,2015)。区块链的概念首次由Satoshi Nakamoto(2009)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提出。O’Dwyer(2014)提出应用区块链技术来保护敏感数据、个人隐私等。Kishigami J(2015)等提出将区块链应用到数字内容版权的保护上,改变传统的CAS和DRM模式。R.Dennis(2015)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声誉系统。国内对区块链技术研究刚刚起步,相关著作较少。从实际应用来看,除个别应用开始小范围推广外,绝大部分运用仍未走出实验室。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账单、可靠安全以及透明公开等特点,使其在数字加密货币、金融和社会系统中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潜力和价值。多国央行、国际金融巨头、交易所及IT行业巨头纷纷涌入区块链领域,其投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在经济金融全球化时代,加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问题研究,对探索我国金融业务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前景
区块链作为拥有巨大应用潜力的新技术,必将给全球金融业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如何在金融业务创新发展中发挥用武之地,全球金融界正以各种形式开展一系列探索(见表1、表2)。
三、区块链技术对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潜在影响
(一)冲击现有支付机构的平台功能,改变支付体系和架构
区块链技术具有灵活的架构,可能重塑信用形成机制,尤其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机制,即第三方支付的资金监管功能可由“智能合约”自动替代,将冲击第三方支付的根基,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有效提升系统的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大大提高资金利用率(侯本旗和赵飞,2015)。区块链会使第三方支付逐步被边缘化,目前已涌现了Ripple和Circle等多种支付清算类应用,特别是像R3CEV联盟机构,冲击现有机构如支付宝的平台功能,并将可能改变现有金融体系中的交易、清算和结算流程(见图1)。据麦肯锡预测,如在全球范围内应用区块链技术开展B2B跨境支付与结算业务,则其每笔交易成本可将从约26美元降至15美元。
(二)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弥补现有金融服务功能的不足
区块链系统通过公钥和私钥的加密、解密对交易进行处理,交易的主体及交易内容都被记录在区块链上,任何交易都可被追踪和查询,数据信息不可篡改,具有更强的公信力。借鉴区块链和加密技术,核查外部数据源、确认满足特定触发条件后激活并执行合约,促进不同系统间的协调,提升数据交换效率(见图2)。2015年末,纳斯达克首次利用区块链技术完成和记录了一项私人证券交易,从股权交易市场标准结算时间的3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交易时间从股权交易市场标准时间3天缩短至10分钟、结算风险降低99%,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和系统性风险。
(三)优化共识机制,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高安全性的智能合约可编程,实现主动或被动的处理数据,接受、储存和发送价值,以及控制和管理各类链上智能资产等功能,即区块链使用散列算法加时间戳(Timestamping),既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独立性和保密性,又为交易提供时间上的证明。如供应链金融借助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功能自动进行支付,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并减少因人工交易造成失误的可能性,极大提高交易效率和安全性。据麦肯锡测算,从全球范围来看,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广泛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可使银行一年风险成本缩减11―16亿美元。
(四)大幅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具有广泛金融业务创新的潜力
区块链技术是使用全新的加密认证技术和去中心化的机制,通过新的信用创造方式,大幅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降低交易风险与成本,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从技术特性来看,区块链与传统数据库既有紧密的联系又存在显著差异(见表3),为涉及数据库应用的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选择,两者的有机结合必将产生强大的融合效应,形成全新的发展模式,在主数据管理、复杂资产交易管理等领域具有广泛开发的潜力。
(五)降低金融监管的难度与成本,规范市场行为与秩序
区块链的分布式系统具有透明、公开、不可篡改等特性,可做到实时平账,避免事后审计,降低企业成本,降低结算与支付的出错率,实时监控每一笔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适用于合规、审计和风控领域,从而为审计和监管单位提供数据透明性。银行业基于区块链技术可监测分析、识别异常交易,及时发现并能有效防止欺诈、洗钱等犯罪行为。近?啄昀矗?世界各国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为应对日趋严格的金融监管要求,不断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根据高盛测算,区块链可以驱动全行业因减少人力开支和反洗钱监管罚款而实现30―50亿美元的成本节约(见表4)。
四、我国区块链金融业务创新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一是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机制,冲击了现行的国家监管体制,对现有业务监管体系形成挑战。将该技术整合至银行现有制度的成本较高,当数据规模增大时,低效的查询和挖掘分析将使其数据透明性的优势形同虚设,链状的数据结构和大量内容的直接记录将使得拥有反洗钱职能的监管机构也无法在可接受的时间内完成对数据的解读。二是区块链相关的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市场主体相关活动风险无形中被放大。如智能合约涉及的法律责任界定不明确。智能合约利用计算机代码在合约方之间阐述、验证和执行合同,是用代码来表述,而典型合同是用自然语言起草。当智能合约执行和典型合同之间出现相应纠纷时,涉及法律责任界定就不明确。同时,成熟资本市场和传统交易所,任何一个金融创新产品上线都有业务所有权人(owner),而智能合约一旦有漏洞,归属智能合约开发者负责还是由运行智能合约的平台来负责,难以界定。
(二)绝大部分运用仍未走出实验室,建立完善的区块链应用仍面临众多技术挑战
从区块链实践进展来看,大部分仍处于构想与测试进程中,要获得市场和监管部门的认可还面临不少的困难。一是大规模交易与区块链膨胀处置能力问题。由于区块链采用分布式的存储方式,占用存储的巨大空间,且去中心化的确认机制,交易时间延迟较长,导致在实际应用中交易量低、对存储空间膨胀的抗压能力差。二是智能合约的循环执行与灵活性差。智能合约具有自我循环执行特性,与高频交易类似,导致显著放大价格波动;且区块链数据信息一旦写入,不可篡改,交易后无法退回,灵活性较差,需事先设置例外追索机制。三是竞争性技术挑战。如在通信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信息传递的安全性会大大增强。量子技术也可做到,量子通信――利用量子纠缠效应进行信息传递,同样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近年来更是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很可能与区块链技术形成竞争态势。
(三)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标准不统一,生态体系较为脆弱
1.区块链缺乏生态体系。目前区块链的各种技术方案五花八门,超级账本、以太坊等大项目也都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均处于“各自为政、群雄争霸”的状态,甚至与区块链相关的去中心化存储协议管理、网络安全性管理等也均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方案,许多项目缺乏可靠的实践数据测试,整个区块链生态体系较为脆弱,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2.区块链开发技术、监管标准不统一。由花旗银行、瑞士银行等共同组成的R3区块链联盟试图制定适合全球金融业使用的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统一标准,强化在全球金融业中的领先地位。如2016年5月区块链技术提供商Chain和第一资本、花旗集团等金融机构了区块链方面的开放标准,在智能合约框架等方面实现了突破。然而,在全球层面尚缺乏一个统一的技术开发标准,智能合约使用的兼容性等方面将受限制,目前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国际标准促进在区块链上的创新。而我国金融业中针对区块链的标准研究和制订基本还没有真正起步,与国际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风险防范机制尚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和设计
1.以天河二号目前的算力来说,产生比特币SHA256哈希算法的一个哈希碰撞大约需要248年,但随着量子等新计算技术和各类反匿名身份甄别技术的快速发展,未来非对称加密算法具有一定的破解可能性,因而需要研究并设计更为安全和有效的共识机制。
2. 我国大量在实际中应用的密码学产品都来自欧美国家。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基础掌握在欧美国家手中,若关乎国家命脉的核心系统构筑在区块链技术之上,则存在着潜在安全风险。如去中心化的运作机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府对金融的控制,有可能危及国家的金融安全。由于区块链的运行节点位于公开网络上,面向所有参与者,传统防范网络攻击的物理隔离策略已不再适用,对网络安全防范也必将提出更高的技术处理要求。如2016年6月DAO遭遇黑客攻击,黑客正常解读DAO智能合约代码,利用其中一个递归调用函数盗取用户资金,累计损失360万个以太币,近6000万美元。
(五)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
1.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区块链技术应用初期,将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平台用于现代金融领域,其投入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尚处于未知;区块链去中心化、自我管理、集体维护的特性颠覆了人们目前的生产生活方式,冲击了现行法律安排,且与现有的运行模式、管理模式还有一段摩擦的过程。如区块链网络作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统,其各节点在交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相互竞争与合作的博弈关系。
2.智能合约代码向所有参与方公开,影响参与方利益。就许多金融交易形式而言,网络中非参与方可能会利用智能合约,在其金融交易中囤积或出售智能资产,进而损害参与方的利益。如何设计激励相容的共识机制,提高系统内非理性行为的成本以抑制安全性攻击和威胁,是区块链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跨界人才匮乏。从全球来看,既懂区块链又懂金融、法律的跨界人才极度匮乏,均制约了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李钧和孔华威,2014)。
五、政策建议
(一)加强同业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前瞻性创新和国际标准制定
1.积极参与,制定标准。区块链技术仍属新生事物,需要监管部门牵头,加强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开展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研究,并允许个别技术条件较为成熟的金融企业联合开展实验性应用,做好相关技术研究储备。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区块链组织的研究交流和标准规则讨论,力争参与研究制定区块链的行业标准,探索应用场景,制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区块链应用标准。
2.抓住机遇,投资合作。高度关注国际区块链发展与创新动向,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力争加入国际区块链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⒓恿?盟制定标准的同时,成立相对独立的区块链创新实验室,如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成立研发实验室,重点研究区块链的运用;并可选择与较为成熟的区块链公司强强联手,积极推进金融同业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交流和合作。
(二)?c时俱进,改进金融业监管方式与手段
一是积极开展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立法研究。应加强新技术与金融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国际交流和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范,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机构和金融交易所联合开展区块链相关技术合作研究,探索区块链应用场景,制定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行业标准。二是避免监管过度。监管部门应与时俱进,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引导与跟进,充分利用区块链金融技术,改进金融业监管方式与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实现市场各方共存和共赢。
(三)探索和完善区块链技术方案,推进金融业务创新
密切关注并评估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成熟度、安全性、时效性等,协同开发区块链应用架构,如基于区块链技术探索推动票据、股票等的应用场景模拟实验,提升票据交易和证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种技术方案、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创新业务应用场景,选择交易关联简洁、业务成熟度高、技术应用提升效果明显的应用场景作为切入点,尽快打造适合我国金融体系特点的区块链技术方案。重点在跨行结算、跨境支付、证券发行和数字票据等方面加强研发,构筑若干通用型的应用服务平台,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相应的应用支持。
(四)完善相应的保障体系,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可靠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