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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优惠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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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优惠政策

第1篇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综合保税区的发展状况及其所提供的优惠政策,对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的保税退税等优惠政策进行分析,从而对保税区内企业如何借助这些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和税收筹划提供建议。

关键词:保税区 税收筹划 保税退税 区域效应

1990年以来,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参照国外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模式,在沿海,并随后在内陆先后开设了22个保税区,成为我国自由贸易的一个重要的试验模式。在我国的官方定义中,保税区是指建立在我国大陆管辖区域内,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海关总署实行监管的,用于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等功能的特殊经济区域,是我国目前拥有最大经济自由度和对外开放度的经济区域。

我国保税区内的企业大都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在保税区内经营、在保税区内和保税区外进行进出口贸易的权利的企业。在保税区中,企业所进口的外国商品在海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以暂时不用缴纳进口税存入保税区内,当该批商品复出口时企业无需再缴纳出口税,这为我国保税区企业和进驻保税区的外资企业提供了开展保税业务、物流分拨、加工转口贸易、研究开发提供了便利,因而是我国自由贸易区构建模式的成功尝试。

虽然我国为了促进保税区内企业的发展和保税区整体经济的提升,为保税区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但是我国保税区内企业,尤其是保税区内的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对保税区内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认识,其对于保税区税收优惠的利用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保税区现状分析及优惠政策发展

保税区的产生是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经济改革和外贸经济发展的战略需要,为了进一步扩展我国对外贸易的深度并尝试与国际惯例接轨而设立的。最早的保税区为1990年6月成立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这也是目前我国开放程度最高、自由度最大的全封闭隔离经济区,是目前我国最接近自由贸易区模式的保税区。随后1990至2012年间,我国又陆续在天津港、深圳、广州、大连、青岛、张家港、宁波、汕头、厦门、福州、海口、珠海、新疆等地开设了22个保税区,其中最新的为2012年在江苏盐城成立的综合保税区。这22个保税区大多分布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其具体功能及成立时间如表1所示。

我国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是其吸引外资和企业的重要特点之一,由于我国经济政策和经济改革正处在不断更新之中,因此我国保税区的税收优惠具体内容也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目前我国保税区最新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关税豁免政策

在我国保税区的每一个发展阶段,对于关税的豁免政策一直是保税区优惠政策的一个主要内容。为了促进保税区内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张和发展,我国的保税区均为区内的企业免除了一部分关税。

这种关税豁免政策可以保证保税区内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能力扩张、行政管理办公、日常经营运作过程中享有更加优惠的进口商品购买权,从而提升自身的经营质量。

(二)增值税、消费税免除

为了减少保税区内企业的税收负担,我国大部分保税区还规定对保税区内企业的境内外贸易免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有:由保税区内运出销往国外的商品和由国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免除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在保税区内部进行产品的加工和生产,可以对该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区内的货物交易免征消费税和增值税。这种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地刺激保税区内企业的国际贸易热情,减少区内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和货品区内周转的成本负担。

(三)所得税退减免政策

在保税区内经营的外资企业还能在所得税的退减免上享有更多优惠,虽然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失效使得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减少,但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依然规定外资企业在经济特区经营时可以减免15%的所得税征收,从而保留了保税区内外资企业享受到部分所得税退减免优惠。

(四)加速折旧便利

依照国家规定,在保税区内经营的企业,在投资自身固定资产和维护自身固定资产过程中,因特殊需要,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进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并依照税法规定对折旧方法变动作出陈述。例如天津保税区便规定区内企业可以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五)保税和出口退税政策

为了刺激我国保税区的出口增长,我国海关和税务机关对保税区内企业的出口贸易提供了较为完善的保税和出口退税优惠,具体包括:保税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零配件、包装物可以进行保税;区内企业的转口贸易物资和存货库存按保税货物管理;在特殊情况下,经企业申请,区内企业的进口货物可以缓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出口货物可以提前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和实现出口退税,从而加快区内企业的资金循环。

我国保税区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况下,借助相关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以生产经营、贸易经销、资金投资与周转活动的专门调整与安排,来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税收减免征待遇,从而实现企业税收支出的减少的筹划活动。

由此,依据我国保税区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我国保税区内企业可以采取的税收筹划措施有:

(一)细化经营事项减少关税支出

由于保税区内企业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规模扩张、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相关类别进口产品,在进口购入过程中可以享受关税豁免待遇,因此为了减少区内企业的辅助产品、生产设备、基建物资购买的成本支出,保税区企业应当对自身的基础建设、生产设备购置和日常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资进行详细区分,可以通过大规模的国内外询价来获取自身所需物资在国内外的具体售价,从中整理出由国外购入时支出总额会低于国内购置的产品和资料,从而将其转向国外采购,以利用关税优惠政策减少自身的费用支出。尤其应当关注一些从国外进口后在国内销售价格因关税而形成较大加价的物资,避免因为由国内渠道采购这些物资给保税区企业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额外成本负担。

(二)加强国际贸易比重减少增值税消费税支出

由于保税区内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过程中,从保税区往外销售产品和从国外进口产品进入保税区均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区内企业应当大力发展国际贸易,尽可能增加国际贸易业务占自身业务的比例,并在国际贸易中利用该优势采取一定的销售价格优惠等市场竞争手段来扩展业务规模,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该优惠政策提升企业的经营利润。

同时,由于保税区企业在保税区内部对产品进行加工和生产的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保税区企业应当借助该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中转加工贸易,通过在保税区内进行商品非生产性加工,来将该部分产品变为可享受优惠的产品运往国内销售,并根据海关估价来减免税费,进而减少保税区企业的生产成本。

(三)重视注册地选取以获取所得税优惠

目前虽然我国对于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已经趋于结束,大量有利于外资企业在华开展业务的优惠措施已经逐渐被取消,但是在现有规定中对于在保税区这类经济特区内的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依然有所保留,因此如果企业能够利用这些政策来进一步降低自身的税收支出,尤其是企业所得税支出,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成效来说可以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因此在目前环境下,我国的保税区内即将成立经营的企业可以通过变更注册地,通过在国外注册成立公司的形式将自身的经营性质调整为外资企业,从而在保税区经营过程中享受国家对于保税区内外资企业的额外优惠政策,最终减少自身的企业所得税支出。

(四)区分需要加速折旧资产以减少前期税收压力

由于我国保税区内的中小企业在成立初期往往需要面对扩展市场、增购设备、储备材料等成本压力,因此在企业初期,其自身面临的资金压力较大,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必要通过减少前期税费支出的方式来为自身节约运营成本,以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因此在保税区内,处在成立和发展初期的企业可以通过适当地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处理,来减少自身所得税等以利润额为税基的税种的税费支出,通过缩减其经营早期的利润规模来缩减自身的税收基准计算额,从而减少自身的税费支出。

(五)利用保退税和缓征政策减少资金周转压力

目前我国保税区对于区内企业的优惠政策最主要体现在保税和税费缓征政策。保税是指在保税区内企业无法确定其进口货品是用于国内销售还是用于转口国外贸易时,企业可以将该批货品送至保税区海关指定的储存地或是指定的场所进行存储、加工、转运或是再生产,而对于该批货品,海关将暂不征缴关税和相关国内税。

因此在我国,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利用自身进口货品时可以获得的缓税、缓征、缓配额来减少自身的资金周转压力。具体到措施上,我国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发展进口货品寄存业务,通过将自身及关联企业的进口货物暂时存储在保税区或者在保税区内进行加工,从而暂时缓缴企业的税费支出,从而减少税收对企业资金的占用。

此外,由于我国保税区对于区内企业购入国内货品进行国际贸易具有相应的退税政策,即区内企业从国内购置商品进入保税区内即视为出口,因此可以在货品未销售的情况下提前获得出口退税优惠,因此我国保税区企业应当利用该政策,将保税区内的仓储中心作为主要的仓储节点进行货品储存,从而将库存商品所能获得的退税收益提前支取,减少固化在未销售商品中的资金占用,加快企业的资金流动,从而获得更好的运营绩效。

结论

目前,我国为了刺激对外贸易的发展,保证GDP的稳定增长,对我国保税区内企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保税区内企业应当借助这些优惠政策带来的政策红利,以有效的税收筹划来优化企业运营,减少企业税费支出,并提高企业内部资金的运转效率,从而更好地利用保税区的功能和优势,促进自身的发展和经营绩效的提高。

参考文献:

第2篇

软件行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所在,其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近些年来软件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我国对软件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增加,从政策指导到优化外部发展环境等各方面提出了促进其发展的专项产业政策,为软件企业发展提供优越的发展条件,营造了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

近些年来,我国软件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已经从新兴产业朝着成熟行业方向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对软件企业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机遇总是伴随挑战,面对挑战,软件企业管理者采取各种积极手段,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并逐步提高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软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是重要的内容之一。以来我国政府部门给予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和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税收筹划成为软件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税收筹划就是指企业的管理人员依据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指导作用,对企业的生产、集资、筹资、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合理规划,降低企业纳税的负担,提高企业经济利益。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软件企业只有作出合理的税收筹划决策,才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借助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推动软件行业健康发展。

二、软件企业实行税收筹划措施的重要性

税收筹划指的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软件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条件,如借助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和多种的纳税方案等优势,对企业运作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并实施,使实现企业最大化经济效益。当前,社会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间竞争逐渐进入到白热化阶段,为了提高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软件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较为激励的外部发展环境,软件企业需要通过改善内部管理,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净收益。因此,我国软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针对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方案减少纳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使企业纳税程序进一步优化,减少企业多缴税、漏税等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实行税收筹划能够很好地提高企业管理层和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税务知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并且还能促进企业规范运营和管理。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应该只考虑到自身利益,想尽各种办法避税,还应当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因此,软件企业需要不断提高税收方案的灵活性和能动性,定期审核和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一旦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处理,降低企业损失。

三、当前我国软件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受制于部分软件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当前,一些软件开发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过于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同时因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行业性,使得一些软件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因为地域和行业不符税收优化政策规定,不能获得税收优惠。另外,一部门软件企业的管理者经营管理方式单一、落后,并且不加筹划,使得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难以发挥实效。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加剧了软件企业的税收负担,阻碍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降低软件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2.软件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比较高

合理避税能够帮助企业发挥税收筹划的实际作用,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单独设立的筹划部门或者机构,或者将税收筹划工作外包给专业的税务部门或者机构等,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尤其是外包给专业税务机构,软件企业往往要花费很多昂贵的咨询费用。并且,当前我国并没有统一规划,因此税收筹划的费用花样百出,一般软件企业会与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通过协商确定费用,但是这样税收筹划的成本仍旧很高,降低企业能合理避税的效率,难以实现真正的降低税收负担。

3.软件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缺乏合理性和前瞻性

当期,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因此,政府出台了很多新的法律和法规引导和规范各企业市场行为。因为软件企业具体特殊性,其经营管理活动涉及的法律和法规较多,并且会计制度和税法在不断地完善过程中,而软件企业税收筹划队伍整体水平差异较大,参差不齐,使得软件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较为分散,不能全面的进行规划。另外,当前有很多软件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缺乏统筹意识,总是从片面角度考虑和分析问题,且忽视税收筹划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经营中的作用,所以面对这种问题,软件企业应当将税收筹划工作放在纳税前进行,逐一安排好相关的工作,才能必要税收筹划不全面的问题。

四、我国软件企业税收筹划的优化策略

1.提高税收筹划团队的整体素质水平

因为软件企业经营规模原本就很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软件企业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软件企业财务管理更加重要。针对企业税收筹划队伍素质低、参差不齐等问题,软件企业应当组建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税收筹划队伍,帮助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队伍成员应当具有较高财务素养,精通税法法律法规,了解相关的税务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并且能够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必要的时候可以从外部的专业税收筹划机构引进人才,优化软件企业内部税收筹划队伍结构。同时,软件企业也可以通过聘请外部专业税收筹划机构人员,培训企业内部税收筹划队伍,提高税收筹划人员整体素质,继而提升软件企业人员税务管理水平。

2.综合利用各项税收政策来降低税负

当前,我国税收环境具有对变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导致税法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因此影响企业制定税收筹划方案。针对这种问题,软件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提高灵敏度,准确捕捉税收政策的变更信息和动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税收规划方案,以实现软件企业预期的经营效果。软件企业应当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财务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新的税收等政策,使企业内部人员能够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标准,制定适应新形势的税收筹划方案,使企业充分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当企业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软件企业应当适当进行资金运营活动,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构建和制定较为灵活的税收筹划方案,以此应对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使企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3.建立财税管理提前介入机制

第3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优惠政策 税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政策专业工作描述

(一)专业工作的内容

通过开展持之以恒、周期性的税收筹划管理工作,及时对各项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发现符合公司业务范围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进行深入分析,按政策法规要求进行备案、利用,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税务会计对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政策利用相关要求和可行性,针对公司实际业务找出政策利用切入点,确保与税收部门沟通效果。充分运用纵向(省市县)贯通,横向(国地税)协同的常态化税企交流机制,强化国地税对公司的税收政策支撑,详细规定优惠政策内涵、外延、税务处理口径,具体操作程序,推动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对提交的反馈问题进行审查,诊断出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属于业务调整不到位、利用形式不规范、资料充分性等何种原因造成的,避免以后年度税收检查中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提出异议,降低或规避潜在的纳税风险,保证公司依法纳税、合理节税。

(二)专业工作的范围

争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开展税收政策学习、税收优惠政策分析、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利用、总结评价四个环节,工作范围涉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各方面。

(三)专业工作的要求

不断拓宽税收政策的分析范围,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深度,并结合实际业务充分加以争取利用,体现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扶持作用,充分享受税收方面的利益。

二、税收优惠政策专业工作的组织架构

(一)完成工作的组织机构

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涉及到公司的各个职能部室,由财务资产部具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分管经理和总经理负责。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监督,各业务部室予以配合。

(二)组织机构中各层次分工

总经理:负责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相关材料的审批,按集体研究意见进行重大税收问题的决策。

分管经理:负责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有关具体业务,对公司重要税收问题与税收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财务部:负责税收政策的分析,提报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相关资料进行上报审批,并对具体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办公室:负责协调财务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各业务部室涉税业务按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各业务部室:按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管理要求对具体业务实施进行调整,反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接受办公室的监督考评。

三、税收优惠政策专业工作流程

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利用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开展税收政策学习、税收优惠政策分析、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利用、总结评价、资料归档五个环节,管理范围涉及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

四、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取得的主要成效

公司财务部按“三集五大”要求,紧紧围绕公司经济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学习培训,规范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从节税、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增加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高了税收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

2012年12月份开展税收政策学习时,通过对税收【2006】162号印花税优惠政策的深入分析,发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电网之间、电网与用户之间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务部税务会计立即向公司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向税收部门递交了请示,及时进行了减(免)税情况备案,维护了公司利益。

(二)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支持作用

2015年末通过开展税收政策学习,共发现电力行业税收优惠政策26个,为我公司所用的5个。在2015年为公司节约印花税8万多元,审批备案1份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9.53万元,真正做到了依法纳税、合理节税。

(三)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提升了公司形象

2011年以来,通过及时、持续性地开展税收政策学习培训,在提高税收工作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形象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13年,被赣西供电公司评为2012年度财务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江西省国(地)税局评为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第4篇

【关键词】 分立企业; 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都具有一些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时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独立核算,如果不能独立核算,则应当和其他经营项目一起缴纳较高的税额。有时企业是否进行独立核算很难判断,此时,税务机关往往对企业一并征收较高的税率。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考虑将企业进行合理分立,成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低税率经营或者免税经营,这样就很容易达到独立核算的要求了。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就分立企业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技巧进行案例阐述。

一、分立企业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对于销售图书的企业而言,大多数情况下既销售应税产品又兼营古旧图书等免征增值税的产品,如果不能够独立核算免税产品,应当一并缴纳增值税。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可以考虑将经营古旧图书的部分独立出去,成立全资子公司,这样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

案例分析1:潍坊市天涯图书公司主要从事图书的批发与零售业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同时兼营古旧图书等免征增值税的产品。该公司2012年共获得销售收入120万元,其中免征增值税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为32万元,进项税额为10万元,其中属于免税产品的进项税额为2万元,公司并未对古旧图书经营独立核算。请根据这种情况,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天涯图书公司不进行分立

该公司由于没有独立核算免税产品,应当一并缴纳增值税,则天涯公司应纳增值税=120×13%-10=5.6(万元)。

方案二:天涯图书公司将经营古旧图书的部分分立出去,成立全资子公司

分立之后,该子公司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则天涯公司应纳增值税=(120-32)×13%-(10 -2)=3.44(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纳税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增值税税负2.16万元(5.6-3.44)。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分立企业以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第65号令,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2011年11月1日起大幅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的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 000元—20 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元—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税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如果经营规模较大,可以考虑将企业进行合理分立,缩小其规模,从而达到降低销售额享受免税待遇的目的。

案例分析2:青岛市的个体工商户许新经营一家餐饮店,每月的收入总额在36 000元—40 000元之间,当地财政厅和国家税务局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为20 000元。2012年5月,许新开设的餐饮店营业收入为38 000元,应当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请根据这种情况,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餐饮店不进行分立

应纳营业税=38 000×5%=1 900(元)

方案二:将餐饮店一分为二

每家餐饮店的收入均不超过20 000元,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将餐饮店进行分立,当月就减轻了营业税税负1 900元。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三、分立企业以享受消费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外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在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因此,相关企业可以考虑将其中某个部门分立出去,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该批发企业,从而减少应纳税销售额。而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案例分析3:东营市佳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适用30%的消费税税率),每年生产化妆品20万套,每套成本为360元,批发价为420元,零售价为500元。该公司采取直接对外销售的方式,假定其中有一半产品通过批发方式,一半通过零售方式。请根据这种情况,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佳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不进行分立

应纳消费税=(10×420+10×500)×30%

=2 760(万元)

方案二:佳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将其中一个经营部门分立出去,成立一家专门的批发公司

该公司的化妆品先以较低的批发价400元销售给该批发公司;然后再由批发公司销售给消费者,则应纳消费税 =(20×400)×30%=2 400(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纳税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消费税税负360万元(2 760-2 400)。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第5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税收;避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为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实施结果却不太理想,反映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存在一些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认识上存在误区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在税收执法上比较随意,使纳税人认为税收筹划是不必要的,而是采取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的方式来降低税收支出。很多人认为税收筹划和避税、逃税等是一回事,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虽然三者的最终结果都是少缴税,但是税收筹划是合法的,是税法所支持的,通过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忽略风险的存在

税收筹划可以合理合法的为企业节约税款,很多企业均开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人们却忽视了税收筹划所蕴涵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如果纳税人不能正确地区分出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差异,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掌握不好尺度,将会面临筹划失败的风险。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整体水平低下

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改善和税收处罚力度的加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逐渐增强,很多企业开始吸收专业人才进行税收筹划活动。随着其他企业开始利用税收筹划来达到节税的目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欲望也在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筹划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虽然有的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已经比较高,但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整体水平低下是不容置疑的。

(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果不佳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地方税小税种,还未涉及流转税。当前许多企业尚未充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知道的不多,缺乏专业人才指导,不会有效利用其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的优惠基本上是减免税额和实行优惠税率,而企业要享受优惠则必须盈利,利润越多优惠越大,这对亏损和微利企业起不到促进作用。

二、改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措施

(一)提高纳税人素质并引进专业人才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纳税人是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纳税人的意识代表着企业的发展理念,纳税人自身的税收筹划意识和筹划能力是企业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作为企业的领导者,纳税人不仅要认真学习税收法规,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而且要关心企业的税收筹划,支持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税收筹划人员作为税收筹划的主体,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素质,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对税收筹划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加快引进精通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和具备税收筹划能力的人才,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企业必须加快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增加他们的税收知识和筹划技能,从而能够依法高效地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二)加强成本控制及政策趋势预测以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1.加强税收筹划成本控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时,虽然会取得相应的税收利益,但是也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税收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和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它方案的相应收益。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制定筹划方案时,要考虑税收筹划的各种成本,只有税收筹划方案所取得的收益大于其产生的成本和损失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

2.科学预测税收政策的变动趋势

税收筹划方案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税收筹划能否成功的关键。高新技术企业应密切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很多纳税人对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还不甚了解,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还没有被利用,有些税收优惠政策则可能过期而被取消。如果高新技术企业对税收政策没有及时的了解,等政策发生变化后,原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就变成了偷税行为。这就要求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信息,适时调整税收筹划策略,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及时性和成功率。

(三)从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角度设计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通过减少税额的支付来使企业增加收益,税收筹划的真正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不等同企业利润最大化,所以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当从企业整体税负出发,不能仅仅着眼于某一会计期间税额最少和某项税种税负最低的方案上,而要考虑到企业整体税负的高低和发展目标,选择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衡量企业的整体税负,用全面而长远的眼光看问题,不能为了获取短期的税收筹划利益而背离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四)完善筹划环境与税收优惠政策来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税收优惠政策只有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但是我国现有的税收环境欠佳,税收筹划效果不理想。为了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必须提高税收的立法层次,提高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地位,增强其法制性。加快税制改革,对于税法中已经发现的不明确之处加以修订,不断完善税法,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加大对流转税,特别是增值税的优惠力度,扩大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己经进入了关键时期,税收筹划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利润水平和增强自身竞争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利用好各项税收政策,合法合理地降低整体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每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梁云凤.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形成机理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0.

[2]陆易.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0(3):120-121.

第6篇

摘要目前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关于高校税收的优惠政策,各高校也已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并且税收筹划在高校中也已得到一定的运用,但在实践上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完善。本文先阐明了高校税收筹划的意义以及概念,再从高校各种税收筹划和总体税收筹划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最后再强调了高校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关键词高校税收筹划

高校税收筹划对高校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税收筹划可以帮助高校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少缴税或不缴税,这样就可以减轻学校的税收负担,减少税收成本,从而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其次,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高校的纳税意识。高校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优惠和减免政策来实现,其途径是合理合法的,要使得税收筹划方案合法且有效,高校纳税人就必须熟识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可以提高高校的税收法律意识。最后,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高校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鉴于税收筹划对于高校的重要意义,下面就来具体谈谈高校的税收筹划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要进行高校税收筹划,清楚税收筹划的概念范围是首当其冲的。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表述,国内理论界主要持有下列三种看法:

第一种认为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符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这种观点要求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即不允许纳税人利用税收政策法规的缺陷和漏洞来做税务筹划。

第二种观点是只要纳税人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利用税收政策法规的漏洞和缺陷来规避纳税义务,因而它赋予了税收筹划更大的空间。正如《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中所说: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来达到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

第三种认为税收筹划则是毫无限制条件的,偷税筹划、逃税筹划、欠税筹划等一切能使纳税人减少纳税的行为或措施都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

本文是按照第一种观点来讨论的,而其也是目前国内理论界比较认同的。按照以上我们就总结出了税收筹划必须具备合法性、符合政策导向性、筹划性和目的性这四个特征。

二、高校各种税种的税收筹划分析

国家为支持教育事业,近年来针对高校税收制定了一系列的特别优惠政策,如对高校及其后勤实体体制制定了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39号文件的出台 ,既使高等教育各项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也将为高校税收筹划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39号文件既进一步明确了以往的税收政策,又规定了一些新优惠政策,对教育事业税收优惠进行了全面规定,整个文件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12个税种。要做好高校税收筹划即要用好用足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下面即就具体分析其中的几种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

(一) 营业税的筹划

营业税是高校涉及较多的一种流转税。高校税收在营业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从事技术、技术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有上述国家对高校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对高校营业的税收筹划就有了依据。高校及其后勤实体服务的领域随着社会化改革的深化变得更广,但其负担的税收是随着选择的对象不同而不同,根据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要最大限度节税,应优先选择为教学、科研服务;对高校享受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一定要掌握到位,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校的扶持政策,合理、科学的进行高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核算;职业学校自办企业时一定要注意经营范围、出资方式、经营管理、收入的归属等方面,选择不同的形式方案,对所交纳的营业税都会造成波动,因而要组合出最佳方式,争取在合法合理条件下交纳最少的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3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某高校按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进修费、培养费等教育事业收入,按文件规定,学校取得的学费等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而该高校能获得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款。

财政性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是对高校优惠力度最大的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之一,也是高校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对象。高校应积极利用上述等优惠政策,以达到最大限度减免税收的目的。

(三)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高校职工一般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高校进行薪资管理师选择不同的工资薪金发放方式,对职工个人缴纳的所得税又较大的影响。

首先,对于奖金次数应合理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数额应合理设计。如某高校在春节前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这样虽然减少了人力物力,但却加重了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而如果奖金是按月发放,就可以让职工少缴甚至不缴个人所得税,一般高校职工奖金纳税有如下特点:按月发放工资奖金全年应纳税额最低,按学期次之,按每年发放奖金应纳税额最高。其次,应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要注意相关规定的最新变化,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职工税收负担的目的。可采取的相应措施有:工资中单列免税补贴、津贴,这样高校在职工就可尽可能的享受多项税收补贴而不会有所遗漏;加大对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费支出,福利费在税收优惠中规定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样就增加了困难职工的收入;对住房公积金免税的规定要用好、用足,因此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高校和个人所缴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应尽可能的提高;每年为教师报销一定额度的图书资料费用;将部分工资适当福利化。

(四)房产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高校自用的房产享受免征房产税的待遇,但高校对外出租或校办企业的房产改变了房产用途必须交纳房产税。对高校房产税的筹划可采取下列措施:正确划分房屋和非房屋租赁价款,高校在签订房产出租合同时,应单独标明出租标的物中不属于房产的部分;有偿出租与无偿使用的选择,当房产税从价计征的税负明显高于从租计征时,高校可以选择有偿出租;变出租为提供服务加出租,这样通过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降低房屋租赁的价格达到少缴房产税的目的;注意合规享受优惠政策。

三、对高校税收筹划的总体建议

(一)正确定位高校税收筹划

根据前面对高校税收的定义分析,高校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针对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最大限度减少税收的目的,其前提是合法合规,这是我们给高校税收筹划的定位。如果偏离或违背了它的定位,则已是超出法律范围的行为。只要将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设计出好的方案,同样可以很大程度上的节税。

(二)(二)有一批懂得税法的专业人才。

开展税收筹划可以缓解高校教育经费的紧张,但有时会因为学校不具备一批税收的专业人才,使得很难开展税收筹划,所以培养或招纳一个专业人才团队极其重要。

(三)要研究税法不断变化,防止合法变违法

一项税收政策的出台通常都有时间限制,且相关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需要注意国家对高校及其后勤经济实体的税收政策的时效性,要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优惠政策已取消却仍在享受相关优惠的情况,甚至会合法也可能会变成违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教育办学要求下, 高等教育必须进行包括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后勤社会化、科研产业化等在内的各项改革, 这就要求能够更好地运用高校税收政策, 因此, 对我国高校税收政策的全面掌握,对高校税收优惠政策的彻底运用,对税收政策有效地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对高校税收的合理筹划,这些都会为加快高校各项改革地深入开展, 进一步促进高校健康、持续地发展出力。

参考文献

[1]王兆高.税收筹划.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2004.

第7篇

一、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对企业传统纳税筹划方式的影响

1.对纳税人利用外资身份筹划的影响

旧企业所得税法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能享受到税收政策上的超国民待遇,所以历来有许多内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转变为外资身份以图节税。据调查,国内著名企业新浪、网易、金蝶、联通、裕兴等公司都是利用国际避税地注册经营的典型。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很多过去简单地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失灵。此次纳税人身份的统一即意味着两者税收待遇的统一,将使得以往常见的内资企业通过资本旅游至国际避税地注册企业再返回国内投资、或者直接借用外籍或港澳台人士身份等方式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筹划途径都将失去意义。

2.对企业登记注册地点筹划的影响

旧税法的税收优惠,以区域优惠为主,优惠主体包括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所以,新设企业在选择登记注册地点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些地区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而按照新税法的规定,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外,上述优惠已经取消。由于这些地域性优惠政策的取消,原来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包括通过打球、贴上高新技术企业标签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无效。

3.对职工数量筹划的影响

原有税收政策要求吸纳特定人员就业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求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方能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要求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方能暂免征收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企业聘用规定的特定人员,其所支付的工资就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取消了对安置人员比例的限制,降低了税收优惠门槛,企业利用职工数量进行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也就失去意义了。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考

根据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投资产业选择的企业税收筹划

旧税法规定,只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而新税法对这一规定不再作地域限制。新规定说明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对这些规定加以充分利用。在企业设立之初就要优先考虑是否有涉足高新技术产业的可能;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创业投资企业也要优先考虑有投资价值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高。

2.投资方向的企业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已失去“区域优惠”,如对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林牧渔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因此,过去企业对不在此类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通过公司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来谋求税负的减轻的方法就不再适用,企业可以积极争取投资于符合国家鼓励引导的产业项目以获取税收优惠。

3.对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并且,新税法将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业人员的企业,同时取消安置人员的比例限制,这样企业可以通过聘用特殊就业人员减轻企业的税负。因此,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尽可能多的安排这样的职工就业,一方面这些职工为企业创造了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企业可以在一定的适合岗位上尽可能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员,促进了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4.利用过渡期的企业税收筹划

新税法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可以按旧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至期满,但因没有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企业,优惠期限从新税法施行年度起计算。因此,享受过渡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尽可能把利润提前到减免期。具体措施有:提前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把费用分摊到以后,如将广告费后延、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将计算的折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将研发费用尽量计入无形资产递延到以后纳税年度摊销等。新晨

第8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风险 防范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获取信息的途径较少,很多中小企业在一些新兴行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可以借鉴的经验较少,无疑会对税收筹划人员的要求更高。在税收筹划中,首先要避免的是法律风险,所有税收筹划都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操作。

法律风险,一是由于征纳双方判定不同产生的,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与税务执法人员对于政策的判定不一致,从而造成企业的筹划结果被判定为偷漏税而违反税法的规定,这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还影响了企业的声誉。税收筹划的操作很多是在税法法规边缘的操作,从而使得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二是税收筹划方案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税收筹划方案其中的环节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致使该税收筹划方案的主体部分失效,从而导致整体税收筹划方案的失败。

(二)税收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导致风险。税收的优惠政策与国家经济息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调节经济及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之一。没有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做出相应的变更。当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尤其是长期税收筹划方案,有可能使得依据原有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或不合法,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2)税收政策选择的风险。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经常会面临政策的选择。政策选择错误,导致税收筹划结果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具有时效性,错误的选择,会给企业带来长期的风险。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限制,往往会选择时效短,短期利益较好的政策,但是从企业长远来看,可能会有限制企业的长远发展的风险。故企业需要对自身进行正确的预测和估算,选择一种可以使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政策。例如,企业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高新企业证书开始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而软件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自获利年度开始两免两减半的优惠,这时需要企业对未来2年的利润总额有正确的预估,如果预计第2年即可获利,选择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对企业更有利,因为两年后的减半征收是按照7.5%所得税税率征收,而软件企业的减半是按照12.5%所得税税率征收。

(三)经营风险

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体现较为明显,经营项目的选择、经营注册地址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未来是否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的利益。例如,企业本身是高技术企业,注册在高新技术园区可以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大多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经营方向变换较快。当经营方向发生变化,很可能导致企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例如,软件企业认证(该认证的行政审批已于2015年取消)要求当年软件产品收入要达到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发明专利不少于一项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6项等,这些条件限制着企业的经营方向,一旦条件丧失,就会失去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操作风险

税收筹划操作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主要依靠税收筹划人员的主观判断和运作。虽然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是正确的,但是在操作层面出现偏差,也有可能导致方案的失败。税收筹划是对税收政策整体把握、综合运用的过程,税收筹划人员设计确定的筹划方案要全面,不能忽视任何操作中的细节,还要确保在执行中不会出现偏差。例如,高科技企业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兼营提供技术服务业务,销售产品缴纳17%的增值税,提供技术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兼营业务需要分别进行核算,不能分别核算或准确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实际操作中很可能出现和同一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既销售货物又提供技术服务,虽然可以分别核算,但是该经济业务由于涉及混合销售,也要从高税率计征增值税。

二、中小企业针对上述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系统性的管理活动,需要企业管理层的支持和协调,同时也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才能有效避免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是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隐藏着税收风险。而税收筹划其实是对经营主体、经济行为以及业务流程的筹划,根据政策的不同,税收筹划的方案和结果也不相同。税收筹划需要对经济行为进行事先的设计、选择和安排,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例如,业务部门为了增加销售额,往往会用到一些促销手段。例如,“买一赠一”,如果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买一赠一”的合同,该经济行为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按照市场销售价格征收增值税,如果合同可以签成赠品与产品打包销售,促销实质没有改变,但是却避免了因“视同销售”而多交税的风险。这种看似与税收无关的经营活动,如果事先没有进行筹划,很可能造成企业多交税款。所以税收筹划关系到企业每个部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每一个经济活动在发生前,需要对该经济活动进行整体规划,选择最优方案,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避免税收、经营及操作风险。

(二)税收筹划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避免出现短视行为

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应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由于中小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筹划人员为了短期的利益,而损失企业的长远利益。对有些选择性政策的利用,也要为企业做长远的打算。一些方案从表面上看税负降低了,但是从企业整体来看,却并非是最好的选择。例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从而降低了企业税负,所以大多数企业要求采购部门选择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然而在实际操作时,一些供应商虽然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它可以给企业更多的实质优惠。如果优惠的金额大于进项税额,那么选择该供应商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

(三)税收筹划方案确定后,应根据筹划方案搭建合理的流程并形成制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为确保税收筹划方案达到预期的效果,尤其是方案涉及多部门,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时,搭建合理的流程并形成制度必不可少,各部门需要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以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为例,企业想要享受此优惠政策,第一步一款软件研发成功后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二步由税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对该软件进行检测并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后,第三步向税务部门申请并取得该款软件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格方可。在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前,税务部门规定只有合同和发票中的软件产品名称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软件产品名称一致、并且该款软件在账务处理时要单独核算才可享受该优惠政策。整个业务涉及了研发部门、行政部门、销售部门、市场部门及财务部门。整个业务环环相扣,中间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该业务搭建即征即退流程,设计如下:第一节点,研发部门软件研发成功后,由企业产品部门或市场部门、销售部门为该软件命名,并将该软件的代码和手册等文件及该软件安装包交与申请软件著作权的部门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和测试报告的出具;第二节点,将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测试报告交与财务部门进行该软件的税务登记审批;第三个节点,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开具发票交纳增值税;第四个节点,财务部门进行即征即退的退税申请。企业通过流程节点的设置,将每一节点需要交接的文件及要求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所有涉及的人员严格执行即可。

(四)税收筹划人员不仅要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还应熟悉企业的产品、业务流程等,将企业税收风险降到最低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筹划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取决于税收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而中小企业面临人才匮乏,人员经验不足,对于税收筹划往往停留在“纸上谈兵”,或者借鉴其他企业的经验,但是每个企业实际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完全照搬其他企业方案很容易导致筹划失败。例如,在出口业务中,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由于免征增值税,故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购入的加工设备既用于生产来料加工货物又用于生产进料加工货物,那么为该设备所支付的进行税额就不能抵扣。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应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多与相关专业人员以及税务部门进行交流,及时熟悉国家税收政策,把握国家产业方向的同时,还应掌握自身企业的业务流程、产品特点等,为企业税收筹划做好充足的准备。

(作者单位为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奚卫华.合理节税:涉税风险防范与纳税筹划案例指导[M].合理节税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

第9篇

关键词 高校 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 节税风险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高校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呈现多元化态势,除了传统的财政拨款及学费收入,还有各种租金收入、服务性收入等,高校财务管理变得更为复杂,也给高校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相对于国外高校早已盛行的税收筹划,我国高校税收筹划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很不成熟。如何完善高校税收筹划,实现高校税收筹划健康发展,无疑是高校财务管理中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1高校税收筹划的特征及意义

目前国内外对于税收筹划的界定不尽一致,一般认为,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现行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财务管理活动中涉税事项的筹谋、策划,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法允许的技术差异,达到减轻税负以实现财务目标。在一些文献中,人们也经常使用“纳税筹划”、“税务筹划”等近似概念。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合法性。即税收筹划是一种符合法律意识的活动,因纳税筹划所获利益是合法的。二是事前筹划性。即税收筹划属于应税行为发生之前的策划与安排。三是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负,实现财务目标。四是风险性。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安排,也是一项复杂的决策过程,涉及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存在。

西方发达国家的高等学校一直对于税收筹划十分重视,而我国直至近年来才开始关注这一方面。在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高等教育事业的背景下,加强高校税收筹划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实现高校经济利益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是高校的重要财务目标,通过税收筹划,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支出负担,增加学校收益。二是增强高校纳税意识。高校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高校相关人员学习税法的过程,税收筹划有助于推动高校纳税人研究税法,增强纳税意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三是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税收筹划是一门科学,不仅涉及税法及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还涉及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及会计信息等,通过开展税收筹划,能极大地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四是有利于推动我国税法的完善。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对现行税收法规实施验证,发现、了解税法中不尽合理之处,推动我国税法不断改进和完善。

2新形势下加强高校税收筹划的举措

2.1重视税收筹划的应用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而在尊重税法的前提下,科学筹划,合理节税,谋求税负最小化也是纳税人的权利。目前部分高校对税收筹划的意义认识不足,税收筹划意识淡薄,未重视税收筹划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不仅影响了高校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也影响了高校财税管理水平和资金利用率的提高。为此,高校应在观念上从依法纳税上升为主动筹划,增强税收筹划意识,加强税收筹划研究,在经济活动过程中通过系统科学的税收筹划,实现纳税最优化或税后收入最大化。

2.2认真研究高校税收优惠政策并用好用活

近年来,国家推行“科教兴国”战略,鼓励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在对高校及其后勤实体的税收政策方面,先后出台了一些专门的优惠政策。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4]39号、财税[2006]3号、财税[2013]83号等文件,内含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促进了高等教育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也为高校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高校应认真研究,根据自身实际,熟悉并灵活运用这些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筹划,达到积少成多的节税效果,减轻高校的税收负担。

2.3密切关注税法变化,注意税收优惠的时效性

从已出台的高校税收政策看,每项税收政策的出台都与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有关,且国家皆以“通知”这种时效较强的形式,有些“通知”明确规定了时效,如财税[2013]83号文件,是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食堂税收政策的规定,该文件执行期限只有3年。因此,高校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及有关文件废止情况,避免制定无法律时效的筹划措施,谨防税收筹划由合法变成违法。

2.4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各种原因,实践中,高校自以为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结果并不能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因此,高校极有必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一方面可以及时获取最新税收政策信息,一方面可获得税务机关在税法执行方面的指导与帮助,有利于在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这样,高校税收筹划方案容易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同,避免无效筹划,可有效降低节税风险。

2.5配备熟悉税法和税务管理人才,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高校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精通会计,通晓税法、税务知识,还要熟悉投资、金融等方面知识,对财务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很高。目前高校不少财务人员很难胜任税收筹划这一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为此,高校可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开展税收筹划。为解决人才缺乏问题,高校要重视人才引进,充实高校税务管理队伍,提高税收筹划水平。必要时,还可聘请税收筹划专家帮助,以提高税收筹划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洪晶,田娣.高校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分析研究[J].群文天地,2012(8).

第10篇

[关键词] 企业 技术开发费 税收筹划

一、前言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关系着整个国家的进步。科技成果没有实现商品化、产业化,没有转化为生产力,自主创新的最终价值也就得不到充分体现。所以,自主创新能力不仅要体现在形成科研成果,更重要的是将成果产业化形成财富效益。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加强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投入,对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为了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编制技术项目开发计划和技术开发费预算时,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企业技术开发效果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筹划,合理地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节约技术开发投入成本。本文就企业技术开发费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二、企业技术开发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状况

通过调查,发现政策使用明显偏低。调查中发现,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这一优惠政策使用并不到位。以河南洛阳为例,截止到2009年底,洛阳市共有盈利的工业企业173户,而享受技术开发费附加抵扣的企业只有11户,仅占全市工业盈利企业总户数的6.3%。这11户企业在2007、2008、2009三年来其技术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1.2%、1.5%,明显偏低。

这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认为此项工作手续过于繁琐。

(2)《管理办法》对于技术开发费划分很详细,而有些企业由于其特殊性,所使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不同,使其一些费用在归集时不好界定。

(3)一些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由于在减免优惠期间,所以对此项政策不够重视,也就对于技术开发费用不去单独核算。笔者在企业调查时,也明显感到一些企业对这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使这一优惠政策不能得到很好的使用。如:有的企业财会人员由于不太明白,也就放弃了对这一政策的使用;有的企业经理由于对税收政策缺乏学习,对享受优惠政策这一块基本上都是听财会人员的,财会人员不做,也就不了了之;还有的企业会计更是怕麻烦,干脆就“忽略”了。等等。

三、如何对于企业技术开发费进行税收筹划

(1)技术开发费支出预算的筹划。

在不影响企业技术开发效果的前提下,如果企业预计实现利润较大时,技术开发费前期可适当多一些,以充分利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如企业前期预计实现利润不多,致使不能充分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时,企业应对技术开发费预算进行调整。

企业可根据技术开发费的内容分析,充分利用年度扣除这一界限,在不同年度的年末与年初之间调整,如: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本年预计实现利润不多,在总量及开发计划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本年可少支付。这样一来,企业将尽量多地享受到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2)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3)工业类集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开发的项目,需要向所属企业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

四、结合企业战略决策进行技术开发费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税收筹划应注意防范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税收筹划主体实施税收筹划活动后,因筹划失败可能带来的损失或者伤害,或者说因筹划失败而付出的代价。无论是政府,还是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活动都可能产生风险。本文只以纳税人为例进行论述。

对纳税人而言,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随着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和接受,各种形式的税收筹划活动已在各地悄然兴起。但是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在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的同时也蕴涵着风险。如果无视这些风险,任其发生而不加以防范,势必有悖税收筹划的初衷,其结果可能是以节税为目的开始.却以遭受损失而告终。

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总的来说,对于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就是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紧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借助“外脑”,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 。

(2)税收筹划应注意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

这里所指的正确的税收筹划观是指企业要树立有效税收筹划的理念,该理念认为实现了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税收筹划不一定就是最优的,如果有多种选择,纳税不一定最少但企业总体收益最多的方案才是最优方案,那种为了减轻税负而导致企业利润下降和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的税收筹划不是有效的税收筹划。有效的税收筹划不仅要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筹划目标,而且还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企业战略管理的终极目标。

企业纳税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减轻税负,即减轻税收负担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进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此,必须注意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的差异,把涉税额外支出降到最低程度;必须注重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围绕企业战略决策的全过程制订理性的税收筹划方案,努力实现税收筹划的显性和隐性成本最小化而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3)税收筹划应注意与会计差异的处理

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等的总称。它具体包括了会计凭证的种类和格式,以及编制、传递、审核、整理、汇总等的方法和程序,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账簿的组织和格式,记账方法、记账程序和记账规则,成本计算方法,财产请查方法,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与报送程序,会计资料的分析利用,会计检查的程序和方法,计算机在会计中应用的规则,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办法等。世界上,包括我国在内的部分国家,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由国家法定的,还有不少国家的会计制度是由企业内部或委托外部会计师参考同业公会、会计师协会的会计准则自行制定的,也有一些国家同时存在两种方式。无论制定会计制度采用的是哪种方式,它们都与税收制度特别是所得税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税收筹划与会计制度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周荣肖,赵斐. 技术开发费纳税筹划[J]. 中国农业会计, 2003,(10):123-125 .

[2] 王国平. 物流技术创新分析[J]. 冶金设备, 2005,(05):156-160 .

[3] 黄鸣. 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开业初期的税务筹划[J]. 咸宁学院学报, 2008,(01):172-175 .

[4] 薛明欣. 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筹划方案[J]. 新理财, 2003,(01):189-190 .

第11篇

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降低应税收入,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此,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本文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

一、对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二、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第12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财务管理;关系;原则;应用

引言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金融活动,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减轻企业在融资、投资以及利润分配活动中税收负担,优化企业的财务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增加税后收益,最终实现纳税义务人的税收收益最大化。然而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全面客观的分析,制定纳税方案,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经济性、风险防范性以及服务性,推动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深化应用和发展,全面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

一、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前提下,以国家当前的税收政策为导向,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对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策划的过程。而财务管理的实质是对企业实行财务决策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筹资、投资、以及收入分配等各环节的监管内容,而税收筹划又贯穿在企业财务决策四个环节之中,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并在财务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出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性财务计划,从而确保企业制度与财务管理目标相符合。而且科学制定纳税方案,实行合理的税收筹划还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节约企业成本开支,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从而实现预期的财务管理目标。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改革发展,尤其是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促进了我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化发展,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同时为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理念和发展平台。因此,我们要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整体成效,从而帮助企业有效减轻税务负担,提高税收收益,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并推动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形式与实现途径

当前我国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以及转嫁筹划三种基本形式,其中节税筹划主要是纳税人通过充分利用国家税法中的有关税收优惠开放政策,进而合理地筹划企业的筹资、投资以及经营活动,从而有效减少纳税额。例如,我国的环保行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以及某些贫困地区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合理选择投资行业和投资地点来合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实现节税减支的税收筹划目标。而避税筹划,主要是纳税人通过利用国家税法中关于税收的漏洞以及空白来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方式,这种避税筹划处于不合法但也不违法的尴尬地位,在本质上区别于违反税法的逃税漏税行为,企业可以在不违法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减轻税负。例如当前我国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等大量的服务性行业已被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国家在税种转型征收过程中存在很多法律空白和漏洞,有关行业可以通过合理筹划而节省大量的税额。此外,转嫁筹划则是纳税人为了缓解税收压力而调整有关产品价格,从而转嫁税负的一种经济行为,主要是通过适当地提高或者是降低产品价格,而将企业税收向前或者向后转移给他人负担。

税收筹划主要包括降低税负以及滞延纳税时间两种实现途径。其中,降低税负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方案,并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场经济信息进行综合对比分析,从而选择税低的纳税方案,合法地减轻税负,降低税收成本:而滞延纳税时间也称为缓纳税,主要是通过合法的手段,尽量推迟纳税,从而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以及其他的经济效益。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如果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向税务机关申请缓缴税款。实质上,滞延纳税时间是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获得了与滞延期的纳税税额相等的一笔无息贷款,从而为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二次效益。

三、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首先要遵循合法性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各项政策精神来开展税务活动,不仅要确保企业的税务活动符合法律规范,还需要以我国财务管理方面的有关条款以及经济法规为依据来进行税收筹划。同时,还需要全面了解国家税法的发展动态,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发展变化,以便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能够及时地修改并完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确保税收筹划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经济性原则,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始终以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坚持经济性原则,并且在税收筹划时要从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着眼,避免过度筹划个别税种而忽略了其他税种的企业整体税负的重要影响。同时,要坚持用资金价值相关理论标准来综合评估纳税方案,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纳税方案,需要将具体的纳税额进行变现之后,利用现值进行比较分析,选出最优方案,并将其运用于企业财务管理全过程,从而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整体经济效益。

风险防范性原则,企业税收筹划通常都是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边缘上进行操作,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例如,企业通过滞延纳税时间可以利用资金时间价值获得二次经济效益,并有效缓解经济困难期的税负,帮助企业度过财务危机,然而,与此同时企业也面临着延期纳税的经营风险,一旦企业不能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税款缴纳,必然面临着税收滞纳金的征收风险,严重者还会威胁到企业后续的经营生产,从而增加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风险。因此,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全局思想,避免得不偿失。

服务性原则,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与经营管理相关的财务决策相融合,将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渗透到企业的筹资、投资以及利润分配活动中去,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依据,减轻税负的同时,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全面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进程,实现社会经济效益。

四、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一)税收筹划在筹资活动中的应用

企业的筹资活动由负债筹资、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组成,其中负债筹资的利息通常计入期间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能够实现资金抵税,然而负债到期还需要还本付息,面临很大的财务风险。而权益筹资则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风险较小,但是股息需要从税后利息中支付,且股息还需要支付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两种不同的筹资方式会直接影响企业的预期收益,且企业承担的税负水平也不同,因此,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结合企业的实际债务资本利用情况进行两种筹资方式的选择,而且要充分考虑到负债的杠杆作用,当企业的负债成本率地域当息税前利率时,可以考虑用负债渠道进行筹资,从而有效减轻税负,并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二)税收筹划在投资活动中的应用

1.投资地区与行业的选择

企业投资地区的选择,从国际范围来看,可以通过选择符合企业自身发展实际的国际避税地进行投资,而从国内范围来看,可以选择国家给予较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开展投资活动,例如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高校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西部地区等税收优惠地区,以便在企业后续的经营管理获得相应的税收利益。

不同的行业所承担的所得税税率不尽相同,而且处于特定行业的企业自身就享有很多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所得税税率仅为15%,并且从企业获利年度起还享受两年不用交税、三年减征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码头港口建设企业不仅享有类似的税收优惠待遇,承担的所得税税率也为15%,同时还享受五年免税、五年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行业选择时,可以重点考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

2.企业机构的选择

一方面,对于企业从属机构的选择,需要根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以及子公司等三种从属机构的不同设立手续、核算和纳税形式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综合对比分析选择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的机构组织形式,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动态的税收筹划,在企业不同的经营使其设置不同的从属机构,利用企业从属机构的优化选择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设立机构的选择,按照我国新的所得税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司法人作为基本的纳税单位且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属于独立纳税人,而且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需要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国务院另有规定之外,任何企业之间都不能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如果需要设立新的营业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来减轻税负,获取整体的税收效益。

3.投资企业及产品类型的选择

在选择投资企业类型时,需要考虑国家对不同行业的减税、免税以及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的税法规定,投资福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林水利企业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能够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有效减少企业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纳税额。而对于投资产品类型的选择,企业投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现汇所承担的税负不同,举例而言,我国的税收法律规定,国外企业在进口国内不能确保供应量的机器设备以及零部件或者是进行其他材料投资时,可以免去增值税和关税,而企业卖出专有技术则需要交纳有关税金,但是以投资为目的的专业技术却可以免除相应的税金,因此,企业要结合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投资政策以及实际发展条件来合理选择投资的企业以及产品,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投资收益。

4.投资期限及再投资选择

国家在考虑规范产业机构并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长期投资的前提下,对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了时间限制,明确规定处于税收优惠政策行业范围的企业只有达到一定的经营年限才能够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鉴于此,企业在开展投资活动过程中,对于外资企业的投资,要尽量将投资时间选择税收优惠的年限范围之内,响应国家的产业调整政策的同时,享受投资过程中的税收优惠待遇,减轻纳税支出,从而实现预期的投资目标。

(三)税收筹划在利润分配活动中的应用

企业采取不同的利润分配方式所享受的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首先,企业在股利分配过程中,通常采用的是现金股利以及股票股利两种不同的股利分配形式,而我国税收法律明确规定,股东所享有的先进股利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股票股利则免征税,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选择股票股利分配来减轻股东的税收压力,并促进企业的资本积累以及资金周转。其次,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并减少纳税负担,企业可以通过将现金股利转化成其他形式的资本来回报股东,其中股票回购就是重要转化方式之一,用股票回购来代替现金股利的发放,不仅可以帮助股东享受股价上涨的优势,而且还能确保股东在出售股票时取得资本利得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再者,鉴于我国税法针对集体股所实行的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可以通过鼓励职工共同出资建立一个股份制企业,并将个人所得的现金股利全部或者部分转化成该企业的集体股,不仅可以享受集体股的免税优惠政策,还能保留自己的应得利益,可谓一举两得。

第13篇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 解读 筹划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细则已经于2007年11月28日公布。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在税率、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征管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税负,甚至会导致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如何深刻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精髓,有效规避企业的涉税风险,是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缩小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的空间

在传统的企业所得税筹划中,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的空间有三个。

1、企业身份优惠的筹划空间。由于过去生产性外资企业、福利企业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因此企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通过嫁接或改变身份来谋取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由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空间已经不复存在。

2、新办企业优惠的筹划空间。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一免一减半”,以及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等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利用不停地新办、关停、再新办企业的方法规避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因而这一筹划途径已经封堵。

3、地域性优惠政策的筹划空间。如“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规定,且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取消上述优惠。由于这些地域性优惠政策的取消,原来仅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包括通过打球、贴上高新技术企业标签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空间已经压缩。

虽然上述三个筹划空间已经关闭或压缩,但并不意味着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就没有了空间。总体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构筑的税收优惠体系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时,必须将视角从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向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转变。如: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等。如果企业有条件及时转变筹划方向,一个新的筹划空间必将被打开。

另外,《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与此同时公布的《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还显示,涉及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的文件有30项,这些优惠主要是此前的一些区域优惠和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等。通知还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是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上述规定事实上还是给了这类企业一定的筹划空间。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扩大了成本费用的筹划空间

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是决定企业税负的两个要素,在收入确定的前提下,税前可扣除成本费用的增加,必然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扣除标准,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又如统一和部分提高了广告费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些规定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将产生不同的影响,税收筹划的效果是不同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公司法人为基本纳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如果企业把设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变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独立纳税人资格,就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各分公司间的收入、成本、费用可以相互弥补,实现均摊,就可以避免出现各分公司税负严重不均的现象,尤其是当集团公司中各子公司有亏有盈时,这种方法更为有效。新企业所得税法还统一了加速折旧的规定,为设备更新频率较快的企业提供了筹划空间。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业务招待费、大修理支出费等的规定使原来的筹划思路受到了限制,纳税人必须对原有思路进行调整。

总之,成本费用的税收筹划涉及面广,筹划技术要求高,企业需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实现成本费用的最大化扣除。

三、国际税收筹划将成为焦点

首先,外国投资者到我国投资已经有近20年了,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投资模式和税收筹划安排,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迫使这些企业必须重新考虑投资方式和税收安排;其次,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国际税务筹划也在情理之中。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外资企业的税负会有所增加,而税负增加是投资者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动因。尤其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和预提所得税的规定,会直接推动企业进行新的税收安排和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居民企业的概念,规定中国的居民企业需要就其全球所得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由过去单一的“登记注册地标准”改为“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都将构成中国的居民企业。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就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还必须确保不符合“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这一变化对于在外国注册、但实际按税法规定属中国资本控制的企业,特别是“返程投资”的企业至关重要,必须重新审视。

另外,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预提所得税由10%税率提高到20%税率,同时,取消了外国投资者从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预提所得税的政策,直接影响到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利润和将来投资退出的税负。预提所得税的增加,迫使投资者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其中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利用国际税收协定进行筹划。目前,我国已与80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投资者应该关注这些协定并进行恰当的投资安排,因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而在一般的税收协定中,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不超过10%。也就是说,投资者选择在与中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并且预提所得税的税率较低的国家登记注册企业,再由该企业对中国进行投资,就可以有效规避较高的预提所得税税负。

四、转让定价的税收筹划要三思而后行

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普遍采取的策略,虽然其目的主要是实现其全球的经营战略和逃避有关国家的外汇管制,但实际上转让定价已成为跨国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手段。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以及外资企业税负的增加,将进一步刺激企业通过转让定价规避税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进行转让定价安排的主要是外资企业,可以预见,内资企业特别是大型内资企业集团,开展转让定价筹划的会越来越多。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而按以前规定,如果被投资方适用的税率低于投资方,则投资方分回的股息、红利需要补税。此条规定为居民企业通过转让定价安排将利润转移到适用低税率的关联企业,从而有效地减轻企业集团的总体税负提供了筹划通道。

新企业所得税法既为企业进行转让定价创造了机遇,也强化了对转让定价的税收管理。转让定价是把双刃剑,企业必须审慎行使。新企业所得税法新增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上述规定为税务机关强化对转让定价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总之,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既关闭了过去税收筹划的部分途径,同时也提供了新的筹划空间。企业应仔细研读税法及细则,适时调整筹划思路,尽力规避税收风险,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14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一、前言

税收筹划是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缴纳的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因其税负重、税负弹性大、筹划空间大,而成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关键在于尽可能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的扩大政策给予扣除项目的数额。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目的。

二、企业所得说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税收筹划应当遵循守法及自我保护原则。收税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依法经营、守法是企业应当遵循的第一原则,它包括合法及不违法两方面的内容,即税收筹划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避税为名进行偷税漏税行为不属于收税筹划范畴。(2)企业所得税筹划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涉及到企业从筹资融资、投资生产、销售服务等各个过程,它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尽可能的将成本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一定要以企业价值最大为根本。(3)所得税筹划应遵循风险收益均衡原则。税收筹划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风险筹划。风险是潜在的,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动、市场经济波动、企业经营不确定因素等内外部的风险都可能给税收筹划整体目标带来影响。因此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必须遵循风险与收益均衡原则,采取灵活措施、趋利避害、选优弃劣,将风险分散,从而化解风险。(4)收税筹划应遵循时效性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根据国家法律政策灵活变动的,它是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下进行,针对性和特定性强,随着时间推移,国家政策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等都会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必须把握好时间,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灵活的调整或者重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来优选方案,以确保企业稳定持久性税收筹划中获取收益。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具体应用分析

(1)企业在筹资环节所得税筹划。企业采用各种渠道进行筹集资金,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成本,这就需要安排资本结构,如何使企业的资金成本达到最低,也可以从税收筹划这方面来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对资本结构的选择主要是考虑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即债务资本虽仍需要还本付息,但筹资资金的各种费用及利息可在所得税之前扣除,而权益资本在税前不能扣除利息,只可扣除利息之外的其他筹资费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债务资本的成本相对于权益资本来说,成本较低,但是风险大,因其到期一定要还本,而且又固定利息支出。而权益资本筹资的主要成本是股息,其可以随企业情况而灵活变动。企业选择资本结构时应充分对风险与收益进行衡量。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现金流量趋稳定,债务利息率低于投资收益,且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即可采用债务筹资,利用财务杠杆来调节收益,从而减少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2)企业运营过程中所得税筹划分析。这主要包括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筹划。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协作件、包装物、自制版成本以及产成本等,它是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中因消耗或者销售而持有的各类形式的资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购人存货应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和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等计价;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一经选用的计价方法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批准,否则,这将对应税所得产生影响,税务机关对此有权进行调整。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利润及所得税额都与存货成本有很大联系,因此企业应该选择恰当的存货计价方法,为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提供优良的所得税筹划策略。另外固定资产折旧也是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固定资产这就涉及到折旧方法选择、折旧年限估计及净残值确定这三方面内容。企业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是不一样的,从而分摊到每一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就不同。但国家不同的税制条件对企业的折旧计算产生不同影响,在累进税制下,选取何种折旧方式对企业有利影响比较大,企业需经过分析权衡后才可做出选择。(3)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所得税筹划分析。为促进经济发展,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均可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选择就是投资不同地区与行业,从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所得税成本。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同时兼顾社会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区域税收除西部大开发保留税收优惠政策外,其他地方均已取消。国家实行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主要是鼓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以及节能和环境保护等。因此企业可以利用低税率及减低收入和产业投资等税收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低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可为企业降低税率、简化纳税环节和优化税负环境等。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子公司的方法,将企业的销售业务适当的集中起来,这样即可达到节税目的。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企业根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适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将投资重点放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农林牧副渔和高新技术等各种项目中,从而减少税收项目支出,提高企业盈利水平。(4)企业组织方式选择中的所得税税收的筹划。税收筹划投资创办企业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多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如果人手较少,规模不大,应选择独资企业。因为对这类组织形式的企业,核算要求不高,税款一般定期定额征收,实际税负较低。如果规模不很大,但投资人数较多,则宜选择合伙方式。因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只按个体工商户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不征企业所得税,税负较轻,也不存在所得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同时因为合伙企业是先分后税的征税方式,如果投资人员多,可降低适用的税率,从而获得节税效益。如果公司规模大,可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制企业享有五年补亏优惠政策,公司内部又可以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也可享有免税期等多种优惠政策,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法人,没有税收优惠政策,但其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可并入总公司损益,从而少缴一部分所得税。

参 考 文 献

[1]刘军徽.浅谈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研究[J].财政税收.2010(3)

[2]郭秀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23)

[3]刘润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探析[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

第15篇

前言

依法纳税是我国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作为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克服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没有营利、资金有限等实际困难,迎难而上,合理运用我国的税法有关规定以及税收的优惠政策,从而节约有限的资金,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市场经济竞争力,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全面健康发展。

一、税收筹划概况

1.提前规划

在税收的筹备与规划中,税收筹划就是在国家税收有关各项管理规定的界线内,符合国家税收的相关政策情况下,针对事业单位本身涉及税收的部分,实行超前筹备与规划,科学制定合理的纳税计划,做到超前预想,统筹安排[1]。

2.涉及面广

从财务管理的视角出发,合理对税收进行筹备和规划,不只是与财务部门有关,同时也需要负责人和其他各业务部门,不仅要对各部门进行协调配合,还要针对事业单位财务预算以及涉及各部门的税收部分进行统筹规划,从而保证科学合理的作出税收筹划安排。

3.合理合法

税收筹划的作用是充分利用国家有关的税收规章制度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达到税后经济效益最大化[2]。但税收筹划有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必须符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对事业单位关于税收部分超前进行筹备和规划,对国家相关的优惠税收政策要充分了解和运用,从而有效减少纳税或延迟纳税时间。

4.政策性强

事业单位在对本单位税收进行筹备与规划时,首先要充分理解和把握好国家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求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执行税收筹划的有关规定及操作流程。

5.灵活多变

我国对税务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一方面,事业单位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改变,这需要事业单位组织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提前对涉及本单位的税收项目进行筹备与规划,来应对税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依法纳税所带来的工作变化。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要对税收筹划工作高度重视,要时刻掌握国家对事业单位税收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政策的变化,发现国家相关规章制度与政策发生改变后,事业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涉及的税收项目进行分析,提前进行税收筹划,来应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

二、基于财务管理视角事业单位税收筹划现状

1.政府体制下事业单位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当前国家和各级政府都在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题,挖掘体制与市场潜能改革创新。事业单位也要紧紧抓住改革创新的历史机遇,迎难而上,增强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由于事业单位通常都归属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有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分支,事业单位一直处于政府体制下,没有经营收入,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目标,事业单位的职能主要从事教育方面、科技方面、文化卫生方面等社会服务工作,事业单位的运营成本主要由国家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不存在着运营成本短缺或者资金不足等问题,依法纳税是我国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期处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对我国税务体制改革认识不高,造成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对国家税收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理解,部分事业单位的职工纳税意识不高,认为事业单位税收工作意义不大,从而导致了部分事业单位对国家税收相关规章制度一知半解,对税收筹划的意识薄弱,从而造成了事业单位体制改了,观念没改,工作作风没改,导致事业单位的依法纳税与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着不少问题。

2.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由于事业单位长期处在政府体制下,事业单位体制与企业体制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造成事业单位对从事财务工作人员的标准不高,财务人员专业技术素质偏低,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国家税收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了解不够,仅仅掌握了大量财务理论,没有运用于财务工作实践中的经验,财务工作人员对于本单位税收筹划工作能力不强,从而无法对本单位的税收项目科学合理的筹备规划。近年来,事业单位根据我国税务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通过改制,成为独立的经济体,进入依法纳税阶段。事业单位所涉及税收的部分经过优化和业务梳理,需要事业单位纳税的部分也相对的逐渐减少,这就造成事业单位对依法纳税没有足够的重视。还存在着部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是从别的部门岗位调整到财务工作,还有部分财务工作人员由于编制与待遇没有得到解决,从而导致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工作热情不高,不重视对自身的财务专业技术的学习与提高,有关熟练掌握税收筹划的专业财务工作人才匮乏,从而为事业单位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3.事业单位对税收筹划实践能力有待提高

作为事业单位,如何合理运用我国的税法有关规定以及税收的优惠政策,从而节约有限的资金,促进事业单位增加市场竞争力,是事业单位依法纳税和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没有从思想上和工作上高度重视依法纳税工作。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纳税部分协调不充分,对税收筹划工作的业务流程不够熟练,造成业务管理混乱。事业单位由以前的公共服务组织转变成了需要缴纳各种税费的独立经济体,依法纳税是事业单位应尽的义务。仍然存在很多事业单位没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对税务改革以及国家税收各项规章制度缺乏学习与了解,过度依赖国家公共财政拨款,有的事业单位甚至对需要纳税的情况一知半解,躲避税收。由于对事业单位国家税收的各项规章制度缺乏认识,对税收筹划的重视不足,导致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还停留在以往,由于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专业技术不高,不能熟练掌握税收相关的业务流程,对本单位涉及的税收部分进行超前合理筹备与规划准备的不充分,事业单位没有从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中充分受益,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税收上的不利局面,影响了事业单位税收工作的有序进行[3]。

4.国家税务机关对基层事业单位的税收工作指导不够

事业单位进行税改之后,涉及税收部分要求更加细化和业务量比起以往逐渐增加,存在着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对税收筹划认识不清,对国家税收各项规章制度与政策学习和了解不足,同时由于国家相关税务机构未能对税务改革与各项规定以及政策进行加强宣传和指导,造成税务改革以来,事业单位的税收工作一直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有部分事业单位对税务体制改革中,国家对事业单位给予的优惠税收政策不知道,导致部分事业单位本该拥有的国家相关优惠税收政策未能得到落实,还存在着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相关优惠政策已经结束,可仍然按照国家优惠政策纳税等问题时有发生,这进一步证明了国家税务有关机构缺乏对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税收工作的指导,宣传与调研工作开展的不够,从而造成了事业单位税收工作未能达到税务体制改革要求。

三、基于财务管理视角加强事业单位税收筹划的措施

1.事业单位要转变观念增强税收筹划意识

当前,事业单位正处在抓机遇、促发展的关键历史路口,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以往的落后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配合和支持国家税务机构的工作,作为政府管理下的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更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强化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要切实从以往传统的管理观念中转变过来,改正事业单位纳税的意义不大、等靠政策公共服务拨款等错误观念,从事业单位负责人到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要提高对依法纳税的认识,从培养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入手,进一步增强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综合考量本单位各部门涉税部门的情况,做好研究协调,认真组织学习理解国家对事业单位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与优惠政策,高标准完成事业单位依法纳税与税收筹划工作。

2.增强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

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加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关于税收筹划专业技术的培训,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技术含量很高的财务工作,并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不仅要对国家税收的相关规章制度与优惠政策有充分了解,还要熟练掌握税收筹划的专业技术与税收的各项业务流程。事业单位应该不断加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对国家税收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认真学习与研究,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理论基础扎实,并能熟悉掌握税收筹划业务流程的优秀税收筹划人才,通过有效提高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从而增强事业单位整体税收筹划能力,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以及税收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单位依法纳税工作[4]。

3.优化财务工作体制提高税收筹划实践能力

事业单位应该进一步优化本单位的财务工作体制,从完善细化有关财务与税收筹划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使本单位的财务与税收筹划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建立以提高本单位税收筹划专业能力为根本目的的人才选拔机制,着眼于未来,加强对管理能力、专业技术素质过硬的综合管理人才的培养,尽快形成一批专业技术过硬的税收筹划团队,培养出一批专业技术高超的优秀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者。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聘用制度,以专业技术水平作为聘用重要依据,优化编制与待遇机制,公正公平的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有效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从而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税收筹划专业技术水平。事业单位还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本单位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奖罚考核办法,通过强化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考核,对专业技术水平优秀的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一定奖励,对专业技术水平较差不能胜任财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同时,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培养,重视对本单位财务工作优秀人才的储备,保证财务工作优秀人才在升职、待遇等方面有相对应的提高空间,逐渐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杜绝事业单位财务专业技术人才的流失,通过领导高度重视,着重本单位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税收筹划专业技术水平,不断健全完善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体制和各项财务工作制度,从而全面加强事业单位的依法纳税与税收筹划的管理工作[5]。

4.国家税务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税收政策指导

事业单位目前普遍存在着对税制改革认识不清,对国家税收各项规章制度与政策学习和了解不足,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的税收工作一直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有部分事业单位对税务体制改革中,国家对事业单位给予的优惠税收政策不知情,导致部分事业单位本该拥有的国家相关优惠税收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还存在着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相关优惠政策已经结束,可仍然按照??家优惠政策纳税等问题时有发生。国家的相关税务机构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对基层事位单位在税收工作上的指导,增强国家对事业单位税收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事业单位依法纳税意识,督促事业单位对税收筹划工作加强重视,阐明事业单位对国家税收不可推卸的责任与应尽的义务。国家税务机构可以结合事业单位的税收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有效推动事业单位转变观念,从而进一步提高税收筹划的能力,确保事业单位依法纳税、税收筹划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