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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办医;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卫生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3-0078-02
1前言
社会办医即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其概念是相对于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而言,即从投资主体上,除政府投资以外的其他所有类型社会资本的投入。而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将自己应承担的服务项目交给其他非营利组织或社会企业。政府将自己不擅长的项目交给擅长的组织去做,不仅减轻自身的工作量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此同时政府这样的行为也有利于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二者相互作用共同促进,必将促成医疗卫生行业新的繁荣。
加快发展社会办医,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卫生服务意义重大。首先,加快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实现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有利于多元化、多样化办医体制的形成和服务供给的扩大,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也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扭转过往公立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因一枝独秀而导致的工作懒散、服务态度不佳、工作效率低下的不良局面,有利于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可以增加医疗资源投入,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难题。其次,政府将适合由社会举办的服务项目,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的方式交给社会承担,既有利于积累和总结政府购买的经验,也有利于培育市场和锻炼人才,有利于今后政府进一步扩大购买的领域和项目,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和过程,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效率。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职能有重要意义。能通过购买方式提供服务,尽量不再采用直接提供方式,对政府部门不擅长、不了解的方面,大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以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提高政府效能发展,促进服务业市场的活跃。
然而社会办医和政府购买卫生服务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便就其问题进行简单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加快规范二者的发展,从而为医疗卫生的发展创造一个助推力。
2社会办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1社会办医人才缺乏
社会办医人才缺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医学人才培养周期长、人才培养存在垄断、人才晋升存在“怪病”。医学人才培养周期之长让人咂舌。例如临床医学是五年起步,而按照相关规定,一位医生要想晋升为基本能独当一面的主任医师,从进入医学专业开始至少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而想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成为学术带头人至少需要二十年以上的时间,更毋论成为院士或是学术领军人物。人才培养上存在垄断主要是大部分医学院校都有自己的附属医院,那么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高校会将自己产出的优秀毕业生留在自己的附属医院,公立医院也主张主任医生带博士生,还设置博士后流动站,这样便容易造成近亲繁殖,精英人才团块化,相对封闭的学术氛围。人才晋升存在“怪病”是指在人才晋升上重理论研究比如重学历、重学术论文的发表,轻临床实践能力。
22社会办医在享受不平等的政策待遇
社会办医院不能享受政府补贴和免税政策,而且在医保方面,社会办医院面临准入难和进入后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低的问题。
23社会办医的定位及发展方向不明确
首先是办院思路不清,没有明确的发展愿景,没有明确不同阶段的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此外,经营方式不当,服务形象不佳。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搞不正当竞争,甚至采用医托等各种非法手段,严重影响医院声誉,降低公众的信任。
24社会办医的发展建议
医学院校在人才培养中应加强核心课程的设置,减少意义轻微课程的安排;应开放思维,消除私心,保持人才的自由流动,坚持公开招聘;对于人才晋升,运用科学的绩效考核,坚持实际能力和理论的有效结合。
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要在政策待遇上保持一致。政府应落实优惠的税收政策,此外,对社会办医应降低医保门槛,提高报销比例,使规模小的民营医疗机构保持活力。
25明确社会办医的发展方向
坚持公益的性质,不能急功近利,相反,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采用正当的营销方式,点滴积累公信力和声誉。在这一点可以借鉴南京同仁医院和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采用“公益营销”的方式,开展义诊和积极参加赈灾活动,用正能量得到大众的认同。
3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问题及对策
31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在全国开展,当今也有一些城市在进行试点工作,但总体来说,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工具性强、重项目不重组织、重形式不重内容、重结果不重过程、重当下不重未来,但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11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不够阳光
政府购买服务存在暗箱操作和寻租的猫腻儿。一些地方部门和社会组织产生权钱交易,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样的购买行为不仅不能产生效用反而浪费资源。此外,他们还把购买服务当做的工具,选择有隶属关系的社会组织或其他利益的关联者,并没有按照正常的招投标的过程,渲染不正之风,影响社会风气。
312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不够清晰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买什么、怎么买、向谁买这些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容易制造混乱,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社会组织都是不利的。
313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管理不规范
一些地区对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资质缺乏明确的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需要有一大批有能力、有公信力的承接主体来进行有效实施,目前市场上大部分承接主体不具备可以高质高效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的条件,这是造成政府购买服务难以大幅度推行的根本原因。
3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建议
22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要公开透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坚持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无论购买什么、采取什么方式购买,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制定操作章程,设定招投标资质门槛,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惩处问责机制。建立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严把项目审核、资金投放等重要关口。此外,应动员群众参与,维护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评价权,调动群众去进行监督。
322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进行规范
应在相关文件和规章中进行规定,医疗卫生方面哪些项目可以购买,怎么购买,用何种方式购买,还应指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原则,对如何改进公共服务做出规范。
323应制定承接主体的资质
应大力扶持承接方主体市场的发展,这是发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承接主体多如繁星,但不是所有的承接主体都是合乎要求的,从而就需要对承接主体进行鉴别和选择。对承接主体的规范管理上海市是一个典范。上海制定了一份目录,把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列入其中,上海还把有自我生存能力,有规范内部管理,最好完成过被市场认可的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作为担任承接主体的前提条件。通过对承接主体设置门槛,可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从而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目标的实现。
以上对社会办医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简单讨论,当然二者关系是很密切的,政府通过招投标,用外包、委托、合同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卫生服务,政府这种放权的行为无疑为社会办医的发展增加了一个推动力,形成医疗行业的多元格局,增加医疗资源,缓解医疗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使医疗行业相互竞争,活力迸发。只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加快社会办医的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必然促成医疗卫生行业新的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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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郑州航空港 综合实验区 医疗卫生行业 人才需求
一、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需求现状分析
(一)郑州航空港区现状
郑州航空港区是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和郑州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首个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中国首个内陆开放试验区,于2012年7月设立。自2013年3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后,一年多的时间,河南省委、省政府按照“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现代航空都市、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战略定位,举全省之力加快“建设大枢纽、发展大物流、培育大产业、塑造大都市”,开局良好、成效显著。目前,围绕航空物流、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实验区累计签约项目48个,总投资1516亿元。在制造业上,除富士康外,已引进了酷派、天宇、创维等整机智能手机生产项目,台湾科技园内布局了生物科技和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在航空枢纽建设上,郑州机场已成为中部地区唯一获批开展国际快件业务的机场,开通全货机航线23条,国际货运航线数量占中部地区九成左右,郑州至纽约、莫斯科、伦敦等13个国际城市可“当日寄出、次日递达”;电力、热力、天然气、电信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医院、购物中心、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全面启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进入了关键时期。
(二)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现状
2014年9月11日,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正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专项规划》。为全力满足不同区域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努力从根本上改善辖区群众的就医环境,整个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设施方面,将建18家专科医院、9家中医院、13家综合性医院。2014-2016年,计划开工建设医院7家,计划投入使用2家。其中一家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区医院项目,计划投资8亿,占地294亩,住院床位1600张;另一家为总投资拟定为15亿-20亿元、占地248.6亩、住院床位2000张的河南省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中心项目(省儿童医院、省胸科医院、省立医院)。2015年在准备投入使用的安置区内规划建设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16在准备投入使用的安置区内建设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6年年底,逐步实现步行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的目标。
(三)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需求状况
郑州航空港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根据专家测算,近期郑州航空港区可以带动至少20 万人就业;从远期来看,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概念性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深度2013―2040 年)》,郑州航空港区人口规模2020年达到90 万,2030 年达到190 万人,2040年达到260 万人。郑州航空港区专职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总工会主席赵新中认为,结合郑州航空港区的发展实际和规划要求,郑州航空港区现在及将来会重点引进三大类人才:建设发展层面人才、产业项目层面人才、社会管理层面人才。在医疗卫生行业,重点涉及公共管理、公益事业、社会医疗、基础设施、生物医药等高需求专业。由此可见,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的建设在数量上对人才是迫切需求的。
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的建设不仅对人才需求数量庞大,同时对人才需求质量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整个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建设,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长远发展为目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这必然决定了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的建设对相关专业高质量人才的需求,人才政策应以引进和开发培养高质量人才为重点。
二、郑州航空港区面临的医疗卫生人才需求困境
(一)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匮乏
对郑州航空港区而言,其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疾病预防和卫生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不足,缺乏顶尖的医学专家及医疗行业领军人物,没有一支技术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远远不能满足港区对高层次卫生人才的需求。一方面,卫生医疗机构并没有完全的市场化,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环境下,行政机构过多干预,在卫生资源配置上的倾斜造成了基层医疗单位人才和技术力量的匮乏。另一方面,医学类高校的招生结构、学科设置、教学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未能适应市场需要,此外,毕业生在医学人才市场中作为一个独立的价值单元有着明确的自主性和选择性,而此时港区基础设施尚未完善,产业集聚尚未形成规模,与沿海东部地区相比经济优势和政策优势并不明显,还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
(二)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结构不合理
纵观河南省内的各个医疗机构,拥有经验的老医生、教授炙手可热,但是上升空间也是有限的,随着医疗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医疗机构也需要高科技人才,老教授拥有多年行医经验,但是随着年龄增长,学习能力下降,看病也形成了一种传统模式。年轻医师只有经过多少年在最下层的实践经验以及奋斗才可能走向更高的位置,才能拥有资格坐台行医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此循环,高级医师是无法学习同时代的新知识,这样造成了人才结构的不平衡,也导致了年轻的医疗天才被埋没,缺少创新。郑州航空港区某医院医疗项目带头人也表示,医学类专业学科带头人等专家队伍年龄普遍45岁以上,“领军人物”老龄化问题突出,中青年人才数量相对较少且储备不足,学术积淀相对薄弱;职称结构上,高、中、初级职称比例失衡,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偏低,存在断层问题,人才梯队建设不够健全。
(三)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人才“找不到”和“要不到”并存
郑州航空港区建立初期,各项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医院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建设和发展,招聘所需人才成为难题,导致医疗卫生人才短缺。每年第二季度是应届毕业生的求职旺季,虽然毕业生作为求职主体的人数庞大,但不少求职者素质与就业岗位不相适应,特别是新兴的产业、行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短缺。一方面,“80后、90后”已成为就业市场主体,工作对他们的束缚性普遍减弱。大多毕业生抱着“骑马找马”的心态,跳槽率高,不利于人才培养需要,加剧劳动市场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问卷统计数据表明人力资源、行政是求职人气最旺的职位,呈现出供大于求的态势,说明有相当一部分求职人群以技术含量不高且工作环境较好的岗位为就业目的,导致一些岗位很难或招不到专业对口的人才,同时,部分应聘者因工作性质、环境、薪资等工作条件与就业期望值不匹配,从而竞聘不到适合的工作岗位,最终造成招工、求职两难的状况。
(四)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缺位
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在构建人才支撑体系方面,吸引人才政策不到位,导致优惠政策无法弥补地区差距。尤旨其在主观上纳才意识不强,政策倾斜不够,相当一部分企业在引进人才的时候投入不足,条件苛刻。由于郑州航空港区地处内陆,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对于高新技术人才的吸引力有限,而政府制定吸引人才的政策也远远落后于沿海城市。郑州航空港区引才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导致人才来了也留不住。
三、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人才开发与培养建议
(一)完善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转换机制,重视并加大政府向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倾斜力度,完善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加大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事业资金投入,加强郑州航空港区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改善港区医疗条件。对医学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安排,向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倾斜。用事业、待遇和感情稳定人才,对人才要委以重任,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完善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规范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的任职条件,实行人员聘用制,公开招聘院长和医疗卫生监督人员,把年富力强、懂技术、善管理的人员选聘到管理岗位,逐步形成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队伍。
(二)实现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制定和实施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规划,制定医疗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提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原则和岗位结构比例,完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录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非专业人员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严格实行医师、护士资格准入制度,优化医师、护士队伍。遵循人才的成长规律,根据医疗卫生人才的工作特性和能力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以岗位职业为基础、分层次的人才评价体系,落实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和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自护权,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改进和规范评审行为,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净化人才竞争环境,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配置。
(三)培养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人才
政府这只“无形的手”应适时适量的干预,避免造成卫生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环境前提下,为医疗卫生行业提供完全市场化的条件。其次,教育部门应赋予相关高校更多的自,使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统筹规划人才培养,结合高校特点和优势,进化合理的专业设置,培养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人才。最后,作为应届毕业生,应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就业形势,了解“行情”,提高自身的硬件指标,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在校期间,积极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坚决避免“眼高手低”的现象出现。同时注重培养自主能力,由得之以“鱼”转变为得之以“渔”,提高整个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建设的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
(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规划和管理所需人才
根据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区的发展和需求,对所需人才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加强对人才投入,加大对相关人才培养的扶持和指导,健全完善人才流动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便利措施和政策,尽可能地创造具有吸引的大环境。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沟通协调机构,形成良好的社会和谐发展和个人能力充分发挥的人才生态还环境,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才开发新模式,破除人才流动壁垒,形成畅通的人才流动渠道,开展区域合作,实现多方同步可持续发展。最后,政府应完善医疗卫生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推动郑州航空港区区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
总之,在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培养、引进、留住、使用、凝聚专业人才作为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一方面实现港区医疗卫生行业人才的充分供给,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港区医疗卫生行业人才盲目开发引进而造成人才浪费。通过坚持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创新机制、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充分利用各类专业人才,有效的实现郑州航空港区医疗卫生行业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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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045)
内容提要:源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多重特殊性,我国长期以来对其采取免征营业税政策,但增值税扩围的推进必然会对这种优势产生影响,利用改革契机对其进行合理的税制设计有助于推进医改进程。本文在从理论上分析医疗卫生行业特殊性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在医疗卫生行业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尝试利用投入产出数据验证这一判断,测算了增值税扩围给医疗卫生行业带来的税负变化,以及实行不同增值税率时的实际税负。结果表明,改征增值税确实能够大幅降低医疗卫生行业的税负水平。最后,文章提出了医疗卫生行业增值税设计的建议。
关键词 :医疗卫生营改增税负变化投入产出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2015)06-0057-07
一、引言
作为关系基本民生的重要服务产业,对医疗卫生行业进行的改革和调整在各国发展和转型中都极具标志性。在我国,除了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外,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阶段性特征也使医疗卫生行业的改革表现出更为突出的复杂性和紧迫性。一方面,我国的医疗卫生行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逐渐从完全封闭的国内市场和集体所有制保护中走出来,不得不开始谨慎面对民营资本和外资资本的竞争。另一方面,整个社会正处于深刻的改革进程中,来自于财税、金融等领域的变革必然会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医疗卫生行业的政策选择,在其内部形成了各类利益群体错综复杂的局面,推行改革必须通盘考虑,具备长远视野。也正是受这些问题的牵绊,我国的医疗改革自2009年启动以来进展缓慢,公立医院改革迟迟未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举步维艰,药价虚高问题未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就当前局势看,单靠卫生体系自身完成医改使命比较困难,需要借助外力的推动来实现。
在具备调节功能的各类工具中,财税体制具有综合性和基础性的特点,财税政策能够藉由政府部门的收支活动渗透到所有的个人、家庭和企业,体现在几乎所有的经济社会活动中,在各项改革中一直担任着重要角色。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加速推进,各行业都将面临深刻的蜕变,医疗卫生行业也不例外。利用财税改革契机,以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制度变革推进医改进程,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依托以上背景,本文尝试从营改增的角度切人,考察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政策选择问题。在分析医疗卫生行业税制设计的理论基础后,文章分析并评价了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税收政策的变迁,从理论的视角探讨了征收增值税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利用投入产出表对不同政策效果的模拟为相关结论提供了实证依据。最后,文章提出了在医疗卫生部门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建议。
二、卫生行业税制设计的理论基础
卫生服务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已经出现的各类疾病进行治疗,使人体恢复健康的临床医疗服务;另一类是提升人群整体健康水平、改善公共卫生环境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免疫和检测、健康教育、水质检测等。后一类服务具有典型的非排他性和有限的非竞争性,将其纳入准公共产品范畴,由政府承担主要责任是无可争议的。对于前一类服务,就其经济性质而言,具有私人性,但由于医疗服务所具有的特殊性,若任由私人市场供应,势必会造成供给不足,必须要求政府介入。
其一,医疗服务市场供需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正如Arrow(1963)所指出的,医疗市场中存在着“医患信息不对等”问题,相对于医生来讲,病人缺乏足够的医学知识,无法判断医疗质量的好坏以及与价格是否相符,必须面对不确定的治疗结果,若医疗机构以利润极大化为目标,就会藉此对病人收取高价格,实际上却提供低质量的服务,导致医院与病人之间的契约失效。这种市场失灵决定了政府参与的必要性。
其二,医疗服务具有外部性的特征。对外部性的讨论开始只局限于一些传染性疾病的防疫(Lees,D.S.,1962),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讨论后来逐渐扩展到了基本医疗服务(M.V.Pauly,1970),甚至只有小规模人群购买的卫生保健服务。这是由于,人们对急救、住院服务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人们能从他人得到适切的治疗从而获得健康这件事中获得极大的心理效用。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需要有公共补助。
其三,卫生服务供给的水平和质量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人力资本是推动社会物质和文化发展的根本,而身体素质是人力资本极为重要的衡量要素。如果因病致贫在一社会中成为普遍现象,将不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更难以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对于这样对社会发展有基础性作用的服务,政府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可见,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医疗卫生资源无法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达到最优配置,需要由政府介入。但根据Rose-Ackerman(1996)的主张,政府在直接提供公共财政支持的商品时,很难同时满足各方的特殊偏好。如果交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来提供,可以更大程度上符合人民的偏好及期待。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做的是通过税收减免或直接进行补贴,刺激供给,满足社会需求(周其仁,2007;张军民,2008)。
三、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制度选择
(一)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制度变迁
正是出于对医疗卫生行业特殊性的考虑,我国一直对其采取比较特殊的税收政策并经历了几次较大调整。
1950年,中央财经委发出《关于医院诊所免征工商业税规定的通知》,规定公私立医院诊所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免缴工商业税①。1955年,《关于贯彻医疗机构免征工商业税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对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扩大了受惠面,将享受优惠政策的医疗机构扩展至门诊部、卫生院、个体开业医师、镶牙所,而且取消了私立医院诊所的三个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在此阶段,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行为都是免工商统一税的。
1994年我国进行税收体制改革,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代替了工商统一税,把医疗卫生服务纳入营业税的应税对象②。虽然从表面上看并没有改变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税收处理方式,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行为依然能够享受免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增值税的计税方式与营业税乃至之前的工商统一税都有较大差异,医疗卫生行业的外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好在增值税征收初期征收范围较窄,对医疗卫生行业税负的影响较小。
引来最大争议的一次变动是2000年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开始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分类文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别采用不同的营业税政策,并把医疗服务的提供价格是否符合政府指导价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能否享受税收优惠的依据。这一未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先期试点的政策,遭到来自各方的反对声音。
在2009年新医改后,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政策再一次转回到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内。即在现行制度下,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是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均免缴营业税。
(二)对医疗卫生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评价
依托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我国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税收政策经历了统一免缴工商统一税到统一免缴营业税,到分类征收营业税,再到统一免缴营业税的转变过程。在最初,对医疗卫生服务统一免征营业税的政策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领域,有其可取之处。但是,随着增值税扩围试点的展开,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由(1+6)行业增加为(1+7)行业,并于2014年8月1日在全国铺开,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和范围正在迅速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对于医疗机构、患者还是对政府来讲,对医疗卫生行业继续实行免征营业税的政策都具有明显的负面作用。
对医疗机构来讲,在购买医疗器械等中间投入产品时,要缴纳销售方隐含在价格里的增值税销项税,成为医疗卫生机构的进项税,但作为营业税纳税人,无法对其进行抵扣,这实际上是把医疗机构当成医疗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承担了本应该由患者承担的税负。医疗器械等中间投入的价值是在医疗行为中持续实现的,对医院征收营业税实际上是对医疗器械转移价值的再次征税,即便营业税在实际征缴中已经予以免除。如此看来,增值税的扩围使得对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大打折扣。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医疗卫生机构为购买中间投入而支付的进项税会增加医疗服务成本,进而表现为价格的一部分,实现向消费者的转嫁。卫生机构转嫁税收成本的能力取决于医疗服务的供求弹性。在医疗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卫生资源还较为紧缺的情况下,供需矛盾紧张的问题非常显著,供给方定价在多数情况下还难以避免,患者不得不接受税收成本转嫁。
对于政府来讲,一方面,将卫生机构隔离于增值税之外,无法在全社会形成增值税的完整链条。在增值税广泛扩围的背景下,对卫生行业的特殊政策显得尤为不合时宜。另一方面,政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中承担主要责任.在基本服务中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承担大部分筹资责任,如此看来,政府才是医疗服务的最终支付者。在医院将增值税税负通过医药价格转嫁于患者的情况下,这部分税款实际上是由政府来负担的,出现了政府向政府“缴税”的问题,违背了税收的基本原则。
(三)医疗卫生行业征收增值税的合理性
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背景下,将医疗卫生行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具有诸多必要性。
首先,从增值税的概念上说,只要是生产流通环节中发生的生产和销售行为都应当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的是以医疗卫生服务为生产对象的生产活动,这一行为本就该包括在增值税的税基当中。
其次,从增值税转型和扩围的角度看,把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增值税符合我国税制改革的趋势和要求。我们针对增值税所推行的一系列改革的目的是尽可能扩大增值税税基,消除服务业发展中的税收制度性障碍,促进服务经济转型,调整经济结构。若对包括卫生行业在内的部分行业继续征收营业税,是对增值税税基的极大侵蚀,不利于总体的减税效果,直接违背了改革的本意。
再次,从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政府责任看,将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仅能避免对医疗器械等中间投入产品的重复征税问题,真正实现对卫生部门减轻税负,实现对医疗卫生部门发展的扶持,还能恢复税收对资源配置的中性作用,矫正由于中间投入代价过高而导致的卫生部门向产业链上游转移行为,减少低效率的生产扩张,符合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
最后,从各国的实践经验看一些主要国家也都将医疗卫生行业纳入到增值税的覆盖范围内,同时采取了较为特殊的税收政策,借公共财政之力扶持其发展。欧盟对医疗卫生服务征收增值税,同时采取豁免的处理方式①;加拿大征收增值税并对部分服务免税,但对免税交易采用的是退还进项税的方法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对医疗卫生服务实行的是全面征收增值税的方法,只允许极少数的豁免,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体系③。因此,从实践层面来看,对医疗卫生服务业征收增值税是完全可行的。
四、对医疗卫生行业不同税收政策的效果模拟
为了验证以上基本判断,本部分利用全国卫生行业投入产出数据,对不同税收政策的效果进行模拟,为有关结论提供证据。模拟过程分成以下两个情景进行。
(一)情景1:现有制度下增值税扩围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影响
在这种情景下,医疗卫生行业继续实行营业税免缴政策。基于2007年全国135部门投入产出数据可以看出(见表1),医疗卫生行业的产出结构中,整个增加值的比例是33.1%。这其中,我们通常认为可能会占绝大比重的劳动者报酬只占22%,资本报酬率更小,仅占9 9%(固定资本折旧与营业盈余的和)。中间投入的贡献达到66.9%,作为目前涉及面最广的税种,增值税的扩围将会对这部分投入中的相关行业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影响到卫生部门的成本。
为了更具体地展现增值税扩围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影响,我们尝试将这一影响量化。扩围后,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承担有关行业中间投入的增值税销项税,体现为卫生行业的中间投入成本变化。为了与营改增之前形成对比,我们假设这些行业在征收营业税时也能实现税负的完全向下转嫁。那么,相关行业中原营业税税额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即为卫生行业税负的变化额。
如果用2007年的数据来描述这一政策效果,从表2中可以发现,试点行业占整个中间投入的比例为4.26%。其中,投入相对较多的行业为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1 78%)、商务服务业(1.18%)。营改增的持续推进不仅没有减轻卫生行业的负担,反而使其承受的“隐形税负”增加了91074.78万元,占原来税负的1.1%。
(二)情景2:医疗卫生行业改征增值税的效果模拟
在这种情境下,假设医疗卫生行业也进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能够进入进项税和销项税的抵扣链条。我们通过投入产出表看医疗卫生行业税收负担的变动情况。
表3反映出的是卫生行业的各类中间投入的分布及销项税额,加总后得到总额为9072052万元。这部分税负直接隐藏在价格里面,成为卫生行业必须要承担的隐形税负。
在表4中,我们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增值税制度进行了税率假设,并将各种假设下的税负与改征增值税之前的税负相对比,观察税负变化情况。我们依据增值税的现行税率,规定了5个税率。其中,在0%和6%的税率下,实际税负为负值。8.46%为税负由负转正的临界值,这表明,如果征收的税率小于此值,医疗卫生业实际上会通过改征增值税得到税收补贴。随着税率的继续提高,当税率达到17%时,新税制下的增值税额会与现税制下的税负基本持平。
可以看出,将医疗卫生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只要使其税率保持在现行税率范围内,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负担就会得到大幅降低。
五、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建议
由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准公共品性质,以及医疗服务信息不对称性、外部性的特殊性,再加上医疗卫生服务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我国虽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坚持对医疗卫生服务业采取免征营业税的政策,但随着整体税制的变革,增值税的开征、转型和持续扩围,导致医疗服务业的税收优势逐渐丧失,反而承受了比其他行业更高的税负。我们的测算也显示,增值税扩围后医疗卫生行业的税收负担不但不会缩减,反而将增加1.1%。相反,如果改征增值税,当税率在8.46%以下时,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的税负为负值,只有征收17%0以上的税率时,才会与当前的税收水平持平。现有的税收制度的确增加了医疗卫生机构的负担,这一方面不利于医疗服务业自身的发展和技术提升。另一方面,对医疗服务的刚性需求导致医疗卫生机构将过高的成本负担向消费者转移,这是医患关系持续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导致政府向政府缴税的问题难以避免。在如此多的问题束缚下,我国对医疗卫生体系展开的改革难以取得实效。只有以财税改革为抓手和动力,才能改变新医改处处被动的局面,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基于这些考虑,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改革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的建议:
首先,将医疗卫生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用增值税完全取代现有的营业税制度,让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增值税征收的一个环节,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中间投入增值税的应抵尽抵,使税制进一步统一。这能够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的负担,理顺其与上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关系,从而能够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运作模式。
其次,在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实行差别化的增值税税率。对于享受财政补贴、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基础性医疗卫生服务,可以采取较低税率,或者适用零税率,用这样的税收优惠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服务,保持此类服务的公益性,这符合税收的基本原则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对于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定价提供的服务,按照服务类行业的增值税率正税,以此保证税收来源的稳定性,对医疗卫生部门的发展也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