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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到年底,我县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59吨标准煤,同比降低2.08%。
二、任务分解
(一)协调指导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制定年第四季度全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度。二是对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开展对各乡镇(场)和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目标评价考核,督促省、市节能降耗重点项目按时建成投产,督导重点用能企业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三是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耗评估和审查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宣传和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工业节能降耗工作。一是负责督促各耗能企业建立能源消耗台账,着力在能源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促进企业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二是大力推进综合节能降耗改造,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三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装备,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工业经济局)
(三)建筑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加强对建筑节能降耗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限制和淘汰高耗能的技术产品。二是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三是加快建筑照明节能降耗技术产品应用步伐,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优先设计和使用,全面做好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工作。四是搞好建筑节能降耗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各级建筑节能降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四)农村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加大农村户用沼气、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农作物秸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力度,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二是加快农业机电设施更新改造,降低单位农产品能源消耗水平,大力促进农机节能降耗。(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五)交通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加快节能降耗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大乡村公路网建设改造力度。二是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和落后的农用运输车辆,鼓励发展和使用低油耗、小排量的环保型汽车。三是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六)党政机关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加快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步伐,倡导党政机关开展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工作,完成党政机关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二是实施党政机关节能降耗综合考评工作。(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电力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制定全县用电方案,按季度报送全社会用电情况分析报告。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到电力节能降耗。(责任单位:县电力局)
(八)水资源节能降耗工作。一是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完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二是大力推广工农业和生活节水措施,大幅增加喷灌等节水设备,扩大全县节水灌溉总面积。(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九)节能降耗总体目标统计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指标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定期公布能耗指标。二是做好入统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率等各项节能降耗指标的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十)节能降耗资金投入。一是保障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二是监督国家、省、市支持节能降耗项目资金的使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一)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和推广。一是加快节能降耗技术研发,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降耗工程和节能降耗示范项目。二是组织推广节能降耗产品、技术和节能降耗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十二)节能降耗计量器具的配置监督工作。一是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合格认证,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二是监督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提高全县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十三)节能降耗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知识,提高全民节约资源的责任意识。二是引导公民合理消费,对社会上浪费资源不良现象进行有效监督,把节约资源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
(十四)乡镇(场)节能降耗工作。一是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节能降耗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县节能办备查。二是指导本乡镇(场)所辖入统企业和耗能较大企业制定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十五)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节能降耗,牢固树立节能降耗意识,努力创建节约型企业。二是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公报制度。三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各重点耗能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统计局、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科技局、工业经济局、环保局、电力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要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协同解决节能降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今年节能工作总体要求,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了节能专题会议,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积极开展了“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等活动,不断增强职工能源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为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张俊路局长任组长,王建芳、郝精民、郗矿生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节能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全面履行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检查、记录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监督、检查、奖惩等任务,各项节能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落实措施
在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研究制定了《广电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广电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广电局节约公约》等,进一步细化了控制能耗的措施和办法,如对中央空调、开水器、计算机、文件用纸、办公电话等的使用均有了明确的指标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奖罚制度。
三、查漏堵漏,降低能耗
根据我局节能降耗领导小组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我们在本单位内进行了全面的查漏堵漏、节约能耗系列活动:一是开展了无纸化办公活动,对电子公文进行网上传阅。二是在单位内广泛开展了“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活动。对单位职工要求用电做到人离灯灭,使用空调要关门。对科室里的空调开关进行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要求职工在公共卫生用水缩小水流速度,减少水资源消耗。对公务用车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并对运行距离进行审核,认真核定车辆耗油,节约汽车用油。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活动,使工委的水、电、油消耗量较往年有了明显的下降。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作用,在抓好时政新闻报道的基础上,定期在《藁城新闻》栏目中开辟了“节能减排”宣传专栏,围绕全市关于节能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及重大决策,精心组织做好动态报道、深度报道、跟踪报道和典型报道,不断增加新闻报道的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市委、市政府节能降耗和环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势舆论支持。
五、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积极动员大家从自身坚持节能降耗作贡献,营造良好的节能降耗氛围。
二、继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从每个人、每个岗位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升油入手,把节能降耗目标落到实处,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步伐。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目的有两个,一是贯彻落实8月19日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现场会精神,二是深入分析我区今年以来的节能降耗形势,部署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力推进,确保完成今年以及“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刚才,两家企业介绍了经验,区经贸局通报了节能降耗工作,区质监分局就能源计量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20*年,全区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4.64%,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降低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为0.2016吨标准煤,比20*年下降了17.2%,工业企业特别是区重点用能企业为全区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更为可贵的是,通过近年来节能降耗的宣传和实践,全区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有利因素在增多,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一是全区节能降耗的氛围越来越浓。随着中央把节能降耗工作提升到战略的高度,节能降耗作为约束性指标,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各地纷纷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全社会掀起节能降耗热潮;二是节能降耗逐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随着能源成本的提高,企业正从“要我节能”转变到“我要节能”,企业层面推进节能降耗具备较好的基础;三是群众的节能意识逐步增强。节能正逐步渗透到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节能家电、节能设备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四是结构调整朝着有利于节能降耗的方向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测算,如果三产增加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比重相应地降低1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就相应地降低1个百分点。目前,我区第三产业在产业构成中的比重还较低,说明三产发展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我区三产发展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三产比重的进一步提升,将为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基础。
在看到上述有利因素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经济粗放型增长占主导地位,以及全区工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我区能源利用效率仍然比较低,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能源浪费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同时,推进下一步的节能降耗工作,我们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困难:一是从今年形势看,节能降耗工作压力很大。在8月19日召开的全省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提出今年要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4%以上、力争实现下降4.68%的目标。根据市统计局、经贸委和发改委公布的有关数据表明,一季度我区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仅为1.0%,低于全市2.6%的平均水平。其中,单位GDP电耗不降反升,同比上升3.0%;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同比上升1.4%,各项指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同时,据初步预计,上半年我区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也只有1.9%,离今年4.5%节能降耗的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1-6月份,从全区13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情况看,有62家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未达到年初责任书上明确的下降6%的要求,其中,37家企业能耗更是不降反升。此外,受市场影响,总能耗占全区60%以上的合成革和不锈钢行业,上半年综合能耗比去年同期上升较多,下半年节能降耗压力将会更大。二是从居民用能需求刚性增长看,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和消费环境的改善,住房、汽车等消费不断扩大,人均生活用能将大幅上升,在可以预计的将来,居民能耗强度刚性增长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形势,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节能降耗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一)节能降耗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集中反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GDP能耗,已不再是单纯的能源问题,而是综合体现一个地区产业结构是否合理,能否实现健康较快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也是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志。
(二)节能降耗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的必然选择。龙湾区是能耗大区,自有资源十分贫乏,几乎所有的一次能源如煤炭、原油等都要从外部输入。随着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能源消费量势必持续大幅增加,能源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制约也将越来越突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不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节能降耗是从源头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密不可分,高耗能必然带来高污染,甚至造成生态环境的局部恶化。目前,我区虽然在这方面的情况有所改观,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部分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一昧追求经济利益,随意排放废气、废水,人民群众对此很有意见,由此引发的各类也逐渐增多,与建设和谐社会不相协调。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此,必须要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切实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四)节能降耗是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我区总体上仍未摆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靠大量消耗物质资源来实现。当前,能源消耗成本是企业尤其是高耗能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产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能耗监督与管理已经成为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之需和生存之道。今年以来,国内外市场主要能源产品价格不断攀升,要素供给、市场制约等形成的倒逼机制对企业发展的制约逐步加剧,我区大部分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竞争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不少企业出现效益下降、亏损增加等情况。如果企业不降低能耗,就没有竞争优势。
我们必须从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更好的生态利益的高度,从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推进温州“第三次跨越”和建设龙湾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一系列节能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节能政策体系、体制和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加快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和自觉性,努力实现节能降耗工作的新突破。
我区“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万元GDP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1.3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1.09吨标准煤/万元,比“十五”期末降低20%,年均降低4.4%。
围绕“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目标,今后,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结构调整。目前,我区经济增长依赖工业的格局尚未改变,第三产业比重相对偏低,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尤其是高耗能产业比重过大。必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一是要提升第三产业比重。要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益为重点,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服务业,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载体和平台,逐步提升第三产业比重。二是要提升工业层次。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根据有关部门测算,按照我区目前的工业结构,如果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而合成革、不锈钢、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地下降1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可相应地降低1.3个百分点。因此,必须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产业集群、集约发展。要把能耗标准和环境影响作为项目引进和核准的强制性门槛,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一律不准引进、不准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引进和扩张,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落后生产项目和设备。继续推进自主创新、品牌和标准化战略,以较小的能耗获得更大的企业产品附加值。三是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抓紧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废物的产生。
(二)抓重点领域。重点领域是节能降耗的关键所在,务必要花大力气抓紧抓实。一是强化工业节能。工业是当前我区能耗最大的领域,占全社会总能耗的75%以上,其中130家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区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耗占全部企业总能耗的80%以上,是节能潜力最大的领域。要突出抓好合成革、不锈钢、化工、有色金属、电镀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方案,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重点抓好工业锅炉、余热余压利用和电机系统、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二是推进建筑节能。建筑是我区目前用能增长较快的领域,未来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能耗将大幅上升。要严格执行《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城区空间布局、规模控制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安排,大力发展节能型建筑。加快新型保温隔热墙体材料的应用,推进建筑节能材料的产业化。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建立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所有公共建筑,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交通是未来用能增长最快的领域,要积极推进运输市场的网络化,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通过运力结构调整、大吨位货车的推广,发展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能耗;倡导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小排量汽车,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混合动力交通工具。四是抓好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能电器和高效节能照明,并抓好生活节能,因地制宜发展、利用新型和再生能源。
(三)抓科技进步。科技进步是节能降耗的重点和根本。我们要把加快推动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上重要位置,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以科技创新促节能。一是要加强节能技术开发。要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引导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推进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为主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着力推进产学研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节能技术的开发。二是要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是节能最有效、最现实的途径。要积极研究解决推广应用中的制约因素,采取经济、行政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区政府将重点扶持一批节能型和清洁型示范企业、项目,推动企业层面节能降耗工作。三是要加大耗能设备工艺更新改造力度。抓紧制订和实施分行业的耗能设备工艺更新改造计划,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对传统工艺、生产设备的改造。
(四)抓管理创新。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节能降耗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和干预。当前,管理不善是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依靠加强管理,节约能源的空间和潜力很大。要加快推进管理创新,着力构建与市场机制有效互补的政府节能调控和服务体系。一是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我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能否有所突破,将直接决定“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目标能否实现。要进一步完善重点用能企业的管理,出台行业能耗标准,加强能耗月报制度,完善对万元产值能耗上升较快企业的通报制度。各地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指导、监督和服务。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努力做到“增产不增能、扩建不扩能、增能靠节能”。二是要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考核体系。发改、经贸、统计、环保、科技等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统计监测结果要定期对外,通过透明的公布制度,哪些地方节能做得好、哪些地方耗能高一目了然,既有助于强化监测和决策参考,又可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对完不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并采取约束性措施。三是要建立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核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不到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得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成后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不准投产。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工作各项任务
节能降耗工作事关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模式创新,贯穿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这项系统工程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考核目标。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为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已经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等三个办公室,节能降耗办公室设在区经贸(交通)局。今年上半年,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节能降耗工作相关单位职责的通知》二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工作职责,希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切实承担责任。特别是要按照省、市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的要求,做到三个100%到位,即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签订率、节能政策措施的落实、对耗能大的企业和单位实行定额管理等三个100%到位。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对照区政府分解下达的节能目标狠抓落实,确保节能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区发改局、区经贸(交通)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要对照工作职能,切实负起节能主管单位的职责,逐条抓好落实,区节能降耗办公室要更好地发挥综合职能作用,及时掌握全区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着力创新机制。重点用能单位是节能降耗的主体,推进节能降耗必须通过建章立制,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是出台节能降耗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省、市节能降耗工作进展及我区节能降耗工作安排,我区将陆续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各行业能耗控制标准、强制性节能监测办法、差别电价政策以及以限产、轮产、停产和停建为主要措施的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今后,凡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经审查或节能评估未通过将不予开工建设;对单位产值能耗高于行业能耗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强制性节能监测及差别电价等措施;在全区节能降耗目标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将启动以限产、轮产、停产及停建为主要措施的应急预案,节能降耗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企业首当其冲将成为限电、限产的对象。二是积极探索能源价格机制改革。重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推进能源和重要资源价格改革,建立反映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差别化和梯度式能源价格政策,以经济杠杆、加强监管、优化要素供应等综合措施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改变高消费、高能耗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是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节能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以及大企业供水、原水供应等节能中介服务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促进节能产业化。四是采取更有力的节能奖惩措施。一方面,区政府将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对节能科研和技术开发、节能示范项目和示范工程、节能新技术的推广、节能信息的收集和传播、相关的教育培训、标准标识和相关规定的制定和实施等工作,给予激励扶持,以建立长效节能促进机制。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省、市节能降耗工作要求,我区将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一票否决制”。去年底在进行企业评比的时候,有些企业虽然未达到节能降耗的要求,但考虑到是行业龙头企业、上规模企业,经警示后,区政府未取消这些企业的评先资格。今天,在这里先吹一下风,今年的企业评先工作,只要企业万元产值能耗降低率未达到目标要求,不管是什么企业、不管评什么先进,全部取消资格,希望各家企业引起重视。
(三)强化节能管理,严格节能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是我们今后必须坚持的工作方向。一是加强节能管理。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把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等作为调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摸清家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要高度重视能源利用统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能源利用统计制度,执行严格的能源利用数据评估和使用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和分析,每季度公布能耗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加大节能执法监督。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节能主管部门都要开展节能降耗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耗能产品,禁止其进入市场销售;对违法违规用能的单位和企业,限期实行整改,屡教不改的,要公开曝光;对不自觉执行能效标准、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的违规设计单位,要采取惩罚性措施。三是加快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在家用电器、电动机、汽车和建筑上的应用,探索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诚信自律相结合的机制,不断提高能效标识的社会认知度,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合理引导社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