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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化农业企业;瓶颈;策略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009-1
1 目前国内现代化农业企业的现状
现代化农业企业是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体制与农户相结合,带动农户进入内部市场,使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系列的程序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生产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的目标并通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这种大型的企业带动了我国传统农业模式向现代农业模式的转变,是改变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简单来说,现代化农业企业就是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的企业。现代化农业企业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创造力和创新型的市场载体。
2 我国现代化农业企业发展进程中所遭遇的限制因素
按照目前现代化农业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经营销售模式,可以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来解析现代化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制约因素。
2.1 内部因素
内部因素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最大的问题是农产品及副产品的质量。我国的农副产品在质量上与国外的农副产品存在很大差距。质量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国农副产品质量、卫生等标准体系不健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禁药物的随意使用,动物疫病控制不理想,防疫问题严峻等。这些问题,严重降低了我国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的出口,对我国农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第二,农产品及副产品创新、研发力度不够。一直以来我国的农产品深加工力度不够,初级农副产品不仅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在国内市场也会因国外深加工农副产品的进口而处于不利地位。
2.2 外部因素
外部因素包含两个方面,第一,分散农户的违约现象。由于我国长时间的小农经济体制,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都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龙头企业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但是由于分散农户资源占有量少,信誉较差,当市场波动时很容易发生机会主义行为,即违约现象;第二,政府扶持政策缺乏有效的手段和落实。政府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缺乏效率,使得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方面缺乏足够的资金保证,导致技术和产品的落后。如果没有新的力量帮助突破发展的瓶颈,那么龙头企业会逐步被市场边缘化,最终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牺牲品。
3 突破我国现代化农业企业发展瓶颈的策略
3.1 以农业科研技术创新为理念,提升农副产品质量和品牌意识
一方面现代化农业企业要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联系,大力发展“产、学、研”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是高端人才的聚集地,拥有本行业最先进的技术和思想,龙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可以将本行业最先进的技术和思想带入龙头企业,帮助龙头企业完成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另一方面现代化农业企业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为例,通过建立自己的品牌“温氏”,大大推出“温氏肉,放心肉”、“温氏食品,人人有份”等一系列的举措,在养殖龙头业中推出绿色温氏。
3.2 大力推广“公司+农户”模式,提高公司与农户契约的合作性,稳定市场平衡。
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为例,该公司大力发展“公司+农户”模式,为养殖合作户提供猪苗、饲料、药物以及专业化的养殖技术人员指导,而农户只提供猪舍和劳动力,一年可以养殖两批猪,每批猪的利润在5-6万元以上,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农户拥有的资产份额较为清楚,将公司的利益与农户的利益连接起来,不仅可以形成激励作用,而且能够有效地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维持市场的稳定。
3.3 提高国家政策对现代化农业企业的帮扶力度
一是加大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比例。争取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创新支持工作机制,加大对现代化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贷投放额度,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到县级政府。放宽对现代化农业企业的授信管理,调整抵押政策,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允许现代化农业企业间的联保,允许企业贷款担保公司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二是实施现代化农业企业技改扶持项目,大力引导现代化农业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合作型利益结合机制。政府应鼓励现代化农业企业和农民积极参加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在当前农民工就业困难突出的情况下,现代化农业企业要积极履行责任,扩大就业容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鼓励农户以土地、劳动、资本和产品等要素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发展,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的利润,实现二次收益分配[1]。
一、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截止20*年底,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共有170家,涉及水产品加工、种植业产品加工、畜牧业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呈现多元化趋势。其中,水产品加工企业82家,占总数的48.2%;种植业产品加工企业48家,占28.2%;畜牧业产品加工企业21家,占12.4%。另有市场型企业19家,占11.2%。我市农业龙头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20*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共完成销售收入25.8亿元,实现利税2.22亿元,分别比20*年增长17.1%和110.6%。(不包括棉纺织、服装行业)。其中销售收入超500万元的有95家,超千万元的有66家,超过亿元的6家。南通市级以上7家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实现利税893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
2、吸引外资能力增强,龙头企业外向度提高。近几年来,我市通过举办海鲜节、科技节、民间投资恳谈会等活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大加快了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速度,形成了一批具有出口创汇优势的农业龙头企业。20*年底,全市有外商投资的农业龙头企业50多家,引进外资近2500万美元,初步形成了水产精深加工产品、优质肉制品、蔬菜深加工品、丝绸制品等出口创汇产品,年出口创汇达2000万美元以上。
3、有效投入再创新高,新增长点不断涌现。
近年来,通过企业技改、新上项目等方式,许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自身规模,提升企业档次。20*年,全市有实际投入的农业加工项目131只,投入总额达5.2亿元,项目投入量在南通六县(市)中名列第一。还涌现了民主银鑫食品、北新一鼎洋食品、吕四屹森水产等一批投资超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总投资1.4亿元的寅阳东旭牧业、总投资2000万美元的志良皇室麦片项目正在全力推进之中。
4、科技创新层出不穷,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
科技创新能力是龙头企业发展的关键,也是衡量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通过不懈努力,加快了新产品开发速度,促进农产品档次升级,增强了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双林公司在产品的深度开发上下功夫,与省农科所合作研究成功了从花生根、腾中提取白藜芦醇,市场前景十分看好。和合蔬菜公司狠抓蔬菜质量,为了适应出口需要,严格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注重发展名特优,提高产品竞争力。
5、经营机制更加完善,带动能力日渐增强。
龙头企业通过与基地农户签订合同,为农民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等服务,强化了与基地和农户的联接,带动了基地化生产,实现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双赢。20*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7万户,带动基地面积23.7万亩。黄海滩涂公司积极组织农户进滩养殖,沿海2000余农、渔民劳务费就增收近400万元。寅阳方源快冻食品有限公司创办第一年,就与2000多农户签订了收购合同,基地种植面积扩大到5000亩以上。
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显著作用。但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其应起的作用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发展总体规模不大。我市的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的多,大体量的少,重复生产的多,产品互补的少。全市170家龙头企业中,还没有销售额超3亿元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数量也不多,缺乏足够的竞争优势。二是企业产品加工档次偏低。我市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整体装备水平不高,研发资金投入不足,普通产品偏多,产品优势不明显。多数企业停留在产品简单加工层次,真正搞精深加工的不多。三是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深度不够。多数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的关系处于松散型状态,大多数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合同契约型,服务型、保护型企业不多,合作返利型更少。
二、培育壮大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对策建议
按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到2010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要达到30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企业超过20个,超5亿元的企业3-5个,10亿元企业达到2-3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销售额达到100亿元左右。2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扎实做好今年农业龙头企业工作,对开好头,打好基础,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投入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向农产品精深加工要效益,不断拉长产业链,使农业龙头企业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为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出更大的份额。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市现有的170家农业龙头企业,有85%以上都是资源型加工龙头企业,其产品的质量优劣,成本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加工原料的品质。为此我市要继续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全面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推动农产品特色化和规模化发展,努力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比如,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粮油、畜禽、瓜蔬、水产等传统优势产业和一批科技示范园区的作用,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来改造传统农产品、传统产业,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和品种结构,形成新的农业优势资源,培育出更多的农业龙头企业。同时,要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步伐,努力提高农产品整体质量,夯实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基础。
2、完善利益联接机制,巩固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联系,为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树立“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兴衰”的经营理念,逐步建立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从产权利益上形成共同体。龙头企业与农民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资产参与、托管或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分配经营利润。龙头企业通过向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发放贷款贴息、赊销生产资料、实行保护价格收购等措施,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实现互惠互利,让农民多得实惠,调动农民参与龙头企业的积极性,真正建立起企业与农民的紧密联结机制,确保企业有稳定优质原料来源,确保基地农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从而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双赢。同时,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和企业法制观念,通过章程、合同契约来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力、义务,规范相互间的经济行为,保护好各方面的利益,使各方真正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3、积极实施科技和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我市龙头企业普遍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要放在增加龙头企业的技改投入以及提高企业精深加工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改造我市传统的农产品简单加工企业。重点扶持企业开发高、新、精产品,提升名、特、优产品档次,全面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利用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加快农业龙头加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积极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名牌战略,塑造企业形象。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同时,引导企业实施体制创新,用资本运营的手段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体制创新是建立企业良好运行机制,增强企业辐射力和活力的重要措施。要积极引进借鉴发达地区在发展龙头企业中成功的经营机制,通过不断探索,不断创新适合自身的利益分配机制、管理机制、营销机制,完善企业各项制度,带动产业迅速发展。要大力鼓励一些实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经营规模和水平时,抓住有利时机,灵活地运用资本运营手段,以资产为纽带,实施联合兼并,进行低成本扩张,把一些规模过小的农产品加工业或兼并或重组,盘活闲置资产,迅速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以增强自身实力。同时,也要努力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有序管理企业,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关键词 农业企业;农业产业;作用;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1-0308-01
随着国家对农业企业的政策导向作用,兴安县农业企业依托产业的发展而迅速发展,一大批竹木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崛地而起,发展迅速。农业企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兴安县毛竹产业、葡萄产业、柑橘产业、甜玉米产业、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使农民的收入得以稳定增长。与此同时,农业企业也随着产业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展示了农业企业与农业产业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1 农业企业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1.1 带动农民增收
兴安县农业主要是种植业,长期以来广大农民主要靠出售初级农产品来获取收益,由于市场的波动,农民收入极不稳定,而且收入水平较低,到20世纪90年代末,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 404元,随着农业企业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建立了“企业 +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采取订单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收入也随之增长,一方面农民的产业收入增加,另一方面农业企业的发展为农民转移就业增加了空间,农闲季节农民可到企业打工获得收入,到2014年,兴安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达到11 726元,名列广西自治区前茅[1-3]。
1.2 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农业企业可以带动产业发展。随着桂林宏旺菌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兴安县食用菌产业由单一的蘑菇生产发展到集金针菇、反季节鸡腿菇、反季节香菇、黑木耳、灵芝生产的多品种种植,促进了食用菌品种结构调整和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兴安县华江乡竹制品加工企业群、广西桂果食品有限公司、兴安日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建立和发展,促进了兴安县毛竹、甜玉米和柑橘产业的发展。到2014年,兴安县食用菌种植面积已达8 500万m2;甜玉米产业从无到有,种植面积逾6 666.67 hm2;柑桔种植面积逾8 000 hm2,使兴安县农业产业得以健康稳定发展[4-7]。
1.3 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产值很低,而通过农业企业进行加工、包装,做成礼品或进驻超市销售,能大幅度提高产值。如兴安县农业企业,对毛竹、甜玉米、柑橘、食用菌等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产值提高几倍到几十倍,特别是兴安县宏旺菌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对食用菌进行加工和包装后,其“宏旺”牌系列产品远销国内外市场,农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
2 制约因素
2.1 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农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系统的支持,但涉农企业在融资方面却面临重重困难。一方面农业企业固定资产不多,信贷额度低;另一方面由于各级财政基础薄弱,财政支农投入所占比重低,在财政贴息、低息、定项定额补贴上存在严重不足。因此,农业企业在组织生产、建立基地、引进新设备等方面均存在着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企业的发展壮大。
2.2 企业与农户的利益缺乏科学联结机制
订单农业是企业和农民在力求保障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而形成的一种契约。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使双方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和企业客观上存在着利益矛盾。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有的农户在市场供不应求时,将产品销售于市场,导致企业缺少充足的加工原料;而市场供过于求时,部分企业又压质压价,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双方违约的行为,不仅使相互间的诚信度大为降低,而且也损害双方的利益,这也大大增加了企业自身发展的不稳定性。
2.3 企业人才缺乏
农业企业大多为私人企业,受传统就业思想的影响,很多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到私企就业,导致企业人才缺乏,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大多数企业高层次的专业科技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导致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影响了企业产品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普通员工大多数是本地的临时季节工,文化素质参次不齐,专业素质不高,难以掌握先进的生产技能,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
3 对策
3.1 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
政府部门一是要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向农业企业投入,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实现资金筹措的社会化和市场化;二是要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诚信教育,开展企业信用度评估,成立市、县两级信用担保机构,解决龙头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出台土地流转政策,允许企业利用所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获林权进行抵押贷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3.2 建立良好的利益同盟关系
农业企业和农民之间不能是简单的契约关系,而是要逐步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因发展阶段和产业的特点而不同,但都要坚持农民和企业自愿互利的原则。企业应大力开展订单农业,积极采用多种利益联结形式,确保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同时增强企业、农户的法律意识,规范龙头企业和农户间的订单行为,使农户放心种、企业原料有保证。鼓励和允许龙头企业牵头组织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健全“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产业化体系,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有效对接,使龙头企业和农户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
3.3 打造品牌,开拓市场
发展兴安县农业企业,一是强化区域品牌意识,坚持质量为先,以企业产业优势为依靠,以“专、高、精”为重点,努力打造顶级品牌。在品牌建设中,要突出农产品的特色,充分体现绿色、无污染、纯天然等要素,“不求其多,但求其特” “不求其全,但求其佳”,以此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率。二是在一些大中城市建立市场信息点,多方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切实做到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加工。三是与时俱进,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和网上交易,扩大产品贸易。
3.4 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企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企业经营者要加强对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队伍素质的重视程度。一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员工利益保障制度和激励机制,高薪聘请并留住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组建一支有战略眼光、懂经营、善管理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二是善于培养人才,建立员工学习和培训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生产水平和经营能力,为企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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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龙头企业;兼并收购;加工企业;资源配置;规模
2009年河北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为2300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为130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带动农户达653万户,共吸纳就业人员25.2万人,直接为农户增收364亿元。可见龙头企业具有促进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天然属性。然而现阶段农业龙头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产业链松散且短、没有建立起现代系统的企业管理制度的等问题,阻碍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农业产业化的推进。
一、满城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一)农业产业格局
满城县从自身资源禀赋以及产业优势出发不断总结长期发展的经验,截止到2010年底,该县以蔬菜业、林果业以及畜牧业为三大主导产业形成了“三区四带”的特色产业格局。发展了包括天一、绿龙在内的12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二)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不足
截止到2012年12月,满城县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27家,果品蔬菜加工型龙头企业20余家,种养型龙头企业80余家。该县省级龙头企业有3家,2012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有17个,企业资产总额为8.4亿元,同比增长13.5%;销售总收入为7.4亿元,同比增长25.4%;带动农户4.5万户,同比增长18.4%。可见龙头企业在满城县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带动作用。
但该县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满城县龙头企业除了东奥牧业、明花食品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以外,其余的龙头企业大都呈现出规模小、产业链短、松散、雷同,企业品牌效应不强,缺乏骨干支撑等现象。农业产业链呈现明显的两头稍强、中间很弱的“哑铃结构”,而中间环节中大多为初级加工的龙头企业,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很少。
二、龙头企业兼并收购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学者在农业产业化的研究中,往往侧重于对农户―中间组织和农户―龙头企业的管理关系、风险关系以及运行机制的研究,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除了关注内部利益关系如何联接外,还应注重市场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壮大。兼并与收购则是企业快速实现资本集中的关键。
(一)调整市场结构与增强市场支配能力
企业数量的减少会带来企业利润以及市场支配力的提高。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演变过程中,市场结构都毫无例外向着垄断竞争发展。而目前中国农产品市场则向着“原子型”市场主体充裕的近似完全竞争(原料市场、行业内以及最终消费市场的竞争)的格局发展。这种市场结构会带来厂商致力于压低成本、打价格战的行为,以致产生无序、无组织以及恶意竞争的现象,而垄断竞争将会产生有效的竞争且具有垄断优势的企业一般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科学的管理模式,较好的品牌以及完善的分销渠道与促销手段。
(二)以市场为导向的需要
龙头企业作为连接市场与农户的关键环节,必须对市场需求的敏感变化做出快速反应。据了解,满城县曾因不了解市场行情,盲目跟风以致林果业出现“增产不增收”,部分农民被迫砍掉大量果树的情况,这就是对市场反应过慢的表现。以市场为导向既要了解市场需求又要创造市场需求,要想创造需求,发展价值链,就必须有独具特色的产品与服务,并借此打入市场。所以品牌的建立与维系至关重要,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技术落后以及没有稳健的分销渠道往往难以形成良好的口碑,自然也无法打造特色品牌。企业的横向兼并和收购可快速整合现有品牌,完成以顾客价值创造与维系为导向的生产加工与市场营销。
(三)企业融资需要
农业龙头企业在原料收购期具有显著的季节性以及迫切需求大量资金特性,而在产品回收期却呈现长期性以及分散性,所以相比其他类型企业,其在资金需求上更为急切。《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表示,支持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上市融资以及债券的发行,改善了重点龙头企业的融资状况。
(四)多样化经营与分散风险
多样化经营使得企业在某些领域经营失败时,可以从其他领域获得弥补从而分散风险。在市场失灵时企业自身内部化经营要比依靠市场来配置这部分资产更有效率。当企业规模较小时,生产与销售往往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比如“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满城县奶牛、生猪养殖效益下滑,牛、猪、禽存栏同比下降4.2%、3.5%、3.1%,2004年该县的桃的价格只有几分钱一斤,出现了“桃贱伤农”的情况,致使2000余亩的桃树被砍掉。可见这些分散的、小规模的企业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十分有限。相比而言,大规模企业则可相对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以河南淇县的畜牧业发展为例,1995年的全国性畜牧业市场下滑致使大量饲养散户破产,而规模较大的工厂型大户却平安度过市场危机。当地政府意识到规模化生产是可以抵抗一定的市场风险,开始引导不同所有制的机构、农户以及龙头企业兼并、重组、承包,向大规模集约化饲养发展,把淇县成功建设为“畜牧强县”。
(五)走向国际市场
我国自2002年加入WTO以来,农产品市场将进一步扩大,国际质量认证标与检测监测体系比如ISO的ISO9000(质量认证)、ISO14000(环境认证)、GMP认证等,已成为我国融入全球农业经济一体化的关卡。而我国许多农产品因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落后、工作人员缺乏对国际质量安全认证标准的了解,无法达到国际安全认证系统的相关标准。如2008年上半年东南亚地区因担心我国猪肉抗生素的问题而大量减少我国肉类罐头的进口,与此同时日本市场也几乎关闭了对我国小包装产品的进口,对我国仅仅维持一些大包装终端产品的进口。可见这种质量危机直接关系到了我国中小加工或销售企业的存亡。
据调查,满城县127家农业加工企业中仅有4家有资格进行出口贸易,而众多小企业无缘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去。在这种残酷的竞争下,中小龙头企业只有壮大自身规模,整合人力、技术、管理、品牌等要素,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大型企业集团,才能走出国门融入到全球农业一体化的进程中。
三、推进并购与兼并的建议
(一)龙头企业本身
龙头企业在选择以兼并收购方式集中资本扩大规模时,不能盲目热衷于兼并或单纯寄希望于更多的政策扶持。企业应从自身战略发展目标入手分析兼并或并购对象的经营状况、风险以及整合难度。
1、风险评估
企业在选择并购时,需考虑到并购的风险,包括战略、外部环境、交易以及整合风险。对于农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加工深加工企业来说,规模风险、竞争对手以及政策制度、并购价格以及融资方式和整合方面的风险要仔细进行地调查与评估。比如农业企业的兼并收购对政府政策的依赖性较大,就需要对政府行为进行仔细分析,要考虑到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的出发点,企业并购行为对于政绩的实现是何种关系,政府在行政审批以及资金到位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确定性(如拖延、推诿、将资金挪用为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为)。
2、整合
企业兼并收购是否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各种要素是否实现有效的整合。对于农业中小龙头企业而言,除有形资产的整合外,企业市场要素的整合也很关键,不同品牌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同,忠实受众以及价格策略也不同,品牌整合要使并购后企业拥有更大的市场影响力以及品牌知名度。分销渠道的整合是产品快速打入市场的关键,应根据产品特性重新划分市场,选择适宜的分销渠道与促销策略。以保障并购后产品在不损失原有忠实顾客的情况下获得新的顾客价值。
(二)政府
我国的农业企业的兼并收购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与政府的支持,大部分重点龙头企业特别是国有股占比大的农业企业的收购重组都依靠着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在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政府一直都起着引导支持的作用,例如之前提到的河南淇县案例,也是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向“畜牧强县”的转变。但政府的作用再重要也应谨记其间接干预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基础设施的角色。在整个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市场始终是引导索,引导着企业行为,政府的宏观干预也仅是在辅助促进市场有效竞争作用的发挥。
政府在引导企业兼并收购打造大型企业集团的过程中应该把企业并购目标、并购方式的选择,并购后各种资源的整合业务交给相应龙头企业或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政府本身不应过度干涉,以免增加企业从事“非生产活动”所产生的交易成本。比如政府对一些新兴农业加工技术研究成果的垄断权的保护(包括价格、垄断时间、政策优惠等方面),保护程度产生的激励范围应仅限于企业从事科研活动,而不应产生某种“寻租”的激励,降低市场效率。
政府在引导企业兼并、收购时应从区域比较优势出发,结合本地特色主导产业,调整投资结构,积极支持兼并并购龙头企业通过向银行申请贴息贷款或申报财政补贴的方式融资。同时给予这些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国土部门应积极争取企业用地的指标,建立完善银企对接机制,同时在专项资金以及小额免息贷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性的倾斜。
四、总结
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应以提高农产品的加工率与加工品在食品消费总量的占比为重要任务,增加从事农业加工业的人数。农业龙头企业的兼并收购可以壮大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增加农产品市场的集中度、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分散企业经营的风险。在对满城县龙头企业经营现状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中小龙头企业并购还存在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外部环境的制约,对此企业自身应科学谨慎选择并购目标与并购模式,重视整合企业文化、管理模式、有形与无形资产、技术、市场等要素,做好并购后企业战略发展的规划,同时注重协调与政府、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关系。政府应积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促进中小企业与金融中介机构的对接合作,为企业并购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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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
1.龙头企业的发展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随着社会生产技术、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经营为稳定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把传统的、分散的农业经营与农产品、畜产品等加工业联系到一起,组成一个新的产业链条,是符合当今农业发展规律的新的经营方式。
2.发展重点龙头企业能改善该省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湖北省农村水利设施普遍老化,地力普遍透支,生产能力普遍下降,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减灾能力偏弱。现有农田水利工程中,建于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占51%,70年代占35%,80年代以后仅占14%,且大多标准不高,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脆弱。近200万亩精养鱼池淤塞严重,水体容积低,单产水平不高,病害较重,养殖效益普遍偏低。设施农业特别是设施蔬菜发展滞后,面积仅100万亩左右,而且大多是竹架等简易结构,季节性、结构性和灾害性供应短缺问题较突出。而该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拥有稳定且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能够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与生产环境。
3.龙头企业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带动农业各部门生产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
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率、科技成果的到户率、到田率不高,农业实用技术创新成果偏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能力偏低,制约了农业稳产、高产、增效的保障能力提高。龙头企业生产力技术水平高,能将分散的种植业、畜牧业、林业与商品加工业结合,延伸农业生产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并形成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产业集群,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4.大力培植龙头企业的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提高农民收入的客观要求。
由于湖北省农产品市场调控的体制机制不完善,价格反映供求关系的信号不灵敏,缺乏必要的市场风险预警机制保障,农民种养殖产品结构调整难以同价格信号同步,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农业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效率损失较大,影响农民持续增收。龙头企业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的龙头企业不仅能发挥专业化分工的优势,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入,并且能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有效地连接农户与市场,降低农户的交易成本,帮助农户规避市场风险,使农民能得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好处。
二、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
在2012年3月,农业部公布了第五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全国359家企业上榜。其中,湖北又新增15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生力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逐步发展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带动力的市场主体,该省的龙头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企业。
1.湖北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分布状况。
按照湖北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重在企业总资产、年销售收入和交易规模的评选机制,该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570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有48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荆州、宜昌、襄阳、武汉四个城市,为湖北农业资源丰富、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代表,龙头企业集中度达45.91%。荆州保持着领先优势,并且优势有扩大趋势。就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而言,则主要集中在武汉、荆州、荆门、襄阳,集中度达52.03%。湖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武汉,拥有包括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多福科技农庄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飘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内的8家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湖北省省级龙头企业的发展成果。
近年来,该省龙头企业逐步实现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化,由单一产品加工向系列产品加工转化,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产业逐步升级。该省最大的优势资源稻谷,在国宝桥米公司加工成优质大米,经稻花香集团酿造成甘甜醉人的醇酒,被福娃集团精心做成糙米卷等高附加值食品,特色资源茶叶,被采花毛尖等公司炒成青茶,发酵成红茶、乌龙茶,在萧氏茶叶公司、梅子贡茶业公司加工成茶微粉等精深加工产品。一只小小的麻鸭,被精武鸭脖公司细分成100多种风味食品。这些企业对产品的成功深加工,冲击了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观念,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站上一个更高更新的平台。
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百万农户,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板块基地辐射带动农户近700万次;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公司制农业”等多种形式与农户链接,带领农户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龙头企业的发展,加速了农户产品的流通,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提高了农民收入: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收入突破2 500元。
该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发展迅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大,各企业坚持“名牌兴企”战略,创建了一系列精品名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注重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多项发明专利且多次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通过多种方式建设的专业化生产基地,促进了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为企业建立了优质安全的原料供应渠道,有力地促进该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效益的提高。
该省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农林牧渔各行业的发展壮大。据数据显示,在2008年,湖北省食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 100亿元,成为继汽车、石化、钢铁之后,该省第四个跨入千亿元的产业。截至2011年底,湖北省级以上的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已达119家,2012年5月28日,湖北省启动“3832”工程,力争在“十二五”末建成241个亿元畜牧龙头企业,畜牧龙头企业年加工产值达到1 500亿元以上。
三、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的问题
对比国内先进省份的龙头企业与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化进程,该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1.龙头企业自身综合技术实力不强。
一是与龙头企业发展综合实力排名居全国首位的山东相比,该省的龙头企业规模普遍不大,总量偏小;二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强,虽然已经有不少的专利与科研产品,但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弱,产品缺乏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尤其是出口竞争力弱,大多数企业主要靠一些高校提供技术服务,市场开拓能力不够。
2.龙头企业的管理水平低。
企业家特别是优秀企业家的匮乏,绝大多数企业现有人力资源不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尤其缺少懂经营、善管理、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企业的多数员工文化素质较低,专业知识掌握有限,并缺乏专业的技能培训。管理者的水平不高,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战略眼光,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难以提高,使得大型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几率大大减少。
3.龙头企业存在较严重融资问题。
湖北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历史较短,自由资金特别是流动资金积累不足,加上扩张较快,常常出现农产品收购资金周转不畅;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均属“吃饭财政”,可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财力非常有限;投资主体分散,使用途径严格,难以集中财力扶持重点龙头企业。而因为农产品的特殊性——生产季节性强、收购季节短,如不能及时收购,则会导致龙头企业加工量不饱和,加工能力无法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也会降低。如天荣集团2001年计划收购油菜籽20万吨,需收购资金4亿元,由于资金缺口,实际收购量不足15万吨。该省龙头企业筹资难、渠道少。
4.龙头企业的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
种植业加工企业发展相对较快,畜禽、水产加工企业发展相对不足,特别是生猪、肉鸡加工与该省生猪和家禽大省地位极不相称。同时,油脂、小龙虾等产业加工能力相对过剩,许多企业资产闲置,利用率不高。
5.农业科研创新不足。
该省农业供给能力与农业发展实际需求的差距在不断扩大,而且我国目前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体只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50~60年代中期的水平。该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不足,农业科研投入不足且农业企业科研开发投入不高,这将会直接阻碍该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长足发展。
6.与国内农业强省相比差距还非常大。
比如山东,是我国农业大省,省政府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针,到目前为止,山东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到2万多个,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 120家,销售收入达到1.2万亿元,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2 170家。这是湖北省的龙头企业所不能比的。
四、政策建议
鉴于上述存在问题及其分析,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既要充分挖掘内部条件也要积极创造外部环境。
一是要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物流信息、质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企业集群集聚,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二是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实际上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只有提高科技含量,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能有更强竞争力。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政策激励机制,并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向农业产业一线聚集,依靠科技进步,努力发展高品质的高产高效农业。
关键词:现代农业;供给侧改革;结构调整
农业日益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武装起来,而以农业机械化为基础、生产技术科学化作为动力源泉、农业信息化为重要技术手段的现代农业,将是落后的传统农业生产力向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发展的有效方式。现代农业是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高水平工业体系下制造的生产资料和实施科学管理的社会化农业,是一个综合的农业体系,这个体系的形成是建立在完整发扬中国传统农业优良传统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现代工业为载体运用先进科学理论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传统生产方式,以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出发点,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基本目标、生产方式、发展方向存在着很多不同点。由此看来,现代农业是一种商业性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大产业部门一体化经营,形成一个由市场导向与农业发展相关的、为农业发展服务的产业群体,产业群内部结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彼此间及时传递市场信息,以科技成果、市场信息和各种物质资源支撑农业的各个环节发展。
而我国农业如今已从重视产品的数量转换到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农业供给侧改革就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调整,使农民生产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都要达到一定的要求,实现产地与消费地的无缝对接。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入到农业领域,调整农业结构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增强农业资源在市场中的配置,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破解我国农业发展困境。
一、现代农业发展的困境
当前我国现代农业面临诸多矛盾和难题,在粮食生产上呈现出生产量、进口量、库存量“三量齐增”的现象;农资生产受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等因素的影响和挑战;国内外农业资源配置扭曲严重,国内过高的粮食生产成本在海外不具备竞争优势,增产越多亏损越多等等问题。
1.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低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农业产业经营组织间的重新组合而形成的新的经营制度。我国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其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主要表现为:(1)主导带动能力不足;(2)农民的整体组织化水平不高,仍是分散经营,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3)与龙头企业合作的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水平不高,农副产品未能形成国内知名品牌。由于没有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管理,农民处于分散式的事实,导致了农民的收入普遍难以有更大的提高;(4)由于现代农业要求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而我国农业土地使用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要实现土地的集中使用,就需要完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
2.从业农民素质过低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大都是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自身文化水平低。在传统农业中依靠前辈对农业生产的经验进行传承积累获得必要的生产技能。但是现代农业的特点决定了传统农民的命运,即不适合在现有的文化知识水平上从事现代农业的生产。劳动力是现代农业的关键因素,一切规划和方案的实施都要依靠农业从业者来操作,离开这一因素,发展现代农业就是一句空谈,农业从业者技能水平的高低决定其所完成工作的质量。现代农业的高标准要求与传统农民的低技术水平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3.基础设施薄弱,缺少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
农业的基础设施正如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生产一切物质资料的基础,是从事农业劳动的根本保障。资金的匮乏、平常维护和保养的缺失、建设年底的久远等诸多因素造成境内各项农业设施的陈旧、毁坏和废弃,给发展现代农业造成了一定影响。尤其是水电管网、农业机械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耕种期拉闸限电、收割期缺少机械的情况尤为突出。
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大助推剂,是在其它现有基础不变的情况下,提升农业生产和发展水平的最有利因素。若没有完善的措施,现代农业的发展将滞后不前。
4.社会资金准入和招商机制不明确
合理吸引和利用外来资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强有力措施,是殊为关键的一点。社会资金的匮乏一方面是因为自身宣传的力度不够,相关配套设施的不完善。最为重要的准入机制的不明确。在招商过程中,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透明的招商机制。对待大规模投资与小额投资的不同态度,让进行初期接触,开展先期小额投资的企业产生顾虑。打击了外来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影响。
5.农村金融和保险发展滞后
近年来,尽管政府各个部门对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取得了共识,但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难度大,监管部门担心出现系统性风险,在政策上采取了严格的准入政策,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需求。大多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中小型农业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加上申请手续繁复、隐易费用高等问题,很难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支持,而小额信贷等扶持性贷款规模又较小,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严重限制了其发展壮大。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即是优化供给结构,通过结构优化改善供给、满足需求。
1.土地制度改革。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落实;二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三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四是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避免土地掠夺式经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2.农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通过结构调整,提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联动,能够减轻国内耕地、水等自然资源的压力,缓解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生产由以数量为主转向数量质量并重,更加注重效益,注重市场导向,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结构调整的主体主要是新型经营主体,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他们是商品农产品供给的主体,也是现代农业的主体。
3.粮食供给改革。通过粮食供给改革,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确保粮食供给包括粮食最低保护价格的改革以及现有粮食收储制度的改革。近年来,粮食领域出现了“三量齐增”的现象,即产量增、进口量增、储存量增,这是由于没能正确运用最低保护价政策和收储政策而造成的后果。
4.全产业链条的变革。既包括农产品生产,也包括农产品加工、储运和营销。供给侧是相对的,相对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是供给侧,但相对于农产品消费终端需求,种养加销都是供给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要优化农产品生产,还要优化农产品加工、储运和流通,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品相、品牌,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人们对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需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全产业领域的变革,不仅要提供满足农产品需求的有效供给,还要开发满足与农业多功能性相伴而生的服务性需求的有效供给,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和乡村旅游,为消费者提供亲近自然、回归乡村的消费体验和服务。
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启示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围绕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供给更加契合市场需求,更有利于资源优势发挥和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供给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1.优化产品结构。要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增加销路好、效益高的农产品生产,调减滞销品种生产。当前突出的是适度调减玉米等供过于求的农产品生产,推进粮改豆、粮改饲,适度控制玉米生产,促进供求平衡。要树立大农业观念,合理调整粮食统计口径,科学开发各种农业资源,引导各地不仅盯着耕地、盯着粮油调,而且盯着山海、盯着林草调,统筹粮经饲发展,推动肉蛋奶鱼、果菜菌菇全面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供给。要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发力,推升我国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门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调优品质,培育品牌,形成品牌担保品质、优价激励优质的正向激励机制。
2.优化区域结构。现代农业发展要形成优势产区集聚,完善扶持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的政策,形成区域分工合理、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生产力布局。认清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代背景,这是在主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个别品种供过于求背景下的调整改革,是在全国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产区基本形成下的调整改革。区域品种结构优化要稳定基本面,重在“边际调整”,对生态问题突出地区、气候不适宜地区有计划地进行一些退耕、休耕、轮作,促进产品供求平衡的改善,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粮食主产区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重在“内涵式”调整,着力调优品质、节本增效,推广清洁生产方式和循环农业模式。
3.优化业态结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拉动农业产加销全产业链条,推进一体化经营,整合产业链、共享价值链,以工补农、以商补农、以游补农,发展壮大新业态、新产业。一方面要抓住电子商务引发营销革命,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方位变革,让各地农产品搭上电子商务的“无形之网”,实现卖全国、销全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我国旅游消费持续升温的契机,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把这种休闲性、体验式的旅游市场做大做好,让更多农民参与进来,从中受益增收。旅游消费是温饱之后的升级型消费,农村观光旅游具有大众性、休闲性、常态化的特点,市场越来越大,正处在井喷式增长阶段。乡村旅游既依托农业功能拓展快速发展,又有力地推动农业产加销经营方式的变革。
4.优化经营体系结构。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素质和规模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供给的质量效率,也是影响农业成本的重要因素。优化经营体系结构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稳定完善农户家庭经营基本格局基础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既要发展土地流转型的规模经营,又要发展服务引领型的规模经营,形成多元复合、功能互补、配套协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格局。土地规模经营的大小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关系密切,农村土地种植地域的多少与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机械化水平、社会化服务密切相关。
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非一日之寒,破解也不是一日之功,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把解决短期矛盾与化解长期制约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充分尊重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主体地位,确保现代农业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下快速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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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显得尤为突出。就全国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直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和实力增长较快。2001年,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66000多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的有27000多个,占41%;中介组织带动型的为22000多个,占33%;专业市场带动型的为7600多个,占12%;经纪人、专业大户带动型的为9600多个,占14%。2002年,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继续发展,其营业额达1042亿元,利润264亿元。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达4693亿元,比2000年增长52.8%。销售收入为9461亿元,其中销售收入亿元以上者达1762个,增长62.3%。2003年,监测合格的35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资产规模平均为8.1亿元,比2001年第一次监测时提高3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固定资产规模3.2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平均销售收入9.7亿元,提高20个百分点左右。截止2004年底,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超过10万个,带动7000多万农户,每户平均增收100多元,初步形成以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2700多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局面。国内各地区积极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组织形式,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在58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中,合同方式占83.7%,合作方式占10.1%,股份合作方式占1.4%,其他方式占4.8%。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地区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中部及西部地区龙头企业数量及规模相对较小,表现出明显的地区不均衡性。就东南沿海地区的江苏省来说,2007年初,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有3657家,总销售收入1823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8家,省级龙头企业达200家。浙江省绍兴市拥有农业龙头企业1100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3家,2006年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189.6亿元,利润12.8亿元,农产品加工值达155亿元,联结基地728.9万亩,带动农户169.7万户。而中西部地区龙头企业的发展则有所不同。湘西自治州政协调研组2004年9月上旬对湘西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全州只有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9家州级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只有11亿元,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地区一个地级市的水平。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明显的地域性。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非常典型的地域性。它的主导产业往往是以当地的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发展的基础基本上是立足于本地,然后再逐渐向外扩展。当然,这些龙头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突破本区域的界限。如今,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一些龙头企业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大力开展有关业务,将经营触角扩展到中西部地区。据统计,2004年我国共有1164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从事跨区域经营,并且许多龙头企业开始向多产业、多品种、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式发展。
(四)各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逐渐加强,国际化经营势头显现。据统计,2003年和2004年,我国省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达33.6亿元,中央财政从1995年到2003年,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总量达12亿元。2004年,江苏省全省引入“三资”达167亿元,较2003年增加46亿元,增幅达38%。龙头企业积极向国际市场进军。2003年,监测合格的国家重点企业中有295家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创汇额达44亿美元。其中单个企业出口创汇超1000万美元的有80多家,超过3000万美元的有40多家,超过5000万美元的有20多家,超过1亿美元的有6家。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步兴起阶段,总体水平不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偏低,覆盖面较窄。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发展过程较短,因而无法形成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各地虽然已出现一些龙头企业,并且这些龙头企业确实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各地的龙头企业往往从地方利益出发,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体系,有的甚至还搞地区封锁,这就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同时,各地农业企业的规模有限,相互间的竞争力有限,无法形成重组兼并的浪潮,这对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利。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覆盖面较窄,目前只有50%左右的覆盖面,而发达国家中的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则早已超过80%。就龙头企业方面来看,我国的龙头企业所占比重及整体实力也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二)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较低,带来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我国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各地龙头企业之间往往各自为政,自求发展,出现各地区间龙头企业的重复设立,致使其规模和发展程度长时期处于较低的水平,很难有大幅度提高。对有限农业资源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龙头企业间的矛盾,引起了相互间的争夺,这给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由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较低,公司与农户间的协作还不密切,这就增加了成本支出,减少了利润。据测算,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元,日本为2.2元,中国只有0.3元。较低的利润水平又会影响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龙头企业的实力较弱,没有形成足够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形成过程缓慢。全国各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不少,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管理,因而发展速度较慢,实力扩张有限,始终难以发展成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因此,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的步伐较慢,所起的作用也不大。同时,一些地区龙头企业在当地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对所在地区其它企业的控制力较弱,使其发展受到影响,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得更明显。如,湖北省鄂州市虽有2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但规模都不大,集约化程度也较低,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有限。
(四)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政策和措施上都给予充分重视。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没有统一规划,任龙头企业自由发展,致使农业产业化的合作体系难以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对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反过来也会阻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合作机制的形成。对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不够,致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其它企业的发展存在一定隐患,这些隐患妨碍了合作的进一步发展,给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三、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
为尽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大力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龙头企业,逐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体系的建设。要重新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颁布来推动龙头企业的发展。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产业化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适时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以改革促发展,以制度促提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作为龙头企业也要紧跟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强自身内部各种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使其发展后劲更足。
(二)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探索农业产业化发展新道路。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各地都有其自身特色。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并使优势的发挥能切实收到实效。我国的农业产业化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业产业化新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用新模式推动企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改变各地区普遍存在的“种(养)什么加工什么卖什么”的传统产业化模式,代之以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市场需求什么一加工什么一种植什么”的新的产业化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拓宽农业发展路径,增加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典型事例的宣传,拓宽农民的视野,使农户由过去的单纯关心农业生产变为关心农产品未来的销售。使农户逐渐摆脱传统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模式,转而从事多种农业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去改造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最终发展现代农业。
(三)加强龙头企业间的分工合作,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集群。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来从事经营,将上下游企业有机地联结到一起,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各协作单位的功效,使其各司其责,各尽其事,共同组成一个产业链条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龙头企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十分重要。因此,各地区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适合本地区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其它中小企业的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形成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农、工、科、贸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基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国内一些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可喜的成绩。如,广东省围绕龙头集团公司的发展,把关联农场改造成它的农业分公司或生产基地。广东东方剑麻集团完成对垦区剑麻种植、加工、销售企业的联合重组,形成广东农垦集团在剑麻产业上的龙头公司,年产叶片33.7万吨,年产直纤维1.8万吨,成为全国最大的剑麻种植、加工和出口企业。
(四)打造名牌产品,增强龙头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以国内外大市场为着眼点,努力提高企业的现代技术装备水平,要创造出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通过名牌战略的制订与执行,不断拓宽企业的发展方向,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个名牌产品可带动其它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对农业产业化起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从事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内蒙古伊利集团和蒙牛集团,就将牛的养殖户和本企业联结在一起,形成了“公司——养殖户”一体化的生产组织模式,并逐渐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名牌产品,扩大了其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奠定了在国内同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吉林省的德大集团也是采用这一模式,将肉食鸡养殖户和大豆种植户与公司密切联结起来,形成一条龙式的专业化生产,逐渐扩大对国内外市场的开拓。
(五)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运动,提高龙头企业的技术水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要大力进行科技创新活动,通过科技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及高校进行联合协作,将现代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水平。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星火计划”和“良种工程”计划的实施,通过国家有关政策及资金的资助,将最新科技成果引入龙头企业,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要形成一系列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新产品、新技术去引领企业的发展,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去创新,形成创新与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局面。
一、__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__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来抓,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扶农政策和措施,使农业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年销售收入在1000-4000万元的有20家,20__年,全县36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资产总额达2.5亿元,预计实现产值4.9亿元,利润3673.4万元,上缴税收2023.48元。农业龙头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促进了全县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了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快速培育,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为该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生产和经营领域进一步拓宽。36家农业龙头企业已涉及全县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食品加工企业8家,木材加工企业10家,乳制品加工企业1家,农业技术服务型企业3家,养殖业企业2家,果品加工业2家,特色蔬菜加工业6家,从事其他行业的企业4家。生产经营的产品有蔬菜、畜牧养殖、奶制品、饮料食品、木制工艺品、水产养殖、种子种苗、饲料、油脂、蚕桑等十大类上百个品种。
2.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了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调查统计,20__年,全县36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联系农产品基地11万亩,带动联系农户4万户,实行订单农业面积3.5万亩,收购加工农产品13万吨,计2.5亿元,切实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不少企业还出资自建稳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农户的关系更加密切。徐州旺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和泰盛__食品有限公司均建立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徐州昌平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建立苹果、黄桃、白酥梨基地近万亩,去年收购本地苹果1000吨、黄桃600吨、蘑菇100吨,收购金额达780万元;特别是该公司分别来源于在大沙河镇李寨村与岳庄村建立苹果、白酥梨基地20__亩和3000亩,使这两个村的年人均收入分别增加了500元和800元。徐州旺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研制开发出具有先进水平的牛蒡系列产品、果酥脆片等食品,大大提高了特色蔬菜的附加值,使当地特色蔬菜的收购价格每公斤上升了0.2元,去年该公司收购特色蔬菜4891吨,为周边地区农民增加收入进1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衔接问题,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
3.出口创汇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出口创汇能力明显提高。据统计,20__年,全县有出口创汇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达14家,出口创汇总额达1.2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出口创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3家,出口创汇100-500万元的企业有6家。出口的产品有四大类几十个品种,既有蔬菜、木制品、果汁、罐头、乳制品等产品,也有附加值较高,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深加工产品,如木制工艺品、畜禽加工等,农业龙头企业已成为__县农业出口创汇的重要力量。如天翔纺织有限公司,经过几年的扩建和技术改造,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出口创汇能力连年上升,已成为__县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的排头兵。金迪纺织公司主要生产少数民族针织用品,产品全部出口伊斯兰国家和地区,最近被国家民委认定为全国少数民族用品指定生产企业。徐州昌平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天舜公司、华元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的双重竞争,不断加大技改投入,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从原来单一的苹果加工扩展到芦笋、牛蒡、蘑菇、黄桃、梨等六大类十多个品种,成为全市最大的果蔬罐头出口基地。
4.创新能力和品牌>,!大学食品研究中心联合开发新产品,近几年已研究开发新产品专利3项,瑞__公司、绿海公司生产的冻干蔬菜,填补了我省冻干食品生产的空白。如旺达食品有限公司、天利公司,凭借自己的技术、资金、人才和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其“旺达”牌产品多次荣获省、市奖,牛蒡菜、牛蒡酒、牛蒡茶等系列产品行销日、韩,久盛不衰。农业龙头企业用现代设施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为加快__县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性转变,提前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5.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该县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的招商引资活动,投资主体不断拓宽,国内外资本纷纷投资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全县农业协议利用外资1546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81万美元,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外资280万美元;协议利用内资2.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1亿元。全县有10余家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总投资2.2亿元。如我县计经委通过招商引来的 吉林森工刨花板项目、利宜热电项目,前期投资20__多万元用于开发休闲、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农业,并准备用3年时间投入亿元来促进镇村经济发展,带动一、三产业发展。国内外资本的大量进入,为全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拓展了新思路,带来了新技术,注入了新活力。
二、__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__县农业龙头企业经过几年来的扶持、培育和发展,企业数量、生产规模和出口创汇能力均有较大增长,但与周边县(市、区)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存在“低、小、散、弱”的问题,加工水平不高,产品科技含量较低,缺少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和有效主体。主要体现在:
1.企业科技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普遍缺乏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经营人才、科技人才、市场营销人才,企业生产设备较为落后,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的能力不强。由于受技术和设备的限制,__县出口的农产品中真正有较高附加值的产品不多,大部分是经过粗加工的初级品,许多出口企业仅仅充当国内外公司的原料车间,农产品经过简单的洗涤、加工、包装即销往国内外。如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旺达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果汁、保鲜蔬菜食品销到国外后,再经过国外公司的深加工,然后投放市场,利润的大头被国外老板所得。全县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较低。企业管理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大多数是家族式管理模式,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企业规模偏小,产品单一,市场竞争力不强。在__县36家农业龙头企业中,真正意义上的龙型企业寥如晨星,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缺乏国际竞争力。从资产总额看,资产总额超亿元的企业只有1家,而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20家,占总数的55。从销售收入看,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有4家,而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达12家,占总数的33。企业规模小,导致出口渠道单一,国际市场狭窄,市场竞争力较弱,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应变能力和回旋余地较小,一旦遇到出口国的绿色壁垒或其他原因出口受阻,企业就会蒙受巨大损失。如旺达公司、天舜公司,由于受日本市场的影响,导致牛蒡系列产品生产线无法使用,企业造成损失,产品出口也受到较大影响。另外,有不少企业产品单一,只加工1-2个品种,实际生产时间不到半年,产值和效益上不去。
3.带动能力还不够强,加工转化本地农产品的比率不高。据调查显示,全县36家农业龙头企业加工转化本地农产品约占其加工总量的50左右。如天穆集团公司在本地收购的小麦仅500吨左右,大部分从外地调入。大沙河罐头厂加工的黄桃,大部分从安徽、河南等地收购。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有三个:一是现有农技推广部门及科研单位与企业关系不够密切,企业真正所需的技术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企业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不够规范,受价格利益的驱动,企业和农户很难履约,使得企业加工所需的原料得不到保障;三是农户出售的农产品的规格、品质不能满足企业加工的技术需要,无奈之下只好从外地调入。
4.政府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20__年__县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从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扶持资金偏少,配套政策不完整、不系统的弊病渐渐显露出来,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制订了许多扶持政策,但在贯彻落实中,由于受到体制束缚和传统落后观念影响,不能正确认识“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存在着政策浪费和服务不到位的现象。
5.品牌意识不强,缺乏自己的主导产品。__县14家有出口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中,真正有自己的主导产品,打自己的品牌,注册产品商标的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出口产品有的借用其他企业的商标,有的产品连产地、品名也不标注,在国际市场上名牌产品没有。其结果企业出口渠道单一,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较弱,一旦出口受阻,企业就会蒙受损失。
6.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的资金使用与其他工业企业有所不同,一年四季的资金周转不平衡,每到收购旺季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但由于农业的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金融部门不愿将资金放到农业产业上,农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取得信贷资金比较困难。此外,企业普遍反映,农产品加工和出口企业增值税环节税赋过高,农产品粗、深加工的界定和税率不合理,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担保难等都是影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但因贷款难,担保难,原材料收购资金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不得不向民间借贷,企业生产受到影响,严重制约着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三、加快__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根据__县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综合各方面发展因素,__县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目标是:从明年起4年内,每年新增农业龙头企业3-5家,到20__年达到50家;年销售总额在20__年基础上翻一番,到20__年达到8亿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发展到8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发展到3家;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__年带动联系农户7万户,带动联系农产品基地20万亩。
农产品加工业介于一、二产业之间,在国际上被称为朝阳产业。我们必须面对入世后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依托__县的农业资源,充分发挥__县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现有农业龙头企业优势,采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升级,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做强、做大、做优农业龙头企业。
1.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近几年,__县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有较大幅度提高,但面对入世后的严峻形势,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投入力度。围绕优势产业,采用贷款贴息、技改扶持、奖励企业、税收优惠等方式,集中财力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有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出口创汇能力强的企业和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2.大力营造发展环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进一步融入“东陇海”产业带,完善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工商企业来__县投资农业。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集聚与升级。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减 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加强信用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使大集团、大公司能够引得进、留得住。加强农业企业土地权证办理工作,为企业办证提供各种便利。
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优先贷款项目,对农业龙头企业向农户收购农副产品所需流动资金,特别是在收购旺季,要简化贷款手续,及时发放贷款。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应视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投入。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应扩大担保业务,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4.提供技术和农产品质量标准服务。农业技术部门要培育、引进、推广适合加工专用的农产品品种,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协作,承担起培训农民、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等职能。质检部门要及时为龙头企业提供国内外最新农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信息,为加工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提供快捷、优质服务,为建立企业质量、计量保证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工商部门对从事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的新办农业龙头企业,应及时给予工商注册登记。对暂时尚不具备条件且有发展前途的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应允许先登记后规范,逐步完善。对因生产发展需要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要切实加强服务,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创品牌,及时做好__县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省、市知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在许多国家,提起“农业经济危机”,大多数人脑海中浮现的会是农作物歉收、农产品减产、农业经济萎靡、食品价格上涨等景象。美国农业经济危机则正好相反,尽管三次农业经济危机爆发时都给美国农业发展带来过剧烈的伤害,但需要强调的是,“经济危机”这个词一方面说明经济面临的巨大窘境,另一方面也蕴含着高度繁荣的经济状态。与美国工业经济危机一样,农业经济危机并不是由于“产量不足”而引起,而是由于产量太高、“生产过剩”所导致,属于农业生产规模过大、产量高度过剩、大量农产品无法消耗、剩余农产品在市场上严重囤积而产生的农业产业危机。具体表现为卖不出去的过剩农产品大量积存,农产品价格长期下跌,农户收支比价越来越不利于农户经营者,长久的农产品价格降低造成了大量中小农场崩溃,农户破产,农民收入锐减,农村失业队伍越来越多。但究其实际反而是美国农业经济整体发展迅速,农业机械化程度领先,农业劳动生产力提高,农产品产量剧增,美国的农产品不仅能够充分满足国内人口需求,而且还能供给国际市场,甚至于满足国内国际市场后还能有大量剩余农产品。美国近代工业的迅猛发展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供了技术支持,第一次农业经济危机的出现伴随着农业机械化、社会化、科技化程度的飞跃。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认为:“美国1815年之后的发展表明,农业的扩大和工业的发展,起先是对应的,从19世纪50年代起,就齐头并进了。”[18]从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欧美地区出现了一系列重大的技术突破,形成了第二次技术革命的浪潮,同时推动了美国农业机器发明创造的到来,美国农业生产在19世纪90年代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故此,有人称这段时间为美国的“农业革命时期”,它标志着美国农业开始进入社会化大生产的新阶段。[19]从1870年到1900年,美国农业经济增长速度平均每年递增3%,全国耕地面积由4.07亿英亩增加到8.79亿英亩,农场数由204万个增加到643万个,农业生产总值由22亿美元增加到58亿美元,农业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了4~5倍,粮食和棉花产量增加了2/3,小麦的劳动生产率比内战前提高了17倍,小麦产量占世界小麦总产量的1/4。到1900年,美国的工业产值跃居世界第一位,但在出口贸易中农产品还是超过非农产品,占出口商品总值的61%。[1]也因此自19世纪70年代前半期起引发了美国农业发展史上第一次经济危机。一战结束后,美国国内稳定的社会环境、充足的劳动者、先进的生产工具、优质的劳动对象,决定了美国农业劳动生产力获得了大飞跃,农业生产已进入社会化大生产阶段,美国650万农民耕种着35000万英亩的土地,养活了5倍于其数量的人口,第二次农业经济危机随之爆发。二战结束后,伴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出现和各种科技产品的迅速普及,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应用促使美国农业产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到1970年,美国官方宣称,美国平均每一个农业就业人员的产品可以供应的人数,1910年为7.07人,1940年为10.7人,1960年为25.8人,1970年增长到47.1人。[1]换言之,当时美国农业中一个人的劳动收获量可以养活将近50人,第三次农业经济危机因此而出现。美国农业经济危机恰恰表明了美国农业经济的发达。纵观美国农业经济危机的出现,第二次技术革命、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三次科技革命分别是三次农业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美国农业劳动生产力大飞跃的原因。由于中国近代历史以及不同国情的原因,中国的农业生产发展痛失了最佳时机,错过了与发达国家同步发展的机会。因此,当代中国农业发展必须抓紧时间迎头赶上,在保持社会整体稳定的基础上通过自我技术研发、引进先进科技、加大推广力度等各种方式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化水平,推动农业劳动生产率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上层建筑尤其应当加强对各地区具体环境下农业科技自主研发的重视,既改变农业科技落后的现状又摆脱依赖国外进口技术的困窘,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科技化发展道路。
二、粮食供给彻底解决后的自励性危机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农业经济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特别是进入当代社会后,工业、金融业发展的同时更要重视农业,无论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金融社会,农业都是基础,关系到人民的吃饭问题。尤其是人口大国,农业不但是经济支柱之一,而且关系到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宁可生产过剩也不能生产不足。更重要的是农业生产过剩会使得农产品不依赖进口,不受他国控制本国命脉。譬如美国建国至今的发展轨迹中,只控制别的国家的农业经济而本国从来不受外界困扰。美国农业经济危机为美国建立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模式提供了最根本的生活基础,农产品的相对过剩状态从根本上解决了美国人民的粮食问题。自殖民地时代至今,美国由一个300万人口的小国在短短200年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今天超过3亿人口的大国,但美国从来没有产生过粮食危机。当战争爆发、人炸、天灾出现,世界各地大批人民处于饥饿状态时,美国国内农产品价格极低,广大美国人民从来没有被粮食问题困扰过,从来没有经历过粮食短缺。因此也可以认为,是美国上层建筑选择主动保持农业经济危机状态以便于彻底消除粮食危机的威胁。中国人口众多,是全球第一人口大国,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政治统治稳定的生命线。中国2010年共进口175亿美元美国农产品,占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5.1%,首次成为全球进口美国农产品最多的国家,意味着中国对国际粮食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的依存度增大。2010年,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额为1158亿美元,继续位列全球第一。2011年1~9月,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107.1亿美元,同比增长28.5%。其中,出口435.4亿美元,同比增长26.6%;进口671.7亿美元,同比增长29.8%。贸易逆差为236.3亿美元,同比扩大35.9%。[20]在工业经济增长、金融市场活跃、经济实力增强的今天,中国农业经济却面临着生产粮食赚不到钱、耕地面积屡冲红线、农产品进口依赖严重的窘迫局面。面对着中国13亿人口的粮食需求,上层建筑更要重视农产品生产,宁可“过剩”不能“不足”,“中国人的饭碗不能端在别人手里”。政府更应该充分发挥国家制度上的优势,克服农业生产力与农业生产关系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国家上层建筑积极作用于农业经济基础,重视农业发展,推动农业走上不依赖国际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以海外倾销利益化解危机
解决农业经济危机的核心就在于:在减少农产品生产的同时扩大农产品的消费。美国历届政府曾通过加强管理、限制生产、保护关税、政府收购、停耕休种、维持价格等各种手段企图摆脱农业经济危机,但由于美国并不愿意大规模削减农产品的生产,历次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最终还是利用抓住机会、加强对外倾销的方式在解决危机困扰的同时摄取巨额的利益。将国内市场无法消化的过剩农产品通过对外贸易的方式倾销到国外,既可以减少农产品的数量,又可以稳定农产品的价格,还能够赚取大量外汇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故此,历届美国政府在应付农业经济危机时,都没有忽视对外倾销这条道路。虽然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美国一直没能摆脱过剩农产品不断增加的局面,农业经济危机的不断出现在较长时间内导致了大量农产品无法在市场上流通,农民、农场主、政府花费大量时间、财力、物力在囤积农产品上;但是囤积居奇本来就是一种有效的商业手段,囤积的粮食可以选择对美国最有利的时机销售出去。伴随着一战、二战、冷战期间的海外倾销政策,非但所有库存农产品销售一空,而且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涨,除了生产、销售、运输、囤积过程中的成本全部收回外,美国农业产业整体赚取了巨额的农业外汇利润,农业经济危机最终为美国农业的扩大再生产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和市场支持。当前中国农业生产相对不发达的原因之一在于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生产投入大、产出少。尤其是在粮食生产方面,除了少数大农场外,广大农户从事粮食生产所获得的利益较少,因此广大农村的粮食生产正在迅速萎靡。再加上房地产市场的扩张,整个村庄卖掉土地换钱的事情层出不穷。没有买方市场的刺激,缺少经济利益的驱动,长此以往,中国农业生产整体会呈现低迷状态。借鉴历史经验,政府支持农户从事农业生产,要尽可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解决国内粮食危机的同时囤积剩余农产品,再选择海外市场需求的有利时机扩大农产品的出口,实现农业经济产业的长期良性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市场需求共同增长的“双赢”局面。
四、危机推动了大农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
近代以来,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道路,农业发展状态相对良好的国家,其显著特点就是大农场经济的确立。尤其是伴随着19世纪后半期第二次科技革命的扩展,农业机械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大农场经济的优势也就越来越明显。这是因为小农经济土地面积狭小、农作物种类单一、经济实力薄弱,农业机械化的需求相对较少,同时小农经济的产量也很有限,农产品价格的可调控空间相对较少。而大农场经济的机械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实现了从事农业人数减少和农业产量剧增并存的局面。在运输、流通、买卖等交易过程中,大农场经济可以通过薄利多销和囤积农产品等方式调控农产品价格,获得更多的农业利润,并进一步刺激农业发展。因此,建立大农场经济是农业发达国家的前提保证。但是在大农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小农经济破产、土地兼并、中小农场解体等各种情况,也必然会引起大量农民的反对,其建立过程必然会充满波折。如英国通过“圈地运动”建立大农场经济,到今天都饱受指责;而法国则因为农户们的强烈反对,至今都没能建立起大农场经济,其农业发展潜力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美国在殖民地时期就存在地广人稀的现象,大量移民变为自耕农。在西进运动中,西部免费或低价给移民赠送土地让他们耕作,建立农场和牧场,[21]这就形成了大量自耕农和中小农场主。随着南北战争、南方重建,尤其是1862年《宅地法》的出台,美国政府规定每个人只需交纳少量登记费便可获得160英亩土地,连续耕种5年后便可成为土地所有者,推动了浩浩荡荡的西进运动,促成了广大西部、南部地区自耕农阶级的产生和中小农场的发展,造就了大量的自耕农经济和中小农场主经济,这些小农经济的存在对后来美国农业经济的大发展是严重的阻碍。可是今天的美国西部、南部诸州,大农场经济早已确立,大农场的土地面积普遍达到十万英亩以上,粮仓里囤积大量“剩余”粮食。笔者认为,由自耕农盛行的小农经济向大农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农业经济危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农业经济危机的长久持续,使得大批自耕农和中小农场主在农业经济萧条中纷纷破产,同时善于经营、有工业资本支持和金融资本背景的农场主趁机通过收购、兼并等种种措施扩张自己的农业势力,成为新兴的大农场主。所以,农业经济危机推动了美国大农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尤其是在第二次农业经济危机期间,由于危机持续的时间跨度太长,从1920年下半年一直持续到1941年,因此对农业的破坏性也很强。根据美国农业普查资料,二十年间,美国先后倒闭的农场数(还不包括因欠税而被政府拍卖的农场)达到213.5万个;在1930年有抵押负债的农场达到416.3万个,占农场总数的66.2%。可是在大量农场破产、倒闭的同时,美国农业生产总值增加了17%,[1]农业获得了大发展。这就是因为第二次农业经济危机使得大量中小农场破产,背后拥有工业资本或金融资本的少数农场主趁机进行土地兼并,运用兼并、合作、购买、挤兑等方式扩张自己的农场规模,通过经济的、合法的而非掠夺的、暴力的手段,借农业经济危机的促动建立起大农场经济。在第二次农业经济危机过后,美国已经基本确立了大农场经济,西部垦荒时形成的小农经济和中小农场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之后大农场经济凭借自身的土地优势和经济优势,继续蚕食鲸吞剩余的中小农场,终于促成了当代美国西部、南部大农场主集团的诞生。因此,农业经济危机在美国大农场经济生产模式形成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资本主义社会上层建筑无法有力反作用于农业经济基础,是因为土地所有权私有制,故上层建筑无法抑制大农场主凭借经济优势、使用经济手段、合法地进行土地兼并,践踏中小农场主和自耕农的利益,罔顾普通农民的生活。而且富人组成包括总统在内的政府上层建筑,很难对富人征税以保护穷人。例如当时的美国总统柯立芝就认为:“既然只有富人才是有价值的,因而政府应该谨防多数人的意见。由于贫穷是罪恶的报应,政府便不应该向高尚的富人征税,以援助卑贱的穷人。”[22]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充分发挥制度的优越性,上层建筑要注意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在坚持土地公有制制度的前提条件下由国家合理合法地推动大农场经济的建立。保护农民和农业工作者的利益,可以采用税收杠杆与其他经济、行政手段调节分配体系,合理分配、平衡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使农民与广大人民共同富裕,增强国内市场的购买力,达到农产品供求关系平衡,在构建起大农场经济生产的同时兼顾广大农民的权益。
五、结语
关键词:金融;涉农企业;现状
引言
金融行业对农业企业的贷款业务的开办,以及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能有助于涉农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从实际的发展现状来看,金融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中,还存有诸多的困境,对这些困境的突破就能有助于涉农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通过从理论层面对金融支持涉农企业的良好发展就有着积极意义。
一、金融企业发展的特征以及涉农企业发展的困境分析
1.金融企业发展的特征分析金融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面对新的环境也会有新的特征体现。在技术含量方面比较高,有着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在这一行业的竞争也比较多,金融企业的发展也比较迅速,在经济效益层面也比较显著,在经营的模式以及发展的方向都和时代的进步相契合[1]。在这些特征方面进行加强重视,对解决涉农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比较有利。2.金融支持涉农企业发展的困境分析金融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困境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制度上没有完善化。由于制度没有完善制定,就必然会对涉农企业的融资带来很大的困境,对于一些基层的农发行经营的理念需要进一步的优化,没有注重基层农企业的服务发展,对涉农企业的贷款条件门槛比较高等。在这些层面的问题,对涉农企业的融资就存在着很大的困境。再者,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涉农企业的贷款防范风险的压力相对比较大。涉农企业的多是一些规模相对比较小的企业,以及在财务制度层面没有规范化,在对风险的抵御能力不是很强[2]。基于这些层面的原因,就使得金融企业对涉农企业的贷款条件比较高,不利于涉农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涉农企业的信贷管理机制层面没有完善化。在这些问题上主要是贷款审批的链条有了加长,以及对贷款的发放时间也有了加长等。在相应的政策上也比较注重形式,涉农企业处在弱势,使得融资相对比较困难。由于涉农企业自身存在着相应影响,以及在宏观环境方面存在着不利的影响因素,对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完善化等。对涉农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会产生很大阻碍作用。
二、金融支持涉农企业发展的优化策略探究
为能促进金融支持涉农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采用相应的科学措施加以实施。笔者结合实际对金融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策略进行了探究,在这些相应的策略实施下,就能有助于涉农企业的良好发展。第一,金融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就要能在支持的思想观念上加以转变,科学化的选择用户。金融企业要对支持涉农企业的思路结合实际加以调整,在信贷的管理层面进行正确化的对待,对涉农企业的发展潜力要能有充分的认识[3]。不仅如此,要能对服务的环境上加以优化,促进项目营销。具体来说就要能湿度的降低门槛,将服务的水平能得以有效提高。在这些基础层面得到了加强,才能有助于涉农企业的良好发展。第二,要想将金融支持涉农企业得以良好发展,就要能充分注重对金融机构的自身制度建设得以完善化。要能注重经营理念的转变,以及在激励机制层面加以完善化。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来看,就要能将基层农发行的经营理念加以科学树立,要能充分认识到农发行对涉农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在相应的激励机制建立方面也要能得以充分重视,建立公开以及透明化的激励机制,对经营行以及客户人员营销涉农企业贷款积极性加以激发。再有就是在办贷机制的建立层面得以完善。第三,从政策方面进行积极调整,在灵活性的现代管理层面加以科学化呈现,要结合涉农企业的特征,来进行对基层贷款审批权限加以适当的调整。还要能充分注重对国企以及小企业的授信方面统一化,在贷款的额度以及期限等投方面都要能有明确的规定。然后就是要充分注重对信贷员的考核制度的制定进行健全,将经营的快捷以及高效等目标得以实现,才能真正有利于金融的稳定发展。第四,注重宏观环境的优化。当地政府要注重对涉农企业的贷款扶持。涉农企业要争取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在信贷政策各方面能对涉农企业进行倾向,政府也要对三农的发展充分注重。对现行的社会征信体系加以应用,对贷款的担保方式进行创新应用,金融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要加强,对涉农企业的发展能够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这样才能有利于涉农企业的进一步发展[4]。在贷款担保的方式上要能加以创新发展,结合不同用户的贷款需求以及企业发展特点等,要能有不同的贷款的方式。第五,在风险防范层面也要能得以强化,将稳健的经营发展目标得以有效实现。金融企业要能为客户以及自身的经营提出科学化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警示以及处理联动机制进行科学建立。金融企业在风险防范的策略上得到了加强,以及对涉农企业的贷款按照相应的程序科学实施,就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风险发生。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了加强,才能有助于涉农企业的良好发展。
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金融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要能从多方面得以充分注重,只有和实际得到了紧密结合,才能有助于涉农企业的良好发展。此次主要从理论层面对金融支持涉农发展进行了探究,通过这些理论研究对涉农企业的科学化发展就比较有利。
参考文献:
[1]周立.三次农村金融改革评述[J].银行家.2014(03).
[2]刘庆君,查南岁,张宝金.对黄南州农村牧区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J].青海金融.2014(12).
[3]何广文.从农村居民资金借贷行为看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J].中国农村经济.2015(10).
农垦企业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在起步阶段实行的是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不仅有交物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而且充分的调动起了职工生产的热情,实现了土地的有效利用,为农垦企业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农垦企业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向
农垦企业在农业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兼具了农村改革的特点,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对农垦企业自身的特点有效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及点面结合,确保改革的稳定推进。而且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进一步对体制进行创新,在改革不断深入过程中将农垦企业打造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农业企业集团。而且在改革过程中还要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核心内容,以推进农场企业化及垦区集团化作为改革的主线。并做到以农为本,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将农垦企业打造成为国家粮食的主产区,同时还要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工作,打造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使农垦企业在当前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有效的示范带头作用。
促进农垦企业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深入的具体措施
进一步完善双层经营体制。针对当前部分农场土地承包不完善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土地承包合同制度能够得到有严格的执行,而且对于农场的土地,农场职工具有优先承包权和经营权,而且在承包过程中能够对土地合同承包期限进行延长,从而有效的实现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在农垦企业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过程中,还要进一步强化农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的利用现代化手段和技术来促进农场统一经营的实现,农场需要为家族农场生产和提供市场化信息,加快发展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效的提升家族农场组织化程度,确保农场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全面提升。另外,还要对家庭农场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做好农场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对农场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为农垦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农垦企业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从而为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指明方向。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农垦企业更需要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重视龙头企业的培育,建立各种专业化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实现农垦企业的丰产增收,为农垦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首先,利用职工的身份田和招标田试点工作,将原农场职工的身体打破,加快其向社会人的过渡,使农场职工真正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同时利用招标田将承包经营改为租赁经营,有效的调动起职工的积极性,打破了平均分配的格局,使一部分不愿意从事土地活动的人脱离出来,有效的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其次,抓好模拟股份制试点工作,利用农场控股、合资种田、统一管理、按股受益、风险共担的原则来进行农场土地经营。而且生产和产品销售上采取统一的模式,实现农垦企业的产业化规模生产,集约化管理。
重视农业机械化,促进农垦企业现代农业的发展。首先,进一步提升农垦农机装备水平。当前农垦企业需要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的调动起职工、企业及其他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并加大投入力度,根据自己农场的实际情况来及时购置和更新农机设备,确保农机设备的数量充足,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的质量,对农机装备结构进行优化,打造农垦系统现代农业示范区,并积极的引进新机具和新技术,加快新机具及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加快促进农垦企业农机化发展的进程。其次,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推动农机农艺信息融合。在当前农垦企业农机科技创新工作中,需要紧紧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及资源利用率这一核心,充分的将农机技术与农艺技术、信息技术进行结合,从而有效的提高农垦企业农业机械化的科技含量。再次,强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机化工作质量。充分的结合各农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机技术、管理和工作等标准,并构建农机化标准体系,做好落实工作,在农机工作的全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有效的提高农机化工作的质量。最后,加快体制创新,提高农垦农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农机经营机制创新改革,坚持多种农机经营形式并存,根据不同垦区、不同农场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多种经营形式,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高效、节能的现代农机装备。要充分发挥农垦农机化的优势,培育农机化服务产业,更好地发挥农垦农业机械化的示范带动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也使农垦企业发展面临着严竣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农垦企业需要深入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创新,有效的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对于农垦企业的发展,国家需要加大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械也要对农业改革给予适当的支持,加快推动农垦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为农垦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关于农业人才开发的内涵。
在农业的生产、发展中,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是主体,农业的生产、经营、加工、销售及其具体的组织管理人才应当是农业人才的主体。过去,我们通常把农业人才的主体定义为具有某种专业知识,并从事农业科技与农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而把农业财富与效益的直接创造者或生产者排斥在主体之外。这样的观点和认识,使我们在农业人才开发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中,很容易发生严重的政策偏差。其一,由于农业人才主体的偏差,导致农业人才开发战略的重点和措施不正确,甚至造成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失误;其二,由于对农业人才主体认识的不正确,容易导致农业人才资源与农业人才资本两个概念的混淆,形成重资源的培育,轻资源向资本的转变,不利于发挥人才资源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甚至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
农业人才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基础是农业人才资源的培育,形成资源优势;关键是人才资源配置,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核心是农业人才资源向农业人才资本的转变,实现人才参与和渗透到农业经济的运营中去。农业人才资源的培育和配置为农业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奠定基础,而资源向资本的转变又将有力地促进人才资源的培育与开发。
二、绵阳农业人才开发的现状与问题。
(一)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宠大,是重要的农业人才资源优势,但这种优势并未明显成为农业经济的增长优势。
据统计,2002年底,全市农业系统国有单位机构428个,其中机关10个,事业单位418个。全市在岗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1612人,其中具有农业专业职称的正高1人,副88人,中级433人,初级881人,未评职称的209人。学历结构为:研究生12人,本科240人,大专492人,中专702人,其它人员166人。这批专业技术人员是多年来国家统分统配到事业单位的,他们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知识财富,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也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在生产一线的农业人才。但是,由于这批人才主要为事业单位所有,多年形成的旧的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体制像一张无形的网成为专业人才资源与市场经济主战场的隔离墙,成了农业专业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主要障碍,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一大人才资源优势存在,但尚未真正形成一种经济增长优势,更未真正成为农业人才资本直接参与农业经济的“运营”。
(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加工、销售和管理的农业人才的开发,已具有较好基础,但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仍有很大差距。
近几年来,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培养了一批生产技术骨干和致富带头人。每年经过市、县两级举办的各类农村适用技术培训达20万人次以上,目前,全市已有34000多人获得“绿色证书”。但是,从总体上讲,全市农业人才开发工作还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全市380多万从事农业的人口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3%;初中文化占39.6%,小学及其以下占59.1%,农民平均接受教育年限为7.14年,接受过专业技术、技能培训的农民不到10%,在受过培训的农民中,90%以上学的是种、养殖业技术,而受过农产品加工、营销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的更少。农业的专业化生产程度低,农产品加工、运销业落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平衡、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慢。
(三)现有农业人才队伍资源的建设与培育受到高度重视,但对农业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重视不够,对农业“业主”人才的开发重视不够。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农业人才开发政策制定上,重事业单位科技人员队伍的稳定与建设,轻激励科技人员直接参与农业经济的建设。多年来,事业单位政事、政企不分,“铁饭碗”、“大锅饭”制约了人才资源优势向经济增长优势的转变。二是在财政投入上,每年政府给农业人才开发以大量资金,但95%以上用于现有事业单位人员及其日常工作的开支,真正用于农村人才与农业“业主”人才培训开发的资金很少。
三、农业人才开发战略的重点与措施。
(一)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才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事业单位是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聚集地。发挥这部分人才的积极作用,关键是要突破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行政化,全面建立和推选聘用制度,实行聘用制度的规范化。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取消事业单位人才流动的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科技和管理人才有序、合理流动,鼓励科研、教育、推广和管理单位农业人才在市内“柔性”流动。积极支持科研、教育单位通过项目研发、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等多种方式,到农业企业兼职,提供智力服务。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上,应具体抓好:
1、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形成分类管理体制。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管理、监督管理、社会公益、技术(中介)服务、经营服务等五类,本着精简行政管理类、规划监督管理类、优化社会公益类、改制技术(中介)和经营服务类的原则,分类实施。从而达到机构减少,职能更明确、服务更规范、财政负担减轻的目标。最终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人才资源的转变消除体制障碍。
2、形成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过去,由于政事不分,事业单位在管理决策和经营活动中只承担盈利责任,不承担亏损责任,在体制上助长了、形式主义,造成工作实效不强,因而要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责、权、利,承担法人相应的职责,履行相应的义务。增强法律对事业单位的约束力,这是加快事业单位社会化进程最重要的一步,也是规范事业单位行为的一个重要环节。事业单位有了法人资格,才真正有了决策自,才有了承担相关职责的能力。
3、在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档案管理方面,改由人事部门统管,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档案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可有效地克服科技人员档案信息不灵,档案调动手续繁杂的现象。可以勾通科技人员档案交流的市场渠道,消除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过程中档案管理体制的障碍。
4、在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方面,改职称的行业系统评定,为行业评定与社会中介组织评定相结合,评与聘彻底分离。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职称评定,可以扩大职称评定范围,增强社会和市场认同度。实行评聘分离,用人单位有了较大自,可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性质采取:不聘(作为未获得职称者使用)、降级或升级聘用。重职称而不为职称,重职称而更重岗位实效。打破职称一经评聘终身受益,更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的创造性。
5、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形式方面,改按人头平均分配为基础,以精神鼓励为主,为以效率为基础,实行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按贡献大小的双重分配。事业单位由于性质决定一项工作往往涉及多人,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社会效益工作又有经济效益工作,而且工作定量困难,因而在分配标准上存在多样化,应当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以贡献大小参与分配。
(二)大力推进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农业“业主”人才开发。
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农业人才开发的主要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各种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发挥农业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农业经营管理机构的重要作用,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积极构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农业“业主”人才开发。面向农村基层干部、青年农民、“五专”组织、农村妇女等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各有侧重的农民科技培训,大力推进实施市委、市府提出的“农村人才工程”战略。重点抓好以下四大培训工程:
一是实施绿色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使广大农民掌握1-2门专业实用的生产、经营技术。
二是进一步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科技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新型农民队伍。为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在农村选拔一批科技意识强、能够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和创业能力的先导农民。通过技术培训、政策引导、信息服务、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的形式,大力培植一部份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业主和企业家,以致富一方经济。
四是大力实施农业远程培训工程。利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传媒工具,开展农技推广与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有知识、信息灵、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业主”。
切实抓好农业“业主”人才培训开发工作是农业人才开发的主体,必须采取政府行为推动,建立健全开发投资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规划,加强领导,分步组织实施。
(三)培育人才与引进人才并举,以农业产业化开发为重点,聚集农业人才创新、创业。
1、在发挥现有农业科研、教育和农技推广单位培训、培养农业人才的基础上,吸引国内高等农业院校及其专家人才来绵创办分校或学院,培养农业科技人才。
2、采取提供农贷资金市场信息、技术支持、扶贫资金、农业产业化基金等方式,支持实用型人才发展特色农业和开发农业,引导其创办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龙头企业,以优质农产品开发的商品基地建设,以农产品运输、储藏、营销的营运企业。鼓励人才参加由政府资金支持的农业开发项目招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城镇各类科技人员到农村有偿租凭、承包土地和“四荒”土地,发展优质、高效、安全、有特色的商品基地。
论文摘要:发达国家在都市圈建设中注重强化区域性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社会角色的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实现短半径就业服务;我国“都市圈”发展背景下的农村职业教育应努力提升农村职业教育的文化内涵,推进农村职业教育社会化,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同时还应高度重视农业职业教育,切不可削弱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都市圈”( Megalopolis)的生成与发展,是世界上诸多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共同现象。“都市圈”通常由一个或数个首位度较高的中心城市,连同其辐射到周边的次级城市、城镇和农村等腹地所组成,通过日益强化的经济联系,逐渐形成一体化的具有人力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对外开放的区域范围。都市圈的形成与建设,对于推动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业已形成或正在发展的有环京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成渝“都市圈”、武汉“都市圈”等。“都市圈”的发展,对农村职业教育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加快“都市圈”发展与农村职业教育的研究,是为必要。
一、发达国家的“都市圈”建设与农村职业教育
(一)农村职业教育为“都市圈”中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实现短半径就业服务
伴随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达国家均经历了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压缩,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都市圈”的形成对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推动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具有积极作用。美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因城市群的快速形成和有效发展乡镇非农产业,吸纳了大量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纵观发达国家在其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城市群的崛起或“都市圈”的形成,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给予充分的重视,并力求实现其就地转移,为发展当地的农业经济、农村工业和城镇第三产业提供人力资源。
(二)强化区域性农村职业教育,是发达国家促进“都市圈”建设的有效途径
建立以“都市圈”为基础的大区域城乡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了区域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如美国为使农村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学区制职教管理,将农村职业教育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相结合,“城乡协作”的职教形式有效带动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受益于“赠地运动”而开办的众多社区学院,更是为培养地方性职业人才发挥了巨大作用。发达国家强化区域性农村职业教育的举措,对促进“都市圈”的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产生过重要作用。
(三)“都市圈”形成中的农民社会角色转变与农村职业教育
“都市圈”的形成加快了农村城镇化建设,大批农民告别了传统的农耕生活,进人二、三产业工作,同时第一产业的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新的劳动与生活方式改变了以往居住于分散村落的人文道德氛围,同时引发了被称之为“城市文化贫民”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1870年之前的美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随后而起的工业革命带动了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西部大洋沿岸和中部五大湖周边以及西南部等地所形成的众多城市群和“都市圈”,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力进人城市或城镇工作和生活。面对农民社会角色转变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应现象和问题,美国的农村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农民的基本素质和就业技能、现代生活能力的教育和培养,并开展生计教育和职业咨询等。众所周知的韩国“新村运动”,对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升和社会角色的改变亦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四)农村职业教育内容与“都市圈”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以“都市圈”的建设助推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是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共同特点。从二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不少发达国家城市聚群(即“都市圈”)的形成,推动了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建立,但不同的城市聚群往往具有独具特色的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形成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英国的农村职业教育强调以适应当地产业发展为导向的专业与课程设置,在农村职业教育中开设大量与地方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内容,而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等级的获得,重视地方产业工作的适应性和现场操作的考评,这对促进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的获得具有重要作用。法、日、韩等国在伴随“都市圈”发展的农村城镇化建设中,也结合地方产业的实际需要,给予当地农村劳动力以各种形式的“转业”培训援助,为其进人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条件。
二、我国“都市圈”的发展与农村职业教育的优化
(一)强化农村职业教育中的非农产业就业培训,为“都市圈”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随着我国“都市圈”的逐步形成和发展,势必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非农部门就业人数的增加以及对其知识技能要求的提升。农村职业教育应强化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对现有农村劳动力和青少年人口的非农产业就业培训,以改变因其素质不高与职业技能缺失而带来的就业困难,以及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韩国以汉城(首尔)为中心的“首都圈”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型、由加工业向服务业升级转化的过程中,就十分重视周边农村与乡镇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为“首都圈”的快速发展提供大量合格的新型劳动力,创造了世人皆知的“汉江奇迹”。
(二)提升农村职业教育的文化内涵,优化农民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都市圈”的发展将加快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农村职业教育应重视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避免农民从业人员因人文素养、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的贫乏或滞后所带来的精神困扰与行为不适,从而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美、英、德等国均曾因城市聚群的快速发展,而大量城市移民的低素质导致城市流民增多、犯罪率高等社会问题。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应重视提升教育内容的文化内涵,引导农民转变闭关自守、因循守旧、自由散漫的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增强符合现代社会生活需要的道德与价值观念,增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提高人格品位,使之真正融人时代的潮流。就此,韩国的“乡村教育运动”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
(三)农村职业教育应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培养适应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转变
目前我国基本处于无序流动的i亿余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子女人学、居住环境、情感生活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他们作为城市“边缘人”,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衍生的留守儿童及妇女、离婚率上升、交通压力增大、农业衰落等一系列问题及社会矛盾与纠纷,必然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历史上美、日、韩等国曾通过建立“卫星城”“中心村”,促使当地农业融入区域经济大体系中等措施,力求就地、就近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的缓解和内地及中西部地区“都市圈”的形成,农村职业教育应逐步摒弃劳动力输出型的培训方式,积极为培养适应地方性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社会化,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和企业在农职教中的作用
“都市圈”的形成使地方经济具有区域性特征,其行业和企业对从业人员往往会有一定的特殊性需求。大量使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地方行业和企业应当负起教育和培训所需员工的社会责任。加拿大职业教育的一大特点就是地方行业和企业主动将自身融人职业培训活动中。德国的地方行业协会甚至负有对所招收员工培训的法定“主管”职能。发达国家的企业界普遍参与员工的职前准备教育和职后的继续培训,而非如我国的多数企业只企求招收现成的技术工或熟练工。推进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社会化,赋予地方行业和企业对当地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成为今后深化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方面。
当前,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已成为各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国家在政策层面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营造农村产业融合环境、调动融合主体积极性、激发产业融合路径创新和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政策针对性不强、覆盖面偏窄、与融合主体政策需求有偏差等问题。在我国正式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前,一些农业发达国家已经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了长期实践,并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模式和政策支持经验,如日本的“六次产业化”、韩国的“农业第六产业化”、荷兰的“农业全产业链”、法国的“乡村旅游”等。这些国家根据各自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出台针对性、差异化、精准化的配套支持政策,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实现了产业渗透、产业交叉和产业重组[1],这些经验值得学习借鉴。本文以此为出发点,考察国外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公共服务等支持政策,以期为健全完善我国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政策提供有益思考。
一、国外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财政支持政策
国外普遍以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政策力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日本先后设立了“六次产业化”专项资金、辅助基金、发展配套资金等,其中作用最为突出的是2013年成立的“株式会社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支援基金”(A-FIVE基金)。该基金由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出资设立,即“公共-私募联合基金”,出资期限最长为20年,部分资金由国家以贷款形式出资。A-FIVE基金以直接出资、股权投资入股或设立子基金的形式支持“六次产业化”经营主体发展。在都道府县一级,A-FIVE基金还与地方自治体、农业团体以及金融机构等民间组织联合成立子基金(A-FIVE基金出资所占比例必须低于50%,出资年限最长为15年),扩大其参与“六次产业化”的范围。另外,地方农林渔业者(以资金或农产品入股)、合作企业(以资金、技术或销售网络等入股)、子基金(以资金入股)还会联合出资成立合作战略联盟,但子基金出资所占比例(有表决权股份)原则上不高于50%,农林渔业者出资所占比例要高于合作企业出资占比(见图1)。
在日本,得到认定的“六次产业化”经营主体可以获得补助金、贷款以及投资等3类财政资金支持,但获取资金规模及获取条件不同。获得补助金不需要担保,但资金用途有限制,且有严格的业务要求,最高限额为自有资本的两倍;贷款需要担保,且资金用途有限制,最高限额为自有资本的2~5倍;接受投资的经营主体一般为企业,不需要担保,但财务制度要完善,且项目设计的自由度要高,最高限额为自有资本的20倍。在具体财政支持方面,日本对“六次产业化”经营主体建设直销店及流通和?N售设施、购买加工设备、企业和农户开发新产品以及开拓销售渠道、农协建立直销店等分别给予最高3/10、1/2、1/3、7/8的财政补贴,对于开展技术研发、实施海外开发活动推进项目、举办洽谈会及交流会等予以定额补助,补助金额可上下浮动30%①;韩国对购置加工、运输流通设施设备的“农业第六产业化”经营主体给予80%的财政补贴,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50%和30%;[2]以色列则基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特色对大规模温室建设进行补贴,还对本国科技人员工资采取全额拨款的支持政策,以推进农业科学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美国对农户农产品储藏进行补贴,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则重点向中小型农业企业倾斜;法国实施“技术咨询补贴”政策,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接受技术咨询,补贴额度约为咨询费用的30%。[3]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外比较重视金融支持政策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包括无息或低息贷款以及信用保险优惠等。如日本《农工商合作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得到认定的农工商合作事业计划或支援事业计划,可享受低利息融资和保险优惠。一是在低利息融资方面,贷款利率因经营主体类别、贷款目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融资用于农林水产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以及必要公用设施购买等的普通农林渔业者,贷款利率为0.1%,且无贷款期限限制(生产设备投资贷款期限为20年以内);对从事中小企业事务的中小企业者,贷款利率为0.4%,用于购买设备的贷款期限为20年以内、用于企业日常运营的贷款期限为7年以内,其余用途的贷款期限为15~16年;对于从事国民生活事务的中小企业者,有担保的贷款利率为0.35%~0.95%,无担保的贷款利率为1.35%,贷款期限限制与从事中小企业事务的中小企业者一样。二是在保险优惠方面,对于通过认定的中小企业者,扩大其担保金额、提高补偿率以及降低保险费率。其中,各类保险担保额度均比普通标准高1倍,优惠幅度较大(见表1)。美国更是长期对家庭农场主实施低息或财政贴息贷款、政府信贷担保以及“无追索权贷款”等政策,综合表现出贷款形式多样、优惠幅度大、还贷周期长等特点;意大利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的利率为4%~5%,而非优惠贷款利率为15%~22%;荷兰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业生产者可享受4%~6%的低利率贷款政策。
(三)税收支持政策
国外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对农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尤指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低税或免税政策等。法国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税收减免、加速折旧和亏损结转等优惠政策。其中,亏损结转方式比较灵活,普通经营性亏损可向后结转5年、折旧产生的经营性亏损可不定期向后结转。法国对合作社联盟及总社的主要支持为所得税减免,如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可享受35%~38%的公司税减免和50%的不动产税减免等。[4]美国等也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美国最初对农民合作组织实行税赋全免,随着其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具有免税资格的农民合作组织减免税收(平均为工商企业的1/3左右),但仍对其他农民合作组织分配给社会的红利、惠顾返还金以及其他收入实行免税待遇。[5]另外,美国还允许农业生产者个人或农业企业自主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记账方式,如农民选择“现金记账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降低应纳税基减轻税收负担。[6]
(四)公共服务支持政策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健全的服务保障体系作为支撑,以克服资本、技术、人才跨界融合的障碍,其中公共服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公共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无法完全依靠市场自发提供,需要政府直接提供或间接支持以补充。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主体提供充分的国内外市场信息,以便农业经营主体做出合理的经营决策;建立了以农业部、商务部、“农产品信贷公司”、“海外农业服务局”等为重要成员的海外农产品促销体系和农业教育、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研发推广体系。另外,美国还对合作社进行大力支持与保护,一方面,专门设置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局对其进行管理和提供有效的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各种财政政策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如帮助其开拓产品市场、对其成员进行培训等。[7]韩国政府出资在农村社区学院、农业科学各研究所、农业产业和政府之间建立区域网络――“区域农业集合计划”,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为农民提供农产品营销帮助,还建立了为农业研究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农业研究和发展促进中心。[8]法国建立了以高等、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业余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教育体系,加强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以及现代农业经营理念灌输。
(五)其他支持政策
各国还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等,为农村产业融合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如法国财政资助传统民居维护与修缮、修建乡村旅游公路、成立乡村旅游常设会议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规划建设自行车道和绿色通道等。[9]各国政府还依托本地特色产业,主导举办全国性的节庆活动,为农产品品牌推广、市场拓展搭建便利的平台,促进农村第三产业与第一二产业的有效融合,如法国每年举办以葡萄酒为主题、荷兰以郁金香为主题的节庆活动等。另外,各国还对农产品市场交易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规避同业恶性竞争,如荷兰为农业全产业链制定标准,实行一体化管理等。
日本还通过支持农协发展,间接推动农业“六次产业化”进程。农协经营着日本国内所有农作物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所有环节以及其他所有的涉农业务[10],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区域间资源及产业链,促进区域间经济协同发展,是日本推进农业“六次产业化”的重要抓手。因此,日本对农协的支持力度较大。在税收方面,政府对农协的各项税收均比其他法人纳税税率低10%左右,且对农协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和营业收益税;在补贴方面,农协实施经政府批准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时,政府对其所需厂房、设备等予以50%的投资,农协新建仓储、固定设施投资等最高可获得政府80%的补贴;政府还支持农协开展公共事业、对农协开展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等。[11]
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政策精准发力的保障――经营主体认证
经营主体认证管理是确定农村产业融合政策支持对象的必备环节,是决定政策措施有效性的关键。日韩两国均设有众多的“六次产业化”经营主体认证机构②,明确了严格的认证条件。以日本为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被认证为“第六产业”:第一,经营主体必须是农林渔业从业者个人(法人)或由其组成的团体(农协、地区农业组织等);第二,经营主体必须以自己生产的农林水产品等作为原材料进行新产品研发,或者在销售产品时采用全新的方式,亦或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并完善生产方式;第三,农林水产品等新商品的销售量在5年内增长5%,且农林渔业及相关业务经营从项目开始到终止必须产生利润;第四,事业计划项目期为5年以内,其中3~5年最佳。在具体的认证程序上,日本每年开展3次经营主体认证,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主体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对于事后管理过程中考评不合格的将撤销认证资格,不再扶持。
韩国也实施了申请、经营主体认定、详细计划制定以及实施的四阶段“农业第六产业化”认证程序,由各级主管部门分工完成,认证有效期为1~3年不等。对于通过“农业第六产业化”认证的经营主体,重视其事后管理或监督考核,如对经营主体是否履行计划、补助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开展2~3次/年检查,对于不合格者根据原因全部收回或降低支援资金,支援资金减额和终止支援带来的剩余资金奖励优秀的经营主体。[12]在具体执行层面,由国家农业主管部门③统筹负责,地方各级农业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见图2)。
三、推进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思考
第一,推行主体认证,加强后续监管。农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认证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政策精准发力的前提保障,只有符合认证条件的经营主体才有获取政策支持的资格。这就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认证体系,认证的条件要合理、具备可操作性,能量化衡量的指标尽量做到量化约束,这样也为后续政策跟踪监管、考核等提供便利。我国目前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财政支持主要体现在项目支持,但存在着“重项目申请、轻项目成效”的现象。加强政策后续监管是对政策支持主体的一种硬约束,迫使其落实经营计划,有效规避套取政策?Y金的行为。对于政策支持期间脱离认证条件、未按照政策支持要求行使义务、政策支持到期后未能达到预设目标的经营主体或事业计划,取消其资格认证和政策支持,实行资格认证的退出机制。
第二,创新支持形式,拓展资金来源。资金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的物质保障,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村产业融合不能完全依靠普通农户自身,需要更多的经营主体参与。相对于农村一二三产业分立发展,融合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资本密集程度提高,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财政支持资金,并创新财政支持资金的使用方式,如日本成立“六次产业化”基金,再依托此基金以投资入股等形式参与农村产业融合或成立子资金,扩大、增强财政支持资金的覆盖面及带动能力,提高财政支持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工商资本,工商资本作为财政支持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要补充,具有管理、技术等优势,但要严格控制工商资本的投资入股比例,保证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农民对经营事业具有绝对控股权,避免工商资本控制农业,导致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农民被边缘化,不能充分享受农村产业融合带来的增值收益。
第三,完善金融税收制度,实行精准政策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基在农业,而农业又有别于工业,各类金融、税收政策应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的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或事业计划,实行差异化的政策支持,如在融资方面,实行差异化的贷款期限或贷款利率政策,对农村产业融合主体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等,适应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税收方面,实行差异化的税率政策或税收模式,减轻农业产业融合经营主体的税收负担。
第四,扩大支持范围,优化融合环境。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具有全局性视角,统筹农业农村整体发展,不能就支持而支持。这就要扩大农村产业融合支持的范围,向间接性支持延展,主要体现在如下4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设施以及农产品物流体系等建设,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借助“互联网+”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打造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农村产业融合参与主体提供充分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信息,提高融合主体经营决策效率;三是支持农业技术研发及推广,包括农业专用机械、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四是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高农业产业链的协调性。
[注 释]
① 详见http://maff.go.jp/j/supply/hozyo/shokusan/pdf/koufu_yoko.pdf。
(一)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作用不断显现。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数量多。截止到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55家,其中*县华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徐州海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功迈进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行列。二是规模大。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销售收入3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29家,5000万元—1亿元企业33家,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发展到13家。三是带动能力强。2007年我县龙头企业共带动农户6.5万户,带动生产基地30万亩,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获得的收入达1亿元以上,户均收入达2000余元,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来源,并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出明显作用。
(二)产业链条不断拉长。
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产业链条得到加宽和延伸,辐射和带动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如徐州海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原有肉鸭产品加工的基础上,又新上了与之配套的种鸭厂、孵化厂和年产20万吨的饲料厂,从而发展成为集种鸭饲养、鸭苗孵化、饲料加工、技术服务、肉鸭加工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在发展肉鸭养殖产业时,大力推进“公司+标准化基地+农户”的定单养殖模式,对肉鸭养殖基地实行“五统一”管理,既保证了鸭源质量,又确保了农户养鸭的经济效益,获得了“双赢”。这些企业产业链条的不断拉长和基地的巩固发展,为我县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也积蓄了强大的发展后劲。
(三)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形式,带动千家万户的农民发展生产,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特别是省、市级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近年来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通过与农户签订协议,制定保护价格,减轻了农民的风险性,增加了农民种植和养殖的信心,同时也保证了企业的货源。通过这些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农民的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四)涌现出一大批知名品牌。
经过多年努力,汉戌堂狗肉、旭契牌大米等一批老品牌扩大了影响,并逐步涌现了旺达牛蒡酱菜系列、大丰罐头等一批新品牌。大多数品牌都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HACCP国际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目前全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1个,绿色食品33个,有机食品9个。
龙头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显示出了运行中的问题。一是龙头企业规模偏小,外向度低。二是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利益联结机制需进一步规范。
下步工作措施:
1、努力提高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将龙头企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和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明确长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工作水平。加强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信息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统计监测,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地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2、切实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提升抗风险竞争力。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使企业该享受到的政策都能享受到。同时,要帮助龙头企业出点子、想办法,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每年安排一定量的专项资金作为龙头企业的奖励奖金,对农业龙头企业在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中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
3、围绕壮大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着力提升规模竞争力。围绕我县生态肉鸭、创汇特菜、优质稻米三大优势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群体。既要扶大扶强,着力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龙头企业,也要关心支持中小型、成长型企业的发展。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集聚,进一步体现特色,形成规模,尽快发挥集聚功能,带动和促进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