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范文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第1篇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国家确立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方针,贯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坚持以网络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信息化软环境为保障,按照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系统各个领域的应用,实现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率,为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实现快速崛起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领导下,总体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各县区局在市局的统一指导下,制订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进度,建设相对独立的局域网络,并逐步联成广域网络。

(二)需求主导,应用为主,稳步推进。在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重点推进办公应用系统和各种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尽快发挥效益。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应用管理并重,除保证硬件设备投入外,还必须十分注重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要由小到大,由简入繁,分段建设,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运用成熟的先进技术,使近期建设和远期规划相衔接、相配套,避免重复建设。

(三)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要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凡有国家标准的,优先采用国家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应制定和推广行业标准。只有统一标准,才能实现全系统上下联网,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在市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实现有条件、分层次的信息共享。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保密技术手段,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转和信息保密。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网建设进度,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以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现全系统内的计算机联网,并与市政府、省司法厅实现互通互联;逐步实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在互联网上建立司法行政信息网站,面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反映法治连云港建设成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成比较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建立内部局域网。市局在机关各处室,各县区司法局在局机关和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之间建立内部计算机局域网络,实行网上办公,实现资源共享。

2、建立全市系统远程信息网络。在建立内部局域网络的基础上,依托市局信息网,实现市司法局与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及直属处所远程联网,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司法行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3、建立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市局建立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与省厅会议中心联网;各县区局建立电话会议系统,实现三级会议系统互通。

4、建立司法行政网站。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和法治连云港建设成果,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为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局办公室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及技术标准;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全系统各单位也要确定相应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2篇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处及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并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编辑、审核、和更新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09年开始,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保证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专线电话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备,达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高标准配置。

(三)做好网络安全及设备维护。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认真抓好了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及局域网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做到了物理隔离和专机专用,安装了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做到软件及时升级、打补丁、更新病毒库。使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互联网可管可控,达到了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全年无失泄密事件,无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

二、信息化建设遇到的问题

1、平台过多,不便操作。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涉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政法专网等多个平台,不同的信息必须通过不同的平台进行报送,一方面是需要切换平台,重新登录,实际操作多有不便,另一方面是各种信息要求报送时间不统一,过于分散,不便操作。

2、资源无法共享,造成工作不便。目前我们的司法行政专网虽已建立但无法实现与监狱,公安等部门的资源共享,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3、平台复杂,操作困难。办公人员对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其在司法行政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没有充分了解,工作比较被动。目前基层司法所的队伍还有待壮大,现有的部分工作人员年龄比较大,对于电脑操作方面几乎没有经验,学习起来也十分困难,加上网络平台比较复杂,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4、多个运营商,维护成本高。市局与我局局机关之间的联络采用的电信运营商,我局局机关与乡镇司法所之间的联系采用的是移动运营商,多个运营商同时使用造成了运行成本高,运营商之间互相推诿,处理问题效率不高,此外,多边缴费,维护成本也过高。

三、信息化建设有关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宣传,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的便捷途径,是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有效手段。

2、整合各平台,提高利用率。平台多、难操作,建议将各个平台整合到一起,尽量将报送各种信息的时间集中到一起,在一个系统中就能集中完成对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这样不仅提高了系统的利用率,也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效率。

第3篇

一、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现状

司法行政信息化主要包括司法行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和司法行政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XXXX年我局开通司法行政内网,实现了省、市、县的三级网络互通。内网开通后,充分利用市司法局自建的协同办公系统实现了无纸化办公,除需要存档以外所有文件的批阅修改都在网上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且节约了办公费用的支出。同时,建立了视频会议系统,并与市局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对接。开通视频会议系统后,日常会议均召开视频会议,每年平均召开视频会议xx次左右,免去了司法行政干警往返于开会会场的奔波之苦,节约了参加会议的交通、餐饮等大量费用,更重要的是减少了交通安全风险,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目前所有司法所均连通了市局内网,通过矫正帮教、人民调解等业务系统,动态的拉近了基层与局机关以及市局的距离,实现了工作的同步和资源共享。特别是远程会见系统的开通,人性化的实现了狱内帮教,对帮助狱内犯人积极改造及出狱后尽快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制约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的因素

1.观念滞后,缺乏主动性。少数基层司法所认识不够到位,看不到信息化建设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看不到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于信息化建设,有畏难情绪,从而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推广和应用步伐。部分干警在工作中因循守旧,仍习惯于传统的文来文往工作方式,信息化实际应用水平低。尤为突出的表现在乡镇司法所人员在当前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局下达的硬性任务以及乡镇中心工作上,在信息化建设上缺少积极主动的精神。

2.人才匮乏,缺乏专业性。目前懂得系统维护、能够应急处理、精通网络管理的人才空缺,工作中遇到计算机故障或系统网络问题时,自身往往难以解决,只能求助于专业公司人员。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现有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培养使用专业人才在现阶段变得尤为重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最终是要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的配合才能实现。如果不及时解决信息技术人才方面匮乏的问题,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将发展缓慢,难以解决建设与管理的矛盾。

三、对如何运用信息化建设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几点想法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既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需要,更是新形势下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途径。

1、提高认识,强化信息化建设。

一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宣传,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的便捷途径,更是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有效手段。二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了解制约基层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主要矛盾,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三是要加大信息化应用在业务工作考核标准中分值,以此激励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四是积极学习信息化工作新理论新知识,把信息化的新技术运用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项业务当中。

2、充分发挥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近两年村村通工程的顺利完成使互联网迅速在农村普及,走入了深山老百姓的家中,上网在农村已不再新鲜。手机的普及更使网络与人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为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展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局的信息化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运用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可以把现有信息化资源充分利用在更多的司法行政业务领域。应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积极性,利用网络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工作领域。

3、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

第4篇

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__*同志、__*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__*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市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市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第5篇

为期一天半的全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仍安排有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全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高级法院、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第6篇

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市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市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第7篇

一、____市司法局数字化平台简介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日益普及,____市司法局同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对象、业务联系部门及其他部门信息交流频繁,日常办公、视频会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的信息化需求强烈,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和数字平台,才能更好地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才能更好地适应“数字城市智慧____”的战略要求。

2010年起,____市司法局依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现状,提出建设一个安全、先进、灵活,高带宽、高可靠性的多业务应用的综合网络平台,实现了不同部门、不同业务之间安全高速的数据共享、智能分析、应急预警、远程协助、办公协同等功能,尽可能地简化办公流程,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充分发挥职能,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____市司法局数字化平台建设由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日常办公应用三部分组成。

应急指挥调解系统包括:视频会议系统、内部语音通讯系统;

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司法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安置帮教信息系统;

日常办公应用系统包括:OA自动化办公系统、互联网协同办公系统、门户网站系统。

经过近三年的建设,____市司法局数字化平台已初步完成了日常办公应用、应急指挥和业务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和推广应用。平台逐步覆盖市司法局、8个县(区)司法局、153个司法所、145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一个便捷、高效的数字应用平台,基本实现了不同部门、不同业务的高速共享、传输和应用。

二、主要做法

在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的框架下,____市司法局综合考虑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了统一的传输交换标准体系,并根据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现有网络信息资源的实际情况,以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职能和特点,科学规划、优化调整,合理改建、扩建,实现了硬、软件资源的集中、整合、共享,建立起统一的共享网络,组织研发各类应用软件平台,坚持边建边用,协调开展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

(一)组网建设。

____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托政法三级、四级网实现市、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在市司法局建立中心机房,市司法局及8个县(区)司法局建立视频会议室。目前已完成市、县(区)司法局的数据、语音和视频等综合业务高速、可靠、安全地传输,网络覆盖面继续向乡镇司法所、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等深入。

(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为提高沟通效率、办事效率,减少内部办公会议、业务培训所产生的会务、食宿、差旅费用,节省人力、物力,实现多部门集中协调指挥调度、视频会议、远程业务培训、考试、双向会议、案件会商、工作管理、远程技术支持、应急呼叫、案件实时监控等功能。____市司法局依托政法专网建设政法视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目前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成政法视频应急指挥室1个,视频会议室4个,市、县(区)司法局均开通VOIP内部语音通讯电话。

(三)业务系统建设。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已全面启用司法部的“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和“安置帮教信息系统”。____市司法局自主研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动态评估管理系统”、“____市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____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____市公证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全市推广使用。“____市司法鉴定信息管理系统”正在研发中。目前,____市司法行政各业务工作基本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业务数据体系已初步建立,各类信息数据自动分类、智能分析、自动统计、预警跟踪,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直观的效果反映全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整体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____市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

2010年,____市司法局立足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矛盾凸显、各种利益格局大调整的时代背景,结合政法专网和数字化建设,立足于《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定义、计量原则和标准,制定了社会矛盾纠纷分类、分级的原则、标准和方法,规范了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评估、化解流程,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并开发“____市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利用网络系统,采用直观的电子图示形式,准确记载各种类型矛盾纠纷及其在空间区域、历史时段上的分布,科学分类、综合分析评判,刻画各种矛盾纠纷的演变轨迹,把握社会矛盾纠纷性质及发展变化规律,有效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可预警、可控制,为党委政府掌控社会矛盾纠纷动态情况提供决策参考。

系统终端延伸 到乡镇(街道)司法所、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调委会及有条件的村、企业调委会。将所有社会矛盾纠纷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通过合理的分级分类管控,初步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管控工作向类别化、差异化转变,向因人、因事、因地、因时的“源头预防”转变,向各种调解机制“横向联合、优势互补”的多元化解转变。通过及时客观的收集社会矛盾纠纷并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在解决矛盾纠纷统计真实性、实时性方面实现了突破,填补了我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基础统计评估标准和分析方法的空白。

目前,该系统在全市所有乡镇运行率达到100%;评估机制被入选为四川省2012年第一批软科学项目;司法部派出调研组来____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国家级刊物《人民调解》对评估机制的运行模式、试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系统详实的介绍。河南郑州市、新乡市、山东威海市、浙江杭州市、江苏南京市等及川内部分地区司法行政机关都专程来雅学习考察机制建设。“评估机制”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转变,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工作深度,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持续稳步发展的后劲,客观上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态势。

2.____市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

此处指的特殊人群是: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针对此类特殊人群重新犯罪的特点、原因加以研究分析,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对策,减少和预防特殊人群重新犯罪案件的发生,对于稳定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____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特殊人群社会危险性评估暨重新社会化机制”,研发“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影响特殊人群的众多社会危险性因素,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分别归纳抽取出对其重新犯罪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并将这些因素进行量化分析,根据量化结果确定其重新犯罪可能性大小,对其社会危险性强弱作出趋势性判断,预测其社会危险性及社会危险性的突出方面,以此为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实施分类处置,从而科学地、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和干预,促使其及时调整心理、矫正行为,回归到对正常社会秩序规则的遵守状态。

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全面掌握特殊人群底数的基础上,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特殊人群基本信息库、特殊人群电子台账、特殊人群统计数据库等,既全面掌握辖区内特殊人群总体情况、详细信息,又能通过系统智能判断管理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对特殊人群实施社会危险性评估后,分别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和帮教或矫治重点方向,每季度对帮教或矫治的效果进行跟踪掌握,实行动态反馈,并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通过该系统,做到分类管控、跟踪研判、实时反馈、有效监管,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

目前,该系统在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使用。纳入系统管理的特殊人群共2039名,其中:社区矫正人员1071名,三年内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968名。

3.____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为提高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提升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____市司法局组织研发了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实现了法律服务人员及法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证照审批、投诉惩戒、案件登记、跟踪监控、咨询服务、报表统计、信息交流、数据共享等功能。通过掌握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从事法律服务事务的基本情况、业务进度、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等,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加强行业监管,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良好有序发展。同时,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内案件类型及数量的变化,通过系统智能汇总分析,科学研判,有利于提前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预判其发展变化趋势,提供决策参考,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系统主要由管理和应用平台组成,管理平台由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通过系统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日常事务、业务报表、统计分析等信息数据进行管理和利用;应用平台由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负责录入机构及人员信息、工作动态、日常事务及各类业务报表等数据。基本实现了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数据信息共享,确保了数据完整统一。对全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节约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水平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4.____市公证管理信息系统。

为落实司法部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适应公证工作数字化、网络化发展的时代需要,____市司法局组织开发了公证信息管理系统,以推进公证业务流程、诚信执业管理和机构内部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公证法律事务逐年增加,公证机关在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开展公证证明活动过程中,从公证申请、受理、立案、出证的过程中,涉及大量档案、文书处理,各类档案、文书的制作、管理、检索要投入大量人力。为方便当事人,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证档案文书在录入、修改、审核、打印、出证、归档、分类、统计、检索等的自动化,____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公证管理工作实际,开发了“____市公证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三层B/S结构,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通过终端IE浏览器进行智能管理。

公证管理的数字化是促进公证业务工作的重要手段,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市各公证处推广应用,公证管理信息系统对提高公证行业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公证效率、降低执业风险,推进公证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了市、县(区)司法局对各公证处的办证情况进行在线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办证类型及数量,实时监督办证质量。并通过各地办证情况,发现公证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合理调整工作部署,有效推进公证事业发展。

(四)日常办公应用系统建设。

随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普及,电子化、数据化的办公方式已进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____市司法局建立起一套高效、畅通的信息互联体系,方便司法行政全体干警、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及各级党政领导,能随时关注、收集、上报、处理、发送业务数据、文件材料以及各类信息舆情等。

日常办公应用系统建设:基于PC终端的综合办公应用系统(OA系统);开通固定网络和 移动网络的互联网协同办公系统;基于政法专网的全省内部语音通信系统;系统内部的移动短号V网服务等。有效实现了单位通讯、会议服务、信息应用、信息服务、文件传阅、公文处理、工作督办、计划安排、信息、移动邮件等多种通信功能的有效集成,进一步提高了内、外沟通交流便利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管理、降低成本。

2011年,____市司法局互联网门户网站(yaan

/)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充分融入“数字城市,智慧____”建设中。____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开辟了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常规版块,以及三个专题栏目,一是“服务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专栏,及时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于____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中的举措、成效向社会,让公众知晓;二是“‘警民亲’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活动”专栏,及时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及先进典型,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专栏,将此项由____首创并已由司法部向全国介绍推广的工作机制运行取得的成效向公众呈现,积极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切实提升社会形象和影响力。经过一年运行,访问量已达7万余人次。

三、成效与启示

建设“数字城市”,构建“智慧____”是一项系统工程,____市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充分调研,与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合理规划,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开展应用平台建设,将数字化延伸到日常办公、业务工作、法律服务、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切实提升了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提升了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1.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成本。在传统的办公模式中,由于全市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以及法律服务组织均未与司法局实现线路互联和资源共享。市司法局的文件需要各县(区)司法局打印成纸质文件派送或邮寄到153个司法所、1451个人民调解组织以及近百家法律服务机构,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并且浪费资源。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要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88名干警、343名司法助理员、17269名人民调解员,230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人员,召开各类业务培训、讲座、会议等近30期,会务组织工作、材料印刷、租用会场、安排住宿和餐饮、以及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每年合计超过150万。数字化平台建设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整合,极大的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有效地节省了行政资源。

2.有利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市153个司法所和1451个人民调解组织是直接面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是与广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基层组织,他们掌握着最基层的舆情和动态,如遇突发事件、群众性事件以及自然灾害等,必将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为党委、政府及时、准确了解情况,科学、有效地决策处置提供保障。因此,司法行政系统数字化平台建设,在当前社会矛盾显和自然灾害频发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第8篇

1、推进社区矫正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社区矫正人员奖惩考核办法(试行)》,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人员力量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制度和监管安全防范体系,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文化教育、警示教育、法制教育、传统教育以及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疾病治疗等工作;继续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种电子和监控设备的作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矫正效果。

2、强化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继续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工作,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底数。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定期走访、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跟踪或委托帮教等各项制度,建立常态帮扶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帮教措施。按国家有关政策,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整合社会力量、完善帮教网络,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深化社会化帮教机制建设,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帮教优势。加强与全省相关监狱联系和信息互通,提高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

3、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联合调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示范性”和“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以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规范化建设的水平。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培育建立规上企业和商务楼宇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落实调解员准入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员证》使用管理,完善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提升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劳动争议等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并稳步拓展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行业性、区域性专业调解组织。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提升区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的窗口服务功能。适时召开全区人民调解暨社会矛盾联合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构建矛盾纠纷预防体系,完善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警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专调对接五调联动机制。

二、围绕中心大局,践行群众路线,提供惠民服务

4、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品质,优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方式,树立具有鄞州特色的规模化、综合性、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品牌。坚持中心工作制度完善,加强相关职能科室联系合作,坚持发挥中心值班律师、进驻中心的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等作用,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首次报到、集中学习等工作。按照业务完善的要求,将进一步整合中心工作资源,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5、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果,实现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结合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与运用,建立健全区、镇乡(街道)二级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标准,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权岗,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探索刑事法律援助机制,实现全方位法律援助协作格局。加强与各行业部门和基层援助工作站的协作,积极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加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努力实现全区法律援助知晓率达100%。

6、实施强所战略,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律师服务水平。实施五大“强所战略”(规划强所、素质强所、专业强所、服务强所、党建强所),扎实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五化”建设,努力打造1-2家上规模、有品牌、专业化的区域律师事务所。鼓励、倡导律师为重大项目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融入“现代服务业”。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改一拆”专项活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完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改善执业环境,建立风险防范体系,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完善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制度。

7、以法治文化为引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成主题鲜明、功能完备的区法治文化中心。继续推进“一镇(街道)一品”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以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为重点,抓好村(社区)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拓展户外广告宣传阵地和公众传媒法制宣传阵地,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以区法治文化中心为载体和平台,开展系列法治文化活动,全方位、高密度进行法律知识、法治文化传播,构建鄞州特色法治文化。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梯度培育和动态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创建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指导。继续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制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

8、理顺关系、加强指导,持续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严抓队伍编制,落实经费保障。重心下移,服务基层,以创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及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快直属司法所建设。开展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司法行政专项活动,进一步推进直属司法所的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建设,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打造规范化典型,加强司法所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省五星级规范司法所和优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9、健全制度,加强法制工作。加强建章立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完善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内部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加强执法检查与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提高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水平。

10、加强信息化工作,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按照管理高效、服务便捷的要求,扎实做好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功能,扩大鄞州法治网实用性与影响力。着手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初步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塑造优质形象

1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玫治任务,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载体,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广泛动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加大司法助理员招录、选调力度,解决好空编问题,及时充实基层队伍。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作为、重业绩”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公平健康的用人环境。按照“全员培训”要求,落实各科室、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好队伍,保障事业蓬勃发展。

第9篇

一、充分认识推进“365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强调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省厅党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司法部关于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要求,确定了“以实战为引领,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发展”的基本思路,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积极推进“365工程”,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大跨越。这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基层职能,推动“四个全覆盖”落地生根的根本途径,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司法行政机制体制改革的有力举措,也是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实践。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时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市、区)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要求,把实战化作为推进改革的重中之重,以马上就办的精神,坚持融合发展,勇于自我革新,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总体布局,以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总目标,坚持实战引领,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365工程”,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装备设施建设,为深化“四个全覆盖”、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牢牢把握和明确“365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365工程”的工作目标是:用3年时间,通过大力推进局所站一体化建设、县级司法局实战化建设、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和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等五项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队伍管理、业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形成以县(市、区)司法局为龙头,司法所为枢纽,各层级各业务条线组织协调联动的基层实战勤务模式。为顺利实现“365工程”目标,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强”“实”“全”“严”“新”“高”,重点推进以下六个方面工作目标:

一是强基层健全组织体系。“强”要体现在组织体系建设要加强,组织体系的作用要强化,体系的健全要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加强与区编办、人社、组织、财政协调,力争年底前,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强化区局对司法所人财物和业务的有效领导和管理;统一规范司法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基本建立实战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大型司法所”建设,2016年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大型司法所;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落实率达90%以上。

二是实战化引领基础保障。“实”要体现在预算管理要真实,基础保障要扎实,不断夯实基层的基础建设。力争在2016年全区实现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基本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司法局负责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司法所经费、装备等保障责任明确、标准统一,业务用房、人员装备和办公设施全面达到省定标准,提升区、街道两级平台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有效确立“互联网+四个全覆盖”工作模式。

三是全方位提高服务能力。“全”就是全方位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2015年全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100%,“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100%。2016年全部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并实现各项职能的有机整合,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相对完善,实体平台与12348网络平台一体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有效满足群众需求。

四是严要求增强队伍素质。“严”要体现在“三化”建设的标准要严,司法行政队伍管理措施要严。按照上半年区局分别制定的《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连区司[2015]14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区司[2015]16号)的文件精神严抓落实,逐步实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初步建立基层司法行政职业准入制度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探索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素质教育模式,至2017年底,75%以上基层干警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50%以上拥有法律专业背景,专职调解员和社工等社会力量的规模和能力基本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五是新举措彰显职能作用。“新”要体现在勇于创新,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使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全区司法行政干警都能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能力明显增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率保持在90%以上,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全省较低水平,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40%以上。

六是高标准提升群众满意率。“高”就是高起点制定考核标准和服务规范,通过督查、评比、奖惩等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深化“五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培养新的亮点和典型,打造司法行政新形象,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挖掘司法行政文化内涵,公共服务形象基本确立,“法润”、12348服务品牌深入人心。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每年提升五个百分点,争取三年时间,走在全市的前列。

三、努力强化“365工程”建设推进的主体责任意识

“365工程”是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规划,也是今后一阶段各单位、各科室推进各项工作的主要抓手。全系统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持续推进、协同作战“五到位”,切实保障“365工程”五项建设要求的真正落实。

一是整合资源,一体化建设力量协同到位。各单位、各科室要围绕局、所、站建设与管理一体化、工作力量一体化、评价考核一体化实施要求,切实巩固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真正形成“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格局。区局基层科要指导司法所加强对辖区内服务资源的整合,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区局办公室要强化考核,在坚持以司法局为主设立考核指标的同时,把司法行政业务和党委政府要求结合起来。各司法所要建立“下包一级”的定点联系制度,实现所站捆绑考核、共担责任。

二是完善机制,实战化建设处置管控到位。区局各科室围绕做强司法所、做优司法站这一实战化要求,着力强化建设信息采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实战勤务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方面的试点和研究。区局基层科要围绕强化司法所职能,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组织规范和岗位管理,指导各地做到事权清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年底前实现司法站建设全覆盖的目标,努力把司法站打造成服务基层群众的一线平台,切实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

三是互联互通,信息化建设数据应用到位。区局围绕加快实施司法行政“大数据”工程,建立并严格落实数据采集质量责任制,提高系统内12348网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两大信息源的采集质量,最大限度拓展社会信息来源。区局各业务科室要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指导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平台建设,明晰岗位职责和基本流程,实现基层工作的扁平化管理。区局办公室和法宣科要积极配合市局新闻中心推进区司法局、司法所网络带宽扩容,优化终端配备,方便基层工作人员信息获取和运用。

四是归整职能,司法所规范化窗口功能设置到位。区局各科室要围绕推进服务窗口化、功能区域化、保障科学化推进要求,在服务的高效性、便利性上求突破。要切实改变机关化倾向,按照功能明确、特色明显、群众明白的要求,科学设置便民服务区、日常办公区等功能区域,把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窗口,让群众能享受到面对面的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经费保障标准,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考核,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五是严格管理,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教育提升到位。区局以“三化”建设为主导,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政法专编的管理要求,着力解决司法所空编挪编问题。坚持分类管理,科学区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专职调解员、专职社工等不同人员的职业资格条件和岗位技能要求,建立实战训练标准体系和全员轮训制度。深化全系统“五十佳”等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基层人员的宣传和表彰,充分调动基层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采取切实推进保障措施,确保“365工程”三年见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365工程”提供组织保证。为切实加强对“365工程”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区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科室负责人全部参与的“36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实战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基层科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分解任务、信息汇总上报和督查指导推进。为全面落实“365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10篇

一、目标任务

着眼全县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重点实现“四个更加”:即硬件建设更加完善、队伍建设更加规范、业务建设更加有效、保障建设更加有力的目标;重点确保年底前90%的司法所实现“四有”:即有合理划分的功能用房、有清晰规范的标牌标识、有统一上墙的内务制度、有统一样式的工作档案,努力推动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明显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配备不合理等问题。加强对司法所及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把司法所人员培训纳入法治工作队伍培训规划,开展符合基层特点、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升级和法律、心理咨询与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干部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每年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年人均至少参加1次县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集中培训。推进司法行政“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智慧司法”系统的运用水平。树立“互联网+”思维,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群众的信息化矩阵。

(二)进一步提升业务用房保障水平。认真抓好“十三五”期间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维修、调剂等方式,全面解决司法所无房或业务用房被挤占挪用等问题。严格已建业务用房的管理使用,清理腾退被占用房,明晰产权归属。根据司法所职能和业务要求,以设计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置调整司法所业务用房使用功能,满足办公值班、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档案等功能需要。拓展和延伸司法所服务职能,完善司法行政基层治理体系,年内实现全县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全覆盖。通过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所务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徽章及各项业务工作标识的悬挂、佩戴和使用。实行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公开,工作人员去向公开,保持房间简约、整洁、美观。健全和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廉政勤政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励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统计制度、所内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依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考评公正,奖惩分明。不断加强司法所文化建设,精选贴近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法治图片、警句格言、廉政图片制成画框,提升司法所品味,弘扬正能量。进一步强化案卷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各类档案资料,努力做到工作情况有记录、办案过程有案卷、工作成效有反映。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工作。突出主责主业,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绝不能淡化甚至冲击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要围绕精准扶贫、生态治理、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努力把司法所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树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意识,在服务大局中推进自身事业发展进步。司法所在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的参与配合乡镇中心工作,以更好的实现司法所业务工作和法治实践的统筹兼顾。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使司法所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符合实际,不断满足群众需求。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五)积极落实省市加强司法所建设要求。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省委政法〔2016〕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法发〔2017〕6号),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具体目标。要把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作为今年加强司法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方案,强化措施,主动汇报,积极协调,努力解决制约司法所建设和工作中的各种瓶颈和短板,不断奠定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深入发展,为全县基层法治建设、基层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活动步骤

“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县局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

第11篇

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在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努力拼搏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狠抓三项重点工作,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贡献。“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全面落实,信息化建设有序进行,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在此,我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向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级、各位领导,向奋斗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程动员大会,就是要对实施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工程进行动员和部署,进一步把全系统的思想统一到市委、政府的重大战略上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举全系统之力,打好这场攻坚战。刚才,李海同志宣读了2011年固原市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千人万件工程”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还有法律援助、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大移民等几个具体工程的实施方案也已印发给大家,最后,李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好、深刻领会好、切实落实好。下面,我就落实好今年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程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施司法行政重点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宁夏实际和时代要求,坚持以长远眼光谋划发展,把35万不适宜生存发展的南部山区老百姓有组织地搬迁到黄河沿岸开发地区,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固原作为国家级贫困地区,是最大的受益者。对此,市委、政府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我们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职能。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只有在体制、机制和工作业绩上不断创新、突破,才有发展的机会。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站在工作全局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司法行政重点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市委、政府的决策与我市司法行政职能结合起来,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去思考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坚定不移地树立起不等、不靠、不惰的思想和靠前宣传、靠前服务的大局观念,切实把重点工程实施好,用法律的武器为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障服务好。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认真组织落实好司法厅提出的“千人万件工程”,把“法律服务大移民”、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焕发更大的积极性、创造性和高涨的工作热情,为服务固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开好局,为落实司法行政重点工程起好步。

二、紧盯任务,狠抓关键,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根据司法厅关于《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千人万件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固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司法行政系统“千人万件工程”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对实施重点工程进行了具体安排,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大家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目标,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具体要做到“五个一”,用足“五个力”,实现五大重点工程。

整合一线资源: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的聚合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手段,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为固原新跨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一要充分整合资源,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组建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团,积极主动地为政府和部门做好法律顾问,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要面向农村基层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和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乡镇,实施组织联建、业务联帮、工作联动的“三联”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我市23万贫困群众生态移民工程法律服务工作,既为党委、政府实施生态移民工程保驾护航,又维护贫困移民的合法权益。三要组织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法律咨询,组织指导律师开展化解社会矛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主动化解一批重大疑难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四要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站)为依托,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和进家庭活动,逐步推进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合理布局,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打靓一张名片: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的鲜活力。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改善服务民生最根本的体现,要把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张名片,高质量办好450件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案件任务。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要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建立覆盖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政法部门、劳动保障和工青妇等部门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二要在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分析审核、抽查督查、逐案审核、互查互评制度和经费补贴发放联审、审计、公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经费使用规范化,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政府肯定、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贯穿一条主线: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民生工程的辐射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条主线,全面完成化解500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民生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一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构建联系紧密、联动有力、联调规范、联防有效的大调解网络。二要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职业化建设,乡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率要达到100%,农村乡镇专职调解员包村包户率达到100%,把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推动人民调解在法院、公安交警、医疗、劳动争议等领域的拓展。

创新一轮宣传: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程的影响力。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前提,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围绕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公务人员法律素养两大目标,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意见,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一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活动。结合“12.4”法制宣传活动和第五届宁夏十大法治人物、十佳法律援助律师、十大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十个优秀法制文艺节目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实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更加注重各阶层、各行业不同层次的需求,注重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注重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开展法制宣传,注重法制文化的渗透,注重运用现代传媒科技成果的渗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二要重点依托属地管和行业抓,强化考核机制,建立一套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保障机制,增加普法经费投入,配备必要设备。三要结合全市生态移民工程,找准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宪法知识、权利义务法律知识深入乡镇、村(组)向移民广泛宣传,使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因不知法、不懂法而引发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夯实一项根基:进一步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内动力。基层基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队伍建设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源泉,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跨越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能力。要以实施好司法行政重点工程为契机,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机构设置、职级待遇、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所务管理五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年内全市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比率达到要求,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二要协调落实已批准立项的市局和原州区、隆德县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剩余3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部列入国家第二批投资计划。三要全面完成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任务,实现区、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司法行政局域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培训,加快软件应用,初步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四要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力度,实现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定位管理和心理矫正范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五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分类管理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93%,帮教率88%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六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中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以“纪念建党90周年、争当时先锋”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书画摄影工艺美术作品评选表彰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文化软实力。七要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切实把从严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力争201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取得好位次。

三、强化措施,狠下功夫,切实把重点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程实施自元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项目实施、验收考核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任务和要求,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我再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广泛动员,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这些重点工程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单位县区和市局各科室要切实把这项活动摆上突出位置,迅速动员,认真部署,切实提高对这次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行为的自律性和工作的实效性。要将重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真正使广大干部思想上有触动、作风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

二是讲究方法,在工作标准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标准抓落实。工作要有精益求精的态度和精神,干什么工作、办什么事情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二是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工作中我们要善于通过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带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当前,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以实施重点工程为重要抓手,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三是要依靠群众抓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收集了解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办法大家想、工作大家做、难题大家解,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第12篇

形势变化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建议社会管理创新。时代赋予我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创新社会管理。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临时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只要努力发明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发挥职能

二、围绕大局。

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排帮教这两种保证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发明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重点突破

三、整合力量。

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配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一是司法所队伍。认真贯彻市两办文件精神,1.抓基层一线。每个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3-5名政法专项编制的队伍,成为基层政府实施维稳、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坚力量。现在要做的完成直派所的建设,着重向基层倾斜人财物,积极争取直派所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局机关专业队伍。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援助中心、服务中心、矫正办的建设要加强。这三个机构是与公检法、维稳、工青妇合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已经成为直接引导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去年,共接待咨询1900多人次,料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顺序平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虽然我工作繁了压力大了但通过平台建设,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第13篇

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1.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做好船舶修造、水产加工、航运、房产建筑四大支柱行业平稳发展文章,主动参与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舟山发展海洋经济的四大支柱行业,加强与发改委、经贸局、港务局、城建委、工商局等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联合发文出台具体措施,为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经济建设搭建平台。

2.鼓励律师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为企业的资产重组并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管理和运作、强化困难企业的破产保护、保护企业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进一步整合职能资源,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的作用,努力维护企业经济危机化解过程中的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

3.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引导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为企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继续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注重通过律师渠道收集供党委政府参考的高质量信息,并探索新的服务载体。

二、做精专项经营工作,服务重大项目

4.继续巩固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成果,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完善工作流程,鼓励首创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工作均衡发展,进一步做精专项经营工作,使其成为常态性工作。

5.在继续服务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同时,拓展工作领域,为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提供专项服务。主动与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接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舟山经济社会发展。

三、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服务法治舟山建设

6.发挥普法办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为各部门参与普法依法治理搭建工作平台,进一步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建设。会同市直机关党工委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在全市公务员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向公务员赠送法制台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联合工商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诚信依法经营。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工作,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7.巩固“普法之光伴您行”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新的播放阵地,筹建海上法律图书角。继续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完善“法律拥军”工作机制,为部队提供“套餐式”法律服务,为舟山双拥模范城建设增添新举措。针对舟山宗教文化影响广泛的特点,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向宗教人士和信徒普及法律政策知识,帮助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依法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鼓励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中融入爱教守规、爱国守法的内容。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当中,使各项业务的实践过程成为法律知识的普及过程。发挥法学会的理论研讨作用,为促进法治舟山建设献计献策。

四、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力量,服务新渔农村发展

8.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在渔农村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渔农村的知晓率;加强渔农村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方便渔农民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适当放宽渔农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简化涉渔农法律援助手续,让更多的渔农民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9.结合舟山实际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发挥新渔农村建设法律助手作用,组织引导法律顾问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制定村规民约和合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困难群体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渔农村基层组织和渔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渔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10.积极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职能搭建平台,教育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基层,积极服务渔农村改革发展,为服务保障民生提供经济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在渔农村地区的公证宣传推介力度,围绕经济民生探索开拓新形势下渔农村地区土地流转、渔民转产等领域的公证服务,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健全渔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渔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11.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联合新渔农办对渔农村社区干部和村两委会成员进行普遍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联合文广部门编排一批适应基层人民群众需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并在乡镇巡回演出,举办全市渔农民法律知识竞赛,继续开展送法制春联、举办法制灯谜竞猜等活动,在丰富渔农村地区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渔农民的法律素质。

五、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

12.主动融入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一舟山基层管理主模式中,把司法行政工作的最末端延伸到网格中,把基层司法行政的资源力量凝聚到网格内,把司法行政的业务数据载入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在网格内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制服务员、法援联络员、社矫工作员”四大员,做到持证上岗,开展业务培训,满足网格内居民的司法行政管理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直属司法所建设,以司法所建设为平台,突出抓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基层的落实。

13.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在五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逐步突破体制。提高直属司法所比例,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二是力求破除机制性制约。完善已有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化解保障性困扰。以落实省财政厅、司法厅有关文件为抓手,推进基层人、财、物长效保障机制建设。四是大力提升服务性能力。加大市、县(区)局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力度、业务培训力度和其他服务力度。五是努力强化激励性力度。表彰奖励尽力向基层倾斜,通过有效激励手段,激活基层工作热情。

14.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尽力达到十项工作目标:一是直属司法所比例明显提高,达到或超过省厅考核标准;司法所建设努力朝“执法合法化、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目标迈进;在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立配备准专职工作人员的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室。二是大力推进专业化调委会建设,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全面对接;保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调解服务需求;调解成功案件数同比上升;建立优秀调解案件点评制度,加大对优秀调解案例的奖励力度。三是建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网络共享平台,实现市局、县(区)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网上联网办公。四是乡镇街道配齐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五是法律援助基层组织网络健全,切实发挥作用;办案量同比递增15%以上。六是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达到省厅考核要求,对村两委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七是对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培训、发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对其进行年审。八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切实发挥作用;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九是全面建立归正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制度,解决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第一顿饭”问题。十是司法所各类工作台帐规范健全。

七、发挥综合维稳优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5.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舟委办[20*]73号)要求,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做到“四个全面”:一是工作专业全面加强。在发挥群众“老娘舅”式调解员作用的同时,大力推进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积极组建医患、交通、治安等纠纷的专业调委会,探索物业纠纷、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二是工作网络全面覆盖。构建以建立县(区)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重点,以乡镇(街道)调委会、社区(村)调委会为主体,以自然村(楼道、院)调解小组、调解义工为延伸的五级组织网络体系。三是工作机构全面对接。以人民调解为主,积极探索建立诉调(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治调(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援调(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访调(和人民调解)、轻伤害案件调解和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四是工作保障全面落实。逐步提高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全面建立以奖代补、案件补贴制度,继续推广等级人民调解员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保障水平。

16.围绕“首要标准”,发挥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矫治职能和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化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工作交流,互享工作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工作对象的改过自新,减少不稳定因素。市劳教所进一步夯实管教基础工作,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劳教场所确保实现连续十一年安全无事故,并力争通过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达标验收。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惩防体系,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平衡发展,全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8%以内。不断提高归正人员安置率、帮教率,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17.在做好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应援尽援”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劳动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引导困难群体依法、理性维权。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在做好自办案件工作的同时,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切实履行起管理者的职责,保证指派案件的办案质量。在法制宣传中融入倡导社会和谐的内容,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思想观念,引导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发挥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优势,引导律师运用调解手段处理矛盾纠纷案件,鼓励律师参与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预警作用,落实律师参与社会维稳工作系列制度,及时掌握上报社会不稳定因素信息,为党委政府的维稳工作赢得时间和主动权。

八、加强信息化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保障水平

18.按照省厅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年内建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主要业务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网办公,在提升工作效能的同时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建设。整合网络资源,丰富网站内容,加大信息外宣力度,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成就,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夯实档案管理工作基础,推进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提高档案科学开发利用水平。严格值班制度,加强敏感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第14篇

一、进一步做好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

1、按照“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物质保障好、党委政府群众评价好”五个好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已创建的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充分发挥示范化司法所典型示范作用,抓点带面,提高我县示范化司法所的比例,促进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再上新台阶。

2、2012年县局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司法所队伍活力,继续抓好国债所建设,把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作为评判司法所工作优劣的首要因素,努力打造1-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司法所。

3、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核心,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拓展基层“两所”业务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4、通过有效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人民调解条例》,适时举办一期全县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重点内容为《省人民调解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调解工作技能,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5、结合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六统一”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调整和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基层对调解员开展分级培训。

6、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选择2-4个乡镇,以《省人民调解条例》为依据,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调解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并逐步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与调解员工作补贴。

7、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布署,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百日大会战。

(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继续规范以健全一人一档为核心的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教人及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帮教联系责任人和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9、在全县推出2个以上的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典型和2个以上优秀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或个人的典型,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把全县期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10、积极使帮教安置工作向大墙内延伸,选择部分籍在押人员,以县、乡(镇)、村(居)及监所人员亲属名义发关爱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教前延工作。

(三)社区矫正工作

11、2012年是我省社区矫正全面推广的第二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规范、提高,将突出抓“公益劳动制度、矫正奖惩制度、分阶段分等级教育管理制度”等矫正制度的落实,县局直接深入部分所督查制度落实,并召开一次小范围的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出典型,做好宣传。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为落实法律服务承诺制度,以提高法律服务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线,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的空间,提高服务“三农”水平。

第15篇

时代背景: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社会管理的主要特征

一是管理主旨多元化。上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体制改革使得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协调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因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社会管理”这一概念。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把社会管理列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并把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的建设框架,这标志着社会管理不再单一地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旨,而是以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价值取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领域。

二是管理主体多元化。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关键在于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形成有效推动和谐发展的良好管理格局。根据政府和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地位与作用的不同,社会管理大致可划分为三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助;二是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分工协作;三是社会主导、政府协助。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的多元化使得全能政府模式随之改变。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高度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意味着新时期我国社会管理开始向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政府为主导、社会协助的多主体管理模式、即第一种模式转变。

三是管理手段多元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指挥式”和“控制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单一的行政手段已无法适应社会管理需要。当前,政府管理手段多元化特征明显:如进一步做到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加快推进民主进程,在保留适度强制干预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等。

以上的发展趋势也表明,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完全解决社会发展问题,经济越发展,社会管理越重要。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公民社会远未形成,社会管理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又使得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凸显;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也随之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可以说,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规律。

内在联系: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及其特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然要求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走法治模式。司法行政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权属的特殊性为其参与社会管理奠定了根本基础,提供了广阔空间。

从渊源上讲,司法行政的产生是司法与行政相分立、司法行政与司法业务相分离的产物。司法行政最基本的涵义,是指与司法有关的行政或行政管理。因而具有两大功能:一是司法保障功能,主要是从事司法裁决的执行;一是法治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这两大功能使司法行政具有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被赋予了客观公正执法者和管理服务社会行政者的双重身份。前者主要通过刑罚执行实现法律对社会越轨行为的纠正,后者则使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直接面向社会的公共法律事务。这使得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社会管理法治化和法治建设社会化有机融合的重要领域,是沟通法治与广大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社会管理实现法治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权的特殊性使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成为可能,并具有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及特点:

从功能性质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和实战性。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社会秩序的维系。正如亨廷顿所说,“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当前,我国“三期”特征仍然明显,发挥司法保障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司法行政能否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帮困扶助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维系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同时,社会稳定的关键还在于社会基层的安定。司法行政通过遍及全国城乡的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发现、疏导、化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积累,在动态的问题解决过程中实现社会基层的稳定。司法保障功能和法治服务功能使司法行政直接进入社会管理,并呈现出基础性、实战性特色。

从工作对象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司法行政工作可以说是直接面向社会、直接面向最广大群众。只要社会各阶层需要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就有可能成为司法行政的工作对象。从实践层面来看,司法行政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提高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协调社会关系、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为公民社会的成熟提供有效的基层组织载体;通过实施法律援助,社会弱势群体平等进入司法范畴,完成了公民权力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质的飞跃;通过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多方参与的调解方式,这既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其内在、本质意义则在于推进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形成,等等。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使得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具有明显的普遍性和广泛性特征。

从实际效果上看,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具有长效性和治本性。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形成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这除了立法层面法律体系架构外,还需要通过法治实践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面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更加需要加快法治实践步伐,在加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等“软件”建设上下功夫。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导部门,通过开展全民普法,促进全社会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养成,这对于安定社会秩序、促进人际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有着根本性作用,这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的长效性和治本性特征。

具体路径:以创新的思路推动司法

行政参与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

路径一:以主动服务的思路降低转型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才能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根本保障。当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仍是刻不容缓战略任务,仍需司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以降低转型风险。一是降低企业转型风险。二是降低政府决策风险。三是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路径二:以一体化的思路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改造、帮困扶助工作。要以“首要标准”统揽特殊人群管理的各项工作。一方面,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强化“人本型”、“和谐型”理念,在做好管控的同时,加强心理矫治和引导,加大技能培训和帮扶力度,特别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坚持“给出路”的原则,最大限度理顺不满情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反抗,实现管理效果最大化。另一方面,着力形成“一体化”治理模式。针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在系统内部,做到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紧密衔接、不留空挡;在系统外部,加强与公、检、法、工商、税务、民政、银行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社会协同,运用社会力量提升教育改造和服务管理水平。要及时转变工作方法。建立与开放、动态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工作方式,以做好特殊人群的衔接管理为重点,加快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异地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安置帮教基地等工作载体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路径三:以精细化的思路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方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化。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涉及多样化矛盾主体、多层次社会关系、多领域利益冲突,这就需要不断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形成更为协调有序的工作体系。另一方面,推进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网格化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目前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方向。调解工作要“嵌入”当地网格化管理模式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社区进行细化,每个网格责任区配备相应调解员,确保全面有效地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路径四:以集约化的思路提升为民服务的效能。把满足群众利益诉求,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追求,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服务为民体系。一是要善于促进法律服务资源集聚,构筑“大服务”格局。如将法律援助中心、专业性调委会、法律服务工作室等部门加以整合,为群众搭建“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形成司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体优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利益诉求。二是要不断扩大覆盖面,构筑群众权益救助网络。如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在村(居)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站,让基层工作站逐步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护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构筑满足诉求的多元机制。如与公、检、法建立刑、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配合机制,与劳动、、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升为困难群众依法提供救助的能力。

路径五:以系统化的思路推进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内在动力、精神支柱、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当前,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凝聚和引领作用,就要以系统化的思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程。要在“普”字上下功夫,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奠定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社会心理基础。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加大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难点群体、盲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思想,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广大群众学法守法。要在“新”字上下功夫,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强化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物质基础。善于运用现代大众传媒,不断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拓宽法制文化传播渠道,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如整合现有资源,以规模化谋求社会影响的最大化;以政府立项、市场运营、公司运作的服务外包方式,创作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法治文化精品,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有效性。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在普治并举中形成法治文化传承发展的有效积淀。不搞空洞的宣讲,通过调查研究深入把握各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积极介入党委政府难点问题,变事后被动宣传为事前主动预防,根据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把法律送到基层,真正做到“普法宣传到一线、普法成效在一线”,切实解决现实问题,从而使普法工作得到各级领导重视与支持,受到广大群众欢迎与参与,使法治文化的传承发展具有内在、长久的生命力。

履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职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化的问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了司法行政工作必须走社会化道路。从实践层面来看,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配合还不够。当前,要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化。如依托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以江苏为例,可结合全省推广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党委、居委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办)社区管理架构,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增加司法行政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又如,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会,构建畅通社会各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平台和渠道,从而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关于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的问题。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司法行政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手段新方法,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信息化已经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