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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改善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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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第1篇

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笔者本着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提出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措施和建议。

1.设立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协调小组,由县乡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建设、交通、公安、工商、近城区乡镇等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城区(包括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有污染的工厂,均应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对老化陈旧的设备采取更新、技改等措施,使工业窑炉粉尘和工业锅炉烟尘达标排放。污染处理设施应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停运、拆除。对于水泥包装、煤磨等无组织排放粉尘的工厂车间采取密闭措施。

3.城区内所有工厂,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严禁使用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和危害。

4.对于电厂等耗煤量大的工厂应选用低硫、低灰分煤,并完善脱硫除尘设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尤其是二氧化硫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更要注意这个问题。

5.城区内采取集中供暖制度,集中供暖率要达到90%以上。逐步拆除1吨以下的锅炉,1吨以上的锅炉必须加大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大力提倡、鼓励使用燃气锅炉及型煤锅炉,减少点源煤烟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从而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6.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厂应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对于规划不合理且治理难度大的企业,必须限期搬离城市区域,具体实施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方案,分步实施。这不仅是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需要,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7.城区内各饮食服务必须采取相应的除油烟设施,减少油烟排放量,严禁不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空气。对于生产油烟量较大的露天烧烤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减少污染。

8.城区内煤台(包括厂矿企业露天堆放煤场)应采取措施,设置屏障,勤洒水,防止大风天气煤尘严重污染空气。

9.城区内各建筑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堆放的沙土、灰料等易造成空气污染的原料,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10.对城区道路要及时保洁,勤洒水,防止道路扬尘污染环境,同时,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管理,所有运送煤炭、沙土等车辆必须加蓬覆盖。

11.各有关部门应当制订计划,做好城区内大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的路面硬化工作,防止交通扬尘污染。

12.建设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各交通干线两侧及其他地面的绿化工作,采取植树,种花草等措施,美化环境,提高植物的净化空气能力,增大环境容量,减少空气污染。

13.对城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等要及时清运,合理处置,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乱倒和焚烧垃圾,防止恶臭气体和烟尘的产生。

14.加大对机动车辆的环境监管力度,严禁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进入城区,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第2篇

[关键词] 空调通风室内空气质量水暖

大型超市、大卖场等商场是人们购物的重要场所,室内空气指标包含有空气中的含氧量、CO2和CO的浓度、粉尘和飘浮微生物的含量、空气中的离子数和有机挥发物(VOC)等。商场内空气质量通常取决于空气中的含尘量、含菌量及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高低。商场空气质量的优劣关系到顾客和员工的健康。由于商场大多处于城市的闹市区,商场内的人流量大,各种商品集中存放等特点,商场内空气质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场通风空调系统。

一、解决商场内空气窒息和污浊问题

商场空调通风系统主要通过不断地送入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并排出有害的污染物,降低室内CO2和其他污染物的体积分数,解决商场内空气窒息和污浊问题,从而改变室内空气质量。另一方面,新风量的大小决定空调系统的能源消耗,空调系统一般都采用利用回风节能方式,由于回风的不断循环,室内污染气体浓度会增大,因此,合理利用新风对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节约能源有很好的作用。

二、影响商场内空气质量的因素

影响商场内空气质量的因素很多,经研究表明,空调通风系统对商场空气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几点:

1. 凝水排放不畅。由于凝水管坡度不够,或有很大的存水弯,抑或被灰尘堵塞,积水在系统停用期间为细菌滋生提供良好的温湿度环境。

2.新风、回风净化不当。由于新风和回风过滤处理达不到要求,无法净化回风中的有害气体及异味,造成潜在的疾病源和异味源,最终污染室内空气,污染了空调系统中的其他部件。所以商场内空气质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场通风空调系统。

3.新风送入方式不当。空调系统气流组织不好,新风分布不均匀,新风与回风混合或先送入室内污染区,极大地降低了“新鲜度”,甚至造成室内空气的二次污染。

4. 新风量不足。系统设计及安装过程中,为了达到节能和减少投资目的,空调通风系统负荷的设计参数过于保守,设备容量选择不适当,不能保证必要的新风量,室内空气质量难以保证。

5.运行维护管理不当。由于运行管理中没有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更换过滤器,送风管道、空气处理机组等污染严重,可能使系统阻力过大,造成新风量和总送风量大幅度下降,导致室内空气污染。

三、应对措施

根据商场通风空调系统的特点,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发挥通风空调系统的功效,确保商场室内空气质量。

1、保证必要的新风量

根据商场人流量合理计算新风的需求量,同时考虑排除室内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及存放的商品等散发污染物所需的新风量。我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规定的商场最小新风量是8.0m3/(h.人)。

2、提高空调系统新风和回风的净化级别

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规程、施工工艺、技术交底的规定进行施工,适当采用新工艺来保证质量。由于我国大气粉尘浓度远高于发达国家,仅靠规定的最小新风量进行稀释是难以见效的,必须同时采取有效的空气过滤处理。由于空气中的细菌依附于尘粒上,含尘量愈高,含菌量也高,有效过滤掉空气中的灰尘,就能滤掉空气中的大部分浮游菌,从而大大降低疾病传播的几率。为了保证室内空气品质,商场空调中的空气处理必须设粗效、中效两级过滤,必要时还可使用亚高效级过滤。研究表明,有效过滤的概念是指空气过滤器对3nm粒子的过滤效率不能小于60%。此外,为了消除各种异味及某些商品建筑装饰散发的VOC,也可考虑在空调回风管道上安装活性炭过滤器。

3、优化新风送入方式

建议采用独立的新风处理及送入系统,缩短新风进入室内的路径,既可保证新风的净化要求,避免与回风或污染气流混合而降低“新鲜度”,又可保证空调系统停用期间的必要新风量。设计时,还应注意新风取风口的位置不要靠近污染物的排放口,并远离喷淋式冷却塔,国外研究已证明这类冷却塔是军团菌最易滋生与传播的工具。

4、建筑安装工程预留、预埋阶段是建筑工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及时、完整、有序地抓好质量管理,是创建优良工程的基础。改善室内气流组织。采用置换式通风方式向房间的下部低速送人空气,新鲜空气首先到达人员呼吸区,然后携带污染物从上部排出,具有很好的通风效率。

5、控制室内湿度,减少室内污染物的发生

研究表明,空气相对湿度超过60%非常有利于细菌等微生物的繁殖,为了尽可能减少微生物的污染,须把室内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60%以下。同时,对商场不同类型商品科学存放和管理,减少不同商品对室内空气污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项目部安排,成立安装工程预留、预埋小组全面负责土建与安装工程的具体工作。人员由项目部主管安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安装工程师、施工队技术员、各施工工长等人员组成。

6、改善通风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研究表明,由于未及时清洗过滤器,送风量远远小于设计风量,过滤器经清洗后,送风量增加了一倍。为了避免交叉施工中赞成管道堵塞现象,在管道安装前,应认真疏通管腔,清除杂物,合理按规范规定正确使用排水配件;因此,制定较为严格、详细的运行管理规则,定期清洁系统设备,及时清洗或更换过滤器,加强商场空调的运行管理对于保证商场室内空气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意义。

四、自然通风技术的合理应用

当然,空调不是万能的,在建筑中辅助以自然通风的设置对降低空调耗电量,进而降低生产这些电能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量和向大气中排放的CO2量以及对减少“空调病”和各种通过空气传播的疾病的发病率都起到比较好的效果。

1、自然通风的原理

自然通风依靠室外风力造成的风压和室内外空气温度差造成的热压,促使空气流动,使得建筑室内外空气交换。自然通风可以保证建筑室内获得新鲜空气,带走多余的热量,又不需要消耗动力,节省能源,节省设备投资和运行费用,因而是一种经济有效的通风方法。由于温度差的存在,室内外密度差产生,沿着建筑物墙面的垂直方向出现压力梯度。如果室内温度高于室外,建筑物的上部将会有较高的压力,而下部存在较低的压力。当这些位置存在孔口时,空气通过较低的开口进入,从上部流出。如果,室内温度低于室外温度,气流方向相反。从而达到通风换气的目的。

2、自然通风对室内空气质量的作用

室内陈旧空气随热流排出室外的过程中,将部分室内的CO2、粉尘及其他装饰材料产生的有害气体带出;而通过自然通风中部分补入的室外新风,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室内残余有害气体进行了稀释。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建筑物内空调系统的负担,降低了能耗,同时又可以改善室内新风送风死角的换气问题,降低了室内的有害气体的体积比及微生物的密度,从而改善室内空气品质。

五、结束语

总之,保证必要的新风量,提高空调系统新风和回风的净化级别,优化新风送入方式,控制室内湿度,减少室内污染物的发生,合理利用自然通风对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当然,建筑安装工程在预留、预埋、安装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并且改善通风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对提高工程质量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从而为空调系统的良好运行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2]涂舫等:商场空调通风系统污染控制方法的分析[J].2006,(1):60~62

[3]胡传顺等:商场内空气质量的思考[J].制冷与空调,2006,(2):90~93

第3篇

的大气污染。

近年来,各地雾霾频发,如何治理大气污染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山东省在2014年2月26日颁布了《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1年多以来,取得的效果非常显著,给各地治理大气污染问题提供了新思路。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空气生态补偿的研究十分缺乏。

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内涵

概念

在探讨空气生态补偿之前,我们首先应明确生态补偿的概念。然而,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生态补偿的定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众说纷纭。在国内学者给出的定义中较具代表性的学者如武汉大学杜群教授,她认为生态补偿是国家或社会主体之间约定对损害资源环境的行为向资源开发利用主体进行收费或向环境资源保护主体提供利益补偿【1】。

基于此,笔者认为,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可以定义如下:以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通过政府政策和市场等手段对大气的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及其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或者措施。它包括大气环境的破坏者对其受害者的补偿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体得到的相应补偿。

空气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

根据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外部性分为外部正效应和外部负效应。另外,根据公共物品理论,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市场对于公共物品供给进行调节时常常出现“市场失灵”问题。空气对于人类来说是必需品,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但是大气环境的破坏者没有因为破坏环境而受到惩罚,而改善空气质量的主体也没有得到补偿,出现空气环境领域的“外部性”问题。因此,需要政府的介入解决空气的“外部性”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的最终成果体现在环境空气质量上,而建立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则可以将各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或恶化的外部环境成本体现到其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本中,能够较好地解决大气环境领域的“外部性”问题。

空气生态补偿现状

国外较早就开始尝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公认的生态补偿机制最早源于1976年德国实施的Engriffs regulung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外在实践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政府直接补偿、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征收生态补偿税”的生态补偿模式。但是国外并未建立明确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而是将其并入整个的生态补偿模式中。

而对于国内来说,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在流域、自然保护区、森林等方面建立并实施了生态补偿制度。但是目前仅有山东省在2014年颁布了《暂行办法》,开始尝试建立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因此,考虑到国内外建立空气生态补偿的现状及结合我国的实际,笔者将重点分析山东省建立空气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借鉴其经验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策将其更好的推广至全国。

可供借鉴方面

据调查显示,2014年初全国空气质量“十差”山东占了三个,且大范围雾霾天气笼罩山东。通过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了奖惩机制,倒逼各市积极改善空气质量,各市空气质量普遍大幅度提高。其中,聊城市仅用一年多的时间,从保持13年的空气质量倒数第一,跃居到中等水平的空气质量。显然,空气质量的改善幅度非常大。

从以上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山东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中有较多可供借鉴方面。

建立了资金奖惩机制。设立了专项“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并建立了资金奖惩机制,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视考核结果而定有奖有罚,能借此倒逼各市积极改善空气质量。

考核计算公式较明确。山东省《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了各市考核并计算补偿资金的公式,在考核因子的设置上,把目前影响空气质量的四项因子全部纳入,且指标考核权重设置符合山东省实际。尽管公式非常复杂,涉及到各种指标的变化计算和权重及各种系数等,但是公式操作性很强,计算方式非常清晰,能够对空气质量改善或恶化情况进行明确量化的考核。

信息公开较好。考核采用的自动监测数据每月通过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数据和计算方式公开透明,并且各市每季度上缴或市级下拨的资金额度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开并进行排名,形成了各市相互进行竞争,能够更好地促进各市积极提高空气质量。

结合实际设置调整系数,更加公平。根据自然条件对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条件,将全省17个市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即设置了稀释扩散调整系数,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外在因素对生态补偿考核带来的影响,增加了公平性。

我国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尽管山东省建立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有不少值得借鉴的方面,但是从我国目前的现状及山东省的经验来分析,我国目前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考核内容不全面。山东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对各市的季度考核只单独考核其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而缺少对其他相关重要工作的考核,如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等,单方面注重考核结果。从《暂行办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省只考核其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奖惩措施单一。从《暂行办法》中可知,对各市的考核结果的奖惩主要是生态补偿资金的奖惩,而获得的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倒逼各市积极提高空气质量,并且也有利于各市形成相互评比和竞争的形势。但是,对于政府公务员个人来说,这一奖惩措施并没有直接涉及到其年度绩效考核。

没有考虑生态存量,对某些地区不公平。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两类,即一类区和二类区。一类区生态存量大即一直空气质量好,其良好的空气提高了全省或者全国的空气质量,并且也牺牲了一定的发展机会,但是在空气生态补偿中没有对其进行补偿或者予以侧重。

生态补偿资金巨大,来源单一,存在潜在危机。从《暂行办法》中可以看出,生态补偿资金实行省、市分级筹集,是地方财政。并且其支付方式是省市上下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方式缺乏。而资金实行每季度计算清缴,从清算结果来看,生态补偿资金巨大对地方财政来说是不小的压力。横向转移支付方式的缺乏也限制了生态补偿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没有考虑未来发展情况。目前空气生态补偿没有考虑到,随着未来的发展,政府治理空气污染将促使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而与此同时,空气的生态补偿功能也将逐渐削弱。跟此相对应的奖惩标准也应该降低,即资金补偿系数应该逐渐递减。从山东省《暂行办法》可以看到,其资金补偿系数是一个固定值,为20万元/(微克/立方米),所以说不尽合理。

空气生态补偿机制路径推广

从山东省的实践情况可以看出,其建立空气生态补偿机制对其改善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可见值得推广研究。上述分析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思路将其推广至全国各省市,以便更好的改善全国空气质量。

考核方法和内容上包括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三方面的考核

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各省市结合本省的空气污染具体情况,在相应的权重设置和资金补偿系数等方面跟山东省有所区别,并且另外设置了生态存量系数和生态补偿资金递减系数。结合我国大多数省份空气污染状况,各省应对PM2.5、PM10、SO2、NO2这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进行考核,P、M、S、N分别表示这四类污染物的季度平均浓度,I1、I2、I3、I4分别表示这四类污染物的考核权重,各省市结合本省具体情况确定。

考核计算公式:某一地区的考核得分K=【(Pt-1-Pt)×I1+(Mt-1-Mt)×I2+(St-1-St)×I3+(Nt-1-Nt)×I4】×C×T.(其中,t-1表示考核区县上年同季度污染物平均浓度;B为生态补偿资金系数,各省市结合本省空气污染情况及财政状况确定,参考值为25万元/(微克/立方米);B′生态补偿资金递减系数,当T

信息公开考核。为确保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量化考核的全面性和可靠性,保证空气生态补偿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故有必要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信息公开量化考核总分I设置为3分,根据每项指标的权重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具体子分数,在进行量化考核时相应的公开指标公开程度不合格或使用虚假的数据进行公开的则该项指标的子分数归零,全部指标合格即满分3分,加总合格指标子分数即为信息公开工作量化考核总分数。而这些具体的指标由各省市环保厅(局)根据环保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并结合空气生态补偿来制定。

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为巩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的基础,评价机制运行主体是否及时全面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成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量化考核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总分E设置为2分,根据每项指标的权重计算出每项指标的具体子分数,在进行量化考核时相应的宣传教育指标不达标的,则该项指标的子分数归零,全部指标合格即满分2分,加总合格指标子分数即为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总分数E。同样,这些具体的指标由各省市环保厅(局)根据环保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并结合空气生态补偿来制定。

最后,总体考核得分考核方法为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分数K、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分数I、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分数E加总,根据所得总分R对环保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考核奖惩机制上包括生态补偿资金奖惩机制和考核得分奖惩机制

生态补偿资金奖惩机制是指根据上述相关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一个地区的考核得分,并基于此计算出生态补偿资金额度以进行奖惩。若某地区补偿资金额度计算结果为负表示有关地区应向上级交纳的资金,如果为正则表示各地区获得的补偿资金,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行政区域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

而考核得分奖惩机制则包括“一票否决制”和“改善加分制”两项。“一票否决制”是指在“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项中,如果某地区考核得分K为负数,则表明该地区治理大气污染相关工作没有做好。对此,不仅在生态补偿资金上有上述中的惩罚措施,而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来看就是,K为负数的话,则对地区政府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中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考核得分全部得分为零。

另外,“改善加分制”是指在上述具体考核方法中的总得分R(R=K+I+E),由一票否决制可知,否决完K为负数的地区之后,其他地区总得分一定是大于等于零的。总得分为大于等于零表明该地区做好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因此制定了改善加分制这一奖励措施。改善加分制具体是指将总得分R加入地区政府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中去,以不超过相关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总分为上限,具体方法由省市环保厅(局)会同省市公务员人事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备案。

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生态补偿金潜在压力

改进和调整现有的财政与金融措施。制定新的财政收入分配措施,将空气生态补偿资金列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逐年增长。另一方面,利用税收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按照税费改革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税费改革,逐步完善税制,进一步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

扩大空气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

现行的空气生态补偿补偿主体仅是省和各市政府,可将政府主体扩大至中央政府。例如,如果某省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计算结果为负,则表示其空气恶化,不仅该省各地区应向该省政府缴纳一定的生态补偿金罚款,而且还应按一定比例向中央财政上缴,作为中央政府对该省空气污染恶化的一种惩罚,而这笔罚款将用于中央政府对空气质量改善的省份的一种奖励。而另一方面,还应将企业和个人等微观主体纳入空气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例如,各省市政府可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提高,并且扩大其征收范围,而对于排放大户的个人也需将其纳入征收范围。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采用了节能环保技术间接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提升,政府应对其进行补偿。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商贸系)

作者简介:1陈发明(1994,7―),男,江西赣州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2杜清(1992,9―),女,四川巴中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潘敏(1996,9―),男,江西赣州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3叶丽平(1993,12―),女,四川泸县人,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明琬俊(1994,10―),女 ,重庆忠县人 ,从事市场营销研究.

第4篇

19世纪进入工业急速发展期的英国伦敦,工厂产生大量废气,形成了极浓的灰黄色烟雾。20世纪50年代,“雾日”成为伦敦的常见景象。

1952年12月5日清晨,伦敦像往常一样覆盖着浓雾,市民们并未很在意。但很快,伦敦变成了云中楼阁,到处可以闻到浓雾的恼人气味,喉咙难受,开始咳嗽。

浓烟不断侵袭,公共汽车无法运行,一名试着开车的司机后来回忆:“煤灰的油烟像油漆一样挂在挡风玻璃上,都没办法擦掉。”渐渐地,全城的戏院、剧场和电影院都逐渐被浓雾所占领。这座工业之城的交通彻底瘫痪了,只有救护车停在路上,应付突发的情况。

伦敦的报纸起初只是关注大雾对人们衣食住行的影响,但医院开始传出这样不幸的消息,死亡人数越来越多。

英国官方数据显示,从12月5日起,短短一周时间内,伦敦市因支气管炎死亡704人,冠心病死亡281人,心脏衰竭死亡244人,结核病死亡77人,此外肺炎、肺癌、流行性感冒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也有显著增加。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这起事件总共造成12000人死亡。

这就是后来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

因为这次沉痛的灾难,英国人民开始深刻反思。英国政府开始“重典治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治理效果。

今天的伦敦,已成为一座“绿色花园城市”,空气质量有了极大改善,烟雾事件时期的首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下降了99%。

伦敦如何有效治理雾霾?《中国经济周刊》联合中国清洁空气联盟共同《伦敦烟雾治理历程》报告(下称“伦敦治理报告”),分阶段详解伦敦的治理经验并探讨其对中国治理雾霾的启示。

祸从煤出

专家后来解释烟雾事件时指出,在集中供暖时代之前,寒冬的伦敦,数以万计的家庭只能烧煤取暖。由于战后经济困难,政府将优质煤出口国外,而伦敦人则烧劣质煤,污染更为严重。

烧煤的工厂排放的大量浓烟、汽车排放的机油废气和从欧洲大陆飘过来的污染云,都令伦敦的空气质量变得很差。

当年的伦敦,工业排污量非常大,每天都有1000吨的浓烟从烟囱中飘出来,排放2000吨二氧化碳(CO2)、140吨盐酸和14吨氟化物。更为严重的是,当大量的SO2从烟囱中排出后被氧化,混合了水蒸气之后,就形成了800吨的硫酸。

当空气不流通的时候,这些污染严重的黄烟就被“困在伦敦上空”。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的主要污染物是SO2和黑烟,而高浓度的SO2可以诱发急性呼吸系统疾病促发死亡,因而在两周之内导致了几千人的过早死。

事实上,在烟雾事件之前,伴随快速的经济发展,伦敦的空气污染形势已经渐趋严峻,在冬季发生过多起空气污染案例,最早的记录甚至可以追溯到1813年。此后100多年,工业革命推动英国经济快速崛起,大量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的消耗量不断增加,使得伦敦大气污染愈演愈烈,并最终酿成惨剧。

烟雾事件成为一个楔子,以此为节点,拉开了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的序幕。

制伏SO2和黑烟

伦敦治理报告通过梳理史料和大量数据,将伦敦近50年(1950—2000)的烟雾治理过程,按照其空气质量的改善趋势划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1953—1960)。伦敦治理报告显示,烟雾事件后,倍感压力的英国政府于1953年成立了由比佛爵士领导的比佛委员会(the Beaver Committee),专门调查烟雾事件的成因并制定应对方案。在比佛委员会的推动下,英国于1956年出台了专门针对空气污染的《清洁空气法》,该法提出禁止黑烟排放、升高烟囱高度、建立无烟区等措施,并且在控制机动车数量、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

同一时期,清洁空气委员会(Clean Air Council) 成立,负责监督空气污染的改善情况,并从对空气污染治理有经验、有学识或有责任的人那里获取空气污染治理建议。

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划定烟尘控制区,改造家用壁炉,更换燃料,禁止黑烟排放;设立奖惩机制,对控制区内进行壁炉改造的合理费用,由地方政府补贴至少 70%,而对违反条例的人员则依情节处以10~100英镑罚款或最高3个月的监禁。

1960年,伦敦的SO2和黑烟浓度分别下降20.9%、43.6%,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是显著削减阶段(1960—1980年)。1968年,英国政府对《清洁空气法》进行了修订和扩充,赋予控制黑烟的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部长更多权限,包括出台新的锅炉颗粒物和烟尘排放限值的权力,和可以强制要求地方政府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的权力。

政府还在1974年颁布了《污染控制法》(Control of Pollution Act) ,规定了机动车燃料的组成,并限制了油品(用于机动车或壁炉)中硫的含量。

这一阶段最核心的措施,就是大幅扩大了烟尘控制区的范围,到1976年,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在大伦敦地区已达到90%。

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伦敦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第一阶段还略有波动,但到了第二阶段,伦敦的空气质量便有了显著变化,空气中SO2和黑烟的浓度在短期内均大幅下降,10年降幅超过80%。

1980年,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终于进入平稳改善阶段,控制重点也从控制燃煤开始逐步转向机动车污染控制。政府陆续出台或修订了一系列法案,如《汽车燃料法》(1981年)、《空气质量标准》(1989年)、《环境保护法》(1990年)、《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年)、《清洁空气法》(1993年修订)、《环境法》(1995年)、《国家空气质量战略》(1997年)、《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年)。

2000年之后,伦敦的空气质量和20世纪50年代相比,有了巨大的改善,SO2和黑烟浓度再下降84.2%和47.4%,都不再是伦敦的主要污染物。

2002年,伦敦市长经过广泛咨询后了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其中详细说明了伦敦要如何达到国家空气质量目标。此后,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在2006、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目前,伦敦空气质量控制的重点是机动车污染控制,而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氮(NO2)和PM10。

“拥堵费”和“低污染排放区”

伦敦治理报告显示,无论是在人均GDP、三大产业比例还是能源结构方面,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和现阶段的中国都有很多相似之处:中国在过去30年间也经历了空前快速的经济增长,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和大量能源与资源的消耗,带来了空气质量的严重退化,并最终引发了2013年大范围持续的“雾霾污染”。

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环境质量状况随着工业化发展恶化到极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产业结构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将逐渐得到改善。

然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而是传统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教训和经验的总结,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环境、资源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中国不能坐等“拐点”的到来,而是要吸取教训,尽早行动。

根据中国目前面临的现实情况,伦敦治理报告指出,“拥堵费”和“低污染排放区”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很有借鉴意义。

从2003年开始,伦敦政府采取了收取“拥堵费”的政策以缓解伦敦市中心的拥堵状况,该政策减少了机动车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增加了财政收入,为推行其他交通控制措施筹集了资金。

该政策的具体规定是:收费区域为伦敦市中心8.5平方公里区域(现在已扩展到了22平方公里),从周一到周五的早上7点至下午6点在收费区域内行驶,需要缴纳10英镑/天的拥挤费用。研究表明,该措施减少了收费区域内26%的交通拥堵。区域内行驶速度增加了5~10公里/小时;2003—2006年,该措施减少了由交通排放的氮氧化物(NOX)、PM10和CO2污染物浓度分别为17%、24%和3%。

此外,伦敦政府在2008年推行了低污染排放区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污染严重车辆的更换速度,促进老旧车辆加装减排装置,降低车辆的污染排放,使伦敦的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在低污染排放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达到一定的排放标准,否则将会被征收费用。

研究结果表明,与低污染排放区以外的区域相比,该措施的执行使得PM10污染浓度下降了约2.46%到3.07%。而且,伦敦的空气质量战略也强调,未来会通过不断提升低排放区的准入门槛,加强对机动车排污的控制。

大气治污仍任重道远

解洪兴告诉《中国经济周刊》,1952年烟雾事件后的60年间,伦敦政府采取了许多空气治理措施来改善伦敦的空气质量,但伦敦烟雾治理的成功经验主要来自于完善的立法,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推行诸如烟尘控制区、地方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等有效的管理措施,同时不断改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解洪兴认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管理机制得以成功运行的一个必要前提就是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及足够的接受过相应教育、培训的人力资源。“英国国家级的环保部门包括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Defra),环境局(Environment Agency)等不同的机构。截至2011年3月31日,仅英国环境局就有员工11527人,2010—2011年该部门全年的预算就达到12亿英镑(约合119亿元人民币)。

伴随着英国空气质量的改善,英国的能源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煤炭占总能源消耗的比例,从1948年的90%下降到了1998年的17%,而天然气的占比却从0上升到了36%。

有鉴于此,近年来,北京也在对煤炭的消费总量进行控制。2013年8月,北京市颁布《2013—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实现核心区无煤化;到2017年,北京市的燃煤总量将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北京市还计划显著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到2017年,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0%以上,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力度与能源平衡进一步加强。

不过,伦敦治理报告最后指出,伦敦60年的空气治理经验给中国最大的启示是:治理空气污染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法规,需要政策的支持和人员资金的投入。“尽管伦敦的空气质量和1952年相比已经有了巨大改善,但随着欧盟空气质量标准的提高,今天的伦敦仍然未达到欧盟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伦敦的经验似乎也在宣告,在应对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道路上没有捷径,需要长期的控制策略和持续的努力。”

第5篇

关键词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综合指数;影响因素;江苏泰州

中图分类号 X8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208-02

Analysis on Current Situation and Cause of Ambient Air Quality in Taizhou City

ZHAO Li

(Taizhou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entre in Jiangsu Province,Taizhou Jiangsu 225300)

Abstract The air quality monitoring datas were analyzed during 2013―2015 to find out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variation trend of air quality in Taizhou after emission restrictions.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overall air quality of Taizhou had been getting better gradually after emission pared with 2013,the excellent and good rate of AQI had increased 7.9 percentage points in 2015. At the same time,the rate of PM2.5 in the air quality comprehensive index had declined year by year.The structure adjustments of anergy,as well as the comprehensive realignment of the pollution sources were very important to improve air quality.In addition,favorable weather conditions was also the important reason for air quality improvement.

Key words ambient air quality;excellent and good rates;comprehensive index;affecting factors;Taizhou Jiangsu

泰州市坐落在长三角北翼,近2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聚集引发了能源和物质消费的激增,空气质量受人为活动影响越来越显著,以城市为中心的复合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而大量的污染物极易导致呼吸系统及心肺系统疾病,极大程度地影响人类身体健康,这样的环境与生态中国的梦想相去甚远。

城市空气污染问题日益成为可持续发展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研究空气质量变化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对制定大气污染控制策略具有重大意义。本研究依据2013―2015年泰州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采用空气质量优良率、综合指数等评价指标,对近年来泰州市的空气质量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与研究,为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采用2013―2015年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长期定点监测数据,数据来自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平台。

1.2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1.3 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进行评价。空气质量变化特征用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反映大气质量年际变化特征。

单项质量指数、综合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Ii=■(1)

Isum=∑■■Ii(2)

式中:Ii为指标i的单项指数,包括全部6项指标;Ci为指标i的评价浓度值;Si为指标i的标准值,当i为SO2,NO2、PM10及PM2.5时,Si为污染物i的年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当i为O3时,Si为日最大8 h平均的二级标准限值;当i为CO时,Si为24 h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Isum为综合指数。

2 结果与分析

2.1 空气质量优良率变化

由表1可知,2013年泰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0 d,占比60.3%;2014年优良天数232 d,占比63.6%;2015年优良天数上升到249 d,优良率达到68.2%,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大幅度的提升主要归功于近几年实施了严格的减排措施。

各季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析表明,静风和小风频率高、稳定层结几率高以及降水少等不利气象因素[1],造成冬季污染严重,优良天数最低,不过近年来有上升趋势,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相比而言,夏季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呈下降趋势,2013年夏季优良天数68 d,2015年仅为61 d,这主要是因为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光化学污染事件发生频率增加[2],致使夏季优良率降低。有研究表明[3],O3在特定情况下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将超过PM2.5成为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

分别计算2013―2015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结果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影响泰州市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依次为PM2.5、PM10、O3、NO2、SO2、CO。随着减排措施的深入执行,PM2.5和PM10在综合指数中占比逐年下降,反之,O3占比逐年增加。很多学者指出[4-5],随着经济发展,汽车及其他污染源的增加将会造成臭氧污染现象更加突出。

2.2 颗粒物相关性分析

泰州市PM2.5和PM10日均浓度具有较好的相关性,近3年相关系数平方分别达到0.897、0.878、0.899。线性拟合方程显示,PM2.5/PM10比值依次为0.746、0.628和0.652(图2)。北京市、南京市等多地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相关分析研究结果相近[6-8]。与2013年相比,2015年细颗粒物在可吸入颗粒物中占比下降。结合细颗粒物在综合指数中占比的下降趋势,可见减排措施初见成效[9]。

3 空气质量改善原因分析

3.1 实施严格减排措施

提高重视程度,强化行政推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机制,按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了强大的工作监督压力。

减排的关键是优化结构调整,削减源头排放。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把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作为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严控煤炭使用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有关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泰州市关停整治燃煤锅炉550台(座)。

突出重点领域,狠抓专项治理。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全市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关于机动车尾气治理,可深入推进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严格执行黄标车、无标车区域限行政策,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与招投标挂钩;严格落实“四级巡查”等秸秆禁烧工作措施。

3.2 气象条件变化

有利的气象条件是空气质量好转的外部环境条件。气象资料显示,2013年泰州市降水次数57次,降水量819.6 mm;2014年降水66次,降水量953.9 mm;2015年降水81次,降水量1 157.7 mm。降水对污染物清除作用十分显著,与2013年相比,2015年降水条件较好,这也是空气质量逐渐好转的重要原因(表2)。

4 空气质量改善的制约因素

4.1 产业结构偏重

虽然近几年泰州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但电力、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仍占有相当比重,能源消费一直以煤为主,扬尘、机动车污染等“城市病”存在加重趋势。加上全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转型步伐可能放慢。短期内,城市大气污染排放总量仍将高位削减,超过环境容量。

4.2 工作基础薄弱

面对艰巨的治理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相对薄弱。大气治理的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大气执法监管力量需要增强,资金投入需要增加,尤其亟需出台保障治污设施长效运行的经济、价格政策。监测、科研、管理技术储备不足,空气质量预测特别是重污染天气预测能力仍需大幅提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有待进一步完善,PM2.5源解析研究刚刚起步,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5 结论

(1)与2013年相比,2015年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7.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2)影响泰州市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依次为PM2.5、PM10、O3、NO2、SO2、CO。PM2.5和PM10在综合指数中占比逐年下降,O3占比逐年增加。与2013年相比,2015年细颗粒物在可吸入颗粒物中占比下降,减排措施初见成效。

(3)严格的减排措施,有利的气象条件是空气质量好转的主要原因。调整产业结构,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是保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

6 参考文献

[1] 张夏琨,王春玲,王宝鉴.气象条件对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的影响[J].干旱气象,2011,29(1):42-47.

[2] 殷永泉,李昌梅,马桂霞,等.城市臭氧浓度分布特征[J].环境科学,2004,25(6):16-20.

[3] 沈琰,杨卫芬,蔡惠文,等.常州市典型臭氧污染天气过程及成因分析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38(12):173-182.

[4] 段玉森,张懿华,王东方,等.我国部分城市臭氧污染时空分布特征分析[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1,23(增刊1):34-39.

[5] 王雪梅,符春,梁桂雄.城市区域臭氧浓度变化的研究[J].环境科学研究,2001,14(5):1-3.

[6] 于建华,虞统,魏强,等.北京地区PM10和PM2.5的质量浓度的变化特征[J].环境科学研究,2004,17(1):45-47.

[7] 喻义勇.南京亚青会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原因分析[J].环境监控与预警,2014(1):5-9.

第6篇

十家发起机构

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发起支持机构能源基金会

省市与科研机构成员

联盟支持相关的环保重点省市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邀请相关的科研机构,如大学和地方研究所,作为联盟的科研机构成员,持续推进与落实清洁空气的措施和行动。

国际研究机构/智库

美国哈佛大学、美国田纳西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睿博能源智库(RAP)、亚洲清洁空气中心(CAA)等。

宗旨:通过加强交流、整合资源、形成针对空气质量管理更有效的服务,以推进中国的清洁空气事业。

核心特征:立足于中国,集合顶尖的技术经验,以省市服务为核心,应用工具化的解决方案,分享信息与经验。

总目标: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共健康,让城市更家居,居民更幸福。

阶段目标(2013-2015):

帮助省与城市实现“十二五”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帮助成员城市制定并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改善空气质量,尽早实现空气质量的达标;

协助城市在控制空气污染的同时,实现国家节能目标及碳强度减排目标,达到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效果。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致力于在清洁空气领域促进交流合作,推广先进经验,支持相关决策,以持续有效地改善中国的空气质量。能源基金会是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的发起支持机构。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的主要参与方包括科研院所、相关省市、国际机构以及致力于空气质量改善的公益机构和相关企业等。联盟将通过建立一个综合的清洁空气协作平台,一方面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工具;另一方面,加强省、城市以及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协作,进而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联盟将主要在清洁空气管理、清洁空气交流和清洁空气技术与投资三个领域展开相关工作。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由指导委员会指导工作,并下设秘书处开展日常的管理与协调工作。联盟指导委员会已包括13位来自清洁空气领域的核心专家。2013年1月23日,在中国清洁空气联盟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上,联盟指导委员会主席郝吉明院士表示:“清洁空气联盟既是学术交流的平台,也是分担社会责任的平台,把信息传递给公众,使公众对空气污染有一个比较好的了解;把信息传递给政府,促进支持政府的决策;有些信息要传递给企业,促进企业减排,我们需要从各个角度使我们的信息能够有所帮助,也是尽了我们的一份责任。”

第7篇

近年来,由于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公众的主观感受不一致,1982年制定、经过1996年修订更名和2000年修改的现行标准受到各方面质疑。按此标准考核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日益增多,而公众的感受却是空气质量每况愈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2011年初第一次征求意见时,PM2.5未被纳入强制性监测指标。同时,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开始实施,首次对PM2.5的测定的技术层面也进行了规范。从目前众多媒体所反映的有关管理部门官员、广大公众以及一些专家普遍的乐观情绪看来,似乎只要新版质量标准开始实施,添加上监测PM2.5等项目指标,就万事大吉了。但是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空气质量检测的目的

环境质量数据的获得和是政府必须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这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工作的一部分,公众有权期待政府在制度化的安排下向他们提供及时的、最能反映现实情况的环境质量数据。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对环境污染现状真实状况的及时掌握,为制定合理有效的公共政策服务,在目前就是为大力遏制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下滑态势的紧迫目标服务,也是为应对人民群众呼声最集中的诉求服务。

至于近来媒体和某些专家所担心的“把PM2.5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可能使城市蓝天数量明显下降,使不少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变得十分困难”,又担心“全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可能从现在的80%下降到20%,一些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将会压力增大”。这就让人看不懂了,PM2.5数值只是一个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不应该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考核目标”。

空气质量检测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认识世界,真实客观地描述我们的环境质量,为了主动、有效地采取措施改善我们的大气环境质量,还是为了政府官员们的政绩?人们不禁担心,在“压力增大”之下,是不是有人会另辟蹊径,改走“改善环境质量数据”的“巧路子”。科学规范办事,改善环境质量的正路子可能只有一条,“改善环境质量数据”的“巧路子”可能不计其 数了。

实施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但是一个贯彻实事求是原则、提供能更真实反映客观事实的环境数据的问题,更是为了促使在环境综合治理上下工夫、见实效,承认事实、正视问题本身。但这还不是终极目的,政府采取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才是最终目的。毕竟好的空气质量是治理出来的,而不是监测出来的,更不是可以通过“改善环境质量数据”捣鼓出来的。

应对措施不能一刀切

大气环境监测,包括PM2.5的检测首先是一项科学活动,科学活动还得科学地去做。首先二次征求意见稿所确定的目标与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第一阶段目标值相同。与国外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状况相比,中国确实存在较大差距。要实现这个标准,是有相当难度的。

对于现在许多官员和媒体说,“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的表述是不准确的。PM2.5是大气中一大类悬浮物的总括,既可能是固体微粒,也可能是细小液滴,直径并不一定非要“小于或等于2.5微米”,确切地讲是指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

其实,PM2.5是一个综合型的污染物,具有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的双重属性,是各类污染源排放出的污染物质,尤其是耗用化石燃料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各种有机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都会转化构成PM2.5。因此需要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才能实施有效治理。PM2.5也是一种区域性污染物,必须推进区域之间的联防联控。

中国地域广阔,地形气候类型复杂多变,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仍有较大差异,面临的情况不一样,应对措施也不能一刀切。应该按照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所说的那样:“鼓励各地根据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等分期实施,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环境监测亟需法规

环境监测是科学问题、公共服务问题,同时也是行政执法问题,应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作。世界上环保先进国家先后都建立了严密的法律框架,而中国2007年9月1日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39号令形式颁布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仅是一个系统内部管理办法,规定只“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

第8篇

令人困惑的是,正当公众对PM2.5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时,环保等部门却闪烁其词,甚至讳莫如深。

有人说,公布PM2.5会降低空气质量的达标率,但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北京的PM10都“没达过标”,又何来PM2.5降低达标率之说?

实际上,一个城市的空气状况如何,民众心里有数,尽管他们也许不知晓或者不懂得那些专业的术语和数据。以北京的空气而言,前不久那种污浊的雾霾天气不仅让人透不过气来,致使医院呼吸科病人激增,而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工作出行,航班被迫取消,交通事故频发。在这种情况下,民众渴望知道,从专业的角度讲,空气的质量究竟如何。

其实,这本是公众的知情权。如果空气监测部门经费来自财政,来自纳税人,就有义务将监测结果公之于众。在一个政府依赖纳税人存在和运转的社会里,公众有权利知道他们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以及花费的结果。毋庸置疑,中国的环保部门,有义务将空气质量数据告知纳税人,让纳税人知道自己税收的“产出”。那种遮遮掩掩的做法是对此种义务的违反,轻则应受纳税人的批评,重则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08年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第六条),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第九条)。并且,“环境保护”属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第十条)。

还有,对于“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做法,“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不难看出,环保或者空气监测部门负有公布环境状况或者空气质量信息的法律义务,PM2.5数据不过是其中的一种信息罢了。拒绝公开该数据的行为,涉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也许有人会说,公布PM2.5数据会因天气达标率过低而让人们焦虑甚至恐慌,所以还是不公布的好。

首先,这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臆见。尽管可以预料的是,如果公布的PM2.5数据离人们的期望值太远,会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没有理由认为,人们会因此而恐慌不安。

其实,对于不达标的空气质量,民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生活在一个经常不见蓝天的城市里,谁不知道这是污染严重的表现呢?

其次,即使PM2.5数据的公布的确会导致部分民众过分焦虑乃至恐慌,拒绝公布也不过是一种鸵鸟政策。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不仅无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而且可能带来更加严重的恶果。众所周知,空气质量变坏通常有多方面的原因,可能既跟政府的政策措施有关,也跟人们的观念、行为方式等有关;可能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因素。对于如此复杂的问题,解决方案需要周到细致的考虑,需要各方面的合作和智慧,需要民众的大量参与。

无疑,空气质量的改善和环境保护是一个公共问题,涉及到无数人的利益,涉及到无数人的行为选择。解决这种问题的有效方式是,依赖公众的智慧和参与。譬如,什么样的环保措施更加合理、更加低廉、更加容易被民众接受等,都需要进行广泛的讨论和辨析,需要充分听取民意,吸收民众的智慧。政策制定者往往以为自己比普罗大众更有知识,其实,无论在何种社会里,民间都有大量的智慧。民主决策的好处不仅在于让民众参与进来,而且在于吸收民间的智慧。

实际上,对于环境保护这样的事,没有民众的积极配合,基本上无法推动,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每个生活其中的人对特定时期的环境状况都负有某种程度的责任。即使决策者做出了应有的努力,但如果民众不积极配合,不改变相应的行为,空气质量或者环境的改善就十分困难。比如,即使政府出台了鼓励民众减少驾车的措施,如果他们不理不睬,尾气减少就只能是空想。

既然空气质量的改善离不开公众的智慧和参与,让他们知晓空气质量的信息就是必须的,因为这是他们贡献知识和积极参与的基本前提。不了解当下的空气质量状况,他们如何出谋划策或者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第9篇

一、空气环境应急措施

这里介绍的空气环境应急措施实施的范围是指墨西哥大城区,其中包括墨西哥联邦市的16个城区以及墨西哥州的18个市。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这一区域的人口为18211400,占墨西哥全国当年总数的16%,其中对空气污染反应敏感人群(0-14岁及60岁以上)为6160507,约为墨西哥大城区的三分之一。

由于墨西哥城区的人口增长过快,加上该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空气质量在上个世纪不断下降,成为当时世界有名的空气污染城市之一。其海拔高度平均2240米,造成大气中氧气的含量与海平面相比少23%。另外,四周高山环绕,不利于空气流动。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夜间与早上空气流动的相对静止与缓慢,使得城市上空往往被一层大气罩盖住。白天,随着阳光与温度的上升,空气的流动速度加快,到中午时分大气罩会慢慢消失。需要指出的是,墨西哥城接收强光照射发生在每天下午的2∶00至5∶00之间,也是臭氧急剧产生的时候。由于大量的机动车及其他经济活动,产生的尾气和废气加重了臭氧的聚集。所以,墨西哥城区最早检测空气质量是以臭氧的含量为主的。

尽管早在1986年就已经设立了空气质量观测站,每天公布空气质量指数并开始实行空气环境应急措施。但是,当时的措施并不是很有力,对空气污染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并缺乏具体的应对手段。这样,上世纪90年代的墨西哥城区空气质量大幅下降,不仅表现在发生的频率上(严重的年份,90%的时间空气质量低于规定的标准),而且超标的数量也是很大的,1991年,以大气中臭氧水平计算的空气质量指数曾达到360点,1992年则直冲398点,分别超出当时规定指标(200点)的80% 与99%。

面对日益下降的空气质量,墨西哥各级政府开始花大气力进行整治,不断修订空气质量标准并作出新的规定,要求的水平不断提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1998年之前,空气质量标准主要是参照大气中的臭氧数量,由此决定应急措施实施与否。但是,当年的干旱气候导致墨西哥火灾不断,大大增加了空气中的悬浮颗粒数量,从而也成为严重影响大气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环境部门将悬浮颗粒数量作为制定与计算空气质量标准的一个重要考虑变量,与大气中的臭氧数量同时考虑。其次,应急措施实施各阶段的标准也经历了重大变化,譬如按大气中的臭氧数量,准应急措施实施启动点从1995年的200 点降低至2011年的151点;按照PM10(悬浮颗粒小于10微米)指标,准应急措施实施的标准从1998年的160点降低至2011年的151点。

政府规定,不管是按大气中臭氧数量计算的空气质量超过150点,还是按悬浮颗粒PM10数量测算的空气质量大于150点,应急措施便会启动。根据空气污染程度,其实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准应急阶段、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只有当空气质量水平降至150点(包括按臭氧与悬浮颗粒两项)以下,应急措施才会取消。具体包括21项办法,其中6项属于各阶段都实施的:教育部与各个市区政府将通知取消体育、集会、娱乐以及其他的户外活动;控制农区、林区以及城区各类用火;取消城区基础设施保养与维修工作,譬如道路修理、平整、油刷等;在主要的交通拥挤地段进行人工疏离;紧接着的第二天,限制未通过“0”或“00”检测的非墨西哥城区牌照机动车运行; 对传染病实行监视并宣传预防的具体措施(此办法在应急方案的第一与第二阶段以及解除应急措施的48小时内实施)。

如果空气质量指数超过180点(大气中臭氧数量计算的空气质量),应急措施进入第一阶段,共有7项具体措施:固定污染源减排30%至40%;降低赫海鲁克(Jorge Luque)与墨西哥城区火力发电厂的发电量;紧接着的第二天,除了准应急措施阶段的限行措施之外,对持墨西哥城区私人牌照以及其尾气检测为“2”的机动车,实行双限行;紧接着的第二天,尾气检测为“2” 的政府机关用车全部禁行;严格检污染以及没有经过尾气检测的机动车的行驶;取消一切利用油气清洗的工作(紧急作业除外);紧接着的第二天,检测并保证蒸汽回收系统全部运作。

如果空气质量指数超过175点(按空气中悬浮颗粒PM10数量测算的空气质量),应急措施也会进入第一阶段,对此有5项相应的措施:固定污染源减排30%至40%;对工艺性红砖的制作进行监督;监督与控制自然火势与农业用火;减少松散岩类材料的开采;紧接着的第二天,除了准应急措施阶段的限行措施之外,对持墨西哥城区私人牌照以及其尾气检测为“2”的机动车,实行双限行。最后,当空气质量指数超过230点时(同时适用于按大气中臭氧数量与大气中悬浮颗粒数量),启动第二阶段应急措施,共有三项:固定污染源减排60%;紧接着的第二天,对持墨西哥城区私人牌照并且其尾气检测为“2”的机动车及未通过“0”或“00”检测的非墨西哥城区牌照机动车,全部实现禁行;紧接着的第二天,政府机关、娱乐场所和服务设施停业。

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在第一阶段,除了臭氧或者悬浮颗粒PM10各自有其启动标准之外,如果二者同时分别超过了165点与125点,尽管按其各自的标准没有达到启动水平,但仍然需要启动第一阶段的应急措施。

为保证应急措施各阶段的顺利实行以及各阶段具体办法的落实,政府各级部门都有相应的任务。联邦政府有六部门参加:环境与自然资源部(Semarnat)、环保检察院(Profepa)、卫生部(SSA)、通讯与交通部(SCT)、教育部(SEP)与联邦电力公司(CFE)。墨西哥城与墨西哥州政府具体负责应急措施各阶段的启动和检测各阶段具体办法的落实情况。当观测系统发现空气质量达到了应急措施规定的标准,由各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都市圈环境委员会将会形成一份正式启动应急措施公文,发到墨西哥联邦市的16个区政府与墨西哥州的18个市政府,并在公文中详细列出具体的相应措施。

二、机动车限行措施

根据墨西哥联邦市与墨西哥州的联合调查数据,市区80%的污染物排放与机动物体有关(主要是机动车)。为达到减排并减少污染进而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最早在1989年便开始在冬季实行限行措施(Hoy No Circula, HNC)。最初,该措施的实施是“一刀切”的方式,即每周的第一天至第五天,根据机动车牌照的尾数对车辆在每天的5∶00AM-10∶00PM之间实行限行。尾数是5和6,周一限行;7与8周二;3与4周三;1与2周四;9与0加上临时牌照周五。周末不实行限行措施。1990年开始,这一措施改为常年实行。

当启动第一阶段应急措施时,则实行双限行:周一,除了尾数是5与6 的机动车之外,3与4也将被限行;周二,7、8、1、2;周三,1、2、9、0与临时牌照;周四,1、2、5、6;周五,9、0、临时牌照、7、8。

需要指出的是,有一部分机动车不受限行约束,包括那些不产生污染物的电动车及没有具体做出规则的车辆,譬如摩托车。除此之外,下面的机动车也排除在限行措施之外:

* 医疗服务

* 治安管理

* 紧急需要,包括救火、营救人员与民事保护

* 拥有环保部门颁发许可证的从事城市服务工作

* 联邦公共客运车辆

* 有相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学校用车

* 任何不产生污染物的车辆

* 医疗急救车

* 残疾人用车并具有相应的牌照

在实施中发现,许多家庭为了每天能有自家车可以出行,往往选择购买第二辆甚至第三辆机动车,其结果是,限行措施变相地增加了墨西哥城区的机动车数量,不仅达不到减排的目的,并且还会由于私人汽车数量的增加,加大了本来就已经紧张的交通拥挤状况。于是,自1998年以来,该限行措施逐渐改变了无差别实施的方法,而是有区别的进行。

第一,尾气检测结果由原来单一的“一刀切”方式改变为三类:“00”、“0”、“2”。前面两类是车龄在8年之内才有资格获得,一旦获得“0”或“00”的审核,将不参加限行活动。二者的区别是,获得“00”的车辆在三年里不再进行车检,而“0”与“2”则每6个月进行一次。

第二,只有“2” 参加限行活动,并且当启动第一阶段应急措施时,获得“2”号的车辆还要参加双限行,并且当启动第二阶段应急措施时,这类车辆则被禁行。

第三,限行措施由原来的5天增加至6天。周一到周五按原来的实施,周六则只对尾气检测获得“2”号的车辆实施限行。具体是,每月的第一个周六,牌照尾数是5与6的机动车;第二个周六,尾数7与8 的车辆;第三个周六,尾数3与4的车辆;第四个周末,1与2 的车辆;第五个周六,尾数9 与0 的车辆。

第四,对不属于墨西哥城区的机动车,周一至周五每天的5∶00AM-10∶00PM之间实行限行。符合如下条件的非墨西哥城区的机动车则不参加该活动:

*佩带墨西哥国家通讯与交通部(SCT)的牌照

*公共客运车辆

*自愿在墨西哥联邦城市或者墨西哥州认定的检测站进行尾气检测并获得“0”证的车辆

*伊达尔戈(Hidalgo)、普威普拉(Puebla)、克雷塔罗(Querétaro)三州与墨西哥联邦城市和墨西哥州有正式的条约,根据该条约检测的上述三州车辆也不参加限行活动。

根据2006年的数据,墨西哥城区共有3676185辆车经过了尾气检验,其中60%获得了“0”或者“00”的审核,并因此不再参加限行活动;另外40%的审核结果是 “2”。尽管不参加限行车辆的数量大于参加的数量,但是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则正好相反,只有二氧化碳的数量大致相当。最为突出的是有毒物排放量一项,根据检测结果,两百多万辆获得了“0”或者“00”审核的机动车每年的排放量为5273吨,近150万辆获得“2”审核的车辆则产生了35604吨的有毒物,即8年以上车龄的单辆机动车所产生的有毒物是8年以下车龄的10倍。其他污染物的情况是,悬浮颗粒PM10数量分别是1416吨与3433吨;悬浮颗粒PM2.5分别是957和2608;一氧化碳分别为212431 与1438783;氮氧化物分别是36055与10901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别为21294和143118吨。如果将以上七种污染物加在一起,机动车所产生的总量是21万多吨,其中获得了“0”或者“00”审核的车辆产生了44%;其他的56%则为8年以上车型所排放。

实践证明,墨西哥城区实施有区别的限行措施是有效与合理的,它不仅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而且对机动车的增加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经验 英国 启示

一、引言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同时也是最早遇到环境污染事件的国家。20世纪50年代,英国伦敦由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大量燃烧煤炭,烟尘超量排放,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伦敦烟雾事件”,导致上万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使此次事件成为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之一。自此之后,英国政府痛定思痛,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煤炭燃烧、减少尾气排放,如今大气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也得到根本改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经验,这些经验及教训为广东省治理雾霾天气带来诸多启示与借鉴。

二、英国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经验

(一)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伦敦烟雾事件之后,英国政府非常重视立法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经过60余年的努力,目前业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大气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与中国类似,英国早期也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来治理空气污染。伦敦市于1954年出台《伦敦城法案》,控制烟雾排放;1956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1968年修订),将伦敦治理模式普及全国。《工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法》(1972)规定所有污染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有毒害气体排入大气,否则予以严厉处罚;《空气污染控制法案》(1974)规定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申诉权和工业燃料含硫上限。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燃煤产生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进入20世纪70年代,交通污染取代工业污染成为伦敦空气质量的首要威胁,为此政府出台系列措施,包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抑制私家车数量以及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措施以寻求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进入20世纪90年代,英国开始寻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综合性措施,出台了《道路车辆监管法》(1991)、《清洁空气法》(1993修订)、《环境法》(1995)、《大伦敦政府法案》(1999)、《污染预防和控制法案》(1999)及《气候变化法案》(2008)等一系列空气污染防控法案,对其他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以控制大气污染。同时,从1995年起,英国依据当年出台的《环境法》,开始制定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各个城市都要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与回顾,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随后英国提出《能效:政府行动计划》(2004)、《气候变化行动计划》(2005)、《英国可持续发展战略》(2005)、《低碳建筑计划》(2006)、《退税与补贴计划》(2007)、《英国能效行动计划2007》、《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2008)及《低碳转型计划》(2009)等一系列计划与政策,积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

英国大气环境相关法律不仅体系完备,且范围广泛,涵盖了大气污染和尾气排放的方方面面。可以说英国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就是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和完善的过程。

(二)公开公平的公众参与模式

英国公民在环境问题的讨论、决策、监督、执行上,有深厚的自治传统和强大的社会根基。英国注重通过立法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是最早将空气治理信息向民众实时通报的国家。官方网络向市民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以及各污染物每小时的浓度和一周趋势图。英国公民获知空气信息的途径也不被官方独家垄断。公民能直接透过《自由信息法》向政府环保机构索取相关数据,不得被拒绝。政府开设的“英国空气质量档案”网站、民间组织与伦敦国王学院环保组织合作开设的“伦敦空气质量网络”均伦敦地区实时空气质量数据。政府绝不敢指责民间监测组织“非法”、“违规”、“不科学[2]。

(三)重视发挥经济手段作用

英国不但重视通过强制性的法律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还重视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愿减排。经济手段强调“谁污染、谁治理、谁花钱”,除可增加政府财税收入外,经济措施同传统的行政命令相比具有持续的刺激作用,通过环境成本内部化,鼓励人们采用更为有效的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削减污染物数量,逐渐形成自愿减污的环境治理方式。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就开始通过征收环境税、排污权交易、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达到降低治理成本,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的目标。作为经济干预手段,财税措施对改善英国环境质量效果明显。

(四)注重科技创新及应用

在英国治理空气污染的过程中,科学技术发挥了关键的指导性作用。英国政府鼓励企业采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改革生产工艺,优先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这是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根本途径。政府层面上,积极组织、引导和企业生产采用先进工艺;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自愿采用先进技术减排,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通过公众参与和社会激励手段,迫使企业淘汰落后工艺,积极采用更好的减排技术。

三、广东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与挑战

(一)大气污染源排放结构复杂

目前,广东大气污染正在从煤烟型污染向煤烟型和机动车尾气型污染相复合转变。在城市内部,各类排放源在不同的高度、不同的地理位置排放多种污染物,构成了复杂的大气污染排放结构。

(二)环境空气质量要求提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国家也适时收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广东部分城市大气污染物整治工作压力巨大。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占全省近80%的多种大气污染物在这一狭小空间集中排放,对珠三角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带来巨大挑战,使珠三角成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大气复合污染的典型地区。

(三)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的污染治理模式还未完成建立

广东省在大气环境立法和相关政策标准制订方面,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特别是在公众参与机制、促进企业自愿减排的经济激励政策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较完善的体制。

四、启示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财税约束与财税激励是英国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环境治理的显著特征,英国经验表明,完善、有序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对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发挥着重要作用[3]。广东省也应借鉴英国经验,注重采用经济激励方法实现大气环境治理目标。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仍应配套完善财税政策,简化行政干预,充分发挥财税作为环境治理的市场调节作用,对主动进行节能减排和设备改造的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实现奖罚结合的治污方式;同时,应健全交易市场的监督制度,履行政府部门在排污权交易中的监管职责。

(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完善法规规章。加快《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原则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广东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和完善广东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体系。

(三)完善全社会参与机制。

从英国公众参与实践成效看,公众参与不仅提升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又对政府的环境行为施以重大影响,倒逼政府谨慎处理环境议题。建议广东省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将公益诉讼引入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将其纳入普通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进而形成系统有效的环境权益救济制度,将公众日趋增长的环境权益诉求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中,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通过地方立法赋予公众对环境执法行为的监督权,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监督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和协助环保部门查处大气环境违规违法案件的途径与方式。

(四)强化科技支撑。

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都离不开技术进步和创新。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领域软科学研究力度,加强相关技术、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切实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发展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相关技术产业,支持环保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气处置和利用的产品、设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人才与队伍建设,加强人才交流与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科学素质和管理协调能力,逐渐形成国内一流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团队、技术研发团队和环境管理团队。

【参考文献】

[1] 张孝德,梁洁. 从伦敦到北京:中英雾霾治理的比较与反思[J].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4, (03): 51-63+71.

第1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改办、环保分局的空气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为加强空气质量管理工作,成立由区四城联创办、区扬尘办、区监察局组成的区空气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四城联创办常务副主任、区扬尘办主任担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四城联创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对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单、督办单进行督查落实。由区监察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改办、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抽调专人参与检查考核。区监察局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条考核以月为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依据《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中关于空气质量管理的相关任务,按照《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细则(试行)》(详见附件)对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考核。

第五条区空气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考核评分结果通报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第六条空气质量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目标综合考评环保分值中拿出2分进行空气质量管理单项考核,年终以全年月考评平均得分进行折算。

第12篇

风不仅对建筑外环境有巨大影响,而且对室内环境和室内微气候也有重大影响。空气的进出,可以认为是主要的对流传热现象,因此风便成为室内对流热损失的主要因素。由于风的自然变化规律和形式会形成不同的风环境,北方地区风与建筑、建筑群环境的关联主要表现在冬季冷风直接增加了建筑的采暖能耗,为做好风环境改造设计,必须了解当地风的运动特点,组织好建筑群和单体建筑的冬季防风措施,可在改扩建中通过合理布局、设置风障、改造入口等方法尽量减少建筑的对流热损失,以节约采暖能耗。

关键字:空气质量 风 节能优化 室内环境

一、北方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状况

1.室内空气质量定义

室内空气质量是指在某个具体的环境内,空气中某些要素对人群工作、生活的适宜程度,是为反映人民具体要求而形成的一种概念。良好的室内空气环境应是一个为大多数室内成员认可的舒适的热湿环境,同时也能够为室内人员提供新鲜宜人、激发活力并且对健康无负面影响的高质量空气,以满足人体舒适和健康的需要 。

近二十年来,室内空气质量的定义经历了许多变化。最初人们把室内空气质量几乎完全等价为一系列污染物浓度的指标,近年来人们认识到这种纯客观的定义已经不能完全涵盖室内空气质量的内容,于是,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定义进行了不断的发展。在1989年室内空气质量讨论会上,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教授P.O.Fanger提出:质量反映了满足人们要求的程度,如果人们对空气满意,就是高质量;反之,就是低质量。

2.空气质量与人体健康

室内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苯、甲醛、氡、氨、SO、CO、NO、PM、CO2等)因其来源不同,在室内空气中的含量差别较大,对健康的影响各不相同。苯、甲醛、氡、氨等主要来源于建筑装饰材料,这些污染物主要是对人的呼吸系统和黏膜产生刺激,使人的免疫力下降,这些污染物长期的综合作用可使人体的健康受到危害;当CO2浓度增高到一定程度时,氨类化合物含量也会随之增高,CO浓度增高使室内缺氧,可导致胸闷、气短、头晕、头疼、乏力、疲劳、嗜睡,影响脑力活动能力,降低学习效率,危害健康;SO、CO、NO、PM等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室外大气污染,这些污染物主要是对人体的呼吸系统、肺功能产生影响。

二、自然通风与室内空气质量

1.自然通风对CO2浓度的影响

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最简易、有效的方法,即开窗通风。通风本身不能杀 灭病菌,但是通风可以将有害气体甚至病原体通过空气的流通吹到室外,使室内有害气体或病菌的含量得到稀释和减少,所以通风换气可以间接达到空气消 毒的目的。通风换气不仅经济有效而且无残留药物,对人体也不会造成伤害, 因此是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首选方法。

2.自然通风对人体热舒适的影响

自然风的流动一般没有规律,因此可以使人产生新鲜感,只有达到一定的风速时人才会产生爽。

环境风速从两个方面影响着人体的热舒适:

第一,当气温低于皮肤温度时,如果皮肤潮湿而排汗的散热率低于100%,增加气流速度对排汗效率的影响大于对对流加热的影响。因此,气流速度的中间总是产生散热效果,同时,较高的气流速度可减少由于皮肤发湿而产生的主观不适感;

第二,当气温高于皮肤温度时,气流速度的增加加大了空气的蒸发力从而提高了散热效率。所以,在任何温度下,气流速度均有一个最佳值,等于此值时空气运动产生最高的散热力,低于此值就会因为排汗效率低而产生不舒适及造成增热,超过此值即造成对流加热或冷却效果。

三、促进自然通风的优化策略

1.自然通风的形式

自然通风是指利用空气温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力造成的风压来促使空气流动 而进行的通风换气,它利用自然条件而不依靠设备系统维持适宜的室内环境, 是环境生态化的重要手段。风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在全球能源紧缺的今天,自然通风作为被动式降温方法,其优越性越来越受到重视。

2.自然通风的限制条件-得热量和空气湿度

应用自然通风的前提是室外空气温度比室内低,通过室内空气的通风换气,将室外风引入室内,降低室内空气的温度。对于完全依靠自然通风系统进行降温的建筑,其使用效果取决于很多因素,建筑的得热量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得热量越大,通过降温达到室内舒适要求的可能性越小。

自然通风对降低室内空气温度效果明显,但对调节或控制室内空气的湿度 效果甚微,因此自然通风措施一般不能在非常潮湿的地区使用。但对于室外环 境中空气温、湿度比较温和适宜的地区,该技术被广泛应用而且非常成熟。

3.加强室内自然通风的方法与措施

造成自然通风的动力因素(风压和热压)在一般情况下是同时并存的,从建筑降温的角度来看,利用风压通风对改善室内热环境条件效果较为显著。为了更好地利用风压组织室内的自然通风,首先应该充分了解各地区室外风环境的详细情况。

由于自然风变化的幅度较大,在不同季节,不同风速、风向的情况下,建筑可以利用可调节的门窗、百叶、遮阳板、挑檐等建筑构件作为导风板,通过精心的设计,采取合适的建筑构造形式来调节室内气流的分布。这样在夏季和过渡季就可以将室外风流引入室内,已达到降温和净化空气的目的。而在冬季也可以在保证基本换气次数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通风量,以减小室内的热损失。

总结

自然通风作为夏季被动式降温的主要方法,能够降低人对空调系统的依赖,从而节约制冷能耗,可以提高室内的空气质量,满足人们亲近自然的心理需求,有利于人体的生理和心理健康。

第13篇

【关键词】 空气质量 污染 治理 因子分析

一、研究背景

空气质量的好坏反映了空气污染程度,它是依据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的高低来

判断的。空气污染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污染物在空气中成分的多少,决定着空气质量的高低,也决定着对人类健康影响的好坏。所以我们要通过对空气污染物的研究控制其在空气中的比重,判断空气污染指数,寻找空气污染物的来源进而采取合理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保证人类健康。

由于有些城市的企业对工业发达的追求,对污染物的负面影响理解不够,预防不利,造成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空气质量越来越差,从而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我们通过对空气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其他空气污染物以及空气质量的污染指数进行分析,找出对空气污染起主要作用的因子,控制其在空气中的比列,从而达到治理空气污染的目的。

空气污染指数(API)是一种反应和评价空气质量的方法。本文是通过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以及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的天数占全年的比重来分析空气质量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当空气污染指数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二、方法介绍

因子分析是从心理学与教育学发展而来的。1904年Charls Spearman提出这种方法用来解决智力测验得分的统计,这是因子分析的起点。

因子分析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变量(或样品)的相关系数(相似系数)矩阵的内部结构的研究,找出能影响所有变量(或样品)的少数几个变量,并用这少数几个变量去描述多个变量(或样品)之间的相关(相似)关系。这里,这少数几个变量是不可观测的,通常被称为因子。因子分析可在许多变量中找出隐藏的具有代表性的因子。将相同本质的变量归入一个因子,可减少变量的数目,还可检验变量间关系的假设。因子分析方法有很多,本文采用主因子分析法。

三、实证分析

3.1 指标选取

根据空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选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以及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占全年的比重这五个指标。

二氧化硫(SO2)是一种常见和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主要来源于含硫燃料的燃烧,化工、炼油、硫酸厂的生产过程。

二氧化氮是一种棕红色、高度活性的气态物。二氧化氮在臭氧的形成过程中有重要作用。人为产生二氧化氮的主要来源是:高温燃烧过程的释放,比如机动车、电厂废气的排放等。二氧化氮还是酸雨的成因之一。

可吸入漂浮物是指悬浮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空气污染指数(API)是将常规检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数值形式,并分等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3.2.收集数据

3.3 进行分析

R程序:x

fact

fact$scores

各地区的因子得分:

Cumulative Var为累积方差贡献率,由结果可知前两个因子的累积方差贡献率为71.5%,所以可选取前两个因子。

因子模型为:

x1=-0.873f1+0.318f2+ε1

x2=-0.254f1+0.748f2+ ε2

x3=-0.136f1+0.525f2+ ε3

x4=0.721f1-0.527f2+ ε4

x5=0.979f1-0.189f2+ ε5

公因子f1在x1,x4,x5上的载荷比较大,公因子f2在x2上的载荷比较大。

3.4 综合评价

通过数据和分析可知,越是发达地区的污染反而没有欠发达地区严重,我们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经济和环境问题。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森林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我们通过环境质量评价是了解环境质量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发展趋势及其变化规律,制定综合防治措施与方案;可以了解和掌握影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环境因素、污染因子、和主要污染源,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改善换将质量的污染治理方案和综合防治规划与计划。

四、建议

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强化环境意识、树立生态理念。“环境保护,教育为本”,要大力普及环保科

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通过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知识,大力倡导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以及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

(2)把环境保护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从源头落实环保基本国策。领导必须树立

正确的政绩观,学会用绿色GDP核算体系代替传统的GDP核算体系,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

第14篇

一、加快电厂脱硫步伐。

二、继续淘汰燃煤锅炉。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对禁烧区范围内的燃煤炉灶(集中供暖锅炉除外)逐个进行调查,能改为集中供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限期改为清洁能源,因条件不具备暂不能改造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冒黑烟等违法现象发生。

三、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尽快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线,认真落实机动车尾气的年检、路检、抽检制度,禁止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逐步将超标排放的柴油车改为双燃料汽车;搞好道路车辆管制和疏导,减少车辆堵塞现象的发生。

四、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步伐,增加城市集中供热面积。

五、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对城市建设、道路和拆迁施工等工程的环境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灰沙遮掩、地面、道路洒水等降尘措施;对运输沙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其它防护措施;加强城区绿化,减少市区地面,降低地面尘土,对扬尘较重的路段,落实洒水降尘措施。

第15篇

关键词:工业化;能源效率;技术进步;空气质量;因素分解法

中图分类号:F205;F4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3)12-0109-05

1问题的提出

2011年10月以来我国多地灰霾天气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使得细颗粒物(PM2.5)迅速成为社会热词。其实,这样的空气问题不仅发生在中国,在全球工业化进程中也普遍存在着。不论是已完成工业化的工业国,还是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准工业国,都已经或正在为工业化付出惨痛代价。为有效改善工业化带来的空气质量恶化,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空气质量。这些措施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措施是提高能源效率,指的是从源头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二类措施是改进治污技术,指的是利用污染处理设备对已经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使之达到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损害。那么,由于所处工业化阶段存在差异,工业国与准工业国在治污减排的路径选择上有何不同?本文利用1990~2009年中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泰国、越南、印度、俄罗斯、阿根廷和巴西等13个国家①的数据,用可吸入颗粒物(PM10.0)代表空气质量,通过因素分解方法将各国空气质量分解为能源效应和技术效应两个部分,比较并评价在6个工业国和7个准工业国中技术进步和能源效率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差异性。本文所用数据均来自世界银行(World Bank)。

2文献综述

现有关于工业化、能源效率与技术进步的文献主要分为如下两个方面:一部分文献研究了工业化下的污染排放问题,一部分文献研究了能源效率与技术进步在改善环境质量中的作用与贡献。

第一类文献对工业化与环境的讨论起源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其含义是,在工业化发展的初期与中期,环境污染随收入增加而日趋严重,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环境污染随收入增加而逐渐得到改善。近年来,许多文献用各种污染物验证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否存在[1~3]。一些学者用工业化发展水平代替EKC中的收入,专门研究了污染排放与工业化之间的关系[4],发现工业化水平和环境质量之间存在倒U型曲线关系,污染排放随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而增加,在到达某点后又随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而下降。不过,这些研究对污染排放随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而降低的原因避而不谈,认为环境能够在工业化进程中实现自我调节,忽略了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在提高能源效率和改进治污技术方面做出的努力。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学者也开始探讨工业化中的环境问题。涂正革[5]通过方向性距离函数研究了工业化进程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性,认为现阶段中国工业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已成为中国工业高速增长、污染减少的核心动力。唐德才[6]认为在工业化进程中,不同区域应该充分利用比较优势,这不仅对产业结构调整,而且对环境也是有利的。

第二类文献比较能源效率和技术进步在降低污染排放中发挥的作用,这类研究多采用因素分解法,将污染排放总量或排放强度分解为包含能源效率和技术进步在内的诸多因素,比较这些因素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贡献大小。Thomas等[7]分解了1970~1990年美国五种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发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减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Zhang[8]分解了1980~1997年中国CO2排放量,发现能源消耗强度提高是CO2排放量增加的主要原因。Hamilton和Turton[9]分解了1982~1997年OECD国家的CO2排放量,发现能源消耗强度降低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李荔等[10]分解了1997~2007年中国各地区的SO2排放强度,发现能源强度变化对SO2排放强度变化起到了最为显著的作用。成艾华[11]分解了1998~2008年中国工业SO2排放强度,发现技术效应对工业SO2减排的贡献最大。

3空气质量的因素分解模型

根据Sun[12]的完全分解模型,用可吸入颗粒物代表空气质量,将可吸入颗粒物排放强度分解为能源效应和技术效应。具体地,在时间段[0,t]内,可吸入颗粒物排放强度可以写成如下形式:

越南的排放强度是最高的,这与越南成为世界工厂的情况相符。而作为制造业大国,我国平均排放强度为0.0109微克每立方米,低于泰国、越南和阿根廷等其他准工业国,却高于俄罗斯和巴西等其他金砖国家。这表明,中国的经济增长是以空气质量的降低为代价的,尽管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减缓了空气质量的恶化,但相对除印度外的其他金砖国家来说,这种代价是较大的。

从可吸入颗粒物排放强度的分解结果看,各国可吸入颗粒物排放强度的降低不仅源于能源效率的提高,还源于治污技术的改进。比较能源效应和技术效应的贡献率,4个准工业国和2个工业国可吸入颗粒物排放强度的降低主要源于技术效应,如印度、巴西、泰国、阿根廷、日本、澳大利亚;4个工业国和1个准工业国排放强度的降低主要源于能源效应,如德国、法国、英国、美国、俄罗斯;2个准工业国的能源效应与技术效应的贡献率相当,如中国、越南。

图1为工业国与准工业国在不同工业化阶段下能源效率和技术进步的散点图,横轴为人均GDP,纵轴分别为能源效应贡献率和技术效应贡献率。为了得到更加一般化的结论,对能源效应贡献率和技术效应贡献率上下1%进行了缩尾处理(Winsorize)。由图1可知,左图的纵轴代表能源效应贡献率,右图的纵轴代表技术效应贡献率。在准工业国的样本群中(即两个图左边的样本群),能源效应贡献率与技术效应贡献率的分布均较为分散,随着人均GDP的增加,逐步收敛。在工业国的样本群中(即两个图右边的样本群),随人均GDP的增加,能源效应贡献率逐渐增加,而技术效应贡献率逐渐降低。由此推测,在工业国,能源效应与技术效应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各国权衡能源效应与技术效应两种手段的成本收益,在两种治污减排手段中做出选择。随着工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能源效应逐步替代技术效应,成为改善空气质量的主要手段。

4.2处于不同工业化阶段的准工业国技术进步与能源效率的差异比较

不同准工业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也是有差异的,按照钱纳里的工业化划分标准,将7个准工业国划分为初级产品生产阶段、工业化初级阶段、工业化中级阶段和工业化高级阶段4个组,分别统计不同组的排放强度、能源效应贡献率、技术效应贡献率的均值,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随着准工业国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排放强度逐渐下降。在初级产品生产阶段,能源效率十分低下,平均每产出1亿元GDP需要消耗113.1078千吨石油当量的能源,其中,俄罗斯在1999年的能源消耗强度高达310.8574千吨石油/亿元。伴随着工业化进程,能源效率逐渐提高,处于工业化高级阶段的能源效率是初级产品生产阶段的近5倍。从初级产品生产阶段到工业化高级阶段,治污技术改善导致的排放强度降低时高时低,不过,技术进步的贡献率在逐渐下降。

第二,资源禀赋。资源禀赋越丰裕,资源稀缺意识越淡薄,能源效率贡献率越低,技术效率贡献率越高。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燃烧,而可吸入颗粒物正是通过燃烧产生的。因此,污染排放与能源消耗是密不可分的。当准工业国步入工业化阶段后,与相对丰富的自然资源相比,资本和技术等资源是相对稀缺的。因此,为了实现经济增长,一些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准工业国输出资源、引进资本,成为工业国的加工厂和污染避难所,例如越南。另外一些国家拼资源、搞建设,最终陷入资源诅咒,例如俄罗斯。与准工业国相反,工业国能源进口比例远远超过准工业国的能源进口比例,表明自然资源相对其工业发展是稀缺的。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工业国的自然资源租金占GDP比例是较低的,除澳大利亚外,其他工业国的这一比例均不超过2。尤其是日本,其自然资源租金占GDP的比例为0.03,能源净进口占能源消耗比例为80.79%,是13个国家中最高的。

第三,技术水平。研发支出比例越大,金额越多,技术水平越高,能源效率贡献率越高,技术效率贡献率越低。1990~2009年,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研发支出占GDP的年均比例分别为3.15%、2.47%、2.17%、1.78%、2.63%和1.84%,而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泰国、越南和阿根廷的比例分别为1.04%、0.74%、1.10%、0.97%、0.22%、0.19%和0.45%。工业国不仅在研发支出比例上远远超过准工业国,如果考虑上经济总量的差异,两类国家在研发支出规模上的差异将更大。

6结论与启示

工业化为发达国家带来了繁荣,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成长,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资源耗竭和环境污染,如何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保证空气质量已成为全球问题。现有研究主要讨论了工业化背景下的污染排放,较少研究工业化背景下的治污减排。能源效应与技术效应同是提高空气质量的两种手段,工业国和准工业国会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研发投入,比较两种手段的成本与收益,在两种手段中作出权衡。

本文利用1990~2009年6个工业国和7个准工业国的数据,通过因素分解方法将各国空气质量分解为能源效应和技术效应两个部分,比较并评价工业国与准工业国中技术进步和能源效率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差异性。研究发现,由于工业国与准工业国在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工业国与准工业国选择了不同的治污减排路径。工业比例较高、资源相对丰裕、技术水平较低的准工业国尚不具备全面提高能源效率的市场条件,改进治污技术是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的最优选择。工业比例较低、资源相对枯竭、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业国,其治污技术的改进空间较小,越来越依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来改善因工业化带来的空气质量恶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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