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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索实施财务代管制度的背景
泗水县属于纯山区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比较拮据,部门单位的经费预算捉襟见肘,一些主管部门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往往把事业单位当做内设科室对待,人财物统一调配,实行集中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独立性差,特别是在财务方面,未能按有关条例规定实行独立核算,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也就不能进行法人登记。泗水县共有事业单位464家,财务独立核算的有268家,占58%,使得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停滞不前。
事业单位不进行设立登记,就成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盲区,监管就无从谈起。为此,泗水县编办到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调研,通过梳理,发现财务独立问题是制约事业单位登记的瓶颈因素。一是主管部门认识存在偏差,片面认为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就要验资,必须划拨开办资金、划转固定资产,还要保证其独立运行,削弱了自己的“权”。二是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工资由主管部门统发,本身没有业务收入,财务独立就是跟领导闹分家,会惹领导不高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从结构上看,财务不独立运行的事业单位中,有177个单位开办资金不足3万元,有的仅有几千元,这些单位平时业务支出都很少,独立核算的意义不大。四是从体制上看,事业单位人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在编不在岗的问题,特别是乡镇机构仍沿用七站八所模式,跟县直业务部门“对口”运行的情况没有改观,乡镇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基本成了空壳。五是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审查严格,事业单位人财物都在主管部门,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的条件。面对这些问题,县编办积极探索实施财务代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一影响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难题。
二、实施财务代管制度的做法
财务代管的主要内容是:界定举办单位、事业单位的权责,凡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事业单位由举办单位设置独立会计账目,事业单位的收支由举办单位财务科代记,由举办单位负责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具体操作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初始登记。事业单位进行设立登记,除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其主管部门还应出具《事业单位财务代管说明》,明确代管主体、职责和期限,保证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性;县编办到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开办资金、固定资产是否到位,会计人员、财务账本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二是半年监管期限。登记完成后,进行为期半年的跟踪监管,事业单位每个月报送一次履职报告和财务报告,及时发现和纠正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其正确履职、独立运行。三是一年期满评估。规定财务代管期限为一年,代管到期后由县编办联合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及其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现状进行综合评估,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予以独立,不符合独立核算条件的继续实施财务代管。
在运作模式上坚持宜统则统原则,避免重复设立机构,节约行政资源。例如县教体局,下属148个事业单位的财务均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受理。每所学校确定一名报账员,在规定报账周期内将账目报送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统一报送到县教体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情况对学校进行资金拨付。这种做法对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起到了明显效果。
三、实施财务代管制度取得的成效
财务代管作为事业单位由财务不独立向财务独立过渡的特殊手段,得到了相关单位的认可,有效地带动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开展。2012年,全县464家事业单位全部顺利完成了登记,登记率由原来的79%上升到100%,实现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的突破。同时,财务代管制度的实施创新了事业单位监管方式,丰富了监督手段。
一方面财务代管成为推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的新举措。离任审计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有力举措,未实行财务代管制度前,事业单位没有财产的管理权和独立支配权,无账可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没有现实意义。财务代管制度运行一段时间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2013年泗水县对32个离任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审计,加强了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为配合离任审计工作的进行,县编办又联合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审计局出台了《泗水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暂行办法》,把股级事业单位的审计权限授权给其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实施监督,得到了事业单位的一致认可,大大推动了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对各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行为。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工作岗位之前,就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鉴证和评价。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的规定,增加了事业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对事业单位形成有力的监督力量,对于干部管理和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本文分析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分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
1.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不足等原因,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一般内设于财务部门或者纪检部门,将内部审计限制在了一定范围内,多数时候账务处理与内部审计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义内审”。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财务基础工作方面的人员,对单位管理、投资和外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不足,不利于对内部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价。
2.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造成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现象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单位没有自己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经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或者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章程及工作规范等,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
3.未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人员运用一些审计方法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一种自律行为,目的是为了强化审计质量。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也是审计的重点。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环节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
“先离后审”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特殊现象,这一现象不仅违背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也使得内部审计的结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功能,同时也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使得被审计责任人责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培训专职审计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应理解、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审计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审计工作必要的支持。组织培训专职审计人员,并要求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精通经济业务、经营管理问题,还必须娴熟掌握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手段,独立性强,政治意识强,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范
事业单位应当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事业单位的规模、人员、特色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内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未能按照审计规范执业的内审人员追究其责任。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审计小组成员特长确定审计岗位和审计人员职责,确保在审计方案上控制审计质量。合理确定审计取证范围、使用规范的审计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责任是确保审计证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严格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化
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重点部门和领导干部,结合其任职情况编制滚动审计计划,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已有十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基本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作为基层实践者,深刻地体会到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机制的必要性,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对如何有效地运用监管手段,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如下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建立登记年审与日常管理并举机制,扩充登记监督管理内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具有法律强制性,日常管理具有经常性、普遍性的特点,两者应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为进一步推进登记管理,要用登记核准的手段实现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充分执行《条例》,对登记内容包括机构编制管理内容按法定程序进行规范和界定。一是有机结合登记和管理。将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融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通过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手册》进行年检标识制度等使日常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各要素与法人登记内容的各要素统一起来。通过管理手段和登记手段,解决好行政管理中相对存在的随意性,增强登记管理法律强制性,始终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指导思想。二是完善事业单位法人预先核准制度。对新组建的事业机构,由登记管理相关部门预先核准法人登记,作为核准合法运行的首要法律依据,直接进入法制化管理程序,免除有关繁琐的行政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施登记内容变更报告制度。凡涉及登记注册内容的变更,特别是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人员编制增减、办公地址等,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使登记机关提前介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过程之中,运用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法制手段规范事业单位变更活动。做到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二、建立信用评级与年审评级并用机制,提升运行效能监管水平。事业单位法人一年运行情况如何,怎样评价其效能,这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经常性监管任务,原来主要以年度报告为手段进行,我们发现年度报告容易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其监督管理的实际效果,应建立绩效挂钩、社会评价、动态管理的监管机制。一是实行综合考核考评。将年度报告与年度绩效挂钩,评定年审等级,将年度报告与年度目标考核结合,突出年度绩效,进行积分评级,给予优、良、合格、待合格评定。二是进行社会评价。由登记管理机关发起,法人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成立事业法人协会,根据事业单位法人执行《条例》的年度报告情况和年度运行情况,突出诚信原则,评定信用等级,给予优、良、合格、待合格评定,原则上年审等级与信用等级相一致。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评定为“优”级的给予“优秀事业单位法人”或“优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奖励,对于“待合格”者,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及时复审评定,仍不合格者,建议主管及相关部门取消其单位和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实行跟踪管理。
三、建立组织考察与离任审计并施机制,完善法人代表监管措施。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目前,对法人代表的产生有组织任命、聘任、选举等多种途径,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但对在任职期间的监管,尤其是经济目标责任的监管及离任审查相对滞后,应该加以完善。一是实行登记制度。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配套进行法人代表登记,随时变化随时变更登记,纳入年度报告(年检年审)范围,用法定程序予以确定,颁发统一的《法人代表证书》,使之更好地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对年度任职情况进行组织考核,可采取民主评议制度、公开承诺制度加强对法人代表的监管,以增强法人代表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三是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尤其是县乡事业机构规模小,对法人代表的离任监管工作容易忽视,应该形成制度,对科级以上事业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应由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其他可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也可申请审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机关应介入监管环节,待变更登记时,变更单位必须提交离任审计报告或结论材料。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正确认识。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仍有部分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深刻。有的负责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在审计中常常不能完全配合,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有的负责人对经济责任认知不足,财务意识淡薄,不注重本机构内部的控制和管理,认为只要审计业绩就可以,不用审计其他情况,使得审查评价其他情况时缺乏足够的依据。除负责人外,有的机构工作人员也认为被审者都是领导干部,审计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因此也不愿去配合审计人员的调查。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在实践中,主要的问题有: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有些单位仅建立了质量控制的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内容;审计项目内部二级复核制度执行不严,如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不能及时进行复核,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三)审计中只注重查账找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大量的账面来考核、判断和评价该负责人的个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手段就是查帐。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只是要明确该负责人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要明确其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它作为一种内部审计也要肩负起促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职责。所以,在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要查账找问题外,还要站在管理的角度去关注该负责人的管理决策。
(四)先离任后审计问题依然存在。绝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是在组织部门决定对该负责人工作进行变动后才委托进行审计,造成先离后审的事实,这与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背道而驰,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有一定的滞后性,使经济责任审计丧失了预警功能。此外,审计与任用的相分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和目的,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还有可能导致重复审计、延长审计时间,加大审计工作的负担。先离任后审计还会使新上任的负责人责任心降低,容易形成侥幸心理,认为审与不审已不影响工作调动与升迁,在以后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增加。
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一)健全内审工作和内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基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几方打分,互相监督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主要与工作质量挂钩,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考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回馈制度。首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应进一步加强,可以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反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其次,组织部门协调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再次,管理部门将内部审计机构总结出的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在研究后回复审计部门,并在相关部门内通报,有需要的话可以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三)实施项目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制度。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发展迅猛,任务重、范围广、周期长、活动复杂等因素造成了审计任务集中和审计时间不足的突出矛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则可以有效缓解这项矛盾。组织部门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充分与审计、人事、财会、纪检部门沟通,共同商定审计项目。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内部审计部门的任务承受能力和时效性的限制,尽可能做到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衡分配。
【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划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两大部分,分别对领导任职期间和不再担任职务之后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工作过程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占的比重是比较大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实现有效的沟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有效的沟通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来说都是提升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有效的沟通可以高效的解决在审计过程遇到的一些问题。目前,针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沟通都集中在审计期间,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只有进行审计工作时才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平时双方是基本没有沟通的。这就导致了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组的工作抱有抵触和消极的心理,他们不愿意和审计组的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组成员很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的一些重要情况难以了解到位,在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进行任中审计时这种现象可能更加明显。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是在各个单位抽调而来的,他们事前可能互不相识和了解,处于各种有原因,也难以实现有效沟通
2.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有效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因为其本身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业务繁杂、政策性强,这就意味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并且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在沟通和协调上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与员工进行融洽的交流。而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着胜任力低下的情况,这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第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学历偏低,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队伍中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高达85%,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的比例仅为5%;第二,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大多数审计人员只对会计和审计的基本知识有所涉猎,在实际工作中仅仅能够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常遇到的问题,工作能力比较差,对于信息技术、经济、法律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第三,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很难有机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虽然国家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在每一年度接受继续教育,但是工作和学习之间存在着固然的矛盾,导致审计人员学习时间比较短,接受教育的形式单一,难以起到后续教育的应有作用。
3.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
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过程中,审计工作组成员可以针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是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计划欠妥,那么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将朝着错误的方向进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一般的审计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其审计计划工作也相对具有主观性,和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求联系不紧密。在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构为了突出自身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只追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数量,忽视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范围过大、审计工作没有重点,导致审计质量下滑。
4.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层对下级事业单位上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存在的相关问题没有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那样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就不能根据在审计工作中呈现出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的对策和建议。首先,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并没有针对每一个事业单位的领导建立相应的档案,这样导致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事业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够全面、具体,在评价其工作成果和绩效时也显得没有针对性和指引性,审计信息也难以高效、及时共享,经济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全面的利用和发挥;其次,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对于事业单位整体的审计结果没有建立独立的档案,没有对具体的审计单位出现的经济责任现象进行分析,很难提出强制性的整改措施;另外,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动态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事业单位本身和审计系统进行动态分析和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低下。
5.缺少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针对事业单位的审计中评价方法、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规范的评价体系,这导致各个单位和部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时总是不尽如人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此起彼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不科学、不经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不能体现重点、突出全面,不能做到系统与分类相结合。
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对策
1.成立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工作机制
为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沟通,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提高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力度,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着全过程跟踪的方向转变,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建立其审计联络员的工作制度和方法。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能够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把握和了解,在自己的上级单位和被审计的事业单位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使得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对审计人员进行任务分配,是他们每一个人负责若干下属事业单位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并组织联络员定期进行会议召开,汇报和研究各个联络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在会议中提出解决和整改措施并传达给下属事业单位。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素质的提升关键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可以从人才的选拔和继续教育两个方面下功夫。在人才选拔上,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学历和专业,另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知识结构,考察应聘者的知识和能力是否符合实践和工作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求其在实践经验和政策的领悟上具有较强的能力。选拔人才的时候要着重吸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来,同时还要聘用法律、管理、经济、信息技术人才到经济责任审计组中,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专业性的保障。
3.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提升。首先,在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针对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审计结果应该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使得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履职情况得到全面的了解和把握,与此同时也可以据此考核和考察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工作绩效,并和年终考核连结起来,其次,应该建立起被审计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不同的事业单位的审计结果能够反映出其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趋势,对于领导在工作中表现有缺陷的地方应该及时予以阻止,对于表现优良的地方应该予以表扬。
4.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科学、规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明确的绩效指标,能对绩效做出客观的评价,促使领导干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促进增收节支,既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要求。我们应该科学地构建客观的定量指标评价体系。在定量指标的制定上可以结合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可以建立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廉洁自律、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指标。
参考文献:
[1]杨庆英.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的思考[J].中国内部审计,2009(10)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信息 失真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一)会计制度基础有问题,会计核算失真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制度不健全,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最主要的表现是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失真。有些工作人员填写原始凭证不规范,更有甚者伪造原始凭证,弄虚作假,使用虚假发票。记账凭证失真主要是胡乱编造凭证,或者记录过程中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相符合。部分掌握财权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为谋求个人私利,存在不按财务规定变相、超范围支出的情况,严重扰乱了财经纪律,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甚至有些单位领导巧立名目挥霍浪费,较少关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导致会计核算失真。
(二)收入和支出的不平衡
收入和支出的不平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真账假做”,另一种是“假账真做”。前者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是真实有效的,但是核算处理的方法是违法的,比如填写过大的信息和金额,其中的差额成了不法人员的“囊中之物”。后者指的是经济事务本身是不真实的,但是会计核算处理是真实有效的,提供虚假信息。
(三)技术失真和非技术失真
技术失真指的是工作人员在非利益情况下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比如有关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了解不透彻,并不能有效快速的将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而造成信息失真。非技术失真指的是工作人员为了一己私利或者局部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原则和道德,故意伪造虚假信息,篡改数据等行为造成的信息失真。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会计管理体制不健全,观念落后
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途径”。部门和部门之间也会相互占用资金或者挪动资金。此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经常出现某些工作人员身兼两职,既是核算人员,又是监督人员,这难免会造成信息失真的现象。《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监督权力,但是会计人员同时要听从上级的领导,这就导致了会计人员不能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
(二)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低,职业道德不良
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指两方面,一方面指的是工作人员的会计审核、处理、预算的能力不足,没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有些工作人员没有会计证就上位上岗,很难理解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在工作过程中,这种员工很难承担起自己的职责;另一方面指的是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低下,职业道德不良。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受到不良影响,比如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使其本身的价值观念扭曲变形,不少工作人员为了谋私利故意制造假账,有时候其不法行为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三)监督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范围有限
在我国虽然有相应的监督部门(财政、纪检部门、审计等)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外部监督,但是这些部门没有法律所赋予的执法权,只是起到监督作用,而且监督的积极性明显不够。我国的监督机构还没有一个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只能进行外部宏观调控,不能实际深入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核算过程中去,难以经常有效的行使监督职责,致使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在很多单位领导离任审计也是走过场,敷衍了事,有的领导已经离任两三个月才进行审计,有的领导(非党政正职、非科级以上的站所、部门负责人)离任甚至没有审计环节。
三、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几条措施
(一)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
单位领导首先要注意讲政治,坚持实事求是,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急功近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领导法纪、法规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管理单位的能力。通过对单位领导的培训和选拔,造就一批精于管理、廉洁奉公,能坚持原则的领导者,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年终目标考核除了一些常规考核内容外,还应增加一些如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伙食费开支、机动车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所以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必不可少,一方面工作人员要掌握会计核算处理的专业知识,又要熟悉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合理的完成会计工作。另一方面,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不弄虚作假,做到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公正客观。在处理业务的过程中,将《会计法》作为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依法办事。
(三)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体系,加大对会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体系可以从两点着手实施,一点是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建立相关组织对会计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以审查为主要的监督手段,让弄虚作假现象根本就没有成长的“温床”;另一点是健全外部监督体系。首先,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依法办事,遇到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严惩不贷;其次,要健全会计从业资格的办法制度,监督无证上岗的现象;最后,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让违法乱纪的现象无处遁形。
四、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不断渗入到经济生产中,相应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而且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影响经济环境和社会秩序,而且还会影响决策的下达和实施,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失真问题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刘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探悉[J].齐鲁珠坛. 2010(03)
**年1-8月份,我委共接受政府审计两次,自行完成两个单位的离任审计和委属各单位财务检查。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多个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今年政府审计的主要特点:一是审计范围扩大,涉及我委机关、委属所有事业单位及各协会,包括与市建委无资金缴拨关系的单位;二是审计内容广泛,对单位所有收入支出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工资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深入程度加强,随资金流向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别进行延伸。
(二)1-8月份已完成了如下审计工作:(1)市审计局于**年2月7日至**年4月6日,对我委**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下属的落实私房办公室、建筑材料办公室、廉租房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六家单位。审计总资金量为25802.90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66%。于8月2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2)北京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于**年6月25日至**年8月6日对我委2005、**年度“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两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了财政检查。征求意见书于8月13日送达我委;(3)**年我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六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四个协会进行了专项审计,事务所针对单位审计结果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4)受纪检监察和人事处委托,支付核算中心于**年3月29日至4月17对原造价管理处处长张宝玉同志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于**年5月24日至6月4日对原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小虎同志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5)**年8月2日至8月17日,综合经济处会同人事处、监察处组织了对委属各单位**年上半年财务执行情况和**年工资制度改革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审计和检查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虚列支出、资金在预算外单位沉淀问题。
个别单位没按照财政授权支付要求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供应商,而是拨到协会或委属其他事业单位,造成支出不实、资金沉淀。有些资金在中间环节改变了资金原使用用途,有的形成结余。违反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也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性。
针对上述虚列支出问题。一是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按审计报告处理意见调整会计帐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对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在**年预算、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中也进行了纠正。三是计划在今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把政策法规执行和财政预算执行列为培训重点,并加强执行监督检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往来款挂帐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在各次审计中,均提出了往来款挂帐未及时清理的现象。目前我委汇总报表中往来款挂帐金额达2.73亿元,涉及内容较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委总体资产状况的真实性。
一些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往来款中核算支出及结余资金等情况,造成决算支出不实、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
对往来款挂帐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责令会计处理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整改并调整会计帐目。二是在刚结束的两次资产清查中,各单位已做了部分清理。三是下一步工作中将把清理长期挂帐做为重点,由核算会计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出调整。
3、超预算范围支出问题。
审计局提出,我委**年用以前年度税收返还等资金支付督察考核奖1,370,888.86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超预算范围支出。
针对报告中提出的上述问题,我委已加强了部门预算管理。一是本着从简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开支;二是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项需求,将所有收支按照要求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4、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未发挥效益问题。
个别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专项在预算年度未发挥应有效益,突出的几个专项资金有:
(1)审计局提出的廉租房租金补贴使用问题。2003年将廉租房租金补贴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发放标准租私房补贴,改变了专项资金用途;2004年将廉租房租金补贴1000万元用于廉租实物购房,但购房运作未成,该资金未发挥专项资金应有效益。
(2)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提出的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建材补充发展基金三项基金使用问题。以前年度,三项基金以定向委托贷款方式支持近50个技改项目,但贷款发出后仅有少数单位归还。**年改为用墙体材料基金安排科研技改经费专项,由原贷款方式改为拨款方式,其中向仍未归还贷款的两个单位给予了新的拨款。相关单位对这部分专项基金使用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
针对上述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未发挥效益问题,分别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对于廉租房租金补贴的使用,要求按照《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执行;(2)对于三项基金的使用,我委已与市财政局沟通,共同起草了《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两项基金管理办法》,待国家两项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使用精神再行完善,即可正式执行;另外,我委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基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科研技改拨款程序进行完善,采取在拨款协议中增设限制条款、项目验收中增加财务验收等措施,加强专项基金的监管力度。
5、我委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个别自收自支单位经营亏损,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1)房地产开发市场**年开始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共计亏损150多万元,全部用事业基金弥补。
(2)住宅办自2002年开始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共计亏损270多万元,全部用事业基金弥补,目前事业基金已为负数,单位业务已处于基本停止或转移。
对于持续经营亏损,业务处于停滞状态的自收自支单位,我们要加强财务监督,并建议在事业单位改革时一并处理。
6、个别单位执行规章制度较差问题。
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个别自收自支单位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不严,如:报废机动车辆,未按我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出售收入的会计处理也不合规;支付的专家劳务费未按税务部门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规章制度执行较差问题,我们将不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目前已修订了资金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几项制度。正在修订建委内部财务规章制度,并将汇编成册,使我委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做到有章可循并加强监督执行力度。
7、部分单位财务人员短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一、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和审计廉政建设。加强区教育局内审人员的内部审计业务提升,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同时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继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内部审计人员严格执行《省教育审计工作廉政规定》的内容,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精细化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审计人员的廉洁从审。
二、重点实施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专项审计调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变动、处置等财务活动,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预防国有资产的流失等行为发生,促进勤俭节约和廉政建设,充分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
三、常态化实施教育系统三年轮审工作。《区教育系统第二轮内部审计三年轮审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轮审对象、范围、方式、内容、重点以及组织实施方法,按照学校单位内部管理情况、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及结余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往来款情况、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单位收费情况、学校食堂管理情况、工会账务管理情况等十个方面的审计内容进行审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年轮查计划中的开始第二年的审计任务,是教育局审计室落实审计监督的具体工作要求,应当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通过审计,深入了解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规范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单位领导和后勤管理人员的财经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预防和遏制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教育经费和财产安全。
四、实施下属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教育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人动情况,及时组织完成校长(园长)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通过审计,核实单位财务收支及账内、外负债情况,以澄清家底。全面掌握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及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实施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并对校长(园长)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其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鉴证和评价,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关键词:事业单位 信息失真 路径研究
一、研究概述
我国事业单位分为财政全额拨款类、差额拨款类和自收自支类,都不以盈利为目的,大部分经费来自政府预算,与企业会计有所不同,事业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其独特之处。其核算的准确性、相关性直接影响到我国的财政收支。核算监督不到位,将造成财政资金的无序使用,给经济运行造成影响。随着财政监督的不断完善,会计信息质量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关注。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事关正常社会事务的有序运转,财务资金作为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的基础,在民生保障、社会管理、扶贫救助、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失真,容易给财政部门带来决策失误,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相关会计制度不健全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出现了许多新的业务往来,制度并未及时修改,无法起到引导和制约的作用。会计制度、会计法规的不完善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二)财务监督机制缺失
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缺乏监督机制,未建立起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缺失,有效的监督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落实过程中,部分财务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视程度不够,违规成本较低,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好多事业单位只有主要领导离任时才进行离任审计,日常审计几乎没有,导致财务人员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高,审计人员对审计的账目不了解,好多流于形式,只看表面,不深入审计,最终助长了会计信息的造假。
(三)会计人员专业判断能力不强
随着事业单位聘任制的实施和“逢进必考”的推进,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大幅度提升,但是专业技能有待加强,会计讲究的是职业判断能力,良好的职业判断可以减少会计估计带来的风险,将风险控制在有效的范围内,不断增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工作中,好多会计人员都不是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有的学法律、学文秘,单位科室缺人员,就调配人员,考取会计证从事会计工作,职业判断能力的局限性导致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四)内部控制缺失
良好的内部控制是事业单位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灵魂,一个内部控制健全的事业单位其会计信息质量也较高,部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缺失,形不成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岗位设置有问题,受会计人才的制约,部分事业单位出现一人多岗,会计兼出纳,出纳兼会计的严重违背会计法的行为,导致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基本不存在,加大了违规违法机会,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大打折扣,没有监督制约,很难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
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会计报表随意设置,有些事业单位根本不会编制会计报表,该纳入这一项目的资金纳入其他科目,资金混乱,只是收入支出较为明晰,具体到各个科目则较为混乱。在信息分析方面,只是局限于表面指标的分析,一些具体的、需要深入分析的指标不分析。有的指标经不住分析,因为本身出具的会计信息质量就不合格。
三、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措施
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必须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对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要多渠道、多路径,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达到及时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可比性、重要性、相关性、实质重于形式等信息质量特征。
(一)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相关制度
内部控制是事业单位的核心防线,能够有效保证事业单位各项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内部控制,要从岗位设置、相互控制、设置防线、加强内部审计等方面入手,具体来说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制度的落实,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联合人力、办公室、财务等部门,加强制度的顶层设置,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强化监督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有效避免会计信息质量失真。当前,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通过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有效降低非客观因素等现象的发生,也有助于财务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自身也应加强财务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重视预算管理,通过科学合理地编制财务预算,强化预算编制来实现会计信息质量源头的有效监管。
(二)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
会计信息化是财务管理的大趋势,通过开发使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会计的信息化管理,有助于单位及时便捷地掌握本单位的会计信息情况,以此提高会计信息使用效率。当前,大多数事业单位都已装备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普及程度较高。但与普及程度相比,事业单位在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以切实发挥信息化在会计信息管理中的关键作用。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会计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计量、核算、确认、报告方法,加强廉政教育,使其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四)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标准,规范信息披露
参照财政部相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各事业单位要在财政部文件的基础上,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具体化。设计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考评结果。在信息披露方面,要做到及时、准确,财务报告要便于报告使用者理解,使其一目了然。
参考文献:
[1]尹红.关于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分析[J].今日中国论坛,2012(11)
[2]王晓玲.浅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J].绿色财会,2008(09)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经济责任审计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汇报,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重视审计专职机构建设,在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全力给予支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规范的工作运行制度,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理论研讨、出台政策意见、开展质量检查等办法,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由过去参加会议、听取汇报、传阅文件的静态管理,变为全过程参与、多角度指导的动态管理。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加强,逐步形成坚持“共同研究审计计划,共同组织召开审计工作会,共同研究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共同反馈审计结果,共同督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纠正”的“五共同”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了部门之间的配合、互动,真正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二、探索创新方式,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突破
*年,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创新审计方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在审计方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年共对11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前审计40名,任中审计10名,离任审计63名。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87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25名。
一是在审计方式上实现新突破。规定凡负有经济责任的县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之前、离任之后和任职5年仍未离任的,不管是哪个部门,从事哪个岗位,都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从过去的单纯开展离任审计,向任前、任中审计转变。二是在审计方法上实现新突破。接受委托的数量有新突破。*年,市委组织部共委托市审计局对112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年委托任务的4倍。被审计对象的范围有新突破。*年,市审计局共组织对23名在县区换届调整中离任的县区常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县区3名检察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在往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是没有的。审计办法有新突破。在全市审计系统整合审计人力资源,抽调县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同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实行“统一方案、统一进点、统一督查、统一审计时间、统一认定处理、统一公文格式”的“六统一”方法,保证了审计的客观性,提高审计质量。三是在审计内容上实现新突破。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八查”法,即一查任期内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二查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三查任期内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四查离任时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法;五查各项收入的来源是否合法;六大经济开支事项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有关合同、协议执行情况;七查资金流向,并延伸下属预算执行单位;八查任期内执行廉政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近年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违法问题金额7.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11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5亿元。其中,由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造成的违规违法问题金额1.4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9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384亿元。
三、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针对审计出来的各类问题,认真采取措施,注重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市审计局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审计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报告制度。市审计局对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问题,定期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审计结果报告,按照职责和分工,分别提出结果运用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形成审计结果运用初步意见,提请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各成员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执行。二是谈话制度。对被审计对象实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本人写出深刻检查,单位写出整改报告。三是反馈制度。由市审计局召开被审计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四是督查制度。被审计对象及其单位在收到审计决定两个月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落实整改情况。审计项目结束三个月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选择重点单位进行跟踪检查。五是归档制度。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廉政档案,要求拟提拔对象先就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视整改纠正情况再研究是否使用。*年,市委依据审计结论,共对31名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其中:不予提拔2人,暂缓提拔3人,诫勉谈话6人,警示谈话20人。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 作用 策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健全,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越来越高,提高会计算核的精确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实际运转效果来决定的,基于此,对旧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就成为了当前企业深化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要高效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就必须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改进优化策略,为其提供更多有利条件。
一、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分析
所谓的会计委派制就是国家按照所有者的身份,依据具体的管理职责来实现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进行委派的一种责任制度,这种制度实际上是阻断了会计人员和其他服务单位人事隶属关系和经济利益之前的联系,减少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这种制度的实际利用来看,它的作用包含有以下几方面:
(一)有利于完善会计人员管理机制,防范腐败现象发生
在会计委派制制度实行之前,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最大化经济效益,内部管理者往往会制造一些虚假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下降。但是,会计监督作为一种内部约束机构,它是直接处于管理者的领导下的,很难实现对管理者自身违纪行为进行约束规范,这就导致了其监督作用难以全面落实。而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制度之后,就可以使内部监督变成了一种外部监督形式,可以有效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避免了企业内部财产的损失和浪费,从而使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观念得到强化,使各项资金流动更为科学合理,而且在企业的经营机制、领导层素质以及经济效益等方面也会产生积极变化,从而强化了会计服务功能和目标责任制管理,有助于企业内部会计功能的高效发挥,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二)有助于会计人才的公正选拔,提高整体素质水平
事业单位在实行会计委派制制度后,有助于企业内部竞争机制的正确实施,可以为企业选拔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人员,从而为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与此同时,在这种公正的竞争机制下,也可以带动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实际应用证明,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实际上是对会计人员监督地位的明确以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完善的一次尝试,这对于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积极性作用。这对于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来说是十分有利的,必须要将其作为重点来抓,使其作用最大化发挥。
二、加强会计委派制作用发挥的对策
(一)保证会计委派人员职责和权力的相统一
对于委派的会计人员来说,必须要在事前将其身份、定位以及责任和权力进行明确。在规章制度上,需要将财务总监划入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体系中,它的企业地位要比其他部门稍高一级,对派入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和实施,积极参与到派入单位财务活动的决策和组织实施中,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事业单位在财务上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使内部会计活动更为有序化开展,可以避免单位财务管理出现违规现象,从而真正发挥出会计委派制的作用,起到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二)在薪资和待遇上提供足够的保障
要提高会计委派人员在工作开展上的独立性,就需要从他们的薪资和待遇上入手,将其待遇和派入单位相挂钩,由公司进行统一和工作考核和发放。在具体的档次划分上,需要依据派入单位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以及工作量大小、工作难度大小等等,从而从中确定出最基础的工资标准和考核系数,之后再结合实际工作考核结果来公正合理的发放薪资,这就实现了委派会计人员待遇和所在单位的档次相一致,这样不仅可以体现出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原则,而且还可以在会计委派人员之间形成一种潜在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在这种机制下可以大大提高会计委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形成委派会计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要避免内部管理中委派会计和派入单位之间出现利益勾结行为,就需要管理者制定相应的委派会计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首先,要对委派会计进行定期的更新替换,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委派会计和派入单位出现腐败现象,避免了会计信息的虚假不真实;其次,在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期限到期之后,需要积极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可以招聘专业的会计人员来对委派会计的所有工作开展进行全面严格的审计,同时也要给出独立的、公正的评价报告。那么在上述两者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下,就可以在事业单位内部形成一个全面、严格的监督机制,对委派会计起到一个全方位的监管和制约,使其会计功能可以更为有效发挥,也就充分确保了会计委派制度作用的最大化发挥,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是势在必行的一种有力措施。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健全,会计委派制得到了更大范围的应用,并且也在实际运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这种委派制度一方面在促进事业单位长远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更多的缺陷和不足,那么要在当前形势下更好的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就需要从制度、监督以及人员等方面入手,形成高效健全的管理机制,从而使其作用最大化发挥。
参考文献:
[1]孙汉萍.会计委派制的缺陷与改进策略探析[J].会计师,2013,(22):10-11
[2]敖小武.试析会计委派制的缺陷与改进策略[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4):173-174
关键词:离任审计;审计风险;审计质量控制;经济责任审计
一、开展离任审计的必要性
1、开展离任审计是深化改革的需要。
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少单位和部门出现了一定的财务收支自主化现象,这就使一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脱离了财政监督的视角范围内,出现了不少违规违纪的问题。而开展了离任审计工作,就能够大幅度减少这些不良现象的发展,减少腐败问题的出现,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廉政建设。
2、开展离任审计是改革干部制度的需要。
干部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重要的问题,具体来说,对干部的离任审计就是在其任职期满或者每次工作调动的时候,对其职权范围内的所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全面的评价和监督其在工作期间的财务管理工作状况,除此以外要对整个组织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核查,以此作为评判干部工作真实情况的有效对照物,从而最大程度上的控制和避免各种人为的失误情况。
3、开展离任审计是离任和接任者的要求。
离任审计工作制度可以作为一项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的利器,强化经济责任意识,敦促其在在岗期间最大限度上的尽职尽责,从而有效提高经济管理的业绩,改善其管理水平和能力。对任何寻求短期内的钻空子和弄虚作假行为务必要严格控制,有效控制任何弄虚作假以及权力寻租情况,同时也可以有效地杜绝那些无故受到恶意诽谤和诽谤,有效纠正错误舆论,从而帮助广大群众明辨曲直。
二、作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建议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离任审计工作的宣传,使全单位上下共同重视起来这份工作,各级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从自己抓起,择选出有力的离任审计人员。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歪,只有领导真正重视并落实起这项工作来,才能使这项工作在执行力的带动下完美的履行开来。另外,离任审计人员也应该从自身素质的提高这项任务开始做起,加强审计业务培训工作,最大限度的执行实地审计,把学到的理论与工作实践中完美的融合。
2、处理好先离后审与先审后离的关系,是作好离任审计工作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总的原则是坚持任前审计,先审后离或一审计二离任三使用,这是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程序,也是离任审计评价活动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我们实际工作还存在着大量的先离后审,或者干脆不进行离任审计的现象。尤其是对已提拔到领导岗位的干部实施离任审计,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由于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不仅难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而且有走过场的嫌疑,影响了审计部门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有必要把任前审计同拟任干部的任前公示结合起来,使审计结论通过公示充分体现监督和制约作用。
3、处理好日常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关系,是做好离任审计工作的关键。由于离任审计区间长,难度大,工作量也大,为了更好的完成离任审计任务,有必要把离任审计和日常的审计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尤其是对于那些任职时间很长的离任领导,更是要充分利用日常审计过程中积累的财务信息和资料。这样,在离任审计时就可以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平时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审计,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加强离任审计的权威性,使离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干部监督的重要依据,这是搞好离任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要切实做到这一点,就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力度。俗话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任何过程都是为结果服务的。我们做任何工作也是这样,如果工作的结论在实践中得不到落实,那这项工作就是毫无价值的。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几乎每次发现的问题都是大同小异的,这是为什么呢?合理的解释就是每次检查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在被检查单位那里得到重视,并没有进行认真的整改。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局面,一方面广大审计人员付出很多劳动,去加班加点的工作,而另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听之任之,没有根据审计结论认真纠正错误,使本来很严肃的审计结论流于形式。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现状,首先必须建立一整套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赋予审计人员更大的权限;其次审计部门要将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同级党组、行政领导,把处理结果记入干部的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归入干部实绩考核记录;第三、对于违法违纪资金和各种不合理开支等问题,除限期整改外,计财部门应根据监察部门的意见从其月拨经费中直接扣除;第四、开展离任审计的后续审计工作。对于在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监察部门应通过后续审计检验审计结果,监督部门领导认真整改,切实执行审计处理意见。
三、结语
各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届满,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通过对于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分清领导干部本人应当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了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饱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各单位经营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
参考文献:
[1] 董博光. 建立离任审计制度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J]. 辽宁财税, 1997, (03) .
莘县编办立足本县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预防、管理、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源头预防。为从源头上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行为,编委主任与92个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机构编制管理责任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即“八个严禁”:严禁对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决策部署不执行、不落实,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擅自设立和撤并机构、加挂牌子、变更机构名称和职责权限;严禁超编进人、违规增加人员;严禁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严禁违规跨单位、跨编制性质在系统内部调整人员;严禁擅自聘用人员、违规使用临时人员、擅自使用借调人员;严禁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弄虚作假,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冒用财政资金;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通过签订责任书,增强了各级领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的自觉性,为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规现象奠定了基础。
二是细化管理。严格编制使用管理制度,实现人员编制管理精细化。一是严格编制使用审核制度,严把人员“进口”。对新增或调整人员、政策性安置人员,坚持编委集中统一管理,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办开具增人通知单,未经县编委批准,编办未开具增人通知单的,一律不予承认,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实行人员编制精细化管理,全方位管理人员编制。系统内调整人员,借调人员等均纳入编制管理范围,工勤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通过严格管理,连续三年实现了人员负增长。二是加强出编管理。实行核减人员报告制度。下发《机关事业单位核减人员报告单》,各单位每月月底上报调出、死亡、退休、辞职、辞退、考入全日制院校等情况人员名单,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编办据此核减编制实名制信息,开具“核减人员通知单”,通知财政部门核减其工资经费。建立有关部门联动机制,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对有关人员的核减情况进行及时沟通,为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现象提供了制度基础。
三是强化监管。出台了《莘县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工作办法(试行)》,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制度。规定县直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在调任、辞职、免职、解聘、机构撤并等离任前,都要进行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的离任审计;并根据需要进行任中责任审计和专项责任审计。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纪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使主要负责同志离任时,不但要交清一笔经济账,同时要交清一笔机构编制账。作者单位:莘县编办 E:LDQ
关键词:工作机制 编制管理 模式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用
内部审计对事业单位的功效主要在于健全内部控制,审查财务收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及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手段。对于现代事业单位而言内部审计的建立,是实现各事业部门自我独立发展,了解和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不不可少的一步。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在内部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疏漏、错误、问题等并能够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在内部控制中内部审计的作用
1.对内部控制整个系统完善程度进行测试评价
内部审计人员可按照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章与办法,调查了解相关的部门、人员,采取流程图法、记述法或者调查表等一些审计方法,来测试内部控制流程完善程度和准确程度,加强对各个控制点的管理。能够通过对测试资料的分析,找出事业单位管理的薄弱之处,从而“对症下药”。
2.对内部控制系统之遵循性进行测试评价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测试内部控制系统一些控制点时,分析出在这控制点上实际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情况是否到位,并对在执行中管理制度的应用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检查以下两方面:一是对控制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却未得到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二是控制点所规定的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从而导致不能执行。
3.对内部控制系统之科学性进行测试评价
通过内部审计人员对控制点的测试,是否有效的解决了内部控制的问题,是否有具有强而有力的制约性和发挥了作用,这就是其科学性的体现。具体的操作和问题如下:
(1)在事业单位实行改造和组织发生变更时,对单位内外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和预算。
(2)坚持定期对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检查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核对确定帐帐、帐表、帐实是否相符,检查财务工作的真实性,避免违法违规的财务经济行为的发生。
(3)对事业单位内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各项目、各环节、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力度、及取得的效果进行深入的考核评审,使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尽可能的趋于健全完善,使经济活动或财务收支符合法律、法规。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4)要有统筹、有计划的对事业单位所属各单位各环节的经济效益情况,资金使用效果,评价资产结构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作用的整体效益,进行评估,调整提高其整体的效益。
(5)对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经济合同是事业单位以及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法律依据,与单位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内容包括: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合规,标注的结算方式、价款、取费是否合法清楚,是否侵犯单位利益等等。
(6)对事业单位经营层次、经营的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或离任审计,确保领导者的管理方式合理有效。
(7)参与经营决策,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全面掌握的事业单位综合运行情况的资料对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活动和投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报告,减少决策层在投资、管理、经济运行等工作中的失误,并起到对各单位的所属部门认真实施事业单位的高层决策,检查、评价各种决策的督促作用。
二、内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我们的内部审计制度也在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发展,但是还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存在着:
1.审计的力度不够。这是许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虽然审计部门在单位中的地位定的很高,权限也越来越足。但是一个事业单位的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毕竟是处于单位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的利益问题,这就造成不能够客观,公正,有力的进行审计事宜。
2.审计的整体制度不够完善。无论是国家的审计法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计准则》以及结合事业单位实际以及企业制定出的《企业审计工作制度》,虽然系统的规定了审计的基本法则,若认真执行也能发挥效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和事业单位的独立自主经营模式的开展,财务体制的改革,对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制度来要求越来越细化,越来越严格,若不能按要求规范审计,会有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问题。
3.审计力量薄弱。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时限紧、要求高、责任重、风险大的工作。不管是对审计部门、还是审计人员的要求都非常高,但如今的现实是我们大多数的事业单位,在审计力量这块都不强甚至是薄弱的,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时效。审计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缺少足够的审计人员。一个审计项目,一般需要安排6~8个审计人员工作一至两个月的时间来完成。目前,由于每年艰巨的常规审计任务和专项审计工作,得不到充实的审计人员,所以很多审计工作总被延拖,特别是一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得不深入跟不上整体的发展,影响到审计的质量和时效。
二是审计人员专业性不够。大多数审计人员只熟悉财务知识,但缺乏对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整体业务流程和经济管理的认知。只是单一的,片面的做出审计的结果,没有从大局上看审计的效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小结
总得来说,只有充分根据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认识到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再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合理的,科学的审计体系,通过专业的人员进行按规操作,才能保证事业单位内部整个审计工作发挥最大的能效。
参考文献:
一、查找原因,破解登记监管难题
汶上县共有各类事业单位509家,政府机构改革前,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244家,占事业单位总数的47.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登记率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2012年7月份,全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面对新要求和现实差距,汶上县编办不等不靠,主动应对。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摸清了制约事业单位初始登记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业单位登记意识薄弱,主动性差。一方面,法制观念不强。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行政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仍习惯于旧的管理方式和办事习惯,有事要政府文件,找政府协调,不去主动争取和完备法人条件进行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律地位、合法权益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效力还未得到充分体现,导致很多事业单位对法人登记工作的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不完善。登记管理业务链中各个环节的社会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实施细则》规定,在办理社会保险、收费项目及标准、购领发票收据、土地房产登记等事项时,要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但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忽略此项工作程序。二是部分事业单位不具备登记法人条件。一方面,政事不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人、财、物统一由主管部门管理,怕独立后对这些事业单位失去控制。事业单位也不愿意离开部门独立开展工作,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怕缺少财政拨款。规模过小,有些事业单位布局零散,规模较小,没有力量和能力开展工作,只好依附于部门和其他单位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事业单位运行不良。有些事业单位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职能发挥不佳,或者职能弱化、消失,基本上已没有业务可开展。三是财务管理体制不配套。财政管理体制是上收、集中统一管理,而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则是将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成为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独立运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往实行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体制,取消了各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统一使用一个总的开户银行和帐号,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四是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有待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机关化、行政化管理模式束缚了事业单位自身的活力。一方面,大多数主管部门将事业单位等同于机关内设科室对待,事业单位法人在形式上和内容上相当于机关的科长,事业单位被视同为机关的办事机构;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名义上有财产,但实际上由主管部门控制,导致事业单位财产所有权主体虚置,最终无法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为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登记难题,确保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应登尽登,我们积极应对,完善措施,确立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别对待、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为事业单位登记创造条件。针对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的问题,结合2012年的财政体制调整,明确要求各事业单位必须开设银行账户,否则事业单位将予以撤销,认真清理了事业单位资产,明确了产权关系。新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一律提供具有资质许可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验资报告,落实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法人财产;已经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下,启用了财务存管制度,由举办单位对其实行规范的财务存管,举办单位代管期间为事业单位设置独立会计账目,保证事业单位财产的管理权和独立支配权。针对职能弱化、人员场所不明确的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整合,确保事业单位能够独立开展业务。针对认识不足的问题,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法制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取得了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采取法定代表人培训与全县人才人事干部培训相结合的办班模式,累计培训相关人员500余人次。通过培训,宣传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提升了公众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积极性和知晓度,实现了事业单位由“要我登记”到“我要登记”的转变。
二、突出重点,提高事业单位登记效率
为切实提高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率,夯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基础,县编办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努力推动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高度重视,争取支持。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县编办迅速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明确要求增强机构编制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按照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体系,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管理工作。为切实做好面上推动工作,县委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各单位完成登记工作时限和具体责任人,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登记监管工作“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格局。二是集中办理,督办结合。将2012年11、12月份确定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理法人登记业务。明确4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复核的工作流程,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实行当日办结,分系统分时段进行登记。及时召开调度会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各事业单位及时进行法人登记,对不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下发了督办函,对逾期不进行登记的,列入清理规范范围。对一些规模小、人员少,职能弱化消失的事业单位,按照清理规范要求进行了整合和撤销,创建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2012年,我县共撤销事业单位20个,收回事业编制38名;同时,整合了农业系统农机推广中心、蔬菜站、科教站等5个事业单位,组建了汶上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既整合了资源,又提升了事业单位的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硬件,提档升级。投资配齐了微机、制证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实现了办公信息化的标准配置。选配了1名专职档案管理员,聘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按照《档案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实现了档案管理的专卷、专类、专柜和专人管理,制定了统一立卷、统一装具、统一编目的规范要求。坚持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清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2012年,共整理档案资料503卷,完善设立、变更登记资料110份。
三、多措并举,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力度
工作中,坚持登记管理和监管服务并重的原则,一手抓登记,一手促监管,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
(一)规范年检程序,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全面检验。按照年检程序,实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三结合的审查制度。在年检程序和材料质量上下功夫,严把“五关”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认真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把握事业单位的运行和发展状况,确保做到程序、材料、内容“三规范”;严格审核验资报告,邀请财政专业人员审核把关,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验资报告的质量。2012年年检合格率为97.8%,办理变更登记110家。探索建立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查制度。凡纳入审计部门审计的事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时,由审计部门出具离任审计报告,其他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举办单位内部审计协会职能,由举办单位出具离任审计报告,把审查结论作为事业单位监管服务的重要依据,强化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意识。2012年共对41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进行了离任审计。
(二)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对事业单位的综合监管。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了《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切实提升了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修订完善了《汶上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质监、物价等17个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和沟通配合,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强化了法人证书的约束力,形成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合力。2012年12月,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18个部门参加了会议,共同协商解决事业单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明确规定了证书的作用和地位,要求成员单位在事业单位刻制印章、办理银行开户、社会保险、项目审批等事项时,依法审验法人证书。
(三)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运行监管。制定了《汶上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实地核查办法》,改变过去只审查书面报告的做法,对2012年新增登记的269个事业单位和变更登记的110家单位抽样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现场核查,对事业单位的住所、财务状况、人员编制、从业人数、业务开展情况、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情况、相关资质(执业许可)等登记事项进行现场核实,同时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填写予以现场指导,使审核工作更加直观和准确,确保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专项执法检查列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内容。2012年12月,结合乡镇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对乡镇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履职、单位名称使用、印章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四)完善信息公开,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社会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指导各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依据《办法》,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对事业单位的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动公开进行备案。加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督导落实。安排专人对各单位的公开工作进行督导,选择部门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实地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印发了《汶上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备案表》,对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监督,强化监督管理,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登记管理信息进行公开。条件差的单位利用公开栏、办事指南等简便易行的形式进行公开,条件好的单位利用报纸、电视台、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开,收到明显效果。2011年度年检结束后,县编办在县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对事业单位年检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告。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度,强化了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促进了事业单位的健康运行。
四、创新方法,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监管体系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学习外地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信用等级评定和绩效考核两个体系建设,从理顺考核体制、健全评价标准、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等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创新完善事业单位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一)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促登记活动。将开展分类改革与法人登记监管相结合,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2012年,县编办按照社会功能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模拟分类,初步确定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39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3个,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457个。县登记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确保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全登记,积极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完善法人条件,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力求做到一步到位,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