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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学,是指以生态学的基本原理为理论基础, 结合系统科学、物理学、化学、仪器分析、环境科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研究生物与受人干预的环境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其规律性的一门科学。
从学科发展上看,环境生态学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它由生态学分支而来,但同时又不同于生态学。环境生态学是研究人为干扰下,生态系统内在的变化机理、规律和对人类的反效应,寻求受损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和保护对策的科学,即运用生态学理论,阐明人与环境间的相互作用及解决环境问题的生态途径。
(来源:文章屋网 )
(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重庆 401120)
摘 要:十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就必须创新环境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能动作用,补充环境行政执法的不足。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社会大众环境意识的觉醒和司法进步的体现,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决策的民主化,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借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通说理论,分析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特征,在此基础上阐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合理功能,进而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起诉权、审判规则等方面上进行改进的制度构想。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能动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4-0092-03
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特征考察
环境公益诉讼乃公益诉讼的一种。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诉讼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导致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特征见仁见智。理论界认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解决对“环境”损害救济的不确定性建立的特殊制度,不同于对“人”的损害主体,其核心在于协调对“环境”的损害与对“人”的损害的确认[1]。因此,可以把环境公益诉讼定义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的行为使环境遭受侵害或有侵害可能时,公民、社会团体或行政机关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2]从定义可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具有以下特征:首先,环境公益诉讼针对的是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该行为不一定直接损害原告利益。环境公共利益不仅限于经济利益,还包括健康、审美、娱乐以及环保等多方面的利益[3]。其次,环境公益诉讼提出主体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区别于传统诉讼中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新民事诉讼法将公益诉讼的起诉权赋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最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多为社会团体和个人,但被告往往是大型企事业单位或握有重要权力的部门[4],导致诉讼双方力量不平衡,故在审判规则、举证责任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上更倾向于保护公共利益。
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功能定位
不同制度的特征决定了不同的制度功能。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特征之考察,我们发现,环境公益诉讼在侵害的利益、提起诉讼的主体以及审判规则与传统诉讼有着很大差别。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起初是解决“公地悲剧”的一种诉讼手段,它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反映了环境公共利益保护的紧迫需要。但不能仅仅将其作为一种手段,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下,有必要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合理定位。新民事诉讼法过于原则的公益诉讼制度设计,也只是更多具有“口号效应”而非制度效应,更多具有道德价值而非法律价值,甚至难免有“立法形象工程”之嫌[5]。正确定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原则性的指导。相比较以调整个体间利害关系冲突为对象的传统民事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不仅有纠纷解决、实体权利保护、不当行为纠正等基本的诉讼功能,还有弥补环境行政执法不足、形成公共政策以及促进社会变革这三大特殊功能。
(一)监督环境行政机关执法,弥补环境行政执法不足
现代社会日趋复杂,政府的公共事务也日益繁多,使得政府对整个社会的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为了保证国家对社会生活的管理目标,借“私人检察官”[6]的力量来补充国家力量的不足在现代社会就显得很有必要。
同时,环境受到损害,部分原因是环境执法机关没有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坚持“经济至上”的发展观念,环境保护观念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特别是在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往往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较轻的位置上。为了给“GDP”让路,不仅不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支持,甚至要求环境执法机构消极不作为。迫于压力,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只能消极执法。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赋予公民、社会团体及有关机关以起诉权,可作为监督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勤勉执法的有效方式。并且,社会成员监督环境执法机关的执法,并对取其不履行职责的行为提起诉讼,也可以弥补环境行政执法的不足。
(二)为公众参与环境决策提供制度渠道[7],形成环境公共政策
自由法论者认为法律漏洞乃无可避免,因而承认法官法律不明确的范围内,可自由创设法律[8]。当下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和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传统权利架构体系出现了许多新兴利益以及权利雏形,因法律规定的空白使许多问题无法在司法裁判中实现。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发挥能动作用,即裁判不仅能发挥解决纷争功能,而且发挥政策功能。由于实体法上,我国法律规范具有较多的一般条款,裁判政策形成的实现就要求法官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运用司法裁量权作出合理裁判,进而使法官通过司法推动政策的形成。授予法官利益衡量权,个案也就被赋予了政策性的价值判断。现实生活中,法院通过诉讼形成的判决即可做出同类事件进行裁判的先例。虽然大陆法系中,法源以成文法为主,判例处于补充地位,但判例具有相当大的社会统治作用,则属无可置疑之事权[9]。对案件当事人之外的社会大众、行政机关等相关者,这些判例很可能会产生类似于确定法律内容的作用,从而成为指导同类行为的基本准则。正如有学者所说,判决所采用的法律准则无论好坏都成了先例,能为今后发生的同类案件事实上提供具有实际约束力的准绳[10]。通过判决的这种扩张效力,环境公益诉讼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着形成和促进环境保护公共政策的作用。
(三)推动社会的变革
美国正义之盟的创建人南·艾伦将公益诉讼的结果分为以下四种:(1)执行法律;(2)适用和解释法律;(3)改革公共机构;(4)激发社会和政治变革[11]。而公益诉讼的目标也正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方面的社会与法律变革。成功的公益诉讼会导致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或者政府履行其责任的变化,也会导致司法实践以及法律的解释发生变化,环境公益诉讼尤其如此。环境公益诉讼为社会大众参与环境治理以及行政管理提供了渠道,将民众对环境保护的关心和热情导向制度内的参与,进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12]。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仅能够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实践的热情,提供一系列的制度保证社会主体充分发挥其智力、能力等优势保护环境,而且也能够优化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促进政府职能的履行,进而保护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朝更好的方向发展。
三、生态文明建设中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初步构想
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刚刚起步,还有许多不足。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民众等诉讼主体状告无门的客观现实,迫切需要我国推进公益诉讼的立法与实践。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弥补环境行政执法不足、完善公共政策、促进社会变革这三大特殊的强大功能,笔者认为,应该从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入手。
(一)赋予公民个人起诉权,形成对行政执法更强有力的监督与补充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首要功能就是弥补环境行政执法的不足。谁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决定了在多大范围内社会大众可以行使监督环境行政执法权,参与社会的管理。通过向公民敞开诉讼的大门,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不仅是公民环境权的体现,也是环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的重要举措。目前,新民诉中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有权利提起侵害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法院可以发挥司法能动性、形成公共政策的功能,对个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进行具体审查,不能简单地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沃尔夫所言:“司法能动主义的基本宗旨就是,法官应该审判案件,而不是回避案件,并广泛地运用其权力,尤其是透过扩大平等和个人自由的手段,达致促进社会公平,即保护人的尊严。”[13]具体来说,针对个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笔者认为,首先,法院审查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起诉权是否有法律明确规定。其次,若属于有关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起诉者要举证说明其曾向相关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请求提起公益诉讼且没得到答复。个人履行完此项形式证明责任后,法院应受理。最后,若个人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起诉权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法院不应当以无法律规定为由不予受理,需结合宪法的精神、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诉讼法的理论等做出决定或裁判。
(二)统一现行的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程序与规则
依诉讼性质可对公益诉讼分为三种:一是行政机关对环境侵害行为依法不具有行政监督和管的理职能,社会主体应以环境侵害行为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这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二是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承担监督和管理职能,但是若不履职责,社会主体可以以有关行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这属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三是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犯罪分出一章节进行了专门规定,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由此可见,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没有较为统一的规定,甚至在行政诉讼法中都没有涉及。正像有的学者说的,在传统法律规则中,不可能包含解决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行为所产生的对人的损害进行救济,不可能也不会对环境损失进行弥补,更因其不考虑环境公益等因素,对未来纠纷的再生、重复和扩大不能形成制约力[14]。在新形势下我们出于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需要,就要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则要进行协调、统一。首先,要把有关环境民事、行政和刑事公益诉讼的有关现行法条整理出来。其次,鉴于环境刑事公益诉讼制度较为明确具体,可以以环境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基础,划分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体说就是,像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民事责任一样,立法者完全可以以环境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基础,将整理出来的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与刑事公益诉讼相协调。最后,这种协调统一绝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的堆砌,是建立在对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的理解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把握之上的。
(三)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制运行环境
整个世界由社会和自然构成。社会发展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激烈的革命突变;二是平缓的改革渐进。长期以来,我国环境的管理是由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关代表国家对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已经被证明效果很差。环境执法机关不但没有真正承担起保护环境的重任,反而构成了对环境的威胁。运用法律的社会变革功能,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特殊变革功能,就需要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运行环境。主要包括以下三点:首先,立法上需要明确规定公益诉讼的特征和功能以及具体的操作程序,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如何进行正当的保护环境利益,便于监督环境机关严格执法;其次,执法上环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最后,司法机关在法治精神和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观念指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总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才能使公民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地建设生态文明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现阶段须尽快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用法律武器同危害我国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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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钉螺;滋生
中图分类号 R184.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7-0232-02
三峡库区为血吸虫病的非流行区,其主要原因是水流湍急,河谷地区多为沙石滩地,没有中间宿主钉螺滋生[1]。三峡大坝建成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改变了三峡水流湍急的自然状态,虽然目前三峡库区尚未发现钉螺,但三峡水库修建后会否引起库区钉螺滋生而导致血吸虫病流行引起了诸多关注[2-7]。笔者所在课题组选择库区典型区县,对其生境现状进行了初步调查,并与钉螺适宜生境对比分析,以期为三峡库区重庆段钉螺滋生及血吸虫病流行的潜在风险研究奠定基础。
1 材料与方法
1.1 气候情况调查
在三峡库区(重庆段)选择典型区县,即万州区和开县(万州区位于长江干流、开县地处长江支流)作为调查点。向当地气象部门收集其月均温度、湿度、降雨量、每月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等数据。
1.2 植被调查
选取重庆市万州区、开县的长江干流、支流的沿江滩地、山地作为试验点,采用面上调查和定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2012年9月调查各试验点的植被生长状况、植物种类、植被的覆盖度等情况。
1.3 抑螺防病林调查
在万州区、开县设置试验点抽样调查抑螺防病林样地,在每个样地中,随机抽样选取乔木大样方,实测林木胸径、树高、冠幅和枝下高。
2 结果与分析
2.1 气候情况
三峡库区(万州、开县)年均气温分别为18.2、18.7 ℃,平均最低气温分别为14.7、15.6 ℃,平均最高气温分别为22.5、22.8 ℃。1月最低气温分别为5.4、5.1 ℃,年降雨量分别为1 165.8、1 390.9 mm,降雨时间分别为135、140 d。
2.2 植被调查
共选择28个点进行植被调查,其中万州区15个,开县13个,每个点调查面积100 m2,在长江沿岸及主要支流的滩地、山地调查2 800 m2,共发现草本植物30余种。各个调查点的优势植被有所不同,优势植被主要有飞蓬、狗尾草、苍耳、空心莲子草、金盏银盘等,发现钉螺喜欢食用的植物白茅、莎草(表1)。
2.3 抑螺防病林植物调查
在长江沿岸及主要支流的滩地、山地调查抑螺防病林5 200 m2,发现抑螺防病林组成树种有杨柳、桑树、巨桉、杨树等,其中杨柳、巨桉的生长状况较好(表2)。
3 结论与讨论
三峡库区位于东经106°~111°,北纬28°50′~32°,位于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的范围内,处在湖北汉江平原和四川成都平原两大血吸虫病流行区之间。目前,我国血吸虫病流行区年均气温≥14 ℃,年降雨量大于750 mm,三峡库区的年均气温≥16 ℃,年降雨量大于1 000 mm,该地区气温、雨量等气候条件与血吸虫病流行区相似[8]。
三峡大坝建成后库区的生态环境将会发生一定的改变,气温冬春将升高0.3~1.0 ℃,春秋季节将降低0.9~1.2 ℃,年降雨量将增加3 mm[9],库区的气候条件将有利于血吸虫中间寄主钉螺的滋生,表明三峡库区的气候条件适合钉螺滋生。
此次调查发现三峡库区存在适合钉螺滋生的壤土和黏土,存在适合钉螺取食的食物[10],主要有白茅、莎草,三峡库区存在着钉螺滋生及血吸虫病流行的潜在风险。
此次调查发现的抑螺防病林组成树种有杨柳、桑树、巨桉、杨树等,其中巨桉、杨柳的生长状况较好。巨桉、桑树构建的抑螺防病林不仅可以起到抑螺防病的效果,还能给林农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国内已有相关报道[11],可在三峡库区加以推广。
有研究表明三峡建坝后,库区内水面增大,流速减缓,泥沙淤积量增加,库区淤积区将出现冲积洲及滩地,将非常适合钉螺的生存和繁殖,很可能会导致钉螺的滋生及扩散[12]。王汝波等[13]在重庆市的万州区、江津区开展钉螺生态学实验,发现在灌溉沟渠、淤积洲滩环境下,钉螺可以生存繁殖,一旦有钉螺输入[14],就有可能在以上环境中滋生。因此,这些环境可能成为钉螺可疑滋生的生态环境,应作为监测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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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目前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旅游业发展的热点,是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生态旅游在倍受关注、并被寄予厚望的同时也招致了很多的非议。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态旅游?
一、生态旅游兴起的时代背景
人类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增强了人类认识和开发地球的能力,但也严重扭曲了人类与地球之间的正常关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得到极大的丰富,资源、环境、生态等一系列全球性生存危机使人类的环境意识开始觉醒。人类开始思考自身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模式。人类社会对经济高速增长的执着追求,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这种发展模式下,人类生存环境急剧恶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森林资源减少、海洋资源的破坏、能源的急剧消耗、自然灾害频繁、化学物质的滥用、人口与经济的发展、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等等。面对这一系列的严重问题与矛盾,人类不得不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继承传统的发展模式和重新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之间做出选择。环境和自然保护的绿色浪潮开始在世界各国兴起,人类逐步调整其与地球之间的关系。最终人们在深刻认识了环境与资源可持续的基础作用之后,最终选择了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协调,可持续发展思想便应运而生。
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也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旅游业曾一度被认为是“无烟工业”,因而在世界各国都得到高度重视。但是,传统旅游业对旅游对象“掠夺式”的开发利用,使得旅游活动的范围和程度超过了自然环境的承载力,从而严重破坏了旅游目的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旅游资源极大浪费,阻碍了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全球“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兴起为旅游业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道路。生态旅游这一新型的旅游概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二、生态旅游概念的提出与探索
“生态旅游”概念是由谁最早提出的,目前尚未有定论。但大多数观点认为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墨西哥专家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os-Lascurain)在20世纪80年代初首次提出的。直到1992年“联合国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的召开,在世界范围内提出并推广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原则之后,生态旅游才作为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形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的研究和实践。
生态旅游一词虽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的研究和实践,但是对其概念仍存在较大争议,有的仍沿续绿色旅游和自然旅游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一种旅游产品。而新的观点则认为生态旅游是在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达到可持续旅游目标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世界银行环境部和生态旅游学会给生态旅游下的定义是“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去了解环境的文化和自然历史,它不会破坏自然,而且它会使当地社区从保护自然资源中得到经济收益。”
日本自然保护协会(NACS-J)对生态旅游的定义是――“提供爱护环境的设施和环境教育,使旅游参加者得以理解、鉴赏自然地域,从而为地域自然及文化的保护,为地域经济做出贡献。”此定义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一种新的旅游形态,以认识自然、欣赏自然、保护自然、不破坏其生态平衡为其基本特征,同时强调应具有观光、度假、休养、科学考察、探险和科普教育等多重功能,以自然生态景观和人文生态景观为消费客体,陶冶性情、净化心灵。
国内出现的“生态旅游”的定义达几十种之多。大致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认为“生态旅游”就是回归大自然的“自然之旅”,由于城市人长期“困扰”在嘈杂拥挤的城市环境中,他们愿意通过亲近自然而使自己的身心得到放松,还有一部分认为“生态态旅游就是自然条件下的大众旅游”。第二类认为“生态旅游是以生态学原理为指针的可持续旅游”,这种观点强调人们在欣赏自然风景时并能对自然环境进行有意识的保护,是一种能利用自然环境供人们观赏的同时,又对自然进行保护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活动。第三类认为“生态旅游既能满足游客游览观赏自然风景,又能通过旅游探索自然奥秘,了解和认识自然,进行环境教育的特殊旅游形式”,这种观点认为生态旅游就是在生态学的观点和理论指导下享受、认识、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带有生态教育,生态科普色彩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旅游活动。第四类认为生态旅游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活动。如果发展生态旅游不能为当地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不能提高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不能使当地人从旅游中活动直接受益,则会出现旅游发展与当地居民发展经济的矛盾,从而就会导致既不能时游客得到旅游的满足,也不能时当地群众受益,更谈不上保护生态环境了。结果生态环境也破坏了,生态旅游发展不可持续,旅游地经济发展也受到干扰。
三、生态旅游概念再探析
上述对生态旅游概念的众多阐述,虽然都没有能全面地反映生态旅游的全部内涵,但他们都从不同方面涉及到了生态旅游的本质含义,那就是:1、生态旅游必须强调旅游者的旅游动机,。这一类概念主要是针对现代化的工业和城市发展过程中,长年生活工作在钢筋混凝土构筑都市与工厂中的城市居民,他们生活节奏紧张,竞争激烈,希望能返璞归真,到静谧、优美、洁净、开阔的野外去感悟大自然,考察生态,增长阅历,放松身心。这类定义明确了生态旅游是人类旅游活动的形式之一,也反映了现代旅游者的主要动机。2、生态旅游必须强调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这是生态旅游的核心内容之一,这一点是生态旅游与传统自然山水观光旅游的本质区别。生态旅游是一种带有责任的旅游,其旅游活动要受一定的限制。3、生态旅游必须强调的旅游环境的教育作用,通过生态旅游达到保护环境,教育旅游者的目的。它是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生态旅游,并赋予生态旅游以重要责任和义务。4、生态旅游必须强调是一种可持续的经济活动。生态旅游是以生态学原则为指针,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取向,所展开的一种既能获得社会效益,又能促进边缘性生态工程的旅游活动,可见,生态旅游只有在为当地创造足够的经济效益,进而阻止生态环境进一步破坏的情况下,才能真正显示出它的意义”
关键词:绿色经济;理论内涵 ;外部性
一、引言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物质文明程度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当人们醉心于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同时,自然也在酝酿对人类的报复。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污染、自然资源枯竭、全球变暖、水资源危机、土壤流失和退化,都迅速改变着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2013年初,中国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霾,严重危害了人们的健康。
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迫使人们反思“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工业模式,迫使人们用“绿色”的思维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绿色经济”一词应运而生。
二、绿色经济的哲学内涵
绿色经济价值观的核心问题是人类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与工业文明相适应的伦理价值观是人类中心主义,即把人视为宇宙的中心,按照人类价值观来考察宇宙中的所有事物。人类中心主义的鼻祖亚里士多德认为大自然就是为了人的缘故而创造了所有的动物:“植物就是为了动物的缘故而存在,而其他动物又是为了人的缘故而存在。”
人类中心主义一直伴随着传统工业文明发展而发展,当人类进入工业时代后,逐渐摆脱了原始文明与农业文明时代对大自然的依赖与敬畏,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变得越来越强大,人类中心主义也逐渐发展到了顶峰。
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根源正是“人类中心主义”。该主义最大的问题就是将人与自然界对立起来,割裂了人与自然的一致性、统一性和本质联系。其目光短浅,只看到人类改造自然那短暂的、表面上的胜利,未能认清那所谓“胜利”的实质。中国多个地区近期出现的雾霾天气就是环境污染的后果,PM2.5造成损失难以估计,而且治理的花费更是天文数字。
在批判人类中心主义的基础上,我们应该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和人的关系同人与自然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和进行物质生产的先决条件。恩格斯认为,“劳动其实和自然界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成财富。”这就是从人类通过劳动生产财富的角度,强调了自然的重要性,有力地驳斥了人类中心主义将自然看作人类附庸的思想。在对待自然的方式上,恩格斯指出,“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绝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在于我们比其他的一切动物都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这句话有如下几层涵义,第一,人与自然有本质联系,人类中心主义割裂了这种联系,表面上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实质上造成了人类与自身的对立;第二,虽然人类与自然密不可分,但是人与自然都由自然规律所支配,而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若违背了自然规律,必然遭到惩罚。所以,处理好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正是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因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中只有人类,所以其根本无法意识到自然规律的重要性,与之相适应的传统工业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生态环境问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环境问题的最终受害者正是人类中心主义伦理价值观的核心——人类。
综上所述,马克思与恩格斯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生态伦理观深刻地批判了人类中心主义,这正是绿色经济的哲学理论内涵。
三、绿色经济的经济学理论内涵
绿色经济的涵盖范围很广,其理论来源主要有生态学理论、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理论、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对绿色经济的研究现状可以归纳如下:
刘思华认为,绿色经济就是“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知识经济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形态和形象体现,是环境保护盒社会全面进步的物质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的代名词。”
张兵生认为“绿色经济学则是一门以天人合一、共生共享和系统哲学理念为基础,在以人为本和生态伦理指导下,从研究生态资本和物质资本、知识资本、社会资本优化配置与整体增值人手,最终实现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科。”
鲁明中、张象枢认为,“绿色经济是遵循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以实现经济生态化为目标,并达到一定水平的经济实体。”
以上对绿色经济不同的定义,均强调了生态规律的重要性,基本符合绿色经济的基本思想,但仍有不足。
刘思华在定义中强调知识经济与生态经济,但基本将其等同于绿色经济,没有提出相对独立的理论。绿色经济不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代名词,可持续发展理论简单讲包括三点,分别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其理论重点在于对发展目标的认识和确立,即我们努力发展所要达到的效果。绿色经济的涵义不仅限于此,它的理论重点应当是通过什么方法,利用什么手段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张兵生的定义利用了“生态资本”这一创新概念,初步解释了“绿色经济”。该理论是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但是仍有很大不足之处:首先,生态环境的价值还在不断探索与研究中,不同学者用不同方法测算出的结果也大相径庭,所以我们无法将生态价值资本化并且合理定价。其次,能否将生态价值资本化是一个生态伦理问题,一旦将其资本化,就相当程度上割裂了人类与大自然的联系,很容易令我们重新陷入“人类中心主义”。最后,假若我们将生态环境资本化并给予合理定价,逐利者也很难保证自己的行为都是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如果逐利者破坏环境的成本小于这种行为带来的收益,那么他也会为了短期利益做出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总之,“生态资本”理论有理想化、操作困难等缺陷。
鲁明中、张象枢的定义同时突出了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一定缺憾。首先,其未明确主体,没有指出谁来遵从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其次,它未能说明当某行为无法同时满足两个规律时,行为人该如何选择;最后,定义中“一定水平的经济实体”所指不甚明确。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绿色经济”的定义都不完善,主要问题是我们对该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期阶段,各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在这里,笔者尝试在改进传统经济学理论基础上来定义“绿色经济学”。
萨缪尔森认为,经济学就是一种“关于选择的科学,它研究人们如何进行选择,以便使用稀缺的或者有限的生产资源来生产各种商品,并把这些物品分配给不同的社会成员消费。”显然,传统经济学就是研究稀缺资源如何配置的,它有最基本的“理性人”假设。虽然很多学者研究绿色经济时批判该假设,并对此提出了“生态人”假设,认为“生态人”就是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追求其他经济社会效益,但是这种假设实际上没有多少现实性。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在实践中,都是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来进行经济活动的。对于普通的市场经济参与者,一般都缺乏足够的生态学理论知识,他们在经济活动中首先承担了最为直接的市场风险,在市场中生存是第一目的,所以他们没有动力更无能力确保生态效益。
传统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在于劳动、技术、资本等要素,通过市场调节这些要素的分配和利用,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市场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不会使人主动重视生态环境效益,所以生态环境在这种市场规律下很难不被损害。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认识逐步深入,研究者在传统经济学的框架内提出“外部性理论”,即单个行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对社会上其他人的福利带来影响,但他个人并没有因此得到补偿或者给与他人补偿。显然,生态环境问题就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提出政府可以通过对污染者征收“环境税”来解决外部性问题。科斯指出政府只要选择最优的初始产权安排,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部性问题。这些学者的研究都说明,政府才是唯一有能力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主题。可惜的是,这些思想早期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笔者认为,构建“绿色经济”理论,可以在传统经济学的框架下保留“理性人”假设,将“外部性理论”提升至同劳动、资本、技术同等重要的地位,让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调节劳动、资本、技术等稀缺资源的配置,让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来解决生态环境的外部问题。之所以强调政府的作用,理由如下:
第一,只有政府有能力对生态环境问题能有足够的认识。环境的破坏往往跟人们缺乏足够的环境知识。生态环境问题有一个显著特点,其全面爆发前的潜伏期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十年,然而一旦爆发,带来的结果就是毁灭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的很多行为造成的环境问题正处于潜伏期,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罢了。正因如此,若想避免环境问题带来的损失,必须长期不断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生态环境进行基础性研究,以获取足够的认知。显然,只有政府动用国家力量才能使这些研究长期进行下去。
第二,只有政府有足够的能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如前文所述,单个行为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可能主动成为“生态人”。而政府如果采取适当的法律、制度、教育等各方面措施,是有能力将普通的“理性人”规范成为“生态人”的。只要政府坚定不移地推动相关制度建设,定会取得显著成效。
总之,生态环境问题是社会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力量来解决,而政府正是社会力量的代表。所以,政府是生态问题的最终责任人,构建“绿色经济”理论当然应强调政府发挥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人民出版社,198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张兵生.绿色经济学探索[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4.鲁明中,张象枢.中国绿色经济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
5.刘思华.绿色经济导论[M]. 同心出版社,2004.
[关键词] 品牌;环境;研究构架
[中图分类号] F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6-0030-03
[作者简介] 蒋小钰,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品牌学。(江西 南昌 330077)
一、品牌生态环境的概念
1.品牌生态环境的定义(内涵)
虽然,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品牌生态环境定义为:品牌生存的时空内,一切对品牌的生长、发育、行为和分布有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要素与各种条件的总和。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定义未免太过于宽泛、流于空洞、意义不大。还有没有更加精准的、更加实际的、更加让读者一目了然的“品牌生态环境”的定义?比如说,我们能不能说上一句类似于“我们把光照、温度、土壤、大气、水分、食物和其他相关生物等生物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环境要素称为生态因子”的话。进一步,我们要问,对于品牌来说,光照是什么?温度是什么?土壤是什么?大气是什么?水分是什么?食物是什么?相关生物又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而细致地进行考量。我们不能仅仅套用一般性的“环境”定义,那样做,没有实际意义,而且,也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2.品牌生态环境的种类(外延)
(1)品牌生态环境的命名。对于品牌生态环境因子,采用相关学科的已有名称进行命名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品牌来源于现实,而现实中的许多事物的称谓是一个约定成俗的问题,不是一下子改得过来的,改成别的也没有实际意义,没有这个必要。在命名问题上,重要的问题是,在对纷繁复杂的具体因子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属性、功能、来源、成分等进行划分、归纳和整理为一个体系,命名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所以,我们说,品牌生态环境命名的问题,本质上是分类研究的问题,是一个归纳整理的问题。
(2)品牌生态环境的类型。在没有科学的品牌生态环境分类学研究之前,我们是否可以简单地从品牌产品生产的角度,把品牌生态环境分为品牌内生态环境和品牌外生态环境两大类。品牌内生态环境是指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环境,而品牌外生态环境是指品牌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以外的环境。
关于品牌内生态环境。王东民(2004)认为,单从企业内部视角来看,发展品牌至少有36个关键因素:市场定位、品牌辐延、驰名商标、工业设计、专利发明、新品开发、技术进步、信息网络、市场调查、公关策略、广告创作、CI策略、新闻宣传、企业外脑、价格策略、销售观念、营销改革、战略联盟以及国际市场,等等。这实际上是指品牌生态的内环境。对于内环境的研究,正如以上所说,首先是将上面这36个关键因素分类。
关于品牌外生态环境。同品牌内生态环境研究一样,至今还没有品牌生态学研究者对此有系统研究。从品牌环境的角度,多数品牌研究者(而不是品牌生态学研究者)将品牌环境描述为:资源环境、产业环境、技术环境、人口环境、自然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祖月、郝松林2006)。
实际上,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对于品牌的成长特别有影响的外部环境是市场格局,特别是市场中竞争品牌的影响。从生态学的角度,我们可以将这个因素类比为“生物环境”中的“种间关系”环境。当然,我们也可学习现代生态学的构架,将“生物环境”放在“种群”和“群落”中去讨论。所以,下面我们要讨论的品牌生态环境是指品牌的“非生物因子”环境。
现在的问题是,在品牌环境生态学中,我们如何将其梳理成为一个有序的环境体系,并且,根据这个体系,如何简洁明了地进行分类和命名。
二、品牌生态环境的组织与结构
1.品牌生态环境的组成成分。在本文中作为一个抛砖引玉式的探索,我们比照生态学中对于非生物因子生态环境构成的分类,把品牌的“非生物因子”生态环境分为品牌气候因子、品牌土壤因子、品牌地形因子。并且,与相应的品牌环境因子对应起来。当然,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有无此“套用”的必要性。
(1)品牌气候因子。在生态学中,气候因子也称地理因子,包括光照、温度、水分、空气等。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相应地将市场(需求)环境、经济环境、政策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与光照、温度、水分、空气产生以下的对应关系:光照――市场(需求)环境、温度――经济环境、水分――政策法律环境、空气――文化环境。
(2)品牌土壤因子。土壤泛指自然生态环境中以土壤为主体的固体成分,其中土壤是植物生长的最重要基质,也是众多微生物和小动物的栖息场所。土壤因子对生物产生影响的方面包括土壤矿物质、土壤有机质、土壤结构性状三个方面。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资源环境、人口环境、基础设施环境与土壤矿物质、土壤有机质、土壤结构性状作如下的对应关系:土壤矿物质――资源环境、土壤有机质――人口环境、土壤结构性状――基础设施环境。
(3)品牌地形因子。在生态学中,地形因子主要是指地面的起伏、坡度、坡向(向阳和向阴)等。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起伏、坡度、坡向与产业环境、技术环境、媒体通路环境做如下相应的对应:起伏――产业环境、坡度――技术环境、坡向――媒体通路。
笔者认为,怎样的对应关系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起码有一个能引起讨论的品牌生态环境(严格意义上说是品牌“外环境”中的“非品牌种群”环境,类似于生态学中的“自然环境”中的“非生物因子”环境)的结构。
2.品牌生态环境因子的关联。类似于大自然的光照(热能)给地球送来了温暖,使地球表面土壤、水体变热,引起空气和水的流动,生态环境因子通过相互作用而关联起来形成一个生态环境的整体,通过生态系统的能量循环和物质循环将生态环境中的各种生态因子进行关联。在品牌生态学中,我们十分有必要研究各品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关联与互动的复杂关系。
三、品牌生态环境的运动与变化
1.品牌生态环境的自然变化
正如在生态环境中,光照是引起环境变化的一个重要“自变量”。我们认为,市场需求――市场中人的需求是品牌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的“自变量”。所以,我们也很有必要研究在品牌生态环境中,自变量是什么?因变量是什么?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些研究势必对我们调查和预测环境变化有重要的作用。
2.品牌生态环境对品牌的作用规律
(1)限制性规律(李比希最小因子定律)。生态学研究告诉我们,生物在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往往需要不同的生态因子或生态因子的不同强度。例如,低温对冬小麦的春化阶段是必不可少的,但在其后的生长阶段则是有害的。那些对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数量和分布起限制作用的关键性因子叫限制因子。这一规律是1840年农业化学家J.Liebig在研究营养元素与植物生长的关系时发现的,后人称之为Liebig最小因子定律(Liebig's law of minimum):植物生长并非经常受到大量需要的自然界中丰富的营养物质如水和CO2的限制,而是受到一些需要量小的微量元素如硼的影响。
那么,这个定律是否也提示我们,在一个具体的品牌运作过程中,十分重要的问题是找到对于你的品牌来说的“最小因子”,并且,我们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这个对于品牌成长限制最大的环境因子?实际上,有许多研究者对此早已有密切的关注,如黄知常和邓阳(2007)。
(2)非等价规律。对生物起作用的诸多因子是非等价的,其中有1-2个是起主要作用的主导因子。主导因子的改变常会引起其他生态因子发生明显变化或使生物的生长发育发生明显变化,如光周期现象中的日照时间和植物春化阶段的低温因子就是主导因子。在品牌生态学中,各品牌生态环境因子的作用是否也是等价的?如果不是等价的,那么,我们是否要研究其主导因子是什么?另外,主导因子与限制因子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用什么研究方法进行主导因子研究呢?这一方面的研究是鲜见的。
(3)替代性规律。生态因子虽非等价,但都不可缺少,一个因子的缺失不能由另一个因子来代替,这就是生态因子的构成不可替代性。但某一因子的数量不足,有时可以由其他因子来补偿,例如光照不足所引起的光合作用的下降可由CO2浓度的增加得到补偿,这就是生态因子的数量可替代性。受此规律的启发,我们在品牌生态学中,是否要研究各种因子间的替代性呢?笔者认为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们在现实中有许多条件多数时候是难以满足的,有许多时间是需要寻找替代性因子的。
四、品牌生态环境的功能与作用
正如生物有机体在不断地同其周围生态环境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过程中,与环境是相互作用的一样,品牌与其环境也是相互作用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1.品牌生态环境对品牌的直接影响
(1)品牌气候因子。前面我们已经假设,市场(需求)环境、经济环境、政策法律环境、文化环境是品牌气候因子。毫无疑问,这些因子,对于品牌的成长是有直接影响的。
任何品牌的运营与发展都脱离不开政治法律体制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政治经济体制为微观品牌的运营与发展提供了体制基础,它们就如同品牌经营的地理气候因素,它们的改变同样会对品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政治经济环境作为重要的品牌运营外部环境发挥作用。一国政局的稳定与动荡、宏观经济的景气循环、金融体制的现状与变动趋势、法制环境的健全程度、国家对经济的干涉程度等等无不对品牌资产运营产生重要影响。例如,我国彩电行业虽然具有市场竞争激烈的特点,但并没有发挥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机制,全行业陷入价格战的泥潭不能自拔。其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在国有彩电企业背后所起的关键作用,而地方政府目标(税收、GDP)与企业目标(利润、发展)往往不一致,导致彩电行业并不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的环境,全行业盈利能力低下,对彩电品牌的技术积累及品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政经环境通过对企业产权制度发生影响,进而对品牌运营环境产生作用。郎咸平2004年挑起的对海尔、TCL、科龙改制的质疑,掀起了一场国有资产改革大辩论,这场辩论的阶段性结果及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必将对相关的国内品牌运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中国国内的著名品牌如海尔、娃哈哈、海信、长虹等都遇到了产权制度改革这道坎,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直接决定了这些著名品牌的未来演进和走向。
(2)品牌地形因子。我们假设的品牌地形因子是产业环境、技术环境、媒体通路。显然,这些对于品牌来说,影响也是很大的。
如媒体通路。中国有句古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说在好的环境中,一个人会跟着学好,而在一个坏的环境中,这个人则可能变坏。所以,孟母择邻而居有三迁之举,就是希望孟子在优良的环境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品牌形象的传播需要传播的方法和路径,也就是品牌传播的通路。品牌传播就像“买房子,选邻居”,在哪种媒体、哪个时段、哪个地方传播什么样的信息必须要有严格的分析和思考,这样才能使品牌走对地方,传播也才有效。
技术环境也是品牌经营所面临的最具变革性的环境因素之一。一方面,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品牌所面临的经营环境,任何品牌的发展都不能仅仅将信息技术当作简单的工具,而是必须在战略上与根本商业模式上对这一环境的变化做出反映;另一方面,产业内技术环境的突变同样对品牌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
(3)品牌土壤因子。资源环境、人口环境、基础设施环境三项是我们假设的品牌土壤因子。这三个因子对于品牌的影响应该是土壤与植物的关系。显然,人口环境是从三个方面的变化对品牌经营产生影响:一是人口统计因素的变化;二是人们的观念与理念、风俗文化的变化;三是消费时尚与潮流的变化。
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矿藏储量、民族风俗要受环境因素的制约,企业要根据资源打造品牌,谋求发展。特别是在集团性品牌组合中,需要我们研究各个品牌资源的不同配置,需要对不同品牌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深入的研究。
2.品牌对品牌生态环境的适应性变化
(1)趋同策略。趋同适应是指不同种类的生物,由于长期生活在相同或相似的生态环境条件下,通过变异、选择和适应,在形态、生理、发育以及适应方式和途径等方面表现出相似性的现象。蝙蝠与鸟类,鲸与鱼类等是动物趋同适应的典型例子。蝙蝠和鲸同属哺乳动物,但是,蝙蝠的前肢不同于一般的兽类,而形同于鸟类的翅膀,适应行活动;鲸由于长期生活在水生态环境中,体形呈纺锤形,它们的前肢也发育成类似鱼类的胸鳍。
类似的在品牌竞争中,为了适应环境,我们是否需要采取趋同策略呢?这和差异化策略是否是矛盾的呢?矛盾在哪里?不矛盾又是因为什么?实际上,我们是否可以从品牌的本地化来理解品牌对环境的生态适应――趋同策略。
(2)趋异策略。趋异适应是指亲缘关系相近的同种生物,长期生活在不同的生态环境条件下,形成了不同的形态结构、生理特性、适应方式和途径等。趋异适应的结果是使同一类群的生物产生多样化,以占据和适应不同的空间,减少竞争,充分利用生态环境资源。如,根据引起生态型分化的主导因素,可把生态型划分为气候生态型、土壤生态型和品牌生态型等。
参考文献:
[1]蒋小钰.品牌种群生态学研究构架初探[J].企业经济,2008,(3).
[2]王东民.品牌生命的复杂性和复杂的品牌生理生态学[J].商业研究,2004,(6).
论文关键词:水源地 集水区 生态补偿 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在供水水源地集水区采取生态保护措施确保了下游用水的水质和水量。但是,由于补偿机制不健全,集水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均受到限制。通过分析生态补偿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给出了生态补偿的合理定义,分析了生态补偿的原则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最后,对岗南、黄壁庄水库集水区生态补偿进行了探讨。
1 引言
我国是水资源极度短缺的国家,城市缺水更为严重。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缺水的范围也越来越大。据统计,全国660多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供水不足,110多个城市严重缺水。面对水资源危机,许多城市开始开发利用上游流域的地表水作为新的供水水源。河北省石家庄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已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近年来,已经将其上游岗南、黄壁庄水库的水作为城市的供水水源地。由于水库的用户的改变,城市用水的水质标准、供水保证率等因素都要有相应的提高。因此,对水库上游集水区内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所谓集水区,指的是河流、湖泊等水体一定地点以上天然排水所汇集的地区,而水源地集水区系指引水口以上流域边界内所涵盖的地区,即其流域面积。
在我国,水源地集水区往往是社会经济亟待发展的区域。一般来讲,集水区的发展,往往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先污染后治理,即常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在一段时间内区域经济得到了一定发展,却是以牺牲全流域的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第二种是限制发展,即集水区服从于上级政府或流域机构的总体规划,增大生态保护方面的经济和非经济投入,保持优良的生态与环境,但是由于投入区与收益区不一致,上游的投入无法得到相应回报,最终导致上游投入区与下游收益区经济收入差异增大,上游地区由于经济实力薄弱而使生态保护难以为继。可见,两种方式均不利于全流域的健康发展。
因此,集水区的发展应该是可持续发展模式,即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用水户对集水区给予补偿,以保证集水区生态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整个流域的和谐发展。
2 生态补偿理论综述
2.1 生态补偿理论的发展过程
生态补偿(Ecological Campensation)是目前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可以追溯到德国和美国在20世纪70、80年代所采取的一些政策。
我国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在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方面较多,已经出台的生态补偿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以关于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法律法规最多,也日臻完善。但是,水源地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却仍很欠缺,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仍需克服生态环境是公共物品,人们可以免费使用的传统观念。
从发展的轨迹来看,在20世纪90年代前期的文献中,生态补偿通常是生态环境加害者付出赔偿的代名词,而90年代后期以来,生态补偿则更多地指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的一种利益驱动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到今天生态补偿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对环境负面影响的一种补偿,它还包括对环境正面效益的补偿,涉及的范围也包括政策、规划、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
2.2 生态补偿的定义
生态补偿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生态补偿指的是对由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该包括对环境保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居民进行的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识,提供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教育费用的支出。
国内外对生态补偿有不少定义,但由于侧重点不同及生态补偿本身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Cuperus将生态补偿定义为“对在发展中对生态功能和质量所造成损害的一种补助,这些补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受损地区的环境质量,或者用于创建新的具有相似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区域”。刘玉龙将生态补偿定义为“国家对流域生态保护区内因致力于生态与环境保护而丧失发展机会的居民在资金、技术和实物上的补偿及政策上的优惠等,同时还只因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外部性,流域生态保护净收益区对保护区致力于生态与环境保护各方面投入的分担”。杜群将生态补偿定义为“对生态环境保护者、建设者的财政转移、物质性惠益给付的补偿机制”。
上述定义基本上将生态补偿的目的定位于保护生态,采取的方式也是仅仅为经济方面的补偿,属于狭义的范畴。但是,受补偿区乃至整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才是生态补偿的终极目的。
针对水源地集水区生态补偿问题,笔者在此提出生态补偿的定义为:生态补偿是由生态受益方对生态保护方所进行的补偿,其目的是确保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补偿的具体方式包括经济补偿、政策补偿和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其他相关活动。从这个定义来看,生态补偿不仅仅是从生态问题,更是社会和经济问题,目的是保障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利用。生态补偿应集中体现为通过一系列经济手段和法规、行政措施以及相关的社会活动,对已在人类活动影响下丧失自我反馈机制和恢复能力的生态系统进行物质、能量的反哺和调节机能的恢复,确保该生态系统在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生态补偿,其结果是有利于全社会的。
2.3 生态补偿的内涵
从内涵上来看,生态补偿包括使用补偿、受益补偿和损害补偿。使用补偿指的是使用生态环境但是没有造成破坏而支付的补偿,如从生态环境中获得的景观、娱乐等享受而支付的补偿;受益补偿指的是从其他人或其他地区的生态保护行动中获得收益而支付的补偿,如生态保护收益区向保护区支付的补偿;损害补偿指的是从事对环境有害的活动而支付的补偿,如为了恢复开发矿产资源或修建建设项目破坏的生态环境而支付的补偿。
从补偿的目的来看,生态补偿包括对生态环境的补偿、对经济发展的补偿和对社会政治的补偿。对生态环境补偿的目的是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对经济发展补偿的目的是保持受补偿区合理的经济发展速度;对社会政治补偿的目的是保持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内的和谐及均衡发展是生态补偿的最终目标。
2.4 生态补偿的难点
生态补偿中,最关键问题是确定补偿的主体和客体、确定补偿的强度以及确定补偿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笔者的定义,补偿的主体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受益者,而客体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执行者。就集水区而言,补偿的主体为下游的水源使用者,补偿的客体为水源地集水区内发展受限和进行集水区治理的上游居民。
补偿的强度可以通过机会成本、生态价值和协商来确定。其实,生态补偿问题的实质就是接受补偿的意愿和支付补偿 的意愿之间的协商平衡问题。因此,采用谈判的形式达成协议补偿要比感觉理论价值估算确定补偿的标准更加可取。
补偿的方式中,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方式为资金补偿。此外,项目转移也是一种值得推荐的方法,即将收益方的相关项目转移到保护方,以此促进保护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项目所有人为生态受益方,有助于保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且,通过政策倾斜等方式,也可实现对生态保护方在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进行相应的补偿。
采用谈判方式不仅可以确定补偿强度,也可以确定补偿方式。一般由上游地区根据其在生态保护中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投入+合理收益向下游提出补偿要求,下游生态收益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流域生态的直接和间接效益与上游进行协商谈判,最终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2.5 生态补偿的原则
生态补偿需要通过制度设计,通过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解决好生态产品这一特殊公共产品消费中的搭便车行为,激励公共物品的足额提供,并鼓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值,最终达到流域的和谐。
2.5.1 受益者补偿原则
在生态补偿中,如果无法确定明确的受益者,一般由政府负责补偿。在水源地集水区保护中,受益者容易确定,应由水源的使用者进行补偿。
2.5.2 保护者受益原则
为了消除搭便车行为所导致的公共物品受损,就需要对保护者进行补偿。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保护生态就变成了一种工作,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得以内部化。
2.5.3 区域和谐发展原则
生态补偿并非劫富济贫,而是为了通过生态补偿,将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内部化,上下游共同保护生态,最终达到流域的和谐和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5.4 可承受原则
在确定下游用水区向上游供水渠补偿时,需要考虑到下游用水户的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补偿范围,并采取低价介入、逐步提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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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重造血轻补血原则
生态补偿基金应该注重造血功能,将资金用于供水区的可持续发展,杜绝简单的资金补偿形式。
3 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目前,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主要有经济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资源有偿使用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
3.1 经济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理论是环境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简单而言,外部性就是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活动对于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产生的超越活动主题范围的利害影响。外部性包括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关键是把外部性内部化,实现由行为人承担外部不经济性所造成的后果。由于环境具有的无排他性和无排斥性,就是环境资源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要消除生态资源的外部性特征,就必须把它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就是为了将外部性内部化。
3.2 公共产品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两类。公共产品指的是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并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减少的一种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这两个特性往往会导致公共产品使用过程中产生“公共的悲剧”和“搭便车”两种行为。从特征上来看,生态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公共物品,如果不进行生态补偿的话,生态资源也将会发生公共的悲剧,或者搭便车行为,最终导致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3.3 资源有偿使用理论
生态系统是一种资源,也是创造财富的生产要素之一。因而这种生态服务或者说价值的载体便是“生态资本”。随着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生态资源已经不单纯的是一种自然资源,而成为人类改造过的自然资源,所以,生态资本就成为了人造自然资产。由于生态资源具有价值,按照政治经济学的等价交换原则,使用生态资源理应进行生态补偿。
3.4 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性原则,即人类平等的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平等的享有环境、资源和社会经济效益。世代平等的发展理论强调,全球每一个时期的任何一个人或者任何一个地区都享有平等发展的权利。因此,生态保护区为了环境免遭污染而被迫放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机会,这不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公平原则。不能为了保障受益方的发展权而剥夺生态保护方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如果需要一方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受益方必须进行补偿,以保障生态保护方可持续发展的权利。
4 岗黄水库集水区生态补偿实例分析
4.1 岗黄集水区概况
岗南水库和黄壁庄水库上游集水区属于滹沱河流域,位于北纬38°09′—38°45′,东经113°31′—114°15′。该流域在岗黄水库上游范围内包括平山、鹿泉、灵寿和井陉四个县市。是石家庄市水源地和一级水源保护区。
项目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不平衡,相对来说,第一、第二产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较大,但都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农业以种植业和林业为主,农村副业发展相对薄弱。现状第二产业以二类、三类工业为主,经济效益低而环境污染严重。即便是流域内较富裕的苏家庄乡和西柏坡镇,2004年这两个乡镇农村的总产值为6 877万元,其中农业产值2 579万元,占总产值的37.5%;林果业产值589万元,占总产值的8.56%;牧业产值1 783万元,占总产值的25.93%;渔业产值1 926万元,占总产值的28%。人均年产值4 653元,人均年收入2 064元,农民生活水平依然比较低。
4.2 建立岗黄集水区补偿基金的设想
在项目区,可以考虑在水资源费中加入一定比例(10%)的资金作为补偿基金,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生态补偿,即通过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直接投入等治标措施来暂时保护水资源与水环境,或者经由进行农业绿色基地建设、教育或基础设施投资、旅游业投资等治本措施返还给集水区的居民,以提高其自发进行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意愿。将生态补偿基金纳入水资源费,可以体现上游为保护水资源作努力的价值,在理论上合理,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目前石家庄市地表水厂并未满负荷运行,从岗南和黄壁庄水库的日取水量约为20万t左右,水资源费为0.355元/t。经统计,2004年全年从岗南和黄壁庄水库的取水量为5794.7万t,支付的水资源费为2 057万元。如果按水资源费的10%提取上游生态补偿基金的话,每年可获得205.7万元的资金用来进行生态补偿。并且随着石家庄市供水的结构转变,逐渐增加地表水的比例而控制地下水的开采,这部分费用将逐渐提高,当地表水厂进行满负荷运行时,即达到日产水量30万t后,生态补偿基金将达到389万元/a,这部分补偿基金将由水资源的最终用户负担。考虑到生态补偿的重要性以及目前水资源费的比例偏低等情况,可以采取逐步调高生态补 偿基金的比例。建议在实行以后通过逐步调整,用5年的时间达到水资源费的50%,则补偿基金可以达到1 945万元。
生态补偿基金应该以治本的投入为主,即主要直接应用于集水区的居民,通过一定数额的人均生态补助以及集水区绿色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这两种措施进行发放,以后者为主,鼓励集水区居民进行绿色经济发展。同时,小部分资金用来直接治理水环境。建议政府将生态补偿基金和扶贫基金以及农业补助合并进行使用。
4.3 用户承受能力分析
对于新增加的费用部分,可以摊入水资源成本,在水价上体现,由下游的用水户承担。对于水资源费的10%,即0.035 5元/m3的生态补偿费,以石家庄家庭用水月平均用量在10 t左右计算,家庭的月支出增加仅为0.355元,居民完全有能力支付,在实施上难度不大。对于企业来说,0.035 5元仅仅占水费1%左右的份额,也没有什么支付难度。
4.4 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
流域内进行生态补偿是一项新生事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在立法机构、政府、用水户、上下游居民等各利益相关方进行多轮磋商后施行,不可一蹴而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需要立法机构制定相应政策法规进行保障,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多方论证确定征收幅度和征收办法,需要接受补偿方严格经费的使用和汇报制度,还需要对公众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补偿者愿意为了保护生态和保证供水而支付补偿基金、受补偿者树立生态也是经济的观念。
5 结论
在生态补偿的实施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建立责任协议制度。在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客体之间要建立“环境责任协议制度,采用流域水质水量协议的模式,水源的使用者在水源地达到规定的水质和水量目标的情况下进行补偿;如果水源地没有达到相应的目标,需要对水源使用者进行赔偿。
②监管补偿资金的使用。对补偿资金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可以借鉴基金等形式,对补偿基金的来源、使用和最终效果进行规划和评估,确保生态补偿基金的合理使用。
③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生态补偿中在不同的地区采用的方式不同,有的以政府为主导,有的以市场为主导,但政府与市场见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要充分发挥双方的作用。在大型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补偿活动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小范围的生态补偿以市场为主。
就目前白洋淀湿地的现状来讲,白洋淀湿地正在收到巨大的生态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气候的不断变化以及人类对于环境、资源的过渡开发,造成了白洋淀湿地的进水量不断的减少,并且湿地内的水质也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使得白洋淀湿地的生态功能也发生了严重的降低。白洋淀湿地具有“华北明珠”之称,但是由于连续多年的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与破坏,白洋淀湿地已经逐渐的失去了原有的光环,原来的湿地特色已经不复存在。由于白洋淀湿地受到的污染严重,使得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并且生态环境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珍贵的生物也已经大量的灭绝。白洋淀湿地的生态环境已经由原来的流动态的环境向封闭或是半封闭的环境转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白洋淀湿地已经由生命力较强的湖泊逐渐向死亡湖泊发展。
2、白洋淀水资源的承载力
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的概念是在二十年前提出的,但是并没有对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进行统一的定义。通过对不同种类的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定义进行综合分析后可以得出,在对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进行定义刘字威的时候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1)水资源的承载力其主体是水资源;(2)水资源的承载力其客体是人类所生存的社会经济系统以及生态环境系统;(3)并且水资源的承载力主要具有一定的空间、时间属性。对于白洋淀的生态系统来讲,其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需要更加重视湿地的生态环境。其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探索怎样找到维护湿地生态环境的是资源。而对于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白洋淀湿地来讲,特别是在海河流域异常缺水的情况下,同时南水被调的工程还没有全线贯通的情况下,白洋淀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主要是指可以确保白洋淀湿地具有正常生态环境的一种支持生态系统进行正常运转的一种能力。通俗的来讲,所谓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主要就是只维持白洋淀湿地的生物多样性的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并不是用来支撑白洋淀周边的工业发展的。白洋淀湿地承载能力的主体是水资源,承载对象主要是指客体的生态环境,确保白洋淀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重要组成是水,白洋淀湿地生态系统进行良性循环,可以有效的推动华北平原的社会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可以大量的投入资金,可以通过在生态系统的内部增加节水设备,以及采取夸地区的补水措施在补偿白洋淀流域内的水资源不足,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的提升白洋淀湿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这样可以有效推动白洋淀湿地生态系统的优良循环。
3、白洋淀水体污染的防止办法
3.1白洋淀水体污染的工程措施
需要积极的落实成城市环保以及市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尽快建设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同时根据城市所产生的污水量对污水量的预测以及预测结果,从而可以促使全部的污水处理都回归到合理的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实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雨水污水分流,没有被完全收集的污水,应把它进行改道处理,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推行工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尽量减少污水和污染物排放;对临时性的唐河污库进行加固,防止被污染的水体通过渗流作用进入淀区,继而随汛期河水进入淀区。
3.2生物措施目前白洋淀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虽然上游的保定市在努力限制污水排放,但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毕竟有限,部分污水还是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白洋淀"如果在污水入淀之前利用湿地生态功能将其净化,将会大大改善淀内水质。从实验结果来看,芦苇具有净化污水、促淤防蚀、抑制藻类、防洪固堤、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芦苇对污染物抗性强,并具有一定的分解净化能力,芦苇湿地对工业和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有较强的吸收和吸附能力。
3.3水体富营养化防治富营养化是全封闭式
浅水湖泊很易发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与其它湖泊相比,白洋淀有着更易于诱发富营养化的条件:淀泊浅平,水量小,常年关闭,水体不流动。白洋淀湿地水体富营养化主要是由农业生产及施用的化肥、畜牧业、农业废物等造成的。
4、结语
[关键词] 乡村旅游 生态旅游 农业旅游 农业观光旅游 农家乐
乡村旅游,英文为Rural Tourism,法语为Agritourismea,也有些国家将其称为Agritourisme(农业旅游)和Green tourism(绿色旅游)。
由于乡村旅游概念的复杂性和复合性,人们曾提出一些与乡村旅游相关的概念,比如: 生态旅游、农业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农家乐等。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些与乡村旅游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辨析。
一、生态旅游的涵义
生态旅游,英文为Ecotourism,有的学者将生态旅游概括为“回归自然之旅”、“绿色之旅”、“健康之旅”等。至于其表征形式更为繁多,以下列举较具代表性的几种:
1.生态旅游一词最早是由墨西哥人H.Ceballos-Lascurain于1983年提出来的。他将其定义为:生态旅游作为常规旅游的一种特殊形式,游客在欣赏和游览古今文化遗产的同时,置身于相对古朴、原始的自然区域,尽情考究和享乐旖旎的风光和野生动植物。
2.生态旅游学会(ECOTOURISM SOCIETY)1992年所做的定义颇具代表性,它将生态旅游限定为“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
3.Erlet Cater (1994)所下的定义为:生态旅游是旨在保护旅游区生态环境的旅游形式,是由游客的旅游活动和旅游区政府、民众的旅游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而成的一个统一体。
4.日本自然保护协会(NACS )定义为:提供爱护环境设施和环境教育,使旅游参加者得以理解鉴赏地域,从而为地域自然及文化保护及地域经济做出贡献。
5.中南林学院的吴楚材教授定义为:城市人为了解除城市恶劣环境的困扰,为了健康长寿,追求人类理想的生存环境,在郊外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去保健疗养、度假休憩、娱乐,达到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这种旅游叫做生态旅游。
二、农业旅游的涵义
“农业旅游”,在我国正式提出来是在2001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1]9号文件和有关领导在2001年全国旅游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国家旅游局把推进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列为2001年旅游的工作要点。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解释,农业旅游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活动。
严艳(2000)所下的定义为:农业旅游是指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以旅游内涵为主题而开发出的主要包括农村独特的田园风光、农事劳作及农村特有的风土人情等内容,将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农产品加工及旅游者的广泛参与融为一体的新型旅游形式。
三、农业观光旅游的涵义
关于农业观光旅游的涵义,可以参考王德刚的《农业旅游与旅游农业》以及舒伯阳的《中国观光农业旅游的现状分析与前景展望》,在这两篇文章中,他们都给出了农业观光旅游的定义。这两位专家所指农业旅游的内涵并不包括到散布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名山大川、人文古迹的游览活动,而仅指以大农业资源为依托而萌发出来的一种特殊旅游活动(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独特的田园风光和人文景观,如金色麦浪、累累硕果、渔歌唱晚、牧场风情等;
二是农事劳作,包括与农、林、牧、副、渔各产业相结合的一些参与性较强的农事活动;
三是农村特有的一些民俗和风土人情。
另外,也有人把农业观光旅游定义为:以农业产业为依托,以农业效益为主,旅游效益为辅,并相对稳定,生产与观光功能兼容,提供见识农业生产的机会和欣赏田园风光的开放性农业。
四、农家乐的涵义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对农家乐的定义不尽统一,但基本意思相近,成都市旅游局对农家乐的定义是:利用庭院、堰塘、果园、花圃、农场等自然资源和乡村文化资源优势,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王秀红(2005)所下的定义为:农家乐是指以乡村为背景,以休闲娱乐、农事文化、民俗风情、生态田园风光或特色民居、聚群为主要卖点的旅游形式。
五、乡村旅游与农业旅游、生态旅游的关系
由于乡村历来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所以乡村旅游的活动也就与农事难以分割,正是因为如此,农业旅游也就成了乡村旅游的必不可少的供给。实际上就旅游的形式、内容、分布地域来看,乡村旅游所包含和涉及的内容要比农业旅游要广阔得多、宽泛得多,乡村旅游的活动也比农业旅游的活动更成熟,内容更接近自然,分布地域更广泛,因此,农业旅游只是乡村旅游的一个类型。
乡村旅游与生态旅游的关系,笔者认为生态旅游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一个更良好、更高级的层次。相对于时下在全国遍地开花的“农家乐”(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购农家物为主要特色,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初级阶段),生态旅游更强调对乡村资源的保护,它既包涵生态体验类的乡村旅游,也包涵不含生态旅游产品但对生态环境具有积极影响的乡村旅游。
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与农业旅游的关系可用下图所示:
A、生态旅游 B、乡村旅游C.农业旅游
参考文献:
[1]舒伯阳:中国观光农业旅游的现状分析与前景展望[J].旅游学刊,1997年,第5期
[2]rw.njau.省略 ,中国乡村旅游网
[3]严艳:陕西安康地区乡村旅游开发初探[J].青年地理学家,1998,No.4
关键词:恢复生态学;研究进展;理论研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环境受到的影响越来越大,人口增加、工业产业化急剧发展,使生态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且人类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对资源进行过度利用,使很多资源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摆在人类面前的重要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解决各种生态环境问题,协调人类的活动和生态环境,使人类在加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也可以逐渐实现对生态的恢复和保护,促进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
1恢复生态学的定义和理论基础
1.1恢复生态学的定义
恢复生态学是生态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新词,主要针对生态问题产生,致力于恢复已经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由于这个领域涉及的学科很多,因此也叫做综合生态学。简单来讲,恢复生态学是一门有关于生态的修复的学科,指的是通过人们对生态系统的研究,从而不断对那些已经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重建和恢复的过程,使生态环境能够发挥出相应的生态功能,而且能够使自然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科学。在这个研究领域中最关键就是恢复,对已经受到破坏的环境进行恢复,这种恢复可以分为广义上的恢复和狭义上的恢复,狭义来讲,就是一种将其恢复到初始状态的工作,广义的恢复是人类社会需求意义上,要依据生态工程的相关技术,对于一些被损坏的自然系统进行重建。由此可见,恢复生态学在加强生态系统的建设以及优化管理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1.2恢复生态学理论基础
恢复生态学相对应的是已经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生态的破坏可以理解为生态系统的结构发生变化、功能出现退化、生态自然的关系出现紊乱。所以这个恢复的过程就是要将自然还原到一个协调的关系上。由于自然条件的复杂性以及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取向影响,生态恢复并不能做到将被破坏的环境恢复到最原始的状态,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尽量恢复和还原,使生态自然系统能够维持一定的生态功能。生态恢复是在生态环境受损之后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活动,通过各种物理、生物、化学等手段,对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以及演变的过程进行控制,从而实现重建的过程。
2恢复生态学的发展
2.1国外关于恢复生态学的研究发展概况
人类开始对恢复生态学进行研究已有多年的历史,有学者认为生态恢复只是恢复中的第1步,一个生态系统想要保持整体性和稳定性,就需要进行全局思考。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欧洲以及北美的很多国家都开始注意自己国家内的环境问题,也开始有一些研究,利用一些工程和生物措施对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进行整治,从20世纪开始,就已经有很多国家在加强生态修复,比如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在加强对水体以及热带雨林的恢复,日本加强对一些退化植被的恢复。关于生态恢复的研究一直都没有停止,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美国召开的“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国际研讨会,就生态系统受损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而且同期还出版相应的书籍,科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恢复问题进行探讨。1984年又召开恢复生态学研讨会,对恢复生态学理论以及实践的统一性进行分析和探讨,并且提出恢复生态学在经济发展以及自然环境保护过程中的作用,生态恢复的首要功能是完成生态环境的恢复,使生态环境能够维持原来的平衡,其次,也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因为人们的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分不开,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生态环境的支持。1985年,美国成立“恢复地球”组织,使生态恢复工作实现组织化和系统化。1996年,在瑞士召开第一届世界恢复生态学大会,会议强调恢复生态学在生态学领域中的地位,使恢复生态学的研究更进一步。但是每个地区的侧重点不相同,比如欧洲更倾向于对矿地的恢复,北美更倾向于对水体以及林地进行恢复,我国更强调农业资源综合利用。
2.2国内关于恢复生态学的研究概况
我国的生态环境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受到的损坏也十分严重,加强生态恢复学的研究,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在发展过程中也意识到生态恢复的重要意义,因此开始生态恢复已经有较长的历史时间。比较典型的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草原在过大牧压下退化后封育恢复退化的过程,这个研究从退化的草原群落的基本特征、恢复的动力等为基础建立退化的数学模型,并且借助该模型对草原恢复的策略进行探讨,从而使当地的草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的保护。在我国西南部,也有学者对贵州省茂兰喀斯特退化群落进行恢复,从退化的生态环境着手,对具体的生态环境进行研究和分析,并且结合生态恢复学的理论,使恢复生态学的研究工作得到有效的进展。包维楷等对眠江上游大沟流域人为干扰体类型、干扰强度、频度、时空格局等研究的基础上,对生态系统的群落结构以及物种的组成进行分析和探讨,并且对人为影响进行分析,还有的学者对土壤结构、土壤动物、土壤微生物等进行研究,提出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恢复力,对我国的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有很大的帮助。我国的地域十分广阔,森林资源也比较丰富、森林植被的恢复工作是恢复生态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对植被恢复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也比较多,而且也都取得很大的进步。比如对黄土高原植被恢复的探讨、矿山废弃的植被恢复与重建、沙漠植被的恢复工作进行探讨等,使我国的多种类型的生态环境系统都得到有效的恢复,而且在恢复工作不断进行的过程中,还出现很多研究文献,这对后代的生态恢复以及生态保护都有很大帮助。自然生态系统自身有一定的修复能力,但对于受损比较严重的生态系统,加强人为修复是一个重要途径,对此,我国也积极加强各种修复技术的研究,利用人为的生态工程可加速生态系统恢复,尤其被极度破坏的生态环境,更需要利用人工修复技术。
3结语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与人类的发展息息相关,在人类加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生态恢复是维持自然界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过程。恢复生态学主要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这个研究领域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国内外关于这个领域的研究正在不断增多,对于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蒲扬.恢复生态学的理论与研究进展[J].生物技术世界,2015(12)
2高彦华,汪宏清,刘琪璟.生态恢复评价研究进展[J].江西科学,2003(13)
【关键词】生态旅游 产业生态化 途径
一、生态旅游概念及其演变
“生态旅游”一次最早是由加拿大的学者提出的。世界旅游组织将其定义为:是建立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是专项自然旅游的一种形式。到了今天,生态旅游已经成为了全球旅游发展的趋势,并且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对于“生态旅游”这一词的含义,各有不同的看法,其争议在于“生态旅游”和“生态旅游业”是否是同一个概念。最终得出了关于生态旅游的一个泛泛的含义:指的是在将一些景点、自然保护区作为旅游地点的同时,以保护作为原则,在发挥环境教育作用的同时,满足旅游者精神上的享受。生态旅游在发展起来的同时,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又能够对生态环境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另外,还有的学者认为生态旅游还应该包括生态旅游规划和管理等方面,因此说生态旅游是一个涵盖你范围广的概念。
就生态旅游给出了两个要点,其一是生态旅游的物件是自然景物;其二是生态旅游的物件不应受到损害。在全球人类面临生存的环境危机的背景下,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绿色运动及绿色消费席卷全球,生态旅游作为绿色旅游消费,一经提出便在全球引起巨大反响,生态旅游的概念迅速普及到全球,其内涵也得到了不断的充实,针对目前生存环境的不断恶化的状况,旅游业从生态旅游要点之一出发,将生态旅游定义为“回归大自然旅游”和“绿色旅游”;针对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环境问题,旅游业从生态旅游要点之二出发,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保护旅游”和“可持续发展旅游”。同时,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开展生态旅游,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
二、产业生态化对旅游业发展的启示
我国在旅游产业方面的生态化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当时研究的主要研究的对象还是以工业和农业为主。在工业方面,由于工业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为了改善空气质量以及保护自然资源,便提出了在工业领域的产业生态化;在农业方面,为了获得较大的利益,人们对自然资源进行大肆利用和开发,这种“反生态”的行为最终导致了自然资源的枯竭以及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为了实现在不以危害生态资源和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工农业的快速发展,于是出现了产业生态化的发展要求。近年来,随着旅游行业的迅猛发展,自然景点以及保护区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于是产业生态化的领域便逐渐扩展到了旅游行业。旅游业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产业的生态化。目前,对于旅游产业生态化的研究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但其意义却是十分巨大的。旅游业具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产业两方面的特性,产业生态化在旅游业的应用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当下备受推崇。旅游产业生态化包含着对旅游区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恢复:改善旅游地区以及交通沿线的生态环境;增强旅游企业环保生产的意识;另外要促进人们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旅游规划等方面都要进行彻底的转变。旅游产业的生态化通过对降低对资源的消耗量以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从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旅游产业的生态化发展的现状来看,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快其建设的步伐。
三、发展生态环保型旅游产业的可行性途径
(1)明确生态旅游的原则。旅游产业的生态化发展需要建立在以下几方面的原则的基础之上:以获利为基础;将旅游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以生态保护为前提,进行旅游景点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手段的创新,一方面在满足游客精神需求的同时,使得旅游景区获得维护和管理的经费,一举两得。
(2)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首先,要考虑到生态资源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在实现系统化的同时,优化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 ,利用其相互影响,从而实现生态资源合理的开发。其次,建立起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反馈控制机制,从而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一个健康的生态旅游系统离不开对其进行监控,这是由于各个子系统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对其实施监控,能够保持其动态平衡,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平稳发展。最后,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需要时刻以系统理论作为指导。
(3)加强对旅游区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一旦为了经济而过分开采生态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旅游业的发展也将受到极大的阻碍。因此,旅游区要采取可行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从而实现获利和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一方面需要利用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来对旅游开发方进行限制,将其行为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指导,从而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下的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
四、结语
旅游产业的生态发展已经成为了不可阻挡的潮流,它是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最佳手段。一方面实现了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完美地将自然、社会和经济协调起来,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孙冬英,王燕,华梅芳.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研究[J].生态经济,2010,(06).
[2]蔡碧凡,俞益武,方躬勇,孟明浩,朱云杰,钱圆.浙江省森林旅游区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研究[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9,(06).
[3]谢春山,孟文,李琳琳,朱易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理论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
关键词:国有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黑龙江省
“脆弱性”作为科学术语,是20世纪60年代由法国学者Margat和Albinet[1]首先提出。此后,生态学、地理学研究者将脆弱性概念与不同的研究对象相结合,产生了不同脆弱性研究的分支,包括资源脆弱性、自然灾害脆弱性、生态环境脆弱性等[2]。随着全球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各国对生态环境的关注持续升温,生态环境脆弱性作为衡量地区生态环境状况的重要指标受到国内外广大学者的关注[3]。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不仅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保护物种、净化环境等独特功能,又能为人类提供木材、药材、食品和能源等多种物质产品,森林生态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作为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的国有林区,长期以来为达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过度采伐森林资源,导致近年来国有林区出现生态危机、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的“三危”局面[4]。要实现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对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进行研究、找到林区生态环境发展的制约因素至关重要。对国有林区进行生态环境脆弱性分析的终极目标,是监控林区生态环境变换趋势,掌握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的演化与形成机理,防止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重点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环境,以实现林区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笔者利用因子分析方法对生态环境脆弱性指标进行赋权,挖掘国有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的内生驱动因子;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监测黑龙江省国有林区2004—2014年的生态环境脆弱性变化趋势;根据研究成果,提出了黑龙江国有林区生态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为例进行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研究,不仅拓展了生态环境脆弱性研究的范围,而且对国有林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林区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政策指导意义。
1研究区域概况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下辖林管局包括伊春林管局、松花江林管局、牡丹江林管局、合江林管局。截止到2014年,经营总面积达1009.8万hm2,占黑龙江省国土面积的22%。根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林区内有林地面积达846万hm2,占全国国有林面积的11.7%;林区活立木总蓄积量达7.7亿m3,占全国国有林区活立木总蓄积量的31%;林区森林覆盖率高达85.1%。分布在张广才岭、小兴安岭、完达山、老爷岭等山脉。该区域是东北亚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之一,是松花江、黑龙江、牡丹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嫩江六大水系主要涵养地和发源地,生态地位异常显著[5]。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作为国家的木材生产基地,为满足国家对木材需求,对区域内的原始森林过度砍伐,忽视生态和经济成本,导致林区内森林资源锐减,生态环境呈现出高度的脆弱性,区域性森林生态功能下降。1998年国家开始实施“天保工程”,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得到一定的恢复与保存,林区森林覆盖率不断提升;1998年森林覆盖率仅为75.8%,截止到2014年森林覆盖率达85.1%。然而,目前林区森林资源与之前森林资源相比,人工林比例较多,天然林丧失严重。另外,由于林区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长期依靠国家投资,有限的政府资金和资本积累使林区生态建设陷入困局。
2研究方法
2.1生态脆弱性内涵的定位
国内外学者对生态环境脆弱性内涵的认识,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主要有以下三种认识和理解[6]。第一种,以自然属性即生态方面的变化类型以及变化程度定义。认为生态环境系统的正常生态功能被破坏,破坏程度超过了其弹性自我调节的“阀值”,生态系统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使其失去恢复能力的生态环境。第二种,属狭义人文理解范畴。认为当生态环境系统发生改变,以致影响当前和未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时,称为“脆弱生态环境”。第三种,属广义人文理解范畴。认为当生态环境退化程度,超出了在目前社会经济和技术水平条件下能够维持人类长期利用和发展的水平,称为“脆弱生态环境”。即,在保持和增大人类利用环境资源的程度以及规模的条件下,可以通过经济、技术改革和调适,或者靠外来资源和向外输出以缓解环境退化和资源耗竭,同时将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性问题和全球生态环境脆弱性问题紧密联系起来。这种对脆弱生态环境广义的人文理解,得到国内外众多学者的赞同。目前,国内外对生态环境脆弱性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脆弱性进行界定、分析和评价。牛文元[7]认为:是否存在自然脆弱性与生态环境是否脆弱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即存在自然脆弱性因子的生态环境未必脆弱,反之,不存在生态环境脆弱性因子的生态环境也未必不脆弱。周劲松[8]等对生态系统脆弱性的定义:在一定的机制下,生态系统很容易从一种状态演变到另外一种状态,并且这种改变是不可逆的,即难以恢复到初始状态。刘正佳等[9]认为:生态环境脆弱性,是指生态系统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尺度下对外界干扰所具有的自恢复能力和敏感反应,是生态系统内部固有的自然属性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国内外学者关于脆弱性的阐述,笔者将生态环境脆弱性定义为:在自然与人为因素干扰下,生态系统退化程度超过了生态系统自我调节的“阀值”而使其恢复能力下降,以致人类在现有社会经济和技术水平下不能维持目前乃至更长时期对该生态环境的利用。根据生态环境脆弱性的定义,可将生态环境脆弱性分为外界干扰脆弱性、自恢复脆弱性。外界干扰脆弱性,是指生态系统暴露的环境趋于破坏该生态系统的程度,包括人类经济活动、自然灾害等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自恢复脆弱性,是指生态系统抵御外界干扰以及自我调节、自我恢复能力的大小,是生态系统的内部固有属性。
2.2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由于对生态环境脆弱性内涵的不同理解,所以对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也有所不同。常见的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价指标体系有3种类型:①成因及结果表现指标体系。赵跃龙等[10]在研究生态环境脆弱性时,将生态环境脆弱性指标区分为主要成因指标与结果表现指标。主要成因指标包括水资源、热量资源、干燥度、人均耕地面积、植被覆盖率、资源利用率等;结果表现指标包括反应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生态退化程度、生态治理状况等。②基于“压力—状态—响应”的生态环境脆弱性指标体系[11]。压力,反应系统对内外扰动的暴露程度;状态,反应系统在压力下区域生态环境的状况及经济社会状况;响应,反应生态环境对造成其脆弱性的压力的响应程度,包括资源的利用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③多系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12]。将研究区域看成有若干子系统构成的环境系统,包括反应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土地资源、经济社会等子系统脆弱性因素的指标体系。多系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全面的反应研究区域的生态环境脆弱性,但由于评价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信息重叠,在选取指标时应该选择反应生态环境脆弱性本质的指标。综合国内外学者对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多数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也考虑在内。但是,根据环境库兹捏兹曲线,在经济发展不成熟阶段,生态与经济发展往往是相互冲突、相互博弈的一个过程,即经济的发展是以牺牲生态环境的有序发展为代价的。目前国有林区改革尚在初步探索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很大的不足,将反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标纳入国有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估体系中,很有可能出现由于经济社会的脆弱性降低造成生态环境脆弱性模型评估值低于实际脆弱性水平。因此,笔者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立足于自然生态系统的角度建立国有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估体系。本文根据生态环境脆弱性的内涵,从外界干扰和自恢复能力两个方面共选取了2个指标类、7个指标群、28个指标项(见表1)评价国有林区生态系统的脆弱性。表1中:林木资源产值依赖度,表示国有林区经济对木材生产的依赖程度=(木材采运产值+林产工业产值)/GDP;林业法律法规健全度,用林区内各乡镇委托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站数占林业站总数的比例表示;生态觉醒程度反应林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强弱,用大专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表示。由于黑龙江省地质结构稳定,很少发生重大地质自然灾害,因此,地质灾害受害率不进行考虑。此外,海拔、坡度虽然对林区生态脆弱性产生影响,但是,考虑到其在各评价对象之间几乎不发生变化,因此不再对其进行考虑。
2.3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价方法的遴选
不同学者对生态环境脆弱性概念的理解不同,生态环境脆弱性的评价采取的方法与指标体系选择不同,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价方法。目前主要存在的关于生态环境脆弱性的评价方法见表2。依据笔者对生态环境脆弱性的定义,并结合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实际情况,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生态环境脆弱性指标进行赋权后,再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2.3.1主成分分析
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个评价指标的地位、作用及影响力不同,如何根据每个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权重成为综合评价的基础。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权重的确定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德菲尔法等。这里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各评价指标进行赋权。
2.3.2灰色关联分析
灰色关联分析是灰色系统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灰色关联度是灰色关联分析的理论工具,是用来描述系统因素间关系密切程度的量[14]。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从生态环境脆弱性指标的权重得分看: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生态环境脆弱性,干扰因素的内生驱动因子,依次为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病虫鼠害受害率、营林投资力度、林业法律法规健全度、废水排放达标率;自恢复能力因素的内生驱动因子,依次为降水量、积温、过熟林比例、湿地比例、无林地比例。表明:为降低林区生态脆弱性,应重点加强国有林区的防火、防虫工作,加大对林区的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林区的法制建设,严格控制林区的水质,应加强林区的防旱、防冻工作,积极调整林区的林龄结构,加强湿地保护、人工造林工作。从林区的生态环境脆弱性得分趋势图看:2004—2014年间林区的外界干扰脆弱性、自恢复脆弱性以及综合脆弱性,总体均呈下降趋势。表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应对外界干扰能力增强,自身结构越来越合理,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天保工程成效显著。但同时注意到,林区2007年和2009年外界干扰脆弱性增强,主要是因为2007年林区内发生了大面积的病虫鼠害以及2009年林区内发生了一次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更加证实了降低林区的生态脆弱性必须加强防火、防虫工作。另外,虽然近年来林区的森林覆盖率、林分单位面积蓄积不断增加,林龄结构日趋合理,但是,林区的自恢复脆弱性依旧下降缓慢,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林区的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无林地面积有所增加、垦殖率不断上升造成的。湿地面积比例从2004年的6.87%降低到2013年的4.22%,无林地比例从1.79%增加到2.26%,垦殖率也从2.17%增加到3.92%。应重点加大林区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以及湿地保护工作。
3.2建议
第一,加强国有林区林业的支撑与保障工作。①提高林区对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国有林区森林火灾、虫灾防范预警系统,提高森林救援的效率。②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位于我国东北部,气候寒冷,严酷的自然环境使得林区幼苗的成活率很低,加大幼苗的防冻防寒工作,引进新的幼苗培育方法,提高幼苗的成活率。③加大针对林区近年来不断增加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林中空地、荒山荒地等无林地的植树造林力度,以丰富林区的森林资源。第二,加快推进林区的法制文明建设。林业政策不完善是阻碍我国国有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原因,另外,即使是有限的政策执行效果也很不理想。要实现国有林区生态文明建设,降低其生态环境脆弱性,必须建立完善的林业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以确保林业政策的严格落实。另外,林区生态建设具有典型的正外部效应,目前林区相关的生态补偿政策不完善,林区生态发展和经济发展发生冲突,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陷入“越生态、越贫困”的发展困境。第三,加快推进国有林区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往往难以摆脱“越生态、越贫困”的发展困境,在林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博弈中,现阶段林区大多以牺牲经济来发展生态,林区贫困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林区生态建设事倍功半。应本着“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淘汰能耗高、排放大的落后产业。加快国有林区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应充分发挥国有林区独特的森林资源优势,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引进高新科技,促进林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资源能耗小的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业以带动林区经济发展。
作者:李朝洪 王雪霞 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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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园林;城市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TU98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216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加了城市资源的使用量,破坏了城市原有的生态环境,同时,各种污染源的出现,也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成为社会服务人员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管理者要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1 生态园林的定义
生态园林是以生态学为参考,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在城市生态系统中,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条件,种植在不同的地区,形成植被群落,让其互相协调,保证在每个生长季节都有植被生长,产生季相色彩[1]。这些植被包括乔木、灌木、草本等,在互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阳光、土壤、水分等,减少群落中植被生长的冲突。
随着各项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增加了环境污染,城市生态环境受到非常严重的破坏,这种情况让人们注意到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保持城市生态平衡。
2 生态园林在城市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2.1 吸附空气中的有毒气体与粉尘
生态园林的建设,可以改变城市大气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空气中有毒气体和粉尘[2]。
现在,很多城市周边都开办了化工厂,在城市内部,行车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导致大量的有毒气体排放,增加空气的粉尘数和噪音,这些都会对人体造成慢性伤害。针对上述内容,社会服务人员在城市中种植一些可以吸收有毒气体的树木,比如土杉等,过滤城市空气,避免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并且,还要适当调节植被的种植密度,让植被在适当的距离生长,通过树叶的微震吸收车辆发出的噪音。对于空气中的粉尘,可以种植林木,因为林木叶子的表面有很多被毛,还有较为粘稠的油脂,能够吸附空气中的粉尘。除以上几种污染源外,化工厂也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病菌,绿色植被可以利用自身的净化功能吸收病菌,消除它的有害性。通过这几种方式,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调节生态平衡。
2.2 以“生态平衡”为主导,建设生态园林
生态平衡是指,在一个稳定的系统中,其结构与功能处于协调的状态,能量的输入输出基本平衡,让整体效益达到最高[3]。而生态园林的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生态平衡,所以,社会服务人员在展开园林建设时,要客观分析城市当下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植被的种植,把多种自然景观加入到城市建设中,让城市更具观赏价值。
2.3 根据“生态位”的原则,建设生态园林
生态位指的是某个物种在一个系统中起到的作用,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地位。它可以让城市根据特定的环境,选择适合种植的植物,提高城市生态园林的整体功能。所以,社会服务人员必须按照“生态位”提出的要求,建设生态园林。首先,要根据生态位的特点,挑选符合这一特点的植物种植,形成生长群落,减少竞争,合理利用土壤、阳光等,建设符合城市特点的生态园林。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地域特点,选择主要针对这一地区的植物进行种植,比如,气候比较干旱的地区,可以种植一些抗旱耐寒的植被,增加植被的成活率。
另外,大多数城市都会选择一些可以有效吸附空气中的污染物,抗虫性较强,不需要精细照顾的植被,最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主要种植物。生态园林的建设,必须注重植被生长的差异性,以差异性为基准,划分种植区。像是槭树与杜鹃,因为槭树的树干很高,可以吸收上层的阳光和深层土壤的养分,杜鹃是林下灌木,只要零散的阳光和浅层的土壤即可满足生长条件,种植在一起后,不仅可以保持形成群落的良性发展,还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观赏性。
3 总结
生态园林是以生态学为原则,构建城市复层次、多结构的园林。特别是在城市环境的保护中,要首先从生态园林的角度入手,利用城市发展的有利因素,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所以,社会服务人员在建造园林时,要根据独特的地域特点,选择适合的植被,提高城市的观赏性。
参考文献
[1]王祥荣.生态园林与城市环境保护[J].中国园林,2013(2):12-14.
[摘要]品牌生态位是品牌在生态系统中所处的位置,是品牌与外部环境通过资源利用与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而形威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功能关系。品牌生态位测度指标可以借鉴生态学的概念,从生态位的宽度、生态位重叠角度来分析品牌生态位。文章基于品牌生态位理论,提出了甘宁青回族老字号品牌发展战略的构想:从品牌生态位的视角全面规划甘宁青回族老字号品牌进化战略;有效提高品牌生态位效能,促进回族老字号品牌生态位最优化;有效设计回族老字号品牌生态位宽度,提高品牌适应度;提高回族老字号与强势品牌的生态位重叠度,分享主流品牌生态位的利益。
[关键词]回族老字号;品牌生态位;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736X(2013)09-0038-04
一、文献回顾
在生物学中,niche是一个词义十分丰富的生态学专有名词,通常被译为“生态位”,表示生物如何利用环境资源的含义。第一个使用“生态位”一词并下定义的人是生物学家J.Grinnel(1917),他把生态位看成是生物在群落中所处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主要从空间视角来定义。对现代生态位研究最有影响的学者是G.E.Hmchinson(1957),他利用数学上的点集理论,把生态位看成是一个生物单位(个体、种群或物种)生存条件的总集合体。现代生态位的研究主要用来描述生物在生态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和行为以及与生态环境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生态位是生态学重要的概念,以其丰富的内涵被引用到多个社会学科中。近几年来,生态位概念逐渐被引入市场营销学,称为品牌生态位。自国外学者Moore在1996年首次提出商业生态以来,从生态学视角研究品牌、营销的学者越来越多。温克勒在2000年提出品牌生态环境概念,引发了众多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深入探讨。品牌生态位是在品牌生态理论背景下一个重要的讨论概念。王兴元(2000)、王仕卿、韩福荣(2002)、王颖聪(2009)等学者对品牌生态位的概念、品牌生态位的测度、品牌生态位的适宜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王兴元认为,“品牌生态位是品牌在市场中所利用市场资源的综合状态,它是品牌生存条件的总集合体。”王仕卿、韩福荣从品牌生态位的影响因素角度定义了品牌生态位。他们认为,“品牌(种群)生态位则是指其所提品或服务能满足顾客需求的时间(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空间(地理位置)、类型(需求的性质)及其与相关品牌种(直接或间接发生协作联系的品牌种)和资源之间的功能关系。”
关键词:理性主义 立场中心主义 研究范式 评述
二十世纪六十到七十年代,由于越发严重的生态危机,可持续性研究日益成为研究热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生态学、经济学、伦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学者投身于该项研究中。可持续性研究涉及的范围较广,包括可持续发展、可持续消费、生态消费、生态经济、绿色消费、绿色经济发展等一系列界限并不清晰的研究领域。概括而论,当下学术界的可持续性研究基本上体现出两种最主要研究范式:理性范式和中心立场范式,下文将详细介绍并逐一评论。
理性主义范式及其局限
可持续发展研究的理性范式源于西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传统—理性主义。理性主义追求普遍恒一性,试图用唯一标准对现实去繁化简,将不可知纳入可知领域。这一诉求希望的最佳形式就是将现实事物的规律公式化,因而在理性主义范式指导下的各学科科学体系的最高追求莫过于将其理论数学化。理性主义推崇人的理性,贬抑感性,为了达致目标,要去除情绪化的非理性,因而手段的唯一作用就是实现目标,衡量手段的标准只能是能否达至目标,工具理性战胜了价值理性。当目标—手段的逻辑在理性主义和现代性的结合体中达到高峰时,理性范式成为科学研究的重要范式,甚至成为生活世界的指导原则。理性范式下的可持续研究又分为经济理性和生态理性两种理论取向。
(一)经济理性
可持续研究开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此时正值野心勃勃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拓展研究版图之时,因而可持续研究最初以经济理性范式为主。该范式基于一个关于人性的元假设:经济人假设,即人类的本性是贪得无厌、趋乐避苦和自私自利的,一切都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并且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回报。经济理性将一切人类行为转化成交换行为,成本—收益公式成为其重要的分析工具。在交换中个体、组织乃至社会都是追求最少的成本付出和获得最大收益。生产者追求的是最大利润,消费者力图以最少成本获得特定需求的满足。即使是慈善助人等利他主义行为,经济理性也可以将其解释为以付出助人的经济、精力等成本来获得某种回报或收益,这种收益不一定是经济上的,还可以有更广泛的形式:如可以是被助者的感激、世人对助人者的赞赏和关注、助人者良好的声誉等。
经济理性范式在可持续领域的研究应用首先体现在解释什么是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消费的定义上。布兰切特夫人在《我们共同的未来》 中提出可持续发展定义:“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以损害下代人的需求为代价”。这个广为人接受的定义就是典型的成本—收益表达法:以较少或不牺牲下代人需求的环境成本投入,获得满足当代人的需求收益。后来,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则干脆将可持续定义公式化。他列出一个公式:
NNP = GNP - Dm- Dn
式中,NNP是可持续收入,就是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收益。Dm是人造资本的折旧,Dn指环境资本的折旧。Dm和Dn是可持续发展公式中的成本部分,需要折算成货币价值来进行计算(俞海山,2001)。以上这个公式简洁明了,但却存在两个不明确:哪些可以算作环境成本?是否要考虑环境成本的时限,是只算当下的环境成本,还是也要计入长远的环境影响?布兰切特夫人所提的定义明显是明确了长久的环境影响的,皮尔斯的定义在这一点上就没有完全体现布兰切特夫人定义的精髓。1994年,联合国环境署在内罗毕报告《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中也继续沿用了这种“成本—收益”式定义:“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最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俞海山,2001)。其中“能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的服务或产品”是收益,需要使用的“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以及“服务或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和废物”是环境成本。“可持续”就是要达到付出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的理性发展和消费,因而实现可持续消费或可持续发展就是要达至经济理性。内罗毕报告的贡献还在于明确而具体的指出环境成本的内容,即自然资源、有毒材料的使用量和产生的废物和污染量。同年,联合国在挪威奥斯陆召开的“可持续消费专题研讨会”上,将可持续消费的“成本”做了更进一步的扩充,不仅是当下的耗费,还应该包括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的所有投入(俞海山,2001)。不过以上的成本收益分析定义仍然没有很好的阐释布兰切特夫人定义中的核心内容“不牺牲下一代人的需求”。我国学者杨家栋、秦兴方针对以上定义的不足,提出可持续发展和消费的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两原则(杨家栋等,1997)。代际公平原则要求在衡量生产和消费是否可持续时,不仅要考虑当时的生态环境成本,还要计入长期的环境生态系统的损失。代内公平原则要求将因阶层和地区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和政治、社会环境的矛盾和冲突等不稳定因素也计入进成本可持续发展和消费的成本中。通过杨、秦两位学者的补充,“可持续”的成本内容得到极大的丰富,突破了生态环境和经济投入成本的范围限制,政治、社会不稳定因素带来的损害也成为成本计算的内容,这就为可持续研究开启了一扇超出经济学领域的窗口。
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消费?采用经济理性分析范式的研究者提出的解决途径也是经济理性的一种实践。他们提出的方法主要就是增加不可持续性发展的成本和降低可持续发展的成本。在增加不可持续性发展的成本方面,有学者提出建立健全征收环境费制度,实现“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对消费过程中造成污染者收取必要的费用,同时要改变中国现行征收环境费制度只针对生产和经营单位而不向消费者个人、家庭及其他的消费群体征收环境费的现状,用经济手段来促成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性(刘华容,2010)。此外研究者还提出不仅要用经济手段制裁污染者,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环境法律,增加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唐国战,2010)。在减少可持续发展成本方面,有学者提出实行可持续发展奖励政策与措施,比如出台国家扶持可持续产业政策,对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进行优惠和补贴(李顺莲,2010)。发展新能源技术,开发出低价的清洁能源,以吸引更多的人购买使用这些清洁能源。
经济理性分析范式虽然简洁,但是存在一个最大的不足,即经济理性基本上将收益换成了经济收益和发展性的内容。可持续要达至的目标到底是什么?可持续发展的收益是满足人的需要,可是人的需要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在经济理性范式下被忽略,或者理所当然的被模糊成经济发展、物质生活的需要。这种不假思索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也不可避免的使得人的异化进一步加深。不论这种范式下的可持续研究做出多大的努力,到了实践中也将避免不了人的异化,提出再多的对策,也最后仍然是没法阻止生态环境恶化、人类社会不可持续的结局。
(二)生态理性
生态理性范式探讨了经济理性范式忽略和误读的两个问题:可持续发展的收益所要满足的人的需要除了可货币化的物质需要外,是否还有更丰富的内容?用成本—收益范式分析必然使得可持续性的目标是实现利益最大化,但是这种最大化的要求是否真正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性?
生态理性范式代表人物是生态学者高兹。他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理性与现代性结合,看起来好像具有不可置疑的合理性,然实则是现代社会一切不合理的源头。生态理性却与经济理性相反,它给我们带来另一种思维逻辑。首先,它突破了经济理性功利主义的单维价值取向,主张人全方位的价值和需求的多维性。生态理性是真正关心人类生存的生活世界和人类生存本质的生存论意义上的理性。生态理性重视人真实的生存样态,将人带入到现实的生活世界层面来加以诠释,由经济计算单维、量化的标准变成对人全方位价值的肯定,是多维价值取向的。在生态理性之下,人的需求是多维的,并且也与自然协调统一,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解。其次,生态理性的主张与经济理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有别。经济理性把利润最大化建立在生产效率消费和需求最大化的基础上。只有通过这种最大化的消费和需求才能获得根本的增值。结果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导致整个经济领域对生态资源浪费日益加剧。生态理性是“以尽可能少的劳动、资本和资源投入,采取尽可能好的生产方式的手段,尽可能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和耐用性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吴宁,2006)。它不像经济理性那样认为越多越好,而是认为够了就好。因而,生态理性提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人们必须摈弃无节制高消费和消费越多越幸福的观念,在注重物质需求的同时也要注重其他需求,在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劳动中获得幸福感。
生态理性提出实现可持续的途径也不再只局限于经济领域,也不再用增加收益减少环境成本的局部性方法,而是经济理性让步于生态理性,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进行生态重塑。高兹所说的生态重建是要对当下的工业社会进行整体性变革,这种变革既不能走资本主义环境主义的道路,也不能走绿党“非工业化”的方向,而是要进行社会主义方向的生态重建。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方向的生态重建是以生态必要性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理性范式之下转向了追求非定量的社会、文化以及人的发展的生态合理性(刘凤玲,2001)。
生态理性范式试图提出从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层面进行变革的一个彻底的方案—实现社会主义。但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生态理性没有很好的回答这些问题,其方案过于理论化和抽象化,现实指导性不足,更无法短期有成效的缓解生态危机。
立场中心主义范式及其局限
立场中心主义范式主要讨论的是在可持续性的定义和实现方案中根本出发点是人类利益还是环境的利益。这种范式思考着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人与自然发生冲突时,谁的利益至上。可以说,立场中心主义范式是一种从伦理视角出发的分析范式,更多关注的是可持续性问题的价值层面的内容。使用立场中心主义范式的学者主要有生态中心主义和人本主义两种立场。
(一)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人们逐步形成这样的观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导致了生态危机。他们认为自工业社会以来,人类依靠技术理性,冷酷地役使着自然且无往不利,逐步形成了以人类至上的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但是,人类的这种自信、傲慢和欲望极度膨胀,加上消费主义文化盛行,行至今日,这种奴役自然、将人与自然对立的传统人类中心主义造成了恶果,必须加以摈弃。
可持续性研究的学者中,部分人提出要建立“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又称为“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或“弱人类中心主义”),其中代表性人物是诺顿和墨迪(李想,2009)。首先,他们认为生态系统是所有地区与国家以及现代人与未来人的共同财富,任何小群体不能因局部利益而危害全人类的生存环境,任何一代人也都没有权利去透支后人的自然资源。其次,地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础,只有让万物生存,人类才能更好生存;只有保护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才可持续发展,只有维护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人类才有永续的幸福与安宁(王正平,2004)。因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要求以整体主义世界观看待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要尽一切可能去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从这一点上来说,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无疑前进了一大步。 但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毕竟没有摆脱人类中心的主旨,所以它仍然强调人类种族的存续要高于其他动植物的存活,在人和自然发生冲突时,人的利益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最高和唯一依据。
受人类利益至上立场的束缚,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存在以下不足:没有彻底摆脱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自然观,人不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部分,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护自然环境也只是为了让人类能更长久的利用自然,征服自然。一旦人与自然发生冲突,人类必然会为了自身利益而牺牲其他物种和生态环境;要求处于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人以及当代人和后代人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的想法显得不切实际。人类向来存在因群体、阶层和种族划分而出现的区隔,不同的群体必然因多种因素而产生各自的利益,甚至同一群体中人们的利益也各不相同,个人往往会和他人甚至群体的总利益相冲突。在面对生态危机时,的确存在着人类的共同利益,但是如何让各地区、国家及各群体的人们共同维护这一利益,摆脱“公地悲剧”的结果,仅靠提倡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所提倡的价值观是远远不够的。
(二)生态中心主义
生态中心主义(Eco centrism)是在传统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受到越来越多批判的情况下出现的。首先,它反对人类至上的价值观,也不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拥有意识的人类是主体,自然是无意识的客体。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不应在自然界至上,人类所属的一切群体、机构以及生命本身,都取决于我们和生物圈之间的作用。其次,主张整体系统观,它要求在可持续研究中,应该以生态系统或生物共同体本身的整体利益为第一的“生态优先”原则,而不是以其中的一个亚系统,或者它所包括的单个物种(如人类)为利益出发点。生态系统内的任何物种都是平等的,任何物种都有生存的权利,不能因其中一个物种(如人类)的利益而牺牲其他物种的利益。
秉持生态中心主义范式的学者在定义可持续性时,提出可持续性应该是整个生态系统的持续性,而不只是人类或者人类世代的持续性。如日本学者就呼吁建立“地球全体主义”的环境公正伦理,提倡“个人和国家的自由应该服从地球整体的利益,从保护地球环境这一整体利益出发,世界各国必须对欲望和自由的总量进行限制”(韩立新,2006)。这些学者还批判有些学者将发展性纳入到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中,他们认为,发展的视角仍然是坚持人类生产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实质仍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延续。此外,这些学者坚持要以现代生态学的基本原则和原理来探讨可持续性问题,所以他们用系统的观点、动态的观点,从全局、整体、多方位、多层次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把环境问题与阶层、地区不平衡等社会公平问题密切联系起来,提出可持续性还应该包括公平性的特征。
秉持生态中心主义范式的研究者和行动者提出实现可持续社会的途径也独具特点。他们明确反对当前那种只受利益驱动而肆无忌惮地破坏资源、破坏生态平衡、毫无限制地提高生产率的消费性经济,认为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高于一般经济增长的需要。为了生态平衡,保护环境,他们提出“不进行不考虑未来的投资”,主张将危害生态、消耗能源的行业取缔。同时提出要建立保护区,对人类活动已经造成的环境破坏进行生态补偿。在进行政治、经济、社会政策决策时,要求借用生态学发展出来的“生态足迹”方法,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承受力,以是否危害生态环境作为决策的标准。此外他们还提出生态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问题,它是和世界范围内的不平等、暴力以及核问题交织在一起,因而实现生态的可持续,也必须实现社会公平、基层民主和非核化。在生态中心主义指导下,欧美绿党等一些行动派,提出为了生态系统的完整,人类应该放弃工业化,退回到前工业文明时期。甚至有些极端的生态主义者还提出人类是造成生态恶化的毒瘤,人类的灭绝反而有利于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回归。
生态中心主义虽然提出了很有创建的整体观和总体主义方法论,人类和自然在整体的生态系统中相互依存,但它同样存在一些理论漏洞和实践困境。首先,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一样,仍然没有摆脱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的思想。虽然它提出了人类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亚系统,但是却又强调了“生态至上”、“地球优先”,当人类的利益与自然环境发生冲突时,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让位于生态环境需要。其次,生态中心主义提出“一切物种绝对平等”的极端观点,导致了无立场的虚无主义。实际上如果离开了人类的立场而谈生态问题的话题,那么我们今天所探讨的可持续的话题将显得毫无意义。因为,即使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人类业已消亡,经过几百万年或几千万年的修复,地球仍可以恢复生机。此外,生态中心主义要求离开人类价值主体,但是环境的好与坏都是由一定的价值主体来判断,没有了主体,何来好坏。最后,人类利益让位于生态环境的要求在实践中难以贯彻实施。全球范围内仍有大量人口为生存而奋斗,要求他们停止或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无疑是在威胁他们的基本生活。因而,生态中心主义只能是一种理想,一种价值倡导,在走向实践的道路上仍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