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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就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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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就业

第1篇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就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非农就业比重上升。2004年从事农林牧渔的就业比重为61.57%,比2000年下降6.81%;工业就业10.94%,比2000年提高2.37%;商、饮、服务业就业比重为5.44%,比1999年提高1.79%。2004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约10260万人,比上年增长约440万人,1998~2004年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4%。[1]预计今后几年农村转移新增劳动力将在400万~500万人,增长4%-5%。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趋势表现为,本乡内非农就业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上升,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的趋势明显。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继续减弱,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逐渐被外出务工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就业方式所取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稳定性增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就业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体制变革、观念更新,家庭经济就业、自主创业、城市就业这三种基本的就业形式,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结构。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79~1999年的20年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高达14%,即在GDP年均近9.6个百分点的增长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GDP增长的贡献达1.4个百分点。[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效应

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农业转移到劳动边际生产率相对更高的非农业部门中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效应。

1.增加产出总量,推进经济增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中就业,将大大提高其劳动边际生产率水平,从而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效应一般可以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12.8%。在未来30年中,如果劳动力转移的劳动力市场等障碍得以消除,使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大致相等的话,劳动力的部门间和地区间转移可以对CDP年均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正面效应将会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以这种方式推进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物质投入,只需对城乡就业结构作出调整。

2.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由于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人地关系大大缓解,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随着农民的劳动平均产出水平上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农民收入中高于维持生存所需的部分,可用于追加农业投资,农业本身也有可能得到较快的发展。1965-1977年是日本农业剩余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重要时期。1965年日本每个农民年收入为14.6万日元,1978年,每1万名农民拥有的汽车量达到了65.7辆。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日本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实现了生活城市化和电气化。在中国,1994年农村中纯农业劳动力的年纯收入为1826元,兼业者为4160元,非农业劳动者则为5200元,三者之比是1:2.28:2.85。以劳动日收入计,每个纯农业劳动力每日的纯收入平均为8元,约等于每个非农业劳动力每日纯收入的53%。2004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年平均务工收入6471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98元。可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

3.扩大非农业利润,加快工业化进程。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经济部门,有利于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城乡劳动力的市场竞争,使现代经济部门的工资水平上升势头变缓,企业相对人工成本下降,利润相应上升。同时,新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还会为现代经济部门创造出新增利润,刺激现代经济部门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加快工业化进程。

三、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许多困难,有些问题正在阻碍农村劳动力就业,进而成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1.城乡结构矛盾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一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4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9%,其中工业增加值为45.9%,但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41.8%。[3]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恰恰最容易进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市场准人条件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充分等等构成了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和排斥。三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就业结构变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出现较大差异,缺乏技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人数庞大,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偏低。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高达3亿,占农村人口的20.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8%;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仅占5%。四是随着城市失业数量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愈加激烈,过高的城市失业率会加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寻找工作的机会成本。按照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将新增就业岗位200万到800万个,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万到1500万个之间,再加上农村还有2亿多富余劳动力,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另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而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波动和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对我国的影响更加直接,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更为艰巨。

2.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然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以及大量额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3.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维护与其实现稳定就业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做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时。据有关方面调查,2004年上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6亿元(至2004年底偿付比例为98.4%)。2005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28.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3.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占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12.9%。由于统计口径和调查误差等原因,农民工实际参保率很可能还要低。

4.农民工社会保障普遍缺乏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薄弱,不少企业不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将社会保险金负担转嫁给劳动者个人而形成超额利润,这一方面使资本积累加快,另一方面使劳动者贫困加深。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者缺乏社会保障的竞争模式,必然使GDP分配中资本的分配比例过大,而消费分配的比例过小。同时也造成了企业竞争的不平等,影响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

四、促进农村就业的主要措施

农村就业问题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因此,从农村就业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基本方法、途径是有效缓解当前“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的一条思路。作者认为,应当重点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业剩余,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著名发展经济学家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把农村的伪装失业者全部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要做到这一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依靠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使我国农业生产率迅速得到提高,从而使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

2.重视产业的转移与承接。农村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聚集有着密切的关系,哪里产业聚集效应大,哪里吸引的劳动力就多。反过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又加速了这些地区的产业聚集。但是,伴随这种正反馈机制的形成,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对中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

只有当中、西部地区有自己强大的产业聚集,实现东、中、西部产业趋同,地区差距才可能缩小。[4]因比,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的地区,要认真研究产业集聚与劳动力流动的关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得到足够发展后,会向下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转移。因此,做好产业承接,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本区域内转移,这既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加速本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但是,产业转移除受比较优势的因素影响外,制度、市场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地区虽有比较优势,但是制度成本高,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转移也会受阻。

另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便捷的基础设施和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比不上东部地区。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发展。

3.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聚集效应强,消费水平较高,为解决农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推动城市化,要不断加快现有大、中城市发展,继续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用。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旧居住在村里,让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单纯将劳动力从农村迁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镇更加便捷、有效。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把扩大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优先目标。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4.消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歧视,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进城农村劳动力是城市的建设者和财富的创造者,城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限制和歧视,实际上是对城市本身发展的阻碍和限制。从协调城乡经济发展、缓解“三农”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充分就业的基本思路出发,当务之急是实现有利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首先,要实现农村劳动力社会地位的平等,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管理,取消对农村劳动力的各种限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其次,以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来带动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由于就业成本低、富有效率等特点,是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适当地发展非正规部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尽快完善有利于非正规部门发展的政策,为它们提供小额贷款。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为非正规就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逐步形成创业培训、项目管理、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相结合的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推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采取国家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

5.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与福利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使农民享受市民待遇,打破城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身份、户籍、住房、培训、医疗卫生等待遇的制度限制,使农民进城就业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供求预警机制。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关注劳动力需求不足,对劳动力供给关注较少。面对我国劳动力供求的新形势,尤其是劳动力供给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劳动力供求预测意识,及时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掌握更全面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劳动力市场供求稳定。再次,以改善劳动力供给为目标,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资指导线为宏观手段,按照企业名义工资率逐年增长水平应等于全国平均长期劳动增长率的要求,引导工资合理增长。同时,加强工资和价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对工资、价格实行管制,如对价格和工资进行冻结;另一方面,推行以激励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对工资增长率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课以重税,对工资增长率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予以减税。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裁员与减薪替代经验,以减薪的办法减轻简单裁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震荡。如一些西方大的跨国公司开始注重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他们在需要裁员时,先与职工代表商议用降低10%的工薪福利的办法替代10%的裁员计划,如果1年以后公司业绩仍没有好转,才考虑实施裁员计划。最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加强宣传力度,严肃劳动保障执法,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真正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战略,必须提高劳动者素质。高素质劳动力意味着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市场竞争迫使城乡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种竞争也是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普通劳动者培训,使财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同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以提高农村进城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5.

[2]中国经济网[EB/OL].,2005-10-20.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加大对农村地区促进就业工作的投入和支持,不断扩大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来源渠道,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使农村中富余劳动力在不断提高素质的同时,转移到二、三产业发展中来,切实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使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良性互动,有机统一。

二、目标任务

完善以政府主导的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紧紧围绕以促进非农就业为目标,千方百计扩大非农就业,建立各镇促进非农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定期研究促进非农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及解决的方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农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形成促进非农就业的长效机制。期间新增就业岗位每年不少于3万个,其中非农就业每年3000人次以上;农村“双困人员(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就业安置率努力达到100%。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期间培训各类职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其总数的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各项功能,大力推进非农就业

1、健全政府促进非农就业责任体系,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调控功能。强化各级政府促进非农就业的责任、完善促进就业目标考核体系,把就业目标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同布置、同检查、同安排。根据每年制定的促进就业目标计划,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和相关部门。

各镇政府应加大政府促进非农就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就业岗位的各项管理措施,形成优先吸纳本地区劳动力就业的良好环境。

2、不断优化就业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政策支持功能。根据的实际,实施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和实现自我创业给予交通费补贴与创业补贴政策措施,对农村“双困”人员市场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按镇保缴费基数设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非农就业。对能创造较多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和有效的扶持。发展有一定就业容量、能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并适合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公益性项目,支持有市场潜力的非正规劳动组织发展壮大。同时疏通劳务输出渠道,扩大输出规模。

3、重视解决纯农户的就业问题,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引导功能。在全区对纯农户家庭的人员结构、文化、技能、求职意向等开展排摸,期间,对纯农户家庭,实现有一人以上非农就业,提高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水平。

4、健全农村“双困”人员就业援助机制,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托底安置功能。完善对农村“双困”人员的就业托底机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拓宽农村“双困”人员安置渠道。加强对农村“双困”人员进入、认定、退出的动态管理,确保出现一个、认定一个、安置一个、保障一个。

5、优化社区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就业扶持功能。认真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与城镇劳动力相同的就业服务和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开业贷款的政策扶持工作,有条件的街镇应当提供创业场所,提供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经营场地,加大开业指导工作力度。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贷款5万元以下,免除个人担保,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创业促就业。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促进就业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网上公共职介平台,在现有就业服务机构三级网络的基础上,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就业服务中心,开设专门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服务的公共招聘就业窗口,方便求职,降低求职成本。全面掌握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和求职意向,做到“一人一档”,实施职业指导联系卡制度,重点关注正在培训和有求职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征地劳动力,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服务。

(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

1、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机制。加强针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的职业培训机制。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抓好郊区青年万人培训项目的落实。

2、探索建立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新思路。加大政府对职业培训投入的力度,逐步为农村劳动力建立个人培训账户,为每一个账户注入一定的资金额度(每卡每年2000元),实现职业培训政府补贴账户化和人本化的操作模式。

第3篇

一年培训60万农村劳力

根据我省制定的2009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全省将培训60万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2月15日前,各省辖市将培训任务及时下达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在2月25日前将培训任务落实到定点培训机构。各定点培训机构则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工意愿,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延长培训时间,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竞争力。

此外,我省还将加大培训投入,劳动保障部门将和财政部门协调,确保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培训所需资金按实际需求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确保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对培训期限3个月以上的,将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技能培训为农民工提供方便

据了解,我省今年对农民工将重点开展分类培训,坚持以技能培训为主,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推广培训机构与乡镇村联合培训和送职业培训下乡等培训模式,降低农民参加培训的成本,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参加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返乡农民工,将搞好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仍拟在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着力开展3~6个月的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要着力提供创业能力、市场经营知识的培训。

第4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河南;农村;劳动力;就业

“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实现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障碍性因素。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多样化就业,是有效地解决“三农”的“农民”问题的有效途径。河南省作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大省,共有农村劳动力4915万,而2010年实际转移农村劳动力仅为1843万,占比37.5%(河南省统计局,2011),我省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仍有很大的潜力。研究金融危机后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探讨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规律,从而有序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实证调查

本研究采用实证问卷调查方式,调查问卷按劳动力工作的地域进行设计,具体包括东部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本县镇和本村。2009年1月 10日至2月10日,通过对豫中郑州市登封县宣化乡才沟村第6村民组、许昌市鄢陵县南坞刘圪垱村和平顶山汝州市小屯乡范湾村第4村民小组,豫南信阳市潢川县白术村第9村民小组、南阳市红泥湾乡竹园村第5村民小组和驻马店市遂平县和兴乡后楼村第5村民小组,豫北安阳市安阳县辛村乡南伏恩村、新乡市原阳县陡门乡安庄村、焦作市郇封镇雪庄村第6村民小组、濮阳市南乐县张果屯乡西韩森固村第6村民小组和济源市北海庙后村,豫东周口市淮阳县齐老乡杨楼大队西三刘村、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罗庄村和开封市兰考县坝头乡孟房村第2村民小组,以及豫西的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七里坪村第9村民小组和三门峡市灵宝县马家寨村等河南省豫中、豫北、豫东、豫西和豫南等五大区域的十六个村庄或村民小组共2076名农村劳动力金融危机后的就业情况抽样普查,通过问卷数据的统计分析,力求得出河南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内在规律。

二.河南农村劳动力产业分布

(一)农村劳动力的人口统计学特征

研究发现,河南农村劳动力具有以下特点:男女比例接近,女性稍多;已婚占大多数,其次为未婚劳动力,但离异比例呈上升趋势;年龄集中在18-55岁年龄段;教育程度以小学和初中等较低的教育程度为主,其次为高中和中专,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劳动力占比较低。

(二)金融危机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总体分析

                            表1 在企业务工人员危机后工作状况工作状况

人数

占总数(2076人)百分比

占企业务工人员(693人)百分比

留企工作

498

23.98%

71.88%

失业但找到新工作

85

4.09%

12.26%

失业没找到新工作

48

2.31%

6.92%

回乡创业

15

0.72%

2.16%

回乡务农

47

2.26%

6.77%

汇总

693

33.36%

100.00%

由表1可以看出,在接受调查的全省不同地域16个村庄的劳动力中,农村劳动力在企业工作的人数占农村整体劳动力的33.36%。在这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务工人员当中,危机后超过8成的务工人员留在了原企业或在新企业找到了新工作,危机后没找到新工作和选择回乡务农的务工劳动力占整体危机前企业务工人数将近一成半。尽管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回乡创业,但创业人数占危机前企业务工人数的比例仅仅略微超过两个百分点,说明危机前企业工作的农村劳动力面对创业的困难和障碍缺乏创业的胆略或对创业的认识不足,亟待创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通过创业的相关培训,提高对创业的认识。

(三)河南五大不同地域农村劳动力就业分析

表2  河南劳动力危机后工作情况地域分异危机后工作情况

总体

豫东汇总

豫中汇总

豫西汇总

豫南汇总

豫北汇总

留企工作

23.98%

26.00%

27.57%

32.32%

22.37%

24.08%

失业但找到新工作

4.09%

1.07%

1.39%

3.61%

8.81%

8.94%

失业没找到新工作

2.31%

0.80%

1.12%

1.08%

3.24%

3.43%

回乡创业

0.72%

0.26%

0.55%

0.38%

0.32%

1.11%

回乡务农

2.26%

0.54%

0.85%

0.00%

2.35%

5.14%

汇总

33.36%

28.67%

31.48%

37.39%

37.09%

42.70%

由表2可以看出,河南五大区域的农村劳动力在危机后工作状况方面均表现为留在原有企业工作的占比明显较高,其他选项明显偏低,说明大多出外务工人员对原有工作机会的珍惜,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虽然巨大,但其对整体务工人员就业的影响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另外,失业后找到新工作、没有找到新工作以及回乡务农的务工人员比例,豫南和豫北均偏高,而豫中、豫东和豫西均偏低。

(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相关性分析

1.性别与劳动力就业相关性分析

                              表3  性别与务工企业性质相关性务工企业性质

总体

男性

女性

国营

4.81%

6.93%

2.81%

私有

21.47%

26.93%

16.32%

外资

第5篇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正面效应;负面效应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2-0095-04

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由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二三产业或者本地非农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引起的城市和农村经济和社会状态发生的变化,被称为转移就业效应,这种变化对于社会整体效用来说是提高的,但是具体到某个方面,有正面效应,也可能出现负面效应,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力资本投资问题,就是要通过人力资本投资避免出现那些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在一个正常的轨道上行驶。

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走出农村转移到城镇和本地非农就业,对于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一定的条件,增加了农民的人均收入,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积累了一定的资金。转移后的就业市场对于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促使农村劳动力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主动习得一定的技能,将先进文化和理念带入农村,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观念差距。但是由于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多为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所以导致农村人力资本的流失,若缺乏有力的补偿机制会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农村的“386199部队”现象,留守儿童和老人比例过高,农村人口整体人力资本存量下降等问题。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正面效应

(一)转移就业的收入增加效应

农村劳动力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效率较高的二三产业就业,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城镇组织,都增加了转移主体的收入。尽管整体的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但是事实上转移就业农民的收入是增加了。转移就业的工资水平较转移之前从事农业更高,这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力,同时也是转移就业的一个结果。改革开放之前,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是依靠农业生产经营,主要是以粮食作物等实物形式为收入来源,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程变化,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业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

据统计,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已经由1985年的13.2%增加到2006年的27.4%,农业经营性收入占比由1985年的73.2%下降到2006年的54%。虽然农业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但是转移就业的收入已经成为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有逐渐增加的趋势,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的扩大,转移就业收入将成为农村家庭总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据不完全统计,在有外出成员的农户家庭,户均外出务工的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收入的近四成,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同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均年收入达到6471元,年均寄带回家现金3411元,由此推算2004年年初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约为12942亿元,年均寄带回家现金6822亿元。这种通过转移就业实现的资金资本的积累增强了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而且增加的收入还可以投入农业生产和农村非农产业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二)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效应

劳动力地区之间和产业行业之间的转移流动也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在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过程的投资,人力资本水平得到了提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促进城乡信息的交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外出就业、二三产业就业、工作中的培训和经验的积累,“干中学”的过程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在转移就业过程中,更好地了解了农村之外的城市生活、开阔了眼界,能够初步打破二元经济社会造成的落后观念,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品观、财富观、效率观、价值观、竞争观、人才观等现代观念,有利于二元经济中社会结构的转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不仅是收入的增加,资金的回流,由于特有的“两栖人”的特点,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还有人力资本的回流示范效应。现有转移就业的主体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转移后收入的增加、生活的变化,会影响到未转移的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投资观念,加强对自身或者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延长受教育年限或者主动接受更多的技能培训,也会增加健康投资或者进行迁移投资,从而使得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得以提升。正所谓“农民在流动中改造了自己,也在改造别人”。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是通过推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来实现的。由于历史原因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加快,我国城镇化的速度远低于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二三产业就业后,不但满足了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且转移劳动力对基本生活的消费,带动了城镇交通运输、餐饮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城镇建设和发展,有助于加速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步伐。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有显著的提高,由1949年的7.3%到1978年的17.9%上升为2008年的45.68%②,而城市化水平的变化伴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尽管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功不可没。对照钱纳里(1998)的研究结果,我国2008年的人均GDP为3300多美元,应该处于6、7阶段的52%一60%之间的城市化水平,而我国只有45.68%,若根据我国实际80%多的非农产业结构看,城市化率应该在60%以上,但是若根据60%左右的就业结构的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看,城市化率应该在50%左右。可见城市化水平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同步的,而落后于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水平,因此,我国还应该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进一步的城市化水平。

根据2007年和2006年的城市化率和非农从业人员比重变-化,可以计算出2007年我国的城市化与非农从业人员偏离系数为0.40,说明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进程。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高级化变化过程也是经济增长的过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通过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推动了经济增长。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之后,形成农村土地规模相对扩大的效果,以及转移劳动力寄带回现金的经济支撑,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劳动力为代表的生产要素的自由的有限理性流动无疑已经提高了要素的生产效率,农村劳动力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生产效率较高的非农

部门就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了认可。据世界银行统计,就业结构变革的进程为中国1978-1995年的经济增长提供了额外的推动力,而劳动力转移就业可以解释16%的GDP增长。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的负面效应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带来的个体收入增长效应、外溢的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效应、整体的经济增长效应显示应该大力推进该项工程的进行,然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也为移出地和移人地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方面,会出现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负面效应,应该更为关注这些负面效应,正确分析对待,并尽力制定一些政策措施来抵御这些负面效应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产生移出地的农业发展减缓的 负面效应

由于工业化对于劳动力的需求特点和人力资本水平导致的能力和素质差异,相对于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到城镇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资料统计,2006年11891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平均年龄为33.1岁,男性为65.8%,有74.6%的转移劳动力是初中以上的受教育程度,具体见表2所示:

正如上表中所示,年轻力壮受教育程度高的男性劳动力转移的规模比较大,而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是老人(50岁以上的农业劳动力占44.3%)、儿童(义务教育的力量不能使所有的孩子都读书上学,有些儿童过早成为农业劳动力)、妇女(因为孩子和老人要照顾,人力资本水平较低的女性转移就业的比例低于男性)以及人力资本水平较低(55.3%的农业劳动力是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可以想象,这样的劳动力结构肯定会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个结论与上面提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并不矛盾,确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转移者个体的收入,也促进了整个经济的发展,但是对于移出地来说,资源优化配置的属性使得转移就业的流动是理性的,但留给移出地的无疑是一种优质资本流出之后的荒凉与无奈。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和越来越宽松的户籍政策使得越来越多的转移劳动力选择留在城市,寄带现金数量和资金回流效应已经减弱。

对于移出地的负面作用更为直接的后果是土地荒芜现象,由于现有土地政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一般不会转让原有的土地,有家人的就简单维持,没有家人的甚至撂荒,尤其以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安徽、重庆、湖北等地最为严重,一些地区的撂荒率甚至达到20%,总体的撂荒水平也在5%一6%之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的土地撂荒的现实影响了我国的粮食生产,不利于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产生移入地的二元分割效应

如此之大规模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到城市劳动力市场,由于能力、技能、素质等人力资本水平的差异,他们只能进入到不稳定、工资水平较低、受尊重程度不高的二级劳动力市场,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进入非正规部门就业。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6年城镇就业人员的平均月收入为1713.86元,而同期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965.38元,后者仅为前者的一半多一点。如果按照小时工资计算,考虑转移劳动力的加班加点和工作时间的延长情况,则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工资水平就更低,仅为4.05元/小时,低于城市劳动力5.7元/小时的平均水平,且每一类岗位都要低。而且就是这种比较低的工资还经常被克扣、被拖欠,其他的劳动权益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在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市场上处于边缘化的状态。

转移的农村劳动不仅就业上受到歧视,生活状态同样也不容乐观。衣食住行中,穿衣可以不讲究、吃饭可以简单对付、交通可以步行或乘公交或骑车,但住房是个大问题。凭借转移后只能维持生存的收入,在房价飞速飙升的城市中要想买房是不可能的,租房也只能是到偏远的城乡结合带租住简陋的房屋,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差,治安较乱,而且逐渐形成了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聚居区,或成为城中村,造成了城市中的二元分割状态,就连农村劳动力的子女也受到分割状态二元教育的影响,不能与城里孩子一样享受同等资源的受教育权利。

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内部二元分割的状态中,一方面是比较差的生活质量和艰苦条件,另外还承受着来自鄙视的屈辱,文化娱乐本身的匮乏和法制观念的淡漠,经常出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扰乱社会治安甚至违法事件。有研究认为农村劳动力对城市就业的影响,是通过增加一级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增加二级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共同作用形成。总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为经济做出贡献的同时,确实为移人地增添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对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状态和工资收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城市原来的中低教育水平的劳动力,而且对于城市劳动力的工资影响大于就业率影响,城市劳动力会降低保留工资而不是放弃就业,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对城市中高收入阶层造成影响,说明转移就业活动将会使得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收入差距更大,会产生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城市二元分割现象。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可能导致差距扩大效应

尽管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对于经济增长有一定的贡献,但是同时和各种收入差距的扩大有一定的关系,在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各种收入差距关系上,学者们也有着不尽相同的研究结论。

1.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如前所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转移的个体有收入增加作用,这种效应同时会增加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尤其是原本贫穷的农村地区。富裕地区中转移的劳动力一般出自低收入家庭,而贫困地区的转移劳动力一般出自中上收入的家庭。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二三产业的就业,在乡镇企业或者城镇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工资收入。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6年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工资收入1375元/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00元,增长17%,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加总量的贡献率为60%。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地区的收入差距扩大应该源自于各地区之间、各家庭之间、各劳动力之间所获工资性收入的差异。

2.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由于我国严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二三就业,对一级劳动力市场基本不产生影响(当然,可能会因为一些社会管理问题而产生管理岗位,会增加对一级市场劳动力的需求,工资会更高)。工资等薪酬是劳动力市场价格的体现,既然是价格,就会受到供给的影响,由于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分割状态的二级市场的劳动力供给,造成城市非技术工人的工资率下降,从而会扩大原有的一级与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别,形成城镇组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

3.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我国每年新增的转移农村劳动力中,有一半在省外就业,这种跨省流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影响是复杂的。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对移入省做出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正如经济学家厉

以宁教授所言“没有广大农民工的南下和东进,沿海经济就不可能发展得如此之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经济发达的东部就业,极大地促进了东部地区经济的增长,相应地导致东西部地区差距的扩大。我国地区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扩大,随着人均GDP由1978年的381元上升到2007年的18394元,总体地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从0.12上升到0.21。由于农业更易受到自然变化等非人为因素的影响,农村的地区收入差距大于城镇的地区收入差距,且波动更为明显。城乡收入差距是总体地区收入差距形成和变动的主要原因。越是落后地区,其内部的地区差距越大,西部地区的内部收入差距最大。

4.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效应。按照新古典增长理论的解释,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向二三产业就业能够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和收入水平,同时降低或者抑制二三产业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和收入水平,如此循环缩小城乡差距,抑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而达到二元向一元的转化。然而我国的城乡差距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扩大同时在发生,学者的实证分析也证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没有缩小城乡差距,并没有实现理论预期的效果。我国劳动力大规模乡城流动与城乡差距同时扩大是个“理论悖论”。

不管是收入不均等程度的基尼系数还是城乡收入差距倍数都在显示,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趋势愈加明显,见图1所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08年的4764元,增长了36倍,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3元增加到15781元,增长了46倍。事实上,我国城乡差距可能比人们普遍接受的程度还要更大,目前的计算是按照统计局个人收入的概念,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较,并没有真实反映城乡之间实际收入或者实际福利水平的差别。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其所享受到的像公费医疗一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城乡之间实际的收入比可能比三倍多要高。如果考虑非货币因素进行估算,我国城乡差距是世界上最高的。尽管形成这种实际城乡差距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实证研究和现实情况却显示,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滞后于城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日益扩大。

第6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市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行为,保障用人单位和农村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和本市农村劳动者求职、就业,适用本办法。

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劳动者受聘于用人单位,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  市劳动局是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统筹规划、制定政策、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劳动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在区、县劳动局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登记、资源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

第二章  求职就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农村劳动者可以求职、就业。

(一)年满16周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行业、工种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实行就业登记制度。

本市农村劳动者求职、就业,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就业登记,填写《北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表》(样式附后)。

第六条  本市农村劳动者可以到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并填写统一的《求职登记表》。

第七条  本市农村劳动者跨省、市流动就业,应持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证明,到所在区、县劳动局办理外出流动就业手续,申领《北京市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第三章  招用审批

    第八条  根据本市“先城镇,后农村;先本市,后外地”的就业原则,对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建立审批制度。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应持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证明和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的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市属单位、中央在京单位、军事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劳动局审批。

(二)区、县属以下单位;外省市在京单位;外商及台、港、澳独资企业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三)外商及台、港、澳合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分别按其中方、股东和联营的隶属关系,报市、区(县)劳动局审批。

经批准后,市、区(县)劳动局开具《北京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本市农村劳动力通知单》(样式附后)。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持市、区(县)劳动局批准的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的证明,可以到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者乡、镇职业介绍机构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介招聘本市农村劳动力广告信息,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市、区(县)劳动局批准。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后,应在30日内持批准证明、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到该农村劳动者的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办理招收录用手续,并由区、县劳动局在《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样式附后)上加盖审核印章。

第十三条  区、县劳动局办理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招用手续后,应及时将招用情况反馈给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做好本市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登记工作。

第四章  劳动合同与保险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与本市农村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期限应当在市、区(县)劳动局批准用工的期限内与劳动者本人协商确定。

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八年。

第十五条  本市农村劳动者就业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其工资、保险、劳动保护以及福利待遇等,无特殊规定的,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后,应当与农村劳动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签订使用本市农村劳动力的管理协议,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力输出地劳动部门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保障用人单位和农村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本地区农村劳动者的接收、更换等工作。

区、县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招用本地区农村劳动力是否签订管理协议,由所在区、县劳动局确定。

第十七条  使用本市农村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劳动力输出地的区、县劳动局缴纳使用农村劳动力的管理费。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本市农村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劳动法》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关于下放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部分审批权限的通知》(京劳计发字〔1992〕495号)自行废止。本办法执行前未办理审批和招用手续的,各用人单位应在1999年3月31日前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北京市劳动行政部门

        批准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通知单

                (    )京劳市农字第    号

                    (单位):

    同意你单位在                区、县招用本市农村劳

动力        人,具体人数、工种、使用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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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种  |  人  数  |  使用期限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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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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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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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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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区(县)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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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性| 年|文|      |        |                  |  |

|    | 姓名|  |   |化|户  口|  工种  |  合  同  期  限   |  |

|    |     |  |   |程|所  在|(岗位)|---------  |备|

|号  |     |别| 龄|度|地  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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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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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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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表

编号: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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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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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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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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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区(县)            街道(乡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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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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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工种|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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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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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    业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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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岗位 |      工作单位      |何年月日至年月日|备    注  |

第7篇

 

***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掌握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以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调研的通知”活动为契机,成立专题调研组,采取走访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对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和农民工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一)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

***县辖1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00个行政村居,65万人口,总面积1051平方公里。共有农业人口17.5万户,农业人口53.2万人,其中:具有劳动能力(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35.32万人(不包括在校学生),占人口总数的54%。农村劳动力实际就业人数为34.72万人,就业率为98.3%,平均每个家庭有1.98个从业人员。

1、性别结构。农村劳动力总数为35.32万人,其中女性16.25万人。

2、年龄结构。按劳动力年龄看,16-25岁占27%,26-40岁占38%,41-50岁占22%,51-60岁占13%。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占65%,41岁以上劳动力占35%。

3、文化结构。小学文化程度(小学以下)11.3万人,占32%;初中文化程度18万人,占51%;高中学历(含中专)5.7万人,占16%;大专以上学历0.35万人,占1%。

4、产业和行业分布及从业状况。从事农林牧渔业14.8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2%;从事商贸物流运输业1.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1%;从事农产品加工业2.55万人,占农村劳动总力数的7.2%;从事文化旅游服务业1.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8%;从事建筑市政行业6.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9.7%;从事制造加工业7.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1.6%;其他行业及未就业5651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情况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耕地对劳动力需求逐渐减少,目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相对于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过剩情况严重,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庞大 ,据调查统计截至目前为16.6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7.15%。(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的计算方法: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需求量;其中农业劳动力需求量=农业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社会劳动者人数>)。

1、性别结构。农村富余劳动力总数为16.65万人,其中女性7.42万人。

2、年龄结构。农村富余劳动力按年龄看,16-25岁占25%,26-40岁占36%,41-50岁占30%,51-60岁占9%。农村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占62%,41岁以上富余劳动力占38%。

3、文化结构。小学文化程度(小学以下)3.5万人,占21%;初中文化程度8.7万人,占53%;高中学历(含中专)4.2万人,占25%;大专以上学历0.17万人,占1%。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和培训状况。

我县农村劳动力就业以本地为主,就近就地实现就业23.16万人,占就业劳动力人数的66%。农民以季节性务工为主,多为兼业,平时在工厂做工,或从事非农自营,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属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亦工亦农型劳动力。绝大多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主要从事建筑业、制造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商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中,我县始终坚持政府组织与社会中介机构转移并重、扩大输转规模与提高输转质量并重的原则。调研发现,千方百计组织农民工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就业,促使农民增收,已成为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共识。随着我县社会保障平台的健全完善,农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程度和服务机制的普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向县外输出转移就业的方式上更加合理有序。据统计,农村劳动力向县外转移就业依靠亲戚熟人介绍或自发转移的占转移总数的29.95%,通过政府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组织输出的人数占转移总数的70.05%。

***县长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了人才、劳动力、毕业生就业三大市场的贯通,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指导思想多渠道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推动城乡统筹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月”等大型活动,同时每月10日、25日定期组织召开招聘会,活动场次多,声势大,影响广,效果好。特别是在“春风行动”中,相继举办了近10余场次专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招聘活动,共有110余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岗位8600个,约有1万余人(次)参加招聘活动,8000余名人员达成了就业意向。

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在结合县内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意向的基础上,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相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农村劳动力中已参加过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人员有13217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7.2%,占劳动力总数的3.7%;有各类培训意愿的人员2640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4%,培训意愿主要集中在汽车驾驶、电工、电焊工、计算机、挖掘机、装载机驾驶等工种。

近年来,***县农村职业教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建立了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职业、成人教育体系,为促进新农村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依托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在10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教学点,选派优秀的专业教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到教学点授课,送教下乡,通过半脱产及农闲时集中学习、农忙时减少学习时间等灵活多样教学组织形式,深入村庄田间地头、种植场、养殖场,指导学员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民继续教育网络。目前共送教下乡500余次,培训学员3200多人,培育发展养殖、种植等专业户200多家。

在构建培训体系,建设培训基地的过程中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县内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健全申报、考察、评审、公示等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行业特色,择优认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明显的培训基地。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各类定点培训基地,根据已有优势工种,大力开展特色培训,相对集中培训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工种,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农民工收入分配状况。

农民工群体的工作时间偏长。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人每天工作时间为9.6小时,只有五分之一的人每天工作时间在八小时以内,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的人达到36.4%,有43.8%的人每天工作时间为8到10个小时,25%的人工作时间是10到12个小时,每天工作12到14个小时的占7.8%,工作时间达到14个小时以上的占3.6%。

     据调查问卷统计,有43.6%的农民工愿意加班,原因分别是“挣更多的钱”(17.6%)、“可以工作得更好”(21%)以及“把工作当乐趣”(5%)。68.9%的农村劳动力在过去三年中获得休假和休息的时间没有改变,加班情况非常普遍,有近半数的农民工不了解带薪年假,超出法定劳动天数和时间的现象比较突出,个别企业依然存在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县农民工的平均年收入根据行业的不同分别为:商贸物流运输业平均年收入28736元;建筑市政行业平均年收入27960元;制造加工业平均年收入18300元;文化旅游服务业平均年收入16100元;农产品加工业平均年收入9700元。工资构成多为基本底薪和计件工资组成。同岗位与城镇职工收入比在忽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的情况下基本相同。91.6%的企业加班加点工资发放及时,无拖欠克扣现象。根据我县实际调查统计,县内外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1—6月份比去年同期降低14.5%。

3、农民工劳动管理状况。

农村劳动力普遍学历、技能偏低,多从事技术含量不高的建筑、装卸、产品加工、保安、服务员、保姆、园林绿化等工种。

职业安全卫生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也是他们就业后最担心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相继和实施多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标准等,对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一些地方这些规定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在对女农民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上,84.7%的企业能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有效保护女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得合法权益,在消除性别歧视和同工同酬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农民工用工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有60%以上与用人单位不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有关,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巩固和维护劳动关系是已成为当务之急。据调查,目前我县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1.3%,平均劳动合同期限为1.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平均为2—4个月,在合同试用期内80.6%的用工单位能严格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工。农民工劳动争议发生数量为每年150—180起左右,占争议总数的54.8%,引发的主要原因多为企业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不同酬、不同权;企业变相提高劳动等额,超时工作不付加班费;享受基本社会保障权益难以落实等。随着我国目前越来越注重加强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力度,95%以上的农民工劳动争议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4、社会保障状况。

据调查统计,目前农村劳动力全面享受五项基本社会保障的权益难以落实。主要表现在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多数企业不愿给农民工投保。二是由于城乡两种保险制度难于对接,导致农民工不愿参保。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工没有自愿参保的意识。养老、失业、工伤参保率分别为61%、57.8%和73%,有半数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没有参加医疗和生育保险。

5、农民工享受公共服务状况。

部分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对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尚未形成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共同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中间转学、中途回家等情况频发,不同地区使用的教材不同,教学内容难易程度和教学进度不同等,造成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一定困难。

相当一部分城市还没有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免疫、特定传染病免费治疗纳入到本区域事业发展规划中,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地方尚未建立专项经费,经费投入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医院和正规诊所一般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在一些农民工聚居的城乡结合部,正规卫生机构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同时,正规医疗机构和医院的高额医疗费用,也使农民工难以承受。

(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经验做法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转移就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和推行措施。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强化相关部门和实施单位的责任。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转移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实处。

2、制定法规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近几年我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政策,进一步取消农民工在城市就业面临门槛高、工资低、受歧视等不公平待遇。在农民工就业准入上,取消了职业工种限制、总量限制、季节限制、性别限制等。在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权益保障、医疗养老就业保险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能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劳动保障权、同工同酬权等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市场服务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国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理解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为更好的落实相关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创造良好舆论导向。

3、集中解决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严格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抓好现行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二是建立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机制,确保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除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外,还应加大处罚力度。三是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有效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要依法确保受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医治和赔偿。四是积极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组织保障。五是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让农民工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4、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

第一、努力开拓就业渠道。按照“开发省内、巩固烟台、开拓上海、发展省外”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加强与县外的务工地的市场协作,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巩固老的用工基地,发展新的用工单位。

第二、围绕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建立了以就业促培训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就业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以定向、订单培训为主要形式,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让农民参加培训后能真正解决就业问题。

第三、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要面向农村、贴近农民。加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的建设,将农村就业工作的触角延伸至农村,逐步形成了县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为龙头,乡镇保障平台为纽带,村联络员(信息员)为基础的农村就业工作服务体系。

第四、实施就业援助工程。确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劳务输出为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重点。帮助贫困地区最需要援助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引导他们实现非农产业就业。

二、新生代农民工方面

(一)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情况

新生代农民工:指1978年及以后出生,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村青年,其受教育程度、职业期望、物质与精神的享受要求都远远高于老一代农民工,融入城市为其主要的生活目标,但制度壁垒与文化差异使融入过程异常艰辛。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在我县农民工中16岁~33岁的占到了54%,有19.07万人,其中女性大约8.7万人,他们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流。新生代农民工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受城市文化影响较大,但他们成长于乡村社会,这就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身份的双重边缘化。

在加工制造业、安保和物流运输业等方面,几乎都是新生代男性农民工。在玩具加工业、电子产品组装业、纺织制衣业、食品加工业等企业里,新生代女农民工占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不仅是第二、三产业的生力军、主力军,而且他们的愿望与我国当前的现代化发展蓝图相适应,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律,他们填补了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失的职业岗位,完成和实现了社会职能。

(二)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维权和社会融入基本情况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不容乐观。调查结果显示,71.3%表示超过8小时,其中近三成(29.1%)每天工作超过11个小时。此外,工资增长缓慢,拖欠工资、无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不规范、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依然严重,有28.7%与本地职工做着同样的工作却没有获得同等报酬;有55.1%没有社会保障等职工福利,分别有18.6%和34.1%认为用人单位没有给予新生代农民工与本地职工同等的培训机会和晋升机会。

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较之老一代农民工均有所提高,但是与市民相比仍有一定的距离,加上城市用工制度存在一定不合理性,使他们很难跻身于职业声望较高的位置,新生代农民工普遍从事较低层的工作,月收入水平多居于1800~2500元之间。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在居住状况方面和传统农民工相比较有了一些改善。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标准、工作欲求,甚至人生态度等,也与传统农民工有很大的区别,促使他们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更大的需求。但在二元社会体制尚未打破的今天,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也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着一些共同的社会问题,他们仍然不会被城市彻底接纳。他们的居住地仍然在城市的角落,主要分布在郊区或者城中村,居住条件和城市居民有着天壤之别。

   (三)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社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比传统农民工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传统农民工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如何制定可行的政策,帮助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带动就业,给予更多的政治参与和社会活动机会,通过深化改革,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四)下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融入社会的措施和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增强企业为农民工参保的强制力,提高参保率。以《社会保险法》的施行为契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配套政策,使转移接续手续更加便捷和便利。加强政府监管,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增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感。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充分认识短期利益与中长期保障之间的关系,提高农民工参保的自觉性。

第二、 构建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议在继续强化经济政策对就业拉动作用的基础上,确立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培训补贴等政策,加快构建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体系,促进企业用工需求与培训内容有效衔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农民工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技能对自身竞争力提升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参加学习和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学习的能力。

第三、进一步营造关爱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建议大力褒扬新生代农民工在创造财富、保证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生活中所作出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贡献,广泛宣传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以诚实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追求,引导全社会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们的劳动、理解他们的艰辛,努力消除内心歧视、社会偏见和心理隔阂,真正把全社会所倡导的人文关怀转化为关心尊重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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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就业;劳动力转移;农民收入

农村劳动力就业是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难点在农村。只有真正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才能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为此,本文通过对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的现状及流动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找出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难度和制约因素,为今后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出路问题提供思路。

一、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情况

近年来,由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延安市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延安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加之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返乡农民工人数达到3.07万人,其中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1.12万人;在返乡的农民工中目前仍未就业的还有2.44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后仍未就业1400多人,故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

1.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结构

延安市乡村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农业。到2008年底,全市总人口214.1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52.9万人,占总人口的71.38%。其中,农村从业人员700022人,适龄男劳动力39.69万人,占56.7%;女劳动力30.31万人,占43.3%。全市农林牧渔从业人员532461人占农村从业人员的76.06%,其他从业人员分布在工业、建筑业、交通仓储邮政、商贸餐饮以及其他行业。其中的延长县、富县、甘泉县、宜川县和黄龙县的农村从业人员的80%以上都在第一产业从业。

2.农村劳动力就业变化

从农户调查也可以看出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集中在第一产业,给据调查870户有2495个就业劳动力,有89.49%的农村家庭就业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且此比例在增加,3.4%的从业第二产业,其中劳动力主要其中在建筑业,其次是采矿业,只有少数劳动力从事制造业,7.09%的从事第三产业。当前延安市按着“依托资源、面向市场、择优开发、重点突破”的发展思路,实施“能源化强市、绿色产业富农、红色旅游兴业”的三大战略经济发展模式,对农村经济影响仍然是间接,但是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大致变化——从业非农化现象明显。

3.农村外出劳动力行业状况

全市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34823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13.27%。其中男劳动力87217人,女劳动力47606人,分别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59和4.69%。从外出劳动力的年龄结构,21~30岁占外出劳动力的38.6%、20岁以下的占16.2%、31~40岁的占23.9%、41~60岁的占21.3%;从文化程度看,初、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外出劳动力总人数的69.6%,整体外出劳动力素质偏低;从全区外出劳动力行业情况看,以从事第三产业为主,共97747人,占72.5%,从事第一产业的1753人、第二产业的35323人,分别占外出劳动力的1.3%、26.2%。

4.农户收入结构状况

农户收入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生产活动和就业情况,从下列表中可以看出2008年延安市农民纯收入总体上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占到81.7%,比上年增加21.6%;工资性收入占到纯收入的25,6%,比上年增长49.88%。其中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获得的收入为554.61,占到全部纯收入的15.6%,增长幅度最大。外出从业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8.3%,说明延安市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工资性收入中主要来源于在在本乡地域内劳动所得。

二、当前延安市农村劳动就业状况存在的问题

1.农民收入增长较慢,县域收入差距较大

延安市农村经济总体上说比较薄弱,农民收入增长较慢。一般来说,农村农民收入的高低取决于农村非农业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51元,增长24.8%,非农业产业纯收入只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13.9%,收入总量较低,增加速较慢。从收入构成看,主要是第一产业的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为81.7%、25.6%、13.8和5.8%,其中转移性收入在北边县区,尤其是子长、安塞、志丹、吴起要高于南部县区,主要是因为这些县区退耕还林面积较大,农户获得的补助款较多。南部县区的富县、洛川、宜川黄龙和黄陵各县的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比较高,因农业收入为主。延安市应大力发展农村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加快经济建设,提高农民的收入。

2.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还有一部分劳动力等待再就业

(1)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大,外出比率低

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据农业普查,延安市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中,外出从业的人员仅占16.0%,从业地点在乡外县内的有人81029人,到县外市内32762人,到市外省内有13213人,到省外7820人。

可见宝塔区农村有80%多的从业人员仍立足本地为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各县之间差距很大,流向省外的农业为主的富县和黄龙县人数居多,能源大县的志丹、吴起外出人员主要集中在乡县内。

(2)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增多,需要转移的任务很重

根据催玉玲的《陕西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因素的实证分析》一文中机械总动力的增加就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变大,每增加1万KW的总动力就会增加0.89万人的转移劳动力。延安市农用机械总动力从2007年到2008年增加了1.94万KW,可以看出就一年农机械总动力的增加就有1.78万人农村劳动力剩余需要转移,这与从劳动力资源统计中还有17.0%的劳动力剩余基本吻合,也就是说,随着农村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农村将有60.78%的劳动力都要寻求非农业类的就业之路,劳动力隐性失业与剩余劳动转移压力越来越大。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的对策与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基于延安市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延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了就近转移的特点和各县区之间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不均衡的现状,要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合理有序的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要根据各县区域经济的特点,发展第一产业再加工和特色农业区域经济,充分利用红色旅游产业发展第三产业,利用能源优势进行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业建设,积极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工作,外出内用的方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延安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1.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

从农民流到农民工的发展过程给社会带来的发展来看,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是必须的也是很现实的。因为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牧业、小型加工业等,如果能发展农业产业一体化生产,可以使农村劳动就地就业,同时增加农民收入。也就是要利用当地资源,在城郊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优先发展集种植、养殖、观光、体验为一体的劳动密集型休闲观光高效农业。例如以洛川塬为中心的苹果种植带,以黄龙为中心的核桃种植区,以宝塔区为中心的山地苹果种植区。北部各县应以种植小杂粮为主,着力打造品牌产业。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搞活地方经济,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当然要在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税收优惠,逐步形成一批规划合理、效果明显、劳动就业密集的城郊发展带,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再有充分利用延安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交通运输业、家政服务业和餐饮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农民离开土地向城镇集聚。

2.利用第二产业发展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农民工创业园,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3.利用红色旅游扩大就业渠道

旅游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吸纳劳动力数量大,劳动转岗适应快,具有安置农民就业优势。旅游业是近年来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新趋势而发展起来的,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如延安旅游集团在开发经营万花山、枣园革命旧址、凤凰山森林公园时,通过组织劳务、旅游服务、旅游景区聘用、工程施工等方式为安置农村劳动力找到了出路,到目前为止,共安置景区农民近 12000人。在景区开发过程中,安排一些小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给农民,吸纳部分农民从事工程劳务。延安市各县要充分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独特的旅游资源。根据现代社会发展人们的心理需求和时间区域差等综合因素,设计建设沿线点上城镇或农村以冬暖夏凉的陕北土窑洞风格为形式的住宿区和陕北风味家常小吃点,像洛川圪崂的风味小吃值得借鉴。

4.积极进行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工作

从延安市农村劳动力就业调查中,延安市外出劳动力主要通过自己找工作,其次是亲友介绍,自我创业的劳动力较少;82.9%的农民工没有劳动技能,有组织的劳动力输出只占13.5%,要积极探索就业培训资金的合理、充分利用途径,强化技能培训。据有关部门透露,目前我市劳动再就业培训资金积压高达3000多万元,但由于再就业资金使用门槛过高,一方面是资金积压,冲减下年度预算;另一方面是就业培训资金短缺,劳动力培训严重不到位,专业型人才太少,农民工一直处于就业竞争的劣势地位。建议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合理、有效利用再就业资金,切实把农民工培养成技能型人才,增大就业率。

参考文献

[1] 延安市统计年鉴(2000~2008)

第9篇

1、将我区人均耕地0.1亩以下(含0.1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管理范围。实行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备案制度,对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失业登记,凡进行失业登记的男16-55周岁、女16-50周岁的农村劳动力,由区劳动保障部门发放《就业登记证》,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待遇。

2、农村劳动力享有与城镇劳动力同等的就业权利,取消农村劳动力就业审批制和其他政策性限制。

3、实行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农村劳动力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的,按城镇职工参保对象的统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参保的企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就业转失业后,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同等的待遇。

4、充分发挥区、镇两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两级劳动力供需网络信息体系,各镇劳动保障服务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登记、统计、劳动合同鉴证,以及劳动力资源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全区范围内劳动力各类信息的汇总、利用,包括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就业状况信息库、失业状况信息库、单位用工需求信息库、社会保障信息库等工作,实行信息联网、资源共享,使城乡各类求职人员都能通过劳动力供需网络了解就业需求,自主选择职业。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扶持政策

1、企业新招用领取《就业登记证》的农村劳动力,可以视作新招收的城镇失业人员,享受有关促进就业扶持的优惠政策。

2、人均耕地0.1亩以下、原在区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村户口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就业登记证》后,符合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再就业优惠待遇。

3、企业当年新招本地农村劳动力中人均耕地0.1亩以下的,年龄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由区财政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每人1000元的安置补贴。

企业当年新招收本地农村劳动力(第一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由区财政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每人1000元的安置补贴。

以上人员的核定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金支付办法参照武政办发128号、武财社3号文件执行。

4、对年内新增本地农村劳动力100人以上、且本地农村劳动力占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的企业,由区、镇政府在年度考核时给予表彰奖励。

5、区、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

6、积极开发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为领取《就业登记证》的对象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转岗培训,并给予300元培训补贴,具体办法按武政办发102号文件《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实施办法》执行。

第10篇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问题;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农村就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非农就业比重上升。2004年从事农林牧渔的就业比重为61.57%,比2000年下降6.81%;工业就业10.94%,比2000年提高2.37%;商、饮、服务业就业比重为5.44%,比1999年提高1.79%。2004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约10260万人,比上年增长约440万人,1998~2004年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4%。[1]预计今后几年农村转移新增劳动力将在400万~500万人,增长4%-5%。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趋势表现为,本乡内非农就业比例下降,流向城市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比例上升,县级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的趋势明显。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继续减弱,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逐渐被外出务工和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就业方式所取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稳定性增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就业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体制变革、观念更新,家庭经济就业、自主创业、城市就业这三种基本的就业形式,构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多元结构。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在1979~1999年的20年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中国GDP增长的贡献高达14%,即在GDP年均近9.6个百分点的增长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GDP增长的贡献达1.4个百分点。[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效应

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农业转移到劳动边际生产率相对更高的非农业部门中就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效应。

1.增加产出总量,推进经济增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中就业,将大大提高其劳动边际生产率水平,从而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效应一般可以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2%~12.8%。在未来30年中,如果劳动力转移的劳动力市场等障碍得以消除,使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大致相等的话,劳动力的部门间和地区间转移可以对CDP年均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正面效应将会更加充分地表现出来。

以这种方式推进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不需要增加额外的物质投入,只需对城乡就业结构作出调整。

2.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由于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人地关系大大缓解,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上升。随着农民的劳动平均产出水平上升,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农民收入中高于维持生存所需的部分,可用于追加农业投资,农业本身也有可能得到较快的发展。1965-1977年是日本农业剩余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重要时期。1965年日本每个农民年收入为14.6万日元,1978年,每1万名农民拥有的汽车量达到了65.7辆。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日本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实现了生活城市化和电气化。在中国,1994年农村中纯农业劳动力的年纯收入为1826元,兼业者为4160元,非农业劳动者则为5200元,三者之比是1:2.28:2.85。以劳动日收入计,每个纯农业劳动力每日的纯收入平均为8元,约等于每个非农业劳动力每日纯收入的53%。2004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年平均务工收入6471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而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98元。可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

3.扩大非农业利润,加快工业化进程。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的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经济部门,有利于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城乡劳动力的市场竞争,使现代经济部门的工资水平上升势头变缓,企业相对人工成本下降,利润相应上升。同时,新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就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还会为现代经济部门创造出新增利润,刺激现代经济部门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加快工业化进程。

三、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面临许多困难,有些问题正在阻碍农村劳动力就业,进而成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1.城乡结构矛盾明显,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

一是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4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2.9%,其中工业增加值为45.9%,但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41.8%。[3]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发展速度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而农村劳动力转移恰恰最容易进入城市服务业。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由此衍生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异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增加了成本和风险,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市场准人条件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充分等等构成了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和排斥。三是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不高,就业竞争能力较弱。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就业结构变化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出现较大差异,缺乏技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人数庞大,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偏低。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和半文盲人数高达3亿,占农村人口的20.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8%;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仅占5%。四是随着城市失业数量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愈加激烈,过高的城市失业率会加大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寻找工作的机会成本。按照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将新增就业岗位200万到800万个,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万到1500万个之间,再加上农村还有2亿多富余劳动力,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另一方面,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而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际经济波动和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对我国的影响更加直接,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更为艰巨。

2.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不宽松

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虽然正在逐步取消,但仍存在其它制度性的限制,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歧视还未完全消除;城镇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对农民剩余劳动力开放还需解决观念、体制和物质技术条件等问题,让农民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还需做大量工作。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工资收入虽然有所上升,但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成本也在迅速增加,农民工务工收入在扣除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支出后就所剩不多了。享受不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以及大量额外支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积极性。

3.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维护与其实现稳定就业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然严峻,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克扣和拖欠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劳动和卫生条件恶劣,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国家统计局2004年所做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4天,每天工作9.4小时。据有关方面调查,2004年上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36亿元(至2004年底偿付比例为98.4%)。2005年,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28.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占13.8%,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占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12.9%。由于统计口径和调查误差等原因,农民工实际参保率很可能还要低。

4.农民工社会保障普遍缺乏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薄弱,不少企业不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将社会保险金负担转嫁给劳动者个人而形成超额利润,这一方面使资本积累加快,另一方面使劳动者贫困加深。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就业者缺乏社会保障的竞争模式,必然使GDP分配中资本的分配比例过大,而消费分配的比例过小。同时也造成了企业竞争的不平等,影响了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

四、促进农村就业的主要措施

农村就业问题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因此,从农村就业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基本方法、途径是有效缓解当前“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的一条思路。作者认为,应当重点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业剩余,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著名发展经济学家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把农村的伪装失业者全部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要做到这一点,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保证工业部门扩张和劳动力顺利转移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农产品的增加主要是依靠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使我国农业生产率迅速得到提高,从而使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2.重视产业的转移与承接。农村劳动力流动与产业聚集有着密切的关系,哪里产业聚集效应大,哪里吸引的劳动力就多。反过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又加速了这些地区的产业聚集。但是,伴随这种正反馈机制的形成,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二元经济结构,这对中西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不利的。

只有当中、西部地区有自己强大的产业聚集,实现东、中、西部产业趋同,地区差距才可能缩小。[4]因比,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大的地区,要认真研究产业集聚与劳动力流动的关系。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得到足够发展后,会向下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转移。因此,做好产业承接,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在本区域内转移,这既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加速本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但是,产业转移除受比较优势的因素影响外,制度、市场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地区虽有比较优势,但是制度成本高,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转移也会受阻。

另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相对便捷的基础设施和相对成熟的产业链比不上东部地区。因此,中、西部地区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发展。

3.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就业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聚集效应强,消费水平较高,为解决农村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推动城市化,要不断加快现有大、中城市发展,继续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大、中城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作用。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路径。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旧居住在村里,让那些在村外工作的人每天往返上班,比单纯将劳动力从农村迁移到新建的小城市和城镇更加便捷、有效。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把扩大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优先目标。为此,要大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为依托,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

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4.消除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歧视,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劳动保障权利。进城农村劳动力是城市的建设者和财富的创造者,城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限制和歧视,实际上是对城市本身发展的阻碍和限制。从协调城乡经济发展、缓解“三农”矛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充分就业的基本思路出发,当务之急是实现有利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首先,要实现农村劳动力社会地位的平等,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管理,取消对农村劳动力的各种限制,建立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其次,以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来带动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由于就业成本低、富有效率等特点,是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政府应适当地发展非正规部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尽快完善有利于非正规部门发展的政策,为它们提供小额贷款。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为非正规就业提供信用担保支持,逐步形成创业培训、项目管理、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相结合的促进非正规部门发展的工作机制。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推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采取国家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

5.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改善劳动力市场环境。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农民进城就业壁垒重重,对缓解短期劳动力供给局部短缺矛盾极为不利。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障与福利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者及其后代平等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使农民享受市民待遇,打破城市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身份、户籍、住房、培训、医疗卫生等待遇的制度限制,使农民进城就业者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供求预警机制。过去我们比较多地关注劳动力需求不足,对劳动力供给关注较少。面对我国劳动力供求的新形势,尤其是劳动力供给的局部短缺,政府和企业应提高劳动力供求预测意识,及时根据劳动力供求变化,掌握更全面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相应对策,维护劳动力市场供求稳定。再次,以改善劳动力供给为目标,努力完善收入政策。一是以工资指导线为宏观手段,按照企业名义工资率逐年增长水平应等于全国平均长期劳动增长率的要求,引导工资合理增长。同时,加强工资和价格的控制,在特定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于法律或行政手段对工资、价格实行管制,如对价格和工资进行冻结;另一方面,推行以激励为基础的收入政策,即对工资增长率超过工资指导线的企业课以重税,对工资增长率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予以减税。学习西方发达国家裁员与减薪替代经验,以减薪的办法减轻简单裁员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震荡。如一些西方大的跨国公司开始注重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他们在需要裁员时,先与职工代表商议用降低10%的工薪福利的办法替代10%的裁员计划,如果1年以后公司业绩仍没有好转,才考虑实施裁员计划。最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政策推动,加强宣传力度,严肃劳动保障执法,净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严格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强化企业劳动保护和劳动者自我防患意识,完善劳动者对侵权案件的投诉举报与受理制度,健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真正实现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集约型经济发展战略,必须提高劳动者素质。高素质劳动力意味着高工资、高福利、高产出,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业市场竞争迫使城乡劳动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种竞争也是提升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足够的经费用于普通劳动者培训,使财政政策真正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同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起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以提高农村进城就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5.

[2]中国经济网[EB/OL].,2005-10-20.

第11篇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富民工程、民心工程和社会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全社会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如皋“三三三”模式的开拓性实践,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它主要包括:“三个联合”就业培训新模式,即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中介机构联合协作培训新模式;“三位一体”就业服务新机制,即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推荐介绍和权益保护服务新机制,形成转移培训、就业介绍和跟踪服务“一体化”格局;“三优品牌”,即培训专业品牌、学校品牌和劳务品牌。在“三三三”模式的开拓和推行过程中,如皋市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健全组织机构,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4月专门成立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市劳动保障、财政等10多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镇、区相应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小组,并依托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办公室,各村明确村委会主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联络员,全市上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中介)服务一体化格局。坚强的组织领导、健全的工作机构,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行政推动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民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通知》等10多个文件,构建了完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政策框架体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特别是2005年,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通知》,率先在南通市启动了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全市以市技工学校为主体,于2005年9月底启动了农民创业培训,搬经、江安、桃园、雪岸、柴湾、石庄等镇相继启动了创业培训。全市通过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者1700多人,实现创业就业者467人。整个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得到省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认真贯彻新时期市场就业的方针,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载体建设。为了进一步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如皋市按照“新三化”要求,对中心市场进行了扩建,使中心市场拓展到目前的1000平方米,硬件建设再上台阶,软件建设不断加强,在全省县级市中处于领先位置。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实现了市、镇和城区4个街道“三级”网络全线贯通,建立了如皋就业网站,全天候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录用备案、合同鉴证、信息查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咨询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在建设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的同时,还将农村市场作为建设重点,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在如皋港建立了“江苏省沿江开发人力资源市场”。大力鼓励各镇建立职业中介组织,消灭了中介服务空白镇,实现了全市上下职业中介组织的全面覆盖。全市现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00多家,其中,境外劳务机构22家,初步形成了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龙头、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体系。

建立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战略性问题,随着转移就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特别是对农村劳动力维权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形成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基础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转移培训,主要建立了培训前备案、培训减免费、培训考核发证和培训补助申报等四项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农村劳务输出,主要采取了求职报名登记、用工(劳务)合同管理、劳务输出(录用)备案、劳务输出跟踪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入网管理、实行职业介绍许可证制度、劳务输出奖励等八项措施。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在加强监管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政府公共财政除将这一投入列入重要支出项目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培训机构、中介组织和农村劳动力本身都应承担资金投入的相应责任,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如皋市专门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按照农村人口人均1-2元的标准预算安排,市财政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8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扶持。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和支持,基本确保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资金的需求。为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的管理,我们根据省和南通市规定,制定了如皋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收费和转移培训、劳务输出补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12篇

众多的研究人员的研究结果显示,每个社会个体社会网络测量的指标主要包括个人社交网络的异构性、社会网络的力量和个体社会网络的规模。其中个体社会网络的规模主要是组成社会网络成员的数目,个体的社会网络也是社会网络中的基本要素之一,能够测量出社会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情况。而判断个体社会网络关系强度的主要依据是对个人寻求帮助时进行考察,这样可以分析出个体在社会网络里获得帮助的实际人数。个体网络异质性一般是社会网络的全部成员在特定社会的特征上存在差异性的情况,通常包含阶层地位与就业方面的差异。此外,可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考察,测度个体的社会网络实际情况。在过去调查中可以看出,通过相关人员讨论过的重要问题来测量社交网络作用程度的大小,根据受访者和成员之间的关系来测量关系网络之间的强度,同时通过对谁可以借钱救急,然后访问受访者在接受帮助过程中困难的程度,最后得出实际的网络关系强度。通过相关行业和社会的成员关系来实地抽样调查,有效问卷276份,内容包含社会网络的因素、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个体因素的特征、未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等,同时进行测定。

2社会网络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方面的影响

2.1社会网络信号传递的功能使得农村的劳动力中被雇佣概率得以提高相关研究人员提出劳动力市场可能存在雇员能力信息的不对称情况,通常情况下,教育表现形式能够成为雇主区别不同雇员生产率的主要信号,雇员生产力信号之间存在差异,但在我国生产力信号常常会失灵。当农民工在寻找工作的时候,可以通过社会网络成员所提供的工作信息进行选择,这也是他们获得工作机会的渠道之一。很多雇主在面对各种不同的同质农村劳动力,往往很难选择和判断,大部分时候都是随机选择的。而部分农村劳动力很容易抓住社交网络信号的主要作用,进而和其他的求职者区别开来,能够更容易获得工作机会。

2.2社会网络可以帮助农村劳动力节省城市生活成本一般说来,社会网络能够给农民工提供的帮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在比较缺乏正式组织的保障情况下以及在应对不同风险和困难过程中,一些流动性较大的劳动力获取社会支持重要的来源就是关系网。其次,早期进城的农村劳动力可以给后期外出寻找工作的农民工提供食宿等生活方面的帮助,可以更好更快速地帮助后期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最后,具备发达城市生活、工作经验的农民工,可以给初次进入城市工作的农民工提供相关的技能与经验或者是一些资金方面的帮助,进而使得初次外出寻找工作的农民工取得较好的发展。

2.3社会网络能够方便农村劳动力获取就业的信息因为新时代国内劳动力市场中信息的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容易致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场出现失灵的问题,如果农村劳动力了解雇用单位实际情况并减小求职的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在某些方面,社交网络可以弥补劳动力市场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也能够给农民工创造新的就业渠道,这就提高了农民工就业率。

3实例分析

3.1模型和变量从目前存在的文献和理论得出,我国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主要影响因素可以用以下函数的形式来表示,外出就业等于f加ε,再借助二元Probit分析模型分析当前社会网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产生的影响,Probit模型属于二值响应模型,也叫做线性概率的模型。其中P(Yg等于1|X;Z)等于P0加βiX加βjZ加μ,农村中外出的劳动力实际就业可能性P(Yg=1|X)一般是用来解释X变量线性的函数,而P也被叫做响应的概率,P值越大,表示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率也就相应越高。自变量选择的过程通常考虑社会网络因素和家庭实际收入之间的关系,而不需要去单独考虑家庭的收入。实际上的影响因素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社会的经济特征主要由地区差异与村镇干部的差异等组成,而个人基本的特征主要包含培训经历、健康水平与教育经历等,其中控制变量从表2中可以看出[5]。

3.2相对于女性农村劳动力来说,男性农民工去城市中寻找工作的可能性更高。同时,年龄大小和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的情况呈负相关的关系,年纪越大留守的可能性也比较大。相对于已婚的农民来说,未婚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占比比较大。主要原因就是留守在农村的成本比较高,加之其他的控制变量估计参数并不显著,这也表明社会网络规模愈大,人情桥梁与信息也就会相对增多,也就会占据社会网络优势,能够更轻松获得在城市就业所需的帮助,因此农民工进城寻找工作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如果变量实际的强度为正,则显示社会关系网中实际强度比较强,农村劳动力也就基本会选择外出务工,而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亲戚朋友的介绍,政府和市场并没有发挥出主要作用。如果变量行业性质为负,表明行业性质愈强,农村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概率就会降低,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在择业方面的能力不高,整个社会网络里同行比较多,基本是通过别人介绍来选择就业。可见各种行业中亲戚朋友越多,想要找到合适的工作就越难。

4结论与政策的建议

4.1扩宽社会制度保障范围,建设覆盖全部农民工的完备社保体系一般来说,农民工在外出就业的过程中,常常处在比较弱势的地位,再加上农民工个体差异性比较大,更容易产生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情况,也就是孤立者越发孤立的马太效应。这就需要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来解决这类问题,也就是重点扶持弱势群体,使得农村劳动力获得就业机会,进而促进社会的进步。

4.2加强发挥政府在农民工外出就业方面的统率引领作用加强发挥政府在农民工外出就业方面的统率引领作用,政府要通过公共政策来引导农村劳动力选择合适的工作,同时支持与鼓励志愿者协会、职业中介和工会等非政府性机构和本地区汇聚大量劳动力的就业管理机构构建信息共享和信息传递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将招聘的具体信息提供给农民工。同时,要加强迁移网络方面的引导以及加强农民工的管理,进而保障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能够顺利就业。此外,对于一些已经进城的农民工,政府应该指导其构建地区与行业农民工的老乡会、劳动组织协会与商会等,使农村农民工集体可以通过这类组织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保护农民工的实际利益。

第13篇

关键词:马克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中图分类号:F0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007-03

当今世界,所有发达国家无一例外经历了一个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和城市流动的过程。马克思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理论就是在考察英国、法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尽管当时的情况与现在有很大不同,但“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1]马克思在考察“来自农村而大部分在工业就业的居民阶层”时说:“他们是资本的轻步兵,资本按自己的需要把他们时而调到这里,时而调到那里。当不行军的时候,他们就‘露营’。这种流动的劳动被用在各种建筑工程和排水工程、制砖、烧石灰、修铁路等方面。”[1]765这种流动就业的方式,并非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终极方式,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农村劳动力最终会固定在特定的工业部门,成为城市工人阶级的正式成员。农村劳动力采取流动就业这种转移方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并且是很现代的、绝不是到处已达到的产物,它是和一个完全特定的生产阶段相适应的。”[2]马克思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二元经济结构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

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由于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了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马克思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1]412近代以前的农业社会中,城乡对立主要表现为乡村统治着城市,这是因为农业是社会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同时农业生产率高于手工工业,因为在工业中“自然力还几乎完全由人力代替”,而在农业中自然则是作为“机器和有机体参与人的劳动的。”[3]但近代以后,随着工业化在城市和工业部门率先展开,出现了农业落后于工业和农村落后于城市而形成的城市统治乡村的新现象。城市工人的工资收入高于农民和农业工人,工商业的收益高于农业,城市居民的文明程度高于农村居民,城乡居民出现了收入落差和文明程度落差从而形成了以城乡利益差别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

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先决条件

“我们首先应该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农业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首要条件,而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则是社会其他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18世纪初期,传统的农业制度开始发生变化,从而结束了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的局面,随着农业力的不断解放,农业生产的平均剩余率由以前的25%左右提到50%以上,为随后出现的工业革命铺平了道路,也为农业剩余动力转移提供了技术条件[5]。因此,在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方面,政府应该着力于提高农业生产率,把更多的束缚在土地上的劳动力解放出来,为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

三、土地的集中是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

马克思在考察资本主义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深入地批判了小土地所有制的弊端。他说,在这种自由小块土地所有制形式中,“土地的占有是劳动者对本人的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的一个条件;在这种生产方式中,耕者不管是一个自由的土地所有者,还是一个隶属农民,总是独立地,作为单独的劳动者,同他的家人一起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3]912显然,“小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是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的,任何劳动的社会形式的改进、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任何累进和应用。”[3]912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资料无止境地分散,生产者本身无止境地互相分离,人力发生巨大的浪费,生产条件越来越恶化和生产资料越来越昂贵。”[3]912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领农村,这种小块土地所有制也逐步衰亡。与此同时,“它的正常的补充物即农村家庭工业,由于大工业的发展而被消灭;处于这种耕作下的土地逐渐贫瘠和地力枯竭;共有地为大土地所有者所霸占;作为种植经营的大农业或以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大农业加入竞争。农业的各种改良一方面降低了土地产品的价格,另一方面要求较大的投资和更多的物质生产条件,这些也促进了上述土地所有权的灭亡。”[3]912归根到底,小块土地所有制不利于现代科技和经营手段在农业中的使用,从而阻碍农业生产力的进步,最终必然走向灭亡。我国在实行后,农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粮食生产连上六个台阶。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制度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弊端也日益显露,迫切需要政府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推行农业生产经营合作化,或者出台相关制度,以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为农业经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经营方式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

四、农业资本主义经营方式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认为:“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使用蒸汽发动机的机器工业,自己不能满足(哪怕是大部分)自身对工业品的需要,那么,它现在在各文明民族中就不可能占据应有的地位。”[6]机器大工业为采用高效率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提供了物质条件,这些机器大工业生产的大批量廉价商品不仅是资产阶级征服世界市场,也是彻底占领农业部门的锐利武器。“只有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这样,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资本主义一旦占领农业,或者依照它占领农业的程度,对农业工人人口的需求就随着在农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的积累而绝对地减少,而且对人口的这种排斥不像在非农业的产业中那样,会由于更大规模的吸引而得到补偿。因此,一部分农村人口经常准备着转入城市无产阶级或制造业无产阶级的队伍,经常等待着这种转化的条件。(这里的制造业指的是一切非农业的产业)”[1]739马克思充分肯定了机器大工业征服农业的历史贡献:“大工业在农业领域内所起的最革命的作用,是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因此农村中社会变革的需要和社会对立,就和城市相同了。最墨守成规和最不合理的经营,被科学在工艺上的自觉应用代替了。”[1]578他还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大成果之一是,它一方面使农业由社会最不发达部分的但凭经验的和刻板沿袭下来的经营方法,在私有制条件下一般能够做到范围内,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的应用;它一方面使土地所有权从统治和从属的关系下完全解脱出来。”[2]696这样就为农业经营规模化、科技化创造了条件,进而促使农业生产率得到极大提高,形成大量“潜在过剩人口”。这就在客观上要农村劳动力流出农业,把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资本积累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是导致失业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把资本构成分为资本的价值构成和资本的技术构成。资本的技术构成是指生产资料的量和为使用这些生产资料所必需的劳动力之间的比率;资本的价值构成是指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比率,由资本的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做资本的有机构成。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情况下,为了推动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始终需要同量的劳动力,那么对劳动的需求,即就业量则随着资本增长而同比例增长,资本增长越快,则就业量也就增长得越快。可见,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情况下,资本的积累是有利于提高就业水平的。但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必然趋势是有机构成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导致对劳动需求的相对甚至绝对减少。当追加资本的有机构成的提高,而原有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变,这时资本对劳动力需求的相对量减少,但绝对量会有所增加。但这是短暂的历史现象。随着资本主义竞争和新机器的普遍采用,导致对劳动需求的绝对减少。一方面,由于新旧资本同时随着资本构成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旧资本总是按照新的提高后的资本构成被再生产出来,因此,即便是在原有规模上的生产,也会有大量的工人被游离出来;另一方面,追加资本吸收的工人数量会按照资本构成的不断提高而加速减少,一旦追加资本所能吸收的工人人数少于被游离出来的工人人数,则会引起就业量的绝对减少。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机器的大量使用,资本家可以“用不大熟练的工人排挤熟练工人,用未成熟的劳动力排挤成熟劳动力,用女劳动力排挤男劳动力。”同时,由于就业的压力迫使现役工人的加班加点,导致过度就业,进一步挤压就业空间。以上三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资本的不断积累可能导致对劳动力需求的绝对减少。

第14篇

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

(一)县农民工的就业状况

1、在本乡镇内从业人口比重较大。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拥有农村劳动力资源200541人,实际从业人员195426人。其中在本乡镇内从业人员114326人,占实际从业人员的58.5%;外出从业人员81100人,占实际从业人员的41.5%。在本乡镇内从业人口的比例超过外出从业人员。本地从业收入已成为县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之一。

2、劳动力外出渠道以自发外出为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外出从业人员为81100人。其中自发组织外出谋业的有56689人,占外出人员的69.90%;政府组织6950人,占外出人员的8.6%;中介组织介绍9069人,占外出人员的11.18%;企业招收8392人,占外出人员的10.27%。

3、省内从业的农民工的数量高于省外从业的农民工数量。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外出从业的81100人中,选择省内从业的有46694人,占外出人员的57.6%;省外从业的有34406人,占外出人员的42.4%;在省外务工的人员主要集中在中部与东部地区。

4、农民工从事行业较为集中,主要从事第二产业。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县外出从业农民工从事第一产业的有3137人,从事第二产业的有51165人,从事第三产业的有26798人。第二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主要集中在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5、外出从业形式以务工为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人员中务68253人,占外出人员的84.16%;经商8029人,外出人员的9.9%;从事萁他形式的4818人,占外出人员的5.9%。

6、外出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集中在1000——2000元之间。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有6208人,占外出人员的7.7%,;月收入在501—1000元有20240人,占外出人员的24.96%;月收入在1001—2000元有38349人,占外出人员的47.29%;月收入在2001—3000元有12848人,占外出人员的15.84%;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有3356人,占外出人员的4.14%。

7、外出返乡人员以本地从事二、三产业为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年外出返乡人员17452人,占外出人员的21.52%。其中本地务农4370人,占外出返乡人员的25%;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6708人,占外出返乡人员的38.43%;再次外出从业6435人,占外出返乡人员的36.87%。

(二)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本地高校毕业生外出就业率较高,但是回乡就业趋势不容乐观,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主要呈现出以下态势。

1、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2、三支一扶录用。

3、大学生村官。

4、县内用人单位及其他形式灵活就业。通过县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公益,岗位招录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5、县外多渠道就业。

(三)县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状况

1、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坚持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的主渠道,加大开发城乡保洁、绿化管理、环卫协管、交通协管、城市协管、劳动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公益性岗位,尽最大努力满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岗位需求,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受灾群众实现就业。各级将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开发、动态管理,并采取社区推荐,社区公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招用人员,并报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2、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就业。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在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在用足、用活优惠政策上狠下功夫,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提高政策标准。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及时出台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的政策性文件,提高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解决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困难群体就业稳定性。二是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积极组织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人员,对其集中进行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帮助制定创业计划,论证创业项目可行性,同时进行开业指导、协调办理营业执照等帮助实现自主创业。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总体水平仍偏低。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人员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8997人,占外出人员的11.10%,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58.89%下降了48.79个%;初中文化程度47988,占外出人员的59.17%,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30.10%上升了29.07%;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4115人,占外出人员的29.73%,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0.61%上升了29.12%。

(二)职业技能培训不足,缺乏就业竞争力。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从业人员中参加了政府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有9745人,占外出人员的12%;持有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有6366人,占外出人员的7.8%。大部分外出从业人员未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在就业时缺乏竞争力,只能从事报酬相对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工作。

(三)少数外出人员的从业环境较恶劣。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从业人员中雇主拖欠工资人数650人,占外出人员的0.8%;从事高危、有害工作人数3958人,占外出人员的4.8%,致伤致残人数435人,占外出人员的0.5%.享受劳保补贴人数4854人,占外出人员的6%。

(四)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社会保障机制亟需完善。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外出从业中与雇主签定劳动合同的有26427人,占外出人员的3.3%;参与养老保险的有15644人,占外出人员的19.29%;参与医疗保险的有26545人,占外出人员的32.7%:参与失业保险的有4919人,占外出人员的6.1%;参与生育保险的有5632人,占外出人员的6.9%;参与工伤保险的有12072人,占外出人员的14.9%;农民工大都从事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但缴纳保险的寥寥无几,在事故发生时,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不足,工资待遇较低。公益性岗位开发不足,有的是有社会需求的领域未能开发,有的是缺乏资金不能提供岗位。已开发的部分公益性岗位加班多、工作量大、工资待遇低,而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有所提高,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不断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却一直未相应提高,导致收入偏低,家庭生活困难。

(五)城镇困难群体多,就业矛盾突出。我县属于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滞后,被征地失业农民、零就业家庭和城市低收人家庭群体数量大。特别是近年来,我县推进实施大交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被征地失业农民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可供开发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岗位和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数量较少。这种困难群体多,可供岗位少的现状,导致就业矛盾突出。

(六)资金保障缺口大,受惠范围较小。由于我县城镇困难群体庞大,地方财力和上级就业专项资金补助有限,用于帮扶援助困难群体就业资金受限,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难以全面兑现。另一方面由于资金缺口大,政府购买岗位能力减弱,使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的渠道变得狭窄。

三、未来就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信息。加强劳动力输入地区的劳动力需求信息收集,建立输出地与输入地的联系,通过协作,有组织的进行劳务输出。

(二)发展本地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政府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从而为农民工提供本地就业的机会。进一步完善本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提高本地就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

(三)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不足极大的限制了农民工就业的选择范围,多渠道多层次的组织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工从单纯的无技巧体力劳动转变为技术型劳动。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

(四)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是不少就业岗位并非人满为患,既存在着“人找岗位"的现象,也存在着“岗位找人"的现象。针对此,我们应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改变他们只选择在大城市就业的思想。让大学生重视人生价值的实现,不能只把职业活动当成谋生的方式和手段。

(五)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就业援助制度保障。就业援助制度是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起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才能确保对就业困难群体长期的、行之有效的就业援助。

第15篇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就业;影响因素;对策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改革力度的加大、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农民思想的改变,现代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有了一定改善。然而就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拉大,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困难。具体来讲,我国目前的农村劳动力现状如下:

1、我国目前农村劳动力现状

(1) 年龄结构。我国目前的农村劳动力以20-50岁青壮年为主,比例可占到总量的70%。另外,50岁以上的占到五分之一,而20岁以下的劳动人口仅仅占到3%。因此可知,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较合理,可以说在我国农村存在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2)教育结构。农村教育结构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质量的重要指标。数据显示在我国约有60%的农村劳动力中为初中教育水平,小学及以下的约占到30%,而高中、大学及以上的仅仅占到不足10%。这组数据充分表明,相比于城市,农村劳动力仍然以小学初中文化为主,教育结构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3)就业分布结构。分析农村主要劳动力的就业走向,可以看出,主要停留在所在村的周边县城工作的农民占到农村总劳动力的60%,而能走出外市打工就业的农民仅仅占到40%。其中,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主要流向广东等一些较发达、且就业岗位充足的地区。(4)就业方向结构。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方向的发展正在呈现多元化发展的形势。从事农业与非农业的农民比例约为3:7,其中,在从事非农业的劳动力中,主要以建筑行业、制造业以及批发零售业为主,各自约占到40%、20%和30%。

2、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呈现的形势

分析以上的数据结果,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呈现的形势主要可以概括为:

(1)劳动力数量巨大。相比与城市人口数量,农村人口数的增长速度是比较快的,因此每年都有大量的劳动力产生,但由于农村教育结构的不合理,导致教育水平跟不上,因此有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无法向城市转移。然而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科技水平的发展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在下降。这样一来,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就被闲置,成为剩余劳动力,长此以往,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和转移就更加成为难题。(2)每年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涌入,也给城市的就业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巨大,导致城市对新劳动力的接受程度下降,从而造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3)农村劳动力素质问题。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的匮乏,导致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水平较为低下,其文化程度、劳动技能、整体素质、就业竞争力和市场适应性相比于城市劳动力差距都很大,而教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就业方向。(4)户籍政策所带来的问题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性差。二元城乡结构使得农村劳动力在城市无法享受到相同的福利待遇,因此大多数农民工缺乏长期居于城市就业的信心,而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也同样不健全,因此土地便成了农民的唯一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险。于是便导致农村劳动力流动性较大。数据显示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民工数量仅占到总数量的40%。

二、影响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因素分析

1、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中的经济结构和经济规模都是影响就业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方面。改革开放几十年以来,虽然有一些新兴工厂的建立能够吸纳一些农民工就业人群,但是由于生产力的布局不合理,导致这部分人群就业的不稳定性,造成了再一次的失业出现。另外,土地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体系都不够完善,造成在农村的农业、非农业的就业环境都不够理想、不够稳定,因此就业问题也得不到长久改善。

另外,经济因素对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还体现在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之上,在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的地区,农民进城打工的促成因素以及其从事的行业都存在着巨大差别。例如,在我国相对发达的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所拥有的可经营土地面积的减少以及其对于土地的依赖性有所下降,并且进城之后所从事的行业领域为较复杂的体力劳动;而在我国的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民进城就业的促成因素则主要是由于家庭成员过多造成家庭人均收入过低、家庭剩余劳动力过多以及教育医疗等因素的制约,而其进城之后从从事的工作也集中为较为简单的劳动,并且依然在收入方面没有大的改善。

2、政策因素

在二元城乡结构的背景之下,我国正在努力推进城市化进程。这样的政策环境给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农村剩余劳动量每年都在以庞大的数字在增加,而城市化的进程却脚步缓慢,因此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之间的转换仍然是农村劳动力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巨大屏障。

封闭的地方政策是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最大屏障。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和地方差距已经越来越明显,京津、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高新科技的快速进步带动了这些地区的高端就业岗位的人才缺失,而这些地区也出台了一些相应的针对地段就业岗位的政策,如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数量的限制、农民工从事行业领域的限制等。

3、中小型企业发展

中小型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较强,尽管我国目前正在大力扶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且其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中小型企业的自身特点恰恰是其发展过程中的缺陷。由于其数量众多、分布广的特点,造成中小企业较为分散,并且由于不同地区差异性的存在,加之地方政府不同的管理特点,造成中小型企业形成了地区分布分散、发展模式分散的特点,因此很难形成规模经济。在这样的形势下,大量中小企业就将被淘汰,进而产生更多的失业,这对于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转移又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因此,在大力扶持发展中小型企业的同时,也要看到其内外部环境存在的威胁因素,只有解决了其发展的瓶颈问题,中小企业才能成为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

4、农村劳动力素质

劳动力素质低下一直是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中的重要方面,数据显示,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教育水平仅仅占到15%左右,而城市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占到城市总人口的80%以上。除了教育水平问题,农村劳动力所接受的专业技术培训也十分欠缺,因此,文化水平低下以及相关领域技术培训的匮乏使得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则导致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都滞留在了农村持续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只有那些少部分的接受过高等文化教育以及技术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城市。除此之外,劳动者素质还影响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如果转移的劳动力是高素质群体,则会减少城市人口对于转移人口的抵触情绪,使得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好的适应城市工作生活,以降低管理成本。

三、增加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1、发展乡村经济,拓宽就业空间

首先,发展乡村经济一直都是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解决其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只有从源头解决了经济发展问题,才能更好的带动就业,解决农村劳动力供需矛盾。发展乡村经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乡镇政府应该合理地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与分配,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力,同时,推动乡村的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使得乡村经济结构与劳动力分配更加合理。第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建设,进行合理的农村区域规划,通过建设绿色农村来拉动需求,以带动就业,同时为劳动力提供更好的就业生活环境。第三,推动乡镇企业向集约型经营方式转变,继续完善集体经济,实现规模经济,带动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发展。

2、政策调整,缓解就业压力,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

宽松的政策环境对于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外出务工还是进入乡镇企业自主创业,都是基本的条件,因此,中央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结合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实时的社会环境推出不同的政策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还要根据现实情况随时进行调整。例如在我国目前的二元城乡结构的背景之下,农村劳动力的农转非问题是制约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主要因素,因此政府应适当调整农转非政策,制定有利于农村户口城市化的政策,以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开发为重点,对于失去土地或者不拥有土地的农民,提高社保福利,减少劳动力对于集体经济的压力,同时引导优秀的外出务工人员回归乡镇企业创业,努力挖掘新农村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新方式,以改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环境。

3、推进制度创新,改进就业模式

目前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方式仍然主要以政府为主。因此,制度创新的首要任务就是经济制度创新,应该将劳动力就业安置方式向依靠市场方向引导,转变农村劳动力就业观念,使市场成为支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力量。首先,要实行社区股份制改革,本着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原则,将集体资产落到个人,建立完善市场机制,同时对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加强完善乡镇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其次,完善就业机制、推进就业制度改革也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例如,首先可以在用工制度方面进行改革,通过改变以往农村劳动力依靠组织找工作的依赖性,转为凭自身能力和努力竞争上岗的就业制度,使得农村劳动力能够更加自觉主动的提高自身素质。

4、将中小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结构以及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技术水平来看,大中型城市吸收农村劳动力的难度仍然存在。首先,国有企业的内部改革造成一部分的下岗无业人员,这部分人口主要集中于大中型城市,而每年的高校毕业生又会形成新增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已经为城市人口就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农村劳动力相较城市人口,就更加难以就业。而在我国小城镇中,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且分布较广,国有企业数量较为少,因此若将小城镇发展和中小企业的振兴相结合,则可以极大地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并不大,业务结构通常较为简单,因此对于劳动者素质要求不高,对其所需技能的培训也较为容易,因此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充分发展中小企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同时为小城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5、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城乡第三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是一种用来满足人民精神需求的产业,虽然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受到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制约,但是仍然可以通过一些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刺激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信息、科技等生产业。支持商贸企业及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面向农村居民生活需要,积极发展通讯、文化、餐饮、旅游、娱乐等生活业,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和方便农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居住方式变化,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业。

6、增加对农村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劳动者素质

(1)给予农村人口素质教育和技术培训一定的财政支持,增加教育资金投入,建立希望小学,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并给予过度贫困的家庭一定的生活补助、给予直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人群一定的教育补助。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教会农村的新生劳动力一些直接实用的技能知识,让他们能够更好的适应未来的工作环境,通过教育水平、技能水平的提高,来实现劳动力的就业和再就业。(2)要发挥乡村周边城镇、以及中心城市各大高校的影响作用,形成高校、职业教育学校的辐射作用,建立城乡之间的教育联系,将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发展潜力的人群直接引向这些教育机构,并且在学校中建立志愿者组织,下派到各个乡镇进行义务性的支教活动,派送教育资料等等,真正形成一条城乡教育链条,带动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3)在技能方面,对于那部分想要直接掌握实用技能的劳动群体,设立劳动技能培训机构,并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一体化,每年直接向城市输送专业技能人才,并给予稳定的工作环境和收入。不仅可以直接向城市提供一些用人单位所需的技能对口的专业性人才,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同时相比于高等教育投资大大的减少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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