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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国农村畜牧养殖业的现状和问题
畜牧养殖业产品能够反映农村畜牧养殖业现状,例如鸡蛋,超市里鸡蛋的价位都很多种,主要是因为鸡的品种不同,同品种鸡喂养的饲料不同,所以下的蛋的种类、质量、营养价值等不同。鸡蛋的品质明显没有以前优质了,这也反映鸡的种类、喂养饲料、饲养方式等与以往相比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只是农村的鸡养殖存在问题,一个鸡蛋足以看出整个农村的畜牧养殖的现状和其中存在的问题。鸡的饲料怎么了,为什么鸡的种类少了?为什么蛋里面会有致癌物质?为什么禽流感一次次袭来?农村的牛羊怎么了,为什么有假冒牛羊肉?为什么端上桌的羊肉是病态肉......面对这么多问题,农村畜牧养殖业该何去何从?
1.2农村畜牧养殖规范化的重要性
禽流感怎么得的?生物会生病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致死就不是简单的问题了,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只有规范化养殖。现代农村畜牧养殖业规模较大,大面积散养会为农村生态造成不可想象的破坏。例如:以往农户家里养殖几只羊只需要定时带羊去有草的地方吃草,顺便排放粪便,现代农户带着数十只羊不方便流放,羊到处吃草会破坏农村绿化地,到处排便会污染柏油马路,且现代农村田间小路变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流放羊群不便于管理的情况下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一群羊只要有一只羊得病,不易被发现且会很快的传染给其他的羊,而规范化养殖便于规范化喂养和规范化管理,因此现代农村畜牧养殖需要规范化。
1.3农村畜牧养殖科学发展的重要性
现代农村畜牧养殖业正在努力迎合我国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目标,可是表面迎合的不能真正的改变农村畜牧养殖业现状以使其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科学的养殖需要养殖技能,需要养殖经验、需要养殖必备知识等,不科学的养殖在面对生产过程中一点挫折时很容易走向迷途走向消亡,这样的养殖业是不科学的,这样的农村畜牧养殖业是不可持续发展的。例如:现代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饭桌上需要更多的蛋奶产品,奶制品为了大规模生产而规范化,但是为了简易生产过程,从而缩短了检测流程,这样不科学的生产一旦产生了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带来的不仅仅是行业危机和社会诚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健康危机,这些是不可逆的也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农村畜牧养殖业要贯彻科学发展观。
2、畜牧养殖业规范化和科学发展的途径
2.1完善畜牧养殖业制度
国家不能放纵农村畜牧养殖业任意发展,被金钱和利益迷惑的农户良心被蒙蔽的时候,道德舆论的力量显得过于薄弱,只有法律才能够敲醒他们,只有强硬的法才能规范农户伸向罪恶的手,才能减少不正当养殖和不正当销售,阻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向市场,因此国家要完善农村畜牧业相关法律制度。可是只有打击和惩罚的教育不是好教育,只有打击和惩罚的制度不是好制度,所以除了设法约束还要设法鼓励农民积极加入畜牧养殖业生产,认真努力学习养殖知识和技能,国家可以设立一些宽松的税收政策,只有用之于民才能取之于民,国家本着“以人为本”的政策可以设立一些养殖户补贴政策,如可以实行饲料补贴和畜类医药补贴政策。最后国家要完善法律制度来保护养殖户们的合法权益,因为只有鼓励和惩罚没有保护的法会让养殖户们挣钱不安心不放心,又怎么会去挣钱呢?
2.2加大畜牧养殖业投入
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员管理。促进畜牧业继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县畜牧水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动物防疫员。由财政全额拨款工资的工作人员。差额拨款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县畜牧水产局所属的防检站具体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动物防疫员基本素质及工作任务
第四条动物防疫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管理,徇私办事、依法执业、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热爱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集体、维护公物,珍惜和维护行业形象;
三)激进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四)具有执业所必须具备的学历、资格证书、技术职称等;
五)能熟练掌握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独立从事指导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测报和参与扑疫等实际工作能力。
第五条动物防疫员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畜牧业生产、动物防疫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养殖户开展养殖业生产,扶植重点畜牧产业、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
二)责任区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演讲、控制与扑灭;
三)根据县级畜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乡镇动物防疫站布置。
四)承担乡镇党委、政府。
第三章工作制度
动物防疫站站长由县畜牧水产局任命。站长是动物防疫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动物防疫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动物防疫站实行站长负责制。主动接受动物防疫站和站长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条乡镇动物防疫站根据工作需要。将工作任务分解给每一位动物防疫员,并建立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罚机制。动物防疫站实施工作分工和管理时,既要责任明确,又不能忽视相互协作。
第八条动物防疫员应熟练掌握免疫顺序和免疫操作规程。对责任区内动物依照国家强制免疫的病种实施强制免疫和按免疫顺序实施计划免疫,保证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第九条对动物接种疫苗后。填写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明,加挂动物标识。免疫台帐、资料、文书,必需真实、全面、准确、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动物防疫员应依照规定领用、保管、使用疫苗、消毒药物以及免疫器械、动物防疫证、章、标识。不得转让、出售疫苗,不得使用蜕变无效疫苗。
第十一条动物防疫员既要做好春秋两季动物集中防疫。坚持月月补针制度,及时受理养殖户免疫申报,及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做好免疫接种、消毒和建立养殖档案工作。春秋两季动物免疫密度和平时动物免疫密度都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对免疫注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妥善处理。对免疫注射后出现副反应症状的畜禽,动物防疫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和救治。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员要按月将动物免疫数量分类汇总演讲给乡镇动物防疫站。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动物防疫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进行疫情监测、调查工作。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动物防疫员对多次做工作仍拒绝接受免疫注射的养殖户。名册经所在村民委员会盖章后,分别报乡镇政府、县防检站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拒防户畜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县业务主管部门在考核动物防疫员的免疫密度时,拒防户所养畜禽不作为应注基数。
第十六条动物防疫员在实施检疫和监管任务时。并在规定权限内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要按法定规定,加盖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出具检疫证明,坚决依据有关规定处置患病动物或染病动物产品。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员在实施检疫时。不得超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十八条动物防疫员应积极推广和应用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
第十九条动物防疫员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平安生产和平安防范工作举措。
第二十条动物防疫员要切实做好失密工作。
第二十一条动物防疫员要爱护公物。严禁将公物据为己有,严禁利用公物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四章值班、请休假制度
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工作时间,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站长应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动物防疫站都必需有动物防疫员值班。
第二十三条乡镇动物防疫员实行休假、请销假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采取补休、轮休办法。乡镇动物防疫员因事连续请假3天内(含3天)由乡镇防疫站长负责,3天以上须报请局领导批准;乡站站长因事请假需报经局领导同意。
第二十四条乡镇动物防疫员不在岗。如站长庇护不报,经人举报和检查出有假报、虚报者,追究站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按程序批准的休假和因特殊情况请假外。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动物防疫员的年度考核。目标定量考核与阶段性工作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注重实绩相结合。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动物防疫员。
一)本年度内受县畜牧水产局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或受到县政府及县以上部门以文件形式通报批评1次的
二)动物防疫抽查。
三)平时动物防疫抽查。
四)不服从组织调动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
六)按规定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的和本年度《乡镇动物防疫站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为不合格者。
第二十九条动物防疫员或者动物防疫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的
二)积极推广和应用畜牧兽医新技术、新成果。
三)重要刊物发表科技论文和文章的
四)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惩处的
五)对动物防疫站财富的平安、保值、增值有突出贡献的
六)有其他突出效果和贡献的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条动物防疫员每旷工一天。按50100元的规范扣发奖金或补助。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情节严重者可移送司法机处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二)隐瞒和延误疫情演讲。
三)因动物防疫员原因。
四)未及时督促、指导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做好免疫接种、消毒和建立养殖档案工作的
五)免疫接种后未按规定加挂畜禽标识的
六)免疫台帐、资料、文书不真实、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或虚报动物防疫数量的
七)不依照规定领用、保管和使用疫苗、消毒药物和免疫器械。
八)伪造、涂改、转让、出售动物防疫证、章、标识。或使用蜕变无效疫苗的
九)免疫注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
十)对注射后出现副反应症状的家畜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治疗和救治。
十一)因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
十二)不按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规范实施检疫。或不按规定使用验讫印章、检疫标志的
十三)违规给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加挂标识的
十四)因检疫工作失误。
十五)越权出证。
十六)因执法不当给他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十七)不落实平安生产和平安防范措施。
十八)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截留、挪用检疫费的
十九)贪污、挪用、坐支、截留或私分公款的
[关键词] 动物 防疫监督 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 浅析
[中图分类号] S851.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197-01
自从我国颁布了《动物防疫法》以后,各个省市的畜牧局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审时度势,建立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自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建立至今,将其关系理顺,将其观念进行转变,形成了一定的合力,将指导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来看,仍然是监、检以及防这三者分设的格局,原来监督以及检疫合设的地方,现在也都实施各自分设,这芽谷的分设格局不仅仅为省站对于下属进行工作指导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同样使监、检以及防等各个部门工作出现了相互扯皮和相互推诿的现象,对整个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合力的形成产生了直接影响。下面,笔者就浅析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策略。
一、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中唯一的一个法律根据,与其相对应的行业规定、相关细则以及国家标准等等都没有及时出台,这也就使得整个《动物防疫法》的条文原则缺少可操作性以及系统性,比如《动物防疫法》对于经营无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和动物自身逃避检疫行为、拒绝检疫行为都没有制定一定的罚则,使得违法经营者钻了法律空子,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了扰乱。我国的《动物检疫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我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进行检疫员的设立,对于动物防疫监督员设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导致动物防疫监督员在执法的过程中陷入了执法主体含糊以及执法资格无效这样困难的境地中。再加上当前形势下,有些技术规范并没有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标准,整个监督执法没有必要强制性的措施以及缺少执法解释,不能够形成严格执法的氛围,从客观上导致了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很难落实到位,有些违法行为并不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
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
1.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要健全《动物防疫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领域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将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每一级政府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也同样责无旁贷,想要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要求必须要依靠相关机构来保证监督,依靠法规来实现监督,依靠相关措施来落实监督,依靠队伍来实现监督,依靠资金来保障监督,依靠稽查来规范监督。虽然《动物防疫法》已经颁布并且实施了多年,但是,《动物防疫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条款不能够对当前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应,很难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国际进行接轨,因此,必须要将《动物防疫法》之中有些概念不清、操作性不强、有些盲区作出相应的解释和修改,与此同时,还要出台一些监督执法办案监督规程、技术规范以及配套法规,将工作死角减少,提升法律和法规在自身贯彻和执行过程中所具有的可操作性,确保能够有法可依以及从严执法。
2.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要理顺管理体制
想要保证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质量,必须要将管理体制理顺,建立健全正常工作的秩序,对于现有的监督机构、检疫机构以及动物防疫机构以及其他的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整合,按照我国的《动物防疫法》中相关的规定,赋予我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独特执法的资格。增强我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编制,要抓住兽医体制改革这一个机会,对动物防疫监督执法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和健全各级动物防疫的监督机构,以便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对于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诸多要求,只有上下联动和健全体系,才能够将整体职能充分发挥,在最大程度上将其效应实现。对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认真履行,有效、有序以及有力开展动物防疫监督等工作,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畜牧法》以及《动物防疫法》等等涉及到动物产品安全以及动物安全规定真正贯彻落实到生产的第一线中,对于动物产品以及动物生产、加工等等环节必须要实施全程监管工作,以便保证动物产品以及动物的安全。
三、结语
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接着又从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要健全《动物防疫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以及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要理顺管理体制这两个方面对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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