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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情况日益增长,细看经济的发展趋势,市场经济是社会进步的最有效的推动力,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在发达国家,信用是一个人立足的基础,而我国信用体系的发展远远滞后于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得信用风险成为重要的经济风险之一。特别是在启动内需刺激消费的过程中,这一矛盾更为尖锐和突出。因此,尽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对刺激需求、稳定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个人信用体系是指能证明、解释和查验自然人资信而建立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资料和行事规则。具体而言,它应包括个人信用登记、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风险预警机制、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个人信用风险转嫁制度等。有了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就能根据客户信用的历史纪录、自我评估或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取得消费者的信用状况,确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然后予以决策,从而有效地防范或消除消费信贷风险。
一、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危害
社会个人信用的缺失不仅破坏了经济发展的环境,还影响了人民群众对近几十年来开发的整体评价,进而危害到更高的层次,从而对社会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个人失信,影响的可能是一个点,但众多的个人失信累计起来的效应就可能是整个经济层面。我国当前的社会信用的缺失,对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
信用缺失导致经济秩序紊乱。目前,我国的“寻租”现象正严重的危害着经济秩序,造成资本市场出现混乱及交易量的萎缩,同时极大地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和预期,干扰了市场的健康成长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如果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失信者,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都将发生严重的扭曲。进而使市场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萎缩,同时积累出大量金融风险,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不良的影响,导致经济活动出现紊乱。
信用缺失导致金融市场萎缩。金融是市场经济的血液,而金融活动存在的前提是信用,没有信用的环境金融难以生存。一方面,银行资本顺利周转的条件是资金在空间上能够保持动态的并存,而资本空间并存有赖于资金的及时归还,银行资金无法收回和放贷无门会导致金融市场萎缩,影响资金的效率和作用。另一方面,信用的缺失扼杀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在信用缺失的社会,企业自身创新的新产品很难得到严格的保护,会逐渐丧失对创新的要求,从而导致整个社会丧失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市场萎缩。
二、我国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个人信用评估是对个人在参与市场经济的交往过程中,履行能力和其可信程度的综合评定。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是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为了减少投资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能够有效防范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就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资产状况、对承诺的履行能力和信誉全面考证评估。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成熟经验,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自己的国情,创造一种新的体系模式。
首先要注重全面性。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应该全面反映被评估对象的信用状况及各项基本要素,不仅要考核评估对象过去的情况,还要在一定程度上预测未来的发展,才能达到全面客观评估的基本要求,为决策提供参考。其次是科学性。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建立在一定科学分析的层面上,内容突出重点,主次分明,各细节指标之间有整体的连续性,全面有机的配合在一起,成为一套统一的分析体系。再次是客观性。设立的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尽可能的通过客观的事实依据反映出来,减少不必要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以科学严谨的眼光来面对分析数据,还原评估对象一个真实的数据,不能偏袒于任意一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最后是可操作性。在信用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中,各项指标应该尽可能的从不同层次、角度来覆盖评估对象的基本要素,在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个人信用情况的同时,要尽可能的简单易行,容易操作,以便于在实际应用中更好的服务于体系建设。
三、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现状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立法严重落后于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征信机构在对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时尚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同时现行法律体系中也没有对信用采集机构的正式身份给予确认。对个人隐私的界定不明确,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必然公开涉及到对个人隐私情况的采集,为了使个人征信活动得以正常开展,必须对个人隐私与可以被公开采集使用的信息给予清晰的界定,避免征信机构发生法律问题。
个人信用相关数据资料不易取得。任何一个国家建立全面的个人信用体系必须有大量的基础数据资料作为支撑,关于个人消费者的信用信息必须采集。我国目前个人能提供的资料都是一些基础证明材料,无法主动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再加上我国的金融综合征信和全国范围内的联合征信还无法结合,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我国政府部门长期缺乏信息公开的传统和能力,担心个人隐私的尺度不好把握,故在个人信用信息的提供方面也非常小心,客观上导致了数据获取困难。
个人信用评估标准不统一。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没有科学、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各信用评估机构做出的信用结果大不一样,这不仅影响了评估报告的可用性,而且不利于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另外,在个人信用评估指标点的设计选取方面也不够科学合理,过分看重个人消费者的常规信息,不曾将个人信用信息与其它机构的综合查询结合,没有全盘的考虑个人的发展潜力等未知情况,无法科学全面地反映个人真实的资信情况。
四、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的对策
构建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监管框架。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可以从行政监督管理和个人征信行业自律方面来建设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个人信用体系监管框架。首先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级政府在个人信用体系中的监管作用。我们不能单独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必须重视和依靠政府机构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优势,快速推动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从制度上进行保证,使个人征信行业可以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其次在行业自律方面。我国至今没有成立相关的行业协会,行业内缺乏自律机制。要尽快组建我国的个人征信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与征信市场和政府之间的交流,保证各项政策的科学性,符合当前个人信用管理行业发展的需要。
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制度。在任何一个具有成熟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国家中,拥有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是个人信用制度的运行基础和有效保障。美国、欧洲和日本都通过长期的发展,完成了适合各自国情的信用管理立法架构体系,但是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相关立法基本上还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必须要综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结合世界各国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快出整的关于个人信用监管和保障的法律法规,从而使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在法律的架构内运行。
发展完善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个人资信评估体系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对每个数据主体的授信内容进行准确的信用风险等级评定,从而为个人信用活动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个人信用资信评估可以在合约形成之前最大程度了解授信主体的个人资信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考评及分数量化,尽可能的减少漏洞。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评级方法不仅是发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市场经济的有效补充。
在整个大资管行业中,公募基金是最具代表性的资产管理业务形态,按份募集、组合投资,管理人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谨慎勤勉职责,基金持有人按份承担风险、获取收益。与其他资产管理业态相比,公募基金最大的优势是《基金法》赋予了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地位,信托法律关系落实到产品运作各个层面,包括风险自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规范、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管执法,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最为充分的大众理财行业。
截至2016年底,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达9.16万亿元,产品数量达3867只,是我国A股市场持股比例最高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募基金个人有效账户数达到2亿户,85%的基金账户资产规模在5万元以下。自开放式基金成立以来至2016年末,偏股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6.52%,超出同期上证综指平均涨幅8.77个百分点;债券型基金年化收益率平均为8.05%,超出现行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5.3个百分点;公募基金已经成为普惠金融的典型代表,为上亿消费者创造了巨大收益和金融便利。公募基金在助力养老金保值增值方面也做出重大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国社保基金资产规模约1.91万亿元,成立14年来年化收益率达到8.8%,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个百分点,资产增值效果显著。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全国社保基金最主要的委托投资资产管理人,在18家管理人中占16席,管理了超过40%的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在机构投资者中树立了良好声誉。
二、公募基金出现结构性失衡,遭遇发展困境
一是投资工具属性弱化,资本市场买方功能受到削弱。2012年以来,银、证、保等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呈爆发式增长,但是,运作最为规范、真正做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公募基金规模仅有9.16万亿元,占比不足10%。以精选标的为目标的股票型基金份额规模自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与2012年末相比减少52.6%(2015年提高股票型基金持仓下限也是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混合型基金大量兴起,精选个股、长期投资让位于趋势择时,对投资标的内在价值的关注让位于短期波动收益,投资工具属性弱化。2008年以来,公募基金持有A股总市值的比重持续下降,由历史最高的7.9%下降到历史最低的3.4%。公募基金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功能严重弱化,无论是作为大众理财的专业化工具,还是作为资本市场的买方代表,公募基金的主体地位远未体现。
二是资金流入流出波动大,缺少长期投资生态链条。从资金来源看,公募基金以散户化投资为主,真正的长期机构资金占比很小,养老金、保险资金等有长期配置需求的资金主要通过专户管理,对公募基金无法起到支持作用。产业链发育不足,过多依赖外部销售渠道,代销关系削弱了公募基金募集职责,销售利益最大化加剧频繁申赎,公募基金认申赎总量与资产余额之比达到320%,其中,货币型基金认申赎总量与资产余额之比高达550%;从持有期限看,多数基金投资者并没有把基金作为长期配置工具,平均持有期短,少于一年的占44%,少于三年的占67%。
三是公司治理偏离信托要求,投资人利益无法在治理层面得到充分保证。与上市公司类似,公募基金同样面临国有股话语权独大,股权治理僵化,董事会功能受限、受托责任履行不充分等问题,股东利益尤其是大股东利益主导管理人行为和管理绩效评价。从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看,公司治理困境导致公募基金过于追求短期规模和业绩增长,投资人利益无法在治理层面得到充分保证;从基金公司与员工的关系看,公司治理困境导致对人才专业价值重视不足,缺少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核心人才队伍不稳定,多年来人才流失严重,2015年基金经理离职率达24.4%,创历史新高(2016年有所降低,为12.5%)。
四是投资运作短期化,缺少长期核心价值。当前,短期功利主义是制约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重要原因,结构化产品、定增基金、定制基金等短期资金驱动型产品层出不穷,短期化行为突出。公募基金如果不能投资于未来,那么自身也就没有未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即ESG原则是公募基金投资于未来的重要标准,全球诸多有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建立并遵循比较规范的ESG投资基准,有力推动了公募基金的发展,我国还停留在少数探索性实践阶段,缺少系统的、与我国资本市场和经济转型需求相匹配的ESG投资与评价体系。
五是大资管法律基础不统一,冲击信托文化根基。从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看,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上位法既有《基金法》,也有《商业银行法》、《信托法》、《保险法》,导致在监管层面,既有信托关系主导的突出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的监管规则,也有民商关系主导的遵从平等合同主体地位的监管规则,受托财产法律属性不清晰,相关主体受托责任不明确,出现大量信贷业务与投资业务混同、违背委托人根本利益的现象,“刚性兑付”、“资金池”、“通道”、高杠杆结构化产品等违背资产管理本质的业务屡禁不止,助长了投机文化,冲击大众理财本质和信托文化根基。分业式监管叠加以机构为主的监管,导致大资管行业监管标准各异,监管标准与业务性质发生错配,风险无法得到充分披露和有效监管,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十分突出。
三、公募基金的出路与供给侧改革方向
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资产管理I需要一场全面的供给侧改革,完成行业的自我革命,真正承担起提供普惠金融和推动产业创新的责任。
一是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统一行业法律基础和监管规则。应当推动《证券法》和《基金法》成为规范资本市场各类活动的根本大法,摆脱部门法束缚,强化功能监管,统一同类业务行为规则。资产管理业应当全面遵循《基金法》作为信托关系专门法所确立的各项原则和规范,根据公开募集和非公开募集两类产品的特征制定针对性监管标准,统一公私募产品运作规范。公募类产品必须满足面向非特定对象募集的特定要求,保证产品结构简单,低杠杆或无杠杆,保证高流动性和申赎自由;私募类产品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均必须杜绝资金池业务,杜绝“保底保收益”,严守不“刚性兑付”的底线,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受托理财本质。
二是完善股权治理和激励约束,建设行业信用文化。应积极推进基金管理公司健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管理层信托责任和行业信用管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构成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成熟私募机构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在私募基金领域,已经初步形成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合同指引、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资顾问到资金托管和中介服务的完整自律规则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依托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要求,积极打造私募行业机构、人员诚信数据库,为从业人员建立完整的从业信用记录,使私募基金管理人成为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合格后备军。公募基金管理人要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培养投资管理人的风险控制意识,以及对公司和客户利益的忠诚;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产品的业绩表现和风险控制相结合,打造股东、员工、持有人利益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平台;创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发展环境。
三是系统推进ESG责任投资,发挥公募基金长期价值。在基础资产端,应建立上市公司ESG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上市公司ESG相关信息披露指引,基于ESG信息披露开展对上市公司践行ESG有效性的评价,最终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价值观统一、真正创造长期收益的上市公司ESG指数。在投资工具端,应建立公募基金ESG投资评价体系,改变短期规模业绩导向,鼓励公募基金真正发挥买方优势和专业化价值,根据被投企业公司治理、社会与环境义务的改善和长期价值创造进行投资决策,提升长期回报能力。在资产配置端,应推动有税收递延优惠支持的三支柱养老金建设,将短期理财资金转化为以长期投资为目标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或公募型FOF产品,遵循ESG原则进行长期资产配置,从资金端约束资产管理机构的投资行为,形成投资人、资产管理机构、企业经营者利益一致、行动一致的良性发展机制。由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与信息披露、基金ESG指数以及长期资金ESG配置基准构成的ESG发展原则有利于全面改善中国资本市场基础资产质量,激发经济增长的技术新动能,推动上市公司和公募基金履行社会公民责任,为全社会贡献长期价值增长。
四是发展不动产证券化和公募REITs,丰富长期投资工具。在绿色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优质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对这些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并上市交易,通过公募REITs完成标的挑选和组合持有,可以极大地拓展传统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动产证券化+公募REITs可以实现公共不动产的社会化投资和长期持有,让长期资金与长期资产通过股权而非债权的方式有效对接,缩短融资链条,切实降低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公募REITs可以充分发挥公募基金运作规范、监管透明的制度优势,在传统股票和债券之外,为公众投资于优质不动产、获取长期稳健收益提供专业化工具,为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提供理想渠道。
论文摘要:文章概括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以及体系内容,同时就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它的度量模型、体系内容方面、内部管理文化等进行分析,并根据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研究表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银行自身应该从多方面努力才能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保证银行生存和发展上的安全。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spread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
3.商、世银行未建立起有关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库。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在银行业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统,以收集客户信息,提供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等功能为主,大部分商业银行缺少企业详尽完整的信息数据库,缺乏模型分析,银行无法迅速传递、反馈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时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4.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由于长期受漠视风险的思维定式以及行为惯性的影响,目前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比较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坪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从我国商业银行来看,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现为: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和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5.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新兴的管理科学,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否则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更难以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与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显得十分匮乏。商业银行还缺乏一批复合型加专家型的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和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
三、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要尽可能地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日常业务运营中得到良好的执行。商业银行应该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焦点放在信用风险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商业银行应以改造和完善资产评级制度,特别是改造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为切人点,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和客户为中心的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针对目前国内信用环境较差的实际,研究、开发一套具有反欺诈功能的风险监测系统。通过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虚假财务数据,从源头扼制风险的发生。运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并建立健全数据库,致力于开发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贷资料的收集。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资料完整。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合本行的数据处理系统。商业银行还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对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适应我国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法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应按照实施阶段和条件,分为在制定贷款审批权限结构、贷后管理、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等三个方面的应用和在设定信用风险限额、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定价、资本分配与绩效评估的应用这样两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在近期可以实现,后一个层次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够实现。
3.建立独立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先明确董事会是银行管理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起草风险管理战略,负责战略风险的管理。监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监测。风险管理战略必须强调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风险管理战略应在系统内得到充分的认识,其制定、审批、分解执行和监督流程必须得到相应的组织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流程,则要逐步做到按产品、地区、业务、主线来识别风险;全面收集银行的业务管理数据。特别是要严格实行贷款授权审批机制。由总行依据分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授权分行信贷委员会一个最高审批限额,分行依据最高限额向分行信贷委员会成员转授权,核定每个委员的集体审批权限,当发生贷款时,先由信贷人员对企业资信全面评估,再交由信贷委员会委员批准生效,若贷款超过一定数额,则需报上级行信贷委员会核准,从而形成分层次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对那些不使用的流程应及时废除。
4.树立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既是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建金融安全的~项基础工作,因此商业银行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教育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在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管理理念、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应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要将个人行为与企业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这一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信贷调查,以对客户负责、对全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正确审批每一笔业务,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风险管理队伍。
5.成立专门的机构、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与其机构的合理设置是分不开的,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大都要遵循合理分工相互协调的原则,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内部稽核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直接独立于最高管理者。同时有相当权威的某个人或某个小规模的委员会负责,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关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技术,要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代风险管理需要精通金融学、经济学、数学、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能力结构都还很难适应现代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