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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理论有三大主流,即现实主义、建构主义和自由主义。其中现实主义是国际政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其发展历程丰富多彩,并为国际关系的处理方式和权力划分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将从现实主义的思想起源对现实主义的发展进行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
国际政治理论;现实主义;发展
1现实主义的思想起源西方的国家
随着历史的沿袭和传统的变更,为国际政治理论下的现实主义思想的发展培育了肥沃的文化土囊。不管是古希腊时期的修昔底德、中世纪时期的马基雅维利还是近代的霍布斯,都曾对现实主义发表过独到而精彩的言论,其中涉及权利、利益、冲突、战争以及和平等,他们都和现实主义息息相关,现代的现实主义者吸取了历史长流中智慧者们的思想言论,并在国际政治理论基础上对现实主义进行相应的研究。
1.1修昔底德提出权力政治理论
作为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出生于古希腊时期,并被尊称为现实主义之父,甚至有人授之于国际政治学科之父的名号。修昔底德的作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流芳百世,这部巨作描写了古希腊时期两个强国之间的战争,并通过战争揭示了引起战争的根源。修昔底德分析巨作中的两国关系提及,其一,国家的本性来源于人性的恐惧,由于恐惧对方国家实力强于本国而引发了战争;其二,国家需要权利欲望的填充,例如,新生国希望获得更强大的权利,成立已久的大国想要保持权利用不被侵犯,以此导致战争的上演。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部巨作中,作为西方强国的霸主雅典与小国米洛斯人发生了一场有趣的辩论,这场辩论的主题最终以胜利即代表正义,强权取代公理的思想获胜。这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贯穿了整个历史朝代的国家政治理论——权利和利益的追逐,奠定了国际政治理论下现实主义中权利和利益理论的思想基础。
1.2马基雅维利提出道德观
西方国家中世纪晚期对人类影响最大的政治思想家是马基雅维利。在此时期,人文意识开始萌发,神权意识逐渐减弱,既然君权神授的思想理论已经被打破,那么如何维护和加强君王的实力成为了人们所思考的问题。马基雅维利根据《君主论》对此提出了自己独到的政治见解,他认为保护国家是君主的道德职责所在,君主应不惜一切代价的维护国家的权利。马基雅维利把政治道德比作君主,需要像狮子一样的具有震慑力和领导力,又需像狐狸一样灵活多变。马基雅维利的道德观里,君主的利益即国家的利益,二者是等同的。他认为君主的道德应以国家或自身利益为标准,为发掘国家利益,君主可以背弃人类道德基准,例如,如果君主曾许诺的誓言不能和国家利益相一致时,君主可背弃其誓言。
1.3霍布斯提出自然状态学说
霍布斯是英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也是西方政治学创始人之一,他的重要功绩是他提出的自然状态学说。在此学说中他认为人的本质都是自私自利的,人们一生都在不断的追求权利,并且永远无法得到满足。权利的追求使得人们彼此嫉妒、相互猜疑,人们之间都存在着这种敌对状态,即“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也是自然状态。但是如果不能有效的调节好这种战争状态,人类必将走向灭亡,于是霍布斯构思出了一套理论:人们相互之间割舍一部分自己的权利,达成协议,并成立一个利维坦式的权利中心来维护人类权利的平衡以及人类相互之间的人身安全和世界和平。虽然基于国际格局观霍布斯认为全世界统一的使命难以实现,但是他认为等级秩序能解决一切无政府状态的战争,而君主拥有最高权利。
2现实主义的发展研究
2.1摩根索建构了现实主义的理论
汉斯•摩根斯是权力政治理论的提出者,即现实主义。他提出的现实主义理论观点被视为西方国际交往中的精华。摩根斯认为国际政治的根本即是权利的斗争,实现国家的利益需要获取强大的权利。摩根斯创作《国家间政治》一书,其中提出六大原则,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分析了国际社会和行为体关系的基本准则。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以人性本恶的哲学思想为基础,他认为人生而自私,总是希望获得无上的权利以控制他人,国家如同人类,要维护国家的利益,需要不断的扩充国家的权利,遵循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否则将难以保护国家的安全。与此同时,摩尔根对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论战作了相应的对比和总结,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意义。
2.2沃尔兹丰富和发展了现实主义
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新现实主义成为了国际政治理论倍受欢迎的思想之一,其科学的修补了传统现实主义思想的不足之处并创新出新思维,其代表人物为肯尼思•沃尔兹。肯尼思•沃尔兹的代表作为《国际政治理论》,在此理论著作中承袭了权力政治说的部分观点,修改了部分的理论假设,但其理论仍然以权利为中心思想。其修改分四部分:一、沃尔兹认为人性是捉摸不透的,不能依据古典现实主义的性本恶思想来分析政治理论,于是创造了从体系层面来分析国际政治权利的格局观;二、权利既不是手段也不是目的,而是国家为维护国家安全而使用的手段。与古典的现实主义不同的就是,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利益需要不断的追求权利和扩充权利,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权利的运用只是为了应对国家可能遭受的威胁和安全问题。三、将国家划分为体系结构的构造,即每个国家的权利追求等行为受到结构层面的大国的实力大小的影响。
2.3现实主义产生了新的气象
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现实主义出现了新的思想理论,如进攻性现实主义和防御性现实主义。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由米尔斯海默等国际政治学者共同提出,理论中融合了古代现实主义权利的斗争历史和新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的观点。其思想理论认为,对于无政府的国际政治理论,更好地生存是国家的根本目标,而只有不断的扩充国家权利,增强国家各方面的实力,才能让国家感到安全国民感到幸福。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则认为国家需要不断的加强实力和扩充权利是为了缩小与他国竞争权利的损伤,减少他国对本国的威胁,保护本国的安全。
3总结
现实主义的发展源远流长,他开启了国际政治的大门。其理论基础以及政治观点对当今国际社会影响仍然非常深远。虽然现今世界各国处于和平无硝烟的时代,但是他对于世界各大国间关系的建立以及世界各国间引发的局部战争仍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现实主义与新兴的新自由主义、构建主义等思想体系中分析和维护各国权利平衡上发挥着同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超.国际政治理论中现实主义的发展及嬗变[J].法制与社会,2016(02):145-146.
[2]焦兵.新现实主义及其评价[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论文关键词 国际政治理论 现实主义 发展脉络
一、现实主义的思想底色和理论渊源
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深受西方国家历史和传统的影响,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渊源和文化土壤。从古希腊时代的修昔底德,到中世纪的马基雅维利,再到近代的霍布斯,他们都对战争、权力、利益、冲突、和平等现实主义论题进行过独到而精彩的论述,后来的现实主义者们继承和吸收了古代先贤们的智慧结晶,并提出分析国际政治现象的假设。
(一)修昔底德的权力政治论
修昔底德是古希腊城邦时期的历史学家,被誉为现实主义之父,更有甚者将修昔底德称之为“国际政治学科之父”。在其史巨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他描述了古希腊城邦时期两个强盛的城邦斯巴达和雅典的战争冲突,为我们揭示了势均力敌的城邦争权夺利的斗争本质。在分析战争起因时,他说:“雅典势力的日益增长,引起斯巴达人的恐惧,从而使战争成为不可避免了。”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在修昔底德所描述的国家间关系的表述中应该包括这两个意思:第一,人性(恐惧),这也是国家本性,一方恐惧另一方实力的增长,导致了战争;第二,国家追求权力,新生大国、后起之秀渴望权力,守成大国、老牌霸主要保持权力,继而引发冲突。
据《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记载,雅典作为当时西方城邦世界的霸主,曾与当时的弱小国家的米洛斯人有过一场精彩的辩论,这场辩论突出了“胜利即正义,强权即公理”的理念。“整个辩论中,雅典人因为拥有强大的权势,根本不将资源有限的米洛斯人放在眼里。他们极其冷静地只考虑一种逻辑,这就是实力和强权。” 整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记录了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国际政治的逻辑,即追逐权力和利益,这为后来的国际政治思想家们特别是现实主义中权力政治理论和国家利益论的提出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二)马基雅维利的道德观
欧洲中世纪晚期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政治思想家,当属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所处的时代正值人文意识萌发、神权光芒大打折扣的时代,这一时期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君权神授”已经失去它的光泽,如何加强和巩固君王实力,成为了马基雅维利所要回答的问题,现实主义学派吸取了其道德观念和自我利益说。
在其最为人熟知的《君主论》里,马基雅维利提出了一套增强君力和加强国家集权的政治学说,宣称君主的道德即是捍卫国家,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马基雅维利认为政治道德是君主是狮子和狐狸的结合体。君王必须像狮子一样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统治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为了不被蒙蔽,君主又应当像狐狸一样灵活变通。马基雅维利并不区分君主与国家的利益,在他的论述中,君主必须代表国家,二者是一体的。“只要君主认为是国家的福祉所在,他可以毫无顾虑地背信弃义。同样,如果他的承诺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君主就没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君主的行为之遵从国家利益的要求,无须遵守普通人的道德标准。在政治尤其是国际政治生活中,君主的道德标准是完全不同的,它只服从国家或君主的利益和安全的需要”。
(三)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
霍布斯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著名政治哲学家,西方政治学奠基人之一。他对国际政治的主要贡献是他的自然状态说。霍布斯认为,“人在本质上是自私利己的,每个人对权力永不满足,有着至死方休的追求。由于每个人都要追求权力,那么互相竞争、互相猜疑、彼此为敌就不可避免,从而造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即战争状态。” 为了避免人在这种战争状态中,相互毁灭、走向灭亡,霍布斯提出人们让渡自己一部分的权利,订立契约,建立利维坦式的公共权力机构,以此来保障人的安全。在国际层面,霍布斯认为:“现实主义所描述的世界类似于自然状态,但他又对建立世界帝国的可能性表示怀疑。对于现实主义者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他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一种等级秩序,在这个等级秩序中,最高权力属于君主。”
二、现实主义理论的建构及其嬗变
(一)卡尔:对理想主义的批判中奠定现实主义基础
一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从人性善的价值判断上出发,认为人是乐观向上的,强调普世的道德原则。他在对一战的反思中提出了实现人类和平的十四点计划,“重视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舆论的作用,主张自由贸易、民主体制和民族自决,由此主张建立国际联盟。” 威尔逊认为,正是权力政治和秘密外交原则,成为一战爆发的根本原因。为了避免出现一战惨剧,必须“以新代旧”,倡导在普遍道德指导下、以集体安全原则来处理国家间的安全问题。
1939年,爱德华·卡尔针对当时西欧战争乌云弥漫的氛围,在他的代表作《二十年危机》的序言中指出:“《二十年危机》旨在反击1919-1939年英语国家国际政治思想中明显且危险的错误,即几乎完全无视权力在国际关系中的重大作用。”除此之外,卡尔还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普遍的道德原则很难界定,国际舆论也没有统一标准,国家间利益冲突更是国际政治无法回避的问题,无法通过道德途径来解决。他清醒地认识到,威尔逊学派的理想主义思潮“掩盖了国际关系的实质,将‘应然’误认为‘实然’,将理想的世界当作现实的世界”。 卡尔的国际政治思想是符合当时国际关系学界的需要的,是在批判理想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但这些思想只是卡尔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没有提出理论体系,因而只是说他奠定了国际政治学科现实主义的基础。
(二)摩根索:构筑现实主义的理论大厦
现实主义的集大成者是汉斯·摩根索。其《国家间政治》一书所提出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概念被认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精髓。他提出,国际政治就是权力之争,国家利益只有通过获取权力才能得以实现。尤为重要的是,在《国家间政治》一书中,摩根索提出了经典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分别从人性、权力与利益的关系、权力的特性、国家的道德法则及其特殊性和论述现实主义的学派建立的角度,构建了现实主义的理论大厦。这六项原则成为了现实主义看待国际社会和行为体关系的基本原则。
摩根索从人性本恶的哲学判断出发,指出人性是利己的,人总是希望通过权力控制另一个人,来满足他的私欲;国家遵循同样的逻辑,对外具有扩张性。在他看来,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特性,是现实主义学说的前提。一般来说,国家在各自领土范围内都是至高无上的强制力机构,但在国际社会,却不存在一个公认的赋权的中央权力机构,这种权力真空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身处其中所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它造成了国际关系的无政府性,在这一无政府状态中每个国家都寻求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是一种依靠自我保护的自助体系。国家的利益体现为追求权力、保持权力和扩大权力。一国要追求与其实力相符合的利益,否则将为危及国家安全。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因此被称为“权力政治理论”。此外,摩根索总结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第一次论战,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沃尔兹:对现实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新现实主义是在对传统现实主义进行“科学的修正和补救”的基础上产生的,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国际政治学界的新宠,其代表作为肯尼思·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
沃尔兹吸收和继承了权力政治说的相关论点,其理论的核心仍然围绕权力展开。只不过在理论假设上,沃尔兹做了一些修改。第一,他认为,人性是无法来进行衡量和推测的,因而他摒弃了古典现实主义中有关人性恶的哲学分析,转而以国际无政府状态作为研究国际政治的前提。这就淡化了国际政治中捉摸不定的哲学意向,开始从体系层面中的现实来看待国际政治中的权力斗争。第二,权力并非是国家的目的,而是国家为了达到安全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在摩根索的古典现实主义的论断中,权力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古典现实主义国际利益围绕权力展开,追求权力、保持权力、扩大权力是国家的利益所在,而现实主义指出国家在无政府状态下为了寻求安全,注意和应付可能的威胁,因而有可能运用权力。这是新现实主义对古典现实主义的重要修正。第三,提出体系结构的新概念。在沃尔兹看来,国家是国际体系的单位层次,实力强劲的大国构成国际体系的结构层次,国际体系是国际结构层次与单位层次的互动。国际体系是否稳定、国家是否采取外交行动,与国际体系结构有关。在国际政治互动当中,体系层面的结构是自变量,国家行为是因变量。也就是说,结构层面的大国实力大小影响着每个国家的对外行为。
沃尔兹对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的修改和补充,尤其是结构-单位层次分析方法,使现实主义理论成为了一种科学化程度较高、高度简约的理论,因此也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他的结构-单位层次分析法运用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视角,对后来的科学行为主义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运用产生了很大影响,激起了传统主义和科学行为主义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场大论战。
(四)现实主义的新气象
现实主义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新的分支。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进攻性现实主义、防御性现实主义。以米尔斯海默为首的国际政治学者结合古典现实主义的权力斗争和新现实主义的无政府体系的观点,提出了“进攻性现实主义”的理论。他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生存是一国最重要的目标,国家为了谋求生存力图最大限度地增强实力以确保安全,实力越强,其自身感到越安全。与进攻性现实主义相对的是防御性现实主义,他们认为,国家并不是寻求权力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在与对手的竞争力中力求使权力损失最小化,即国家采取对外战略来防止他国权力的增长,以减少对己威胁,保障自身安全。
Abstract:The 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evolution is affecting the Korean Peninsula situation security trend, the realism and the construction principle two international politics theories have given the different explanation to the 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positively interacts and increases the mutual recognition solves the 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direction.
关键词:朝核问题 现实主义 建构主义
Key words: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realism construction principle
朝核问题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朝鲜为应对美国在韩国布置核武器的威胁而开始核研究,经过60年代至80年代的发展,朝鲜初步建立起部分核设施。然而,朝鲜的系列核研究引起了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关注,1985年朝鲜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但却没有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保障协定,这成为此后美朝争端的导火索。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由于苏联解体而造成的核武器可能失控、核技术和核材料扩散,以及核门槛国家增多的趋势,使防扩散成为美国对外政策的优先目标之一。美国因此以卫星照片为由,认定朝鲜违反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定,正在秘密研制核武器,并要求对朝的核设施进行检查。几经交涉后,朝鲜予以断然拒绝,并于1993年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一次朝核危机由此爆发。1994年6月美国前总统卡特访朝,推动朝美于当年10月达成关于朝核问题的《框架协议》。2001年2月,小布什上台以后对朝实行强硬的遏制政策,直接导致朝鲜公开承认自己拥有核武器研发计划,朝核问题升级为第二次“核危机”。随后,中国政府于2003年发起的六方会谈将各方拉回到谈判桌上,但朝美双方分歧仍然严重。朝渐渐对六方会谈和布什政府失去信心,2005年朝鲜公开宣称拥有核武器,2006年和2009年分别进行了两次核试验和数次导弹试射。直至2010年以来“天安舰事件”和“延坪岛炮战”的发生。
关键词:监督机构,人权事务委员会,个人来文
承认个人人权包括在国际法的内容中,承认国际审判或监督机构可以受理个人关于人权受到侵犯的申诉,是长期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社会和政治领域演化的结果。1977年成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是这种演化中的里程碑。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称《公约》)设立的条约监督机构,自成立以来,在促进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通过对个人来文的受理。但由于《公约》没有授予人权事务委员会进行管辖的强制权力,没有对其做出的裁决赋予有法律拘束力的性质,使得人权事务委员会在个人来文机制中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一、个人来文机制的概况
《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了个人来文制度,个人来文制度是缔约国政治妥协的产物。但只有缔约国加入《议定书》时,委员会才有权受理声称该缔约国侵犯《公约》所保护的个人权利的来文。议定书条款在规定该制度时采取了审慎的态度,采取“来文”的措辞而不是“申诉”,对委员会就来出的决定只是“意见”而不是“判决”,表明了委员会不是司法机构,也不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职权。根据议定书第1条,委员会有权接受并审查缔约国管辖下的个人声称为该缔约国侵害公约所载任何权利的受害者的来文。如果向委员会提交来文的个人不能自认自己是或适当代表依《公约》所享受的权利遭到侵犯时,该来文不予受理,如第816/1998号来文(Tadman诉加拿大)正是基于这项理由而被宣布为不予受理的。在有些情况下,声称权利受到侵犯的个人并不了解向委员会申诉的程序和格式,这就需要律师的帮助。这点委员会是允许的,但律师必须证明他们得到真正受害者请其作为代表的授权或有具体情况证明阻止律师得到此种授权,或鉴于律师过去与据称受害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可以正当地假定受害者实际上授权律师向委员会提交来文。当然,人不一定是律师,如果声称受害的人不能亲自提交来文,委员会可以受理由另一个人代为呈交的来文,但必须证明他或她是上述受害者的。凡与声称其权利受到侵害者无明显联系的第三方不得送交来文。委员会收到个人来文后,6个月内被控违反公约的缔约国应书面向委员会提出解释或声明,说明原委。《公约》第3条规定,如果被认为是滥用此项呈文权、或不符合公约的规定者,委员会将不予受理。为了防止有人滥用来文机制,《议定书》规定来文应具名。根据《公约》第5条,委员会不得审查任何个人来文,除非已断定:同一事件不在另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序审查之中或该个人对可以运用的没有不合理拖延的国内补救办法悉已援用无遗。委员会应举行非公开会议审查个人来文,他们的来信和委员会关于个人案件的其他文件均予以保密。审查过程中,委员会参照该个人及关系缔约国所提出的一切书面资料并把提出申诉的个人和被指称侵害这些个人权利的国家置于平等的地位,每一方都有机会对方的论据提出意见。委员会尚不具备独立的实情调查职能,但委员会有义务审议当事各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委员会认为:对个人的人权受到侵害的申诉只作笼统的驳斥是不够的。在审查各方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委员会仅就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意见。到目
前为止,委员会在审查个人来文时,没有寻求以被控违反公约的缔约国的口头辩论形式来补充书面材料,更没有证人证言。议定书对个人来文的程序及委员会如何处理可受理的个人来文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受理个人来文后,委员会必须决定公约缔约国是否侵犯了公约项下的权利并向关系缔约国及该个人提出其意见。对于委员会应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提出其意见及这些意见的地位如何:建议性的还是有拘束力的,议定书没有相关规定,更没有受害个人如何获得补偿的规定。尽管如此,议定书确立的个人来文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对缔约国的监督力度。从个人来文机制的建立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许多公约缔约国畏惧并排斥此机构的建立,所以《公约》本身条款没有建立个人来文机制的规定,而是规定在晚于其后多年的议定书。因为议定书是任择性质的,所以缔约国有权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议定书,只有当来文指控的国家是《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缔约国时,人权委员会才可以接受和审议这类来文。目前,很多人口大国,如中国,美国等不是议定书的缔约国。毫不奇怪,只要参加议定书是完全自愿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不会有所改变。
二、委员会对个人来文的裁决及目的
(一)、委员会对个人来文的裁决
个人来文程序首先要求呈送到委员会的来文所涉及的问题已经经过国内司法或行政程序的处理。因此议定书规定该来文者必须用尽可以运用的没有不合理的拖延国内补救办法。但委员会处理个人来文决不是国内司法或其他救济程序的延续,它是独立的程序。尽管委员会在它的处理意见中可能会要求关系国对qq行为给受害人合理的补偿,但它不会再把案件发回关系国,也不会把它的意见直接送给关系国的国家机关,它只把处理的意见直接交给关系国。《公约》及其议定书没有在缔约国与人权事务委员会之间建立组织上的关系,同样其他人权条约建立的监督机构与缔约国之间也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隶属关系。这些独立的监督程序与传统的审判或法院组织机构的区别是很明显的。首先从委员会的委员选择标准来看,《公约》第28条规定,委员应具有崇高道义地位和在人权方面有公认的专长,仅仅是建议缔约国考虑使若干具有法律经验的人参加委员会的有用性,但事实上委员会基本是由从事律师、法官或检察官的人员组成的。在每年三次的为期三周的会议日程外,委员们一般会继续从事他们初始的工作。尽管他们被要求是以个人身份而非政府代表的身份从事工作,但从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委员会成员还同时在其政府部门中担任职务。所以委员们或多或少还是会受到本国的一些影响,在具体的工作中可能维护其本国的利益。
委员会只接受书面形式的个人来文及关系国向委员会提出解释或声明的书面资料,尽管从议定书第5条(1)中并不能得出禁止口头程序的结论。根据议定书第5条(3)的规定,所有审查个人来文的会议都是不公开的。审查个人来文时的程序过程,被委员会视为机密,尽管委员会在随后的“意见”中会对此详细叙述。委员会秘书处首先做出“意见”的初稿,然后交给会前工作组,工作组在修改后把它交给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委员会18个成员应全都出席会议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有的成员确实不能到会的话应写出书面的赞成或反对意见。议定书没有规定委员会“意见”对缔约国的法律效力和救济措施。所有对委员会及其职能的条款规定都与国内法院对法官和司法程序的要求形成鲜明对比,如委员会审查案件的不公开性。尽管委员会与法院有根本不同的特征,但很明显,个人来文程序也是做出裁决的一种形式。从本质上说,它是独立专家裁决个人对缔约国侵犯条约规定的个人权利的控诉的过程,委员会专家依据个人来文中列明的事实和国家提出解释或声明中的事实或本委员会发现的事实,运用公约对有关权利的规定做出有利于一方的裁决。委员向关系缔约国提出裁决“意见”并提出对其侵犯公约权利所造成的伤害进行适当补偿的建议。但对具体人权问题缺乏后续行动。近二十年来,委员会为了使个人来文机制更接近典型的裁决体系而不断地对公约及议定书进行解释,如委员会认为,议定书没有规定委员会对个人来文处理决定对缔约国有拘束力并不意味着缔约国可以自由选择遵守或不遵守委员会的决定。缔约国有义务提供委员会决定中建议缔约国采取的补救措施,这一义务来源于公约和议定书的规定。是否能通过对议定书的修改的方式来规定委员会的决定对缔约国有拘束力以弥补议定书的不足,至少在目前还不能确定,因为这要取决于缔约国的意愿。
关键词:民族主义;自由主义;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拓展到民族国家之外,经济活动的主体从个人发展到民族国家与跨国的经济和社会组织,政治与经济互动关系已经不再是民族国家之内的问题,而是一种国际的政治经济现象。对这一问题的系统研究构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
传统意义的政治经济学与国际政治经济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际政治经济学是从一般的政治经济学中发展而来,都是力求探讨社会政治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和联系,并吸纳一般政治经济学的众多理论与研究方法。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所关注范围更大,“尽管不是完全地,(但)主要是集中于国际行为体(国家、全球公司、国际组织、社会运动等等)间的活动”①。国际政治经济学又不完全拘泥于国际与国内的界限,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国家内部的政治和经济活动也可能影响到国际间的政治与经济关系,国际政治经济活动也对国家内部的政治与经济产生作用。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民族国家体系内的国家等国际行为体而不是个人,因此,国际政治经济学有着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
国际政治经济学融合了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众多内容,但它不是两者的简单结合,而是在两者基础上的新综合。国际政治经济学作为国际经济学与国际政治学的交叉学科,它主要是研究国际经济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但其中的政治、经济因素不同于国际政治或经济中的纯国际政治或经济因素,还包括国内的政治和经济因素,甚至是文化的因素。
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学自60年代末出现后,近年来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由于这一学科的交叉性,它的理论来源的多样化,研究的角度既有宏观又有微观,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最新的发展还包括文化因素)相混合,其理论分类较为多样。但目前最为人们广泛引用的是吉尔平的分类,即:民族主义(也称重商主义、现实主义或国家主义)、自由主义(也称全球主义)和①。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一部分,吉尔平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分类应该说是以国际关系理论分类为基础的,与国际关系理论主流分类相一致②,具有相对的包容性。但其自身由于研究内容不完全等同于以政治为主要特征的国际关系理论,因而这一分类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一、民族主义理论传统及其当代代表
1 理论渊源。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理论是诸流派中最具历史传统的理论。从政治经济学上,它可以追朔到16世纪以来的重商主义思想,在政治思想上,它源于修昔底斯、马基雅维里等人确立的政治现实主义传统(这一思想传统由于文章篇幅有限和已有很好文章论及③,这里不再赘述)。另外,韦伯的国家社会学中的许多思想也是民族主义理论重要来源之一。重商主义传统 古典重商主义是最早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进行研究的思潮和向当权者提供的政策建议。古典重商主义者如博丹、柯尔培、托马斯·孟等人的思想本质正如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所归纳的那样,是使所有经济活动服从于当权者的国家利益④。古典重商主义者吸收了如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等人的思想,认为正式的权威如果不能节制自我利益的追求,其结果将是残酷的“天然状态”。因此,必须用公共权威来使个人利益转化为普遍利益⑤。古典重商主义是顺应建立现代世俗国家要求的。因而在欧洲新型民族国家初创的一百年间它得到了普遍采纳。但由于它对财富认识上的缺限和在实践中的矛盾性。到了18世纪,受亚当·斯密等人严厉批判;加之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英国成为世界最大的霸主,一时重商主义似乎失去了昔日的光采。
19世纪初前后,重商主义思想又以一种经过改造的面貌出现。汉密尔顿和李斯特是代表。两人都主要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论述贸易保护主义的必要性的。汉密尔顿把国家的经济建设与年轻美利坚的生存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强调经济活动的布局与国家的生存息息相关。为此国家必须要“拥有一切必需的供应品”①。这种“进口替代”发展战略思想的雏形不久又影响了李斯特。李斯特不仅从政治还从经济上较科学地阐述了其重商主义思想。首先他认为自由主义论点是一种静态和短视的学说,忽视了长期的和动态的比较优势和经济利益。其次,李斯特认为自由主义者漠视了国家具有不同于个人这样的经济主体的利益特殊性,国家所处的现实环境和它的历史发展程度决定了国家间的对外经济政策也不可能也不应该一致②。汉密尔顿和李斯特及其以后重商主义思想在西方学术界(主要是经济学)并不占主导地位,但在国家的决策者中却有着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后起的工业国。
经济学家维纳对重商主义这种带有强烈经济民族主义色彩的理论总结如下:财富对国家来说是实力的基础,不论为了防卫还是为了侵略;实力是国家获取财富并使之成为必要和有价值的手段;财富和实力是国家的两个根本目标,从长远看两者是统一的,但在某些时机为了长远的经济繁荣,国家有必要作出某种经济牺牲③。韦伯的国家社会学对国际政治经济民族主义理论的影响 韦伯的国家社会学中也体现了一定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尽管韦伯不否认市场的效能和社会阶级的力量,但国家在韦伯思考的政治经济关系中处于中心地位。他认为政治与经济存在着互动关系,在领土范围内合法强制手段的垄断使那些当权者具有对敌对社会力量的明显优势;所以,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既能支配市场又能控制社会阶级,而现代国家的发展依赖于相对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市场不能脱离国家而存在,国家产生于市场,经济过程又不能远离社会与政治的过程,而是两者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的具体结合④。韦伯的政治经济思想与以往的重商主义在两个方面是相似的,第一,认为民族主义是经济活动的推动力量,经济国际化是民族主义情绪的强化与外化;第二,把经济活动放入到一个社会和政治是某种限制性或决定性因素和环境中来分析的。另外,韦伯的“理性”现代官僚的概念对国家经济利益的决定对后来的民族主义理论微观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学民族主义理论的特点和代表。
特点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理论虽继承了16世纪以来的重商主义传统和政治现实主义传统。但当今民族主义理论的根基是已经演进的并更加系统化的国际政治的现实主义。他们认为国家对权力与财富的执着追求来源于人的政治动物本性(这一观点最早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摩根索在其《国家间政治》中把它作为国际权力斗争的最终决定因素)或者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哈斯是较早论证了这一点的,后来沃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将此作为国际政治结构理论基础)。因此,民族主义论者强调国际关系的动力来自于这种国家的政治动物本能或国际政治的独特结构,这也自然地反映到国家经济关系之中。所以,他们认为国际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是政治环境和政治结构决定经济关系,或更简单地说是政治决定经济。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民族主义论者是从以下三个假设来思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第一,民族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主要行为者和分析对象。主权国家是其行为的最高判断权威;其他行为者服从于主权国家,它们之间的相互交往的基础受制于国家权威。同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也服从这一法则。第二,民族国家是权力最大化的追求者。权力对国家来说既是目的又是实现其他目的手段。这是国家的政治动物本性或国际政治结构的自决定的。第三,民族国家是理性。以成本 收益法则行事,但这种收益不是绝对收益而是相对收益。因此,由于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对权力与财富的追求不是平行的和相等的,民族主义者认为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是一种互为消长的“零和游戏”,具有相互冲突性①。此外,民族主义论者还认为国际权力分配格局是决定国际经济关系形式和状态的因素。由于民族主义论者以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的基础来思考国际经济,他们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前途大多是持悲观态度的,强调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现状维护和管理。
在民族主义理论中有两种研究角度。一种强调国际关系权力分配格局或国际政治结构是国家对外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础,它与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理论的联系较为密切,是一种宏观的研究;其理论核心是所谓的“霸权稳定论”②。这种研究具有浓厚的实证主义和历史循环论的特点。另一种重视国内的官僚制度、政治体制、政治特征和利益分配关系对国家对外经济关系的作用,它的一些研究方法受一般政治学和行政学中的理论影响,如被称为“官僚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受到两方面理论的影响,一是韦伯的“理性”现代官僚概念,二是美国组织理论中“非理性”官僚概念③。后一种研究可称为微观研究。这两种研究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的,只是各有侧重,宏观研究中也有一定的国内政治因素作用,微观研究中也是以国际政治结构为前提的。宏观理论的主要代表有吉尔平、克拉斯纳等,微观理论的代表有克岑斯坦、艾文斯等。由于微观理论多从国内政治特点来分析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往往带有比较政治经济学成分。
代表作品 在宏观理论中,吉尔平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的《国际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堪称宏观国际政治经济学民族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在此书中,吉尔平从政治经济不平衡发展规则出发,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是一种动态的循环过程,国际权力政治的现实决定了国家间在国际政治经济竞争中总是追求“相对领先”,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后起的经济强国必然要利用发展起来的经济力量要求获得政治上相应的权力,而衰微的强国必然利用旧的制度权力竭力阻止新兴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上的崛起,维持其原来的政治经济特权,这种新旧势力的较量最终可能是战争,结果是建立新的权力分配格局和新国际经济体制,这种现象周而复始推动国际关系的发展④。
在微观理论中,克岑斯坦的《权力与充裕之间》是较有影响的一本书。书中通过对6个工业化国家国内结构的解释来试图弥补宏观理论过多注重国际和跨国因素而较少触及国内因素的缺限。克岑斯坦认为在面对世界经济的共同挑战中,民族国家的内部结构是产生不同反映的主要原因,离开这一因素,就不能理解国际相互依存与政治战略的关系,国际环境和国内结构共同作用决定着国家的经济对外政策,但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如霸权衰落时,国内的政治结构在决定国家的对外经济战略上显得尤为突出①。
二、自由主义理论渊源与当代代表
1 理论渊源。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国际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经济解释。它是从经济的角度解释国家间合作可能性和必要性。它的理论主要来源于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凯恩斯的政治经济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 自由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鼻祖当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斯密从个人理性出发,认为以绝对成本差异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在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下将最终导致个人和社会效率的提高、福利的最大化和社会的和谐,从而增进国家的实力和国家间的和平。因此,自由贸易是人类理性的最佳选择,经济不应该受政治机器的干预②。在亚当·斯密之后,李嘉图、穆勒等人发展并改进了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李嘉图以相对成本法则来代替绝对成本法则,这使自由贸易理论更适用于一般的条件,更具普遍性。其次,亚当·斯密的理论在研究方法上是哲学的和整体性的,把政治经济学放在一个道义的和历史的背景下,而李嘉图把理论注意力缩小,但使理论更具说服力,把经济问题和政治与社会问题更明显地分开并提出更为精炼的解释;虽然亚当·斯密的研究主体是个体,但李嘉图比亚当·斯密更明确地为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建立了方法论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individualism)的基础,使之可以应用于各种条件下的个体,如国内经济中个人、集团和国际经济中的民族国家经济,并为后来的经济学一直所沿用。
尽管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在其理论中用其自由经济理论来详细阐述国际政治经济的关系,但从其理论的内在涵义中可以看出其国际政治经济观:经济自由主义相信贸易与经济合作是和平的源泉,因为分工贸易下的国家间经济关系是一种“双赢”的游戏,并由此产生了一种国家间相互依存的互惠权利,有助于巩固国家间的合作关系,从而对国际间的政治和平与稳定起促进作用③。凯恩斯经济思想的影响 凯恩斯与马克思一样,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存在着失衡,并且这种失衡是市场力量所不能解决的,必须依靠政治力量。这不仅在国内政治经济中有着重要意义,对国际政治经济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凯恩斯又一次把“纯经济学”带回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凯恩斯认为,优先考虑充分就业在一个开放的经济条件下,既受国际经济的影响又影响国际经济。实现充分就业方法之一是扩大出口,但各国都以扩大出口来解决就业问题就又回到了重商主义的道路。如何解决竞争与国际和平这一矛盾,凯恩斯在反思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中各国在贸易上采取“以邻为壑”政策所造成的政治经济恶果后,提出了以国际经济合作和政策协调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凯恩斯在国际经济领域中从某种意义上引入了经济宏观管理和协调的思想,他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结构下,建立类似政府在国内经济中所起作用的国际制度是在竞争中促进合作有效途径。这一思想对70年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特别是相互依存理论有着很大的影响。
2 当代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特点及其代表。
特点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在思维上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性主义思想是一致的。一般都承认国际无政府状态,但他们更重视与这一状态并存的还有有序的国际交往;强调国际关系中各国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和共同规范对国际社会存在所具有的聚合作用和由此带来的和谐性。因为这是人的内在的理性本质使然,人的这种内在理性本质使人能按照自然的法则,在合理保存和造福自我的同时发挥其固有的群体秉性①。自由主义理论正是从经济上阐述这一思想的,其核心是比较优势法则。自由主义理论按照这一法则,认为国家间的经济交往的加深以及由此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在总体上对民族国家的“自治”有着一定的削弱作用;并且国家间经济相互交往的加深在利益上造成的“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状态可以促使各国在经济竞争中寻求政策的协调,良化竞争,而不是回到重商主义的“以邻为壑”的相互残杀之中。这种协调可以用一定的制度加以保证和促进,如当今世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贸组织等。因此,自由主义者在国家与市场的矛盾关系问题上,更多地倾向于市场的力量,认为国际经济交往与相互依存关系的存在可以改造传统的权力政治特性或消融国际政治的冲突性,发展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是实现世界永久和平的重要途径。这种经济决定政治或改造政治的观点是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最重要的本质。
自由主义理论也是从三个基本假设出发的。第一,个人是政治经济学分析的主要出发点和行为角色,尽管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占重要地位,但社会经济活动的目的最终要归结到个人。第二,个人是理性的和功利(而不是权力)最大化的追求者。因为个人这种功利是主观自我满足的最高价值水平,是“两利相较取其重,两弊相较取其轻”的选择的绝对利益的增加,而不是民族主义者的相对利益的领先。第三,个体间的这种利益机会成本间的选择是促进彼此间合作的重要手段,因为这种条件下的经济交往不再是一种“你得我失”的“零和游戏”,而是一种“双赢”的互利。另外,自由主义论者尽管认为国家力量在经济生活中应越少越好,否则会干扰市场的作用和回报,但也主张国家提供某些“公共商品”来为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创造必要的条件,或阻止市场失败②。因此,自由主义论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发展是持乐观态度。因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国家的利益认定不是现实主义者的权力增加,经济交往的结果是彼此经济和福利的增进,进而对国际关系的和谐有积极的作用。
自由主义理论内部在具体的研究上也有一些特点。一种是宏观的自由主义观点,强调世界经济的发展对国际政治的改造作用。在宏观理论中有极端主义的观点,认为民族国家在世界经济一体过程中已经让位于市场,国家主权受到了一些巨治结构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中正在逐步过时,并将其权力转让给更能适应新的国际环境的跨国组织,声称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使经济消融政治已不可避免①。但更占主流的是吸收国际政治现实主义思想的相互依存理论。另一种是微观理论,它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了国际经济关系对国内政治的改造上,注重世界经济相互依存关系的发展对国家内部政治关系的作用上。这种研究也同样具有一定的比较政治经济研究的色彩。但与宏观理论(应该说宏观理论中也有对国内政治的分析,但研究的重点是国际政治特征)相比,影响力较小。
自由主义理论与其他两个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不同的是,它更多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而不象民族主义和理论主要以历史—哲学的研究方法为主。
主要代表著作 自由主义理论最有影响的理论是相互依存理论。这一领域进行最早研究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库珀。他于60年代末所写的《相互依存的经济学:大西洋共同体的经济政策》是依存理论最早作品,并使相互依存这一概念普及化。库珀在此书中认为技术进步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国际经济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传统的比较成本的差异似乎正在消失,贸易利益明显地来自竞争优势;而且全球经济一体化可能阻止了世界市场的均衡,在常规的周期内,未来的国际收支不平衡较之以往可能更加频繁,而且规模更大,鉴于此,库珀采纳了凯恩斯的经济合作思想,提出国际政策协调是在依存世界中唯一能实现各国经济目标的途径,重商主义既会引发失败的竞争又为目前的国际制度所限制②。但他和凯恩斯一样,较少考量国际政治条件是否能促进还是阻碍国际协调,只是假设各国领导应从功利“理性”出发摒弃自私政策,进行政策的协调。
约瑟夫·奈和罗伯特·基欧汉在70年代中期推出的《权力与相互依存》是相互依存理论中最具影响作品之一。他们认为当今世界相互依存的现实已经使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现实主义解释部分失效,应该用一种新的、更全面的理论来补充或替代现实主义理论。这一理论就是他们称之为“复杂相互依存理论”的理论。这是带有现实主义色彩的自由主义理论,但却深入地分析了相互依存的现实对国际权力政治的改造。在书中,奈和基欧汉认为现实主义理论的三大假设在相互依存的条件下已经不再绝对化了。因此,在相互依存的条件下,传统的一元化领导不可能有效,需要国家间多层次政策协调,使各国特别是弱国都认同国际制度的合法性③。奈与基欧汉此书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理论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对后来的相互依存理论研究起了极大的影响。但它也存在这两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南北关系中的合作基本涉及很少;第二,国际制度的建立和维护论述不够充分。80年代中期由基欧汉所写的《霸权之后》,就是对国际制度的建立和维护进行进一步深入论证的专著。此书是较典型地采用科学研究方法,用博奕理论论证了自私者之间从理性出发也可以在竞争中的进行合作,并认为合作的程度取决于制度的功能①。同样这一著作对南北关系也关注很少。
国际政治经济学及其当代的研究
1 经典作家的政治经济学观。
以政治经济学对国际关系进行研究一直是国际政治研究的基本方法,这一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尽管当代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与经典作家在一些观点上有所不同,但唯物史观作为这一流派研究的理论指南并没有很大的变化,而且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分析得出的一些重要结论如剩余价值理论也一直是当代国际政治学研究中重要基础。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的理论 尽管马克思没有对国际层面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进行过系统的表述,但他的思想中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成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对剩余价值的无限制追求,其造成的社会政治结果是:社会再生产的不断破坏和贫困人口的加剧。另外,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也是外向扩展性的,随着商品和资本的输出,资本主义在改造世界面貌的同时也带来了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不对称的依赖关系和全球性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统治,并且促进了世界性的阶级联系和发展了世界性阶级对抗的政治结构,这种阶级结构关系使马克思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以推翻资本主义,而且这种革命的物质条件也在资本主义发展中准备好了。
列宁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列宁的政治经济学观应该是一种真正意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它是在马克思的理论基础上并结合了当时世界资本主义最新发展的现状建立起来的,其中吸收了罗莎·卢森堡、希法亭和布哈林等人的的政治经济观。列宁的理论集中地体现在《帝国主义论》这部著作中。在的基础上,列宁从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五大政治经济特征出发论证了其对外政治经济扩张的必然性,认为由于资本主义各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它们在国际上或暂时进行妥协或进行争夺经济资源的战争;无产阶级可以在战争中从最薄弱的资本主义环节夺权,进而实现世界性革命的成功。因为资本主义社会这时不论从政治上、经济上还是社会生活中已经腐朽和没落。列宁的理论在很长时期一直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政治经济研究的主导理论。
2 战后政治经济学研究②。
特点 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学尽管与经典作家在一些问题上存在着不同见解,但在一些最基本的观点上仍然与经典作家保持着一致。如:认为资本主义创造了财富的两极分化,并且否认个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必然的导致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样自由主义的观点,相信资本主义体系作为一个具有内在冲突的体系应该也必然地要被社会主义所取代。因此,尽管在革命的道路和方式问题上有一定的分歧,但国际政治经济学否定旧制度或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合理性,要改造这一体系,建立新体系的革命性没有变化。从具体上讲,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学在以下几点体现自己的特色:
第一,大多数国际政治经济学学者仍然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在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上,占主导地位仍是经济决定政治。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上,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决定了资本的扩张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格局,这种经济格局又决定着世界的政治面貌。第二,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和分析单位是阶级,或者资本和劳动。中心与外围的世界经济结构划分就表现了国际阶级划分色彩。第三,他们认为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阶级的行为是为了本阶级物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第四,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本质决定了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不可能是一种和谐的关系,而且在经济成果上必然“你得我失”,因此,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是“零和”的①。
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集中反映在三个领域:一是对第三世界的贫困和持续不发达的研究;二是对全球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的研究;三是对不断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工人运动命运的研究②。第一方面是以“依附理论”为主要特征,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既有第三世界的一些学者,也有一些西方的持观政治经济学学者;第二方面是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理论和西方者的“葛兰西学派”为代表。第三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对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工人的权利和对资本流动的反应与斗争策略的研究。最后这一内容的研究不如前二个方面研究有世界范围的影响(所以下面不做介绍)。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基本上是以宏观为主,除“依附理论”和西方工人运动研究中有些对具体国家和地区的个案研究外,绝大多数都是侧重整体研究。
代表性观点 西方发达国家资本输出并没有导致不发达国家工业化程度的加快,是“依附理论”研究的起点。1957年保罗·巴兰在其《增长政治经济学》中首先提出这一问题,并认为:资本从亚非拉地区榨取剩余价值后,并没有把剩余价值用于开发第三世界,而是返回到发达国家,从而造成这些地区的发展停滞③。在这位“依附论之父”的观点基础上,其他学者后来进一步提出各种“依附理论”④。其中现在较有影响是卡多佐的理论。70年代起,随着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针对这一现象,卡多佐认为: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所谓的“历史结构”条件时,即外来资本、本国资本和本国的政治统治处于一种相互有利的关系状态下,外来资本引入可能导致资本主义的发展,但这种发展不同于早期的资本主义发展过程,而是一种联系性的依附发展(associated depen dentdevelopment)①。
关键词:国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核心竞争力
知识经济时代下,不论是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还是企业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把握了人才,就相当于掌握了致胜的关键武器。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丰富人口资源优势,但另一方面来看,如何把丰富的人口资源优势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实现我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则是摆在我们国家和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其中,对于企业来讲,如何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途径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调动企业人力资源积极性和潜能的最大发挥,是直接关系到企业正常运作和长远发展的重要问题。
当前,从企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来看,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仍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有些问题的产生具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企业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直接开展者和实践者,企业要积极发挥其主动能动性,推进人力资源激励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
一、国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成功经验分析
(一)重视战略性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管理
国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不仅仅只是单纯的局限于企业员工的招聘、记录、薪酬的发放等具体的事务性操作,而是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发展策略的制定与形成过程,同时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形成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有效规划及具体措施安排,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相比之下,我国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不论是职能还是其地位都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未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和关注,更谈不上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长远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持续不断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重视人力资源主观能动性和潜能的发挥
从国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例子可以看出,企业与员工间更倾向于是一种同呼吸共命运的双赢合作关系,两者具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更能积极主动地发挥其应有职能,如通过各种方式的交流与沟通,了解员工、关心员工、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例如,微软研究院对于人才管理的独到之处就包括对于研究人员进行积极的引导,但不控制,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主动能动性的发挥。具体到我国,由于我国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转型时期,受原有传统惯性思想和整体社会氛围的影响,我国企业激励机制主动能动性的发挥效果并不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难以真正地调动和激发员工的潜能。
(三)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
美国等发达国家企业都将企业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看成是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手段,愿意投入和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通过各种方式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培训,包括成立开办企业自身的学院及大学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企业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工作已经是培育、获得和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活动,并越来越受到密切关注。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企业为中小型企业,受自身管理理念和实力的影响和限制,在认识上对于员工培训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有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甚至认为对员工进行培训是浪费企业资源。不难看出,如果企业只是一味地强调对员工的使用,而忽视员工对于培训活动的需求,那么不仅会导致人才的潜能得不到进一步的挖掘,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企业员工的流失。
(四)注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及完善
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企业有效激励员工、留住人才的关键。国外企业在企业人力资源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方面具有相对完善的激励约束的理论基础和支撑,尤其文化层面、制度层面、技术层面等三层面激励约束的系统性结构建设的推进,使得企业对于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不断地提升到全新的高度。具体来讲,如充分利用员工工资福利因素,通过灵活、有效的分配制度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更加投入的态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中,包括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工资标准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拉开员工的收入差距;通过量化的考核标准体系对员工的成绩进行衡量和确定;注重给予员工的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结合等等,促使员工自觉主动地不断提升自己综合能力以寻求更好的发展。
二、国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对我国企业的启示
当前阶段,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与国外企业先进的人力资源激励管理理念理论和成功经验来比,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健全完善我国企业的人力资源激励机制,为企业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具体来讲:
第一,转变观念,更新理念,从思想上更加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的激励管理工作。从国外成功企业发展的例子都可以看出人力资源的激励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企业在推进人力资源的激励工作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激励管理的地位,将人力资源的激励管理工作置于关系企业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尤其是在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制定和规划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进行参与,同时相对应地进行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及发展战略的制定,使人力资源的激励管理活动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给予积极的配合和协调。
第二,以人为本,改变传统观念中将员工等同于其他物化资源的观念,将员工真正地看成是企业最具活力、创新性和价值的核心性资源,在员工具体的激励管理实践中,更加重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特殊要求,通过有效的双向沟通渠道,主动对员工进行了解、关心、爱护等,理解员工、尊重员工、信任员工,重视情感交流的积极作用,真正地提高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积极推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三,企业经营管理者要不断地改善和升级自身的员工激励管理理念,尤其是在对于员工培训开发方面要转变观念,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角度出发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重视培训工作的开展,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力求通过广泛的人力资源培训,如常规教学、研讨会、案例研究、工作转换等不断地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优秀的人才支撑。同时,在加大培训力度的同时,为企业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实现员工自身可持续发展与企业发展的相互协调和促进。
第四,重视企业激励文化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企业激励文化的培育、强化,为企业员工的成长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同时将企业激励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和理念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所有环节和过程中,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同时也大大强化了企业文化,为企业文化导向、凝聚、激励等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五,结合我国企业具体发展的实际状况,从技术性、制度性、文化性等三个层面逐步加强和继续完善我国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重视企业人力资源个体效能的充分发挥和人才的个性。具体包括,结合市场、行业和企业内部因素,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体系,提高企业工资水平的市场竞争优势,加大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力度;在满足企业员工对于物质要求的基础上,双管其下,通过提供培训机会、晋升等奖励调动和激励员工,促进和帮助员工的自我价值实现;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建设,尤其是员工绩效考核标准的量化和科学化,为企业员工的发展提供公平公开的良好环境,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另外,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要做到奖罚分明,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企业激励机制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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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宇,龚晓华.国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其启示[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10).
[关键词] 价值链;制鞋产业;国际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3-0087-05
[作者简介] 刘 霞,温州大学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浙江 温州 325035)
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以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成为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有关国际竞争力研究成为当前企业、学者及政府机构关注的热点。尤其基于低劳动成本比较优势的我国传统制鞋产业在新经济环境下面临着更大挑战,如何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提高整个制鞋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改变我国制鞋大国而非强国的市场地位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竞争力的概念及价值链理论概述
1.国际竞争力概念的界定。对于国际竞争力的概念界定,不同学者和机构由于研究的角度不同而各持不同观点。根据现有文献归纳,主要从国际贸易(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生产要素(Mintz,1993对要素的吸引力)、效率(Porter,1990生产率)、能力(Cohen and Zyman,1989盈利能力)、国家或企业层次的角度进行定义。莫夫卓基(Donald G. Mcfetridge,1995)从研究的层次把国际竞争力分为国家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目前,对国家竞争力的认识比较有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国家竞争力不具有现实重要性,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保罗・克鲁格曼,2000)。1985年《世界经济论坛》在《关于竞争力的报告》中提出国际竞争力是“企业主目前和未来在各自的环境中以比它们国内和国外的竞争者更有吸引力的价格和质量来进行设计生产并销售货物以及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机会。”1994年该论坛在《国际竞争力报告》又将国际竞争力定义为“一国一公司在世界市场上均衡地生产出比其竞争对手更多财富的能力。”在这里,关于国际竞争力是从企业或产业的角度来定义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金昌教授对产业竞争力的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产业竞争力是产业内企业整体的竞争力,从比较角度看,它是产业内企业能力的差异、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源条件的差异和产业发展环境的差异的反映,从产业自身来看,它是产业组织结构、市场竞争结构、整体素质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反映”。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金碚研究员从综合能力的角度对产业竞争力定义:“在国际间自由贸易条件下,一国特定产业相对于他国的更高生产力,向国际市场提供符合消费者或购买者需求的更多产品,并持续地获得盈利能力”。根据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国际竞争力是指一国产业相对于竞争对手,向国际市场提品的过程中不断创造价值增值的能力。
2.波特的价值链理论。1985年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从价值链的角度提出了企业利润的来源――创造价值的“战略环节”。波特认为大部分企业都是由设计、生产、销售、交货等一系列创造价值的活动组成,每一项活动都会产生成本,也会带来价值,但并不是每项活动都能使价值增值,能创造价值增值的环节为企业的战略环节,它提供了企业的利润,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环节。波特将企业的价值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支持活动两大类。基本活动包括生产前准备活动、生产经营活动、配送活动、营销和售后服务等物质创造活动。基本活动贯穿于产品或服务的整个形成和运动过程。为基本活动提供支持的即是支持活动,包括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和采购等活动。见图1所示。
根据价值链理论分析,不同行业价值链构成不同,为企业创造价值增值的“战略环节”也各有差异。即使行业相同,也因为价值链支持活动及发挥效率的不同而体现出企业盈利能力的差距。企业盈利水平还取决于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构成的整条价值链上创造价值增值的能力。波特认为,一个产业的竞争优势,同样要求与其相关连的产业链条上的各个产业都需具有竞争优势。即判断产业的竞争优势可用整个产业链的竞争情况来评价。产业链即指组成某个产业的上下游产业的集合。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根据价值链理论将一个产业假设为一个产业链,即由上游、中间和下游产业组成一个产业链,纳入到价值链系统中对我国制鞋产业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并从价值链的角度提出提升我国制鞋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二、我国制鞋产业链的构成
制鞋行业是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和资金要求不高,企业进入门槛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属于完全竞争市场。目前,全国有制鞋企业2万多家,制革企业2400多家,制鞋机械属于排头兵的企业有300多家,外销企业数千家,形成了上、中、下游较为完整的价值链体系。另外,新一轮的国际分工,使我国成为世界制鞋“加工基地”,最具规模、最集中的广州、温州、泉州和成都四大制鞋基地已形成。根据目前我国制鞋产业链的现状,生产加工环节在整个产业链上占了较大比重。而在价值链上游如设计环节主要以模仿为主,自主开发能力较差。在制鞋机械方面,我国逐渐从依赖进口逐渐向自主设计和研发过渡;在优质原材料方面,主要依靠进口。在价值链下游如营销环节,我国缺乏自营的营销网络,主要通过国内的外贸公司、国外的华人网络或依赖国外经销商和商销售产品,仍然处于国际化经营的初级阶段。根据波特价值链理论、结合产业链及微笑曲线,就可形成我国制鞋业的整个产业链图,如图2所示。
我国制鞋产业链包括产业链及价值构成、基本支持要素两部分。其中产业链包括上游产业(原材料、鞋机、鞋楦、设计等)、中间产业(主要指制鞋加工业)、下游产业(营销网络),而且根据每个环节创造的价值以微笑曲线叠加在产业链上(见图2所示),可以看出制鞋加工环节占据了产业链上的大部分,且处于创造价值较低的谷底。任何产业都是特定环境要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其发展离不开支持要素的支撑。根据制鞋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产业的基本支持要素包括市场需求的拉动、人力资源保证、资金保障、技术支撑以及政府政策支持和中介组织的协调、监督等。
三、我国制鞋产业链国际竞争力分析
根据构建的我国制鞋产业链,可通过进出口数据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来评价我国制鞋产业国际竞争力情况,以便寻求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1.贸易竞争力指数
贸易竞争力指数又称专业化系数(Trade Specialization Coefficient,简称TSC)。基本公式为:(出口-进口)/(出口+进口),其商值为-1~1之间,如果进出口平衡时,其值为0;如果其值为正时,即出口专业化,表明该类产品的专业化生产水平较高,较有竞争力;其值为负值时,即是进口专业化。具体判断如下:若TSC≥0.8,则表明该产品具有强的竞争力或大的比较优势;
若0.5≤TSC< 0.8,则表明该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或较大的比较优势;
若0≤TSC< 0.5,则表明该产品具有较低的竞争力或较小的比较优势;
若-0.5≤TSC< 0,则表明该产品具有较小的比较劣势;
若-0.8≤TSC
若TSC
2.制鞋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分析――通过鞋类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评价
根据2000年-2005年我国鞋类产品对世界进出口额可得出鞋类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见表1所示)以及我国鞋类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变化图(见图3所示)。另外,根据统计,我国皮面皮鞋进口呈现明显增长,2005年1-6月我国皮面皮鞋进口总量为243万双,总值达6300多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3%和73%,增幅分别比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
根据2000年-2005年我国鞋类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及其变动情况分析:我国鞋类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接近1,表明我国鞋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的竞争力或大的比较优势,但鞋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每年以3.4%速度在逐步降低,反映了我国在进口方面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而且主要体现在高档鞋产品的进口上,说明我国在高档鞋类产品上竞争力较弱,还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3.上游环节――制革及制鞋机械国际竞争力分析
(1)制革行业的竞争力
制革行业是制鞋业的上游产业,其供给的数量、价格以及质量直接影响着制鞋业的产品价格及质量。我国制革企业有2400多家,但90%以上是年产仅10万张标准皮以下的传统型作坊式小厂,年产值超过500万元的制革企业不满300家。全球皮革总需求量约为1.0亿平方米,相当于3亿张牛皮(标准皮)的产量,我国皮革产量折合标准皮近7000万张,约占全球皮革产量的23.33%。虽然中国是世界上皮革生产大国,但并不是皮革强国。中国皮革工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企业规模、环保设施等综合基础较落后,尤其在优质皮革的供给上较缺乏。同时,由于近年来皮鞋、皮革制品的生产连年增长,对原料的需求旺盛,使我国生皮、半成品革和成品革进口呈持续增长态势。2003年生皮、半成品革及成品革出口金额11.4亿美元,进口金额37.7亿美元,同比增长16%;2004年进口37.5亿美元,出口14.12亿美元;2005年进口48.2亿美元,出口15.83亿美元。2003年-2005年我国生皮、半成品及成品革的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图见图4所示。
根据图4可以看出,2003年~2005年我国制革产品出口量呈增长趋势,但仍以进口为主,而且产品国际竞争力指数(TC)都为负值,TC
(2)我国制鞋机械的竞争力
制鞋机械是制鞋业的相关配套产业,它是我国制鞋业发展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也是技术水平、生产转化效率和利润增长方式的重要体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制鞋机械主要依靠从意大利或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大量进口。近几年来,随着国外先进设备和直接投资的增加,技术适应性改进和技术外溢效应促进了我国制鞋机械的发展。中国成为世界鞋业加工基地,制鞋机械业也得以快速成长。现在我国鞋机企业已完成了创业初期的资金和技术积累,每年销售额呈20%的速度增长。然而,应看到,虽然我国鞋机的进口增长幅度在降低,国内的鞋机制造技术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仍然处于发达国家70、80年代的水平,凝聚着智能化和高新技术的制鞋设备依然依赖进口。
我国2004年原料及机械出口33.9亿美元,同比增长26%;原料及机械进口71亿美元,同比增长22%。2005年1-6月,我国皮革工业原料及设备出口总值达10.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比上年同期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特别是皮革及制鞋机械出口额为800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从进口情况来看,我国皮革工业原料及设备进口总值为25.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比上年同期增幅低6个百分点。2003年~2004年我国皮革工业原料及设备进口情况见图5所示,2004年~2005年上半年我国皮革工业原料及设备进出口情况见图6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皮革工业设备及原辅材料制造水平在不断提高,我国原料及设备出口增长强劲,进口增幅减缓,但进口依然大于出口,贸易竞争力指数为负,因此,我国制鞋机械业总体还处于弱势的竞争地位。上游产业国际竞争乏力和处于弱势地位,影响和制约了中间产业――制鞋加工业的升级和结构优化,因此,要加大上游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力度,促进传统加工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化。
4.下游环节――营销环节国际竞争力分析
目前,我国多数制鞋企业通过代工或借助国外商出口,在营销方式上采取“撇脂战略”即较少的广告投入缓慢地扩大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投入少、国际营销水平低,经验缺乏,营销网络缺失,使该环节处于被控制地位,我国鞋类产品难以进入国际主流市场。虽然近几年我国一些实力较强的制鞋企业开始向国外投资建厂或者设置专卖店以构建自己的营销网络,但主要的营销环节依然在国外经销商手中。转变营销观念,改变传统营销方式,实施品牌战略,构建我国自营销售网络是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四、提升我国制鞋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一)改善产业链结构,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我国制鞋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主要源于廉价的劳动力成本。然而,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及亚洲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兴起使支撑我国竞争力的动力逐渐减弱。
根据制鞋行业价值链分析,鞋类产品属大众消费品,销售量大、顾客群广、交易次数频繁,价值链下游的营销环节将占价值增加的重要部分,而生产环节提供很少的价值增值。目前,我国多数制鞋企业在营销方式上采取“撇脂战略”,营销网络建设投入少,国际营销水平低,营销环节处于被支配地位。同时,要满足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上游的设计研发环节是企业产品形成差异化优势和垄断优势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不竭的动力源泉。由此,要提高我国制鞋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改变产业链的构成结构,将跨国营销网络和研发设计作为跨国发展的战略环节,并以此促进生产加工环节的升级和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形成整个产业链的互动、促进、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有效提高整个产业链的国际竞争力,才是实施“走出去”战略成功的关键。
(二)提升产业链的支持要素禀赋,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将价格竞争转变为非价格竞争
1.加强人力资源的培育和开发
人力资源凝聚着企业发展所必需的信息、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发挥着其他生产要素不可替代的作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已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1)企业家资源的培育
现代经济的市场竞争其成败不仅仅在于资本、技术等单个生产要素的优劣,更主要取决于企业集聚、配置和利用生产要素资源的组织能力和成效上,即取决于以企业家为核心的管理要素。企业家已成为继土地、劳动、资本、技术之后又一大生产要素――管理要素的核心,它是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某些领域甚至成为主导力量。企业家应具有战略思维、全球化眼光、较好的素质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我国制鞋业以民营企业为主,规模普遍不大,企业基本由创业者自己亲自管理和经营,在我国特定的经济体制下经过多年发展,诞生了许多企业家,他们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创立并带动企业发展壮大,成为我国制鞋业的领导者,如温州奥康鞋业总裁王振涛,康奈总裁郑秀康等,为区域经济和我国制鞋行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有许多民营企业主素质不高,在经营中注重眼前短期利益而缺乏长远规划,社会责任感缺失,不讲经营规则,扰乱经营秩序,影响了企业信誉和行业有序竞争,制约了企业和行业发展。所以,政府要加强企业家队伍的建设,营造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引导企业主向企业家转变的机制,促进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跨国经营人才和设计人才的吸收和培养
跨国经验缺乏和较低的国际化管理水平是我国制鞋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瓶颈,也是制约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的软肋。为适应制鞋业的国际化发展,必须大力引进和培养有跨国经验的管理人才和设计人才。为此,企业需采取多元化方式做好人才的吸收和培养规划,如从正规大专院校招收大学生,做好人才储备和后续培养;对既有国外留学背景又有企业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人力资源入股加盟企业,这样既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智力资本,又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他们的积极性。如温州2006年9月诞生了浙江省首批以人力资本出资入股的公司,包括浙江科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温州欧龙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一帆化工有限公司。入股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和科研、管理骨干,分别以200万、35万人民币等不同资本价值入股企业。事实证明,人力资本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
对制鞋企业缺乏的高级鞋类设计人才,还可采用国外聘请的方式,如中国奥康鞋业聘请了意大利设计师为其开发高端产品,温州哈杉鞋业与威尔逊公司和意大利著名鞋类设计学校ARS在温州合作创办哈杉――威尔逊鞋类研发中心,聘请首席设计师――威尔逊老板的女儿罗莎娜,并以威尔逊公司和ARS学校的设计师为骨干,形成了强大的设计队伍,为提高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虽然人力资本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企业及整个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依然离不开全体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随着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不断提高,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员工的技术和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型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塑造,培养健康、积极的学习氛围,通过企业内在实力的整体提升来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提高整个制鞋产业链的技术创新能力
根据前面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我国鞋类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这种基于低劳动成本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国际竞争力将随着他国更低劳动成本的出现而消失。同时,处于上游产业链的我国皮革、鞋机、设计(有向产业化发展趋向)等产业在技术与创新方面与意大利等发达制鞋强国相比差距依然很大,这使我国制鞋产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提升缺乏动力支撑。根据2000年~20005年鞋类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变化可知,我国鞋类产品乃至国际市场,高端市场将有较大的成长空间,而蕴含着高新技术要素的优质皮革、智能化鞋机以及创新设计(设计工艺、设计手段、设计理念等)是高端产品必备的技术基础和物质保障。因此,只有提高整个制鞋产业链的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其互动和协同作用,才能提升整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另外,提高整个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也是我国制鞋业解决频遭国际贸易壁垒并积极应对的有效手段和必然选择。
3.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引导、规范和服务职能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是各种环境要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政府政策及职能的发挥间接或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环境。尤其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市场机制、市场主体及市场规则还没有建立,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还达不到资源的高效配置,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依然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因此,政府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和成长环境,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另外,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企业的跨国发展成为必然,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培育和提高也需要政府对国内市场竞争环境的规范,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如对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的研究与制订,制定有利于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政策,为企业的跨国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指导等。
4.发挥制鞋行业中介组织的引导、协调和监督作用
为积极贯彻打造产业强势品牌和加大技术投入,走高端市场策略,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维护和规范良好的出口经营秩序,需加强和完善制鞋行业商会和协会的建设,发挥其引导、协调、保护和监督的中介作用,为我国制鞋业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支持和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1)协会与政府部门共同引导、相互支持,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国际化建设。
(2)培育国内外市场。举办大型国际鞋业展、国际鞋类、皮革技术和材料展,向国外国际鞋展申请展位,支持和组织有实力的企业统一参展,以宣传和展示我国鞋类产品,提高我国制鞋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国际品牌的树立奠定基础。
(3)及时收集和市场信息、掌握国际标准及各主要出口市场国家标准及其变化趋势,提出预测和防范建议,为我国鞋类企业及早防范贸易风险提供信息服务。
(4)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加强行业自律,防止低价竞销和不道德的市场行为,促进市场有序、健康和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金昌.国际竞争力评价的理论和方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裴长洪.利用外资与产业竞争力[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3]魏杰.中国经济的盛世忠言[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0.
[4]金碚.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关键词:证券市场;生态失衡;治理
中国证券市场已走过十五年的历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证券市场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达1381家,证券市场境内外累计筹资总额达18156。8亿元①。但是,我国股市在大发展的同时,股票市场的功能发挥严重不足,市场长期处于低效率的状态,十五年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和落后的股市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中国股市陷人了低效率的状态中。
现实表明,中国证券市场的许多层次和环节都出现了问题和偏离。本文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把中国证券市场比作一个生态系统——股市生态。现在出现的问题,说明中国股市已经发生了严重的生态失衡,证券市场生态的治理fgovernance of ecol0gYfor security market)已到了非进行不可的关键时刻。下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生态及其治理进行分析。
一、股市生态现状
周小川(2004)等采用“金融生态”的概念, 来比喻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金融生态囊括了企业诚信、会计准则、法律制度、征信体系、地方政府按市场规律办事等内容。尽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生态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些制约金融健康发展的外部因素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当前的金融生态还存在四方面的主要缺陷:金融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法律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滞后、直接或间接的执法不力。
证券市场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生态也是“金融生态”的一个重要分系统。股市生态本身又包括许多分生态系统和“食物链”。这好比是一个大海,有浮游生物,有水草,有小鱼、大鱼等,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生态环境。在股市生态系统里,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生态”,散户
和机构投资者之间关系的“投资者生态”等。比如,股市中机构投资者与散户之间的关系就是自然界中大鱼和小鱼之间的关系,“食物链”非常简单。要使“大鱼”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就应该使“小鱼”保持足够多的数量,否则,“小鱼”被吃光,“大鱼”也无法生存。
美国股市生态和我国股市生态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有丰富的“水草”—— E市公司红利,“大鱼”不一定要靠吃“小鱼”来维持生命,而且可以直接吃丰富的“水草”。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分红多数也是圈钱的陷阱,股票分红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也就是说,美国的股市生态的食物链比中国长而复杂,而我国股市生态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系统。
我国股市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带来问题的严重性凸显在各个方面。
多年来,与证券市场深度下调如影随形的是,层出不穷的“股市黑幕”和花样翻新的“金融诡计”时时冲击着投资者孱弱的信心,证券市场生态环境已被逼向“严重失衡”的境地。
上市公司高管频繁出事是近年来资本市场上一道令人尴尬的风景。硕士论文 而作为金融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又严重地影响着整个金融环境。不完善的金融生态孕育了高管们违规的土壤,于是一个恶性循环的金融生态出现在众人的视野。
银广夏等案件又表明,在上市公司“造假流水线”的各个环节上,提供信息的金融中介——证券分析师、会计师、律师们都发生了道德风险行为。不光是公司治理出了问题,“公司治理的生态”(ecolog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也出了问题(李曙光.2002)。
股市低迷、道德滑坡、信用危机等现象的出现,与经济快速发展也极其不协调,并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强大因素。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 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数千亿元。
如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会导致自然灾害一样,股市生态破坏以后,股灾的频率必然增加。现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被破坏,我国股市已经出现生态环境恶化的后果。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前的10年间,发生过一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但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后的几年间,已发生过两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比较而言,我国股市危机的发生频率有了明显提高,股市危机的发生激烈程度也有了明显提高。
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严重威胁:一是粗放式、掠夺式股市发展模式造成股市生态环境的全面恶化,正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二是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供机制正遭致不断破坏与削弱,同样已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
二、股市生态失衡成因
中国股市生态出现严重失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原因,有文化原因,也有社会背景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股市的生存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是由多种因素组合并且具有多重影响的深层制度危机。正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股市的基本制度缺陷在长时期中被忽视、被容忍、被放纵,使得市场中的消极因素日益累积、相互交织,积极因素不断削弱、相互掣肘,以至于最终演化为危及股市根基的全面生存危机。中国股市已经成了没有自身供求关系、没有价格决定基础、没有内在选择空间的混乱与无序的市场。
其次,我国信用制度十分薄弱。当前,中国人均受教育的程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信誉和风气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缺陷。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危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社会的稳定。
关键词:证券市场;生态失衡;治理
中国证券市场已走过十五年的历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证券市场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达1381家,证券市场境内外累计筹资总额达18156。8亿元①。但是,我国股市在大发展的同时,股票市场的功能发挥严重不足,市场长期处于低效率的状态,十五年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和落后的股市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中国股市陷人了低效率的状态中。
现实表明,中国证券市场的许多层次和环节都出现了问题和偏离。本文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把中国证券市场比作一个生态系统——股市生态。现在出现的问题,说明中国股市已经发生了严重的生态失衡,证券市场生态的治理fgovernance of ecol0gyfor security market)已到了非进行不可的关键时刻。下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生态及其治理进行分析。
一、股市生态现状
周小川(2004)等采用“金融生态”的概念, 来比喻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金融生态囊括了企业诚信、会计准则、法律制度、征信体系、地方政府按市场规律办事等内容。尽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生态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些制约金融健康发展的外部因素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当前的金融生态还存在四方面的主要缺陷:金融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法律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滞后、直接或间接的执法不力。
证券市场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生态也是“金融生态”的一个重要分系统。股市生态本身又包括许多分生态系统和“食物链”。这好比是一个大海,有浮游生物,有水草,有小鱼、大鱼等,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生态环境。在股市生态系统里,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生态”,散户
和机构投资者之间关系的“投资者生态”等。比如,股市中机构投资者与散户之间的关系就是自然界中大鱼和小鱼之间的关系,“食物链”非常简单。要使“大鱼”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就应该使“小鱼”保持足够多的数量,否则,“小鱼”被吃光,“大鱼”也无法生存。
美国股市生态和我国股市生态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有丰富的“水草”—— e市公司红利,“大鱼”不一定要靠吃“小鱼”来维持生命,而且可以直接吃丰富的“水草”。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分红多数也是圈钱的陷阱,股票分红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也就是说,美国的股市生态的食物链比中国长而复杂,而我国股市生态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系统。
我国股市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带来问题的严重性凸显在各个方面。
多年来,与证券市场深度下调如影随形的是,层出不穷的“股市黑幕”和花样翻新的“金融诡计”时时冲击着投资者孱弱的信心,证券市场生态环境已被逼向“严重失衡”的境地。
上市公司高管频繁出事是近年来资本市场上一道令人尴尬的风景。硕士论文 而作为金融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又严重地影响着整个金融环境。不完善的金融生态孕育了高管们违规的土壤,于是一个恶性循环的金融生态出现在众人的视野。
银广夏等案件又表明,在上市公司“造假流水线”的各个环节上,提供信息的金融中介——证券分析师、会计师、律师们都发生了道德风险行为。不光是公司治理出了问题,“公司治理的生态”(ecolog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也出了问题(李曙光.2002)。
股市低迷、道德滑坡、信用危机等现象的出现,与经济快速发展也极其不协调,并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强大因素。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 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数千亿元。
如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会导致自然灾害一样,股市生态破坏以后,股灾的频率必然增加。现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被破坏,我国股市已经出现生态环境恶化的后果。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前的10年间,发生过一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但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后的几年间,已发生过两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比较而言,我国股市危机的发生频率有了明显提高,股市危机的发生激烈程度也有了明显提高。
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严重威胁:一是粗放式、掠夺式股市发展模式造成股市生态环境的全面恶化,正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二是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供机制正遭致不断破坏与削弱,同样已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
二、股市生态失衡成因
中国股市生态出现严重失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原因,有文化原因,也有社会背景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股市的生存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是由多种因素组合并且具有多重影响的深层制度危机。正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股市的基本制度缺陷在长时期中被忽视、被容忍、被放纵,使得市场中的消极因素日益累积、相互交织,积极因素不断削弱、相互掣肘,以至于最终演化为危及股市根基的全面生存危机。中国股市已经成了没有自身供求关系、没有价格决定基础、没有内在选择空间的混乱与无序的市场。
其次,我国信用制度十分薄弱。当前,中国人均受教育的程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信誉和风气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缺陷。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危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社会的稳定。
信用制度为股市制度之本,一个没有任何信用的股市就正如吴敬链先生所说的连赌场都不如。但是,虚假报表、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合同欺诈、假冒伪劣、地方保护等恶劣行为不时动摇着信用的基石。中国证券管理层在一系列基本制度创新上,错失机遇,在套牢了整个市场的同时也套牢了自己;上市公司的造假、银行的连环担保、政府官员的寻租、证券公司挥霍挪用保证金等等的全行业危机交织在一起,使市场的信用基础已经丧失殆尽。这些负面因素对中国股市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负面影响,导致中国股市所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与心态环境——都出现了自股市产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严峻局面。信用的缺失,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动摇了市场存在与发展的信心,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再次,我国证券市场连年走低,固然与股权分置等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迟迟未能妥善解决息息相关,但市场违法违规盛行而投资者保护公信力孱弱显然也是重要原因。大量事实表明,在公司治理失灵、法律失灵、监管失灵等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优质上市资源和资金资源的外流,更加重了这层隐陇。在此情况下,如果相关惩戒措施未能对弱势群体予以特别保护,以使其能够“与强共舞”,强势主体也因未受到足够的约束而拒绝与弱势群体和平共处,则中小投资者这些“小物种”将因受不到保护而黯然离场,其“生态灭绝”也会使基金、券商等机构这些“大物种”因缺乏“游戏玩伴”而孤独致死。
此外,我国股市的生态危机也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是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方面的某些固有矛盾,在民主法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在社会转型、利益调整中被放大、激化;二是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根据后发国家的发展经验,处于这一时期的国家普遍都会遇到因为转型而带来的各种经济社会矛盾。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人均gdp达到1 269美元,2005年达1 703美元①。根据国际经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处于1000—3000美元这一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尖锐化时期、社会问题多发期、社会最不稳定期;从收入差距来看,基尼系数上升到o.4,就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标准,虽然这只是一种可能,但确有不少国家基尼系数超过0.4
①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law/">法律、监管、公司治理机制——四层制度体系的支持,这个体系应当是一个“正金字塔”;中国的现状恰是一个“倒金字塔”型制度结构,这样的资本市场无法发挥应有功能,而且其发展不具备可持续性。位于“金字塔”最底层的是资本文化,包括股权文化和债权文化,具体表现为社会意识、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等对资本市场的支持,这是资本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在全社会都接受的和谐的资本文化基础上,需要一套完善、有效、独立的法律体系;“金字塔”自下而上的第三个层次,是完善、有效、独立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之上,位于制度体系最上端的,是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机制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最直接的制度安排,它的有效性依赖于其他三项制度基础的坚实程度。在现实经济中,如果资本文化的意识薄弱,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也不完善,因此,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在许小年看来,这是一个倒置“金字塔”型的制度结构,而中国资本市场正是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中运行。结果是上面的市场规模越大、公司越多,倒塌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样的资本市场不仅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而且其发展不具备可持续性。
三、股市生态治理
由于中国股市的生态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股市生态的治理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远见、需要决心、需要措施、需要执行。
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一个和谐的证券市场,改变过去政府及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只讲索取,不讲回报的常态,建立起一种彼此共生共荣的环境,追求共同的利益,即以法制为依归,构建各个利益主体都能得到均衡、和谐保护和发展的证券市场生态环境。
对证券市场的功能也要有正确认识。职称论文《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2004年2月2日颁布)提出,证券市场要“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所有这些功能都在实体经济中。一句话,股市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股市不能自我循环、自成体系。股市发展得怎么样,光看指数、交易量、开户数是不行的,最终要看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长期资本的形成,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的资源优化配置,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的结构调整,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只有大家形成这样一个共识,资本市场才可能健康地成长。
同时,要使股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观,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第一,必须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巩固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虽然解决股权分置不是万能的,但不解决股权分置是万万不能的;
第二,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改善公司盈利状况。这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三,积极推进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
第四,科学发展机构投资者;
第五,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其中,调整股市结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强化政府监管,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全中
国股市的必由之路,只有三管齐下,才能够使中国股市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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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制建设;行政伦理;体制;行政伦理规范
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而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国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以及行政构件等方面的道德伦理建设对我国的建设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那么,对我国行政伦理规范和完善是必须首要着手解决的大问题。然而,行败和行政伦理缺失规范以及行政执行失衡等现象还普遍存在于我国大部分行政人员身上,从而延伸出很多社会问题。从现实角度来说,由于我国对行政伦理及法制建设的投入和力度不够,才导致出这一系列的问题。而伦理道德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先进与否,也是制度在国家能够无误运行的阳光和土壤。所以,关于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研究,是对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特定时期有很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行政伦理的规范
伦理一词原意是源自古希腊语的ethika,原意是指动物经常进出的地方或久居的地点。后来又代指人的习俗和习惯,或者由风俗习惯养成的品行性格。因此,“伦理”主要是指人的行为的具体规范和原则。行政伦理又称行政道德,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行政伦理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伦理,是针对行政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伦理原则和规范。行政伦理法制化则是把行政主体必须遵守的基本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使行政伦理同法律一般,在对行政人员的监督和执行上有等同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二、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力度
加强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力度是我国现阶段行政规范的必然选择。对于在社会交际中的基本的道德准则,是从古至今在一切社会文明中都被赋予了强制性。然而这些道德准则的约束力,是通过将其转变成法律法规来实现的。因此,在我国行政伦理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伦理规范也必须上升为法律制度才能有效规范行政秩序,才能对行政行为起到有效的监管和督促,进而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而行政伦理规范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还不足于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所平衡。所以在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上还存在着很多缺陷与不足。
1.与行政伦理的相关的系列尚未上升为法律效力。就目前而言,我国宪法仅在宏观角度上规定了我国行政机关、行政人员和人民的关系,而没有更详细的规范行政伦理在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所起的监管和约束作用。如若我国宪法在对行政主体腐败或行政行为规范上有明确性的规定,那么对于我国行政伦理立法、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和执法程序有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也对我国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起到了积极效应。所以,当前我国明文规定的法律在对行政伦理道德建设的相关方面还有所缺失,而这一缺失所带来的行政诟病是对我国社会转型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大的挑战之一。
2.对行政人员的伦理价值观建设。伦理价值观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的重要标准。那么对于行政人员的伦理价值观建设,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引导。首先是廉政,行政人员在行政行为过程中应当时刻保持清廉守法。不假公济私,不,不贪图私利,从内心对法律保持尊重和敬畏。这也是行政人员的最根本的底线。其次是勤政,是行政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精神,时刻保持对工作的热忱,对事业的热爱,有高度的责任感。最后是良政,这是对行政人员高层次觉悟的要求,是对行政人员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是塑造模范行政人员的无上限标准。
3.将行政人员的纪律、义务与行政伦理规范混合在一起。在现实的行政行为中,行政人员的纪律,应担负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行政伦理规范没有统一而明确地规定,这使得在行政活动过程中这些方面既不全面,也不明确,极易引起行政主体对行政伦理规范的忽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偏向和行政效率的降低,如果不有所改观将会影响行政人员和行政主体间的间隙,让人民权益得不到合理的维护和保障,将会加大行政执行难度。
四、加速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有效方法
如今,世界各国在执行行政管理工作时,行政伦理法制化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趋势。而在信息全球化,资源全球化的今天,行政伦理法制化已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规范的统一走向。那么借鉴国外先进的一些经验,再结合我国国情,在完善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中,有以下几个方法值得考虑和借鉴:
1.强化行政伦理立法。规范我国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伦理缺失情况,加强行政伦理道德观念的建设,使行政主体或行政客体在心理或行为上对行政伦理规范有高要求和高标准。从而推进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普遍认可度。然而,仅有社会认可对行政伦理道德的监督和约束所用起不到根本的保障作用,在没有以法律形式存在的规范准则都是容易被人违背和践踏的。所用,除了我国宪法、行政法和刑法典等以外的现有行政伦理规范以外,应当制定有针对性、强制性和约束性的关于行政伦理的法律法典以及具体实施细则,其中要涵盖对行政人员的权利及义务,具体行为规范和行为合法性。
2.建立监督行政伦理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对行政主体的道德层次的提升是加强行政伦理建设重要条件,必须对行政主体的人才吸纳和考核标准进行革新和监管。政府应当建立较完善的针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规范的监督体系并且不断进行优化完善。那么在拥有相关行政伦理法典的同时,也应当建立与之匹配的行政伦理监管体系,这样才能使法律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而目前我国缺失行政伦理监管部门,这样阻碍了行政活动的顺轨进行,缺乏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达不到事后监督和制约的效果。因此,设立专门的行政人员伦理道德检查机构是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选择。
3.满足行政人员的个体保障需求。行政人员不仅是人民的公仆,同时也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当然就需要一定的利益的满足,这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对于行政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观,建立一种适当的公平竞争机制,并把行政伦理作为行政人员任职、升降、奖惩的重要审核标准之一,从而促进其“权、责、利”的统一。我们还可以学习和借鉴新加坡“高薪养廉”的方法,从待遇和福利方面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作者:白英平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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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政治经济学;制度理论;结构与变迁
中图分类号:F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7-0028-02
一、核心框架
本书的内容围绕着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展开,“‘结构’涉及制度框架,‘变迁’涉及在一段时间里制度的设立、更改或破坏。”诺思认为,为了弥补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不足,需要人口变迁理论、知识存量增长理论以及制度理论,其中制度变迁理论是本书的研究重点。该理论包含三大理论基石:国家理论、产权理论、意识形态理论。
作者将国家定义为“在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因而处于界定和行使产权的地位。 国家规定着产权结构,对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而产权结构的效率决定了经济的增长、停滞或衰退。诺思认为契约论、掠夺论都是不全面的,他用暴力解释国家:国家可以以其暴力上的比较优势规定产权组织形式,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
根据有关经济组织的分析,作者认为,经济的实绩取决于其组织结构;经济的组织结构影响交易费用。这里所谓的经济组织安排,就是通常所说的产权形式。不同的产权形式对经济实绩有着深刻的影响。现代经济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市场与企业、产权制度与市场、交易成本、组织密不可分。市场交换需要产权制度,否则交换不能进行;市场交换存在交易成本,市场交易必须有使交易成为可能的基础,那就是一套复杂的法律结构及其实施,即需要一套产权制度。产权理论与国家理论关系紧密,产权的创建和实施又与国家相关。诺思指出,国家有着不完全一致的双重目标:由于稀缺性和竞争的存在,更有效率的组织形式将替代无效率的组织形式,但如果有效率的组织形式损害了统治者的利益,那么相对无效率的组织形式将存在下来。借助国家理论,诺思解释了无效率的组织形式、不好的产权制度得以存在的原因。
在诺思看来,国家在制定和变革制度方面是受到两方面制约的:一是政治市场的竞争;二是交易费用。但是交易费用与收益的计算并不能解释一切制度的稳定与变迁,“历史上的变革和稳定性,需要有一种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来解释同新古典理论关于个人主义合理算计相背离的那些情况”。国家作为产权的界定、保护和变革者,所提供的产权制度需要人们相应的意识形态才能得以维护,“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是灵活的,以便能赢得新团体的忠诚,或随着外部条件变化也得到老团体的忠诚。”国家可以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投资,使人们理解、支持制度变革,使制度变迁顺利,降低变迁成本,抑制“搭便车”行为,使制度变迁的成本内存化,从而节约变迁成本。
上述背景条件构成了作者的理论基础,经济环境的变化(如资源条件的变化、 相对价格的变化等)构成了推动产权变动的力量,产权变动向着减少制度费用的方向发展,政府依靠其暴力上的比较优势在其自身动机的约束下确认并执行有效产权,意识形态上的变革有助于降低经济组织成本,上述过程有效的解释了制度变迁的机制。
本文将着重探讨在1990年以后的全球化时期,本书所提出的制度理论对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解释力。
二、全球化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主要问题
全球化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学有一个不变的“核心议题”,即国际政治经济学最终是要研究经济的全球化与仍然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冲突,以及研究如何管理和解决这些结构性矛盾和冲突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苏联解体,全球化掀起又一浪潮,国际经济和国内政治之间的联系明显增强,这一时期的全球化呈现出一些明显的特征:首先,在经济方面,以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为代表的全球多边经济组织努力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各种区域经济组织不断产生,一体化程度不断深化。第二,各民族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不仅在贸易方面有所拓展,在环境、疾病和公共健康(最典型的案例包括SARS和AIDS),和洗钱等方面的国际问题也凸显出来,这些政府无法控制的问题是需要通过国际机制和全球治理来解决的。第三,全球化产生了国际关系领域的开放经济政治问题,国际体系经济权力的分布也发生很大改变,除了发达国家通过国际机制进一步确保统一的开放市场之外,游离在全球经济体系之外的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也纷纷提出了加入这一体系的要求。同时,参与全球化体系的主体从民族国家拓展到跨国公司和利益集团。
针对这样的趋势,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主要问题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学90年代后最大的成果是借用经济学理论研究不同行为主体的经济利益如何影响其政策选择。很多学者已逐步走出国家与市场两分法、国内层次与国际层次相互割裂的狭隘研究视角,在国家、市场维度之外纳入“社会维度”,同时打通国际与国内层次。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主要问题由“国家——市场”转变为:“国家——市场——社会”。在新添加的社会层次上,最重要的是要研究社会集团,特别是私人利益集团与公共利益集团的作用。下图能够较为全面地概括1990年以后的全球化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包括国家、市场、社会三个层面,在国内层次中分别以国家、企业、国内利益集团为主体,在国际层次中分别以民族国家、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为主体,同时,国内层次与国际层次相互交织,界线越来越模糊。
三、结论
根据以上的综合分析,笔者认为诺思的制度理论对于解释全球化时期(1990年至今)国际政治经济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具有可借鉴之处,具备一定解释力。
第一,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目前的主要流派来看,国际政治经济学在全世界的范围内讨论民族国家与世界市场的互动关系,并将国际关系的发展动力归结为二者的相互作用。自由主义流派强调世界市场更多地塑造了民族国家的行为;现实主义流派认为民族国家对世界市场的形成贡献更大;激进主义流派则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否定现有的民族国家与世界市场体系,试图推进不满足于现状的力量,完成意识形态上的进步。诺思所强调的推动经济史中结构变迁的因素——经济组织的形式、国家对新兴产权形式的界定、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构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三个流派关注的对象。
第二,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必须了解国内集团如何界定各自物质偏好,这些偏好又是如何被政治机制所加强的。这一问题涉及到两个研究方向:首先是国际层面与国内层面的互动;其次是制度与利益的互动。
在国家层面,从国家对产权结构界定的角度,诺思认为,国家既有动机建立适宜自己的产权结构以使得统治者获得的租金最大化,也有降低经济组织中的交易费用以使得社会产出最大的动机。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学最终要研究的是经济全球化与仍然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冲突,以及研究如何管理和解决这些结构性矛盾和冲突的问题,国家和政府需要以暴力规定产权组织形式,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
在市场层面,现代经济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市场与企业。民族国家在推动世界市场形成中起到了主要作用,而在全球化条件下世界市场对民族国家的行为有越来越大的塑造作用。跨国公司等企业成为世界市场上日益活跃的角色,它们以世界市场为舞台,又影响着世界市场的运行发展,对国家间关系也施加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甚至在国际意识形态和国际体制的变化与调整中也常常能看到跨国公司等企业的影子。
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全球化时期,社会集团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对全球化发展的认同程度,影响到国家、市场或公司的作用。全球化的发展带来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了观念的分裂,基于利益与认同的利益集团的分化组合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全球化发展的一种反应。如何塑造社会的普遍认同,平衡不同利益集团,维护对外开放政策,成为对国家能力的重要挑战。诺斯的意识形态理论也解释了这些现象,并给出了解决方案:职业专门化引起意识形态差异,使得一直因种族(地理)差异而存在的意识形态差异变得更严重了,国家利用暴力规定了某种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并加以大力宣扬,限制其他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生成和扩展,进而影响制度的选择、安排和变迁。
第三,“全球化在将来是会持续下去还是会重蹈历史的覆辙”是目前全球化面临的主要疑问之一,也是许多国际政治经济学者正在研究的课题。伊肯伯里和格里科两位学者指出,全球化是可以逆转的,全球化若使世界各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弱国穷国很可能封闭自己,为了保证国际体系的开放和稳定,需要国际经济制度和全球治理等多种方式作用。米尔纳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各国政府能否处理好推进全球化与保护民众免受全球化冲击之间的关系。
全球化时期,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些现象:关贸总协定的签订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降低了由关税和种种非关税壁垒所引起的交易成本;货币互换安排降低了各国央行持有外国货币的成本;以欧盟为代表的地区性一体化组织降低了交易成本形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种种新现象。上述过程中,既有市场主体的推动作用,又涉及国家在新产权形式认定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与国家租在这一过程中的提高。诺思的制度理论主要是针对国内层面和历史层面来谈的,面对全球化,国际政治经济学完全可以将这一思想延伸到国际制度层面,也就是说制度费用在世界范围内的减少,可以成为推进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演变、全球产权结构转变的因素。这同样验证了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逻辑:“理性一无政府状态一合作一共同利益一制度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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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整体政府;大部制改革
一、整体政府的内涵理解
整体政府所强调的治理模式是这样一种政府改革的模式,即在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多元的公共事务管理主体(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政府内部不同基层不同部门等)基于协作的管理方式,在治理活动中保持协调一致,进而达到功能整合。以此来实现有效的资源利用,为公民提供更彻底的,无缝隙服务的思想和行动目的。
基于这样的内涵理解,可以说明“整体政府”强调提供有效而优质的公共服务,这也是其根本目的,不同方式的“协同”、“协调”或“联动”是这一概念在管理的功能部分发挥作用的基本特征。学者普遍认为,“整合”是整体政府理论内涵中最本质的内涵。“整合”的概念一方面可以包括在行政系统的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基于各自业务流程所形成的政务协同,另一方面也包括了政府作为整体在公共服务供给的维度与企业、非营利组织、或者社区之间共同合作所形成的公私合作的伙伴关系。基于这样的模式,行政系统的组织结构和其中的全方位资源得到了整合,部门界限从而被打破而,同时使部门成为了公共政策及公共服务流程上的不同环节,实现跨部门政务的网络化协同与无缝对接[1]。
二、整体政府理论发展的必要性
(一)整体政府理念的发展是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
第一方面,整体政府理论可以看做是对新公共管理改革中公共部门存在的结构性分化改革的一种回应。这一改革导向是为了克服新公共管理存在的“分散化”、“碎片化”现象,它更强调部门和层级之间的共同的协调与合作,来从宏观层面上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第二方面,整体政府理论调整了新公共管理中权力运行基本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一场根本性的变革。如何理解这样的非激进式的探讨,首先这一理论倡导社会参与,达到“善治”是管理实现的最终愿望。社会发展的良善途径,应该是多元主体在一致目标上的认同,相互协力。即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促进了不同主体之间的认同,建立良性循环的关系。我们看到无论是在新公共管理时期学者们强调的放权于民抑或是整体政府理论所强调的横向上部门合作,还是纵向的中央-地方的建立合作式的伙伴关系进行的联动治理,其实都是在政府、公民社会以及第三部门之间寻求共治。其次,建立服务型政府是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中的一个价值层面的导向。因此,不难看出整体政府在治理方式的某些方面上与新公共管理有所不同,但二方在目标的设立上其实是殊途同归的,那就是为公众提供更为优化,高效的服务,满足公众对于公共服务,公共政策的更高需求。
(二)整体政府理念兴起满足了应对日益复杂公共事务的需要
新时期的政府面临着20世纪以前公共事务管理所从未遇到过的挑战。社会事务复杂化,多样化使得管理问题难以简单地由单一的部门或组织快速有效处理。于此同时,由于权责界限划分不够清晰,因此在公共事务问题的起因和对应的应对措施上,政府的不同部门及不同层级之间也会经常存在分歧点。
以下的特征是在现在公共事务问题上常会体现出来的:权责存在模糊性,往往由于在事务的内部有依赖关系,而其中的因果联系又具多元特质,问题的解决往往会导出其他效应,带来难以预见的后果;这样的动态关系往往是不稳定的。面对这样的复杂问题,整体政府理论可以提出某些参考,比如系统性整体性而非局部的或者线性的思考方式;从多元的外部切入以及可以跨越组织闭合边界的合作能力;强调在公民参与在政策设计的重要辅助作用;尝试面向学习型社会的一种新的治理模式的考量。整体政府理论在这样的思考及反思背景中被提及,所强调的就是跨边界协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整体政府之于我国大部制改革完善的合理性考量
尽管整体性治理与大部制改革在价值和关注方式存在着很多差异,但其实二者都是在传统官僚体制的基础上进行继承、批判,同时又对新公共管理服务功能碎片化趋势的深刻反思、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兼容性[2]。用整体政府的视角反观我国大部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在部门或者层级的内部缺乏明晰的责任分工、部门之间缺乏协调、职能转变不到位等问题,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而在大部制改革的实践中运用整体政府的理论,也有助于理论的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一)整体政府理论符合大部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价值目标
在改革目标上,整体政府与大部制改革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两者的共同点都在于有效地整合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管理部门,有效解决公民的需要,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整体政府理论符合我国大部制改革行政过程中鼓励协同的理论基点
在大部制改革过程中,不仅要求部门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协同,也要求部门与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的协同,追求的一种强化协同合作、治理主体扩大化的行政过程新范式,强调中央-地方、地方-地方的政府之间以及各个部门之间通过协同建立一种平等互信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实现整体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整体政府理论符合我国大部制改革中建立职能统一政府的现实要求
大部制改革实质是将组织设计或机构进行有意识的重组,来减少机构冗杂冗余以及权责模糊等问题来转变政府的职能。而整体政府理论过正式主张机构组织之间的整合协同,以责任作为其核心要点,整体政府理念的推广有助于我国大部制改革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政府的进程。
四、整体政府理论在大部制改革运用中的反思
整体政府理论强调发挥不同的公共管理主体在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但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一理论不推崇的“各自为政”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合作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项耗费时间和资源的活动。在此基础之上,整体政府也增加了其他的困难,比如不可知的风险、激进的议程和不可控的结果。我们如果放在当前我国大部制改革的进程中来看,整体政府理论提供给我们很多经验,政府想要鼓励更多主体的多元协作,并没有统一,模式化的一种标准。我国大部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很长的时间,在整体政府理论视角下的深化改革需要更充分的综合条件。
总而言之,在我们讨论大部门制的核心问题时,应该注意到讨论的本事其实是在回答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是否数量变少的大部门真正能达到优于数量变大的小部门效率的实际效果,所以并不是大小部门本身之争,即大部门制是作为整体的政府的优化配置问题[3]。如果各部门间的权责边界在大部制整合中出现了“模糊不清”的情况,那么实现部门之间的整合在现实中会带来权责归属的认定不清的问题。整体性政府视角下的当前我国大部制改革仍然存在着很多观念伤的误区以及实践问题。观念上的误区可能包括:(1)大部必然在体量上比之前的部门体量“大”;(2)大部制改革只是很短的时间段可以一步达到的。实践问题表现在下面的两个方面:(1)合并后的大部门在内部运转不协调,出现新模式下的权责混乱;(2)大部制改革没能足够低突出侧重点。这些观念上的误区厘清会有效地引导公共服务部门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是建设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从而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服务型政府所需要考量的。
注释:
[1] 蒋敏娟.从破碎走向整合:整体政府的国内外研究综述.[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1(03)
「关键词农地非农化/土地配置效率/政府失灵/土地市场创新
土地利用结构和利用效率问题是土地管理的基本命题。现实中,我国农地过度非农化与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已经成为我国土地管理亟待解决的两大问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重大。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难点在于协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农地资源保护的关系,重点在于如何确定合理的土地资源保护规模和相应的空间布局,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高效配置土地资源,尤其是建设用地资源,以逐步转变长期存在的依赖大量低成本土地消耗的经济增长方式。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们从根本上认识我国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科学确定土地管理目标、实现土地管理机制的转变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对我国土地管理主要问题的认识
中国经历了20多年的持续高速经济增长,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是随着人—地关系日趋紧张,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土地配置问题日渐突出。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配置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一)我国土地管理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
现实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土地管理问题,其焦点在于两个方面:农地,尤其是耕地资源大量损失。随着经济增长,中国农地非农化呈不断加速趋势。据统计,1986~2002年间,全国每年约有16.84万公顷的耕地转变为非农利用。预计2000~2005年,全国耕地年均减少幅度在0.20%~0.25%左右。非农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尽管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已经严重不足,但建设用地配置效率却未能反映出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我国现有建设用地2500多万公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00公顷,农村非农建设用地1800公顷,数量巨大。一方面,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1998~2002年全国660个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了31%,年均增长5%,而同期人口年均增长1.3%,说明土地利用效率严重递减;非农业人口人均建成区面积由1981年的80M[2]增加到1998年107M[2]和2002年121M[2],而世界平均水平为83M[2],汉城为55M[2]、东京为66M[2],开罗为31M[2].另一方面,建设用地利用结构不合理,表现为粗放经营。2002年城市用地中居住、工业用地分别占32%和21%,而国外城市用地中工业用地仅占10%左右。农村1800万公顷的建设用地利用更为普遍存在着空心村现象。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利用卫星资料对北京等31个特大城市占地规模的分析,1995年我国31个特大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已达2.29,远高于同期美国(1.58)、印度(1.62)与南美(1.25)的水平(Douglas I.,1994)。说明我国建设用地过度扩张,土地低效利用的现象非常严重。
农地快速非农化建设用地粗放扩张不仅带来了土地资源浪费,还导致了一系列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影响。(1)巨额土地资源开发成本在经济决策中被低估,不仅导致产业进入门槛过低,出现过度重复建设,产业结构低水平雷同,而且低地价或无地价形成了低质量的经济增长,即经济增长没能扣除应有的土地资源成本而呈现虚假繁荣。有关研究表明,我国钢、煤和淡水的利用量占世界总利用的比例分别是1/4、1/3和1/2,而我国的GDP 只占世界GDP 总量的3.3%。(2)由于土地资源自然供给有限性特点,大量土地低强度开发增加了未来土地资源经济供给的难度,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有的经济发达区域几乎无地可供。(3)农地大量损失导致边际土地大量开发,尤其是“占一补一”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鼓励更多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复垦,土地生态质量有下降趋势。(4)农地资源大量损失,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周边高质量农田的快速消失,加上农业比较利益低下,粮食生产受到影响,食物安全受损。(5)快速的农地非农化过程,实质上是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过程。由于土地产权不清、土地征用城市利益导向严重,农民权益受到大规模、深程度的侵害,导致失地农民生计问题。过去10年,就有约2000多万农民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牛若峰,2003)。而失地农民越来越成为一个影响越来越大的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土地权益之争和大量“流民”的不断涌现,社会安全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
(二)我国土地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对我国土地管理主要问题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问题表象的描述,应有一个深刻而科学的认识和较为彻底的反省。就基本成因而言,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加以分析和把握:一是制度层面上的原因,二是管理层面上的原因。
在制度层面上,土地产权不清或残缺和征用制度的僵化是中国农地过度性损失的主要成因:(1)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缺陷是农地所有权主体缺位,集体经济组织的虚置和农户土地承包权的残缺及其债权性质,使得农地保护缺乏所有权益合法维护的第一道防线;一旦各利益集团为争相“捕获”农地用途转变带来的价值(利益)乃至原属农民的农地价值,模糊的农地产权关系在一开始就决定了农地的快速非农化倾向不可避免。同时,我国城镇土地在法律上由国家所有,并由国务院行使所有权力,但经济上(或事实上)则由地方政府分级占有或实质所有,土地自然成为地方政府获取经济增长与官员政绩的工具。(2)土地由集体所有到国家所有过程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土地征用制度,一般情况下农地非农化过程也是借助土地征用制度的运行来完成的。然而,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实质是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资源在农业与非农部门之间的配置机制。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过去简单的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于私人利益的凸现、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利益集团的形成而变得十分复杂,突出表现为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公众利益与政府利益、政府利益与官员利益之间的分化明显,公众利益与公益事业的区别也日趋明显。而先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一方面将几乎所有的农地非农转用都纳入征用范围,而不管专用的目的是个人利益、公众利益还是公益事业;另一方面土地征用基本排斥了市场在农地产权转移中的作用和公众参入,“涨价”全部“归公”,乃至农民无法获得本应获得的农地价格。农地非农化政府经济成本低下,政府“征地效率”高,农地非农化加速。
在政府管理层面,政府角色定位与利益关系处置上的偏误导致严重的农地过度性损失:由于长期缺乏科学的政绩观指引,各级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因而不计代价地以土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工具,导致建设用地规模普遍过大;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土地资源配置中政府直接干预过多,土地行政配置(以划拨用地为典型)比例高居不下,政府定价普遍存在,土地市场严重扭曲,土地配置中的政府失灵尤为严重;据调查,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征用、土地出让和市场交易三者的价格比大约为1∶10∶50;招标价格和拍卖价格分别是协议出让价格3~5倍和4~10倍(曲福田、冯淑怡、俞红,2001)。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使政府获取绝大比例的征地收益,同时地方政府获得的份额又明显大于中央政府。2003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只占总收入的2%。因此地方政府成为加速农地非农化的主要力量;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配置方式与城镇用地规模控制上的非合作博弈,土地管理在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机制或纠正土地市场失灵上发生严重偏误,现有土地调控措施严重失效。
二、两个重要的理论命题
要在以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讨论解决的途径,两个理论命题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第一个命题:从经济学理论出发,可以认为我国农地快速损失和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普遍存在的土地配置过程中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农地利用的非市场价值未能反映在土地利用决策框架之中而导致农地非农配置效率降低;二是我国土地资源配置还存在着严重的政府失灵,即表现为政府土地制度供给不足,严重扭曲土地价格和市场运行机制,从而由于市场机制不能在土地配置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导致的农地和建设用地配置效率损失。就中国现实土地配置效率损失来看,两种失灵同时存在。但从以上问题成因分析来看,毫无疑问,政府失灵起着主导作用。中国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损失的成因,政府失灵明显严重于市场失灵是第一个重要的命题。
相应地,第二个命题是在理论上必须区分经济发展过程中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农地损失:代价(成本)性损失和过度性损失。农地代价性损失是指在市场功能完整的条件下,区域经济增长中必须的农地非农化数量,也就是说,这是经济增长必须付出的、合理的代价,这个“合理代价”的标准是土地资源配置达到一个相对自由竞争的市场均衡;同时,土地利用的外部性也被内化。而农地过度性损失则是指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引起的本可以避免的农地资源消耗。相应地,我们可以将过度性损失分为两类:过度性损失I 和过度性损失II.过度性损失I 是指由于市场失灵,即没能将农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食物安全等非市场价值纳入成本效益决策而使农地价值低估造成的过多的农地占用或损失;过度性损失II是指由于政府失灵,即扭曲土地价格,排斥市场机制对农地和建设用地的配置而导致对土地资源过度需求而引起的过度农地损失。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任何生产要素配置的主导信号。土地价格不仅是土地在不同部门(个人)之间配置的信号,也是调节土地供给和需求关系的重要工具。因此土地价格直接影响着土地在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之间的转移。图1为土地价格与农地非农化关系图。其中AC为农地需求曲线,MSC 为农地非农化的边际社会成本,MPC 为农地非农化的边际私人(企业)成本,P[,2]、P[,3]分别为考虑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时的均衡价格。
首先,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从全社会角度来分析土地价格与农地非农化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必须考虑到土地价格与农地总价值之间的差异。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对农地的价值认识仅仅停留在狭义的经济价值(农产品价值)基础上,忽视了农地所拥有的生态、景观功能,食物安全与世代公平等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由于这些价值及其产生的效益在目前的市场体系下是“外部性”效益,一般的土地使用者常常对此忽略。但是,国家作为全社会利益的代表,承受的农地非农化边际成本应为MSC ,即边际社会成本,农地非农化数量应为Q[,3],相对应的土地价格应为P[,3],社会总福利达到最大化AEO.此时的农地非农化配置效率最高,它是在包含了农地非农化的内部成本和外部性在内的价格机制作用下形成的非农化量,这就是农地的代价性损失。
其次,从个人层次,即一般土地利用者看,土地的正常价格就是竞争性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即图1中的P[,2].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农地非农化量为Q[,2].此时仅从用地者而言,达到了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了私人利益最大化;但与全社会福利最大化相比,由于价格P[,2]没有反映出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农地非农化配置效率没有达到最高,非农化过度量为Q[,2]-Q[,3],造成了社会总福利损失EE'F'.这一过度量是由于市场失灵,即传统市场体系不能反映耕地的非市场价值所引起的,称之为农地非农化过度性损失I.如果土地市场价格受某种因素的影响而低于价格P[,2],则农地非农化量将大于Q[,2].如图1中,假定土地价格为P[,1],则农地非农化量为Q[,1],此时农地非农化配置效率最低,社会总福利将损失EFG ,即使对土地使用者总体而言,直接损失也达E'G'G.与社会最优相比,过度非农化量为Q[,1]-Q[,2],这一过度量是由于政府失灵,即土地价格过低,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下形成的,它显著降低了农地非农化配置的效率,我们称之为农地非农化过度性损失II.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阶段,农地代价性损失不可避免。但由于土地产权制度缺陷,土地市场发育滞后、受人为干预因素较多以及政府管理失灵,土地价格常常偏离正常市场价格,导致经济增长中农地过度性损失尤为严重。近10年来,土地市场整顿、各类工业园区整治以及建设用地审批冻结等挽救性措施的频繁使用说明,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农地过度性损失II总量非常庞大(注:2003年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的结果是,全国5658个开发区中,撤并整合开发区数量就达2046个(其中尚未包含5省(市)的撤并数),撤并率高达36%(《中国国土资源报》,2003年12月1日)。)。到目前为止,全国建设用地实行招拍挂的面积占出让土地面积的26%,另有约3/4的土地出让仍然采用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等扭曲土地价格的做法。因此本文着重分析农地过度性损失II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及如何使之降低到过度性损失I 范围内;而对于农地过度性损失I 而言,它涉及传统经济学体系的改造和科学技术,尤其是社会科学的发展,将另文讨论。
区分不同形态的农地过度性损失的意义在于,由于他们产生的成因不同,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影响也有本质差别,从而在消除或减少过度性损失的途径和政策重点也有明显的不同。就世界范围来讲,土地利用市场失灵普遍存在,农地过度性损失I 有一定的内生性,即是由于市场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所造成的。解决这一内生性的问题,取决于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和公共政策分析工具的发展。在发达国家,通过政府干预(社会成本定价和税收等工具)逐渐消除由于市场失灵而导致的这一类型的资源低效配置。相对于农地过度性损失I 而言,过度性损失II则主要是外生性的,即由于人为(政府)不适当的干预而产生的。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或经济转型国家,农地过度损失II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和政府自身改革来加以消除或减轻。由此可以认为,首先解决政府失灵而造成的第二种农地过度性损失则是土地资源低效配置,加强土地管理的最为主要的途径。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农地代价性损失不可避免。在理论与实践上,区分经济增长过程中必要的农地代价性损失与因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扭曲导致的农地过度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使命在于通过产权制度创新与管理体制改革,在准确把握经济增长中农地代价性损失规律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或消除农地过度性损失。对于中国而言,当前土地管理机制建设的重点在于解决政府失灵。
三、我国土地管理机制转变的主要思路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科学确立土地管理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以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土地管理的重点在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或消除农地过度性损失,特别是过度性损失II为主要目标,建立起“产权明晰、管制有效、市场配置、调控有序”的土地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其主要思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与土地资源的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如果继续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片面追求经济总量最大化,资源与环境问题必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摆脱资源环境困境,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向。必须摒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理念,树立“绿色GDP ”的新概念,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通过增加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和降低单位GDP 土地资源消耗,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增长的方式转变,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2.在科学确定耕地资源保有量和空间布局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并成为协调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矛盾的出发点
粮食需求与供给分析表明,粮食安全问题并不是我国耕地资源保护的全部内容。农业生产技术进步与粮食贸易大大扩展了耕地资源保护的空间,同时,全国不同地区建设用地使用效益的差异也决定了部分地区应更多地发展非农经济,因此耕地保护数量应该有一定的弹性与适应性,避免因过度保护耕地而造成其他用地供给不足,影响经济社会正常发展。问题在于,就全国来讲,农地过度非农化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即便是立足全国统一市场与全球化经济,耕地资源的保护仍然是土地管理的第一“要物”。从粮食安全、生态建设、社会稳定、国家法律要求等方面出发,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各地区的长期耕地保有量,将其纳入基本农田范畴进行最严格的管制和保护,实现耕地总量适度保护前提下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科学发展观在土地管理机制转变的出发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一项比较成熟有效的耕地保护制度。但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一方面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划劣不划优”等问题,同时还普遍存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与经济建设区在区位选择上的严重冲突。因此,在科学确定耕地保有量基础上,重新科学务实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数量与空间上实现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统筹。
3.推进土地市场创新,使市场成为土地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并作为转变土地管理机制的基本点
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市场配置国有土地资源的机制已基本形成,土地交易制度和土地交易规则也已基本完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比例逐年提高(注:2004年,全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面积占全部有偿出让土地比例达到29.1%;江苏省达到30%,土地公开交易合同土地出让金占土地出让金总额的70%。)。但由于工业用地比重大,且以协议出让为主,致使土地协议出让方式的比重仍然偏高。且协议出让方式排斥市场作用,政府干预过强,在地方政府追求地区经济总量最大化的动机下,容易导致土地资源过度供给、价格过低,引起土地过度需求和低效利用。应构建以市场配置建设用地为主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尽量消除土地资源配置中的政府失灵,全面提高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缓解经济发展对耕地资源的压力。
4.改革土地制度,为土地管理机制创新提供基础
土地制度改革是解决当前土地资源利用不当与保护不力的重要手段。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土地产权制度、征用制度、储备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征用实质是土地产权及其收益的重新配置,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延续性是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的根本动力。当前土地征用范围过宽、补偿过低、失地农民安置不当已经成为较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影响未来公益性用地的供给,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大大降低。以稳定土地市场为目标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行为异化,经营性用地储备比例过高,片面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基础设施等用地供给不足;同时,土地储备规模不适,制度运作风险与资金负担过大。只对当期地方政府负责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刺激了低地价、零地价等恶性竞争行为,导致建设用地供给失控,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因此,必须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明晰土地产权边界,规范政府土地行为,保障一般经济主体与未来政府的合法土地权益,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合理保护奠定结实的制度基础。
5.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还有赖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我国土地市场的发展现状决定了要求政府必须执行产权界定,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土地收益分配体制,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土地市场体系等职能,促进土地资源流动和优化配置。同时,由于市场无法对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资源所发挥的生态和环境功能进行全面评价,无法自动内部化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成本,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共政策体系,以消除外部性、弥补市场缺陷。由于分割的地方土地市场难以控制土地出让中的恶性竞争行为,需要由省政府统一实施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用地门槛制度,为建立区域统一土地市场奠定基础。同时,改变当前工业用地过于分散、土地浪费与污染严重的局面也需要政府通过规划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加强用地与治污管理。完善政府土地宏观调控机制,是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必要辅助,也是土地保护得以实现的基本要求。
四、关于我国土地管理机制转变的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思路,为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保护的双重目标,我国土地管理应采取以下政策。
1.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未来一段时间内,耕地保护政策体系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审时度势地调整现有耕地保护思路,建立科学的耕地保护机制是实现快速经济发展阶段耕地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
(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尽快安排、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改变目前土地利用规划普遍失效、土地宏观调控依据不足的不良局面,为土地管理提供权威、科学的调控依据。在获取客观、准确的土地资源数据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科学预测土地需求,制定规划控制指标,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理,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向“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模式的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弹性与刚性相结合的土地规划。规划编制思路从以行政控制为主向激励、引导、控制相结合转变,对于生态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进行刚性控制,对于一般性用地,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保留适度的弹性发展空间。
(2)科学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借助于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之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适当调整,将与经济建设严重冲突的区域重新界定为建设预留区,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划定为保护区,同时根据不同地区耕地资源禀赋与建设占用需求情况,将我国基本农田保护重心转移到具有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的地区。建立基本农田质量跟踪监督制度,将基本农田保护从一次性划分转变为长期性保护,完善基本农田质量与环境污染的监测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将基本农田保护区与农业支持政策相衔接,通过直接补贴或间接资助建立农民参与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激发农民耕地保护积极性,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效果。
(3)创造性实施耕地“占一补一”和“总量动态平衡”政策。重新审视耕地“占一补一”和“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在区域近期与远期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与“总量平衡”的现实能力以及不同地区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补充潜力的差异基础上,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短期内以争取实现省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为目标,长期内通过与省外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开发保护收益共享。
(4)保障农民土地产权,增强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在现有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框架内,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创新有利于提高农民收益的土地产权安排,调动农民耕地保护积极性;坚决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严格审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工作,保护农民土地产权。
2.建立健全土地市场机制,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数量庞大的建设用地能否用好,是耕地保护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能否同时实现的重要基础。我国20多年的市场经济改革经验表明,市场及价格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的最重要的工具。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缓解我国土地资源稀缺的重要举措。
(1)改革工业用地供给方式,集中有序地供给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化进程的途径,改变当前工业用地“需求定供给”式的以协议出让为主的供地机制和模式,按照“规划控制—计划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思路,建立工业用地统一进入园区与“供给引导需求”机制下的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主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模式,真正实现由市场来确定土地使用者、确定土地价格,将土地资源配置到效率高的企业和部门中去,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2)大力发展二三级土地市场,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建立完善二三级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统一的土地价格体系,促进土地资源流动,提升土地市场整体竞争性与土地配置效率。完善地籍管理与土地登记工作,为土地市场交易提供清晰的产权界定与产权保护服务。
(3)规范土地中介服务市场,理顺土地价格机制。整顿土地中介服务市场,严格审查中介机构资质,规范管理中介服务行为,改变当前由于管理不足,不动产中介组织运作不规范、企业信誉低下等问题,理顺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3.创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跨区域开发利用
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与耕地补充潜力分析表明,未来我国建设用地需求仍然集中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的潜力主要在中西部地区。同时,东部地区新增单位建设用地创造的经济效益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要求东、中、西部地区依据其土地资源禀赋比较优势,联合开发、互通有无,实现区域整体土地效益的最大化。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树立也为区域土地资源协作开发创造了新的机遇。
(1)建立区域性合作组织,协调地区利益。随着“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具有内在相似性的区域内行政单元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愿望不断增强。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组建区域合作组织,听取不同地区利益要求,建立区域交流平台,提出区域阶段性土地开发合作重点与合作形式。
(2)科学编制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开发区域土地资源。通过区域合作组织对区域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进行统筹协调,在利益相关地区比较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编制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区域土地开发模式及重点开发区域,以及区域竞争性土地资源开发的空间与时间安排,统筹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区域内土地开发与项目布局中的规模经济,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最大化或开发成本最小化。
(3)依托公共财政,建立区域土地合作开发机制。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建设一批区域重点项目,如区域性高等级运输网、区域性土地保护与整治项目等,改变区域土地分散开发的格局,培育具有较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增长极,促进不同地区经济活动(如开发区)的空间集中。改革平均分配的公共财政机制,结合区域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布局重大工程项目,按照不同地区的贡献率,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对因整体开发而暂时受到利益损失的地区进行补贴。也可以建立区域土地基金制度,集中部分土地出让收益,对在一定时期内因配合区域整体开发而延迟土地开发或进行土地保护的地区进行专项补偿,实现土地收益的公平分配。
(4)建立区域土地利益共享机制。区域土地整体开发能否实现,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现实可行的区域土地利益共享机制。对土地分散开发现状进行评价,寻找可行的跨区土地合作开发模式,计量、比较不同地区在土地合作开发模式中的收益—成本与单独开发中的收益—成本分布,考量不同地区对合作收益的贡献率,通过一定的资金流转或补贴方式,对贡献份额较大或利益受到损害的地区进行适当的支付。
4.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但仅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完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性、土地市场发育不完善都要求政府对土地市场进行必要的调控,实现土地资源的社会最优利用。
(1)科学制定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建设用地供给计划都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在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预测基础上,结合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以及土地市场供求关系,科学制订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采取总量控制、弹性管理的方式,在确定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值上下幅度范围基础上,以价格手段进行微观调节,实现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
(2)加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制定相应行业的土地供应政策,通过土地供给总量与比例调控产业投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民经济区域布局需要、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及其相应产业政策重点,制定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产业土地供应政策,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3)实现工业用地集中布局与统一管理。根据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与区位条件,结合现有各类开发区布局情况,选择若干适宜性较好的地段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区,实现新增工业集中布局,发挥产业集聚的规模效益。同时,从进入到开发对入园企业进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产业用地门槛制度,防止土地浪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强化土地利用评价,建立区域性产业用地门槛制度。建立全面综合的土地利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不同地区经济发展阶段及土地利用现状,科学评价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评价结果在不同地区之间重新配置土地利用刚性指标,奖优惩劣,鼓励土地集约利用。
根据国际与国内先进发展经验,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阶段与区域分工安排,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特点,依据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土地投资集约度等标准,建立区域性产业用地门槛制度,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
5.改革土地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管理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经历了多次巨大变革,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目前的土地制度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当前,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土地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管理机制。
(1)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应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改革和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一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基本前提下,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实现方式,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具体落到实处。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应在农地承包权物权化基础上,探索农户农地使用权制度成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可能性;对于城市国有土地,正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在土地管理和权益分配上的委托—关系或土地权益分级占有和管理的可能性。二是按照“权利平等”的原则,公平对待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条件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
(2)创新征地制度。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把征地范围严格界定在公益性用地之内,控制征地规模;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除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还应对被征地农民就业转移、生活条件改变等造成的间接成本进行补偿;同时要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征地中的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探索征地市场化补偿机制建设的可能性。
(3)反思与改进土地储备制度,由第二财政到公共利益的土地储备。改革土地储备制度,根据城市土地供给与需求状况,科学确定城市土地储备量,量出为入,有效降低城市土地储备的成本和运作风险,促进城市土地储备运行效率的提高;增加公益性用地的收购储备,保证政府公益性土地的供给能力;加强立法,明确土地征购储备的职能、规范、运作方式,完善监察管理体制。
(4)建立土地基金制度,取代现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土地基金制度,规范土地收益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控制当期政府土地收益使用规模,在当前政府与未来政府之间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使用权。
(5)建立合理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金融资本对农地实物社会保障功能的替代,弥补征地补偿内容与标准不能一步到位的缺陷,保障社会稳定。重点在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援助机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着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集体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扣除,或由负责征地的单位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其提供与城镇居民相同的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及法律援助机制,对征地行为的正当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征地过程的合法性等进行考察监督,维护农民权益,抑制私人“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公益性用地的供给。
「参考文献
[1]曲福田、冯淑怡、俞红:《土地价格及其分配关系与农地非农化经济机制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第12期。
关键词:思想政治;评价;改革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评价是检验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重要内容。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的核心,既是评价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要素,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能否得出科学结论的关键。因此,构建符合时代要求、遵循教育规律、易于具体操作、体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是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迫切需求。
1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机制现状。
我国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领域的研究相对不成熟,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本学科特色的教学评价体系,所以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 评价目的不清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双重目的,一是使学生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二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就二者的关系来看,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而实际情况则往往是把理论知识的灌输摆在首位,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却置于其后,出现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知识化倾向。这就使得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缺乏现实针对性,至于通过理论知识的教学让学生究竟明确些什么、理论知识的传授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究竟产生何等影响,这些原本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色的问题并没有作为评价的最重要的标准。
(二) 评价指标设计存在缺陷。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较为抽象和概括,要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进行科学有效地评价实属不易,因此就必须把这些抽象的目标具体化,并依此来制定具体、可行、有效的评价指标,而且要求评价指标的内涵必须清晰,能紧密结合教师的教学实际,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评价的真正作用。但是目前大多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其它各个科目的教学评价指标基本一样,也都包含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方式等几个方面,体现不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特殊性。
(三) 评价方法缺乏多样性量化评价。目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通常只是依靠传统的教学评价方法。例如,由学生和教师填表、打分,或者召开部分学生、教师参加的座谈会,请专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出意见等方法。这些评价方式主观性强、局限性大,难以真实反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全貌。比如,评价结果的不同,并不能反映不同评价结果背后所隐含的复杂教学现象的具体内容,而相同的评价结果也不能说明其背后所对应的不同教学现象就是相同的。
(四) 评价重结果轻过程。我国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研究和实践的历史并不长,而且主要是在政府的政策推动下进行的,这使得评价实践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管理主义”倾向,缺乏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本身关注的自觉意识。另外,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近期效果可以通过学生成绩、同行、专家的反馈意见体现,容易操作,而长期效果只能通过用人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评价,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追踪难度大,评价工作就很难实施,因此经常被忽视。
2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改革对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是一项重要内容,涉及许多指标内容和技术要求。面对以往教学评价中所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提出相应对策,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
(一) 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进行元评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是为了有效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但是如果评价体系本身出现偏差便将会导致整个改革决策出现失误,而在实际评价过程中也的确会由于评价本身的问题,使得评价的预期目的无法达到。因此,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要进行元评价。“简单说来,元评价就是对评价本身的评价,主要目的是检验评价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运用统计和其他的方法来估计产生的偏差对评价结论的影响。”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元评价包括的内容有:首先,对评价体系的评价。即评价对象明确,评价目的明了,评价标准合理,指标体系科学,权重分配恰当,评价方法可行,
价信息的搜集、分析处理方法得当。其次,对评价组织实施的评价。主要是看评价组织是否有能力担此重任,其成员是否具备相应素质,切实有效地落实评价工作。最后,对评价结果和效用的评价。即评价结果是否可靠有效,通过对评价信息的处理和分析,判定评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评价结果可信度高,并且评价对被评者有促进作用。
(二) 设计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关键问题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当评价方案确定后,其指标的优劣程度就成为保证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质量的核心因素。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指标的价值取向。在政治性层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内容应包含教师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传播能力、引导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的能力,学生对理论的接受程度和政治素养的发展状况。从学生发展需要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应当解决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价值困惑、人生目标迷茫等实际思想问题,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其次,指标体系的设计还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与设计应该做到必须与该课程教学目标保持一致,必须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第二,指标制定必须整体完备,能全面再现和反映教育目标,反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各种客观事实和客观因素。第三,指标体系要从评价者的实际水平出发,能为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具有可行性。
(三)健全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学会一些基本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采取适当的方式,从理论教育入手,使学生产生心理共鸣,让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和约束学生的行为。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应改变以往过分注重等级与量化,强调终结性评价的偏向,要加强对形成性评价、非测试评价、表现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的探索与应用,改进量化和等级方法,重视质性评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除了传统常规评价方法外,也可以采用网络评价、社会评价等方法。方法是多样的,总的来说在评价过程中应当注重发展性评价模式的运用,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根本目的。发展性评价是一种依据目标,重视过程,及时反馈,促进教师发展的形成性评价。不仅注重教师的现实表现,更加关注教师的未来发展,通过评价与指导促进教师的成长。在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的过程中,让教师充分了解学校对他们的期望,培养他们的主人翁精神。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确定教师个人的发展需求,判定教师个人的发展目标,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从而促进学校的发展。发展性教师评价是面向全体教师的,重视提高全体教师的参与意识,帮助教师共同探讨、一起成长。
参考文献
[1]陈春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研究[d].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关键词:上市公司 重整计划 价值 规制理念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价值
(一)价值的含义
追本溯源,价值原本属于哲学范畴的概念。但随着我国法理学学科的蓬勃发展,我国众多法学理论研究者对价值及法的价值展开了深入研究,并从不同角度诠释了价值的内涵和外延。卓泽渊教授在对诸多观点、学说总结梳理的基础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包括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和主体关于客体的绝对超越指向两个方面。所谓绝对超越指向,是指价值在主体处理主客体关系时对于主体始终具有的不可替代的指导和目标意义。根据上述有关价值的定义,一方面,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价值即指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这一客体对于各利益主体,如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重组方等需要的满足;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价值是各利益主体处理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与自身关系时,关于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绝对超越指向,即价值在上市公司各利益主体处理自身和重整计划之间关系时,对于各利益主体始终具有的不可替代的指导和目标意义。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重整中的核心内容,是重整制度中的一条红线,重整程序和步骤始终围绕这条红线展开。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对于利害关系人就重整持续经营价值的再次分配是重点问题,也是制定人制定计划时重点考量和平衡的内容,更是法院进行审查批准的主要对象。因此,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价值角度分析,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对于各利害关系人,对于主导重整程序的司法主体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指导和目标意义。
(二)程序价值
若权利缺乏程序的保障,则会使当事人无法真正享有和行使权利。程序能够限制恣意和妄为,程序的正当性在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程序是一种角色分派的体系。程序参加者在角色就位之后,各司其职,互相之间既配合又牵制,恣意的余地自然受到压缩。因此,程序规定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角色规范,是消除角色、保证分工执行顺利实现的条件设定。程序使参加者都有平等的表达机会和自由的选择机会,同时也使责任范围更明确。这种可以向外部开放的负责体制、归责方式也会限制恣意。因此,“程序是法律的中心”。法律秩序的首要目的和主要效能是规则性和公平。
在我国上市重整程序的自始至终,重整计划的拟定和执行无论自何角度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和阶段,它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起着极为关键的枢纽作用。重整计划不仅是重整人实施重整行为的依据,而且是重整程序渐趋深入的方针。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重整程序的核心。由于上市公司重整事关重大,所以必须制定一个计划,对重整进展的具体步骤和细节提前予以安排,从而使公司重整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合理性、可行性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不仅能够促使上市公司重整成功,更能促进重整迅速、及时进行,提高重整效率。从重整计划的动态角度分析,制定、表决、批准和执行重整计划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当为利害关系人提供程序的规则性和公平。从某种意义上讲,重整计划堪称上市公司重整程序的章程和准则,发挥重整程序“小宪法”的功效。
(三)实体价值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实体价值有两点:一是合理安排各利害关系人之间利益分配;二是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首先,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是对重整中诸多主体利益的重新安排,是在重整法律框架下对债务人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新分配。这种分配既要体现实质公平正义,又要体现效率。重整计划不能为了满足部分权益持有人的利益,而牺牲其他部分权益持有人的合法利益,但这种实质公平正义不是平均主义,重整中的绝对优先原则就是对平均主义的否定,要求再次分配时必须按照权益的优先顺序进行。同时,重整计划不能为了单方面追求公平,而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如必要时,重整计划制定人会以未来可能的强制批准作为施压工具,缩短或减少与谈判相对方的谈判时间和交锋次数,尽快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推动重整程序按计划进行,提高效率,但这种施压绝不能以歧视性和不公平的对待为前提。具体而言,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内容需要规定权益的分类、被削减的权益以及如何对待,这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重整计划对表决组的分类也很重要,直接影响到表决的结果。
其次,债权人放弃了立即获得清偿的机会,而寄希望于重整成功后可获得比清算程序中更高比例的清偿,因此为了判断重整程序是否提供这种可能性,必须在重整开始之前作出一个计划,债权人需要事先评价重整计划对自己的价值,评价方式通过分组表决的方式进行。此时,债权人不仅要评价自己可以获得的预期收益或重新分配的价值,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对重整计划中有关公司减债之后如何恢复经营能力、摆脱财务困境的经营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价,从而判断重整计划是否能够实现重整的目标。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分组表决时,表决权人除了要对重整计划有关权益的调整和对待进行判断之外,还应重点对公司未来拟采取哪些重大资产重组措施以及业务前景预测情况进行评价和判断。法院对重整计划进行正常批准或强制批准时,还要对重整计划的经营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减债完成之后,上市公司重整的重点是恢复生产经营能力,故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至少应当包括公司的业务重组、融资措施等内容,从而促使上市公司能够真正起死回生,摆脱财务、业务困境,走入正轨。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制理念
(一)平衡协调理念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涉及诸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冲突,如债务人、股东、债权人、重组方之间的冲突,此外,管理人本应居于中立地位,但由于其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有时也会公开或私下加入冲突之中。各方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各自的效用函数。法院作为纠纷的解决者,在上述利益冲突中,有时却处于左右摇摆的暧昧地位。一方面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接受上级法院监督;另一方面,法院的人事、财政却由地方政府支配,所以,法院与地方政府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上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法律最重要的效用就是“定分止争”,主要表现在对各种利益冲突进行平衡之后作出合理的价值取舍。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在平衡协调各种矛盾时,应当遵循破产法律对利益冲突调整的一般原则,如最大利益原则、绝对优先原则、公平和公正待遇原则。具体而言,最大利益原则要保证重整计划所规定的权益受到削减的权益持有人,在重整中的可获得利益不得低于在清算中可获得利益,这是确定重整中债权人的清偿率和股东权益削减比例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重组方进入公司成本的依据。绝对优先原则要求重整中对权益持有人的对待要遵循权益的位阶,即前顺位的权益持有人未得到全部清偿的,后顺位的权益持有人不能得到清偿,但是前顺位的权益持有人同意后顺位的权益持有人获得一些清偿的除外。该原则主要针对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清偿顺序。公平和公正待遇原则要求重整计划对权益持有人的分类、削减和对待要公平、公正,不存在歧视性的不公平现象,如偏颇性清偿等。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制定人若能妥善处理好上述冲突,则表决权人表决时同意的比例会提高,计划获得法院批准的概率也会提高,从而使各方利害关系人对表决和法院批准的结果能合理预期。
(二)社会本位理念
一方面,从破产重整制度的历史渊源考察,重整制度的社会本位特征极为明显。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都是破产预防制度,但与和解制度相比,重整制度的出现要晚近半个世纪。和解制度只能清理债务,并不能真正挽救企业,破产预防效果甚微。随着大型公司对国家经济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重整制度应运而生。该制度以预防破产和拯救企业为目标,成为各国破产立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破产,尤其是上市公司破产清算会导致公司彻底消亡,这关系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上下游的商业合作伙伴的利益、中小股东的利益、职工的安置、公司所在社区的发展以及地方政府的税收和经济发展。因此,预防破产,实施重整,恢复经营,本身就是以社会为本位,立足于社会整体,充分权衡和考量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另一方面,考察我国上市公司重整计划的具体制度,社会本位特征也很突出。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中直接体现社会本位理念的安排既体现在债务清偿方面,也体现在经营方案的设计方面。
(三)公私融合理念
在破产重整制度中,由于重整企业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使得重整制度也具有公私融合性质。以美国为例,美国的破产法律制度原本极为崇尚私法精神,将重整定位为相关各方独立解决财务危机的制度,并成为《破产法典》第十一章长期以来的特色所在。但是美国政府积极参与克莱斯勒和通用汽车公司的破产重整,使重整制度开始融入了公的色彩。虽然美国政府也曾出手挽救过一些重要的公司,但它还从未利用破产法来达到其政策目标。在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的破产案件中,美国政府充当了占有债务人融资的放贷人,并且主导了这两家公司重整的方方面面。在每个案件中,债务人最有价值的资产在案件一开始即被转移至新公司之中。这一过程被称为出售破产财产,但其与一般意义上的破产财产出售大相径庭。实际上,每个案件都用到了衡平法上破产财产接管制度中的某些策略。此外,这两个案件都是以牺牲一部分债权人(债务人的优先债权人和债务人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的利益为代价,而满足另一部分债权人(如债务人的退休雇员)的利益诉求。虽然美国的破产法学者确信,“美国政府以后不大会以此种方式再度介入其他的破产案中。相比而言,美国的汽车工业为这个国家带来了成千上万就业机会,而且汽车工业在美国历史中占有独特的地位。我们可以相信,在局势更加平稳的情况下,在几乎任何其他产业中,美国政府都不会再次扮演破产程序支配者的角色”。但是,不容置疑的是,在大型企业或公司重整中,政府介入已经成为必然,只是介入的边界需要由重整法律确定,否则政府的行政权力可能会失控,肆意调整和分配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我国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作为上市公司重整程序的核心内容,同样体现了公私融合性质。公的一面体现在地方政府的协调、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等方面;还体现在法院居于上市公司重整程序中的总指挥地位,如对重整中管理人选任制度的运用,对重整计划制定、表决等程序性和实质性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对重整计划执行方面的司法协调等;还体现在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容的审批等。对于公权力的介入,一定要防止妖魔化的滥用行为,合法合理,厘清边界。私的一面体现在注重各利益主体市场化的多边谈判,并贯穿于重整计划的制定、表决程序之中。同时,要发挥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中有关价值评估、资产变卖、重组方进入方式等内容进行实质性监督。
参考文献:
1.卓泽渊.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
2.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3.[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著.张志铭译.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4.汤维建.破产程序与破产立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