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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考命题的这些特点,本文以小农经济、重农抑商两个概念的解读为例,对中国古代经济史复习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同学们高三复习备考有所启发。
一、在比较中鉴别相关概念
例1 (2013年新课标Ⅱ卷第25题)汉唐制定土地法规,限制私有大土地的发展,宋代一改此法,“不抑兼并”。据此可知宋代( )
A.中央集权弱化 B.流民问题严重
C.土地兼并缓和 D.自耕小农衰退
【解析】宋代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A错。材料未涉及流民问题,排除B。由于北宋政府“不抑兼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C错。宋代土地兼并日益激烈,自耕农失去土地的现象增多,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故选D。
【名师点津】此题涉及一个重要概念: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自然经济吗?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这三者的异同,有助于准确掌握小农经济这一概念。如图所示,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是三个不相同的概念,但三者又有交集,都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是自然经济,但不等于自然经济,自耕农经济是小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区别如表一所示:
表一 自然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比较
例2 (2014年江苏卷第4题改编题)明隆庆初年,“抚臣涂泽民用鉴前辙,为因势利导之举,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易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亦禁不得以硝黄、铜、铁违禁之物夹带出海。奉旨允行,凡三十载,幸大盗不作,而海宇宴如。”这说明当时( )
A.官府废止明初以来“海禁”
B.官府有条件地开放“海禁”
C.官府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
D.官方朝贡贸易体系已瓦解
【解析】C选项颇具迷惑性,重农抑商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一度开放海禁不等于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根据材料“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奉旨允行”等信息可知政府允许有条件地开放“海禁”,答案为B。
【名师点津】题中涉及的重农抑商、海禁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是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闭关锁国是海禁政策的延续。两者异同参见表二:
表二 重农抑商、海禁政策的异同
二、在多维分析中理解概念
运用新材料,多角度考查核心概念是高考命题的一大特点。复习备考应从多维视角来分析理解概念。这里的多维视角,包括三层含义:①构成概念的基本要素视角;②将经济概念与政治、文化相联系的视角;③运用唯物史观、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等相关理论分析问题的视角。
历史概念的类型包括人物、事件、法律、制度、政策、会议、思想等,构成概念的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古代经济史制度、政策、现象类概念居多,如井田制、均田制、封建土地私有制、工官制度、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资本主义萌芽等。构成制度、政策概念的基本要素有:原因、时间、目的、内容、影响等。构成现象概念的基本要素有:产生原因、历程、影响发展的因素、影响等。我们可根据构成要素全面分析概念,如表三、表四所示。
分析中国古代经济史近三年各地高考题,以下特点清晰可见:①题型以选择题为主;②小农经济、土地兼并、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等概念一直是考查的重点,而重中之重,非小农经济、重农抑商莫属;③试题以新材料、新情境、新视角呈现,注重运用比较分析、逻辑推理等史学方法考查对概念进行理解和运用。
基于高考命题的这些特点,本文以小农经济、重农抑商两个概念的解读为例,对中国古代经济史复习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同学们高三复习备考有所启发。
一、在比较中鉴别相关概念
例1 (2013年新课标Ⅱ卷第25题)汉唐制定土地法规,限制私有大土地的发展,宋代一改此法,“不抑兼并”。据此可知宋代( )
A.中央集权弱化 B.流民问题严重
C.土地兼并缓和 D.自耕小农衰退
【解析】宋代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A错。材料未涉及流民问题,排除B。由于北宋政府“不抑兼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C错。宋代土地兼并日益激烈,自耕农失去土地的现象增多,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故选D。
【名师点津】此题涉及一个重要概念: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自然经济吗?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这三者的异同,有助于准确掌握小农经济这一概念。如图所示,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经济、小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是三个不相同的概念,但三者又有交集,都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是自然经济,但不等于自然经济,自耕农经济是小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区别如表一所示:
表一 自然经济、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的比较
自然经济 小农经济 自耕农经济
产生 原始社会 春秋战国时期
消亡 后开始解体,但至今仍有些地方的农业经济带有一定的自然经济性质 到1956年,随着的完成,小农经济、自耕农经济完全消失。但的实行,使小农经济一定程度上又有所恢复,但已不等同于古代的小农经济
内涵 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自己生产自己消费 家庭经营,经营规模狭小 拥有耕种土地所有权的小农经济
对立面 商品经济 机械化生产 租佃经济
例2 (2014年江苏卷第4题改编题)明隆庆初年,“抚臣涂泽民用鉴前辙,为因势利导之举,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易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亦禁不得以硝黄、铜、铁违禁之物夹带出海。奉旨允行,凡三十载,幸大盗不作,而海宇宴如。”这说明当时( )
A.官府废止明初以来“海禁”
B.官府有条件地开放“海禁”
C.官府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
D.官方朝贡贸易体系已瓦解
【解析】C选项颇具迷惑性,重农抑商一直是中国封建王朝基本的经济政策,一度开放海禁不等于废止了重农抑商政策。根据材料“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奉旨允行”等信息可知政府允许有条件地开放“海禁”,答案为B。
【名师点津】题中涉及的重农抑商、海禁都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是重农抑商政策在对外关系方面的体现,闭关锁国是海禁政策的延续。两者异同参见表二:
表二 重农抑商、海禁政策的异同
重农抑商 海禁
不
同
点 时间 最早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整个封建社会 实施于明清时期
目的 征收赋税和巩固统治,压制商业发展,实质是维护封建经济的基础 防范人民的反抗和外来殖民势力的侵犯,维护封建体制
内容 对国内市场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采取重征商税、限制商业活动和歧视商人的政策 严格限制国人出海贸易和外商来华贸易
影响 有利于古代农业的发展,但后期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曾起到一定的民族自卫作用,但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导致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
相同点 ①为了维护封建统治;②由自然经济所决定;③有限制和压制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④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影响了中国向近代社会的转型
二、在多维分析中理解概念
运用新材料,多角度考查核心概念是高考命题的一大特点。复习备考应从多维视角来分析理解概念。这里的多维视角,包括三层含义:①构成概念的基本要素视角;②将经济概念与政治、文化相联系的视角;③运用唯物史观、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等相关理论分析问题的视角。
历史概念的类型包括人物、事件、法律、制度、政策、会议、思想等,构成概念的要素根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古代经济史制度、政策、现象类概念居多,如井田制、均田制、封建土地私有制、工官制度、重农抑商、海禁、闭关锁国、经济重心南移、资本主义萌芽等。构成制度、政策概念的基本要素有:原因、时间、目的、内容、影响等。构成现象概念的基本要素有:产生原因、历程、影响发展的因素、影响等。我们可根据构成要素全面分析概念,如表三、表四所示。
表三 多维视角看小农经济
形成原因 铁犁牛耕的出现和推广,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
特点 ①分散性:以家庭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男耕女织;②封闭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③落后性:农民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精耕细作,相对简单的生产工具,长期不变的生产技术和容易满足的社会心理状态;④脆弱性:规模小、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差
发展
因素 有利 ①生产力:铁犁牛耕的出现和普及,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提高;②生产关系: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一定的生产自,能支配部分劳动产品,具有较高的生产积极性;③自身发展动力:小农经济规模小,促使农民努力提高耕作技术,尽可能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促进农业向精耕细作方向发展;④政策:封建政府为保证财源,大都采取重农政策
不利 ①分散性、脆弱性、封闭性、落后性;②封建剥削严重(沉重的徭役和赋税);③土地兼并;④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动荡;⑤自然灾害
地位 是我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在封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影响 积极 在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时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积极作用是主要的,提高了农民积极性
消极 在封建社会后期,阻碍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成长,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缓慢并长期延续
表四 重农抑商政策
含义 重视农业而限制打击工商业的经济思想和政策
原因 ①根本原因: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②直接原因: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封建统治;③其他因素:富商大贾操纵市场物价
目的 ①直接目的:确保赋役的征派和地租的征收;②政治文化方面:安定人心,加强对农民控制;③根本目的:维护封建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即自然经济),巩固封建统治
主要表现 ①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商业为末,形成轻视商人的主流价值取向;②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③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④多方面限制工商业活动,如组建庞大的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发展;⑤通过征收重税、国家垄断经营等方式打击商人
影响 积极 ①经济:有利于稳定农业人口,推动农业发展,巩固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②政治:有利于安定人心和对农民的控制,巩固封建制度,维护国家统一
消极 ①妨碍工商业发展,强化自然经济,使之迟迟难以瓦解,违背历史发展潮流;②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③造成中国社会的落后
三、在突破思维定式中深化概念
例3 (2012年全国大纲卷第13题)唐太宗说:“工商杂色之流……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在此唐太宗强调的是( )
A.防止 B.维持社会等级
C.重义轻利 D.重农抑商
【解析】答案为B。唐太宗不但把工商业者归入“杂色之流”,而且杜绝了他们入仕的途径,强调工商业者不能与官员“比肩而立”“同坐而食”,可见目的是维持社会等级。材料体现了统治者对工商业者的歧视,但没有反映对农业的重视,排除D。
例4 (2013年全国大纲卷第16题)明初的户役制度,将户籍分为若干类别,其中主要是民户,还有军户、匠户、灶户(煮盐户)等几十类,并严格禁止更换户别。这一措施有利于( )
A.缓和土地兼并 B.促成社会分化
C.强化社会控制 D.发展商品经济
【解析】材料说明户籍在古代是身份职业的象征,政府严禁更改户别,以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减少人口流动的可能性,答案为C。A与材料无关,严格的户籍制度并不利于社会的分化,也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排除B、D。
【名师点津】重农抑商政策推行的目的是维护小农经济,确保赋税的征收,加强对农民的控制,从而巩固封建统治,例3答案却是“维持社会等级”。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是重农抑商政策的表现,但例4并没有从经济方面考查户籍制度对农业、工商业发展的影响,而是从“强化社会控制”这一政治角度着眼。这些别出新意的试题大大深化了概念的内涵。
面对高考试题的新材料、新情境、新视角,一些同学往往难以克服思维定式,对概念的理解固化、僵化,从而影响了考试成绩。怎么办?提高材料处理能力是关键。分析材料,要做好两点:
1. 抓住材料主旨
试题所提供的史料,并非所有文字都是有用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起铺成、解释作用的,真正起关键作用的,往往是某个词或句子。抓住主旨可以从材料出处(或说话者的立场、对象)、关键词、转折词(或语气词)、高频率词等入手。
例5 (2014年天津卷第12题改编题)(宋)太宗淳化二年诏曰:“关市之租,其来旧矣……征算之条,当从宽简。宜令诸路转运使……市征所算之名品,共参酌裁减,以利细民”。又诏:“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材料表明( )
A.宋太宗重视商业,适当减免商税
B.宋代商业不断发展,商业地位重要
C.宋代依然对工商业者征收重税
D.抑商政策不利于商业的发展
【解析】“当从宽简”“参酌裁减”“不得收其算”,这些含义相近的信息(可以看成高频率词)一再出现,答案为A。其他各选项材料均没有体现。
前的两三千年里,炎黄子孙在神州大陆建立了统一强盛的封建帝国,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在这漫长的中,我们既可以看到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有不同的关系及其亚种并存,也可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寻见各种经济关系消长的轨迹。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封建始终是建筑在综合经济基础之上的。
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在封建社会中起这种作用的生产是农业,它的关系则是地主制生产关系。地主通过出租占有的土地收取地租剥削佃农,是这种经济关系运动的轴心。在这种关系中,地主和佃农矛盾对立,相互依赖,各自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主经济、佃农经济以及与之并存的自耕农经济和各种小生产经济的总和,构成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经济体制,我称之为“地主制经济”。
地主制经济是人类历史上多种封建经济类型之一。这种类型的封建经济是否也象领主制经济那样,其本质属性是经济的,或者说它也是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为基础的,并可由此进而认为,凡封建社会必然是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为基础呢?这个既不应该教条式地肯定,也不可根据一些表面现象简单回答,最好考察它的基本经济单位——地主经济、佃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的运转过程,它的带有普遍典型意义的经营方式,以导找适当的答案。
先看地主经济。所谓地主经济是指地主自身的经济,它是地主制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它制约着并存的其他经济,影响它们的。地主经济的主要特征是非生产者——地主占有土地经营农业,其经营形式大体分为两大类,即地主经营制和地主租佃制。
所谓地主经营制是地主在自己拥有的地产上进行农业经营;一般以使用雇佣劳动为主,有的使用奴婢劳动或僮仆劳动;产品往往是出售的,当其种植经济作物时尤其如此。所以地主经营大多不是自然经济。实行地主经营制的地主是经营地主,这类地主到明清才逐渐增多;但即使这时,他们在地主中也是少数。因此本文在对地主经济进行质的剖析时以租佃制地主为主要对象。因为租佃制地主才是地主经济成熟了的形态。就让我们用解剖人体去理解猿体那样,通过对租佃地主的分析去认识地主经济一般吧。
地主租佃制就是地主将占有的土地分散出租给佃户经营;自己坐收地租。中国封建社会中绝大多数地主采取租佃制方式进行剥削。除一般民田外,族田、学田乃至王府庄田、官田屯田等等土地占有形式的经营方式的实质也都是地主租佃制,尽管它们的形式或有小异。所以说,租佃制是中国经济中大量的、有代表性的土地经营制度,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制经济主要是租佃制的地主经济及与之相适应的、相伴随的农业经营制度。
租佃地主占有土地的面积大小不等。绝大多数地主占有土地量不是很大,而且往往没有草地、牧场、森林等多种类型的地产。有较少的地主土地占有量相当之大,特别是皇室、王府及缙绅。不论土地占有多少,他们把全部土地分割成小块招佃出租。有的地主留下部分土地自营。自营地的耕作不是采取令租佃土地的佃户提供劳役耕种,而是依靠僮奴、奴仆或雇佣长工和短工耕作。是为租佃地主兼经营地主。地主出租土地的目的是收取地租。有的地主要求佃农劳役,如为之看家护院,家庭服役等,但这是次要的;地主主要是从佃农那里收取实物地租。实物地租的是谷物。通常的地租量是佃地产量的百分之五十;或于年节之际索些鸡鸭之贡,不占主要地位。地主一般不干预佃农的种植耕耘。当其为佃农提供耕牛、农具或种籽时,或对佃农生产施加某种程序的干预。这是因为提供生产资料带有租凭、借贷性质,干预生产以便于秋后获得满意数量的谷物,并非监督种植计划以满足地主的多方面需要。大地主设总管或管家,其主要任务是催租,是单纯的索取,不是去干涉佃农的生产活动。可见,没有自营 地的地主的经济活动内容不包括农业生产环节。这样的地主是不少的。
再看佃农经济。租地佃农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另一种基层经济实体。他与租佃地主相依,无此无彼。这种经济实体主要以夫妻子女(有时包括双亲)组成的小家庭为单位,依靠佃入土地,自备其它生产资料,依靠家庭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劳动。佃入土地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家中劳动力数量的制约。他们从确定种植品种直到收获的全部生产活动都独立进行。收获时把租地上收获的农产品的二分之一左右无偿地缴给地主作为地租。其余二分之一自留,用作籽种、农具等经济条件的补偿、扩大再生产的追加和全家生活消费。有的佃家家庭兼营副业、手作为补充。租种同一地主的各家佃户自行决定所从事的副业、手工业的种类和规模,地主不作统一安排。出卖劳动力,充当短工,往往也是佃农收入来源之一;再不敷时,借贷则是不可避免的了。佃农自负盈亏,跟地主只发生佃地偿租、借债还钱的关系,其经济条件的补偿和再生产不在地主考虑之内。另有一部分佃农自己占有少量土地,同时租入部分土地,都由自家耕种,是为半佃农,其经营方式接近自耕农,属于自有的那块土地上的收获物与地主无涉。
还有自耕农经济。与地主、佃农时存在的相当大量的自耕农,也是由小家庭组成的经济实体。他们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堵阳自有的。土地占有量大体是家中劳动力所能耕种的,或者雇佣少数短工协助即可耕种的。一般地说,自耕农的经济比佃农优越,家中的劳动力也比佃农较多、较强。他们兼营副业、手工业的规模可能比佃农的大。自耕农自负盈亏,在分配方面不与地主发生直接关系;但需向国家缴纳赋税,承担差徭。与自耕农经济地位相仿的是小手工业者、小手工业作坊主,也可包括在自耕农经济这个范畴之内,不另叙。
在讲座自然经济的条件问题时,我们曾经提到,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往往既是强制本经济单位内生产者为土地所有者提供劳役地租的有力保证,也是使劳动者按照土地所有者的需要进行分工的保证。这在领主制经济中表现得相当明显。中国封建社会中佃宵和地主的关系是因土地租佃关系才形成的。封建王朝也曾给予地主阶级某些特权,使之拥有对佃户的超经济强制力。例如,为保证社会治安稳定而将佃户的户籍编入地主户籍,为维护等级秩序而将佃户的地位置于地主之下,在人口稀少地区制止佃客离开租地他往,以保证劳动人手不致外流,规定佃户不交租应受刑法惩治,等等。这种超经济强制力使主佃关系带有等级特征。不过,由于我国封建政权历来实行中央集权制,朝廷赋予地主的权力,最大也没有达到准许地主拥有独立的司法权的程度。在生产方面,地主一般并不利用这些特权强制佃永按照他的意志进行分工。又由于土地买卖和其他原因,地主与佃户的关系并不长期固定,因此同一地主的各个佃户难以形成固定的内部分工。地主索来的地租只是清一色的谷物。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租佃地主家庭是不进行生产活动的全寄考消费经济单位。他们的需求却是复杂多样的。谷物地租的价值量足够支付地主一世所需物品的价格而有余,但从使用价值来看,单纯的谷物只能直接供给食物中的主食所需,远不能代其他食品、衣著、住房、车马以及精神方面的各种必需物品,也不能用以缴纳须以货币缴纳的赋税。实物收入的单一性和需求多样性的矛盾靠地主经济单位自身无法解决。唯有和其他经济单位彼此发生商品货币关系,问题方能迎刃而解。他们只要出售租谷,就可得到货币,也可以得到一切。他们完全有条件做到这一点,因而没有必要强制佃户按照他们的需要分工生产各种实物。单一的实物地租丝毫不妨碍地主经济的发展,所以这种地租形态得以久存。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单一实物地租形态不具备自然经济平衡律的实现条件,租佃地主经济单位不能以自然经济为基础。有一种论点认为,对地主制经济而言,实物地租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的地租形式,或者说,实物地租长期占统治地位反过来又巩固了自然经济。这种看法是值的商榷的,因为这里忽略了单一实物地租和多种实物地租产生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租佃制使佃农相对独立于地主经济之外,佃农既不被强制提供劳役地租,又不按统一要求提供多种实物地租,地主经济要想实现使用价值形态自给是不可能的;那么,地主占有土地和拥有其他资源的数量多少,对于是否自然经济已经没有意义了。尽管中国封建社会中有的地主集中占有的土地量很大,在资源方面为实现自然经济提供了可能,租佃制下佃农分散独立经营和缴纳单一的实物地租,使这种可能性再也不能变为现实。
佃农和自耕农有许多共同之外,其基本点是:两者都是以小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都是小农经济。他们耕种的土地面积大小,一般都与家庭劳动力(或加少量雇工)的负担能力相适应;他们的收获物都以农产品为主。作为一个生产型的经济单位,需要是多方面的。除去食盐、陶瓷器皿等生活资料外,要有锹、镐、锄、镰、犁等金属农具,磨、碾、碌碡等石器,乃至车、船等运输工具和耕牛、挽马等大牲畜;有些手工业更需另外一些工具,如织机等。这些都不是小农经济个体能够自给的。
地主和小宵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各自都有使用价值形态的收入单一(少样)性和需求多样性的矛盾,并且这个矛盾都不能在本经济单位内自行解决。地主制经济总产品中相当的一部分须经过如下的转化:使用价值形态(谷物及副业、手工业产品)卖 价值形态(货币)买 使用价值形态(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经过这形态的转化,生产循环必将发生危机。可见,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地主制经济不具备实现自然经济的五个基本条件,不能满足自然经济平衡律的要求。商品买卖活动对于地主制绝不是可有可无的环节,而是由地主制经济各个经济单位的经营方式所决定的。所以说,地主制经济的发展是以商品交换关系为条件的,商品经济在地主制经济的运转中不是附加的,不是外在的。地主制经济和商品经济有着本质的联系。
在分析中,人们有时认为,为了换了 本经济单位使用价值的需要而生产部分产品出售,这不是商品生产,不属商品经济范畴。这个提法可以商榷。说为买而生产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当然是对的,但说它不属于商品经济范畴,值得重新。因为这实际是,为了论证某种经济单位的非资本主义性质,而简单地根据是否以使用价值为目的来确定经济单位的经济类型。
经济单位生产活动的目的性可有三种不同情况,即(1)为了获得直接消费需要的使用价值,简称为“为用生产”,(2)为了换得本单位需要而又不能生产的使用价值,简称为“为买生产”和(3)为了价值增殖,简称为“为利润生产”或“为卖生产”。经济单位的生产目的性跟它的生产关系性质、经济类型的关系可表示如下:
生产关系性质 生产目的 经济类型
非资本主义生产 (1)为用生产 自然经济
(2)为买生产 商品经济
资本主义生产 (3)为卖生产
从表中可以看出,(1)为用生产和(2)为买生产的经济单位,它们的经济类型不同但生产关系性质相同;(2)为买生产和(3)(为卖生产的经济单位。它们的生产关系性质不同但经济类型相同。(2)为买生产的经济单位虽是非资本主义性质,经济类型却是商品经济。经济单位的生产关系性质和它的经济类型,概括的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两者虽有密切联系,但无必然的统一关系。这是因为商品经济并不专门存在于某种性质的生产关系之中,非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必然是自然经济。因此,分辨生产关系性质时,考虑其生产目的是为了使用价值还是为了价值,分辨经济类型时考虑的却是达到目的的方式,即是否通过外部的货币交换关系。不要因为(2)为买生产是非资本主义经济就认定它不属于商品经济类型;也不必因为它是商品经济类型而认定它必是资本主义经济。人们为了说明(2)为买生产的非资本主义性质而只看到其生产的目的和(1)一样都是为了使用价值,就认为(2)也是自然经济。这种看法忽视了使用价值的获得是否通过货币交换;而通过货币交换与否,却代表着看不同的经济类型。把(20为买生产看成自然经济,在上是把商品交换纳入到自然经济范畴之中;而商品交换恰恰是自然经济范畴所要排斥的主要内容,否定为买生产是属商品经济范畴,实质也就否定了小商品生产的存在。
我们还应注意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买卖问题。地主兼并土地成为大地主,或破产而出售土地,自耕农出卖土地沦为佃农,或买进土地变为地主,佃农购入土地成为自耕农乃至上升为小地主等等现象,在中国地主制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是经常发生的。“千年田八百主”的谚语,生动地反映土地易手之频率。既然土地是商品,土地买卖当然是商品货币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想买土地就得先积攒货币,出卖土地得到的也是货币。小农是存在购进土地的可能性的。经济上升的欲望总在刺激他们扩大土地占有面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尽量扩大(2)为买生产,以便得到多一点货币。由此他们与商品经济的联系更多了,而不是保持或发展自然经济。
如前所述,有与农业相结合和与之并存的多种手工业是自然经济的重要条件。地主制经济中的佃农和自耕农确有不少是经营家庭手工业的。为了增加产品、扩大收入,他们有必要这样做;在农业收入不足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他们也有可能这样做,因为家庭是由男女老幼不同的劳动力搭配组成的,便于内部协调分工;还因为农业生产有明显的季节性,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在一年内有许多闲暇,佃农和自耕农都可以自由支配劳动时间,一个小农个体同时从事的手工业项目毕竟是很少的,不可能经营多种手工业。他们选择哪种手工业,要考虑劳动力数量,原料来源、技术传统,更需考虑的是产品能否卖出支。通常的做法是致力于自家能够进行的手工业,尽可能多生产一些拿到市场出售。这也就谈不上家庭手工业是为了自给自足了。为了家用而制造一些手工制品,比如为扫地而自做两把扫帚,与其称之为家庭手工业,倒不如把这算做家务劳动更为贴切。自然经济必须有家庭手工业,但有家庭手工业不一定是自然经济。不能把有关家庭手工业的史料不加分析地统统用来证明自然经济,其中很多只是反映价值形态的自给自足而已。
许多著作认为男耕女织的耕织结合是自然经济的典型表现。乍看起来,小农自种粮食以果腹,自织布匹而暖身,衣食具备,无复有求于他人,也就与商品经济无涉了。其实未必。如前所述,自然经济是有特定含义的,首要的是经济条件的自足。很显然,衣食两项是很重要的,但远非全部经济条件。单一的家庭手工纺织,并不能使经济单位得到使用价值形态的全部自足。不可否认,家庭手工织品中会有一部分是自给性生产,但不能仅仅看到这一部分因而否定出售部分的商品性。再者,如果说“织”是自给,就意味着该户农民自己植棉,自己纺纱,自已织布,最后自己缝制给够全家所需的衣服。可是,种、纺、织、缝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是自家不愿解决或根本解决不了的;如果进而想到这一系列劳动所需工具的来源,就更复杂了。其实耕种这类经济作物以及从事一系列手工业生产的农户的产品,大都远远超过自己家庭的需要量。一般地说,桑、麻、棉等经济作物总是作为商品作物种植的。农村中出售棉花、纱线、布匹,以及买棉纺纱,买纱织布成衣的,从来大有人在。麻亦类似,丝织尤其明显。在这里,买卖双方尽管都是为了满足本经济单位所需的经济条件,但都是通过货币运动进行的,商人活动其间尚暂不论。“男耕女如何”农户的产品从价值形态说可能收支相符,但这不意味着满足了自然经济平衡律的要求。产品的使用价值形态对本经济单位来说,不论是自给不足还是自给有余,都将与商品经济发生联系;前者买进,后者卖出。可见,为了获得再生产必需的全部经济条件,耕织结合的小农也得藉助于商品交换。事实上,我国直到明清时期植棉织布的农户也从未达到总农户的一半以上,面织麻,织绸的更少,在考虑到大量农户的穿衣问题并不能依靠家庭自产解决时,可以设想其间普遍存在的商品货币关系。何况小农之家机杼之声达旦,无非是为了明晨拿到市场上的布匹稍多一些。这种耕织结合越发展,市场上的商品量就越大,是不说自明的。男耕女织现象只能反映地主制经济下男妇劳动力的充分作用,说明小农经济的经营方式,而不能证明农户个体或更大的范围内必然是自然经济。
总之,对于地主制经济来说,与农业相结合的单一的家庭手工业除去可能满足本经济单位某一种物质需求面外,它的重要意义在于补充家庭经济收入,而不在于因之实现自然经济;它不象在领主制经济单位中的多种手工业那样,是多品种实物地租的前提。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自然经济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条件。在考察地主制经济时,不要看到哪里有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就认定那里必然是自然经济;事情可能相反,恰恰那种结合正是商品经济的表现,它跟商品经济的发展成正比,甚至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的大商品量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小农一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
说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有本质联系,并不排除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可能存在自然经济的经济单位。如前所述,凡具备平衡律实现条件的经济单位都可是自然经济的。魏、晋、南北朝、隋、唐都有大型的庄田,它们包括大片地产,拥有相当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足够的人身隶属于主人的劳动力,具备自然经济平衡律要求的条件。如果这类庄田是统计表的经济单位,很可能就是自然经济的个体。不过迄今对它们的组织、经营情况不甚了了,其中主人和劳动者间是否租佣关系,内部如何分工,所属店铺、店舍是什么状况,如此等等,史料语焉不详。我们姑且把它们看作是类似欧洲领主庄园那样的自然经济单位。不过这类庄田是中国封建农村经济的组织形式之一,一般来说,是不用它做中国地主制经济的典型代表的。
说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很大差异。自北而南沿海堵省,黄河中下游,长江流域及长江、珠江两个三角洲等地,经济水平提高,那里的区域间以及经济单位间的商品经济都比较发达。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很明显的。南方是北方、沿海和内地、中部和边疆、平原和山区、汉族和少数民族、近郊和远效、经济作物区和大田作物区,经济水平差别很大。有的地区生产水平极低,特别是地理条件决定的困难地区,与外界的经济联系极少,呈相对闭锁状态。那里有的农民家庭自己生产所需的几乎一切物品,从而不依赖于市场和它以外那部分社会的生产运动和历史运动,虽然那里也是地主制经济。即使在一般地区,地主制经济各类经济单位产品的商品率也大不相同,他们之中有的绝大多数产品留自用或大部分自用。
是否可以由此认为自然经济是地主制经济的必然呢?不能。经济单位把部分产品留作自用,这和经济条件的自我满足是两码事,前者只是部分生产具有自给性,不能称之为自然经济。自给程度较高的现象并不是地主制经济运动方式内在决定的,而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结果。与商品经济联系很少的农民家庭往往是由于缺乏足够的劳动力,不掌握较高的生产技能,缺乏原料,因循守旧,或者还有其他原因,他们只得以最坏的经济条件从事最供销水平的生产。他们的产品仅够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没有多少产品能向市场提供,从而也极少右能从市场上获得较多的经济条件。这种经济单位再生产的经济条件低得和劳动力的生存条件极差而外,交通条件恶劣,运输工具落后,这是农民突破相对隔绝状态的重要障碍。这些都是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诚然,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一般地说是较低的,因而地主制经济的经济单位往往带有不同程度的自给性。但应注意的是,这种现象基至可能在比封建主义先进得多的生产方式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若就地主制经济的各种经济单位的经营方式看,它不但不排斥商品经济,而且以商品经济为自身繁荣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呈基本自给状态的地主制经济的经济单位,一量生产条件改善,产品有所啬加,商品经哜运动就会展开。生产力水平越高,商品经济就越发达,地主制经济也越繁荣。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但没有破坏地主制经济,没有改变它的本质,反而使之繁荣;相反,地主制经济并不以生产的自给性为条件。谁也不会认为,地主制经济越发展,生产的自给性定然起高。可见,中国封建社会中有些经济单位呈自给现象,并非由于它是地主制经济。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说以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是以庄园制为主要内容的西欧中世纪早期领主制经济的主要特点,是可以的;称它是以地主制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不妥当的。
再有,所谓基础是指事物发展的根本。A是B的基础,意味着B离开A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本质。自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全然不是A与B的关系。即使佃户完全进行商品性生产,只要和佃关系不变,它仍然属于封建的地主制经济范畴。既然地主制经济是中中国这样的大国中蹑在了两、三千年的封建经济制度,那么在研究整个人类社会封建历史阶段特征时,当然不能无视它的存在。不加区别地统称封建社会经济制度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为基础的提法,也是不妥当的。
三
现在讨论一些有关的
先谈地方小市场的性质问题,我以为,地主制,也要把商品流通放在封建经济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整个经济运动过程之中考察。不能只看上农的商品率较低,便断言商品经济仅仅是地主制经济与之略有联系的身外之物。而应注意到商品流通是地主制经济的交换形式,没有它,分配所得与消费(包括生产消费)所需对不上号,经济运动难以继续。地主制经济依赖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则,是私有制下小生产形成的产品单一性和需求多样性的矛盾不能在本经济单位内自行解决,这个矛盾是由地主制经济的经营方式决定的。
地主制经济的三类经济实体,地主经济、佃农经济和自耕农经济(含小手者经济)是我国封建经济的基本细胞。出于细胞生存的需要产生了地方小市场,在地方小市场的基础上形成了区域性市场,区域间经济联系以及域镇商业(这里暂时舍象对外贸易)。这种情况,在以经济为基本经济单位特征的社会,例如欧洲中世纪早期建立在领土庄制基础上的封建社会里,是看不到的。
有同志认为,在地方小市场上进行的品种调剂,互相取得原料或成品完成再生产的交换是使用价值的交换,乃是劳动的直接交换,虽然往往也经过商人,但应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这个看法似可商榷。
市场是属于商品经济范畴的概念。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业以来,市场也和商人,商人资本、贷币、价值、价格等一系列关系一样,早已存在。价值也是十分古老的规律,在一切通过货币进行的交换关系中,不同程度地发生作用。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市场为不同的生产关系服务,它的范围和性质随生产关系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果商品生产的目的是 通过购买劳动力进行价值增殖,那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时,商业资本从属于产业资本,市场就是资本主义市场,其规模扩展到空前的程度,劳动力普遍成为商品。这标志着商品经济的高度,进入新的阶段。不过,不能认为仅只这种市场才属于商品经济范畴。
封建社会的国内商品流通曾经相当发达。城镇中的商品经济固不必说,地方的、区域性的乃至区域间的商品商场都早已存在。各类市场各有其主要的功能。其中地方集市墟场是整个商品流通的基层环节,它起着为大范围市场集中商品的作用,更重要提,通过它才解决了基本经济单位固有的产品单一性和需求多样性的矛盾。生产循环得以顺利继续。
市场,总是反映个人之间、经济单位之间的商品货币关系的概念;大小市场都是一样的。地方小市场的贸易有许多是商人的活动。也有许多是生产者出售自己的劳动产品。生产者主要是小农和小手工业者,他们的产品有一部分留作自己消费,蓁部分进入市场出售,就成为商品。不是为了出售的,即不是作为商品生产的物品,是不会作为商品进入汉通的。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物品生产出来不仅是为了供生产者使用,而且也是为了交换的目的。自发的社会分工使得产品具有商品的形式,商品的相互交换,即买和卖,就使个体生产者有可能满足各式各样的需要,既不应以小农产品中出售部分的性质决定自用部分的性质,否定这部分生产是自给生产。也不该以自用部分的性质决定出售部分的性质,否定这种生产是商品生产。尽管在一些情况下,个体小农的产品中进入市场的部分可能不是主要的,但在市场上,他仍以小商品生产者的身份出现。在生产过程中,小农根本无法分清哪一件是为了自消费,哪一件是为了出售而劳动。中交换中,生产关系性质、生产目的性以及购买者目的性都不问题的性质,都被商品这一共性掩盖了。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时说,产业资本是和各种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商品流通交错在一起的,只要这些生产方式同是是商品生产,不论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生产的产品,还是中国农民的,印度农奴的、荷隶东印度的公社的、俄罗斯农奴制国家的或者半开化的狩猎民族的产品,它们总是作为商品和货币同表现产业资本的体货币和商品相对立,作为它们来源的生产过程的性质如何是没有关系的。我们在分析封建社会市场进可以运用同样的。自耕农的产品也罢,佃农交租后自用有余的产品也罢 ,封建主利用奴婢劳动生产的产品也罢,地主收来的地租也罢。当它们作为商品出现时,共同构成市场客体,与货币相对立。地方小市场也不例外。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地方小市场上,确有许多生产者之间的交易是以物易物的。但不能把这看作是使用价值的直接交换、劳动力的直接交换。从所周知,我国很早就有货币,至少到秦朝已经统一了货币单位,通行启蒙 及城乡了。我国封建社会中包括地方小市场在内的各级的以物易物只中表象,它不是直接的劳动交换,而是以货币价格为背景的。使用价值交换是不能离开交换价值。这里已不是一般等价物出现以前的以物易物,而是省略了货币转换过程的商品交换。这就意味着交换的产品不但有使用价值,而且也是交换价值的相当者,就是说,它是商品。
总之,中国封建社会中产品交换过程表现为商品流通过程,前者与后者相一致。地方小市场也和更大范围的市场一样,是流通的场所,不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小市场不但和更大范围的商品流通市场是在同一体系之中,而且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不应把它们从性质上分开对待。
再谈谈经济单位的划分问题。所谓自然经济,是指一个经济单位的经济条件通过内部的再生产补偿,而不通过与其他经济单位进行商品交换。因此,与地方小市场是否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怎样确定经济单位范围。
有同志认为,在中国地主制经济中,单一的经济单位个当于一个乡或邑县,包括这一地区的地主、农民、各种工匠、手艺人,还有小商人,一家一户,包括手艺人户,只是一个“生产单位”而不是“经济单位”,他们联合起来才成为一个经济单位。边个意见也可商榷。“经济单位”范围的确定,可因研究的目的面异。例如:研究国际经济时可以国家或跨国公司算做经济单位;研究区域经济时可以经济区或行政区为经济单位。现在我们研究的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问题,经济单位划分的原则宜以是否能够发生商品交换行为为据。所以,所谓经济单位,应指经济活动中最基本的自负盈亏的独立体,也是最基本的经济组织。本文有时也称之为经济实体。它有经常性的比较固定的收入来源,能够自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和规模,在交换中是买卖的一方。其内,有决定全部经济活动的实际上的权威;这个权威是生产资料所有者,或者是主要劳动力,在封建家长制下,往往就是家长本人。其收入如果是来源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等生产活动,它就表现为一个生产单位;如果是经营商业,则表现为一个商业店铺;如果是出租土地或放高利贷,则表现为一个地主或高利贷者家庭。经济单位可以是一个消费单位,不一定是一个生产单位,而生产单位总是一个经济单位。所以,经浊单位实际只表现它在经济上的独立性而不反映其性质如何。中世纪早期西欧领主庄园中领主的自营地靠农妈的劳役地租经营,靠农奴缴纳多种实物地租满足经济条件。农奴虽有相对独立经济,他的生产却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于领主的需求,农奴之间有劳动交换而不形成商品货币关系。领主和他的农奴们共同成为一个不可分的经济实体。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地主佃农的经哜关系相比全然不同。因此,领主庄园作为一个整体是经济条件自我补偿和再生产的经济单位。中国地主制经济中的小农家庭(包括佃农、自耕农以及小手工业家庭)和地主家庭,则分别是独立的社会经济组织。一个地主即使占有大量土地,也是分租给许多佃户。佃户们用承担缴纳地租的义务换取土地使用权。地主如有自营地,并不靠佃户劳役耕种。佃户所缴实物地租是地主的经济来源,但不是再生产的物质条件。地主对佃农经济的盈亏不承担义务。佃户和自耕农一样自行决定生产内容,他们的经济条件补偿和再生产过程并不包括地主的活动。地主既不是自己的佃户们的生产计划者、组织者,更不是一个村、邑县的经济级织者。因此,地主和他的佃户们只相互依存,而不是统一为一个经济单位;村、县就更加不成其为统一的经济单位了,如果把许多自负盈亏的独立个体,臂如说一个县范围内所有的地主、农民、各种工匠、手艺人和商人等都放在一起称之为一个经济单位,无异于把肌体说成是细胞。那当然会认为地方小商场是经济单位内部的事,那些经过商人的货币交换活动,也都被划为自然经济范畴了,把商品流通活动归纳在排斥商品流通的自然经济概念之中,这在理论上是费解的。
最后谈谈地主制经济下商品经济的特征及其它。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是以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条件的。我认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也是以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条件的。中国商品经济很早就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但一直未能促进资本主义关系产生、发展,就是因为这里的商品经济与地主制经济相适应。
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是以生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生产。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家使用雇佣劳动进行价值增殖。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得以实现,的产品必须全部出售,经过转化为货币这样一个产品运动阶段,否则,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都不得补偿,再生产循环中止,利润也不能实现。机器、原材料等不变资本也是货币资本通过流通五一节实现的。因此,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转中的必要环节。流通从属于生产;商业资本从属于产业资本。
地主制经济也以商品经济为条件,同样是在一定水平基础上的再生产过程的要求。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各经济单位的生产循环过程,使生产进一步发展。不过,这里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小商品生产即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佃农、自耕农、小手工业者等都是小商品生产者。他们是依靠家庭个体劳动的小规模个体所有者经济。商人资本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所以小商品生产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W-G-W1)显然不是资本主义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
G-W …P…W′-G′);以小商品生产为特征的地主制经济,也完全不同于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大经济。尽管地主制经济以商品经济为条件,但商品生产总是停留在简单商品生产阶段,商品流通也总是人属于地主制经济,为地主制经济服务。这样的商品经济,其发展程度无法和资本主义的相比,其结果也只能是促进地主制经济繁荣。
小商品经济是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时刻在向两极分化。它本身没有导向性,其上升的方向明显地受当时主导经济形态的制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它主要上升为资本主义企业,是谓小商品经济第时每刻产生资本主义。在封建地主制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中,小商品经济虽然有的也向剥削雇佣劳动式转化,从而产生具有不同程度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单位,但它难以壮大为新的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其中绝大多数走向购买土地进行地租剥削的道路,向地主经哜蜕化。所以当小商品经济处于地主制经济的宽容度范围以内的时候,它的发展起不了瓦解地主制经济的作用。而地主制经济对商品经济的宽容度之大,可能大大超出了过去的理论设想的程度。因为实际上地主制度经济对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是宽容的问题,而是自身繁荣的必要条件。
在地主制经济中,土地自由买卖和诸子均分继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经济单位往往会分为小的,又或瓦解地主制经济的作用。而地主制经济对商品经济的宽容度之在,可能大大超出了过去的理论设想的程度。因为实际上地主制经济对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时宽容的问题,而是自身繁荣的必要条件。
在地主制经济中,土地自由买卖和诸子均分继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经济单位往往会分为小的,又或瓦解为自耕农或佃农。但地主经济却同时有不断再生的能力。由于遗留或力量强制形成的带奴隶主义性质的经济单位,最终也被地主经济“同化”。如下图(按,图略)所示,
地主制经济就是在这样的循环中发展的。如果这个示意图是三维的、全息的,就可以是看出图中的大圈随历史前进越来越大,其中诸半径形成的夹角在不同时期是有变化的,但它的结构将基本不变。图中的双线箭头()表示的道路不被堵死,地主制经济的这个圈圈就难有重大的突破,建立其上的封建社会就当然地屹立不动。
由此而顺便谈及,解决中国封建社会何以特长的问题,我以为最重要的是要弄清地主制为什么能长存,而这一问题的契机,则在于找到地主经济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原因。地主经济受到上层建筑全力保护和意识形态的全面支持,出租土地坐食地租成为合理、合法、省心、安全的剥削方式。购买土地的欲望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导投资意识,它对以各种方式积累起来的财富的投向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地主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太阳,整个封建经济在围绕着它旋转。对解决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来说,这里就是“罗陀斯”。
小商品经济和地主制经济的协调统一是因为,一则小商品经济和小规模经营相适应,二则小商品经济和适合分散操作的技术及低效能的工具相适应。小农、小手工业者都是依靠归个人所有的、只供个人使用的、小的、简陋的和数量有限的劳动资料进行个体生产。在那些小农能够买得起并且能使用的高效能机器工具和相应的技术出现、从而突破分散的小经营形式以前,小商品经济只能是小商品经济。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证明这一点。归根结底,是生产力状况决定了生产关系形式及整个社会经济结构。至于生产力之所以长期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有其经济的、上层建设的意识形态的多方面原因,不能企望用任何单一的因素解释清楚,而这超出了本文讨论的范围。
在看到商品经济发展促进地主制经济繁荣的同时,还应看到它对小农的另一面的影响。地主得到的实物地租,一部分直接消费掉,一部分进行粮食投机,其余部分将投放市场换成货币,用于其化消费、缴纳捐税、购买土地、从事商业、开张典当,放高利贷以及入柜窖藏。商人和高利贷者用一部分资金购买土地兼行地租剥削,更多的部分用于通过商业渠道或放债、抵押、典当等活动剥削广大农民。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是地租的转化形态,也是地租的派生形态。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彼此相通,形成三位一体的结合。
小农生产的粮食自留部分中,除去一部分为了生产需要必须投入市场出售外,留作食用的部分,有时为了以细换粗品种调剂,也要通过市场。一些贫困农民则往往陷入如下的恶性循环:春耕时借贷,秋收后卖谷还债,春荒再次借钱买粮度日;自有粮食全得通过市场环节。这就出现了谷贱伤农、谷贵也伤的怪现象。农民明知两头吃亏,还不得不投入这种买卖关系之中;他们被卷入商品经济的程度不但很深,而且无力自拔。
由此可见,我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一方面是地主制经济生产循环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的层层剥削活动的前提;而三结合的剥削反过来又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某些方面的发展,并不一定意味着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不一定反映农民经济十分兴旺发达,也不预示生产关系方面将有什么重大变化或突破。但我们却可以商品经济的发展中看到了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结合的依据。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是地租的转化形态,同有商品经济也就没有这种转化。正是从这个特定的意义上说,在中国的封建经济中,商品经济是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联合对方大农业劳动者进行剥削活动的工具。不同范围的市场网与三结合剥削网基本上是协调一致的,或者说,前者是后者的表现。上面只是粮食为例说明这个问题,其他所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品的生产又何尝不是大同小异。如果认为小农纯属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基本无关,实际上也就是把他们排除于商人和高利贷者剥削对象名单之外了,那么,三位一体的剥削又从何谈起呢。
以小商品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是为整个地主制经济服务的,它和租佃制度一样,是封建经济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地主、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将其根系盘曲交错、密密麻麻地深扎在封建经济这块沃土之中,通过租佃关系、商品关系和债务关系三条管道,尽情地吮吸一切养分以自肥自壮,资本主义之芽要在此地萌生成长,难矣哉!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外学者就这个问题提出了众多解说,黄宗智教授把诸家解说概略地归纳为两大理论四派论说,即:一方面是中国大陆学者崇奉的“马克思的古典理论”,其中一派为“资本主义萌芽论”,强调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长足发展已导致资本主义萌芽,只是被资本主义入侵打断了正常发展进程;另一派为“封建主义论”,强调中国封建制度的顽强性和停滞性,强调它阻碍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也就阻碍了中国走上西方式近代化或现代化道路。另一方面是一些西方学者崇奉的亚当·斯密理论,其中一派为“近代早期中国论”,强调中国在受到西方影响以前数百年间,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相当于西方“近代早期”,另一派为“传统中国论”,强调中国“传统”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顽固性,认为只是随着西方影响而来的国际贸易和外国投资的扩展,才引起积极的变化,其后未实现近代化,原因不在于西方影响太强,而在于影响仅限于沿海通商口岸。我觉得这样归纳未免过于简化,实际上,中国大陆学者对明清时期存在资本主义萌芽大都无异议。歧异看来是对“萌芽”的发展程度的估计上有差别,特别是在“萌芽难产”原因的解释上,分歧较大。其中一种观点似乎着重归因于封建的专制制度、经济结构和传统价值观念的顽固性,另一种观点则主要归因于资本主义侵略。不过,就某些争论焦点的理论和方法来看确实与黄宗智教授指出的西方学者中的“近代早期中国论”和“传统中国论”存在某些类似之处。
《危机》一文令人耳目一新之处在于,作者从似乎互相对立的各派论说中,鲜明地揭示出其中的共同点:都是从“商品化导致近代化”这个“规范信念”或“规范认识”出发,来展开各自的论证;其结果是,其中任何一派面对明清以来中国经济史以至社会史中长期存在的“悖论现象”都无法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作者由此指出,各派解释上出现的危机,归根到底,就是“商品化导致近代化”这个“规范认识”的危机。我认为,黄宗智教授的这一揭示,不仅在明清以来的中国经济史探讨上,而且在一般史学方法论探讨上,都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按照“商品化导致近代化”的理论模式,商品化、市场化的运动一旦启动,必然导致农村自然经济解体,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工业化的发展。然而,从14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西方入侵前的5个世纪,中国经济却鲜明地呈现出与这种理论模式相违的事实,也就是黄宗智教授列举的三大“悖论现象”,即:商品化的蓬勃发展与小农生产停留在糊口水平的现象长期并存;农业产量的明显增长与农民劳动生产率的停滞状态长期并存;城镇工业化的明显进展与农村停滞状态长期并存。面对这样的反悖事实,“封建停滞论”或“传统中国论”固然能够对停滞的一面做出一定的解释,却难以对5个世纪中商品化、市场化和城镇工业化的长足发展做出合理解释;“资本主义萌芽论”或“近代早期中国论”则只能对进展的一面做出一定的解释,却难对对停滞的一面做出合理解释。当然,解释还是有的。例如,强调停滞一面的论者可以说,停滞不等于毫无变化,问题是中国封建结构具有特别顽强的自我调节和自我保护能力,诸如,秦汉以来就得到官方认可的土地买卖,没有西方封建社会那种界线森严的等级身分制度,顽强而又富有自我调适力的中央集权专制体制,足以把任何对封建制度起消蚀作用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因素容纳和消解于自己的体系之中。在实际历史进行中,此类史实确实屡见不鲜,如商人资本与封建地产之间,商人、地主、官僚之间,常能互相转换,甚至融为一体;重农抑商的正统方针,常能与官商相护的实际作为并行;人欲合理论可与“天理至上论”相安并存。这些史实似乎可以证明封建停滞论或传统顽强论的合理性。但是,相反的论点却显得更有说服力。例如,土地买卖和兼并,商、绅、官的互相转换和交融,甚至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在西方中世纪晚期和近代初期,恰恰成了促进封建制度解体和资本主义发展的杠杆,为什么在中国反而成了扼杀资本主义萌芽的陷阱呢?又如,既主张人欲合理又不否认上帝权威的人文主义思潮,在西方揭开了最终埋葬封建神学意识形态的序幕,而出现于明清之际且与西方人文主义似乎有些相似的顾、黄、王等人的“启蒙思潮”,为什么在中国对封建的纲常伦理几乎没有引起什么震动呢?如果把诸如此类的历史疑案都以中国封建制度自身特有的自我调节和自我保护机能作为解方,那种机能本身的来源和存在条件又是什么呢?诚然,正如黄宗智教授指出,还有一种可能的解释,那就是:15-19世纪中国与西方本来都沿着“商品化导致近代化”或“商品化导致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道路上前进,只是中国稍慢一步,如果假以更多一点时日,如果“正常进程”不被西方入侵打断,或者如西方的某些“近代早期中国论”者所言,不被革命、战争、灾祸打断,中国就迟早必然要走上西方式近代化道路。可是,也正如黄宗智教授指出,诸如此类的“悖事实”或“反事实”的假设的价值在历史科学中是无法验证和承认的。
至此,我们不得不赞成黄宗智教授的揭示:各派学者面对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陷入的二难困境,根源来自“商品化必然导致近代化”这个规范认识或理论模式;不摆脱它的束缚,就无法摆脱困境。
怎样摆脱“商品化必然导致近代化,”这个规范认识或理论模式的束缚呢?自然是首先要坚持以事实检验理论,而不能以理论框筹事实。黄宗智教授特别强调要重视微观研究、地方史研究和非西方社会历史进程的研究成果,强调要特别重视那些研究中发现的与根据西方经验做出的理论模式相悖的事实。这无疑是对的。但这是否意味着历史科学不需要任何规范认识或理论模式呢?当然不是。
这里实际上涉及了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以至一般社会科学的不同特点问题。一般自然科学,特别是以无生命物质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基于研究对象本身的时间空间上的无差别性或“共时空性”,其规范认识或理论模式只要得到充分的经验事实确认,就具有全称判断的普适性。自然科学家对待氢原子和氧原子时,不必考虑它们是10世纪的还是20世纪的,也不必考虑它们是中国的、美国的或是印度的,只要有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相遇,他就可断定必然会出现一个水分子。在社会--历史科学领域,研究者在面对诸如农民、工匠、地主、商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等等研究对象时,却不能不考虑他们或它们是10世纪的还是20世纪的,是中国的,美国的或是印度的。因此,黄宗智教授一再强调不能把适用于西方历史经验事实的规范认识或理论模式照搬到中国,不能把15世纪中叶--19世纪中叶的中国商品化与西欧特别是英国中世纪晚期和近代初期的商品化等而视之,这不仅对于研究中国经济史,而且对于一般史学方法论,都具有指导性意义。
关键词:社会转型;市场经济;道德规范;道德失范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生成和运行,都离不开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或道德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之中,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在道德建设中面临着新的困境,传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提倡的“大公无私”等道德规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道德规范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道德观走向了极端,礼仪缺失、不讲诚信、损公肥私的情况屡屡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沉渣泛起。因此,能否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成功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问题的产生
社会转型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进化,它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质变状态,是社会结构剧烈的、整体的和根本的变化。我国的社会转型首先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种过渡又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体制或资源配置转变过程。但是仅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是无法全面把握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深刻含义的,实质上,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包括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深刻变化的整体性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模式是和计划经济相联系的,而高度集中的决策体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任何人对命令无条件地服从构成了这种制度的基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巨大的作用,它有效地集中和动员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并在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实现了社会分配的高度平等,保证了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发展。
从计划经济这种通过各种指令控制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特征来看,它比自然经济有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保守性和小农意识。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外部约束的体制框架又较大程度地抑制了创造性主体—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这种约束是在极少物质激励的条件下进行的,进而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中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结果是助长了惰性,依赖性,中庸主义,平均主义。活力丧失了,效率必然是低下的。特别是当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经济规模变大,利益主体增多,利益目标多元化时,单纯的精神激励已无法超越人们内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必然产生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抵制效率的行为。经济越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动力不足,结构僵化,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的弊病,就越发明显,以致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久而久之,经济发展必然陷于停滞。
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一种更为理想和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机制要求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较强的依附性,并且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每个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将被最大程度地激发出来,从而使自己的行为趋于更为理性的选择,并在追求这种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一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因此,引人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这样,我国就面临着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成功转型的问题。
二、转型时期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动力,我国的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礼仪缺失、不讲诚信等道德失范现象也成为了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道德规范是对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道德关系的概括和反映。道德规范从一部分习俗规范演化而来,以信念、习惯和内心情感等内在因素为基础,以善与恶、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作为评价尺度,在舆论和教育等强制力下发挥作用。人们遵行道德规范往往基于基本价值观的认同,从而表现出是自觉行为。而所谓道德失范,也叫违规、越轨,是指社会群体或个体偏离或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主要是指对社会发展和进步有负面作用的破坏性越轨行为。要弄清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必须基于对由社会转型引起的强烈社会变化对置身其中的实践主体—人的主观世界及价值观的冲击的分析。
关键词:社会转型;市场经济;道德规范;道德失范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生成和运行,都离不开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或道德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之中,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在道德建设中面临着新的困境,传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提倡的“大公无私”等道德规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道德规范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道德观走向了极端,礼仪缺失、不讲诚信、损公肥私的情况屡屡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沉渣泛起。因此,能否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成功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问题的产生
社会转型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进化,它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质变状态,是社会结构剧烈的、整体的和根本的变化。我国的社会转型首先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种过渡又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体制或资源配置转变过程。但是仅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是无法全面把握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深刻含义的,实质上,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包括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深刻变化的整体性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模式是和计划经济相联系的,而高度集中的决策体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任何人对命令无条件地服从构成了这种制度的基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巨大的作用,它有效地集中和动员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并在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实现了社会分配的高度平等,保证了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发展。
从计划经济这种通过各种指令控制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特征来看,它比自然经济有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保守性和小农意识。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外部约束的体制框架又较大程度地抑制了创造性主体—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这种约束是在极少物质激励的条件下进行的,进而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中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结果是助长了惰性,依赖性,中庸主义,平均主义。活力丧失了,效率必然是低下的。特别是当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经济规模变大,利益主体增多,利益目标多元化时,单纯的精神激励已无法超越人们内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必然产生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抵制效率的行为。经济越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动力不足,结构僵化,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的弊病,就越发明显,以致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久而久之,经济发展必然陷于停滞。
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一种更为理想和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机制要求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较强的依附性,并且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每个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将被最大程度地激发出来,从而使自己的行为趋于更为理性的选择,并在追求这种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一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因此,引人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这样,我国就面临着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成功转型的问题。
二、转型时期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动力,我国的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礼仪缺失、不讲诚信等道德失范现象也成为了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道德规范是对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道德关系的概括和反映。道德规范从一部分习俗规范演化而来,以信念、习惯和内心情感等内在因素为基础,以善与恶、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作为评价尺度,在舆论和教育等强制力下发挥作用。人们遵行道德规范往往基于基本价值观的认同,从而表现出是自觉行为。而所谓道德失范,也叫违规、越轨,是指社会群体或个体偏离或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主要是指对社会发展和进步有负面作用的破坏性越轨行为。要弄清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必须基于对由社会转型引起的强烈社会变化对置身其中的实践主体—人的主观世界及价值观的冲击的分析。
关键词:传统法;无讼;健讼;影响
中国传统诉讼观念有其独特的传统与特征,是几千年历史、文化积淀的产物。中国传统的诉讼观——“无讼”与“健讼”,对当今社会法治建设有一定的影响和意义。
一、 无讼法律文化的含义及历史渊源
(一) 含义
“讼,争也。诉,告也。”[1]由此可见,诉讼在中国古代是由于争端而产生的。那么所谓“无讼”,自然就是指“无争”,即没有争端,或者说是化解争端。一般认为“无讼”的观念最早始于孔子,他曾说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使无讼乎”。[2]孔子的“无讼”思想是通过听讼达到消除争讼的目的,通过利用法律达到消除法律的目的。这表明了儒家期待的是个没有争端,天下大同的和谐社会。正如张晋藩先生所说一样“无讼”是儒家的理想境界[3]。
自从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文化作为一种主流文化影响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思想理念及行为方式。作为儒家代表人物的孔子所提出的“无讼”观对中国传统法律产生了巨大影响。封建统治者不仅把“无讼”作为自己的政绩,把诉讼视为官吏德化不足的表现和腐败现象的原因,围绕着“无讼”还产生了封建调处制度,地方官员在办案时也极力宣传教化,和息争讼。总之,“无讼”的目的就是要达到社会秩序井然,和谐而使法律失去使用价值的理想境界。按照张中秋先生的说法“无讼”是“一个社会没有纷争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者虽有法律而搁置不用”的社会。[4]
(二) 历史渊源
1、 经济基础
中国传统诉讼文化以“和谐”、“无讼”为基本特征,以维护礼教、追求秩序、淡漠权利为价值取向,以维护君主专制统治为终极目的,是分散的小农经济宗法社会和儒家思想的产物。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里,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抑制,商品经济不发达,商品交换以原始的形式在很小的规模、范围内进行。不易于发生摩擦、纠纷,诉讼也就很少发生。在小农经济条件下,人们聚族而居,聚村而居,安土重迁,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个村落,同一个地方,形成一个十分固定、封闭的熟人社会,存在各种相互联系、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的关系。人们不愿意为一般的权利纠纷而求助于诉讼,伤及这种社会关系。因此,诉讼被认为不道德、不光彩的事情。“打一场官司结一世仇”,导致当事人难以在这个熟人社会立足。
2、 政治基础
在封建专制统治的政治体制下,历代帝皇最关心的是皇位的稳固、统治秩序的安定,漠视人们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权利。古代的民事诉讼便被视为有可能扰乱人心,危害统治秩序的行为而为统治者所忌恨和打压。为了淡化人们的权利意识,维护统治秩序,历代帝皇大力倡导“无讼”并大力的宣传诉讼的弊端和“无讼”的益处。“讼,终凶”、“讼不可妄兴”、“讼不可长”。[5]这就是告诫人们,讼是不祥的,如果进行大量的诉讼活动必然会产生不良的后果。除了在思想上宣传恐吓以外,统治者还制定了限制诉讼的法律,明令限制甚至禁止诉讼。《大清律例·刑律·教唆词讼》律规定,与政府官员串通勾结、挑唆乡民提讼,或以欺诈、威胁手段破他人提讼,以“讼棍”之罪,发云南、贵州等地充军。[6]这是因为封建统治者需要的是社会稳定和巩固统治,他们不需要也不希望有人伸张法律的正义。
3、 思想文化基础
首先,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天人合一”的自然和谐观是无讼法律文化产生的最本质的根源。这种观点认为:人作为天、地自然间的一物,是自然的一部分,和自然融为一体。人道源于天道,天道与人道实际上只是一道。天地万物一切都是那么和谐有秩序、有规则。人间应顺应自然求得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而诉讼便是对这种和谐的破坏,因为“讼则终凶”。[7]儒家为了实现社会和谐,设计了礼作为人们行为的规则。根据“礼”的规定,卑幼对尊长只能服从。子对父、民对官、下级对上级、妻对夫提讼,不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还会受到各级法官的责罚。
其次,儒家思想以义务为本位,扼制人们的权利意识。儒家“礼”的体系,就总体而言,是一种义务导向的规则体系。儒家在设计这种行为规则时,不是确认个人的权利而是从规定个人的义务出发,规定了人们的种种义务。在义利关系上,儒家把义利对立起来,重义轻利,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8]
最后,儒家以中庸为处世原则,视中庸为最高美德。孔子说:“中庸之为美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9]中庸是一种折中调和之道。“中庸之道”、“和为贵,讼则凶。”思想在中国古代成为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人们之间的争讼就成为与中庸之道格格不入的行为而受到人们的非议。
二、 健讼观概述
首先,对一个案件不断告诉或纠缠不清及上诉等行为或人,中国古代的官吏通常将之冠以“健讼”的称谓。对于健讼之人要处以刑罚以示惩戒。如判词有:“仍告示王圣沐,如再有词,定断以健讼紊烦之罪”,“如敢再词,烦紊使、府,乞先照责罪罚行,后依原约,庶以为嚣讼者之戒”[10]可见,对于有比较严重“健讼”行为的人官吏可以对之做出一定的刑罚决定的。同样,宗族中也不允许“健讼”之人的存在,对于“健讼”之人、之事无论是官府,还是宗族都对之进行否定评价。
其次,自宋代以来在社会中产生了“讼师”这一职业群体,并出现了一些著名的讼师秘本,形成了独特的讼学。根据律例与判词,作为讼师其行为包括,教唆词讼、把持词讼、贿赂官员、为人作状或受雇诬告。对于发现讼师而不能缉拿或明知而不上报的官吏,要受到处罚。“讼师教唆词讼,为害扰民,该地方官不能查拿禁缉者,如止系失於察觉,照例严处。若明知不报,经上司访拿,将该地方官照奸棍不行查拿例,交部议处。”[11]所以,地方官吏对“教唆词讼”者给予严惩。胡石璧就曾对教唆之人(彭才富)“勘杖一百,市曹令众半月”。但是,经济的发展、对于私有权利的维护都要求有一个职业群体可以指引或帮助当事人打官司,所以讼师这一行业普遍且顽强的存在着。
三、 无讼对现代法治发展的影响
“作为一个历史的连续过程来说,古老的法律文明并未因其是历史上的东西而发生断裂,它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以某种新的形式获得延续与转承,进而在一个新的法律系统中发挥新的作用。”[12]传统无讼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消极影响
“从文化的角度来界定,法律文化传统就是发源于过去、存在于现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来的法律文化。”“无讼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和理想,是建立在非科学的认识之上的”。[13]过分强调稳定的系统,必然妨碍了富有创见的自由探索。
首先,“无讼” 理想使人们丧失了对法的信仰。“无讼”的传统在重教化、倡和解的同时也导致了对法律的轻视,阻碍了现实法制的健康发展,造成中华民族对法的价值问题的忽略和广人民对法律的不信任。其次,“无讼”理想是导致法学不发达的重要根源。由于崇尚无讼,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厌讼、贱讼。然而厌讼与贱讼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却是人们不明法律,鄙视法学。再次,“无讼”价值观是我国律师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由于对“无讼”追求,以至于讼师一类的职业,在古代中国是为人们所鄙弃的。在轻视法律职业者为“讼棍”的氛围中,不可能像英国那样形成有权威性的“法学家学院”,像法国那样产生“法官贵族”,相反,中国的律师制度因深受传统的影响,发展极其缓慢。以至于“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14]最后,“无讼”观抑制了人们的权利。在封建社会中,统治者否认社会成员拥有为法律而斗争的权利,依照儒家思想,普遍的和谐与稳定的理想状态,并不能通过法律或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获得。在这种法律传统影响下的中国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不仅人们的权利意识淡薄,而且运用权利的能力也十分低下。
(二) 积极影响
“天道本和谐 ,因此人道亦平和。倘有人涉身于冲突,那必是偏离了人道,偏离了人道之所本的天道。”[15]无讼既是一个理想,又是对现实秩序和稳定的努力,它不仅满足了人们普遍的心理欲望,也为社会财富的生产和积累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这是值得肯定的积极的价值所在。
首先,作为一种法律观念,无讼思想符合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无讼的核心是保持和谐,它对缓和社会矛盾、 降低社会消耗成本、 消除滥讼现象、达成社会的整体和谐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作为一种治国理念,无讼思想对我国“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传统无讼法律思想中,儒家主张“以德去刑”、“德主刑辅”、“教化为先”,主张德治的思想,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当今我国治国方略中的辩证统一关,也有利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后,作为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无讼思想有利于民众自身权益的保护和纠纷的迅速解决。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尤其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诉讼费用的承担能力比较差,再加上我国民众的教育水平较低,法律普及程度不够,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诉权的行使。因此,如果能通过非诉讼的途径化解纠纷,则避免了当事人在财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浪费,从合理保护其自身权益的角度考虑,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选择。
注释:
[1]说文解字.
[2]论语·颜渊.
[3]张晋藩.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现代转型.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4.
[4]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5]周易. 讼卦
[6][美]c. 莫里斯;d. 布迪.的法律.朱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4.
[7]易经
[8]论语·里仁
[9]论语·雍也
[10]清明集
[11]大清律例
[12]张文显.法理学 [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13]张晋藩.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现代转型.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4.
[14] 乡土中国 北京:三联书店
关于农村经纪人概念的界定,学术界的理解大同小异。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定的《经纪人管理办法》中规定,农村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本文中的农村经纪人仅针对其中的自然人而论。
关于风险,美国学者海恩斯(Haynes)于1895年最早提出其概念:“风险一词在经济学中和其他学术领域中并无任何技术上的内容,它意味着损害的可能性。”简言之,就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据此,本文中的风险是指为农村经纪人在从事经纪活动过程中发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关于视阈,是指视野或者眼界;本文的农村经济人研究,就是在风险相关理论架构下,对农村经纪人面临的风险的类型、成因以及防范策略进行全面分析、探究。
2农村经纪人经纪风险类型
经纪风险是指农村经纪人在从事业务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各种隐性和显性风险。发现、识别风险是风险防范的基础,也是重要步骤;只有通过对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过程中潜在和易见风险的判断、分析、归类整理,才能更好的拟定方案加以控制。具体来说,经纪风险包括以下几类:
2.1素质风险
素质风险是指由于自身的素质不足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农村经纪人来自农村,一般是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其文化水平总体不高。目前,在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级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37.3%,初中文化程度占50.2%,高中文化程度占9.7%,中专文化程度占2.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6%。也就是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接近九成。文化水平不高也使得农村经纪人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各类竞争素质,经营活动大多只局限于本乡本地区,缺乏储运物流等专业知识,盲目经营居多;不具备做大做强的品牌意识,更不懂得品牌溢价的含义;这些都会给农村经纪人带来意料不到的经济损失。农村经纪人自身素质的缺乏,不仅一定程度的制约了正常经纪业务的顺利开展;也影响其对各种潜在风险的识别。从风险的源头看,素质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不利于农村经纪人队伍的持续发展壮大。
2.2操作流程风险
大部分规范的操作流程都是最佳实践的总结,是经纪业绩持续改善之本,按流程做事能有效的规避风险。农村经纪人的经营活动也必须遵循市场营销的一般流程;即市场调研,目标客户选择,营销实施和回款。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销售网络构建、经销模式组合;预测农产品的数量、种类以及需求结构、供应者;目标客户基本情况的调查:经营地址、为人方式、经济实力、联系方式等;与客户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维系良好感情关系;最终进行销售谈判,签订供销合同并合作实施;及时收回货款,避免赊欠。以上流程内容非常庞杂,极易操作失当,也会带来诸多风险;比如,投资偏差,物品积压,资金回收困难等。由于农村经纪人从农村相对封闭的小农经济中孕育壮大,缺乏市场经济洗礼;因而多数缺乏的市场意识,不懂市场信息的筛选,缺乏组织协作,再加上本身素质的局限,都易导致在经营操作流程环节上的执行偏差及执行折扣,带来巨额经济损失的风险。
2.3信誉风险
目前,农村经纪人已经大量涌现,而政府政策的滞后性导致农村经纪人监管措施的缺位,政策的暂时真空加剧了农村经纪人经营活动的失控状态。与失控的经营活动相伴随的是信誉的损失风险,以下三个方面会带来信誉风险:
2.3.1合同失范
在农村经纪人和客户关系上,农村经纪人自身不注重信誉建设,缺乏法律知识,在经纪活动中,不签订供销合同,仅靠“君子协定”;或者虽有合同但用词和条款极不规范,为日后的权益争议埋下“定时炸弹”。失范的合同行为不仅不利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也给客户造成了不合法经营、不守信誉的印象,长此以往必然自断客户,走入经营的死胡同。
2.3.2强势垄断
农户和农村经纪人经济地位的不对等,客观上造成了农户的弱势地位,农村经纪人的强势地位。有的农村经纪人为了眼前利益,趁机传播虚假信息、垄断市场、压级压价,坑农、损农、害农渐渐演变成为常态,势必降低农户对农村经纪人的信任度和合作程度,阻碍农村经纪业务的良性发展和循环。
2.3.3资金断链
农村经纪人经营资金的缺乏会客观上造成其信誉流失的加剧。农村经纪人来自农民,自有资金先天不足,银行的“嫌贫爱富”造成其借贷无门;或者虽有借贷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如果再有经营不善、盘子过大、资金周转不灵等推波助澜,会迫使农村经纪人拖欠钱款、开白条、说空话,甚至恶意拖欠行为的产生,这不仅打击了农户从事农产品的生产积极性,而且最终损害的是农村经纪人的形象和信誉。
2.4信息风险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息经济,快速、准确、可靠地掌握市场供求及变化趋势,发掘信息的时间价值是农村经纪人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农村经纪人所经营的农产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蔬菜水果等易腐烂变质的初级产品。而目前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农村经纪人无法及时的获取市场信息;产供销行情不明,极易造成产品品种落后、供销脱节、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因而信息缺失就意味着经济损失风险。市场信息是农村经纪人不可或缺的生存条件,对经纪活动具有导向作用,只有适销对路的农产品才能经得起市场风险考验。提高信息效益是对抗信息风险的必由路径。
2.5自然灾害风险
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性。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脆弱性,决定了农产品在产供销环节上各自分担相应的风险,农户承担生产过程中的自然灾害风险,而农村经纪人承担销售过程中的自然灾害风险。自然风险主要来自于收售和储运过程中,遭遇各种等级的暴雨、大雪、洪水、地震、台风等。以重庆奉节脐橙为例,2007年虽然喜获大丰收,但受雪灾冰冻天气的影响,不仅大量的脐橙冻坏在田间枝头,而且农村经纪人收购到手的脐橙,也因为冰雪封路,要么大量积压、变质腐烂;要么被堵路上,冰冻丢弃;要么虽然到达市场,却因顾客大雪阻隔,购买不便,无人问津,最后只能亏本甩卖。雪灾不仅严重的打击了奉节脐橙的品牌经济,而且伤害殃及了脐橙经纪人,可能会从此一蹶不振;因此,遭受自然灾害后,如何化解风险,保护广大农户及农村经纪人的利益,保护脆弱的农村经济不受自然风险毁灭性打击,建立对抗自然灾害风险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农村经纪人风险形成因素分析
分析风险的成因,有助于进一步明确风险源,进而有的放矢地解决农村经纪人经纪中的深层次矛盾。传统的多因素理论将风险的发生看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农村经纪人所面临的风险具有一果多因性,不同类型的风险来源于多种因素的合力。我们可以用之来分析农村经纪人风险形成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三类:个人因素、组织因素和自然因素。这三类因素中,个人因素和组织因素能够有效的加以控制和解决,因而是农村经纪人风险主要成因,是以下分类阐释的重点。而自然因素是指影响农村经纪人经营活动的气候、地质、地形等条件,控制改变空间有限,不需多加阐释。
3.1个人因素分析
个人因素是指由于农村经纪人经纪活动受自我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形成的风险原因。
单从农村经纪人自身的角度来看,农村经纪人风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农村的贫困。这种状况造成了广大农民没有条件和机会接受基础教育,农村经纪人大多来自农村,由农民转变而来,二者地位和处境相似。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978年是2.5亿,到2007年依然有2148万人,虽然我国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成功的解决了2亿多人的农村人口温饱问题,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2.3%。但是贫困人口基数大,脱贫时间长导致农民无暇顾及教育问题,即使是倾全家之力来投资教育,目的也只是为了摆脱农村和农民的身份,即非农业化;这少部分有文化水平的人也不可能转变为农村经纪人。因此,贫困使农村经纪人自身素质发育从幼苗开始就缺乏必要的养分,这也是农村经纪人风险来源的经济根源。
3.2组织因素分析
组织因素主要是指由于国家政策及制度失当等带来的风险因素。组织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国家农村教育投入持续不足和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发育的迟滞。
3.2.1农村教育投入持续不足的积弱历史
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长期严重不足,直接导致了农村经纪人各方面能力素质的积弱状况。1986年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确定了“分级办学”的原则,逐步形成了“县学县办、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教育投资体制。这一体制的恶果就是,穷农村办穷教育,越办越穷,不办更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在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部投入中,乡镇一级高达78%,县财政负担只约为9%,省地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了2%。国家教育督导组在2006年了《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全国尚有113县(区)的小学,142县(区)的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零。国家农村教育的低投入和农村无力投入的现实,带来的是农村教育社会效益的低产出,累积效应使农民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农村经纪人也不得不面临“知识贫困”和“物质贫困”的双重困境。农村基础教育积弱的蝴蝶效应,波及农村经纪人,使其要面对各种经纪风险的考量。
3.2.2农村市场经济发育的迟滞现实
社会体制转型期市场经济的二元化特征,是农村经纪人无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深层体制原因。经纪人这一新兴行业原本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要求,农村经纪人也不例外,我国农业相对于工业的落后状态,是长期生产力低下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成的,因而在农业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土壤上,生长不出市场经济的树苗——农村经纪人。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开放、流通、自由、诚信等意识形态,而农村的自然经济形态客观上却造就的是封闭、保守、自足的农业耕种者,在这样的人群中间自然磨练不出具有完全市场头脑的农村经纪人,所以,农村经纪人不懂市场操作流程,不注重信誉构建,不关注市场信息变化。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迟滞可以说是农村经纪人面对市场风险的“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具有动一张而牵动全局的效应;所以,农村经纪人管理策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必然是,注重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和我国市场经济总体架构的全面衔接、兼容和同步发展。
险防范的路径
分析找寻风险防范的路径,使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以较小的成本或代价获得安全保障,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风险的有效防范的路径是各种手段综合运用的体现,和风险类型无法一一对应,下面分别阐释:
4.1加大国家资金帮扶力度
农村经纪人发展的长远大计,离不开国家资金支持。主要包含两方面,第一,着眼未来,继续加大对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以使教育水平能有质上的飞跃。加强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义务教育的各项经费真正用到实处。这是农村经纪人培育接班人长效保障;第二,关注眼前,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经纪人发展的财政支撑,比如,兴办培训班,兴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兴建农村信息化网络等。
4.2加强农村经纪人风险意识
农村经纪人风险意识强化是风险控制的基础环节,只有绷紧风险这根弦才能为发现风险提供可能,风险意识的树立是防范风险的必然要求。农村经纪人中存在着重经营、轻风险的思想,抑或不知风险为何物,麻痹大意、估计不足,这些观念必须去除,否则遗害无穷;只有清醒的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才能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时时注意、处处小心、事事留意。防患于未然的成本远远小于已然的风险本身。
4.3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
风险防范和化解的主体是农村经纪人,因而风险的化解归根结底取决于农村经纪人素质的提高。素质提高的便捷途经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4.3.1基本文化素质的培训
百尺高台起于垒土,基本文化素质是农村经纪人一切经营活动正确开展的前提,现实的农村经纪人的文化水平,严重影响了他们对日新月异的知识的认知理解能力,基本文化素质培训就是要开发农村经纪人的智力资源,提高他们的听说读写等基本学习能力,使之能够自力更生、自主学习,形成智力资本,有效对抗风险。
4.3.2从业专业技能培训
专业技能是农村经纪人从事某一经营领域的保障知识,专业技能的完善是操作流程风险和素质风险化解的一部分。针对农村经纪人各自的经营领域可以展开分类、分批、分层次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市场及网络营销知识,信息获取、传递及利用知识,果蔬保鲜储运等物流知识,合同法等经济法律知识等。恰当的从业技能培训能够有效地唤起农村经纪人在经营过程中觉察潜在危机的能力,甚至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中,节约风险机会成本,经济效益可观。
4.4加强组织化程度,开展专业化协作,建立专业协会
这实际上是一种集和风险单位来减少风险事故的方法,通过农村经纪人之间的联营、合作、组织化等手段能将风险单位集中于组织内部,提高损失预测的准确性,在内部分散风险,协会成员之间的互助能节省风险预测及控制的成本。组织的存在,能够为成员提供各种保障及支持,比如,担保、信息共享、规范竞争合作、资金融通等。
4.5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福利惠及
所谓农业政策性保险,是指在国家政策的直接扶持下,对种植业、养殖业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而其福利惠及就是农村政策性保险不仅要发挥保护农业的作用,也应该延伸至相关重要的产业利益链,即农村经纪人。这是因为,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第一产业,发展具有天然的弱质性,承担的风险远远大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因此,农业保险应由国家作为保险主体提供符合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准公共产品。农村经纪人作为连接市场和农户的纽带,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其发展壮大同农业发展好坏休戚相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因此,农业政策性保险理应覆盖到农村经纪人,以应对自然及市场带来的双重风险,从利益链上保护农业增产增收。
4.6加强农村市场环境的建设
农村市场环境是指农业推进市场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两方面的构建。农村市场环境建设是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够有力的带动农村经纪人经营行为的真正市场化,全面和规范的市场经济行为接轨。
4.6.1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各种批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专业市场、农资市场在内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商品市场体系。规范的交易市场平台,能够规范农产品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大大减少交易过程成本和交易风险。在遭遇自然风险时也能及时的就地销售,减少风险。
4.6.2保障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第一,法制法规建设。如农村经纪人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等,并且要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提高制度的相容性和科学性;第二,信誉评估制度。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离不开信誉机制的建设,也是规避信誉风险的必然途径,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经纪人个人信誉信息批露制度、信誉调查和资信评估制度,构建良好的农村市场信誉环境,促使农村经纪人看重信誉品牌建设,提高不讲信誉的机会成本和舆论成本;第三,加大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力度,解决农村经纪人资金不足带来的发展瓶颈和连带风险。现有农村小额信贷数额较小,对农村经纪人的帮扶力度有限。因此,在加强农村经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适当的提高信贷额度,建立健全小额信贷国家担保机制,成立小额信贷风险联合体或者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信贷共同担保机制,有助于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也同时解决了农村经纪人的燃眉之急,实现了农村闲置资本的良性循环和合理增值。
4.7加快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应对信息风险的有效途径。现代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为平台建设提供了完备的信息条件,要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网站信息,突破信息不灵的制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经纪人自身也要提高信息捕捉能力,密切注视市场信息变化,重视信息反馈,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农产品价格走势,调整营销策略,改变销售目的地;同时,以市场信息为导向,指导农户及时的更新种植品种,确保产销的链接顺畅。
4.8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制度
现代气象科学的发展已经大大地提高了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我国各级政府也要加快建立完善的国家灾害预警机制,未雨绸缪远远好于临渴掘井;同时,我们仍然可以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灾害信息网络,鼓励农村经纪人协会建立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制度,防止有灾害信息却无法有效及时得以告知和利用情况的发生,可以通过网络、广播、移动电话等多种途径及时的提醒农村经纪人注意灾害将要来临的信息,以便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结语
总之,农村经纪人风险防范过程具有未来不确定性、长期性、复杂性,是一个需要及时发现、识别错误,并且加以纠正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因而农村经纪人要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时时留意风险,培养风险防范习惯,使之成为日常经营活动的常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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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奉节脐橙遭遇雪灾,尚有5万吨未卖出[N/OL].(2008-2-27)[2008-6-23]./food/2008-02/27/con
tent_12554832.htm
[3]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2.28亿[N/OL].(2007-5-26)[2008-6-23]./photo/200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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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金芳.农村教育投入差距在哪里[J].价格与市场,2007,(2).
[5]卓志.风险管理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6]杨景欣.提高农村经纪人素质[J],促进城乡商品流通[J].商场现代化,2007,(3).
[7]安玉发.当前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面临的几个问题[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9).
关键词:农村经纪人;风险类型;防范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2-0027-04
农产品的流通问题是当前农民增收的关键,要解决流通问题关键是解决农产品和市场的有效衔接问题。农村经纪人的出现充当了连接市场与农户的纽带,及时地解决了农产品流通的难题。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繁荣了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村商品流通;而且化解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程中的市场风险,是农户增收的关键环节。但如何有效的应对农村经纪人经营活动的各种潜在风险,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化解风险的巨大危害,保护农村经纪人付出的经营性努力,维护天然弱质的农村经济,是值得我们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
1相关概念界定
关于农村经纪人概念的界定,学术界的理解大同小异。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制定的《经纪人管理办法》中规定,农村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本文中的农村经纪人仅针对其中的自然人而论。
关于风险,美国学者海恩斯(Haynes)于1895年最早提出其概念:“风险一词在经济学中和其他学术领域中并无任何技术上的内容,它意味着损害的可能性。”简言之,就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据此,本文中的风险是指为农村经纪人在从事经纪活动过程中发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关于视阈,是指视野或者眼界;本文的农村经济人研究,就是在风险相关理论架构下,对农村经纪人面临的风险的类型、成因以及防范策略进行全面分析、探究。
2农村经纪人经纪风险类型
经纪风险是指农村经纪人在从事业务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各种隐性和显性风险。发现、识别风险是风险防范的基础,也是重要步骤;只有通过对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过程中潜在和易见风险的判断、分析、归类整理,才能更好的拟定方案加以控制。具体来说,经纪风险包括以下几类:
2.1素质风险
素质风险是指由于自身的素质不足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农村经纪人来自农村,一般是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其文化水平总体不高。目前,在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级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37.3%,初中文化程度占50.2%,高中文化程度占9.7%,中专文化程度占2.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6%。也就是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接近九成。文化水平不高也使得农村经纪人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各类竞争素质,经营活动大多只局限于本乡本地区,缺乏储运物流等专业知识,盲目经营居多;不具备做大做强的品牌意识,更不懂得品牌溢价的含义;这些都会给农村经纪人带来意料不到的经济损失。农村经纪人自身素质的缺乏,不仅一定程度的制约了正常经纪业务的顺利开展;也影响其对各种潜在风险的识别。从风险的源头看,素质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不利于农村经纪人队伍的持续发展壮大。
2.2操作流程风险
大部分规范的操作流程都是最佳实践的总结,是经纪业绩持续改善之本,按流程做事能有效的规避风险。农村经纪人的经营活动也必须遵循市场营销的一般流程;即市场调研,目标客户选择,营销实施和回款。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销售网络构建、经销模式组合;预测农产品的数量、种类以及需求结构、供应者;目标客户基本情况的调查:经营地址、为人方式、经济实力、联系方式等;与客户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维系良好感情关系;最终进行销售谈判,签订供销合同并合作实施;及时收回货款,避免赊欠。以上流程内容非常庞杂,极易操作失当,也会带来诸多风险;比如,投资偏差,物品积压,资金回收困难等。由于农村经纪人从农村相对封闭的小农经济中孕育壮大,缺乏市场经济洗礼;因而多数缺乏的市场意识,不懂市场信息的筛选,缺乏组织协作,再加上本身素质的局限,都易导致在经营操作流程环节上的执行偏差及执行折扣,带来巨额经济损失的风险。
2.3信誉风险
目前,农村经纪人已经大量涌现,而政府政策的滞后性导致农村经纪人监管措施的缺位,政策的暂时真空加剧了农村经纪人经营活动的失控状态。与失控的经营活动相伴随的是信誉的损失风险,以下三个方面会带来信誉风险:
2.3.1合同失范
在农村经纪人和客户关系上,农村经纪人自身不注重信誉建设,缺乏法律知识,在经纪活动中,不签订供销合同,仅靠“君子协定”;或者虽有合同但用词和条款极不规范,为日后的权益争议埋下“定时炸弹”。失范的合同行为不仅不利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也给客户造成了不合法经营、不守信誉的印象,长此以往必然自断客户,走入经营的死胡同。
2.3.2强势垄断
农户和农村经纪人经济地位的不对等,客观上造成了农户的弱势地位,农村经纪人的强势地位。有的农村经纪人为了眼前利益,趁机传播虚假信息、垄断市场、压级压价,坑农、损农、害农渐渐演变成为常态,势必降低农户对农村经纪人的信任度和合作程度,阻碍农村经纪业务的良性发展和循环。
2.3.3资金断链
农村经纪人经营资金的缺乏会客观上造成其信誉流失的加剧。农村经纪人来自农民,自有资金先天不足,银行的“嫌贫爱富”造成其借贷无门;或者虽有借贷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如果再有经营不善、盘子过大、资金周转不灵等推波助澜,会迫使农村经纪人拖欠钱款、开白条、说空话,甚至恶意拖欠行为的产生,这不仅打击了农户从事农产品的生产积极性,而且最终损害的是农村经纪人的形象和信誉。
2.4信息风险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息经济,快速、准确、可靠地掌握市场供求及变化趋势,发掘信息的时间价值是农村经纪人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农村经纪人所经营的农产品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蔬菜水果等易腐烂变质的初级产品。而目前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农村经纪人无法及时的获取市场信息;产供销行情不明,极易造成产品品种落后、供销脱节、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因而信息缺失就意味着经济损失风险。市场信息是农村经纪人不可或缺的生存条件,对经纪活动具有导向作用,只有适销对路的农产品才能经得起市场风险考验。提高信息效益是对抗信息风险的必由路径。
2.5自然灾害风险
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性。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脆弱性,决定了农产品在产供销环节上各自分担相应的风险,农户承担生产过程中的自然灾害风险,而农村经纪人承担销售过程中的自然灾害风险。自然风险主要来自于收售和储运过程中,遭遇各种等级的暴雨、大雪、洪水、地震、台风等。以重庆奉节脐橙为例,2007年虽然喜获大丰收,但受雪灾冰冻天气的影响,不仅大量的脐橙冻坏在田间枝头,而且农村经纪人收购到手的脐橙,也因为冰雪封路,要么大量积压、变质腐烂;要么被堵路上,冰冻丢弃;要么虽然到达市场,却因顾客大雪阻隔,购买不便,无人问津,最后只能亏本甩卖。雪灾不仅严重的打击了奉节脐橙的品牌经济,而且伤害殃及了脐橙经纪人,可能会从此一蹶不振;因此,遭受自然灾害后,如何化解风险,保护广大农户及农村经纪人的利益,保护脆弱的农村经济不受自然风险毁灭性打击,建立对抗自然灾害风险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农村经纪人风险形成因素分析
分析风险的成因,有助于进一步明确风险源,进而有的放矢地解决农村经纪人经纪中的深层次矛盾。传统的多因素理论将风险的发生看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农村经纪人所面临的风险具有一果多因性,不同类型的风险来源于多种因素的合力。我们可以用之来分析农村经纪人风险形成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三类:个人因素、组织因素和自然因素。这三类因素中,个人因素和组织因素能够有效的加以控制和解决,因而是农村经纪人风险主要成因,是以下分类阐释的重点。而自然因素是指影响农村经纪人经营活动的气候、地质、地形等条件,控制改变空间有限,不需多加阐释。
3.1个人因素分析
个人因素是指由于农村经纪人经纪活动受自我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形成的风险原因。
单从农村经纪人自身的角度来看,农村经纪人风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农村的贫困。这种状况造成了广大农民没有条件和机会接受基础教育,农村经纪人大多来自农村,由农民转变而来,二者地位和处境相似。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978年是2.5亿,到2007年依然有2 148万人,虽然我国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成功的解决了2亿多人的农村人口温饱问题,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2.3%。但是贫困人口基数大,脱贫时间长导致农民无暇顾及教育问题,即使是倾全家之力来投资教育,目的也只是为了摆脱农村和农民的身份,即非农业化;这少部分有文化水平的人也不可能转变为农村经纪人。因此,贫困使农村经纪人自身素质发育从幼苗开始就缺乏必要的养分,这也是农村经纪人风险来源的经济根源。
3. 2组织因素分析
组织因素主要是指由于国家政策及制度失当等带来的风险因素。组织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国家农村教育投入持续不足和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发育的迟滞。
3.2.1农村教育投入持续不足的积弱历史
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长期严重不足,直接导致了农村经纪人各方面能力素质的积弱状况。1986年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确定了“分级办学”的原则,逐步形成了“县学县办、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教育投资体制。这一体制的恶果就是,穷农村办穷教育,越办越穷,不办更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在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部投入中,乡镇一级高达78%,县财政负担只约为9%,省地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了2%。国家教育督导组在2006年了《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全国尚有113县(区)的小学,142县(区)的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为零。国家农村教育的低投入和农村无力投入的现实,带来的是农村教育社会效益的低产出,累积效应使农民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农村经纪人也不得不面临“知识贫困”和“物质贫困”的双重困境。农村基础教育积弱的蝴蝶效应,波及农村经纪人,使其要面对各种经纪风险的考量。
3.2.2农村市场经济发育的迟滞现实
社会体制转型期市场经济的二元化特征,是农村经纪人无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深层体制原因。经纪人这一新兴行业原本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客观要求,农村经纪人也不例外,我国农业相对于工业的落后状态,是长期生产力低下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成的,因而在农业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土壤上,生长不出市场经济的树苗――农村经纪人。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开放、流通、自由、诚信等意识形态,而农村的自然经济形态客观上却造就的是封闭、保守、自足的农业耕种者,在这样的人群中间自然磨练不出具有完全市场头脑的农村经纪人,所以,农村经纪人不懂市场操作流程,不注重信誉构建,不关注市场信息变化。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迟滞可以说是农村经纪人面对市场风险的“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具有动一张而牵动全局的效应;所以,农村经纪人管理策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必然是,注重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和我国市场经济总体架构的全面衔接、兼容和同步发展。
险防范的路径
分析找寻风险防范的路径,使农村经纪人的经纪活动以较小的成本或代价获得安全保障,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风险的有效防范的路径是各种手段综合运用的体现,和风险类型无法一一对应,下面分别阐释:
4.1加大国家资金帮扶力度
农村经纪人发展的长远大计,离不开国家资金支持。主要包含两方面,第一,着眼未来,继续加大对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以使教育水平能有质上的飞跃。加强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义务教育的各项经费真正用到实处。这是农村经纪人培育接班人长效保障;第二,关注眼前,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经纪人发展的财政支撑,比如,兴办培训班,兴建农村市场基础设施,兴建农村信息化网络等。
4.2加强农村经纪人风险意识
农村经纪人风险意识强化是风险控制的基础环节,只有绷紧风险这根弦才能为发现风险提供可能,风险意识的树立是防范风险的必然要求。农村经纪人中存在着重经营、轻风险的思想,抑或不知风险为何物,麻痹大意、估计不足,这些观念必须去除,否则遗害无穷;只有清醒的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才能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时时注意、处处小心、事事留意。防患于未然的成本远远小于已然的风险本身。
4.3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
风险防范和化解的主体是农村经纪人,因而风险的化解归根结底取决于农村经纪人素质的提高。素质提高的便捷途经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4.3.1基本文化素质的培训
百尺高台起于垒土,基本文化素质是农村经纪人一切经营活动正确开展的前提,现实的农村经纪人的文化水平,严重影响了他们对日新月异的知识的认知理解能力,基本文化素质培训就是要开发农村经纪人的智力资源,提高他们的听说读写等基本学习能力,使之能够自力更生、自主学习,形成智力资本,有效对抗风险。
4.3.2从业专业技能培训
专业技能是农村经纪人从事某一经营领域的保障知识,专业技能的完善是操作流程风险和素质风险化解的一部分。针对农村经纪人各自的经营领域可以展开分类、分批、分层次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市场及网络营销知识,信息获取、传递及利用知识,果蔬保鲜储运等物流知识,合同法等经济法律知识等。恰当的从业技能培训能够有效地唤起农村经纪人在经营过程中觉察潜在危机的能力,甚至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中,节约风险机会成本,经济效益可观。
4.4加强组织化程度,开展专业化协作,建立专业协会
这实际上是一种集和风险单位来减少风险事故的方法,通过农村经纪人之间的联营、合作、组织化等手段能将风险单位集中于组织内部,提高损失预测的准确性,在内部分散风险,协会成员之间的互助能节省风险预测及控制的成本。组织的存在,能够为成员提供各种保障及支持,比如,担保、信息共享、规范竞争合作、资金融通等。
4.5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福利惠及
所谓农业政策性保险,是指在国家政策的直接扶持下,对种植业、养殖业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安排。而其福利惠及就是农村政策性保险不仅要发挥保护农业的作用,也应该延伸至相关重要的产业利益链,即农村经纪人。这是因为,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第一产业,发展具有天然的弱质性,承担的风险远远大于第二和第三产业。因此,农业保险应由国家作为保险主体提供符合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准公共产品。农村经纪人作为连接市场和农户的纽带,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其发展壮大同农业发展好坏休戚相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因此,农业政策性保险理应覆盖到农村经纪人,以应对自然及市场带来的双重风险,从利益链上保护农业增产增收。
4.6加强农村市场环境的建设
农村市场环境是指农业推进市场化进程中的基础设施和保障体系两方面的构建。农村市场环境建设是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够有力的带动农村经纪人经营行为的真正市场化,全面和规范的市场经济行为接轨。
4.6.1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各种批发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专业市场、农资市场在内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商品市场体系。规范的交易市场平台,能够规范农产品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大大减少交易过程成本和交易风险。在遭遇自然风险时也能及时的就地销售,减少风险。
4.6.2保障体系建设
主要包括:第一,法制法规建设。如农村经纪人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等,并且要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提高制度的相容性和科学性;第二,信誉评估制度。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离不开信誉机制的建设,也是规避信誉风险的必然途径,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经纪人个人信誉信息批露制度、信誉调查和资信评估制度,构建良好的农村市场信誉环境,促使农村经纪人看重信誉品牌建设,提高不讲信誉的机会成本和舆论成本;第三,加大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力度,解决农村经纪人资金不足带来的发展瓶颈和连带风险。现有农村小额信贷数额较小,对农村经纪人的帮扶力度有限。因此,在加强农村经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适当的提高信贷额度,建立健全小额信贷国家担保机制,成立小额信贷风险联合体或者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信贷共同担保机制,有助于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也同时解决了农村经纪人的燃眉之急,实现了农村闲置资本的良性循环和合理增值。
4.7加快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应对信息风险的有效途径。现代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为平台建设提供了完备的信息条件,要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网站信息,突破信息不灵的制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经纪人自身也要提高信息捕捉能力,密切注视市场信息变化,重视信息反馈,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农产品价格走势,调整营销策略,改变销售目的地;同时,以市场信息为导向,指导农户及时的更新种植品种,确保产销的链接顺畅。
4.8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制度
现代气象科学的发展已经大大地提高了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我国各级政府也要加快建立完善的国家灾害预警机制,未雨绸缪远远好于临渴掘井;同时,我们仍然可以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灾害信息网络,鼓励农村经纪人协会建立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制度,防止有灾害信息却无法有效及时得以告知和利用情况的发生,可以通过网络、广播、移动电话等多种途径及时的提醒农村经纪人注意灾害将要来临的信息,以便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结语
总之,农村经纪人风险防范过程具有未来不确定性、长期性、复杂性,是一个需要及时发现、识别错误,并且加以纠正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因而农村经纪人要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时时留意风险,培养风险防范习惯,使之成为日常经营活动的常态。
参考文献:
[1]4.2亿农民文化程度初中以下[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11-16.
[2]奉节脐橙遭遇雪灾,尚有5万吨未卖出[N/OL].(2008-2-27)[2008-6-23].cq.省略/food/2008-02/27/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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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金芳.农村教育投入差距在哪里[J].价格与市场,2007,(2).
[5]卓志.风险管理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从近两年的高考信息统计可以看出,工业文明的崛起及其对中国的冲击是新课程高考命题的重点和热点。从考查题型上看,以选择题为主,材料解析题的比重日益增大;从考查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新航路开辟的影响、两次工业革命的成就和影响、工业文明对近代中国经济生活的冲击及中国的反应等方面;从考查能力上看,注重运用新材料、创设新情境,考查学生解读材料、获取材料信息,调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体现出情境创设的生活化、问题设计的思维性,让学生感受历史与现实的密切联系。
基于上述试题特点,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复习本专题。
1.线索指导
(1)关于工业文明的兴起,要抓住其兴起的条件、过程和影响。注意工业文明的兴起改变了世界面貌。
(2)关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要注意分析、把握每一阶段的特点和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3)复习近代经济结构的变动时,要抓住自然经济解体――兴办――外国资本主义企业扩张――中国产生并发展等过程去综合分析其表现形式及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
2.重点关注
(1)新航路的开辟。突破这一重点,要结合经济根源、社会根源和商业危机分析其原因,结合图表认识新航路的路线,结合早期殖民扩张和市场的拓展理解其影响,由此充分认识新航路开辟后,世界历史从分散走向整体的历程,从而树立全球史的意识。
(2)两次工业革命。要注意区分两次工业革命的异同、工业文明的主要成果及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从中认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动力。
(3)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突破这一重点,要从殖民扩张、两次工业革命对世界产生的深刻影响上分析其形成的过程,理解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殖民扩张、科学技术革命的关系,从而加强历史整体观的培养。
(4)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要注意分析其表现形式,结合变动的原因和产生的影响深刻理解中国与世界、政治与经济的相互关系。从而认清中国不再是一个完整的、独立自主的封建社会。
【金题点睛】
示例1 (2015年广东卷文综第19题)一位哥伦比亚学者在“纪念美洲发现――两个世界文明汇合50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上说,“黄金和白银的作用只是使两个大陆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了”。由此可知( )
A.该学者关注殖民掠夺的后果
B.“两个大陆”指的是美洲和非洲
C.黄金和白银阻碍了世界市场的形成
D.该会议讨论的是英国人登陆美洲的意义
【解析】题目中的信息“美洲发现”反映了1492年在西班牙王室的支持下哥伦布船队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史实,排除与此表述不符的B、D两项;新航路的开辟结束了世界各地相对孤立的状态,各地的文明开始会合交融,日益连成一个整体,C项的表述错误;题目中的信息美洲发现(后)“黄金和白银的作用只是使两个大陆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了”反映出新航路开辟后,早期的殖民掠夺拉大了美洲殖民地与欧洲的差距,A项正确。
【答案】A
变式练习 大约在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年),烟草由菲律宾的吕宋岛传入厦门,所以当时被称为“吕宋烟”,并迅速在中国流行开来,致使明朝末代皇帝崇祯屡次颁布严令禁止种植和吸食烟草的法令。这表明在当时 ( )
A.资本主义列强对华输出烟草牟取暴利
B.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间的贸易比较频繁
C.新航路开辟后加强了世界各地的联系
D.明朝统治者严格限制正常的海外贸易
【解析】由题目中的时间段“1573―1620年”可知,此时欧美各主要国家尚未建立资本主义制度,A项的表述错误;B项的表述与明清时期厉行闭关锁国政策的史实不符,排除;题目中未涉及闭关锁国政策,所以无法得出D项的结论;题目中的信息“在明朝万历年间……烟草由菲律宾的吕宋岛传入厦门……并迅速在中国流行开来”反映了新航路开辟后,各个地区各个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的史实,C项正确。
【答案】C
示例2 (2015年四川卷文综历史第10题)英国工业革命接近完成之际,卡莱尔在《文明的忧思》中发出感叹:“当整个国家仅仅只在乎金钱和被金钱所主宰的时候,再下一步便不是踏在地上,而是悬在深不见底的深渊上空。”可见,卡莱尔注意到了英国( )
A.煤矿大量开采导致土地塌陷
B.工业革命中社会财富急增
C.经济发展与人文精神的对立
D.工业革命中人文精神缺失
【解析】题目中未涉及煤矿大量开采导致土地塌陷及工业革命前后社会财富的比较,无法得出A、B两项的结论;C项中“对立”的表述过于绝对化,排除;题目中的信息“英国工业革命接近完成之际”“整个国家仅仅只在乎金钱和被金钱所主宰”体现了英国工业革命中人文精神的缺失,D项正确。
【答案】D
变式练习 1876年,美国为纪念建国100周年,在费城举办国际博览会。下列发明有可能出现在此次博览会上的是( )
A.火车 B.电灯
C.汽车 D.飞机
【解析】A、B、C、D四项分别发明于1814、1879、1885和1903年,由O问要求“1876年……有可能出现……的是”即可排除均晚于此时间的B、C、D三项,A项正确。
【答案】A
示例3 (2015年全国Ⅱ卷文综第28题)奕?力倡洋务,又因在兄弟中排行第六,被称为“鬼子六”;洋务派官员丁日昌被称为“丁鬼奴”;郭嵩焘在一片冷嘲热讽中出任第一任驻英公使。这反映了( )
A.与传统的观念发生冲突
B.崇洋行为遭到社会鄙视
C.洋务派改器物不改制度受到批判
D.西方列强侵略激起国人抵制
【解析】本题意在考查考生解读材料信息和调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材料中倡导办洋务的奕?被称为“鬼子六”,丁日昌被称为“丁鬼奴”,郭嵩焘出使西方受到冷嘲热讽,说明人们对西方事物存在抵触情绪,这是传统观念与冲突的体现,A项正确。
【答案】A
变式练习 上海机器织布局是19世纪60―90年代中国近代工业化早期阶段的代表企业。该企业成立后,经李鸿章奏准,“十年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各行设局”。关于该企业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
①资金主要来自政府 ②采取的是官督商办的形式 ③产品大多投放市场 ④受封建势力压制,发展艰难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解析】题目中的信息“华商附股搭办”表明上海机器织布局采取官督商办的形式,①的表述错误,②的表述正确;题目中的“上海机器织布局”属于后期,地主阶级洋务派创办的近代民用工业企业,其产品大多投放市场,③的表述正确;该类企业是向西方学习的产物,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封建势力的严重束缚,④的表述正确。排除均含有①的A、C、D三项,选B项。
【答案】B
【重点突破】
一、世界市场的发展历程
[时间\&原因\&结果\&主要途径\&影响\&15世纪末16世纪初\&新航路的开辟\&世界市场雏形形成\&
裸的殖民扩张和掠夺(暴力手段)
\&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给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带来灾难\&16―18世纪\&荷兰、英国、法国的殖民扩张与掠夺\&世界市场进一步扩大\&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世界市场初步形成\&商品输出及后来的资本输出(经济手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第二次工业革命\&世界市场最终确立\&]
二、两次工业革命的比较
1.相同点
(1)背景:都是在资产阶级政权稳定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都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都有充分的自由劳动力;都有必要的科技积累;都具备雄厚的资本;都有广阔的市场;都是市场需求对科技提出的革新要求。
(2)内容:都有许多科技创造发明。
(3)本质:都是生产技术和社会关系的变革。
(4)影响: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都导致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都使社会经济结构作了相应的调整;都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变革;都推动了资本主义列强的对外侵略扩张,导致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最终得以确立,世界进一步连成一个整体;都丰富和改善了人们日常的社会生活内容。
(5)联系:有些国家两次工业革命同时进行。
2.不同点
三、晚清时期经济领域的近代化
1.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
(1)表现:传统的家庭手工业出现“纺”与“织”“织”与“耕”的分离;丝、茶等农产品日趋商品化,大批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
(2)特点:中国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体系,国内发展不平衡;在自然经济解体的过程中,一直没有建立起有序的商品经济体制。
2.洋务派创办近代工业
(1)口号:“自强”“求富”。
(2)实践:创办军事工业;创办民用工业;筹划海防;创办新式学堂;选派留学生出国深造。
(3)特点:采用机器生产,使用雇佣劳动力,开启近代工业生产方式;仍具有封建性;民用企业有官办、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三种形式。
(4)结果:清政府在中的惨败,标志着的破产。
3.的产生与初步发展
(1)产生条件:洋务企业的诱导作用;外商企业的刺激作用;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
(2)产生时间和地区:19世纪六七十年代,东南沿海地区。
(3)初步发展:
①背景:帝国主义侵略进一步瓦解了自然经济,致使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不断扩大;后,清政府放宽了对民间设厂的限制;“实业救国”和收回利权运动的推动。②发展情况:涌现出张謇等一批实业家;棉纺织业发展尤为迅速;由沿海向内地扩展。③影响:民族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壮大,先后掀起了和;加速了封建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的瓦解和崩溃;中国的近代化由器物层面推进到制度层面。
4.近代社会生活的变迁
(1)物质生活和社会习俗的变迁:
①服饰和饮食的变化:后,西式服饰和西餐在中国陆续传播。②社会习俗和社交礼仪的变迁:断发、废止缠足运动、婚丧习俗的简化等。
(2)交通和通讯工具的发展与更新:1881年,唐胥铁路的修成,标志着中国铁路的诞生;1877年,福建巡抚丁日昌在台湾架设电报线,成为中国自办有线电报的开端;1906年,o线电报创设;1882年,电话传入中国。
(3)大众传媒的发展:从19世纪70年代起,中国人开始自己创办近代报刊;1896年,中国第一次进行电影放映;1905年,京剧短片《定军山》成为中国人自己摄制的第一部影片。
【强化训练】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个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1492年,在西班牙王室的支持下,哥伦布船队开始横渡大西洋,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航行,终于到达陆地,哥伦布以为这里就是印度。其实那只是今天美洲巴哈马群岛中的一个小岛。这反映了当时( )
A.各地区、各民族间相互交流较少
B.西班牙对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视
C.航海家们对地理知识一无所知
D.欧美两大洲之间开始和平交往
2.下列反映一定时代政治、经与文化的历史古装剧中的剧情与史实相符的是( )
A.秦国商人将棉袄贩卖至匈奴获利
B.东汉时期百姓使用水排灌溉农田
C.梁山好汉在某玉米地里伏击宋军
D.雍正将粉彩瓷器赏赐给朝鲜使臣
3.在17、18世纪对殖民霸权的角逐中,既有因“资本优势”而获胜的战争,也有因“制度优势”而获胜的战争。下列17、18世纪间的战争分别体现了“资本优势”“制度优势”的是( )
A.英西战争、英法战争
B.英荷战争、英法战争
C.英法战争、英荷战争
D.英西战争、英荷战争
4.由图1可以推知,这一时期西欧的殖民扩张( )
A.导致世界各地逐渐被瓜分殆尽
B.加速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转型
C.客观上传播了先进的工业文明
D.有利于世界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5.图2是某同学在学完《第一次工业革命》后根据课堂笔记整理出来的资料卡片。该资料卡片的错误之处共有( )
[l珍妮纺纱机出现:工业革命的开始
l瓦特发明蒸汽机:工业革命期间最伟大的成就
l史蒂芬孙发明火车:交通动力革新的开端\&]
图2
A.0处 B.1处
C.2处 D.3处
6.1853年,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家查尔斯・狄更斯在其文学作品《荒凉山庄》的开篇把伦敦的雾描述为“烟雾从烟囱管帽降下,形成浅黑色的毛毛雨,中间带着煤灰烟尘,像成形的雪花那么大……让人觉得太阳已经死去”。这一描述客观上反映出( )
A.文学艺术作品具有夸张性和虚构性
B.农业文明下粗放型的生产经营方式
C.英国工业化过程中的法制亟待完善
D.科技发明与环境污染间对抗与冲突
7.对近代德国电气工业的发展作出最重大贡献的是西门子。1866年,他在法拉第电磁感应原理的基础上制作出第一架大功率直流发电机,首次将机械能转变为电能。1879年,他又发明了电动机,将电能再转变为机械能。这表明( )
A.德国走在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前列
B.科学与技术之间的进一步紧密结合
C.工厂的动力开始转变为以机械能为主
D.统一后的德国对科技与发明的重视
8.19世纪末,美国第22、24任总统格罗弗・克利夫兰在一次演讲中痛叹垄断组织的扩张:“公民正在遥远的后方挣扎,或者在钢轮下承受践踏直至死亡,公司团体本来应该是受到法律仔细约束的造物和民众的奴仆,现在却变成了民众的主人。”这说明( )
A.垄断组织不利于社会化生产的要求
B.垄断组织威胁到美国民主政治运行
C.垄断组织造成政治压力和公众恐惧
D.垄断资产阶级开始渗入国家政权中
9.1500―1900年,既是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联系日益紧密的时期,也是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从萌芽、拓展直至最终形成的时期。下列关于该时期的阶段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
A.新航路的开辟:资本主义制度崭露头角
B.血与火的征服:世界尽入大英帝国囊中
C.工业革命:欧美日列强“百花齐放”
D.第二次工业革命:列强实力的重新洗牌
10.表1是前中国洋纱输入的情况。据此推断洋纱的输入( )
A.瓦解了传统小农家庭生产结构
B.便利了洋布对华大量倾销
C.加速了家庭纺织业的“纺”“织”分离
D.满足了民族工业发展需要
11.1889―1890年,由张之洞筹办的汉阳铁厂,不仅是近代中国最早的官办钢铁企业,也是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产品不仅畅销国内,还出口到日本、美国、泰国等国。从此,中国钢铁工业蹒跚起步,被西方视为中国觉醒的标志。此处“中国觉醒”的主要含义在于( )
A.洋务派开始从实践上向西方学习
B.机器化大生产从汉阳铁厂建立时开始
C.发展工业同时抵制外国经济侵略
D.在民族的土壤中植入工业文明的因素
12.漫画《杀“羊”》(图3)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19世纪六七十年代经济产生时的情形,对该漫画解读正确的是 ( )
A.体现了“实业救国”的爱国精神
B.体现了分享洋商之利的目的
C.反映当时社会各阶级的共识
D.反映民族资产阶级的双重性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2个小题,其中第13小题28分,第14小题24分,共52分)
13.(28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新航路开辟时代,由于绕过非洲和拉丁美洲南端的航线被葡萄牙和西班牙垄断,西欧和北欧的探险家们希望从北大西洋寻找一条穿越北冰洋而与财富遍地的东方建立起直接贸易关系的新航线,由此展开了长达两个多世纪的航道探险,数以百计的西方探险家为了探寻这条航线,葬身冰海,终于开通了包括穿过加拿大北极群岛的西北航道和穿过欧亚大陆北冰洋近海的东北航道。
――《中国国家地理》2011年第12期
――罗建国《全面评述大西洋奴隶贸易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开通“北极航道”的背景,并概述开通“北极航道”的不利因素。(15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北极航道”的开通与“三角贸易”的共同影响。(13分)
14.(2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轮船招商局是在中诞生的第一个官督商办企业,其发展反映了近代中国经济及思想领域的变化,浓缩了洋务企业的基本特点。
关键词:封建社会;经济思想;宏观经济;经济调节;政府干预
虽然从表面上看现在我们采用的经济调控政策十分的西式化,实际上很多地方都体现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影子。中国在漫长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阶段中孕育出了非常丰富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封建经济并不是像西方社会那样完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而是一个商品经济体系。西方历史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征表现在其最小经济单元为领主庄园,在这个最基本的经济单元中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给自足,不需或很少与外界发生商品交换。中国封建经济体系中最小经济单元是个体农户,所谓男耕女织,大量手工业产品及非自产消费品都需要通过商品交换从外界取得,因此中国封建经济体系中历来都具有商品生产和流通因素。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持续时间长,原因除了通常所说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超稳定性,还在于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体系。由于中国政治上大一统政治体系的存在,它在经济领域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经济管理方式,即国家以直接参与经济的方式管理和干预经济。第二方面的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始终存在巨大的冲突和矛盾,这些冲突和矛盾每当积累到达一个顶点,就以社会组织崩溃,也就是改朝换代的方式予以暂时缓解,然后进入下一个循环,矛盾因素重新开始积累。尽管封建社会进程中众多参与者最终没有能够彻底解决这些矛盾,历朝历代的当政者还是做出了自己的尝试和努力,因而为后世留下了卓越的经济思想。历史不会以断裂的方式向前演进,作为历史的后来者不应该忽视这些经济思想和历史经验。现代社会经济与封建社会经济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有必要对这些经济思想和历史经验仔细分析,加以利用。
本文试图引入现代经济理论分析工具,分析历代当政者的经济管理思想,从中梳理出中国封建社会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大致脉络。研究方法基本上采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对象包括管子[1]、桑弘羊、王莽、刘晏、王安石和丘浚,之所以选取当政者的经济思想作为分析对象,是因为他们都是直接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经济问题,其对策和措施都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有切实的经济运行结果或效果可以比较,这些都使得研究者更容易看清楚经济事物内在的相互关联关系。
一、封建社会宏观经济管理的指导原则
宏观经济管理指导原则是经济管理者在制定经济政策和措施时所采取的出发点和基本思路。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认识水平不高,但经济管理者通过观察实践总结出不少有益的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总体上表达了生活富裕、国泰民安的良好愿望。管子把国家的“德”具体化为政府要做好的六件事,“德有六兴。……所谓六兴者何?曰:辟田畴,利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此谓厚其生。发伏利,输(土带)积,修道途,便关市,慎将宿,此谓输之以财。导水潦,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此谓遗之以利。薄征敛,轻征赋,驰刑罚,赦罪戾,宥小过,此谓宽其政。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此谓匡其急。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资乏绝,此谓振其穷。”[2]管子在这里给我们描述了理想社会的各种经济特征,发展生产、兴修道路和水利、低税赋、解决社会保障等等,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政府在这个理想社会模型中所占据的控制和主导的地位。
1.国家视角
历代当政者经济管理思想的一大特点是其国家视角,即最终目标是要使国家里的所有人都能够“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能使某一阶级或阶层过于贫穷而处于危险的边缘,同时有着“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自我心理感受。一方面,这与和谐中庸的中国传统哲学理念一脉相承,理想社会的标准是“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统治者的任务正如明代文渊阁大学士丘浚所言:“为天下王者,惟省力役,薄赋敛,平物价,使富者安其富,贫者不至于贫,各安其分,止其所,得矣。”[3]另一方面,这也是当政者在处理社会经济问题时所必须采取的现实态度,因为社会中任何一部分人过贫或过富,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直接威胁到统治者政权的稳定性。管子在国蓄篇中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4]
在国富和民富的相对关系认识上,封建社会经济管理者前后发生了很大的转折。早期的经济思想中是将二者对立起来,管子从维护统治秩序的角度出发,提出人君对民众财富要做到“富而能夺,贫而能予”[5]。商鞅从实施农战政策,增强国家军事实力的角度出发,提出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愚,“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国强”[6],表明当时的管理者只看到这个问题统治者强势的一面,片面地强调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和索取。到封建社会后期,经济管理者已认识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民富是国富的基础和前提,丘浚指出:“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7]。通过促进生产,增加全社会财富总量,进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有以生之而财之源生生不穷,有以理之而财之流陈陈相因,如是则在于民也无不足,而用于君也恒有余矣。”这较之孔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简单论断有了很大进步。
此外,国家视角还有一重含义在君主对天下自然之物的所有权,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经济体现。桑弘羊说:“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下之藏也,皆宜属少府。”[8]而到封建社会后期丘浚提出:“天生物以养人,非专为君也,而君专其利,已违天意矣。”[9]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认识水平在提高,自身经济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君主所有权观念在不断淡化和减弱。
2.国家占据经济管理优势地位
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当政者认识到自身必须在市场中处于优势地位才有利于调节措施的进行,管子轻重论是典型代表。他指出:“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10]“与天下调,彼重则见射,轻则见泄,故与天下调。泄者失权也,见射者失策也。”[11]管子充分利用“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原理,顺势而为,非常灵活地调节经济。当市场流通中有较多的谷物时,国家控制货币,则货币的相对价格高,当国家收购谷物后,市场流通中的货币较多,则谷物相对价格高,这样在货币与谷物的相对价值运动过程中,因国家占据垄断地位而总能够保持经济调节的优势地位。在这一经济调节过程中,国家事实上扮演着一个大垄断商人的角色。在对外贸易交换中,这一原则相应演变为保持对外贸易优势地位。“天下轻,我重”[12],“善为天下者,谨守重流,而下不吾泄矣……此以轻重御天下之道也。”[13]也就是说管子认为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中要出口相对价格高的商品,进口相对价格低的商品,借此达到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的目的。
3.经济信息的重要性
封建社会经济管理者很早就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掌握经济信息的重要性,对经济进行宏观调节,必须是在充分占有经济信息的基础上,而这恰恰是自由竞争市场调节下单个市场参与者所无法做到的。经济信息的迅速流动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国家和政府借助自身天然优势可以促进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播。管子说:“田有轨,人有轨,用有轨,乡有轨,人事有轨,币有轨,县有轨,国有轨,不通于轨数而欲为国,不可。”同时,“国轨布于未形,据于已成,乘令而进退,无求于民,谓之国轨。”[14]“国轨”是管子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一旦规划形成,宏观经济调节便依此展开,绝非随意而为。另外,《管子》中问篇、八观及入国等篇列明了对国民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的详细问题,其设计非常细致周密[1]362-364,反映出管子作为一国经济管理者对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了然于胸。
到唐代,著名理财家刘晏第一次建立了全国商业价格情报系统。《旧唐书·刘晏传》载:自诸道巡院距京师,重价募疾足,置递相望。四方物价之上下,虽极远不四五日知。故食货之重轻,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得其术矣[15]。可见政府为获得即时信息不惜花费大量开支,在实践中价格信息在政府调控经济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成功。
明代,丘浚建议:“在内,俾坊市逐月报米价于朝廷;在外,则闾里以日上于邑,邑以月上于府,府以季上于藩服,藩服上于户部。使上之人知钱谷之数,用是而验民食之足否,以为通融转移之法,务必使钱常不多余,谷常不至于不给,其价常平。”[16]由此,在政府内部建立起一个商业信息报告体系,使得政府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相机制定决策,调节供需,平抑物价。
二、国家宏观经济调节的必要性
国家和政府是否有必要对经济进行干预,以及如何干预,在经济学发展史上始终存在分歧,直到现在仍是一个没有达成统一认识的问题。经济实践表明单独实行某一方面政策也是各有利弊。在我国封建社会历史阶段中,国家干预是主基调,封建社会管理者是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之后才推行这一国策。
在理论层面,管子最早以朴素的方式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认为人之本性是“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17]然而,与西方同样是经济人的微观基础,但引出的结论却很不相同。亚当·斯密由经济人假设得出的结论是自由竞争、市场调节原则,管子得出的却是国家干预的结论,“好恶不同,各行所欲,而安危异焉,然后贤不肖之形见也”,而且“物有多寡,而情不能等,事有成败,而意不能同”[18],故必须有政治权力(在管子看来,这是超阶级的)出而为之指导,使其避害而就利[1]303。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做一个假设,在抽象的经济人概念掩盖之下,中西方经济体系中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人,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其经济行为和社会发展模式出现明显的差异。
此外,管子还从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出发说明国家宏观调节的必要性,“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岁适凶,则籴釜十镪,而道有饥民”,“物适贱,则助而无予,民事不偿其本。物适贵,则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19]表明在年景好与年景差时粮食价格相差十倍之多。《管子》中还有一些不同地区粮食价格差异的记载,如《轻重乙》所载:“昔狄诸侯,亩钟之国也,故粟十钟而锱金。程诸侯,山诸侯之国也,故粟五釜而锱金”[20],表明粮食高产区和低产区粮价相差约二十倍。从以上记述中可以看出,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生产生活过分信赖自然条件,外界自然环境变化会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价格造成巨大冲击,导致经济剧烈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流通服务变得格外迫切。由政府出面组织调剂,本着安定百姓生活的社会公共性目标(而不是纯粹以赢利为目的),在谷物丰收时收购存贮,到谷物歉收时投放市场,或将谷物从高产地区运往低产地区,以调剂余缺,为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商人似乎不能起到稳定经济和价格的作用,他们会在商品丰裕时故意压低市场价格而后收购,或在市场商品短缺时囤积居奇,使得短缺现象更加严重,从而提高商品价格,以期在抛售时获取更多利润,这样做无疑会使商品价格波动更加剧烈,不利于生产发展和百姓生活。王安石在其市易法建议中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贵贱相倾或倍本数。富人大姓皆得乘伺缓急,擅开阖敛散之权。当其商旅并至,而物来于非时则明抑其价,使极贱而后争出私蓄以收之。及舟车不继而京师物乏,民有所取,则往往闭塞其蓄藏,待其价昂贵而后售,至取数倍之息。”[21]
另外同等重要的是,不论是在农业还是在工商业领域,兼并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阻碍,更是社会不稳定的直接诱因,各朝经济管理者普遍持打击态度。汉代桑弘羊在主张国家经营盐铁时,指出专卖政策是为了抑制兼并,防止“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22],“令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侈、绝并兼之路也。”[23]王莽认为,对垄断性商品应该全面管制,防止豪民富商从中牟取暴利,剥削普通劳动人民。他说:“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24]宋代王安石把抑制兼并由自然垄断行业推广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他指出:“有财而不理,则阡陌闾巷之,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29]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放弃对经济活动的管制,采取放任的政策,必然产生兼并垄断,而不一定要有富豪大家存在才会产生兼并,因此他把摧抑兼并看成是封建国家的重要职能,其变法措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摧抑兼并同时也与巩固封建统治直接相关联,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分析。一是商业交易的核心原则在于交易双方地位的平等性,一旦商人经济实力过强,必定会对封建社会等级秩序提出挑战,从而危及统治安全性。二是富商大贾所经营事业一般规模较大,如盐铁业,必然聚众独处,时间一长难免产生脱离朝廷统治的倾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桑弘羊对此就曾提到:“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25],并指出:“鼓金煮盐,其势必深居幽谷,而人民所罕至。奸滑交通,山海之际,恐生大奸,乘利骄溢,散朴滋伪,则人之贵本者寡。”[26]
在讨论兼并产生的原因时,经济管理者也认识到由经济个体自身素质的高低差异带来的经济后果,桑弘羊说:“智者有百人之功,愚者有不更本之事”[27],“道悬于天,物布于地,智者以衍,愚者以困。”[28]以后也有多人论及此点,因此,摧抑兼并也暗含了追求绝对平均的社会理想。
三、封建社会宏观经济调节的措施和目标
在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下,经济管理方式的独特性在于政府作为经济经营主体直接参与到经济运行过程之中,因为这样做可以将政府调节经济的公共性目标、维护政权稳定性目标和自身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当政者的最佳选择。而一般意义上的重农抑商国策,所要限制的是民营工商业,官营工商业则不在其列。随着朝代更迭,具体调节措施包括名称多有变化,但宏观经济调节思想和政策的核心一直没有发生改变。在封建社会中,农业占据国家经济大部分比重,因此调节政策主要围绕农业领域展开。一般常见的政策是,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常平,对手工业产品实行专卖,在农业信贷方面实行政府专营。
管子提出由国家掌握生产及生活资料,贷或租与农民,同时运用价格政策,防止富豪大户兼并压榨农民。“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财之扩可得而平也。”[29]由此可以看出,在管子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里,国家在市场丰裕、物价较低时购进,在市场短缺、物价高起时卖出,一则平抑物价,二则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三则打击富豪大户,一举三得。
汉代桑弘羊推出的经济政策中平准政策与管子类似,明显有变化而且直接发挥巨大作用的是盐铁酒的专卖。因为盐铁行业具有垄断性质,能够产生丰厚利润,以往富豪也多经营盐铁业。在桑弘羊实行专卖后,政府获得了巨额财政收入[30],同时打击富商大贾,抑制兼并,巩固了封建统治。王莽所推行管制工商业经济活动的措施是六管政策,其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包含了当时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盐铁酒专卖、货币统一铸造、工商业征税和五均赊贷,其中五均赊贷是王莽经济管制措施中最突出的一部分。五均是指政府根据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评定物价,并以“市平”价格作为标准采取相应调节措施,如购买和抛售商品,来稳定市场价格。赊贷则是由政府组织资金进行贷放。在这里,“强者不得困弱,富者不得要贫”是实现了摧抑兼并,“公家有余”是扩大了财政收入,而“恩及小民”则是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普通劳动人民利益,同样是一项政策同时实现了三项目标。
王安石在农业方面最有影响的是青苗法。青苗法是由政府拿出资金贷放于农民,其政策目标在稳定粮价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摧抑兼并,他还要求三等以上人户担负四分利息,而这些富户实际上不需要贷款,由此青苗法在摧抑兼并这一目标上走得更远。
明代丘浚非常重视商品市场价格的稳定,把“平物价”与省力役、薄赋敛并列作为“王者”的重要任务。丘浚所提稳定价格与前朝历代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他淡化了抑制兼并和扩大政府收入两项目标,表明他意识到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应当停留在保持经济体系和商品市场的稳定这一层面上,而对参与市场的经济个体不加干涉,而且政府不应当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谋取自身利益。
丘浚可谓封建社会经济调节政策的集大成者,观察论述面广,对历朝历代的各种经济政策措施悉数进行了整理,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做出了方向性的转变,提出减少政府干预经济,只保留了“平物价”一项,同时在货币制度、财政预算、海外贸易、漕运、常平等方面提出诸多更加科学的政策主张,颇有新意,充分体现了现代社会经济管理的发展方向。在丘浚身上我们又一次看到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生生不息、推陈出新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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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子·国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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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盐铁论·复古
[9]大学衍义补卷一一三,戒滥纵之失
[10]管子·国蓄篇
[11]管子·山权数篇
[12]管子·轻重乙篇
[13]管子·山至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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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大学衍义补卷二六,铜楮之币上
[17]管子·禁藏篇
[18]管子·禁藏篇
[19]管子·国蓄篇
[20]管子·轻重乙篇
[21]续通鉴长编卷二三一
[22]盐铁论·禁耕
[23]盐铁论·复古
[24]汉书·食货志
[25]王临川集卷八二
[26]盐铁论·复古
[27]盐铁论·刺权
[28]盐铁论·错币
关键词:农业生产方式;规模经营;农户制;农场制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5-0113-04 收稿日期:2009-04-01
一、引言
发达国家农业的基本生产单元是已经企业化的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微观层次的改造已经完成。我国关于农业生产经营的研究还需着眼于传统农业生产组织的企业化改造,主要是小规模的农户通过不断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专业化和适度规模经营,在此基础上走向合作化和一体化。总的来看,当前对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实行何种农业经营体制上。对这一问题。理论界也还存在诸多分歧,归纳起来有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经营创新几个方面。关于组织创新,有学者主张在现有的双层经营体制框架内引入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替代社区经济组织(韩俊,2005);有人提出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明晰和随之而来的收益分配问题的好方式(赵兴泉,2006)。关于制度创新,有学者主张确立一种“双轨并行”农业经营制度,即稳定自给性小农与发展商业性大农(胡必亮,2003);有学者提出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环境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对农业基本经营制度进行创新,并指出创新的基本方向是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张爱民,2006)。关于经营创新,有学者主张发展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创新农业生产主体、市场主体、服务主体和管理主体,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十专业合作社十专业大户”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胡迪钧等,2007);也有学者提出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企业化”模式(郭振宗,2006)、协会“纽带式”模式(范鹏等,2004)和“混合型”模式(夏英,2008)三种基本形态;还有学者提出了中国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战略构想,即坚持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为农业微观组织基础,多种产权组织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提高农业家庭经营组织效率为中心,深化土地产权制度、交易组织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改革(丁泽霁等,2007)。
笔者以为,以上观点可归纳为两种生产方式:农户制和农场制,其中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户制下的一种表现形式,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同表现形式。目前的主流观点为,农户制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方式,仍然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佳选择,应该进一步完善以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然而,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笔者以为,随着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制度和组织形式变迁的基础因素都处于变化之中。农业生产要素以及农产品的相对价格逐步发生变化,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农业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专业化和分工不断深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根本性变革势在必行,其实现途径在于完成从农户制到较小规模经营的农场制的转变。
二、两种农业生产方式――农户制及农场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实行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小农经济,即集“农民”和“农业”为一体,形成所谓的“农户”。农户制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农户家庭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在农户中同农民的劳动直接结合,每一个农民都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劳动,表现出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生产的决策、管理、经营、分配、消费都是在农户家庭中进行和完成的,每个农民家庭都以最少的劳动耗费去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把权、责、利统一在家庭中。在农户制下,农户成为市场的主体,广大农民因地制宜,并根据市场的需要,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是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典型的农户制。此外,我国在很多地区不断推广的“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也是农户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农场制就是以土地出租者――农场主――农业工人为典型结构,以土地适当集中基础上的专业化生产为典型手段,以谋取利润为直接目的,在城乡社会化和市场一体化背景下开展竞争性商品生产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场制和公司制是市场经济中的两大支点,前者是后者在农业中的翻版。它们都是独立的、享有投资创业自主、行业进入自主、相互平等竞争权利的市场组织。它们再加上商业企业,三位一体,共同构建起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农场制的实质是“规模化经营”和“公司化经营”。农场制的特点,一是土地集中的程度大,且是土地连片化生产,减少了由田埂纵横密布所造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二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取农场形式,无论是集体农场还是家庭农场,绝大多数采取了企业化经营。在集体农场(企业),农民成为其中的产业工人,农场内部分工细致,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系统(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购销管理);在家庭或私有制农场,农场主雇用专业劳动力从事生产经营。三是具有生产经营自,外界无权直接干涉。生产经营自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权处置自己的生产资料;二是有权处理已经拥有的他人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三是有权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向和具体措施;四是有权处理自己的产品。生产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利润。四是农场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普遍较高,所生产农产品的商品化水平普遍较高(高建斌,2006)。目前。我国农场制的含义可以理解为改变原来家庭承包制下的“均田”形式,实行农田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三权分离,使一部分农田集中起来,实行专业化生产,以达到规模经济效益。
三、农户制下家庭承包责任制存在明显缺陷
(一)家庭分散经营,经营规模狭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现代社会的许多生产经营活动,其收益都是与规模经济密切相关的。规模经济是假定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要素配置同比例增加引起的超额收益增量。这在大工业生产中是非常普遍的,农业生产同样适用于规模经济。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指与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相适应,在保证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前提下,使农户经营的耕地面积得到适度扩张,从而使从事专业化农业生产的农民取得规模经济收益,收入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其他行业同等劳动力的收入水平。我国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各种质量的土地均匀搭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平均每户所承包的土地只有8.35亩;到了90年代中期,我国农户平均拥有的耕地下降到6亩,有1/3的省、市人均耕
地不足1亩,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人均耕地更在0.6亩以下。如此细小分散的农田结构,耕作经营十分不便,农民无法进行大规模投入,农业技术进步的成果无法体现出来;而且由于每户的农田分散,给日常的经营管理造成很多麻烦,浪费了很多人力;同时在管理上还会造成上下左右邻田之间的矛盾,引发许多冲突与纠纷,这一切都导致我国农业规模经济效益根本无法显现出来(王光新,2005)。
(二)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限制了农民的择业自由。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经济制度,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民没有对土地的自由处置权。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一方面限制了农田的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其选择谋生方式的自由。
(三)农村基础设施日益破旧,农业抗灾害能力减弱。在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中,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靠集体组织来进行的。因为一方面农户个体能力有限,无力单独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2006年免征农业税后,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而实践中往往变成了“一事不议”;再者,农村基础设施属于公共品,由私人建设不符合经济学原理。可现实的情况是大多数的乡政府、村组织都是赤字运作,每年的财政收入还不够偿还上一年的债务,他们没有资金用来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即使上面拨下了这笔款项,也会被挪作他用。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业抗灾害能力的减弱。
(四)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现代农业发展离开了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是寸步难行的。在农业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大都充分考虑了科技成果在农业中的推广。它们充分利用新的科学技术,发展农村的灌溉事业,普及机械化,推广生物技术和改进耕作方法,使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是家庭分散经营,每家每户分得的土地极其有限,每户的总产量不高,在当前的农产品购销政策下,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比较收益低下。因此,农民一方面缺乏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难以进行更大更多的技术改造;另一方面,我国农民也缺乏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的动力。因为每家每户土地有限,只要靠部分劳动力或劳动时间就可以耕种过来,不需要普遍使用机器等新技术,也不便普遍采用机械化耕种。再者,从收益成本上看,使用机械化是需要成本的,而我国农村的劳动力是不计成本的(既使其想计,也没有办法)。机械化意味着所需劳动力的减少,其支出费用将会增加,因此单家农户不愿意使用机械化耕种。
(五)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缺乏与政府谈判的能力。在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政府对某一行业的支持与该行业的发展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某个行业在政府看来很重要,并且该行业还有很强的与政府谈判的能力,那么该行业就有可能在一定时期从政府那里获得较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如果某个行业对经济的发展也很重要,但是该行业非常分散,缺乏与政府谈判的集体力量,那么该行业就很有可能得不到政府的特殊照顾,甚至连应得的待遇也无法充分享受。农户制下,我国农民单家独户,分散经营,规模极其有限,单个农户每年的产值微乎其微,因此单个农户在政府眼中是微不足道的。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就发生其他阶层侵占农民利益的情况,单个农民对此不愿意也无能为力去与政府谈判,都想“搭便车”。虽然农民现在的负担与以前相比有所减轻,但是仍然还有许多税费是不应该的、不公正的。农民个人无法从政府那里讨回公道,也不可能集体去要求,因为这样成本太高。
四、农户制下产业化经营仍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
当前很多学者在研究“三农”问题时,针对我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出了“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仍然是在农户制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公司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然而,在农业产业化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司与农户地位不平等。在“公司+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相对农民而言,多数市场意识强,经济实力雄厚,在与农户的谈判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农户经营规模小,居住分散,资金、技术力量薄弱,加之农户没有代表自身利益的组织,导致在“公司+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这样就会出现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户部分经营权丧失;二是农户的积极性减弱;三是容易出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合同附合同化问题,农户的利益会受到侵害。2008年9月发生的四川孟连事件便是现实例子。私有化的公司不会轻易把利益让给农户。
(二)公司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固。如图1所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分为三种,即市场随机交易型、合同契约为纽带的半紧密型及紧密型(郭红东。2002)。
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要求,也是企业与农户实现“双赢”的基础。目前,我国的“公司+农户”模式并没有成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多数为半松散型的联结机制。具体而言,当市场价格高于双方在契约中事先规定的价格时,农户存在着把农副产品转售给市场的强烈动机;反之,在市场价格低于契约价格时,龙头企业则更倾向于违约而从市场上进行收购。最重要的是,在这一组织框架下,没有办法制约这类机会主义行为。若是公司违约,单个农户公司的成本太大,而收益过小,因此只能对公司的违约忍气吞声;若农户违约,公司的收益是分散农户的赔偿,相对成本来说收益过小,因此公司对农户违约也无能为力。契约对双方的软约束使得“龙头企业+农户”这种组织形式极其不稳定。
(三)我国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差。“龙头企业”能力的大小、实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尽管目前拥有一批区域性的、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但从总体上看,存在着大“龙头”少、形式单一、功能不完善的缺陷。由于“龙头企业”基本上是按行政地区组建的,各地区形成的一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虽然不少,但大多数规模偏小,档次不高,且存在着低水平的重复。真正能带动一批基地、牵动一个产业并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大“龙头”还比较少,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
(四)“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欠妥。“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本质上是英国“公司+农场”模式的翻版。而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当时英国的那种条件。其一,英国的工业化是从轻工业发轫的,其轻工业特别是以农业为原料的轻工业十分发达,所以其“龙头”特别多;其二,英国的农业属大农场农业(在圈地运动基础上形成的大农场),它一开始就基本是企业化经营的。所以,英国的农业现代化推行得很成功。我国不仅“龙头”太少,而且农户太细小分散,“龙头”的实力大多数还不足以承担浩繁的经济中介服务职能,龙头企业带农户,还只能解决少数“点”上的问题(发达地区),解决不了“面”上的问题。
五、较小规模经营的农场组织形式是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农场制,就是农业企业化,用办工商企业的理念来发展现代农业,是以企业化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作为配套的制度安排。农场制最初是在英国产生的。英国的农场制一举打破了延续数千年的自然经济的农业格局,在较短的时间内,不依赖机械化便奠定了商品化农业的基础,并给农业的技术创新和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之后,农场制以其强大的生命力迅速普及到西欧、北美和澳大利亚,战后又由美国推广到日本、韩国,形成了有亚洲特色的日韩模式。我国台湾目前也推行了这种制度。综观当今农业现代化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都推行了农场制,而没有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的地方,其农业发展都表现出相对落后的状态。农场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雄辩地证明,尽管农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体现着农场主对农业工人的剥削关系,但它也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回避的制度选择。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走农场化的道路,这一点已经为许多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所证明。农场是现代农业的综合体,是经济市场化、生产社会化和经营集约化的产物,是现代农业的组织形式,是农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集中体现。在我国,农业在进行了家庭承包经营和产业化改革之后,农场化也必将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建立在农户制基础之上的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改革都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起过或正在起着重要作用,都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也都有一些不足之处或存在一些问题。这些不足和问题最终都可能要经过农场去弥补和解决,这是由农场自身的优势决定的。
(一)农场制有利于实现农业专业化。一是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农业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现代农业对生产经营者素质的要求很高,他们既要懂生物,又要懂化学,还要懂物理和水利。二是有利于区域经济的专业化。农业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一个地区有适应一个地区的植物和动物,如种植业中的小麦带、玉米带等。
(二)农场制有利于规模经营和社会化生产。在我国,农场制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克服土地规模小的弊病。农场规模要同农业生产机械化的程度相适应,要同统一的水利事业相适应,至少在同一块地段要能使用现代化的生产工具。
(三)农场制有利于劳动力的分流。在农场制下,农业生产经营所需劳动力有限,在留足较高水平的种田能手的同时,可以大批分流农业剩余劳动力,并使其各自沿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四)农场制有利于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资金的流动是现代农业的需要,尤其是资金,不仅农业和农村资金要投入农业,而且要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资金投向农业,才能改造传统农业。
(五)农场制有利于在农业中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农场制的实质就是农业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它可以使农业摆脱一家一户和家庭式的经营管理,克服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农场的发展、农场之间的联合逐渐取代通过行政手段撮合的农业企业,可以克服农业企业利益环节多、效益下滑的问题,保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收入,分散农业投资风险,增强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用现代经营管理的理念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延伸农业产业链和开拓市场,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的要求。
(六)农场制有利于创造和保持农产品的品牌。农场的生产是商品生产。在商品生产中要参与竞争,就要创造自己的品牌,并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保持自己所创造的品牌。
[关键词] 城市文化 地域性 差异
城市作为人类适应环境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和独特的文化现象,反映着它所处的时代、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生活方式、人际关系、伦理道德及等。城市在不断地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产生了各种不同地域及不同时代特色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与建筑形式,亦即产生了城市文化。
一、城市文化
对于城市文化这一概念,至今没有统一的说法,各个领域都从其专业角度出发进行界定。但从整体上来看,城市文化涉及三个要点:一是城市文化是一种大文化的视角;一是城市文化是一种综合认识的结果。即主体对某特定城市客体的总印象;二是城市文化的构成要素包括城市建筑文化、城市公共文化、城市科技文化、城市自然文化、城市制度文化与城市精神文化等。由此可见,城市文化处在整个社会前沿最能体现时代特征。
二、城市文化的特征
1.聚集性
城市以其独有的向心力使人类的财富、信息、权力乃至全部生活方式都以城市为中心进行汇集。这个集中过程使城市文化更具社会化,它的涵盖面越来越大、凝聚力越来越强,这必然带来文化在城市的聚集和繁荣,进而逐步形成多民族文化特色。人类创造了城市。也创造了城市文化。正如刘易斯・芒福德所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是人类文化的荟萃之地。在城市积聚的文化有来自不同时代的文化(古代文化与当代文化)和来自不同方向的文化(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这些文化不仅在城市积留,而且在城市融合、渗透和创新。
2.层次性
城市文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类成果的总和。城市是由众多子系统复杂地结合在一起的巨型多面体,城市文化也必然呈现出多层次的特点。由城市的各类房屋建筑,各项基础设施,市场上流通的各色商品以及行道树、草地、花卉等人工自然环境所构成的城市物质文化的“表层”;由从事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种活动的城市居民在这些活动中创造的文化是城市文化的“浅层”;由城市的上层建筑所构成的城市的制度文化是城市文化的“中层”;由城市居民的行为方式和指导、影响、支配行为的一整套规范、准则,以及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心理等构成的城市精神文化是“深层”。
3.多元差异性
工业化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洗礼、信息化的来临,这些冲击和影响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加之城市生活的高度差异性,使人的生存含义发生了变化。在商品生产和消费为主的生活中,城市人彼此作为高度分化的角色相遇。多元差异性的城市文化环境为每个市民提供了多种选择的可能,“个人同其同类相分离的可能性不断发展,并且不断强化着个人共性中的个性差别”。城市从来就是各民族、各种文化相互混合、相互作用的大熔炉,新的种族、新的文化、新的风俗与新的社会形态就从这些相互作用中产生出来。城市文化的这种多元差异性,极大地激发了城市的内在活力增加了对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的吸引力。
4.地域性
城市是经历了漫长的岁月逐步发展而成的,由于地理位置、生产生活方式等的差异,历史地形成了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地域文化又有着不同的特色。另外,自然环境的影响,也使每一个城市都存在着深层次的文化差异。自然的影响愈是多样化,城市的整体特性就愈复杂、愈有个性。作为地域的中心,城市承载着其所在区域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这是城市文化产生认同感、归宿感的基础,也是城市个性形成的根本原因。城市文化的地域性差异是城市应保存的有价值的文化内涵,是城市市民对本民族与本地区和本城市的历史、传统、及其载体的一种成熟的认同了的看法及行为表现。城市文化是城市得以延续的重要内容。一座城市能够延续下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文化的延续。一座城市,其过去的文化和现在的文化都是它的价值所在。若抛开长期积淀下来的城市文化,则该城市的知名度、凝聚力和辐射力就会减去大半。虽然现代化的传播手段使当代生活具有更多的共性和世界性色彩,但这并不能完全取消各个地区的独特文化,相反还刺激了各地区的城市文化向更具有地域性的现代化方向发展。
总的看来,以上四个特点最终的落脚点仍然是地域性,亦即城市文化的地域性差异是最突出的特点,而前三个特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地域性差异的引申。
三、我国城市文化地域性差异的表征
我国的城市文化是具有鲜明地域性特征的文化。城市文化的鲜明地域性,主要从城市市民的趋尚、行为习惯、审美趣味、处事态度、为人原则等方面体现出来。如北京人的好礼,武汉人的重商,重庆人的热情豪爽,成都人的闲适从容,上海人的精于计算,温州人的善于经营等等,不一而足。中国城市文化拥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特有的地域神韵,趋时求异的创新精神,具有历史感、共同性、地域性。下面我们以南北方城市的文化差异为例来简要说明其差异表征。
我国南北方城市文化显著的地域性差异的表现很多,如“北方出当官的,南方出经商的”、“南方路边多广告,北方街头多口号”、“北京讲主义,广州讲生意;北京出决议,广州出效益”等顺口溜,都反映了南方城市和北方城市不同的文化品位和社会心态。
这种地域性差异往往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乘坐公共汽车来说,北京的做法是一哄而上,然后由售票员在车上大声嚷嚷:“哪位乘客给这位大爷让个座儿!同志们,一个人做点儿好事并不难,只要站起来就行了。”有没有用呢?全靠自觉了。上海的做法则是在起点站设“坐队”和“站队”,请退休工人当纠察队员,谁坐谁站,全凭先来后到,一视同仁,个别需要重点照顾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则安排到“坐队”的前面。显然,作为政治中心北京的做法靠道德,而经济中心上海的做法靠科学。前者基于人情礼教,后者基于理性精神。
再以南北方的城市服务业为例,在北京豪华型消费场所不少,而普通老百姓的消费场所比较少,北京的商业服务显然不是主要面向白领为主的中产阶层,而是老外和富豪们大手笔消费的场所。上海、广东就不同了,各种价格适中的消费场所随处可见,而且服务水准和经营功夫用在细微之处。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都是我国城市文化的地域性差异的表现。
四、我国城市地域性差异成因
中国城市文化的个性差异,既是中国城市的迷人的魅力,也是中国城市地域经济发展的特殊的推动力。那么,中国的城市为什么会有这种个性鲜明的文化特征呢?
1.社会历史原因
中国的现代城市与农业文明、农耕文化有着悠久的密切关系。我国的城市一般都有比较悠久的历史,尤其是古都西安、洛阳、杭州、南京等等,都是有上千年历史的城市。这些城市与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文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中国的古代城市由于规模较小,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一贯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所以中国古代城市的商业经济很不发达,基本上属于半自然经济与半小商品经济相结合的经济形态。中国的古代城市的城市功能在大海般的封建自然经济中是微不足道的。而且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中国的城市迟迟未能发展到它应有的成熟阶段,始终被强大的农耕文化影响着。这样在农耕文化的影响作用下,中国古代的城市文化始终没能摆脱中国农业文明的印记。城市文化的这种鲜明的乡土性,在中国的城市文化中既具有极大的普遍性,同时也具有突出的典型性。
中国的农业文明有着华夏民族的共性,同时又具有丰富多彩的地域性。这就是说每个地方的农耕文化都会给当地的城市文化造成特色化的深刻影响,自然而然地使当地的城市文化带上该地区农耕文化的特殊色彩。由于中国古代城市不仅会受到当时当地农耕文化的共时性影响,同时也会受到当地农耕文化的历时性影响,所以中国的城市从古代直到近代都长期受到中国农业文明和农耕文化影响。这些城市的市民与当地农村中农民的思想观念、文化心态、生活习俗都有很大的相似性。虽然市民文化中或多或少地有了小商业经济基础上的文化因素,但却始终摆脱不了小农意识。这正是产生城市文化地域性差异与个性特色的基本原因。可以说,中国城市文化的地域性特征是由中国古代城市文化与地域农耕文化的密切关系决定的。
2.自然地理原因
城市文化地域特色形成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自然地理的直接与间接的影响。城市所处的纬度位置、距海远近、海拔高度、地形特点、植被状况、气候特征等等因素,都会影响该城市的市民文化心态。因为自然风物的不同,必然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不同的感应。客观的自然物作为审美的客体,作为人们长期生存的环境,必然反复作用于人们的感官与心灵,使人们产生相应的审美趣味与审美理想,形成不同的文化心理趋向。一切精神文化现象都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建立在物质文化的基础上。从物质形态的角度来看,城市在建筑样式、街区布局方面一定有区别。如北京市一般少有高层建筑,单体建筑布局以四合院落居多,占地宽阔而气势庄严。这种建筑样式的形成,与北京地区的地势较高,气候偏冷,多有风沙的地域特征有关;当然或许也与北京作为的王者之气的熏染有关。而南方钟灵毓秀,崇尚精致,房舍一般都显得精致玲珑,强调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与交融。这与南方的青山绿水、湖光山色、茂林修竹、山石清泉等物候有关。自然环境还影响着城市文化的另一个方面――城市性格,成都人由于生活在四面环山、较为闭塞的四川盆地之中,环境的封闭平和给人以稳定感、平和感,静态特点鲜明。受这种地理环境的影响,成都人形成了气性平和、态度从容的特点。自然地理环境影响城市文化的选择和走向,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3.交通原因
中国城市文化的地域性特征还与中国古代交通的不发达有关。一般来说,交通、通讯发达的国家,它的城市之间难以形成独特的个性。因为交流是文化融合的基本前提,没有交通、通讯的发达,则没有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发达。所以中国交通、通讯的不发达,产生了一个意想之外的结果,那就是每个城市受当地农耕文化的影响,更容易形成其文化的个性特征。中国城市彼此之间文化交流、影响困难,长期处于一种封闭或者半封闭的状态之中,各自比较独立地发展着、生长着,适应着各自的地域环境、传统文化。虽然在历史地域的时空中,一个城市的文化不可能完全没有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只是一种缓慢的量的积累,很难达到质的飞跃。因为一种少有外界影响的文化,要靠它自身的内部裂变造成新质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交通与信息的闭塞倒是为一种文化的稳定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五、结语
地域性差异明显的城市文化或者说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对城市的生存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差异性这种城市文化特色其实就是一种识别标志、认同标识,它增强市民凝聚力、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吸引投资、招徕旅游者……是促进城市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城市的精神内涵,是促进城市延续传承的根本。我们要明白城市文化地域性差异形成的原因,认清城市文化地域性差异对于城市的重要意义,努力维持城市特色,理解城市内涵,继承城市传统,维护城市灵魂,以保护个性,求得城市的最大发展和社会的最大和谐。
参考文献:
[1]武向青:浅析城市文化的特征及其功能.工程建设与档案,2004,(4):75~77
[2]叶岱夫:浅议南北方城市文化之差异.城市管理,2002,(4):8~9
[3]刘中项:论城市文化的地域性及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意义.湖南文理学院学报(杜会科学版),2004,(11):13~16
(一)区域经济与行政区域经济的含义
区域经济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活动的总称。
历史上私有制的出现、国家的产生以及国家内部行政管理区划的细分,是区域经济产生的根源。私有制的出现、国家的产生以及国家内部行政管理区划的细分,使原本没有禁锢的经济活动被设置了人为的限制,限制了经济活动的区域。经济活动首先受到国家疆土的限制,跨国经济活动还受到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等一系列关系的影响。而国内经济活动则主要受到行政区划、行政权力和利益划分、资源分布以及市场条件等限制,这种区域限制到了封建社会发展到顶峰阶段,并对以后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封建社会形成了诸侯经济,经济活动被严格地限定在狭小的行政区域内,经济活动内在的资源配置关系、商品交换关系、技术交流关系等一切联系都被行政区域割裂开来。显然,这种人为决定的管理区范围内的经济,不应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区域经济,而是一种行政区域经济,即地方经济。
(二)行政区域经济的特征
区域经济是历史形成的以行政区域为中心的地域性经济活动。地区行政行为对区域经济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地方政府的政治、经济利益往往左右着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向、发展速度和总体发展水平。区域经济是依赖行政区域内的资源和市场的经济。由于受到地方经济政策、法规的约束,区域内的重要经济资源和市场往往受到严格的行政保护,区域间的资源流动和市场开放程度都因地方本位利益而受到了较多的限制,从而使得区域经济不得不更多地依赖自身的资源和市场谋求相对合理的发展。所以,区域经济是局部资源垄断和地区性市场垄断经济,也是相对封闭的经济。区域经济是小农经济时代的产物,由于受区域内自身经济、技术、人才资源实力的局限,所以经济水平相对落后。
(三)经济学意义上的行政区域
行政区域经济的本质决定了经济规律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难以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经济效益不高,缺乏经济活力和持续发展的后劲。于是,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利用不同区域资源和市场,具有一定吸引辐射范围的经济学概念上的更具活力的区域经济,成为各种经济主体日益强烈的要求,并最终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在当代经济学中,按照地理特征、资源体系、市场体系之间的某种联系,把以某一地理特征、某一资源链或某一市场链为内容的自然经济区域或区域性市场定义为区域经济。这种经济学意义上的区域经济,是经济活动内在经济规律的要求,是区域经济摆脱行政经济的尝试,是争取经济自由的一种呼声和努力。
区域经济的实证分析
(一)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国以经济区域板块为特色的经济格局正加速形成。在众多经济圈中,只有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经济圈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进入2005年以后,长三角、珠三角的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高投入、高能耗、低技术、低效率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长三角以制造业基地的区域特征而崛起,且低端制造业占较大比例,其竞争力主要依赖于低成本的土地和劳动力;珠三角以外向型高新技术制造业和劳动密集的加工型产业为主导,经济的内生性不强,缺乏自主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在严控土地、紧缩银根、资源约束日益凸显的宏观调控中,在国内外的双重竞争压力下,造成了经济增长的减缓。
(二)三大区域经济圈的运行机制分析
中央政府通过改革开放的特区政策所给予的鼎力支持。无论是珠三角的深圳、珠海,长三角的浦东开发区,还是天津的滨海新区,无不享受着中央的特殊经济政策,方方面面都体现着中央政策的关怀。可以说,三大经济圈是由中央政府主导设计、规划和扶植的特殊经济区域体系。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是三大区域经济运行机制的核心。三大经济区域发展的历程也证明:其崛起受益于中央政府给予的特殊经济政策;而其经济出现向下拐点的相当重要的因素也是其特殊政策效力的递减。
世界工厂转移的历史机遇。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上述经济区域优厚的对外经济政策、廉价的土地、高素质的廉价劳动力所形成的低廉成本以及庞大的商品市场,成为世界工厂或车间搬迁的主要目的地。因此,长三角和珠三角都承接了发达国家产业价值链的大量中低端项目,从而奠定了区域经济的产业基础。可以说,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经济是在外资集中投入下以外资为纽带而形成的经济区域体系。
固有的工业、贸易基础。三大区域经济圈都有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相对发达的工业、技术、人才、资金和国际贸易基础。而且,因存在经济关联关系而易形成经济上的联姻。因此,三大区域经济圈的形成有着传统的历史渊源关系,相当的经济发达程度、相近的文化传统,加上传统的协作关系,不容易形成依赖式跛足经济,容易形成均衡利益并保持区域经济合作的稳定。
大型城市和城市群在三大区域经济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型城市或城市群集中了当时国内最优质的工商业资产、最雄厚的金融资产、最先进的生产技术、最优秀的经济建设人才、最有价值的商品市场、最发达的基础设施……引进的外资与技术设施又集中在这些大型城市或城市群中。这使得大城市或城市群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远远超过其它地区。
区域经济运行机制模型及完善策略
(一)区域经济均衡利益机制模型
区域经济不管在哪个层面上运行,其本质都是一种逐利的经济行为。经济主体都要在得到利益的前提下付出代价,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可以带来双赢的均衡利益是区域经济运行的核心机制。这种利益可能是经济利益、社会利益、政治利益,但经济利益是区域经济运行的最基本的诱因,因而是区域经济运行机制的内核。
发展区域经济意在打破行政区划所造成的经济割据,而经济割据的解除还要靠行政体系内部的改革和制度创新,调动地方发展区域经济的能动性,这是区域经济运行的最主要的非经济保障机制,包括政府政策的融合和上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导可持续的资本投入等。
确立区域经济运行的载体来加固和拓展区域经济的发展领域,是区域经济运行的又一机制性要素。区域经济是地区间资源与市场的整合与融合,这种整合与融合需要一个按照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产业或产业群。这些跨区域的产业或产业群,用资金、设备、产品、利润把两个地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一条剪不断的区域经济纽带,区域经济才会真正形成并持续发展下去。因此,如何根据地区间的资源和均衡利益,设计、建立一条能够实现区域经济运行目标的产业链或产业群,是区域经济运行机制中的关键支点。这种政府引导下的以均衡利益为基础的产业化区域经济运行机制,可以用图1来表示。
(二)完善区域经济运行机制的策略
1.建立区域经济均衡利益发掘和评估系统。科学发掘地区间共同的、可实现的利益,是建立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关键环节。为此,建立区域经济均衡利益发掘和评估系统是重要的一件工作,该系统的建立可以是地区间共同设立的研究机构,也可以是由若干学术机构组成的网络化研究体系。
2.建立政府促进体系。包括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财税政策等)、完善区域经济法制环境、建立协调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等。制定动态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是区域经济运行最关键的机制要素之一。我国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合作圈中有一大缺陷,是国家级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滞后,造成区域经济中产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引进中低端技术设备、资源消耗过大、经济效益萎缩、区域经济圈的发展可持续性差。因此,根据不同区域资源、市场、社会发展特点,制定具有指导意义的国家级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是引导区域经济、消除区域经济法规政策障碍、减少区域经济盲目性、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消除体制也是政府促进体系的关系环节。中部地区有着明显的区位优势,又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中部的失落从客观条件上看难以解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家宏观战略政策的倾斜不够。这说明现行体制不利于在区域经济中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高效率的行政管理主体,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活力的新型经济管理体制,消除计划经济阴影,是加快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策略之一。
3.建立区域经济发展基金,提供强大资金支持。目前区域经济中出现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各地区都缺资金,都想从对方得到资金。因此,解决区域经济运行的资金问题是保障区域经济运行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除了寻求政府支持,科学利用外资是区域经济运行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4.调动企业参与区域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在市场经济中,区域经济的主体不是政府组织,而应该是不同层次的经济主体—企业。市场经济中,没有企业参与的区域经济,就很难保持持久、活跃的发展动力。在区域经济运行中,科学引导企业资本流动,调动和保护产业资本参与区域经济运行的积极性,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策略之一。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发展低碳农业重要性的相关研究
沃里克基于对二氧化碳、气候变化与农业生产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析,提出必须改变当前的农业生产方式,改为发展低碳农业。[1]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都倡导结合当地作物和自然资源特点,选择适当路径发展低碳农业。弗赖鲍尔等研究了欧洲农业生产和土壤固碳能力的问题,认为农业对增加土壤碳库作用潜力很大,应全力促进现代农业向低碳农业的转型。[2]伴随着世界范围内低碳农业的逐渐兴起,我国学者也展开了低碳农业发展问题的研究。如,王昀界定了低碳农业的含义,认为低碳农业就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排放最少温室气体、获得最大收益的经济模式,发展低碳农业经济是调整农业结构、建设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必然选择。[3]李晓燕、王彬彬认为,发展低碳农业是低成本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和快速步入农业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4]罗吉文认为,低碳农业代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其发展有助于缓解人类能源、气候危机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5]
(二)关于低碳农业实现路径的探讨
联合国粮农组织高级官员纳蒂娅•西尔拉芭认为,土壤包括天然草原是一个巨大的储碳库,发展有机农业能够实现土壤固碳,抵消掉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1/4。刘瑞峰等研究认为,有机农业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向低碳农业的转型。[6]哈钦森等基于对加拿大农业生产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农业碳汇的作用机理及其可行性,认为农业碳汇模式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首选模式。[7]我国学者翁伯琦等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低碳农业的重要路径。[8]陶良虎具体提出了四种低碳农业发展模式:节地、节水、节能的立体种养模式,三品基地模式,循环农业模式,休闲观光农业模式。[9]罗吉文认为,应该充分发挥低碳农业的多元化功能,发展有害品投入替代模式、节约模式、清洁模式、循环模式、产业链模式、农业观光休闲模式等多种低碳农业实现模式。[10]黄璜建议建设农田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农业区域系统和植物系统以实现固碳减排的发展模式。[11]李晓燕和王彬彬提出了将节碳固碳行动与以碳汇交易机制、农民合作组织订单机制和农民利益共享机制为主的利益连接机制相结合的低碳农业发展路径。[12]
二、低碳农业经济理论
(一)低碳农业的内涵
结合中外研究成果,我们认为,低碳农业是在全球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发展背景下兴起的,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基本度量指标,以低碳农产品为主导、以碳汇产品为支柱架构而成的低碳农业生产体系与产品结构,强调在生产链条中凸显二氧化碳低排放与高固化特质,旨在降低大气二氧化碳浓度、改善农业小气候环境、保障消费者健康,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目标的全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范式。首先,低碳农业是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为综合目标的全新农业发展方式或新兴经济学范式。以往学者常常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唯一标准或目标,来判断某种发展方式是低碳的还是高碳的。这种认识容易误导实践界,使实践界产生生产力低下的自然经济农业也是低碳农业的错误认识,从而在农作物增长指标约束下踌躇不前。低碳农业并不排斥经济效益,而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低碳农业要确保农产品数量安全、农民收入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其低碳属性,降低大气二氧化碳浓度,实现农业小气候环境逐渐和谐、生物多样性相对稳定等生态目标,以确保社会正常运行与可持续发展这一终极目标。由经济目标、生态目标与社会目标三者组成了低碳农业综合目标。只有在三者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低碳农业,任何一个目标都是不可或缺的。其次,低碳农业以低碳农产品为主要生产成果,旨在增加碳汇。以碳汇产品为新兴产品的低碳农业有别于生产中不断增加碳源的传统高碳农业。一方面,低碳农业以生产真正意义上的低碳农产品为主要内容。低碳农产品是指在原材料采集、生产环节、运输过程的全寿命周期,即从土壤到餐桌的整个过程均能做到尽可能减少碳排放、达到碳当量标准要求的农产品。另一方面,碳汇产品是低碳农业的特殊产品,包括林业碳汇、水业碳汇与草业碳汇等。当前,最直接、最能看到实效、最有利于实现经济目标、生态目标与社会目标三赢的项目,就是碳汇产品的生产。最后,低碳农业的生产链条凸显了二氧化碳低排放与高固化特质。在低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碳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会降低,主要采用如生物肥、生物农药等替代物,会提高含碳产品的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效减少碳源。同时,在碳汇产品生产方面,低碳农业会通过提高二氧化碳固化与埋藏效率,以增加碳汇或碳库。
(二)低碳农业的特征
低碳农业与人们比较熟悉的循环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农业发展方式。低碳农业的独有特征在于:第一,低碳农业具有“三性”特征,即低碳农业发展的全球性、外部性和长期性。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客观上具有世界范围内时刻逸散循环的特点,所以低碳农业在发展范围上具有全球性,其发展成果具有收益共享的外部性,在发展时期上具有长期性。“三性”特征加上很多不可再生资源在分配上的“零和性”,必然引致低碳农业发展中不同时代的人类即当代人与其后展权的争夺,以及同一时代各个利益集团间的碳博弈。这在客观上要求发挥政府职能,加强低碳合作,引导低碳市场,推进碳交易。第二,低碳农业具有综合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大农业综合协调发展的“三化”特征。低碳农业不仅涵盖传统的以种养业为主的小农业,而且是包括林业、湿地、草地甚至海洋等领域的综合大农业。低碳农业是以生产低碳农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发展模式,要求在产、供、销及其垃圾处理等各个环节实现产业化发展。低碳农业的发展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与动力,只有依靠各种低碳科技的发展创新与推广应用,才能最终实现低碳农业的现代化。第三,低碳农业具有可衡量、可报告、可检测的“三可”特征。[13]“三可”特征被认为是低碳农业区别于其他环保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由于低碳农业具有可衡量、可报告与可检测的特征,低碳农业在目标制定、成果衡量、质量监测上才会有切实依据,使其发展阶段可知、发展成果可查、发展质量可测,成为一种优于其他农业生产方式的可量化、有抓手的发展方式。
(三)低碳农业符合农业演化发展规律的诉求
环境气候变化存在其自然周期性。尤其应注意的是,根据气象学的研究,除了人为因素导致气候变暖外,从自然气象规律的角度讲,目前世界也正处于一个自然气温明显波动上升的阶段。[14]因此,人类正面临着严峻的气候变化危机。从农业生产方式的生态影响看,人类的发展进程必然会经历一个由低效低碳到化学高碳,再到高效低碳的过程。在原始社会,由于认识自然的能力低下,人类对自然界充满了敬畏,只能顺应自然,依靠刀耕火种、畜力人力生产,对环境干预很少,属于低效低碳的农业生产。到了封建社会中后期,随着人类对自然认识的深入和科技的进步,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逐渐开始试图征服甚至肆意掠夺自然。伴随着化学和机械工业等高效生产方式的普及,人类在不断破坏生态系统的基础上累积着物质财富,结果导致的各种形式的“自然力报复”威胁着人类生活,使社会与经济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环境气候瓶颈。[15]
随着人类灾难意识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倡导发展高效低碳农业。低碳农业不仅具有生态功能,而且会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可见,低碳农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快速发展,是当前自然气温波动上升这一客观阶段下,人类适应自然环境变化及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逐步提高的必然趋势。而在我国,无论是出于对世界环境保护的责任,还是为了实现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应当选择低碳农业的发展道路。
三、我国低碳农业实现模式的选择
目前,我国低碳农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首先,存在生产习惯约束。经过长期的化学农业生产,一方面,农民对现有农业生产方式产生了路径依赖,短时间内很难转变;另一方面,土地和动植物对化肥、农药以及饲料的依赖在短时间内也难以转变。其次,存在土地分散经营问题。在我国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分散的农业生产导致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形成农业生产者之间统一的低碳行动,不利于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再次,存在农业劳动力素质障碍。农民的低素质、短视性和逐利性不利于农业的低碳化发展。最后,存在低碳技术困境。国内低碳技术水平不高,仍面临很多核心技术难题,且国际间还存在低碳技术合作壁垒。因此,必须基于我国国情,采取多样化的低碳农业实现模式和路径。
(一)以碳排放最小化为目标的产业链互动模式
产业链互动模式是在农业的低碳发展中充分重视包括产、供、销以及农业垃圾处理在内的产业链上所有环节,实现从土壤到餐桌的全程低碳。首先,实现农产品生产源头的低碳化。借鉴有机农业和生物农业、绿色农业的经验,发展低碳农用机械,开发绿色生物肥料和杀虫剂等低碳农用品,实现农用品的低碳升级。在农用品的生产过程中,通过改进工艺水平,以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其次,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的低碳高效。如,通过区域土地监测和土地治理,针对土地营养状况进行肥料调配,从而提高肥料利用率;改进灌溉方法,采取滴灌技术,减少灌溉中的用水消耗,提高灌溉效率。再次,实现农产品加工、深加工和运输阶段的低碳升级。农业生产是初级生产,需要通过对农业初级产品进行加工、深加工才能提高其附加值。而在农产品加工中,应该采用低碳的生产技术,杜绝过度包装,同时采用低碳的运输方式。此外,应建立健全碳足迹认证体制,通过碳足迹排查和碳标签注册等方式,对每一个进入消费领域的农产品进行碳足迹考量,规范低碳农产品认证体系,努力通过“低碳高价”驱动农业生产主体主动加大低碳农业投入。最后,做到农业废弃物处置合理化、垃圾资源化。农业是人类直接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生产部门,其生产中存在很多转化损失。这些损失一部分是无法避免的,但也有些是可以通过转变生产方式使其最小化的。如,可以通过开发秸秆饲料、秸秆还田和秸秆发电等技术,使秸秆得到合理处置,从而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
(二)以碳捕获为方向的碳汇农业模式
农业虽是碳源部门,但也具有碳汇功能,而其碳汇属性也是发展低碳农业的潜力和空间所在。因此,应充分重视森林、湿地、海洋和草原等碳汇能力的发挥。首先,通过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恢复和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森林生态系统是一个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复杂系统,也是强大的碳储库。应当通过还林、还草,充分发挥植物的光合作用,将以二氧化碳的游离形式存在的碳素固定到植物中,从而降低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实现碳素向自然生态系统的还原。其次,做好碳森林建设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森林碳汇效应。碳汇森林的建设是一个相对长期的项目。在碳汇森林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林木品种差异,根据区域特点,种植碳汇水平高、经济和生态效益好的林木品种,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灌溉方法与合适的种植间隙,以提高单位土地的碳储能力,使森林碳汇成效最大化。最后,发展森林旅游,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对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氧吧,开发生态农业、森林休闲度假和疗养等旅游项目,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同时,赢得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森林的多重功用。
【关键词】 诚信纳税 信用缺失 制度保证
诚信纳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税收信用。税收信用是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表现和反映征纳双方相互之间信任程度的标的,是由规矩、诚实、合作的征纳行为组成的一种税收道德规范。
诚信纳税和诚信征税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只有做到征纳双方共同努力,和谐社会的诚信纳税才具现实可能性。
一、诚信纳税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诚信纳税的现状
(1)诚信纳税现状不容乐观
由于历史缘故,我国国民的纳税意识淡薄,诚信纳税行为还未能形成社会风尚。不少纳税人把偷逃税款作为增收的途径之一,千方百计钻税收法律制度的空子,笼络各方关系进行税收违法犯罪。从税收实践来看,以往我国每年都开展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大量偷税、逃税、骗税等不诚信纳税的案子被查出。深圳市国税局课题组曾对深圳市税收违法纳税人户数、查处偷税情况等进行分析,深圳市国税局共检查户数12757户,有问题户数6848户,占检查面的53. 7%;而有问题户数占整个税务登记户数的5%。在每两个被检查的纳税户中,就有一户有问题,税收违法普遍存在。而从偷税方面看,深圳市国税局共查处偷税4412户,占税务登记户数的3%;补税、罚款、滞纳金合计达5亿多元,占整体组织税收收入的1%。我国诚信纳税状况确实不容乐观。
(2)在诚信征税状况上,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等
征税方“透明作业”、“对等披露”不够,在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中造成纳税人不应有的损失;有的税务人员收人情税、执人情法、办人情案,故意少征税款,人为地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把自己手中掌握的税收执法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有些干部曲解税收法规,擅自印发涉税文件;有的违规擅自减、缓、免;有的厚此薄彼,重大轻小;甚至还有个别害群之马与造假偷税者合谋违法犯罪。近年查处曝光的数起触目惊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或骗取出口退税大案,几乎无一不与税务机关内部的“家贼”有关。凡此种种,皆是职业操守缺失、不诚信征税酿成的。
2、不诚信纳税的原因分析
(1)转型时期的信用普遍缺失
自然经济状态下,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基本上就表现为自然人之间的交换,这样的交易具有重复博弈性。一个经济人为了追求长远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恪守诚信,否则在下次交易时就很可能遭受别人的报复。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后,人们的交易途径获得了极度的扩大,原先的重复交易可能就变成了有限次的甚至是一次性的交易。这时,不再惧怕后续报复的“理性”经济人就有了欺骗的动机和条件。如果信息在社会上的流通不通畅、法制又不健全,对这种欺骗行为没能给予相应的惩罚,不诚信带来的超额收益就足以诱惑欺骗者重施故伎。
(2)缺乏有效的信用信息传导机制
我国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是不诚信者能频频得逞的客观基础。一方面,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规范的信息和收集渠道,政府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个人信息没有合法开放,使得信息需求者无法获得所需的信息;另一方面,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育较晚,行业的整体水平不高,无法为企业提供所需的信用产品。
(3)公民纳税观念尚未普遍形成
我国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状况,生产单位以小家庭为主,生产方式以农业生产和作坊为主,生产规模小效益差;近代,在的压迫下未能获得长足发展,资本经营者在人数上微乎其微;解放后,又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国有企业的“利”与“税”往往是混在一起,这些政治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状况,使我国没有形成自愿纳税、纳税光荣的观念。
(4)法制缺陷
我国税收立法长期习惯由主管部门负责起草,起草人员多是搞财税业务的,缺少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在法律法规审议中,由法律专家把关也比较欠缺,致使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经常出现条款含义模糊、操作性不强、并自相矛盾等现象。另外,立法偏重实体法的制定,对于具体程序则较为忽视,使税务执法人员和纳税人对某项税法如何操作上无所适从。
二、美国诚信纳税制度的经验借鉴
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同样其信用经济的发展水平也达到一定的高度,借鉴美国的诚信纳税制度,对构建我国诚信纳税机制是很有必要的。
1、缜密完备的税法体系
美国的税法分为三个层次,由联邦税法、州税法和地方税法组成,且相互独立自成体系。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一切征税提案由众议院提出,参议院可以提出修正案”,“国会有权征收税收、关税、捐税和消费税”。美国的税法制定严谨,民主制定税法的历史悠久,建成了一套缜密完备的税法体系,使得公众很难钻税收法律的空子。
2、完备的纳税人信誉评价管理系统
在美国,纳税人的信用评价、信用状况、信用能力方面有一套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完整的管理法律制度。具体工作通常是通过个人社会保险号码进行有效管理的。社会综合信誉资料是一个历史的全方位评价当事人经济活动信用水平的信息记录,它是当事人在经济领域中所有行为信誉记录的真实写照。其中,能否坚持诚实纳税,是当事人综合信誉资料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信誉信息。如果当事人的纳税档案记录中有不良纳税行为,资信调查机构或中介机构就可以通过媒介或互联网数据库进行即时查询。
3、以税收服务为理念
美国的税收服务不仅体现在税收征管和人员态度上,还体现在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宣传税法,帮助纳税人省时节税。美国的税法近乎“天书”,但政府并不要求每个人都熟悉税法。有关部门通过各种简便的方法告诉各种类型的纳税人,如何根据自己的情况申报收入和税收。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哈佛大学有来自美国各地和世界许多国家领取助教金和助研金的学生,他们在学校就可以得到有关应纳税的详细资料,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相应的表格,经过核实,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收到退税支票。这些税收服务给人们税法方面最实际的教育:首先你应该依法纳税;其次你确实依法纳了税,政府将依法减免你的税。
4、完善的税务体系
美国有着比较完善的完全独立的、与国税地税都无隶属关系的税务机构,由于美国税法较为复杂,绝大分部纳税人均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纳税手续,而从事这项工作的美国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和税务师协会聚集了大批优秀律师、会计师和税务专业人才,有着健全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着积极的中介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诚信纳税机制
1、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信用体系
有效的做法就是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落实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合理确定考评标准
先由税务总局制定一个基础性的考核框架,再由每个地方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信誉等级评定具体办法,从税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依法确定评定内容和标准。
(2)组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这个环节是涉及纳税业户经济利益的关键环节,各级税务部门在具体操作时要将考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落实不同等级业户的待遇
这个环节的工作要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各个部门的支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严格的信用监督和奖惩制度。
2、完善诚信纳税的制度保证
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特征是信用和法制,我国目前急需建立信用制度,完善税收相关制度,消除违法犯罪产生的制度诱因,有效防止税收不诚信行为的出现。更新税法立法理念。倡导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税法不仅要规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赋予征税人的权力,同时更要强调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征税人(政府)应承担的义务。
规范立法程序,加大法律界人员的参与力度。与国际先进做法接轨,改变由税收行政主管部门起草法规的惯例,尝试委托立法,由法律专家、律师起草法律条例,体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需求。加强税法草案的宣传工作。要求就起草税法条款的前因后果向人大代表及公众进行宣传,加强税法草案的宣传工作,以保障税法草案在人代会上顺利通过并早日实施。
3、构建诚信纳税的互动平台
(1)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
我国一些地区逃税骗税行为盛行的关键因素是由于信息传输手段的无效。所以,有必要建立有效的信息传输、信息披露系统:建立税收信用数据库。这是建立有效信息传输手段的基础工作,要求税收信用数据库的信息必须可靠。随时传输纳税人信用等级。对企业或者个人在税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记录时,在全国税收征管系统(CTAIS)中自动将其划转为“纳税不诚信企业”或者直接降低信用等级。建立税收信息不实企业公告制度。在税务部门的网页或者定期在办税服务厅公布不诚信纳税者,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充分利用税收征管信息资源的同时,建立与公检法及工商、银行、财政、海关、质检、电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2)优化税收服务体系
税务机关内要专门设立为纳税人服务的专门机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譬如税务局里可以设置接待室,专门用于解答纳税人的疑问,推广12366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合法纳税。其次要建立完善税务公告制度,使纳税人能够通过各种公开的、易得的、无偿的载体了解各种税收法律和法规,使每个公民懂法、知法。
国家税务总局要定期公布税务行政法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要定期向纳税人提供有关本地区的税收政策文件。三是要加快税务法治化的进程,健全税务管理体制,规范好税务市场,使机构能够真正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展开市场竞争,充分发挥税务联系税务局与社会、纳税人的桥梁纽带作用。
(注:本文根据作者2006年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调研课题成果整理而成)
【参考文献】
[1]全国税务机关以“四个突破”构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体系[J],税法速递,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