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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法律培训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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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法律培训

第1篇

一、是公司治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总代表

董秘的工作职能首先需要确保上市公司对内、对外事务能够进行规范的运作,对于上市公司内部的规范运作来说,董秘的主要任务就是对相关资料进行记录保管、对公司内重要合同的签订进行监管、对公司其他职员的工作活动进行安排管理等等,这样就可以有效的保证上市公司内部井然有序的进行运作;对于公司外部的事务处理来说,董秘主要负责对信息披露的控制、对公司投资者及媒体之间的关系进行管理、规范公司监管部门的联络工作等,这些对外职责能提高公司在证券领域运行的安全性。所以,董秘不仅要接受上市公司内部的考核,而且要接受公司外部的监管。

同时,内控制度建设是董秘的一项长期工作:这一工作需要结合上市公司的运作特征,建立一套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这一过程中制定的内部管理以及相关的控制规则必须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原则为前提,而且需要涵盖公司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一连串的生产经营步骤,这是为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可以做到规范运作,在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的找到正确的解决策略,同时要结合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的规定对公司控制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然后通过制定的制度的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就可以达到较高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管理效果。

二、是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督协调员

董事会职权的顺利实施需要董秘进行积极的协助,而且在实施中还需要监督股东所行使的权力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够保障中小股东的相关利益,在对公司内部的交易进行表决时,要对关联交易的人员进行回避提醒。当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时也要对其进行及时的提醒,同时需要提请会议的监事人员进行复议;如果董事会坚持其决议,那么董事会秘书需要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做好记录,同时将情况报告给交易所和证监局等机构。当发现股东、董事会、经营层等各方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及时的参与协调,化解矛盾,董秘对公司预防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防火墙作用。

三、董秘是公司战略规划的研究员

切实研究好公司的整体战略部署和市场热点,实现与监管政策的迅速对接,对各项政策进行细致的把握和理解。要配合董事长、总经理建立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谋求公司经营管理和资本市场运营的良好衔接,充分利用资本发展平台为公司经营服务。

四、是贯彻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董秘通过及时宣传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制度、政策和上市公司规章制度,利用召开会议机会以及专门组织参加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培训活动等形式,有义务向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控股股东的成员进行公司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为其提供完整的法律依据,以此来加强决策层、执行层对相关法律的深入认识,对公司运作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提高其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

第2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影响因素;建议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企业所有权人代表和委托人)或由企业章程所规定的经理办公会(企业控制权人和人)等决策和治理机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以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缺陷是内部控制过程存在的缺点或不足,这种缺点或不足使得内部控制无法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缺陷按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中,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合,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现存设计完好的控制没有按照设计初衷执行,或执行者缺乏必要授权或相应能力而不胜任职务所导致的非有效控制。内部控制缺陷不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还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性造成影响;尤其是在以“两权分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公司制条件下,企业的内部控制缺陷对投资者权益造成损害的风险尤甚。因此,分析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影响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完善内控机制和实现企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

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媒介向社会公众发表或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缺陷和问题的信息。通过企业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管理者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设法对其加以改善,从而降低企业在未来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潜在风险,维持企业顺利健康发展。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控缺陷划分标准不统一。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而当前的内控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界定比较模糊,使得企业在信息披露的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依据,带来一定的困难。虽然《指引》中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初步认定,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但划分标准过于含糊。内控缺陷标准的不统一,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对内控评价和缺陷披露的描述比较模糊,缺乏统一具体的结论。针对2011年披露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多数公司在内控缺陷披露时往往是只披露了存在缺陷,或者只对缺陷的数量进行了披露,而没有给出准确的描述;缺乏对公司内控评价的结论性表述,造成信息使用者不能准确使用信息;即便给出内控缺陷的结论性表述的公司,却缺乏对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分析。

(二)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首先,我国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是自愿的,只有对自身的内控有效性有很大把握的公司才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业务,一般只有未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才会披露其鉴证报告,而出具非标意见的企业是不愿意披露鉴证报告的。其次,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逐渐增强,为了尽可能的回避风险,更倾向于对经营状况稳定、内控情况良好的公司出具鉴证报告。

(三)管理层认识不足,信息披露不准确。通过近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状况可以发现,上市公司往往会报喜不报忧,很少甚至不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管理层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人,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掌握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信息。由于披露内控缺陷信息会传递出企业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则管理层倾向于披露对企业有利的内控信息,而避免内控缺陷信息的披露。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不完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公司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两个方面。从公司自身方面来看,内部控制建设是决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的基础,对内部控制建设投入的资金越多,内部控制系统就相对越完善;另外,内部控制系统会在发现缺陷和改善缺陷中不断完善,所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越长,其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相对越小。从外部评价结构方面来看,相对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占主导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加重视自己的名誉,从而在审计公司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会对其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更加系统的检查;另外,占主导地位的事务所在人员培训和技术方面投入的资金更多,这有助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缺陷。

二、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建议

目前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体系并不完善,致使相关信息没有被全面、充分、具体地披露。因此,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对我国上市公司完善内控机制和实现企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和规范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首先,应该建立起系统的理论框架,使企业对相关分类、认定有统一的依据与指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认定的程度进行定性定量的界定。其次,明确内控缺陷分类的界定,区分各类相关缺陷;明确内控缺陷的程度,区分一般、重要及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最后,对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款项进行统一规定。

(二)加强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管理。认定和细化内部控制缺陷是我国上市公司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上市公司按照具体规定条款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尤其是披露影响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监管机构应该针对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因素的特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并建立合适的渠道鼓励公众投资者进行监管。

(三)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时,公司应该加强依法运作意识,提高内部控制的法律效力。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后续培训学习工作,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同时,应该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四)提高内部控制评价人员素质。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与评价都有赖于内控人员的良好专业能力与素质。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聘请内控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工作进行全面面指导,并对负责公司内控工作的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逐步建立起内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内控管理工作发挥真正的监督与管理作用。

参考文献:

[1]宋蔚蔚.对新规范下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思考[J].财会月刊,2008,(34).

梁德洪.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0,(01).

[2]田高良,齐堡垒,李留闯.基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影响因素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0,(04).

[3]梁德洪.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0,(01).

第3篇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2020年法律合规部共《合同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纠纷事务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合规管理制度》共五项制度文件,进一步划定岗位权限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初步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将合规管理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体系,从粗放式管理经营逐步转向优化流程化经营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督促整改落实

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应做到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公平公正签订合同,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合作共赢;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以上五个要求全年分别对芜湖项目部、南京分公司、集成房屋分公司分别进行合同管理检查。南京分和集成房屋按照季度检查,自2020年5月1日授予合同备用章,已经完成对其二、三季度的检查并书面通报检查情况。

法律合规部将定期对合同管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合同规范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提交书面整改回复。

(三)依法化解纠纷,保障公司权益

截止当前,2020年共发生11起诉讼案件,分别为3起主诉案件,8起被诉案件。主诉案件中2起为我方起诉南京政瀛高合金属有限公司,剩余1起主诉案件是我方起诉慈溪四海轴承有限公司为政瀛案衍生案件。

政瀛案件中,聘请外部大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协助处理案件纠纷。深入研究政瀛案件关键点即涉案票据的流转过程,法律手段和财务技巧双管齐下发现突破口,促使政瀛公司、四海公司与我方达成协议。追回公司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的费用合计270万。

(四)培养合规理念,构建合规制度

开展公司内部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合规管理意识水平。协助搭建OA平台,优化重大经营决策流程、合同评审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法律审核作为关键节点嵌入决策流程中并成为刚性约束。

(五)对标工业标准,总结法治建设

强化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组织法律合规部具体推动落实,逐项对照《统计表》验收标准,结合依法合规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公司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年中初次向工业提交法治验收统计表以来,我司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完成《合规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组建合规管理委员会,统筹兼顾,在法律合规建设过程中保持动态管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主要做法

(一)合同信息化管理

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避免违规操作。授予分公司合同备用章,提高小微合同管理效率,保障重大复杂合同管控在机关,实现降本增效。

(二)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

编制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公司将继续开展合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致力公司高质量稳定发展。立足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协同联动、客观独立原则。将在公司内部建立覆盖全领域、全层级、全系统的合规管理体系,结合主营业务,为公司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三、面临的行业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新变化、新动态

利用《民法典》优化的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将法治能力转化为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动力。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法律原则转化为企业尊重契约、崇尚诚信的运营准则,构建完善的运营体系和信用体系。

“十四五”法治企业建设规划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的重要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使命和责任要求,是企业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十四五”期间,面临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等问题。加强法治企业建设,用法律手段为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确保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竞争、依法发展、合规经营,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影响力与抗风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提前深入业务部门,为他们提供法律政策研究、交易架构设计、风险防范、协调纠纷、争议解决以及管理流程的改善等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立足系统管理和全局角度,2021年系统工作基本思路、安排和措施

(一)基本思路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搭建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程序规范,基本方法是合规管理部门作为合规主体应当对市场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等多个重点领域,依次进行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最终由法律合规部形成合规检查报告。

同时,对标上级单位进行的法治经验总结验收边查边改自我提升工作,应当与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以及公司法治建设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有效衔接。促进法律合规工作进一步稳定进步,提升公司依法治企的水平。

(二)具体安排及措施

(1)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总领性制度的落实工作,推进合规管理规划。

(2)实现合规管理部门建设

保证公司内部工作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将合规管理职责融入部门,落实岗位职责,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合法合规,实现合规管理部门基础建设。

(3)搭建公司合规管理架构

“十四五”期间搭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要素间关系的组织架构,开展合规管理活动。分配合规资源、合规职权、合规责任,保证合规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顺畅,增强各部门合规管理的协作与配合。

(4)注重落实管理链末端的合规建设

立足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资源,将合规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纳入法律合规部,建立复合交叉式的组织架构层层推进合规管理建设,落实到公司管理链的末端即项目部。降低成本消耗,加强合规综合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互动,保障合规管理的动态运行。

(5)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基础的法律合规工作,重视总结验收,加强反思与提升。前置程序规范、高效、科学的基础上,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推广应用促进共同发展进步。

第4篇

本人自2012年3月5日入职,入职以来积极融入公司整个团体,努力适应公司工作环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踊跃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总结如下:

一、工作事务方面:

1. 积极认真负责完成公司及部门经理布置的各项工作,主要有:

协助部门经理完成2011年公司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

完成2011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补充;

完成2012年公司全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内部审计;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2011年及2012年公司的内部审计资料的整理和补充;

协助部门经理制订公司内部控制测试工作的展开和项目审计方案的拟定;

协助培训辅导部门新员工入职和工作;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对公司的销售及收款业务循环和采购及付款循环业务审计;

与部门经理一起完成对内蒙金达威公司的2012 年内部控制审计;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对公司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审计工作;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对公司本年度部分募集资金的变更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的审计工作;

对公司日常经营重要事项和信息披露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实施了持续跟踪;

积极融入公司和部门的团队整体工作,互相合作,积极配合。

2. 积极参与各种与工作有关的学习、会议和培训:

举办部门内部控制准则等专业性知识培训;

参加厦门证监局主持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会议和实务讲座;

参加公司举办的ISO22000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培训;

参加公司举行的金蝶协调办公系统解决方案会议;

业余时间自学《企业会计最新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规制度;

参加公司工会举办的员工能力拓展培训。

二、思想品德方面:

1. 本人拥护国家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商业操守等各项培训或其他活动,努力提高思想品德修养;

三、劳动纪律方面:

1. 遵守国家政府颁布的法律和法规;

2. 截止至12年底,本人未出现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工作年度总结:

综上所述,本人自3月份才加入公司,加上部门为新成立的部门,百事待兴,内部审计工作尚处于开展阶段,难免有些事处理起来不够熟练和规范,但在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带领下,部门氛围良好,积极进取,认真尽力完成各项业务;本人也因此较好较快融入部门,较好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五、2013年工作设想:

新的一年,期待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能更上一个台阶,依据2012年公司进行的内部控制项目实施结果,积极推进内部控制的完善;与此同时,协助部门经理完善部门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 积极参与部门建设

1. 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制订剩余审计作业指引

2. 协助部门经理完善审计作业流程

3. 举办部门内部控制准则等专业性知识培训

(二) 日常内审工作计划

1. 协助部门经理制订公司内部控制测试工作的展开和项目审计方案的拟定

2. 完成2012年公司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

3. 完成2013年公司全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内部审计

4. 完成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补充

5. 完成对公司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审计工作

6. 完成对募集项目进度的跟踪及项目验收决算(如有)的审计

7. 对公司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进行审计或关注,并持续跟踪

8. 内部审计资料及底稿的整理

9. 完成上司安排的各类专项审计。

(三) 学习计划

1. 继续深入学习《企业会计最新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规制度;

2. 加强与同行交流沟通等方法来提高审计和调查技巧;

第5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大多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缺乏监督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无疑对企业非常重要,但内部控制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评价与监督,外部监督将是一纸空文。因此,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方法体系和建立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对上市公司尤为重要。

一、国内外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的研究现状

(一)国外现状

英、美等西方国家在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评价研究方面起步较早。20世纪以来,美国更是在独立审计领域处于世界前列。2002年,发生了安然等一系列会计舞弊案件后,美国对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更为重视。200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是第一部对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提出明确要求的法律,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开始被纳入强制性的披露范围。该法案也开启了一个新的内部控制评估和有效监管时代,是目前世界最具权威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准则。之后,日本、欧洲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也纷纷效仿美国,先后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二)国内现状

在国内,2008年6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对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鉴证审计都做了明确要求,但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实践指引。此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评价披露情况都越来越好。2010年,财政部等五部委又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从这些规范的内容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评价和信息披露也从自愿性披露逐渐过度到了强制性披露阶段。

由于我国内部控制评价和信息披露起步较晚,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都处于探索阶段,我国还缺乏完整统一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和信息披露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从格式到内容都散乱且缺乏系统性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虽然列示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的内容,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实施过程并未列入评估报告披露内容,我国也缺乏类似美国COSO报告如此权威、统一、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和相应的处罚约束机制。由于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与认识不统一,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没有遵循严格的程序,也缺乏对内部控制实施过程的有效评价和监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格式到内容五花八门,信息散乱,不具有实用性,投资者利用信息比较困难。

(二)内部实施部门和外部审计鉴证都缺乏独立性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可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或设专门机构(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工作。但在实际中,内审机构及其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往往受到公司高层的制约,工作独立性不强。《评价指引》中强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者不能是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而实际上,上市公司往往都与为其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和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是由其直接推荐或控制的。这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无论是内部实施还是外部鉴证都缺乏客观性和有效性。

(三)缺乏对董事会披露责任的具体规定

《企业在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规定了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但在内部控制评价所有规范中都未见到对董事会所负具体责任的描述。而笔者认为,董事会和总经理最应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充分理解,积极组织全员评估,找出不足;同时,向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内部控制评估的结果,也是董事会和经理层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披露的信息需求量不足

我们一方面强调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信息的有用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关注信息需求对信息提供者的刺激作用。目前,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信息对于投资决策意义不大;同时,企业内的各级员工没有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信息对于其改进工作流程、降低风险的意义。在一个市场有效的环境下,充足有效的信息需求才能对信息的提供者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信息需求量不高直接导致了内控信息供给在质量和数量上改进缓慢。

(五)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审计不全面

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可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责任段、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等予以描述和披露。从报告列示的范例看,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和范围应该是内部控制的所有构成部分,而不仅是与企业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但在实际的审计鉴证中,由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大多是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容评价。而笔者认为,注册会计师应该对每个业务层面的重要事项设计其控制点,保证执行的有效性,对每个重要账户的余额、交易类别和披露都要进行评价。

(六)法律规范和法律监督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管理当局不披露或披露了不符合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未规范注册会计师如果提供了不符合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违约成本偏低,影响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从上市公司外部完善内部控制评价规范

1.建立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做法,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法律规范,为管理层在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方法、标准和实施过程等方面提供明确的强制应用指引。

2.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做出统一且详细具体的规定。我国应对所有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做出更详细具体的规定和统一要求,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应对报告的审计意见、审计责任及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等内容的披露都做出详细的规定,以便不同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有可比性。

3.明确界定公司董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法律责任。我国上市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舞弊案例绝大多数跟公司管理层的违规操作相关。对此,我国应该深入全面地进行关于管理层法律责任的立法及法律责任的研究,引入问责机制,明确界定管理层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责任,明确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如不披露、披露不实或披露不全等)所适用的司法程序,加强和细化对违规法律责任的认定。也可借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做法,建立一个明确的责任划分标准和惩罚规范,从根本上遏制管理层舞弊的动机。

4.完善立法,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信息披露的法律约束和法律监督。我们应当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一套科学、完整、权威的内部控制评价法律体系,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和信息披露进行强制规范和约束并充分发挥证监会、税务、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作用,尤其加强开户银行对企业内控制度的监督。对上市公司不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或披露虚假的内部控制信息,或隐瞒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核意见等行为,应按情节轻重予以严惩。

5.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美国的安然事件实际上就是弱化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而导致的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联合作假的事件。我国的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也存在利益关联。因此,应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个人违规操作的成本,发现造假,严厉惩处。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能廉洁自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从上市公司内部提高内部控制评价和信息披露的有用性

1.加强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内部控制评价部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借鉴西方国家上市公司的做法,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

2.鼓励投资者对内部控制评价信息的有效需求。内部控制主要满足公司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缺乏对内部控制信息需求的原因在于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而加快机构投资者的培育进程和促使个人投资者走上理性投资的道路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有效内部控制信息需求的恰当方式。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只有不断地提高内部控制评价的有效性,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从而维护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陈艳,董美霞.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8(12).

[2]何静.萨班斯法案与公司内部控制[J].中国农业会计,2007(08).

[3]陈丽琴,封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9(05).

第6篇

我国市场主体依然“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战略投资人的缺乏,社会诚信的危机,加之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执行混乱,这都不利于内部控制建设所需的环境。

我国内部控制理论的引进和研究起步晚。90年代,大都由政府在国有公司强行推进。直至目前,才有财政部颁布两部有关内部控制的试行法规,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台了《独立审计准则第19号一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我国内部控制的实践时间短,对其认识远未达成一致。内部控制还未形成整体构架,审计对其评价只作为接受其他受托业务的辅助手段,还不能作为一项专门受托业务。有关内部控制法规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评价都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方向的指引,其操作性、推广性、可矫正性及可评价性不够。

二、评价内部控制应具备的条件

(一)评价内部控制应获得法理支持

法是惩处的法,也是预防的法。内部控制作为管理的手段,首要功能是预防错误,保护资产,以降低管理成本和社会成本。内部控制能作为立法的内容将可以为监督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法的普遍约束力促使公司内部控制的控制力度得以普遍提高,有效的内部控制还可以成为横向比较的标准及推广的模式,目前,我国有关内部控制内容的法规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出台相关的法规条例有所涉及,但远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先进的内部控制理论是开展内部控制实践的指南

我国内部控制实践的现状,是由我国所处的市场阶段有关,内部控制理论研究还是新兴领域,对如何界定内部控制的概念,架构内部控制及在法律法规上统一表述都存在认识差异。

美国的内部控制理论最为发达,实践最为丰富,成效最大。因为立法、公司、研究都把“内部控制成分沦”作为有关内部控制的立法、制度设计、评价考核的依据和指南-因此,内部控制的领域广,可操作性强,权威性高。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需求是评价的前提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是公司权力机构或管理当局基于自我利益实现需要而开展,对其评价一是看对公司运作的效率效果有何实质性影响,借以发现经营管理漏洞和缺陷;二是看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以维护及扩展公司声誉和形象。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同的利益主体,庞大的公司规模和业务的错综复杂,都使民主化的管理,透明的信息披露成为公司的必须。评价内部控制着重要评价公司内部的牵制和分权形式和实质能否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

(四)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评价就需要标准。标准由法律法规,规范条例、规章制度等构成。而内部控制属于管理学范畴,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既要遵循一般原则,也要紧密联系公司的实际,还同参与评价的人员素质有关。

我国对内部控制理沦研究不深,认识不一致,法律法规不衔接,没有完整的行业规范体系,更没有成功的评价案例可资借鉴。

三、内审评价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现存的内部控制环境不利内审评价

1.公司环境。内审作为作为内部控制的内容之一,几乎同内部控制实践同步,推进的动力和范围也同内部控制实践一样,其目的是探索性的。上至国家法规,下至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规范都是试行。

产生上述的原因,是由公司对内部控制需求决定的。现真正具备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不多,公司规模普遍偏小,管理成本偏高,考核重效果轻效率,控制起点是在事后。

2.行业及法理环境。审计法规定国有公司应当设立内审机构,而今非国有公司已成为一支重要力量,但设有内审机构就不多。疆内民营公司在新疆内审协会登记为会员的只占会员总数的10%。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才于最近出台,对内审人员的宣传、培训还未开始;内审实务指南也还在酝酿中-财政部有关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才试行两年。

3.内审的组织环境。我国专业内部审计队伍尚在组建中,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为数极少。目前,内部审计的主要力量是80年代末90年初从企事业组织选拔经过短期培训,在实践中成长起来那批人。内审对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尚未有先例,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评审也极少,中油集团历年优秀内审项目有关内部控制的也只有一项。

(二)内审的范围和目标

从国内内审实务看,主要集中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某些专项审计。审计的客体主要是公司所属的单位,从未或极少开展对公司的审计-它的目标指向是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财政法规的遵循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审计方法依然是传统,经验的。审计思想是事后监督。

第7篇

1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1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没有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实际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隶属于管理层,由总经理负责领导。虽然这种模式有利于内部审计人员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直接与管理层沟通,尽快拿出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但是它还是存在一些缺点,例如不能实现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有效监控,加剧内部人控制,审计的独立性难以得到保证,审计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1.2 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高

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出生于财务专业,学历相对较低,但是经验比较丰富,对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及财务流程比较熟悉,少部分学历较高,理论知识方面比较丰富扎实,但是工作时间不长,与前者相比,经验较为缺乏,还有一部分审计人员来自于公司其他部门,也并非财务专业出生,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只能够进入审计部门后在工作中慢慢学习,而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师更是缺乏。

1.3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差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独立地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执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检查和评价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然而,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内部设置的机构,它的设置往往带有管理层的主观因素,独立性较差,不可能像外部审计那样具有权威性。此外,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管理观念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内部控制机构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要求的提高而做出相应的转变,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或者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隶属的层次较低,内部审计人员全面展开工作还有一定的困难,积极性受到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1.4 内部审计的方法落后

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接近80%的上市公司选择的是事后审计,在采取这种方式时同时将一些重要业务提前进行事前审计,剩下的对正常经营活动影响不大的业务则进行事后审计,20%的公司则是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同时进行,这些数据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进行的是事后审计,但是事后审计只是对企业已经发生的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只能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无法弥补已经形成的损失,不能像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那样提前发现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大多数公司采用的方法仍然是传统的手工查账方式,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产生的新的审计方法例如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计算机审计技术等则没有得到普遍应用,导致审计工作的效率大大降低,审计风险无法量化并得到有效控制。

2 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对策

1 强化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

我国相关法律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另一方面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也有了具体的规定,但是,法律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并没有像外部审计那样严格和具体,主要体现在相关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模式,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没有规定需要达到何种层次,可以任意安排,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内部审计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法律地位还是一片空白,这就导致了管理层对内部审计不会产生足够的重视,更不用谈它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完全取决于管理层对它的认识程度。而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内部审计的法律地位近几年还不大可能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必须正确认识到内部审计虽然没有法律严格的制约,但是要想内部审计机构能够真正地发挥作用,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内部审计在公司中的地位。

2.2 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要想合理设置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必须首先保证审计机构能够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使内部审计人员能够不受其它部门的干涉和影响,在不屈于任何部门的压力和利益牵连的基础上独立工作,及时查出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问题关键在于内部审计机构表面上是对董事会负责,实际上极容易受到管理层的影响和控制。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最好的方式是在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且审计委员会的人员应大多数由独立董事担任,这样才能够避免内部审计机构被管理层操控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财务信息造假的可能性。此外,在设置审计委员会之后,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3 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

总体情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没有达到相应的要求,现代内部审计要求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原来的财务领域。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在选拔内部审计人员时应制定相应的标准。例如审计人员学历必须达到某个层次,还须同时具备一定程度的审计理论知识和相关年数的实践经验,这样可以使得审计机构人员的专业水平保持在一定的高度,进行后续培训时只需花费较少的财力物力,另一方面审计人员的知识领域应进行拓宽,尽量多掌握金融,法律和等相关知识适应时代的发展,这可以通过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和后续教育来实现。

4 扩大审计范围

内部审计工作要扩大自己的工作范围,不应局限于财务领域的审计,要向业务经营领域和管理领域扩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不应放在财务收支的查错防弊上,而应该转向加强经营管理方面,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在具体的实践中,内部审计的范围应拓展到价格审计,经济合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各个方面。其中,风险管理审计已经成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发展趋势,企业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提出有关的风险控制的建议。此外,内部审计的范围还应从事后审计扩大到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让内部审计能够真正地参与公司管理,增加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第8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问题;对策;公司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7-0101-02

沿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脉络,我国公司内部审计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逐步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内部审计开展了以“纠错查弊”为主的财务合规性审计;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部审计在坚持以财务合规性审计为主的前提下,逐步开展了以工程投资审计、购销比价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为标志的管理效益审计;第三阶段(21世纪初至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管理效益审计进一步发展,内部审计在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在公司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和防护作用

公司开展财务审计可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防护作用,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法律保障。财务审计属于传统的审计业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是其他审计业务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受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约束,为了保证合法经营,公司必须开展财务审计。通过财务审计,可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完善财务会计核算,规范财务会计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可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抑制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发生;可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合法经营。

(二)咨询和建设性作用

公司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可以发挥内部审计的咨询和建设性作用,改善风险管理,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经营审计以财务审计为基础,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及其有关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和建议,以便改善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组织经营目标。公司内部开展经济效益审计,通过对战略、决策和业务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可以发挥优化决策,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的作用;可以避免因决策失误而给公司带来损失,促进公司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占用、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现公司的自我发展。

(三)服务和参谋作用

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可以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和参谋作用,从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增强公司科学管理意识。专项审计是内部审计服务于本单位、为本单位提供增加价值的服务的有效方式,能够为本单位完善管理,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从而促进单位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效果。近年来开展的内部控制评审,针对某项业务专门审计等都属于专项审计的范畴。经过实践证明,公司针对主要的成本费用项目、重点资金项目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可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公司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内部审计在公司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我国公司内部审计起步较晚,基础较差,而且其产生于行政命令,因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弊端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效益审计开展较少

我国内部审计强调服务职能较少,主要扮演的是“报告者”的角色,大部分公司的内部审计还仅仅是停留在开展财务收支、查错防弊等事后审计上,效益审计则开展得不多,也很少参与风险管理和组织治理等事前审计,而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则多充当“改进者”的角色,很好地做到了为组织服务,协调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从而为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缺乏

我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在机构设置上还很不规范。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基本上脱离了政府的行政干预,但是,内审机构缺乏完整独立性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目前,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很多都不是单独设置,而是隶属于其他部门领导,有的隶属于会计部门,有的隶属于监察部或监事部,等等,这种内审机构不隶属于公司最高领导的状况会严重地削弱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此外,内部审计缺少独立性还表现在审计人员独立性差上。例如,有些内部审计人员由会计或物资管理等人员兼任,这种状况导致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受到各方利益牵制,使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从而严重影响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三)审计人员素质较低

虽然近年来我国内部审计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所增长,但总的来看还远远不够。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虽然从事审计行业的人员数量不少,但整体素质不高,科班出身的审计人才不多,真正具备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多数内审人员都是来自财会部门或其他部门,审计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审计水平、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除了审计署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内部审计进行规范外,其他财政等部门并未对之提出规范要求。例如,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审计法规,对关联方交易合法性问题作出限定,要判断一项关联方交易是否合法,注册会计师无法从法律、法规上找到依据,只能是要求被审公司按照《公司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及交易的披露》详尽地披露出此类交易的细节,并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和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此项交易。虽然不少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但与审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由于缺乏这些基础性的制度,因而常常使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人指导的境地,也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职业要求,使得内部审计未能得到应有的职业尊重,影响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解决公司内部审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效益审计的探索

效益审计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现代审计的发展趋势。因此,我国公司的内部审计不能仅仅停留在开展财务收支、查错防弊等事后审计上,而是要顺应现代审计的发展潮流,加强对效益审计的探索和利用。具体来讲,内部审计要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更新审计观念,不断发掘内部审计创新视角,加强效益审计的实践和探索,切实拓宽公司效益审计的工作思路,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资本运行效率的显著提高。此外,我国公司还要积极促进内部审计的角色转变,将公司的文化价值观融入公司审计,明确公司效益审计的目标、组织方式、评价标准选择、审计方法运用以及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结合方式,以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改进者”的角色,最终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而服务。

(二)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审计人才是审计事业的第一资源。针对我国目前内部审计资源缺乏,质量不高的现象,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第一,提高公司审计队伍的整体水平。公司不仅要推行审计执业资格制度,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水平,降低审计人员的流动性;而且还要督促和帮助审计人员加强学习,让审计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并定期为其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使审计人员的素质跟得上公司的发展速度。此外,在加强审计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审计人员还应该注重管理科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创新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最终达到从宏观层面、技术层面提高其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目标。第二,合理优化配置审计人力资源。公司拥有了高素质的审计人力资源,还要根据审计工作任务的需要,合理配置各级审计人员,合理配备财务审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审计人才,只有结构达到最优,效益才有可能达到最大。第三,注重实践,增强审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审计人员不但要加强理论学习,还要注重自身工作经验的积累,不断总结审计工作的技巧,通过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基础,从而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第9篇

内部审计是指一个组织内部设立一个独立的部门对该组织的相关人员、经营情况和控制系统进行独立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的一个组织机构。内部审计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多种多样,具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首先,监督职能。内部审计作为独立的对企业经济进行审计的部门,显然首先应当发挥其经济监督的职能。其次,控制职能。如今,上市公司的业务遍布各个区域,分支机构纷繁复杂,投资主体多元化等一系列特点就要求企业内部设立能够站在全局高度的机构进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部门作为这种机构就应运而生。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一)人员配置信息披露方面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备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着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直接影响着内部审计职责的发挥。从深交所2010到2013年公布的相关信息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配置情况还很不健全,有待进一步提高。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中披露内部审计人员配备的公司有230家,占比51%;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中披露的内部审计人员配备的公司有241家,占比53.4%;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中披露内部审计人员配备的公司有250家,占比55.43%。由此可见,近些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逐渐重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这是一种好的现象。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配置的信息披露还不是十分重视,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信息披露方面

根据深交所公布的2010年至2012年相关信息可以知道,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部分都已经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只有极少数的上市公司在其的财务报告中显示“:内部审计机构尚未设置”。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经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另外,根据相关审计学者和审计的机构的研究认为内部审计机构应该隶属于董事会等最高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目前来看,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模式主要分为三种:隶属于董事会、隶属于总经理和隶属于其他部门。通过研究2010年到2012年的深交所公布的报告总结得出:我国上市公司中披露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公司,2010年占92.57%;2011年占95.1%;2012年占95.87%,呈现逐年好转的迹象。但是更进一步查看各个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却不尽如人意。

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对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上市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处于优势地位的上市公司股东偏向于隐藏不利于自身发展的信息,当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设置方面存在不合理时为了不影响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该公司的信任度,选择不披露的方式进行操作。第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了上市公司可以选择性的披露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我国目前对于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情况仍采取自愿性披露阶段,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所以存在部分上市公司没有及时公布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现象。

四、政策建议

(一)对于上市公司而言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该不断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上市公司应该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审计知识学习的同时应该加强国外优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案例的教学,让相关内部审计人员注重质和量的双重学习。其次,上市公司应该不断完善其内部审计规范,对于内部审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指正,及时纠正错误,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率最大化的内部审计目标。

(二)对于政府部门而言

首先,加强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有关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相应法律条款,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规范。其次,加强相关政府部门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强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是有效加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重要保障。对于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

(三)利益第三方而言

对于投资者等利益第三方而言,应该不断加强我国上市公司利益第三方的监督意识。目前来说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等第三方利益相关者对于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视度还不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利益相关者应该不断学习内部审计,认识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能够及时发现投资的上市公司所存在的不足,及时改变投资策略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

(四)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

第10篇

【关键词】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 可持续发展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概述

(一)从财务角度出发,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管理层为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而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有效地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为各项管理工作奠定基础而制定和实施的一个控制系统,内部控制既是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保证,也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防止发生舞弊行为的一种有效机制,对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内部治理实质是有关公司的权利安排和利益分配问题。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通过一整套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来保证利害相关者的利益就是它的核心所在。内部治理关键是经营自的有效控制并且使经营者利益与所有者利益趋于一致,从而防止董事长、总经理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内部控制与内部治理的联系

内部控制机制与内部治理结构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内部治理是内部控制的前提;而内部控制又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内部控制的创新和深化,也将促使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时,内部控制框架在公司制度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所有者正确评价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保证

在委托层次上,董事会把经营权委托给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再层层分解下放给次级员工;在权利层层下放的同时,还需要对相应的授权有所控制,这就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做保障。

(二)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实现权力相互制衡的保证

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控制起着重要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受各利益方权利制衡的影响,而有效的内部控制正是实现各利益方权力相互制衡的重要手段。在一个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希望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利于他们客观的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估计企业的财务状况,并据此作出未来的投资决策。所有者主要是通过经营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来实现对经营者的控制。因此建立、健全真实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双方权力的制衡。

(三)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

公司治理文化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是企业实现目标并得以长久发展的重要保障。既要积极创新内部控制环境,又要构建先进的企业文化,努力形成一种健康有活力的企业文化氛围。要让企业治理文化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一致,以适应现代企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完善公司治理与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途径

内部控制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在合理的公司治理环境中,内部控制才能有效运行,并真正发挥其作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效果,保护资产安全,保证信息正确和完整,控制经营风险。只有以完善的公司治理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有效的贯彻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其途径有如下三点:

(一)完善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能

完善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能可以更好的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企业监督权能否有效行使,首先在于监督机构及监督人本身是否具有独立性。监事会应有足够的经费保障,不至于因经费问题受制于董事会或经营者。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保障监事会的监督权得以顺利实施。

(二)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既不代表任何股东的利益,也和公司没有任何的关联业务和物质利益关系。它是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代表。能够客观公正的对公司决策作出独立的意愿表示。目前,我国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的与规范运作产生的直接有效的作用。但还需进一步完善。首先,要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法规,使其摆脱成为大股东的专用工具。既要有相应的法律来保证他们得到独立的权力,又要有相应的法律来保证他们独立的行使权力。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来为他们的自我保护提供法律援助。其次,独立董事的组成成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加大对独立董事的培训,提高其素质以及其对信息的甄别能力。最后,应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考核等重要部门委派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发挥其立场中立、专业能力强的优势,从而弱化大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绝对控制。

(三)加强内部审计控制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它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起着重要的作用,并能够对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进行独立的评价。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因此,应保证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相对独立性,以便更好的促进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第11篇

关键词:A电力公司 内部审计风险 成因 对策

内部审计风险是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发现被审计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或缺陷,从而做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一直以来,许多理论工作者和从业者认为电力公司内部审计由于在工作目标上没有特定要求,鉴于其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认为其内部审计不存在所谓的风险;或者认为内部审计在施工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即使在内部审计上出现一定的纰漏或差错,也无需承担风险,以上均是对内部审计风险认识的误区。伴随我国工业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各类电力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其内部审计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日益提高,相应的内部审计风险也日益突出。本文以自己所在A电力公司的内部审计为例,系统分析一下我国电力公司内部审计的风险成因和防范对策。

一、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主要成因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笔者发现目前我国电力公司存在内部审计风险的原因是方面的,这其中既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的因素,既有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亦有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审计缺乏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合法权益并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保障。A电力公司一直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但是在具体的制度建设中发现我国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支撑,致使公司无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从而造成内部审计报告缺乏权威性和正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公司内部审计风险。二是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够。A电力公司内部审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强化企业管理和监督控制,从历史背景来看A电力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成立和组建源于国家国资委和国家电网公司的行政命令,要求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审计制度。由于在组织设计上,A电力公司将内部审计机构放在了财务部的二级机构里面,致使该机构设置流于形式,甚至内部审计人员有被边缘化的倾向,无法真正肩负起管理和监控的双重责任。近年来,A电力公司将工作重点放在了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上,尽管在财务管理上引入了内部审计机制,可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将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财务部的二级组成部门,由此造成内部审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而且审计工作经常受制于财务总监或总经理的限制或干预,无法真正做到企业内部审计报告向董事会负责。三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作为一家国有企业,近年来A电力公司在业务拓展的同时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可是在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的人力资源建设方面经常安排公司职工家属或子女。由于内部审计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拥有丰富的财经、审计、计算机专业知识以及从业经验,同时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以及职业道德操守。近年来,A电力公司之所以在南水北调项目和高铁项目中先后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跟不上企业发展需要。

二、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从某种意义来看,上述关于企业内部审计的主要风险类型及成因不仅在A电力公司这样的国有电力公司存在,同样在其他性质和类型的电力公司中也普遍存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必须从多层次、多角度和一体化的战略层面科学应对并正确处理我国A电力公司的内部风险风险。一是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法规体系建设。应当指出,这里的内部审计法规体系不仅指国家层面的宏观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建设,还包括企业微观层面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同时要求各类电力公司积极做到宏观法律与微观制度的紧密对接,并以此为基础科学规范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行为,促使企业内部审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确保企业内部审计职能与作用的正常发挥。二是企业管理层进一步增强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独立性。无论是象A电力公司这样的大型国有电力公司还是其他各级各类中小民营企业,管理层都要从战略层面充分认识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方面给与大力支持,着力要求企业其他各部门全力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在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建设方面,我国电力公司要重点做好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以及审计机构层次提升等三方面的工作,只有设置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才能确保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只有配备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才能确保内部审计工作不受企业其他业务的影响和干预;只有提高内审机构的组织管理层级,才能提高其在企业中的权威性和独立地位,有助于其自主编制审计计划、选择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重点、实施审计程序、完成审计报告,有效防范和控制内审风险。三是提高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我国各级各类电力公司要进一步优化用人机制,着力选聘一批政治性强、业务精干、富于协作的内部审计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与培训,重点在财经法规、审计准则、审计技能、审计模式、审计信息化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加强教育培训。

参考文献:

[1]余静.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及其控制[J].商业时代,2011.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合规经营;保险公司;发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合规”主要是指公司以及相关的员工行为与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公司内部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等相符合,并且,公司在运营发展的时候还要对一些与相关规范相违背的行为进行纠正,从而对声誉损失、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财产损失处罚进行有效避免。在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一直无法正确的认识,对它的建设力度也达不到相关的标准,因此,在我国保险行业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作为一个与风险时常相伴的行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对合规经营的建设力度进行强化。

一、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保险公司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对其进行合规经营的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的合规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进行改善,对合规意识进行有效的增强。

(一)推动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在保险公司运行的时候,对合规经营的合理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相关的合规经营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风险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对保险行业的经营形象造成了损害,导致保险行业在发展的时候公信力普遍较低,从而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想要促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对公司的合规经营建设力度进行加强,促使一些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为保险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培养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强有力的构建。另外,还要注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促使他们对内控要求以及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对工作人员的合规自觉性进行有意识的培养以及增强,促使他们能够对公司中的合规责任进行自觉主动的承担,在相关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对违规过失等情况进行有效避免,促使主动违规的事件的发生频率得到一定的下降,从而做到对公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的培养。

(三)促使监管政策的落实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关的监管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的政策宣传进行开展,重点关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行力度,对相关的监管标准、要求以及内容进行有效地提高。另外,在保险公司经营开展的时候,还要注意对监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促使公司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提供一些有效的建议。

(四)促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促使公司内部高层管理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保险公司内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实际开展的时候,在公司内部出现的一些违规事项需要公司的合规部门直接上报到公司的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但是,他没有直接否决的权利,从而使一些相关的逃避责任现象得到有效避免。

二、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保险行业得到了飞速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合规经营中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许多保险公司为了促使自身快速良好的发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进行引进,在公司内部对合规部门进行设立,由此可知,合规经营机制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度。另外,在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台后,保险公司在建设合规经营机制的时候得到了一定的指导,但是,在其实际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问题的表现

在我国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违规事件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也相对较高。近几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相关的保险投诉、保险诉讼案件以及保险行政处罚一直处在上升的状态,因为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较多,因而被吊销资格证以及行业许可证的人员更是大有人在。这一系列事情的发展大多是由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以及不规范操作而引起的,在其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合规经营机制中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成为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重要任务。

(二)对相关职能没有明确划分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对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旧处在初级阶段,在职能方面没有相对较为明确的划分。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将保费作为公司上下最为重要的,而且还在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主线进行设置,这种行为就在一定情况下造成了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合规制度的建设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其中,还有少数的保险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效益放到了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对立面。

另外,在一部分保险公司中,其在对合规管理职能进行建立的时候大多将其分散在了公司内的各个部门职能中,还不足形成体系,从而导致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方面没有较好的合力以及协调力。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合规管理资源方面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在专业素质以及数量上都不能对其体系进行良好的支持,无法满足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在实际建设运转过程中的需要。

三、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有效构建的措施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其相关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是其合规经营机制在实际建立过程中的载体以及基础,其中,在保险公司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主要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时候,在其公司内部进行独立的合规部门的设立。其中,公司的合规部门在保险公司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还可以将它称为是内部合规部门或是法律合规部门等,它是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部门在实际运转的时候,其主要负责的是对公司内部合规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还有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对其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沟通以及公司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加强等。

另外,因为合规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特殊的职责以及职能,所以,为了促使其在实际运转的时候自身的有效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将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合规等相关的部门进行分离,确保合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独立性。

二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加强对其内部合规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的时候,要对内部工作人员中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在工作的过程中拥有相对较高的实践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反驳专家,敢于质疑,拥有直言勇气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用和提拔,将其合规人员,保证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案及时提出。

三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健全,促使公司中的合规文化得到有效培养。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完善的时候,还要注意对公司内所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讲师队伍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可以对外部法律专家以及监管专家进行聘请,让他们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的合规意识的教育以及培训,促使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合规意识的不断提高,并将其表现在日常的生活和管理中。

另外,还要注意促使公司内部合规培训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自觉行为中融入合规意识,促使他们对合规制度自觉严格遵守,从而使合规机制的作用的得到充分地发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对保险公司中合规文化的培养,促使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持续良好的发展。

第13篇

企业资金和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非常重视的一个环节,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一旦出现问题,将导致所有企业组织瘫痪,而我国现在的会计从业人员却受到了很多不良影响,出现问题不上报,想方设法逃避责任,掩盖问题,甚至弄虚作假,严重者甚至去做假账来逃避有关部门的追查。

二、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法律以及各大企业的调查总结发现,出现上述种种严重破坏企业运营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第一,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会计行业的种种细微管理条款,还没有健全的管理措施和惩罚制度;第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成熟,企业领导监察不细致,有些部门领导因为逃避责任甚至唆使下属作假蒙混过关;第三,企业培训制度缺乏对岗位职责和道德的培训,缺乏了这种培训和约束,就会导致企业员工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没有大局意识,缺乏责任心,遇事一推了之。

三、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法律监督体系

在我国,各行各业都有法律依据,也都有都明确的行业法律红线,一旦触犯就将会受到处罚,这对于遏制钻法律漏洞的人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一旦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出现了问题,在处罚上面就会有理有据,使得出现问题的当事人不能够推卸责任,这样在大的方向上进行约束,设立法律红线,对于企业资金的非法干预给予严厉惩处,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压制别有用心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蓄意破坏。

(二)加强企业管理制度,明确会计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个企业无论有多大的规模,总会设立会计部门对企业的资金进行管理,因为这样做可以根据会计部门的数据,很快地了解到企业的资金流是否正常,以及资金的流向,方便企业领导对企业的盈利情况进行监督;而如果不能够对会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细化到位,或者对于会计部门出现的问题没有统一的奖罚规定制度,那么在会计部门从业的人员就会钻公司的制度漏洞,无视公司制度的约束,这样的公司在管理上是失败的,因为一旦遭遇经济危机或者其他资金问题,制度上的缺失就很容易将公司推向倒闭,所以应该对会计部门设立非常明确的制度和各种规定。

(三)完善会计职员的职业培训体系,将职业道德培训放在

第一位每一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培训制度,这种制度是确保公司内部的员工在公司发展的同时能够跟得上公司的业务能力要求,无论入职培训还是公司内部的培训,都是一样的目的,但是纵观我国企业中的培训制度和培训内容就会发现,关于职业道德问题的培训一直都被放在最后面,几乎不被重视,而所重视的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有关岗位本职工作技巧的内容,这样的培训内容设定很容易培养企业员工的利益意识,在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将会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这就是职业道德的缺失,而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则要比其他岗位重要得多,在财务和资金问题上进行作假,会把小的问题掩盖成为大的问题,最后形成一个难以填补的窟窿。所以无论任何一个企业,都要将职业道德培训放在培训内容的首要位置,才能够避免企业存在问题隐患,而会计部门则尤为重要。本文来自于《新经济》杂志。新经济杂志简介详见

四、总结

第14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9月27日

一、选题背景

我国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律法规,要求经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必须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予以披露。表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已经受到极大的重视。这一系列的法规制定都是为了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用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的。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

本文选取深交所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514个样本公司的公开数据进行研究,由于实施强制性的规定,已经基本杜绝上市公司不披露的问题,但是仍有个别公司不披露。然而,充分披露的上市公司所占的比例非常小,仅为19.85%,可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流于形式。有65%比较详细地披露了内部控制五要素,35%家只是略加披露,没有进行充分的披露。所以虽然实施内部控制强制披露,但是实施效果不佳。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假设

1、研究假设。规模较大的公司为了凸显自己的优势,通过提高披露质量来提高公司的声誉,增加投资。假设1:公司规模与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将会得到债权人的信任,树立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假设2:负债比例与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管理层有动机将公司盈利能力强的信息及时传递给投资者,以便投资者增加投资。假设3:盈利能力与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独立董事更加为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着想,因此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程度较高。假设4: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为了降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所带来的相关成本,机构投资者一般只是简单披露。假设5: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

2、研究设计。一是因变量的计量。本论文采用虚拟赋值法对指标进行评分,样本公司年报具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又有相关鉴证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等的赋值2分,只进行简单披露,仅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赋值1分;二是自变量的计量。上市公司规模,用总资产来反映。债务比例,用资产负债率表示。盈利能力,可用每股收益进行计量。独立董事比例,用独立董事人数/董事总人数反映。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用机构投资者股份数/总股数反映。

四、实证研究分析

1、描述性统计。通过分析得出结果:盈利能力的最小值-1.25,最大值4.20,均值0.5526,样本均值占盈利能力最大值的13%,表明选取样本的公司盈利能力总体水平较低。负债比例最小值0.75,最大值91.73,均值33.1835,样本均值占最大值的36%,表明选取公司的负债比例适中。独立董事比例最小值15,最大值62.5,均值36.97,样本均值占最大值的59%,表明选取的公司独立董事程度适中。样本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的最小值0、最大值2、均值1.5778,样本均值占最佳披露水平的比例为78%,表明我国2011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还是较好的,这是实施强制披露的结果,但是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2、相关性分析。公司规模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系数r=0.071>0,显著水平0.107>0.01,可见,公司规模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但是不显著;负债比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系数r=-0.001

以上可得出:公司规模、盈利能力和独立董事比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正相关。负债比例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水平负相关,与假设1、3、4和5相一致,和假设2相反。且只有假设3和假设4得到有效支持。

3、回归分析。将所选变量全部代入线性回归方程。结果R2=0.165说明回归直线与各样本数据拟合度较高,回归直线没有完全拟合可能是由于本文没有考虑到其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影响因素,或者是样本选择不全面。

回归方程的方差分解及检验结果,回归方程的统计量F=0.368,意义检验结果P=0.000

自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性t检验的P值有的大于0.05,也有的小于0.05,说明并不是每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关系都是有效的。公司模型的回归系数显著性t检验的P=0.116>0.05,负债比例的回归系数显著性t检验的P=0.063>0.05,机构投资者比例的回归系数显著性t检验的p=0.475>0.05,说明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关系不显著。其中常量和盈利能力的P值都是0.000

五、结论启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样本的数据研究,发现公司规模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呈正相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呈负相关,但是影响都不显著,只有假设3和假设4得到有效支持。产生影响的主要有负债比例、盈利能力和独立董事比例。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越高,公司就会有动力去披露更多内部控制信息。由于独立董事更加为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着想,并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与经验,所以他们会督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因此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质量越高。然而,负债比例高的公司,为了取得债权人的信任,继续吸引投资,会遮掩一部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披露,只是披露一部分信息,所以负债比例越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越低。

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首先,提供者要发挥自己的力量,在公司内部推广内部控制理念,以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监管部门应利用其权利,大力监督披露,适时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进而帮助企业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来促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其次,为了使上市公司意识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通过宣传与倡导增强意识,使其意识到可以通过充分披露来提高企业形象,提高声誉。把真实全面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作为一种责任;最后,要加强法律与人力监管。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对违规披露行为予以严惩,有效监督,保障内部控制信息的真实可靠,促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断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1]郭素勤.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财会研究,2011.14.

第15篇

2014年,保卫处在公司行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策、规定,紧紧围绕维护公司稳定的中心任务,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投入到公司治安保卫工作之中。一年来,全体同志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公司内部的安全与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14年公司内部未发生重大盗窃案,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未发生职工犯罪行为。 

    一、加强队伍建设,扬正气,树新风。保卫处是公司的后勤服务部门,也是职能管理部门,更是窗口部门,工作质量、服务意识十分重要。因此,从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和发动为抓手,及时掌握了解保卫处全体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和沟通,切实做好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提高全体同志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企兴我荣的理念和团结拼搏、敬业奉献的作风,做到认真负责、敬业爱岗。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好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活动,对新参加保卫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保卫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与业务能力;警卫队除加强日常学习外,还专门安排教学计划对队员进行训练,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能较好地适应公司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要求,促进内部治安稳定。由于教育和管理并重,保卫处全体同志的思想觉悟、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得到充实和提高,工作中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在注重工作质量同时保持和提升服务质量,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全年保卫人员没有发生利用工作之便的违法乱纪问题。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公司保卫处坚持“24小时值班”工作(保卫处年人均放弃节假日休息60天以上),白天加强门卫的防控和堵漏,夜间进行巡逻检查,落实防控措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为确保公司内部治安、防火安全,适时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治安、火险隐患,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控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过去的一年,公司在建工程较多,保卫处积极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巡防检查,确保了施工期间公司内部的治安稳定。在做好人防的基础上,加强设施防范和技术防范,公司对围墙进行了修缮加高,门窗保持完好;同时,保卫处对报警器进行了修缮和更新,4台报警器30路探头控制公司的重要部位和易发案部位,落实防控措施;2014年,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强了技防力量,公司内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对公司的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视频实时监控,效果明显,较好地做到“人防、技防、设施防”相结合;2014年,公司内部未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

在做好防范的同时,建立完善了重要部位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警卫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消防法》要求,公司行政与各部门签订了防火安全责任书;保卫处加强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制度教育和管理,对公司内部消防重点部位、主要仓库、车间经常进行防火检查,规范动火管理,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和考核,责任到人。同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公司义务消防队是内部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保卫处对各支部义务消防队组织及时进行调整完善,2014年上半年组织各支部义务消防队进行了一次消防灭火演练,下半年结合公司运动会的召开,组织各支部义务消防队进行了一次消防灭火比赛,有效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由于重视消防管理,2014年公司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三、根据钟楼区武装部的部署和要求,对公司民兵组织进行了整组,成立了公司基干民兵分队,积极做好公司预备役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服务企业。

四、积极做好公司法律司务工作,参与并做好公司经济纠纷、案件调解和处理;同时,积极做好公司应收帐款的风险防范和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利用公司报刊、宣传栏、黑板报,做好法纪宣传教育,结合对新进公司的员工做好法纪治安教育,落实员工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的自觉性,杜绝和减少员工犯罪和违法乱纪行为。同时,对各部门员工的教育管理提供法律支持,配合做好公司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调查处理。2014年未发生职工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