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举办法律培训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永春乡非会经济工会不断发展壮大,会员由建会初期的29人发展到目前的600多人。(杨洪程)
怒江州总工会:着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为深入了解当下怒江州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落实职工队伍维权实际情况以及全州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推进情况,怒江州总工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对各类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2月25日至3月3日,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久贵才等领导先后深入兰坪、福贡、贡山、沪水四县进行专题调研。久贵才主席在调研时强调:广大职工要清醒地认识到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共渡难关的信心,与企业同舟共济,勇挑重担,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此同时,工会则要充分履行职责,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怒江州总工会赵海龙)
昭通市总工会:深入外商投资企业调研
为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3月3日上午,昭通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晏祥莉与昭阳区总工会的相关领导一同到外商投资企业――华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调研。调研中,晏祥莉副主席要求该企业工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大力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劳动竞赛等活动,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后动等方面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特有的优势作用。(昭通市总工会 杨雁蓉)
省直机关工会召开2009车工作会议
近日,云南省省直机关工会召开了2009年工作会议,会议得到了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总工会领导的关心和重视。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董志红和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捡组组长陈欣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两位领导在充分肯定省直机关工会一年来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要求省直机关工会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省直机关工会工作在今年的全面发展。此外,会议还表彰了10个“先进职工之家”、19名“优秀工会干部”和33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省直机关工会)
开远市总工会建立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权益维护保障金
为进一步维护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开远市总工会设立了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权益维护保障金,对非公企业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小组长、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在开展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中受侵害的程度,以及特困情况实施资助,具体为:
1、因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经济上受到较大影响,或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市总工套在依法采取法律援助等维护措施的同时,给下列之一的资助:一是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收入的,给予一定生活资助,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给,至重新就业止,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是一次性资助500至1000元。
2、因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为其支付在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中的费用。
3、首次患特种重病的,压药费自负部分超过10000元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至1000元。
4、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至1000元。
5、除此之外的原因,家庭困难的,由开远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酌情给予慰问或困难补助。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目标要求,不断推进“五五”普法目标任务的落实。
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200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投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4100余万元;开展普法骨干培训5600余场次,培训骨干40余万人;普法讲师团开展宣讲5万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80余万人;建设普法网37个;建有法律图书角7456个;法制宣传栏19479个;法制公园9个;全省许多地方已建立农村法制夜校、社区居民法律学校、社区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
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和公正司法能力。2007年,我省组织开展全省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人数71万人。2009年,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百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选表彰活动。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组织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培训及各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初步建立起公务员学法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备案等制度,增强了公务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各地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积极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黔西南州2008年投入100万元,对全州4668名村干部进行培训;六盘水市每年举办“农行杯”农民法律知识竞赛;贵阳市开展一户一本法律书籍、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两个一”工程;黔东南州组建普法骨干宣讲团,开展“送法进乡村、进家庭”活动;黔西南州兴义市开展“整村推进”普法模式。同时,各地将农村普法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创建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扎实开展送法进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2008年初,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在安顺市西秀区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各地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社区普法积极分子的作用,深入社区定期开展培训、举办法制讲座、开设法制宣传栏、举行社区法律知识竞赛、提供法律服务等,帮助社区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推动社区法治建设。
大力开展送法进学校,建设依法治国的希望工程。各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开展以学校为主阵地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为各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到学校上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组织观看法制电影,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使青少年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
切实开展送法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2007年4月,省依法治省办到贵州茅台酒厂开展《物权法》专题讲座及“送法进企业”活动;2009年4月,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省国资委到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地根据《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采取举办培训、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
一、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2002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监察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四五”普法办公室,作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2006年度,在普法小组的领导下,我局各科室制定相应的学习和宣传计划,从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在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内部结合对“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的研究讨论加强宪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1、结合“两法”修改和集体土地征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举办法制研讨会,分析形式学习理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土地和矿产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原有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合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我局围绕两法修改和土地征用出现的问题,举办了两期为期四天的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理论研讨会,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的处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代表积极发言,讨论热烈,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2、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我县和省厅我县组织的法制培训。7月份,组织我局12名同志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了行政管理中的相关程序法,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科目,其中11人通过考试和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许可证。12月份,法规科和监察大队又派员参加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举办的国土资源法律更新培训,学习和掌握了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新的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精心组织好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日等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共宣传活动。
1、组织好地球日宣传活动。在地球日前后紧扣今年的宣传主题,在《莫干山报》刊登了大幅珍惜资源,爱护地球的公益广告,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珍惜资源,爱护地球的意识;在莫干山火车站广场举办合理利用资源图片展览,并介绍国土部门查处的有关案例,教育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组织好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今年6月25日是第十三个全国土地日,围绕土地的宣传主题,制作20条横幅,悬挂与永安街、千秋广场等地点进行爱护土地、依法用地宣传,并制作2000册图文并茂的国土资源法规宣传手册,在公共场所散发。由我局牵头联合县计生局、县环保局开展了主题为“为了明天更美好”的人口、资源、环境三项基本国策宣传活动,该活动长达两个月,开展了宣传车进村,学校组织主题班会,举办电视知识竞赛等活动,突出活动的群众性、趣味性、参与性,采用了政府组织与激励相结合的方法,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组织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牵头联合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在建行门前广场等举办为期一天的法规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发放国土资源宣传手册,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四、法规部门及相关科室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矿山企业负责人在经营管理企业的同时,对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负有重要责任,对其进行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使其依法经营管理企业,对保护矿产资源,实现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宗旨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2004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2004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2004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2004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我们推荐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团,扩大深圳律师影响面,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动。
我们组织专业委员会先后协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专业委员会召开主题研讨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者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专利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中国证监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深圳房地产条例(代拟稿)》出具修改意见,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受到社会好评。;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2004年12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此后,在徐建会长的倡导和直接领导下,律协先后组织多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交流会,前不久还召开了晟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编撰、筹备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案例集
为加强深圳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在去年4月份和6月份就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和案例,还对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具体要求。此次共征集到到论文73篇,案例26篇,由发展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审稿,并将刊登的文章进评定为优、良、一般三等,论文集最后选稿共77篇,保证了深圳律师论文集的质量。期间,业务部联系了中政、海天、民主法制、法律等四家出版社,会长办公会从整体费用、影响力等各方面考虑,决定将文集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现文稿已送至法律出版社,不久就可以与大家见面。
七、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了大力推动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我们于2004年11月19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其主要的工作在于推动和指导全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进行专门的研究与实践,组织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立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研究和推动深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圳律师志愿者网络,关注公益事业,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
八、建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
2004年12月份,深圳律协成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全市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首批挂牌成立的15家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之一,深圳律协wto事务工作站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业务培训,包括举办大型讲座、专业研讨会,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组织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培训;二是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信息传递;三是相关情报收集,由律师收集客户即相关行业、企业的在贸易过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等信息,由律协传递到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采取应对措施、收集相关数据提供依据。我们积极依托wto事务工作站,加强与政府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与沟通,扩大深圳律师的影响,以更好的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服务。
九、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
我们积极落实深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协议,与香港律师
会联系将港方律师所专业特长进行收集整理,为深圳律师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可选择的合作对象。经协调沟通,我们将选派12名律师赴香港实习;组织深圳律师赴台湾考察,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学习港台同行的先进经验,以促进深圳律师的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发展委员会郭星亚、张改梅两位主任、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们和秘书处的同志,是他们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其一: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非法律专业知识的讲座也鲜有涉及;其二,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的监督不够,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流于形式;其三,建立由深圳律师组成的自己的业务培训师资队伍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二、业务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及业务拓展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加强。
三、由于业务部人员紧张,业务培训、业务拓展的调研工作只能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不够深入。另外,工作人员也缺乏接受培训、学习的机会,制约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为了切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农委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订下半年执法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的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宗旨,加强对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综合法律,业务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全面增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精通法律法规知识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内容
1、综合法律知识。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纳要》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专业法律知识。
《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肥料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海南省农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海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回避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4、邀请省植保、种子、土肥站专家到我市讲授农药、种子、肥料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及农资产品识假辩假知识。
5、部、省今年下半年有举办执法培训班的,争取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在条件具备时,选派执法骨干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自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下大力抓了普法工作,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__”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所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调整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镇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镇“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村、社区和地区单位的普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职责。为更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我镇还成立了一支由各村、社区热爱法律的人员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不定期的走村访户、宣传法律,这一新的普法形式使我镇的普法工作真正落到了每村每户。
同时,今年我们还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依托镇司法所指导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结合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有序
伴随着我镇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注重“四个有机结合”。
一是与解决全镇人民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农村,主要是从抓好村庄整治入手,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等,有效的推进了村庄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居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城镇居民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村”和“平安村(社区)”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的内涵。目前,全镇9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均开展了“民(来源:文秘站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及平安创建工作,其中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金庄村、__村,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朝阳社区、林巷村、胡圩社区、刘郢村。
三是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镇政府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一些宏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增强基层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在我镇,每名机关干部都有一册《干部法律读本》进行学习,每周学习日都会相应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农村,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五五”普法法制讲座,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余本,农村反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余份,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社区,我们结合重大节日,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例》、《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300余册。在学校,我们主要通过警示教育、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以及法制图 片展、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的宣传,如《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等。在家庭,主要是通过法制志愿者队伍进行进村入户的宣传,发放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同时开展了“平安家庭”的评选活动,对农村家庭、农村妇女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使广大农民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做守法公民。
三、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做好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我镇专门出动了5次宣传车,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村委会、居委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增强“五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十分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因应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五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最佳时机普法。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三八”妇女节、禁毒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五五”普法以来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5次。三是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每年除日常的以会代训外还至少举办二期就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各村、社区人员、有机关干部、有企业负责人等等,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有效的推进了“五五”普法的开展。
一、坚持每月一次镇村(居)计生专线人员培训制度
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方法对村计生员进行全面计生知识辅导,培训内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持证退休职工和非农一次性奖励资格确认,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生殖健康统计信息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镇、村计生专线人员服务工作能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上水平上台阶。
二、充分发挥镇、村人口学校阵地作用,做好新婚夫妇和流动人口的培训工作
全年分两次利用春节和国庆节两个节假日,在镇人口学校举办新婚夫妇培训班,采取观看录像和讲座的形式,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项的培训工作,村人口学校主要开展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流动人口知识》辅导培训,全年至少开展两次,由镇计生办分片人员组织培训。
三、充分发挥党校阵地作用,做好镇村干部培训工作
利用镇宣传科安排的学习日,全年不少于一期由计生助理对全体镇、村干部开展计生法律法规,主要辅导《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同时利用党员干部冬训班开展计划生育专题讲座,提升镇村干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一、坚持每月一次镇村(居)计生专线人员培训制度
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方法对村计生员进行全面计生知识辅导,培训内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持证退休职工和非农一次性奖励资格确认,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生殖健康统计信息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镇、村计生专线人员服务工作能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上水平上台阶。
二、充分发挥镇、村人口学校阵地作用,做好新婚夫妇和流动人口的培训工作
全年分两次利用春节和国庆节两个节假日,在镇人口学校举办新婚夫妇培训班,采取观看录像和讲座的形式,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项的培训工作,村人口学校主要开展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流动人口知识》辅导培训,全年至少开展两次,由镇计生办分片人员组织培训。
三、充分发挥党校阵地作用,做好镇村干部培训工作
利用镇宣传科安排的学习日,全年不少于一期由计生助理对全体镇、村干部开展计生法律法规,主要辅导《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同时利用党员干部冬训班开展计划生育专题讲座,提升镇村干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1、继续推动全市质监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培育质监法治文化,营造全系统良好的法治氛围。
2、落实《2015年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律知识培训计划》。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质监专业法律知识,开展质监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和水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数不低于在职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95%。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培训考试,参加人数不低于在职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95%。
3、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新的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重点加强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贯培训,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做好宣贯和培训工作。
4、以《产品质量法》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质量安全法治氛围。
5、开展对法制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法制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通过举办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行政执法案例典型分析会和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等活动,研究解决法制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点培训法制人员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能力,提高法制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
6、对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的主体质量责任意识,增强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的意识。
7、积极组织征订各类普法教材,为普法工作提供学习资料。
8、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检查评分标准,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市局部署,及时组织自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落实。
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建局以来,我们坚持“两抓一调动”的工作方法:即一手抓宣传,用宣传提
升广度;一手抓培训,用培
训强化深度;同时注重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药监机构
和医药企业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使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取得了良好
效果。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
2000年到2001年,组织市局机关和市药品稽查总队的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了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2002年,省以
下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会同市法制办举办了40个分局科以上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培训班,同时,由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全系统科以下药监行政执法人员
资格培训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明确执法责任。
近四年来,我们先后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
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执法责任制
度,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规
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若干规
定》等制度,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制度》等制度,以进一
步规范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制订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款、没收财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不简单停留在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审查上,而是由市局派员到被申请单位
查阅案卷,询问有关执法人员;二是通过通知申请人到市局或由市局工作人员到
申请人所在地的方式,与申请人当面沟通情况;三是在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正
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关于对“五五”普法和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司发〔〕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五五”普法以来,国家粮食局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精神、要求,根据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新特点和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安排和部署“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加强了对全国粮食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积极调研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国粮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五五”普法启动后,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分管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在政策法规司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地方各级粮食部门,如广东、新疆、天津、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区、市)粮食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处室和单位,保证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制定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五年内粮食普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同时,根据每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每一年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确保了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各地粮食部门也按照地方法制办和我局的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的工作要点和重点。
(三)加强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检验“五五”普法成果的一年。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及时下发了“五五”普法验收方案,制定了验收指导标准,并到有关省份实地了解“五五”普法验收的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验收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和标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验收工作。安徽省粮食局制定了“五五”普法考核检查方案,实行中期检查评估,期末考核验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安徽省粮食局对全省17个市局进行全面检查,对23个县级局和部分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五五”普法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建立了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各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讲师团作用。如天津市粮食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每年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考试,并作为录用的标准之一。注重对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来源:文秘站 )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和提职的重要依据。广东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粮食系统法制培训班,建立了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安徽省粮食局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省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活动,在“五五”普法期间,两次组织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检验和巩固普法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建立了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全区粮食系统干部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以巩固学习的成果。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各级粮食部门广泛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在报刊上刊登法律 学习心得、通过网络解答社会各界有关粮食法律和政策的咨询、举办记者招待会和电视大赛等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采取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宣传画、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购买和发放相关的法律学习资料,并对有关粮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和编辑。邀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播放法制讲座录像,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和其他法律短片。
(三)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法律,全国粮食系统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管粮的重要内容来抓。国家粮食局成立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编印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知识读本》,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同志做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举办了国家粮食局机关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并在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两位同志做《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地粮食部门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这些活动的集中开展,加深了机关干部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规范粮食行政许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入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两部粮食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这两个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也是粮食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主要依据,因此,自两个条例颁布之日起,我们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开设专家论坛,邀请国内知名的粮食专家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谈见解和体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条例知识60问、条例颁布一周年知识问答和征文活动,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同志作条例讲座,编写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读本》,使条例的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和条例学习宣传提纲。召开了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举办了由各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研讨班,组织编写了条例辅导教材。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举办了3期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粮食部门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甘肃、江西、青海、新疆等省(区)粮食局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月)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还把条例译成维吾尔文,在维文版报纸上刊登,并组织了3期条例培训班。北京、河南、四川、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等学习宣传活动。江苏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各市、县(区)粮食局长培训班,并对全省从事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业务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安徽省粮食局结合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市、县500多名粮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四川省粮食局还对全省13700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培训。
5月,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条例宣传和贯彻活动。向各地粮食部门印发了条例的宣传画,在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大型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张贴宣传。举办了条例一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29个省(区、市)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人士提交了64493份答卷。举办了以“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国粮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电视大赛,6个省的代表队入围了大赛决赛。同时我们还在《粮油市场报》上开辟专栏,连续刊登了一组反映条例实施情况的文章。各地粮食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安徽省粮食局发放了2万册条例宣传册,并在全省粮食展销会搭建展台,进行宣传。湖南省粮食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新闻会,以记者访谈、知识问答等形式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广泛宣传条例。江苏省粮食系统印发宣传手册9.5万多册,开辟宣传橱窗1153期,张贴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用宣传车553次,利用电视广播211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抽调业务骨干送法下基层,既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又对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职工和个体粮商进行条例内容的培训。甘肃省粮食局向各地印发宣传材料30多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到了200多万人次。这些活动的开展,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五五”普法取得的实效
经过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全国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粮食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粮食市场氛围正在形成。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风气逐步形成,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近年来,我们接到了许多法律咨询电话和信件,有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的,有企业职工咨询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还有咨询如何处理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冲突的。这表明,随着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推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正在逐步为人们所接受,法律已经成了处理各种纠纷的有力武器。
(二)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前,粮食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两个条例进行了重点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赋予我们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职权,明确了哪些事情应该而且必须做,哪些事情应该交由市场去调节,在履行职责方面,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注重程序法的普及,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行政管理的效果。经过普法,粮食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能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职能,实现了管理方式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通过法律宣传,广泛普及和宣传了国家宪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以及粮食专业法,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种粮农民了解了国家的粮食法 律和相关政策,在购销活动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粮食消费者学到了辨别粮油品质和等级的方法,从而能够更放心地消费。粮食企业提高了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等的相关要求,建立粮食统计台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了企业改制的步伐,依法妥善处理了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减少了因管理不当而产生的各种摩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和谐的粮食流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四、当前普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总的看,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地普法进展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学法用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地方和同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人员和经费在有的地方得不到保障,普法材料缺乏。尤其是市县级粮食部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活动的开展。
(1)护士严重缺编,加大了护士的工作量,导致护患沟通不及时,护理质量得不到保证。(2)护士无职业资格上岗,一旦发生纠纷,医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护士本人也将承担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3)医院规章制度不健全,护理工作流程缺乏科学性,护理环节质量控制未落实到位,护理安全监管出现漏洞。(4)护理管理者水平低,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源;职责划分不明确,出现工作相互推诿;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依法解决。
2其他因素
进行侵入性、有创性操作,如颈外静脉穿刺置管术、经外周中心静脉置管术等,护士未履行知情同意书签字手续,引发纠纷。仪器设备状况不佳,贻误患者抢救治疗或安全防护差,造成患者意外损伤等。
3培养护士法律意识的措施
3.1加强护士职业道德修养道德观念的进步,促进了法律的进化,法律的权威又保证了道德的完善[5]。培养护士良好的道德情操,乐于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奉献精神,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高尚品德,自尊、自爱、自强、自律的道德行为以及慎独修养等是培养护士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的基础。
3.2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将法制教育纳入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采取邀请法律专家或医院护理管理专家集中授课的方式,让护士熟悉并掌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相应知识点进行考核。
3.3对护士进行案例纠错法教育[6]本院护理部每月召开护士长会对各科室存在的护理缺陷、纠纷、差错、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在每季度召开的全院护士大会上,对典型案例进行纠错法教育,让护士指出案例中存在哪些问题,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通过纠错法教育使护士达成共识,加强质量控制环节,保障护理安全。
3.4日常工作中加强法制观念护士长要善于在临床工作中引导护士学法、守法,强调患者生命健康权、医疗权、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等受法律保护。让护士充分认识到护理行为时刻都受到法律的制约,任何对患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侵犯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同时可利用晨会、交接班、护理查房等多种形式进行沟通技巧、风险意识、法制观念等的教育培训。
3.5完善护理规章制度护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长期护理实践的科学总结,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是保证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
我代表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的“*”普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各时期的中心工作,以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努力探索普法新思路、新方法。两年来,各街道、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认准目标、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创新形式,认真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普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
(一)夯实基础,强化普法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在“*”普法规划实施初期,区政府及时健全、完善了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为区普法办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人员到位;各街道、各部门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普法机构,制定了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落实普法专兼职人员,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加强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区政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对教育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在我区的全面开展。在此基础上,区政府每年均印发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的学法计划和普法内容,指导全区各单位有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街道、各部门位把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3.丰富形式,规范管理,加强阵地建设。一是巩固传统做法,运用橱窗、现场咨询、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浓厚的舆论氛围。区普法办结合各时期的宣传重点,坚持每月编印一份法制宣传资料,发给基层刊登。坚持每季度对各街道的法制宣传橱窗进行抽查、登记、拍照、评分,年终进行总评。全区现设有法制宣传栏442个,两年来共刊出法制宣传墙报10000余期。二是依托网络,通过*普法网*子网站,快速传递我区的法制工作信息。两年来,市普法网共登载我区信息75篇。三是建立平台,满足不同层次市民学法用法需求,继续开办法律图书室(角),发挥“12348”热线电话的作用,通过为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普及法律知识。四是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培训,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近两年来,我区不断强化对普法骨干的培养,举办及组织参加普法骨干培训班4期,参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各街道、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和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培训了一批业务水平较好的法制宣传骨干。此外,全区征订各种普法书籍40000余册,各单位编印法制宣传资料920000余册(份),满足了不同层次普法对象的需要。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普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年初,区普法办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制订了《*区贯彻实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意见》,着重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此外,还制定了《*区法制宣传橱窗(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健全了干部学法培训、考试和登记制度,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推动普法深入开展。
1.抓好领导干部普法,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区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影响和推动作用,带头参加《物权法》专题学习报告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各种普法学习和培训活动,带动全区掀起学法。各街道、各部门都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结合起来,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普法规划开展两年来我区举办了两期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达1100余人次。各级领导干部还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
2.抓好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基础性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干部学习计划,不间断地开展培训、轮训,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逐步实现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意识。作为*市教育强区,我区长期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普法的基础工程之一,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抓队伍。作为启动“*”普法的重要举措,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为区辖内的102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15名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基地。在全区22个街道司法所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辅导站”,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实践性和实效性,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了新的发展。三是抓载体。各中小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区普法办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校园法制论坛、法律征文比赛以及让服刑劳教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教育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增强了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2006年,在*市“青春与法同行——*市首届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中,培正中学代表我区获得了团体第一名,梅花村街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在我身边”征文比赛,这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增强法制观念。四是抓预防。继续推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协助学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五是抓整治。区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尤其是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通过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4.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把学习《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经营管理法》等法律列入企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区检察院在6家国有企业举办了4次以“如何治理商业贿赂”为主题的专题辅导讲座,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5.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特点,区普法办编印了6000本《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发放给区环卫局、区辖各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公司以及各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了更好地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区司法局联合区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举办了全市首次“法系我心中”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各街道、各部门也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激发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热情,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
6.抓好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在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堂法制课;一个法律服务咨询站;一个法律图书角。区普法办、全区22个街道及284个社区都建有一个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按月出刊;22个街道均成立法律服务咨询站,设立了“法制学校”或“法制课堂”,不间断地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和上法制教育课;各街道都设置了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摆放法律书籍、杂志,供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及居民阅览。各单位深入社区,通过举办平安和谐社区法制论坛、法制文艺表演、有奖知识问答、图片展览、法制宣传集市等,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调解民间纠纷,赠送普法资料,讲解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给居民群众带来贴心的法制教育。区普法办还通过举办模拟法庭的形式,援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用理论讲法,摆事实说法,真正把“法”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提高自身维法维权能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活动的开展。
(三)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步推进。
我区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凸显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正面作用,积极预防、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普法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以矿泉街KC有限公司制衣厂560多人的劳资纠纷为切入点,在全区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巡展,同时综合运用调处、法律援助及诉讼手段,有效解决了纠纷。二是把每一次矛盾纠纷的调解现场当作法制宣传的课堂,做到调处一宗,教育一片。三是针对容易在敏感时期引发的重点纠纷,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让居民群众了解应遵循的法律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在开展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结合帮教对象和受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丰富、创新宣传手段,宣传实践协调并进。
一是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月、综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纪律教育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今年12月4日,我区与省、市有关部门在英雄广场联合举办了*地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邀请了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刘玉浦等省、市领导参加。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路瓯同志在现场向市领导递交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法责任达标书》。现场还进行了法制文艺表演及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内容的法律咨询,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根据各年度应学法律的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法对象,分期分批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制论坛,进一步推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三是开展街头讲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知识问答等,寓法制教育于娱乐活动之中,以身说法、以例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四是利用网络媒体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赛活动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主要成效
两年来,全区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学法用法和崇尚法治的氛围越来越浓,被动接受教育的状态逐步改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逐渐形成风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依法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两年来受理的19件行政复议案的办结情况来看,撤销仅1件,撤销率为5.56%,办案质量在全市属于中上水平,体现了我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较高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质量。
二是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商类案件,以及各类疑难、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居民群众更懂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请律师、找公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济民事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日渐成为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此外,从我区的角度观察,来访的居民群众经过沟通交流,多数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遇到问题找法、解决纠纷靠法,正逐步成为我区居民新的行为模式。
三是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两年来,普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使企业、商户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有效的整治和监管,形成了良好的经济管理秩序,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看来,我区“*”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也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和部分居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从现在起到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束还有三年时间。我们要以*大精神为总揽,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在工作理念上有新发展,在指导工作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有新举措,在方式方法上有新探索,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大精神,深入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同志在党的*大报告中,建设法制社会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活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司法系统干部,要使其真正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促进和带动全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社区、企业、单位的广大群众,要采取贴近生活、满足需要的多种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对青少年,要通过配强法制副校长、保证足够的法制课时、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尽可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
建设*普法网,及时更新*普法网*子网站内容,通过普法网站普及法律知识,区公职人员的普法考试力争在*普法网建成后通过普法网站“试题库”随机选题进行。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评估机制,把执法情况、社会稳定情况等内容纳入评估体系,提高评估工作的实效性,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五)强化配合,形成普法宣传的合力。
一、建立“两项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
一是建立两级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在坚持区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的基础上,将学习扩展到全区各乡镇党委、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地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建立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区各单位将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知识更新培训一并计划,一并组织,一并落实,极大地推动了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打造“三个平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积极打造互联网、短信和文艺演出这三个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一是在南岔区政府网站建立了法制宣传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是与移动公司共同打造了“生活在线、与法同行”手机短信普法平台。三是以“月牙湖之夏”系列文化活动为载体,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区原司法局局长袁忠慧创作的《普法三字经》获得了省“普法三字经”评选一等奖。
三、抓好“四个层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区委理论中心组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4次,听讲人员达1000多人次。举办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制培训班5期,轮训人员400余人次。全区各单位累计集体学法达60多场次,共2万余人次参加了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150多篇。二是强化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在未成年人中开展了“争做四小员、走进社会大课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争当志愿者”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做社会治安“小哨兵”、双拥工作“小模范”、助人为乐“小公仆”、精神文明“小先锋”,让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的活动中受教育、长知识、明事理。目前我区9所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95%的中小学校实行了“学法日”制度。三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根据企业的发展实际,通过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学历教育等形式,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五年来,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培训班10多期,重点培训了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保险法、世贸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受训人员达6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们聘请法律专家有计划,分期分批地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社会治安、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大大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青海省海西州2011—2012年“科普之冬(春)活动,紧紧围绕统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以发展现代农牧业、推动农牧业科技进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为重点,着力从“送”、“教”、“用”三个关键入手,切实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增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将科普知识“送”到农牧区。在开展“科普之冬(春)”、“十下乡”等活动中,科技部门通过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科技宣传、科普讲座等形式,把科学知识和实用技术送下乡;文化部门通过送电影、送图书报刊、送文艺节目把文化送下乡;卫生部门通过送药品、医疗器械、义诊等形式把卫生知识和医疗服务送下乡;司法部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把法律法规和法规服务送下乡。据不完全统计,“科普之冬(春)”活动中,全州共开展下乡活动15次、宣传活动12次,悬挂横幅35条,展出展板208块,文艺演出5场,放映科教片5场,送科技图书资料61 700份(册)、科普挂历400多本、书写春联1 500余幅,咨询500人,免费发放药品和计生用品1 200多盒,总受益群众5万多人(次)。
将适用技术“教”给农牧民。活动中,坚持把满足农牧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牧区,充分利用文化站、图书室、文化大院、文化广场、科普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举办培训班、到农牧民学校讲课、现场演示等方法,详细讲解畜禽饲养和防疫、作物种植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并加强对农牧区科技示范户、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目前,全州已举办各类培训班与讲座50余期、培训农牧民7 000余人。
将适用技术“用”在生产中。结合组织开展宣讲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及“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活动,海西州科技局、科协积极与各地、各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开展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为主题的服务活动。在服务活动中,紧紧抓住现阶段农牧区春耕备耕生产这一时机,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深入到德令哈市、乌兰县、都兰县、天峻县等地的乡村农舍、田间地头、牧场圈舍等生产一线,围绕枸杞种植、温棚建设、牛羊育肥技术等特色种植养殖和农牧民群众需求,开展面对面授、手把手教的科技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宣传、培训、咨询和技术指导,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使农牧民能够掌握2—3项实用技术,并引导和帮助其将所学科技知识运用于生产实践,提高农牧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乌仁编辑:汪进魁)
(青海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