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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副厂长兼总会计师 刘权民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要求电力、煤炭等行业必须加强科学管理,充分挖掘各项生产要素的最大价值。固定资产分部价值的确定是多年来发电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者和行业管理部门一直关注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本文对此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
此文发表于《华北电业》杂志2002年11月号。
外汇资金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具体运用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刘长城
外汇资金管理对施工企业来讲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只有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与策略,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同时,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也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文章结合某项目日元外汇运作的过程和成功经验,提出了可供行业借鉴的思路和方法。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5年4月号。
作业成本法的应用与实践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赵红梅
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成本的竞争,在供不应求的市场情况下表现不突出,而一旦高额利润引起资本的投入随之带来产能释放、产量剧增,市场行情将疾风突转,企业的较量转换为成本的较量。因此如何吸收并运用新的成本管理理念,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是财务管理也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挑战。作业成本法的推广与运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思路。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10月号。
论加强对企业资金运作的有效监控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总会计师孙宝珩
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怎样进行资金监控,历来是每个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课题,搞好了资金管理就抓住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本文从企业资金运动流程的特点、加强财务会计审计制度建设和完善决策制衡机制等方面,对加强企业资金运作的有效监控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
此文发表于《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季刊)2005年4月号。
论国际间汽车技术转让的财务风险控制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戚汉英
世界经济一体化浪潮要求中国的企业管理者必须具备强烈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是我国重要的微型汽车规模生产基地,近年来,进出口贸易已经成为集团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汽车技术转让的形式为集团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出了贡献,本文就国际间汽车技术转让的财务分析控制问题进行了研究。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2月号。
探索海外上市公司财务集中管理的新模式
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张占魁
中国铝业2001年在美国和中国香港上市以来,按照国际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则不断探索适合本公司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经过五年的运行实践已经日臻完善,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铝业的经验表明,海外上市公司实现重组整合,必须在财务管理的模式创新上有所作为,才能对公司有所贡献,这就是财务集中管理核心所在。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6月号。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分析与探索
中国轻工业品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总会计师 张小英
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本文从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现状及问题的形成原因入手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结合企业实践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4年9月号。
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财务管理体系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邢崇荣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重点骨干企业。本文着重论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具体方法和意义,提出了财务管理创新必须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转变,增强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的观点。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6月号。
以内控建设为契机规范合同管理
新疆石油管理局重油公司总会计师 陈霞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求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一体化,集中于服务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主题。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能源型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合同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关系为切入点,详细剖析了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意义、作用和方法。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6年10月号。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孙 磊
石油、化学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随着世界石油、化学工业正在进行结构性的重组与变革和技术更新的速度进一步加快,行业发展进入了以结构调整为主的关键时期。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大型的石油化工企业,本文全面研究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实用性。
由于该研究报告涉及公司重要的商业信息,经研究,我们决定不予公开发表。
企业外债风险管理探索及对有关管理理念的思考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岳林康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强大的资金支持,采用对外举债的方式解决暂时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企业日常财务管理中常见的一种财务策划行为。这就要求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加强外债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高效、稳妥的外债资金筹措、使用和偿还机制和正确的管理理念。,
此文发表于《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5年7月号。
浅议如何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王书臣
2006年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其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在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对原“固定资产准则”作了重大修订。而正是由于这些重大修订使得我们在今天的会计实践中遇到一些困惑和疑问,有待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进一步诠释和解答。
疑问一:我国到底应不应该规定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或“价值特征”
按照新出台的固定资产准则定义,我国的固定资产应当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既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既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需要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通过对固定资产定义和特征的解读我们不难发现,新出台的固定资产准则并没有给固定资产规定一个明确的价值标准,甚至没有象原固定资产准则那样给出一个“单位价值较高”这样的明显特征。而如果不考虑价值特征,单从资产形态、持有目的和使用寿命三个特征来认定固定资产将是极为困难的,企业内部能够周转使用的所有实物资产几乎都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如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我们能把这些资产都认定为固定资产吗?
很显然,固定资产的确认是需要价值标准的,哪怕在准则中笼统地确定一个“单位价值较高”这样的特征也好,否则我们很难将固定资产与企业内部能够长期周转使用的存货资产合理地区分开来。
如果不能够合理划分固定资产和周转材料,将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信息质量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实物资产一旦被认定为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期间内将以折旧的方式逐渐减少其账面价值,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金额较为均匀地逐年减少,也将折旧部分的数额逐期计入利润表的成本费用。而如果实物资产被认定为存货性质的周转材料,后续会计核算将采用简化的方法,其账面价值要么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要么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会使企业的资产数额迅速减少而成本费用却又大幅增加,与固定资产折旧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截然不同。特别一些价值较高的工具、用具与价值较低的设备之间界限非常模糊,一些需要虚构资产价值并隐藏成本费用的企业会因此将应当属于存货的资产认定为固定资产,而另一些需要偷逃所得税的企业会将原本属于固定资产的实物资产确认为周转材料,从而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由此看来,不给固定资产硬性规定价值标准似乎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了,但却不符合我国的会计实践。我国的会计准则既是技术标准又具有法规地位,以硬性规定为主而不是以业务指导为主,并没有给会计人员留下太多的判断空间。况且西方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并没有一个称为固定资产的准则,其中与我国的固定资产准则更为接近的是《IAS 16不动产、厂房及设备》,人家其实已经界定了大型长期实物资产的范围――不动产、厂房及设备,而我们的固定资产范围却越来越模糊了。
疑问二:是否有必要将“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的未来付款额折现
固定资产准则第八条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既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的利率。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
应当说将现值这一计量属性引入“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业务,是我国会计准则的一大进步,问题是如果我们没有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折现率,那么这种确认方法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尤其当一种会计确认方法的应用会给后续核算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的时候,我们更应该考虑运用它的必要性了。
折现率的确定取决于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所谓世界各大权威金融机构推出的各项金融数据,无不是为了自身商业利益或其政府的政治利益而人为炮制的,毫无诚信可言,这些数据把人民币逼入了被升值的轨道,又把整个欧洲推向债务深渊,我们更无法相信中国企业的普通财务工作人员能够准确地确定折现率。如果折现率和现值本身的正确性不够可信,那么在重大资产的确认业务中运用这些并不可靠的数据就值得怀疑了。
企业一旦以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其未来期间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和计算折旧额的工作量会大大增加,工作会难度加大。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难度也会加大,企业以购买价款现值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税法认可的计税基础并不相等,形成暂时性差异,会计实践中必须要考虑该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可悲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并没有具体规范该类差异的会计处理。
疑问三:将预计弃置费用折现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是否合理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油气资产、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
应当说在特定的大型资产报废前考虑其未来的巨额弃置费用是符合谨慎性要求的,然而将弃置费用折现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做法却是与“固定资产成本”的含义相悖的。固定资产准则将外购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界定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而弃置费用是为了报废资产发生的,不是为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发生的,并不属于固定资产成本的有效组成部分。
所以说将预计弃置费用折现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值得推敲的。为了认真贯彻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预提费用”或“专项储备”的方式来解决未来的巨额弃置费用,既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按照折旧进度预提弃置费用并计入“预提费用”或“专项储备”的贷方,实际支付时再冲减“预提费用”或“专项储备”。
另外,包含了预计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税法认可的计税基础也不会相等,其差异同样涉及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也没有具体规范该类差异的会计处理。
疑问四:将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是否合理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表示,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管理费用”。而新会计准则出台以前的规定是,企业生产车间(部门) 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制造费用”,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相比较而言,原规定更加合理,而新规定却违背了配比原则。这是影响到支出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原则性问题,必须谨慎处理。
结论
我国的固定资产准则应当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或价值范围,使得固定资产与周转材料能够被合理区分。在不能合理确定折现率的情况下以未来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并不可取,又会增加后续核算的工作量和核算难度。弃置费用不是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的,不应当计入资产成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应当计入“制造费用”,并最终由本车间产品成本承担。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6》.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关键词:固定资产 减值 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 企业利润
2007年1月1日执行的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减值做出了的新规定,明确了固定资产减值的一般原则,进一步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一、新准则的主要变化
1. 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概念。原准则中的预计净残值是终值,新准则预计净残值是现值。另外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即固定资产的预计处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取消了原规定的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2. 明确了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的前提。准则规定,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资产可回收金额。
3. 更具有操作性。准则规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物操作。
二、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资产减值损失,记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固定资产减值的迹象判断。(1)资产如是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回收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要求,企业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期可收回金额,并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已确定资产减值是否存在。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资产减值。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存在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实际上反映了企业在处置资产和继续使用资产两者之间作出的决策。在资产减值存在时,企业要么将资产变卖,要么继续使用该资产。如果处置资产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较高,企业就会处置该资产;如果继续使用该资产所带来的利益较高,企业就会继续使用该资产。处置该资产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而继续使用该资产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为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例如:2006年末,某企业对一辆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汽车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发生减值,汽车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处置费10000元,尚可使用三年,预计其未来两年内每年末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48000元、40000元,第三年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形成的现金流量合计为45000元,折现率为10%。则可回收金额计算如下:
汽车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100000-10000=90000(元)
汽车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8000/(1+10%)+40000/(1+10%)+45000/(1+10%)=43600+33100+33800=110500(元)
根据孰高原则,汽车的可回收金额为110500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时,应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进行核算。发生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并在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列示;而“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则反映在利润表中,直接抵减当期利润。
例如:某企业2005年年末,清查固定资产时发现,一台设备原账面净值为480000元,但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造成设备贬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60000元,2006年该固定资产实价下跌,预计可收回金额320000元。计提减值准备,编制会计分录。
2005年末该企业应提资产减值准备120000元(480000元-36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000
2006年末由于可收回金额低于2005年,应补提资产减值准备40000元(360000元-32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
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三、计提资产减值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关键词: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高校固定资产的迅速增长,为提高人们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因此,人们对固定资产的依赖心理和使用欲望显得越来越强烈,凸显了固定资产在教学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固定资产在高校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因而对其如何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等问题,是当前必须要解决的主要工作。本人现就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做粗浅探讨。
一、高校固定资产的由来及管理模式
从当前高校经济规模和发展模式来看,大家在重塑教学理念的同时,越来越注重和加强高新科技的开发与利用,并以此推进教学和管理现代化,使之形成了相互配套的先进教学模式。但在长期工作实践的过程中,固定资产的申购与管理,逐步形成自身规律,一直延续至今。具体地说,有以下三种:
(一)部门申报
由于目前各部门工作业务量加大,种类增多,设备的需求量也在逐步扩大,特别是教学部门资产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因此,部门申报资产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有的部门没有考虑资源使用的最佳途径和最佳效果等情况,而是一味地追求和满足本部门资产使用需求,造成大量的同类设备重复、堆积和浪费,给学校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从而导致了恶性循环。同时,有的部门只管使用,不顾管理,也造成了设备的损耗。
(二)资产审核
按照责、权、利界限划分,资产审核属于资产管理部门权限范围,但实际上它起到的作用却类似“中介机构”,即你有什么样的要求,我给你提供什么样的对象,不管需要对象的种类是否重复或必要,只要你要,我就同意采购,从而造成了资产购买界限混淆。由于缺乏一套较为完整和科学的管理流程,资产审核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且未尽到自身应有之责,以至有效控制资产非正常增加。
(三)财务监督
在资产购买申报与审核的过程中,财务部门只管是否帐物相符和手续完备,而不管所购资产是否重复或者造成浪费等情况发生,特别是贵重资产的调控与规范管理等,尚未制定明确的范围和标准以及可供所用部门资源共享的工作平台。实际上,财务管理不仅是要做好管钱管账的工作,而且要使之贯彻于整个经济活动之中,切实发挥好“内当家”的作用。但由于机制和制度问题,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未能得到正常发挥,只能按部就班,顺势而为。
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现状,既消耗了设备正常使用,又不符合开源节流的要求,因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甚至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并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冷静思考,找准问题,消除隐患。
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投入、轻视管理
由于目前高校建设发展速度较快,也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只要下属部门需要增加资产,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一般都是有求必应。但是设备买回来以后,谁来管、怎么管等涉及到管理方面的问题没有明确界定,造成了缩短设备使用寿命或资产流失等现象。长此以往,即使有再多再好的设备,如果没有必要的管理手段作保证,那也是一种变相损害。投入与管理的相互依赖关系,决定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二)机构分散,职责不明
目前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普遍存在着机构分散,职责不明的现象,并因此制约着高校固定资产规范管理。特别是有些院校下设分校或校区较多较杂,固定资产管理者和使用者“南辕北撤”,脱节严重,造成了固定资产管理上的“盲点”和漏洞,如,管理者如何检查监督、使用者如何保养保管等相关制度尚不健全,这些都是造成管理混乱的直接因素。而一旦出现问题纠纷,必然会引发互相推诿责任或扯皮拉筋等情况,不仅增加了管理上的难度,而且影响了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价值。
(三)制度不全,约束力差
制度不健全是缺乏约束力的具体表现。就目前情况而言,有些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制度建设往往跟不上发展速度。由于制度的缺陷,就很难让人做到令行禁止,照章办事。即使有些高校制定了相关制度,但由于约束力不够和执行力不强,也只能流于形式,以致削弱了管理功能。
(四)核算不当,监管不力
会计核算上就是目前大部分高校采用的“收付实现制”进行的固定资产核算,它只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历史成本,而说明不了其在使用过程中的新旧程度,所以造成浪费现象在所难免。同时,会计核算方法对固定资产的认购与报废等增减变动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把关,才能充分发挥“管”与“用”的一体化双重作用,保证固定资产的有效增值。
三、实现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提升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重在制度创新和措施到位,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采取相应对策,可以实现上下互动、责任到人、相互制约和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与管理体系。
(一)强化意识,重视固定资产管理
规范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首先要求高校领导者要树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并将其纳入正常的议事日程,积极在学院上下营造良好的舆论阵势,大力宣传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影响和促进全体师生加深认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自觉性,为规范管理奠定基础。提高大家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有意识到增强意识的认识过程,并使之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强化与重视。
(二)理顺关系,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界定
规范管理的前提是理顺关系,而理顺关系的必要条件就是责任界定清楚。高校作为资产管理主体,更要紧跟形势,与时俱进,促进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好资产管理处的作用,做好固定资产增购与报废的界定和独享或共享资产的划分以及购进资产如何管理等相关工作,建立起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组织和协调财务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深入到二级单位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确保台账、账卡、账实相符。只有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界定,同时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才能有效地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三)创新制度,加大固定资产管理过程监控
制度创新是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有着积极引领作用。为此,要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管理、登记保管、使用制度和建立固定的资产账目、卡号等相关制度的同时,严格固定资产的转让、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的处置程序和办法,并切实做好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或说明等相关工作;坚持做到推陈出新,务真求实,使制度的过渡性和连续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还要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管理过程各个环节的监控工作,坚决减少和杜绝因管理不善和制度缺陷造成的严重损失,努力将制度约束与管理监控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
(四)科学决策,完善固定资产核算机制
固定资产核算是规范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所在,必须严格遵循财政部门颁发的统一固定资产分类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其入账价值,并不得轻易改变,防止账务核算与资产管理出现混乱。同时,要注意把握好“三个要义”:一是引入权责发生制;二是实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充分而合理地核算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三是充分发挥财会部门的职能作用,从“严、管、卡”入手,从“人、财、物”着眼,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凝聚开源创收共识,并通过多方面配合与努力,加强和完善核算机制建设,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努力提高其价值上升空间,积极推动学院建设发展。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综合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大胆尝试,开拓进取,努力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取得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成果。
参考文献:
[1]徐晓音.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6(05).
[2]蒋泽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考[J].财会通讯, 2009(15).
[3]吴兰.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探讨[J].现代商业, 2011(09).
资产评估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对象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选择使用一定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一一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用各期未来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适用条件要求是: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年内取得一定收益;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来衡量。显然地,资产评估的收益法涉及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这三个基本参数。收益法的核心问题就是确定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折现率。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
预期收益额受诸如企业背景、政策因素等在内的众多因素的影响,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但这并不妨碍对预期收益的确定作出努力。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要联系历史又高于历史。将历史与未来完全进行割裂、简单地以历史去推知未来都是有失偏颇。
客户公司过往的业绩固然不等于将来,但是至少表明了与将来的某种逻辑联系。企业预期未来收益额的确定,首先,离不开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市场条件。同时,未来经济情况的确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现时法律、法规、信贷、税率等制度下。这是决定企业收益额大小的客观条件。要本着从企业的经营现状出发,分析过往的业绩,去推导未来。可以说,这种分析越是充分,越有利于恰当地推知预期收益额。
同时,未来的发展,又不是简单的历史照搬。应当明确,企业过往的发展未必是合理的,企业资产的效用可能还有潜力或者已经丧失殆尽。企业未来收益额的确定,必须是在考虑资产的最佳与合理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对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及各种因素对企业未来收益额的影响进行分析,模拟出企业在未来若干时期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来加以达到。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有赖于但又不限于参照客户企业提供的资料。
客户企业较为熟悉自身乃至行业情况,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如果能够站在客观的立场去做预测,是能够编制出具有较高信息含量的未来收益预测的;何况提供预测性财务信息本来就是客户企业的责任,在评估中介机构不可能完全介入企业的预测,只能进行抽样检查与判断分析的情况下,作为中介机构有可能也有必要将其作为确定未来预期收益额的依据。
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企业提供的预测资料,毕竟源于作为永恒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企业管理当局。在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利益动机(驱动)下,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虚假盈利预测值而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同时,作为盈利预测本身也有自身的弱点,盈利预测的复杂性、预测方法的局限性、由于预测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包含盈利预测在内的各种预测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毕竟不同于现实,而且,这种盈利预测的时间越长,其准确性也越差;因而,即便希望是从客观角度出发,也因盈利预测本身的先天不足(弱点)难以有圆满解释;即便是历史财务信息资料本身,其本身是否已经全面反映企业资产的过往情况还难以完全避免受到责难。因此,在未来收益的确定问题上,中介机构要有正确的局外观。也就是既要参考企业客户提供的资料又要不限于企业提供的资料,还要依赖评估中介机构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掌握多方面的资料去科学而合理地推导与估算未来收益。
——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既可以采用现金流又不排斥采用净收益。
对委估资产价值特别是企业价值的看法——一种获利能力而非资产本身的重置价值;一种整体获利能力而非单项资产获利能力的简单相加之和。这种观念日益得到接受。对于未来预期收益额确定的启迪意义就在于它既可以通过现金流又可以通过净收益的运用来达到。
未来委估资产(整体)获利能力的表述,首先可以采用现金流。理财学理论认为,资产的内在价值是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果把资产的经营过程看成是一个不断投资与不断回收的过程,那么,委估资产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回收的现金上。采用现金流来确定未来收益额,即运用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流入量与流出量的差额来确定企业委估资产收益。它包括企业在未来的一切收支净额,无论是营业收支、投资收支还是资产收支,只要形成现金净流量就应该看作是收益。
未来委估资产(整体)获利能力的表述,还可以采用包括净收益在内的口径。净收益指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所获得的归资产所有者拥有和支配的价值金额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后的税后利润。如果撇开未来意义的成份,比较接近于一个长期使用的用以考核企业绩效的考核指标——企业净利润,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体系、企业有关的管理部门工作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对于未来收益额的确定,无论是采用现金流量还是采用净收益的口径,都可以首先通过以委托方(含资产占有方,下同)提供的财务预测资料为基本依据,然后结合委托方所享受的政策优惠、所采用的市场营销策略、对将来的预期目标定位、考虑委托方的科研发展实力及外部市场竞争情况等综合确定。进一步地说,可以分别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等方面进行由零到整或者由整到零的整合与分解后达成。
未来收益期限的确定
资产的价值体现在获取未来的能力上,直接与未来收益期的长短相联系。总体而言,应该涵盖委估资产的整个收(受)益期限。从整个受益年度出发,可以是有限期与无限期的统一。
有期限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选用营业执照的期限、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租赁期限、整个经济寿命周期等。例如可以采用营业执照的年限或经营合同指定的年限。
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为无期限者,主要适用于:在企业经营比较正常且没有对足以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某项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规定,或者这种限定是可以解除的,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的,则在测算其收益时,收益期的确定可采用无限期(永续法)。
在资产评估实践中,既要注意到未来收益期限越长对未来收益预测的差异影响越大的问题,也要反对借口未来收益期限对未来收益预测的差异影响而有意抹杀未来收益期限区别的客观存在,导致未来收益额确定产生明显偏差的问题。
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影响评估价值的重大因素。其微小扰动,就可能会对整个评估结果无限放大。普利高津的混沌学在这里有其适用意义(得到了鲜明的体现)。紧抓折现率的适宜性意义重大。为了确定适宜的折现率,应该:遵循匹配原则,就是要根据委估资产的目的与估价的需要,采用与各种评估依据与数据价格类型相适宜的折现率来进行资产评估。具体来说,评估折现率参数的匹配原则,是指评估折现率参数与收益法之间、评估折现率参数与评估预期收益额之间、评估折现率参数与评估收益期之间、评估折现率参数与其他评估依据资料之间,都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统计口径的统一。在应用收益法时,由于未来预期收益口径、未来收益期等有不同的涵义,因此,要求折现率与未来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等的口径匹配十分重要。
考虑风险报酬原则。企业追求的不仅仅是无风险报酬,还要认识到追求风险报酬是推进企业发展的一大原动力。在进行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时,必须承认和考虑风险报酬因素的存在。确定风险报酬率主要考虑委托方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因素。在分析委托方的经营现状、发展态势等的基础上,结合高技术高风险高回报的基本特性,适当借鉴同行业特别是同类上市公司的投资报酬率等情况的基础上最后加以确定。
[例] 甲公司购入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购入当年末分4年分期付款,每年200万元,合计800万元。假定购买价款的现值为600万元。设备购入当日即投入使用。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甲公司购入这台设备的成本应确定为600万元,购入设备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6000000
贷:长期应付款 6000000
实际支付的价款800万元与购买价款的现值600万元之间的差额200万元,应当在信用期间4年内计入当期损益。下面分别用直线法、实际利率法和年数总和法确定各期应计入损益的金额。
一、直线法
将200万元在4年的信用期间平均计入当期损益。每年计入损益的金额均为200万元/4=50万元。每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50万元和利息5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0
财务费用5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二、实际利率法
计算得出将实际支付的价款800万元折现为购买价款的现值600万元的利率为12.62%,每年计入损益的金额如表1。
第一年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24.28万元和利息75.72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242800
财务费用7572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二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39.96万元和利息60.04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399600
财务费用6004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三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57.63万元和利息42.37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576300
财务费用423700
贷:银行存款2000000
第四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78.13万元和利息21.87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781300
财务费用218700
贷:银行存款2000000
三、年数总和法
按年数总和法将200万元在4年的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每年计入损益的金额如表2。
第一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20万元和利息8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200000
财务费用8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二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40万元和利息6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400000
财务费用6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三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60万元和利息4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600000
财务费用4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
第四年末所支付的200万元价款中包括本金180万元和利息20万元。支付价款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应付款 1800000
财务费用200000
关键词:整体资产评估,收益法,折现率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是将由各项单项资产有机构成的资产综合体作为评估对象,综合考虑其获利能力而进行的企业价值评估。目前,国内对于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多采用加合法,即把组成整体资产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总作为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但这种方法在理论上存在严重缺陷,随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日益成熟,收益法将作为评估企业价值的主要方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以其现值之和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用收益法进行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时,主要涉及到三个评估技术参数,即年纯收益、折现率和收益期限。折现率是三个参数确定过程中最复杂和最有争议的,折现率的大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极大,其轻微的变动就会引起评估值很大的改变,在评估实践中折现率的确定缺乏准确性是收益法遭到批评的原因之一。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应重视折现卑的确定方法问题。
一、折现率的含义及确定原则
1.折现率的含义
折现率是将未来收益还原或转换为现值的比率。折现率实质是一种资本投资的收益率,它与报酬率、利润率、回报率、盈利率和利率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企业投资者的愿望是以较小的风险来获得较大的收益,但在一个较为完善的市场中,要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就意味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即收益率与投资风险成正相关。折现率的本质揭示了确定折现率的基本思路,即折现率应等同于具有同等风险的资本收益率。
2.折现率的确定原则
(1)折现率应高于国债利率和银行利率。企业将资本投资于国债或银行,不需承担风险,但投资回报率较低,因此,大多数投资者愿冒一定风险投资,如投资于企业,以期获得更多收益,故企业价值评估时折现率应高于国债利率和银行利率。
(2)折现率水平应以行业平均收益率为基础。企业收益水平有明显的行业特征,行业结构强烈影响着竞争规则的确立和行业内部的所有企业,行业主要结构特征决定了竞争的强弱,进而决定了行业的收益率和行业内企业的盈利空间。
二、折现率的确定方法分析
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时,折现率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四种,具体分析如下。
1.加权平均成本法
企业资金的来源有若干种,如股东投资(可表现为股本或实收资本)、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和留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业,而非其他企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到补偿。所谓加权平均成本是指以某种筹资方式所筹措的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为权重,对各种筹资方式获得的个别资本的成本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资本成本,亦称全部资本成本或综合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成本作为折现率估计值的方法即加权平均成本法。
Wi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账面价值法,即以企业各类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各类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并作为权重;二是市场价值法,即以各类投资的市场价值为基础计算各类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并作为权重。Wi的计算采用市场价值法更为合理,原因在于资本成本衡量的是筹资时发行证券(债券和股票)的成本,不是按账面价值发行。
普通股的股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当盈利多时,可以分配较多股利,当盈利较少或没有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红利。一般来说,股东对普通股投资所要求的回报率是逐年递增的。
普通股成本与股东的投资期望相联系,股东投资决策时考虑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即指风险程度相近的其他投资机会中最高的报酬率,因此普通股成本的确定带有主观性,这也是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折现率带有主观性的根源。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是将企业多种长期资金的风险和收益结合起来确定折现率的途径,国际上通常将资金成本视为投资项目的“最低收益率”。对于新建或新改组企业,或资产负债结构较合理的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折现率是较适当的选择。但对于一些未进行资产剥离,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由于其负债串较高,同时又难以确定各类长期资金的资金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的运用受到制约。
2.资金利润率法
由于资金利润率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在确定折现率时可以以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基础,再根据企业条件、经营状况进行调整,这种方法叫做资金利润率法。
企业是在一定行业环境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业环境的特点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能力。美国学者波特认为,影响行业内竞争结构及其强度的五种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现有企业的竞争、潜在的竞争参与者进入的威胁、替代品制造商的替代威胁、原材料供应者侃价能力及产品用户侃价能力等。这五种作用力共同决定行业竞争的强度和行业利润率。行业竞争不断将投资成本利润率压低到竞争平衡的保底水平。这种竞争平衡的保底收益可以用社会平均利润率估算。投资者无法长期接受比此更低的收益,因为他们可以选择其他行业投资,收益经常低于这一水平的企业将最终被排挤出去。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收益率的存在将刺激对一个产业的资本输入。一个行业中竞争作用力的强弱决定这种投资涌入的程度,并且使收益接近社会平均收益水平,也因此限制了企业保持高于平均收益的能力。这五种作用力决定了行业利润的空间,但企业的实际利润还取决于行业市场规模及成长率、企业规模和有关竞争者的定位战略。在对具体企业折现率确定之前,必须详细分析这些因素对于企业当前和未来报酬率的影响。
在选取折现率时,对那些产销基本平衡,行业利润率与社会利润率大体一致的企业,可采用社会平均利润串作为折现率;对于产品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市场环境仍未完全形成或受政策限制,行业资金利润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有较大差异者,可采用行业平均利润率作为折现率;对于企业在行业中具有特殊性,如规模小、管理水平低,或规模小、技术含量高等,则应考虑企业的特点,在行业资金平均利润率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资金利润率可根据行业统计资料估算调整得出,因此资金利润率法具有简便易行的优点。但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信息经济带来的冲击,企业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经营带来深刻的影响,而反映其结果的统计资料往往滞后;同时,国有企业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未进行分离,造成统计资料难以反映经营性资产的真实收益,使资金利润率法的应用产生误差。减小误差的一个可行途径是利用证券市场的公开信息对相关统计资料进行调整。
3.累加法
投资者投资于收益不确定的资产时,必然带有风险的成分。累加法的理论依据是当投资者愿意投资于某一风险性资产时,它必然会要求对其额外承担的风险及其额外的负担有所补偿。因此累加法是将无风险的报酬率加上对各种风险及负担的补偿率作为折现率的一种方法。
累加法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折现率=安全利率+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
安全利率是不考虑风险报酬情况的利息率,一般是指国债利率,在我国也可指银行利率。
风险报酬一般包括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是由企业经营的本身所引起的收益不确定性。它可通过企业经营期间运营收入的分布来度量,即运营收入变化越大,经营风险越大;运营收入变化越小,经营风险越小。经营风险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类。内部经营风险与那些企业内部能控制的运营条件联系在一起,它可通过公司的运营效率得以体现。外部风险与那些超出企业控制的环境(如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强加给企业的运营条件联系在一起。财务风险是由负债导入企业的资本结构之中而产生的。通常用负债与权益的百分比来度量财务风险,负债在资本结构中比重越大,这种风险越大。由于负债的存在意味着有义务支付固定费用(利息),于是存在着收入可能不足以支付这些债务的风险。
如果企业的收入金额和支出金额是按预期的各年即时价格预测的,为使企业的收益不低于实际期望水平,则应在实际期望收益率水平上,再加上通货膨胀率的影响。
累加法是目前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用来确定折现率的最常用方法。但由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的量化,目前主要依赖于经验判断,其粗略性是明显的。只有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状况和同类企业竞争情况基础上,运用经验判断才可能趋于合理。
4.β系数法
风险是负面因素,需要补偿。然而,度量风险和风险补偿的精确模型却是人们长久以来争论的焦点。从发达国家来看,到目前为止,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由于具有简单、直观并且有很强的可检验性,一直是衡量其他风险收益模型的标准。
资产的风险来源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企业特定行为产生的非系统风险,这种风险可通过分散投资来消除;另一类是由市场行为产生的系统风险(也称市场风险),它影响所有资产的价格。资本资产定价模型通过β值来衡量市场风险,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β(社会平均收益率-无风险报酬率)
关键问题是β的取值如何确定。在美国,β值的确定主要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数据分析,各种方法和模型都依赖于历史数据、市场数据、基础数据或者它们的综合。我国利用β系数法的条件尚不成热,主要原因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没有较长的时间序列资料作为β值测算的依据;证券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管理政策的多变和投资者的投机动机过强导致股票价格波动较大,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失真,使股票价格与实际收益之间的关联度较低。
上述情况说明,在目前的状况下β值的测算很困难,且缺乏实际意义。
三、结论
从对上述四种折现率的确定方法的分析来看,β系数法是发达国家采用的较精确的方法,由于该方法需要大量的资本市场的系统数据及模型,目前很难适用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状况,因此,实际应用时应特别注意该方法的适用条件。加权平均成本法、资金利润率法和累加法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各有其优势,但只是提出了折现率确定的大致范围,或是底线,或是上限,或是中线,缺乏精确的计算,都有各自的缺陷,折现率确定的结论较为主观。因此,在实际评估中,要想科学确定折现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谨慎地从多角度、多途径来考虑影响折现率的因素,强调多方法、多途径取得结果的相互检验和验证,以减少误差。对收益法取得的评估结果,也尽可能地用市场法、成本法和其他评估方法来验证。同时,应创造条件加强证券市场的研究与分析。只有折现率的确定具有说服力和经得起实践检验,收益法对于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才会具有越来越强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周海珍。浅论收益法中折现率的确定[J].中国资产评估,2001,(4):13-15.
[2]姜楠,王景升。资产评估[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288-292.
【关键词】市场提取法;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直接资本化法;报酬资本化法
引言
收益法理论是估算房地产产价值的理论基础。准确估算房地产价值的关键在于准确预测确定资本化率和房地产净收益,尤其是资本化率对估算房价至关重要。关于资本化率的求取,在《房地产估价规范》中介绍了四种方法,其中最常用有两种: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和市场提取法①。这两种估算方法各自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但是2006年来,我国房价上升速度极快翻了几倍,虽然2011年,国家对房地产价格加强了宏观调控,使得房地产价格有所回落,但其成交量不高,而租金基本保持不变,由此导致采用市场法提取资本化率(资本化率=年租金/售价)时,资本化率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情况;而采用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提取资本化率时,安全利率本身采用的就是一年期定期存款或贷款利率,再加上风险调整值,其求取的资本化率结果与市场提取法相差甚远。本文拟从收益资本化的理论出发,研究两者的关系,寻求适合于估价现状下的资本化率求取方法。
1、理论研究
1.1房地产收益的来源
房地产的收益来源于两部分,租金和价值增值,商品房价格快速增长,而租金的变化不大,因此,房地产价格增长的收益远远超过了租金的收益,成为了房地产最主要的收益方式,而这正是房地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
1.2收益资本化理论
收益资本化中,以房地产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来测量价值。房地产的收益和转售价值可以通过资本化转化为一次性总现值②。收益资本化包括两种基本方法:报酬资本化法和直接资本化法。前者将单一年度的收益折现成价值,后者则考虑投资期内一系列的现金流,包括净转售收益的现金或流转售价值。
1.3公式的建立
根据房地产收益来源及收益资本化理论,笔者认为在求取资本化率时可以转化为两种不同的公式,从而得出不同的资本化率。
(1)直接资本化法:资本化率=年租金/市场价值
在直接资本化的计算中,年租金是唯一考虑的收益指标,而将其他的收益分离了出去,以避免变量混淆。直接资本化法与市场提取法有着相同的特点,实质都是租售比。都是从若干收益或成本要素中,挑出比较重要的要素,而忽略次要要素,这样能够明确收益要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
(2)报酬资本化法:资本化率=(年租金+年增值额)/市场价值
与直接资本化法的公式比,资本化率不仅仅就是租售比,而是在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了年房地产增值额。年增值额为一年内房地产价值的增值。如果我们转化一下公式,可以看出其实质是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资本化率=年租金/市场价值+年增值额/市场价值。显而易见,第一部分的收益是比较小得,但是其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年租金与市场价值的比率可以认为是安全利率。而年增值额的收益较多,但风险也大,即房地产价格可能上涨,也可能下跌,是需要投资者承担的,因此年增值额与市场价值的比率可以认定是风险调整值。
因此,比较这两种方法,可以看出两种方法求出来的资本化率含义是不同的,是不可能相等的。但都可以用来求取房地产价值,且可以相互印证。
2、实证分析
2.1资本化率的求取
本文收集了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人居小区2007年2月到2011年2月五年间的若干样点,进行了资本化率的计算(见表1)。
2011年2月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而我们求算出的资本化率分别是2.4%和13.37%,因此资本化率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所以在评估实践中,评估师并没有必要强行把资本化率设定在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上。
2.2房地产价格的求取
2011年2月,松花江人居小区,某住房面积为56 m2,市场月租金为1750元,参照表1该片区该类房地产的年增值为1593元/ m2。
(1)直接资本化法:单价=(1750×12/2.4 %)/56=12625元/ m2;
(2)报酬资本化法:单价=(1750×12/56 +1193)/13.37%=11720元/ m2。
两者结果较为接近,两种方法求取的价格可以相互印证,两者平均值为12172元/ m2。
3、结论
(1)在实证分析中,未考虑房地产使用年限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在实际的房地产价值估算中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研究。
(2)在使用收益法时,两种求取资本化率的方法均可使用,并且可以相互印证。因内涵不同,两种资本化率不一致是正常合理的。关键是在测算房价时,年纯收益一定要与资本化率的内涵一致,而这正是估价师在实践工作中忽略的。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教育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高校的投入不断增加,高校的固定资产总值每年都会快速增长。加强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利于为高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提供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内部控制相对薄弱,影响固定资产管理的整体效果,应该建立完善的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高校固定资产的完整性。本文首先分析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然后分析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最后提出应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缺陷的措施,供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缺陷;应对措施
高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教研工作的基础,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能够有效的反映出高校办校规模以及教学条件。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高校固定资产不但增加,做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工作成为高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之一。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高校固定资产还处于不断增加的状态下,加强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
1.缺乏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监督评价机制,内控意识相对薄弱
现阶段,绝大部分高校中都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并且内部审计制度缺乏完善性,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审计机构往往对资产采购、验收等环节的审计工作较为重视,对资产的管理、使用、资产转移等方面的作用较为忽视。另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增长量以及经费投入量较为重视,却忽视了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2.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高校固定资产现阶段实行按类别分类管理,然后由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的价值进行统一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单位的主要工作主要集中在对实物的管理,同时管理各个院系中占有使用,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固定资产的管理者与使用者发生重合,造成管理职权不分等问题,严重影响固定资产管理的内控质量。
3.高校固定资产缺乏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由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为归口管理,相关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为了自身资产使用提供方便,各个部门过分的追求小而全的管理,导致固定资产采购前期无法形成有效的方案论证,从而导致高校固定资产缺乏统一的调配,甚至出现重复购置现象。在高校内部,各个院系、办公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也没有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导致固定资产在采购后的运转效率降低,甚至出现部分资产长时间的闲置,造成高校资产浪费损失。
4.高校固定资产信息记录存在账务不符等问题现阶段,高校财务部在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仅仅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而没有形成有效的台账,导致账物分离。同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还没有形成,使得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存在很大的差异,会计核算滞后现象严重;另外,在固定资产管理日常工作中,管理部门为了节省时间往往不严格执行清查盘点制度,账务不符问题日益突出。
二、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不断的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提升责任管理意识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础上,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制度的安全性、可操作性等,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以及安全完整性。同时实行有效的资产清查、审批、验收、使用、收益处置等管理制度,提倡全员参加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定合理的责任制度,将内控责任落实到个人,形成相互配合与制约的全员内部控制体系。
2.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管理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岗位不相容问题,包括资产采购与验收、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固定资产处置申请与审批执行、会计核算与业务办理等,因此需要建立不相容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分工责任制,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管理控制体系。
对于高校固定资产的购置阶段,必须保证购置的透明性、公正性以及规范性,推行政府采购与公开招标等方式。对于大额固定资产购置,需要采取有效的集体决策,并由集体对购置计划方案进行审批,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性。资产采购承担单位需要对资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做好市场调研工作,选择信誉度高、报价低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有效的合同文件。同时加强对中标的厂商,不定期的对其生产产品进行抽查。在资产验收过程中,管理部门应该组织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监察审计部门等一起进行对资产的验收。对购置资产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查,并逐一与购置合同中进行对比,还需要对相关的技术参数事项相应的测试。在验收完成后,管理部门需要出具验收报告,并将验收信息出去,并做好后续的建卡、登记、入账、手续办理等工作。
对高校固定资产使用的过程中,使用部门应该同时承担对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使用部门应该保证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完整、真实、安全,并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归入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同时作为评价工作绩效的指标,缓解使用部门轻管理的现状。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盘查,降低固定资产风险。
对于高校固定资产的处理过程,应该严格的遵循分级责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事,将资产处置审批工作当做是资产内部控制的重点。对固定资产处置种类、数量等进行明确,并明确资产处置的权限与责任,同时对资产处置管理资料进行不断的完善。在资产处置前,相关部门还应该对其进行严格的论证与评估,提出处置的意见。在处置阶段中,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账物一致性。将学校对外出租收入、对外投资等归入预算管理中。
3.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对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保证内部控制方式满足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标准,保证各个控制点全部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2)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政治,及时的消除内控缺陷;(3)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保证制度发挥有效的作用。
4.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加强外部监督
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除了加强内部控制外,还需要加强外部监督力度,两则相结合,更能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利用价值。其中,内部控制工作贯穿于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同时,高校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一部分,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有关部门需要不定期的对高校进行抽样调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缺陷的应对措施
1.加强对高校固定资产组织人员控制
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分工过程中,严格的按照不相容滋味分离的原则,并对各个岗位职权范围进行明确,想成人员控制制度。将组织机构、岗位责任等作为组织控制的核心内容。在人员控制中,主要包括不相容岗位分离、专业相关管理等。将归口管理、财务部门管理与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三方面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等,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控制。
2.高校固定资产授权审批控制
对高校固定资产的审批人员以及经办人员赋予一定的权限,形成经办人与审批人员相互制约控制的局面,并对固定资产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责任、权限等进行明确。固定资产经办人以及审批人员需要在其工作权限中工作,审批人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审批的资产,经办人可以拒绝办理,同时需要向上级部门提出报告,起到良好的监督制约作用。
3.高校固定资产会计系统控制
根据我国会计行业的相关规定,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会计控制系统,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核算岗位,通过会计控制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实行有效的价值评价,为内部控制提供有力的依据。在会计控制系统中,需要对固定资产会计审核范围、标准等进行明确,并建立资产明细卡以及台账,对新增的规定资产进行及时的核算与归类;对一定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价处理。另外,会计控制系统的建立,形成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三方面相互制约的关系体系,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部门除了设置会计核算总账外,建立了固定资产卡与资产保管明细卡等,上面详细的记录了高效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包括资产购置时间、验收时间、使用部门名称、资产数量、类型、价值金额等。
4.高校固定资产预算控制
高效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与资产预算编制与质量属于一个统一的过程。高效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建筑楼、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对学校资金占用量比例较大,所以应该加强对其的管理。学校新增的固定资产需要经过严格的预算编制、申请、审批、招标购置、验收等,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应该与财务部门一起,对已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根据高校整体的经费预算、发展规划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对各个预算控制点要求进行明确,并坚持节约型高校校园的理念,理顺高校库存量与增长量之间的关系。
5.高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
高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主要是为高校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障。学校应该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使用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不定期或定期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的进行解决,避免高校固定资产流失。另外,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该承担起资产维护保养的责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维护。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记录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资料,做好资料安全备份工作。
6.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高校固定资产不管是一般设备、专用设备,还是图书、标本及陈列物,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都是很高的。高校领导要认识到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固定资产管理质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学校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工作需要和内控制度要求足额设置岗位,配备高层次、高素质专业人员。学校各资产使用、保管基层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让更多的资产管理者参加培训学习。培养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应明确每人的工作职责,不得越权行事。对于一些诸如采购、保管、登记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工作岗位,不断挖掘员工的潜力潜能。固定资产管理队伍控制就是要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资产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总结
综上所述,高校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一部分,现阶段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高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因此,应该不断的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避免高校资产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高校固定资产增值的目的,促进其更好的为高校教科研活动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吴海英.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缺陷及对策研究[J].金融观察,2012,23(4):124-125.
[2]刘富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高校园地,2013,26(7):99-100.
根据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的规定,促进统一、高效、公平、公开的证券市场的建立,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我们制定了《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说的证券业务,是指对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和开展与证券业务有关的资产评估业务。
第三条 申请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是已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受托的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正式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兼营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设有独立的资产评估业务部门。
2.在具有正式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必须是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社会信誉高并拥有丰富评估经验的机构,以往没有发生过明显的工作失误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3.评估机构中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职龄人员(非离退休人员)不得少于5人。专职人员超过17人的评估机构,其中职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1/3. 4.评估机构中的专职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资产评估水平、经验和技能,并具有较丰富的证券业务及相关金融、法律、经济方面的知识,其中骨干人员参加过股份制改造的资产评估工作。
5.评估机构的实有资本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风险准备金不得少于5万元人民币,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之年起,每年从业务收入中计提不少于4%的风险准备金。
第四条 申请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需呈报以下资料:
1.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2.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专业人员持有股票情况呈报表;
3.能够代表该机构水平的资产评估报告书2份;
4.实有资本金和风险准备金情况证明文件;
5.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保证书;
6.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条 申请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持本办法第四条所列资料一式2份;首先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受托的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并签章后,上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审核。中央所属欲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的机构直接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申请,并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工作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会同证监会对申请机构的证券评估资格进行联合确认。并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联合颁发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境外及外国的资产评估机构,欲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或为协助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交易证券而对境内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的,需先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该评估机构主要情况的资料,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审核,同意后会同证监会确认。经确认后,方可接受委托,从事证券业项目的资产评估。
第七条 获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国内资产评估机构(包括中外合资评估机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需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报送其上个年度从事证券业务情况、专业人员培训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年检结论以及资产评估机构变化的其他有关资料,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证监会重新确认其证券业评估资格。
第八条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交易的企业,有权自行选择已取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机构进行评估,任何部门不得进行干预。
没有取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和兼营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机构,不得从事证券业资产评估业务。
对同一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企业,其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不得由同一机构承担,以利于股票发行的公正性。
第九条 取得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的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证券和证券市场、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业务准则。在该机构执业的专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一周的专业培训。
第十条 资产评估机构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必须接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的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执行上述业务时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弄虚作假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证券市场有关法规的行为时,证监会可建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由审定方吊销其资产评估资格许可证,直至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执行。
附件2: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资产评估
_____会计师 事务所(公司)
审 计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制
年 月 日
--------------------------------------
| 机构名称 | | 曾用名称 | | 法人代表 | |
|------|-------|------|---|------|---|
| 批准机关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时间 | |
|------|-------|------|---|------|---|
|工商登记机关| |工商登记证号| |工商登记日期| |
|------|-------|------|---|------|---|
| 挂靠单位 | | 注册资金 | |当年纯收入 | |
|------|-----------------------------|
|资产评估资格|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
|------|-----------------------------|
|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 | |
| | | | | | 月 日 | |
| |----|-------|------|---|------|---|
| |学 历| | 专业技 | | 是 否 | |
| | | | 术职务 | | 离退休 | |
|首|----|-----------------------------|
|席| | |
|资| | |
|产| 履 | |
|评| 行 | |
|估| 职 | |
|人| 责 | |
|员| 情 | |
关键词:固定资产 计量属性 历史成本
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可计量的某一方面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列举了五种计量属性,并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根据以上规定,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有五种,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这些属性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终止计量的时候得到体现。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固定资产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买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等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则适用现值的确定方法。现值是指未来现金流量按照一定方法折合成的当前价值。它主要分为复利现值和年金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而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则适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熟悉市场情况的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价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计量。
二、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二)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
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三)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
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四、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
首先,对于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会计理论问题,需要考虑不同计量属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等。其次,资产计量属性理论的发展还取决于会计目标的变化。决策有用性的观点已经成为研究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主流观点。在此目标下,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进入会计计量属性的可选范围。
关于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研究的核心问题。对于固定资产计量属性选择的相关问题,将来还有待于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及会计方法的研究发展等因素进行分析,以使固定资产的计量属性更能体现资产的货币价值。
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丁红燕,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财会月刊2005.5。
[3]杨彦,《国际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准则――研究与比较》,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由此可知,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取得方式下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包含的内容构成会有所不同。如对于外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二)其他计量属性为辅在新准则颁布后,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在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的基础上,也涉及其他计量属性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现值计量的运用。其一,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此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购买价款确定,而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其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相比,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即在对固定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摊时,需要以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分配标准。此时,运用了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二、固定资产后续及终止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二)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探讨
(一)历史成本为主、其他为辅的计量属性是适应现实的必然性要求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
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往往导致企业市场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严重背离。即在会计环境发生变化如物价变动的情况下,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能出现“信号扭曲”,难以现实地描述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在需要报送会计信息的会计期末,采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等其他计量属性,以弥补历史成本的缺陷。如对固定资产会计期末的计量,一般从产出视角或预期收益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
摘 要 固定资产准则的颁布,对财会工作有了很大的影响,给会计职业判断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重新树立准则的管理意识,注重准则的整体布局,掌握会准则操作规则,把握准则的变化趋势,以期更好的适应当前的财务工作。
关键词 固定资产 准则 财务影响
当前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固定资产领域内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披露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对固定资产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财务工作产生了影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一、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功能
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最重要对象和内容就是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最重要的劳动资料,支撑企业价值的创造。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是通过固定资产显现的,是企业可以长期使用的不改变其实物形态的主要劳动手段。固定资产的核算,除设置 “固定资产”账户外,还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分别用以反映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以及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固定资产价值体现在现有其原值与折旧、减值准备的差额,体现了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及其客观存在的价值,因而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账面价值标示出来,确保提供真实可靠的价值信息。
二、准则主要变化
较先前适用的《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准则有显著的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确认。准则取消了对单价的规定。将固定资产重新定义,取消了不合理的将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论文格式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确认进一步细化,界定了单项固定资产认定方法,同时首次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备品、备件以及维修设备等纳入固定资产范畴。
2.初始计量。准则在遵循固定资产计量的实际成本原则下,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增加了弃置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对于企业在资产废弃时承担的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义务的支出,以现值计算确定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3.后续计量。增加折旧年限的限制,将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纳入折旧工作当中。细化后续费用的确认,对于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否则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固定资产减值一旦提取,在该固定资产处置前不得转回。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终,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定期复核。
4.处置。在调整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上,可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同时对细化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终止确认。
5.披露。准则新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内容,除了披露有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原价、折旧、 减值等常规的信息外,还要披露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事项。
三、对财务工作影响及对策
新的准则的变化,对会计职业判断带来了挑战,对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学习,认真应对。
1.确定标准,界定范围。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取消,以及一项固定资产中的主要组成部分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可以分拆列作单项规定资产的规则。在单价标准上,应坚持生产经营中主要劳动资料的原则,会同管理部门联合确定;在固定资产分拆上,应坚持不同组成部分寿命、提供经济利益方式的差异原则,必须会同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等联合确定。
2.体现使用价值,明确入账价值。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主要体现为生产能力,是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增加的来源不同,其原值的确定方法和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主要是实际成本与公允价值两类,后者又主要是弃置费用的现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中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未来弃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弃置费用折现率成为其中的难点。对此,在准则允许范围内,可以联合有关技术部门、管理部门确定初步方案,再咨询有关金融专家予以确认。
3.调整账面价值,提高判断水平。固定资产原值确定后,折旧、减值以及定期复核成为影响账面价值的三个直接因素,均涉及到会计职业判断。可收回金额又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种计量方法。在方法选择上,应遵循净额法优于现值法原则, 以尽量提高减值计量的可靠性;在所选择方法的操作上,净额法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更多的需要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的参与,现值法中各期现金流量与折现率的估计,更多需要企业管理层的支持;在所选择方法的影响上,应着重关注减值提取后不得转回对企业业绩、风险、 形象、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在坚持客观性基础上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
4.鉴别后续支出,计量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与计量直接关系到当期损益的计量。更新改造比较容易鉴别,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通常是为了保持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一般应该费用化。而有些支出则要遵循原则是,增加该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入量或提高固定资产使用价值的支出,应该予以资本化。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2001年11月2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对固定资产所下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需要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则改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不定期一个会计年度。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有以下两点变化:一是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这一修改变更了原制度中关于生产企业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需达到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单位价值需达到500元以上的价值量判断的硬性标准,将更多的判断自交给企业。更有利于发挥企业管理资产的能动性。二是使用时间要求发生了变化。新旧准则的“使用寿命”均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两个文件的区别在于: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超过一年”变更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变小了。新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在旧准则里面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的这两类资产在新准则里面不再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畴,较之旧准则,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上是缩小了。
三、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化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可分为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方面,初始确认是指取得固定资产时入账价值的确认;再确认则是固定资产取得后对后续支出、重估价等的确认问题。固定资产原则上应以原值计价,即以取得固定资产并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在旧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要求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算;新准则对此的规定则是,如果有公允价,按公允价值入账,只有在没有公允价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发生了变化
1.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新准则对某些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旧准则原来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新准则在考虑弃置费用的前提下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财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只有电厂等特殊企业才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
2.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参考文献
1.1使用时间要求发生了变化
新旧准则的“使用寿命”均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但两个文件的区别在于: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超过一年”变更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也就意味着,有些设备虽然使用寿命未到一年整,但跨过了一个会计年度的,也可以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例如,某企业某年八月一日购入一台设备,按旧准则规定,它的使用寿命需达到或超过一年,即至少到下一年的八月一日止才能将这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但按新准则规定,这台设备的使用寿命只需超过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可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1.2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
这一修改变更了原制度中关于生产企业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需达到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单位价值需达到500元以上的价值量判断的硬性标准,将更多的判断自交给企业。更有利于发挥企业管理资产的能动性。
2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变小了。新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也就是说,在旧准则里面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的这两类资产在新准则里面不再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畴。所以我们认为,较之旧准则,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上是缩小了的。
3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化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可分为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方面。初始确认是指取得固定资产时入账价值的确认;而再确认则是固定资产取得后对后续支出、重估价等的确认问题。这里所说的固定资产计价,只是指对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的确认。固定资产原则上应以原值计价,即以取得固定资产并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我们说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在旧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要求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算。但新准则对此的规定则是,如果有公允价的,按公允价值入账,只有在没有公允价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4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但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此外,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5固定资产的核算发生了变化
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1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
但新准则对某些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旧准则原来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新准则在考虑弃置费用的前提下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财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只有电厂等特殊企业才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
5.2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处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举个例子:某企业于2007年7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6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s].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丁红燕.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财会月刊.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