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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可持续;土地规划;关系;对策
引言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上,城市人口越发聚焦,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越发紧张。特别是城市中的土地资源,已经被大量的余额以及商业建筑所覆盖。目前,城市中存在着土地资源利用方法单一与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关系着城市化发展的可持续性。针对城市的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和谐。
一、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就是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土地专项利用规划主要针对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土地规划的存在意义在于促进土地资源更加合理地利用,减少土地非法开发与利用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土地规划是一个综合性的土地管理方法,通过经济调节与技术保护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的利用进行长期规划,从而促进土地利用率的提升。
城市的发展与规划,则是从城市的发展目标出发,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服务的。城市规划就是指一段时间内,城市发展的计划。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才能让城市发展行为得到科学目标的指导,也只有城市规划科学了,才能促进城市发展工作的统筹兼顾。要促进城市的生产力展,必须要以城市规划为保障,做好城市规划,可以减少城市的混乱布局,减少城市中的违规建设,让城市发展能够更好地符合社会大众的发展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对和谐与稳定的生存环境。最重要的一点是,城市的科学规划,能够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从而减少因土地资源利用问题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土地的利用规划以国家层面的全局利益以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设计基础,其实施的前提是保护有效耕地的数量,结合其它用地类型的需求,对可使用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安排,做好土地的使用总体而已工作。之所以做土地规划,是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为了有效开发土地资源,提升土地资源的得合同效率,从而让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和谐的环境。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所关注的是城市的未来建设问题,如何做好城市发展的统筹与阶段性安排,促进城市经济与文明水平的提升,是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重要点。从出发点与目标来看,在土地资源的利用方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规划存在着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土地规划中包括城市土地规划。土地规划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在制定的主体以及部门上存在不同,所以在二者共同实施的时候,很有可能产生土地利用的争端。因此,加强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协调,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规划的整合的重要手段。
二、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土地规划的方法
要做好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土地规划问题,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利用正确的对策与方法去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和谐与城市发展的和谐。
(一)重视土地区域规划作用的发挥
要做好城市可持续性的土地规划工作,需要关注区域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只有从城市的经济发展实际以及长期发展计划出发进行土地规划,才能促进城市经济的平衡有效发展。只有城市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得以科学开发与利用,才能让城市整体土地规划工作质量提高。对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保护,让国土资源在保护的基础上被利用,会让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更加和谐。在土地规划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城市土地规划工作与土地总规划之间的联系。
首先,要对城市大范围内的土地情况进行了解,将其视为土地规划的影响因素。其次,要从城市的经济发展命脉出发,本着促进城市发展的目的,协调城市内每一个区域的土地资源与城市之间的土地规划,做好整体与部分利益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土地规划的矛盾。将区域土地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进行协调的土地规划方向,会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出无限的价值,减少重复建设与低效使用。
(二)加强土地规划的灵活性
在传统的城市土地规划工作中,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较强,规划的条例与内容过于死板,并不利于土地使用的科学化。在城市化发展速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土地规划工作的方法也应当灵活起来,利用弹性规划对土地利用问题进行计划,更能促进城市与土地发展的和谐。弹性规划的灵活性应当更高,规划的制定者需要从不同的时间角度与空间角度出发思考问题。
首先,在时间角度方面,应当做好土地前期规划、中期规划与后期规划。其次,在空间角度上,应当利用城市发展区域的不同发展情况进行重点性土地利用规划。对于城市的管理者来讲,可持续的土地规划制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明确城市发展的重点,预测城市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需求,需要一个聪明的头脑。灵活性土地规划的制定,会让土地的利用更加合理,也会让城市建设更加科学。
(三)调整城市土地规划名称
一般来讲,土地一般分为农业用地、未开发土地与建设用地这几种。在城市的土地管理工作中,也存在这些名词,但相同名称所对应的意义则有所不同。土地名称与其对应意义之间的重复与差异会影响土地规划的准确性。作为土地规划者,应当认识到这一问题,并从国家总体土地规划内容出发对城市用地的名称加以规范。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对土地名称进行规划,有利于土地数据资源的管理,减少城市发展与土地规划之间的矛盾。
(四)加强土地规划法律法规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与法规,这也是很多违法用地问题产生的原因。土地规划工作必须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才能对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较大的约束力。要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土地的合理规划,就要更多地关注法律法规方面的保障。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土地规划立法,从当前国家大多数城市发展的需求出发,对城市土地规划提出要求,明确土地规划方面的细则,对土地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详尽的表术。只有法律法规健全了,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土地规划工作才能更有效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规划是相互影响的两个主体。合理的土地规划可以促进城市建设的有效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化建设长远利益的实现。其次,做好土地规划,可以极大地减少盲目化的工程建设,从而减少土地资源浪费。正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利用正确的对策去做土地规划工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城市的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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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涛,陈卫. 城市环境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关系分析[J]. 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4:383-386.
[3]李松志,董观志. 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对规划实践的指导[J]. 城市问题,2006,07:14-20.
关键词:城市 土地规划 可持续 发展
一、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显得很重要,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很多的土地,国家相关部门虽然严格控制城市的建设用地,但是城市土地规划往往只是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出发,不把全局的土地资源供需考虑在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划没有起到限制作用,城市建设的用地不合理地扩张,侵占了耕地,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1.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城市用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区域内已经被建设、被利用的土地资源,二是已经被有关部门批准,列入了城市规划的区域范围之内,有待于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另外,需要指出的一点就是,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中所规定的城市区域内的所有非建设的用地,象山石、树林、池水等占用的那部分土地资源,也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城市用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速发展,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既有兼容性,互有侧重又互为弥补,同时还具有矛盾性。它们在规划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理论依据上有矛盾之处,给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难。
2.矛盾性:供需矛盾、过分扩张
现在我国建设用地规划把人均建设用地指数作为标准,好像很合理,实际上忽略了很多因素,比如区域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城市中建设用地急剧扩张的原因等等,从而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效果。
3.兼容性:互有侧重、互为弥补
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来看,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都是区域规划的组成部分之一,二者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它们是互相补充、缺一不可的两部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立足点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远景发展和统筹发展,侧重点不仅是科学分析城市用地的范围和规模,还有保证城市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平衡、保护地球自然资源,注重整体性原则和坚持可持续发展。
二、发达国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启示
西欧各国的城市化水平较高,极大地带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这当中,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功不可没。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土地利用规划理念,对我国传统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研究方法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生态优先的发展策略
针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的状况,应进行城市的合理容量和城镇建设的生态适宜性研究,在建设和保护的地区之间,建立起土地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从而达到控制环境容量小的城市,发展环境容量大的城市的战略目的;同时应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划分为城市化发展促进地区、城市化发展控制地区及非城市化发展地区三部分,通过生态限制因素的分析,确定不可建设区及控制发展区的范围。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分析各种土地利用结构对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求将土地利用对环境的破环减少到最低限度。
2.强调区域观念
城市的土地利用不能就城市论城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不再是孤立的封闭单元,而是处于区域的循环甚至国际交流圈中。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应着眼于本地区、更大的区域甚至全世界,从区域经济、大型基础设施等方面来分析城市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及土地利用发展的优势和制约条件。规划编制中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提出基于区域合作精神,超越行政区划的土地空间发展模式;针对城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这―特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的规模、发展方向、区域基础设施布局等提出相关建议;通过研究当前国际国内背景下区域关系格局,分析城市发展的优势及存在问题,将区域合作的组合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之一,并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重整策略。
3.强调与社会、政治、经济的紧密结合
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进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研究,才能保证其科学性。以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为研究的切入点,紧密结合宏观区域经济竞争的要求,对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战略选择关系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进行分析和展望,从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特别是从城市高速成长这一特征出发)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分析,提出构造适应知识经济的未来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新理念,以求在区域合作、中心城市建设、居住适宜性、历史传统保护等方面及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重整策略的编制上注重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4.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关键词:城市土地规划;可持续发展;对策
在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随着人口的聚集以及经济水平的提升,土地资源并大量的用于建造商业中心以及住宅区,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短缺,如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城市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没有统一的指导以及规范
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都是在空间范围内进行规划的一种方式,但是这两种规划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城市规划侧重于对城市内各种用地类型进行合理的组合与布局,更加注重实现其功能性;而土地利用则侧重于对现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安排,使土地资源可以被最大化的利用,从而达到节约保护土地资源的目的。此外,这两种规划所依据的规范也各不相同,虽然它们在编制与实施的过程中都在各自的规范中注明应相互衔接、协调,但是由于这两种规划编制的部门不同,编制的依据、目的以及实施的任务也就没有一个统一点,这就导致这两种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很难达到协调统一。
(二)土地规划工作整体性不足
土地规划的整体性要求十分严格,不同层次的管理部门在规划的制定办法和内容上都有所不同。同时这些规划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体现了国家对于土地规划的整体性考虑。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也有相关的要求。但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业务部门往往缺乏整体性考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规划、村镇规划等内容的专项规划之间协调性差,主次不分,给土地规划工作带来巨大的困扰,甚至有的出现相互矛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暴露出土地规划工作还缺乏一个整体的领导和设计,对土地使用的长远计划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和监管体系。
二、实现城市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城市发展观
城市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土地的集约利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的建设人员应以国情、省情、市情以及区域发展情况为依据,对城市的发展作用进行正确的定位,确定正确的城市发展观。在对城市土地进行规划的过程中,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好高骛远,而应结合城市的整体布局与发展情况,对土地进行科学的利用,充分挖掘土地的潜能,实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此外,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还应合理地选择和布置空间布局,尽可能的以原有的市区为依托,将城市建设与乡镇企业发展以及农村居民点改造进行有机的结合,实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城市规划的协调统一。
(二)编制全面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1、空间规划
一个全面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必须是一个在确定空间内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优化利用结构的空间规划。在规划编制时,必须认真研究城市人动的动态和城市空间扩散的过程及规律,合理推测城市发展的规模和确定城市蔓延速度与方向,进而给城市发展留足必要的开阔空间。同时,还应认真研究城市原有的组织结构,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城市规划和设计创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结构模式。按照组团布局模式,在中心城形成布局合理、交通便利的城市体系;按照等级扩散的城市发展理论,在市域内建立起“主城-辅城-二级市-中心城镇”构成的完整城镇体系,合理调整产业空间布局。此外,还应根据城市自身的特点和性质进行地上地下统筹规划,以空间垂直利用代替平面利用,以城市土地的全面开发来缓解城市土地供需矛盾,进而达到土地的合理利用、资源的优化配置的目的。
2、时间规划
在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其具有一个科学的时间跨度的规划。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大量的人口源源不断的涌入城市,城市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但是城市中的土地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如何合理的运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满足无限增长的城市人口的需求,是如今城市建设者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也就要求城市的建设者在对城市化进程充分掌握的基础上,精心努力编制一个具有一个适当时间跨度的规划。只有如此,方可在城市发展与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中找到一个稳定的平衡点,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我国必须延长对城市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期限,城市的建设者应具有较高的城市规划前瞻性。
(三)政策和制度的规划
一个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必须确保有利于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和制度得到延续。众所周知,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均耕地仅为0.106公顷,仅占世界人均耕地的45%。即使现有耕地一分不减,但随着人口增加,人均耕地将进一步减少,那时我国耕地形势和粮食问题将会更加严峻。这就需要我们必须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到实处,时刻不能放松。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详细规划,也必须以此为核心,并将之贯穿始终;同时还要兼顾其它合理有效的用地制度和政策,避免因行政因素造成的间断。
三、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可持续土地规划在城市的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其可以有效的保证城市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其可以有效的避免盲目的建设开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的重复建设以及资源浪费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吴正红,冯长春,杨子江.紧凑城市发展中的土地利用理念[J].城市问题,2012,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