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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投后管理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风险投资投后管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风险投资投后管理

第1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项目;投资后;风险管理

早在1912年,著名政治经济学家熊彼特就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指出,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因素,在经济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经济正在深深地验证着这一点。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新常态。从2012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缓。告别过去30多年平均10%左右的高速经济增长,2012年-2014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分别为7.65%,7.67%,7.40%,2015上半年的经济增速为7.00%,经济呈现出中高速增长。同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而且伴随中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地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模式需要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处于新常态的中国经济,要实现不一样的增长需要创新。创新是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走创新发展之路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引导机制、拓宽风险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发展国有资本风险投资、推动风险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等举措来扩大风险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

由于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新企业,而创新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将面对不同的风险。作为一种创新的投融资机制,风险投资最终追求的仍然是资本的增值。只有合理防范和控制风险,才得获得与高风险相匹配的高收益。因此,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非常重要。

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是指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者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多种管理方法、手段、技术对项目活动的风险实行有效的控制,以最小的成本保证安全、可靠地实现项目的总目标。

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贯穿于项目运行的各个阶段,因此对其的风险管理应该贯穿其整个运行过程。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Tyebjee和Bruno总结前人的研究结果,提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行过程包括:交易发起(Deal Origination)、项目筛选(Screening)、项目评估(Evaluation)、投资协议设计(Structuring)、投资后管理(Post Investment Activities)。学者们通常讨论风险投资项目运行各个阶段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其进行研究,本文主要对风险投资项目投资后的风险管理研究情况进行综述。

由于风险投资机构一旦选择投资项目,就成为风险企业共同的拥有者。投资机构主要通过对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和对风险企业进行监管两种方式控制企业的风险,下面分别从增值服务和投资后监管两个角度综述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情况。

一、增值服务

风险投资降低风险的机制在于利用风险投资家的人力资本,为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为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可以促进风险企业良性发展,更大可能实现投资收益,进而减少投资风险。

针对风险投资机构进行项目投资后对于风险企业的增值服务,学者们主要讨论提供增值服务的形式、方式及增值服务对于项目运行的影响。

对于一个拥有坚定信念和强烈成功欲望的风险企业家而言,他需要为自己的项目找到优秀的风险投资家,他需要风险投资家的资本、经验及各种社会关系网络。风险企业家希望获得风险投资家的支持并与其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学者们经过研究,普遍认为风险投资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风险企业提供帮助:

在企业的长远发展方面:参与制定风险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与经营计划;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筹集资本;积极促进风险企业的并购、回购或公开上市等。

在企业的内部管理方面:建立有活力的董事会;聘请外部专家;招聘重要员工;促进和完善风险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当CEO智囊团,提供技术、知识、营销、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为风险企业家提供精神上和信念上的支持,激励风险企业家引领风险企业走向成功等。

在企业外部,帮助企业铸造关系网络、开拓企业产品市场等。

具体地,王干梅(2004),徐锦荣(2010)分别分享了高新投和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的投资经验。在经营中,投资机构通过提供融资担保帮助高科技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或政府资金,协助风险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修订发展战略,设计融资、资本运作和上市方案,进行资产重组等;在内部管理上,帮助风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规范管理、进行制度建设,调整完善治理结构,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制定和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在企业外部,疏通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争取政府政策支持等。

张识宇,徐济超和蔡建峰(2013)指出风险投资机构的网络资源包括行业资源网络、人力资源网络、专家网络及信息资源网络等。Stam和Elfring(2008)和Lu等(2013)认为,通过风险投资机构构建的资源网络,风险企业可以从外界获得信息、技术、知识、资金、信任等企业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并且风险投资机构利用其在资本市场上的关系和技能,帮助风险企业筹集发展所需后续资金或开展并购、上市准备等活动。

袁蓉丽、文雯和汪利(2014)通过对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风险投资机构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呈现正向变动,说明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进入公司董事会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而且高质量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更大。

风险投资机构积极为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取得了有益的成果。从微观角度,增值服务可以提高风险企业的竞争力,减少项目风险并提高风险企业的收益。

首先,风险投资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可以提高风险企业的管理能力、治理结构、为企业设计长远的发展蓝图。

Kulow和Khoylian(1988)研究发现,风险投资机构通过更换风险企业高管可以帮助风险企业提高管理能力。Hochberg(2011)研究证明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风险企业收支水平较低,更积极地采纳股东权利协议,有更独立的董事会结构。Baker和Gompers(2002),Suchard(2009)的研究进一步验证了以上观点,他们发现风险资本的进入使风险企业董事会中有更多的具有行业经验的独立董事,使董事会更加具有独立性。张识宇,徐济超和蔡建峰(2013)认为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参与风险企业的重大决策、协助企业进行战略规划,帮助风险企业发现创新机会和先动商机,提升项目的评估准确性。并且通过帮助企业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和组织结构以及向企业家提供管理经验,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的创新实力和动力,提升风险企业的创业导向,即创新性、风险承担性和超前行动性。钱野(2014)对浙江省3480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有风险投资背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将上市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目标并更容易上市。

另外,Hellmann和Puri(2000)提出风险投资的参与可以缩短风险企业将产品投入市场的时间。Matusik和Fitza(2012)认为风险投资机构能够帮助风险企业克服所在领域特有的技术难题,并有助于识别企业潜在的风险并找到问题的解决办法。Hsu(2006),Gu和Lu(2014)提出有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更容易建立战略联盟和技术授权等合作性的商业关系。

其次,风险投资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可以有助于控制项目风险。

Hellmann和Puri(2002),Kaplan和Strmberg(2003)发现通过协助招聘风险企业的管理者、聘任或解聘经理人等方式,风险投资机构影响风险企业决策并约束管理者的私利行为,使风险减少。

Gompers(1995),杨艳萍(2003)指出,向风险企业派出具有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熟悉风险企业业务、能为风险企业发展提供增值服务的投资经理出任企业董事,可以克服或减少风险投资机构与风险企业之间的协议、契约和各种规定的不完整性及信息不对称性,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性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赵玮,温军(2015)利用2005年-2013年间1481家风险投资机构和13347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有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上市公司,其高管薪酬较低,而高管持股比例较高,说明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增加高管的持股比例来抑制高管的短视行为,有助于降低风险。

第三,风险投资机构提供的增值服务可以给风险企业及机构自身带来高收益。

国内外学者通过对有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风险企业与没有风投支持的风险企业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在上市时及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有所不同。国外相关研究显示,有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上市时成立的时间更短,资产账面价值更大,权益比率更高(Megginson,Weiss,1991);上市时表现出更低的折价率(Brophy,1988;Barry,1990;Megginson,Weiss,1991;Wang,2003;);上市后,其市盈率、投资回报率更高(Jain,Kini,1995);而且具有更高的长期绩效(Brav,Gompers,,1997)。究其原因,学者们认为风险投资家积极地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对信息的掌握比较充分(Brav,Gompers,1997);通过对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并进行相应的监管,向市场传递了企业资质优良的信号(Barry,1990);并且市场投资者承认风险投资家在被投资企业中的正面作用(Jain,Kini,1995),提高了风险企业的附加值。同时,由于风险投资家对于风险企业上市时对高管和董事会的调整,风险企业上市后企业的盈利可能性增加(BharatA.Jain,Narayanan,OmeshKini,2007)。

在国内,学者们也进行了相关研究。王干梅(2004)直接利用数据说话。高新投通过为风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促进了风险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且高新投在三年内(2001-2003)因此获得了64.2%的高回报率。

钱野(2014)调查发现125家有风险投资背景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值(包括总产值和人均产值)、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及其增长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且其获得银行贷款的平均额及增长率也明显增加,风险投资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外部融资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沈维涛,胡刘芬(2014)认为,有专业化投资经验的风险投资机构能够在投资后对风险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价值增值服务,从而提升其投资绩效。杨晓艳(2014)也认为,相较于PE,风险投资机构更倾向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并通过积极参与企业管理能力的提高过程,使风险企业实现了增长。

第2篇

一、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涵义及内容

“机制”一词的运用十分广泛,对其涵义也有不同的理解。“机制”既可以用作描述事物构成状态,即将描述对象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并确定其子系统构成与相互关系;“机制”也可以用作描述事物运行规律,将描述对象的内在机理,包括宏观与微观的理论解释与分析;另外,更多的是“机制”可以被用来描述人们对事物运行的制度安排,并由此而形成各种功能,这体现出人们对事物运行客观规律的认识与运用。而投资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在投资后,为了促使风险企业经营的成功,风险投资家在力所能及的各个方面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扶植和培育。风险投资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1、常规性管理。主要指风险投资人在风险企业日常运作过程中,通过各种常规性手段把握企业的经营动态,并按照合法程序与权力,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常规性管理的实质就是根据被投企业经营信息的动态反馈,对其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过程。

2、决策性管理。是指风险投资人通过派出人选出任被投企业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管人员,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过程。由于风险企业的特点,决策管理过程通常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派出得合格人选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合理可行的决策建议,便于风险投资人作出正确决策。

3、增值。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增值服务贯穿于常规性管理和决策性管理全过程之中,它主要包括协助组建管理团队、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提供信息支持服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内容。因而,增值服务已成为风险投资人对投资项目后续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价值发现的过程,更是一个价值创造的过程。

二、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动因

任何投资活动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那么,价值增值的最大化、风险的防范和人力资本的充分应用是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产生发展的主要动因。

1、价值增值最大化的要求。风险投资后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风险投资家的风险投资后管理可从三个方面创造价值增值:为创业者提供合适的投资机会;为风险企业确定最佳战略或者如何最好地执行战略;为风险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源。

当风险企业在风险投资家的帮助下获得投资机会、化解企业风险以及减少不确定性和作出最佳决策时,企业就创造了最大的价值增值。

2、防范风险的要求。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家不仅要承担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商业风险,还有由于风险投资的特殊性,承担着风险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商业风险是基于风险企业竞争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由于商业风险无法完全预测,风险投资家只能随着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来调节他们的后续管理水平。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后管理的水平与商业风险呈正相关,与风险企业价值增值的预期呈负相关,但是当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强度与水平超过了一定的界限,风险投资家就可能会改变初衷并撤回投资。

在委托框架下,风险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仅存在于签约投资前的项目评估阶段,也存在于后续投资阶段。签约前的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主要问题是逆向选择,投资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主要问题是道德风险。因此,当的风险越高,风险投资家进行风险投资后管理的程度就越多。风险投资家通过投资后管理识别风险,收集信息,加强对于投资资金的监管,增加与管理团队的沟通机会,从而帮助风险投资企业实现价值增值与风险防范。

3、人力资本充分应用的要求。在风险投资中,人力资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家的经验,二是风险企业家的素质,二者都极端重要,而且是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的。首先,风险投资家的经验是决定风险投资后管理所产生的价值增值量与风险防范成效的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其次,风险投资后管理对于风险企业家素质的发挥提供了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企业家在风险企业中有特殊的重要性。与成熟企业相比,风险企业面临着极度不确定的市场,具备极少的创业资源,并面临高度的风险。风险企业家必须依靠自己的洞察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等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作出决策。但是,在委托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必须依靠完善的管理机制才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因此,通过风险投资后监管,对风险企业家进行激励与约束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创新性分析

1、管理对象的深化: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为核心。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不仅具有一般人力资本的特性,更具有特异性,这是风险投资后监管机制涉及的核心内容。概括而言,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特异性主要包括: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低担保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高专用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强显示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可抵押性。由于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特征和风险企业的特殊性,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设计不仅要考虑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而且还要对其严格的约束与监控。

在风险投资后管理中,应该根据风险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基于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双方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因素的考虑,来进行机制设计。对处于早期阶段的风险企业,一方面企业家如果拥有相对较大的股权,其边际努力产生的边际收益中的较大部分将归自己所有,其将受到足够的激励;另一方面,由于早期阶段中风险企业家的担保能力相对不足,风险投资家为了减少投资风险和损失,必须持有较大的最终控制权,并使公司的利益凌驾于企业家之上,甚至在必要时有权解雇企业家。随着风险企业的发展,企业价值不断提高,风险企业家的能力逐步显现,声誉不断提高,风险企业家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与价值也在提高,使得风险企业家担保能力将不断得以提高,而风险企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则可能相应降低。与此相对应,企业家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应当增加。因此,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应具有一定的动态可调整性,即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和运营状况以及企业家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也就是说,企业家的能力和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谈判能力。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核心是对企业家进行良好的激励、严格的约束与监控,并体现动态可调整性。

2、管理手段的创新: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中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实质上是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的治理机制,是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之间长期重复博弈后最终会形成的一个最优博弈结果。因此,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是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中最核心的手段。Kapla和Stromberg(2000)实证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家通过合约将剩余索取权、投票权、清算权以及其他控制权的分配分开进行,而这些权力的分配取决于企业在某一个阶段的可观察或度量的指标所显示的企业经营状况,因而控制权的相机转移也是逐步的、多层次的。

为了解决风险投资中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在企业经营发展各个阶段相应的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问题,对风险投资中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行了诸多创新,其手段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以可转换优先股为主要融资工具的控制权约束与激励。可转换优先股为主的融资结构实质上是对风险企业家一种控制权激励,促使风险企业家将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企业中去,努力把企业经营成功,实现风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企业家个人效用最大化。

(2)分阶段投资并保留中止投资的权利。一旦风险投资家发现任何有关未来回报的负面信息,下一阶段的融资可能被终止,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价值也就无法实现,这种方式也减少了风险企业家试图对企业剩余索取权进行重新谈判的机会主义行为。

(3)以股票赠与和股票期权为主要形式的激励性报酬计划。通过上述方式,将风险企业家与企业的未来经营状况紧密联系起来,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利益实现了高度趋同,降低了委托关系中的道德风险。

(4)投资者退出权约束。当风险企业业绩低于预期目标时,风险投资家为减少损失,将其前期投资以某个事先确定的价格回售给被投资企业。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风险企业实质运作资本数量的减少,还会通过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效应影响风险企业家的后续阶段的筹资,从而提高了风险企业家的努力程度。

3、激励方式的组合: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相结合。在风险投资中,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方式的运用,也是与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特性紧密联系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契约的不完备性,企业内部协调总是有限的,需要市场从外部来进行推动,这种由外部竞争机制产生的对企业家的激励称为隐性激励。单纯的显性激励或隐性激励均不能够对风险企业家产生最有效的激励,二者的结合设计会取得更大激励效果,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信息不对称与不确定性的程度。

在风险投资的显性激励机制中,风险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以及薪酬结构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而风险投资中的报酬契约的创新在于按照经营业绩连续支付风险企业家的薪酬,而不是在风险投资退出完全时集中支付。这种连续支付激励机制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效果可以有效地提高风险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为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双方带来更高的收益,也可以为风险投资家激励与监管风险企业家提供更多的手段。但是由于风险投资中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以及风险企业成长的高度不确定性,显性激励模式对企业家特殊人力资本的激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风险投资的隐性激励机制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隐性激励机制主要包括风险企业相对业绩激励机制与声誉激励机制。在相对业绩激励机制中,由于风险投资家所关心的风险企业家的努力程度、智力因索、诚实和创新能力不易被观察到,所以企业家的报酬不能直接与这些因素挂钩,必须将报酬和可测量的工作绩效挂钩。由于使用相对业绩比较能将风险投资中对企业家不可控的经济环境变动影响进行过滤,评价出企业经营绩效水平,能使企业家的努力水平接近最优。在声誉激励机制中,由于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具有逐步显现性,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将其人力资本潜能挖掘出来,不断提高其人力资本价值,并提高其声誉,使其在下一轮风险融资时,可以拥有更有利的竞争位置和更强的谈判力量。所以声誉激励机制也为企业家人力资本提供了较好的隐性激励机制。这二者事实上又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在声誉激励机制下相对业绩比较有利于解决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完善投资契约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第3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管理机制

风险投资是通过向极具增长潜力的未上市新兴企业进行权益资本或准权益资本投资,并通过提供管理服务参与企业的发展过程,在企业创业成功后通过权益资本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从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是包括融资、投资、投资后管理和退出四个主要环节的一种循环运作过程。因此,风险投资的微观运行机制由风险投资的筹资机制、投入机制、投资后管理机制与退出机制构成,形成了风险投资微观机制的循环过程。由于风险企业成长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任何风险投资活动都可以说是不完全的,都不可能预见到风险企业将来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包括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将来可能发生的分歧与冲突。因此,风险投资家参与风险投资后的管理,比风险投资前评价和合同的设计更为重要。Kaplan和Stromberg(2001)认为,投资前审慎调查、签署投资协议和投资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降低成本的三项主要措施。所以,在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分析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创新之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涵义及内容

“机制”一词的运用十分广泛,对其涵义也有不同的理解。“机制”既可以用作描述事物构成状态,即将描述对象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并确定其子系统构成与相互关系;“机制”也可以用作描述事物运行规律,将描述对象的内在机理,包括宏观与微观的理论解释与分析;另外,更多的是“机制”可以被用来描述人们对事物运行的制度安排,并由此而形成各种功能,这体现出人们对事物运行客观规律的认识与运用。而投资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在投资后,为了促使风险企业经营的成功,风险投资家在力所能及的各个方面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扶植和培育。风险投资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1、常规性管理。主要指风险投资人在风险企业日常运作过程中,通过各种常规性手段把握企业的经营动态,并按照合法程序与权力,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常规性管理的实质就是根据被投企业经营信息的动态反馈,对其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过程。

2、决策性管理。是指风险投资人通过派出人选出任被投企业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管人员,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过程。由于风险企业的特点,决策管理过程通常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派出得合格人选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合理可行的决策建议,便于风险投资人作出正确决策。

3、增值。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增值服务贯穿于常规性管理和决策性管理全过程之中,它主要包括协助组建管理团队、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提供信息支持服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内容。因而,增值服务已成为风险投资人对投资项目后续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价值发现的过程,更是一个价值创造的过程。

二、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动因

任何投资活动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那么,价值增值的最大化、风险的防范和人力资本的充分应用是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产生发展的主要动因。

1、价值增值最大化的要求。风险投资后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风险投资家的风险投资后管理可从三个方面创造价值增值:为创业者提供合适的投资机会;为风险企业确定最佳战略或者如何最好地执行战略;为风险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源。

当风险企业在风险投资家的帮助下获得投资机会、化解企业风险以及减少不确定性和作出最佳决策时,企业就创造了最大的价值增值。

2、防范风险的要求。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家不仅要承担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商业风险,还有由于风险投资的特殊性,承担着风险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商业风险是基于风险企业竞争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由于商业风险无法完全预测,风险投资家只能随着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来调节他们的后续管理水平。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后管理的水平与商业风险呈正相关,与风险企业价值增值的预期呈负相关,但是当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强度与水平超过了一定的界限,风险投资家就可能会改变初衷并撤回投资。

在委托框架下,风险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仅存在于签约投资前的项目评估阶段,也存在于后续投资阶段。签约前的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主要问题是逆向选择,投资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主要问题是道德风险。因此,当的风险越高,风险投资家进行风险投资后管理的程度就越多。风险投资家通过投资后管理识别风险,收集信息,加强对于投资资金的监管,增加与管理团队的沟通机会,从而帮助风险投资企业实现价值增值与风险防范。

3、人力资本充分应用的要求。在风险投资中,人力资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家的经验,二是风险企业家的素质,二者都极端重要,而且是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的。首先,风险投资家的经验是决定风险投资后管理所产生的价值增值量与风险防范成效的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其次,风险投资后管理对于风险企业家素质的发挥提供了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企业家在风险企业中有特殊的重要性。与成熟企业相比,风险企业面临着极度不确定的市场,具备极少的创业资源,并面临高度的风险。风险企业家必须依靠自己的洞察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等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作出决策。但是,在委托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必须依靠完善的管理机制才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因此,通过风险投资后监管,对风险企业家进行激励与约束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创新性分析

1、管理对象的深化: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为核心。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不仅具有一般人力资本的特性,更具有特异性,这是风险投资后监管机制涉及的核心内容。概括而言,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特异性主要包括: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低担保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高专用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强显示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可抵押性。由于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特征和风险企业的特殊性,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设计不仅要考虑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而且还要对其严格的约束与监控。

在风险投资后管理中,应该根据风险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基于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双方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因素的考虑,来进行机制设计。对处于早期阶段的风险企业,一方面企业家如果拥有相对较大的股权,其边际努力产生的边际收益中的较大部分将归自己所有,其将受到足够的激励;另一方面,由于早期阶段中风险企业家的担保能力相对不足,风险投资家为了减少投资风险和损失,必须持有较大的最终控制权,并使公司的利益凌驾于企业家之上,甚至在必要时有权解雇企业家。随着风险企业的发展,企业价值不断提高,风险企业家的能力逐步显现,声誉不断提高,风险企业家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与价值也在提高,使得风险企业家担保能力将不断得以提高,而风险企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则可能相应降低。与此相对应,企业家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应当增加。因此,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应具有一定的动态可调整性,即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和运营状况以及企业家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也就是说,企业家的能力和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谈判能力。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核心是对企业家进行良好的激励、严格的约束与监控,并体现动态可调整性。

2、管理手段的创新: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中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实质上是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的治理机制,是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之间长期重复博弈后最终会形成的一个最优博弈结果。因此,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是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中最核心的手段。Kapla和Stromberg(2000)实证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家通过合约将剩余索取权、投票权、清算权以及其他控制权的分配分开进行,而这些权力的分配取决于企业在某一个阶段的可观察或度量的指标所显示的企业经营状况,因而控制权的相机转移也是逐步的、多层次的。

为了解决风险投资中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在企业经营发展各个阶段相应的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问题,对风险投资中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行了诸多创新,其手段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以可转换优先股为主要融资工具的控制权约束与激励。可转换优先股为主的融资结构实质上是对风险企业家一种控制权激励,促使风险企业家将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企业中去,努力把企业经营成功,实现风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企业家个人效用最大化。

(2)分阶段投资并保留中止投资的权利。一旦风险投资家发现任何有关未来回报的负面信息,下一阶段的融资可能被终止,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价值也就无法实现,这种方式也减少了风险企业家试图对企业剩余索取权进行重新谈判的机会主义行为。

(3)以股票赠与和股票期权为主要形式的激励性报酬计划。通过上述方式,将风险企业家与企业的未来经营状况紧密联系起来,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利益实现了高度趋同,降低了委托关系中的道德风险。

(4)投资者退出权约束。当风险企业业绩低于预期目标时,风险投资家为减少损失,将其前期投资以某个事先确定的价格回售给被投资企业。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风险企业实质运作资本数量的减少,还会通过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效应影响风险企业家的后续阶段的筹资,从而提高了风险企业家的努力程度。

3、激励方式的组合: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相结合。在风险投资中,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方式的运用,也是与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特性紧密联系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契约的不完备性,企业内部协调总是有限的,需要市场从外部来进行推动,这种由外部竞争机制产生的对企业家的激励称为隐性激励。单纯的显性激励或隐性激励均不能够对风险企业家产生最有效的激励,二者的结合设计会取得更大激励效果,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信息不对称与不确定性的程度。

在风险投资的显性激励机制中,风险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以及薪酬结构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而风险投资中的报酬契约的创新在于按照经营业绩连续支付风险企业家的薪酬,而不是在风险投资退出完全时集中支付。这种连续支付激励机制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效果可以有效地提高风险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为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双方带来更高的收益,也可以为风险投资家激励与监管风险企业家提供更多的手段。但是由于风险投资中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以及风险企业成长的高度不确定性,显性激励模式对企业家特殊人力资本的激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风险投资的隐性激励机制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隐性激励机制主要包括风险企业相对业绩激励机制与声誉激励机制。在相对业绩激励机制中,由于风险投资家所关心的风险企业家的努力程度、智力因索、诚实和创新能力不易被观察到,所以企业家的报酬不能直接与这些因素挂钩,必须将报酬和可测量的工作绩效挂钩。由于使用相对业绩比较能将风险投资中对企业家不可控的经济环境变动影响进行过滤,评价出企业经营绩效水平,能使企业家的努力水平接近最优。在声誉激励机制中,由于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具有逐步显现性,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将其人力资本潜能挖掘出来,不断提高其人力资本价值,并提高其声誉,使其在下一轮风险融资时,可以拥有更有利的竞争位置和更强的谈判力量。所以声誉激励机制也为企业家人力资本提供了较好的隐性激励机制。这二者事实上又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在声誉激励机制下相对业绩比较有利于解决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完善投资契约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结论

风险投资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循环过程中的核心环节,随着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成熟,风险投资后的管理支持越来越重要,对于风险投资的价值增值,风险防范和人力资本的充分应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风险投资后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适应风险投资的特殊运作方式与管理需求,必须要对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进行创新。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创新的核心在于以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为管理核心,以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为手段,通过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

【参考文献】

[1] Kaplan S,P Stromberg. Venture Capitalists as Principals:Contracting,Screening,and Monitoring [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1(2).

[2] Harry J. Sapienza,Sophie Manigart:Venture capitalist governance and value added in four countries [J].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1996(11).

[3] MacMillan et al:Ethical Conflicts in a Prospective Payment Home Health [J], Environment Nursing Economics,1985(4).

[4] Chan A. V.:Thakor.Collateral and competitive equilibrium with moral hazard and private imforrmation[J]. Journal of Finance,1987(42).

[5] Kaplan S.and Stormbergp P.:Financial Contracting theory meets the real world: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venture capital contracts[R], NBER working Paper No.W7660,April 2000.

[6] 艾耕云、徐晋、余:风险投资声誉激励机制下的相对业绩比较[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7.

[7] 崔景晨、王键:风险投资中对企业家激励模型的研究[J].价值工程,2006(10).

[8] 杨善林、张行宇、李姚矿:制度与创业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