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安全生产宣传措施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总体要求和活动主题
(一)总体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紧紧围绕上级“安全生产月”总体部署和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工地、面向群众、面向施工一线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局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安全生产月”要突出主题,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高危作业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三)活动时间: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水利站、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水务有限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在重点水利工程所在地、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画;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局各业务科室技术人员、镇(区)水利站工程员和机电工辅导员,要深入水利工程现场,为水库工程、灌排站生产管理人员讲授工程安全运行知识;水务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要深入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现场,督促一线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加快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安全资质管理、审核,施工围堰和导流设施的度汛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情况;施工现场管理秩序,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建质量,高空、高坡、深基坑施工保护措施,起重设备、工程车辆使用和管理,工地用电管理及职工食堂卫生等。
2、水利工程管理:泵站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水库大坝及配套工程的安全管理与运行现状;病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与执行情况,带病运行工程设施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等;河道堤防和重要塘坝安全管理措施等。
3、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与管理: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设备安装;污水管网建设交通隔离、地下管线清查保护、夜间警示、施工防护、管材质量及施工质量等。
4、特殊场所的管理:城乡居民生活供水水源地安全管理;办公场所的用电安全、防盗和消防管理;职工食堂的饮食安全管理;防汛物资仓储的安全措施等。
5、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水库渔业等水上作业工种的安全制度、防护措施等,电工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6、防汛值班管理:各级防汛机构、各类水利工程汛期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讯畅通情况,遇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到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对各地活动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而造成工程出险甚至失事的,将按照《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水利工程区域管理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具体抓好本辖区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和督促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突出“一岗双责”,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不垮一座库坝,不溃一处堤防,不发生水利建设施工人员死亡事故,不发生水利水电机电设备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全力构建生产安全、系统安定、职工安康的和谐水利。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水利项目;
2、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章制度行为的;
4、河道采砂中的非法偷采行为;
5、违规涉河建设项目;
6、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作业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的;
3、未制订应急预案和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的;
4、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干部职工、贴近生活、贴近水利实际的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2、组织开展“水系民生,安全发展”主题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进度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7月底前)。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7月底至9月)。
1、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以“安全生产月”和“水系民生,安全发展”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车辆交通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针对排查治理工作中水利重大安全隐患,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5、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做好宣传发动,抓好协调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三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深入治理“三违”现象,清查整改“四无”电站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把“三项行动”与今年部署开展的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河道违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等相结合,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不垮一座库坝,不溃一处堤防,不发生水利建设施工人员死亡事故,不发生水利水电机电设备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全力构建生产安全、系统安定、职工安康的和谐水利。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水利项目;
2、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章制度行为的;
4、河道采砂中的非法偷采行为;
5、违规涉河建设项目;
6、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作业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的;
3、未制订应急预案和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的;
4、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干部职工、贴近生活、贴近水利实际的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2、组织开展“水系民生,安全发展”主题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进度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7月底前)。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7月底至9月)。
1、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以“安全生产月”和“水系民生,安全发展”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车辆交通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针对排查治理工作中水利重大安全隐患,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5、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做好宣传发动,抓好协调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三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深入治理“三违”现象,清查整改“四无”电站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把“三项行动”与今年部署开展的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河道违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等相结合,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防止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