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法律知识竞赛的意义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基层企业热情高比赛严谨秩序好
本次活动规模大,组织严。来自昌平区17个镇街及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的队员组成18支竞赛队,共计500余人参与到此次知识竞赛中,参赛队员全部是来自基层企事业单位及村、社区的统计人员。同时,昌平区统计局及各镇街观众组成了庞大的“助威团”,为参赛选手加油、呐喊、鼓劲,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全区根据镇街抽签结果分为3个片区,每个片区有6只代表队参加了初赛,初赛前两名进入决赛。决赛分为必答、抢答、风险、附加四轮比赛,共产生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最终兴寿镇代表队荣获一等奖。此次知识竞赛活动经过三场预赛,一场决赛,规模和气势都令人欣喜,虽然这是昌平区统计系统第一次举办这样大型的知识竞赛,但是热情却没有因为是第一次举办而打折扣。
竞赛一环扣一环精彩一浪高一浪
上午9时30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决赛正式开始。6支参赛队伍经过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轮角逐,最后决出了胜负。
必答题环节,6支代表队均表现不俗,分数也是紧追不舍,相差无几。选手们在赛场上所表现出的机敏、从容、活跃,展现了昌平区统计人员勤奋好学、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一进入抢答环节,紧张气氛迅速升温,成功抢答且回答正确后加十分,犯规或答题错误则倒扣十分,抢答环节既考验选手们的胆略才识,还考验他们的应变能力。兴寿镇代表队的选手们下手快、准、狠,连连告捷,比分一直遥遥领先。随着比赛的深入,其他代表队也逐渐进入状态,十三陵镇代表队紧随其后“连发两炮”。但也有些代表队由于紧张和慌乱,抢答过程中屡屡犯规,不仅与答题机会擦肩而过,还要被倒扣分值。比赛气氛一路升温,扣人心弦。
竞赛进入悬念最大的第三轮――风险题,参赛队可自愿回答10分、20分和30分的题目,答对加分,答错扣分,此环节有风险,也有机会。而在风险题面前,各队参赛选手却表现出“不畏风险”的精神,所有的代表队都选择了风险值最高的30分题,且回答成功率极高。
第三轮比赛结束,冠军诞生,兴寿镇代表队以总分200分拔得头筹,十三陵镇代表队紧随其后,南口镇代表队则位居第三。
口号响亮振人心欢声笑语学统计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调动了大家的热情。“依法统计,求真务实,智慧拼搏,快乐竞争”、“学新法、普新法,树立统计新风尚”、“数海,勇争第一”,各参赛队振奋人心的竞赛口号展现了团结拼搏,逐梦扬威的雄心,喊响了忠诚统计,诚信永远的决心。响亮的口号,宛如战场上催人跃进的号角,让理想与激情在统计人心中蔓延。
整场比赛充满欢声笑语,精彩不断,场上队员积极比赛,场下的观众也充满热情,助威团的积极配合将赛场的气氛推向一个又一个,雷鸣般的掌声表现了“我参与、我快乐”的热情。团队精神、激昂热情,这一切让知识竞赛变得灵动起来。
当然,学习法律法规也少不了观众的参与,观众互动题就为每一名现场观众搭建起参与答题的桥梁。观众毫不示弱,情绪高涨、踊跃参与,对统计法律知识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不等主持人说完“开始抢答”就纷纷举手示意。看着这样的场景,让人不禁感慨――举行这次竞赛的目的已经达到!
盘点竞赛得失提升综合素质
本次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选手们个个发挥潜能、全力以赴,充分展现了昌平区基层统计人员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顽强的拼搏精神。竞赛场上所呈现出的不仅是统计法律知识的比拼,更是一场综合素质的较量。
掌握知识是“核心”。这次竞赛题内容丰富,涉及统计调查、统计指标、数据分析方面的内容,也有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争议的解决等方面的知识,突出统计工作的知识性与实操性。参赛选手要想在比赛中获胜,不仅对统计法和统计基础知识要有全面掌握,并且还要善于将统计法律法规与日常统计工作结合起来。有选手在赛后表示“对竞赛结果‘不太满意’,有点遗憾就是对于一些基础知识掌握的不够,很多知识点答题的时候感觉有印象,但说到具体内容总是想不起来。”
心态轻松是“法宝”。“心态要调整好”是大多数落败选手的慨叹,也是“冠军”选手们获胜的“法宝”。 总结此次竞赛,选手们谈得最多的经验就是“心态要好”。三场预赛的“主场选手”们都没能拿到晋级决赛的通行令,让人感到惋惜的同时,不禁感叹轻松心态的重要。来自园区北控队的选手表示,赛前的复习中,他能熟练掌握全部统计法律规定,可到了比赛时,越是紧张,就越容易出错和手忙脚乱,以至于浪费了很多机会。而最终获得冠军的兴寿镇代表队选手则表示,比赛时他们没有紧张,而是将精神高度集中在比赛场上,尤其是主持人的出题和计时提示上,因而得以凭借着较高的“抢答命中率”一路领先。
团队配合是“关键”。知识竞赛只靠过硬的业务知识是完全不够的,必须依靠团队的力量,做好分工才有可能取得好成绩。面对决赛,选手们无疑是紧张的,需要团队的相互支持与肯定。在团队必答环节镇定作答、共同协作;在抢答环节,不因未能及时抢到抢答权而相互指责。团队之间,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安慰的微笑都能增强队员间的凝聚力,激发出无可匹敌的能量。
赛出水平与风采赛出进步与超越
“这次来真是长了见识,也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个人必答题环节,崔村镇代表队的张平没能顺利回答出题目,但他还是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比赛。张平说,比赛在让他看到自身差距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经验积累,“下次有机会,我还要来!”
来自兴寿代表队的梁瑾对于此次知识竞赛也感触颇多,在她看来,经历这次比赛对所有参赛选手来说已经就是一次业务能力的提升,同时,竞赛也让选手们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强化各项业务技能,“总结经验,来年再战!”
关键词:法律教育;学校德育;法律素养;学校德育
党的十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而实现这一伟大方略的前提条件是公民素质的提高和法律观念的增强,国家有关教育的文件和法规也一直强调法律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中职阶段是青少年正处于成长发育的青春期,被称为“最珍贵、最个性鲜明的阶段”,青少年在心理上、生理上和人际关系、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认识体会渐渐成熟。同时,这也是一个“高危期”或“暴风骤雨期”。是青少年人生的关键期。也是青少年思想品德逐渐形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科学世界观的重要阶段。如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帮助他们掌握学习、和社会实践、日常生活中必备的法律理念,培养法律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的习惯,使自己能够健康成长。我认为,要在加强中职生的法律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挖掘法律课程资源,培养学生法律素养
课堂教材是对学生进行各方面教育的主要形式。而现行的中职思品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教育的内容,如《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这些教材中涵盖体现的法律知识都是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来编撰的,它并不是枯燥乏味的说教,而是整合了许多鲜活案例、具体情境、生动的图文资料等来帮助学生认知,学生普遍可以接受。这些经过诸多教育专家淘沙取金、实用性的针对性很强的法律案例,给我们的法律教育带来了便利。例如,我在讲人教版中职一年级思品第六课《隐私权初探》时,就使用了教材里案例:未经本人同意,老师拆看自己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自己孩子的信件,领导拆看阅览单位下属的信件。这些拆信者均认为这是在行使自己教育、管理的权利。先由学生分组讨论:以上行为是否合法?并阐述理由。再引导学生使用教材知识来处理解决问题,同时还引用“知识链接”中《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最终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备在查阅搜寻一课本内容优先的典型案例的同时,我也适时补充,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生动案例。如我在讲《这些财产留给谁?》时,就应用了课本中的案例:大华的父亲病逝后,大华的母亲、祖父母、叔伯谁能继承大华父亲的遗产?还没有成年的大华能继承吗?然后让同学们分组讨论并说明理由。利用教材知识就解决了核心知识。所以,作为从事法律教育的老师应该很好地利用手中掌握的优化配置现有资源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塑造孩子们的法律素养。
二、完善法律课堂教学,提升法律学习效果
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我采取升华法律素质和掌握法律知识相融合、法律教育和道德情操教育相融合的方式,以课堂教学作为法律教育的主阵地,对学生开展法律教育。毋庸讳言,新时期的学生对填鸭式教学普遍反感。在课堂教学中,怎样利用并完善课堂教学这一主体形式,激发学生对对法律理念和思维,使学生立体化掌握法律知识,形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在具体实践中我做了以下一些尝试。首先,在各个教学周我都会督促学生们收看央视综合频道每天12:38的《今日说法》或央视新闻频道中午12:35的《法治在线》,当然也建议学生们利用课余时间,收看央视法治频道的金牌栏目——《中国法治报道》、《法律讲堂》等法律节目。在收看以上栏目的基础上,要求学生们在上课伊始的五分钟左右时间进行“法治采风”现场交流,让学生在互动中掌握法律知识,熏陶法律教育。其次,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我还采取了广受学生们欢迎的“法治辩论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征文你我他”等形式进行法律教育,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例如:在讲《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时,我创设了模拟法庭的情境来让学生们身临其境,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教育;在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则公开召集征文比赛,组织撰写法律刊物读后感和法律节目的观后感来调动学生学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们在激扬文字的同时,逐渐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而讲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后,在学生们初步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我又趁热打铁,设计了“宪法知识竞赛”。我提前做了大量准备以确保知识竞赛的最终质量,通过与学生一起浏览下载资料,购买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奖品,极大地激发了学生们对于本节知识的学习积极性;再如在讲《驱散阴霾的阳光》时,为了让学生清晰明辨所谓权利义务的知识,形成权利义务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观念,我筹划组织班里学生进行一场生动活泼的“辩论赛”。各个辩手和后援团经过前期的准备演练,在辩论时唇枪舌剑、激情四溢,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一件件鲜活深刻的案例,一场场精彩纷呈的课堂活动,把握住了学生的心弦,使其在自觉主动中掌握了法律知识,培养树立了法律理念,懂得成为一名好公民必须具备的担当和道义。
三、拓宽法律教育途径,夯实学校德育基础
青少年法律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倡导发动全社会都来关注青少年法律教育,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构筑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律教育平台,为学生们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情境,促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我通过邀请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律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业务骨干为法律辅导员,定期给学生作法律报告,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现身说法,帮助学生认清美丽公平与丑恶猥琐、正义光明与阴暗龌龊,增强辨析能力,提高维护法律和保护自己的自觉性。我通过引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或筹划“法律读书会”来让学生有效认知法律,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以及有关禁绝黄赌毒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还在中职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具体情况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例如;中职一年级开展“日常行为规范”知识竞赛。中职二年级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竞赛。另外,我还在课余课外、日常生活中给学生们结合自身经历讲解法律法规知识。这些看似平常的教育方法和手段都起到了良好的成效。除此之外,我还因势利导地在主题活动日、班级班会日等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每次公休日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生活安全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这些有的放矢的教育,往往给学生留下终身难忘的印象,收到了理想的效果。法律教育光靠教室和课堂不一定能收到圆满效果,我们还应该从纵横立体交叉整合的角度去为学生们提供法律教育的网状空间。所以我通过沟通交流、磋商观摩等形式,组织班里的学生到法治博物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电影、VCD等,参观法律教育图片展。总之,中职阶段是我们的教育对象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伴随着身心的迅速变化,孩子们的自我意识逐渐启蒙苏醒后树立成长起来,各种会陪伴终生的行为习惯逐渐养成沿袭。所以,在如此关键的阶段,集思广益、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律教育活动,对他们的今后成长具有长远意义。当然,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教育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程,让我们依靠家庭、依托学校、依赖社会的群策群力,为青少年的茁壮成长开辟出蓬勃气象,万里晴空。
【参考文献】
[1]吴丹.思想品德课教学中渗透法律教育的探索[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2):36.
[2]王涛.青少年法律教育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
[3]詹云来.中小学法律教育: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D].成都:西南政法大学;2010.
关键词: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
一、引言
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使得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私有财产权开始成为公民关注的重点,作为公民个人的重要权利,私有财产权受到民商法的保护,但是民商法在保护私有财产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何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使其更加完善是关键。本文将针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旨在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改善当前存在的问题。
二、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主要特征
首先,补偿性特征。所谓补偿性即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施害人要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补偿的基础以实际受损利益为依据。补偿性赔偿责任是基于民商法理论确定的平衡侵权者、受害者利益关系的一种有效手段。其次,不主动干预特征。民商法保护私有财产是在受害者私有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并且主动提出司法保护的前提下,如果受害者没有主动提出,那么民商法不对其进行干预。最后,平等性特征。平等性主要针对公民的身份来说,每个公民的社会地位、社会身份、经济实力、年龄、权利等等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个人的私有财产都受到民商法的保护,民商法在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益时是平等对待的,不因公民的不同而区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私有财产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私有财产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国外发达国家法律发展历史久远,公民法律意识较强,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私有财产的概念模糊,缺乏运用民商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甚至没有私有财产权的意识,当私有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往往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且对于民商法公民的了解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能力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
(二)对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监督不到位
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管是法律运行的必备条件之一,但是当前我国私有财产权的法律监督体制建设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监督机构,这就导致私有财产受害者被动成为了监督的主体力量,但是公民缺乏专业的能力和法律知识,没有能力实施监督权利,导致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民商法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三)私有财产立法体系不健全
我国私有财产立法体系不健全,民商法中缺乏实际的原则性条款,操作性较差,没有针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受到侵害时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措施。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形式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虚拟私有财产产生了,但是民商法却没有与时俱进,缺乏针对虚拟私有财产的保护内容。
四、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策略研究
(一)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私有财产保护意识
缺乏私有财产保护意识是我国大部分公民存在的问题,改善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法律宣传的方式,具体做法可以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广告牌、社区广告、广播等多元化的媒体积极展开普法宣传,让法律深入公民的生活中,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不断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与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主题讲座,积极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积极解答公民关于法律的困惑和问题等。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积极号召公民参与到竞赛中来,将民商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问题制作成题目,通过有奖竞赛的方式吸引公民参与,在竞赛的过程中公民能够学到很多法律知识,不知不觉中就提升了法律意识和能力,而且还赢得了奖品,可谓一举多得,这种方式非常受公民的欢迎。
(二)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监督
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是法律执行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强力保障,更是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但是当前民商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方面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导致诸多问题的出现。建立专门的民商法监督机构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由于公民对于民商法的认识不够全面和专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因此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聘请专业人员加强对于民商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行为进行监督,能够避免很多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与时俱进,完善民商法立法体系
当前我国民商法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详细条款对相关私有财产侵害行为的规定,细则不够完善,当私有财产受到侵害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却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而难以得到保护,造成了公民私有财产的损失。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应该不断完善民商法立法体系,尤其是针对没有涉及的私有财产问题,要尽快加入到法律规定中来,例如,针对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等特殊形式的私有财产,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实现有法可依,不得出现缺乏相关法律条款现象。全面覆盖私有财产可能产生的问题,健全民商法法律体系,促进我国民商法的进步和发展,积极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落实司法实践,切实保护公民私有财产
司法实践是指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法律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法律的意义是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民商法的意义是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维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只有当法律落实到实际中才能够体现出其价值,才能真正为公民提供切实的服务。落实司法实践要加强执法机构的执行,为公民提供便捷的方式,提升司法机构的办案效率,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法等等,从根本上对公民司法权加强保护。
[参考文献]
[1]王燕.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2).
[2]盛钧俣.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原则析述[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