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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托管;实现形式;风险防范
项目来源: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土地托管模式下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市场效益研究”(项目编号:J15WB66)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6日
近年来,山东省供销社立足农业农村以土地托管为基础开展规模化服务,充分发挥农业各环节规模经济,实现了节本增效,一些经验做法已大面积铺开,较好解决了土地经营分散、科技含量不足、农产品深加工和附加值不高、农业整体收益低下等问题。
一、山东省土地托管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土地托管起源于山东,坚持农户主体地位,农民对生产决策和结果负责,供销社通过规模化托管服务实现农业经营利润。目前,山东省土地托管(不含复种)面积826万亩,占全国的97.2%,规模化服务已从小麦、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拓展到棉花、花生、土豆、瓜菜、果品等经济作物,形成了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服务,农业综合效益得到全面提升。与农户自种相比,土地托管净收益显著增加。集约化种植和规模机械作业,统一配发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减少了劳动力和物化成本投入,提高了单产水平。截至2015年上半年,土地托管使全省农业生产成本总体降低10亿元,增加效益22亿元。从已实施项目看,托管后每亩粮食作物增产20%~30%,增效400~800元。(表1)全省已建立了450个规模适度、半径适宜的土地托管服务圈,五年内将建成1,500个,让近千万户农民受益。到时,仅供销社提供的土地托管服务覆盖面积就达近5,000万亩,土地托管总覆盖面积7,000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70%。
二、山东省土地托管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形式对比分析
目前,土地托管模式主要有环节式、全程式和经营性托管三种。
(一)环节式托管。环节式托管即合作社着眼于从耕到收单个或多个具体环节开展服务。农户自愿选择托管项目,合作社对应提供托管服务,服务结束后农户验收作业质量,结算服务费用。该模式面向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农户,针对季节性生产作业需求开展服务,农户易接受,供销社只收取服务费,不承担经营风险。郯城县育新农机合作社6.5万亩次水稻采取环节式托管后,每亩降低成本245元,产量提高100多公斤,集中育秧与传统作业相比每亩节约成本240多元,一降一升中,农户收益得到保障。由于农民的“恋地”情节,自主经营自家土地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仍是主要生产经营方式,决定了环节式托管将长期占据土地托管的中心。
(二)全程式托管。全程式托管就是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将一季耕地交由合作社托管,生产决策由农户决定,耕种收等生产环节和种药肥等生产资料由合作社承担。农户收到粮食后,合作社向农户收取成本和服务费用。此模式农户仍参与土地经营,供销社不需支付土地租金,主要面向“空心村”开展服务。82.5%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汶上县义桥镇房柳村是全程式托管的典型受益者。全村1,140亩土地集中交由供销社实行全托管服务,去掉沟渠垄背可增加15%以上有效种植面积,加之采用良种良法等先进技术,每亩产量增加20%以上,改变了土地撂荒现象。供销社以低于市场10%~15%的价格委托村委会代收服务费,其中20%留给村集体,并按化肥供应量每吨给予村委会100元服务费,每年帮助村委会增收6万元,以此为每位村民缴纳了参加新农合个人应承担费用80元,为每户投保3万元保额的家庭财产保险。由于农业生产环节、产量等难以固定细化,投入产出很难准确核算,加上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损失责任难以界定,全程式托管在实践中并不被看好,截至2015年6月,全省全托管面积仅137万亩。
(三)经营性托管。合作社拥有生产决策权是经营性托管与全程式托管的最大区别,农户将土地委托合作社全权管理,合作社按耕地面积向农户支付一定的粮食或现金。汶上县杨店镇陈堂村是经营性托管的成功典型。按照农民意愿,在国家直补政策仍归农户的前提下,农户以每亩1,000元保底价格将土地流转合作社,整合连片土地2,100亩,农户与土地经营权分离,合作社自主经营。合作社年实现综合效益320万元,针对当年收益扣除生产成本和费用将盈余的60%以上再次分配给托管农户,农户土地收益由“保底收益+再分配收益+种粮补贴”构成。经营性托管明确限定托管土地只能种植粮食作物而不能另做他用,经营权委托时间较短,农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到期后争取更大利益,市场前景广阔。
三、山东省土地托管适度规模经营风险防范
(一)存在的问题。首先,土地托管是一项庞大工程,需要大量资金和人才支持,在一些地方,土地托管往往注重资金投入忽视人才支撑。由于设立门槛较低,导致合作社稂莠不齐,重复建设严重;其次,农民需求多样化与统一经营管理存在矛盾。山东省广阔的地域和地理阻隔,造成了小农经济长期盛行,部分农户不认可托管形式,土地托管在一些地区很难连片经营,全省826万亩托管土地分散在上千家合作社家庭农场。还有,土地托管规模化经营后,面临自然、技术、市场和信贷等诸多因素考验。规模小、装备弱、技术低、抵御灾害能力不强的合作社,对托管土地生产经营承担较大风险。
(二)政府、供销社在规范经营中的作用。首先,做好统筹规划,规范土地托管行为。正规完善的土地托管合同,可将双方因责权利不清导致的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对合同文本、签订手续、审查备案、信息平台建设等进行规范,引导土地托管依法、自愿、合理、有序开展,健全土地托管信息库,实现土地托管资料的实时查询和全程监督,确保托管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其次,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给予小额贷款、大型农机具和农资购买补贴等优惠政策,借助其资本、管理、技术和市场等优势,发掘农业功能,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再次,建立防灾机制,规避土地托管风险。引导供销社将托管土地加入农业保险,减少和弥补自然灾害给供销社和农户带来的损失,还要调动保险企业积极拓展“土地托管”保险业务,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加,为土地托管保驾护航。
四、结语
作为土地托管的主力军,山东省供销社从代耕代收,到代加工代销售,再到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实现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多年来一直在探索。在新的历史机遇面前,山东各地要在土地托管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继续深入,做好规范引导和风险防范,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朱金芳,丁俊杰.土地托管:活力初显问题待解[J].农村经营管理,2013.7.12.
[2]范逸文.论规模化农业经营与农业保险的相关性[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1.1.
关键词:土地托管;乐源合作社;效益分析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土地托管实现了土地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也拓展了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多方共赢的新渠道。土地托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
一、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产生的背景
乐源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笔者深入乐土驿镇调研发现,土地经营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土地细碎化问题严重。(2)种植作物种类复杂,科学化管理程度低。(3)第三产业和家庭养殖业居多,导致种地劳动力短缺。在以上背景下,乐源合作社通过长期摸索坚持土地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对土地实行“六统一”土地托管经营模式,即“乐源模式”有效的解决土地细碎零散程度大、机械化程度低、效益低等问题。
二、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分析
(一)土地托管效益理论
(二)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对比分析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乐源合作社托管的土地主要以种植棉花为主,占总种植作物的98%,所以此次调研就以棉花作为样本进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对比分析。
1.土地托管前后总体经营效益对比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种植棉花土地托管后比托管前净收入每亩增加380元,生产成本每亩降低了540元,其中采摘成本降低幅度最大,每亩降低了550元。
2.土地托管前后生产成本效益对比分析
本文把所有的生产成本进行整合归纳,最终归纳为物资成本和用工成本,用工成本在表1中已经分析,在此只对物资成本进行详细分析。
由表2数据说明土地托管后土地整合形成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充分发挥现代农业机械化的作用,提高机械使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机械作业成本、合理配置了资源。
三、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实现了社会资源最优配置, 土地托管,实现了农业生产从家庭生产到集约经营的转变,实现了土地零散化到规模经营的转变。
2.提高了管理标准化、种植科学化水平,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和农资成本, 乐源合作社对托管土地实施“六统一”管理,通过对不同条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良种推广、精量播种、病虫害科学防治等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使农业种植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并且降低了农户的种植风险。
3.提高了农机具使用效率,降低了农机具、水电设施的使用和投入成本,土地托管后合作社对土地进行整合规划形成土地连片,机械化效率显著提高。
4.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业服务成本。
四、总结
土地托管是新时期深化土地流转模式的新探索,也是开拓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第一步。乐源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虽然乐源合作社的土地托管还在发展阶段,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不足,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但是依然走出了一条在稳定农村家庭责任制前提下,农业科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参与各方互利共赢,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新道路。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培育壮大“全托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推进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搞好指导服务,切实提升粮食生产“全托管”经营水平,不断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发展目标
按照“两年打基础,三年大提升,五年见成效”的目标步骤,到2018年我镇规模以上“全托管”(单个主体经营面积不少于200亩)经营面积达到35000亩,占全镇纯粮生产面积的60%以上。2014年,每个村(社区)新培育200亩以上“全托管”经营主体1个以上,全镇服务面积5000亩以上。
三、推进举措
1、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张勇任组长,副镇长毛玉才任副组长的粮食生产“全托管”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托管”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等。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全托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主任或分管农业的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积极引导农机手、农资经营人员、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等各类服务主体从事“全托管”经营,将任务具体到经营主体和培育对象,确保“全托管”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服务指导。在技术服务上,农业服务中心要落实专人指导服务到每个村(社区)、每个“全托管”经营主体;在发展方向上,积极引导粮食生产“全托管”与稻麦高产增效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结合,走现代农业之路;在生产经营上,鼓励支持“全托管”经营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实现科学种田,挣科技的钱;在合同管理上,指导“全托管”经营主体与农户全面签订条款详实、权利义务设定合理的格式化合同。
3、强化政策扶持。粮食生产全托管规模200亩以上的,经南通市级验收通过,市财政给予实施的服务组织奖补2万元,镇财政配套奖补1万元;高产创建的资金和物化补助集中用于“全托管”经营;实施“全托管”的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提高到每亩40元。对“全托管”经营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当年配套新建粮食烘干中心,并与周边种粮大户协议约定提供成本价烘干服务,烘干粮食总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通过南通市验收,每个烘干中心奖补30万元(按南通验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