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道路运输监管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人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人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性功能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
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一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生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措施
1、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3,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
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4、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技术熟练、个个职业素质好。比如装卸管理、押运人员应持相应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必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中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基础建设和管理
关键词:道路运输 市场监管 从业人员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人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人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性功能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一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生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关键词】道路运输 市场监管 从业人员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入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服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入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E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性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措施
1、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3、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4、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技术熟练、个个职业素质好。比如装卸管理、押运人员应持相应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必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中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基础建设和管理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是道路运输监管管理的重要范畴,也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公路等重大建设项目中,坚持安全与建设并举的方针,把运输安全工作充分融人到公路施工、维修、养护中,这是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内容,一是在公路、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安全性能,提高安全防护标准,确保消防、抗震和保护设施齐全有效;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三是规范维修作业;四是加强对危险路段、易发生事故路段、危险桥梁、陡坡、视距不良路段警示警告标志设立;五是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除雪防滑工作。
总之,既然把道路运输行业定义为公用事业,那么对此行业进行经济性和社会性市场监管就是顺理成章的政策取向了。根据我国当前把道路运输行业视为一般服务行业的做法、我国道路运输业市场竞争不完全和运管部门管理缺乏力度的现状,必须加强政府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基本理论及其在政府管制实践中的应用[M].商务印书馆,2001.
[2] 张昕竹:中国规则与竞争:理论和政策[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目前,交通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着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作为道路运输业的管理部门,落实《意见》,就是要以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构建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安全、便捷、可靠、经济、优质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充分地满足道路运输服务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但是近年来,我国道路系统已发生多起重大运输灾害事故,这暴露出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引起有关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对道路运输现状加以研究尤为必要,并有针对性地改善道路运输条件,提高道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一、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从道路运输业的业态,尤其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看,我国道路运输业基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条件,决定其必须要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监管下进行工作。某些公用事业性质的企业并不是自然垄断的,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自然垄断企业都是公用事业。当前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显着的,政府不能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道路运输失去控制和主导。第二,道路运输业内存在着极其不公平的恶性竞争,严重地影响了行业内众多守法企业和行业外消费者的公共利益。所以尽管道路运输业内的自然垄断并不明显,但作为一类公用事业的道路运输业,政府对其进行监管是完全必要的。在市场监管中,政府具有以下权:政府保留控制进人的权利;政府保留管制价格的权利;政府保留为公共利益而指定质量标准和某些其他服务条件的权利;被授权者有责任向所有的消费者提供上述两条确定的合理务。总之,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条件,必须对该行业的市场进人进行监管,必要时还可对价格进行管制。但是监管并不是对竞争的全然抹杀,恰恰相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或者保持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使全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保持竞争的机制。
二、当前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环节步伐缓慢
首先,从道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来看,客观上要求有一部效力相应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引导、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分歧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安排,所以长期以来国家依靠部门规章对全国庞大的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引导、规范。受效力的影响,部门规章往往起不到统一监管的作用,这种局面,客观上造成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地方化、多元化。其次,从1985年开始起草的《道路运输条例》,历时19年才出台,立法步伐缓慢,对道路运输业的秩序要求回应迟滞,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重要性认识的艰难转变。还有一些地方道路运输行业立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立法的翻版使得地方道路运输立法对中央立法的具体化、补充弱化,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国家立法没有解决的问题,地方立法也没有解决,国家立法的空白恰巧也是地方立法的空白。
2、常现多头监管局面
《意见》对道路运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设置了多个运管机构,各机构均可对外执法。但相互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人员、车辆调动不便。因此,不能形成管理合力,对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几个运管机构分属多个领导分管,管理层级多、关系复杂、内部协调困难、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管理关系不顺。比如,2007年液氯泄漏事故中肇事车本身,按现有管理体制,就涉及到3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安全监管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进而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漏洞。
3、安全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针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仍相对较弱,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静态管理严谨,动态监管薄弱。道路运输的证书情况、运输状况等进行检查询问仍未跳出静态监管的模式,运输汽车的整个运输、装卸过程监管不够,未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静态监管到动态监管的转变:二是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人力、物力资源的不足制约了全程动态监管的实施,科技设备不能满足动态监管的需要;三是道路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运政等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行政执法效率不高:四是道路运输信息化管理十分落后,大部分部门和单位依靠经验进行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信息系统,就难以为危险货物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指导,难以对道路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
4、从业资格证的定位存在偏差
目前人员资质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一作的重要一关。但是我们认为,从业资格证不具有安全管理功能,只有驾驶证才具有安全管理职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提出从业资格证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活动,提高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这可以看出,从业资格证制度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相对较弱。相比而言,安全管理职能应该是驾驶证的职能,驾驶员持有从业资格证只是要求其必须掌握关于营业生运输的知识。
5、道路基础设施薄弱
我国很多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点多、面广、战线长,大多数是农民群众自筹自建。坡陡弯急,路况差,晴通雨阻现象严重。
三、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措施
1、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道路运输条例》赋予的道路运输监督检查的职能,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正、规范、严格、文明执法,切实尊重和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完善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全面贯彻《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机制,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创新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机制,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提高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2、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服务职能
道路运输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推行阳光化作业,简化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比如要努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大力开拓跨省和农村客运班线,建设“三优”、“三化”标准客运汽车站,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道路运输服务。同时围绕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建立集仓储、包装、修车、加油、货运、停车食宿为一体的等级货运站,鼓励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联合拓展物流配送业务,创造安全、高效、便民、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
3,健全高效应急指挥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快速性和严重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危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网络,以促进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的形成。确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的结构合理。指挥机构中,既要考虑相关部门代表的合理性,也要考虑道路运输的特殊性,确保应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通过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落实应急会议制度、演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权威和指挥效能。
4、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道路运输特别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些环节的不安全隐患不能发现,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这是当前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技术熟练、个个职业素质好。比如装卸管理、押运人员应持相应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必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中所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基础建设和管理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3-0369-01
1、危险化学品相关概念
1.1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2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全过程。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从而使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导致执行力不够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制约了对违法行为人和企业的惩处力度。交警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执勤执法,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违规行为不够明确,处罚力度较小,只处罚驾驶人,而不涉及危化品运输的源头企业,从而使得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2.2 监管部门较多,管理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管理的盲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危化品相关许可证以及危化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监、质检、环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监管主体,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输相关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然而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较静止状态容易引发事故,因此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管理,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造成源头与动态管理的不协调,致使管理脱节,各项措施难以落实,阻碍了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的有序发展。
2.3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危险化学品混装
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意识不足,为节约运输成本,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时,将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装,一旦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就有可能引起更严重的事故。
2.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培训不到位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一旦危化品发生泄漏,他们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甚至有些驾驶员、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不强,无视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存在违规驾驶等现象。这些因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足,导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频发的现象也是不可小视的。
3、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监管对策
为营造良好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境。
3.1 从源头上控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要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安监、质检、环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统一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监察力度,保证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对安全要求高,政府部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岗位责任制,制定强制的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 加强动态管理。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路面日常管理,坚决制止违规的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
作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装卸工具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年度检测。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在明确了政府及企业的职责后,做到政府严格监管,企业认真负责,形成长效机制,使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有序发展。
3.2 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及社会舆论的的安全意识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需要政府、运输企业及社会公众形成合力,联合保证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各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作为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交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危化品知识培训,熟悉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参与进来,认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组织监督其工作人员上岗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工作。同时还应有针对性的将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防护措施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通过开展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及公众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3.3 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路途监管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就必须严格实时监控和管理, 确保驾驶及押运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通过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使用监管平台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手续,监管人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以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动态监管。
3.4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机制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防范是重点工作,而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出现违规行为或事故,需要有效地加以处理、控制事故的发展, 因此建立有效的违规处理方案和专业的应急处理机制至关重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配备专业的人员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对于超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一经查获,除依法处罚外,还须专业处置人员将违法车辆押运至专用停放场所进行卸载处理。同时还应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急管理, 健全应急救援技术和信息支持系统, 培养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保证不同的应急事件有与之相对应的处置方法,形成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此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4、结束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是动态危险源, 发生事故危害严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受管理、人、车等多种因素影响,对上述因素均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在管理方面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明确职责,加强执法力度,对人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对车辆要加强检查,对违规车辆要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2] 卜全民,童星.《我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工业安全与环保,2012(38-4):90-93.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现代道路运输业为目标,以提升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为着力点,求真务实,奋发作为,重点做好产业发展、行业管理、服务民生、数字运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任务目标
道路客、货运量分别增长3.8%和7%。场站建设完成计划总投资46000万元,重点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县级客货运站项目、规模物流园区项目。运输管理水平、产业发展规模、行业实力和质量都有新的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转型升级,推动道路运输产业发展。
1、积极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实行政策倾斜和政府引导的方式,鼓励大型甩挂运输企业发展,做大做强京博物流、银河物流甩挂运输试点,做好短途甩挂运输向长途综合运输方式的衔接,积极借鉴先进地市的成功经验。
2、加强与邮政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邮政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逐步开通并扩大长途汽车票,城市公交月票、公交卡等销售及充值服务,积极探讨长途客运站设立邮政业务经营专区、利用长途客运网络打造邮件(含畅销零售报刊产品)快捷配送平台、利用长途汽车站设立邮件交换中心、共同开发全市汽车客票销售信息系统、邮政传媒与长途客运媒体合作等项目。
3、重视重点项目推介。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项目推介工作方案》,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资源,拓展完善重点项目库,适时选择、编制第二批重点推介项目,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招商,扩大道路运输产业的对外开放合作。加快重点物流园区和配套信息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园区集装箱物流项目。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坚持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优势资源向骨干龙头企业集中,引领道路运输产业快速发展。
4、全力推进四环五海道路运输服务基地建设,完善后续项目建设。2013年4月中旬正式启用维修及检测方面工作。
5、全力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两项统计调查工作。及早部署、科学谋划,做好全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调查、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调查工作。
(二)深化改革,强化行业管理工作。
6、稳步推进道路客运集约化经营。坚持试点先行,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融资承包车辆集约化改造,对融资承包车辆驾驶员逐步实行统一聘用、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劳动报酬、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7、全面推广节能减排工作,规范油改气车辆的使用。按照《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39--2007)《营业性道路运输企业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41--2007)等标准对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监控;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准入管理,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严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鼓励推广提高使用低耗能和清洁燃料汽车在营运车辆中所占的比例,保持对油改气市场的行业监管,加强对油改气企业的安全检查,保障油改气车辆的运行安全。
8、加强维修检测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拓宽培训范围及培训对象,全市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的从业人员做到全员培训,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方式,提升从业人员行业认知度和业务能力,2013年逐步完成全市15000余人的维修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
(三)改善民生,积极打造运管行业品牌。
9、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2013年力争完成至公交线路改造,实现至各县城(除邹平外)公交化运营。
10、继续推进公交便民工程。购置新能源空调公交车(LNG)100台。
11、继续优化线路网络,结合城市发展、道路建设及市民需求,逐步实现公共交通全方位覆盖,计划新辟线路5条,调整延伸线路7条,延长末班车营运时间。
12、启用我市出租车电召便民服务系统,设立出租车信息曝光台,每月定期对好人好事和出租车驾驶员“黑名单”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接受群众监督。年内正式启用出租车服务社区,协调公安部门的进驻,完备各功能设施的标志标识,设立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标准的宣传看板。
13、按照省厅、省文明办的要求,积极开展“十佳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标兵等评选活动,在我市选树一家省级的“十佳客运站”,推进品牌建设。
14、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汽车快修连锁服务做法,尽快组织编订“市快修连锁服务规范”,将全市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汇编成册,并依托市交通运输局热线7091234,搭建市快修连锁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及时反应,周到服务,高效便民。
15、积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服务服务水平。在客运、货运、公交、出租、驾培、维修六大领域全面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断提升全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16、成立道路运输协会,深化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和从业人员中间,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继续加大投入,推进数字运管建设。
17、完善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整合,推进全市道路运输VPN专网向乡镇交管所、机动车维修企业、普通货运企业延伸。
18、建设覆盖全行业的道路运输数字运政系统,实现对全行业的动态监管,推进市道路运输协同办公系统,在行业内实现无纸化办公。
19、加强对全市“两客一危”车辆GPS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的监督,制定动态监管考核办法,督导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及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20、实现与公安交警系统的信息共享,运用具有视频传输及GPS定位系统的计时系统,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培训工作。
(五)严格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监管。
21、完善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前的安全管理介入审核。在道路运输受理许可申请阶段对申请人的各项安全措施、内业基础资料、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允许其进行业务许可。
22、落实安全责任体系,与市直道路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与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3、强化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16大项、52小项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3年完成对“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实现从业资格的动态管理。
(六)强效能,提升运管队伍整体素质。
25、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着力打造学习型机关,服务型行业,继续在全系统内开展“效能提升工程”,制定全系统2013年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拓宽渠道,创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政治轮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26、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各项规章制度,高度重视作风建设,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全系统内开展礼仪规范普及,增强队伍凝聚力;鼓励重事实,说实话,求实效,转变陈旧的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在运政服务大厅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
27、强化廉政建设。完善廉政建设惩防教育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在网站设立群众监督栏和投诉热线;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政专题教育活动,督促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并逐级上报备案。
(七)多措并举,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28、深入推进“两保两树”,继续实施“三个一”工程,树立道路运输行业亮点和品牌。
关键词:信息技术; 道路运输;实践
一、包头市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
包头地处渤海经济区与黄河上游资源富集区交汇处,北部与蒙古国接壤,南临黄河准格尔煤田,东西接沃野千里的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是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地区、南方与北方、国内与蒙古国大宗物资和煤炭、稀土、钢铁、农产品等原材料输出的集散地和重要枢纽。目前,包头各类交通运输经营业户20379户,营运车辆36950辆,全市道路从业人员62889人。客运217条线路辐射国内13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各类货运站场10处。近几年来,累计投资1350多万元,建成了的包头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对全市的营运车辆开始实施入网管理,实现全天候、大范围、多车辆的实时动态定位、调度、监控,适时掌控各种车辆的运营状况;建成了运政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得到整合并实现资源共享,与信息中心相配套的管理规范化、费收网络化、会计电算化、稽查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和道路运输智能化的“六化”工程正在稳步推进。
二、信息技术在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中的探索和实践
(一)、实施“数字运管”,确定“三步走”发展规划
从2003年开始,包头运管处把道路运输管理的发展目标锁定为建立运政管理的现代化,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加快对传统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改造,推进道路运输行业信息系统和道路运输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了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确定了“三步走”发展规划:第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和全员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培训力度。第二步,建设信息中心。与中国卫通公司包头分公司合作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包头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编目编码规则》和《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指标体系》等技术标准,结合目前先进的模块化技术(.net)开发环境建设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信息中心管理系统,建立了“一个网络六个系统”的信息中心库(即:一个网络为运政管理虚拟广域网络;六个系统为货运管理、长客管理、出租车、维修企业、驾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和包头运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第三步,应用GPS和GI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在全行业实施“15321”工程。即:1个中心,5个平台,3个综合应用系统,2个内外门户、1套信息化支持保障体系。1个中心,即:由客、货、修、驾培和运政管理机构五个分数字库组成。5个运政管理服务平台,即:企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GPS和GIS卫星网上运行监管平台、网上通报通告平台、网上货运配载平台、运政稽查管理平台。在3个应用系统中,办公自动化系统已开始应用;道路运输综合信息分析系统与道路运输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正在不断补充完善中。2个内外门户包括内部监控管理门户和对外运政信息传输、交换与共享,提供基础支撑的基础网络门户已开始使用;1套信息保障体系,即:交通运输客、货、修、站场、驾培应急指挥救援系统和智能管理系统正在开发中。
(二)、应用信息化技术,努力提升运政管理水平
我们在加强体制创新的同时,切实加快了信息化在运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和开发。通过实施“数字运管”,努力实现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方式的转变。首先,从加强行业网络与信息资源管理、促进行业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为出发点,切实保障全市道路运输信息化的统一、安全和快速发展。其次,在面向社会的服务窗口方面,推行“一厅式” 管理。其三,实现网络化管理,对各类信息资源实行集中管理,对各业务大厅实行工作时间全天候电脑监控管理。其四,建立功能强大、安全性高的全市运政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办公自动化、网上交互式办公和运政业务办理电子化、网络化。其五,加快道路运输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进程,提高道路运输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数据中心管理系统。我们已经建立了包头市全部营运车辆、业户信息的数据库,可以针对车辆和业户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对车辆和业户进行业务受理、相关证照的发放和征收运管费等操作都是联网进行,区、县运管所、稽查大队等部门利用虚拟隧道(VPN)通过网络访问“信息中心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业务的操作。
二是适应全处“所辖各所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分离”的行业管理体制的转变,建立了全市道路运政稽查管理系统。将行政执法管理纳入网络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运政稽查违章处理相关制度,形成独立执法,集中处理,罚缴分离的“大网络、大稽查”格局,同时借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实现稽查、违章信息的全市同步传输和实时共享,进一步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统一处罚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等行为。
(三)、强化政务公开,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是在互联网上开通包头市运政网站。“包头运政网”的成功开通,在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和服务对象之间架设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我们将运输管理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予以公示,并将执法内容和行业管理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布,让服务对象了解运输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让社会监督运政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统计工作。建立了道路运输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查询服务系统。采用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统计报表计算机自动生成技术,分级分类向社会公众提供道路运输业相关统计信息、行业规划及产业发展政策以及车辆户籍验证等专业信息服务,增强行业发展的透明度,为社会公众和研究机构提供公开的信息咨询、产业导向和决策参考。
(四)、加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运政管理系统从客运、货运、维修、驾培、车辆运营安全、市场稽查等方面,基本涵盖了全部运政业务。实现了对业户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客运站场管理、客运线路管理、安全稽查管理、数据统计管理等功能;营运车辆的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技术检测、年度审验、规费解缴、客运路线及违章记录等信息记录在中心数据库中,实现业务台帐电子化,准确、及时、快速地反映各种业务数据。
一、政府支持、部门配合,重拳整治非法营运行为
近年来,针对道路运输市场出现市场无序,特别是非法营运冲击市场,引起各种矛盾日趋尖锐等问题,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整顿、突出重点、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了客运市场、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市场、维修市场等治理整顿工作,有效维护了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1、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壁垒”逐步消除,建立城乡一体化客运管理必然趋势,我们以此为目标,着力加强了客运市场的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积极采取了普遍清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本地整顿与外地协调相结合、清理整顿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在城区客运市场管理上按照“两归四统一”管理办法,强化进站经营、始发签证等有效方法,基本杜绝了乱停乱靠、兜圈打转、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使营运客车挂牌率达99%,进站率达100%;在农村客运市场管理上通过严把农村客运市场的准入条件,严格客运班线的管理,严处坑、宰、甩客和不依线运行的经营行为,并对全市230辆农村客车客运票价行为进行了规范,按班线、里程、车型等实际情况,调整拟定道路运输价格,统一制作成梯形价格表,一车一表,悬挂在车内醒目位置。目前,农巴车已全部退出客运市场,营运客车持证率98%,缴费率100%。全市现有各类线路342条,其中跨省3条,跨市71条,跨县(市)23条,市内245条。我市连续四年被孝感市评为客运市场城乡一体化管理第一名。
2、开展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市场整治,净化运输市场环境。在1999年、2002年、2004年,我市分别开展了三次机动三轮车、出租车清理整顿工作,整顿的主要内容是审查营运车辆的牌证,完善各类手续,取缔无证、无牌、无照非法经营的机动三轮车和出租车,控制车辆总量;对照有关条例和法规,重新核定各项税费,制定“税费明白卡”;按照有关规定定价出让或设价拍卖城区道路运输经营权;对所有符合营运要求的机动三轮车、出租车换发“T”牌。在整治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指挥部,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加强了联合执法,为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三次清理整顿,共取缔非法营运出租面的80多辆,机动三轮车近300辆。将城区出租面的总量核定为120辆,机动三轮车总量核定为600辆(含残疾人50辆),并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确定了出租车面和机动三轮车的出让经营权限,有效净化了运输市场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120辆出租面的挂靠市昌隆汽车维修中心(100辆)和市装缷运输总公司(20辆)管理经营。同时,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们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应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现已呈报市政府审定,即将出台。
3、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保障维修业的健康发展。为规范我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我们积极联合工商、物价、质检、劳动等部门,对机动车维修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整顿。一是深入现场解决无证经营、占道经营、超类维修的问题,打击非法经营。二是查处假冒伪劣配件、“三无”零件充斥维修市场的问题,确保车辆安全,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三是理顺维修价格混乱的问题,打击欺诈行为,增强整体诚信。在清理检查过程中,下整改通知书32份,一类维修企业限期整改的2家,二类维修企业限期整改的1家,取缔4家违规三类维修业户。目前,我市现有一类维修企业7家,二类维修企业6家,三类维修企业42家。
二、严格监管、常抓不懈,有效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加强行业监管,常抓不懈是巩固整治成果,管理好运输市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它可以增强行业约束机制,有助于运输市场的规范化。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
1、强化宏观调控。道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是确保道路运输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为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其效能的最大化,我们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按照道路运输业的发展规律和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一是加强运力调控,认真执行先审批后购车的政策,没有运管部门的审批计划,车辆一律不能办理经营手续参加社营运,有效地遏制了社会动力盲目增长。同时,引导运输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的经营之路,鼓励、支持他们加快营运车辆更新步伐,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业的运输装备水平。市八达运输有限公司近年来,先后投资600多万元,更新车辆42台,不断优化了运力结构,提高了竞争力。二是加强线路调控,对应城至孝感、应城至武汉等“热线”线路加强限制管理,防止过剩。同时,我们积极参与由孝感市开展的孝感至应城线路信誉等级招标工作,以此改善了该段线路的经营环境。
2、强化源头管理。源头管理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我们以此为抓手,严把“五关”: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资质条件,把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者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三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严格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四是严把安全监督关。督促客货运站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防止超员车辆出站;五是严把市场稽查关,我们抽调精兵强将,成立4个稽查专班,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在节假日、休息日或夜间,对城区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的布控,同时争取乡镇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的支持,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3、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公开了执法社会承诺,聘请了2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行风评议员,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二是强化业主监督。公开业主社会承诺,明确机构,制定了责任,完善配套服务措施,对客运车辆营运标志进行规范,要求所有客车、出租车车身喷有举报电话,车内悬挂线路牌和梯形票价表,努力做到应诉及时。
二、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全面提升依法治运水平
服务是管理的延伸。工作中我们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了运输市场管理水平。
1、增强服务意识。一是建立了运政服务大厅。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市运管部门克服困难,挤出有限资金3.2万元,建立了运政服务大厅,把原运政股、机务股、费收股、信息股合并为一,实行办证、缴费、签章、票证等一条龙优质服务。二是开展“回归工程”。针我市客货车大量外流情况,我们积极采取措施:用优惠政策吸引。凡愿意过户回应城的货车一律取消申报制,做到随到随办,承诺零罚款,运管费可按月、季、年等灵活缴纳,成建制单位或一次性缴费的,可享受30%的优惠;用企业实体牵引。我们协助成立了孝合集团应城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专门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为车辆和驾驶员办理了专业牌证,已有20台车挂靠该企业。为方便专业运输企业,我们还将专业运输税票直接发放到企业,极大地方便了经营者;用货源信息指引。我们成立了货运信息服务中心,并购买了电子显示屏、电脑等专用设备,及时免费为本地车辆提供货源信息、旅途信息、气象信息等服务,正在筹备与全国货运信息点联网。
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
道路运输业是现代综合运输体系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通知》以国办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一系列支持道路运输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对于促进道路运输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发挥道路运输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城乡客货运输需求、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等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推动道路运输发展方式转变。
《通知》以构建“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为目标,围绕“运力结构、运输组织、枢纽站场”等关键要素,着力补强当前道路运输体系发展中的“短板”,制定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为解决制约影响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更好地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道路运输是综合运输体系中服务范围最广、承担运量最大、创造就业机会最多的运输方式,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通知》围绕建立完善运力调控机制、加强行业动态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政策措施,对于提高道路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道路运输安全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有利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道路运输业市场关系复杂、社会敏感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受宏观经济政策波动影响较大,《通知》明确提出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实施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维护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妥善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加强和创新道路运输领域社会管理,推动道路运输运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理解《通知》的政策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运输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发展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质量效率不高等问题,特别是进入新时期后,道路运输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主体诚信缺失,出租汽车等一度成为社会管理的焦点。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出台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支持道路运输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为促进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加大了涉及道路运输收费的清理力度。
针对涉及道路运输收费项目较多、标准较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道路运输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控制针对道路客货运司机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强行收取费用,深入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切实减轻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负担。
建立了运价油价联动的指导和保障机制。
针对成品油价格不断上涨、道路运输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行业不稳定因素增多等现象,《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道路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费,妥善疏导成品油价格大幅波动造成运输成本变动影响。指导道路货运经营者采取依法合规、符合市场规则的方式与货主进行议价谈判,及时调查测算道路货运平均成本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合理运价形成。规范货运合同文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合同违约行为。
完善了支持道路运输业转型发展的优惠政策。
围绕当前道路运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财税、土地、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城市人民政府应将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土地和资金投入。加快完善道路客货运输枢纽(站场)和城市公交站场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十二五”期间免征公交企业新购置公交车辆车购税,中央财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向营运车辆倾斜,并将集装箱车辆纳入补贴范围,列支车购税专项资金支持甩挂运输发展,研究挂车免保交强险政策并及时修改法律法规。继续落实有关客货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加强了货运市场动态监测和运力调控。
为了促进道路运输业特别是货运企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建立起公平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通知》加强了货运市场动态监测和运力调控机制建设。严格车辆技术状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准入审查,加强货运市场准入条件把关和货运运力推出机制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告道路货运市场供需状况、运价水平、平均利润率等基本信息,努力实现运力供求的基本平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货运价格监管。积极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联合、连锁、兼并和网络化经营,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强化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将道路运输业安全发展提高到了新的高度,从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几个方面,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道路运输企业对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切实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重型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和车辆维修保养。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交通事故赔偿互助保障机制,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保障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通知》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基本原则,把关心职工生活、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内容,强调道路运输企业与司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严禁道路运输企业以任何名义向司机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或保证金,充分发挥工会在工资增长协商等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和从业人员中间进行走访,了解广大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强化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发挥。
行业协会是连接政府与从业人员的重要桥梁纽带,在加强和创新道路运输行业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通知》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畅通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决策支撑等作用出发,强调要逐步理顺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全国性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加强对地方行业协会组织的指导。不断强化协会自身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车辆实载率、运输成本、运价、经营收益、从业人员收入等行业发展动态数据,密切关注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和从业人员合理诉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工作。
关键词 道路 运输管理 保障体系 建设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陆续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发生时如何确保道路畅通、转移受灾群众、运送救灾物资等问题给交通运输应急机制屡屡带来考验,也逐渐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集中体现在我国当前的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制,搞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及运输保障已刻不容缓。
二、构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意义
1.交通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社会各个方面及各个层面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道路交通也不例外,市场经济形势下的运输业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交通格局,这种变化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新形势下,研究和探索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已成为交通运输管理者工作内容的重中之重。
2.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当前,道路运输方式已发展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主体,但与运输业的快速发展相比,运输安全管理还显滞后,特别是近些年呈现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特大事故频发。针对道路交通运输的特点,构建有效的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降低交通事故损失,对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及提高运输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具重要意义。
3.客观经济环境促进了运输业的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有力促进运输业的大发展,交通与经济两者是紧密相连的。改革开放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人员的流动和物资的流通日趋频繁,形成了全国商品大流通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格局。随着交通量的大幅度增加,交通事故频发,这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都无法回避的有一定规律性的现象。依据国外专家的统计分析和对比研究表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超过6%即会引起交通事故的大幅增长升,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自1994年始GDP增长率已连续十几年超过8%,处在一个经济快速增长时期,所以说客观的经济环境是目前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诱因。
三、构建道路运输保障体系的措施与建议
1.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与交通相关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交通部,应提高交通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速度,要重视运用科技途径提高针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加强道路交通保障相关理论及政策的研究,以及对决策技术和事故救援及处置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提高道路交通保障的科技水平。
2.加强运输队伍建设,强化运输保障体系。要加大对道路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方面的人才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及应急救援管理人才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技术专业优势及特长;以地市为单位整合组建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合理规划省级运输保障队伍和应急救援布局,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的覆盖面;发挥和利用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努力构建“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体系。积极构建运用市场机制组织协调专业运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的应急管理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专兼职队伍结合的道路突发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勇于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动员机制,力争实现道路突发事故应对工作的社会化。
3.加快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机制的建设进度。加快对道路运输事故预警机制的建设步伐,结合现实情况可建立四级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科学的预警信息、更新及解除程序,并对有关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逐步构建起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新闻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准确地收集道路突发事故的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筛选、统计及分析的相关机制,提高信息分析研判的能力和预警水平。加强信息报告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的报告、举报、传递和共享机制,建立事故应急值班、渠道联络、应急会商、信息报告等制度,明确各个级别的应急信息报告标准、时限及相关程序,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决策机制建设步伐,尽快建立责任明确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危机决策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相关细则,积极探索构建应急保障事后独立调查制度。加强对事故相关信息机制、社会动员机制、恢复重建机制、应急运输补偿机制等的建设。
4.加强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各类交通应急预案的衔接和互补,针对事故损害严重程度编制相应级别的事故救援应急保障预案,形成覆盖面广、种类齐全,有很强实用性及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道路交通应急危险源的相关调查,结合风险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方面的调查分析,尽快建立分级和分类管理制度,就道路突发事故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详细设置相关人员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责任的追究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努力实现动态监控和管理。规整现有的各类各级道路事故应急救援及保障的相关培训和演练设施等资源条件,逐步构建起事故应急科普、宣教、培训及演练基地,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逐步形成基本上能覆盖各类道路突发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推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
四、结束语
道路运输管理保障工作是积极有效应对当前交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道路运输保障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效率的重要手段。因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要下大气力积极构建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开拓思路,提高认识,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管理保障水平,维护运输企业合法权益,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伟华,刘丽.浅谈构建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及其完善措施[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8).
[2]孟明,左琳.浅析北方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运输保障体系的建设[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2).
[3]肖殿良,田雨佳.公路应急运输保障体系现状及对策[J].交通企业管理,2009,(1).
关键词:道路运输;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的购物也由逛街采购变为了网上订购,网购的发展带动了物流的发展,尤其是最近几年,物流行业的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在物流行业的发展的同时,人们对于道路运输的安全和通畅性问题渐渐开始关心起来。加之近几年我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物资的运输也给予道路运输管理体系更多的考验。可见,加强我国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1 构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意义
1.1 就目前我国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都有着显著的变化,道路交通自然也不例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道路运输行业已经成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最主要途径。交通运输线路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环节,交通运输的发展对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和发展也使得人们对于道路交通安全也愈加的重视。有关单位建立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新机制,以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
1.2 目前,道路交通运输方式已经成为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主流,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道路交通的运输,可以说道路交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与我国飞速发展的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相比,我国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则很落后,使得我国道路交通运输事故频发。要解决这种交通隐患,就必须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减轻交通运输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和通畅有着积极的作用。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交通行业的发展和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1.3 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民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在这样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运输行业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与交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经济的发展促进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交通行业的发展刺激并带动经济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随着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交通运输量和物流的流通量大大增加,使得交通运输的事故也逐渐增多,这不仅是我国的道路交通面临的问题,也是世界范围内交通运输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国民经济的发展超过6%就会加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而我国的经济在近十几年国民经济发展一直处于8%以上,所以可以说我国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是受到了客观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
2 构建道路运输保障体系的措施与建议
2.1 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道路运输管理的最主要行政部门就是交通部,交通部对于道路运输管理具有最直接的责任,要想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先明确交通部的职责,并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快交通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速度,运用有效的技术手段,通过科学的途径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能力。对于各个部门的相关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重视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对于道路运输安全相关理论和政策进行细致的研究,包括对各项事故的处理技术和决策都要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提高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加快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
2.2 加强运输队伍建设,强化运输保障体系
要加强对交通事故救援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交通运输保障方面的人才建设力度,培训专门的人才,在技能上对其进行强化,使其在道路救援中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保障事故人员接受及时的治疗,减少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加强高素质救援人才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技术专业优势及特长;以地市为单位整合组建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发挥和利用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努力构建“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体系。积极构建运用市场机制组织协调专业运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的应急管理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专兼职队伍结合的道路突发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勇于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动员机制,力争实现道路突发事故应对工作的社会化。
2.3 加快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机制的建设进度
加快对道路运输事故预警机制的建设步伐,结合现实情况可建立四级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科学的预警信息、更新及解除程序,并对有关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信息报告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的报告、举报、传递和共享机制,明确各个级别的应急信息报告标准、时限及相关程序,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决策机制建设步伐,尽快建立责任明确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危机决策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相关细则,积极探索构建应急保障事后独立调查制度。
2.4 加强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
构建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级、各类交通应急预案的衔接和互补,针对事故损害严重程度编制相应级别的事故救援应急保障预案,形成覆盖面广、种类齐全,有很强实用性及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道路交通应急危险源的相关调查,尽快建立分级和分类管理制度,就道路突发事故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详细设置相关人员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责任的追究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努力实现动态监控和管理。规整现有的各类各级道路事故应急救援及保障的相关培训和演练设施等资源条件,规范培训内容,逐步形成基本上能覆盖各类道路突发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推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
结束语
道路运输管理保障工作是积极有效应对当前交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道路运输保障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效率的重要手段。因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务必要下大气力积极构建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开拓思路,提高认识,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管理保障水平,维护运输企业合法权益,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伟华,刘丽.浅谈构建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及其完善措施[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8).
一、关于做好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交通厅、安监局、保监局《关于开展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交运安〔2007〕363号)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负责配发、审验、换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从事班车客运、旅游和包车客运的营运客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进行把关,核收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凭证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盖企业公章,下同)。具体把关的要求由设区市道路运管机构规定。
二、关于做好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交通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工作意见的通知》(*交运安〔2007〕120号)的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负责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新投放的省际、市际、旅游客运车辆在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对已投放的此类客运车辆在第一次审验、换发《道路运输证》时,是否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把关,核收其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具体把关、核实的要求由设区市道路运管机构规定。
三、关于客运驾驶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受理道路客运经营和班车、旅游客车运力投放申请时,可以只核收客运企业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书,但在核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旅游包车客运许可证明》时,应当核收其由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原件,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收其复印件。有关公安部门的查询和证明材料的表达方式,省交警总队已在*交警安〔2007〕17号文中予以明确。
四、关于道路客运经营咨询、征询问题
(一)道路客运企业在申请从事省际、市际班车客运、旅游客运经营及变更、调整经营许可事项时,可以向起点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递交《道路客运经营咨询函》并附有关材料。
(二)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道路客运经营咨询函》或者收到省局发出的《道路客运经营征询函》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事项及所涉及的客运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建议。
(三)申请事项涉及以下内容的,省局应当征询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意见:
1、新增客运班线、变更日发班次和班车数;
2、变更客运班车起讫站点(不包括城区和县城城关的站点,有关城区、城关的站点调整由设区市运管机构确定并在咨询函中体现,由省局确认)、主要途经地、停靠站点;
3、新增旅游客运车辆;
4、省局认为矛盾、热点的事项。
(四)对于变更起讫站点、主要途经地、停靠站点以及车辆更新、调换车辆等的申请事项,如起讫地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意见不一致,以调整、变更事项的事权地运管部门意见为重要参考意见,由省局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关于行政许可函件、决定书抄告问题
省局作出的道路客运企业设立批文和客运班线、旅游客运车辆投放“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省局认为是重要的更新、调整事项的通知函件,应当抄告起点地、终到地和有停靠站点的途经地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局同意外省入*省际客运班线申请的回函件,应当抄告终到地和有停靠站点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六、关于规范道路客运车辆更新、调换车辆和“减车增班”调整办理程序的意见
在经营期限内,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和省内市际旅游客车需要更新、调换车辆和“减车增班”调整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向起点地的设区市道路运管机构递交《道路客运经营咨询函》,省局对其递交的材料核实后(必要时省局将征询终到地设区市道路运管机构的意见),即时打印核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或者《旅游包车客运许可证明》。
(一)更新、调换车辆
1、应当符合的条件
⑴新的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不低于原车辆。
⑵新的客运车辆的座位数应当在原车辆的150%以内(含本数)。座位数超过原车辆150%的,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补充提供有关情况说明的材料。相关道路运管机构应当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引导,按照适量控制座位数的原则,在《道路客运经营咨询函》或《道路客运经营征询函》中提出建议。
⑶原客运车辆至更新或者调换车辆前未出现连续180天及以上停运或者班车未进站排班营运的情况。否则,视为已经自动终止经营或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吊销经营许可处理。
2、应当递交的材料
⑴《道路客运经营咨询函(经营许可事项变更、调整)》;
⑵原客运车辆的起点地、终到地《客运班车进站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⑶原客运车辆的起点地、终到地客运站最近1个月的结算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⑷新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与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⑸新客运车辆的《机动车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新客运车辆的禁止挂靠经营承诺书。
(二)“减车增班”调整
1、应当符合的条件
⑴涉及“减车增班”的客运车辆,应当是在道路通行条件变好和班车多、日发班次少的同一条客运班线上且不影响群众出行;
⑵涉及“减车增班”的客运车辆,办理手续前未出现连续180天及以上停运或者班车未进站排班营运的情况,否则,视为已经自动终止经营或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吊销经营许可处理。
2、应当提交的材料
⑴《道路客运经营咨询函(经营许可事项变更、调整)》;
⑵涉及“减车增班”的客运车辆,起点地、终到地的《客运班车进站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涉及“减车增班”的客运车辆,起点地、终到地客运站最近1个月的结算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⑷涉及“增班”的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⑸涉及“减车”的客运车辆的《道路班车(旅游)客运终止经营申请表》;
⑹涉及“减车增班”的客运车辆的《道路客运班线标志牌》及许可证明。
七、关于强调做好道路客运车辆暂停经营管理的意见
在不影响群众出行的前提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旅游客运经营者拟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经营的,应当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当向县(市、区)运管所提出申请,具体规定由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下同)提出申请,递交《福建省道路客运车辆暂停经营申请表》。经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暂停经营的,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不同意暂停经营的,应当提供连续运输服务。
(一)持经审批的《福建省道路客运车辆暂停经营申请表》向起讫地、沿途停靠地的车站和相关的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不必向省局报备);
(二)将班车客运标志牌(或旅游客运标志牌)、《道路运输证》缴交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三)道路客运车辆暂停经营时间不得超过180天,否则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八、关于实行《客运班车进站证》管理的意见
为加强客运班车进站管理,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和外省入*的省际客运班车应当到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客运班车进站证》。有关《客运班车进站证》的式样、核发、换证等管理办法参照《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班车进站证的通知》(*运管道路〔2003〕113号)执行。
县际和县境内客运班车进站管理工作由设区市道路运管机构确定。
九、关于规范管理道路客运站依法安排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意见
(一)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根据辖区道路运管机构核发的《客运班车进站证》及时办理进站排班手续,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禁止无证经营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二)道路客运站应当按照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通字〔2001〕83号)的规定,对从车站始发的客运班车,要求客运企业提供运行线路是否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等客运班线信息,若发现客运班线将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路段的情况,安排的发车时间应当调整到出站后运行过程避开夜间(晚22时到早6时)运行此情况的路段;无法调整到避开夜间(晚22时到早6时)运行此情况路段的,不得安排发车。
道路客运企业应当监督本企业客运车辆、驾驶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三)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站排班和报备变更、调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记载事项手续的客运班车,道路客运站不得擅自接纳(或继续接纳)进站排班。
(四)道路客运站应当及时公布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的客运班车报停和180天内恢复营运的信息。
(五)道路客运站违反以上规定的,各级道路运管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在年度客运站站级复核时予以降级处理。
十、关于规范管理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进站排班和报备变更、调整许可事项的意见
(一)新增和变更、调整经营许可事项的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应当持以下材料分别到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进站排班手续和办理变更《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记载事项的报备手续:
1、《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投入营运的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班车客运标志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所属客运企业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省局受理、登记后,出具《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进站排班通知函》或者《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调整、变更报备函》交给外省经营者。辖区道路运管机构根据此函件办理进站排班手续或者办理变更、调整经营许可事项的报备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有关规定由设区市道路运管机构确定并报备省局)。
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进站排班(或变更、调整已报备)后5个工作日内将省局出具的《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进站排班通知函》或者《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调整、变更报备函》的回执联寄回省局。
(三)外省入*省际客运班车变更日发班次、讫点及站名和变更我省境内主要途经地、停靠站点的,应当经双方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我省如同意,将向外省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回函件并抄告我省讫点设区市道路运管机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记载的其他经营许可事项,可以由外省省级道路运输机构确定,但外省入*省际客运经营者也应当办理变更、调整报备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整顿道路运输秩序,理顺道路运输管理体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达到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目标,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客运站点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减轻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在县城南外环路同涡双路交汇处附近,设大型城南客运站;在涡河闸以北、县城北通道两侧,设城北客运站;在城西老子牛附近,设西城客运站。具体规划,由建委负责;建设和管理,由交通负责。
新的客运站未形成之前,交通部门要对现有客运设施进一步规范提高;同时,重新布局调整进站车辆,克服班线交叉,促进规范有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集镇,也要加快客运站建设步伐,由交通牵头主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协助,切实改观集镇交通面貌。
二、理顺关系,科学管理城区客运
取消城市公交车经营。城市出租车子行业归通部门统一管理。交通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在城区设出租站牌和禁令标志;会同公安部门,设出租车禁行街、限时通行街。
交通部门重新规划城区出租车营运线路,适当外延出租车经营空间,适时外移农班车进城站点,促进出租车经营者创收增效。
对规划数之外的出租车和原有公交车,由交通部门合理安排农村班线,实行城内进站、排班。所有班线客车,在城内一律核定站点进站配员,城区街道上一律不准乱停乱放。
出租车实行公司集约化经营,提高科技含量;要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培训,改善服务质量,创建文明窗口。
三、重拳出击,彻底根治“黑头车”,严管异地挂靠车
交通、公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在城东立交桥以西,城西老子牛以东、城南S202线八里桥和闸北凡桥设置四个打击“黑头车”稽查点,专项立案查处,确保年底农村班线全部达到阳光线路。
未经交通部门批准核发线路牌,不得参与农村班线客运。
对保护车辆,尤其是社会不法人员参与垄断客源扰乱运输秩序的,要严肃查处,维护合法经营者和乘客利益。对异地挂靠始发客车,由交通部门纳入日常管理,指定进站和排班;对抗拒管理者,由交通、公安部门严罚重处。
执法人员应严格规范行为,文明执法,不得出现“三乱”。
四、确保质量,建设汽车维修有形市场
汽车维修文明子行业创建和清理整顿工作,由交通牵头,公安、工商、城建、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规范区引导、规模化建设着手,带动清理整顿工作重点突破。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城区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家实行资质审验,促使其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承修质量,发挥引导作用;二是年内在闸北镇北通道和原涡阜油路交汇地段,规划建设三类以下汽车维修一条街;三是除交通部门在县城非主要干道、非商业街、非居民区许可设立2—3个临时维修站用以方便临时修车之外,县城交通干道和商业街、居发区一律不再保留三类以下维修厂站,对业已存在的一停营业、二并规范区、三迁至汽车维修一条街;四是交通部门组建成立汽车维修协会,开展维修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要加大维修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设置规划以及擅自开业的汽车维修厂点,一律关闭。对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业的维修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对维修作业项目不全、乱涨价收费、使用低劣配件、拼装组装车辆的,实行严管重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通过汽车维修文明子行业创建和清理整顿工作,力争用一年时间,达到维修市场良性和规模化发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效益明显提高,文明县城形象得到提升,车辆技术安全性能得到保障,主干道交通畅通,为商贸经营、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创造良好环境。
摘要:在铁路工程建设中,为保证将所需材料设备运送到施工现场,有的区段需要修建汽车运输便道。此文根据《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就汽车运输便道选线应把握的要点,设计应遵循的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详细阐述。并以某新建铁路5km的双线区段为例,修建1km汽车运输便道需要的投资编制了概算,大约33万元。
关键词:铁路建设;汽车;运输便道;设计
1引言
为保证铁路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有的建设项目,需要修建大型临时工程,如汽车运输便道(以下简称运输便道),来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修建运输便道,应针对所建项目的线路长度、工点的布设、工期要求、地形条件等,将项目当地的公路干线、国道或等级公路与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场及重点控制工程工点连通,形成运输网络,来保证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供给。目前,修建大临工程执行的是《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89号)(以下简称《大临暂行规定》),《大临暂行规定》中对汽车运输便道的设计规定了3条,其中第6.3.2条中规定:……根据运量、地形条件,参照现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在《大临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正在修订的《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计规范》(送审稿),对汽车运输便道的设计规定有所细化,但原则上仍然要求参照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三级、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如何参照设计,各设计单位在执行中的理解和把握“度”就高低不一了。为此,很有必要对汽车运输便道设计标准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2运输便道选线应把握的要点
在铁路建设工程中,修建的运输便道属于临时性工程,能满足运送材料设备的载重就行,因为工程开通后,一般都要拆除,所以采用的设计和建设标准较低。那么在现场勘察和选线时,应在保证运输安全和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投资和把握以下方面的要点。(1)全面了解新建或改建铁路的走向,在1:10000平面CAD图上,绘制出铁路的线位,并标出路基(路堤、路堑)、桥梁、隧道工程的分布,以及铺轨基地、制存梁场等大型临时工程的布设。(2)运输便道选线,应尽量靠近新建或改建铁路,以缩短引入线长度。引入线应连通用料点,避免二次倒运。(3)为减少对改建铁路行车的干扰,运输便道应尽量避免与铁路线交叉,实在不可避免时,应采用平交或立交,交叉角度大于45°。(4)运输便道选线,应尽量避开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如在山区,运输便道应尽量选在铁路线的上方,以免施工材料堵塞运输便道。(5)运输便道选线,应尽量避免拆迁建筑物、穿过良田和河流;在高寒地区,避开可能发生雪崩的地段。(6)根据项目当地交通状况,如能利用乡村道路,可对原道路加宽或路面改造。
3运输便道的设计标准及技术条件
3.1设计规范的选用
运输便道设计,应遵循行业设计规范和《大临暂行规定》,针对具体建设项目所处的地形条件和交通现状,还应参照执行公路行业有关设计施工方面的规范,如:(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2)《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15);(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3.2设计原则
3.2.1平原和丘陵地带遵循的设计原则
(1)修建运输便道应尽量选在铁路红线界内。在桥梁地段,运输便道内侧距承台外侧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2)修建运输便道原则上依原地面标高为准,种植土不作清表处理,淤泥土、腐殖土等应挖除后换填,不增设路堤,不开挖路堑,不设排水设施(影响地方灌溉系统的除外),要绕避水塘、小山丘、房屋等障碍物。并考虑平整场地、压实后回填和路面的费用。(3)能利用乡村土路改扩建的尽量利用。(4)利用县、乡、村级沥青和混凝土道路的,按恢复原既有路面考虑费用(有补偿标准的按补偿标准计列费用)。
3.2.2山区地带遵循的设计原则
在山区地带修建运输便道,可能会遇到2种地形,一种是半挖半填的地形;另一种是盘山(长度换坡度)地形。对半挖半填的地形,应遵循以下设计原则:(1)尽量在缓坡且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选择线位。(2)在考虑挖填平衡点时,应将挖坡高度控制在8m以内。(3)横断面设计应符合《公路路线设计规范》标准。(4)开挖面侧底应设排水沟,土质地段应设浆砌片石沟面,石质地段沟面裂隙处应采用水泥砂浆封堵。每300m长需设横向排水涵,路堤面应设浆砌片石排水沟槽。(5)填方侧,坡度大于1∶5的原地面,应在清除表层土质后开挖台阶。台阶宽度按满足摊铺并有利于机械施工为原则,土质路段横向宽度不小于3.0m,石质路段横向宽度不小于1.5m,台阶顶做成2%~4%(取3%)的内倾斜坡。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必须将原地面以下20~30cm的表土翻松。对盘山(长度换坡度)的地形,应遵循以下设计原则:(1)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第8.3.3条的规定,公路连续上坡或下坡时,应在不大于规定的纵坡长度之间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纵坡应不大于3%,其长度应符合最小坡长的规定。(2)应按照现场实测地形(1∶2000)图,做好拉坡展线方案设计,选择挖填土石方小、路径最短的线位。(3)陡峭山岭地段,运输便道外侧应设计安全防撞混凝土构筑物。
3.2.3运输便道中的钢便桥设计
(1)河流流水量较大的江河类便桥,应采用钢便桥。(2)桥面与平常的水位应相差1.0m;荷载应满足装有6m3的混凝土搅拌车通行,满足Ⅳ级公路活载标准要求。(3)按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计算所建钢便桥的费用。
3.2.4横坡设计
(1)路面设2%横向“人字”坡;干线运输便道两侧设排水沟,其他设单侧排水沟,山岭地段设急流槽。(2)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前,应在其表面设2%横坡。(3)新填路基土每层回填碾压厚度为20cm,预留2%的坡度,以利于排水。
3.2.5其他几个方面的设计原则
(1)错车道设置。错车道最大间距300m,错车位置至少可以看到2个相邻错车道位置。(2)安全设施。山岭地段的运输便道,其外侧应设防撞墩;边坡应考虑防护网、设挡墙。(3)用地宽度。即运输便道两侧实际占地水平宽度。(4)双车道与单车道的确定。以满足施工期间最大行车密度为原则,来确定运输便道是设计成双车道,还是设计成单车道。在昼夜行车密度不小于200辆时,设计成双车道;昼夜行车密度小于200辆时,设计成单车道。(5)复垦。运输便道占用耕地、鱼塘等,应进行复垦设计,恢复至原状。由县、乡、村级沥青和混凝土道路改扩建成运输便道时,可不考虑复垦,工程开通后移交给地方使用。
3.3主要技术条件
(1)执行《大临暂行规定》中表6.3.2-1的规定。(2)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四级标准,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不同设计速度的最小坡长、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等。(3)纵坡。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越岭的运输便道线路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相对高差在200~500m时,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5%;相对高差大于500m时,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5%。(4)路堤最大高度及边坡坡度,执行《大临暂行规定》中表6.3.2-2的规定。(5)路堑高度及边坡坡度,执行《大临暂行规定》中表6.3.2-3的规定。
3.3.1路面种类和路基填料选择
临时运输便道路面,原则上选择以下3种类型:(1)泥结碎石路面;(2)碎砖路面;(3)砂土路面。设计中,应结合当地建筑材料来源及价格,进行经济比较后确定路面类型。采用碎砖材料的路面仅考虑运输费。(5)路基填料选择应就地(近)取材,以节省投资。
3.3.2运输便道路基压实度设计标准
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四级标准。
4概算编制实例
某新建时速200km的客货共线铁路,线路全长152km,站前工程工期3年。其中5km的双线铁路路段,地形平坦。需修建一条1km的双车道运输便道,路面采用泥结碎石材料,其一半宽度可占用铁路红线内征地,并利用铁路路基同侧的排水沟。按照以上所述的建设和技术标准,完成了运输便道的施工图设计,计算出了工程数量。按可参照的工程定额和概算编制办法等,编制的该运输便道的概算。
5结束语
在铁路工程建设中,有的建设项目需要修建运输便道,来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本文根据《大临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运输便道选线应把握的要点,设计应遵循的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并以某新建铁路5km的双线区段为例,修建1km运输便道需要的投资编制了概算,大约33万元。
参考文献
[1]铁建设〔2008〕189号,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S].
[2]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S].
[3]JTGD20-200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S].
[4]JTG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S].
[5]JTG∕T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S].
近年来我国陆续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自然灾害,灾害发生时如何确保道路畅通、转移受灾群众、运送救灾物资等问题给交通运输应急机制屡屡带来考验,也逐渐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集中体现在我国当前的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制,搞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及运输保障已刻不容缓。
2构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体系的意义
2.1交通运输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各个方面及各个层面都在发生深刻变化,道路交通也不例外,市场经济形势下的运输业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交通格局,这种变化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新形势下,研究和探索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已成为交通运输管理者工作内容的重中之重。
2.2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当前,道路运输方式已发展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的主体,但与运输业的快速发展相比,运输安全管理还显滞后,特别是近些年呈现的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特大事故频发。针对道路交通运输的特点,构建有效的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降低交通事故损失,对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及提高运输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具重要意义。
2.3客观经济环境促进了运输业的快速发展
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有力促进运输业的大发展,交通与经济两者是紧密相连的。改革开放特别是我国加入加入WTO后,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人员的流动和物资的流通日趋频繁,形成了全国商品大流通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格局。随着交通量的大幅度增加,交通事故频发,这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都无法回避的有一定规律性的现象。依据国外专家的统计分析和对比研究表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超过6%即会引起交通事故的大幅增长升,而我国的实际情况是自1994年始GDP增长率已连续十几年超过8%,处在一个经济快速增长时期,所以说客观的经济环境是目前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诱因。
3构建道路运输保障体系的措施与建议
3.1不断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技术支撑体系
与交通相关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交通部,应提高交通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速度,要重视运用科技途径提高针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加强道路交通保障相关理论及政策的研究,以及对决策技术和事故救援及处置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提高道路交通保障的科技水平。
3.2加强运输队伍建设,强化运输保障体系
要加大对道路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方面的人才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及应急救援管理人才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技术专业优势及特长;以地市为单位整合组建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合理规划省级运输保障队伍和应急救援布局,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的覆盖面;发挥和利用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努力构建“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及运输保障体系。积极构建运用市场机制组织协调专业运输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援的应急管理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专兼职队伍结合的道路突发事故救援及运输保障队伍,勇于探索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动员机制,力争实现道路突发事故应对工作的社会化。
3.3加快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机制的建设进度
加快对道路运输事故预警机制的建设步伐,结合现实情况可建立四级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科学的预警信息、更新及解除程序,并对有关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逐步构建起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新闻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准确地收集道路突发事故的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筛选、统计及分析的相关机制,提高信息分析研判的能力和预警水平。加强信息报告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信息的报告、举报、传递和共享机制,建立事故应急值班、渠道联络、应急会商、信息报告等制度,明确各个级别的应急信息报告标准、时限及相关程序,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决策机制建设步伐,尽快建立责任明确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危机决策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的相关细则,积极探索构建应急保障事后独立调查制度。加强对事故相关信息机制、社会动员机制、恢复重建机制、应急运输补偿机制等的建设。
3.4加强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