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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责任制所称的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是指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或个人在城市(包括村镇)建设过程遵守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巡视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拆除的执法活动。
三、市规划建设局法规监察科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监察巡查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并在每季末向分管局长汇报阶段巡查工作情况。
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单位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大队长为第二责任人,片区巡查小组组长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各基层管理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个人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工作,根据各所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若干责任小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所长为第二责任人,责任小区巡查小组组长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其他具有管理权的下属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巡查工作。
四、开展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应当把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公路)两侧,集镇重要地段、旧城(村)控制区、工业园区、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周边地段为重点巡查区域,同时要兼顾其他区域。应制定巡查方案路线图、记录表,切实掌握责任区内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的动态情况,并记录巡查工作全过程。
五、对巡查中发现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做好现场记录,同时书面告知有关业务科室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率须达95%以上。
违法行为当事人继续进行抢建的,应迅速集中力量对抢建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实施。各责任单位,每年应组织10次以上规模较大的强制拆违行动,应彻底、干净,坚决克服“制而不止”的现象。
六、各责任区监察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节假日也应组织巡查,对在巡查责任区内发生的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发现,七个工作日内发现率必须达到95%以上。
监察大队、各基层管理所及有关单位针对各责任区的巡查工作组织检查;局法规监察科也应不定期组织抽查。
七、对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多发、易发地段(区域),有关责任单位应建立动态信息监测网络,可以聘请义务监察员报告地段(区域)动态信息,实施预报、警报。
八、建立巡查台帐和统计制度,监察巡查需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在巡查记录表中详实地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范围、巡查路线及发现违法情况、处理情况等,并由巡查人员签字。巡查记录表一经登记核实后,不得擅自更改,并存档备查。
各责任单位将巡查情况按月统计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局法规监察科。
九、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内部通报制度
经办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重大的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如跟踪监察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存在违法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违法建设情节严重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等违法案件,应当日汇报,并调查取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对巡查中发现不属于本责任单位处理的案件(根据乐规建[20*]356号文件的职能分工),应当先予以制止,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简要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责任单位通报,不得瞒报,接收人员应当场签收。
十、各单位应加强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安全工作,每次拆违行动都必须周密组织,制订预案,制订相应的拆违作业规程,对拆违工作涉及的法律程序、宣传动员、现场踏勘、存在隐患等进行事前分析,做好前期准备。对拆违作业的进场、断水断电、隐患排除、拆除施工作业、清场、撤退以及防暴排除应急处置等内容,应有明确的预案,并落实责任人员。
十一、各责任单位应落实开展巡查工作所必需的车辆和其他保障,保证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巡查人员在开展巡查时应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十二、市局定期对下属单位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进行考核,通过查阅巡查台帐、检查处理结果,征求意见或采取抽查、个案核查、现场勘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计分评定。
十三、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
1、巡查工作组织情况
巡查的工作机构是否健全,巡查责任区是否按规定划分,巡查人员是否落实,巡查职责是否明确,动态信息网络是否正常运行,巡查必需的装备、车辆是否落实到位。
2、巡查制度的建设情况
是否已建立巡查记录台帐和统计制度,是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内部通报制度等。
3、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有无巡查方案,巡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巡查,是否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巡查台帐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依法进行查处;是否按规定告知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十四、对在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报告违法情况,巡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得分在70分以上的取前三名:第一名奖2万元,第二名奖1.5元,第三名奖1万元。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名额另定。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发现而未发现或未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发现后未及时制止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的5O%,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直至党政纪处分或辞退、同时取消责任区第一、第二责任人评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的10%,以及所在单位年度先进单位的评优资格。
二、本责任制所称的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是指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或个人在城市(包括村镇)建设过程遵守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巡视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拆除的执法活动。
三、市规划建设局法规监察科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监察巡查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并在每季末向分管局长汇报阶段巡查工作情况。
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单位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大队长为第二责任人,片区巡查小组组长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各基层管理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个人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巡查工作,根据各所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若干责任小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所长为第二责任人,责任小区巡查小组组长及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其他具有管理权的下属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巡查工作。
四、开展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应当把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公路)两侧,集镇重要地段、旧城(村)控制区、工业园区、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周边地段为重点巡查区域,同时要兼顾其他区域。应制定巡查方案路线图、记录表,切实掌握责任区内的规划建设违法行为的动态情况,并记录巡查工作全过程。
五、对巡查中发现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做好现场记录,同时书面告知有关业务科室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率须达95%以上。
违法行为当事人继续进行抢建的,应迅速集中力量对抢建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实施。各责任单位,每年应组织10次以上规模较大的强制拆违行动,应彻底、干净,坚决克服“制而不止”的现象。
六、各责任区监察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节假日也应组织巡查,对在巡查责任区内发生的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发现,七个工作日内发现率必须达到95%以上。
监察大队、各基层管理所及有关单位针对各责任区的巡查工作组织检查;局法规监察科也应不定期组织抽查。
七、对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多发、易发地段(区域),有关责任单位应建立动态信息监测网络,可以聘请义务监察员报告地段(区域)动态信息,实施预报、警报。
八、建立巡查台帐和统计制度,监察巡查需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在巡查记录表中详实地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范围、巡查路线及发现违法情况、处理情况等,并由巡查人员签字。巡查记录表一经登记核实后,不得擅自更改,并存档备查。
各责任单位将巡查情况按月统计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局法规监察科。
九、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内部通报制度
经办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重大的违反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如跟踪监察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重要地段建设项目存在违法建设的,其他建设项目违法建设情节严重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等违法案件,应当日汇报,并调查取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对巡查中发现不属于本责任单位处理的案件(根据乐规建[2003]356号文件的职能分工),应当先予以制止,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简要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责任单位通报,不得瞒报,接收人员应当场签收。
十、各单位应加强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安全工作,每次拆违行动都必须周密组织,制订预案,制订相应的拆违作业规程,对拆违工作涉及的法律程序、宣传动员、现场踏勘、存在隐患等进行事前分析,做好前期准备。对拆违作业的进场、断水断电、隐患排除、拆除施工作业、清场、撤退以及防暴排除应急处置等内容,应有明确的预案,并落实责任人员。
十一、各责任单位应落实开展巡查工作所必需的车辆和其他保障,保证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巡查人员在开展巡查时应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十二、市局定期对下属单位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进行考核,通过查阅巡查台帐、检查处理结果,征求意见或采取抽查、个案核查、现场勘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计分评定。
十三、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
1、巡查工作组织情况
巡查的工作机构是否健全,巡查责任区是否按规定划分,巡查人员是否落实,巡查职责是否明确,动态信息网络是否正常运行,巡查必需的装备、车辆是否落实到位。
2、巡查制度的建设情况
是否已建立巡查记录台帐和统计制度,是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内部通报制度等。
3、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有无巡查方案,巡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开展巡查,是否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巡查台帐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依法进行查处;是否按规定告知有关业务科室、人员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
十四、对在规划建设监察巡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报告违法情况,巡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得分在70分以上的取前三名:第一名奖2万元,第二名奖1.5元,第三名奖1万元。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名额另定。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发现而未发现或未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发现后未及时制止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的5O%,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离岗培训,直至党政纪处分或辞退、同时取消责任区第一、第二责任人评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的10%,以及所在单位年度先进单位的评优资格。
通过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乃至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为依法治县在我局得以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城管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省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禁赌条例》等以及与城市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
三、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城管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城管工作纳入我局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全体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
1、继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继续坚持领导班子和职工学法制度。重点学习《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省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强力打造城市环境,突出抓好城市“净化、亮化、绿化、美化、规范化”工作,有力推动我县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2、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进一步落实我局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
(三)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等业务知识,加强队伍建设、队容风纪、文明执法、打造一支过硬的优秀城管铁军,搞好全县城市管理工作。
2、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造和谐,宜居、宜业的生态县。搞好“四城”创建,达标城市“五化”工作要求,对城区主次干道的违章占道,“马路市场”、车辆乱停乱靠,广告乱挂,“牛皮癣”等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切实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以落实执法巡查制度为重点,推动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实行分片分区,定人定点督察巡查机制,推进城管进街道社区的管理模式。
3、实行分段管理,城区实施全天候“两扫一保”的清扫保洁制度,实行全天候三次的洒水降尘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加大环卫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大街小巷,沿街门店等垃圾外扫、乱倒垃圾,施工工地违法倒放渣土、淤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规范环卫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总体目标:紧紧把握一个主题(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找准两个基本点(即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加快依法治乡进程),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实现四个突破(即:在法律宣传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在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上有新突破,在依法解决问题方面有新突破,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上有新突破)。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新的目标,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砥砺奋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全乡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以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工作和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相结合,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紧跟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5、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普法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完善考评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6、扎实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综治宣传月、“三八”妇女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结合__集市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开设法制课,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义务教育、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
法治环境。8、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学法档案,不断提高经营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等方式,在建筑工地、零售批发门点、乡集贸市场等场所悬挂以“综合治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与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生产和保障权利的意识。
9、带头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推行周一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在年度考核中,要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0、坚持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着力提高宗教管理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和管理机制,做到人员有组织、有制度、有措施。各站所(单位)互相配合,通过建立法律宣传栏、赠送法律书籍、法制讲座等方式,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做遵纪守法公民。
1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__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公调对接、法院委托调解、个案补贴”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站所协作”的原则,以乡综治中心为平台,扎实推行“3+X”和谐调解法,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对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签约指派,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
12、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乡党委政府把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推进。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土地流转等领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预测化解风险,着重消除不稳定因素和隐患,保障和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实施,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13、认真开展送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开展公证便民服务活动;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14、加强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模式,加强实有人口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目标,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统一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管理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脱管和重新犯罪。
15、切实加强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义务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力量,鼓励妇女小组长担当普法志愿者,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走访调研,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1
16、切实加强法治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最美村庄建设,新建三棵柳村、五堆子村法治宣传示范点,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治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7、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双联”行动六项任务(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全面落实。继续实施“百名普法骨干千场法制讲座”,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法德”教育,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定期对农村常见婚姻、赡养、山林土地等纠纷进行梳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调处,并扩大群众参与面,以案释法的同时进行警示教育,鼓励和带动群众自觉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不断凝聚发展的正能量。
18、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9、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权威性。重点扩大公共资金使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方面的信息公开,扩大完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惠农资金、低保票决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关键词】收费管理 高速公路 收费体制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之一就是,各行各业的管理水平很难跟上行业本身的发展速度,这一点在高速公路行业中也不例外。我国当前的高速公路大规模管理工作还处于不断的摸索当中,如何在全天候、全路况的环境下充分发挥现有高速公路管理体系的优势,是当前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建立起统一协调的管理体系
我国当前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现状就是各自为政,不同省份、不同区域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高速公路按照行政区域来划分管理区域的情况还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因此就需要对现有的管理体系做出一定的调整。尤其是跨省市、跨地区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两个省市地区之间的差异来灵活调整管理方式。在以往的跨区域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当中,正是由于两个区域之间不同的管理设置,导致各自为政、出现失误的情况比比皆是,给我国高速公路系统的长远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压力。显而易见的是,这种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的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存在较大的弊端,难以满足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一致性与统一性,对高速公路整体效益的体现带来了极大的障碍,需要进行系统的改良。
(二)没有一套与时俱进的收费管理系统建设法规
高速公路的发展与社会也有高度联系,并且由于高速公路自身的特殊性,其发展模式具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对高速公路的管理需要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制定出一套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当时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我国还没有形成对高速公路工作的管理体系,因此系统性较强的法律法规也还没有制定出来,规范化程度较高的高速公路管理体系也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建立。
(三)基层员工的管理意识淡薄
首先,高速公路的科学化收费是一个较为庞大并且复杂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司机、公路、车辆以及管理制度四者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管理体系。我国的高速公路发展现状当中,对公路的基础设施建设表现地积极程度较高,但是却又不重视对管理体系的巩固,因此高速公路管理力度一直没有匹配上高速公路的发展速度,甚至没有建立起有关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意识,难以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其次,高速公路管理存在大量的收费资源浪费现象,不仅是员工没有建立起管理意识,更有管理质量较低、闲置设备数量众多的原因。国家投资就在这样的过程中被浪费了。最后,很多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现状欠佳,资金链不足,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拨给高速公路建设使用,造成了高速公路建设周期长,建设质量低的现状。
二、对我国高速公路实施科学化收费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高速公路体系科学化的建设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发展方式当中,要想保证高速公路管理跟上其自身的发展步伐,首先要保证的就是建立起完善的高速公路的管理体系,确保科学化程度较高的高速公路发展方案。所谓的科学化高速公路发展方案,就是通过高效的管理手段将建设管理与营运管理结合在一起进行,从高速公路的设计阶段,经历验证、修建等过程直到竣工验收以及投入运营,都应当进行统一的管理。在科学化程度较高的高速公路管理体系当中,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将高速公路作为特定的对象进行管理,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确保高速公路的发展走在正确快捷的道路上。对高速公路的建设以及运营来说,科学化管理方案能够在节约管理资源的情况下尽量保证较高的管理质量,还能实现统筹的管理方案,对提升高速公路的整体建造质量与建造效率,保证施工进度,乃至后期的运营过程中降低管理费用等工作能够带来较大的帮助。而对于高速公路本身来说,较高质量的科学化管理工作能够保证高速公路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机构、人马、制度甚至是施工方案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避免出现问题之后各个业务方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
(二)如何为科学化收费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
我国当前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由两个部门来承担,其一为交通部,主要负责有关高速公路建设的批准等工作,其二为公安部,主要负责公路建设当中的法律工作。两者共同构建起了一个完整稳定的高速公路系统,一般来说,只要国家允许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使之更适合未来高速公路科学化建设的发展。从技术层面来说,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给高速公路系统建设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高速公路管理体系一定离不开计算机技术。
(三)完善相关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
为了进一步提升科学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力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必须要根据实际需求来建设一套能有助于实现科学化管理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其次,还应当从企业的产权水平来保证企业内部的管理到位,进而保证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规范化。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当加强有关高速公路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并确保各个施工单位与管理单位将这些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这也是未来依法治路的有力保证。为了给予高速公路建设有力的法律支持,我国的法律机关已经草拟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建设法规,但是在未来更加复杂的高速公路体系建设中,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体现出了一定的疲态,要想确保未来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又好又快发展,就应当根据市场的走向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保证科学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乡方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同依法维护外出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管理、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外出务工青年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使进城务工青年成为城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目标
外出务工青年要重点学习与外出务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懂得必要的用法途径,做到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学习内容
(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选举法、民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会法。熟悉和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进城务工青年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对外出务工青年劳动权利和劳动安全的有力保护,是外出务工青年应该掌握的重要法律武器。
(三)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标法、价格法等。这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武器,外出务工青年学习掌握好这些法律意义重大。
(四)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和有关禁毒、禁赌、禁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基本保证,应下大力气抓好进城务工青年对这些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四、基本方法
(一)突出重点。要加强以外出务工青年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活动作为对外出务工青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以与外出务工青年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广大进城务工青年的学法用法。
(二)注重实效。外出务工青年的法制培训,以课堂集中教育为主,并把法律知识的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各村、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好外出务工青年教育培训班,并把法制课列入培训的主要内容。要以村或区域为单位加强外出务工青年的集中培训,搞好示范点建设,把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培训方法。要通过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橱窗、墙报、画廊、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光盘、录像、录音以及参观学习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要依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对外出务工青年进行法制教育。
(三)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公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出务工青年管理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的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
五、工作要求
(一)法宣办、司法所要加强对外出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外出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实效。要经常性地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企业等活动,做好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寓教于服务之中。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外出务工青年创造良好的法制学习环境。
(三)分层次、有重点做好外出务工青年的法制培训。有条件的村、单位要对外出务工青年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将进城务工青年纳入全民普法考试的对象。
六、组织领导
(一)乡法宣办负责对全乡外出务工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下面是和大家分享校园法制宣传活动策划资料,欢迎参阅。
活动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在我校教职工以及学生当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响应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月的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目的:
1、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宣传月”的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自觉学习、履行诚信道德和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广大学生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在社会做个好公民,成为良好社会风尚
的积极实施者和有力促进者。
三、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中向全校师生发出“增强法制意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旋律的倡议,以促进学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2、营造校园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国旗下讲话、橱窗、法制宣传图片、标语、广播室、多媒体“法制教育”专栏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
3、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法。利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4、抓好法制教育的日常化。每位老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有机渗透法制教育,尤其是思想品德课,要充分发挥学科教育优势,结合法律案例,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
5、组织学生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和竞赛活动。各班主任利用晨会、班会课组织学生重温《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亮兵中学学生一日常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禁毒、环境保护、互联网上网等相关知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抓好行为习惯教育。
6、各班要认真开展好“五个一”评比活动,要重视活动过程和质量,帮助广大学生了解法律、法规赋予青少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从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自护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五个一”评比活动是:
(1)、出好一期以“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专题黑板报。
(2)、充分利用好《法制教育》课程资源,认真举行一次“学法用法”的主题班会。
(3)、开展一次“与法同行”征文。各班学生都要参与,征文送教导处。
(4)、开展一期“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手抄报比赛。(7.8年部)(要求:8K纸,单面,主题突出,排版合理,色彩美观。选送2张优秀手抄报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评比)
(5)、开展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良行为”大排查活动,并建立档案。欢迎广大同学勇于举报,杜绝不良行为在校园内的蔓延。
7、学校方面将安排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
(1)、法制副校长将为广大师生开设法制教育课,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普法知识竞赛。
(3)、多媒体教室播放《与法同行》、《今日说法》、《为了明天》等法制教育影视片,提高学生约束自己行为和自我保护能力。
(4)、学校文明监督岗活动,将继续加大校纪校规的检查和管理,以促进广大学生提高守法守纪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5)、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学法”活动。构筑社会、家庭、学校法制网络,形成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学校将让学生“带法回家”、“家长会”等形式与家庭多联系,教师也要与家长多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全方位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
(6)积极联系综合治理部门,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活动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会决议,根据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及市局、区法组办关于法制宣传月的工作要求,结合纳溪质监局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由唐奎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何晓波、张德胜任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宣传股,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股长王方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联系及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从3月25日到4月28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迅速掀起法制宣传教育热潮,着力营造依法治区的浓厚舆论氛围,实现以宣传为引领,纵深推进依法治区及“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目标。
三、重点内容
(一)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围绕全面实
(二)宪法和法律。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宣传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组织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学习质量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
(三)宣传《泸州市纳溪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及区委推进依法治区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宣传区委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宣传建设“产业基地、秀美纳溪”必须厉行法治,实现“一年起步,三年变样”“着力七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必须重视法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认证贯彻落实《泸州市纳溪区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加强对质监依法维权、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的宣传。
四、主要活动及分工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除按照区法组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外,还将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法律十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多形式、多特色的集中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活动。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
(二)宣讲教育。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各街道(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特安法》的宣讲教育,由政策法规宣传股和监督监察股负责;
(三)以新版法律文书制作为重点,开展一次全局职工法制培训讨论活动,由稽查队负责;
(四)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手机报等平台载体,加强质监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权服务等宣传教育,由综合股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参加。各股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业务股、队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各股、队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图片信息、文字材料。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对法制宣传活动、典型案例等进行报道,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及时对宣传工作中号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按时报送相关活动开展。
活动三
为全面落实旗、局关于开展平安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动员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旗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和深入持久地宣传,引导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社会对我校“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切实完善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创设格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我校成立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由吴志萍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教处具体负责
三、宣传方式
(一)充分利用媒介作好宣传。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政教处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织讲授宣传教育课、制作黑板报、粘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开展“宣传周”、“宣传月”专题专项活动,促使广大教职工知晓、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开展平安校园“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综治、安全知识讲座,做一次校园及周边标语宣传,召开一次主题例会,举办一次专题报,做一次半个月的网站宣传。
(三)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宣传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交警、卫生等部门到我校指导开展法律知识、交通安全知识、自我安全防范和卫生知识讲座及教育研讨会,共商育人大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开展一次调查活动,用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向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四)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创安工作的抓手。注重教职工的心理疏导,指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帮助、培养中小学教师和我校教职工形成健康的心理。
(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扎实开展道德法制、纪律
(六)加强教职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教职工中普及禁毒法律常识,增强教职工拒毒防毒意识。做好舆论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教育教职工远离,珍爱生命,着眼未来。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张贴禁毒图片、手抄报、标语口号,刊登、禁毒知识,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通过禁毒宣传栏图片展示等内容丰富,提高广大教职工对危害性的认识,提高自觉抵御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
(一)综治维稳宣传月
根据旗、局对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学校每年3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秋季集中宣传行动
第一阶段(9月上旬至中旬):学校形成宣传活动方案,收集上报本学校宣传报道的素材,拟制宣传标语。
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通过组织“宣传月”、“宣传周”和专题宣传等形式,不断掀起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舆论,使平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第三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根据前期宣传效果,
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并对宣传活动进行总结、评比。整个活动以“12·4”法制宣传日收尾。
(三)“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旗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旗局统一安排,组织教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实效
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是当前学校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平安法治建设、有效提高公众安全感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并抓出成效。
(二)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工作责任
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构建媒体宣传、对内对外宣传呼应的大宣传格局;认真挖掘宣传素材,结合“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培训班”等创建活动,组织好本校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地把活动引向深入。
(三)坚持正面宣传,严格报道纪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全会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创新农村普法的制度、机制和方法,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法治*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宣传工作上,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以农业生产、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大力开展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农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理性维权,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工作重点
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两个重点”,即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农村公民,重点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承包户、专业户、农民工、宗教人士和青少年。既要突出农村重点普法对象,使他们成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又要覆盖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扩大覆盖面,提高普法效果。
四、工作要求
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州、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做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组织工作到位。按照全市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尽快落实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分片包点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优势,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量化指标,实行日标管理,并建立监督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保证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推进。要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加大对开展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财、物方面的投入,要在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抓点带面,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
五、工作任务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要通过开展与发展农村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农村和人民群众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和保障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法制宣传在具体实践中,要抓好五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农村民主政治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二是基本国策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三是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畜牧法》《草原法》、《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等;四是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民法通则》、《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税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五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条例》等。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建设。要有意识地培养一批农村普法骨干力量,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力争实现每个村有一个由村党支部书记、治保、调解主任为主要成员的2至3人的法制宣讲组和一支由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等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每个村民小组有一个“法律明白人”。
3、加强阵地建设。在每个村委会建立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的“六有”村民法制学校。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普法骨干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条件的村可以建立法制文化大院、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橱窗等,结合村里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期更新内容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
4、开展好五好活动。法制文艺宣传活动,寓教于乐、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如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村民小组法律知识竞赛等,以赛促学;以案讲法活动,主要由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法制宣传骨干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向村民宣讲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或组织旁听审判,达到促进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促学生带家长,即促进在校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开展带老促学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带法回家”,带动学生家长和家庭成员学法用法。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深化学校法制教育。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提高在校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和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整合司法行政队伍力量,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的积极性,组织他们深入乡村,深入山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把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送给农牧民朋友。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是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农民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的目标要求,以健全和完善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主线,以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到“*”末期,全县9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要按照经济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律师、公务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增强为农牧民服务的意识,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建设相结合。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以整顿和净化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为重点的打假护农行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
进一步调整充实农村基层调解组织,构筑起覆盖农村基层社会的、严密完整的民间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做好以民间纠纷为主的内部矛盾的疏导调处工作,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的发生,维护农村稳定。
五是法制宣传工作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要认真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题、以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六、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制定方案
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升,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和党的建设的全面发展,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使命的顺利完成,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要站在贯彻“*”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平安乡村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层层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2、制定标准,组织考评
为确保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工作标准,组织考核评比。市里在加强督查调度的基础上,还将在每年底进行考核评比,并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综治工作、村建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标准是:组织领导体系是否健全;阵地及队伍建设是否到位;实施意见、方案的制定情况;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资料进农户情况;乡(镇)、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及考试情况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以及学法制度建设情况;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举措和成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及“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情况,矛盾纠纷是否减少,重点问题是否得到整治,有无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社会治安状况是否明显好转等。
3、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此项工作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协调,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层层下达目标考评责任状,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承担起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定期编发简报,反馈信息。要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带动面上工作。
依法治县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知识测试,做到每季度至少有一次单一法律知识或综合法律知识测试。并在每年11月份前,制作一部反映本市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及建设新农村法治实践活动的专题片。依法治县办要组织农口、政法口等相关部门编写通俗易懂的农民学法教材,牵头成立由涉农涉法部门参与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导组,对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适时组织召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农村干部、农牧民学法用法和新农村法治实践汇报会等:
各级党委、政府、村、组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读本》的征订发放工作、农村法制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及宣讲工作,并督促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帮助解决各种纠纷,预防和妥善处置好。
组织部门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
政法委(综治办)要在集中整治重点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工作,要编印与平安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小册子,发放到全体公民;
宣传和文体部门要抓好“法制文化集市”的建设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力度;
统战、民宗部门要开展宗教人士“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并做到“一法.一考试”,要编印宗教法律法规小册子,发放到每个宗教人士,增强学习效果;要组织好法制文艺队伍,深入农村开展法制文艺宣传,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公安部门要对农村突出的刑事和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打击,以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来促进法制教育,以法制教育来巩固发展防范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的指导,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推动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四民主”的落实;促进村民自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监理业务水平
1.加强理论学习
在新形势下,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高度法制教育和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法制观念,正确理解法律法规所赋予农机监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进一步明确农机监理机构的工作职能,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
2.加强业务学习
一是提高管理水平。按照职能法定的要求,从合法行政、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角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业务流程,加强拖拉机牌证核发管理,严把拖拉机准入关、发牌发证关,规范拖拉机驾驶员考试、驾驶证核发,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认真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动,实行办事公开制,办事人员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实行监理员持证亮牌上岗,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接受广大机手监督;重点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度检验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边年检、边路查的方式,严格检验标准和收费标准,做到检验、保险、喷漆喷号等一条龙服务,并结合年检做好对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监理队伍自身素质。全面提高文化水平、思相道德、法律知识、职业技能和身体素质,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和再教育,特别是对考试员、检验员等要分批组织轮训,统一规范、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种拖拉机、农业机械的基本性能和驾驶技能要基本掌握。四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与乡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指导乡镇与行政村、用机单位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目标。
二、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
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入一个崭新时期,一些陈旧的思相观念和工作方法已经不适应新时期农机监理工作需要,这就要求各级农机监理单位和广大员工切实提高认识,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做一名称职的农机安全监理员。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机监理工作,用法律法规规范监理行为,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二是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新思想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农机监理工作;三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机手服务理念,坚持把优质服务作为农机监理工作根本宗旨,淡化权力观念,为广大机手提供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优质服务;四是要彻底改变依靠收费支撑农机监理工作的观念,积极争取把农机监理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五是要进一步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树立农机监理良好形象,全面完成各项农机监理工作,真正建立一支思想境界高、业务能力强、执法理念新的农机监理队伍。
三、强化宣传 争取支持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横幅、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扩大农机监理的影响,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首先要抓住各种机会向各级领导进行宣传。领导不仅是政府、党委负责人,还应包括人大、政协、司法等其它部门的领导。其次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座谈会等活动,同安监、财政、物价、公安、交通等部门在例行交往中进行沟通,向他们汇报我们所做的工作,特别政府交办的代征、代管的事项。另外要编好《农机安全生产简报》,让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农机化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展示监理工作风采,争取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四要充分利用“平安农机”、“农机安全村”的创建活动,营造农机安全氛围,不断扩大农机监理的影响。
四、协调配合 齐抓共管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应积极与同级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横向联系,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和农机监理情况报表等信息交换制度,形成部门协作、监管合力、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整治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联合行动查处“黑车非驾、超载超速、非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通过联合行动解决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难点,以求整治活动的最大效益。每次整治结束,统计分析整治活动情况,并通报相关部门,并拟定出下次整治的重点方向,采取相应措施。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建立起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为深入推进市容市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意识,转变市容市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市容市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法治*建设纲要》和《*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结合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指导试点工作的实践,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构建行政指导工作制度。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推行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导,要以党的*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转变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执法亲和力,改善执法环境,全面推进和谐城管建设。
2.工作目标:实现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单一刚性向刚柔相济转变、由传统行政管理向现代行政管理转变,探索建立和谐共生的新型市容市政管理关系,积极推动“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实现管理与发展、管理与服务、管理与维权、管理与执法的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导,是指市容市政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及立法精神和政策规定,立足市容市政管理职能,针对不同情况,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提示、劝阻、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谋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引导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应立足于“城管部门所能、社会民众所愿、法律法规所许”,把握好“立足职能、全面导入、因事制宜、和谐管理”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1.合法性原则。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精神和原则以及国家相关政策。
2.合理性原则。实施行政指导采取的方案、方式应与行政指导的目的具有必要的、合理的联系,行政指导行为应基于正当、合理的考虑,内容应当适度,合乎情理,并且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实施的行政指导应当公正、规范,同一事项的行政指导不因相对人的身份、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指导。实施的行政指导事项、形式等内容应当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开,以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4.以人为本原则。实施的行政指导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自主选择,通过说理,使行政管理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不利措施。
5.效率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结合市容市政管理实际和特点,适时灵活地将行政指导与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传统方式统一于工作之中,用成本效益最大化的方式、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以促进职能到位和提高执法效能。
三、主要内容
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导应贯穿于市容市政管理的全过程,行政指导人员要在事前、事中、事后,根据不同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具体实施以下行政指导:
(一)审批服务行政引导。是指行政机关根据部门职能,在日常监管中主动为企业或个人服务,事前帮助、引导其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其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1.审批事项约见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向市容市政管理窗口咨询有关审批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确定申请事项基本符合条件后,主动与申请人约定时间到现场勘察,当场向申请人提出修改意见,并将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对象,尽量使申请人到窗口时一次审批完成。
2.审批事项提示。市容市政管理窗口对本窗口申办事项涉及的后续手续及程序,以书面提示单形式,向服务对象就下一环节的审批进行提示,提供有关审批依据及流程,引导申请人做好事项审批,避免申请人利益受到损失。
3.摊点疏导管理。对道路实行分类管理,开辟疏导点,实行定点、定时统一管理;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街道等部门联动,建立流动摊贩入市疏导机制,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规范经营。
(二)整治事项行政提示。是指市容市政管理机关在开展重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前,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整治事项公告,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商家、个人积极进行沟通、说服的行为。适用于道路景观提升、街巷综合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市政设施维修、市区道路大修等综合整治项目。
(三)执法事项行政提示。是指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事项发生前,按照“宣传、服务、教育、管理、处罚”五步工作法要求,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法规宣传、实施贴心服务、进行说服教育、提示执法事项的制度。
1.法律法规宣传提示。城管执法人员应当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积极向管理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当事人学法守法,规范行为。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工作,畅通沟通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营造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执法工作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2.违章高发时段教育提示。对某一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投诉高发时段到来前,城管执法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规章,提示、引导、督促其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
3.审批事项事后提示。审批事项手续完成后,其事后管理由市容市政管理窗口以提示单形式,提前告知服务对象对审批事项应尽的城市管理法律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达到有效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的效果。
(四)轻微问题行政警示。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时,城管执法人员告诫其纠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应明确知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而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制度。
1.口头告诫。是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够即时改正的事项,执法人员应对其进行口头告诫并做相应记录(记录应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改正情况,并由行政管理相对人签字确认)。
2.书面告诫。是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但不能即时改正的事项,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告诫书,督促其限期改正。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改正违法行为后,应在告诫书上签字,承诺今后不再实施同一违法行为。
(五)突出问题行政约见。是一种以约见形式,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教育,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的制度。适用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现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已被城管执法机关多次处以行政处罚,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案件存在疑义而难以处理的。由城管执法机关书面约见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六)管理责任行政建议。是指属于同一类型的行业普遍存在某类违法行为时,或因管理单位管理责任缺失造成某类违法行为时,由城管执法机关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情况抄告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单位,必要时由市容市政管理部门以建议函形式对违法行为人的主管单位提出管理建议和意见的制度。
(七)重大案件行政回访。是指市容市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对重大案件或多发案件进行事后回访的制度。
1.重大案件回访。对符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条件的案件和行政机关认为进行事后回访对规范、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有积极作用的案件,由城管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回访。
2.多发事件回访。在市容市政管理部门职权管辖范围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案件和在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及群众反复投诉的事件,在处理完毕后,由综合协调或效能督察部门负责定期回访,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回潮。
(八)典型问题行政披露。是指市容市政管理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披露、公示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秩序、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反复违反法律法规且拒绝整改或拒绝接受行政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通过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的制度。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服务城市建设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主动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有效途径。要抛弃管理就是单纯处罚、许可、收费的传统观念,树立管理也要引导、执法先要服务的现代观念。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充分认识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涵,积极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要力争在短时间内,通过狠抓落实,建立起有效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实现市容市政管理与城管行政执法模式由粗放、低效管理向精细、高效管理的转变,由突击、运动式管理向经常性、持续性管理的转变,由事后被动管理向事前主动管理的转变;实现市容市政管理水平与执法水平跨越式发展;实现执法绩效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进一步促进市容市政管理和执法机关自身建设,改善执法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关系,不断优化执法管理环境,提升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形象。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级领导班子要把行政指导工作作为系统性、全局性的创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成立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规则制度,审定行政指导项目,评估行政指导成果,监督行政指导行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市(县)、区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大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各市(县)、区局要相应成立推行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在本辖区推进行政指导的具体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要以本意见为基础,具有可操作性。
__区地处__西南丘陵、山区过渡地带,农村公路里程共计535.49公里。其中县道89.988公里,乡道48.43公里,专用公路9.092公里,村道387.98公里,等级普遍偏低。自“十一五”、“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以来,__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县道__路路面加铺工程完工,乡道__路、县道__路汤福路段相继改造通车,“村村通”工程提前完成,____一桥顺利建成,____三桥、四桥建设已纳入“十三五”规划,井沙联网畅通工程__大道__段建成指日可待,重型货运车辆穿城而过即将成为历史。然而,与公路建设相比,我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还是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远远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重视,“重建轻管”问题仍旧非常突出。
一是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尚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路产路权不明确,有不少地方>:请记住我站域名/
二是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作晒场、堆场、垃圾场、修理场、停车场、市场等,一旦到了秋收季节,公路上稻草、玉米、谷子比比皆是,尤以乡道、村道为甚。
三是由于超限运输特别是重型超载运输车辆日益增多,给公路造成了极大的损坏。以县道__路__段为例,该路改建完工不到两年,路面、路基损坏就呈蔓延之势,沿线群众苦不堪言。区委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维修,通行状况仍令社会群众不满,不仅耗费了国家大量资金,更威胁着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所有这些问题的发生和存在,主要是因为路政管理体制不够规范。路政管理要靠方方面面来“齐抓共管”,特别是要依靠于当地政府部门,所以从客观上说,公路执法注定要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服务于不同的“东家”,而不可能是一个抽象而模糊的“国家”。这在对非交通标志标牌的管理和公路街道化问题的管理上,表现的十分明显。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那不是违不违背公路法规的问题,而是他们作为“东家”兼“东道主”所自然具有的权力。甚至,他们更有理由说的是,他们在为当地老百姓谋利益。这些现象的出现,直接影响了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整体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人为制造了许多执法难问题,同时,这些行为还严重侵占了公路路产和路权,造成了路产的不明晰和路权的不完整,给以后的公路养护、绿化、美化、净化以及公路的使用和管理都带来了诸多困难。
农村公路直接服务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出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基础条件。为了充分认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切实有效地缓解执法难、难执法的矛盾,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结合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推进依法治路,修订目前仍在生效的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目前,我们路政管理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__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授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县、乡道公路实施路政管理,依法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责。但是,由于上述法律法规对于村道的路政管理、路政处罚和路政许可等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将面临无路政执法依据、条款的尴尬境地。因此,建议由区政府修订目前仍在生效的《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和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通告》(__府通〔2002〕5号)与《__市__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__府办发〔2006〕29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后重新颁布,以便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首先,路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公路法律、法规和路政管理业务理论,积极参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门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掌握并精通业务知识,增强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解决长期以来“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问题。其次是路政人员在行使依法治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过程中,要自觉地维护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服务于民,取信于民,把树立交通行业良好风气作为“形象工程”来抓,彻底根除“有利可图争着管,无利可图没人管”的不良习气。第三是要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争当保路护路的忠诚卫士。第四是路政人员必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行政执法有效证件,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狠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歪风邪气,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坚持把文明用语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纳入路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之中。
(三)认真宣传贯彻公路交通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在宣传贯彻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在当前依法治国新常态下,需要我们加大对《公路法》、《安保条例》和《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按照省、市交通部门的总体部署,做到“报刊
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站场有声势、街旁有标语、交通繁华地段有宣传点”,使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在不断巩固宣传成果的基础上,把每年三月作为“公路法规宣传月”,做到有规模、有影响、有声势,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四)加强对路政管理人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整顿,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思想整顿,重点解决执法意识和执法宗旨的问题;组织整顿,主要检查路政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和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纪律整顿,坚持杜绝有法不依、执法随意的现象;作风整顿,检查是否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制止和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态度是否文明等。要结合实际,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对违反执法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注销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通过整顿,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依法行政,执法公正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法作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
(五)强化协调,逐步建立起与地方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线乡(镇)工作联络制度。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诉讼的案件明显增多,与地方人民法院的联系愈来愈显得重要。为此建立与地方人民法院的联络制度势在必行,与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通报执法情况,可请法院同志授课、培训、指导依法办案,提高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重大路政案件向法院咨询,组织路政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与公路沿线乡(镇)、村工作联络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服务对象形形,公路沿线村镇是路政管理的重点,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公路必须重视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镇)、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第二要建立路政联系卡制度。统一设计制作路政服务联系卡,卡上注明路政管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负责人手机号码,以及路政管理职责,送到各乡(镇)路政协管员和公路沿线村干部群众的手中,接受举报、咨询,进一步完善路政协管网络,增强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度,形成综合治理格局。第三要建立汇报会制度,定期向沿线乡(镇)、村领导汇报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第四要对积极支持配合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内在的爱路护路的热情。
第一,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当前立法领域的重要任务是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而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探寻并遵循各类社会关系产生、发展、运行的规律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此为科学立法。克服部门立法的做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征集并倾听民意,做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此为民主立法。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必须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当前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点立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完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健全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主导力量。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必须推进机构、职能、权限和程序法定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贯彻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理念。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利益,政府都不得加以限制。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提高依法执法和服务水平。法治政府是服务型政府,必须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多元利益主体的多元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这就要求政府强化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三是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政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作用,提供便捷的执法公开服务。
第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类纠纷层出不穷。如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司法是一条重要的途径。我们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尊重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规律的最基本和最原初的内涵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只有独立才能公正。因此,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在司法活动中做到“去行政化”,保证独立行使司法权。其次,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尺度就是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此,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再次,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因此,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第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氛围。法治宣传和教育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公民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方式。首先,要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法治宣传和教育的重点,实现全覆盖,力争使所有领导干部都能听一场讲座、参加一次案例讨论或者观摩一场现场办公,花大力气提高其法治定力。其次,要切实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再次,要创新普法机制,普及法治文化,提高全民法治素质,鼓励民众进行法治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和增强法治意识与法治信仰。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使人民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文化氛围中受到法律知识、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熏陶。最后,教育和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法治教材、设立法治讲堂、建设法治课程,尽快规划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方案。
一、制定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镇普法依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全镇的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二、着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的“四进”。
1、法律进机关: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在“五五”普法期间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做好了准备。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强了选举法等法律的学习培训,并依法推进了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法律进村:
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设立法律图书室,落实法制宣传栏,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同时在各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法律进学校:
今年5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在上窑中心学校分别通过警示教育、禁毒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等丰富多样的内容与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一学期法制副校长不少于两次到学校上课、作讲座,主要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交通法》及禁毒方面的内容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有关规定。
4、法律进企业:
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我镇进一步完善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全举办了《劳动法》专题培训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等等一系列与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全镇各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了培训班。还为他们发了《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
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民主法治村”工作。
认真做好“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对4个已命名“民主法治村”的村开展复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上窑镇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了顺利实现我镇的各项目标,促进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大力推进“平安上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我镇规划总体目标,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进一
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各行业、各部门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1、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加强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党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宣传,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至上意识,通过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全体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观念的进一步形成。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法律教育,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宣传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形成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和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刑事、治安、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今年来,通过开展“三创四化”工作,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但问题仍然存在。这与县委、县政府今年在县城建识投入的力度不相称,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客厅理论”相距甚远。因此,我们必须直面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适应城市发展、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城区人口、车辆增加迅猛。从人口方面来讲,我县城区人口近30万,而城市建成区面积只有10余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不足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近3万人。全县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猛增,至2009年12月10日全县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达到5.8万辆,实际保有量达13万余台,较2000年分别增长150%、170%,其中40%以上的车辆集中在城区。今年以来,每月新增汽车多达200多辆,自今年10月份县交警大队开通小车上户业务以来,在本县登记上户的小车已有400多台,摩托车更是成倍增长,中心城区车流量每分钟约60余辆,城区车辆分流压力非常大。一方面是人口车辆迅猛增长,另一方面是停车场、停车位建设等交通配套设施不足。城区现有公安交通部门登记管理的停车场8处,停车位609个,总量严重不足。一些停车位设在路宽仅为8米的道路两边,加剧了车辆通行的困难。交通秩序作为公共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我县县城存在的一系列交通问题以及因其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等,与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和要求还不相适应。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就是要通过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建立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从而优化公共环境和社会风气,最大限度的保障交通安全,保障城市道路最大的通行效率,实现人与交通的“和谐”、交通秩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这已成为我们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树立*县形象、促进*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需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要素,是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根本要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客厅”理论,要把县城当作*县的客厅来建设,树立良好的*县形象,吸收更多更大的企业,商家落户*县,加快*县的发展。全县上下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创造安定、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我县县城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通“硬”环境不断改善。但交通秩序管理滞后,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交通“软”环境仍然较差,已成为制约“平安畅通县”创建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集中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加快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畅通高效、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势在必行。
(三)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良好的交通秩序体现的不仅是城市管理水平,而且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打造长株潭休闲后花园的发展思路,关键就是要通过环境的不断优化,提升县城的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作为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根本要求。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是全县“三创四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道路畅通无阻、车辆依规行驶、行人有序流通的良好局面。在集中整治中,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即:一是着力解决车辆拥堵问题。尤其要解决在单行线与双行线交叉地段、十字路口和人车共用的巷道经常出现堵车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交通违法问题。重点解决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闯红灯、无证套牌、故意遮挡号牌、乱鸣喇叭、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行人不走斑马线、无视信号灯、随意横穿车行道,自行车、人力板车等非机动车乱穿乱插,特别是一些出租车野蛮驾车、强超抢会、见缝插针和公交车超速行驶、挤占路面、随意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问题。据统计,2009年以来,城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达到1800余起,平均每天发生5起,这种状况,必须坚持扭转。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必须坚持“十条严禁”: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闯红灯、严禁乱穿乱插、严禁随意横穿车行道、严禁故意遮挡号牌、严禁非法车辆上路、严禁随意鸣叫喇叭、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和向道路抛洒物品。
十条严禁能否做到,集中整治能否有效,关键取决于我们的信心、决心和气魄,取决于我们的观念、态度和斗志。为此,我们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做好三个方面:
(一)坚定整治目标任务不动摇。交通文明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要采取硬手段、强措施,集中整治,也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要通过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城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守法和文明意识,有效改观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局面,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市容市貌得到改善,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为创建省平安畅通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拳整治突出问题不手软。这次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是要集中解决上面讲的三个问题,做到“十个严禁”。必须从关键处着眼,从重点问题入手,举全力重拳出击,严格措施强势推进,迅速打开综合整治的新局面,确保短期有成效、中期有提高、长期能保持。同时,要认真研究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抓住整治关键环节不放松。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宣传,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宣传开展交通整治的措施和效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影视图片等方式方法,开展形象、直观、生动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增强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学生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培养他们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同时,要敢于报道整治中存在的一些“死角”和不文明现象,对一些典型案例、抗拒执法的案例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积极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氛围。二是着力规劝引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规劝活动,对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指正一起、规劝教育一人,不但要让被规劝对象明白自己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让其明白应该走哪里、怎样走,更要让其认识到道路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交警、城管要重拳出击,严处重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交警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四是落实长效机制。交警、城管、公安要严格落实“三联”(联管联防联创)工作措施,加强配合,整合力量,真正形成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控与综合管理能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里成立了一个高规格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这次会后,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克服与己无关、畏难不前和敷衍塞责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把集中整治行动当作一场硬仗来打,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要将工作进度、时间安排、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要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做到每个单位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每一个细节抓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还要发动亲友支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真正形成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联动抓落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许多事情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大家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中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相互配合支持。对属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干,全力以赴干,想方设法地干好、干出成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共商对策,协调联动,决不能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对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矛盾比较集中、单个部门力量无法解决的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联合进行“会诊”,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市民解释清楚,创造条件争取解决;对工作中出现的疏漏,要积极拾遗补缺,迅速完善纠正。
今天,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这样一次大规模的会议,目的就是专题部署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落实措施,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到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来。刚才,智敏同志宣读了工作方案,等下,建斌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面对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来,通过开展“三创四化”工作,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但问题仍然存在。这与县委、县政府今年在县城建识投入的力度不相称,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客厅理论”相距甚远。因此,我们必须直面现状,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适应城市发展、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城区人口、车辆增加迅猛。从人口方面来讲,我县城区人口近30万,而城市建成区面积只有10余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不足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近3万人。全县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猛增, 至20xx年12月10日全县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达到5.8万辆,实际保有量达13万余台,较20xx年分别增长150%、170%,其中40%以上的车辆集中在城区。今年以来,每月新增汽车多达200多辆,自今年10月份县交警大队开通小车上户业务以来,在本县登记上户的小车已有400多台,摩托车更是成倍增长,中心城区车流量每分钟约60余辆,城区车辆分流压力非常大。一方面是人口车辆迅猛增长,另一方面是停车场、停车位建设等交通配套设施不足。城区现有公安交通部门登记管理的停车场8处,停车位609个,总量严重不足。一些停车位设在路宽仅为8米的道路两边,加剧了车辆通行的困难。交通秩序作为公共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当前,我县县城存在的一系列交通问题以及因其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等,与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和要求还不相适应。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就是要通过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逐步建立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从而优化公共环境和社会风气,最大限度的保障交通安全,保障城市道路最大的通行效率,实现人与交通的“和谐”、交通秩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 这已成为我们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树立*县形象、促进*县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需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要素,是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根本要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客厅”理论,要把县城当作*县的客厅来建设,树立良好的*县形象,吸收更多更大的企业,商家落户*县,加快*县的发展。全县上下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创造安定、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我县县城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通“硬”环境不断改善。但交通秩序管理滞后,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交通“软”环境仍然较差,已成为制约“平安畅通县”创建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集中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加快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畅通高效、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势在必行。
(三)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良好的交通秩序体现的不仅是城市管理水平,而且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打造长株潭休闲后花园的发展思路,关键就是要通过环境的不断优化,提升县城的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开展县城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作为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根本要求。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是全县“三创四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道路畅通无阻、车辆依规行驶、行人有序流通的良好局面。在集中整治中,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即:一是着力解决车辆拥堵问题。尤其要解决在单行线与双行线交叉地段、十字路口和人车共用的巷道经常出现堵车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交通违法问题。重点解决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闯红灯、无证套牌、故意遮挡号牌、乱鸣喇叭、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行人不走斑马线、无视信号灯、随意横穿车行道,自行车、人力板车等非机动车乱穿乱插,特别是一些出租车野蛮驾车、强超抢会、见缝插针和公交车超速行驶、挤占路面、随意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着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问题。据统计,20xx年以来,城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达到1800余起,平均每天发生5起,这种状况,必须坚持扭转。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必须坚持“十条严禁”: 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闯红灯、严禁乱穿乱插、严禁随意横穿车行道、严禁故意遮挡号牌、严禁非法车辆上路、严禁随意鸣叫喇叭、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和向道路抛洒物品。
十条严禁能否做到,集中整治能否有效,关键取决于我们的信心、决心和气魄,取决于我们的观念、态度和斗志。为此,我们必须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做好三个方面:
(一)坚定整治目标任务不动摇。交通文明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要采取硬手段、强措施,集中整治,也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持之以恒,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的实施。要通过集中整治,坚决遏制城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守法和文明意识,有效改观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局面,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市容市貌得到改善,群众出行更加方便,为创建省平安畅通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拳整治突出问题不手软。这次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是要集中解决上面讲的三个问题,做到“十个严禁”。必须从关键处着眼,从重点问题入手,举全力重拳出击,严格措施强势推进,迅速打开综合整治的新局面,确保短期有成效、中期有提高、长期能保持。同时,要认真研究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抓住整治关键环节不放松。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宣传,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宣传开展交通整治的措施和效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影视图片等方式方法,开展形象、直观、生动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增强广大市民和青少年学生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培养他们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同时,要敢于报道整治中存在的一些“死角”和不文明现象,对一些典型案例、抗拒执法的案例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积极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氛围。二是着力规劝引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规劝活动,对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指正一起、规劝教育一人,不但要让被规劝对象明白自己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让其明白应该走哪里、怎样走,更要让其认识到道路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的,交警、城管要重拳出击,严处重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交警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四是落实长效机制。交警、城管、公安要严格落实“三联”(联管联防联创)工作措施,加强配合,整合力量,真正形成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控与综合管理能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里成立了一个高规格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这次会后,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克服与己无关、畏难不前和敷衍塞责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把集中整治行动当作一场硬仗来打,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要将工作进度、时间安排、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要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做到每个单位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每一个细节抓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还要发动亲友支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真正形成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联动抓落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许多事情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大家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中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相互配合支持。对属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干,全力以赴干,想方设法地干好、干出成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共商对策,协调联动,决不能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对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矛盾比较集中、单个部门力量无法解决的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联合进行“会诊”,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市民解释清楚,创造条件争取解决;对工作中出现的疏漏,要积极拾遗补缺,迅速完善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