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高标准农田一般规定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选定的建设区域,需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与其他相应的农田、路、林及电力设施的配套问题,需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取适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的原则。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既要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化建设,也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兼顾生态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坚持农田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完备的运行管护机制来保证工程可持续的发挥效益。
2、工程建设标准
2.1输配水工程
1)渠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设计使用年限,渠道建筑物配套率,渠道衬砌率,田间渠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渠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不同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等条件不同,灌溉设计保证率也不同。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斗渠和农渠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0;其中,支渠不宜低于0.95、斗渠不宜低于0.95,农渠不低于0.90。衬砌渠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渠道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于斗门、农门、涵洞(管)、量水堰等固定设施,宜采用工厂化生产或现场预制的装配式结构,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不宜低于95%。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100%,农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75%。渠道亩均长度与地面灌水质量(节水要求)、田块规格、机械作业要求密切相关,平原区农渠亩均渠道长度宜不低于2m,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亩均渠道长度不低于1m;丘陵区可适当增加。
2)管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管道水利用系数,管道设计使用年限,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配套率,支管间距,单口给水栓的控制面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管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井灌区管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98,渠灌区不宜低于0.95。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使用方便安全,满足运行管理要求,配套率宜到达100%。支管间距不宜超过100m。田间给水栓的布置应符合《农田低压管道输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农户操作方便,给水栓单口灌溉面积不宜低于0.16hm2。田间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宜不低于10m。
2.2排水工程
选用排涝标准,排涝模数,排水沟建筑物配套率,明沟间距,明沟深度,明沟亩均长度,管道亩均长度(暗管排水情况) 等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工程进行评价。
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 a~10a,建议易涝区为10a,非易涝区为5a。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d~3d暴雨1d~3d排除;稻作区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旱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8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4m;旱作物耐渍深度不宜低于0.3m,耐渍时间不大于4d。排涝模数与设计暴雨历时,强度和频率、排涝面积、排水区形状、地面坡度、植被条件和农作物组成、土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河网和湖泊的调蓄能力、排水沟网分布情况和排水沟底比降等因素有关,不同地区高标准排水工程的排涝模式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排水沟上必需的桥、涵、闸等建筑物应该配备完善,配套率不宜低于95%。明沟间距和明沟亩均长度与田间布局密切相关, 需考虑与渠道、路和田块的布局相协调。明沟间距平原区一般为30m~40m,山丘区一般为50m;明沟亩均长度不少于6m。明沟深度需考虑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平原区一般为1.2m;山丘区一般为1.0m。暗管排水系统的管道埋深、间距以及亩均长度等设计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亩均管道长度不小于80m。
2.3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1)喷灌工程
选用喷灌设计保证率,喷灌均匀系数,喷洒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对喷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同时,对于管道式喷灌还需要选用固定管道亩均长度;对于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还需要选用单位功率的机组控制面积;对于大型喷灌机还需要选用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等指标。
喷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喷灌均匀系数与风速、管网的设计和喷头的布局等都有关,不宜低于0.8。喷洒水利用系数与气候条件和作物等密切相关,对于风速小的地区不宜低于0.9,对于风速稍大的地区不宜低于0.8。管道式喷灌工程的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3m。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的单位功率机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6.67hm2。大型喷灌机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13.34hm2。
2)微灌工程
选用微灌设计保证率,微灌均匀系数,微灌水利用系数,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微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
微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滴灌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微喷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5。滴灌工程的灌溉水利系数不宜低于0.9;微喷工程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5。微灌工程的田间干、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6m。
3、管理措施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除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外,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理,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有人建,无人管,损坏后无人修的现象。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技术与水平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短缺,在经济发达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坚决杜绝样板工程,在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信息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地区,不建议盲目开展信息化建设。
4、结语
这一成果有助于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评价依据,推动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提高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为将来进一步制定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业或国家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2]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版) [S].国土资发[2011] 144号,2011.
对现有基础性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管理能力,优化传统制度,确保各种相关配套设备完好,使得道路通达、田中水土有效开发、资源利用率提高。采用规划的灌溉技术,将水源的输送与排出迅速有效地进行,免受严重的洪灾;渠道修建完善,相关设备齐全,灌溉用水由源头至田园能够迅速流通,用户在灌溉用水中可对进地水用量及时间进行灵活控制,减少渠道输配水损失与灌溉水深层渗漏,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水土资源科学地应用,减轻灌溉污染的现象,维护水系统的良性循环。
2高标准农田水利项目的执行规则
2.1输水及配水。第一,渠道的设计与建设。对渠道设计与管理进行合理的评估。如依据渠道用水的系数、灌溉水的有效率、设计的使用期限、相关建筑的占有率等规则进行。针对各地区的自然环境与农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灌溉水的总体设计。由于田块不一样的实际状况,其灌溉的有效率也会产生差别。如以玉米等经济作物为主的丰水田,它的灌溉设计有效率要>84%,而对应的缺水区,灌溉有效率>74%;对于水稻作物的丰水区,它的灌溉设计有效率>94%,相应缺水区的灌溉有效率>82%等。对于流量较低的支渠,斗渠、农渠的灌溉水应用系数最好超过0.86,支渠和斗渠一般>0.96,农渠>0.91。渠道的使用期限一般以超过三十年为宜。相关建筑物的具体设计标准要与相关规范相符,斗门、农门等固定设施宜应用工厂化生产的装配结构,渠道建筑物其配套率宜高于95%;第二,管道的设计与建设。对管道设计与建设工程进行有效地评估。如依据管道的设计使用期限、灌溉的有效率、相关量控率、配备的安全设备、管道用水的应用指数等方面展开工作。对于田间井的灌溉地区的管道用水,它的利用指数最好超过0.97,渠道灌溉地区利用指数超过0.94;配套率宜达到100%,支管的间隔宜低于100米。管道的使用期一般设定超过三十年,管道相关的量控一定要与国家规定的标准相符,达到运行管理的要求。2.2排水项目。对于农田排水项目进行有效地评估。如选择排水的相关准则、沟渠之间的距离、沟渠的最大深度及相关建筑设施的建设率等方面开展。用管道亩均长度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项目作出评价。排涝的设计标准要与规定相一致,暴雨重现期设为5至10年,容易遭受涝灾等南方地区设定为10年,其他普通的地区为5年为宜。对于暴风雨的历经时间及排水的时日设定要做到:旱作物区l-3天,暴雨1-3天排除;稻作区域1-3天,暴雨3-5天排入耐淹的水深。旱地排除水渍的最大深度一般设定为0.9米,水田的排渍最大深度一般设定为0.5米,玉米等旱田耐渍的最大深度要超过0.4米,耐渍时日不要超过四天。排涝的指数、暴风雨的经历时间,暴雨的强度、除涝的面积等,不同区域的排涝方式要与相应的规则相一致。排水沟渠以上的浮桥、水闸等重要的建筑设施一定要保证完备,相关的配套建筑率宜高于95%。明沟的间隔:平原为30-40米,山区为50米,明沟亩均长度大于6米。明沟的深度要考虑到农作对于地下水位的影响,可参考国家有关的设计规定来设计,平原为1.2米,山区为1.0米。2.3田间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首先,对喷灌项目的设计与规划。对管道式的喷灌要选择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对移动式的喷灌还要选择功率的机组来控制面积。喷灌的设计有效率一般会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有关系,对经济作物宜高于95%,关于大田的农作要超过84%。喷灌的均指数、管道网络设计等一般超过0.7。喷洒水的应用指数具体包括:风小区域宜高于0.9,风大区域宜高于0.8。特定管道的亩长度要超过4米左右。其次,对微灌的设计与规划。一般包括设计的有效率、实行微灌的平均指数、特定管道的长度等方面。滴灌的灌溉水的平均指数一般超过0.9,微喷的灌溉水平均指数一般要超过0.95。滴灌的灌溉水的应用指数一般要超过0.95,而对于微喷的灌溉水的应用指数一般超过0.9。微灌项目关于田园的主要管道总长度通常要超过7米。2.4关于农田、道路与相关设施的具体设计及管理标准。第一,农田土地的设计与规划。农田土地项目一般有土地平整、田间布局方式等。土地平整后一般很集中,进行耕地的表面一定要符合平整的精度标准,如玉米旱田的地表的平整度应当在2.5厘米以内,水稻等水田地表的平整度应当在2厘米以内;条田与格田规格先要符合农机化的生产标准,再考虑节水、节地与省工等效益,需结合当地条件与耕作模式来决定。最后实现机械设备可通畅地行驶,道路宽敞平坦,农田的水流动适量顺畅,高质高效地进行田园的机械化生产;第二,田园道路的设计与规划。田园的道路主要是指:各个田地与村庄之间、机械设备与农业相关的资源运输过程中行驶的主要干道。田间道路通常和当地人们住房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具体的乡间、村镇的公路连接、宽度等建设,应当与国家规定的农田水利、农业机械等有关规定相一致,路宽一般要设定在3-7米,应配套必要的桥、涵等设施。生产路的宽度要符合当地农机具的具体实行规定,一般3-4米,路基一般要超过地表25-45厘米左右,能够设立单行的车道。关于田园道路的通畅程度,如果是平原地区,一般要超过96%,对于丘陵地区,一般要超过82%;第三,关于农田及道路等农田水利项目的管理方法。首先,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考虑,实行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实现很多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具体是对于农田水利项目的运行机制进行优化设计,以达到相关的项目执行有较高的质量,在科学地对农田水利相关项目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规划以后,还要抓好具体执行的情况,当地的政府要与相关技术负责人及村民进行有效地沟通,了解农田水利各个项目的异常现象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方案将问题解决或有效地防控,如遭遇洪水、道路塌陷等。其次,在高新科技的应用较为广泛的时代,实行高标准的农田水利的各个项目时,要摒弃传统的管理模式,引进世界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模式,从而让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实现现代化、智能化发展。此外对于“渣滓工程”等还应当有效地控制,但要注意的是:对技术水平不高的地区,目前还不建议展开信息化的管理体制。
3结束语
我国农田水利的建设相比世界先进的技术水平目前还有一定的距离,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生产力的提升,在实行高标准的农田水利重点项目的时候,还需结合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因地质宜地提出关于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标准。这一结论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我国的高标准农田水利的项目,有效地提升高标准的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质量,为未来制定出相关建设标准的行业提供了可靠的参考。
参考文献
[1]省农委发展计划处.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将“五个集中”要求落到实处[J].吉林农业,2016(19):44.
[2]福建: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备案制[J].中国标准导报,2016(09):12-13.
《规范》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则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规范》要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地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行洪河道以及河流、湖泊、水库水面等区域则禁止建设。
《规范》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管)、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
《规范》还规定了各项工程的具体建设标准,如耕作层厚度应达到3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cm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6,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等。
公众如何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规范》要求,落实公众听证制度、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确保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尊重当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众参与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实行多方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一、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成效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全年目标完成情况预测
累计争取并完成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中低产田改造、产业化经营、山区开发、垦区配套五类农业开发项目投资3.2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10亿元,开发治理面积18.8万亩,建设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10万亩,实施国家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贷款贴息项目20个,推动项目区农民比非项目区多增收500元以上。
预计全年农业开发项目总投资3.3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20亿元,建设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10.75万亩,实施国家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补助、贷款贴息项目20个,推动项目区农民比非项目区多增收500元以上。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是农开项目资金争取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市农开局积极抢抓全省农业开发项目投资“向资源禀赋高的地区倾斜、向开发成效好的地区倾斜、向项目效益高的地区倾斜”的政策调整机遇,累计争取国家、省级以上农业开发项目总投资3.30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10亿元,财政资金增幅居苏北五市之首。经全力争取,海州区已被国家农发办列为国家农业开发项目县(区),从2013年起安排国家农业开发土地治理增量项目,从此我市农业开发项目实现县区全覆盖。
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基本现代化的重要监测指标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合市农委、国土局、水利局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确认,搞好县区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万顷良田建设、高产创建、水利灌区改造、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国土土地整理等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起来,优化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预计全年建设高标准农田26.25万亩,高标准农田比重实现值达到45.1%。
三是区域特色开发呈现新变化。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把山区开发和沿海围垦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增长极、农民增收致富的增长点紧抓不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山区开发上,深入开展山区开发先进乡镇评比活动,评出班庄镇等7个先进乡镇并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累计争取省级山区开发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立项实施山区开发项目30个,治理面积3万亩。与此同时,沿海开发上,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资源调查统计工作,通过积极争取,本年度已落实配套项目4个,争取财政补助项目2160万元,治理面积2.8万亩。
四是项目管理创新实现新跨越。以完善系统目标考核为手段,以市级统一工程监理、统一规划设计为动力,推动全系统通过创新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市级统一规划设计,制定出台了专项考核意见,成立市农开规划设计室牵头组织规划设计工作,统筹各类专业人才,较好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土地治理、省级围垦、山区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任务。市级统一监理在2011年恢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监理招投标、监理工作方案,实现稳步推进。项目立项、实施、监督“三权分离”改革扎实有效,市县农开局已全部获市县编办书面批复并正式运行,新浦区全省第一家成立乡镇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探索化解基层农业开发项目管理断层难题。
五是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今年以来,我们以确保通过国家、省级项目验收为目标,用三个月时间,在系统内扎实开展“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开发水平”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各县区深入学习农业开发项目政策规定,积极查摆并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资金报账、项目管护、工程监理等长效管理机制,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度国家、省级农业开发项目不仅完成了县级自验、市级全面验收,而且顺利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并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和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水平、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农开系统自身建设迈向新征程。强化廉政教育和业务骨干培训,完善各项制度,农开队伍素质普遍提升。市县(区)互动、联动推进工作,机关思想、文化建设呈现新气象。今年10月15日至18日,我局成功承办了全省农开系统第二届“农开杯”运动会。这次全省农开杯运动会,达到了浓重热烈,组织有序,保障有力,开幕精彩,闭幕圆满的总要求,受到省相关部门领导和全体参会人员的高度赞扬,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展示了我市农开人“能干事、会干事、干大事”的精神风貌。
在充分肯定今年农业开发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市县农业开发部门和农业开发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个别项目区规划设计图与项目工程实际不符,实施变更调整较多,项目整体形象不佳;项目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软件管理水平尚需提高;个别项目县业务骨干人手少,与繁重的项目管理任务不相适应;个别项目资金报账与使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等;农业开发宣传信息工作一般宣传、动态报道多,直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磅信息少,投向省以上主流媒体的精品力作少。对待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农业开发工作安排
1.明年工作思路: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一流、苏北领先、全市有位”的目标定位,按照“彰显特色、创造品牌、培育典型、扩大规模、增加效益”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农业开发崛起、种植结构转型、特色产业跨越、农民收入倍增”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在项目资金争取、区域特色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升四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加快全市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2.预期目标任务:全年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其中争取国家省级农业开发财政投资2亿元以上;开发治理面积15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山区特色产业基地3万亩,沿海垦区配套基地2万亩;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左右;推动项目区农民比非项目区多增收500元以上。
3.重点事项和重要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农开项目资金争取。在做好2012年资金争取扫尾工作的同时,提前谋划2013年农开项目库建设。加强调研,摸清家底,统筹规划,使农开项目规划与各县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项目选项重点围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等优势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择优选项入库,对那些镇村干部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按要求落实的单位,项目优先入库上报,确保2013年全市农业开发项目投资盘子稳步攀升,继续领跑苏北五市。着重帮助连云区做好国家农业开发项目县区、省级山区开发资格申报争取工作,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市高标准农田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发挥好市农开局的牵头作用,督促市有关部门搞好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和确认,搞好对县区、乡镇的任务分解落实和统计,严格按照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确保年度项目落实、投入资金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圆满完成2013年建设任务。
三是进一步加快区域特色开发。以开展全市山区开发先进乡镇评比活动为引领,以发展特色林果茶和生态休闲旅游产业为方向,以省级山区农业开发项目资金为引导,加大全市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把该区域建成为我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增长极、农民增收致富的增长点。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特别是自2009年全国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中央财政更是对河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3.18亿元,全省有84个县(其中第一、四批重复4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全省158个县(市、区)的53.2%,95个产粮大县中已有77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81%。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自2009年中央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河南省各级财政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取得良好成效。
(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有效提供财力保障。为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河南省各级财政努力拓宽投入渠道,推动形成农田水利多元化投入新格局。特别是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形势下, 认真贯彻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积极履行职责,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水利建设投入,为我省水利建设和全年粮食丰收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2012年,省财政筹措统筹相关专项资金122.2亿元用于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其中仅小农水重点县和专项县财政投入就达21亿元,是2010年投入的3倍。
(二)创新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政策扶持效应。为克服项目“一对一”单向式审批的弊端,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竞争立项暂行办法》,项目选择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同时,为确保项目县遴选公开、公正、公平,我们聘请省内外水利技术工程及财务管理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竞争立项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根据专家封闭评审得分和现场陈述得分对入围重点县进行综合计分,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重点县名单,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性机制,促进了财政性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合理决策机制,形成了科学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结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我们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奖优罚劣。通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优胜劣汰,增强了重点县的竞争进取意识,改变了过去“只跑项目,不抓管理,只要资金,不顾成效”的做法,实现了由一般监管向绩效考评转变,形成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通过竞争立项把关、严格日常监督、注重绩效考评等方式,积极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动态监督,把“小农水”专项资金检查常态化,为重点县建设保驾护航。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采取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监理制及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六制管理,提高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四年来,共新增灌溉面积345.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5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1.2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8.8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347.7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8亿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万吨。重点县项目区初步实现了“旱能浇、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逐步增强。
二、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建议
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河南县区多、中低产田面积大,比较而言,我省在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仍存在投资力度不大、覆盖范围偏小、投资标准偏低等制约因素。为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推进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粮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大局,确保粮食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河南省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和粮食大省,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相比而言,国家对河南省的资金投入总量明显不足,与我省农业在全国农业格局中的地位不相吻合,与我省占全国粮食产量的份额不相适应。2012年,河南省粮食总产达到1127.7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11791.4亿斤的9.6%。但是,中央财政对河南省的水利投入明显不足,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例,河南有88个县被纳入全国重点县范围,仅占全国小农水重点县1650个的 5.3%,与河南省粮食总产占全国的比重差4.3个百分点。2009年8月国家正式批准《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河南省将在现有1.08亿亩耕地中,规划7500万亩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到2020年,粮食产量由2008年的1000亿斤提高到1300亿斤。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中央补助力度。” 同时,在财政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备忘录”中也提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现代农业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为了保证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打造国家永久、稳固的大粮仓,建议中央在确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分配水利建设资金时,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加大对河南省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以促进河南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适当延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年限。目前,我省耕地面积为10816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6497.2万亩),其中95个产粮大县耕地面积9270.5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525.5万亩),每县平均耕地面积98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8万亩。根据国家小农水重点县目前的投资标准和建设期限,每个重点县每年可完成2―3万亩建设任务,连续实施三年能够完成的建设任务尚不足10万亩,与每县平均58万亩左右的中低产田改造任务相比差距很大,要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目前的投资标准和投资年限明显偏低,重点县的农业生产条件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明显改善。为此,建议中央能够适当延长粮食主产区小农水重点县的建设年限,从3年延长到5年,这样再加上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农民筹资投劳,则基本上能够实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目标。
(三)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主产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从成本收益角度看,发展粮食生产很难增加财政收入,形成产量越高、财政越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低的困难局面。以河南省为例,2011年,全省95个产粮大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万元,比其他县低1.6万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1%;产粮大县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6元,比其他县低1316元,仅相当于后者的38%;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717元,比其他县低1299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7.7%。粮食产量越多,人均支出水平越低。95个产粮大县中,7个粮食产量在100万吨(20亿斤)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35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665元;25个粮食产量在60―100万吨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536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480元;其余63个产粮大县人均支出289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125元。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没有财力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无力发展农村公共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自然灾害频繁、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粮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种粮效益远远低于打工收入,低于经济作物收入,不少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粮食主产区也十分突出。农业基础薄弱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大的障碍。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经济的发展。同时,粮食主产区为支持粮食生产,还要增加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地方财政需要承担减收、增支双重压力。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粮食主产区和农民安心致力于粮食生产,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力转移支付或者设立粮食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明确要求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财政统筹比例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大惠农补贴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四)倾斜粮食主产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长期以来,粮食主产区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支持城市及工业化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形成了粮食生产越多,对国家贡献越大,农民增收越难,地方财政越穷,社会包袱越重的局面。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为例,虽然中央在相关文件中并未规定省级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的比例,但在中央出台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对“省级投入”指标的分值设定很高,中央财政在分配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绩效考评结果又是一个重要因素,在政策上没有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倾斜。从近几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结果来看,获得优秀名次的,要么是经济发达地区,要么是非粮食主产区。考评结果主要反映出了地方投入占中央财政投入的比重,各地的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建设成效难以真实体现。因此,我们建议中央在制定绩效考评办法中充分考虑粮食主产区确保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大于经济效益的因素,对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制定不同的考评因素,分别进行考评,以体现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倾斜政策。
(五)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小农水重点县土地流转步伐。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差、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全国从事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不足10亩,河南更是不足7亩。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不仅增大了农业科技应用的推广和管理成本,制约了农业科技的应用和转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是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建议中央财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粮食主产区的土地流转进行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增加土地经营规模,给予其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所申报的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加快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的步伐,为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创造条件。
(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中非粮食主产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河南省共有158个县(市、区),2011年全省粮食产量达1108亿斤,其中:95个产粮大县1062亿斤,另外63个非主产县播种面积1545.4万亩,县均耕地面积近25万亩,粮食总产46亿斤,县均生产粮食7302万公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小农水专项资金要突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再加上河南县区本身较多,这些非粮食主产县基本排除在小农水重点县申报条件之外,即便如此,河南95个产粮大县尚有18个未纳入重点县建设范围。这些非粮食主产县也肩负着粮食生产的重任,相对于粮食主产县,这些县自然条件更为恶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落后,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保障功能下降,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能满足农民持续增收需要。为此,建议中央在适当增加河南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河南专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对这些耕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项目来解决他们的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同时对专项县建设也可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项目县一定三至五年,但投资规模可以适当偏小,这样可以通过适当的集中投入来初步恢复这些地区的小型水利设施的功能。
关键词:惠农项目;当年生效;难点;对策;邵阳县
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惠农项目施工期受地形、气候、农作物种植期和计划批复施工期较短等因素制约,项目当年建成生效困难很大。如何确保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是一个现实问题。2012年,湖南邵阳县农业开发办投入311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720万元,村民自筹392万元),在下花桥镇徐家、双江等12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2.2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6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年节水量65万立万米以上。今年,该县虽然遭受大旱,但该项目区粮食增270万公斤,年增产值896万元。近5年来,该县投入1亿多元建成6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20平方公里,都实现了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共助农年增收9000万元以上。
1.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的难点
(1)受地形因素影响。该县地下水丰富,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农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惠农项目)施工过程中排水难度较大,基础易沉降。项目单项工程类型多样,施工地点相对分散;山区道路崎岖,大型机械无法进入施工地点,土方开挖等依赖人工,各类施工材料大都也需人力、畜力二次转运。这些制约,影响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
(2)受气候条件影响。雨季对土方的开挖、填筑、压实等施工过程影响很大。如今年上半年,该县降雨达96天,导致部分工程几度停工。冬季为低温霜冻季节,十二月下旬以后,晚上往往有冰冻发生,不能进行砌体和混凝土工程施工。导致混凝土出现凝结时间延长、强度发展缓慢以及裂缝无规则扩展等现象,影响工程施工,阻碍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
(3)受种植时间制约。该县以双季稻种植为主,种植期在每年的3-10月间,播种、插秧,田间需水量增多。此期施工对田间供水、作物种植带来直接影响。
(4)受计划批复制约。农业存量资金项目计划国家批复一般在前一年10-11月批复,省批复到县一般在当年的1-2月,所以当年项目即使完成招投标,也因进入了春耕时节难以施工,影响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
2.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的必要性
(1)能避免不良天气影响。当年惠农项目尽可能利用好农闲时间,充分利用好10月至12月段气温适宜、劳动力充足、又不影响水稻种植的有利时间,力争惠农项目当年完工。这一时期降水一般在250mm以下,温度平均保持在20℃左右,整个施工过程避开了雨季、冬季冰冻等不利天气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可减少极端天气导致的工程损毁,防止返工修复带来的工期延长。
(2)能有效降低人工、材料成本。水利投入大都在四季度到位,各类工程项目将大量集中实施,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也往往大幅上升。提前施工则可以避免这些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因素。有利于保证施工方材料预算价格与施工时的市场价格相匹配,有效降低成本,合理增加施工企业利润,提高施工企业对项目当年完工的积极性。
(3)能优选施工队伍。惠农项目施工时期也是其他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的时期。由于惠农项目线长面广,施工管理难度较大,施工机械化程度较低,利润薄,与各类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对比,对有实力的施工企业吸引力不大。惠农顼目这类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在其他建设项目之前招投标和组织施工,可以有效保障施工队伍的择优录取。
(4)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惠农项目当年完工,当年春耕时就可发挥作用、产生效益。确保项目区当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五要”对策
一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大力宣传中低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介绍惠农项目对群众的长远经济效益,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从而变“要我建设”为“我要建设”。
二要提高项目设计质量。一是将图纸作业与实地踏勘相结合。每年的3-4月间着手开始对当年惠农项目进行设计。项目区的地形地貌、进排水通道等情况,细化工程设计,使施工中容易忽略的细节尽量在设计时考虑周到,减少具体施工中的变更。二是将专业设计与群众需求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如田间渠道尽量拉弯取直,少占耕地,减少回填量,以避免不必要的田土纠纷;渠道上多设置便桥、下田路,水源处设置简易取水码头等便民设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零星工程导致的工期延误。三是将惠农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如:科技推广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多设置一些生物灭虫设施,减少涉农污染;造林与乡村绿化相结合,合理选择机耕道的绿化树木;技术培训与提高农民素质相结合,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机耕道与改善乡村交通状况相结合,增强群众对惠农项目的认同感,提高群众对惠农项目的支持度。
三要提前计划批复和项目招投标。一是做好计划编制。由于现在各县是以初步设计代替可行性研究,所以计划批复内容与实际招投标情况实际相差不大,即使有少量出入,也可以及时修改。国家和省惠农办可在文件中明确以计划代批复,惠农项目县以计划文件为依据进行招投标的前期审批程序,这就可以提前招投标审批程序,加快招投标工作进程。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协调招投标管理机构,说明以计划代批复进行招投标审批对当年惠农项目当年建成生效带来的影响,力争实现以计划文件作为依据进行招投标审批;主动协调投资评审中心,加快投资评审步伐,缩短项目招投标前期工作时间;主动协调纪检、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合理的标段划分,并对招投标的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创建工作还规定了具体的创建标准,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台账、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文本等内容、格式统一规范。二是“三资”管理监督到位,全县98%以上的村能够定期全方位公开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三是“三资”管理工作基础扎实,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覆盖面分别达到90%、80%和70%以上。四是“三资”档案管理规范,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的各类资料,能够做到及时立卷归档;五是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和队伍健全,县(市、区)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所辖乡(镇)有专门机构或专职工作人员等。
(据《农民日报》)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1年按地价20%征闲置费
最近,国土部正式《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明确认定,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拔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办法》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闲置土地的,应当在30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此外,《办法》明确了6种闲置土地最后处置利用方式。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以及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办法》指出,不依法履行闲置土地监督检查职责,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据中新网)
2012年中央已拨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75.63亿元
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加快。截至6月中旬,已经累计拨付各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275.63亿元,占全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的99.30%,比上年同期提高11.18个百分点。
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介绍,目前,除少量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补助资金未拨付外,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支出预算基本执行完毕。
据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区开展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据新华网)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新特点和新趋势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5.23万户,出资总额7995.56亿元,实有成员总数1321.19万个。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指出,经过5年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速度加快,东中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持快速发展,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量逐渐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模式更加多样化,有企业带动型、能人创办型、村民自组型等多种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行业从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逐渐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开始出现跨地区、跨行业联合现象。
(据人民网)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将投资6000亿元提升耕地质量
最近,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现场会召开。
会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投资6000亿元用于提升耕地质量,以实现“成方、林成行、路相通、渠相连”的目标,达到旱涝保收的目的。具体而言,就是田要小田并大田,林要防护、防风沙,路要满足现代农业以及大型机械的通行需求,水要满足农田末级灌溉的要求。
财政部经建司司长李敬辉介绍,“十一五”期间,我国在耕地治理方面累计投入中央分成新增费800多亿元,比“十一五”以前总投入增加了127%。中央分成的新增费已成为我国土地整治资金主要来源。“十二五”期间,耕地整治的投入还将大幅度增加。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省份,国家财政将予以重点倾斜。资金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第一批启动的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确保取得实效。目前,我国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据新华网)
15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
最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文件,以政策“打包”的形式强化学生营养餐规范管理,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学生信息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第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应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对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生产、采购、贮存、加工、配送等环节加强监管。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第二,实行供餐准人和退出机制。无论是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供餐,还是家庭(个人)托餐,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保障食品安全,必须经过县级政府招标或经相关部门审核,必须与其供餐能力相匹配。同时,若出现下列“四种情形”之一者必须退出: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用地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我局坚持以稳增长为首要任务,以项目为抓手,加快用地报批,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为经济发展提速增效提供服务保障。一是及时保障项目落地。上报省政府批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42亩,为新庄双盾环境、西渚养老产业、丁蜀海翼飞机等重点项目落地保障了空间。二是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将以往阶段性的集中报批模式调整为常态化的日常报批模式,加强对上沟通协调,积极化解报批中的问题,压缩对上报批周期;同时,进一步简化内部流程,加快供地速度。1-6月份共申报9个村镇批次和3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3689亩,目前已批准2812亩;共供应土地2891亩,其中工业用地510亩,经营性用地1993亩,为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等民生项目以及国际石材城、陶瓷创意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三是严格规范土地市场。编制了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申领2015年储备土地融资规模卡。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管,批后巡查完成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市排第一位,有效遏制了闲置土地的产生。
二、耕地保护措施不断加强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最新要求,更加注重规划约束管控和耕地质量保护,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一是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认真编制“十三五”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探索推进西渚镇“多规合一”试点,逐步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相互融合,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开积累经验。二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全市基本农田进行调查,为下一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零散基本农田归并探索路子。编制完成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了下达的11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占到整个大市年度任务量的82%。三是推进土地复垦整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下发《关于落实责任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入库管理的通知》,切实把好项目入库关、施工关,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今年共申报耕地占补复垦项目79个,目前已完成36个,新增耕地1338亩。申报挂钩复垦项目11个、面积473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8个、460亩。在徐舍镇、西渚镇开展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节约集约体系不断完善
以《市政府关于贯彻节约用地“1236”战略促进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的实施意见》为总纲,构建节约集约用地“1+X”政策体系。一是深化差别化供地政策。重点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和带动转型升级重大项目,一般工业项目和经营性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或有偿使用调剂指标予以保障,高能耗、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予供地。二是建立产业项目评审评价机制。由发改委和我局牵头,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产业项目前期评审和后期评价机制的意见》,通过严格产业准入条件、发挥规划指标管控、规范后期考核评价等措施,提升产业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三是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出台了《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在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招拍挂制度、统一转让平台、收益分配机制、弹性出租制度等方面开展研究。四是启动工业性用地调查。经信委和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市工业性用地情况调查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我市工业企业占地、规模、产出及税收等情况,建立土地利用效率共享数据库,探索“以地控税”。五是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通过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单元的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目前各镇正在开展方案编制。
四、矿产资源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全面规范矿山开采秩序。继续加大清洁化整治力度,对专用通道、开采公示牌、界桩界址、电子监控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顺利复工。继续加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矿山现场动态巡查和月度监理,上半年共组织检查82人次。全市6家矿山企业、6只宕口开采情况基本正常。二是扎实开展环境恢复治理。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对旅游风景区内及主要交通要道沿线露采矿山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做好大觉寺边坡及湖父镇镇西路东侧边坡环境治理。目前大觉寺边坡复绿工程已完成施工。三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下发了《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重点防治区域的隐患排查,确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9个,完善群测群防组织,做好地灾明白卡发放、隐患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增加汛期巡查频次,做好雨前、雨中、雨后现场排查,严格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
关键词:广西;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16-89-2
0 引言
自2009年起,国家组织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广西共有四批,53个县(市、区)列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其中,第一批13个、第二批13个重点县(市、区)已完成3年建设任务;第三批12个、第四批15个县(市、区)正在建设当中;现各县(市、区)亦在为申报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而紧锣密鼓的开展工作。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分为三类:一是一般重点县,以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雨水蓄利用工程;二是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因广西地形地貌以山区、丘陵区为主,重点县申报多为一般重点县,为更好实施一般重点县的建设,对几年来在实施一般重点县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1 问题
1.1 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 项目区布置不尽合理 财政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文和《广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导则》(GXSL 试行)明确规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项目布局上要求“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要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重点解决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优先安排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申报工作涉及县(市、区)级财政、水利、发改委、国土等多个部门,由于申报时间相对紧迫,加之一般县(市、区)级各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少,在项目区选择上未能全面认真调查、充分分析和研究,对项目区内的水资源状况、土地资源状况、农业种植发展状况等分析深度不足,未能充分的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导致一些申报县(市、区)的项目区选择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项目区选择和布局不够合理等问题。此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的整合资金涉及到发改、财政、国土、农发、扶贫等部门,虽然由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但仍然由于各个部门的认知程度存在差异,规划任务和建设内容不尽相同,一定程度上存在沟通协调困难,整合资金建设区域与专项资金项目区不能较好的集中连片,未能最大限度发挥整合资金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与专项资金的整合效益。
1.1.2 项目区勘察测量工作不够充分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域广,涉及的工程类别比较多,各类别工程分布又相对比较分散,尤其是南方山区和丘陵区,对项目区的勘察测量工作量大。目前,存在对项目区内的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渠系配套附属建筑物和田间工程等的勘察测量工作不够细致和全面,甚至存在以点代面的情况。对项目区地质地形条件勘察、现状渠系长度和渠系配套附属建筑物分布测量等的不充分,会造成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增加,影响到项目施工进度。
其次,对项目区的勘察测量工作不够细致,造成不能完整了解项目区内的水土资源状况,农业种植结构及未来发展方向,从而无法对采取的工程措施进行优化配置,严重的还会导致项目区内水量平衡计算错误,致使水源工程建设内容过多或者不足,直接影响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程效益。
1.1.3 方案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财政部、水利部颁布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财农[2009]336号),明确规定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的申报主体是县级财政、水利部门,建设方案有些是地方水利部门自己编制,有些则委托没有资质、挂靠其他有资质单位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编制的建设方案不够科学合理,主要问题有:
(1)建设目标不明确。财农[2009]92号文中规定的六大建设目标表述不清或者计算错误,不能满足建设目标任务的要求。
(2)工程建设标准不符合现行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由于方案编制人员不熟悉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项目区内水源、渠道及渠道附属建筑物等各类别的工程建设标准引用错误。
(3)渠道断面型式和衬砌型式单一,没有根据渠道不同的地质地形因地制宜采用断面型式和衬砌型式。在建设方案的编制阶段,由于对渠道断面型式和衬砌型式的选择上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且对水力学性能、防渗效果都比较好的新型断面型式和衬砌型式很少采用。
1.1.4 工程设计不尽完善 在工程设计阶段,一些设计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只选择性地对部分各类别工程进行测量,使得设计图纸准确性较差,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对于渠道的淤积、坍塌、高边坡等情况也未能做详细的了解,使得施工阶段设计问题较多。对水源工程,大多没有进行设计阶段的地质勘测,仅仅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进行设计,出现在施工阶段基础地质条件不满足规范要求、选址不合理、水源工程建筑物的设计尺寸与实际地形地貌不相称等严重问题,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1.2 项目施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 施工承包商投入的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商,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承包商的资质和投入的项目组织机构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能力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由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繁多,专业施工队伍欠缺,导致层层分包,甚至出现非水利工程专业施工队伍参与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
1.2.2 施工监理投入力量不足,监理工作不到位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点多面广,一些监理单位不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规范,未能按照监理合同承诺投入监理人员,导致施工监理工作不力,对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投资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2 对策
2.1 加强领导组织,充分调查研究
切实发挥领导的组织作用,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充分调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有效避免地方各部门各自为政,致使整合资金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业主部门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施工现场会议,全面了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时间紧迫,大部分县均未能做足前期的调查研究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超前部署前期工作并加强组织指导和跟踪,同时业主部门应配置足够的技术人员加强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力度。
2.2 进行方案比选,因地制宜,采用新型材料
小农水重点县(市、区)建设虽然年度投资过千万,但相比我国相对薄弱的农田水利设施,仍是捉襟见肘,因此,必须充分的进行建设方案比选,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条件较好的渠段采用水力学性能、防渗效果比较好,且占地面积少,节省工程量的“U”型渠道。
2.3 严格把关,奖惩并举,精选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
利用信誉制度严格挑选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可对参与本县项目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建立信誉档案,把施工质量差,不负责任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参加该县项目的招投标。信誉好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保留一批能够胜任该县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
2.4 积极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2012年9月28日水利部在全国建立的第6个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站落户广西,这也是在南方省份建立的第一个推广站,旨在研究探索适合广西实际的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的技术、管理新模式,加快促进广西糖料蔗等特色产业发展,为加快实现广西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由于投资有限,在推广站示范区的引导下,各县(市、区)有必要积极整合资金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从而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减少水资源浪费,推进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 结语
(一)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加快组织进行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既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又要切实注重空间合理布局和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二)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建设项目选址,必须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依法可以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可以在报批用地时一并报批;其他项目用地涉及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报批用地。
(三)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各县(区)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提出下年度须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等农用地转用计划建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建设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减少的情况,确定下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各县(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于每年十月底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抄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突破。各县(区)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把有限的土地利用指标用在重点急需项目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需要。当年结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市国土资源局核实批准,下一年度可以继续使用。
(五)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不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占用耕地但补充耕地方案不可行、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修改方案不可行的,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尤其对高档宾馆、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同时要符合城市和村镇建设规划。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4号)实施前批准立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用地预审。
二、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六)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严格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切实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一定要做到“七有”即有保护公告、有保护组织、有保护合同、有乡规民约、有图表档案、有保护图件、有保护标志。
(七)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牧养殖以及其它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对违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按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上级政府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经国务院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费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我省最高标准执行,并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八)严格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到位,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三、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九)明确建设用地报批权限。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土地。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或省政府批准或者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省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土地面积超过省政府批准权限(征用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涉及集体或国有农用地转用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宅基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未利用地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有关文件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应当一次性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十)严格征地报批要求。征地报批时,必须附具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的意见或者组织听证有关材料。耕地开垦费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来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征地补偿费未全额支付到位的,不得批准。
(十一)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三榜公布”、“三到实地”制度。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将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上报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经依法批准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审批结果第三次张榜公布。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实地丈量划定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十二)严格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各县(区)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清理,对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准的和城镇居民拥有农村宅基地的要依法处理。
(十三)依法界定临时用地的范围。不得将建设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也不得将农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已按临时用地审批的建设用地,追究审批责任,符合报批条件的重新报批。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十四)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工业用地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者的,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对非法低价出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依法批准,并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减去补偿费用的差额补交出让金;加强土地储备,土地储备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市场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市、县(区)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对临街具有商业价值的地块,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十五)土地出让金一律不得减、缓、免。土地出让金必须足额到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空收、空转、空支。
五、大力推进集约用地
(十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不予供地或者适当核减用地面积。
(十七)严格土地使用条件。认真执行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控制性要求。对达不到土地使用条件的,不予供地;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八)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充分利用未利用地,严禁闲置浪费土地。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农用地转用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县(区)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提供给用地单位后,用地单位一年以上未满两年未进行实质性开发的项目,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已满两年未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九)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修编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农村住宅建设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重点小城镇集中。
六、进一步完善改进征地工作
(二十)完善征用土地程序。全面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征求被征地村村民代表的意见;对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举行听证;对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必须妥善解决。否则不予受理用地报批申请。
(二十一)合理确定征用地地价标准。各县(区)要在综合统计的基础上,确定当地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年产值标准的3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要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二十二)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监督。健全征地款分配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及时到位。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的补偿方式上,可以采取直通车、一站式补偿方式,直接向农民发放,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十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各县(区)要逐步建立多种措施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制度,改变过去单一的货币补偿安置措施。可以采取给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对失地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并介绍失地农民就业。对于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
七、依法加强土地监督检查
(二十四)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行政处罚要到位,依法应当拆除、没收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只罚款、补办用地手续,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在补办用地手续时,须附具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须按最高标准支付和交纳。
(二十五)落实土地督查制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土地督查制度。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改进执法形式和方式。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继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强化对土地违法行为的监察。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作为关系全局的战略举措,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周密组织,常抓不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责。市、县(区)、乡(镇)都要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与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农牧局、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向政府报告。政府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没有达到责任目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
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防洪安全和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为目的,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以河渠清淤、堤防加固、兼顾泵站涵闸维修改造和水毁工程维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
政委:
指挥长:
三、建设内容
1、跨村农田水利工程。重点解决跨村河渠疏淤加培问题。本年度跨村工程计划标工7.05万个;疏挖沟渠和加固堤防2条,长6.8千米,土方7.05万方;维修改造涵闸泵站3处。共折合资金42.2万元。
2、村内农田水利工程。由各村组织劳力,对村内沟渠进行疏洗、加培,每个村一般安排1~2个工程项目。镇指挥部负责任务布置、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市指挥部组织抽查。本年度全镇计划标工18.312万个,疏挖沟渠32条,长58.4千米,土方18.312万方,小型水工建筑工程维修4处,共折合资金155.9万元。
四、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2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全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镇设立了三个分指挥部,负责统筹各项建设中的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党政干部考核,作为考核镇和村组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掀起全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农村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并把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自己选择投工投劳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大干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苦干实干的良好氛围,把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统一规划,突出重点。
按照规划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地要明确目标,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4、实事求是,奖惩分明。
在小农水建设中,对积极性较高,建设任务较大且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表扬,镇将拿出5万元实行“以奖代补”。评出的一、二、三名分别奖3000元、20xx元、1000元。对施工质量不达标、进度慢的地方进行处罚和通报批评。
与一般的质量检验工作相区别,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不只包括产品的检验工作,同时包括主动去监督管理与控制工程的全面施工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文稿以及随后可能产生的修改与变更。
(2)经过批准的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施工设计等各方面。
(3)按照标准的施工技术流程进行操作,满足国家规定。
(4)按照规章制度,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检测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种,一种是测量检查,另一种则是旁站检查。首先是测量检查,主要是对所要建筑工程的进行尺寸方面的控制。负责监督管理的工程师应该在工程施工前核定检查,主要是在末班和尺寸方面,通过检查后才能开工。其次是旁站检查,主要是在复杂程度,稳定程度和补救程度。要对需要补救的地方,特别是比较隐蔽的工程细节做完整的旁站检查。例如挖孔桩,进行预制槽身混凝土浇筑等等工作,而对于其他的一些部分进行抽检工作或者部分旁站工作。进行该检测时,一定要对原材料,设备等相关的施工要件进行必要的检查。在检测之前要未雨绸缪,要及时发现问题,尽量预防工程事故,使之尽量不发生。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解决措施
1.提高施工的管理与设计
(1)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编制方案
设计工程方案,要确定如何部署和管理。要全面考量,如何编制计划,从比较基本的施工手段做起,进行工程时间段的细划。要对设备,原材料,人员等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统筹。这些工程应该在开工之前进行周密的计划。在施工开始之后,要细化施工阶段,比如整体框架,结构,装修等等,要进行好的调整。制定好的设计和编制要选取专业技术人员,由各个负责的部门真正参与,提出各部门困难的问题,集中解决,使其更加标准规范。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有了标准的施工设计,就要灵活的处理如何进行施工。首先要按照符合工程的标准进行设计:同时要符合各地的标准,选择最优化的经济指标,并且满足灌水,减少农田占用面积。并且对平面图上的沟、路,同时尽量杜绝安全上的问题。必须截弯取直,为未来更高标准的水利设施进行铺垫。同时要准确计算地下水,沟渠灌溉,进行最优化的处理。
2.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的优化
(1)选择高标准的原材料,进行恰当的管理
原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第一关,要更好的把握。要进行三个渠道,尤其是采购,进场,储存三个重点的环节进行严格的把握。首先要对材料的采购进行把关,进行反复的比较和选择,选取质量最好,价格最低的原材料。在购买之前,应该由采购经理或者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合格证,说明书等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尽量选择能够拿出合格证明的原材料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在材料的储存环节,则要做好分类工作,按照材料的特性分类。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地点存放材料。例如,沙石则要放在防止流失的地方,水泥则要放在恒温,避免潮湿的地点。
(2)监督管理工程质量
工程的建设质量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在于工程的监督管理。但是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同时将其与施工的进度有机结合,则是一大难题。首先,把握住此项工作的属性,并且熟悉该项工作的任务是一大先决条件。其次,要与其他工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高效的配合,高度熟悉设计图纸,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且尽量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呈现,实现有据可依。特别要制定好符合实际操作的详细守则,包括工程的前期投资,中期质量,整个进度等重点方面。要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盲目的进行工作。并且项目的总负责人应该起到应发挥出的作用,辅助法人召开监理交底会议。特别是在关键的环节进行前文所述的旁站监控工作,适时抽检,同时要进行有效的预检,平行检验等等,而不是仅仅走形式。
(3)不断优化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优化农田水利工程的关键是在三项工作,一是招投标,二是订立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三是监督管理。第一个环节招标,要保证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资质好的承包单位。第二点是要订立合理有效,对于投资方和施工方双赢的合同,并且在合同订立后,严格按照合同中所提到的条款进行施工。第三是要定期监督管理,有条件的话要培养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训练有素,讲究纪律,能够及时发现并上报工程质量上的问题。我们应该意识到,水利工程质量问题最容易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因此要规避工程的漏洞风险,必须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就做好监控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工程的质量问题并且消灭这些隐患。
例如在工程整体交工之前有些项目已经初步完成,如果在这段时间内不对这些项目进行保护的话,就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产品的质量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必须加强监控直至工程整体完成为止。我们把这一时段的监控称之为事后监控。事后监控的范围和工作量都比较大,其中包括:1.对工程技术的再次审查;2.材料质地试验;3.班组自检;4.安排监控人员抽检;5.验收隐蔽工程项目;6.使用前全面检查;7.设置质量管理点等等项目。其中设置质量管理点既属于事后监控也属于事前监控,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提高新技术、质量难点或者是薄弱环节产品生产的质量。在这些重点难点环节设置质量管理点可以进行事前监控,使一些安全问题迎刃而解。要正确的评定质量就必须规范质量评定的管理,保证其全面细致。因此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就是抓住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不能简单把单位工程质量认为是一个局部问题,应该从全局来看,认识其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其直接关联工程的整体质量重要地位。
(4)提高施工队伍的水平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并且订立常规化的检查。在施工现场,针对比较高难度操作的项目,要选取专业人员进行稳定操作。并且保证这些人员都有证件和资格,不能随便挑选人员操纵科技含量比较高的工作,酿成工程隐患,耗费资金和人力物力,避免细节上的失误,集中智慧,搞好建筑工作,保证工程保质保量的按期交付。
三、总结
与一般的质量检验工作相区别,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不只包括产品的检验工作,同时包括主动去监督管理与控制工程的全面施工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文稿以及随后可能产生的修改与变更。
(2)经过批准的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施工设计等各方面。
(3)按照标准的施工技术流程进行操作,满足国家规定。
(4)按照规章制度,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检测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种,一种是测量检查,另一种则是旁站检查。首先是测量检查,主要是对所要建筑工程的进行尺寸方面的控制。负责监督管理的工程师应该在工程施工前核定检查,主要是在末班和尺寸方面,通过检查后才能开工。其次是旁站检查,主要是在复杂程度,稳定程度和补救程度。要对需要补救的地方,特别是比较隐蔽的工程细节做完整的旁站检查。例如挖孔桩,进行预制槽身混凝土浇筑等等工作,而对于其他的一些部分进行抽检工作或者部分旁站工作。进行该检测时,一定要对原材料,设备等相关的施工要件进行必要的检查。在检测之前要未雨绸缪,要及时发现问题,尽量预防工程事故,使之尽量不发生。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解决措施
1.提高施工的管理与设计
(1)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编制方案
设计工程方案,要确定如何部署和管理。要全面考量,如何编制计划,从比较基本的施工手段做起,进行工程时间段的细划。要对设备,原材料,人员等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统筹。这些工程应该在开工之前进行周密的计划。在施工开始之后,要细化施工阶段,比如整体框架,结构,装修等等,要进行好的调整。制定好的设计和编制要选取专业技术人员,由各个负责的部门真正参与,提出各部门困难的问题,集中解决,使其更加标准规范。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有了标准的施工设计,就要灵活的处理如何进行施工。首先要按照符合工程的标准进行设计:同时要符合各地的标准,选择最优化的经济指标,并且满足灌水,减少农田占用面积。并且对平面图上的沟、路,同时尽量杜绝安全上的问题。必须截弯取直,为未来更高标准的水利设施进行铺垫。同时要准确计算地下水,沟渠灌溉,进行最优化的处理。
2.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的优化
(1)选择高标准的原材料,进行恰当的管理
原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第一关,要更好的把握。要进行三个渠道,尤其是采购,进场,储存三个重点的环节进行严格的把握。首先要对材料的采购进行把关,进行反复的比较和选择,选取质量最好,价格最低的原材料。在购买之前,应该由采购经理或者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合格证,说明书等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尽量选择能够拿出合格证明的原材料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实验室。在材料的储存环节,则要做好分类工作,按照材料的特性分类。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地点存放材料。例如,沙石则要放在防止流失的地方,水泥则要放在恒温,避免潮湿的地点。
(2)监督管理工程质量
工程的建设质量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在于工程的监督管理。但是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同时将其与施工的进度有机结合,则是一大难题。首先,把握住此项工作的属性,并且熟悉该项工作的任务是一大先决条件。其次,要与其他工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高效的配合,高度熟悉设计图纸,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且尽量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呈现,实现有据可依。特别要制定好符合实际操作的详细守则,包括工程的前期投资,中期质量,整个进度等重点方面。要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盲目的进行工作。并且项目的总负责人应该起到应发挥出的作用,辅助法人召开监理交底会议。特别是在关键的环节进行前文所述的旁站监控工作,适时抽检,同时要进行有效的预检,平行检验等等,而不是仅仅走形式。
(3)不断优化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优化农田水利工程的关键是在三项工作,一是招投标,二是订立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三是监督管理。第一个环节招标,要保证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资质好的承包单位。第二点是要订立合理有效,对于投资方和施工方双赢的合同,并且在合同订立后,严格按照合同中所提到的条款进行施工。第三是要定期监督管理,有条件的话要培养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训练有素,讲究纪律,能够及时发现并上报工程质量上的问题。我们应该意识到,水利工程质量问题最容易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因此要规避工程的漏洞风险,必须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就做好监控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工程的质量问题并且消灭这些隐患。
例如在工程整体交工之前有些项目已经初步完成,如果在这段时间内不对这些项目进行保护的话,就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产品的质量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必须加强监控直至工程整体完成为止。我们把这一时段的监控称之为事后监控。事后监控的范围和工作量都比较大,其中包括:1.对工程技术的再次审查;2.材料质地试验;3.班组自检;4.安排监控人员抽检;5.验收隐蔽工程项目;6.使用前全面检查;7.设置质量管理点等等项目。其中设置质量管理点既属于事后监控也属于事前监控,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提高新技术、质量难点或者是薄弱环节产品生产的质量。在这些重点难点环节设置质量管理点可以进行事前监控,使一些安全问题迎刃而解。要正确的评定质量就必须规范质量评定的管理,保证其全面细致。因此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就是抓住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不能简单把单位工程质量认为是一个局部问题,应该从全局来看,认识其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其直接关联工程的整体质量重要地位。
(4)提高施工队伍的水平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并且订立常规化的检查。在施工现场,针对比较高难度操作的项目,要选取专业人员进行稳定操作。并且保证这些人员都有证件和资格,不能随便挑选人员操纵科技含量比较高的工作,酿成工程隐患,耗费资金和人力物力,避免细节上的失误,集中智慧,搞好建筑工作,保证工程保质保量的按期交付。
关键词:农田水利重点县;泵站;建设管理
1 农田水利工作甭站的现状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工程。甭站的区分有两种,灌溉甭站与灌排甭站。根据各个甭站的建设地址不同而有不同的情况划分。在原址上进行一定的修改以及维护和更新是甭站建成花园式的独立院落,在场址的选择与设计方面要与周围的环境相互协调,通过甭房、变压器、管理房进行高标准改建,安装消防栓,在机组以及配电设施周围进行全部的更新,水泵台数可以选择4台,一般情况下运行1台水泵,2台水泵备用,动力采用并且相互匹配,配置专门的降压启动柜,进行安全防护、监测测量的设施,警示标志设置。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有一定的操作规划。水工建筑在外部采用嘉祥特色的锯时并且进行镶面,美观大方,防止垃圾以及杂草等缠绕破坏水泵。灌溉甭站对前池和水池设置拦污栅,引水渠和排水沟进行灌排甭站两个结合。严格按照建设的程序组织领导团队建设保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顺利实施。负责具体的项目工程建设,在运行管理和管护组织的制度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务局的每个项目都是乡镇排出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领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包办,在施工过程中,包保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协调和监督,通过发现及时纠正并且帮助工程设施的解决工程中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加强参建人员的各个管理,根据相关的规定解决水库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重点项目的实施促进小型灌排甭站建设的有利运行。
2 加强甭站的施工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四项基本制度,在小型灌排甭站的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的四项基本制度完成施工规划。作为一名项目法人必须全面履行建设管理的职责。并且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公司全权负责投标事宜。选择水利水电施工并且进行三级或者三级以上的企业进行施工,各项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组建施工的强度建设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常年驻扎在工地中,方便进行现场技术的施工以及技术管理。资料员随时做好资料的收集以及整编、汇总以及归档工作和严格执行投标书以及建设施工项目部,严格执行工程单元的企业设计,对企业的施工建设的单位工程人员进行验收制,质量等级在施工中受到企业自检和项目法人验收的评定,监理单位作为一个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全程监控,对重要部分和隐蔽部位进行监理,发现问题时需要及时沟通对企业进行严格的整改,不放过每一个环节。通过建设方的努力,对维修改建工程进行检查,其中有14座甭站工程被评定为优,尤其是纸坊镇代店排灌站、满硐乡阿城排灌站、万张乡梁海北提水站为代表的泵站建设受到省验收组的较高评价。
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在于项目建设质量达到一定程度的重视。结合农田水利设施对重点工程进行一定程度的管理满足对农田设施在水利项目中进行重点指导工作。对质量的考核以及考勤作出一定的控制,并且完成生产安全的文明施工,对设计重点进行一定的规划和实施完成项目的建设重点。规划工程建设,对施工进行合理化的建设,根据管理要求,建设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并且自上而下的进行改革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过硬和工程透明等检查目标。
3 农田水利管理机制的健全
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程序,提高科学管理工作者的业务水平,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规划整个环境布局,完善一定程度的水利设施,可以先申请再进行审批,完成施工设施后,对这方面的原则进行一定程度的开发,并且广泛宣传,进行科学有序的管理,使得中小型水利工程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建立农田水利的发展规划目标以及各项审批工作。规划水利工程的建设制度,搞好工程方面的建设,合理利用农田水利设施资源发挥更大的工程效益,并且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严格设计教师资格证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进行一定程度的资质制度认证,确保聘请有一定资质或者从事这项工作多年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对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严禁没有资质就使用个人和单位中不正当的渠道获取水利设计的权利,设计图纸在加盖资质的过程中可以进行长久的使用。所有审批中的小型水利工程必须要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招办。招标工作中需要组织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准入证的三家或者三家以上的企业或者单位进行运营,依据设计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一定程度的工程投资,并且根据相关单位落实工程招标制度,引进竞争机制,规范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工程投资,对工程出现的腐败现象一旦发现,立即遏止。签定公司的合同并且进行一定的施工程序。
4 结语
总而言之,水利设施的建设还存在一定的生产质量问题,确保建设优质的工程建设要有一套合理健全的监督管理体制,只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的程序,才能使施工过程合理化,项目管理严格化,经济费用透明化,只有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和面子工程才能保证农业生产不会成为人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优质工程,不会随时随地的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管理,做到不出事故使得整个项目工程能够长久的发挥助益,确保生产的顺利以及人民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