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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循环经济理论细化对接规制
循环经济理论作为经济形式的一种范式,逐步转化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但是,目前全世界循环经济构建状况却参差不齐。究其原因,除了这些国家与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因素影响外,主要是循环经济在理论上还存在某些盲区。因此,明晰循环经济理论和探索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是目前循环经济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循环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
循环经济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萌芽之后,经过半个世纪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循环经济理论包括:概念、特征、原则、规律、模式和管理等内容。所谓循环经济,“就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按照自然生态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方式运行的经济模式”(王冰冰等,2005),其基本特征是各种经济要素在经济运行中按照闭路反馈式循环方式运行,运动中的物质能量梯次使用,逐步减少,溢出的能量形成新的能源。
循环经济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原则,“就是在生产和服务进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再利用原则,“就是产品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或再制造使用,延长产品使用期”(王冰冰等,2005);资源化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将生产和消费中的废弃物转化为资源。在3R原则的规制下循环经济运动表现出五种规律性:自然生态式的闭路反馈循环规律;能量梯次使用和转化规律;废弃物向新资源转化规律;循环价值递增规律;循环效应延展规律等。
循环经济按照“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运行模式进行闭路反馈式循环运动,构成循环经济运行程序链。在这种链式循环中传递着物质、能量和信息,形成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三种形式的运动。循环经济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上的运动就形成了循环经济的整体形态。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是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通过“低消耗、低排放、高效应”途径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循环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因此,也形成一种个性化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用来评价和检测循环经济效果(见表1)。循环经济的管理以矩阵循环管理为主,力求做到标准化、标志化、合法化和法制规制化。
二、循环经济理论的细化
循环经济理论在向实践转化中需要一个理论充实和与实践对接的过程,就是将其理论内容及其对象分解、扩充和对应具体化,即理论细化。循环经济理论细化包括对经济基础和核心内容两个方面的细化。
(一)循环经济理论的经济基础细化
循环经济是改造社会经济的一种形式,社会经济形态是循环经济的经济基础。社会经济形态的细化:
一是产业结构细化。产业分类有三次产业、四次产业等方法。四次产业分类法将产业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和信息业。我国产业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局编制和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分为16个门类,92个大类,300多个中类和更多的小类。16个产业门类是:农业、林业、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和水利管理;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其他行业。这些产业门类都能构建循环经济模式。
二是经济领域细化。经济领域是根据社会经济的职能性质划分的经济类型,其中包括生产、服务、消费和管理等四个经济领域。在这四个细化领域中同样可以构建循环经济。
三是经济区域细化。经济区域是经济活动的社会平台,分为三个层面:企业—企业内部自成系统的经济循环形成小循环;区域—局部地域和关联行业内的循环经济的有机组合形成中循环;社会—无数企业和地区的合理组合或者小循环和中循环的有机连结形成社会一体化大循环。
四是企业经济细化。企业经济是社会经济的基本构件,从企业经济构成要素及其运动分析,企业经济包括资本、资金、物资、设备、技术、工艺、人才、信息、生产、运营、管理和项目开发等要素及其运动摸式。资本运行模式:G—W—G’;资金运行模式:货币资金—材料设备资金—产品资金—货币资金;物资运行模式:材料—加工—产品—废弃物;设备运行模式:购置—安装—运行—报废;技术运行模式:开发—采集—运用—废弃;工艺运行模式:编制—采集—运用—废弃;人才运行模式:开发—采集—运用—闲置—流失;信息运行模式:采集—输入—处理—输出;生产运行模式:材料—加工—产品—废次品;运营运行模式:供—产—销;管理运行模式:建制—执行—调整—废止;项目开发运行模式:设计—构建—运营—调整—终止等,这些企业经济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模式也一样可以构建企业循环经济。总之,从以上四个方面对循环经济理论的经济基础的细化分析,为构建循环经济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对象和路径选择。
(二)循环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细化
3R原则细化。3R原则的内容是“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减量化原则要求对物质性、能量性和信息性的投入在所有经济活动中力求投入少、消耗小、产出大。再利用原则要求对资源材料、技术工艺、人才、产品、功能、信息、运营管理和废弃物再利用等进行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回收处理。资源化原则要求对可再利用的资源材料、技术工艺、人才、产品、功能、信息、运营管理和废弃物等尽可能转化成新的经济资源。
运行模式细化。循环经济的运行是“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路反馈式循环模式框架。资源在框架的始端,指社会经济中的所有投入;产品是对资源的处理结果;废弃物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剩余、残损、闲置、遗弃、排放和丧失功能而废弃的物品;再生资源是废弃物经过资源化处理形成可再利用的新资源。这种新资源反馈式进入循环经济运行模式构架中再循环流动,从而形成不断地经济循环活动。
循环物流细化。循环运动的本质是物质运动,其中包括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三种流动形式。物质流指有形物质的流动,如物资、材料、能源、资金、设备、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等;能量流指无形物质传递,如数量、质量、功能、作用和效应等;信息流就是指循环过程中的知识和“知识差”的传递,如知识经验、科学文化、技能技术、工艺设计、规划指令、市场动态和管理规制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循环经济形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范畴,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全面、系统地在社会各产业、各领域、各区域和各企业实现了经济循环运动,才能构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世界的循环经济。
三、循环经济理论的实践对接
(一)对接原则
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对接的原则:一是系统原则。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构建和运行中必须系统组合,协调运作。二是对应原则。首先是经济理论对应经济实践,切实着手对现实经济的改造。其次是循环经济原理与经济产业、领域、层面和区域的对应,构建不同类型的经济循环。最后是循环经济运行模式与生产消费流程的对应,框架设计和构建生产消费流程中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运行模式,并按照这种模式运行。三是规制原则。循环经济理论也是一种规制,运用循环经济的理论原则规制社会经济的循环运行。四是激励原则。循环经济是一种长效经济,必须建立激励机制,才能保证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对接方式
循环经济理论的对接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全面对接,指一个地区和国家的各产业、各领域、各区域和所有企业全面、系统地按照循环经济理论构建和运行社会经济;二是全程对接,经济活动从设计、构建、运营和管理的全过程都按照循环经济的理论原理进行规制构建和规范运作;三是分解对接,因循环经济实践对象的环境、条件和战略需求的差异而形成的差异性对接,但总的要求是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最终全面落实。
(三)对接战略
发展循环经济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战略性,这种战略性就决定了循环经济理论的对接战略选择,一是因势战略。根据构建主体的状况、环境、条件采取量力而行、量势而动地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功利战略。通过诱发构建主体的功利需求引导和推动发展循环经济。三是互促战略。通过示范、功利和激励形成竞争格局,引导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循环经济理论的规制
循环经济理论既是一种范式,也是一种规则,具有一定的约束性,这是循环经济理论的社会功能之一。循环经济理论的规制性有两个特点:一是范式性;二是约束性。范式性是通过整合认识,制作规范,构建范例,引导和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约束性是采取法规、政令、惩戒等手段强行推动和管制循环经济正常发展。循环经济理论的规制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导向。即通过理论传导作用于人的思想理念,使循环经济理论成为社会意识、公共理念。二是规范供给。即提供可借鉴和仿效的理论规范和实践示范并进行指导和咨询服务。三是制约管理。即通过组织形式和法制制度等手段规范和制约循环经济运行,发挥循环经济理论的管理职能。
综上所述,循环经济理论是目前世界各国经济形式的最佳选择。这种理论要转变为经济现实,除了本身应当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外,最重要的是因为循环经济具有“设计经济”的特点,要求理论系统应当较为系统和完善,理论对应较为具体,因此,循环经济理论的细化和对接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构建和发展经济循环成为切实可行而有效的社会经济活动,从而促进循环经济广泛而深入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冰冰,于传利,宫国靖.循环经济企业运行与管理[M].企业出版社,2005
1.社会经济关系,就是反映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始终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90页),因而人们在生产中必然发生构成这种社会形式的独特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基础是所有制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正是这类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目的,即生产是为谁的利益进行的,决定了社会的阶级结构。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它固有的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区别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构成了该社会经济制度的质的规定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斯大林指出,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完全以生产关系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由此确定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五种社会经济关系,规定了五种社会形态。
2.组织经济关系,就是在具体组织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反映在经济运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它说明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和特点,如劳动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调节经济运行的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等。这类经济关系,一方面是适应生产一般的需要,因而往往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之中,显示出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某种共性;另一方面,它又不能不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生产关系(经济)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在这些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共性,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
二、生产关系两层次的区别和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二者的区别: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形式在经济上的质的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根本区别之所在;组织经济关系的许多内容往往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显示出它们之间的共同性。
2.二者的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是密切联系的,两者是一种从属关系。社会经济关系反映的是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组织经济关系反映的是人们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关系。前者是决定性的,后者是从属性的,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
三、正确理解生产关系两层次的意义
1.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的内在统一性。“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从经济上来说,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反映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我们的改革(开放也是改革)是改变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对象和内容是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是两个层次的问题,非但不矛盾,而且是互相促进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是改革开放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保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可见,分清生产关系两层次,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1.社会经济关系,就是反映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始终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90页),因而人们在生产中必然发生构成这种社会形式的独特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基础是所有制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正是这类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目的,即生产是为谁的利益进行的,决定了社会的阶级结构。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它固有的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区别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构成了该社会经济制度的质的规定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斯大林指出,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完全以生产关系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由此确定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五种社会经济关系,规定了五种社会形态。
2.组织经济关系,就是在具体组织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反映在经济运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它说明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和特点,如劳动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调节经济运行的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等。这类经济关系,一方面是适应生产一般的需要,因而往往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之中,显示出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某种共性;另一方面,它又不能不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生产关系(经济)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在这些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共性,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
二、生产关系两层次的区别和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二者的区别: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形式在经济上的质的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根本区别之所在;组织经济关系的许多内容往往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显示出它们之间的共同性。
2.二者的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是密切联系的,两者是一种从属关系。社会经济关系反映的是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组织经济关系反映的是人们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关系。前者是决定性的,后者是从属性的,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
三、正确理解生产关系两层次的意义
1.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的内在统一性。“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从经济上来说,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反映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我们的改革(开放也是改革)是改变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对象和内容是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是两个层次的问题,非但不矛盾,而且是互相促进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是改革开放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保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可见,分清生产关系两层次,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交通运输业,是运输劳动力借助运输工具对运输对象改变位移的产业。交通运输普遍存在人类各种经济活动中,能够为经济活动提供空间联系的环境,是经济空间形态形成和演变的主要条件,如交通运输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产业区域的形成。交通运输技术的进步使得自然资源的开发有了可靠并且廉价的运输保证,促进了经济的集中,也自然使得交通便利之地成为运输成本较大的工业的集聚地,如港口,铁路附近等。人口、劳动力都向经济带集聚,能增加就业岗位,进而刺激国民经济的增长。交通运输不仅能带动经济增长,对不同地区、国家的政治、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例如,我国交通运输增加值由1997年4148.57亿元直线增加到2013年27282.93亿元;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就业人数从2003年888518人增加到2011年1169084人。
2社会经济与交通运输两者相关关系的数量分析
2.1运输弹性系数国民经济发展,运输需求量增大,运输量也会随之增加,它们之间成正比。因此把运输量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这种关系叫运输弹性系数。弹性系数是一种比例关系,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对运输的需求,以及运输业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适应程度。设运输量(客/货运周转量)年增长率和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分别为,,则运输弹性系数表示为:E=(注:这里E取其绝对值),以我国1979-2013年运输增长率和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相关数据计算运输弹性系数(取小数点后三位)。数据来源:统计网(1)1980年前E>1,说明我国1980年之前交通运输发展速度要高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运输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较为敏感,国民生产总值的一点变动都能引起交通运输较大变动。(2)1980年到2012年E基本稳定在0<E<1范围,说明1980年到现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变动所引起的运输量变动较小即交通运输发展速度慢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这时期受社会经济影响程度较改革开放前期有减小趋势,但2009年客货运弹性系数相对前后几年来说较高,特别是货运弹性系数>1,原因是2008年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运输业表现出对社会经济发展较高敏感性。随着经济危机缓和,运输发展开始趋于平稳,最终恢复到稳定水平。2013年我国客货运输年增长率出现负增长,表明我国运输业发展遇到瓶颈,需要制定科学产业发展政策。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
经济法与国家经济政策的联系紧密相联,社会性显得极为突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关系问题上,一个是社会经济主体影响着社会经济,一个是反映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影响考察,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要素加以集中规范。
一、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的内在涵义
经济法从不同的方面具有不同的功能,其中从内容来看,它是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最为紧密,与经济基础有更明显的、更直接的关系。在经济生活中充当了调整两个主体之间的第三者,起着调整的作用,带有经济性的特点。经济主体作为主要要素直接决定着社会经济的平衡与失调,实现经济法的社会功能,对整个社会经济带来影响。因此只有通过调整影响经济主体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经济法的根本目的。
二、完善社会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之探析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从两个层面进行剖析,一个层面是经济法影响社会生活的有机体,反映的是经济法的社会职能,另一个层面是对人的经济行为的约束,反映的是经济法的规范职能。从社会职能上看,它具有以下的功能特点:
(一)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功能
权利和义务是贯穿法律和部门之间的纽带,是法律社会价值的一种实现方式,是法的核心内容,其处于主要的、决定性的地位。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决定了它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人们的根本利益。社会经济分配有两种,一种是以市场为主的对不同经济活动在社会资源使用的权利,这是直接的促进,是经济法功能的起点。另一种是国家政府以及其他主体对资源和资本的强制干预配置,这是间接的促进。是在市场分配基础上的查漏补缺,对国民利益再分配。部分人有权力从事资源的支配,同时也要在利益平等的基础上,承担着一定程度的义务和责任。倘若他的活动结果对局部不造成损害,但会间接的对整个经济的破坏,这种利益偏离了公平的筹码,就会有国家政府或其他主体这些市场外的力量进行干预分配,使社会利益分配在经济法的权衡筹码之下,保持相对平衡状况,利益基本维持在一个水平之上,以求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安定。比如食品安全问题,食品企业在赢取利益权利的同时,要保证完成食品的安全责任义务,否则,中国保监会就会采用管理机制,依法进行查处。
(二)经济信息传递功能
作为社会活动的有意识形态的有机体――人来说,在参加任意经济活动之前,都会事先考虑事情的发展顺序和达到的最终结果、影响最终结果达成的多种内外在因素和交流信息,加上法律的可为与不可为行为的规定,当在事情的结果大于成本估计值时,并且这一经济活动能够带来盈利时,经济主体就会决定实施这一计划,做出正确决策。
在整个经济活动发展过程中,经济主体人都是相互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活动,没有这种来往,自然也不会形成经济过程。因此在与另一经济主体发生经济活动前,会有意识的探听获取有关他人的一切相关信息,在法律的范畴内,最终实现经济活动所要的结果。经济法的经济信息传递功能,就是有效的将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给串联起来,达成一座桥梁作用。例如产品《龙牡壮骨颗粒》,人们在购买它之前,并不了解产品制造者的具体情况、产品性能及生产过程,而在法律认可的途径,如电视广告、海报等形式,使人们信任这一产品,并进行购买,形成了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交易活动。如果没经济法的保证与存在,人们对产品的信任程度不一定那么高,交易活动不会存在或者成功的概率很低。
(三)激励功能
利润最大化是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的最大愿望。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都在追功逐利,出于自利的愿望,借助法律的激励力量,调整行动方向,达到经济目的。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引进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加快中国的经济发展,增大就业渠道,制定了外资在国内投资五年内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当地的政府也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了最大的赠地等措施,这一法律激励效能,大大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相反,国家为了抑制环境污染的扩大,对于有重污染的企业进行了叫停和重罚等措施。这都是经济法中对社会的激励作用的体现。
(四)节约交易费用功能
在任一个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费用是在所难免的,没有无本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要发生经济交易,必须在行动之前就会有成本的投入,有费用的支出。比如寻找交易伙伴、弄清伙伴地址、产品设计及质量确认成本等都必须有费用的开支。经济法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了最好的节约能手作用,提供有效的人际关系,缩减经济主体的经济交易费用,提供有效的传播媒体,减少经济主体的探索费用。比如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电视媒体的广告宣传,都为经济活动和消费活动提供了节约成本的功能。
经济法的功能取决于经济法的本质,它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机制效能,对市场经济起主导和调节作用,在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下,运用国家强制干预,以协调为基础,保证维护市场经济正常有序的运作,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对市场机制矫枉过正,消除或缓解个别交易对整体经济的反弹,实现经济主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全面推进我国总体经济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 石文龙.论经济法对国家功能与形象的培育与塑造――基于杨紫@《国家协调论》的法理分析[J].金陵法律评论,2010(02).
关键词:山区城镇空间布局特色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平原区的都市高密度开发建设以及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的转变,使山区没有得到开发的自然环境、民俗文化等资源重新进入市场经济体系,山区经济已经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形势中。城镇作为社会经济的主要载体,其在区域内的空间结构布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通过研究湖南郴州汝城现有的城镇空间布局以及优化方向,以期为类似山区城镇空间布局模式提供拙见。
一、山区城镇现状特征分析
1、远离经济辐射中心,整体社会经济水平不高,城镇建设薄弱,城镇化水平低
由于山区的地形复杂以及交通不便,山区城镇在空间上距离大都市较远,处于核心经济辐射圈之外,使山区城镇具有了一定的“边缘性与封闭性”
如湖南郴州汝城县地处于广东、湖南、江西三省区的交界处,从区域位置上来说具有内引外联和东靠南延的技术流通、市场流通和资金流通的潜在优势,但汝城的区位优势并未转换为经济发展能力,由于地处偏远,远离经济辐射中心,整体社会经济水平不高,县城增长核功能不明显,同时县域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镇不突出,导致城镇建设薄弱,城镇化水平低。
2、各城镇规模普遍偏小,功能单一
受建设用地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整体水平的制约,山区城镇普遍规模偏小,功能较为单一。如汝城县23个乡镇的平均人口为1.63万人,不足1万人的乡镇有3个。在乡镇规模普遍偏低的基础上,城镇人口规模偏少,其中盈洞乡城镇人口仅为1900人,一般集镇人口规模在3000以下人(占比例为45.8%),有自主产业或者县城近郊乡镇镇区(如土桥、三星等)才突破5000人。汝城县各城镇功能主要体现为行政管理、教育、医疗等基础,产业、商贸等功能不明显。
3、城镇建设受用地限制较大
城镇建设以土地资源为基本前提,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山区城镇适宜建设用地较平原或者丘陵地区少,用地的制约已经成为各集镇建设的首要瓶颈。根据汝城各乡镇国土土地利用规划,各镇区现状建设区多被基本农田、高山等不可建设用地包围,少量适宜建设用地布局零散,非常不利于建设。山区适宜建设用地的分布直接影响山区城镇空间布局。
4、城镇服务半径大,城镇之间设施共享性差
类似于汝城,很多山区各城镇乃至县城由于经济能力以及产业基础较弱,吸纳剩余劳动力能力差,导致山区大量的农村人口外出务工。村庄人口大量减少,大多村级基础设施(主要是幼儿园、小学、中学)都在市场作用下撤销,小学、中学、敬老院的设施大多集中在中心镇区,各城镇山路交通不便造成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大,共享性差。
5、城镇空间布局关联性不高
相对山区,平原区域城镇空间布局的关联性较强,一个城镇可以与多个城镇利用各种方式以及渠道进行经济、社会等要素的流通,但山区城镇受地形地貌的影响,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要素的在各乡镇之间的流通性差,导致城镇辐射作用较差,集聚和扩散效应较弱。
6、山区城镇具有生态脆弱性以及多样文化保护的重要性
山区既是重要的江河发源区水资源安全的战略基地,也是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区域。如汝城的瓯江、淇江都是东江湖水域的上游,暖水镇、南洞乡等城镇区都是临江而建,故山区的城镇具有很强的生态脆弱性。
同样的,山区也是现有少数民族的主要集聚点,多种民俗文化、民俗生活方式以及风俗习惯都在山区汇聚,是民族文化多样性最为富集、历史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地区,文化多样性是山区尤为可贵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也是山区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1:试论中国山区城镇化方向选择及对策,邓伟、唐伟),城镇的规划布局与建设上承担着此类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责任。
二、山区城镇空间合理布局分析
1、通过挖掘自身特色资源,找到经济发展突破口,通过城镇的合理布局来整合生产力,形成自我经济集聚中心
社会经济的发展本质就是通过各类经济活动使资源资本化,在发展初期,各类经济活动的集聚需要一定基础条件,如便利的交通对接、近距离的市场,故平原区成为经济活动高度集聚区。但是经过将近20 年的改革开放,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经济活动高度集聚导致资源的过度开采、利用,已经极大的破坏了其生态环境,在此背景下,山区的生态资源、民俗文化资源将成为山区经济发展重要突破口,也是推动汝城城镇建设的新动力。
在此基础上,山区城镇的空间布局必须尊重市场规律,突破以往“统配、被扶贫、依靠大城市经济辐射”的依赖思想,结合山区特色资源的利用,整合各类经济发展要素,利用城镇有机组合形成区域性“增长极核”。如汝城热水汤河风景名胜区整合了热水温泉、南国天山自然保护区以及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在这个区域的城镇布局充分考虑生态资源保护、旅游服务以及产业链接之间的衔接。
2、山区城镇的布局应保护并合理利用特有的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等资源,塑造具有独特魅力的优美宜人山区小城镇,避免一味追求“大规模、大效益”的都市模式
现代都市较多的集中在平原或者缓丘区,由于具有较高的经济活动承载力以及规模经济的巨大能量,城市形态体现为现代繁华、宏伟大气,但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山区城镇由于地形地貌以及现状经济状态的独特性,经济活动承载力有限,产业类型有一定的选择性,在城镇布局与城镇规模、形态上应该尊重客观规律,体现出更好的生态、宜居宜业以及独特性。
有别于大都市热闹非凡的快速生活生产方式,山区小城镇的优雅逸致、青山绿水间透着一种的宁静致远以及神秘悠扬的民俗气息将越发独具魅力。故山区城镇的空间布局与城镇形态应该避免盲目追求“大规模、大效益”,而忽略了自身最宝贵的独特性。
3、山区城镇的布局应该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水源上游、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应该适当减少城镇布置或者严格控制城镇规模
类似于郴州汝城县域范围内70%的林地面积,大部分山区生是区域性的重要天然生态屏障与供水水源的源头。在此类生态高度敏感区,生态意义重大,城镇的空间布局与规模等级规划应该以生态保护为基本原则,通过生态容量分析确定生态功能分区,根据不同的生态环境分区要求实行差异化的城镇布局控制。位于生态高度敏感区的城镇 “数量宜少不宜多,规模宜小不宜大”,应该慎重科学处理城镇布局形态与生态格局之间的关系。
4、山区的城镇空间布局应该紧密结合主要交通干线,通过强化、优化交通通道建设,促进各城镇之间的经济要素流通,引导城镇社会经济水平的全面提升
交通的不便利性直接导致山区各类经济活动集聚效应不强、经济要素流通缓慢,也使山区城镇具有封闭性,各自为政,系统整体性不强。
加强山区各城镇之间的关联性与整体性,基本前提是城镇之间交通运输、各类经济要素流通的通畅与优化,如汝城的城镇空间布局,县城、中心镇大多布局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一厢,一般镇以及农村集镇大多布局在县道以及主要乡道一厢。类似于汝城此类的山区地域,各城镇之间的交通对接不同于平原城镇可以多方位多方式进行,提质优化现有的或者仅有的交通干线,这也是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5、山区的城镇空间布局要做严格的用地安全评估,防止山区城镇地质灾害的发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山区的各类地质灾害频发,如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现象山区的发生率要远远大于平原区域。山区城镇主要分布在临水或者山谷区域,城镇形态沿河或者沿山谷多呈线状,这类区域过多的或者不合理的人工活动,如边坡开挖切割、加载等,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地质灾害,故这些山区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人工活动较集中的城镇区。在山区城镇空间布局中要对区域范围内进行严格地质灾害等用地安全性评估,具体划定不可建设区,避免灾害地貌过程的发育和发生。如近年来,考虑山区土地资源的有限,云南省提出了“城镇用地上山”的建设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与经验,但这种城镇建设方式前期的安全性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6、山区的城镇空间布局要体现土地利用的高效集约性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知识 经济 知识经济
知识自人类社会产生开始就与人类的经济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与经济越来越趋于融合。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知识,尤其是新的知识成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一、对知识与经济的基本理解
所谓知识,指的是人们通过学习、感悟和实践获得的关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总和。它既包括以经验、表象、印象、概念等形式表现的观念形态,又包括以图书、杂志、图表、信息等形式的载体中表现出来的观念形态。所谓经济,指的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不断提高和扩大的需要,而从事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产品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的总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济一直都离不开知识。为了便于比较和说明问题,我们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的主要特征简单列表如下:
简单来看,在单纯依赖土地、自然生产物品的农业经济中,用于指导人类经济活动的知识以经验为主,知识的含量少,作用小。工业经济社会采取工厂化生产,用手工工具和机械制造物质产品,这一时期的经济主体依赖资源,依赖知识的程度明显提高,知识的含量和作用明显增加。而到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知识与经济的辩证关系
总的来说,知识与经济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基于上文的论述可知,在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活动中,知识不是经济,经济也不是知识,二者之间存在着确定的差别,这是它们对立性的表现。而知识与经济的关系又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过渡的。
一方面,知识的产生和积累离不开经济活动。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类的知识,无论是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还是生产技术知识,本质上都是由经济决定的。首先,人类的经济活动是知识的源泉。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最主要的经济活动就是采集和狩猎,人们通过采集和狩猎自然界中的野生动植物不仅维持了自己最简单的生活,而且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发明了“钻木取火”和“摩擦起火”,学会了制造工具。可见,知识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实践。其次,社会经济的发展为知识的积累提供了条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促进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知识成为了一种相对独立的东西,专业的知识生产者随之出现,从而极大地推动了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的发展。再次,生产实践的发展呼唤新理论的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生产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兴产业逐步取代传统产业,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指导。从而,探索经济发展的新规律,研究新理论,创立新学科,成为了时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人类的任何经济活动也离不开知识的指导。知识自人类社会产生开始就与人类的经济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人类历史上任何类型的经济都包含有一定的知识因素,并且这种知识因素是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不断在发展的,其对经济的指导与推动也在不断升级。当人类掌握石器技术知识后,创造出的是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当人类掌握了青铜技术知识后,创造出的是奴隶社会的生产力;当人类掌握了铁器技术知识后,创造出的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当人类学会使用机器以后,创造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微电子技术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知识与经济越来越融合在一起。从而,知识,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里,成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经济也将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的创新;在产品的价值构成中,知识创造的价值将占最大比重,知识本身也就成为了最大的资本。进而,知识的拥有与否成为生产力、竞争力和经济成败的关键,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
三、知识逐渐融入经济并不断加以创新――知识经济的出现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社会科技得到进一步发展,汽车制造业在欧美国家迅猛发展,这导致了汽车运输方式开始进入社会,并向铁路运输产生冲击与挑战。同时,航空、管道运输也兴起。各种运输方式得到迅速发展。随着运输方式的多样化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力已经被人们重视。经济学家开始全面讨论包括铁路、水运、公路、航空、管道各种运输方式的经济问题。交通运输业也已经成为独立的新型产业受到人们的关注。二战以后,各种运输业的发展、变化和经济学理论在宏微观理论方面的进步,吸引了更多的经济学家逐渐加入运输经济研究。从二战前夕到50年代,运输经济理论开始形成,并得到一定的发展。
这一时期,交通运输业已经得到较为全面的发展。由于世界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世界经济发展迅速,虽然受到二战一定影响,但是在二战后欧美国家迅速复苏,推动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必然对作为国民经济的流动载体的交通运输业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国民经济的增长也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保障。各国铁路、公路建设里程大幅提升,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在竞争中开始出现一定合作机制,交通运输业形成了初步运输化模式。
这一时期,交通运输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增长所依赖的重要基础产业、基础结构、和条件设施之一。随着工业化发展,社会经济体系前进必然需要进行更频繁的人与物的空间位移,交通运输业为这些需求提供支持和保障,从最基础的方向确保社会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交通运输业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时期的交通运输业主导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使得对运输经济理论研究变得尤为重要,促进了运输经济理论的系统形成与发展。
二、运输经济理论的繁荣期
6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各种运输规划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研究,吸引很多工程专家参加工作,这使得运输经济学在投资和成本———效益分析方面取得了较快进展。这填补了运输经济理论研究的空白,运输经济理论研究进入繁荣时期。这一时期随着物流业的产生与发展,一体化运输的重视,城市交通与区域经济理论的发展,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进一步凸显。经济学家对运输经济理论的研究更加细致全面,产生了一体化运输、运输化理论、运输成本的阀值理论等。这一时期运输经济理论可以说是百家争鸣,国内外经济学家对运输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各种运输经济理论。随着一体化运输、运输化、城市交通与区域经济理论等理论在这一时期产生。
但就我国而言,学者近年来对运输经济问题研究已经不断深入,产生了多种运输经济理论。这些学者对运输经济理论的观点可以从“2007年运输经济理论与政策暨产业经济学发展”学术论坛会议上的报告体现。北京交通大学荣朝和教授《重视基于交通运输资源的运输经济分析》的报告中指出,运输资源理论强调交通运输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对运输业及社会经济运转体系的影响。运输资源理论与运输产品理论及网络经济理论一起,构成了运输经济分析框架的内源性基础内核。国家发改委郭晓培研究员在《综合运输发展政策》中指出,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有利于减少字眼占用和节约消耗,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强调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综合利用,运输技术的综合进步。从运输业的成本消耗及内部协调方面阐述运输经济问题。其他学者分别对运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区域运输经济等方面进行研究。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社会科技得到进一步发展,汽车制造业在欧美国家迅猛发展,这导致了汽车运输方式开始进入社会,并向铁路运输产生冲击与挑战。同时,航空、管道运输也兴起。各种运输方式得到迅速发展。随着运输方式的多样化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力已经被人们重视。经济学家开始全面讨论包括铁路、水运、公路、航空、管道各种运输方式的经济问题。交通运输业也已经成为独立的新型产业受到人们的关注。二战以后,各种运输业的发展、变化和经济学理论在宏微观理论方面的进步,吸引了更多的经济学家逐渐加入运输经济研究。从二战前夕到50年代,运输经济理论开始形成,并得到一定的发展。
这一时期,交通运输业已经得到较为全面的发展。由于世界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世界经济发展迅速,虽然受到二战一定影响,但是在二战后欧美国家迅速复苏,推动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必然对作为国民经济的流动载体的交通运输业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国民经济的增长也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保障。各国铁路、公路建设里程大幅提升,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在竞争中开始出现一定合作机制,交通运输业形成了初步运输化模式。
这一时期,交通运输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增长所依赖的重要基础产业、基础结构、和条件设施之一。随着工业化发展,社会经济体系前进必然需要进行更频繁的人与物的空间位移,交通运输业为这些需求提供支持和保障,从最基础的方向确保社会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交通运输业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时期的交通运输业主导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使得对运输经济理论研究变得尤为重要,促进了运输经济理论的系统形成与发展。
二、运输经济理论的繁荣期
6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各种运输规划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研究,吸引很多工程专家参加工作,这使得运输经济学在投资和成本———效益分析方面取得了较快进展。这填补了运输经济理论研究的空白,运输经济理论研究进入繁荣时期。这一时期随着物流业的产生与发展,一体化运输的重视,城市交通与区域经济理论的发展,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进一步凸显。经济学家对运输经济理论的研究更加细致全面,产生了一体化运输、运输化理论、运输成本的阀值理论等。这一时期运输经济理论可以说是百家争鸣,国内外经济学家对运输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各种运输经济理论。随着一体化运输、运输化、城市交通与区域经济理论等理论在这一时期产生。
但就我国而言,学者近年来对运输经济问题研究已经不断深入,产生了多种运输经济理论。这些学者对运输经济理论的观点可以从“2007年运输经济理论与政策暨产业经济学发展”学术论坛会议上的报告体现。北京交通大学荣朝和教授《重视基于交通运输资源的运输经济分析》的报告中指出,运输资源理论强调交通运输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对运输业及社会经济运转体系的影响。运输资源理论与运输产品理论及网络经济理论一起,构成了运输经济分析框架的内源性基础内核。国家发改委郭晓培研究员在《综合运输发展政策》中指出,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有利于减少字眼占用和节约消耗,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强调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综合利用,运输技术的综合进步。从运输业的成本消耗及内部协调方面阐述运输经济问题。其他学者分别对运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区域运输经济等方面进行研究。
三、未来运输经济理论发展方向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社会科技得到进一步发展,汽车制造业在欧美国家迅猛发展,这导致了汽车运输方式开始进入社会,并向铁路运输产生冲击与挑战。同时,航空、管道运输也兴起。各种运输方式得到迅速发展。随着运输方式的多样化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力已经被人们重视。经济学家开始全面讨论包括铁路、水运、公路、航空、管道各种运输方式的经济问题。交通运输业也已经成为独立的新型产业受到人们的关注。二战以后,各种运输业的发展、变化和经济学理论在宏微观理论方面的进步,吸引了更多的经济学家逐渐加入运输经济研究。从二战前夕到50年代,运输经济理论开始形成,并得到一定的发展。
这一时期,交通运输业已经得到较为全面的发展。由于世界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世界经济发展迅速,虽然受到二战一定影响,但是在二战后欧美国家迅速复苏,推动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必然对作为国民经济的流动载体的交通运输业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国民经济的增长也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保障。各国铁路、公路建设里程大幅提升,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在竞争中开始出现一定合作机制,交通运输业形成了初步运输化模式。
这一时期,交通运输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增长所依赖的重要基础产业、基础结构、和条件设施之一。随着工业化发展,社会经济体系前进必然需要进行更频繁的人与物的空间位移,交通运输业为这些需求提供支持和保障,从最基础的方向确保社会经济的发展,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交通运输业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时期的交通运输业主导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使得对运输经济理论研究变得尤为重要,促进了运输经济理论的系统形成与发展。
二、运输经济理论的繁荣期
6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各种运输规划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研究,吸引很多工程专家参加工作,这使得运输经济学在投资和成本———效益分析方面取得了较快进展。这填补了运输经济理论研究的空白,运输经济理论研究进入繁荣时期。这一时期随着物流业的产生与发展,一体化运输的重视,城市交通与区域经济理论的发展,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进一步凸显。经济学家对运输经济理论的研究更加细致全面,产生了一体化运输、运输化理论、运输成本的阀值理论等。这一时期运输经济理论可以说是百家争鸣,国内外经济学家对运输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各种运输经济理论。随着一体化运输、运输化、城市交通与区域经济理论等理论在这一时期产生。
但就我国而言,学者近年来对运输经济问题研究已经不断深入,产生了多种运输经济理论。这些学者对运输经济理论的观点可以从“2007年运输经济理论与政策暨产业经济学发展”学术论坛会议上的报告体现。北京交通大学荣朝和教授《重视基于交通运输资源的运输经济分析》的报告中指出,运输资源理论强调交通运输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对运输业及社会经济运转体系的影响。运输资源理论与运输产品理论及网络经济理论一起,构成了运输经济分析框架的内源性基础内核。国家发改委郭晓培研究员在《综合运输发展政策》中指出,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有利于减少字眼占用和节约消耗,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强调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综合利用,运输技术的综合进步。从运输业的成本消耗及内部协调方面阐述运输经济问题。其他学者分别对运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区域运输经济等方面进行研究。
港口作为区域物流子系统的进出口岸,其发展取决于区域经济其是外向型经济发展引致的运输需求,是区域培育了港口。港口一旦形成,便又成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港口和城市发展在各个阶段有不同特点,从空间关系到产业结构存在着阶段性互动特征,把握港城间的发展脉络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发展思路。
作为运输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港口功能和作用随着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逐步扩展。第一代港口的功能局限于货物的装卸和简单堆存上,仅是货物海陆运输的交接地。而第二代港口的功能则有了明显的扩展,除了装卸堆存外,还发展了与运输有关的简单加工、贸易和服务。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后,港口的发展进入第三阶段,港口在传统装卸堆存功能基础上开展货物中转服务,依托其与城市的关系发展有一定规模和深度的加工、贸易和相关服务,并开始借助现代科技开始涉足第三方物流和信息服务。港口城市的成长及港口带动作用的增强是港城发展的中心环节。与港口与城市之间关系的演变相联系,港口城市的发展一般可以概括为4个阶段。1.港城初始联系
港城初始联系的发生源于港口的运输中转功能,这是港口最基本的功能。由这一基本功能诱发产生的港务部门和集散部门,称为港口直接产业。它是港城联系的最初媒介,也是港口城市兴起的根本原因。但仅是这两个部门,在空间上可以游离于城市区域。以这两个部门为城市经济活动主体的港口城市处于其发展的第一阶段——初级商港型经济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城市对港口有很强的依赖性,一旦由于某种原因使港口衰亡,那么,在没有其它特殊力量参与的情况下,城市作为“港口城市”的发展过程就会中断。
2、港城相互关联
在全球承运人和综合物流时代,港口功能日益多元化,与港口中转运输相关的海运、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即港口关联产业)成为港口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当港口发展到能集聚国内外生产要素和联结国内外市场时,港口陆域便成为利用港口输入原材料、输出产品的临港大工业和出口加工业(合称为I临港工业或港口依存产业)的优势区位。I临港工业在港口陆域的集聚是港口城市发展的最强劲动力,也是港城关系的最重要媒体。港口工业的发展绝不仅是本身经济总量的增长,广泛的产业关联产生强大带动力,更重要的是促进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多元化。如果临港工业能与城市以及区域的相关产业形成一种密切的传递、接收机制,则必将成为城市和区域经济增长的巨大推动力。在港口关联产业和港口依存产业发展成为港口城市主要经济部门的同时,港口与城市在空间形态上也相互连接融合,港口与城市开始走向一体化,进入发展的第二阶段——港口工业型经济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港口工业的形成标志着港口城市完成了从简单地服务于港口到积极地利用港口的转变,港口城市不再是被动地受港口驱动而发展,而是通过港城互动实现共同发展。
3、港城集聚效应
港口直接产业与港口关联产业的发展构成的良好城市基础设施条件产生的空间集聚引力,吸引与港口无直接关系的产业在港口城市的集聚。临港大工业的发展产生协作引力,也不断吸引前、后相关联产业在港口城市集聚。随着产业集聚带来的就业和消费的扩大,通过乘数效应促进了城市非经济基础部门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设商贸中心是发挥集聚效应的重要保证。同时,港口城市也是建设商贸中心的优势区位。这是因为,商贸中心应是物流、信息流的集结地,港口城市完全可以提供这种服务。随着不同产业在港口城市的集聚,港口城市的产业体系渐趋完善,进人多元化型经济发展阶段。
4、城市自增长效应
城市自增长效应是指城市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其自身的规模通过循环和累积,就能促使城市继续发展。港口城市在进人多元化型经济发展阶段以后,其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这种自增长效应,但这种效应并不能成为港口城市继续发展的强劲动力,还必须求助于新的动力才能实现在原有水平上的飞跃。世界海运业中船舶大型化趋势的日益增强和港口城市成长后港口附近土地的紧张,迫使港口向外迁移,港口城市也随之向外拓展,城市由此进入新的发展轮回。
港口对城市社会经济的波及和扩散效应
港口对城市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主要通过经港口运输的货物传导,货物在流经过程巾涉及人力、物力和设施等,由此产生各种社会经济效益。从而给城市带来产值、就业机会、税收和资金的增加。从港口对城市发展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来看,可以分为四个方面:
(1)港口自身作为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一部分,它自身产生一定的效益;
(2)港口为工业、贸易和其他部门提供装卸、堆存等相关服务,因此与这些部门存在着前向联系效果,产生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
(3)港口自身也消耗本地和外地的工业、贸易等行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港口与其存在后向联系效果,同样产生相应的社会效果;
(4)港口对工业具有诱入、产生和凝聚作用,对人口也具有集聚作用,加速了所在城市和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
因此,港口通过其前向和后向联系效果,将对城市社会经济产生乘数效应,即港口产生的直接社会经济效果将会逐级扩散到城市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这些扩散效果的累积将远大于港口的直接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来讲,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港口的建设和完善形成一定规模的港口产业,首先对港口直接相关的前向和后向产业产生社会经济影响,再由初级乘数效应对间接相关产业产生影响,从而引起产业扩展产生下一级乘数效应,连续传递使城市和区域经济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在港口规模扩展和城市经济增长的同时作用下产生诱人和新生产业,引起城市和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从上述港口对城市和地区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可以看出,港口自身及直接相关产业对城市所产生的社会经济贡献只占其对整个社会经济影响的较小比例,因此港口的发展建设不能只看港口自身的经济效益,更要关注整个波及的社会经济效益。
金球化与国际分工中的港城联动发展
各国港口经过不同阶段的发展,无论在陆域空间还是功能空间上都为港口和城市经济的互动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也为港口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从世界经济发展来看,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分工已从产品发达国家与初级产品生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垂直分工向该类分工不断深化以及水平分工不断扩大的方向发展。这种分工形态的演变主要由跨国公司为主导,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最有利的区位和要素投入组合,通过强大的海陆物流系统选择最佳的原材料和最有效率的技术来进行运作。
从经济全球化的空间表现来看,国际分工强化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经济活动在国际经济体系中更为明显和突出的作用,使之更为直接地参与全球经济的运行与竞争。全球化将根据城市与地区优势莺组国际经济秩序,进一步改变地区性困子的空间分布,形成新的动态空间结构。整个世界经济更加依赖于国际贸易和海上航运的发达,贸易港口作为海运转为其他运输方式(陆运、空运或内河航运)的必经过渡点,作用逐渐延伸并被强化作为组织外贸、发展工业和相关产业的战略性作用,也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柱。因此港口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被凸现出来。港r=1和城市间的关系变化也从仪仅满足城市经济运转的需要向港口推动城市经济高速发展的方向转移。
因此,全球化趋势下的港口对城市经济的推动作用是:在新的经济体系架构下,港口战略霞点的转移极其蕈要,甚至关键性地决定了城市或地区经济发展的最终构架。
当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通过运输和交通与外部世界进行交往,建立广泛的关系。海洋运输的臣大能力及成本低廉等优势,是港门成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与外部联系的首选方式和重要节点。港n因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了大量的人员、物资、信息、资金的流动,直接产生了港口产业(海运、仓储、集疏运等),引发了依存产业(造船、贸易、钢铁、石化、电力、加工工业等)、派生产业(有关港口的金融、通信、保险、修理、旅游、服务等),从而形成集生产、经营、商贸、旅游、信息甚至服务网等功能为一体的特殊区域。由于城市和港口在人类活动中的紧密关系,依港建城,港城一体,互相依托、促进,形成了世界上许多港口和城市共同发展的现象。
港口作为区域物流子系统的进出口岸,其发展取决于区域经济其是外向型经济发展引致的运输需求,是区域培育了港口。港口一旦形成,便又成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港口和城市发展在各个阶段有不同特点,从空间关系到产业结构存在着阶段性互动特征,把握港城间的发展脉络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发展思路。
作为运输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港口功能和作用随着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逐步扩展。第一代港口的功能局限于货物的装卸和简单堆存上,仅是货物海陆运输的交接地。而第二代港口的功能则有了明显的扩展,除了装卸堆存外,还发展了与运输有关的简单加工、贸易和服务。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后,港口的发展进入第三阶段,港口在传统装卸堆存功能基础上开展货物中转服务,依托其与城市的关系发展有一定规模和深度的加工、贸易和相关服务,并开始借助现代科技开始涉足第三方物流和信息服务。港口城市的成长及港口带动作用的增强是港城发展的中心环节。与港口与城市之间关系的演变相联系,港口城市的发展一般可以概括为4个阶段。
1、港城初始联系
港城初始联系的发生源于港口的运输中转功能,这是港口最基本的功能。由这一基本功能诱发产生的港务部门和集散部门,称为港口直接产业。它是港城联系的最初媒介,也是港口城市兴起的根本原因。但仅是这两个部门,在空间上可以游离于城市区域。以这两个部门为城市经济活动主体的港口城市处于其发展的第一阶段――初级商港型经济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城市对港口有很强的依赖性,一旦由于某种原因使港口衰亡,那么,在没有其它特殊力量参与的情况下,城市作为“港口城市”的发展过程就会中断。
2、港城相互关联
在全球承运人和综合物流时代,港口功能日益多元化,与港口中转运输相关的海运、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即港口关联产业)成为港口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当港口发展到能集聚国内外生产要素和联结国内外市场时,港口陆域便成为利用港口输入原材料、输出产品的临港大工业和出口加工业(合称为临港工业或港口依存产业)的优势区位。临港工业在港口陆域的集聚是港口城市发展的最强劲动力,也是港城关系的最重要媒体。港口工业的发展绝不仅是本身经济总量的增长,广泛的产业关联产生强大带动力,更重要的是促进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多元化。如果临港工业能与城市以及区域的相关产业形成一种密切的传递、接收机制,则必将成为城市和区域经济增长的巨大推动力。在港口关联产业和港口依存产业发展成为港口城市主要经济部门的同时,港口与城市在空间形态上也相互连接融合,港口与城市开始走向一体化,进入发展的第二阶段――港口工业型经济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港口工业的形成标志着港口城市完成了从简单地服务于港口到积极地利用港口的转变,港口城市不再是被动地受港口驱动而发展,而是通过港城互动实现共同发展。
3、港城集聚效应
港口直接产业与港口关联产业的发展构成的良好城市基础设施条件产生的空间集聚引力,吸引与港口无直接关系的产业在港口城市的集聚。临港大工业的发展产生协作引力,也不断吸引前、后相关联产业在港口城市集聚。随着产业集聚带来的就业和消费的扩大,通过乘数效应促进了城市非经济基础部门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设商贸中心是发挥集聚效应的重要保证。同时,港口城市也是建设商贸中心的优势区位。这是因为,商贸中心应是物流、信息流的集结地,港口城市完全可以提供这种服务。随着不同产业在港口城市的集聚,港口城市的产业体系渐趋完善,进人多元化型经济发展阶段。
4、城市自增长效应
城市自增长效应是指城市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其自身的规模通过循环和累积,就能促使城市继续发展。港口城市在进人多元化型经济发展阶段以后,其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这种自增长效应,但这种效应并不能成为港口城市继续发展的强劲动力,还必须求助于新的动力才能实现在原有水平上的飞跃。世界海运业中船舶大型化趋势的日益增强和港口城市成长后港口附近土地的紧张,迫使港口向外迁移,港口城市也随之向外拓展,城市由此进入新的发展轮回。
港口对城市社会经济的波及和扩散效应
港口对城市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主要通过经港口运输的货物传导,货物在流经过程巾涉及人力、物力和设施等,由此产生各种社会经济效益。从而给城市带来产值、就业机会、税收和资金的增加。从港口对城市发展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来看,可以分为四个方面:①港口自身作为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一部分,它自身产生一定的效益;②港口为工业、贸易和其他部门提供装卸、堆存等相关服务,因此与这些部门存在着前向联系效果,产生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③港口自身也消耗本地和外地的工业、贸易等行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港口与其存在后向联系效果,同样产生相应的社会效果;④港口对工业具有诱入、产生和凝聚作用,对人口也具有集聚作用,加速了所在城市和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
因此,港口通过其前向和后向联系效果,将对城市社会经济产生乘数效应,即港口产生的直接社会经济效果将会逐级扩散到城市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这些扩散效果的累积将远大于港口的直接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来讲,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港口的建设和完善形成一定规模的港口产业,首先对港口直接相关的前向和后向产业产生社会经济影响,再由初级乘数效应对间接相关产业产生影响,从而引起产业扩展产生下一级乘数效应,连续传递使城市和区域经济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在港口规模扩展和城市经济增长的同时作用下产生新生产业,引起城市和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从上述港口对城市和地区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可以看出,港口自身及直接相关产业对城市所产生的社会经济贡献只占其对整个社会经济影响的较小比例,因此港口的发展建设不能只看港口自身的经济效益,更要关注整个波及的社会经济效益。
金球化与国际分工中的港城联动发展
各国港口经过不同阶段的发展,无论在陆域空间还是功能空间上都为港口和城市经济的互动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也为港口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从世界经济发展来看,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分工已从产品发达国家与初级产品生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垂直分工向该类分工不断深化以及水平分工不断扩大的方向发展。这种分工形态的演变主要由跨国公司为主导,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最有利的区位和要素投入组合,通过强大的海陆物流系统选择最佳的原材料和最有效率的技术来进行运作。
从经济全球化的空间表现来看,国际分工强化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经济活动在国际经济体系中更为明显和突出的作用,使之更为直接地参与全球经济的运行与竞争。全球化将根据城市与地区优势重组国际经济秩序,进一步改变地区性困子的空间分布,形成新的动态空间结构。整个世界经济更加依赖于国际贸易和海上航运的发达,贸易港口作为海运转为其他运输方式(陆运、空运或内河航运)的必经过渡点,作用逐渐延伸并被强化作为组织外贸、发展工业和相关产业的战略性作用,也成为区域经济的支柱。因此港口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被凸现出来。港口和城市间的关系变化也从仅满足城市经济运转的需要向港口推动城市经济高速发展的方向转移。
因此,全球化趋势下的港口对城市经济的推动作用是:在新的经济体系架构下,港口战略要点的转移极其重要,甚至关键性地决定了城市或地区经济发展的最终构架。
当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活动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通过运输和交通与外部世界进行交往,建立广泛的关系。海洋运输的巨大能力及成本低廉等优势,是港口成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与外部联系的首选方式和重要节点。港口因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了大量的人员、物资、信息、资金的流动,直接产生了港口产业(海运、仓储、集疏运等),引发了依存产业(造船、贸易、钢铁、石化、电力、加工工业等)、派生产业(有关港口的金融、通信、保险、修理、旅游、服务等),从而形成集生产、经营、商贸、旅游、信息甚至服务网等功能为一体的特殊区域。由于城市和港口在人类活动中的紧密关系,依港建城,港城一体,互相依托、促进,形成了世界上许多港口和城市共同发展的现象。
结束语
【关键词】绿色金融 支撑 低碳经济 可持续发展
从21世纪初,英国官方首次提出“低碳经济”这一新的经济概念以来,它业已获得了世界范围内广大国家与地区的广泛认同与支持。它以能耗低、污染小,效能高、收益多为特色给各个国家经济政治发展理念形成了强烈的冲击。低碳经济要实现成功发展就必须以坚实的金融服务体系做后盾,经济发展策略的改变也将直接影响到金融结构体系的变化。在低碳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绿色金融逐步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及其发展现状
国内对于“低碳经济”所下的定义是说: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利用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制度建设、产业升级以及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途径来尽可能地缩减煤、石油这些传统的高碳类能源消耗量,控制以CO2为主的温室气体向大气内的排放量,以求得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类所居住的地球生态水平两者共赢的经济形态。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绝非一个单纯的经济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涉及层面广、综合性强的问题,需要经济的、社会的以及环境方面工作的大力支持;这项经济形态的倡导意味着能源使用、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人类生存理念的整体战略性变革,要求全世界的人们自觉调整自身的活动理念,以生态系统健康长期发展为目标,进行社会经济的建设以及生存生活的发展;与此同时,它与生态保护息息相关,就直接决定了这种经济形态建立与发展的国际化、全球性,因为气候系统本身就是地球上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态环境以及气候的变化对于全世界各个角落的人类都会产生影响,而且面对人类生存所面临的共同困境,要摆脱不是仅靠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就可以单独实现的,它的建立早已超出了单个国家的能力区间,因此,它要求的是全球各个国家与地区人民的精诚合作。
国内对于低碳经济的关注重心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所区别的,这是由于发达国家对于污染排放的控制水平已经相对较高,污染物排放量的问题已不再是当前关注焦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效应气体的减排工作才是他们的重心,而我们国家需要关注的却是包括这两者在内的工作以及全部污染物排放指标,也就是说需要追求“低污染、低耗能、低排放”。低碳经济在中国很大程度上仍仅仅处于概念的认知阶段,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案例并不普遍,以上海与保定两个“低碳城市”试点为例,所选择的低碳路子就有所不同,上海市以调查、统计建筑物能源消耗,向公众公开相关能耗数据,开展能源审计的同时,以提高大型建筑物的能效为主要目标。而保定却以构建“中国电谷”为目标,以该地的新能源区发展区域为主要依托,打造光、风、电等新能源的输变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器件的专业区域。总的来说理解不一,望文生义居多,深入研讨并实践的在少数。笔者认为国内的低碳实践还是应当以控制污染排放以及能量消耗为首要,同时尽逐渐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总量的排放。
二、绿色金融的涵义及其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绿色金融是应低碳经济而生的金融界的一个新概念,作为低碳经济模式的支撑,业已成为目前国际上各个国家金融发展的主要趋势。所谓的“绿色金融”,实际上指的是金融单位与企业从环保这一基本政策出发,在进行投融资决策时综合考虑决策可能对环境带来的潜在影响,分析出与环境发展有关的各种回报、风险以及成本参数,并将其用于日常业务运行的参考决策,通过金融经营活动中对社会资源、经济资源的引导,实现对于生态自然资源的保护、污染问题的治理,最终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这一概念的中心就是通过一定的金融评测手段,把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资源损耗以及环境破坏程度以“环境价值量”来体现出来,并将之用作进行金融资源配置以及金融活动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