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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以下简称师德)是一般社会道德或职业道德在教师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形成,反过来又指导着教师正确地处理教育工作中的各种关系,成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2008年,教育部修订颁布了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等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然而,截止当前,我国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求不一,标准不一。因而出现了诸多师德问题。随着时代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特殊教育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给予了重点关注。如何建立和完善当代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笔者结合特教工作实践,认为特教教师职业道德应当具备以下几点。
一、无歧视性,以人为本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特殊儿童,他们或在生理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存在差异性和特殊性。这就对特教教师提出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无歧视性、公平公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在教育教学实施过程中,不以种族、肤色、信仰、性别、国籍、年龄、政治活动、家庭、社会背景、性倾向或异常方面的不同而歧视特殊人群;
(2)在测量和评价过程中,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儿童,而非因人而异,随性而为。
二、尊重人格,维护儿童自尊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有尊重的基本需要。每个人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其中当然包括特殊儿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可以说特殊儿童对于自尊和尊重有更加明显的需求。在教育实践中,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更加关注特殊儿童的尊重需要和心理需求,保障他的人格和尊严,切忌简单粗暴对待、讽刺挖苦、冷漠、无耐心、管教过严等行为。
三、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特殊教育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对特殊儿童的成长、发展和评价具有重要影响。这要求教师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客观准确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教育训练、管理和咨询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事实资料、准确数据为依据,客观准确地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价,向行政部门、同仁和家长提供资料。
四、保护隐私,坚持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特殊儿童的个人隐私更应得到应有的保护。因此,特殊教育教师的一个重要操守是保护特殊儿童的隐私,对特殊儿童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保密,绝不向任何商业机构、非法团体或个人泄露特殊儿童的隐私信息,或以非道德的方式以特殊儿童的隐私来获利,而是在尊重彼此隐私的基础上,与他人进行交流与合作。
五、注重合作,畅通渠道
特殊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特教事业的发展,服务特殊儿童和特殊群体。特教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也离不开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因此,特教教师应和其他专职者、相关人士、特殊儿童家长和社会机构等,相互合作,相互鼓励,共同努力,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畅通特殊教育服务渠道,促进特教事业发展。
六、提高专业,激发潜能
特殊教育教师是一个专门化的职业,也是一个随着时展不断变化,要求不断提高的职业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营造合适的环境,采用恰当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向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生活和学习的潜能。这也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必须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特殊学生的发展。
七、终身学习,与时俱进
为保证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特殊教育教师应通过参加专业培训、研讨会、专业会议等继续教育计划,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活动等来保持对特殊教育和相关教育领域先行研究和文献学术动态的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
八、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在特殊教育工作中,教师的道德水平集中体现在对待特教事业的态度上,这既是党和国家对教师的根本要求,也是根本的师德要求。因此,热爱教育事业是特教教师必备的基本素养,也是搞好特教工作的前提和动力。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用行动践行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绝不容忍、也不做违纪违法违规、有损职业操守的事。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区别于其他行业,究其原因是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特殊学生作为参与主体,其自身的特点直接决定了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性质和要求。如何更好地促进特殊学生的发展,规范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思考,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彭霞光.中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13(11).
[2]王雁,肖非,朱楠,等.中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现状报告[J].现代特殊教育,2011(10).
教师职业道德(以下简称师德)是一般社会道德或职业道德在教师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形成,反过来又指导着教师正确地处理教育工作中的各种关系,成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2008年,教育部修订颁布了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等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然而,截止当前,我国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求不一,标准不一。因而出现了诸多师德问题。随着时代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特殊教育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给予了重点关注。如何建立和完善当代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笔者结合特教工作实践,认为特教教师职业道德应当具备以下几点。
一、无歧视性,以人为本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特殊儿童,他们或在生理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存在差异性和特殊性。这就对特教教师提出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无歧视性、公平公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教育教学实施过程中,不以种族、肤色、信仰、性别、国籍、年龄、政治活动、家庭、社会背景、性倾向或异常方面的不同而歧视特殊人群;(2)在测量和评价过程中,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儿童,而非因人而异,随性而为。
二、尊重人格,维护儿童自尊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指出,人有尊重的基本需要。每个人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其中当然包括特殊儿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可以说特殊儿童对于自尊和尊重有更加明显的需求。在教育实践中,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更加关注特殊儿童的尊重需要和心理需求,保障他的人格和尊严,切忌简单粗暴对待、讽刺挖苦、冷漠、无耐心、管教过严等行为。
三、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特殊教育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对特殊儿童的成长、发展和评价具有重要影响。这要求教师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客观准确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教育训练、管理和咨询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事实资料、准确数据为依据,客观准确地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价,向行政部门、同仁和家长提供资料。
四、保护隐私,坚持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特殊儿童的个人隐私更应得到应有的保护。因此,特殊教育教师的一个重要操守是保护特殊儿童的隐私,对特殊儿童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保密,绝不向任何商业机构、非法团体或个人泄露特殊儿童的隐私信息,或以非道德的方式以特殊儿童的隐私来获利,而是在尊重彼此隐私的基础上,与他人进行交流与合作。
五、注重合作,畅通渠道
特殊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特教事业的发展,服务特殊儿童和特殊群体。特教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也离不开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因此,特教教师应和其他专职者、相关人士、特殊儿童家长和社会机构等,相互合作,相互鼓励,共同努力,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畅通特殊教育服务渠道,促进特教事业发展。
六、提高专业,激发潜能
特殊教育教师是一个专门化的职业,也是一个随着时展不断变化,要求不断提高的职业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营造合适的环境,采用恰当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向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生活和学习的潜能。这也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必须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以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特殊学生的发展。
七、终身学习,与时俱进
为保证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特殊教育教师应通过参加专业培训、研讨会、专业会议等继续教育计划,参加专业学术团体的活动等来保持对特殊教育和相关教育领域先行研究和文献学术动态的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
八、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在特殊教育工作中,教师的道德水平集中体现在对待特教事业的态度上,这既是党和国家对教师的根本要求,也是根本的师德要求。因此,热爱教育事业是特教教师必备的基本素养,也是搞好特教工作的前提和动力。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用行动践行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绝不容忍、也不做违纪违法违规、有损职业操守的事。
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区别于其他行业,究其原因是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特殊学生作为参与主体,其自身的特点直接决定了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性质和要求。如何更好地促进特殊学生的发展,规范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思考,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工作质量 四个观点 三全管理 思想道德 以人为本
当前无论国有企业还是个体企业,要想在竞争的社会里立于不败之地,保持长久的稳定和发展都无一例外的重视质量和安全,把质量当作是企业的生命,把安全作为企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问题来抓。国家政府也十分重视质量和安全,特别是煤矿企业,设立层层的监管部门来管理质量和安全,出台了相关的安全、质量法规,用以控制质量和安全不偏离正确的轨道,以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现今国内各煤矿企业,虽然从政府到企业本身制定了众多的法规和处罚条例,然而企业零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不断,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三违”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出现这样的局面?因为没有解决好影响质量与安全的关键问题,既没有解决最根本的问题-------提高人的素质和道德水平。人的素质主要体现在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和身体素质五个方面。
一、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是提高工程质量,也就是把重点放在提高工程质量上。通过工作质量的改善,保证工序质量进而保证工程质量。而工作质量的改善取决于人的素质和道德水平。所以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平和道德标准是提高一切质量管理工作的前提。它们之间的关系是:
2.质量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的观点
(1)三全管理观点。全过程、全企业、全员管理。
(2)为用户服务的观点。为用户服务的观点也叫用户第一的观点。用户是上帝,让上帝满意是施工者应有的观点。
(3)预防为主的观点。就是把事后把关变为事前预防,把住工序质量,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进行。
(4)一切用数据说话的观点。用数据来评定工程质量优劣最有说服力。
二、安全管理
什么是安全?安全就是人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在不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而达到目的,也就是没有受到伤害,没有出现事故。
伤害包括心理上和身体上两方面。无论哪种伤害都是人们不愿意碰到和见到的。
煤矿井下出现的安全事故大多数都是违章作业造成的。
1.安全管理现状
国家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方面是下大决心的,从中央到地方设置层层监管机构,安全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多,规章制度来全,处罚力度来大,甚至强制性的让职工接受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必知必会卡片每人一分。名言警句用的也不少,标语到处悬挂,用的都是贴切生动的语言,如:自己的安全自己管,指望他人不保险 ;他人的安全也要管,联责联保连着咱;违章指挥就是杀人;违章作业是自杀或杀人;见违章作业不制止就是纵容犯罪、抓三违要有狠心,抓帮教要有耐心等等。执行严格的法律法规,安全工作有了显著成效,安全事故大为减少。虽然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消灭安全事故,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还时有发生,为什么呢?因为没有抓住根本问题,触及不到人们的心灵深处。看管不到的地方和时候,抱着侥幸心理仍在违章作业。
2.消除安全事故的两个主要因素
(1)提高职工素质
要想避免出现各种事故就必须提高企业素质,也就是提高全员素质。因为一个企业的正常生产是通过很多行业、很多工种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的。煤矿井下包括:采煤、掘进、通风、运输、机电、安检等工种,而每一工种又分多个专业。每一人每一专业系统出现事故都有可能影响全系统、全企业的安全。因此,只有提高企业全员素质,每一职工都能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每一工序都能达到标准要求,才能保证不出安全事故。要提高全员素质就必须做好培训工作,对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道德标准
除了安全、技能培训外还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思想道德标准提高上来了,职工就能自己约束自己,自觉的遵守规章制度,自觉的按标准要求来工作。达到检查不检查一个样,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牢记我以企业为生,企业以我为荣的理念,知道我的衣食来源于企业,企业兴衰关系到自己的生活水准,时刻想着如不认真工作,将受到自己良心谴责。时时反观自身,处处为他人着想,工作时严肃认真,就可避免很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