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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综合运输法律法规;体系;运输法
一、研究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现实背景
综合运输体系是指用最恰当的方式去最大限度地满足有效的国民经济运输需求的交通运输体系。不同于传统的交通运输业只是五种运输方式的简单总和,综合运输体系更突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作配合,有机结合,连接贯通,达到运输发展的协调和运输管理的协同。所以说,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不仅能提高交通运输总体效率和效益;同时增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促使运输市场更加协调有序的发展。原交通部撤销、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新成立以来,大部门体制改革被提上记事日程,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作为体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其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在2016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中,就如何实现“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在今后五年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部署和规划中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治制度体系。交通运输法律体系本身作为交通运输管理活动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对运输活动当事人起到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作用。梳理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法规体系,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符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是大部门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目前学术界关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观点
目前就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研究展开了如下探讨:一、应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二、在现有的交通运输法规规章中,对需要重新建立,以及修改完善和立即废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判断、整理和说明。三、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的法律、法规应如何衔接以提升综合运输效率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达到“及时性”要求。本文就关于“建立什么样的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问题,梳理出两种体系结构模式构建观点:第一种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5+1”模式即道路、水路、铁路、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各自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公共交通法规;第二种是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即综合运输促进的法规体系(“促进法”)。
三、对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两种观点的评析
在这两种不同观点下,研究结论或者完全倒向一边,或者完全赞成两者,或考虑如何协调两者,均对这两种模式的构建展开了理论分析和实际评析,力求找到一种符合我国综合运输发展和管理规律的模式。1.支持“5+1”模式。张庭柱认为交通运输部成立以后,提出了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想法。这并不是不是意味着要把现有的立法模式推倒重来,建立一套新的体系,而是在现行的交通法规体系基础上,将民航、邮政、城市客运的立法问题统一纳入进来,统筹考虑。交通立法还是应该遵循: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己的行业特征来制定的方式。我国按不同运输方式立法的做法已取得很大成果,不会也不可能制定一部能解决各种运输方式问题的法律,用一部综合运输法律调整几种运输方式几乎不可能实现。认为应该在保留铁路运输法规、道路运输法规、水路运输法规、民航运输法规、邮政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不专门增加综合运输促进的法规,而是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几个法规体系,将需要调整的综合运输衔接问题在各自的法规体系中予以明确。2.既支持“5+1”模式,又支持“促进法”模式。张迎涛等人认为既要考虑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法、水路交通运输法、铁路交通运输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又要考虑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3.考虑根据不同分类方法下选择不同模式(协调两者)。张迎涛等人提出对综合运输事项进行分类,认为在制定综合交通运输的法律时,可以根据上述分类进行立法,分别制定调整各种类型内部关系的法律和调整各种类型之间关系的法律。a)类型内部关系法是指调整各种类型内部事项的法律,把综合运输事项按某一标准分为几种类型,相应地制定几部调整类型内部事项的法律。例如,根据运输路径、状态、空间、对象的进行划分,分别制定不同的运输法;b)类型之间关系法是指调整各种类型之间关系的法律,将综合运输分为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等五种运输方式之后,从逻辑上讲,既要考虑制定道路交通运输法、水路交通运输法、铁路交通运输法、民航法和管道交通运输法,分别调整五种运输方式内部关系,又要考虑制定道路、水路、铁路、民航和管道交通运输关系法,统一调整五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关系。4.对建立何种法律法规体系模式的预测。综合上述观点可以预测,按不同运输方式分别立法基本格局一时不会改变,原因在于,《民用航空法》、《铁路法》、《公路法》、《海商法》、《港口法》、《邮政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多年,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加上各种运输方式有着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其管理依据的变更面临一些阻力,衔接还需要一段准备期和实验期。虽然这种按不同运输方式分别立法的基本格局暂时不会改变,但在一些法律法规层面,对管理方式的改进应予以进一步规定,如果加以改善将会更加符合现代道路运输管理的特点。如在对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方面、赔偿额度方面、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凭证方面等存在一些操作上的差异和管理上不能有效衔接,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和人民生活出行带来不便,应在这些方面予以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赵光辉.规制视角下的综合运输体制法规体系建设:基本立场与发展展望[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3:60-63.
[2]陈敏飞,张柱庭.大部制对交通法治的影响[J].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3:12-14.
[3]张迎涛,李忠奎,周艾燕,武君婷,程悦.如何完善我国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上)[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0,11:64-65.
各显神通的外国公共交通补贴
立法、税收双重保障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出台了《城市公共交通法》、《城市公共交通扶持法》、《综合地面交通效率法》、《国家能源政策法》、《21世纪交通平衡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保证对公共交通的财政补贴。1982年首次建立了联邦公共交通账户,列入公路信托基金。联邦汽油税对每加仑汽油加收5美分,其中1美分进入公共交通账户。洛杉矶还向市民收取0.5%的零售税用于发展公共交通。
德国《乡镇社区交通资助法》和《区域化法》规定联邦政府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及推动公交建设中的投资数额。政府还对公交企业减少公共交通销售税(增值税)的50%,免收公共交通的车辆税,另外还减收公共汽车的用油税。
法国交通法规定:“公共交通企业执行规定的票价和服务标准,应该得到合理的政府补贴。”税法规定,9人以上企业需按工资总额提取1.2%~2%的公共交通税。交通税由巴黎交通管理委员会每月分配给公交总公司、国铁等交通企业。政府还规定企业要支付员工公共交通黄票(类似于月票)成本票价的一半。
公共交通投资补贴
英国运输部《英国2000~2010年交通运输发展战略:10年运输规划》提出,大量投资将用于资助现代公交、有轨电车、轻轨系统和自行车道建设,使公交乘客人数增长10%;扩大农村地区公共交通补贴;实行老年人和残疾人公共汽车半价制度。
1996年~2016年,美国联邦政府为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计划补贴185.53亿美元,其中用于巴士公交43.3亿美元,用于城市铁路(包括地铁、城市铁路等)建设142.23亿美元。
日本中央政府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给予50~60%的资助比例。欧洲国家的很多城市政府对购置公交车辆和公交专用道的修建都给予巨额财政补贴。例如德国、奥地利和瑞士修建轨道交通享受50%的财政补贴。法国对于有轨电车资助比例可达35%,对地铁资助比例可达20%。
公共交通运营补贴
法国巴黎每3年由公交企业提交收支平衡的计划,由巴黎交通管委会根据计划审核客运收入。交通税以外的收支差额,全部由财政补贴补齐。国家负担51%,地方负担49%。政府还在公交企业安插监督员,保证公交财政补贴的效益。
依据德国城市交通财务法,城市公共交通都得到政府的财政补助。票款收入约占公交公司收入的40%,州和城市或县政府的补助比例占公交公司收入的50%以上。
美国公交运营成本中40%来自票款收入,21%来自当地政府,16%来自非政府及税费,州和联邦政府分别占20%和3%。
香港和台湾 赢的精彩补的公平
全世界少有的地铁盈利
香港政府对公交的补贴主要是通过税费优惠、周边土地开发经营权、广告和商贸的特许经营权等隐性机制实施。如公交企业免征燃油税和车辆进口税(或仅征收5%)。地铁采取了地铁与房地产的联合开发策略。在地铁场站的上面或周围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协议出让给地铁公司,与地铁场站一并规划、设计和实施。地铁公司按照未建设地铁时的市场评估地价向政府交纳地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房地产的合作开发商,建造费用由地产商承担,地铁公司一般可分享一半的开发利润,地铁商场由地铁公司统一出租。土地的商业运营弥补了地铁建设和运营的亏损,实现了全世界少有的地铁盈利。
按企业亏损比例分配补贴款
台北市以公交企业的“服务路线”为补贴对象,“服务路线”是指“为满足居民出行的需要,由本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的郊区、山区偏远路线,专车和特殊路线、特殊班次的运行路线,配备方便残疾人设施的路线和其他应该进行补贴的路线。”补贴的具体对象和数额需召开台北市补贴审议会议讨论通过。路线基本运营亏损补贴金额=(每车公里合理运营成本-每车公里实际收入)×路线总行驶里程。
北京公交补贴机制需继续改进
正确把握财政补贴的“度”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具有公益性特点,其定价、线路等都在政府管制下,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场原则运作,因此政府有责任保持一定的补贴扶持。但是公交行业同时具有经营性,过分强调补贴的作用会产生企业效率下降、资源浪费等消极作用。因此财政补贴在维持公交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还应激励其提高效率,从上述国家(地区)经验看,补贴程度以“恰好能够抵偿运营成本”为恰当,而非“越多越好”。
强化财政补贴的监督考核
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市公交补贴为135.3亿元(包括地面交通和轨道交通),2011年将增至140亿元。但是目前公交运营成本以及补贴金额的测算、使用等情况都无法从公开渠道获知。
每年100多亿的公交补贴既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理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笔者建议首先要建立公交补贴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相关部门和公交企业定期公布公交补贴的信息,包括企业亏损情况、补贴金额的测算和使用等相关情况。其次是强化政府与公众对公交企业进行更加透明化的监督和考评,促使企业提高经营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政府应加强对公交运营成本的监控和审计,强化财政补贴核查。
改进财政补贴的方式
一是加大公交建设投资补贴力度。一般而言,建设投资补贴比运营补贴更能实现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因为建设高效、合理的公交运营网络能够最大限度吸引客流量,因此各国(地区)政府都重视对公交建设投资投入大量补贴。就北京而言,相信舒适快捷的地面公交和方便准时的轨道交通比“低票价”更能有效地吸引广大市民乘坐公交。二是借鉴香港经验,充分发挥隐性补贴方式的积极作用,从税费减免、规划等方面予以支持,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三是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通过实施特许经营权的竞争,把线路经营权优先给予能够达到服务标准、要求补贴最少的企业,以此激活企业提高效率,而不是把精力放在争取更多的补贴上。
交通安全承诺书样本一一是公司对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的人员,实行统一派车制度,职工不得驾驶私有机动车办公事,不允许驾驶公车办私车,对违反规定者,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是公司专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不开带病车,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车,不肇事逃逸,开文明车。自觉遵守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
三是公司根据职工居住地区分布情况,配发了班车,因此,凡职工驾驶车辆、骑摩托车和自行车上下班者,属个人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是根据钻二质安【2019】4号和钻二【2019】1号文《关于转发关于禁止一线钻井职工在队期间回家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钻井队职工在队上班和下班休息期间禁止回家,换班时职工必须统一乘坐公司安排的换班车,禁止驾车、骑摩托车和自车倒班,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通安全承诺书样本二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作为xx小学四年级三班的一份子,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们生命健康安全,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们自觉承诺做到:
1、已认真学习《BMW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和交通安全知识,并已了解了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我们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下学,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不在马路上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3、步行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走路靠右行,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乱穿马路。
4、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拒绝乘坐黑校车或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况差、超载的车辆。
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5、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
承诺人签名表
交通安全承诺书样本三我们生活在一个喧嚣繁华的城镇里,我们每天都要在行人、车辆拥挤的街道上行走,公司门口正在分半扩建维修,拥挤的车辆在我们眼前来来往往。因为上班赶时间不遵守交通法规或存有麻痹和侥幸心理,我们看到了血的事实,经受了血的教训。多少惨痛的教训和血的代价让我们深深地体悟到维护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才会伴我们一生,只有文明交通,事故才会与我们无缘。为了珍惜和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一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我们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定,文明交通,各行其道,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二、行路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三、乘车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乘坐货车、农用车、无牌无证以及非客运车辆。乘坐公交车时需在站台等候,不得追车或强行拦车。(村主任竞选承诺书)
四、骑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等非机动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骑车时不戴耳塞听歌,不双手离车,不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行驶;不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进出公司大门时要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未戴头盔或无驾驶证不驾驶摩托车,不违规带人,不驾驶三无车辆。
五、驾驶机动车辆时,不酒后或服用药物后驾驶,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不无证驾车、不闯红灯不飚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定。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行安全路,做文明人,
以上承诺我坚决遵守,若有违反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