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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知识宣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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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知识宣教

第1篇

口腔修复临床工作中,患者的修复常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全口义齿的修复效果,在以往的修复临床工作中,只看重义齿修复治疗过程,对患者口腔修复知识宣教工作不够重视,致使本来合适或经修改后可正常使用的全口义齿,由于患者的主观因素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者在临床工作中通过对患者进行全口义齿修复知识的宣教,使患者了解全口义齿应用的特点,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使全口义齿修复较过去取得了较高的成功率,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008年1月~2011年1月我院修复全口义齿168例,男78例,女90例,平均年龄68岁。在修复前、后、复诊时间向患者进行全口义齿口腔修复知识宣教工作。

方法:①修复前:常规口腔检查,向患者介绍其本身的口腔情况,全口义齿的固位原理,黏膜厚薄、舌体大小、腭盖的深浅、唾液的稀稠及颊肌的运动、舌的运动对全口义齿固位的影响,让患者对全口义齿的异物感、不适应及初戴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积极配合治疗。②初戴:对全口义齿进行细致的检查、调整及抛光,告诉患者咀嚼时可能出现上下全口义齿脱落的情况,让患者要用双侧牙列咀嚼,速度不要过快,张口度不要过大,教会患者先作吞咽动作后用后牙咬合的动作,告诉患者必须开始习惯义齿的感觉,然后学习控制义齿,经耐心练习1~2周即可改善。③复诊:戴全口义齿后,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软组织压痛或出现固位不良,应仔细检查义齿,如确有缺点,应仔细加以修改,同时要鼓励患者坚持戴全口义齿,让患者了解全口义齿需要一定的磨合时间,只要坚持戴用,是可以恢复咀嚼功能的。

疗效判断标准:①优良:固位良好,能坚持戴用,并恢复良好的咀嚼功能;②失败:固位不良,不能经常戴用,甚至基本不用。

结 果

半年随访138例为优良。

讨 论

全口义齿是需要患者参与与配合的一种治疗方法,患者的积极使用,主动练习,耐心适应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修复时要了解患者的要求和期望,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状况、口腔条件、适应能力耐心解释,纠正修复前不正确的期望值,积极配合医生很快适应并接受全口义齿,发挥义齿功能。

在保证全口义齿质量的前提下,建立心理相融型的医患关系,加强口腔修复知识宣教,对全口义齿的修复有非常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多媒体视频;健康宣教;种植牙;依从性;预防保健

[中图分类号]R473.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5)12-0095-03

Video mission to improve the effect of treatment adherence for patients with dental implants in oral

WU Ming-hui,TIAN Lian-hua,LI Ping-hua,LIU Di-na

(Department of Stomatology,Xiaogan Central Hospital,Xiaogan 432000 Hubei,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video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 to improve the effect of treatment adherence for patients with dental implants in oral. Methods In our hospital for dental implant surgery treatment of 140 patients were divided into experimental group and control group,control group routine health education,the experimental group USES the brochures and multimedia video interactive health education.Observe different education methods to treatment adherence and the effect of two groups of patients before and after education out self-test anxiety scale(SAS)and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knowledge questionnaire and adherence to treatment questionnaire,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Results The treatment adherence i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experimental group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

Key words:the multimedia video;health education;dental implant;compliance;preventive care

活动义齿受其佩戴不适、使用维护麻烦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使人工种植牙逐渐取代大部分活动义齿,人工种植牙是通过外科手术将与人体骨质相容性高且经过精密设计的纯钛金属体,安置于缺损牙原位的颌骨内,并使纯钛金属体与人体颌骨逐渐结合良好稳定,二期在人工种植牙根上制作相应烤瓷牙冠。种植牙以其固定性好、咬合功能好、对邻牙没有破坏性、自然度高、舒适及手术操作简单和安全可靠的特性,已逐渐被牙缺失者所接受和日益青睐,种植修复技术已成为牙齿缺失修复的主要方法之一[1]。种植牙手术后,患者的咀嚼功能、面部美观度及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种植牙手术后其功能与效果更取决于患者的自我维护和护理,由于部分患者存在牙科焦虑症,加上对种植牙知识的不了解,对种植牙手术心存畏惧和焦虑,因此必须对患者加强种植牙健康知识宣教,缓解患者的紧张和焦虑情绪,使患者掌握相关知识并主动正确进行种植牙及口腔卫生保健护理,以达到延长种植体寿命、保证种植牙效果和减少术后并发症的目的。对此,我科自2013年对种植牙患者采用采用宣传手册和视频技术进行健康宣教,取得满意效果。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对象为2013年3月-2014年6月来我科进行人工种植牙手术患者140例,将患者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各70例,所有患者均无手术禁忌证。年龄为21~73岁,平均年龄为(37.7±6.46) 岁,其中男77例,女63例。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53例,初中41例,初中以下46例。共植入种植体203颗,其中磨牙后区种植83颗,前磨牙区种植63颗,前牙区种植57颗,牙缺失时间为0个月~21年。两组患者年龄、性别比例、文化程度及牙缺牙位置等病情相关病例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排除精神类疾病和认知功能障碍患者,两组间具有可比性。

1.2 宣教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的对患者用单纯语言交流方式进行简短的口头宣教方法,介绍种植牙术前准备、术中配合要求及术后健康知识。

实验组:采用宣传手册和多媒体视频进行互动式健康宣教。制作宣传资料内容,将科室发展概况、医生简介、先进的医疗设备、消毒设施、种植牙知识和手术过程的简要介绍、术前准备事项、术中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复诊时间及手术医生和护士的联系方式等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通过媒体专业技术将上述内容制作成有视听效果的视频和幻灯片。宣教时护士热情主动地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并发放宣传手册,引导患者阅读手册并观看宣传视频和幻灯片进行宣教。对患者的病例资料作综合评估,根据患者的文化程度并结合视频幻灯片课件采取有效的交流方式,向患者作通俗易懂的详细讲解,告知种植牙的意义,将手术室环境、所需器械设备、麻醉方式、手术过程及相关种植牙的健康知识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结合简易的图谱、模型、种植牙治疗成功案例及效果图片逐一讲解,向患者讲解术后种植牙自我护理及保健的重要意义。对于一些对美观要求、口腔种植成功率要求过高的患者,正确引导,让其打消过高的期望值[2]。询问患者的心理需求对相关问题存在的疑惑给予耐心的解释,消除知识误区,针对患者的紧张、焦虑给予心理疏导,解除心理顾虑,以良好的状态接受手术。

1.3 评价方法

①分别于宣教前和术日入种植手术室后采用焦虑自测量表(SAS)[3]进行测量评分。评价标准:SAS≥50分为焦虑,轻度为50~59分,中度为60~69分,重度为70分以上;②术后回访时发放自行设计的调查表,调查患者对手术相关知识的了解情况,比较两组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③术后回访时调查两组患者对于术后口腔治疗及预防保健的依从性,评价指标根据执行情况分为完全、基本、不能。即将患者掌握并执行健康教育内容分为:≥90%为完全执行,60%~90%为基本执行,完全和基本执行视为有效,执行落实较少甚至不能执行为不能执行,为无效。

1.4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的统计分析通过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采用t检验,计量资料以(x±s)表示, 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健康宣教前后SAS评分比较,见表1。

2.2 两组患者术后相关知识的掌握度和满意度调查结果比较,见表2。

2.3 两组患者宣教前后对治疗的依从性对比,见表3。

3 讨论

种植牙治疗的关键不仅在于手术过程情况和患者自身状况,更在于患者自身平日护理和预防保健,通过健康宣教可以给患者提供与自身疾病及种植牙手术相关的知识[4-5],提供患者信息需求[6],以提高患者手术时和后期的应对能力,提高治疗效果。因此对患者加强健康宣教尤为重要。种植牙手术一般在局部麻醉下进行,患者处于清醒状态,加上对种植牙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对义齿使用寿命、种植费用等问题患者比较容易出现担心和畏惧情绪。资料显示,患者在手术前的常见不良情绪常有焦虑、恐惧和睡眠障碍等 [7]。本研究表明,通过视频健康宣教后表1显示宣教后使手术患者的焦虑、恐惧情绪明显减轻,表2和表3显示不仅能使患者提高了相关知识的掌握度,而且能更好地使患者对手术治疗的依从性从72.85%提高至94.28%,提高了种植牙的治疗效果,提高了患者对科室工作的满意度。

目前宣教方式各异,尚未规范全面、统一的口腔种植牙健康教育模式。传统宣教方式因语言障碍或交流方式不当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8]。我科目前通过视频播放加宣传画册进行系统宣教,把患者想了解的问题直观生动、身临其境地呈现出来,达到美观和视觉效果,特别是种植牙手术过程的幻灯片,增加患者对种植牙知识的感性认识,使宣教内容记忆深刻,便于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更加有助于患者全面掌握各种信息,满足了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尤其是展现成功病例图片可以使患者得到的鼓励,从而增强对手术的信心,缓解焦虑情绪。宣教时播放轻松舒缓的音乐[9],也有效减轻患者术前焦虑和恐惧,体现了人性化服务,有效减少了医疗纠纷。宣教后在选择种植手术时间上,要让患者有充裕的时间做好心理调整及术前基础治疗[10]。表2显示实验组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宣教后患者应对术中遇到的不适能力增强了,对治疗的依从性提高了,不遵医行为明显减少,能主动地配合医护人员,有助于种植牙手术的效果。

综上所述,有效的健康宣教需结合患者综合情况进行切实可行的宣教方式和形式,才能达得预期效果。本次研究表明,视频宣教方式较常规宣教方式更能减轻患者的术前焦虑情绪[11],增加患者对种植牙手术的信心和治疗的依从性,因此运用宣传手册和多媒体视频宣教方式可以广泛应用于临床各专业的宣教工作。

[参考文献]

[1]林野.当代口腔种植学的进展及其临床意义[J].口腔颌面外科杂志,2006,16(4):285-290.

[2]Williams DM,Bentley R,Cobourne MT,et al.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women who require orthognathic surgery:comparisonwithuntreated controls[J].Br J Oral Maxillofac Surg,2009,47(3):191-195.

[3] 吴彦伟,陶娥.舒适护理在口腔微螺钉种植支抗术中的应用[J].中国美容医学,2014,23(6):498-500.

[4]汪向东,王希林,马弘,等.心理卫生评定手册(增订版)[M].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194-196,235-237.

[5]周琳,陈兵,龙永香,等.健康宣教在门诊痤疮患者中的应用[J].中国美容医学,2014,23(16):1388-1389.

[6]秋枫,脑外科护理风险相关因素的调查分析[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1,27(26):54-55.

[7]关丽娜.不同术前访视方式对脑外科病人术前焦虑的影响[J].护理研究,2011,25(13):1186-1188.

[8] 吕文秀,夏又春.整形美容手术室护理管理的工作体会[J].中国美容医学,2014,23(13):1120-1121.

[9]刘秀立,甘建辉.术前访视对手术室护理工作的影响[J].中国美容医学,2011,20(3):354-355.

[10]Peltier B.Psychological treatment of fearful and phobic special needs patients[J].Spec Care Dentist,2009,29(1):51-57.

第3篇

2011年4月14日7时36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以下简称潞河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王某在北京市通州区西门路口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遂对其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并出具了编号为8263446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以下简称强制措施凭证)。

王某认为,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尚无明文规定,其驾驶的电动车设计时速以及相关设计标准不符合国家制定的机动车技术标准。潞河大队将其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予以扣留明显超越了公安机关的职权,没有法律依据,故请求法院确认潞河大队作出的扣留其三轮车的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程序规定》,被告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有监督、检查并予以采取强制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国家标准的规定,涉案车辆为电力驱动三轮车辆,故应当认定为机动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原告王某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二、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在于涉案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1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以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第3.5规定:“摩托车系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第3.6规定:“轻便摩托车系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涉案车辆为电力驱动三轮车辆,符合上述法律及国家标准关于机动车的定义,属于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中的一种无疑,故应当认定为机动车。

第二种观点认为,法律及行业标准对于机动车的规定过于宽泛,如按照第一种观点,凡是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辆一律应认定为机动车,那么时下很多老年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也应当悬挂号牌,而交通管理部门对此却不闻不问,未免有怠于履行职责的嫌疑,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恐怕会导致群众对机动车标准的质疑。此外,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km/h,如果按照第一种观点进行认定,一辆最高设计时速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比如经过改装的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0km/h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定性为设计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还是机动车?是否也应当悬挂号牌?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涉及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从以上定义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主要区别在于驱动动力,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即为机动车,人力畜力驱动的为非机动车,此外,非机动车包含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及电动自行车。本案中,涉案车辆系电力驱动,如果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或电动自行车,均应属于机动车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