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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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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

第1篇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来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这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定。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企业现状;对策;制度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9.022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9-055-03

收稿日期:2012-08-20

1.引言

我国建设监理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建设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逐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创立了一套比较系统的工程监理理论,积累了一套较成熟的工程监理经验,培养了一支较高素质的监理企业队伍,监理企业的规模日渐壮大,为国家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我国建筑行业整体水平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国监理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也日益暴露出来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许多新问题。

2.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及原因

2.1现时监理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称制约监理企业吸纳优秀人才

目前我国现行旁站监理、安全监理等法规制度的出台,其本意是为了进一步理清建设领域各方行为主体的责任,更好地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但由于法律、法规中对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工作内容、深度无明确规定,导致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不一致,对工程监理的责任界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法律依据,因而难以界定工程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在工程中难以把握,实践中出现的监理责任问题难以辨别,相应的行政处罚不尽合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为降低各自的安全责任风险、减轻工作压力,现时的做法是什么都要求监理旁站;在处理安全事故时总是要牵强附会地让监理承担责任。各方行为主体更是曲解地认为监理就等于旁站,监理就是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少地区一旦出现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往往认定工程监理企业是必然的责任主体之一,特别是安全事故责任,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行政处罚比较重,甚至监理人员还要负刑事责任,严重挫伤了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的工作积极性。

而我国监理工作范围有限,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监理的内容是“四控两管一协调”。一方面监理服务是委托服务,其委托性决定了其地位的被动性;另一方面监理是生存在夹缝中的弱势群体,表现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要面临着来自政府质监部门、安监部门和业主单位三重监督和施工单位的制约。稍有不慎轻则被投诉、更换监理人员、停止监理业务,重则不良公示扣分、红牌警告、行政处罚、剔出承包商名录。监理事业的发展可谓举步维艰。另外,从目前监理人员的劳动报酬调查:监理人员的劳动报酬只有建设、设计、施工企业技术人员的劳动报酬的40~60%,这样的待遇使监理企业无法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监理人才流失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地限制了企业发展;这种把监理当民工、施工员的说法极大地损伤了监理人员的自尊心;这种无限地推卸安全责任的做法极大地挫伤了监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加速了监理人才的流失,阻碍了工程监理事业可持续发展。

2.2监理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以及不规范监理企业的行为,使生存和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当前监理服务费取费偏低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理企业的良性持续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下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监理取费虽然提高了取费标准,但在市场经济竞争中业主及监理企业大部分未完全执行。监理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在招投标和谈监理合同业务时实行恶性竞争相互压价,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尤其是目前的监理企业数量饱和而水平普遍较低,为了生存必然会利用我国现行监理体制下市场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在实际操作中采取“阴阳合同”等手段承揽监理项目。这种状况愈演愈烈,工程监理服务费用的低对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些市场行为不规范的监理企业中标后不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履行监理义务,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不到岗,监理人员身兼数个监理项目,以各种身份职位出现;监理企业低价中标后为保证基本必要的利润,不得不减少监理人员数量的投入和高素质监理人员的投入,如大量使用工资待遇低的监理员和年轻的大中专职校应届毕业生,专业监理工程师极少,而总监兼任多个项目等,造成监理人员到位率达不到要求;而在岗的监理人员因为报酬低,工作环境差,工作积极性降低,监理工作成效差;最终结果既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也影响了监理企业的声誉。国家推行监理制度已20年了,监理的社会地位始终没能提高,反而越来越被人看不起,根本原因在于监理企业服务水平低下,自毁监理事业的大好前程。

第3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博弈论;建筑行业

我国自1989年试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年开始强制推行,至2000年逐步构建完成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主体、以工程监理为服务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实践证明,工程监理对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博弈论的概述

博弈论本是一种经济学方面的术语,它主要是用于研究和探讨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因相互合作和竞争,实现利益均衡的一个过程。博弈论改变了以往只是注重独立的行为主体的分析方式和方法,更加倾向于对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因相互合作和竞争,实现利益均衡的探讨和分析。这样的探讨和分析方式,更加有利于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对利益的对立方的关注和了解,为实现自身的发展以及制定科学有效化的决策,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理论依据。

二、工程事故与监理行业问题

虽然工程监理制对我国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每年都发生的重大工程事故始终是一个全社会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从理论上讲,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项目业主提供高智能技术服务的重要行业。行业人员要有全面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责任意识,总监理工程师还需要具备协调管理的综合能力。然而,近年来多起重大工程事故的司法调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统计结果显示,工程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除了承包单位违规施工、业主违章指挥外,监理人员不尽职责的现象越来越凸显出来。由于有注册资质的监理工程师人数越来越难以满足国内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注册监理工程师兼任了很多工程项目的总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仅仅体现在签字程序上,监理行业的素质水平和履责质量越来越难以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因数量限制,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到位履职,低素质的监理人员便大行其道,工程监理行业已经成为只有高素质人员注册却少有高素质人员执业的空壳行业。

三、博弈论在工程监理中的意义

由于博弈论十分注重和倾向于对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因相互合作和竞争,实现利益均衡的探讨和分析,将博弈论应用于工程监理行业当中,不仅有利于实现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可持续发展,更加有利于施工质量的保证。建筑行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行业,对于我们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将博弈论引入到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当中,有利于承建单位不断改善自身的管理体制和施工质量,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免受不必要的损失。与此同时,博弈论的采用,有利于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增强对自身以及竞争对手的关注和了解,为实现自身的发展以及制定科学有效化的决策,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博弈论在工程监理中的运用

(一)承建单位与监理企业之间的博弈

在我国,对建筑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明确的规定,负责建筑工程监理的企业只可以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监理,不能够承受第三方的委托去进行监理工作。建筑工程的监理企业和施工单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当施工单位将工程的建设委托给承建单位的时候,监理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对承建单位的不规范操作进行指正和O督。在这个过程中,承建单位和监理企业之间,就存在着明显的博弈行为。监理企业作为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监督者,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不仅要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监督,而且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承建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予以及时地纠正,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采取一些暗箱操作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一旦发生,就会使得施工项目的安全性问题存在着巨大的隐患,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二)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之间的博弈

建设单位作为施工项目的主体,在施工项目进行过程中,在选择监理企业时,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然而,在实际的施工项目开展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被利益所诱惑,在选择监理企业时,依据自身的利益需求,选择了那些实际上并不符合规定的监理企业,给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的保障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一些监理企业由于本身的资质存在问题,于是在监理的过程中,面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时,无法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给施工项目的顺利开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五、建议与结论

国内各类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不考虑承包商原因的前提下,虽然存在现场监理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采取偷懒不尽责的策略,而置终身质量责任于不顾、把关不严导致事故发生,追根溯源首先还是由于监理企业派驻了低素质监理人员的问题。解决工程质量事故多发的问题首先就要解决政府对监理企业的要挟行为和不规范低成本盈利模式的监管问题。在政府监管政策中,可以通过网络信息化管理解决总工程师的真实到位问题。针对监理企业负责人制定比总监理工程师更为严厉的终身责任制度,来解决低素质人员的派驻问题。

工程监理行业作为有效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的重要行业,监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于施工单位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博弈论引入到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中,不仅有利于规范建筑行业各个利益主体的,还有利于承建单位不断改善白身的管理体制和施工质量,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免受不必要的损失。而且博弈论的利用,有利于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增强对自身以及竞争对手的关注和了解,为实现自身的发展以及制定科学有效化的决策,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