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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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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税款征收的主要方式

第1篇

关键词:税收政策;涉税事项;涉税管理;施工业务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建筑企业是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专门工程、有一定施工资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经济实体。由于建筑企业的施工业务周期长、跨地区经营、流动性大的特点及各地方税收政策的不同、办税员对税务政策的理解差异等原因,造成建筑企业财会人员在日常业务涉税事项的办理中,工作难度大,同时加重企业的税负。所以,如果建筑企业不能加强对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的正确管理,势必会增加企业的资金成本和税负,造成企业经济利益的不必要损失。

一、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简述

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是指建筑企业在开展施工业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与税收业务相关的事项。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管理是指建筑企业在施工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到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涉税事务,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调及控制。在以上涉税事项管理中,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是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施工企业在劳务发生地,按照当月完成施工产值或收到的工程款的不同税率计算并征收的地方税金及附加,包括如下税种:

1.营业税。该税种是按照当月完成的施工产值扣除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工程款或完成的产值或收到的工程款的3%税率计算,并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该税种是按营业税乘以税率计算,并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由于应税劳务发生地不同其税率也不同。因此在计算该税款时,应根据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不同计算。

3.教育费附加。该税种是按营业税款的5%税率计算(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并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价格调节基金。该税种根据劳务所在地不同,其税率也有所不同,例如西宁按营业税款的1%税率计算,并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5. 堤围防护费。该税种是按照当月收到的工程款或完成的施工产值扣除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工程款或完成的产值的1.2%税率(广州是按此税率征收的)计算,并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该税种由于地区不同税率也有所不同,或者有的地区征收,有的地方不征收,所以应根据劳务发生地的税收政策区别对待。

(二)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有如下几种征收办法:

1.按企业的盈利情况征收。(1)对能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的企业实行查账征收的办法,税率为25%。(2)对账册不健全、不能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的建筑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2.建筑企业跨地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项目。(1)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直属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1.2%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广州市是这样执行的)。(2)如在跨地区设立二级分支机构的,并由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国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企业所得税。年终总、分机构汇总清算。(3)由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经营管理的项目,其经营收入、成本、资产总额和职工工资要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分项目统一核算,并由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建筑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可分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和向企业征收征收两种:

1.向特定的工程项目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工作中,对外地建筑企业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工程款开票金额的0.1%至1%征收个人所得税。应根据劳务发生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缴纳。

2.向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建筑企业在支付职工工资、薪金及支付给为企业提供劳务的个人报酬时,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履行扣缴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企业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四)印花税

由于施工标的大,质量要求高,所以对施工方要求非常严格,不但要求施工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而且双方要就建设该标的签订可行的施工合同。合同双方均应向劳务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应为合同价的0.03%税率计算缴纳。

三、建筑施工企业主营业务涉税事项的管理

对建筑企业的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的管理,重点有如下措施:

(一)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管理

1.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产值与营业收入孰低为营业税的纳税基数。虽然对于一个项目总的开票金额是确定的,最终缴纳的税款总额也是一定的,但对于一个工期在三年以上的项目来说,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能减少纳税,可以为企业省一大笔财务支出。所以,在日常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施工产值尽量不要超过营业收入,尤其是垫资施工的项目。因为,根据税法规定,税务部门采取权责发生制征税政策即项目完工百分比来计算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而不按财务上确认的营业收入来征收。建筑企业本身风险大盈利微薄,如果企业垫资又垫缴税款,这会对建筑企业的资金产生很大压力,增加企业财务成本,从而降低该项目的利润。

2.分包税款要在开总包票时扣除。根据税法规定,总包缴纳的营业税是按照总包收入扣除分包后的差额计算缴税。在工作当中,总包开票时,应先开分包发票,再拿分包发票所缴的税款抵减总包发票所应缴纳的税款。如果对税法理解不深而重复缴纳分包发票部分所承担的税款,增加企业的税负,从而对企业造成损失。

3.存在甲供材料时要按照实际收到的进度款或者开票金额纳税。在实际工作中,收到的工程款中如果包含甲供材料款,要尽可能和甲方协商按照实际到账进度款开具发票,甲供材料款开具收据。因为甲供材料款并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4.项目的其他结算收入应计入工程业务收入的核算。由于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复杂,一个项目与业主的决算金额中,不仅包括工程合同金额,还有其他款项,如: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奖励等包含在工程决算书中的款项,按照工程款向业主开具发票,适用3%的税率,如果单独核算,就应根据款项内容按其他业务收入开具发票,适用5%的税率,所以,并入工程款向业主开发票,可以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

企业应考虑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缴纳。使用业务能力强、有职称的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册、规范核算。不能考虑采用核定征收,因为核定征收的税负重,这样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三)个人所得税管理

如果向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向特定工程项目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规定,全国各地的政策也不一致,有的省份征收,而有的省份不征收,比如广州市对外来施工企业在广州施工的项目按1%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其按扣减应支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这项税款,企业应该与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尽量争取减、免税。

(四)印花税管理

企业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合同价的0.03%缴纳印花税。按照规定,建筑企业将总承包项目的部分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资质的企业时,除了按总承包项目合同价缴纳印花税外,还应就分包金额缴纳印花税。所以,如果建筑企业自身具备该项目的施工资质,应尽量避免分包合同,这样不仅能确保工程质量,还会降低企业税负。

总的来说,建筑企业施工业务涉税事项的管理很复杂,涉及的问题很多,只靠企业的财务人员的付出是很难做好的,还需得到各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企业也要对税收政策及时深入地掌握,在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同时,也要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才能对企业的涉税事项管理得更好,更好地为企业的蓬勃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S].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S].2002

[3]《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费附加政策有关问题》(财综(2010)98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09]2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S].2008.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S].1988.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S].2008.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S].2007.

第2篇

税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3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早施行现代所得税法的国家是

A.英国B.法国

C.德国D.美国

2.区别税与税的重要标志的税法要素是

A.纳税主体B.课税客体

C.税率D.纳税环节

3.属于财产税的税种是

A.增值税B.契税

C.印花税D.营业税

4.目前,我国的进口关税使用的税率形式主要是

A.特惠税率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和协定税率并用D.最惠国税率

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不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是

A.税收法律制定权B.税务检查权

C.税款征收权D.税务稽查权

6.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是

A.消费税B.房产税

C.关税D.资源税

7.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业务是

A.电力公司销售电力业务B.融资租赁业务

C.货物代销业务D.典当业死当物品销售业务

8.属于我国目前应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是

A.木制一次性筷子B.高档数码相机

C.白糖D.价值1.5万元以上的笔记本电脑

9.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是

A.金银首饰B.成套化妆品

C.成品油D.卷烟

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征收增值税的事项是

A.交通运输劳务B.保险劳务

C.加工劳务D.修缮、装饰劳务

1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进口商品,其计税依据是

A.该商品购买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B.该商品买价减去销售国退税后的余款

C.海关审定的价格

D.组成计税价格

1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销售IP电话卡,同时销售配套电话机

B.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提供装修装饰服务

C.热水器厂销售热水器的同时提供运输劳务

D.电脑公司销售电脑,又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13.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是

A.钻石B.白酒

C.游艇D.小汽车

14.我国目前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是

A.高档手表B.汽车轮胎

C.高尔夫球及球具D.黄酒

15.目前,我国适用复合税率征收关税的商品是

A.胶卷B.新闻纸

C.原油D.录像机

16.根据我国现行税收立法规定,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的主体是

A.大型企业

B.一切企业、单位及个人

C.非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单位及个人

D.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单位及个人

17.根据现行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公司B.从事汽车租赁的公司

C.传递函件和包裹的快递公司D.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的公司

18.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其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

A.纳税人居住地B.转让合同签订地

C.纳税人机构所在地D.无形资产使用地

19.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在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该期限为

A.1年B.2年

C.3年D.5年

20.关税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国境的无形货物

B.关税的课征范围以国境为标准

C.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D.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

2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该期限为

A.一年内B.二年内

C.三年内D.五年内

22.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最早颁布实施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3.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项目是

A.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B.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支出

C.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D.罚会

24.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

A.8%B.10%

C.12%D.15%

2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一个纳税年度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连续五年未居住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2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倡导的防止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是

A.正常交易法和固定比率法B.成本核算法和固定比率法

C.市场价格法和固定比率法D.成本核算法和正常交易法

27.在甲城市注册的某房地产公司,在乙城市建房,在丙城市设立销售处,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

A.甲城市B.乙城市

C.丙城市D.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城市

2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小刘业余兼职报刊编辑,每月获得酬劳600元

B.小李在某餐馆做服务员,每月获得收入1800元

C.小王参加有奖销售,依规定程序抽奖,获得500元奖金

D.小张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5万元

29.依现行立法规定,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

A.当地房产的市场平均价B.当地房产的平均租金价

C.房产的购进价D.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

3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其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A.土地的市场价格B.土地的成交价格

C.土地的评估价格D.国土局确定的价格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31.税权的特征有

A.专属性B.法定性

C.优益性D.公示性

E.不可处分性

32.普惠制关税包含的原则有

A.普遍性B.非歧视性

C.非互惠性D.歧视性

E.互惠性

33.我国税收立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

A.通知银行扣缴存款B.扣押财产

C.查封财产D.依法拍卖财产

E.依法变卖财产

3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有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

E.中外合资企业

35.我国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方式有

A.查账征收B.查定征收

C.定期定额征收D.代扣代缴

E.委托代征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6.税目

37.消费税

38.税法解释

39.税务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40.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终止的主要原因。

41.印花税的特点有哪些?

42.简述税法的作用。

43.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4.论述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进步与不足。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案例:某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

(1)从某粮食经营部门(一般纳税人)购进高梁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合税),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价值20万元(不含税),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价值30万元的白酒交给某超市代销;

(4)将自产的20万元白酒分配给企业的投资者。

问题: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企业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46.画家刘某,自己开了一家书画店,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刘某2012年收入如下:(1)书画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

(2)在某高校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3)出版个人专著,取得收入20000元。

问题:刘某的上述收入,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如何纳税?请说明理由,并列出计算式。附:

第3篇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积极意义;完善策略;

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识码:A

目前,中国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难题。如何调整企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为企业减少税收负担已成为重中之重。

一、营改增的概念、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营改增的概念

营改增是指企业以前应税项目缴纳的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为减少企业重复纳税而出台的,企业只需为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即可。

(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1、试点行业

增值税的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以及一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电视广播七方面服务均属现代服务行业,我们简称“1+7”。在适当时期,也会将增值税应用到铁路运输及邮电通信行业。

2、计税方式

原则上的增值税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群,增值税有其简易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税率安排

现行税率包括两种:17%的标准税率以及13%的低税率。11%和6%的两档低税率为新增税率。交通运输业按照11%的低税率征收税款,部分服务行业按照6%的低税率征收税款(有形动产租赁需按17%的税率征收),还有一些按3%税率征收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

4、税收归属权

为保证现行财政体制的稳定发展,营改增的税收收入在试点期间仍归试点地区所属。因税率下调而引起的财政空缺,需由中央及地方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二)注意事项

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的税款。当纳税人的应税服务为零税率时,须按规定时间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退税或免税。具体申请方法请参照国家税务局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当纳税人向国家提供应税服务时,应向税收的接收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此类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如有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和有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两种情况时,都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如果接收方需要增值税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的主管部门提出代开申请。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须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二、实施营增改改革体制的积极意义

(一)有助于协调国民经济中各行业的均衡发展

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收比例会有明显差别。与此同时,营业税和增值税有不同的税制要素,从而会引起行业间不同的税负差别。而这又与税制的公平性原则背道而驰。因此,营改增的有效实施对于平衡行业间的税负差异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有助于促进产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

根据税收制度的相关规定,营业税的缴纳比例是按照交易额征收的,而增值税则实施“抵扣法”,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营业税在缴纳过程中无法实施“抵扣法”,纳税人需要根据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实际上,纳税人还承担了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税项目,对于产业的进一步深化有百害而无一利。经济活动中分工越细化,纳税人缴纳营业税的重复率就越高。这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投资与扩大行为。类似问题在物流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外购货物和固定资产比例较大的企业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营改增实施以后,企业避免了重复纳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从而改变了应独立经营的服务业不得不并入制造业的不良现象。

(三)有利于增值税制度和抵扣链条的优化与完善

交通运输业与制造业等第二产业属于上下游产业,二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未实施营改增之前,这些行业的税收范围是根据不同的货物劳务征收的。在缴纳营业税的行业中,有些无法被并入到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中,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不能抵扣购入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链条存在着中断或重复等问题。所以,营改增的实施范围扩大到交通运输行业,有利于解决征收增值税时抵扣链条不完善等问题。

三、推动营改增税制改革不断深入的策略

营改增政策在带来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我们在实践过程中要为出现的问题找到解决方法并进一步加以完善营改增政策。

(一)采用统计低税率,避免增值税税率过于复杂

“公平税收负担”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试点地区实行了11%和6%的税率征收政策,税率档次过多。增值税的最初设计初衷是中性税收,税率档次过于复杂会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与矛盾。为避免因税率结构复杂而引起的效率低下等问题,我们要综合考虑影响税收的多方面原因,精简税率结构。

(二)出台对应举措,降低行业赋税负担

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在实施营改增后,许多企业的税收负担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所有增加。这是因为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少,大部分都是固定资产、生产材料等进项税额。那些已趋于成熟型的企业购买运输工具的周期一般在五至十年之间。除交通运输业以外,有形动产租赁企业也会在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出现赋税加重的情况。所以,采取一些措施降低有关行业的纳税负担是(三)适度调整税收分享比例,促进税收制度的优化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现有税收制度的优化和财政体制的完善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目前,营改增的税收收入暂归试点地区所有。但这种做法并不适宜在全国推广。税务部门应根据各级政府的财力情况,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享比例,从而保证中央和地方利益关系的稳定性和各级政府调配税收收入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