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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经济学的勃兴
所谓行为经济学(BehairalEccncmicS顾名思义,就是指以人类行为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经济理论,它通过观察和实验等方法对个体和群体的经济行为特征进行规律性研究。行为经济学认为,主流经济学半个世纪以来,一直将其理论建立在一种死板的假设基础上,即人的行为准则是理性的、不动感情的自我利益。其实人也有生动活泼的另一面,即人性中也有情感的、非理性的、观念导引的成分。人类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表明,利他主义、社会意识、公正追求等品质和观念是广泛存在的,否则无法解释当代志愿者、环保运动等社会现象,无法解释许多超额奉献和献身精神,无法解释人类生活中许许多多“非物质动机”或“非经济动机”。人本身就不是那么“理性”的,经济活动因此也不是那么“理性”的。例如,股票市场并不是对公司的现实而是对投资者的情绪作出反应,而人的“表象”思维、心理定式、环境影响往往导致并不理性的错误。行为经济学家们认为:事实上,从李嘉图、马克思到凯恩斯,几乎所有伟大的经济学家都把复杂的心理学纳入自己的思维之中。
与20世纪80年代初走红的理性预期学派一样,行为经济学大量采用心理分析(PsChanayi)的方法,对人们的经济行为进行研究,它以现实为基础构造理论,从而摆脱了传统理论以抽象的假设并且常常是脱离实际的假设为基础的分析方法的束缚,给经济学研究注入了生机与活力。199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GSBeckr1980)认为,经济学研究己进入第三阶段。在第一阶段,经济学仅限于研究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消费结构,即传统市场学;到了第二阶段,经济理论己扩大到全面研究商品现象,也就是研究货币交换关系;现在的第三阶段,经济学研究的领域己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按照这种观点,行为经济学就是第三阶段经济学的骨干理论。
行为经济学的出现,在学术界引起了不同的反应。许多学者积极欢迎,并认为它是“回归理智”的科学;而另外一些学者则不屑一顾,认为它没有多大发展前途。从总体看,行为经济学的影响还在不断扩大:诸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华盛顿大学、芝加哥大学等名牌学府都相继开设了“行为经济学”的正式课程;伊里诺斯大学和弗吉尼亚大学也开始了行为经济学研究;工商界对行为经济学也颇感兴趣,把它应用于广告、促销活动以及养老金计划。纽约著名的万全证券(PudnileoriiS)公司还别出心裁地聘请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给投资者们分析股市走势,结果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好效果。显然,行为经济学己经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而且越来越受到西方经济学界的关注与重视,其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行为经济学家丹尼尔。卡尼曼(DKhnman)和维农。史密斯(VSnih)因在行为经济理论和实验经济学方面的杰出研究而获得200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在更早的1978年认知心理学家西蒙(HAsm〇)由于在“企业组织的决策行为”研究中所作的杰出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我们己没有理由怀疑行为经济学的存在价值与学术地位了。
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所言,行为经济学在西方国家受到学界的关注,主要与主流经济学的无能有关。这是行为经济学产生的背景。同传统经济理论及其政策主张相比,行为经济学显得格外谨t慎它并没有立刻提出解决经济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治国良方,它只是在长期被忽视的领域(人类行为)向传统理论发起攻击。即便如此,它仍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它以观察和实验等实证性的方法,把几十年来一直在数学公式里兜圈子的经济学领回到它所研究的实际生活中来,并迫使那些不现实的理论家正视现实。这就是行为经济学最大的贡献,也正是这一点,使得枯燥乏味的经济理论研究有了令人兴奋的转变,使经济学研究増添了应有的“人文主义”气息。
著名行为经济学家卡托纳(GogeKatma)等人认为,现代经济与古典经济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经济活动的立足点发生了根本变化,物的经济为人的经济所替代,人从被收入、价格等经济提线牵动的经济木偶一跃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经济过程中的任何一种现象性浮出都不外乎是社会个体域群体)的经济行为或聚合或沉淀的产物。用卡托纳的话讲,“正是这些行为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创造了经济”。因此,现代经济现象在本质上己经成为一种人文现象,经济分析所要做的也“不再是研究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之间、储蓄和流通之间抽象的关系,而是发现人的经济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行为经济学的崛起表明,“人及其行为”正在成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和主题,倡导并注重对人的经济行为的研究,为现代经济学建构了一个“充满人性和人类价值”的理论框架,使经济学成为人的科学,人成为经济学的主体。这里所说的“人是主体”有着不同于常识认知的特殊含义,系指五个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由人类主体有目的的经济活动构成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说到底是人类主体有目的的行为色彩浓厚得多的时候,艾伦。格林斯潘的行为举止会是什么样。我们当然无法获知。但是有一件事我们的确知道:80年后他的行为会与今天截然不同。这有点酷。”在于2001年出版的一本行为经济学论文集的序言中,其中三位经济学家一卡内基一梅隆研究所的乔治。洛文斯坦、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的科林。卡梅勒和伯克利加州大学的马修。拉宾写道:“我们的预见是,一切经济学都将被视为行为经济学。”
当然,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行为经济学还存在着某些不足:尚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有关学者没有足够的心理及行为科学知识,或者缺乏经济研究所需要的数学基础;没有严格的理论逻辑。因此,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HAsm〇n)认为,目前的行为经济学“不是单一的、特定的理论,而是对人类行为新古典假设的实证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进一步修正理论”。不过,随着研究的发展与深入,行为经济学应该会发展完善,在经验中验证传统经济理论的有效性,同时建立新的能够正确描述人类经济行为的经验定律,并且形成特定的、完整的理论体系,以彰显其理论基础的坚实性与作为学科的成熟性。
二、行为法经济学一-行为经济学在法经济学中的反映
行为法经济学(BhavioalLwandEoononis的研究肇始于1974年西蒙对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作出的系统批评和提出“有限理性”的概念,®认为当事人在经济决策过程中面临认知和计算能力两方面的局限性。“有限理性”的提出,引发了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开始联袂研究经济行为的发生机制和实际决策过程如何影响最终作出的决策。到20世纪70年代末,丹尼尔。卡尼曼(DanielKahnanan)和阿莫斯。特维斯基(AmosTvesky通过吸收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把心理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重构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模型,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行为经济学学派”。随着“经济学帝国主义”向法学研究领域的延伸一--法经济学研究的发展,法经济学背后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局限开始引起法经济学界的注意。如托马斯尤伦在《法和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1997)—文中对理性选择理论的批评,特别是J〇lSntir和Taa的《法律经济学的行为方向》(1998)—文的发表,标志着行为经济学正式进入法学研究领域一--“行为法经济学”开始崛起,由此开启了法经济学领域的“行为革命”。
大多数学者公认的行为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行为科学和心理学的成果更好地解释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法律目标的手段,提高法经济学的预测力和解释力。(②行为法经济学把行为经济学的理论与研究成果引入法经济学分析中,其重心落在主流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与人类的真实行为不一致。他们认为建立在反映非现实的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上的分析结论会导致错误的预测,通过运用实证研究(行为实验)心理学理论分析来全面验证理性选择理论。行为法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是在质疑理性选择理论中的理性预期、®效用最大化、稳定偏好、拥有充分的信息处理能力四大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些因素会使人们作出与理性选择理论相悖的决策,即“反常现象”其具体内容包括:
有限理性行为经济学研究表明,在许多情况下,行为人并不总能实现最大化,甚至也不追求最大化,不根据成本一收益比较,而是根据其他依据决策,表现出有限的理性。“有限理性”突破了主流法经济学他即主流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主张以“有限理性”假设作为分析基础。行为法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偏离理性选择理论的无限理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决策过程中的真实判断行为表现出与理性预期所推断的无偏预测的系统偏差,即有限理性会导致人作出判断误差。启示和偏见(HuiisandBiaeS)通过影响行为人对未来时间的概率判断,来改变行为人的最终决策。这在行为法经济学中早己观察到,并进行了分析。启示具体包括了代表性启示、现成性启示;偏见包括过于自利偏见(SelfsevingBia)、自信偏见、偏见的自我强化、“事后诸葛亮”偏见、固执先见、潜意识偏见等。®另一方面,人类决策偏离了理性选择理论中的预期效用理论。®其中禀赋效应(End_ntEfec)是偏离预期效用理论的最典型例子。此外,框架效应(FanjigEft、沉没成本(SukC〇t与禀赋效应一样,都对人类决策产生影响,使得人类决策行为有时出现与最大化目标不一致的现象。®法律中行为人常常不能表现出充分的理性。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以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作为思想渊源的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学派产生于19 世纪20 年代初。其产生之后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切尔等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时期;20世纪30到40年代,以伯利、米恩斯和加尔布雷斯等为代表的从旧制度经济学向新制度经济学过渡的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今,以科斯、诺斯和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时期。[1](p.3)而对发展经济学影响最大的是处于第三阶段的新制度经济学思想和分析方法。
本文将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介绍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的兴起,第二层次阐述制度分析引入后对发展经济学的改进,第三层次由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之处看发展经济学今后的发展。
一、发展经济学的困境与制度分析方法的兴起
随着二战以后一批殖民地国家的独立,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从其诞生之日起,发展经济学就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实践休戚相关,其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解释力和其政策主张的切实效果将直接决定该学科的发展命运。20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结构主义从发展中国家的“结构刚性”出发,提出“资本化、计划化和工业化”“三位一体”的“国家控制教条”(拉尔语),政策推行的结果尽管使一些国家经历了初期的短暂增长,但最终使广大发展中国家使陷入了农业停滞、工业萧条、寻租盛行、二元结构次级分化和经济发展乏力的恶果。
不仅如此,结构主义在以发展中国家特殊国情为基础,向理论宏观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其理论基础却依然置身于传统西方主流经济学中,自觉不自觉地将发达国家的发展经历作为参照来提出其思想和政策主张。一句话,没有将对发展中国家现实的研究贯彻到微观层面,结构主义最终造成了发展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的不协调,影响了其整体的一致性和完善性。理论建构和政策实践上的双重缺陷,最终使结构主义主导的发展经济学逐渐失去了发展的动力。
在猛烈抨击结构主义中兴起的新古典主义,在制度既定、交易成本为零和完全信息的严格假定下,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人们与发达国家的人们一样会在理性的驱使下,对价格机制做出灵活的反应。发展中国家只要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经济发展就会自动实现。既然“价格—市场”机制可以同时解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问题,那么独立的发展经济学就无存在的必要。在新古典主义“单一经济学”(哈伯勒语)主张的冲击下,发展经济学面临着“走向死亡”的危险。
事实上,正如尼古拉斯·阿尔迪托-巴莱塔所指出的,“过去经济学家之所以不能够充分解释经济增长,关键是第四个因素—制度—受到忽视。”[2](p.2)无论是结构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其共同缺陷是都忽视了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也未能看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制度缺陷,这不仅损害了经济效率,而且也使持续的经济发展成为不可能。
早期已有些经济学者意识到了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如刘易斯在对经济增长源泉的分析中指出,技术进步是表层原因,而由土地制度、产权制度和专利制度等所激发的技术创新热情才是更为深层次的因素。他对二元结构的分析显著的解释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制度各方面的不均衡性。缪尔达尔讨论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循环累计因果效应,揭示了其制度根源,提出只有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才能摆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库兹涅茨对大量低收入国家的历史统计和罗斯托对“传统社会”的分析,也体现了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及社会文化整合等方面的特征,指出了制度缺陷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源。但是,在这些学者看来,制度是很难进行严格分析的范畴。他们只是描述、罗列了大量的现象,并没在制度研究方面形成体系。[3](p.362)激进主义学派的发展经济学者也注意到了制度因素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但他们更多的是从阶级的视角来分析的。
制度分析方法真正对发展经济学产生巨大影响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利用科斯和诺斯等人开创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对以资源、技术和人的偏好来解释经济增长的传统经济思想提出了挑战,为发展经济学提供了新视角。在短短的十几年内,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已经引起了发展经济学家们的高度重视,制度内生的经济发展理论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种流行的观点。[4](p.41)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引入给发展经济学带来的新变化
1、在方法论上
新制度经济学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对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论文的详细考察中发现,“其研究方法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入手。” [5]诺斯也强调:“历史至关重要。……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过去只有在被视为一个制度演进的历程时才可以理解。”[6](p.2)这对后来运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发展问题的学者产生了深远地影响。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人对“运用启发式研究”的推崇即与科斯、诺斯一脉相承。他们期望“运用启发式研究来详细阐述选择—行动的情况以及这些情况内在的约束和刺激”,传统经济发展理论特别是新古典理论“被过度概括模型的危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对启发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环境适时并安置可变物进行详细说明而得到避免 。”在现实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制度分析可允许我们“穿透”社会事实而不是远离事实的分析模式来对发展问题予以说明。同时,通过“跨文化的启发式研究”得到大量的个案积累,也“应该产生对不同的社会和文明内在的行动倾向理解水平”。[2](pp.351-353)
事实上,不同国别发展绩效的差异,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许多情况下对发展绩效会有更大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个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对不同时空中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初始条件具有的较大异质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见。新古典主义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这诸多的复杂性。传统的发展经济学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将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因素给排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克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过度简单化倾向,而且还克服了其把经济理论置于抽象时空的。
以赫希曼、缪尔达尔为代表的早期发展经济学家也曾就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进行过个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从总体上来把握有关变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倡导方法论个人主义,认为“对社会单位的分析必须从具体成员的地位和行动开始”,“‘社会’、‘人民’、‘企业’或‘政党’不是再被认为是‘一个像个人一样行动的集体’”。[7](p.4)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等学者也明确指出,“采取这样的(启发式研究)方法时,我们不必设想人类经验的世界需要被概念化为诸如‘国家’和‘社会’、‘市场’和‘经济集团’或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类笼统的东西。我们可以取而代之地设想交换关系存在于所有社会之中,市场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动情况中的角色既面临约束也面临机会,约束和机会的存在依靠各种结构的环境所组成的要素之中。”[2]( p.351)对特定环境下个体行为的重视有可能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建立坚实的微观基础,克服结构主义微观基础建构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义过于抽象的不足。
虽然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在引入制度作为分析对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义方法的“内核”,具有与新古典主义一样的静态和比较静态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诺斯和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则通过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历史的考察,更具有动态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将静态方法用于分析发展这一动态问题的窘境。
2、在发展的决定因素上
1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就其一般意义来说。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态经济系统。它是从生态学和经济学的结合上.以生态学原理为基础、经济学理论为主导,以人类经济活动为中心,围绕着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之间相互发展的关系这个主题.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经济系统。生态经济学不是一般地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相互关系].而是研究作为整体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统一有机体运动发展的规律性。
2生态经济学的特点
生态经济学研究对象决定了它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和战略性等重要特点.这些特点从不同角度又体现了生态经济学的性质。
2.1整体性生态经济系统的整体性,是指生态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有机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体中的各个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内各个成分之间,都具有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使生态经济系统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因此,生态经济学具有严密的整体性。
2.2综合性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本身就是综合的。生态经济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多序列的综合结构体系。在这个庞大的综合体系中,生态系统的生命系统是包含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并由食物链连接起来的生物网络:环境系统有各种物理、化学过程。由于生态经济学涉及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各个方面,因此.它必然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科学。
2.3战略性战略问题一般是指带有全局性和长远目标的主导问题,生态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技术、社会和生态问题,一般来说都具有这一特征:如人日和资源。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技术进步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等,在几年以至十几年内都看不出其后果。一旦达到质变的程度.就会对整个社会和人类产生无可挽回的影响。生态经济学在着眼于长远利益的基础上.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重视研究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视探索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当代人与子孙共享资源与环境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之路。
3生态经济学的产生
生态经济学是以生态经济系统及其运动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正是由于生态系统思想的产生,人们才有可能把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在他的重要论文《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中首先正式提出了“生态经济学”的概念,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对利用市场机制控制人口和调节消费品的分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环境污染以及用国民生产总值衡量人类福利的缺陷等进行了创见性的论述。
4我国生态经济学的建立和发展
我国的生态经济学是1980年由中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许涤新提出建立的.它的出现是生态时代的需要,其目标是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学在我国作为一门新兴边缘学科.明确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建立了本身的学科理论体系,并广泛用于指导国民经济发展的实践.对我国经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起了很大促进作用[21。过去.由于没有经济与生态协调的思想做指导,严重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使经济社会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推动了生态经济学的产生。生态经济学的建立,为指导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建立生态经济学的目的是指导我国经济发展实践。我国生态经济学的建立反映了新的时代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是世界和我国生态与经济的矛盾日益尖锐化的反映。生态经济学的产生是新时期解决普遍存在的生态与经济矛盾的需要。我国的生态经济学是世界生态经济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生态经济学的产生表现出与世界走向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实践和理论潮流的三个同步:即与世界3O年来的环境与发展运动同步[3]:与世界生态经济学理论的形成同步…:与世界经济生态化趋势的出现同步[。
5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5.1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从自然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即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从社会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即在生存于不超出维持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从经济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即在保持自然资源的质量和所提供服务的前提下,使经济的净利益增加到最大限度㈣。从科技属性定义可持续发展。有的学者从技术选择的角度扩展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如司伯斯认为可持续发展就是转向更清洁、更有效的技术,尽可能接近零排放或密闭式工艺方法,尽可能减少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耗。
5.2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5.2.1公平性原则:一是当代人的公平即代内平等。二是代际问的公平即世代平等]。
5.2.2持续性原则:持续性原则的核心思想是指人类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可持续发展主张建立在保护地球自然系统基础上的发展.因此发展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因素]。
5.2.3共同性原则:鉴于世界各国历史、文化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步骤不可能是惟一的。但是,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则是应该共同遵从的[8]。
5.3可持续发展的标准界定问题
5.3.1代际公平:这是可持续发展最主要的原则之一。所谓代际公平就是指:若某种选择或某个决策涉及多代人的利益,就存在一个代与代之间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这时就要遵循代际公平的原则,使各代人有同等的满足其需要的权利。
5.3.2最低安全标准原则:可持续的经济活动很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不超过环境承载力的限度,以使得该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能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环境系统自身动态平衡得以消除。环境承载力的限度可用最低安全标准来衡量。最低安全标准至少应包括以下3条:①社会使用可更新资源的速度不得超过资源的更新速度;②社会使用不可更新资源的速度不得超过其替代品的开发速度,且替代品必须是可更新资源:③社会排放污染物的速度不能超过环境对污染物的吸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