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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 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2 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与科学决策的依据。
2.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5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场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环节。“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建议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2.7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应该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第三方的作用,对发包人、承包人的协调作用,这对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理解决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会有积极的作用。
2.8 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建筑企业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意义重大。
2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合同管理涉及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分包合同、技术合同等等,种类多、数量大、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多数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都是非专业出身,往往由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几个措施
3.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 社会需要。
3.2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网络
为实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控管理,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网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 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最常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建筑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施工单位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建筑企业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宋宗宁:《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3]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关键词:建筑企业;工程变更;建筑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索赔和纠纷等问题经常出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都是因为工程变更造成的。在建筑合同中,必须要对工程变更予以高度重视,这对于处理合同纠纷具有极大的帮助。但是在实际上,对于建筑合同各方,对工程变更的重视程度不足,也没有实施正确的处理方式。因此,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措施,比如明确工程项目变更流程;完善工程变更合同;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实施动态化管理模式等,进而确保工程项目更好、更快地进行。
一、工程变更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来说,与合同变更之间的差异性较为显著。合同变更,主要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期内,合同内容极容易出现变化。而工程变更,主要是指在工程施工作业中,对于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等,要进行相应的变更,进而严重影响着工程项目的实施,因此,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在建筑工程施工情况中,监理方、建设方以及承包商等属于重要的参与主体。由于在工程变更管理的影响下,极容易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必须要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和投资掌控等工作。对于工程变更来说,可以结合建筑合同,以此来开展相应的施工工作,但是会影响到建筑合同标准化管理。一般来说,对于工程变更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具有较多的工程参与主体,一定程度上导致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进而在建筑合同中,原规定的内容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承包商变更、设计变更等,严重影响着合同标准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基于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影响因素
1.工程量变化较为显著
在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过程中,由于在设计人员水平不足、施工过程临时调整以及突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下,很难准确计算工程量大小。基于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加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进而更好地调整和变更工程相关情况。
2.施工顺序和时间变化较为显著
一般来说,在工程项目中,资金和技术都属于复杂的系统化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多的影响因素,资金到位较为滞缓、延缓施工等现象经常出现,甚至还需要对施工方案和图纸进行修改或调整,进而导致工程合同变更现象的出现。
3.施工材料出现变更
在工程项目中,对施工材料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所以必须要确保所选材料与相应的标准要求相符合,进而给予工程质量强有力的保障。但是在实际上,如果施工材料质量难以保证,很难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首先,不同地区所制定的材料标准是不一致的,而且再加上一些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润,极容易导致质量问题的出现。所以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工程项目的变化较为显著[1]。
4.变更索赔风险难以避免
第一,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对于变更索赔风险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如果招标文件的合理性难以保证,很难提高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水平,从而导致施工合同风险的出现,大大加剧了变更索赔风险的发生概率。第二,招标阶段。在招标阶段中,变更索赔风险难以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如果不对投标人实施严格的审核,很难保证招标人获得工程项目,进而引发施工索赔风险的出现。第三,合同签订阶段。这是合同双方确定合同约定内容、条款的重中之重,对于合同双方来说,如果不对合同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核对,极容易导致合同变更索赔风险的出现。第四,合同实施阶段。这是变更索赔风险频发的阶段,出现变更索赔风险的概率极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并控制好各项变动性因素,避免出现变更索赔问题。
三、基于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1.明确工程项目变更流程
在工程合同变更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应的程序。一般来说,对于业主和施工单位等来说,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想法,以此来进行变更合同。在合同变更之前,监理工程师可以提出申请,明确变更的原因和要求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而且监理工程师针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领域地审核和分析,并邀请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商讨,最终形成统一的想法如果确定需要进行变更,要及时予以回复。反之,如果无法变更,也要进行相应的解释。一般来说,在工程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工程出现变化的概率也比较高,比如工程成本增减情况。基于此,监理工程师要结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引导相关技术人员仔细核算和分析工程量和成本等,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有效协商和交流。
2.完善工程变更合同
首先,针对施工招标文件,要不断进行完善。在招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明确合同工程变更方面的条款,投标人接受业主的招标文件,象征着对于工程变更的合同条款,予以接受态度,进而借助招标,使工程变更变成承包商的承诺。其次,选择最为适宜的合同类型。在建筑工程项目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下,要想避免出现工程变更现象,必须要灵活选择合同类型,将风险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并加大变更控制力度,进而为业主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提供便利性。最后,针对施工合同文本,也要进行相应的完善。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对于示范文本,明确提出了对设计变更的要求,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其他的变更内容,进而极容易出现心理误区。因此,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必须要明确工程变更概念。而且针对现行的施工合同范本[2],也明确规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工作,但是没有合理安排工程变更管理任务,一定程度上极容易导致职责管理范围出现混淆现象,对工程变更管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在施工合同范本第8条中,比如要求发包方,必须要向承包方提供变更设计图纸。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要想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审批,为正式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如果工程情况出现了变化,也需要进行变更,也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基于此,对于变更后的工程项目,相关部门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定期邀请专门人员来进行现场调查,如果不需要进行变更,可以回应不予批准。反之,在确定变更时,要结合相应的程序规定来进行批复,进而给予变更内容强有力的法律效能。
4.实施动态化管理模式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具有极大的动态性和持续性。基于此,针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变更等情况,要加强动态化管理模式的应用,并加强科技设备的应用,以便于提供精准的材料,为合同动态化管理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在合同过程中,突发现象难以避免,必须要明确合同的变更原因、内容,进而作为可行的判断依据。如果出现了意外事故[3],施工方和建设方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借助书面形式进行阐述。
5.提高变更索赔风险应对能力
(1)对于工程设计质量,要加大控制力度。在工程项目中,要将整个工程质量提升上来,进而将合同变更索赔风险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所以说,必须要对整个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制定完善的建筑设计方案,并加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系,进而将双方权责关系进行明确化。同时,在设计之前,要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比如施工项目所处环境,进而避免合同变更风险的出现。(2)制定完善的招标文件,这也是提高变更索赔风险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方法。对于招标文件,可以有效管理合同,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所以,必须要准备出充足的时间,以此来开展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进而给予合同准确性一定的保障。(3)严格管理变更的合同。在管理变更合同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针对合同内容,要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进而以免错过索赔的最佳时机;第二,在施工阶段合同中,必须要高度重视变更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第三,对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范围,要进行充分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对施工过程进行充分掌握和了解,避免违反合同内容现象,进而为提出索赔要求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中,加强工程变更的建筑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可以促进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确保顺利完工。并且还可以将诸多管理成本保持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出现工程变更,防止引发不必要的矛盾或纠纷现象,从而为建筑企业赢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孝政.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研究[J].交通世界,2018,(30):116-117.
[2]张军海,贤力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工程变更法律风险研究[J].混凝土世界,2018,(9):88-93.
【关键字】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
1、前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可以用危机四伏来形容。此外,构成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它们分别由不可抗力、故意行为和意外过失造成。一旦风险发生,就意味着酿成了风险事故,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
2、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2.1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 12 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建设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2.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建设活动中一切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项目建设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设活动中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
3、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履行法律责任的依据,为了减少和避免合同风险,在施工前进行合同洽谈是关键,双方要在平等自主,透明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商议,共同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拾遗补缺,保证合同的完整性,防止不必要的风险,让双方利益能得到平衡,并显示公平。合同洽商时,承包人应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每一个条款,要善于在合同中限制自身承担过多的风险和尽可能转移风险,对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也要认真研究,做到心中有数,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例如某工程,发包人在拟签合同条款中设置了“所有地下障碍物的清理费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费中” 的条款,承包人对于此条款提出发包人把过多的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转嫁到了承包人导致此部分出现显失公平现象,经双方洽商修改为了“地下2米以内障碍物的清理费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费中”。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3.4 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3.5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
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合同管理部门要对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做好针对性的合同交底,以便项目管理人员能及时对合同进行全面、完善的解释,明确合同条款的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尤其是合同中的潜在风险,管理人员应首先做好预测分析,对合同中工期、质量、造价三要素的控制要求及相应违约责任心中有数,为合同的履行创造有利的条件。
3.6慎重处理索赔、纠纷风险
由于业主无法按照规定提供应有的施工条件,常常造成承包商的索赔,甚至发生纠纷。关于索赔,在合同中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实际操作中适时启动反索赔程序,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索赔的发生,减少索赔损失。当纠纷发生后,合同双方也要按照合同的流程处理纠纷,尤其是涉及诉讼的,应选择有利于业主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3.7转移或分担不可抗力风险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时间,合同的双方都有会遭受损失。在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时工程本身、双方人员及自有设备的损失责任,而业主也可以选择投保对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影响风险转移。
3.8严格执行合同,通过合同手段管理风险
在施工前,合同双方要对合同进行确认,并通过特定的合同条款予以约定,或规避,或转移,或分担,或自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避免更多的风险发生,业主应严格执行合同,通过合同手段降低风险。签订合同时建立业主合同的评审和审计制度,在法律的框架内将业主风险管理预案在合同中约定。在项目实施时,按照全面合同管理的要求定期总结合同的履行情况。
4、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牵涉到工程活动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着合同双方的行为。面对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经验教训的方法,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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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电工程;合同变更;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相关规定
水电工程合同变更是指已签订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之前,出现的合同内容发生改变,主要包括设计对工程设计方案所进行的调整、补充和优化,以及进度计划、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变化等情形。
(一)施工合同约定情况
依据GF-2000-0208水电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0版)合同条款约定,变更必须由监理人发出指示,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即可开始变更工作,任何一项变更引起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到合同价格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完成审核并确定变更价格。2010年版合同范本,对变更的约定与以上描述基本一致。
二、水电工程建设中工程变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处理时间过长的主要原因分析
(1)设计分期供图制约。由于设计周期及设计习惯原因,施工所需图纸,设计单位往往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提供。不少工程项目在施工蓝图不完整情况下,难以及时对比并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合同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变更),当发现存在变更时,往往已部分或全部实施。
(2)设计变更文件滞后。根据施工实施揭示的地质情况,需要调整设计参数(如边坡及隧洞支护),经常出现变更后再继续变更的情况,设计单位往往在经现场几方共同商议后,先给出非正式电子版图纸(尤其是可能存在继续调整的情形),以满足现场连续施工的需要,同时再按程序完善内部程序后提供正式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此,变更申报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具备了,可变更项目已经实施或部分实施。
(3)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经监理人转发给承包人用于施工,通常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人在转发图纸前要组织审核,合同也要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后,要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变更,若存在变更,应在开始实施前通知监理人。由于一些原因,目前各方对图纸的审核工作不够重视,基本上未及时审核,当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有差异和变化,往往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
(4)审查环节多、流程长。目前很多在建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程序一致,审批过程均设置了多个环节,不同的项目业主之间仅因管理模式不同而略有不同。业主内部还需要多个环节审查,每一环节均需一定的时间。
(5)现场管理力量不足。现场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尤其是施工单位更是如此,变更发生时不能及时发现,过程支撑材料缺失,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存在多次补充和修改,变更申报占用时间长。
(6)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承包人因为变更发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其要免责,否则存在责任划分和责任分担。尤其是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变更,导致发生变更的原因复杂,往往是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发包人原因,也有承包人原因,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多方求证,才能形成满足合同及管理制度要求的变更申报和审批文件。
(7)变更价格分歧。部分变更存在新增单价项目,且在合同中又找不到与其相同或相近的单价项目,承包人的申报单价与项目业主的审核单价差距较大,部分变更因此影响到分级审批的审批权限界定,实践中项目业主采取与承包人多次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按审批权限申报处理,导致处理时间延长、申报不及时。
(8)承包人申报态度影响。基于对合同关于变更处理的相关约定、变更的动态变化以及可能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的不同研判,承包人事实上对变更申报的积极性和时机把握有所不同,尤其是当他认为事后处理更有利时,往往在过程中申报不积极、不及时。
(二)处理程序不符合制度规定
1.处理程序不符合业主管理制度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实践中监理指示均由现场参建几方共同研究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发出后,承包人随即开始施工,随后才根据要求,启动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因此较多的合同变更在审批程序完成前已开始施工,甚至已施工完成,不符合“先审批,后实施”的要求的。
2.原因分析
(1)客观因素的制约。前面分析中所说的设计分期供图制约、设计变更文件滞后、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发现变更或申报变更时,变更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部分变更即使在实施前已发现并确定,由于时间相距较短,基于施工的连续性要求,往往也是“边实施、边履行制度管理要求的审批程序”。这些变更,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业主现行管理制度要求,从另外一方面外反应出现行管理制度规定与实际有一定的脱节。
(2)过程管理不到位。由于现场参建各方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对变更管理重视不够,实施前对施工图纸审核不及时等原因,重工程实体施工,轻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变更材料申报、审核处理等各环节都存在问题,过程跟踪、指导、协调、督促不到位,致使原本能做到“先审批、后实施的”的变更项目也没有做到。
三、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管理
1.加强和改进设计管理。要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和年度供图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要根据招标设计成果和招标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努力控制并减少变更;要加强现场设代力量并及时复核设计成果,根据需要,及时提交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对于设计不能及时出具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的,可考虑采用四方现场联系单、现场会议纪要等作为变更申报依据,尽量提前申报时间。
2.加强现场管理力量。针对管理力量薄弱情况,要加强与承包人和监理人的沟通,督促其增加或调换相应的管理人员,重点把握相关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业主需要增加或合理调配合同管理人员。业主相关部门要加强并改进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要进一步重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增强责任心。
3.重视施工图纸审核。要重视施工图纸审核工作,增加必要的专业人员,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审查。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监理和承包人认真对照合同检查施工图纸是否存在变更,对发现的变更及时研究,或要求设计修改,拒绝或尽量减少变更,或按合同及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申报处理。
4.加强和改进审查方法。合同变更审查的重点要放在变更的必要性、方案的合理性上,而不是变更工程量和价格上。如此,则不少变更就不需要承包人先提出申请,且双方对变更价格基本上都达成一致后才正式履行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可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对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同时能减少投资的,应尽量采纳;对可变可不变的,尽量不变;对不得不变的,要高度重视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比较。
5、改进变更管理流程。鉴于目前变更审核环节多、流程长,宜进一步研究根据不同的变更类型、变更金额等,采取适当合并和压缩审批环节、适时召开审批决策会议等多项措施。
6、完善变更管理机制。针对变更处理实际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咨询会等,对变更项目进行清理分析,协调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环节加快变更处理。
(二)完善管理制度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
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二)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三)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四)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1、个别合同有失公平。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条款,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发包方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被双方认可的实际执行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发包方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 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困难,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承发包方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管理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因此,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承发包方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五)合同索赔难以实现。我国的建筑市场由于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发包双方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一)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承发包方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达到最佳效果。
(三)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
(五)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六)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
建筑施工企业中合同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就合同管理的主要问题以及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全过程管理
1.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规范化经营是市场发展的基本要求,合同是对合作双方责任的具体划分,对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因此,经营管理中要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同施工管理在过程上有一定的相同之处,都要重视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直到生效,最后到合同失效的整个过程。本文将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进行探讨。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变更不及时。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对书面函不够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3)对签证不够重视。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在追究时忽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3.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提高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认识
通过宣传、培训,使承发包双方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加强法制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履行。
3.2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一是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二是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三是要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四是健全合同文挡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储存。具体如下:
(1)组织健全: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各个职能部分,为此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落实到个人。
(2)制度健全: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制度或大纲,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同时企业各层次都应根据上面的制度编制各部门可操作的合同管理程序,例如编制现场施工记录程序、索赔程序、签证程序等。
(3)定期检查:企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即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大力推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合同的订立程序与国际惯例接轨。尽管目前招投标管理方式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单就施工合同的订阅程序一项,却有条件、也有必要按国际惯例操作。目前招标文件范本的内容及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惯用的土木工程招标文件。比如;招标文件中包括全部合同条件及协议条款,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对合同条件进行响应,决标后由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协议书,申明双方的招投标及中标文件组成合同文件。应该说,招标文件范本所确定的这一程序,是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订立施工合同唯一正确的程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企业不断适应工程建设的最新规范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关键词:医院建筑;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随着医院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医院基本建设任务逐渐繁重,施工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更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而施工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医院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当前,针对医院建筑工程施工,在合同管理上还欠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施工企业角度来说,部分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仅仅制订了一套笼统的管理要求,只是对管理内容进行简单说明,并没有细化具体的管理内容,还有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较为落后,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有的甚至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察,实际使用价值不高;从医院角度上来说,医院现存的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也并不健全,合同记录不全,存在漏记、错记、合同重名、欠缺编号、专职人员混乱等现象,这些都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所导致的。
(二)缺少专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要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技能,如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专职管理能力,并且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当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缺少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通常都是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或直接交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大大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相对于医院建设方来说,一般都是由财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来负责,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也较为欠缺,使管理质量难以达到要求。
(三)合同管理内容落实有待加强
通常医院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内容都是由医院方来确定,因而其内容往往更加注重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建设风险,使得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难度增大。此外,部分施工企业因合同具体内容制定不严密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极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合同条款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自行对合同内容进行变相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也并未依照合同内容严格执行,使医院建筑施工质量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医院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质量,需在结合施工单位和医院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健全、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针对施工企业与医院进行合同签订、建筑施工、工程验收和违约赔偿等环节制定详细规章制度,实现一切施工“有法可依”。同时,对于工程承包的招投标管理审核、合同签订、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工程价款支付、工程结算审核、责任落实管理等环节都应制定细化的具体制度,并做好责任落实,实现“人人有责,事事可寻”,进而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人才是实现项目高效、优质管理的根本保证。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要想提高管理质量首要任务便是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具体可从三方面进行:首先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借助优胜劣汰模式选拔出优秀的管理人才;其次,是对于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对其开展职业教育,或组织他们到优秀企业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管理能力;最后,是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责权,并制定对应激励机制,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出相应要求,达成者予以一定奖励,促使合同管理人员主动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明确内容统一双方权利义务
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以往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最大程度上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在与医院签订合同前,必须要在相关法律要求和双方实际情况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在具体权利和义务上的统一,培养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防止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并且,施工企业还应深入分析合同内容,避免出现风险控制问题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
综上,施工单位应与医院建设单位签订详细而又严密的施工合同,做到合理合法,有凭有据,并配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这样才能在技术复杂和工期紧张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关乎民生的医院建筑工程,确保医院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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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工程作为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总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我国现在工程建设发育并不完善,建设交易市场也不规范。在这种条件下,要想保证项目工程顺利进行,就应该对合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管理。本文主要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资质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及招标风险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监理策略。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1-0027-02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仅能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然而因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强,再加上材料消耗之大等,这就加大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要想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策略。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
1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1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必须出示相应的函件,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虽然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一些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实际是工人资质的前提下,借用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1.2 合同文本风险
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部为了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制定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的责任、权利及相应的风险。虽然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知道这些规定,但其为了逃避义务,逃避风险,并没有按照文本规定行事,而是自己制定或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签约。这些合同因不是按照文本规范制定的,其内容比较笼统、含糊,只是将不重要的内容写入其中,而忽视重要内容,这就给建设工程合同留下了隐患。此外,一些建筑工程单位只是口头允诺而忽视以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相关任务,而合同却等到施工完成后再补签,这种合同不仅不能起到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也会加大建筑工程合同风险。
1.3 招投标风险
就目前现状来看,虽然在一些法律中明确了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用这种招投标方式,特别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合法性、可操作性。这种不按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策略
2.1 工程担保策略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不仅发包方有一定的合同风险,承包方也会有一定的合同风险。双方在降低合同风险上有共同点,就是利用工程保险或是担保来尽可能的降低其合同风险。在合同中,涉及到的保险比较多,并对其进行明确的分类。不仅包括人身伤亡保险,还有工程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这些保险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就会实施应用,在对其进行应用之前,监理人应该对相应的风险进行审查,并及时督促承发双方缴纳相应的保险,一旦发生相应的事件,监理人要及时对其进行记录并协助保险公司人员解决相应问题。发包人在投资的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出示工程投标函、支预付款函等相应证明材料。为了确保函件的准确性,监理人负责对承包人函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2.2 经济策略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在投资预算的过程中就会对可能预见风险进行考虑,为了将风险降至最低,发包方会备有一定的风险资金,并将其列入暂定金额,一旦工程项目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应的问题或是不确定的费用,就可以利用这一暂定金额,缓解合同风险。对于承包方来说,其风险资金来源于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其作用是当合同风险发生时,能够利用这部分资金弥补合同风险中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和风险责任能达到一定的平衡。为了更好的降低合同风险,承包方会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以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2.3 技术和组织策略
在工程施工中总会存在一定风险,为了提高风险应变能力和抵抗能力,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不断地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综合素质,让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合同签订中来共同商讨合同的签订。在大中型建设合同中,常由发包方负责合同起草,并聘请法律专家或咨询顾问共同起草相应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必然存在不利于承包方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商讨中,必须有一个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合同谈判更加平衡,信息更加对称,同时也能增加承包方的判断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2.4 加强索赔管理策略
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合同,其是索赔的依据,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其一般都是在工程开始之前进行签订的,在签订的时候并未能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考虑进去,毕竟那些问题是不确定的是施工之后发生的。因此,必须加强索赔管理。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对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进行预见,并对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采取相应合同管理和索赔策略。监理人作为风险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进行法律分析,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承包方权益,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在提高生存能力的同时,也能将合同风险降至最低。
3 结论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能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有重要的用。其不仅能使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能为解决项目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应依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并不完善,在管理中总会出现一些风险。为了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管理降至最低,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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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其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规模也日愈庞大,随之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签订、修改变的频繁复杂。在合同的履行实施中,双方来往资料甚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1.建立健全高效合同管理组织
在建设工程项目里,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关键,一个健全高效可靠的合同组织是首要任务。在合同的管理上,管理组织成员起到主导作用,需要其本着自身管理行为与项目建设工程目标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组织管理妥善进行。一般来说,项目建设单位会选择如下两者工程项目管理者:
①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单位人员为人进行管理;
②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机构,再由机构委托其他人进行监督管理。
在实践中,往往上述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高效、可靠。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如果由上述第一种情况为例,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内部人员直接管理项目合同,在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两者涉及着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关系,难免引起争执发生;所以实践中往往选择第二种方法。
2.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选择
设立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合同管理机构,在人才的选择也是难题。首先,需要对合同业务的运用精通,具有强烈的法制专业知识素养,包括法律、建筑、招投标等,还要熟悉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相关专业,从而保障合同管理的专业规范化。在管理中,工程项目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都属于法律文件,对其管理应及时建档及保存。
3.确保双方合同的交底
在双方的合同交底以后,合同管理人员须对组内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详细的解释补充说明,同时将合同内各部门责任逐步分配落实到各处,使其明确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范围,使大家尽心尽职,团结一心,积极协调各方面相互配合实施合同管理。
4.合同发生的变更与索赔加强分析审查
在项目合同条件发生变更的时候,需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合同所牵涉文件,如,图纸等;对涉及到工程项目任务等需要大变更时,应及时做出此变更对工程预算、进度等造成的影响;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详细分析审查,双方及时补充修订合同协议,把项目合同完善进行做到滴水不漏。工程项目中建立工程变更与索赔制度必不可少,实践中合同实施过程变更索赔难以避免,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关注现场动态找准索赔依据,对资料的分析整理确认,对施工索赔重点拿捏恰当,及时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严格防止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发生。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是合同内容的保障。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关键词:会计核算中心 管理系统 措施 分析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为各大企业的又快又好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给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就目前形式来看,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结构还不够完善,且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日益突出,长此恶性循环下去,势必将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加速推进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度改革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推进,致使传统的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度已经不能够满足现代会计核算单位的发展需求。故而,现阶段内,企业迫切需要不断健全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度,完善的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制度为实现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的高效开展提供了理论指导,为此,首先要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岗位职责,明确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会计核算中心实现制度化建设,进而,有效地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以及高效性;其次是不断完善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的各项业务流程,这就需要加强自身的会计核算中心管理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力的保障各项业务流程顺利的执行,为会计核算核算中心管理的规范化运转提供基础保障。
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中应建立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对会计核算中报账员的培训和指导,明确报账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加强对财务专用章的制定和管理,统一为各核算单位配制专项统一名头的财务专用章,专章专用,明确财务用章的使用范围,实行章、印分人管理的制度,统一为各单位开设账户,根据单位的特殊要求进行特殊处理,实行财务专用章由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内保存,单位责任章由报账员保存,使用专用需要几方共同完成的制度,保证单位财务用章的安全性。采用会计核算帐套原则与资金管理配合使用,如资金管理要单独核算,即在会计帐套上独立建账,由双方确认后账户可以正式启用。建立备用金使用制度,在会计核算中心只核定正常预算内的资金范围,单间大宗现金需另行支取。
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构建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网络平台
近年来,我国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尤其是网络技术上更为显著。目前,伴随着信息高速的发展,直接加速了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并且,就目前状况来看,电子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广泛的应用于各行各业之中,为各大企业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实现会计核算中心信息化管理,构建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网络平台,不仅有效地保证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以及高效性,而且还为会计核算单位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并且,实现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软件的选用与应用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构建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网络平台为会计职工们的沟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借助网络平台还可以有效的实现同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有利于推进彼此之间的共赢局面。
三、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的在业务中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故而,应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这就需要在传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之上,不断创新与完善,通过分析、总结以及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与知识,立足于科学发展观以及可持续观之上,明确不同的岗位职责以及职责范围,各为其政,各施其职,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建立反馈系统,定期的向各单位反馈信息,力求实现会计核算管理的透明度、公平性以及合理性。
重视与会计核算中心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实施内部控制所需相关信息。会计核算中心应认真履行核算监督职责,努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性,并着重反馈和控制预算的执行信息,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用款。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认真建立各类备查账,并与核算中心进行核对,回馈意见和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可实现与核算中心信息系统的联网,便于及时获取信息,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
四、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管理是高效实施会计核算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会计核算单位还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因此,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内部控制高效的发挥其作用,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首先是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方案,为其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指导方向,进而,有效的确保内部控制部门的独立性以及权威性;其次是建立责权制,使其共同承担责任与权力;再次是实施责权制,将责任与权力下达到个人或者各部分手中,使其自主进行,企业按照结果来进行或奖或罚;最后是实行责权利与奖罚制相结合的制度,将责权与奖罚有效地挂钩,力求坚决执行“有过必罚,有功必奖”,充分调动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主动性,进而,实现会计核算经济效益价值最大化。
发挥监督管理部门职能部门作用,把内部控制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财政部门是会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组织和指导,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完善。审计部门是内部控制实施的重要监督机构,应定期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进行专门审计。
五、加强对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构建起一支坚固的工作人员队伍
坚固的会计核算工作人员队伍是实现会计核算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的后备资源,是保证亏啊及核算中心管理系统开展工作的根本。全面培养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即包括专业的会计核算管理知识、熟练的财务会计核算技能以及高调的思想觉悟,这就需要会计单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会计核算知识以及技能培养,同时,通过举办某些有关会计核算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促进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为顺利开展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重视多种形式的会计继续教育。只有建设好一支业务过硬、严以律已、思想业务素质好的财务人员队伍,才能贯彻实施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财务监管作用,从而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六、小结
综合上述可知,现阶段内,我国会计核算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企业会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现阶段,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以迫在眉睫,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系统不仅仅需要充分运用现代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并且,电子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渗入到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中,力求实现会计核算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构建高效的网络平台,使其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涉及到企业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为实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高效性、及时性以及完整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其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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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管理规范化、流程化的必要条件。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二)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项目不分大小轻重都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减少项目执行中的纷争。
(三)严密制订合同违约条款,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在起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审视夺度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约情况,缜密的制定好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的合同条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地解决争议问题。
(四)加强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的索赔管理要求承发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的因素,合理预测合同履行时可能会发生的违约情况;严格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科学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合同终结的评估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一个工程合同终结后的评估是对这个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其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以及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条款的注意事项。及时有效的评估工作对合同的履约能力、索赔原因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做到科学的分析汇总,能为以后相似的工程项目提供管理经验的借鉴,比如在造价控制方面需考虑进的因素。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要将合同管理工作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了首次使用世界先进的“云计算”技术,采用微软.NET技术架构,实施“大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初步实现了统一、集成、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规范经营与合规管理水平。通过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合同管理的专业化和一体化,普遍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和有效降低了合同管理成本。
二、结语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来实现的,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1.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1981年颁布《经济合同法》后,国务院制定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对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1999年10月1日起履行《合同法》以后,《经济合同法》同时废止,依托于《经济合同法》颁布的相应条例和办法也随之废止。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无法依据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大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刑法》内有涉及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的处罚规定外,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
1.2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分析过去建筑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发现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往往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项目合同,在签署合同时,合同双方既不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也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订立合同形同虚设,合同风险不言自明。
1.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来看,很多建筑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凡此种种,施工合同的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是当前工程款屡屡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2.解决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2.1整顿合同资质非法挂靠问题
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制度,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其规模,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包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如:要避免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合同资质非法挂靠,应严格审查承包企业资质,多方了解该企业投标过程中的操作环节,掌握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在工程发包合同中,对该企业中标后,进驻项目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予以确认和限定。谈到“联合投标”的项目,对两家或多家的合作企业更要严格审查筛选,本着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几个联合企业的资质等级上“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要坚决执行。
2.2防治不合理低价中标
要避免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导致低价中标的情况。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必须规范地管理,在造价控制方面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控制耗量、指导价格、市场定价”的计价管理模式,测算各类招投标工程的下浮幅度范围,使工程发、承包价格控制在相对合理的工程造价范围内,维护双方的经济权益。招标单位针对种种不平衡报价情况,应在不失公平、公正的条件下采取相应对策,力求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应避免恶意竞争导致低价中标的情况。应该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和吸纳国际上比较先进、规范、合理的管理理念,并把它融入到我国的法制化建设中去,建立、健全能充分防范经济领域潜在风险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建筑市场的政策引导,同时进行有效地监管,以保证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3加强平等合作意识
目前我们很多业主和承包商在合作意识上需要加强。业主仗着其在现时建筑市场上的相对优势地位,总是要求制定十分苛刻的合同条件,把承包商视作只是来赚他钱的敌对方,根本无视承包商的合理要求和利益。这样一来,诸如“霸王条款”之类的东西就出现了。而不管业主怎样苛刻,承包商则要么利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降低他的成本,要么就把项目给拖下去,延误时间或者干脆撂下不干,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双方俱伤。业主的目的应该是以合理的花费、合理的工期,成功地实现项目,而不是求得低花费、高速度完成项目,这往往会导致相反的结果。合同双方在意识形态上要正视彼此的关系。一个项目的最终日标是要把项目成功的做好,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连结而走到一起的,虽然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都还有着各自的利益考虑,但各自最终利益的实现都是以这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的。所以双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时,都应该是抱着合作的意识而不是敌对的态度。
2.4完善合同文本体系
由于工程建设管理习惯和相关的制度的限制,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仅有不带设计任务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它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其中包括法律体系、工程管理习惯及现实情况,内容比较简单,更能为我国工程建设的广大参建单位和人员接受和应用。而国外施工合同文本已经融入了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是建立在合同当事人有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合同管理意识及具有一整套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支撑的基础之上,这是目前我国建设施工水平和技术标准水平所达不到的。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应加快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我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着重从发展的角度借鉴和吸收国外施工合同条件的精华和管理方面成功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我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发展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争取早日与国际接轨。
3.结语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针对的是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谈判、签订、履行、违约处理等情况的分析着手,进行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通过实现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依法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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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为了使双方各负其责协调发展,规范双方的行为,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共同约束签约方,做到有法可依。本文从设计合同管理的基础理论着手,分析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以促进设计合同管理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问题;措施;对策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经过了三十几年的时间,纵观发展历程,在市场经济中不断的自我完善和修复。市场经济有效运行需要契约合同的约束作用[1],最终促进合同预期目标的实现。我国加入WTO以来,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快速发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愈加明显,合同签订的质量及履行效果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基于此,下面主要针对建筑设计合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特征
1.1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
建设工程的设计合同,不仅对质量要求很高,同时对技术的要求也很全面,因此个人不能独立承接。合同发包人必须是经过批准的法人,承接人也必须是有从事设计资格的法人[2]。所以,设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是法人,同时也是具有某种资格的法人。
1.2合同仅限于工程设计
合同约定的是建设工程设计,对于一些价值较小、结构简单的工程设计,也适用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规定。这里所说的工程主要是指建筑行业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1.3设计合同具有次序性
建设工程对质量要求较高,涉及面也比较广,不同阶段工作之间的顺序很严密,必须符合建设程序要求,所以设计合同的次序性非常强。比方说,国有投资项目在没有立项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签订设计合同的。
2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对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的要求也逐渐提升,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然而纵观近年来设计合同管理的工作情况,其中存在大量问题阻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1主体身份无资格出现的无效合同
主体身份无资格在现有合同形式中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①利用“某工程总指挥部”或者“某基础建设办公室”等名义签订合同,实际上没有具体的行为资格,因此这些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②随着当前私人经济快速发展,个人在缺少工商行政部门营业证件的情况下经营,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是不被法律保护的;③一些单位或个人目前销户,或者被工商行政部门收缴了证件,他们用以前的名义来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3]。
2.2合同内容不规范出现的纠纷
主要有两种情况:①设计合同内容违规,例如一些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将一些指标任意修改,例如建筑物高度标准、城市绿化情况、规模大小等,按照业主自己的意愿签订设计合同,结果不仅设计工作白费,同时还要重新进行设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设计工作,甚至会出现一些过激行为。②合同内容不规范,每个建设单位性质不同,自身条件也不同,因此合同的针对性较强,一些法人由于不熟悉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时缺少对很多情况的考虑,进而引发了很多纠纷。
2.3合同无效出现了不良后果
签订合同时,委托人在相应签字栏签字时,一定要有单位法人委托书(或委托证明),否则合同无效。但是很多经营活动中,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一些设计单位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很多情况的限制下,没有授权直接签字。
2.4“霸王条款”
设计单位在与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时,会要求合同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的设计合同模板,这种合同就无法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例如:①双方违约时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悬殊;②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某年某月某日”提交施工图纸。项目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当前阶段的设计都是要在前一阶段的设计任务确认完成后才能开始,而且有些阶段的设计内容是需要通过规划、审查、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各部门的审批时间都不是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约定为绝对时间就很容易导致设计单位成为违约方。
3合同管理问题的改进措施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知,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问题阻碍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这些设计合同管理问题进行解决。
3.1积极展开行业法律教育和学习
设计合同与工程建设成果直接相关,设计单位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特别是设计合同条款内容,应该详细的、深入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做到学以致用,设计单位应该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中才能不断前行[4]。
3.2在工作中不断规范行为
勘察设计合同的专业性非常强,其中涉及到了设计范围、价格、完成日期、违约对象等,其中还包括很多有关专业规定、范围标准等内容。在快速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设计合同的重要性开始凸显,这种情况下,如果设计单位不能对经济合同法律法规进行掌握,实际操作过程中就不能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这时企业的发展也会非常艰难,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法律法规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不断规范法律法规,这对企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3配备法律顾问
设计单位配备法律顾问,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顾问能够帮助单位起草法律事务,审查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帮助建立和完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参加经济合同的谈判提供法律帮助;受法人委托,参加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5]。
3.4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提高签约质量
在制定设计合同时,要深入了解项目的预期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等,防止商业诈骗,必需将达成共识的条款写到合同中,形成具体的书面文字并防止合同陷阱,对于不平等条款,应据理力争,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后由合法法人签章和单位盖章。为了充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书面合同的制定是很有必要的,书面合同的签订在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作用的同时,对双方的权利也都予以保证,提醒签约人形成责任意识,引导其按照合同来办事,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果遇到分歧,将合同作为主要依据,进行合理的解决。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设计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项目的实施,都需要制定完善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其提供保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设计工期、设计质量、工程造价都存在直接影响,深入了解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非常必要。笔者衷心希望,本文对设计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探究,在以后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从最大程度上减少由于设计合同管理不规范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作者:林纮 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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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勤.海外油田建设项目详细设计变更管理的实践和认识[J].石油规划设计,2012,01:29~32.
关键词:房屋建筑 管理 通病 治理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s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of the whole process management content and combines with the actual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of the author, for some common quality problems that exist in the process of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of a simple analysis, just for reference.
Keywords: Hous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blems; treatment
中图分类号:TU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房屋建筑的质量好坏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房屋建筑质量管理是确保房屋建筑质量的关键一步,而在房屋建筑过程中,合理认识到存在的质量通病并且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是施工所必需的过程。
1 房屋建筑质量控制全过程的管理1.1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内容 (1)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首先要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做好质量控制的基础工作,掌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的情况。另外要严格贯彻 ISO 9000 标准、体系建立和通过认证。对于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也要强化质量意识,要成立质量管理机构,以实施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
(2)按照原则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在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此外,施工组织设计要遵循可操作性原则,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最后,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先进成熟的技术。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健全且切实可行。
(3)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施工方首先要做好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是建设工程产品由设计转化为实物的第一步,施工测量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工程产品的综合质量,并且影响有关工序的质量;然后是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根据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给承包单位现场范围绘制施工总平面图,图中详细注明各工作区的位置及施工顺。施工现场总体布置要合理,要有利于保证施工的顺利地进行。
1.2 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进行招投标时,根据工程类型、规模和特点,并结合自身优势与不足,确定参与招投标的资质等级,选择符合资质条件、企业质量管理不断向上发展的企业。在严格审核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后,针对不同资质的施工单位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对外既是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因此,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时,主要从施工组织设计的规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技术方案的先进性等方面进行。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是施工中事前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承包单位要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通过抽检建筑方格网、水准点及标桩埋设位置等对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测。
1.3 竣工验收及使用阶段的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完一个换届后要做好自检、自评工作。当整个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全面自检,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完善竣工材料,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申请竣工验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对检验资料进行全面的复查,不得缺检漏项,对于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验收人员根据质量标准对建筑物检查对象进行科学检查。对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根据其质量问题,采取加固、补强、返修等一系列措施,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要合理正确的进行使用。用户不得破坏原有承重结构,不能拆改原承重墙,不能在结构上随意剔凿、开洞;对非承重隔墙进行改动,须经过物业部门、设计部门同意批准。
2 房屋建筑质量的通病及治理措施
2.1 建筑过程中房屋通气孔或者排气管道的堵塞现象
针对此情况,可以在管道或排气孔安装妥当之后,在其上覆盖临时盖板,并标明“禁止搬开”的提醒,同时对屋面杂物进行及时清理,避免杂物过多进而堆积,落入管道中。
2.2 屋面渗漏问题及其治理
(1)对于屋面的防水工作在工程进行设计阶段就应该开始考虑,工程设计人员要对施工材料的防水性能以及防水施工技术进行细致的了解,在设计过程中还要根据不同区域进行不同防水材料的使用设计,并且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失误及使用材料与防水标准不相符的现象出现。
(2)进行防水材料的选择时还要根据房屋所具有的功能、等级以及气候特点等进行选用。对于现浇板在施工过程中的缝隙以及板面接缝等易发生泄漏现象的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另由于施工过程中其基层会出现较大的形变,所以进行防渗漏工作时建议采取铺贴缓冲层的方法。
2.3 外墙渗漏问题及其治理
(1)在砖砌施工的过程中进行渗漏防治,对于墙体所用砂浆的饱和度、密度等进行有效控制。梁底的斜向侧砖在进行高度预留的作业时一定要经过细致的调整,因施工需要而开凿的空洞在施工完成后要进行封堵。(2)控制好建筑节点的构造及连接处。对于砖体墙于窗台处的滴水线以及排水坡等细部构造要进行仔细的处理。进行窗台的垒砌作业时要注意其与四周框架连接的紧密性,若是有空隙出现应该及时封堵、填充。(3)在房屋外墙及时进行淋水试验。房屋外墙是渗漏产生的关键部位,在进行墙面砖的铺贴作业后,必须要对外墙进行淋水实验来检测墙面的密封性,只有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以及施工验收。
2.4 裂缝问题及其治理
(1)混凝土裂缝的质量防治。施工过程中,混凝土会由于多种原因而产生裂缝,例如温度湿度变化造成的裂缝、地基土质不均造成沉陷而形成的裂缝以及混凝土本身性能、原材料质量不良造成的裂缝等。混凝土其本身呈脆性,具有较强的抗压强度,但是其抗拉强度仅是抗压强度的十分之一,再加之制作过程中材料混合不均匀,导致水灰之间比例不稳定,运输及浇筑过程中出现沉淀离析的现象,又使同批混凝土具有的抗拉强度也不尽相同,一旦将这样的混凝土材料应用到工程建设中,在薄弱处就会造成裂缝的产生。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结构中,一般拉力都是由钢筋来承担的,压力由混凝土来承担,所以一般对混凝土的抗拉性能没有要求。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温度的变化,混凝土本身会由内部产生较大的拉应力,这就使得在进行浇筑作业时经常出现裂缝。要想对裂缝进行有效的防治,对浇灌温度实施有效控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另外,加强对混凝土的养护也是预防裂缝产生的有效手段。根据建筑施工的要求,对于混凝土保温措施要进行彻底的落实与检查。在混凝土浇筑以及养护的过程中,对其内部温度变化情况要进行严密的监测,对其实施保湿、保温以及缓慢降温等养护手段。当混凝土浇筑厚度达到3分米时,就必须要考虑在混凝土的内部利用冷却水进行循环降温的设置。对于混凝土中心以及表面温度可以利用冷却水以及温度检测来进行控制。对于介质相同的地基,可加强地基的基础刚度。通过以上手段与措施来减少裂缝的出现,提高建筑质量。
(2)地面裂缝的质量防治。要想对地面裂缝进行合理的防治首先就要明确施工技术上的规范,并且做好技术交底。其次,对施工用材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并根据湿度、温度以及施工季节的不同选择不同型号的水泥进行施工。混凝土在用砂方面应使用中粗砂,若是砂粒太细则会造成砂中含泥量超标,不仅降低了混凝土的强度,也促使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常有裂缝产生。对于商品砼这种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选用高效的砼外掺剂,降低混凝土在使用过程中的收缩变形,减少裂缝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