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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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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问题

第1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措施;消防安全;科学发展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technology, high building is developing rapidly, and the high building fire often can cause great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High building fire safety in under the unified leadership of the government, through the planning, desig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r business unit management and public security fire control institutions, coordinate and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to complete, it will effectively to great fire accident and security building fire safet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Keywords: building fire control measures; Fire control safety; scientific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9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高层建筑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高层建筑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建筑挺拔,建筑立面造型与色彩一般时尚、富于时代感和都市感;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因此在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但高层建筑存在防火要求高、火灾扑救难等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从建筑设计与施工的阶段、从消防系统的设计阶段就开始着手考虑。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中的消防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1.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1.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1.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1.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1.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1.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 加强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

2.1 严把设计源头关

2.1.1是强化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要求。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国家特设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设计单位应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证书,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

2.1.2是严格实行消防专篇,自审制度。消防专篇应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专篇应在初步设计中体现完善,并应由设计院完成自检自审工作;

2.1.3是确定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2.2 严把审核关

2.2.1是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审核工作,应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制度;

2.2.2是实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必审制。相关部门应出台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将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2.2.3是实行施工图审查签字制度。对高层建筑消防施工图纸,须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师签字方可生效,消防部门才给予受理审核;

2.2.4是提高消防建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意识。

2.3 严抓施工管理

2.3.1是实行施工人员资质证。高层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建议可实行资质单位消防水、电施工员及施工管理员上岗制度,这样消防监督部门在施工检查中,可以有的放矢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也就确保了高层建筑自动消防工程设计的施工质量,增加了建筑施工的安全性能;

2.3.2是实行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建立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制,既可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质量又可以了解施工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对一些隐蔽工程质量的把关极有益处;

2.3.2是加强建筑施工检查。现代综合性高楼,装修投资惊人,可燃物质数量巨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监督。

2.4 严抓后期管理

2.4.1是加强对已经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的消防监督检查;

2.4.2是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知识;

2.4.3是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由专业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拥有符合标准的先进检测设备,建立完善可行的检测规程,严格依据国家标准,运用科学手段,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对系统工作状态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2.4.4是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全部设施在内的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岗位责任制,从而保证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防安全,人命关天。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这既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各部门乃至全社会成员的神圣责任,也是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一项基本举措。

3结语:高层建筑的发展引发了许多不容置疑的新问题,而其中的防火问题尤为重要和不可忽视。从近年来发生的许多建筑火灾实例来看,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相当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带来一定的社会负效应。因此,必须充分重视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

参考文献

[1]蒋永棍主编.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手册[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3).

第2篇

关键词:高层;居民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引言

现代社会,受土地资源紧张和环境保护压力的影响,民用建筑呈现出向高空延伸争取空间的发展趋势。这个情况在居民住宅和办公用楼方面体现的尤为突出。高层建筑已经成为现代化城市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征。房地产开发是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当前各地开工建设的居民住宅中,高层商品楼的占据着很大一个比例。高层建筑具有高度高、层数多、结构复杂以及人员、物资密度大等特点,虽然提高了容积率,减少了用地成本,但对于意外灾害,特别是发生火灾时的抵御能力较弱。逃生通道线路长,提高了居民疏散难度。相对于其他种类住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尤为显得重要。目前,我国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公安消防部门指导、监督,小区物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的传统运作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合当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复杂、繁琐的实际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和效果有所下降。近年来,各地高层住宅建筑发生重大火灾的消息是由耳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更危害到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加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人民生活安全,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课题。现实生活中,我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降低了住宅的防火能力和安全水平。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详细探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形成机理,是有效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依据。

1 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

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是以保证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通过一系列科学措施和方法,减少、消除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建筑防火救灾能力的重要工作。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与住宅业主、住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提高,高层建筑人员、物资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也就更大。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消防安全的认识程度愈加深刻。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对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开展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不仅仅是保证住宅消防安全,更是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健康平稳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已经逐步成为现代城市建设安全管理体系中的有机组成,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2 当前我国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执行层面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认识和观念上的影响,住宅物业安全管理更加重视防盗工作,而对于消防安全有所忽视。这直接导致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松懈、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投入不足、消防设施、设备陈旧、难以满足火灾时消防灭火的实际需要。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业务量大、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要求高,应由专人专岗负责。实际工作中,高层住宅的消防管理人员往往由其它岗位的人员兼任。这些人同时负责多项工作,投入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精力有限,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兼职消防人员实际发挥的效能十分有限。此外,由于缺乏重视,住宅建筑配有的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得不到应有的维护、维修,破损、缺漏、遗失、老化等现象非常普遍。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备往往不能发挥应有效用,甚至会因为状态不良而造成二次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消防事故的损失。当前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般有小区物业负责。相对于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展缓慢。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模糊不清,物业公司人为因素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影响很大。而物业公司处于经济效益考虑,往往不会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投入大量资源。这些都限制了我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质量的提升。

2.2 监管层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2011年制定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对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予以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和分工。但从实际运行情况上看,我国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监督和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一是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到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高层住宅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就交付给业主使用,建筑本身存在着很多消防缺陷,给后续使用过程中火灾的发生埋下隐患。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我国公安消防机关负有对辖区内物业企业消防管理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是督促物业企业改正不足、规范行为的重要保障。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人口众多,而消防机关人力有限,日常工作繁多,再加上高层建筑自身的复杂特性,使得消防机关对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很难做到位。

3 提高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全面推进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公安消防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作用,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依照消防法履行监管职能。三是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真正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建立全社会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4 结束语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住宅建筑在建筑总量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其消防安全状况对于城市建设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抓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是保护人民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政府、消防机关和相关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及所属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彼此间加强协调、合作,为切实保障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张真瑜.城市消防监督体制的创新探微[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4:290.

第3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对策

1 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1.1 火势猛烈,火灾蔓延速度极快。高层建筑一般装修豪华,室内含有大量的可燃物质,如家具、窗帘、地毯、吊顶装饰等,发生火灾时燃烧猛烈。加之高层建筑的电梯井、楼梯井、通风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多,极易形成“烟囱效应”,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火势越猛。

1.2 火灾扑救工作困难。目前,高层建筑总高度为50米至100米之间的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一般要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但现场人员却对灭火设备不会使用或无力使用,等消防人员全副武装从驻地赶到现场、登上高楼,已经错过最佳扑救时间。

1.3 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长些;二是人员集中;三是发生火灾时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困难。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往往停止运转,因此,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增加了疏散的难度,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1.4 火灾隐患多。一些综合性的高层建筑,功能复杂,可燃物多,消防安全管理不严,火灾隐患多。如有的建筑设有商业营业厅、可燃物仓库、人员密集的礼堂、餐厅等;有的办公建筑,出租给十几家或几十家单位使用,安全管理不统一,火灾隐患突出,一旦起火,容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且火势蔓延更快,扑救疏散更为困难。

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消防防范措施不到位。由于众多因素影响,导致工程竣工时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个别单位为了赶时间,省资金,抢工期,未能严格依据相关规范施工,致使消防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留下了很多隐患。二是在防火分^、分隔设施,隐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上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有的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有的防火分区过大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使建筑物耐火极限达不到标准等。三是有的高层建筑工程在消防审核后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室内装潢、项目监理过程中,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或进货、监理等制约措施不严,往往出现偷工减料、使用伪劣产品的现象.个别单位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而擅自改建项目并投入使用,导致高层建筑在整体布局、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方面造成了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

2.2 建筑施工质量要求不高。现在不少高层建筑是私人建筑队承包施工的,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差,业务水平低,与高层建筑结构复杂、施工要求高不相适应。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只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

2.3 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通常最基本的消防设施应包括:设有火灾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装置、安全疏散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火灾警报装置、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应急照明系统等。目前,我国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存在着设施配备不齐全、设施质量不过硬、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以及不同程度地停用等诸多问题,有的单位消防验收合格后缺乏对系统的使用,如不泵长时间不用后不能启动,使消防管网中无水,消防水箱缺水,耽误了早期火灾的灭火时间。

3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措施

3.1 严把消防检查,强化源头管理。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杜绝高层建筑的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设计是否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按规范要求设计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封闭楼梯和防烟楼梯的设置除了在避难层和首层与地下一层之间外,应上下直通,避免错位,在底层直通室外,楼梯间及其前室、疏散走道等还要考虑防排烟措施,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距离和宽度均应满足规范耍求。最后,严格控制可燃易燃的建筑装修材料,是预防火灾扩大蔓延的有效措施。

3.2 提高高层建筑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物业管理单位扮演着重要角色,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作用,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非凡非凡非凡非凡发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

3.3 加强消防部队高层救援车辆装备配备。高层救援车辆装备是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有力补充,登高消防车是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重要工具,公安消防部队必须予以有效的利用,同时,必须加强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和进口高喷消防车等高层建筑灭火车辆的配备。另外,也应该配备使用时间长的氧气呼吸器,大力推广使用20型以上水带、耐高压分水器和无后坐力水枪,增强消防部队处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故的技能。

3.4 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责任。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与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防火负责人,明确各自责任,共同维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当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应当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伞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尽可能地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3.5 提高应急逃生能力。一是利用高层建筑逃生自救。在超过50米高的建筑,必须设置紧急避难所,因此,一旦因为明火而发生火灾,人们就可以先进入紧急避难所进行有序疏散或等待救援;在火灾发生时,绝对不能乘坐电梯,而应该通过楼梯或消防电梯逃生。从一般情况而言,应该在高层建筑设置两道或以上的逃生楼梯,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火灾。在逃生时,必须及时将防火门关闭,以防烟雾扩散;遇到火灾后,高层内的人们要沉着应对,而不能因为慌张而盲目跳楼,应尽量躲避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以便被人及时救援出去;住在3层以下的人们,可以将被子、床垫等抛出到地面,再利用绳子、被子等一头捆绑在窗户上,另一头连接起来悬垂待救。

4 结语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阶段。现代城市一方面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又确因建筑特点、经济条件以及人为因素,使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的实施在客观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为此,我们在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的过程中,要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

参考文献

[1] 齐鹏.高层建筑的火灾特性与防控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