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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捅动着一股对自由主义作家的阅读与研究的热潮,如张爱玲热、钱钟书热、王小波热等等。与此紧密相关的思想文化界,陈寅格、顾准、储安平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敢成为舆论与出版的焦点话题。然而,对自由主义文学从整体上作宏观研究和系统地进行历史考察的专著尚未出现。刘川鄂先生历数年教学与研究推出力作《
对
论文 关键词:自由主义文学 民主主义文学 左其文学 文学史
论文摘要:对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捅动着一股对自由主义作家的阅读与研究的热潮,如张爱玲热、钱钟书热、王小波热等等。与此紧密相关的思想文化界,陈寅格、顾准、储安平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敢成为舆论与出版的焦点话题。然而,对自由主义文学从整体上作宏观研究和系统地进行历史考察的专著尚未出现。刘川鄂先生历数年教学与研究推出力作《
在仔细梳理了
论文摘要:探讨中国自由主义诗学主要研究对象、内容及方法,可以看出诗学研究将对自由主义文学中审美研究弱化现象起着纠编的作用。
自由主义诗学的提出是建立在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的基础之上,且是对当今自由主义文学研究受到质疑、寻求走出研究“困境”的一种重新思考。
中国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的“中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海外现代文学研究成果开始影响到大陆的现代文学研究,一批长期被忽视、被批判、被贬低的现代作家如、周作人、林语堂、徐志摩、沈从文、钱钟书、张爱玲等被大陆学界“重新发现”,既往文学史结论受到质疑,进而带动起人们对文学史中名声不佳的现代评论派、新月派、论语派、京派等的关注与研究,“自由主义文学”是人们对这些作家与文学流派的总体称谓。近20年来有关“自由主义文学”的研究,既有综合性的思潮研究,如刘川鄂等对“自由主义文学思潮”的梳理,更多的是对自由主义作家群或流派的研究,或对、周作人、梁实秋、宗白华、朱光潜、沈从文、刘西渭等自由主义文学批评家的理论研究。
在这种看视庞大的研究状态下,一些对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的反思开始出现。人们开始质疑“自由主义文艺”、“自由主义文学”、“自由主义作家”等概念的界定。洪子诚曾在《问题与方法》中谈到自己的疑惑:“为什么叫做自由主义文学?自由主义文学是怎样形成的?这个概括方式在什么时期、被什么样的力量所使用,它的含义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清理。”川在他看来,这个“政治性质”的概念,“现在用得很普遍,而且好像有点扩大化,或者说非常膨胀。在有的文章中,几乎囊括了激进的左翼文艺之外的所有作家,都包括在‘自由主义’这个概念里了。”他引了吴福辉先生的相关文章,似乎比较认可吴所提出的观点:真正能够体现“自由主义文学”特征的,大概是《新月》的诗,京派的小说,“九叶诗人”的作品这一结论。客观来说,质疑的声音含有“合理性”:比如,在思潮研究中,研究者对“自由主义思潮”的研究,较多地限于“理论思潮”而未落实于创作思潮;再比如,一些并未成为“流派”或加人“团体”、处于零落状态的作家创作,可否是“自由主义文学”,并未得到翔实的论证。一些间题要认真追究其实不难回答,但现有研究往往语焉未详,确实,自由主义文学仿佛一个大筐,只要不是左翼作家,便可以装进去。
一般而论,不满于概念界定模糊的人们,往往会采取将标准与尺度缩至最小的方式,以求相应的保险,操作起来固然容易了,但就像将散文强行缩略为“艺术性散文”一样,往往以牺牲研究对身的精彩、丰富、多元为代价。因,我以为,一定褚度上稳定自由主义文学的范围,防止“无边的自崖主义”倾向自有必要,但采取浓缩简略,或人为翅分割文学史发展中的这一带着文化与精神特质配品种的流脉,或下结论说“自由主义文学”就是一个仅有20年生命的文学现象等等,都是对复杂值题的简单化处理。对于一个带着政治属性的榴念,确实有着丰富的文本资源,有着经典创作作丈支撑,一度中断却又重新出现的品种,应当有更灵活的处理方式。
如何为中国的“自由主义文学”溯源追根,域提出界定的标准,这可另文来谈。这里,提出“自由主义诗学”研究,意在对现有研究的不足展开弥补。其不足处体现为:一,自由主义文学的创作者主要不是用文学去表达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诉求,而是以文学折射出其浓厚的自由主义文化意味和文化姿态。二,自由主义文学在百年的中国文学中呈现出最为丰富的诗学形态,但这一形态又不是零散和各行其是的,它们有着某种内在的统一精神,这也是既往研究中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目前比较通行的主题学研究思路,即以现代自由主义作家思想理念的阐析,作为解读、阐释、理解其文本的主要依据,以思想内容分析替代对文本诗性意义的探索。这种主题学研究,对于那些以文学的情境和意象而不是以科学论文的逻辑规则来构筑文学世界、来探究人类的内面精神、具有超越性和恒久性的诗性文本来说,既忽略了作品本体,也忽略了读者本体的审美经验和参与。仅仅用文学与政治、中心与边缘、永恒与当下、责任与自由等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去解释现代自由主义作家在特定的历史政治文化语境下独特而丰富的诗性想象力,就无法揭示他们对思想自由与文学审美自由的追求二者间的内质关系,当人们头头是道地分析自由主义作家表现出的思想观念时,却可能对其创作的审美旨趣及其成因一筹莫展。此外,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自由主义文学研究有意回应当下中国的文化状态和思想状态,出现了向外扩张到自由主义思想史研究的倾向,那么它当然可以而且应该向内重新返回文学审美的中心,两翼并举,才是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的全部。因此,自由主义诗学研究具有理论的原创性和研究的可行性,“自由主义诗学”的提出将突破现有的自由主义文学研究范式。“诗学”的概念向来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诗学专指诗歌理论与诗歌创作。广义的诗学将各种文类包括在内,有的是“从词源学的角度看,即把诗学看成是与作品创造和撰写有关的、而语言在其中既充当工具且还是内容的一切事物之名,而非狭隘地看成是仅与诗歌有关的一些审美规则或要求的汇编,这个名词还是挺合适的。”有的指包括小说、诗歌等文体在内的显示着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实践的一种方式,是一种“诗性智慧”。
对大量的“艺术形式”进行整合性研究仅是第一步,其接着要完成的任务是进一步发现某些共同存在的诗学类型、诗学范畴及诗学规则,剖示自由主义诗学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进而展现现代自由主义作家的主体精神、审美趣味、人生哲学、文学理想。我们不能否认,自由主义诗学面对的是20世纪中国最具有文学情怀和人文精神的作家,以及大量具有超越性和永恒性主题的文学作品。自由主义诗学关心的不仅是作品,更是作家通过文本所展示的全部精神世界。现代自由主义作家从未以文学充当自由主义思想或理念的传声筒,而是以文本形式的原创性、多样性、个体性去体现独立思想与自由精神,以文学关涉个体乃至国家的精神教养的原则去展示一己的生活态度和人生价值追求,无论在创作方法、还是在审美体式、艺术风格上都呈现出充沛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体现出最为自由和最具解放性的诗意。因此,自由主义诗学研究可能成为发现现代中国自由思想者和自由主义文学者们的“诗性智慧”,接近、进人自由主义作家复杂的思维空间与精神空间的一条充满魅力的通道,亦有助于进一步探讨中国现代诗学与传统诗学、与西方诗学的关系。
从研究方法上看,文学研究强调同中辨异,异中见同,然而现有的自由主义文学研究中,文类、流派的研究各自独立,同中辨异者多,而异中见同者少。要使自由主义诗学研究有效进行,必须解决方法论上的难题。
具体而言,中国现代自由主义诗学在体系上,应包括对诗学的思维方式与表现型态、诗学观念、诗学风格等的研究。首先,艺术形式的分析不仅仅是语言修辞文体风格的问题,而是哲学化了的诗学理论体系。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能发现,自由主义诗学视野下的乡土与都市、审丑与审美,智性与感性、幽默与讽刺、动态与静态、现代与古典、时间与空间、历史及现实与未来等等,都隐含于种种“有意味的形式”中,昭示着自由主义作家的诗性思维和独特的认知方式,凝聚着他们无限丰富、充满矛盾、富于诗性魅力的全部精神世界。由于这一世界是作家在特有文化历史政治语境中的精神反应方式,因此是有序的,是可以通过意象、意境、抒情方式、文本结构等来分析、归类的。比如,讨论现代诗学对知性的认同与追求,光谈30,40年代的自由主义诗歌并不够,情与理的平衡、玄学的思辨、机智悖论与辩证性、晦涩的风格等同样存在于废名、何其芳、钱钟书等的小说或散文中。再比如,文本的矛盾性、动态性和审丑诗学不仅是现代诗歌的追求,同时也是小说诗学的内容,而且,在审丑的同时,还共存着和谐的静态的审美的诗学追求,尤其体现于现代散文及现代抒情小说中。还有更多作家则将传统的意象、意境与西方的现代意象与意境等诗学元素,融合为一,化人各种文体的写作中。这些自由主义诗学的思维方式与表现型态的分类与阐释,应当成为研究的重点。
其次,在大量文本综合解读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厘清和探讨自由主义诗学体系的源头及构造。现代自由主义诗学理论相当丰富,尽管其中不乏矛盾和领顽之处,但在“自由主义”原则下,隐含着某些规律和必然性,潜隐地存在着一些共同的话语规则。自由主义思想观念在19世纪初由域外引人,自由主义诗学与西方诗学话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西方自由主义诗学的影响下,尊重文学本身的独立地位和价值,强调文学的非功利性,“纯文学”“纯诗”“言志”观的倡导几乎在小说、诗歌、散文等领域同时展开,显示了自由主义诗学反拨几千年“载道”观念,将纯粹与审美作为文学本质属性的基本立场和原则。与此同时,对中国文化传统与审美文学传统的返顾,又使其诗学体系中包容了对中国诗学传统的继承与改造。可以说,自由主义诗学是中国现代诗学中最具学理色彩的话语体系,也是最能体现中国文学追求现代性的话语体系,它的基本立场,是将纯粹和审美作为文学的本质属性,因此,诸如“浪漫”“古典”“性灵”“闲适”“趣味”“颓废”“晦涩”等文学概念的讨论,其本质都是对文学自由独立图景的浪漫想象。这样一个意义和价值系统,提供给后人不断阐释的空间。
过去一百年的自由主义文学具有多元、自由和开放的精神,文学的实验性、创造性、个体性相当强。但是在异彩纷呈的艺术风貌深层,同样隐约可见某些相对稳定的诗学范畴。即以“意境”“意象”等诗学范畴来看,不同文类、不同流派、不同作家的某些文本均可归结在一起研究,并可进一步衍生出现代主义、古典主义、象征主义等次类型。立足于文本这一原点,对类型与次类型进行深人研究,最终能够更清晰地把握自由主义文学家了门的审美取向与艺术追求。这种研究思路,是从自由主义文学活泼生动的艺术本体出发,而不是以作家的文论或创作经验总结为导引按图索骥,对作品进行僵硬呆板的图解。因此,在研究中,不仅要揭示自由主义诗学一些概念范畴的产生和演变,还要在对大量文本进行考古学式考察和具体阐发中,发现这些诗学理念本身的相通、变异与传承,将那些负载着自由知识分子审美趣味和人生旨趣的话语还原为一种活生生的精神存在。而最具有创新意义的,是1949年后尤其是最近30年的一些作家应当纳人“自由主义诗学”的研究视野中,探讨在20世纪文学中的流与变,如汪曾棋、张中行、王小波等具有代表性的文本。
【关键词】贡斯当;现代自由;个体自由;虚无主义
邦雅曼・贡斯当(Benjamin Constant,1767―1830),法国文学家和政治思想家,近代自由主义的奠基者之一,他非常重视现代个体自由的正当性。赛亚・伯林据在他的著名论文《两种自由概念》中对法国l9世纪自由主义理论家邦雅曼・贡斯当大加赞赏,称他是“自由的所有捍卫者中最雄辩者。”贡斯当的确论证了个体独立的权利是现代自由的主要特征,但同时对现代个体自由的弊病如虚无主义予以了深刻剖析。本文将论述贡斯当对现代个体自由的深入思考。
贡斯当十分强调现代人自由(“个人自由”)的重要性。贡斯当晚年在他的文集前言中写道:“四十年来,我捍卫同样的原则:在一切方面的自由,宗教、哲学、文学、政治等方面的自由。至于自由,我指的是个体性对企图通过专制来统治的权威所取得的胜利,以及个体性对声称有权利以多数来奴役少数的大众所取得的胜利。”他指出的个体自由是“自由只是受法律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职业、支配甚至滥用财产的权利,是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或理由而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其他个人结社的权利,结社的目的或许是讨论他们的利益,或许是信奉他们以及结社者偏爱的宗教,甚至或许仅仅是一种最适合他们本性或幻想的方式消磨几天或几小时。最后,它是每个人通过选举全部或部分官员,或通过当权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代议制、申诉、要求等方式,对政府的行政施加某些影响的权利。”概括说来,现代人的自由就是独立性在私人生活里的体现,个人应该拥有不受政府干涉的最低限度的私人空间,应该享有专有财产权、言论自由、迁徙自由、参政权等基本权利,但个人很少参与公共生活,这是个人所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自由,也即“免于强制的自由”。由于现代人的自由强调个人私人生活的独立性,因此贡斯当称之为“个人自由”。实际上,这种自由是个人双重身份存在形式的两种状态,也就是个人的单独存在和个人聚合成社会共同体的类存在。相应地,个人以个体的方式与他人相对独立的存在着,同时个人又与他人一起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成员,是个体性与成员性的相互统一。这两种存在形式以自由的状态体现出来就是自由的判断与选择。人们只有享有了这种自由权利方能成为真正的现代人,才具有现代人的品格,即现代人是个人自由的人,是个体人格的彰显。
贡斯当思想最为人熟知的一个方面就是对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区分。归纳起来为:在古代人中,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者,但在私人关系中却是奴隶,古代人所希望的自由生活恰恰是现代人试图远离的。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国家规模的扩大降低了每个公民的政治重要性,每个公民分享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抽象的假定,现代人不再能拥有古代人能够在政治中运用自由而带来的乐趣,同时现代人自由生活也是古代人所不可想象的。现代社会导致社会分工的产生并且形成私人领域。个人在其私生活中是独立的,但即使在最自由的国家中。他也仅仅在表面上是者。
在贡斯当看来,他的现代自由并非完美无缺,现代自由可能导致的虚无主义:现代人往往不知道怎样运用他们拥有的自由;即使现代人不存在外在约束,他们也可能无法挣脱内在的约束、发现人生的意义从而实现真正的自由。
贡斯当本人自年轻时就常常被一种深刻的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所攫取,这种情绪贯穿了他的一生。而在他看来,他自己的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不过是现代人的通病罢了。现代人的虚无与古代人的信仰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贡斯当所勾勒的古今差异的图景是很均衡的,在其中我们既能看到现代个体独立取代了古代式的政治自由,也能看到古代人的坚定信念和为了共同体牺牲自我的德性在现代社会让位于个体的利己主义、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在贡斯当看来,现代人已经被文明腐蚀得世故并且软弱:“文明的进步通过削弱人的性格来使之变得精致”。经济特别是商业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生活的舒适和安全、利己主义的膨胀和理性支配地位的确立,这一切侵蚀了古代的道德热情:“各种各样的热忱都被消耗了……世界太古老了……物质生活日趋柔和,更加独立、安全――所有这一切都会杀死热忱。古代人可以享受的幸福已经不再能为我们掌握了。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冷漠和自私的理性支配的时代”。与“孩子般单纯”、“没有幻想”的古人相比,现代人对一切都失去了热忱:“古代人对一切事物都有某种完全的信念。而我们对一切事物却仅仅有某种伪装的信念”。现代人被种种怀疑所支配:“现代人失去了持久的、不加检验地相信的能力。怀疑不断处于他们的背后。”印这一怀疑的结果导致现代人被一种自我分裂所折磨,结果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场内战。缺乏信念而带来的内在冲突导致自我陷入一种不断质疑自我的虚无主义处境中,我们感到在心灵深处没有真实的存在”。结果是虽然现代社会是“个体性取得胜利”的时代,但这种个体性常常成为人的重负,因为个体性的意义付之阙如。
个体自由因为符合人性的道德需求而最终在历史的发展中于现代社会诞生,然而个体自由并不必然帮助现代个体成为道德主体。贡斯当审慎地揭示了现代自由的复杂,既拒绝极端保守派无视历史潮流和人性之道德诉求而拒斥现代社会的偏执,也批判那种理性至上的启蒙主义无视人性和理性的软弱而表现出的盲目乐观。
参考文献
[1] 余宜斌.贡斯当与伯林的自由观比较[J].社科纵横, 2011(26).
[2] 高景柱.两种自由的分与合――对贡斯当自由观的理论定位[J].东方论坛,2008(5).
[论文摘要]自由主义的实质是个性主义,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是当代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根本目标,二者虽然有很大的差异,但其基本理念是不谋而合的,前者对后者有着深远影响。从这一点上说,是一位有远见卓识的了不起的语文教育家。
一、自由主义的实质是个性主义
一度被称为自由主义者,并受到许多人的批判。但实际上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实质既不同于传统的自由主义,如“自私自利主义”、“做官发财主义”等,也有别于极端自由的无政府主义,而是一种“独善的个人主义”、“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即希望和鼓励青年从旧社会及其伦理道德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发展个性,增长才干,为国家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他认为这种个性主义有两种特性;“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之所以有这种思想,主要是受两位大师的影响,他曾说:“我的思想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赫胥黎,一个是杜威先生。赫胥黎教我怎样怀疑,教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考据的东西。杜威先生教我怎样思想。”的个性主义思想在《易生主义》一文中集中反映出来:“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而那种专制的社会,“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因而他提出个人须要充分发达自己的天才性,必须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而要达到这一点,又必需“使个人有自由意志”,“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社会国家没有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那种社会国家决没有改良进步的希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发展人个性的重视。
认为要想真正发展国民的个性,使社会国家得以改良进步,必须通过教育。同时认为“智能的个性”是现代教育思想集中的体现,并对其作出自己的诠释:“‘智能的个性’就是独立思想,独立观察,独立判断的能力”“要使少年人能自己用他的思想力,把经验得来的意思和观念一个个的实地验证,对于一切制度习惯都能起一个怀疑的态度,不要把耳朵当眼睛,不要把人家的思想胡里胡涂认作自己的思想。”他身体力行,在教授时最早体现了“三为主”原则,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上,注重对学生智能个性的培养,突出四种手段进行教学:第一,注重自修。教员在讲堂上只做必要的解释补充与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等,明确提出“教员不当把一点钟的时间自己占去,教员的职务在于指点出讨论的错误或不相干的讨论。”(《中学国文的教授》)第二,讨论和竞赛。学生自己预备,自己操作,教员稍后指导。第三,讲演和辩论。认为“演讲辩论最能帮助学生养成有条理系统的思想能力”。第四,比较和批评。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知识内容的比较与表现形式的比较,让学生做出自己的判断选择与学问批评。这种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还要求重视学生兴趣的培养和才性的发展。
他提倡学生要通过独立的自学,努力发现与自己的兴趣相近的学科,尽力发挥自己天才潜力的方面。他认为如果不考虑个人的兴趣与特长,全凭社会上时髦流行去选择自己的专业或职业,结果很可能是“在一个行业里多了一个饭桶,而在另一行业里失掉了一个天才”。还认为,学生在人大学选择科系或毕业选择职业的时候,都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而不应只考虑别人的需要或职业出路等问题。他说:读书做学问“不要着眼到将来的职业,不要赶时髦,要看清楚自己宜于做什么,才去学什么。”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考试,更不是为了获文凭,而是为了发现适合个人的专业,获得最多的能力,以便于将来能够从事创造性的劳动。他鼓励学生注重“集体生活”,在集体生活中发展个性。认为,以来增加了许多学生团体,学生们应积极地参加到团体生活中去,如学术研究会、讲演会、运动会、假期旅行、师生恳谈会、同乡会等等。同时,他积极鼓励学生热心参与学生会、自治会、各校联合会、学生联合会等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从事力所能及的普及知识文化活动。他认为,这些集体活动可以发展学生自己的学问与才干,训练学生待人接物的经验,以便最大限度地谋求个性发展。
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是当代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
“个性”,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都太重要了。它是一切创造活动的生命,没有个性,就无从创造。爱因斯坦曾说过:“一个由没有个人独创性和个人志愿的规格统一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将是一个没有发展可能的不幸的社会。”作为近代资产阶级教育的奠基人之一和语文教育革命最早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之一的,在近一个世纪前就主张个性主义,注重学生品学兼优的综合素质教育和个性才性的发展,真可谓有远见卓识。现在我们国家越来越认识到新一代学生在个性问题上的严重性,所以我们的教育也顺应了世界个性化教育的发展趋势,对学生精神领域影响最为深远的语文学科尤其突出地强调了这一点。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个性”、“自己”、“个体”、“独特”之类的词无论是在国家教育部2001年7月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还是在2003年4月制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出现次数都多达70多处,“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的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注重个性化的阅读”、“力求有个性、有创意地表达”等鲜活的语言充分说明发展学生个性已是21世纪我国中小学语文课程追求的基本理念。
当年极力宣扬个性主义,是由于当时陈腐的旧社会摧残压制人的个性;而现在的语文教育理念也高呼发展学生个性,是由于当今的社会需要有个性、有创造力的人才,目前教育的功利化倾向和以分数为核心的评价方式却造成了新一代学生个性的缺失。频繁的考试和强大的升学压力使学生生动的语文学习过程变成一个苍白的积累知识的过程,使教师把丰富多彩的语文课堂变成了向学生灌输知识的阵地,学生每天都疲于应付作业和考试,哪来的时间“独立思想,独立观察,独立判断”?怎么能“不把耳朵当眼睛,不把人家的思想胡里胡涂认作自己的思想”?学生没有发展个性的时空,怎么会有个性呢?所以,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改变目前的应试教育模式;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研究学生怎样全面提高语文素养,如何在语文学习中得到个性的全面发展,对于进一步改革当前语文课程和教学状况来说。
实在是一件十分重要和急迫的事情!值得欣慰的是,自从2001年义务教育新课标颁布以来,以人为本、发展学生个性的教育理念正在深入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内心:他们开始把学生当“人”看,开始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开始把学生放在学习的主体地位上,开始想方设法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式方法,如讨论法、对话法、启发式教学、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等等,考卷上也出现了“鼓励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之类的话语,全国各地掀起了语文教改的热潮……“学生的个性发展成为新课程追求的根本目标”,“这使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有了新的起点”。
[论文摘要]自由主义的实质是个性主义,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是当代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根本目标,二者虽然有很大的差异,但其基本理念是不谋而合的,前者对后者有着深远影响。从这一点上说,是一位有远见卓识的了不起的语文教育家。
一、自由主义的实质是个性主义
一度被称为自由主义者,并受到许多人的批判。但实际上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实质既不同于传统的自由主义,如“自私自利主义”、“做官发财主义”等,也有别于极端自由的无政府主义,而是一种“独善的个人主义”、“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即希望和鼓励青年从旧社会及其伦理道德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发展个性,增长才干,为国家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他认为这种个性主义有两种特性;“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之所以有这种思想,主要是受两位大师的影响,他曾说:“我的思想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赫胥黎,一个是杜威先生。赫胥黎教我怎样怀疑,教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考据的东西。杜威先生教我怎样思想。”[J㈣)的个性主义思想在《易生主义》一文中集中反映出来:“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而那种专制的社会,“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因而他提出个人须要充分发达自己的天才性,必须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而要达到这一点,又必需“使个人有自由意志”,“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社会国家没有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那种社会国家决没有改良进步的希望。”J(PIl)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发展人个性的重视。
认为要想真正发展国民的个性,使社会国家得以改良进步,必须通过教育。同时认为“智能的个性”是现代教育思想集中的体现,并对其作出自己的诠释:“‘智能的个性’就是独立思想,独立观察,独立判断的能力”“要使少年人能自己用他的思想力,把经验得来的意思和观念一个个的实地验证,对于一切制度习惯都能起一个怀疑的态度,不要把耳朵当眼睛,不要把人家的思想胡里胡涂认作自己的思想。”他身体力行,在教授时最早体现了“三为主”原则,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上,注重对学生智能个性的培养,突出四种手段进行教学:第一,注重自修。教员在讲堂上只做必要的解释补充与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等,明确提出“教员不当把一点钟的时间自己占去,教员的职务在于指点出讨论的错误或不相干的讨论。”(《中学国文的教授》)第二,讨论和竞赛。学生自己预备,自己操作,教员稍后指导。第三,讲演和辩论。认为“演讲辩论最能帮助学生养成有条理系统的思想能力”。第四,比较和批评。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知识内容的比较与表现形式的比较,让学生做出自己的判断选择与学问批评。这种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还要求重视学生兴趣的培养和才性的发展。
他提倡学生要通过独立的自学,努力发现与自己的兴趣相近的学科,尽力发挥自己天才潜力的方面。他认为如果不考虑个人的兴趣与特长,全凭社会上时髦流行去选择自己的专业或职业,结果很可能是“在一个行业里多了一个饭桶,而在另一行业里失掉了一个天才”。还认为,学生在人大学选择科系或毕业选择职业的时候,都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而不应只考虑别人的需要或职业出路等问题。他说:读书做学问“不要着眼到将来的职业,不要赶时髦,要看清楚自己宜于做什么,才去学什么。”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考试,更不是为了获文凭,而是为了发现适合个人的专业,获得最多的能力,以便于将来能够从事创造性的劳动。他鼓励学生注重“集体生活”,在集体生活中发展个性。认为,以来增加了许多学生团体,学生们应积极地参加到团体生活中去,如学术研究会、讲演会、运动会、假期旅行、师生恳谈会、同乡会等等。同时,他积极鼓励学生热心参与学生会、自治会、各校联合会、学生联合会等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从事力所能及的普及知识文化活动。他认为,这些集体活动可以发展学生自己的学问与才干,训练学生待人接物的经验,以便最大限度地谋求个性发展。
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是当代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
“个性”,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都太重要了。它是一切创造活动的生命,没有个性,就无从创造。爱因斯坦曾说过:“一个由没有个人独创性和个人志愿的规格统一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将是一个没有发展可能的不幸的社会。”作为近代资产阶级教育的奠基人之一和语文教育革命最早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之一的,在近一个世纪前就主张个性主义,注重学生品学兼优的综合素质教育和个性才性的发展,真可谓有远见卓识。现在我们国家越来越认识到新一代学生在个性问题上的严重性,所以我们的教育也顺应了世界个性化教育的发展趋势,对学生精神领域影响最为深远的语文学科尤其突出地强调了这一点。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个性”、“自己”、“个体”、“独特”之类的词无论是在国家教育部2001年7月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还是在2003年4月制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出现次数都多达70多处,“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的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注重个性化的阅读”、“力求有个性、有创意地表达”等鲜活的语言充分说明发展学生个性已是21世纪我国中小学语文课程追求的基本理念。
当年极力宣扬个性主义,是由于当时陈腐的旧社会摧残压制人的个性;而现在的语文教育理念也高呼发展学生个性,是由于当今的社会需要有个性、有创造力的人才,目前教育的功利化倾向和以分数为核心的评价方式却造成了新一代学生个性的缺失。频繁的考试和强大的升学压力使学生生动的语文学习过程变成一个苍白的积累知识的过程,使教师把丰富多彩的语文课堂变成了向学生灌输知识的阵地,学生每天都疲于应付作业和考试,哪来的时间“独立思想,独立观察,独立判断”?怎么能“不把耳朵当眼睛,不把人家的思想胡里胡涂认作自己的思想”?学生没有发展个性的时空,怎么会有个性呢?所以,一方面我们要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改变目前的应试教育模式;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研究学生怎样全面提高语文素养,如何在语文学习中得到个性的全面发展,对于进一步改革当前语文课程和教学状况来说。新晨:
实在是一件十分重要和急迫的事情!值得欣慰的是,自从2001年义务教育新课标颁布以来,以人为本、发展学生个性的教育理念正在深入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内心:他们开始把学生当“人”看,开始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开始把学生放在学习的主体地位上,开始想方设法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式方法,如讨论法、对话法、启发式教学、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等等,考卷上也出现了“鼓励有个性、有创意的表达”之类的话语,全国各地掀起了语文教改的热潮……“学生的个性发展成为新课程追求的根本目标”,“这使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有了新的起点”
“丛书”突出的特点是涉及中国新文学的性质、主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近几年来再起波澜,有的论著已作介绍,不再重复。如何看待这些分歧呢?作者们的看法如何?
他们认为中国新文学的产生同的兴起分不开,是有一定的国际及国内背景的,这就是说,“是当时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带着为还不曾有的姿态,这就是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帝国主义和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封建主义”,而这些特点同国际、国内的无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息息相关。作为观念形态的新文学,必须反映当时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因之,他们认为中国新文学应是服务于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民族解放与民主革命事业的人民文学,是改造民族灵魂的文学,概言之,新文学是人民的文学。作者们又指出,新文学还具有现代性、民族性、大众性、多样性的特点。这就点明新文学的共性与个性。对此,作者们从几个方面进行阐发,如万平近同志的《新文学比较研究》从五四文学到延安文学的历程加以论述;郑楚同志的《新文学主潮论纲》,系统地论述新文学的主潮,指出新文学的主流、支流、逆流,及其不同作用;其他作者从新文学代表人物鲁迅、茅盾、丁玲等文学成就佐证了新文学的特点;还从新文学对东南亚华文文学的影响,说明中国新文学的威力。可见作者从不同侧面论证中国新文学的性质、主潮,颇有说服力。虽然说,这些结论不是全新的,然而在阐发时不乏己见。例如,关于五四文学主潮问题,通常认为是现实主义,作者却赞成这样的看法,认为应该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个主潮,关于三十年代文学问题,作者在论及左翼作家文学创作时,不像有的论著那样只是笼统地说那是现实主义,而是明确指出从主体上说是属于革命现实主义,论及当时自由主义作家创作时,作者不像有的书的做法,把其中代表人物提升为民主主义作家,而是按照本来面目加以论述,关于延安文艺座谈会兴起的新的人民文学,作者给予充分肯定,也恰如其分地指出其不足,不像有的论著那样或否定多于肯定,或抽象肯定,具体否定。论及四十年代九叶派在文学史上的独特作用时,作者不同意将现代主义作为该派创作方法的主导,而是认为既有现实主义、革命现实主义成分,又有现代主义浓厚色彩。
作者们敢于发表己见,如果说上面提出的看法是正面阐发,那么,下面便是他们在针锋相对中提出的。如苏永延同志以大量材料为据对非难鲁迅传统的倾向发表自己的看法,同时提出鲁迅传统延续不断永放光芒的论断;又如陈天助同志于茅盾诞生一百周年之际,指出“拒绝茅盾”的做法是不足取的,因为“茅盾是个绕不过去的存在”,他的大批杰作的“强大的艺术生命力还将长久地教育和鼓舞着我国青年”。此文在《读书》发表后即被《茅盾研究》转载。他还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出茅盾新文学精神的特点,并作了充分的论证。同志写的《丁玲笔下的母亲形象》一书,从丁玲作品中的母亲画廊入手,阐发丁玲在创作上独特成就、价值及意义,其中部分章节面世后引起注意,陈明同志极为称赞,并向我打听作者情况。当社会上出现曲解丁玲时,她和苏永延同志曾分别撰文予以辩证,都受到某些刊物的拒绝,但有的刊物还是给予刊出,这说明坚持争鸣是非常重要的,惟有如此,学术才能发展、繁荣。
这几本书的研究方法是多样化的。万平近同志以运用比较方法研究新文学作家作品著称,在学术界颇有影响,这本书便是他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陈天助、红、苏永延诸同志采用的研究方法,除了历史的、美学的方法外,还有近几年盛行的文学语言、比较文学方法,颇有新颖感;郑楚同志主要是采取历史的方法,论述问题有时代感。
几位作者力求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指导下,采用多种方法阐述自己的见解,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如何在见解上、论述上及表达上等方面更上一层楼,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丛书”无论是系统研究的论著,还是专题探讨的专书,都力求在内容上有新意,在研究方法上多样化,在表达形式方面有所革新,按照一般的常规,在表达方式上总是要求要有中心、有层次、有逻辑,不过在具体操作上,“丛书”的作者们各有特点,万平近同志的书用比较方法研究对新文学作家作品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分析,不是一般的论文集,而是属于专题性的论集;陈天助、红、苏永延三同志的论著,与万平近同志的带有专题性的书相似,然而同他又有不同之处,他(她)们以某一个问题为中心,展开论述,不同层面联系密切,各书可以成为独立的专著;郑楚同志的书与以上四位作者的书做法也不同,它是以新文学主潮为中心,按历史的发展论述,层层深化,自成一体,这几本书在体制上的新探索,有待进一步完善!
“丛书”的出版,表明中国新文学的研究大有可为。以往已研究的课题,可以重新研究,不过要用新的视角,进行探讨,如近年来盛行的文学语言研究方法,“丛书”多位作者采用它进行研究,颇有新意;在女性研究中,较少人探讨母亲形象,“丛书”中有的作者注意到了,并作了论述,且有自己特点;海外华文文学特别是东南亚华文新文学是在中国文学,尤其是新文学的影响下逐步走上本土化的,这方面的研究很少见,“丛书”几位作者有所论述,值得肯定。
“丛书”的作者成果可观,如万平近同志已出版过几部有影响的著作,其他几位学者出书前都在国内外文艺报刊上发表过论文,如《光明日报》《读书》《文艺报》《文艺理论与批评》《新文学史料》《鲁迅研究月刊》及东南亚华文报刊,如菲律宾《世界日报》,新加坡《新加坡文艺》等,有些文章发表后还有一定影响。
牟宗三由此进一步断言,西方人虽有野蛮,却不像中国人的原始的野蛮,杀戮的残忍;西方人也有战争,──世界大战似的战争,但他们的战争的意义却比中国的人的战争高尚一点,丰富一点,进步一点。“大家又说中国人好和平,其实并非好和平,乃是形而下的具体物不足,没有力气来反抗,只好吃哑吧亏!”[32]牟宗三对中国文化,中国哲学,中国人的批评确有其见地,而且他没有全盘否定中国文化,也没有全盘否定儒学[33],他的用心只在于改造中国文化,重塑中国人,然而他批判中国文化、中国哲学,中国人的标准与心态是西方文化的标准与西方哲学的心态,却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与自由主义有颇为接近的一面。这与他归宗儒学,接上中国文化大流之后的心态相去天壤之远,判然不同。若顺他早期的心态发展下去,他真有可能跑到领导的中央研究院的系统中去。但是,他没有,从他对自由主义的同情、欣赏和批判,以及早年与的顶撞[34]中,可以看出牟宗三的思想性格是复杂的。牟宗三从逻辑与西方哲学复归于中国哲学,承接儒学的慧命,起而批判自由主义,与自由主义、鼎足而三,全由熊十力这位导师所陶冶所启发。因此,熊十力对牟宗三的心路的开启之极是无人可以企及与代替的。熊十力足以称为牟宗三的精神生命之父。
注释:
1、 本文选自作者《契接中西哲学的主流——牟宗三哲学思想渊源探要》(原《从逻辑思辩到哲学架构——牟宗三哲学思想的渊源与进路》第一部)第四章第二节的第一部分,标题有所改动。
2、 〈牟宗三先生学行事略〉,蔡仁厚,杨祖汉主编《牟宗三先生纪念集》,台北:东方人文学术研究基金会,1996(民国85)年版,页2。
3、 此话原为牟宗三1931年住云南大理文化书院时所讲,以后写入自传,是为与熊十力和唐君毅的关系所作的历史定位之论。见氏著《五十自述》,同前,页100。
5、 牟宗三《五十自述》,同前,页86。
6、 吴森〈论治哲学的门户和方法〉,见氏著《比较哲学与文化》(一),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78(民国67)年版,页189。
7、 参见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会讲话〉,牟著《时代与感受》,台北:鹅湖出版社,1984(民国73)年版,页251。
8、 牟宗三《五十自述》,同上,页107。
9、 同上,页102。
10、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讲话〉,见氏著《时代与感受》,台北:鹅湖出版版社,1984(民国73)年版,页255。
11、 同上,页188。
12、 对此,可能会使人产生疑问,因为熊氏在致韩裕文的信中明确地说:“汝非天才也,吾望之者,取其笃实也。甘受和,白受采,忠信可以学礼,笃实可以成学。吾年六十以上,一向无人可语,聪明过汝者,非无一二,然恐终不离粗浮之痛耳。吾舍汝,其谁望矣?汝不自发真心,只作得一世俗所谓好人,吾之学其已矣,此方先哲意思无可托矣。吾年已至衰境,向前日月,能有几多,此可念也。”(熊十力《十力语要》,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页320~321。)这段话中的“非无一二”中的“一二”是指唐君毅和牟宗三。唐在他的自述中曾提及此事,可以为证。他说:“故熊先生尝与友人韩裕文函,谓吾与宗三皆自有一套,非能承其学者,而寄望于裕文。”〔见唐君毅〈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后序〉,黄克剑编《唐君毅卷》(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之一),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页920。〕熊氏原没有选中唐或牟为衣钵传人,而是选中了韩,认为韩虽不及前二人聪明,但却“笃实可以成学”,他担心前二人“终不离粗浮之痛”。相比之于韩,唐牟在哲学上已各自有一套。(此是熊氏的担心所在,因为如是,则难有精进,不能传熊氏之道。)那么,牟怎么成了熊氏的衣钵传人呢?因为后来(1947年),韩留学美国,英年早逝。这可能是使熊氏不得已而一改初衷,把衣钵传给牟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另一方面,牟氏也曾写过信给熊,说:“老师的学问传不下来,您要靠我去传您,否则您是传不下来的。”(见牟宗三〈客观的了解与中国文化之再造〉一文,台北:《鹅湖月刊》第16卷第11期〔总号191〕)牟的话自是有些狂妄,但也道出了实情。看来,熊氏最终也只能把衣钵传给牟了。大致上讲,情况可能就是这样的。无论如何,牟成为熊氏哲学的衣钵继承人是历史事实,早已为当代新儒家所接受。
13、 仿琼斯和弗洛姆描述荣格与弗洛伊德的关系。见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页56 。
14、 见蔡仁厚《牟宗三先生学思年谱》,台北:学生书局,1996(民国85)年版,页85。
15、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的智慧方向〉,台北:《鹅湖月刊》,第11卷第5期(总第125号),1985年11月。
16、 《原儒》上卷于1954年春起草于北京十刹海寓店,中秋脱稿,翌年印有百部。下卷草于秋天,至1956年夏初脱稿,印存如上卷。1956年冬,全书再印,作为初版行世。
17、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会讲话〉,同上揭书,页264。
18、 陈荣捷〈当代唯心论新儒学──熊十力〉(陈瑞深译注),见罗义俊编《评新儒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页421。
关于《原儒》一书是否标志着熊十力的基本思想或态度已经改变,或它是否改变了《新唯识论》的基本论旨,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牟宗三、陈荣捷、刘述先、姜允明等都认为从《原儒》一书看熊的基本思想或基本态度没有改变。(刘的观点见〈先父刘静窗先生与熊十力先生在晚岁通信论学与交往的经过〉,刘编《熊十力与刘静窗论学书简》,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民国73]年版;姜的观点见其《从〈原儒〉看熊十力的内圣外王》,收入氏著《当代心性之学面面观》,台北,明文书局,1994[民国83]年版。)徐复观的学生翟志成于1987年在台北召开的“国际孔学会议”上发表〈论熊十力思想在1949年后的转变〉一文,后收入氏著《当代新儒家史论》(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 [民国82]年版)一书,批评了陈刘二先生的观点,称陈是“全不变论”的代表,刘是“外王学转变,内圣学不变论”的代表,而提出“外王、内圣俱变论”的观点。又于1992年在《当代》杂志第76~78期刊出〈长悬天壤论孤心——熊十力在广州(一九四八~一九五0)〉。后收入氏著《当代新儒家学史论》(同上)一书。翟文发表后,在海内外引起很大反响。对他的观点,刘述先先生作出了反驳的回应(见刘述先〈对熊十力先生晚年思想的再反思〉,台北:《鹅湖》,1992提第3期〔总第201号〕)。此外,郭齐勇先生亦对翟文进行驳正(见郭齐勇《为熊十力先生辩诬-评翟志成〈长悬天壤论孤心〉》,“第八届国际中国哲学会议”论文,北京,1993年8月,后收入会议论文集,见赵向东主编《中国智慧透析——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意义及未来展望》,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并又写了《翟志成“审定”之〈熊十力佚书九十六封〉纠谬》。)此外,余英时先生也对熊氏发表过有关评论,认为熊氏与梁漱溟是极少数能在压力下坚持原则信仰的人,但是就熊而论,他在《原儒》中把周礼比附成社会主义,又在《乾坤衍》中把古代的庶民比附为无产阶级,虽是“不得已的适应”,但也多少反映了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时那种“社会主义理想”的“炫惑”。(见余著《陈寅恪晚年诗义释证──兼论他的学术精神和晚年心境》,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民国73)年版,页19。)
19、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的智慧方向〉,同上。
20、 同上。
21、 同上。
22、 见牟宗三〈客观的了解与中国文化之再造〉,台北:《鹅湖月刊》第16卷第11期(总号191),1991年5月。
23、 见牟宗三〈一年来之中国哲学界并论本刊〉,《广国民日报.哲学周刊》第43期,1936(民国25)年6月24日。
24、 参见同上。
25、 牟宗三〈中国人的具体感与抽象感〉,《宇宙旬刊》5卷2期,1936年。
26、 同上。
27、 同上。
28、 同上。
29、 同上。
30、 同上。
31、 同上。
32、 同上。
朱自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诗人、作家、学者、教育家,也是著名的新民主主义战士。他在五雨的狂飘下步入文坛,直到1948年去世,几乎经历了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朱自清先生是五四以来最著名的散文作家之一,他的散文虽然不算最多,但却写出了独树一帜的风格,可以说是开一代风气之先,为新文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现代文学史上占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正如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现代散文导论(下)》所评价的那样: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足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字之美,要算他了。
朱自清曾称赞闻一多身上集合着斗士、诗人、学者三重人格,其实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李广田称赞朱自清具有最完整的人格,他在《朱自清先生的道路》一文中说:朱先生是积极的捐者,是并不止于有所不为而已的,这使他免于成为迂腐的捐者或乡愿式的捐者,这使他成为一般知识分子所最容易追随的先驱,成为一般知识分子最好的典型。在朱自清去世以后,他的学生以及好友纷纷发表纪念性文章,文坛大家郑振铎、叶圣陶、俞平伯、朱光潜等许多文化名人都撰文称赞他的道德文章,怀念其一代宗师的风范。
朱自清一生致力于新文学的写作与研究,在诗歌、散文、学术研究等方面均有所建树。朱自清以散文名世,文学起步于诗歌,写过小说,进入清华以后,又把多数精力放在了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他的教学和研究以古代诗歌开始,讲李白、杜甫、李贺、陶渊明、谢灵运,而讲得最多的还是宋诗。后来,他又讲中国古代的文学批评、散文研究、文辞研究乃至文学史,他还开过两门最具意义的课:中国新文学研究和中国歌谣。此外,他关注新诗发展,写过多篇论文。如果我们把朱自清放在与他同时代以至不同时代的学者中进行比较考察,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
既教大学又兼教中学者,有之;既从事创作又进行研究者,有之;既勤勉学问又关注教育者,有之;既推崇古代文学又倡导现代文学者,有之;既偏重文学又看重语言者,有之;既著述学术论文又撰写普及读物者,有之。但把这几种工作合在一起进行的人,恐怕就少了。
朱自清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在五四作家中,朱自清是少有的经过高等学府系统学科训练的作家,是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的文人典型,是作家型的学者,又是学者型的作家,他的身上既有知识分子风骨,又有着学者风度和文人的风范。
朱自清辞世后,他的旧日相知好友虽历经艰辛却多半活得长久,成了文化老人,而这些老人在岁月的隧道中所一再回味的却是朱自清那匆匆离去的背影。朱自清的离世引发了国内的纪念风潮,最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杨晦、和以香港邵荃麟主编的《大众文艺》同人名义刊发的三篇文章。这三篇文章的最大亮点是强调朱自清作为自由主义作家向民主战士转变的意义一一晚年朱自清成为一个标本,他的选择被提升为知识分子的道路。
因此,在尊重史实的原则下,书写一部权威性和文学性俱佳、既生动有趣又扎实耐读的朱自清传记意义非凡。作为一代文学大家,朱自清的生平事迹和精神思想还远远没有被普通读者所熟悉,即便是从专业研究者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一部传记也是他们所共同期待的。
在已完成的《朱自清传》篇章中,我写得十分谨慎。许多人都以为,历史久远的传主不好立传,因为牵扯到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历史事实,稍不注意就会落入戏说乃至胡说的境地。其实,近现代人物的传记也不好写,因为史料过于丰富,有许多资料都是读者所耳熟能详的,这就需要我们对传主进行重新发现。对于朱自清传记的写作,我给自己列出了一个底线:就是宁愿慢一点,也要把这本书写好。
关键词:屠格涅夫;散文诗;小说;艺术
伊凡?谢尔盖耶维奇?屠格涅夫是19世纪第一个为俄国文学赢得世界声誉的现实主义艺术大师,他以小说创作闻名于世。屠格涅夫在20世纪初被介绍到中国,进入了中国学者的研究视野,我国对屠格涅夫文学的研究一直延续到至今,是我国学术研究的一个恒久性课题。屠格涅夫在他的文学创作生涯中,对一些与文学相关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同时其作品的构建也体现了一定的文学观念,他虽然以小说创作闻名于世,但他所写的关于爱情的散文诗能够充分的表达他对爱情的那种既深刻又独到的理解,是他对爱情观的诗意表达和哲学沉思。因此我们可以说屠格涅夫的文学实践体现了文学创作与诗学观念的融合与统一。文学的本质问题是支配作家的根本性的问题,它能够决定和影响作家对其它创作问题的态度和理解。屠格涅夫对文学本质的理解,充分体现在他的文学创作和散文诗中,蕴涵在其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中,需要我们努力地去挖掘和梳理。
一、艺术的永恒源泉来自生活。
屠格涅夫的诗学本质观是创作来自生活,他认为文学作品是对生活的摹写、反映和隐喻。屠格涅夫对文学本质的理解和考察来自现实生活,他认为作家的创作离不开自然,离不开生活,艺术创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变动不定的社会生活。
屠格涅夫从客观生活上去阐明艺术的真正源泉,既是其哲学世界观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也符合其文学创作的实际。屠格涅夫的青年时了很多浪漫主义抒情诗,他能够在诗中充分表达他对爱情的那种既深刻又独到的理解,他当时沉迷于浪漫主义,极为推崇库科尔尼克和别涅季克托夫的抒情诗。他的第一部作品诗剧《斯节诺》受拜伦作品的影响,带有浪漫主义色彩,题材取自意大利生活,从诗剧中的主人公斯节诺身上明显看到了拜伦笔下曼弗雷德的影子,这部剧中的模仿成分过高,因此受到了评论家的批评,但是我们可以从这部作品中看出屠格涅夫是在浪漫主义的影响下走上文学道路的。在四十年代中后期,屠格涅夫受普希金和莱蒙托夫诗歌积极抒写现实的影响,并在别林斯基的引导下,逐渐将创作的视点聚焦于现实生活和社会问题,创作了《帕拉莎》、《猎人笔记》、《罗亭》、《贵族之家》、《前夜》、《父与子》、《烟》、《处女地》及其他一些中短篇小说,这些作品都是屠格涅夫植根生活和关注现实的结晶,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文学声誉和社会影响。《猎人笔记》是俄国自然派的重要收获,作者在《猎人笔记》中怀着深厚的人道主义情感,描写了农奴制下农民的不幸,展示出了主人公们丰富的内心世界,塑造了各类地主形象,揭示了贵族地主的残酷和行将灭亡的必然性,具有鲜明的反农奴制倾向。于此同时,屠格涅夫创作的《食客》和《乡村一月》被称为“抒情心理剧”,为当时萧条的俄国剧坛注入了清新的空气。 屠格涅夫在作品中为读者提供了大量的生活实录,对生活的无限多样性给予了充分的表现和说明,鲜明地体现了艺术的永恒源泉来自生活的诗学观。
二、在文学创作中准确而有力地表现真实。
文学的本质问题也必须考虑文学与真实的关系问题,文学创作植根于现实生活,是对社会生活的摹写、再现和隐喻。1862年3月,屠格涅夫的长篇小说《父与子》在《俄国导报》刊载,从而引起文艺界长达10年的激烈争论。
《父与子》中所谓父辈是以巴威尔为代表的贵族自由主义者,子辈是以巴扎罗夫为代表的革命民主主义者。革命民主主义阵营认为《父与子》是对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恶毒毁谤,文中巴扎罗夫是对杜勃罗留波夫的攻击,在文中的巴扎罗身上表现出了出身于平民,热爱科学,脚踏实地的俄国文学新人形象。而保守阵营则指责屠格涅夫向革命民主主义者献媚,说巴扎罗夫形象是对《现代人》同仁的颂扬。面对来自文艺界保守和革命两边阵营的责难,屠格涅夫于1869年发表了《关于(父与子)》的诗学论文,力图通过对《父与子》的创作过程的说明,为自己辩护,回应来自文艺界保守和革命两边的批评和攻击。屠格涅夫在论文中坚定地指出:“对一个文学家来说,准而有力地表现真实和实际生活是作家的最大的幸福,即使这真实同他个人的喜爱并不符合”。这就是屠格涅夫表现真实的诗学观。他认为文学创作不仅要从现实生活出发,而且要在描写时坚持真实性的原则,忠于现实,决不能以个人喜好为转移。
文学艺术是基于生活的反映,生活的内容千变万化,生活的现象纷繁复杂。一部成功的作品必须要透过生活的表象反映时代的本质精神,作家要博览群书,不断学习,深入理解生活中的一切,捕捉生活的各个层次,在作品中不装腔作势和弄虚作假,揭示生活的真谛。屠格涅夫是一位抒情大师,他眼中的大自然在他的笔下都充满了诗情画意,在他的作品中大自然的情调是随着人物的情绪而变化的,通过对大自然的描写有力地衬托人物的心情,表现人物的心理。
屠格涅夫1859年的《贵族之家》是对俄罗斯贵族阶级的一曲无尽的挽歌,作为一个贵族自由主义者,屠格涅夫清醒地意识到,包括自己在内的俄国贵族,作为一个曾经的革命阶级,它的历史作用已经消失,因此主人公拉夫列茨基的命运和爱情悲剧是不可避免的。文中作者并没有直接描写主人公们不平静的内心世界,而是通过外化的描写来表现主人公们激动不已的内心世界。那么,肩负历史前进重任的人又在哪里呢?更好的生活由谁来创造呢?屠格涅夫没有一味的徘徊和忧伤于肩负历史重任的人在哪里和更好的生活有谁创造的问题上,而是深入社会生活,关注现实中活的和不断成长起来的东西。屠格涅夫说过:“我从来不凭脑子去杜撰。每当我需要描写一个想象的人物时,我必须先找一个活人,以他的活动作为我的描写的线索。
三、艺术是把生活上升到理想。
1880年6月7日,屠格涅夫在《关于莫斯科普希金纪念像揭幕的讲话》中说:“任何艺术都是把生活上升到理想:站在普通的日常生活基础上的人,一般低于这个水平。这是需要攀登的顶峰。”在这里,屠格涅夫提出了“艺术是把生活上升到理想”的诗学观点。屠格涅夫在这里提出的诗学观点是对前人理论成果的继承和发扬,是立足于新的时代和实践,要求艺术表现理想化的现实,以表现时代的本质精神。
生活是一切艺术的永恒源泉,了解生活、熟悉生活、全面地把握生活是创作的必要前提。屠格涅夫认为真正成功的作品是将生活上升到理想的结果,因为作家观照现实生活并非是白板摄影,也不是如实照搬,而是集中反映,焦点透视,有选择有规律的表现。也就是说,作家在艺术中塑造的生活,既是现实生活的投影,又是现实生活的升华,是对时代生活的提炼和发掘。屠格涅夫这种诗学观念也较好地体现在他的创作实践之中,他的《猎人笔记》等在这一系列作品中,作家善于观察和研究生活现象,坚持把生活上升到理想的原则,真实、敏锐地感应现实的神经,将自己的作品提到了历史必然性的高度,揭示了19世纪俄国不同社会阶段的历史发展趋势,深刻地表现了19世纪不同阶段的时代生活和时代精神,很好地实践了他的把生活上升到理想的诗学观念。
四、结束语。
屠格涅夫是一位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作家,他擅长细腻的心理描写与抒情。小说结构严整,情节紧凑,人物形象生动,对旖旎的大自然的描写也充满诗情画意。格涅夫的生活乃是一切艺术的永恒源泉、准确而有力地表现真实、任何艺术都是把生活上升到理想等文学本质理论,是对普希金、果戈理的创作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别林斯基创立的美学原则和诗学观念的坚守,并且以自己的创作实践和批评见解丰富了这一诗学观念。
参考文献:
[1] 梁桂平;《屠格涅夫散文诗浅论》{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02期.
关键词:宪法经济,公共选择,私人选择,权力制约
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革命:找回失落了的市场
市场与宪法的相关性早在18世纪即已显现出来,1776年不仅以北美《独立宣言》的著称于世,而且以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发表载入史册。前者通过对基本人权和人民原则的郑重宣告奠定了近代宪法的基础,后者通过对“看不见的手”的发现创立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斯密指出,在市场的自发秩序之下,当每个人为追求自己的目标而努力的时候,他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着去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不应过多地干预经济,应当放任经济自由发展,依靠市场自发协调[1]。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二是限制政府的权力,而宪法恰恰就是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根本法。可见,早在三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已经深深懂得经济发展和自由不可分割的道理。
自19世纪以来,经济过程的政治化和经济学的数量化相伴而行,一方面是政府的权力逐渐介入市场,另一方面是传统自由主义经济学撇开政府和法制,用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模型把市场描绘得完美无缺,对于身边正发生的政府干预酝酿的危险丧失了警觉。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世界性经济大萧条的暴发,使传统自由主义经济学遭到破产,为凯恩斯主义入主西方经济学创造了条件。凯恩斯主义的逻辑是:一切的“善”都源于国家,而所有的“恶”只能来自市场,市场而不是政府应当对大萧条负责,市场缺陷被无限夸大,政府成为克服市场缺陷的唯一救“市”主,其经济权力不断扩张,传统宪法的“限权政府”信念受到冲击。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强化,财政赤字与日俱增,福利计划相继失败,特别是失业与通货膨胀并存的顽症,使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处境尴尬,威信扫地,不从法律制度上找出路,就没有出路可走。
从本世纪50年代开始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革命的主题,就是重新发现市场机制,注重权利的优先配置,并由此孕育出以维护个人经济自由、制约政府经济权力为目标的宪法经济学。以芝加哥大学为大本营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弗里德曼的货币理论,通过研究通货膨胀与失业的关系,认定高通胀率与高失业率并存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以优先就业为政策目标,不注重维护货币稳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不是市场,而是政府。二是贝克尔和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通过对人类行为广泛的经济分析,打破了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和法学等社会人文学科之间的藩篱,使微观经济学成为研究“在社会相互用途的制度中,有关人的选择和人的行为的一种普遍理论”[2]。这说明市场机制在非商业性关系中同样起作用。三是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学说为理论基础,以财产权为逻辑起点,全面研究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证明了市场机制在法律制度领域的适用性,从而把对资源配置效率的研究与对权利配置效率的研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认定,如果政府没有使自己包揽过分的经济权力,使自己获得随意改变竞争结果的自由,那么市场本来完全可以形成自身的秩序。应当对混乱、萧条和停滞承担责任的是政府干预,而非市场机制。这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运用宪法制约政府经济权力,保障个人经济自由的问题。
由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重新发现的市场,既不是近代意义的自由市场经济,也不是上个世纪末以来处于政府权力干预下的混合市场经济,而是以权利配置为前提的宪法经济。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而且是权利经济,它首先还应当是“宪法经济”。在没有法律制度的无政府状态下,市场既不能为是,也不能为非。说市场没有政府和法律不能为是,是因为没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保障,人们就无法使自己创造的财富免受他人掠夺,也不能保证人人都履行他们自愿订立的合同,生产和交换均难以正常进行;说市场没有政府不能为非,是因为即使要做像垄断这样简单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坏事,也要有政府保证垄断价格协议的执行。政府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做好事的权力同样可以拿去做坏事,政府权力既可以为是,也可以为非;政府所做的对一些人来说是好事,对另一些人来说可能就是坏事,而且在没有宪法约束的情况下,政府权力被用于做有害的事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只要政府干预市场的巨大经济权力不受制约,市场自发秩序就难以形成,即使已经形成的市场秩序,也会面临瓦解的危险,权力本位与市场经济是无法共存的。宪法经济的诞生,要求我们尽快完善调整这种经济形态的经济宪法。
二、公共选择与私人选择:勘定公与私的界限
古罗马的法学家率先把社会划分为公域和私域,把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分别用公法调整公域,用私法调整私域。这一传统直到凯恩斯主义盛行的时候,才开始受到怀疑。由詹姆斯?布坎南首倡的公共选择学派对于宪法经济的研究再一次证明,公与私的区分是制度文明进步的关键所在,是法治的核心问题。公共选择学派把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视为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选择,并将这些选择归入公共选择和私人选择两大领域。传统经济学研究的是私人选择,即人们在既定规则的约束下对资源配置做出的选择。公共选择运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公共选择行为,即人们对约束资源配置的基本规则的选择,这就是权利配置的问题。与新制度经济学相比,公共选择在对制度的研究中处于最高的层次,它的研究对象是约束规则选择的基本规则的选择而非一般规则的选择,是作为根本法的宪法而非普通法律。布坎南指出,“我们时代面临的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而是制度和政治方面的挑战”[3],改进政府决策的关键在于变革决策过程据以进行的基本规则,也就是修改宪法。1962年在奠定公共选择理论基础的合著《赞同的计算》中,布坎南和图洛克就表达过这样的信念:“公共选择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因而是一种“政治宪法的经济理论”,即宪法经济学[4]。
传统经济学在分析市场决策时把人视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而一接触公共选择领域,却采取了“哈维路”式的假定,把政府官员都视为大公无私的圣人,对政府缺陷视而不见。公共选择理论把“理性经济人”假定运用于非市场决策,认为公共选择与私人选择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人就是人,并不因为占有一个经理职位,或者拥有一个部长头衔就会使人性有丝毫的改变。政治决策者与市场决策者一样也是理性的、自利的人,他们在作出决策时同样要核算个人的成本和收益。选民总是把选票投给能为他们带来最大预期利益的人;政府官员同样在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尽管他们有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但这不过是他们的众多愿望之一罢了。不能把他们都看成大公无私的救世主,给予他们无限的权力。要设计出能够制约掌权者权力和行使权力行为的宪法和法律条款,就一定要把掌权者也视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
追求者。同时,私人选择与公共选择又具有不同特点:
首先,成本与收益的关联状况不同。在私人选择中,消费者必须自己支付全部价款以补偿生产者的生产成本,才能获得他所需要的商品与服务。由于人们不能指望获得外部收益,也不必支付外部成本,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有动力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在公共选择中,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是由公民缴纳的总税款支付的,政府及其官员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支付成本,决定公共物品和服务生产规模与结构的每个选民不过是众多纳税人中的一员,无论他作出何种选择,对他应纳税款的影响都可以忽略不计。外部性的存在使官员和选民都没有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动力,相反,选民需求过剩和政府生产过剩成为公共选择的普遍现象。因此,私人选择的效率通常高于公共选择效率。
其次,选择的基本规则和后果不同。私人选择是自愿的,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是他所需要的物品,不必购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无论别人如何选择对他都没有影响。平等、自由的个人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后,退出市场时仍然是平等、自由的。公共选择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具有强制性,个人的选择对集体决定的形成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集体决定作出后他必须服从。平等、自由的选民经过公共选择过程,退出投票站时受到集体决定的制约,一部分人想要的没得到,得到的是不想要的,从而变得不平等、不自由了。
其三,竞争与垄断的程度不同。私人选择的逻辑是“假公济私”,自利的生产者相互竞争,以恶制恶,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得以实现。公共选择中的党派、侯选人之间也存在类似于市场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以恶制恶,满足选民的要求。但公共选择的交易成本高,具有时间上的间断性和空间上的自然垄断性(即在一个辖区内一种职能的政府机构只能有一个),因而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的垄断程度都高于市场。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对合法暴力的垄断,在制度约束不健全的情况下,可能被用来满足官员的私利,形成“假公济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法治国家,首先要公私分明,国家与市场有明确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宏观与微观的界限,政府只能站在市场以外进行宏观调控,不能进入市场干预微观经济。宏观调控权力本身也必须受到宪法的制约,不能由政府任意操纵。1993年我们把宪法的计划经济条款修改为市场经济条款,并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应当肯定,用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指令,把政府的经济权力限于宏观调控,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是,“加强经济立法”的提法首先就混淆了公与私之间应有的界线。市场是私人选择的领域,规范市场的基本法律是私法,主要就是民商法,国家属于公共选择领域,规范国家活动的根本大法是宪法,这是公法。所谓“经济法”充其量不过是经济行政法,加强这样的立法既不能保护市场竞争,也制约不了政府权力,更不会对建立法治国家有多大贡献。如此望文生义,以为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实属舍本而逐末。其次,我们只能在经济立法不完备的时候才能加强它,如果到2010年经济立法完备了,立法机关再“加强经济立法”就成为多此一举了,但不加强又有违反宪法之虞。这种规定显然是不合适的。“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提法是凯恩斯主义的观点,它表明市场是邪恶的、不可信赖的,政府则是完美、可靠的,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扰乱和破坏只能来自市场上的组织或个人,绝对不会来自政府及其官员。这种假定显然是不现实的。实践证明,市场的自发秩序受到的破坏既有来自市场的,也有来自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国家,首先要完善保证市场交易的民商法和制约政府权力的宪法,否则现代化就是空话。
凯恩斯主义告诉我们,市场是有缺陷的,应当用政府干预来克服市场缺陷,当代经济学的研究发现,政府与市场一样,也是有缺陷的。因此,市场的缺陷不是把问题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理由。于是又有人提出,把市场和政府结合起来以取长补短,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但是,事情并不这么简单,没有人能保证市场和政府的结合一定能实现优势互补,而不会形成缺陷叠加。相反,由于无论市场上还是政府中的个人都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市场与政府的结合就必然造成公私混淆,产生效率低下、腐败蔓延的后果。如果市场与政府结合了,政府权力就会被人拿到市场上拍卖,拥有物质财富的人就能够在市场上买到政府权力了。因此,我们所做的既不是选择不完善的市场,也不是选择不完善的政府,而能在这两个不完善的东西的各种不尽完善的组合之间作出选择[5]。只有运用宪法和法治的力量才能有效克服市场与政府的双重缺陷,把社会正义与经济效率统一起来。
三、宪法经济学:制约政府经济权力
在如何配置权利的问题上,宪法经济学倾向于把更多的权利分配给市场,在承认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的同时,主张运用宪法制约公共经济权力。1982年11月由美国遗产基金会发起在华盛顿召开了以“宪法经济学”为主题的讨论会,会议论文被汇编成名为《经济宪法学:制约政府经济权力》的论文集。理查德?麦肯齐教授在为论文集所作序言中说,宪法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在组织了政府并赋予它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必要权力后,如何防止它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运用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损害公众”[6]。为此,公共选择学派提出了反对政府再分配,进行财政立宪和货币立宪等可操作性的建议。
人们常说,市场能够把蛋糕做大,但不一定能把它分配得公平。由政府把蛋糕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同样不能保证公平,反而会使蛋糕变小。因为中性的政策是非常少见的,绝大多数政策都会引起财富从一部分人手中向另一部分人手中转移,即总是有人受益,有人受损。一项好的政策就是使受益者的所得大于受损者的所失,增加社会总福利;一项坏的政策则使受益者的所得小于受损者的所失,减少社会总福利。但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是,集团成员对集体行动的收益都有兴趣,而集团行动的成本没有共同兴趣,每个人都希望他人支付全部成本,而自己坐享收益。集体行动的成本与集团规模成正比,个人从集体行动中获得的收益则与集团规模成反比。这样,大规模集团采取行动的能力远远不如小集团,因而特殊利益集团经常能够采取有效的行动,把多数人的财富通过公共选择转移到自己手中。所以,好的政策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公共选择理论主张用宪法规定的特定税制作为再分配的基本形式,限制政府再分配的权力。历史有时也会重复,政府再分配倾向实际上是自然经济的“慈父情节”,家长替子女管理收支,最初的动机是防止他们因奢侈浪费而陷于贫困。但慈父在掌握了子女的经济命脉以后,往往会变得严厉起来。父亲的经济权力经过国家法律的确认,就变成严刑峻法了,我国古代就有“父母在别籍异财者,弃市”的规定。有人说,真善美可以杀人,其实,爱也是可以杀人的,父母之爱终于把子女送上了刑场。现代国家进行再分配的经济权力,同样会逐渐变成无限专制的政治统治权力。
货币供应应按人们在制定宪法时明确同意并公开宣布的规则进行,不能由政府任意发行。布坎南指出,宪法确定的货币供应规则应当保证单位货币价值的可预期性,从而使绝对价格水平具有可预期性以方便市场安排交易于未来。达到这一目标的工具有两种:一是管理性货币体制,就是利用价格指数来指导货币政策的变动。二是自发性货币体制,通过设计一种私人决策系统,使货币价值的可预期性自动地从日常经济运行中产生。布坎南认为后一种体制更具优越性。在这一点上,布坎南与弗里德曼等多数经济学家稳定货币的主张有很大不同。我国90年代中期以前实际奉行了优先就业的政策,使改革处于两难境地。近年来宏观调控倾向于稳定货币,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至于进行货币立宪,还需要经济界和法律界的共同努力。
公共选择学派主张,不应当像凯恩斯主义者那样,把家庭肆意挥霍的愚蠢行为当作国家理财的明智之举,国家和家庭一样需要节俭和量入为出,应当复兴亚当?斯密倡导收支平衡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限权政府”的要求重点放在限制政府的财政权方面。布坎南认为,财政收入即税收是财政运行的关键,应当先于支出在立宪阶段确定税收的规模和结构。这是因为在立宪阶段,人们还知道自己将来在制度结构中的地位,“无知之幕”使人们不了解自己究竟会成为穷人还是富人,于是大家都愿意选择公平的而不是偏私的税制。于是,通行税、累进税和间接税等比较公平合理的税制就会被接受作为再分配的方式。由于实行以收定支,财政开支的结构和规模可以在财政运行过程中确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最后,还需要在宪法中确定平衡财政预算的规则,当开支超过平衡的界限时,应当通过自动削减支出的办法而不是增加税收的办法弥补赤字,恢复预算平衡。
我国税法强调赋税的强制性,不提赋税的公平性,加上税外收费,造成税制混乱,在经济上助长了偷税漏税现象,降低了税收政策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政治上使公共物品的总生产费用与总税收严重脱节,削弱了公民监督政治活动的能力。税收立宪和立法首先要保证代表机关对财政收支的决定权,公民提供了税款,理应由他们亲自或经由他们的代表来决定公共物品供应的结构和规模。不能政府在前面开支,代表机关在后面追认,甚至代表机关花多少钱反而由政府的财政部门决定。其次,应当建立纳税人监督制度,保证纳税人参与所在城镇、村社和其他基层单位公共事务的权利。如果公民只能出钱,对于如何花钱没有发言权,这种制度就谈不上公平或效率。没有代表机关对财政收支的决定权和纳税人对基层公共事务的发言权,就没有经济民主,政治民主也难以真正实现。
注释:
[1]参见[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7页。
[2][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20页。
[3][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153页。
[4][美]詹姆斯·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
《再冷门的问题也有最热闹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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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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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4.21―
现任英国女王
主要成就:出国访问300多次,促进英国外交事务发展,以端正品行为国民树立个人行为操守的典范
英
镑在英文中被称为Pound Sterling,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货币单位。在拉丁语中,英镑被写成Libra,因此,现在英镑的符号就是拉丁语的首字母£。虽然英镑作为货币单位大约在公元775年撒克逊王朝时就产生了,但英镑纸币的发行是从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以后才开始的。18世纪中期,大额英镑纸币开始有了面额;又过了几十年,10英镑以下的小额纸币才开始流通。
1928年,彩印的现代英镑纸币正式发行,史称“A系列”。现行英镑纸币的版式是由1970年的“D系列”确立下来的:正面是现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头像,背面是各个时期的英国名人。目前流通的英镑是从1990年开始发行的“E系列”,有5、10、20和50四种面值。这一系列有新旧两个版本,现在除了面值为50英镑的新旧两版“E系列”英镑仍在同时使用外,其他三种面值的英镑均已换成新版的“E系列”。
英国历史上的名人众多,因此,英镑的背面从来不缺少对英国乃至世界产生深远影响的历史人物。“E系列”旧版的名人是发明蒸汽机车的乔治・史蒂文森、文学家查尔斯・狄更斯、科学家迈克尔・法拉第和英格兰银行第一任行长约翰・霍布伦爵士;“E系列”新版的名人换成了慈善家伊丽莎白・弗雷、博物学家查尔斯・达尔文、“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以及发明蒸汽机的詹姆斯・瓦特和马修・博尔顿。
达尔文 从进化论到自然选择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
1809.2.12-1882.4.19
生物学家,博物学家
主要成就:创立生物进化论
曾乘贝格尔号船作了历时5 年的环球航行, 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出版《物种起源》这一划时代的著作,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和物种不变论
“E系列”新版10英镑纸币背面的头像是提出“进化论”的达尔文。
达尔文从小就显示出对于博物学的浓厚兴趣,他“努力学习辨别植物的名字,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贝壳、图章、免费邮件、硬币、矿石等”。在爱丁堡大学和剑桥大学,达尔文遵从父亲的意愿学习医学和神学,但这些都不是达尔文的爱好所在,正如达尔文在自传中所说:“尽管在我的剑桥生活中还算有些可取之处,然而接下来你将看到,我在这里的时间都被悲惨地浪费掉了,甚至比浪费还惨”。
1831年,达尔文放弃了医学和神学的学习,在迷茫中登上了贝格尔号,随船航行了5年。贝格尔号的环球航行充分满足了达尔文对于博物学的热爱,如他自己所说:“我在这次航行中工作的极致努力,不过是源自实地调研的幸福感,源自我想要为自然科学纷繁复杂的各种数据增添一些元素的欲望。”
回到英国的达尔文在1837年与鸟类学家约翰・古尔德会晤,这位鸟类学家纠正了达尔文的分类学错误,并向他指出加拉帕戈斯群岛的鸟类具有明显的南美鸟类特征。此时,达尔文开始了解并接受进化这一事实,并深深为此着迷。达尔文仔细研究了自己在加拉帕戈斯群岛的记录,进化论的雏形逐渐在他的脑海中形成。
1838年10月,达尔文偶然阅读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这本书给了他一个新观念――“适于环境的变种将会被保存下来,不适的必须消灭。其结果为新物种的形成”――自然选择。
在以后的17年里,达尔文仍在不断收集各种证据来支持进化理论和自然选择理论。1845年达尔文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我正在继续不断地阅读和搜集有关家养动物和栽培植物的变异以及什么是物种这个问题的事实。我已经有了很多很多的事实,我想我能得出一些确实可靠的结论来。”
1857年,正在马来群岛的英国另一位生物学家华莱士也独立提出了“自然选择”的理论。达尔文将他在1844年所写的论文和华莱士的论文一同发表。为了系统介绍自己的理论,达尔文用8个月的时间,完成了《物种起源》的撰写。
达尔文的进化论不是一个单一的理论,可以分成五个部分:进化是事实;共同祖先;渐进主义;物种多样性;自然选择。1959年,历史学家希莫尔法布在《达尔文与达尔命》一书中指出,在达尔文逝世的1882年,英国社会各界已经普遍接受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不过,这时接受自然选择理论的人却寥寥无几,就连被誉为“达尔文斗犬”的赫胥黎也没有接受它,称它是一个极有价值但未得到证实的假说。
不过,达尔文的理论并不都是带来积极的一面。随着《物种起源》的出版,很快就被一些所谓的学者移植到社会领域,发展成为社会达尔文主义。1890年,德国思想界完全受到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影响,这一思潮导致了强烈的种族意识甚至导致了种族灭绝主义的产生。这种盗用令生物学家们感到不安,直到现在,生物学家们还在与这些理论盗用者与偏激的解释者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亚当・斯密
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完美结合
亚当・斯密
1723.6.5-1790.7.17
经济学家、伦理学家
“现代经济学之父”和“自由企业的守护神”。代表作《国富论》,首次提出了全面系统的经济学说,为该领域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E系列”新版20英镑纸币背面的头像是亚当・斯密。人们常说,1776年有两件大事发生,一是美国独立,一是《国富论》诞生。领导美国独立运动的乔治・华盛顿成为“美国国父”,发表“国富论”的英国人亚当・斯密则成为“经济学之父”。
1723年1月,当玛格丽特・道格拉担任海关官员的丈夫去世时,她已经怀有身孕。同年的6月5日,在苏格兰法夫郡的一个小镇――柯卡尔迪,玛格丽特生下一个男婴。为了纪念逝去的丈夫,她用丈夫的名字为孩子取名: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脑袋总是摇晃不定,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眼皮下垂,深眼窝下嘴唇突起。虽然没有帅气的外表,但凭借《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意义深远的著作,亚当・斯密赢得了社会声望。当时英国的许多政府官员,都自称是亚当・斯密的学生。
《道德情操论》是亚当・斯密的第一本著作,是其在格拉斯哥大学任“道德哲学”讲座教授期间撰写的。尽管现在亚当・斯密作为一名经济学家为人所熟知,但生前却是以哲学家著称的,与《国富论》相比,他也似乎对自己的《道德情操论》倾注了更多的心血。
作为一部伦理学著作,《道德情操论》用同情的基本原理来阐述正义、仁慈、克己等一切道德情操产生的根源。亚当・斯密认为,人具有一种能力,能使自己处于第三者的位置,成为一个公正无私的观察者,从而对一个事物的道德价值形成同情的观念。
《国富论》中的最大财富,不是分工理论,不是分配理论,也不是其中的财政思想,而是其不懈坚持的“经济自由主义”。以贯穿于全书的“经济自由主义”理念而言,《国富论》的意义至少在20世纪初期,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出现之前,具有支配地位,可称得上是一部指引英国成为日不落帝国的经典之作。而其价值,在今天也依然巨大。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人是自私的。因此,“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也就是说,自利并不可怕。作为一个自发的合作团体,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引导自私的个体在不知不觉间服务于社会利益。
可以看得出来,在写作《道德情操论》时认为人类交往是基于人们相互之间同情的“道德哲学家”亚当・斯密,在创作《国富论》时变成了把自利视为激励人们行为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两部作品中,亚当・斯密对于人的本性的论述是否一致的问题,直到今天还在争论,在经济学史上被称为“亚当・斯密问题”。
瓦特和博尔顿
发明蒸汽机的好拍档
詹姆斯・瓦特
1736.1.19 ― 1819.8.19
发明家
发明的蒸汽机是对近代科学和生产的巨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导致了第一次工业技术革命的兴起,极大的推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马修・博尔顿
1728.9.3-1809.8.18
制造商,工程师
作为瓦特的合伙人,倾其所有精力和财力使瓦特的蒸汽机梦想成为现实
2011年11月2日,新版的“E系列”50英镑正式流通,其背面的头像是詹姆斯・瓦特和他的合伙人马修・博尔顿。人们都知道是瓦特改良了蒸汽机,由此吹响了工业革命的号角,但对瓦特的合伙人马修・博尔顿了解的人就不多了。50英镑上同时出现瓦特和博尔顿,向我们揭示了一段商业合作的佳话。
1764年,瓦特接到了一项修理从伦敦买来的纽可门蒸汽机的工作。他在修理这台机器的过程中感到,纽可门蒸汽机的冷凝装置很不合理,浪费了大量的能量。瓦特通过思考摸索后认为,合理的办法就是将蒸汽冷凝过程移出汽缸,增加一个与汽缸分开的冷凝器,将蒸汽的冷凝过程在冷凝器中进行。1765年5月,瓦特的想法终于付诸实施,他设计制成了一台实验性的机器,采用了冷凝器与汽缸相分离的设计,使得蒸汽机的效率大为提高。
一位企业家罗巴克在听说了瓦特的发明之后很感兴趣,主动找到瓦特要求与他合作,表示可以为他提供研制基金。虽然罗巴克在1769年帮助瓦特申请到了“关于内燃机减少蒸汽和燃料消耗的最新方法”的专利,但蒸汽机的研制在试验多次后也未见成功,而此时的罗巴克已濒临破产,没有能力继续承担研发费用。
1772年,陷入经济困境的罗巴克卖掉了他在瓦特蒸汽机专利权上拥有的三分之二股份。这些股权的购买者就是实业家马修・博尔顿,他在伯明翰有一家生产小五金器械的工厂――索霍工厂。博尔顿是一位非常有眼光的实业家,他看到英国工业正在兴起,许多新的工厂需要新的动力,于是就决定转产蒸汽机和加工机械。
1775年,博尔顿正式与瓦特结成伙伴关系,博尔顿对瓦特重新开始试验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博尔顿的支持和鼓励下,瓦特的蒸汽机终于在索霍工厂试验成功。很快,改良的蒸汽机正式投入市场。
博尔顿和瓦特性格完全不同,两人能够走到一起是工业历史上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一页。瓦特心思细腻,做事动作迟缓并且非常容易焦虑,常常会灰心丧气。博尔顿热情洋溢,生气勃勃,与人相处得很好,总是很乐观,在瓦特碰到困难时,总能给予强力的鼓励与支持。当瓦特说:“不会起作用的。”博尔顿会说:“当然会成功的,只要再试一下就行。”
1809年8月18日,81岁的博尔顿去世。就在去世之前,他还在听下属向他报告营业状况。对于博尔顿的去世,最伤心的莫过于他的老友瓦特。在瓦特的回忆录中,记载着这样一段话:“在事业上,能够弥补我这个人容易失望、而且容易失去自信的缺点的人,就是乐天的博尔顿。在伯明翰,在索霍,我得到他所给予我的援助。现在,世人之所以能够广受蒸汽机的恩惠,全要归功于博尔顿对这项事业无比的关心和费心的经营,以及高明的远见。假如没有博尔顿的帮助,单靠我个人的力量,我想,这个发明恐怕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十年后的1819年8月19日,瓦特也离开了人世。他的坟墓与博尔顿的坟墓,并排在亨斯华斯教堂的墓地上。
[关键词]《飞越疯人院》;人物;象征意义
影片《飞越疯人院》获得了第48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改编剧本五项大奖。该影片所刻画的人物,眉目清晰,性格鲜明各异,给人十分深刻的印象。麦克墨菲开朗热情、热爱自由;布鲁姆・布罗姆登高大强壮、沉着冷静;雷察德小姐不苟言笑、心狠手辣;比利・彼比特则腼腆胆小……然而,我们不仅要看到故事人物的性格特征,更要理解人物的性格和行为所具有的象征意义。
象征是一种以物征事的艺术表现手法,黑格尔的定义具有权威性:“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关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因此,我们在象征里应该分出两个因素,第一是意义,其次是这意义的表现。意义就是一种观念或对象,不管它的内容是什么,表现是一种感性存在或一种形象。”如果把文本称为能指,把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称为所指,那么象征是沟通能指与所指的桥梁。创作者通过呈现某种客观意象,可以表现出超越这个意象的丰富内涵。按照象征的意义,象征可分为观念型象征、情感型象征和感觉型象征三种。在此,笔者将选取几个代表性的人物,分析他们在影片中的象征意义。
一、麦克墨菲象征自由斗士
麦克墨菲在影片中被设定为一个具有嬉皮士性质的人物,在一定程度上是创作者们自我人格的象征;而嬉皮士是反文化运动的产物,因此,麦克墨菲在更深层次上象征着在那个年代勇于冲破桎梏,追求精神自由的战士。这样一个战士必是为社会所不容的异类。他不受社会管制,为了躲避监狱的管制劳动,装作精神病人混入了疯人院;他的行为在别人眼里就是“精神不正常”。这样,作为一个异类,成了当时美国社会的“精神病人”,于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作为一个在精神病院的正常人,他又成了一个异类。他拒绝服用护士发的药,因为他不知道那药的成分,尽管最后不得不接受那药,他也只是假装着把药吞了下去,随后又悄悄地吐了出来;他想要看世界杯球赛的提议被驳回之后,就通过模仿比赛演说,激起了其他人看世界杯的热情,把病房弄得毫无秩序;他教其他病人打篮球,并且还带一些病人逃出了疯人院,享受外面世界的精彩生活;他为了帮助契思威克拿到香烟而与警卫大打出手,看到比利・彼比特惨死之后,他不顾一切地要掐死雷察德小姐。他最终因为冲撞了大护士而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被强行做了前脑叶白质切除术手术,成了一个没有意识的植物人。酋长布鲁姆・布罗姆登为了使麦克墨菲不受别人迫害,在逃走之前将他杀死。
可以说,麦克墨菲就像一束阳光,照亮了阴暗而压抑的病院,为病人们带来一丝温暖和光亮,让他们看到生活的美好,甚至曾经治愈了病人们扭曲的灵魂。麦克墨菲在影片中正是自由、正义与反抗的化身,他崇尚自由,渴望自由,同时又充满了正义感。他总是怀着一颗博爱之心,去帮助病房中的朋友们,为他们谋求权利,并且始终坚持与疯人院的高压统治进行着斗争,争取属于人的权利。因此麦克墨菲象征着美国社会中那些热爱自由、为自由而奋斗甚至而死的人们:他们不满于当时的社会制度,渴望变革,创造出一个真正自由和民主的社会。布鲁姆・布罗姆登――一个两米多高的大汉――曾说,麦克墨菲甚至比他还要强壮。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麦克墨菲的确是巨人,他的强大不仅是身体而且是精神上的强大,在一个统治者昏庸横行、制度黑暗而人民又麻木不堪的社会之中,能够逆流而上、坚持真理,倘若没有一个强大的内心,是无法做到的。追求变革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而通常我们把拥有这种勇气的人称为英雄。《飞越疯人院》所塑造的这一英雄,就是为了唤醒还在沉睡的人们,继承英雄们的精神。
二、雷察德小姐象征统治阶层
要分析大护士雷察德小姐的象征意义,我们首先看她的名字,“Ratchet”在字典中的意思为“(防止机器倒转的)棘齿”。 雷察德小姐确实如棘齿那般,用自己的权威维持着“疯人院”这一大机器的正常运转。她带着鹰一般的眼睛,审视着病人们的一举一动。可以说,雷察德小姐就是权力的代表,象征着美国社会中实行残酷统治制度的统治者。她是疯人院中制度的执行者,通过制度和暴力对病人们的生活进行约束,对他们的思想进行改造,从而成为她权力下的奴隶;她疯狂地迷恋着制度带来的安全感,要求所有的病人都遵守疯人院的规则,倘若没有轮到某个人说话时,那个人就没有提问的权利。例如,在一次定期会议中,麦克墨菲曾提出要看世界杯,希望院里能将人们的作息时间调整一下。雷察德小姐没有立即反对,而是让在场的病人们投票,投票者超过总人数的一半,麦克墨菲的提议就算通过。但是举手的人并没有超过一半,麦克墨菲失去了看世界杯的机会。雷察德小姐深知这些病人的思想,所以才以一副“民主”的姿态来肯定麦克墨菲的提议。然而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群病人的思想意识早已被消磨殆尽,他们是不可能举起手来反对现状的;而第二次投票的结果却超出了雷察德小姐的意料,因为酋长布鲁姆・布罗姆登的举手,举手总人数超过了一半。雷察德小姐本该按约定为他们放映世界杯,但她却以投票时间结束为由再次宣布麦克墨菲的提议失效。以投票决胜负,少数服从多数本是民主的最基本体现,然而最终她否决了这次民主投票,正意味着她所象征的那些统治者虚伪嘴脸的暴露,是创作者对“民主”一词的绝妙讽刺。
三、布鲁姆・布罗姆登象征大自然力量
布鲁姆・布罗姆登在疯人院中是一个很特别的人物:身材高大、强壮,只要抬起手就能触摸到篮球的篮筐,可以搬起平常人挪不动的蓄水池;在麦克墨菲到来之前,他是疯人院中唯一清醒的人,然而他装聋作哑,每天只闷着头扫地;他将一切看得透彻,却没有这个黑暗王国的勇气;麦克墨菲的到来唤醒了布鲁姆・布罗姆登内心深处的反抗意识,最后他打破了疯人院的笼子,逃了出去。
布鲁姆・布罗姆登是影片中塑造的唯一成功者形象,因为只有他最后逃离了统治者的压迫,走上了所有人渴望的自由之路。布鲁姆・布罗姆登象征着社会上那些深受麦克墨菲这样的自由主义战士影响,逐渐燃起追求自由的勇气,最终通过反抗而获得自由的人们。这样的人在当时并不多,他们只存在于创作者的理想之中,这些人被赋予强大的力量、清醒的头脑和正义的灵魂,所以当他们奋起反抗之时,必将为创造一个自由民主的世界增添一份不容忽视的力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布鲁姆・布罗姆登的象征意义并不仅限于此。19世纪末期,航海家哥伦布来到了美洲大陆,从此白种人开启了对美洲大陆的侵略历史,作为美洲土著人的印第安人自然深受影响。一方面,白种人发掘了这块土地,给他们带去了文明和现代生活;另一方面,白种人又侵占了他们的家园,破坏了他们固有的文明。导演米洛斯・福尔曼客观地审视着白种人与印第安人的关系,于是赋予了印第安人布鲁姆・布罗姆登不一样的内涵:一种“似乎来自于大自然的强悍、粗野、朴实而自然的文化,是没有受到现代文化污染的原生态文化”的象征。从影片可知,布鲁姆・布罗姆登深受其父的影响:懦弱,不敢站起来反抗;而麦克墨菲唤醒了他的自由意志,并最终激励着他逃离来自美国社会体制的压迫,这意味着白人对这个民族的积极影响,同时也在启发着当时的人们,只有一种富于大自然的原始、淳朴的力量,才能冲破现代消极精神枷锁的束缚,因此可以说布鲁姆・布罗姆登在影片中更是一种文化的象征。
四、精神病患者象征被压迫人民
在疯人院的病人中,除了麦克墨菲和布鲁姆・布罗姆登之外,还有一群患者,但他们又并非是真正的病人,因为他们之中有像麦克墨菲一样因为犯罪而被送进来的,也有人是自愿进入疯人院的。他们是一群被美国社会制度压抑而最终变得麻木的人。对于麦克墨菲来说,被关进这个如笼子一般的疯人院就意味着自由的缺失;而他想不到的是竟然有人宁愿放弃外面自由的生活,自愿住进疯人院接受管制。这类人在电影中所扮演的角色,正是当时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世俗人群。他们胆小怕事,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宁愿生活在压迫之下也不愿奋起反抗,追求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因不合理的社会体制,思想变得扭曲麻木,最后成了真正的疯子,走向毁灭。比利・彼比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比利・彼比特是一个口吃、友善而温顺的男孩,因受不了母亲令人窒息的管制而选择走进疯人院。后来,在麦克墨菲的引见下,他认识并爱上了一位女性朋友。如果说麦克墨菲象征着一个外来的天生拥有自由主义精神的拯救者,那么比利・彼比特则是一个被麦克墨菲所拯救的、从这个社会之中觉醒、但又因反抗而被杀害的人。与女人发生性关系之后,比利・彼比特曾一度恢复了正常状态,他甚至不再口吃。在这里,性的解放意味着人的自由天性的解放,人性解放之后,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人,成为一个没有缺陷的人。然而或许是由于人性的本质难以改变,或许是由于统治制度的异常强大,比利・彼比特们的人性回归只是暂时的,他们最终只能因为无法逃脱世俗的道德约束而走向自我毁灭。
五、结语
象征主义最大的特点在于寓意超越作品本身而具备更为丰富的涵义。电影所表现的一切事物,都是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看到感觉到的,而正是通过这些真实可感的形象,作者揭示出作品富于寓意性的主题思想,指向一个深刻而丰富的精神世界,甚至可以穿越时空,成为现代文明的经典寓言。
《飞越疯人院》创作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通过构建“疯人院”这一背景,象征当时的美国社会。当时的美国,社会问题不断,政治运动频发,处于工业文明时期的美国,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的观念腐蚀着人们的灵魂,人们的一切行动无不是受着利益的驱使。统治阶层的虚伪无能使人们丧失了自己的信仰,而制度的腐朽黑暗渐渐扭曲了人性,对人性的摧残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这个时候,象征着自由与民主的斗士麦克墨菲们出现了,他们率先站起来反抗统治者的高压政策,争取精神自由和人性解放,并用自己的行动感染更多的人,唤醒他们内心深处对自由的渴望;然而麦克墨菲们的战斗在雷察德小姐这样的武装到牙齿的统治者迫害中,最终走向躯体的毁灭;以布鲁姆・布罗姆登为代表的象征着原始自然文明的拯救者出现了,他们以自己强大的力量,拯救了自由主义战士们的灵魂。这部作品的伟大价值在于它描绘了人类生活的普遍真实。影片通过塑造麦克墨菲和布鲁姆・布罗姆登等典型人物形象,抨击了当时的美国直至制度,赞颂了敢于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精神,呼吁人们,包括广大被压迫人们将这种精神传承下去,使自由与民主永远得以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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