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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持续发展的村镇规划建设价值取向
在发达国家村镇规划中,判断可持续发展有2个不同的角度:一个是以生态为中心;一个是以人为中心的。“生态中心论”以环境可承受和环境得以改善为前提来判断可持续发展,如决定人口和经济增长的限度:“人本论”以满足当前人的需要但不损害后人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来判断可持续发展。两个不同的立足点的差异之一是尺度不同:“生态中心论”的尺度是区域的或全球的,而“人本论”的尺度是地方的,一个村、一个镇和一个城市。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去规划设计社区时大都采取“人本论”的立场。
英国的《21世纪地方发展纲要》从4个方面考虑可持续发展的村镇规划设计:
(1)在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中,应采取生态学的方式去考察社区,重新研究社区与它的背景的关系,如自然景观、生态系统、水和能源等。
(2)在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中,应尽可能强化地方社区的独立的和综合的功能。一个地方对汽车的依赖会产生环境污染、交通设施使用不平等、过量使用土地和能源等问题,因此,避免地方社区的区域功能衰退,减少对汽车的依赖,是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去规划设计社区的重要内容。
(3)在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中,采用人的尺度、土地与空间的混合使用、人群的混合居住、维护地方的社会资本等基本准则。
(4)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使每个人都能负起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系统干扰的责任。
按照这些准则设计的社区有如下理想特征:有适当的住宅、工作机会、当地生产的农产品、稳定的能源和水源;不同年龄和收入的人们形成一个和谐的社区;人们在那里生活、工作、参与各类社区活动;大部分人在那里工作,不需要每天为了工作而长途奔波;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属于那里。这些描述可以归纳为6大设计原则:
(1)独立性:无论从技术上、社会上还是环境上讲,村镇居民的日常需要应尽可能在当地得到满足。例如,居民在村镇里能够得到就业或得到基本的社会服务,减少出行,从而减少在交通上的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混合性:在设计上给村镇里不同的社会阶层、经济收入、年龄特征的人们以选择的机会,包括出行方式、住宅、工作、服务和开放空间等,尽量采取居住混合,功能混合,适宜步行等基本设计手法。
(3)地方性:村镇规划与设计应顺其自然,如地理环境、自然景观、水系、生态系统、小气候的条件,不仅增加了每个社区的个性,也保护了环境。
(4)综合性:充分考虑人们在地方社区内的各种各样的空间联系,如公共场所使用的多样性,道路使用的多功能性。
(5)开放性:村镇规划与设计应尽可能对未来开放,如公共建筑用途的变更,住宅的扩大,基础设施的增容,多功能的开放空间。
(6)自我管理:村镇规划的决策应放到尽可
二、村镇规划建设要注意乡村的特点
(1)非农业使用的土地叠加在多倍于它的自然开放空间上;
(2)人的尺度与乡村自然尺度的巨大反差;
(3)乡村空间基本保存着原有自然地理形态和多样性的相互联系;
(4)土地和空间的非农业化会对生态循环链发生影响;
(5)开放空间与其他使用在土地分配上的比例和在空间布局上存在特殊规律;
(6)村镇居民的资源供应能力和废物吸收能力是确定的;
(7)农用地的保护与对农用地调整的生态约
(8)居民点自然文化特征和地域文化特征混城市规划并不涉及这8大特征,而村镇规划设计如果忽略它们,后果就是失去农业生产空间,失去自然的开放空间,失去良性的生态循环链,失去村镇居民点的各种自然特征,失去地方文化特征。但是,反对套用城市规划的方式、去指导村镇规划,并不意味着拒绝采用城市规划的技术和手段。相反,它仅仅意味着在规划村镇居住区的形体时应用城市规划和设计手段,同时,还必须再加上对乡村自然开放空间、乡村自然尺度、乡村自然地理形态及其联系、乡村生态循环链、乡村生活与生产的混合等因素的考虑。
三、按照乡村发展趋势合理规划村镇布局
1.都市区和非都市区不同地区乡村的变化前景是不同的。比如,都市区的乡村(郊区)与一般农业地区的人口变动会有不同趋势,乡村居民点的生命力也会有不同情况。美国有都市区和非都市区的统计定义。都市区(也译为“大城市统计区”),由5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市和在其影响下的城市和乡村组成。在80~90年代,美国有268个都市区,人口1.98亿人,占总人口78%,面积占15%。在都市区中,郊区人口占一多半。非都市区包含其他中小城市和大部分乡村。乡村指居住人口在2500人以下、不属于城市区的居民点。非都市区的村镇,1980年有2443个,1992年有2304个。镇有多种形式,比如农业镇、工业镇、矿业镇、退休人员镇、官员镇等。
在法国,位于城市附近或位于工业和城市人口聚集区(ZPIU,类似于中国所谓城乡结合部地区)内的乡村人口,以及部分边远乡村的人口也有增加的趋势;也有1/3的村镇人口在减少,比如在科西嘉中部、南阿尔卑斯和布列塔尼中部,主要是一些人口密度很低(20-30人/km2)的地区,一直存在着荒芜化、人口外流和老龄化。
2.村镇布局调整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
“三农问题”[1]是我国当前建设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和挑战,它与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西部大开发问题紧密相连。这一问题不解决,我国的现代化就难以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就不能真正的实现。故此,历届政府高度重视,并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作了特别强调。学界对这一中国当前最大的现实问题也极为关注,研究成果不胜枚举,研究内容更为广泛,成为当前经济学理论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众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有幸逢阅了美国耶鲁大学政治学和人类学家的《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受益匪浅,感触颇深,诚然此作之说可为我国农民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一、《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简介
詹姆斯????C?斯科特于2001年和2004年先后两次在中国发行的《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以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学术魅力,在我国学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该力作集中反映了科斯理论阐释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实证主义研究特色,从现实出发来考察东南亚农民生存伦理和反叛逻辑。通读此作,我们很容易发现作者深厚的人文关怀主义情操,他是真正站在农民的立场,深入农民的心理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说话的学者。书中大胆采用了经济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成果,从理论上构建了“生存伦理”对农民经济活动的重要意义,肯定了其规范性和道义,并实证了“安全第一”原则的决策性和普适性。正如译者所言,本书是一部真正从农民的角度出发,更为现实的考察农民生存和反叛问题的力作。它对研究亚洲乃至世界其它国家的农民问题,都有着极为现实的借鉴意义。
二、启示――“三农问题”
透过此书看当今中国社会的“三农问题”,启示重重。笔者认为 “三农问题”要根本的解决,也要深入农民的心理,站在农民的立场解决问题,而不是纸上谈兵。虽目前国家已投入人力、物力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业产值,然大量问题尚未解决,大部分农民的贫困问题依然存在,这将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必须高度重视。笔者在接受詹姆斯????C?斯科特思想与理论的基础上,综合国内对“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以及部分个人调查结果,依据现象学的部分理论,对当前我国的“三农问题”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切实发挥政府的援助机制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指出:“在家庭之外有一整套网络和机构,在农民生活陷入经济危机时常常起到减震器的作用。一个男性亲属、朋友、村庄、有力的保护人,甚至包括政府(虽然较为罕见),都会帮助度过疾病或庄稼歉收的难关。”这就是斯科特所说的援助机制。但显而易见的是,作者对政府援助行为的可靠性难以置信,认为“传统的国家和现代国家都能帮助农民生存下去。然而国家的援助,如果说总会有的话,也是很难靠得住的”。当然这只是作者的主观理解,不管怎样,政府的援助还是存在的。尤其就我国当前的社会而言,政府对“三农问题”极为重视和关心,但重视关心的效果如何,就需要考究了。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切实发挥其最基本的援助职能。然当下中国农民的基本生存已不是问题,政府的资助已渐趋落实并明朗化,如农村教育、乡村交通建设及农税取消等等。话虽如此,但我们政府一直所倡导的建设新型农村并没有实现(只有小部分),农民只是暂时满足了基本生活,而在广大农村,子女上学及医疗问题依然很严重,贫困依旧是农民的心病。总之,农民脱贫的目标远远没有实现,治富就更不用谈了。因此就需要政府伸出援助之手,解民于危难之中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切实发挥其援助机制,尽可能地缩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脱贫,共同富裕。
那么,政府如何更好的发挥其援助机制呢?《农民》[3]在对“剥削”进行了现象学分析时指出,“为了达到剥削农民收入的一定平均值的目的,精英阶层可以有极为不同的方法。虽然农民对任何此类索要都会感到不满,但使他感到自己被剥削的最为严重的是那种最经常的威胁其生存要素的、最经常的使其面临生存危机的索要。在农民询问被拿走多少之前,他先要问的是还剩下多少,他要问涉及农民利益的制度是否尊重其作为消费者的基本需要。”从这段阐释我们可了解到,农民真正需要的是维持基本生存的安全感。回归到政府的援助问题上来,我们发现农民需要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安全第一”的生存。简言之,政府保证了农民的安全感,自然就保住了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经常宣扬,现代社会农民要治富,就要发展副业,创办自己的企业。然而,斯科特给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农民行为――规避风险行为。并引用了生存农业经济著作的话作为解释,即“对于勉强生存的农民来说,可恶的风险会相当厉害,因为高于期望值的利润也许抵消不了低于期望值的回报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如此就需要政府来解决农民的风险问题。笔者认为,政府应发动群众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并首先由政府在本地创办企业,作为示范点。这一方面可以给农民提供就业岗位,保障其“安全第一”的生存;另一方面可以吸纳技术人才,尤其是大学生,也就相应解决了部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在政府的引导之下,一些有思想有能力的农民看到创办企业的益处,也就必然加入到创业的行列中来。长此以往,毋庸置疑,整个农村的经济就会慢慢发展起来,农民的基本保障和治富问题也就相应的解决。
(二) 加强农民的专业知识教育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中指出:“安全第一原则并不意味着农民屈从于习惯:即使是可以避免的风险也不敢承担。当旱季作物、新种子、新种植技术以及市场生产等新事物提供了明确的、实质上的收益并且对生存安全没有风险或风险不大时,人们会看到农民们是冲到前面的。”如此说来,农民需要进行一定的革新[4],只要不是高风险的革新,但是“大量农民的革新行为具有孤注一掷的特征,这使得农民不得不为未知事物而拼搏一番的经济背景同其常见的怀疑主义谨慎态度”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因此,农民要通过革新改善自己的境遇,就要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而这种经济风险只要不是很大,农民就可以坚持下去,不幸的是风险超过预期目标就必然中途放弃甚至破产。在安全第一原则的限制下,农民不会去冒险,只会选择投资少而风险也小的革新,慢慢改善。
鉴于上述一系列农民自身的主观和客观原因,要设法改变农民的生活境遇,降低经济风险,在保证安全第一原则的基础上转变农民的思维,达到投资少风险小的经济目的,同样需要政府这一强大支柱。从长远利益考虑,解决本质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加强农民的专业知识教育,把新的技术、新的经营理念、新的作物品种、新的行业选择等定期传授给他们(当然初期是针对农民中的精英阶层,因为他们有对新事物的优先和乐于接受能力),使农民掌握更多的专业技术(如防虫、播种、育苗等技术)。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并减少风险,以增加利润。当农民真正看到教育带来的现实利益时,必然会全身心地投身于农业生产。如此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最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得到了安全保障,政府的作用也就真正的发挥出来了,其形象也相应的提高了。并且,通过接受教育,农民的个人素质也相应提高,并更能深刻体会到知识的作用,这就对教育在农村的普及起到催化作用,。如此良性循环,相信我国的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就会稳步、良好的解决。
当然笔者的观点有一定的空想成分,这一政策要真正实行是不容易的。由于广大农民同胞知识水平非常有限,认为教育只是年轻一代的任务,他们多年的经验积累是不需要进行教育的,而且可能对农业知识教育有排斥心理(不懂其中的摘要农民中的精英阶层的支持,然后再将其经验传授给其他的农民。等农民看到了新技术的成果时,自然就投身于学习及实践中去。
(三)整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中引用了S?爱泼斯坦的一句话:“贱民阶层之所以乐于接受这种给予这种固定报酬的制度,是因为即使遇到灾年它也给予安全保障”。对农民而言,稳定的安全保障比市场经济利润等重要,而土地就是农民最稳定的保障。因此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对土地的优化分配和合理利用是关键。当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现代科技日新月异,以家庭为主的小块土地已不能适应现代科技社会发展的要求。在调查中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小块土地的效率低下问题。由于整块的地被分成若干个小块头,尤其是在平原地区,本来大型的机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作业,但是由于地形问题或是面积问题,导致大型先进的机器作业很难实施,只能进行小机器作业,效率相对底下,而且耗时耗力。再者其农产品(如小麦)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时,必然会因为量少且质不高而廉价出售,如此,农民的经济收入就明显降低,若遇上灾年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很多农民觉得发展本业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进入城市,摇身变为农民工,并成为现代城市一道新的风景线。他们的生活状况、心理健康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可见土地对现代的中国农民而言已经不是最稳定的收入了(当然是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要提高和改善农民的收入及生活水平,就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农民的本业――土地出发,对其进行优化管理及合理利用。
那么怎样施行此项任务呢?笔者认为应重新整合土地,即全部没收农民的土地,并将土地转让给承包商,再由政府发给农民固定的生活补助(当然是要满足农民的生存),这样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有稳定的收入,可以像产业工人或公务人员一样,每月有固定的工资。如此农民为了生活的更好,外出务工,就可得双份的工资,社会上存在的看不起农民的思想也就慢慢的消失,农民的待遇提高了,整个社会也就和谐了。再回到土地上来,承包商可以利用大片土地进行大机器作业,不仅效率高,省时、省力,而且经过专业技术的指导(承包商有条件雇佣农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也就随之提高。这种上下兼顾的政策才是解决三农问题之道。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要真正解决好“三农问题”,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政策转变,在保证农民“安全第一”的生存原则之下,通过一定的援助机制及智力支持帮助农民脱贫治富,协助农村发展事业、推进农业进入现代化轨迹。
三、结语
詹姆斯????C?斯科特的《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这部力作对农民问题进行的深刻剖析对于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有很大的启示,无论是理论阐述还是个案分析,都本着客观的原则,聚焦于农民的切实感受和切身利益,这种替弱者说话的个人主义情操实为可贵。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处理好农民问题是重中之重,而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就是要理解农民,满足农民的心理需求,从农民的切实感受和切身利益出发,真正站在农民的立场上,而《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就是很好的理论与实践教材,从中汲取营养,才是治“三农问题”之本。然该力作是以东南亚农民为例进行的考察研究,是否符合中国农民的实际尚存争论,但笔者认为其理论(如生存伦理,安全第一原则)是完全可以解释中国乃至亚洲所有农民的实际状况的。基于此,笔者在粗浅理解该作的基础上,对我国的“三农问题”提出一点看法,意在对此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美]詹姆斯????C?斯科:农民道义的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 ,译林出版社,2004. 5
[2]马遂: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2003.3
但是,在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教授文贯中看来,官方的城市化率有很大的水分,2亿多农民工并未真正城市化,未来的城市化道路并不平坦。“如果维持现行的不合理的土地和户口制度,后果必然是推高农村人口城市化的成本,阻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文贯中曾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中的一员,目睹了农民生活的艰辛和农村经济的凋敝。“”后他考入复旦大学,1983年负笈美国芝加哥大学,以中国土地制度为题的博士论文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的精心指导,而后在美国大学执教至今。
作为一名研究中国土地制度的经济学家,文贯中对于中国现实深表忧虑,“旧‘三农问题’没有解决,又衍生出新‘三农问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根子还在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
文贯中认为,农民进城定居的问题解决不了,中国就必定滑进“中等收入陷阱”,因为这意味着大多数人无法分享城市繁荣。
文贯中呼吁,“给予农民第三次退出权”。在他看来,“回到历史的原点,给予农民退出权利。不管是保存现在的集体所有制,还是重组或者完全单干,都由农民自己来决定。这是中国走出‘三农问题’困境的唯一选择。”
中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
《财经》:全世界有将近200个国家,但是真正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不到15%,其余大部分是中低收入国家,那些进入中等收入行列的国家,基本停滞在“中等收入陷阱”里。现在中国也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作为一位经济学家,你认为中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文贯中:既然已经有30来个国家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就说明这种陷阱不是必然的。但是从现实来说,中国又确实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严峻考验。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并没有解决农民进入城市这样一个艰巨的任务。只要中国农民以及已经进城的农民工不能融入城市,那么“中等收入陷阱”对中国来说就是一个很现实的危险。
1978年以前的30年,中国没有走出“三农”问题,可以怪罪于闭关自守,怪罪于计划经济体制。最近这30年,中国经济获得了高速增长,却没有把农民和农民工融入到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去,就只能怪政府错失很好的历史机遇。
《财经》:在你看来,中国本来可以顺势而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让农民更好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人为压低劳动力的成本可能恰恰是这30年中国经济能够高速增长的原因?
文贯中:中国不需要人为压低工资,因为中国只有18亿亩耕地,却有世界最多的人口,每个农民所能耕种的土地极为有限,所以有大量过剩人口,这就决定了中国的低工资优势是真实存在的。现在有些地方的民工荒反而是人为的,因为房价过高,民工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完成正常的人口再生产。中国的低工资优势是败在了地价和房价上了,所以是败在自己手里,败在土地制度手里。
《财经》:问题在于,如果农民既没有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束缚,又能够顺利地分享繁荣的话,是不是会抬高工资水平,从而使中国很快就丧失掉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不可能有长达30年的高速增长呢?
文贯中:这种解释可能过于简单了。首先,如果没有户籍制度的限制,并且允许土地自由流动的话,廉价土地和廉价劳动就会促进百业兴旺、普遍就业,中国的低工资比较优势可以维持很长时间,直到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吸收完毕。现在农村还有几亿剩余劳动力,说中国已经到了刘易斯拐点,这是需要一个严格的前提的,就是维持目前的土地制度和户口制度不变。
不过,城市工资上升的同时,继续存在农村的普遍失业。这种并存局面的出现,也就意味着中国进入中等收入陷阱。避免陷阱的关键是土地由市场来配置,使土地价格不至于过速上升,不会到处是天价楼房,农民就容易在城里定居下来。
将农民在城市里的工作时间限制在十几岁到三四十多岁之间,然后就将他们送回农村去,世界上没有这样的做法。可是,中国政府限制土地供应,人为抬高地价和房价,获取高额的“土地财政”。农民工的工资低,房租高,又不能享受城里人的社会福利,所以中年以后只能“逃离城市”。即使政府想提高城市化率,地价和房价已经炒成这么高,如此昂贵的城市又怎么能够安置农民工呢?
《财经》:办法是让农民回到各地的农村就地消化,不过这样一来又必然造成城市劳动力供应的紧张。
文贯中:对,本来中国可以保持更长时间的劳动力比较优势,现在被自己的土地制度葬送了机会。中国的增长速度近几年在滑落,欧美一时走不出目前的困境,以后的增长也不乐观,中国的出口前景也因此不乐观。世界通过大量进口中国产品、帮助中国吸收劳动力的能力饱和,内需又不足,中国今后的困难很大。
与中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东亚其他经济实体,包括日本、韩国和台湾等都只用30年左右的时间就解决了“三农问题”。在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这些经济实体实行市场经济和出口导向的贸易政策,农民可以自由流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工业化需要源源不断的农民,房价也没有炒成天价,农民得以进城工作并定居下来。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被普遍消化后,出现工资相对资本的成本上涨,这些经济体按照新的比较优势才实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升级,并用服务业吸收从劳动密集型企业中精简出来的非熟练工,因此农民阶层没有像一些拉美国家那样被抛弃在现代化的进程之外。
将大多数人排斥在外的现代化应该反思
《财经》:中国的麻烦在于,人口比较优势的潜力还没有穷尽,就出现了“用工荒”;农业的剩余劳动力还没有消化完,某些地区就开始了产业升级。
论文关键词:农民工,医疗保障,对策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农业人口仍然占到总人口的70%以上。套用舒尔茨的说法,中国经济可谓是典型的农业经济或农村经济对策,或者说是农民经济、穷人经济,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问题在我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农民工的本质是农民问题,农民工是农民中比较先进的、比较积极的部分,他们是带头和开路的。解决农民工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问题。
对中国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农民工可谓功不可没。据中国社科院人口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统计对策,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对我国GDP贡献率达21%,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约为1.5亿人,在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7.6%,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68.2%,在建筑业中接近79.8%;在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对策,农民工占到52%以上。
然而,长期以来,受人为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远离了人口众多而又身处社会底层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国家社会政策缺位的一个重要表现。农民工医疗保障程度低,相应的医疗保障机制和体系发育滞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医疗保障体系之外。
一、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价值分析
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需要。据统计,目前农村有1 .7亿剩余劳动力,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大部分来到城镇,而来到城镇的农民工60%表示即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回去。这些失业或没有工作的农民工因生活所迫,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随着风险的增加和保险意识的增强,他们也要求有平等的医疗保障待遇,而从整个社会来看,也只有为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农民工才能安心工作,才能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2.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加大及体现社会效率和社会公平的需要。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民靠天吃饭,依赖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转入市场经济后,一切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进行,社会、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功能弱化,而且机械化大生产条件下伴随工业化、现代化出现的各种职业病,失业、养老等老弱病残问题都增加了农民工的就业风险和生活风险。这些市场化风险对他们构成严重的威胁,尤其是在转型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大量存在的今天,社会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安全网,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城镇居民可以充分享受医疗保障,而农村居民却相反,社会长期默认农民的医疗保障就是土地和家庭保障,而没有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这不利经济的发展,不利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为此把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就成了必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是一个逐步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有其建立的必要性并不代表就有其建立的可行性,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也一样,对其可行性必须认真论证。
1.农民工应该建立什么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对为农民工提供医疗保障这已取得了高度一致的认同,但对农民工提供什么样的医疗保障,应该由谁来提供,这是理论界一直有的争论。我认为单纯地把农民工医疗保障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内是不够的对策,因为农民工毕竟与纯粹的农民存在很大的差别,而且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要。我认为对农民工医疗保障应该是整体上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内,但同时应该根据农民工的特殊性,建立与农民工迫切需要相符的医疗保障,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实现农民工医疗保障与农村医疗保障的统一,然后再实现农村医疗保障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最终建立高度一体化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
2.建立归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农民工身份特殊,其迫切需要的是解决突出的基本健康保障问题,因此应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走分阶段逐步完善的道路。其实际情况表现在:一是农民工虽然现在身在城镇,但仍是农民,他们中的大部分最终落脚点是农村。据北京市对农民工的调查,有89 .7%的外出农民工表示最终将回到家乡,吸引他们回家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土地,这是其生存保障和健康、养老保障的最后防线,因此把他们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内,这既符合人们的正常思维又符合目前农民工的实际。二是农民工是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不具备像城镇居民那样的缴纳医疗保险金的能力,其医疗保障大部分是依赖政府和社会的救济。
二、构建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设想
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在构建过程中要有周详的对策,应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从其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健康保障入手,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具体对策有:
(一)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工数量庞大,流动性极强,不能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显然不合适,而应该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建立分层次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首先将农民工进行分类,可将其分成三大类:一类是经过在城镇的长期生活,有了一定的积蓄并打算在城镇长期定居的农民工,可将他们按富裕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供,使其接近城镇医疗保障,享受较高级的福利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待遇;一类是短期在城镇生活,到了一定年龄返回农村的农民工,这类农民工不好管理,需要建立一整套的配套措施来构建其医疗保障;另一类是临时在城镇打工的农民工,这类农民工的重心仍在农村,只是农闲时才到城镇打临时工,农忙时还得回去务农,对这类农民工可将其纳入相应阶段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内。各层次的医疗保障应建立项目齐全的医疗保障内容。农民工医疗保障是一种基本保障,为了满足某些农民工基本保障之外的保障需要,可建立商业性保障作为辅助保障。
(二)加强配套改革。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需要改革一系列相关的阻碍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只有为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扫清了障碍,它才能得到顺利发展。因此,需要改革一系列相关制度和政策。主要有:一是改革户籍制度,放松对户口的管制。二是改革劳动力用工制度。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对不同的劳动力有不同的态度,如对待农民工就有歧视,表现在工资收入上的歧视,工作分工上的歧视,子女入学的歧视等。三是改革土地制度。土地曾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土地分散的制度不利经济的发展。为了提高农村生产力,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改革政策,让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机械化大生产。集中土地的可行办法是让土地自由流动,甚至可以自由买卖。农民工转让土地所得的费用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作医疗保险。四是改革计划生育政策。尽管我国的计划生育采用了严管政策并取得了成绩,但是仍有大批农民想方设法多生,这种现象归结其原因就应该是农村医疗保障不健全。只有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使他们放弃超生的念头。五是各实践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监管工作。农民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依靠他们自身的力量还难以彻底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典型,各实践部门就应该从工资、住房、工作条件等各方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保障资金来源渠道。扩大基金来源渠道,设立个人账户并保值增值资金是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血液”,没有充裕的资金, 医疗保障制度就无法运行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为增加资金可考虑:一是把土地转让金转入个人账户。二是把买断“二胎”生育权的所得收入转入个人账户。(买断“二胎”生育权是指农户主动放弃生第二胎的权利,从而政府给予资金一次性买断生育权。)三是国家财政拨款。四是个人缴纳的费用。五是发行福利彩票。六是社会救济和救助等。
(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目前,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严重阻碍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对于刚刚起步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更应该加强制度建设。由于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宏观上归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因此首先要加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威的农民工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由于《社会保障法》的缺位使得现行法规缺乏约束力,导致制定和实行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时没有法律依据,形成混乱局面。在立法的过程中,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参照国际组织制定的规章和原则,借鉴各国医疗保障立法的经验制定一部确立医疗保障性质、目的、宗旨和原则的法律,规定国家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劳动部门等在内的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在医疗保障体系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和协调医疗保障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保证医疗保障制度能被公正、合理、有效地执行,并能达到医疗保障的目的。
总之,把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既是对他们为国家发展做出的贡献的一种认可和回报,也是加快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措施。只有公正地对待他们,给他们以平等的国民待遇,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保障的本质。这也是一个社会公平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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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 经济发展 金融支持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有较大比重。在我国总人口中农民占有较大比例,农村经济的发展程度影响和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主要原因之一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资金需求的主体--农民和中小企业户主,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数额有限。资金的缺乏使生产的扩大和生产条件的改善受到阻碍,因此农业经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一直未得到明显改善,农民收入也因此没有明显提高。农村金融机制作为经济发展中作为重要的资本支配手段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远远不尽如人意,其范围、程度和效率仍有待大幅提高。
(二)研究目的
本文将首先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金融支持的实际作用做深入分析,明确农村经济发展中各资金需求主体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和农村金融体系对资金的资金供给状况,对满足需求的政策、制度、措施加以肯定和拓展,针对未能平衡的资金需求对金融供给体系做相应的政策制度调整和完善。本文写作目的主要有两个:首先,详细阐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现状和瓶颈,及金融供给体系对其所起支持作用和至今未解决的障碍。其次,对农村经济发展中未被满足的金融需求相关原因和解决途径做具体探讨,即对资金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不相匹配的部分做深入分析。
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体系
(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体系的现状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始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农村经济政策作了大幅调整,新的经济政策以事实为依据,更具操作性和灵活性,我国农村经济因此获得了较大发展。政府通过市场引导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和农业投资,使我国农业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78年之后的六年呈现迅速急剧增长态势,其后则呈现波动式缓慢增长。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态势并未改变,农民收入并未呈现乐观的增长态势,农业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并未提高。
(二)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相关性
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农民收入水平,不同学者都做了相关研究。国外学者对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相关性的研究表明金融制度体系的完善通过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因为金融市场可以通过提高储蓄投资转化水平改善投资效率,从而对经济增长起着促进作用,有利于促进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尚不完善,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都存在巨大潜力。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挖掘、释放金融体系作用,强化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我国农村经济增长将起到巨大促进作用。
三、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一)商业性金融
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大致由四个形式的金融组织组成: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民间金融组织。作为我国农村金融的基础,商业性金融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商业性金融重视经营成本,资金效率,风险规避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的市场活力是合作性、政策性和其他民间金融组织无可比拟的。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其经营规模的适度性和对农村经济发展所起支持作用的不周全性。因为若商业银行的规模过小则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必然不足,若规模过大则由于其商业性必然倾向于经营利润更高的非农业经济业务,如此便失去了其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组成部分的本义。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由于地域、历史背景、经济现状的不同而呈现出形式和程度的差异,其满足应是不同形式金融组织功能相互补的结果。因此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前景应是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互补,政策性和民间金融组织共存。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经营的业务范围日渐缩小,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也随之弱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农村体系中的地位在逐渐动摇,因为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需求的形式和规模必然会不断改变,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合作性和政策性金融必然难以完全满足需要,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支持作用将起到无可代替的作用。
(二)农村合作组织
从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组织构成来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占主要地位。这是由当前经济条件下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现状决定的。由于我国现阶段还处于发展中阶段,农村经济水平还不高,因而金融需求偏向于小额分散的形式,而合作性金融组织的业务形式正好大大满足了农村中小企业主和农民的融资需求。因此合作性金融组织成为农村融资主体的主要选择。而且农户和中小业主的信用状况和还贷能力相对透明,因此,选择诚信社员的信息成本较低。在经济业务的办理上,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作为农村融资主体的主要选择,其与业务主体间的经济业务往来为了解客户信息提供了方便,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增强了可信度。合作性金融组织的交易成功本相比其他形式的金融大大降低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民间金融组织
民间金融组织,指广大农村经济主体为满足融资需求,自发开展和形成的使用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进行民间经济融通活动的组织。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中巨大的资金需求尚未得到满足,因而在正规的农村金融体系之外出现了弥补其功能缺陷的民间金融组织。在现阶段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融资形式多为零散的小额分散式。这样的业务对于商业性和合作性的金融组织而言需要花费的成本相对较高,利润相对较少,与经营原则相冲突,因而难以得到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机构的支持。民间金融M织的出现正好弥补了这种不足,遵循了市场需求。就其存在性而言,民间金融组织一直被认为是非正规的金融组织,其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一直未得到客观对待,其运行机制也未得到理性研究。
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障碍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支持乏力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六种主要组成机构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该体系中,农村信用社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占主体地位,但其经营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和业务,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银行作为我国农村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了我国大部分的农村资本,但近来农业银行的经济业务逐渐转向收益率较高的非农领域,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逐渐减弱。
(二)农村金融工具单一,技术手段落后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金融工具创新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在农村,长期以来在金融机构经济业务中主要使用的是传统观的存贷款和结算等基础类金融工具,究其主要原因,主要是经济及金融领域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加之经济基础薄弱,限制了金融工具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创新,因此农村金融工具的改进不多见。股票、国库券、金融债券等金融工具的使用在农村很难普及。
(三)农村金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尚待完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用法律形式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秩序,规范农村金融行为,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是建立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前提。然而相关农村金融组织所实际受到的政策扶持力度却远远现实需要,致使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满足经济主体资金需求的能力受到影响。更有甚者,为维护自身运转,一些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直接导致了农村资金外流,使农村金融支持状况恶化。
五、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对策与建议
(一)推进农村金融工具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为完善农村金融功能、市场机制和服务机制提供了契机,金融体系的完善必将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形势下,我国农村经济需求的满足程度依然差强人意。因此,不论从现实还是从长远来看,为了更好的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工具的改进在所难免。首先需要积极完善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真正做到让需要贷款的人有款可贷,为农村资金需求者提供有力支持。其次,扩大金融服务范围,促进和引导各种金融工具的综合使用,在原有金融工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融资形式,有效的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分散。再次,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因为农村金融的创新需要相关政策引导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与融合,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扩大信用范围
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扩大农村信用范围,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金融的稳健运行,更关系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将更多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扩大该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通过加强相关技术培训,支持更多有条件的联接得到进一步延伸。其次,提高农村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T的培训。使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多用、用好企业和个人信息数据资源。最后,加强农村地区征信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农民培育信用意识,维护自身信用记录,提高自身金融素质,享受更便利的金融服务。
(三)优化农村金融支持外部环境
除了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问题外,农村金融支持的外部环境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农力度也有较大影响。优化农村金融支持外部环境应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发展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在尽力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情况下,努力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保持农村金融体系稳健运行,使农村经济获得良好发展。其次,通过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推动金融体系逐步完善,调整维护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
六、结论
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在我国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明确了解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尽力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对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金融支持的力度范围的分析,认清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势,了解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尚待完善之处,并将理论联系实际,针对金融支持障碍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只有不断顺应新形势,结合实际改革和完善金融体系,我们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七、致谢
通过这次论文的写作,我对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有了更加系统的了解,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现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论文的结束,也意味着我四年大学生涯的结束。四年的大学生活不仅让我收获知识,也让我体验到生活的充实丰富和美好。
在毕业之际,我首先感谢四年教过我的所有老师,感谢他们授予我知识,教我做人的道理。为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打下基础。还要感谢我的母校―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她给了学习的环境和机会,2009~2013的四年里让我在这里尽情成长。衷心的希望西亚斯的明天越来越美好。其次,要感谢我的同学。是他们教会了我如何与人相处,教会了我要宽容待人,教会了我感恩,是他们与我共同经历里四年美好的大学时光。最后,要特别感谢周福顺老师,他热心负责的态度激励着我,他渊博的知识和科学严谨的作风让我敬佩,在周老师的耐心指导帮助下,我顺利完成了初稿并最终定稿。所以,在此向周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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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发展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我国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自治、自助、独立自主性,并不排斥政府的积极作用。
“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实现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更是这一问题的重中之重。建立和完善真正的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很好出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没有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健全,农民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农民的力量就始终显得很渺小,我国的农业也很难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提升,从而难以应对国外农业的竞争。并且国际、国内合作运动史表明,合作组织的发展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发展多类型、多层次的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我国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真正意义上的物流合作经济组织
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劳动的特定组织形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产生的具有独特的组织章程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劳动者共同劳动的经济实体。它具有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和社团性质的双重性质。虽然世界各地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样,但总的来看,它们具有以下几个原则:劳动者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合作,具有社团性;合作组织建立在自愿、互助、互利的基础上;具有生产资料集体共有和个人私有相结合的所有制形式;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机制;按劳分配和非按劳分配相结合。
我们认为,物流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的特殊条件下,即资本短缺或者是大额资本不愿介入的情况下,经济上的弱者自救的组织形式之一。它的功能主要表现为:获取更丰富的市场信息,降低组织社员的生产和交易成本,减少组织社员的市场风险和增强其在市场中的力量。我国要建立真正意义的物流合作经济组织,最难做到的一点就是实现民主管理。我国的历史就是一部长期的集权史,而且目前 “官本位思想”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它必然影响到经济领域中的民主管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让组织社员拥有完全的入退合作经济组织的自。
二、政府支持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基础
世界各国的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都不同层次的得到政府的支持,有其坚实的理论基础。
1.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农业生产不仅存在市场风险,而且还存在自然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参与市场运行的经济主体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例如,原料和产品的价格升降,同类产品和可替代产品生产厂家的竞争等。农业经营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与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市场风险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和农产品的需求相对缺乏弹性,很容易出现“谷贱伤农”现象。除了要面对市场风险外,农业生产还面临着自然风险的困扰。我国全国性的或大面积的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地区性的自然灾害更是每年都有。对农业经营者来讲,很多时候自然风险比市场风险更可怕,带来的损失更惨重。
2.农业具有外部效益和部分公共品性质。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条件,为轻工业提供了大量直接和间接的原材料,为其他生产活动提供了基础。农业的稳定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无粮不稳”,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可见,农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效益,具有部分公共品性质。现代农业更需要政府提供一个稳定农业生产的制度体系。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将在这一制度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
3.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适合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成长。由于农业自身的特点和农业经营者自身缺乏资本,大额资本又不愿介入高风险的农业生产,这就给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成长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对西方合作经济组织分析后不难发现,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在整个合作经济组织中占有主体地位,这是由其内在原因所决定的。在西方农业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单位仍然是家庭农场。在单个农户力量有限、生产要素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共同约束下,农业经营者具有很高很迫切的合作需求。
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在农业物流合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那种把政府定位为“合作社组织缔造者和终结者的角色;政府是主人,合作社组织是仆人;政府控制合作社组织的行为”显然是错误的,不符合合作社组织的性质。同时,政府控制和过度干预也不利于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首先,政府作为合作社组织的缔造者,由于其目标函数(推行和实现政府经济的或非经济的政策或计划)与社员的目标函数(最大限度地节约流通费用,降低流通成本,获取质优价廉的服务)不一致,从而合作社组织,相对于社员需要而言,可能发展过度,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其次,政府控制和过度干预扭曲了合作社组织的目标函数(对内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对外赢利),从而大大地降低了农业生产者加入或参与合作社组织的积极性,而农业生产者的积极加入和参与是农业物流合作组织生命力的源泉;再者,政府控制和干预的目标函数与物流合作社组织的管理人员及职工的目标函数(个人收益最大化)不一致,严重削弱了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及职工劳动的积极性;最后,政府控制和过度干预使合作社组织经营决策的选择空间大为缩小(以至于完全沦为政府决策的执行者),市场竞争力大为削弱(以至于完全丧失)。这就是为什么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控制的农业流通领域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实际上是非合作社组织,它们不是社员通过自愿联合、民主控制来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自治组织,而是由外部强制力量(政府)发起和控制。
以上分析说明,在农业物流合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必须坚持物流合作社组织的自治、自助、独立、自主性,这对其健康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发展到一定规模、具有一定组织资源时的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更加紧密。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常常采取授权、让合作组织成员参与决策等多种措施调节引导支持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如美国农业合作社委员会参与美国农业及农业合作社方面政策和规章的制定。当我国的农业物流合作经济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程度后,政府也可以授权、委托其执行一些政府功能。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农村行政体制改革,让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执行一些政府的职能,这不仅可以大大节约乡镇政府的行政开支,而且可以使我国的支农政策得到更有效的执行。
四、建议我国政府对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
1.加大有关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知识的宣传教育。我国现有的许多所谓的有关农业的合作经济组织,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是与农民没有多大关系的官办商业和官办金融业。在大多数场合,人们都把非合作经济组织当作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来讨论。在进行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知识的宣传教育时,必须先上后下地向各级决策者和农民普及符合国际通则和惯例的合作制度和合作原则,深入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2.创建良好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特殊的市场经济主体,世界各国政府都对其做了专门的立法。我国出台有关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范本和细则等是至关重要的。在中央立法后,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本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为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一个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进行市场体制改革和市场创新。具体要深化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透明和公平的交易规则、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3.给予直接的或间接的资金支持。通常情况下,创建一个新的制度需要很大的初期成本的投入,我们可以称其为 “制度创建成本”,它就像创建一个新的企业需要一次性的投入固定资产和其他开办费等大额的资金。农业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创立也如此。目前情况下,让这些组织快速成长,我国政府一方面可以给予直接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在支农贷款上优化行政审批和给予利息补贴等优惠待遇,加大农业财政性金融机构对物流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从而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