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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类来说,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因不可抗拒或难以预测的自然因素(诸如火山、地震、干旱、洪涝、沙尘暴、泥石流、虫灾、瘟疫等)或人为因素(诸如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等)引起自然变异,从而导致严重损害或危及人类生命、健康、财产和栖息环境的祸害。自然灾害往往是天灾与人祸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自然与社会的双重属性。在环境史学家看来,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的历史,是自然被改造和被破坏的历史,是人类不断自食苦果和需要自我反省的历史。因此,大量环境史著作都是以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人类与自然关系恶化的极端表现形式——作为主题,以警醒自诩为“自然主宰”的人类,并倡导环保意识和生态伦理。自然灾害的人为因素往往是环境史学家要着力探讨的方面。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胜枚举,比如美国环境史学家特德·斯坦伯格在2000年就出版了一部名为《上帝的行动:美国自然灾害的人为因素的历史》的著作。
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灾害问题就一直存在,这可以从神话传说和历史文献中得到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女娲补天、后羿射日、诺亚方舟和普罗米修斯盗取天火等传说都可以视为自然灾害史的资料。灾害史的资料还大量散见于中外的各类历史文献之中。
自然灾害一旦出现,社会的抗灾自救能力就会经受严峻的考验。如果抗灾工作井然有序,就可以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整个社会就可化险为夷;否则,灾害影响所及,远不止于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它也许会加剧人们的心理恐慌和社会秩序的混乱,甚至可以加速政权的更迭、文明的毁灭和新的世界格局的形成。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提到,两河文明、希腊文明与罗马文明的衰落,与当地居民过分开发土地导致自然灾害频仍直接相关。在《绿色世界史:环境与伟大文明的衰落》一书中,英国历史学家克莱夫。庞廷从生态学的角度解释了一系列文明的衰落,他认为过度开发导致的环境崩溃使文明也随之瓦解。
古往今来,对人类来说,瘟疫都是自然灾害中最大的生命杀手,威廉·麦克尼尔的《瘟疫与人类》对此进行了描述。在历史的长河中,天花、鼠疫、霍乱、伤寒和疟疾都曾经长期肆虐。在瘟疫面前,人们往往束手无策,而且瘟疫的流行时间之长,几乎令人难以置信,有时可达两三个世纪之久。因此,瘟疫带来的人口死亡令人触目惊心。在欧洲历史上,最严重的瘟疫是天花和鼠疫。在1348—1351年,黑死病(鼠疫)使欧洲几千万人丧生。在17、18世纪,欧洲死于天花的人口超过1亿人。在新旧大陆接触过程中,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大部分都成为了白人携带的天花、伤寒、痢疾、梅毒等多种病菌的牺牲品,土著人口锐减导致了阿兹台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迅速瓦解,为欧洲的殖民扩张扫清了道路。澳洲土著在白人到达后也几近灭绝。艾尔弗雷德·克罗斯比的《生态扩张主义:欧洲900—1900年的生态扩张》和贾雷德·戴蒙德的《枪炮、病菌和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均讲述了白人病菌在欧洲殖民扩张中的故事。他们的解释有一定的说服力,尽管两位作者都不免有欧洲中心论、生物决定论和为白人的罪责开脱的嫌疑。离现在最近的一次世界范围内的瘟疫是1918年的流感,它使全球至少两千多万人丧生。2003年春夏肆虐的SARS与历史上的瘟疫根本不能等量齐观。尽管它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控制,我们对人类在未来能够战胜病毒切不可盲目乐观。近年来新出现的病毒——诸如爱滋病毒、埃博拉病毒、尼帕病毒和SARS病毒——倒是提醒我们,大肆破坏森林沼泽,侵入动物栖息领地,滥捕滥吃野生动物,对人类来说是引火烧身,人类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尊重自然,不要恣意破坏自然的生物屏障。
和以往相比,人类的抗灾救灾能力在目前有了很大提高,这主要归功于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政府组织能力的加强。尽管如此,人们对环境灾害,尤其是对瘟疫的担心反而比以前更多,人类的生存环境从整体上看比以前更趋恶化,也是不争的事实。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物质消费的不断升级,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压力将越来越大,资源损耗将更趋严重;传统的自然灾害有增无减,而与此同时,人类又面临着新的困境:二战后的8大公害事件令世界震惊;各种形式的环境污染(比如工业三废、农药污染、核尘埃、核废料污染)层出不穷;酸雨、荒漠化、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空洞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已经成为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和传统的灾害相比,人们很难预见工业发展和科技滥用将带来的长期后果。许多难以预见的和不易确定的环境灾难,犹如悬在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时刻威胁着人类的安全。
环境史学家往往将自然灾害视为天灾人祸,认为生态的脆弱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但相对而言,人为因素是导致启然灾难的更重要的原因,比如各种形式的环境污染就完全是人为的产物,资源的退化则是因为人类的索取超过了资源的自我恢复能力。洪涝灾害和土地的荒漠化无疑与滥垦滥伐、植被破坏有很大关系。一些瘟疫的流行就是人类向大自然盲目进军的恶果,而城市化和全球化则又加速了瘟疫的传播。总之,在环境史学家看来,灾害更多的是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的结果,因此应该从不同方面对灾害进行文化反思。
科学技术与灾害。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开发、利用和变革自然的能力也不断提高,这种情况在二战以后表现更加明显。科技的运用带来了物质的繁荣,但它的滥用确实加剧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引发了许多新的灾害。比如杀虫剂确实能够有效地控制农业病虫害,从而提高农作物产量,但它也会造成食品污染和生态灾难,蕾切尔·卡逊于1962年发表的《寂静的春天》就对此进行了描述。核能的开发能够缓解能源紧张的局面,但具有高度放射性的核废料的处理一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它犹如潘多拉盒子,一旦失控,有可能毁灭全人类。氟利昂被应用四十多年之后,科学家才发现它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科技远非是尽善尽美的,在有的情况下,科技制造的问题比它所要解决的问题还要多。另外,在受到外界赞助的情况下,科学家也很难从事真正独立和自由的研究。据此,环境史学家对科技发展通常持谨慎态度,提醒人们对科技的潜在巨大风险保持警惕,确保技术的发展不偏离造福人类的轨道。
文化观念与灾害。自然资源的滥用,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与人类不能善待自然、把自然看作人的对立物有关。长期以来,人类都习惯于认为,人是自然的中心,自然完全就是为人的利益而存在,自然只有工具价值而没有内在价值,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完全不顾自然的利益,这就是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另外,传统的发展观只承认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把发展片面地等同于经济增长,甚至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和毁灭自然资源为代价,导致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美国环境史学家唐纳德·沃斯特在他的许多著作中,都一以贯之地从文化观念的角度对环境灾害进行批判。在《尘暴》一书中,沃斯特认为,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文化是导致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部大平原沙尘暴肆虐的主要原因。在他看来,只有对资本主义文化进行改革,破除人类中心主义,使生态意识深入人心,环境灾害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制止。
在乡村环境污染问题中,农村居民作为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有着最直接和深刻的感受,环境抗争事件是一种在农民难以忍受时的就事论事的政治参与行动,而这种行动是草根行动者以行动的实效作为目的,主要采取政府制度内的行政或司法手段,甚至同时使用不同方式影响政府。
地方政府处理事件的态度对农民之后的行动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在我们的实地调查中,发现地方政府在面对农民利益要求时,开始时基本上采取消极的策略,并且一旦农民的利益表达变得强烈时,政府甚至可能采用压制行动。这样做很容易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使事件复杂化,更容易引发冲突,增加农民对于政府的不满,不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
二、环境抗争事件的个案
安徽省A市L镇位于含山县南部,面积130平方公里。L镇的张山村和山外村围绕某大型水泥厂坐落,与水泥厂的距离约200米左右。2011年老水泥厂扩建投产试运营,生产线由一条线增至三条。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给距离最近的两村村民带来了更多的环境污染。村民们的生活终日受水泥厂的噪声和粉尘污染的影响。由于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无奈之下,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村民开始与水泥厂、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等反映问题,由此展开一系列事件。把整个事件综合一下,我们发现村民的环境抗争存在着一个明显的过程。我们把这个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即个体利益表达阶段、群体冲突阶段和冲突后的利益调整阶段。
1.个体利益表达阶段
水泥厂扩建试运营之初,村民们开始与水泥厂进行交涉,希望厂方能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以减少粉尘和噪声对于自己生活的影响。这个时候,村民的行动多以个体单个行动为主,即使有时部分人一块去反映问题,也是临时的,没有组织与协调。在这个阶段,农民抗争的直接对象是产生污染的水泥厂,直接向企业反映问题或者通过向政府求助,要求消除污染和经济利益补偿。但是,企业与政府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采取了较为消极的态度,没有实际解决问题,村民们在继续忍受环境污染及其带来的严重危害的同时,心中的积怨也在加深,这就为群体冲突事件埋下了伏笔。
2.群体冲突阶段
正常的反映问题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问题依旧存在,双方矛盾开始升级。为了更快和更有效地达到自己的目的,村民们2011年3月份在水泥厂门口静坐,通过阻止运输车辆的进出来干扰水泥厂的正常生产运营。试图通过这种方法引起企业负责人和政府对问题的重视,促进问题的解决。受到村民的静坐围堵后,水泥厂迅速向上反映。县政府在获悉村民在水泥厂们口静坐这一事件后,马上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紧急处理,迅速派遣工作人员对村民进行“疏散”。
到这里,事件也算是有了一个小转折,村民们不再向企业反映问题转而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村民们开始了不断地上访,首先向县环保局反映,县环保局认为村民的要求合理却对于问题的解决没有办法。之后村民们又来到县局进行上访,顾及到水泥厂作为L镇纳税第一大户,并且由于历史原因,作为水泥厂的负责人享有行政级别待遇,且待遇较高,超出了县局的管辖范围,县局工作人员建议村民们向更高一级政府部门反映。
村民拿着县环保局出具的有关水泥厂生产污染扰民问题的评估报告来到市局进行上访。市局接待了他们,对于他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理的结果是责令县政府进行解决。县政府在接到处理结果后,根据环保局提出的500米安全范围,计划将安全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拆迁安置。至此,群体冲突阶段告一段落,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
3. 冲突后的利益调整阶段
地方政府在和村民商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又出了很多的问题,首先,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村民的原有住房很难换到一套搬迁安置房,很多村民还要补不少差价。村民无法接受这样的搬迁安置条件,拒不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另外,由于政府两次给出的拆迁安置的价格不一致,后者偏低,加之之前的一系列事件,村民们不再相信政府,认为政府是在欺骗他们,想要在拆迁中赚钱,坚持要求政府按照更高的价格来进行补偿。两者之间又形成了矛盾,村民们说,事情不解决,他们还要闹大,要上更高的部门上访,对于村民的上访,地方政府更多地采取打压的态度,听说之后马上派人追回,事件在斗争中慢慢加剧。
三、对事件中地方政府行为的反思
从上述整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如下现象: 首先是农民对污染的抗争是从企业走向政府的,政府对事件进行了包揽,使得政府由公证人变为参与者;其次,农民抗争方式的逐渐升级很大程度上源于在于其利益表达时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回应;第三,在整个环境抗争事件中,农民对于政府越来越不信任,政府的公信力对于村民来说不断下降,这种公信力的下降也使得事情的处理变得越来越困难。地方政府本应该是作为公证人的身份出现,它在处理问题时应本着公正的的态度,平衡企业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但是,政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现,其动力是什么,这样做又有什么样的后果?
1. 利益共同体的推进
首先,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虽然传统的“政企合一”体制逐渐被打破,但是,目前来说并没有完全分开,水泥厂的厂长享受行政级别待遇也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点。其次,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通过各种经济指标,这是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使得地方政府与企业形成紧密关系的又一原因。第三,地方政府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压力,分税改革之后,地方政府的收入减少,迫使地方政府必须着力培育和壮大企业,以扩大税源和财源。
随着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更改为污染环境罪,引发了学界关于污染环境罪是否已经设立了危险犯的问题的思考。现行刑法及司法实践仍将污染环境罪成立实害犯而非危险犯,但是污染环境罪不应以实害结果为定罪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性主要由环境类犯罪具有的性质决定――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的紧迫性、潜伏性、发病周期长等;在可行性方面,国外成立危险犯的成功经验和积极作用对我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环境权理论的引进和推广为我国污染环境罪成立危险犯提供了孕育的土壤。成立污染环境罪的危险犯的思考希望在推进环渤海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规制各主体的污染行为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环渤海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危险犯;污染环境罪
环渤海经济区主要指渤海湾沿岸的城市,包括冀、鲁、辽三省及京津地区。改革开放以来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得到飞速发展,工业基础雄厚,产业结构主要以第二产业为主,但仍旧存在生产方式粗放的问题,影响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推动。为了实现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文态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绿色低碳经济,必须把环境治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将污染环境罪成立危险犯不失为有益的理论研究。
在理论上,我国刑法学者早有对实害犯和危险犯的理论界定,尤其是在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中危险犯成立既遂罪名有很多,比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随着修八将重大污染环境罪改为污染环境罪,在此罪中成立危险犯引起学者的关注:支持实害犯的学者比如陈君在北京理工大学学报发表《关于污染环境罪规定的理解与探讨》,还有马松建等人;支持危险犯的学者代表为高铭暄、李希慧、冀华锋等都有相关论述。在此基础上本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为以环渤海区域为试点分析此罪成立危险犯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为环渤海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外好多国家在环境犯罪中都设立了危险犯,例如日本《公害罪法》,规定:“由于工业或企业的业务活动排放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致使公众的生命和健康产生危险的,应受处罚”, 还存在好多关于环境保护的单行法规设置危险犯;德国颁布的《水法》《城市法》也规定了污染环境罪的危险犯:“企业取得报酬……以伤害他人为目的,污染水体的行为,应受刑罚”, 此外,《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宣誓着人类保护环境的诉求和愿望,美国、奥地利、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有类似危险犯的规定,对我国污染环境罪进一步深入探讨和研究有重大意义。
1 污染环境罪的法律规定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修八修正后,入罪门槛也相应降低,针对污染环境罪是否已经设立危险犯的问题法律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引起了学者的思考,现行污染环境罪是实害犯还是危险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该构成要件仍然侧重理解为需要实际造成对他人法益侵害的实际后果,在实害结果与现实危险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加以限定和规范。
2 污染环境罪成立危险犯的制度建构之必要性
根据上文的论述,我国污染环境罪从种类上讲属于实害犯,这就导致对环境造成严重危险的行为可以逃避刑法的处罚。这样的结果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实现低碳经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是背道而驰的,不利于保护大多数人对于环境改善的诉求。下面就污染环境罪增设危险犯的问题从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角度进行分析,探讨这一立法的正当性依据。
设立危险犯的犯罪形态来看,大多都要求该罪的危害行为带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及法益侵害的紧迫性。伴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化及第二产业的快速发展,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产值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下,环境污染的解决刻不容缓。严重环境污染的案例不仅数量激增,而且危害性也越来越大,这样的一种严峻现实,也就为污染环境罪增设危险犯提供了客观上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环境类犯罪往往具有潜伏性的特征,发病周期长,归责困难,决定了污染环境罪不应以实害结果为定罪的依据。这是因为众所周知,通常环境危害行为发生后,其实害结果的出现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而且犯罪行为通常不易被发现,这样就增加了该罪因果关系认定上的难度,最后不免造成犯罪人逃之法外的严重后果。比如在河流上游建有一家化工厂,居住在下游的居民长期饮用喝水,一方面有可能致使部分村民发生病变但是依靠个人的力量很难证明其原因就是有害喝水所致。另外一方面这种发病周期有可能是很长的有的甚至在死亡时都没有激发潜伏在体内的致病元素,但这种损害对人民的健康是及其严重的。我国刑法将污染环境罪仍然规定为一种实害犯,这就预示着刑法的处罚适用以危害结果实际发生时为前提,但不能因为没有损害结果的事实发生就使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企业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而置之不理,与环境污染行为的潜伏性、周期长的特征是相冲突的。因此可以说在污染环境罪增设危险犯,就可以从危害行为的源头对罪行加以规制,从而有效避免上述后果的发生。
3 污染环境罪立危险犯的制度建构之可行性
危险犯是对行为所具有的侵害法益的危险性进行处罚,危险的有无应以行为时的情况为基础进行事前判断,而不是考虑事后行为的损害后果,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污染环境罪增设危险犯是对相关人法益在结果发生之前进行合理保护的一种表现,有其设立的可行性。在文献综述部分可知,国外通过在污染环境罪增设危险犯,能够以高效便捷的方式控制和规制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保护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维护公民的健康,在宏观层面上有利于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权理论的引进和推广同样为增设环境危险犯提供了可行性。一方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对于环境污染的行为,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及其相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以维护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这也是环境权理论在我国生根发芽的表现之一。 另一方面,作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为财产权和公民的生存健康权,而修八对“污染环境罪”客体在前罪基础上转变成了对国家公民环境权的保护以及对自然环境本身的关注。可见,环境权成为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正在被我国所接受,这同样为污染环境罪增设危险犯扩宽了道路。
将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更改为污染环境罪,仍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入研究和细化以满足我国国民对环境保护的急切需要和诉求并切实保护我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环境权益,实现对碧水蓝天的渴望。因而我们需要在污染环境罪当中增设危险犯,增大处罚力度,健全和完善污染环境罪的法律规定,增强司法维护环境保护的力度, 为环渤海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持。
【参考文献】
[1]李慧芳:《中日环境犯罪比较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2]王世洲:《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马松建、李琪:《新形势下我国环境危险犯立法探析》,《中州学刊》,2013年第8期。
1.EPI发展推动经济良性发展模式转变
根据美国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的专家学者与经济发展署科学家,联合的关于2010年世界各个国家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对比研究的报告显示,在世界各个国家中的环境污染与经济污染综合指数比(EPI)的排名中,澳洲的新西兰占据第一位的最好成绩,其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利用效率最高,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污染程度最低,且使用了新型的环境治理技术,基本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稳定。与我国“一衣带水”,隔黄海相望的国家韩国,在EPI排名中,取得了第9名的好成绩,韩国是“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的腾飞与发展高科技行业密不可分,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韩国与遇到了经济发展中破坏环境的“阵痛期”,伴随着高能耗污染行业的发展给经济环境的污染带来影响。为了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衍生问题,韩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措施,包括大力发展电子产品加工行业,进行汽车行业的扩大投资建设,推行大型船舶制造活动,最终实现了年制造轮船吨位达到了世界第一。
2.锐意改革,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在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压力下,韩国政府锐意改革,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效果。相对比这些EPI建设环境较好的国家来说,我国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现实关系令人堪忧。在全球共149个参评国家与地区中,我国的EPI总分数为60.14分,落后于新西兰的93.82分,与韩国的89.71分也有很大的差距。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财政负担,日益严重的大气PM2.5问题和水资源的污染,要求国家相关部门不得不拨出专项财政资金进行污染问题的治理。为了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高污染性环境发展道路,我们需要对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环境保护与经济学相关的研究活动,需要对环境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经济要素开展一系列有理有节的分析工作,经济学家主要针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污染深度与环境损益水平,进行深度调研和透彻分析,从而制定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环境建设保护策略。
二、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反思
1.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伴随着环境污染高速消耗
以我国中部六省中各个省份经济与环境的相关系数分析为例子,从1990年到2010年的20年间我国的污染物排放与GDP发展的关系来看,综合分析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人均工业废气排放量和人均工业固体排放量的水平来看,河南省是我国人口数量最高的省份,在2010年,人口总数已经突破了1亿人大关,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相关系数达到了0.557382,人均工业废气排放量为0.978475,人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0.990537.河南省人均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平,对于经济的发展起到影响最为明显。湖北省人均DGP对于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相关系数为0.59085,其中,湖北省人均工业废气排放量为0.942198。人均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相关系数为0.926491.这两个省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环境污染问题也十分严重。相比而言,湖南省的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却为-0.830246,其中,湖南省的人均工业废气排放量为0.929563,人均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200148。
2.废气污染在环境污染中问题突出
在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人均工业废气排放量和人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三者的相关系数来说,我国经济发展对于工业废气排放量的影响最大。当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不重视环境保护,污染问题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带来恶劣影响,经济发展的过程必将会有部分成果用来花费到环境的治理过程中。这种发展模式无疑会阻碍城市化绿色经济的正常发展,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人均工业三废排放量对于GDP发展的相关系数比较高,这说明,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经济增长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还是环境污染对于经济增长的恶劣影响,都是相当大的。
三、促进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问题和谐发展的措施
1.展开长期的系统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规划
我国要走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道路,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环境污染对于国家财政支出的消耗作用,在环境恶化的过程中,人均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升高,将会导致城市区域内的饮用水出现安全问题,因此,国家财政支出中不得不划出大量数额的资金,用来进行饮用水环境问题的治理,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策略,不适宜于我国走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特别是当前“穹顶之下”等一系列纪录片的问世,导致了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废气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大家的关注。大气污染会造成“尘肺”、雾霾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影响人们出行安全,同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吸健康问题埋下隐患。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定会呈现出比较明显的相关性,为了改善环境污染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市场化经济基础建设工作入手,展开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工作。
2.统筹兼顾,协调好市场与环保相关要求
需要国家的经济统计分析部门的高层领导者统筹兼顾,协调好市场与环保的各项经济管理和调研工作。从短期的角度来说,环境污染会导致经济增长的速度加快,但是,从长远的发展计划来看,环境污染会造成经济发展出现瓶颈阶段,最终,经济决策部门不得不以牺牲经济发展速度的方式来集中进行环境治理。推行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的综合性考量,需要国家发展统筹的工作人员,找到两个部分的关键契合点,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平衡。
四、结束语
>>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启动 广东省全面试行环境污染责任险 近5000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借鉴国际经验浅析我国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发展方向 平价医院 举步维艰 冤狱赔偿为何举步维艰 举步维艰,路在哪里 举步维艰的公共政策 为什么邮政改革举步维艰 深发展增资举步维艰 东南沿海企业举步维艰 高校新闻舆论缘何举步维艰 足跟痛令人举步维艰 民营加油站:举步维艰 为什么自救者举步维艰? 监管不力 医改举步维艰 新课改之路因何举步维艰 小区业委会举步维艰 安排晚饭之举步维艰 三星在华举步维艰?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政治 > 环境污染责任险举步维艰 环境污染责任险举步维艰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甄静慧")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2010年9月17日,浙江金华一起废酸泄漏事件。
李晖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广州责任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自从2013年1月21日,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铅蓄电池、重金属行业及钢铁、石油化工、电镀、印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后,他和广州责任保险部的同事就马不停蹄地忙了起来。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顾名思义,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这一特殊的险种诞生于二战后全球经济迅速发展、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侵权行为频繁发生的大背景下。最初是由欧美国家政府制定政策,强制推行。后来随着公众环境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企业渐渐意识到运营过程中环境责任风险的巨大,渐渐形成主动购买的意识。
然而,这个在欧美国家已经日渐成熟的险种,在中国的发展却一直举步维艰。 反思企业环境责任
“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最早诞生于2005年。”李晖告诉记者。这一年,中国松花江发生了一起重大污染事故。
当年11月13日下午,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下称吉化)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发生剧烈爆炸。爆炸厂区位于松花江上游最主要的支流第二松花江江北,距离江面仅数百米之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公布,吉化爆炸事故泄漏进松花江的苯类污染物总量在100吨左右。
污染事件产生了罕有的严重后果。2005年11月23日起,哈尔滨全市停止供应自来水;停水之后,苏家屯断面硝基苯开始超标。同时,哈尔滨市大量浴池、洗车店、饭店等被迫停业,经济损失重大。由于松花江最终注入国际河流黑龙江(俄罗斯称阿穆尔河),事件还使中国与邻国的关系受到了严峻考验。
松花江污染事件就像一记警钟,以往在中国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的公司环境责任问题一下子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政府部门、法律界、公益界人士都进行了大量反思与分析。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推出也随之被提上日程。
“2005年底,保监会授意人保财险组织相关的产品研发人员,开发一个名为‘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的险种,特别针对高新技术行业的。”李晖介绍。2006年,科技部和保监会联合推出一揽子包含14个险种的科技保险,该险种遂被打包其中。
彼时,人保财险是首家及独家推出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公司,但事后回头去看,这并不是什么“优差”。因为当时这个险种并非强制推行,只是作为一个责任险产品研发出来供企业自由选择。产品推出市场后,“几乎没有企业主动购买。”李晖无奈地说。 中国式环境污染
在非营利性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眼里,商业运行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推出市场后“无人问津”,完全在意料之中。
“一个依靠市场规律运行的商业险种要能成功在市场上推广,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其指向的风险后果不可承担,为了规避风险,企业才会愿意购买保险。然而在中国,不存在这样的基础市场需求。”
2013年4月,一名山东渔民向记者透露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信息:美国法院受理了500名山东渔民对康菲石油渤海污染事故的。
中国渔民在自己的国土受到利益侵害,为何要去美国?事件源于2011年6月中国渤海蓬莱19-3油田严重漏油事故,肇事企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与农业部达成了赔偿10.9亿元的共识,但该笔赔偿款仅被河北乐亭、昌黎和辽宁绥中三地渔民平分。此外还有多地渔民因不在赔偿范围内,既蒙受了损失,又得不到任何补偿。由于一再在中国索赔却得不到立案,山东渔民遂愤而向康菲总部所在地的美国地方法院得克萨斯州南区法院提交状。
康菲漏油无疑是举世瞩目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得到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受害者索偿尚且困难重重。那么其他一般性环境污染事件中,执法的力度和索偿的难度更可想而知。“中国企业在发生环境违规事故后,多数情况下都没有得到惩罚,即便有也是很少的。”常成告诉记者。
所谓企业对环境责任的承担,形式无非三种。一是自愿承担,即事故发生后,企业找到受事故影响的受害人和受害团体,协商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由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三是司法形式,通常发生在协商失败之后,公众通过不停追诉,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在当下的中国,环境责任承担机制远未形成,主动协商的责任承担方式基本不存在;司法诉讼的案例有一些,但是真正能通过这种形式得到合理赔偿的受害者少之又少。
“环境诉讼难,是特定发展时期的通病。主要原因有几个。”常成介绍,“首先,很多污染企业往往是地方的利税大户,在唯GDP论的地方政绩思路下,肯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地方保护,环境诉讼光是要在地方成功立案,已属不易。即使立案,甚至拿到了判罚结果,在实际执行环节,受害人也很难得到全部赔偿。有时根本拿不到钱,有时只能打折扣,拿到一半,甚至更少。”
江西省某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张峰向记者证实,在环境诉讼中,执行不力确实是个常见现象。“执行,在司法系统里其实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企业常常表现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态度,甚至事先转移资产,而地方政府考虑到利税、就业等各种原因,都不愿意对企业“赶尽杀绝”,执行人员的角色往往非常尴尬。
“加上督促执行的受害者又是弱势群体,经济收入水平较低、受教育水平不高,各种维权能力也比较弱,这就使得执行难上加难。”常成补充。
因此,中国企业对环境责任的承担一般以第二种即行政处罚方式为主。这是一个吊诡的现象。在整个环境责任承担体系里,行政处罚本应是附加的:当企业通过赔偿、治理等形式弥补了自己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后,政府再对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目的是增加其违规成本。这笔罚款通常比赔偿金额低很多,且不是用以补偿给受害主体,而是直接进入国库。但是在中国,恰恰是行政处罚这一附带的方式,取代了针对受害主体和受害环境的补偿修复等主体责任,使得企业所承担的环境责任根本不能跟所造成的环境损失相提并论。 强制投保
站在执行员的角色上,张峰是打心底里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充满期待,“如果被诉企业购买了保险,肯定大大有利于执行,因为保证了有可执行的资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公共利益的意义正在于,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人在企业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
然而矛盾之处是,“当企业对环境责任的承担长期缺失,根本没有形成风险和责任意识,他如何会产生规避风险的需求,从而主动为环境风险投保呢?”常成反问,“要推广这样的险种,只能采取行政强制的方式。”
“当我们去向企业推介的时候,他们往往根本不知道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什么。”江雪是平安保险公司责任险部的职员,在推介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过程,她总是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虽然这两年他们对该险种的认知度才有所提高,但仍谈不上产生主动购买意愿。”
这种无人问津的窘况一直持续到2008年才发生转折,当年环保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到目前试点已逐渐扩大到全国27个省市。而各地试点政策都带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
其中,山西省被公认为强制推行力度最大的省份,不但拟定了长串的试点企业名单,且严厉规定:“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环保部门要停止审核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批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出具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不得安排环保补助资金等。”这些惩罚措施对企业来说都相当“致命”。
可以说,强制推行的政策是这些年环境污染责任险发展的最大动力,从2009年到2012年3年间,中国人保财险在全国累计提供了超过52亿元的环境污染风险保障。然而尽管如此,李晖仍然觉得“前路艰难”。
“首先是不同的城市,强制的力度不一样。”他说,“在强制力度最大的山西省,人保财险2012年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费达到4600多万元。然而在力度没有那么大的地区,投保数量非常少。”
2011年,广东省196家铅蓄电池企业中有153 家被予以关停,2012年广东省规定,把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作为关停企业复产的必要条件——这是截至目前为止,广东力度最大的一个强制政策。“但是全国目前开设这个险种的保险公司目前有10几家,153家企业分到各家保险公司,只剩10来家了。”
同样的,今年1月的《指导意见》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广东省环保部门马上跟进,要求保险公司提交一整套合理方案,再进行讨论。李晖和同事们忙活了好一阵子,近日终于拿出了详细方案,包括针对不同试点行业的风险程度、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规模,都有相应的系数,进行保费调整。“同样我们会发现,广州市符合强制险投保范围的涉重金属企业还不到100家。”
另一个问题则是,强制购买的政策的试点目前仅针对部分污染风险特别大的行业。这导致了目前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形成两大特点——投保企业数量偏少、风险相对偏高。
“可以说,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对保险公司而言,投入、风险与收益完全是不成正比的。”李晖坦言。因此,全国42家开展了责任保险业务的公司里,只有十数家涉水该险种,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持有观望态度。
“目前人保财险愿意去推,更多的是看中了它的前景。”李晖说,但他也认为,要真正把这一险种发展起来,还需要更多的条件支持,“最重要就是政府加大强制推行的力度和范围。只有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具有潜在污染风险的厂矿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发展才会迎来真正的春天。”
而常成则认为,在国内建立成熟的环境责任机制才是环境污染责任险最根本的支持条件。其中,改善环境诉讼的环境,加强执法力度固然是一方面。而在环境责任机制成熟的国家,比如美国,一旦发生企业环境违规事故,在诉讼以外还有一套成熟的非诉解决机制,如ADR。流行的几种ADR方式包括:调解、调停、微型听审、聘请一名法官(或称专家裁定)、在法院协助下的ADR。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把公众的诉求疏导到一个合理表达的途径上来,最后达成双方共识的赔偿方案。“美国90%的纠纷都是通过第一种方式,而不是通过法院裁判解决的。”
摘要:近年来环境犯罪日益严重,尤其是大气污染犯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今年年初蔓延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的雾霾天气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有鉴于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此类问题予以刑事法规制。我国目前大气污染问题严重,但是有关大气污染犯罪的刑事法规范却很少,只有刑法和一些简单的附属刑法做了规定,不尽详细和具体。这就造成了大气污染犯罪与理论相脱节的现象。
关键词:大气污染危害性 大气污染犯罪 立法反思
一、大气污染犯罪的危害性
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多表现为呼吸道疾病。人的口、鼻、喉等器官容易受到刺激而患病,长期受大气污染的作用,会引起支气管炎、肺炎、肺癌等疾病。具体的危害表现为(1)颗粒危害。直径在5-10Lm的细小颗粒可到达支气管区,直径小于5Lm的微粒可以到达肺泡区,从而导致心血管和哮喘病的增加。(2)一氧化碳的危害。一氧化碳是一种能再短时间内致人死亡的毒物,进入人体能直接影响神经并导致心绞痛。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因为大气污染每年有几十万人过早死亡。
2、对人类财富的危害
大气污染会导致对人类即有财富的破坏。例如美国每年因酸雨所造成的损失达50亿美元。大气污染导致的功能也生产的损失更为惊人,法国因大气污染使工业生产每年损失为1000亿法郎,我国为70亿元人民币左右;我国仅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四省自治区因酸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就高达160亿元人民币。①
3、对生态系统的危害
大气是自然界一切生物生存第一物质条件,生态系统中的动植物及其后等因素均难逃脱大气污染的损害与威胁。比如大剂量的大气污染物,会使野生动物大面积死亡。小剂量的大气污染物,如果持续的时间长,会使动植物患病,并发生畸形病变,最后导致死亡。
二、大气污染犯罪辨析
1、大气污染犯罪的概念
大气污染犯罪的概念在学术界没有达成一致,争议的焦点就是大气污染犯罪是否必须以实害结果为构成要件。有观点认为构成大气污染犯罪必须具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这一法定条件;有观点认为构成大气污染犯罪必须是污染大气的行为有足以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的危险。②笔者认为大气污染犯罪一旦发生实际的损害后果,不仅波及的范围广、持续的时间长,而且极难治理。为了突出刑法对重大环境法益的保护,所以大气污染犯罪的应该以危险犯进行定罪处罚。所以大气污染犯罪是指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利用一定设备、场所、工具,向大气中处置有毒有害气体,足以造成对一定区域内人的生命健康、公私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行为。
2、大气污染犯罪的特征
(1)大气污染犯罪是危险犯。根据上文笔者对大气污染犯罪所做的定义,大气污染行为有足以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的危险,就构成大气污染犯罪。众所周知,大气污染犯罪一旦爆发实际的危害后果,无论是对人的生命健康还是对生态系统的危害都是巨大的。惩罚大气污染犯罪的危险犯既实现了刑法对环境的法益的保护,同时也体现现代刑法预防犯罪的理念。
(2)大气污染犯罪是法定犯。法定犯是相对于自然犯而言的,由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加罗法洛昨早提出,是国家基于保护社会公共福利和社会行政管理秩序的角度,在刑法上规定某些行为构成犯罪。大气污染犯罪作为一种犯罪类型,不是自始至终都存在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出现的。具体而言,伴随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人们的生存面临挑战,由此催生出了环境刑法学科,那么大气污染犯罪类型也就出现了。
三、我国大气污染现状及立法反思
1、我国大气污染现状。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的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在可比的城市中,40.5%的城市颗粒物超过二级标准;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5.5%。全国酸雨区域主要在长江以南,较重的酸雨区域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西、湖南三省。近日,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等机构昨日的《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评估》显示,经济发展高的城市,空气质量普遍较差。《评估》报告显示,城市空气质量的具体状况是:PM10污染有所改善,PM10暴露人口的比例以中等空气质量最多,并呈增加趋势;《评估》结果显示,空气质量好的城市个数占10.67%,差的城市占75.80%,极差的城市占13.52%。其中,空气质量好的城市中,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城市所占比例大;空气质量差的城市里,工业城市、采暖城市所占比例大;空气质量极差的城市中,采暖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所占比例大。
2、立法反思
(1)我国立法现状。目前我国应对大气污染犯罪的法律主要有两部,《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中的第338条做修改,去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引起公私财产及人身伤亡的重大结果”,增加了“严重污染环境”。这样就避免了过去对大气污染犯罪的表面认识,大气污染犯罪不是单纯的事故。只要严重污染大气就上升为犯罪,降低大气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有利于更好的惩治大气污染犯罪。但是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大气污染犯罪的单独罪名,在犯罪构成上也不明确。2000年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第61条规定了对不同情节的责任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处罚。
(2)立法建议。首先,在《刑法》中规定大气污染犯罪的独立罪名。混合罪名的立法模式不利于彰显大气污染犯罪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也不利于指导司法实践,因此为了加强对大气这种环境法益的保护,有必要将大气污染犯罪从环境污染罪中分离出来。
其次,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处罚大气污染犯罪的危险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犯罪要求以一定的危害结果出现为构成要件。如上文所述,为了实现对重大环境法益的保护,应该处罚大气污染犯罪的危险犯。
再次,引入资格刑的思考。大气污染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而我国的刑法体系,还停留在传统刑法的层面上。法律所固有的滞后性,使法律总是在犯罪出现之后才出现。应对大气污染这种新型犯罪,其刑罚配置的结构不尽要调整,所以对于传统刑罚措施之外的刑罚手段的引入是有必要的。(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付卓:“环境污染罪研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2]覃志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研究”,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3]陈春娥:“重大污染事故罪若干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注解
我正在教学《》一课的第5自然段:销烟整整持续了23天,二百多万斤鸦片化为烟渣,随着潮水卷进了咆哮的大海之中。
师:请同学们默读这段文字,读后说说你知道了什么?
(学生认真地默读并思考着)
生1: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被销毁的鸦片数量很多,有二百多万斤。
生2:“销烟整整持续了23天”一句也可以看出被销毁的鸦片数量之大。
师:是啊,这么多的鸦片化为烟渣,真让我们中国人解了心头之恨,看着大量的“财富”流入咆哮的大海,那些外国烟商们肯定气急败坏了。
(我暗暗庆幸学生的体会是那么准确到位,教学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入下一个环节了,可就在这时,一个学生高高地举起了手)
生1(迫不及待地):老师,这不造成环境污染了吗?
生2(也快速地站起来):是啊,几百万斤烟渣都被冲入大海,会对海水造成多严重的污染呀!
生3:不光是烟渣,还有更多的石灰冲进大海,对海里的动植物危害更大。
生4:还有呢,课文第3自然段中有一句话写道:“顿时,销烟池里像开了锅一样,‘咕嘟咕嘟’直冒泡,散发出股股难闻的气味。”由此可见,销烟还带来了空气污染,而且长达23天之久。
生5:老师,看来林则徐根本没有环保意识。
……
学生一连串的发言使我顿时瞠目结舌,不知如何是好。《》一课的教学,本意是让学生了解林则徐销烟的伟大壮举,而现在,林则徐的英雄形象不但没确立,反而成了破坏环境的罪魁祸手。我只好硬着头皮搪塞。
师:同学们,据教学参考书上说,林则徐采取这种销烟方法,也是请教了当地的老百姓,几经思考,改了又改才最终决定的,也只有这种方案才能更彻底地销毁鸦片。
生1(没等老师说完):可是这种方法确实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呀!
生2:其实,还可以设计出更好的方法……
师(拦住了学生的话):我想,鸦片是从罂粟这种植物的果实中提取出来的,它的残渣或许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总而言之,林则徐主持的是一个伟大的壮举,它向全世界表明:中国人民是不可欺侮的……
反思
总算蒙混过关,但课后冷静沉思,总觉得这样处理过于草率。烟渣真的不会污染海水吗?即使它不会,那“盐巴”和“生石灰”进行化学反应产生的残渣和“难闻的气味”也不会造成污染吗?我课堂上的盲目解释,无非是想维护林则徐的高大形象,但这个形象要在学生的阅读体会中慢慢树立,怎么能在教师的主观臆断下强制形成呢?学生有自己的阅读个性和独特体验……这是难能可贵的阅读品质,是我们要备加珍惜而且大力张扬的呀!
我为什么不为课堂上的搪塞处理“翻案”,引导学生对提出的问题进行重新探究和思考呢?比如: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大连漏油事故发生两月有余,肇事公司一如既往地沉默应对,大连市政府成了信息披露和善后清污的主力军。即便如此,渔民的油污打捞款也仅发放50%,有关的损害评估和赔偿事宜更是毫无进展,受害者诉讼无门,只得走上漫漫维权上访路。而刚刚近期发生的中海油渤海蓬莱19-3油田海上渗漏事件,从6月21日一条微博曝出至今已经从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演变为一起公共事件,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令公众痛心,相关企业在事故处理中所透出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国内外案例对比分析表明,在对环境污染的执法处罚方面,我国与国外存在明显差距。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企业违规造成的污染事件屡见不鲜。频繁发生的事故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机制来惩处污染企业,遏制污染事故?尤其“十二五”期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是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四大重点战略任务之一,我国需要在污染损害赔偿方面建立健全哪些法律法规支撑?
本文在分析国外政府针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所适时制定的一系列应急管理政策与措施基础上,概括指出国外环境应急管理机制特点:首先,环境突发事件推动了发达国家相关应急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加强;其次,环境突发事件促进了发达国家环境应急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再次,环境信息公开是发达国家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同时,建立应急管理基金及提供灾难损害补偿机制是环境应急管理坚实的经济保证;最后,建立有效的责任与利益分享的市场机制是有效减少环境突发事件风险与影响的必要。为此,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管理经验,更新应急管理理念,加强我国环境应急管理。
国外环境应急管理机制特点
国外尤其发达国家面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环境及人们生命和健康等巨大损失,深刻反思之后针对国内外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背景制定了一系列积极应对措施,在机构、法律、政策措施等方面逐渐建立和完善了其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推动了发达国家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加强
强有力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是应对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保证。随着20世纪50-60年代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不断发生,发达国家不断建立和加强了国家级和地方级的常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紧紧抓住了一些有影响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的机会,改革和加强相关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以弥补当时环境突发事件或环境危机管理机构的缺失。如为预防或应对类似1986年印度的博帕尔灾难,美国建立了国家应急反应委员会及地方应急规划委员会。1970年1月1日,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签署建立环境质量委员会(CEQ),为总统提供环境问题的建议并审评环境影响报告。这些报告要求包括所有联邦机构规划项目和主要环境结果。1970年12月2日,美国环保署签署法令,卫生教育和福利国家大气污染控制局(NAPCA)及内务部水质量管理司(FWQA)成立。1979年建立联邦应急管理局。1990年由国会授权,美国建立了化学品安全和有毒物质调查委员会独立机构,其职责为调查特别化学品事件及一般性化学品事故,报告及为改善安全状况提出规章调整等政策建议。
环境突发事件促进了发达国家环境应急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检验各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和符合现实需要的重要标准。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方面,目前发达国家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已相当健全,并根据应急形势的发展不断修改和完善。日本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中,日本政府在震后40个小时内没有采取任何应急行动,国家的抗震救灾行政管理几平陷于瘫痪。这是日本政府的一次重大教训。针对这一重大教训,日本政府全面改组了灾害的救援系统。1961年日本国会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并于1995年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各个行政部门的救灾责任、救灾体制、救灾计划、灾害预防、灾害应急对策、灾后恢复重建、财政金融措施、灾害应急状态等。这种严密的法律,再加上对于各个条款都制定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同时还有其他一些领域的专门性法律相配套,因而形成了比较全面的应急管理法规体系。
环境信息公开是发达国家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
环境信息公开已成为各国政府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并在环境信息公开化的内容、范围、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灾难经验中,环境信息公开作为各国政府有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其重要内容。如公开有毒物质的存放和释放信息,有利于公众监督,对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尤其重要。
在美国的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法中,要求那些非常危险物质的储存量超过一定限度的企业向相关机构通报,而且要求相关企业对600多种有毒化学品释放数量每年进行报告,并将这些报告向公众公开。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要求在化学品制造或分配之前优先对健康和环境影响进行测试,而且要求保存这些记录,同时允许环保署通过公民程序执行。美国的有毒物质释放清单(TRI)要求公众可以免费获得有毒化学品的年报。公众还可以根据记分卡网站(污染信息网站)公布的数据了解其周围有毒物质的释放情况(WWW,SCORECARD,ORG)。事实上,许多社区组织已经使用的数据给企业施压使其减少排放,同时,重要的是,许多企业由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已经自愿减少了其化学品排放。
建立应急管理基金及提供灾难损害补偿机制是环境应急管理坚实的经济保证
众所周知,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理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管理政府财力和社会保障方面,发达国家除了由强大的政府财政的财力支撑和保障外,还通过政府、民间机构、市民三者分担的形式,构建起了一个安全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日本提倡“自救、共救、公救”的理念,由包括居民、企业、NGO、NPO在内的社区和政府共同组成,建立了市民自主应急组织和企业自身应急体系。美国相关法律在这方面也有具体规定,而且事实证明,提前建立特别基金并提供灾难补偿机制对处理环境突发事件是非常必要的。美国“综合环境应急、补偿和 责任法”中规定建立超级基金(Superfund)为政府处理环境突发事件提供资助。超级基金最初规定每5年基金额为16亿美元,并通过对化工产业征收新税提供资助。1986年超级基金的预算提高到90亿美元。
建立有效的责任与利益分享的市场机制是有效减少环境突发事件风险与影响的必要
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管理的参与主体方面,发达国家提倡参与主体多元化,危机应对机制市场化。即在环境应急管理中,明确环境突发事故的责任主体以及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与利益分享义务,这样可以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有效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美国“综合环境应急、补偿和责任法”中指定了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有毒物质释放时,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处置有毒物质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发生泄漏设施有毒物质的生产者;有毒物质释放的运输人员。除此之外还明确规定了事故的扩展责任,包括:任何责任主体都对所有清洁有害物质的清除或补救行动成本负有法律责任;任何责任主体都对所有其他应对有害物质释放的费用负有法律责任;对自然资源的伤害和损害负有法律责任;对受影响社区执行健康评估负有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美国“综合环境应急、补偿和责任法”最具威慑力的地方是它认定环境责任具有可追溯性,即如果个体行为造成环境污染,那么该个体需要承担污染治理的有关费用。这无疑是为很多公司增加了巨大的环境风险,由此企业自身积极要求和推进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这便导致了环境责任保险产品的诞生。多数的环境保险公司都是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因此,发达国家在环境应急管理中,都非常重视市场激励与约束手段如环境责任保险等金融工具的运用。
【关 键 词】唤起责任感;激发学习兴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5-0166-03
传统元素化合物知识的教学是纯知识的教学,以元素周期表为支撑,依次学习物质的结构、性质、制法和用途。新课程《化学1》的元素化合物内容、组织体系发生了变化,没有元素周期表的支撑,要求在半个多学期的时间里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这就必然要求将元素化合物知识情境化,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自主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当中,引导他们主动去探究学习元素化合物知识,来提高学习效率。
一、唤起责任感,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学策略
在学习与环境相关的元素化合物知识点时,可以通过CAI课件或者其他一些相关的手段播放与环境污染相关的内容以及由于环境污染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让学生从心灵上感到震撼,唤起要保护好环境的责任感。然后告诉同学们,要想了解这些物质为什么会给我们所住的环境带来这么大的污染,首先要了解这些物质具有怎样的性质,是怎样污染环境的,之后才知道如何避免让这些物质污染环境,进而引导学生如果要彻底避免环境污染,就必须要学好元素化合物知识,熟悉它们所有的性质,研究出新产品,代替那些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这样,从责任感方面来一步步地引导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欲望。
比如,在讲解二氧化硫的化学性质时,可以通过设计这样的过程来教学:
(一)教学目的
了解二氧化硫的化学性质。
(二)教学过程
1. 导入。通过CAI课件先播放相关的内容,正常的自然风景和农田里庄稼、森林、钢铁等被腐蚀后情景,1948年女神雕塑和1998年女神雕塑图片的巨大区别,让学生从心灵上产生一种震撼。然后提出问题情境,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现象?激发兴趣,让学生展开讨论,并且让学生自己分析,得到酸雨是根本原因,酸雨的主要成分是H2SO4,主要由二氧化硫的排放引起。
2. 过程。在学习的过程中,利用学生分组实验。
(1)观察二氧化硫。
(2)用pH试纸测定二氧化硫水溶液的pH。
(3)向一支试管中加入3mL二氧化硫水溶液,滴加品红溶液,振荡,观察现象。加热溶液,观察加热前后溶液颜色的变化。
(4)向一支试管中加入3mL二氧化硫水溶液,滴加氯化钡溶液,再滴加0.5mL 3%的过氧化氢溶液,振荡,放置片刻后滴加稀盐酸,观察实验现象。
(5)向一支试管中加入3mL二氧化硫水溶液,滴加高锰酸钾溶液,观察实验现象。
通过学生做实验、观察现象、分析实验现象的原因,总结出二氧化硫溶于水,并与水反应生成显酸性的亚硫酸;二氧化硫具有漂白性、还原性等。二氧化硫的漂白性和次氯酸的区别及其根本原理。
3. 总结与反思。将二氧化硫的化学性质进行总结,并以一定的形式表示出来,以便于课后的记忆和理解。另外,对二氧化硫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反思,思考如何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从而降低酸雨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思考,除了二氧化硫,是否还有其他物质造成酸雨?
案例中,对于二氧化硫的化学性质,并没有像传统教学那样,平铺直叙地讲解二氧化硫的化学性质,而是从开始就导入环境污染及其带来的后果,唤起学生要保护好环境的责任感,引起学生强烈的学习欲望和动机,完成对二氧化硫的化学性质的教学任务。
二、利用知识间内在联系,引导学生总结归纳,形成结构网络的教学策略
元素化合物知识多而杂,不易记忆,在讲完元素化合物知识后,应有意引导学生总结归纳,使之形成网络。例如,在讲解元素化合物知识的结构、性质、制法、存在和用途时,应以结构为基础、以性质为重点、以结构性质制法存在和用途为主线来讲。教学时,应充分体现结构与性质的密切关系,以结构为基础,以性质为重点,这是因为物质的性质反映着物质结构,决定着物质的制法、存在和用途。以结构性质制法存在和用途为主线,这不仅符合知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本质决定现象这一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也训练了学生的思维,使他们形成科学的学习方法。
比如,在讲解氯气的用途时,可以通过设计这样的过程来教学:
(一)教学目的
了解氯气的用途。
(二)教学过程
1. 导入。我们都知道,物质的用途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的,所以氯气的用途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那么根据它的性质,氯气到底有哪些用途呢?
2. 过程。通过2005年3月29日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氯泄漏液的重大事故所造成的严重的后果,及其周边的植物的不正常现象的一组图片,提出让学生作为事故的处理者来处理,并究其原因,得到:
(1)氯气是一种什么样的物质,如何去防护。
(2)氯气的最重要的一个性质就是氧化性,所以氯气的一个用途是被用来作漂白剂。
(3)氯气重要的另一个性质是能与碱发生反应,得到相应的次氯酸盐,这些次氯酸盐分解产生的生成物可以用来消毒,所以氯气可以制漂白液、漂白粉、漂白精等等。
本课是人教版普通高中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选修6《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专题五第一框“现代文明的环境危机”,本框内容从当今世界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入手,引出过去某些错误的伦理观和价值观对环境危机的影响,并进一步说明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过程,由此引出后面两框关于环境伦理的原则和规范问题。
学情分析:
高中二年级学生虽然对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认识,但要深入到环境伦理的高度去分析和思考,基于本地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素质还是比较抽象的,因此教学要由浅入深,要遵循从现象到本质的思路引导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学生通过具体的图片资料从感性层面认识环境问题,并结合自己的亲身感受归纳环境问题的表现,并通过对“环境危机的伦理反思”活动中,形成健全的环境意识。
2.能力目标:学生通过观察和反思,能结合已有的认知经验深入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学生通过感受环境危机,反思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在参与“爱护家园,从我做起”的活动中,激发环保责任感,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并在实践中自觉抵制错误的思想意识,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现代好青年。
教学重点:
通过对环境危机的伦理反思,意识到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错误认识。
教学方法:
通过多媒体辅助创设情境,将小组讨论、自主探究与教师的讲解启发相结合。
教学过程及内容设计:
播放背景MTV:《地球你好吗》黑鸭子组合
导入:学生朗诵:“一封来自地球的信”
“在某一天的清晨,我醒来,却见你们用电锯、斧头、铲车,无情的将我的绿衫剥离我的身躯,你们建工厂,排放的污水、烟雾,让我好难受,好痛苦……”
思索:这封来自地球的信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什么问题?对我们有什么启发?
学生分组讨论并发言,在此基础上教师总结并用大屏幕展示以下内容:
一、不堪重负的地球
1.环境问题的含义
环境污染与生态危机统称环境问题。
在城市地区,由于交通、工业活动和聚居地过分密集,造成了污染物集中,主要表现为环境污染,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
在广大的乡村地区,因利用资源的方式不当或强度过大,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生态破坏,如水土流失、荒漠化、土壤盐碱化、植被破坏、物种减少。
2.环境问题的表现(多媒体呈现以下内容、图片和相关文字资料)
(1)环境污染区域扩展
《宁波近六成海域水质严重污染》《中海油渤海湾油田漏油受污地图》
(2)资源问题日益凸显
图表:《亚洲严重缺水》亚太地区缺乏符合卫生标准饮用水的人数多达8.3亿。
(3)环境负载过于沉重
漫画:“城市病”人口、资源、环境、交通、住房等;
材料:世界人口已超过63亿;中国有50多个城市出现地表下陷现象。
(4)全球气候变暖、生态遭到破坏
世界约有29%的土地受到沙漠化的威胁,每年约有2000万公顷土地沙漠化;对热带雨林的大量砍伐和对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导致大量物种灭绝,20世纪有110个种和亚种的哺乳动物、130个种和亚种的鸟类灭绝。
小结:环境问题涉及到“怎样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教师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
从哲学的角度: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是客观存在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我们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需要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伦理观。
多媒体显示:
二、环境危机的伦理反思
1.导致全球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在于以满足少数人私利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制度
一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政府在环境保护立法方面的滞后也是造成全球环境恶化的重要因素。
2.片面的发展观:这种发展观把GDP的增加等同于经济发展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片面发展观的特点、危害、应对措施,并引入绿色GDP、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享乐主义与消费主义的幸福观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其基本观点和危害。
4.狭隘的人类主宰论
讨论:人定胜天
基本观点:人对自然拥有无限的权利,可以任意使用和支配自然界中的所有生物和非生物;人对自然的行为可以不受任何伦理原则的约束。你赞成吗?
5.科技万能论
启发学生用“科技发展:锋利的双刃剑”一课的观点客观的分析科技发展的隐患。
三、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
用多媒体显示人类环境意识的含义以及环境意识觉醒的相关材料:
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的著作《寂静的春天》出版,被视为人类环境意识觉醒的一个标志。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标志着环境意识在世界范围内的全面觉醒(全球化的标志)。
到2009年,全球性的环境与气候会议已经召开了近20次,其中2009年12月7日至18日在哥本哈根召开了全球气候会议,其主旨在于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提倡低碳生活方式。
可见,人们逐渐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环境意识。
思考:从伦理角度分析,如何保护环境?
(1)要树立健全的环境意识,学习环境科学 知识,树立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念;
(2)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3)遵守环境伦理,坚持环境正义原则,尊重自然原则;
(4)遵守环境道德规范,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
从聚焦德班气候大会到《京都议定书》,世界各国的人民都积极的行动起来为保护地球环境而努力,作为地球的一个成员,我们又能为保护地球和环境做些什么呢?
学生活动:爱护家园,从我做起
学生分组讨论并派代表发言(预设)
第一小组:用11瓦节能灯换60瓦白炽灯,每晚开灯4小时,一年就可节电71.5℃,减排CO268.6kg。
第二小组:蒸饭前,淘米后把米浸泡10分钟,再放入电饭锅煮熟,一个月能节约一度电,减排CO2近1kg,而且泡米的水无论浇花还是洗碗都很好用。
第三小组:倡导一个星期少开一天车,换成骑自行车或步行,既可锻炼身体,又减少CO2的排放。
环境司法公众参与的路径及制度保障
论生物技术生态安全风险的法律防范
域外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的发展与趋势
环保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司法的现状研究
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及其立法设想
水污染事件索赔主体法律问题研究
气候变化下的农田水利政策与法律思考
程序框架: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特殊制度设计
构建和谐社会需进一步加强绿色法治工作
农村土地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及立法建议
海洋环境污染国家救济的权益与责任
环保议题的兴起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回应
行政公益诉讼:多维的功能未来的方向
环境公益诉讼的实体权利基础和序位
美国司法与行政在气候变化中的不同作用
第三届中欧社会生态与法律论坛综述
环境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功能与局限
水污染防治公众参与亟待环境公益诉讼
我国环境法治建设路径的动态维度思考
生态文明需要环境伦理与法制保障
对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思考
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则要点与制度衔接
环境公益诉讼与若干诉讼制度辨析
野生动物意外致害的国家补偿责任探析
欧洲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问题的反思
德国污染场地治理的法律基础及对我国的启示
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两条司法解释的建议
重金属污染风险防范与应急法律机制研究
红绿环境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一种初步考察
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环境保护法》的修改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实现途径
结合案例看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与识别标准
气候变化对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立法的影响
浅谈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监督职能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政策走势分析及法律应对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与制度构建调查报告
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及作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
周密谋划生态资源司法保护,着力推进生态省建设
能动司法与联动执法——昆明环境司法的创新与实践
环境法庭的运作:新南威尔士土地与环境法院的经验
云南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结的现实意义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历史及其法律保障建议
自然资源损害救济体系:美国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从一起大气污染集团诉讼案件的判决看我国的环境诉讼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一、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
据研究调查显示,早在上个世纪的60年代,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就已经十分关注农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将农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列为了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且还对农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监管体系。相比之下,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相对比较晚,发展的速度比较慢。尽管经过了近几十年的发展,农村中一些地区的环境保护得到了改善,但农村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很突出,集中体现在农业源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比较大,广大的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土壤污染、水资源污染的问题。另外, 一些垃圾在屋前、屋后堆放的现象还随处可见,每当秋季到来时,秸秆焚烧,烟雾熏天,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近几十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在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农村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很严重,这的确值得我们反思。
二、农村中突出的环境问题
1、垃圾问题
农村中的垃圾所含的成分复杂,堆放量大,主要有生活、生产的废弃物、道路上的垃圾以及一些动植物的粪便等等,这些垃圾是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即破坏着人们的生活环境,又威胁着人体的健康。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中的人习惯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屋前、屋后的垃圾堆上,农村中的道路边上、田边、溪河边上随处可见堆放着垃圾,每当夏季来临时,这些堆放的垃圾会散发出极其难闻的味道,严重污染着人们日常的生活环境。在一些有河流的农村中,由于人们水环境意识的淡薄,往往会将一些废弃物扔进河流中,河流无形中就成了农民堆放垃圾的天然场所。长此以往下去,河流中垃圾的数量会不断增长,进而导致河道的堵塞,河水的污染。
2、水环境恶化问题
相关的学者指出,当前我国农村中的水环境面临着三方面的污染威胁。首先是居民生活废水的无序排放流入了水体,再加上残留的化肥物、农药等流进水体后,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从而加剧了水体污染。从某种程度上讲农村中的一些污染物的乱排放是造成水体污染的直接因素。其次,农村中的水体很大程度上是城市与工业废水的接纳体。当前,城市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越来越严格,因此一些污染比较严重的工业企业就转向到了小城镇与乡村地区发展,尽管工业企业的转移会带动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解决一些劳动力的问题,但是与其带来的水环境污染相比,其环境效益远远大于经济价值。第三,当前一些布局分散,经营粗放的乡镇企业会随意排放一些不达标的废水,致使农村中的水环境受到污染。
3、耕地减少以及土壤污染问题
据研究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耕地面积正处于不断减少的趋势,主要是由于当前各种产业的建设占用了耕地面积。我国的耕地资源是有限的,耕地面积的日益减少将会影响到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耕地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的质量也在下降,集中表现在土壤的污染问题上。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的问题,再加上污水灌溉、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会严重导致土壤的污染。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以及利用污水灌溉会给土壤带入许多重金属元素,包括汞、铅、铬、氮以及有机氯化物等。另外,我国农业中普遍使用的农膜是非降解性的,这些农膜的残留率高达40%,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会严重影响到土壤的结构与性状。
三、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
1、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村镇的环保规划工作,对目前新农村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上,特别是垃圾的堆放问题,应该进行合理的规划,将垃圾进行集中分类处理,并建立一些有关垃圾集中、转运、处理的设施。第二,在农村污水的处理问题上,应结合农村的实际状况,采用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净化水体,使水质达到合格的标准。第三,对待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方面,应将养殖场所的布局与环境的规划结合起来,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以及易养区,科学地发展养殖业。
2、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当前,农村中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开展关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目前显得极其重要。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从一定程度上讲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着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当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一方面能够更好的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
3、加大农村环保的资金投入
康菲中国石油有限公司(康菲中国)是一家综合性的跨国能源公司,全美大型能源集团之一。核心业务包括石油的开发与炼制,天然气的开发与销售。石油精细化工的加工与销售等石油相关产业,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和超前的技术储备享誉世界,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广泛的业务往来。而中海油则是国内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它主要业务是通过与海外石油公司进行合作来开发海上油气田。发生溢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正是由中海油和康菲中国合作开发的,是迄今为止中国建成的最大的海上油气田,面积覆盖约3200平方公里,年产量约占渤海原油产量的l,5,其中中海油拥有油气田的51%权益,而康菲中国担任作业者,拥有其余49%的权益。2011年6月4日,康菲中国在渤海油田有两个油井发生漏油事故,经调查发现,康菲中国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的生产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并没有执行分层注水的开发要求,由于长期笼统注水,导致注采比失调,严重破坏了地层和断层的稳定性,造成断层开裂,形成窜流通道,发生海上溢油事件。7月20日、29日,国家海洋局先后两次责成康菲中国于8月31日前完成B平台附近溢油源封堵、清理完毕C平台泄漏的海底油污工作,并组织力量对已漂至岸滩的溢油进行回收清理。渤海湾溢油,污染海洋面积达6200平方公里,给渤海湾的生态环境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二、建立环境会计的紧迫性
漏油事故的发生不得不让人反思:为什么一些跨国企业在本国或发达国家中规中矩,却在我国屡出事故呢?
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点:
1.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我国现存的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不健全,在日益增加的环境污染事件面前,相关法律规定已明显滞后。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也不例外,目前适用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也是在1999年修订1982年制定的海洋保护法的基础上于2000年4月1日施行的,很多方面已不适应现在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在溢油应急处置、监管、海洋生态索赔及生态损害基金等方面。
2.高科技监管手段缺乏,部门之间未形成合力经济发展离不开对能源的需求,但在能源开采过程中,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明显不够,甚至存在着主观不作为的现象。特别是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这一高投入、高风险活动相匹配的高科技监管手段更是缺乏。据调查,全渤海200多座采油平台中,仅有数个安装了实时监控视频设备。另外,相关部门对海洋石油生产的管理各自独立,彼此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尚未形成监管合力。只有在事故发生后,才由国家海洋局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事故缘由,对其影响和损失进行评估。已经出现了污染,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合办公也不过是对整个事件进行善后工作。对于环境污染而言,是不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呢?
3.缺乏环境污染损失和赔偿的界定方法漏油何时才能停止?污染对当地渔业生产产生多大的损失?污染对海洋生态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事故的责任方将赔偿的额度是多少?这些都是大家所关注的问题。目前为止,我国关于污染损害和赔偿缺乏明晰的法律条款,也没有成型的评估理论和评估方法,也就是说对损害的界定只能依据行业标准来进行估计。
4.处罚力度不够按照有关法规,海上溢油事故破坏环境的行政处罚罚款上限为20万元。而康非中国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可能会影响到子孙后代。对于一个跨国公司无视百姓的权益,漠视我国的生态环境,低廉的环境成本,也决定了事故的偶然性背后所存在的必然性。目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没有成型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也没有对环境成本进行相关的计量、披露,所以环境污染现象会频频发生。由此可见。在我国建立环境会计,是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的一项紧迫的战略问题;环境会计的建立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同样也是一个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
三、我国建立环境会计的对策
1.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传统会计不需要对环境污染进行核算,导致了企业忽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法律规定责任方必须要对污染环境事故进行相应赔偿,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会考虑自身的环境行为会不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由此可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漠视环境污染的根源在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迫使企业考虑环境因素。为此,应该完善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强化执法,加重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处罚力度,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从制度上促使企业将为自身牺牲环境的行为负担高额成本。
2.加强环境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我国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很多企业都本着什么时候出问题什么时候治理的态度,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既没有考虑自身行为对环境的破坏程度,也没有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如实的披露。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定期对企业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财政、国土资源和涉及到环保的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联合起来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详细程度和披露方式进行监管。
为响应河南科技大学团委、河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号召,我们积极组建了"环境污染调查队”,于2014-2015年寒假在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对环境污染展开调查。
活动开展前,我们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讨论,最后得出结论:污染分为两种:工业污染(主要)、居民污染(次要);调查地点:孟州市西虢镇--工业区。调查方式:从水、土、空气、生态以及向附近居民询问。在我们前往了孟州市西虢镇--工业区的路上,迎面而来就是因工厂而产生的粉尘,扑鼻而来的是阵阵酸臭味,真是让人作呕不知道这里的居民是如何生活下去的。工业区有化肥厂1,板厂,砖厂,酒精厂,化肥厂2,电池厂,电厂,皮毛厂,机械厂,铝合金厂,三轮车厂,药厂等等。数十个厂聚集在此,是啊,它是给孟州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使这里的人们有了工作,可是却忽略它们带来的污染,不是看不到,而是“袋鼠心理”假装看不到。虽然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不以破坏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代价”的宣传标语,在网上可以看到他们对环境经济双发展的规划,可现实中却并非如此。满天飞的烟尘,刺鼻的气味,灰色的天空就是最好的证明。这里有太多的烟囱,整天往外排放着工业废气,尤其是酒精厂、药厂排放的最为刺鼻;烧煤厂矿产生的粉尘最多,连马路边的树叶都被粉尘覆盖了。据统计,这里一直高居重度污染,直到下雪才转为良,可雪停后,污染指数又迅速恢复到了重度污染。再来看看工厂排放的污水吧,按理说每个工厂应该都有污水处理系统而且在网上可以查到相关部门检查的结果均为合格,可是我们看到的却是黄褐色或者说红褐色般的水,而且还泛着刺鼻的气味。这样的水却日日夜夜的通到了黄河中。难道孟州就没有环保局吗?当地居民说,一听说有人检查,工厂就启用设备处理污水,但由于成本问题,工厂一般都不用的,这里的水中谋些元素严重超标,空气质量中也经常有酸臭味,不能起风,否则真的要戴防毒面具了,因此这里的脑血栓等疾病的发病率极高,政府部门虽承诺搬迁都好多年了,但迟迟不见动静,有条件的人能搬走的都走了,剩下的只好在这住下去。我在网上也看到很多关于孟州市污染的报道,但都没有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人们群众的反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再来说说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一般也就是垃圾和污水。垃圾堆到处可见,有的堆的有二层小楼那么高,但没人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有的人是直接把它点了,但因为有塑料等物品,产生了难闻的烟。居民污水与工业污水相比真的算不了什么,但也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啊。孟州市其他各镇因少有工厂,倒也有大面积的田地,葱郁的树林,成群的鸟儿。而西虢镇虽然离黄河最近,却由于大肆修建工厂,占据了大量土地,这里没有大面积的田地,只有披了一层灰的树,很难看到成群的鸟儿,工厂与居民村庄也仅仅是一步之遥。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锻炼了我们团队合作的精神,还让我们看到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保护环境刻不容缓,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可以引起人们的深思,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思,引起政府的重视。总之,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参与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保护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通讯员、作者:刘成朴)
月主题:职业大体验 班级:中一班 指导教师:郭馨然 活动时间:2021 年 4月 12日 星期:一
活动名称
保护环境我能行s
教案撰写评价等级(优秀A;良好B;一般C )
活动目标
1、认识到垃圾会影响地球环境,人类要减少垃圾,让幼儿了解几种废旧物品的处理方法。
2、能说出环境污染的来源,认识其危害,了解环境和人类生活的关系。
3、能大胆地和同伴进行交流,对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的感受。
重点
能说出环境污染的来源,认识其危害,了解环境和人类生活的关系。
活动准备
各种日常的废旧物品(废旧的玩具,易拉罐,纸盒子,果皮等)
活动流程
一、通过自己实地观察,发现问题。
1、老师展示自己观察垃圾的情况。
2、幼儿自己讨论问题,并进行交流。
3、小结:原来可以通过创意改造再利用许多废旧物品。
二、介绍几种废物利用的方法。
1、教师出示自己通过废物利用、变废为宝的物品。
幼儿根据教师出示的物品分组进行探讨、交流,并思考还有哪些用处。
2、教师针对幼儿探讨的结果进行总结玩具、废旧衣服等处理的方法:修理、制作玩具用品、作为肥料等。
3、幼儿根据自己经验进行探讨并总结方法。
三、教师采用语言和演示等方式总结方法。
审批建议
课后反思
广通幼儿园月主题教案(2021春)
月主题:职业大体验 班级:中一班 指导教师:郭馨然 活动时间:2021 年4 月14 日 星期:三
活动名称
长大了,我想做。。。
教案撰写评价等级(优秀A;良好B;一般C )
活动目标
1、熟悉歌谣,学习看图谱演奏。
2、尝试根据乐器的音色为歌谣选择乐器。
3、听音乐,尝试分辨乐曲的快慢和轻重,能跟着节奏侓动。
4、培养幼儿的音乐节奏感,发展幼儿的表现力。
重点
听音乐,尝试分辨乐曲的快慢和轻重,能跟着节奏侓动
活动准备
多媒体课件,音乐,幼儿用书。
活动流程
一、提问引出主题。
1、小朋友们都见过锤子吧?是什么样的呢?
2、它们发出的声音一样吗?
二、欣赏歌谣,感知大小两种锤子的节奏。
1、出示图谱,提问幼儿:大锤子是怎么敲的?敲了几下呢?
2、小锤子是怎么敲的呢?小锤子的声音重还是大锤子的声音重呢?
3、教师说前半句,幼儿拍手表现两种锤子的轻重。
三、探索交流。
1、学习看图谱,初步感知节奏。
2、跟随音乐看图谱感知节奏。
3、根据乐器的音色为歌谣选择乐器。
4、看图谱完整演奏。
(1)教师带领幼儿演奏。
(2)教师小结:乐器的使用以及小锤子的演奏。
(3)幼儿互换乐器演奏。
审批建议
课后反思
广通幼儿园月主题教案(2021春)
月主题:职业大体验 班级:中一班 指导教师:郭馨然 活动时间:2021 年 4月 13日 星期:二
活动名称
长大了,我要做。。。
教案撰写评价等级(优秀A;良好B;一般C )
活动目标
1、了解各种职业,乐意说自己的理想。
2、大胆在集体面前说出自己长大了想当什么。
3、初步懂得要实现理想就要从小努力。
重点
初步懂得要实现理想就要从小努力。
活动准备
多媒体课件,椅子,自制的方向盘。
活动流程
一、问题导入。
1、有些小动物长大后和小时候有了很大的不同,变得独立、强壮、能干了。小朋友,你们想过你们长大后的样子吗?你们长大后想做什么呢?
2、鼓励幼儿大胆想象和表达。
二、信息拓展。
1、教师出示课件中各种职业的图片,引导幼儿一起认识。
2、教师和幼儿一起讨论这些职业在我们生活中的意义。
3、请幼儿说说自己长大后想做什么,为什么?
4、引导幼儿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
5、教师启发幼儿说说要实现这些愿望,应该怎么做?
6、小结:每种职业都值得人们尊敬,小朋友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就要行动起来,从小努力,相信你们长大后都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开心游戏:梦想列车。
1、将凳子摆成两排,教师手握“方向盘”扮演司机开车,教师问幼儿长大后想做什么,幼儿完整说出自己的理想后就可以“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