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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中央两办《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下发后,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我市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临时委托项目逐年减少,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了《萍乡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
二是审前准备阶段注重审计调查。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搞好审前调查极其关键。因此,在制度设定上注重要求审计人员把握好三点:首先了解、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线;其次对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实施审计之前,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以确定审计重点。
三是审计实施阶段找准审计重点和切入点。我们在出台文件操作规程设计上注重抓了以下审计重点:(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及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与执行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商企业发展情况。(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三)有关部门的管理情况。(四)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根据审计重点这一主线,我们摸索了几个审计切入点:第一从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入手,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综合性测试,找出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第二从有关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入手,筛选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亲自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作为审计重点;第三从被审计单位干部任期内制定下发的重大经济政策性文件入手,作为检查执行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情况的切入点;第四从集体和个别座谈了解入手,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工作的审计切入点;第五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提供的材料及群众举报线索入手,确定领导干部个人违反财经纪律及廉政规定的审计切入点。
四是审计终结阶段搞好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成果体现,而审计报告又是审计结果报告的基础,因此写好两个报告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关键。
三、注重成果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近几年来,我们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一直在审计成果利用上反复讨论研究,不断探索创新方法和经验,在今年4月出台的《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中对审计结果的利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并同步出台了《关于在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规定:按照“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实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制度,并单独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办法的做法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中国审计报》、《江西日报》、《审计与理财》对此专门进行了报导。
(一)坚持“凡动必审”,是指对按照《萍乡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办理提拔、交流、调整等任免事项时,必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实行“考审同步”,是指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考察工作结合起来,在考察成果中直接体现、利用审计结果。(三)推行“市县联审”,是指对拟提拔为县级领导干部的乡镇和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直接派出审计组或派人员指导县(区)审计局审计组对提拔对象进行审计,审计组直接向市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做到“先审后提”,是指对拟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需在正式任职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在推行“凡动必审、考审同步、市县联审、先审后提”的基础上,对运用审计结果又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
(一)审计部门应及时向组织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应当肯定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责任。
(二)组织部门要把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调整的重要依据。经审计,没有发现问题或存在一般性问题但不影响正式任职的,予以正式任职;问题较严重的,经查实后,取消任职决定,交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应对审计中发现和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实后,根据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大执行力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一、创新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规定,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事项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审计是一种执法行为,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操作规范,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健康实施。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比其他专业审计起步较晚,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够健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2008年相继出台了《任中审计实施办法》、《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运作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审计项目的确定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第一个关口,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的《任中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将其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这样有效地克服了审计立项的随意性,严肃了委托程序,有利于审计部门准确把握审计方向和工作目标,更好地解决审计任务重而审计资源有限的问题。
二是审前准备阶段注重审计调查。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搞好审前调查极其关键。因此,在制度设定上注重要求审计人员把握好三点:首先了解、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线;其次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实施审计之前,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以确定审计重点。
第二条本办法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局属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局管干部
第三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局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一是对任职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局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管理职责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基建项目工程、大宗设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预算执行、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采购、使用、管理及处置情况;
(四)任期内主要工作目标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效益状况;
(五)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第五条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局审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在实施审计前,审计组向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及时、如实向审计组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财务收支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资料;
(三)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被审计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审计组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要求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评价应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第十一条在审计报告提交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二条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书面反馈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审计组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并附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对被审计局管干部和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局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将作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业绩和实施奖惩、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存入被审计局管干部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评议工作,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有效性。
一、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一)共同参与,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近年来,经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各成员单位的逐步协调一致,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方面,我们形成了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格局。每年由我们根据其他专业审计和历年覆盖情况,提出任中审计名单,与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后,交组织部门,连同离任审计名单,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组织部门统一向我局逐项下达审计委托书,纳入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交流和沟通。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优势,组织部门教育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教育惩戒等。各成员单位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融入自身的日常工作之中,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到齐抓共管,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及时利用。
(三)在确定审计事项时,明确审计时限、范围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大部分领导干部任期时间较长,需要投入审计力量多,审计成本大的特点,经领导小组确定,我们一般都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或离任时最近三年为限,如有重大问题向以前年度延伸审计。审计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和纪委、组织部门要求审查的问题,这样做重点突出,目标明确。
(四)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前调查时,都要到组织、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被审计对象的背景,任职期间职责权限、单位情况、组织结构、经济活动状况、个人廉政及有关部门检查监督的情况等。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认真分析,确定审计目标和实施步骤,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把审计方案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大家进行讨论交流。这样就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打下了基础,明确了审计方向。
(五)认真取证,恰当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与评价,是一件极严肃的事。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对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经济事项的决策背景证据、关键环节的证据认真取证,做到充分扎实。对未进行审计的事项不评价,对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对评价事项采取写实手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二、注重成果运用,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有效途径
我们每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都要将所审计的全部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归纳汇总制成表格,同时报送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一)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建议作用。近年来,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我们都要求各审计组结合审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机制、制度上研究改进的建议,撰写综合分析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增强审计结果的可用之处,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区委根据我们提交的综合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消防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消防部队审计部门依法对团级以上单位、机关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以及负责专项经济工作、保障性企业以及有偿服务单位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作为支队级财务审计部门,依据当前规定,没有直接的审计权限,需要经总队级审计部门进行相应的审计授权,才能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而为了加强审计工作,体现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本人认为,支队级财务审计部门需要进行审计延伸,不但对大队军政主官、直属单位主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延伸到中队军政主官以及其他负有经济责任的项目负责人。
因此,近几年,随着《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的相继出台,消防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在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提高领导干部当家理财能力,强化部队财经管理,提高部队的经济管理水平;对拓展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渠道,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部队的廉政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1.审计计划性不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从近几年实践看,支队机关部门、大中队干部交流频繁、范围大,且多集中在同一时,一次需要进行多个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财务、审计部门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时间紧、任务重,况且当前支队审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很多时间等于走形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然还是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一些现实中的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
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当前所谓的审计评价主要体现在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度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对比分析,评价不够深入。
4.审计成果滞后,落实整改问题难。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本来是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先有命令再部署审计工作的,形成事实上的“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也没有体现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另外,通过审计尽管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需要由继任者承担,造成在实际执行工作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到最后无法处理,甚至不了了之,削弱审计监督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干部部门以及被审计对象都比较关注。因出发点不同,在一定程度上,该项工作是将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或人员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而当前,对于支队级审计部门而言,受编制所限,要么有部门没人员,要么既没部门又没人员。很多情况下,审计工作都是财务科在操作,因审计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比如:在责任界定上,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二、几点建议
1.突出审计重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在实施审计时,应该把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个人廉政情况等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看决策是否合法、科学、合理、民主,有无盲目决策;看单位财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纪;看公务消费是否超出“合理”范畴,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看廉政纪律规定有无严格执行等。
2.强化任中审计。为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严格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好好把握需要进行审计的几种情况。这样不但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也便于审计部门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也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和审计决定、意见的及时落实整改。
3.运用灵活方法。为适应党委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作为审计部门人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如: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合理利用财务收支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延伸审计。如要对领导干部能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等行为,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4.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的最终目的不是为审计而审计,而应该是将审计结果进行有效的运用,将审计结果发挥最大效能。为此: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反馈。及时报送到党委、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使其及时掌握被审计人员的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二是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审计报告应进入干部档案,在任用干部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从而杜绝边审计、边提拔,或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的“两张皮”问题;三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四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表现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执行、个人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的审计。如何认识审计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造成的估计和判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
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常见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
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未按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而使被审计对象以不按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没有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我们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通常都是在责任者调离原单位且到新单位上任以后,审计工作才介入,为审计核实、定性、评价带来困难。
2.忽略审计通知书的时间界限,不是在实施审计前三日把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抄送责任者,而是电话口头通知,甚至在进驻审计日才把通知书送给被审单位。
3.审前不作调查,对责任者和所在单位的情况心中无数,编制的审计方案通常都是一个模式下来的,流于形式,抓不住重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
审计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因专业技能、政策水平、综合素质等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审计结果产生偏差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
1.取证风险。如果审计人员所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完备就不能满足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就会导致审计结果偏离事实,而产生风险。
2.检查风险。指审计人员由于在实质性检查的现场作业中所造成的失误使审计结果偏离事实的可能性。
(三)出具报告阶段的风险
出具报告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由于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把握不全面,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评价不准确,未能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1)没有按审计规范征求被审单位和责任人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或口头上征求意见而不要求书面意见。(2)对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提出的异议不去核实也不作解释。
(四)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审计评价指标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不能很好地体现出领导干部的差异性,使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了质疑。主要表现在:我国目前已形成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法规体系,但是法律法规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滞后性,滞后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之外存在许多合理不合法问题。
(五)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此风险主要表现在:(1)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专业知识基础单薄,不能适应出现的新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人员目前仍采取传统的审计方法,只注重实质性测试,对账、证、表检查后出具审计报告。未能采用以内控制度测评为主的现代审计方法,不能确定审计重点、突出审计重点,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从而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2)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一般是干部个人,一旦追究责任,多方的说情者,软磨、硬泡等方式方法往往让原本就很薄弱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经受更严峻的考验。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严格履行相关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为保证审计质量而制定的必须经过的法定工作顺序,程序的违背和遗漏将严重影响审计的效果,增加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既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又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处理处罚。作为一项特殊的审计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法定程序:
第一,审计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审计立项、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等审计程序,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由干部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委托建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两个暂行规定”的日期要求。
第二,审计实施阶段。应切实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即审计双方要对相应的事项作出书面承诺,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承诺,审计机关则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承诺,在审计取证过程中,应注意审计方法的科学性以及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三,审计终结阶段。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需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新的审计监督形式,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完善,评价标准不规范,必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审计具体实施办法,使其在审计内容、操作程序、方法体系、评价结果应用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准绳和依据,以规范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为前提,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为理念,以促进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为目的,切实做好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充实审计力量,改进审计方式,增加审计频率,提高审计质量”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推进全市统计部门内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2015年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按照《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规定,2015年,要继续做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审计和检查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资产管理等相关情况。在内审中,着重以财务收支和内控制度为基础,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等问题。
(三)强化对县区统计部门中央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工作。2015年,省统计局将对四县统计部门中央级统计事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主要审计内容为:一是2013年中央级统计事业费收支使用情况;二是中央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三是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四是纳入中央级统计事业费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省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各级统计部门在配备和明确内部审计人员或兼职人员的基础上,及时充实、补齐因工作需要而变动的上述岗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职能作用,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已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关键词:基层审计 内容 发展 方法
为进一步加大消防部队基层单位审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资金安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部队各项经费健康有序运行,为顺利完成以防火灭火、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大的审计保障,现就如何加强基层(支队级)单位的审计工作浅析如下:
一、基层单位审计工作现状
目前,由于消防部队的体制、编制所限,支队级单位普遍没有设置审计科,只是在政治部门设有专(兼)职审计员,通过调查了解,时任(专)兼职审计员70%以上不是正规的审计和会计专业毕业且没有审计和财务工作经验,再加上政治部门人员少,流动性强,审计监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鉴于审计编制所限,审计专业性强等原因,支队对所属大队的审计监督工作都是委托后勤财务人员具体实施,由于后勤部门是所属大队部队行政经费供应的主渠道,大队会计账目均纳入支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因此后勤财务人员对基层大队的审计,实际上相当于自己审自己,审计监督作用明显减弱。
二、基层单位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
预算管理是经费管理的“龙头”,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严格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单位经费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支队对大队级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率要达到100%。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重点放在经费投向投量是否合理,是否严格落实预算,如大宗物资采购、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加大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核实预算外经费来源的合法合规性,支出的依据是否合法,支出的标准是否合规。实际工作中要把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避免盲目性、随意性,确保不发生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现象,不发生财务收支不真实,财务信息不可用的现象。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初,政治部门结合人员调整和任职年限情况,对负有经济责任大队主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率要达到100%,对负有经济责任大队主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率要达到50%,重点审计重大经济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有无决策失误、越权和越范围开支现象;预算外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有无违规收费和超财力支出现象;家底经费结存情况,有无“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现象。
(三)开展大宗物资采购的审计监督
支队对大队级单位的大额大宗物资采购监督,要积极落实“审计关口”前移规定,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从预算编制、立项、招投标、签订合同等环节入手,强化事前监督与过程控制,预防大宗物资采购活动中的浪费和舞弊等问题发生,力争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合规,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开展执法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各支队级单位要成立由政治处、后勤处、防火监督处人员组成的执法专项审计调查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所属大队执法专项审计调查。采取查阅案卷、向当事人调查、座谈了解、审查会计资料等方式方法,重点调查罚没款收入、行政性收费是否符合规定,突出审查故意转移、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让公安消防部队的行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开展土地、房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土地房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公安现役部队土地房屋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要求,当前,支队级单位要做好土地、房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大队的土地、房屋资产占有、使用、管理及权属等情况,加强和规范土地及房屋资产管理工作,维护部队资产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基层审计工作的方法与途径
(一)建立审计工作领导责任制
由于审计工作直接对支队党委负责,因此支队军政主官对审计工作负总责,政治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后勤处积极配合。上级党委(总队)要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价支队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支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计联席会议,研究有关事项,通报工作情况,协商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建立审计工作报告制度
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审计工作规定》,任期满两年且负有经济责任的大队主官,要按规定向支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报告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四)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审计发现的问题,贵在整改。被审计大队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向上级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被审计大队主官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建立岗位与专业相结合制度
支队政治部门要加强调研,合理调配和任用干部,对专业性较强的会计、专(兼)职审计员岗位,规定被任用人员必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从事审计或财务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注重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建立长效机制。
关键词: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评价指标体系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及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内容
1.审计对象。本文所指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内部管理的,包括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二级学院、系部、内设机构、直(附)属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的,都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2.评价内容。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岗位特点、职责及其所在部门类型、职能等情况,确定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五个维度为评价内容。主要包括:(1)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2)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3)“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4)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情况以及合同管理情况;(5)支出的真实、合法、预算执行和效益情况;(6)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收入的依法组织、预算完成情况;(8)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9)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10)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评价指标的选取。《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与《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制度,制定依据相同,评价内容相近,而且,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权限与职责可视为党政领导干部权限与职责的下延和细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确立了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根据部门职责特点设定三级指标为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运用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当随着环境的变化做适时的调整,使指标体系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标计分设置。加分项一级指标为“部门总体发展情况”,最高可以加满20分。下设二级指标2个。扣分项一级指标包括四大方面,基准分共80分。下设15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一项分为优、良、中、差四档计分,分别按照该项分数的1、0.8、0.6、0的系数计分。
3.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及注意事项。高校内部部门由于部门职责、岗位性质和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这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高校应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赋予各部门领导三级评价指标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评分权重。
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部门的评价指标可能会没有设置此项内容,如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就造成这些指标的缺项,对于这些项给满分或0分均不适合,因此,在实际评分时,就要将这些指标权重,按照所在层级内的其他指标权重进行比例再分配,以实现相对公平。
4.评价等级的确定。根据综合得分,将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为A、B、C、D四个等级。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差。
被审计领导干部因廉政问题被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进行具体评分和评级。
5.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运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本着“权责对等”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后续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实例分析
学校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其工作流程和特点都不相同,因此,在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区别不同的重点和责任。现以财务处处长为例,对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进行探讨。
学校财务处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中枢,财务处长管理着学校全部资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选择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
(一)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指标量化(见表1)。
2.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评价要点和评价档次说明。
(1)总体发展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部门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争取财政性资金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对这些经济举措的合理合法与创新性进行认定,并在比较部门自身发展后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
(2)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核实后根据建设目标的难易程度、对学校发展推动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
(3)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要点:是否健全部门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有健全制度,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全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良”为有制度,极少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无潜在严重后果的;“中”为有制度,多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还未产生不良后果的、或会议记录不全的;“差”为有制度,但大多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某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且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潜在严重后果的,或没有建立制度的。
(4)决策内容合法性。评价要点: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内容都合法;“良”为有1项经济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情节不严重的;“中”为多项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但情节不严重的;“差”为有决策严重违法的。
(5)决策执行及效果。评价要点: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都按计划执行,并且无不良后果;“良”为有决策未按照计划执行,或者少数决策造成了轻微的损失;“中”为多项决策未执行或者执行后有较大损失;“差”为有个别决策执行后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要点: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
(7)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评价要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
(9)合同管理情况。评价要点: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是否订立合同,是否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10)下属单位监管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
(1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评价要点: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制度全面完善;“良”为有个别制度缺失,缺陷不严重;“中”为有多个制度不完善,但无重大缺陷;“差”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
(1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制度严格执行;“良”为存在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但尚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中”为存在多个制度执行不到位,但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差”为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
(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要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是否完整,往来款项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项核算是否合规等。
(14)预算完成情况。评价要点: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
(15)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
(16)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17)支出的真实、合法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是否采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
(18)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
(19)审计整改情况。评价要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整改;“良”为有个别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中”为有多个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差”为整改不到位,且性质严重。
(20)领导利用职权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两方面。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具体评分。
(21)领导个人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22)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评价要点: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职工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生上述情况;“良”为有个别职工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中”为有个别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差”为有多名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
(23)所在部门财务清廉情况。评价要点:部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并在一定范围内私分财物的。
其中对(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标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现问题;“良”为发现个别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金额较小;“中”为发现多个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涉及金额较小;“差”为发现存在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
(二)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评分表(见表2)
(三)综合评价
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财务处长最后达到的等级。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分值为91.08,对照上述评价等级可知,该财务处长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
参考文献:
一是科学审计理念逐步确立。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审计理念统一审计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解决工作中“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围绕“实践科学审计、强化监督服务、促进富民强省”,形成了新时期审计工作思路、中长期规划和若干具体改进措施,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为我省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二是审计工作绩效显著。五年来全省共审计4万多个单位,查出违规等问题资金4833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94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09件,推动建立健全制度2342项。总的看,我省财政审计大格局基本形成,民生审计成果显著,投资审计力度加大,绩效审计初步见效,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资源环保审计从无到有。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与中心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有力配合了宏观政策贯彻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建设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五年来通过实践锻炼、全员培训、交流轮岗、用人导向、严把进人关等不懈努力,全省审计干部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由23%提高到57%,具有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职称人员比例由52%提高到79%,计算机审计中级人员由12人增加到485人,工程造价资格人员新增加484人,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关键词:基础教育;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6-0016-02
开展基础教育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校校长的管理和监督,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长的有关经济责任,它能促进中小学校科学有效管理,并作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基层领导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成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所在。
一、基础教育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小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教审[1997]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规定,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廉洁自律的监督,促进中小学校校长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能力的提高。
二、构建基础教育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原则
基础教育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度量中小学校校长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工具。要使这种测度工具科学有效而可信,测评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应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完成情况,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需遵循以下原则:
1.观公正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种主观行为,但是为了保证审计评价尽量符合实际,在设计审计评价指标时,各指标所使用的资料应尽量全面、真实、准确,可以定量,尽可能减少情感因素左右审计评价结果。
2.可量化原则。财务指标是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可以定量分析;非财务指标如单位遵纪守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是不能够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在对中小学校长审计评价时对不易量化的经济责任赋予一定权重,使其定量化。
3.可操作性原则。在设置指标时,保证能够获得相关数据和证据可以鉴定的资料,使指标值能够计算出结果。如果不能得到数据,则使指标失去了使用意义。
三、基础教育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中小学校校长任职期间所制定的大经济决策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做出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等严重后果的行为追究责任。审计检查内控制度,重点审查和评价中小学校内部各种内部机制是否科学合理,符合本学校实际情况。
2.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中小校长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权运行是否得当,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规范性,内部管理有无漏洞,有无监督,监督是否有力。
3.资金使用权。主要是评价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一查预算内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超支部分是怎样列支的;二查预算外资金,有无将预算内转为预算外、隐瞒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4.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和个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领导干部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有无借各种名义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四、基础教育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1.经济决策权。(1)重大经济决策。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重大经济决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指标:①重大决策违规率。重大决策违规率=(任期内未按程序做出的重大决策额/任期内重大项目决策额)×100%。②重大决策损失率。重大决策损失率=(任期内所造成的决策损失金额/任期内重大决策总额)×100%。③集体决策比例。集体决策比例=(民主决策项目/重大经济事项)×100%。(2)内控制度评价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从内控制度健全性、有效性的角度,说明学校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指标:①内控制度健全率。内控制度健全率=(已建立的内控制度项数/审计调查问卷设置的内控制度项数)×100%。②内控制度执行率。内控制度执行率=(实际执行的内控制度项数/已建立的内控制度项数)×100%。③内控制度有效率。内控制度有效率=(实际测试有效的内控制度数量/内控制度数量)×100%。
2.经济管理权。(1)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评价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对资产管理控制的有效性和资产完整情况。主要有以下四个指标:①资产完整率。资产完整率=(期末资产盘点数/期末资产账面数)×100%。②固定资产保值率。固定资产保值率=(无损的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金额)×100%。③财产损失比率。财产损失比率=(任期内财产损失总额/任期内年均资产总额)×100%。(2)实现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负责人任期内实现可持续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对基础设施投入、教育科研费用投入和人力资源投入等方面所做的成绩。①基础设施投入增长率。基础设施投入增长率=(任期内基础设施投入的增长额/任职期初基础设施账面余额)×100%。②教师培训费支出比率。教师培训费支出比率=(任期内教师培训费支出总额/任期内经费支出总额)×100%。③教育教学支出占学校经费比例。教育教学支出占学校经费比例=(教育教学支出/学校总支出)×100%。(3)遵守财经法规评价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财务管理活动过程中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指标:①审计调整比率。审计调整比率=(审计调整金额/审计资金总额)×100%。②违纪违规金额比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负责人任期内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规的资金总额,包括违规变更预算、虚增财务收支、挪用专项资金、乱收费、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等发生的金额。违纪违规金额比率=(任期内违纪违规总额/审计总金额)×100%。③损失浪费总额。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负责人任期内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投资、借款及担保等行为造成的损失浪费金额。(4)绩效目标完成评价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中小学校校长任期内推动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情况。资产增长率。①资产增长率=(任期内资产增长总额/任期初资产总额)×100%。②负债增长率。负债增长率=(任期内负债增长额/任期初负债总额)×100%。③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任期内净资产增长额/任期初净资产总额)×100%。④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5)资金使用权评价指标。①预算内资金指标。经费管理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指标:预算支出完成率=实际支出总额/预算支出总额×100%;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总支出×100%;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总支出×100%;业务支出比率=业务支出/总支出×100%;招待费支出比率=招待费支出/公用支出×100%;生均事业支出,主要用于评价学校负责人任期内学校年培养成本的合理程度。生均事业支出=事业支出总额/折合后的在校学生平均人数。②专用基金增长率。专用基金增长率=(任职末专用基金余额-任职初专用基金余额)/任职初专用基金余额]×100%。③个人廉洁自律评价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负责人任期内遵守财经法规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主要有以下两个指标:职务消费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学校负责人任期内履行职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的年平均额,包括在学校行政账和伙食账中支出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差、会务、通讯、办公等费用。个人违纪违规支出率。个人违纪违规支出率=(任期个人违规支出金额/任期支出总金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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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倩.浅议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几个问题[J].财会月刊,2009,(1):48-48.
1.评价指标的选取。《浙江省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与《浙江省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制度,制定依据相同,评价内容相近,而且,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权限与职责可视为党政领导干部权限与职责的下延和细分,因此本文以“浙江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采用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确立了以部门科学发展情况、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操作行为规范化、廉洁从业情况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和根据部门职责特点设定三级指标为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运用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当随着环境的变化做适时的调整,使指标体系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2.指标计分设置。加分项一级指标为“部门总体发展情况”,最高可以加满20分。下设二级指标2个。扣分项一级指标包括四大方面,基准分共80分。下设15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一项分为优、良、中、差四档计分,分别按照该项分数的1、0.8、0.6、0的系数计分。
3.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及注意事项。高校内部部门由于部门职责、岗位性质和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这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指标评分权重的设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高校应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赋予各部门领导三级评价指标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评分权重。在实际工作当中,有些部门的评价指标可能会没有设置此项内容,如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就造成这些指标的缺项,对于这些项给满分或0分均不适合,因此,在实际评分时,就要将这些指标权重,按照所在层级内的其他指标权重进行比例再分配,以实现相对公平。
4.评价等级的确定。根据综合得分,将高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评价为A、B、C、D四个等级。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优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评价为履行经济责任较差。被审计领导干部因廉政问题被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进行具体评分和评级。
5.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运用。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本着“权责对等”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界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后续管理等的重要依据。
二、实例分析
学校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其工作流程和特点都不相同,因此,在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区别不同的重点和责任。现以财务处处长为例,对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进行探讨。学校财务处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中枢,财务处长管理着学校全部资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选择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
(一)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1.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指标量化(见表1)。
2.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评价要点和评价档次说明。(1)总体发展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部门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争取财政性资金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对这些经济举措的合理合法与创新性进行认定,并在比较部门自身发展后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2)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点:被审计者任期内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档次说明:由被审计者提供情况,审计组核实后根据建设目标的难易程度、对学校发展推动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满10分为止。(3)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要点:是否健全部门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有健全制度,且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全部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良”为有制度,极少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无潜在严重后果的;“中”为有制度,多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但还未产生不良后果的、或会议记录不全的;“差”为有制度,但大多数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某项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且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潜在严重后果的,或没有建立制度的。(4)决策内容合法性。评价要点: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内容都合法;“良”为有1项经济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情节不严重的;“中”为多项决策内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但情节不严重的;“差”为有决策严重违法的。(5)决策执行及效果。评价要点: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决策都按计划执行,并且无不良后果;“良”为有决策未按照计划执行,或者少数决策造成了轻微的损失;“中”为多项决策未执行或者执行后有较大损失;“差”为有个别决策执行后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要点: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7)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评价要点: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9)合同管理情况。评价要点: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是否订立合同,是否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10)下属单位监管情况。评价要点: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1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评价要点: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制度全面完善;“良”为有个别制度缺失,缺陷不严重;“中”为有多个制度不完善,但无重大缺陷;“差”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1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制度严格执行;“良”为存在个别制度执行不到位,但尚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中”为存在多个制度执行不到位,但无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差”为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实际后果及损失浪费。(1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评价要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是否完整,往来款项结算、清理是否及时,有无利用往来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项核算是否合规等。(14)预算完成情况。评价要点: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15)预算执行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16)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17)支出的真实、合法情况。评价要点:各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有关政策规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是否采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18)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评价要点: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19)审计整改情况。评价要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整改。评价档次说明:“优”为全部整改;“良”为有个别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中”为有多个问题没整改,但性质不严重;“差”为整改不到位,且性质严重。(20)领导利用职权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两方面。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再具体评分。(21)领导个人行为。评价要点: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22)所在部门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评价要点:所在部门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职工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生上述情况;“良”为有个别职工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中”为有个别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差”为有多名班子成员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23)所在部门财务清廉情况。评价要点:部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并在一定范围内私分财物的。其中对(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标的评价档次说明:“优”为未发现问题;“良”为发现个别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金额较小;“中”为发现多个问题,但性质不严重且涉及金额较小;“差”为发现存在性质严重或者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
(二)财务处长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评分表
在20xx年里由我负责的农业环保审计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审计厅农业处的业务指导下,在局其他科室通力配合和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建设性审计理念,以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为基础,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动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党的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作为检验和衡量审计工作的标准,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圆满完成了20xx年各项审计工作。全年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4个,审计资金总额18390万元,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464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53万元。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完成农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两个,并出具审计综合报告。通过审计,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全局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预算执行审计任务。
一是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共同完成全市农村沼气、秸杆气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农村沼气、秸杆气建设是一项新型的惠农富民工程,开展此项审计调查意义重大。通过审计,不仅要保障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到位,而且要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政府决策发挥参谋作用。因此,我局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在全局人手紧缺的情况下,抽调审计骨干充实审计力量。审计人员经过缜密的审前调查,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级审计机关领导亲自挂帅,组成强有力的审计组,深入千家万户,掌握了大量的详实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审阅会计资料、走访询问农户、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方法,摸清了全市农村沼气、秸杆气建设工程总体规模及进展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益情况。此次审计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对资金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计调查。审计调查资金总额11145.43万元,占完成投资总额的42.52%;抽查用户17071户,占建设用户的15.23%。审计调查揭示出全市农村沼气、秸杆气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成使用等几个环节中存在的资金拨付不及时、计划下达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建设内容不健全、沼气正常使用率低、服务网络建设滞后等八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布实施等数条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稳步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完成了对市农业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揭示了市农业局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滞留、挤占专项资金等违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审计处理,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
二、组织完成了省厅安排的对全市20xx至20xx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全市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在对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各级审计机关的实际,由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分别派出审计组,对市本级和阳城、泽州、高平、沁水等四个农业综合开发县,20xx至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其中:市局直接审市本级和泽州县,其余三县实行同级审。我科接受任务后,认真学习领会省厅审计工作方案精神,选准目标、抓住重点,以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和效益性审计为基础,围绕开发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开展审计调查工作。与此同时,认真指导县级审计机关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经过一个月紧张而有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任务。全市共审计和审计调查财政、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单位6个,顺着资金流向抽查审计了36个项目实施单位(村),审计资金8157.2万元,其中: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72.66万元。审计决定促进资金到位794.44万元,责令归还原渠道资金11.14万元,罚款1万元。通过审计揭示出我市在三年的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未实行招投标、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影响投资效益及早发挥等问题。
三、严格按照《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办法》和《晋城市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晋城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的要求,实施了对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经理吴建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积极参与抗震救灾物资的审计。在完成本科审计任务的同时,全科人员识大体、顾大局,参与并认真完成了抗震救灾期间交纳“特殊党费”的审计工作。
1、组织、人事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18人,其中审计业务人员仅7人,审计或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人,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因此,在全区机构精简、编制紧缩、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区政府去年为我局特批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确定事业编制5人,但人员尚未招聘。2010年我局经费支出203万元,其中财政安排资金97万元,占我局经费支出的48%,其余经费由我局自筹,主要来自我局审计处理处罚收缴资金。近几年,我局班子成员的任免均征求了市审计局的意见。
2、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我区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会议都要求我局参加,给予了审计部门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权力,在审计执法遇到阻力时,有关领导及时出面协调,排除干扰,并要求纪委等部门密切配合,2010年以来,审计报告被区领导批示、批转计10件。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成立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同时,我局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加强村级财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审计规范化建设等问题向区政府、区纪委提交专题建议报告,在我局的建议下,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关于加强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村级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则制度。
3、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每年都派出审计骨干力量担任主审,要求审计人员紧紧围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要求,以“两个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为出发点,在审计工作思路、审计范围和内容上有所创新。近几年,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我局主要领导作的《关于区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了委员们的好评。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出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均会下发专题审议意见,同时,要求区政府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报告。
二、严格依法行政,让审计有威
1、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近几年来,我局将审计整改作为审计成果转化的一种重要方式,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回复率达100%,审计整改落实率达80%,有效维护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了审计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审计整改制度,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我局出台了《区审计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督查考核制度、审计整改分析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审计整改通报制度,为审计整改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提高审计建议的质量,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我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从制度、管理、机制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增强审计整改落实的可行性;三是完善审计整改回访制度。我局要求所以被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一个月内,向我局书面报送审计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注重服务与监督并重,指导、帮助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制度。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将前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本次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没有整改落实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并进行“跟踪”披露,有效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和执行力。
2、被审计单位接受和配合审计情况
一、现阶段高校内部审计全覆盖存在的困难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本身就是学校的一个行政部门,近几年高校的内部审计发展较慢,但随着十的召开,国家反腐力度的增加,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领导的重视,制度建设也慢慢开始建立健全,但在总体上高校的内部审计在人事和机构上都缺少必要的独立性和规划。在人事上,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要在于学校内部,工作开展在学校领导下进行,如若审计发现的问题跟学校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内部消化;在机构上就目前高校的现实情况是,审计部门很多还是跟纪委合署办公,人员力量不足,这样使审计工作的发展停滞不前。
(二)日益增加的资金量和业务与审计人力资源不足产生的矛盾。目前高校的财务收支资金量都在上亿以上,大多数高校一年的经费收入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财政水平,并且高校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有基本建设、基本支出、专项支出、学生经费开支、科研经费及校办企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涉及。而大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工作比较落后,受当前审计部门人力资源不足的限制,工作量跟审计力量的投入不成正比。有些审计形式到了,而实质未到,比如科研结题审计,受人力不足限制,结题审签只是走了个形式,做不到有成效、有深度的审计。
(三)审计方法比较滞后。高校复杂的业务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通过了解,各高校现在审计人员运用的审计方法一般还停留在简单的数据处理阶段,这种审计方式对于数据采集、处理、筛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也不够全面,信息化审计程度不高。传统的审计手段和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全覆盖审计的要求,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于审计工作日
益迫切。
(四)审计整改难落实,发挥不了审计作用的全覆盖。目前审计整改存在的困难一是审计的监督因为都是在事后监督,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追回比较困难,因此对于既定事实的情况追缴资金就无法整改到位了;二是审计部门在履行审计职责发现被审计单位问题时,对于审计已经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反应是各不相同的,有避实就虚,有敷衍应付,有推卸责任,而制度上的空缺也使审计整改成为审计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思考
实施意见提出,有必要通过强化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审计职业化、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加强内部审计等措施来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在这个基础上,我认为高校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工作来实现审计的全覆盖。
(一)了解了高校审计的内容,审计工作就会更加全面,有利于建立多种类型的审计监督体系。
1.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实现财务收支轮审覆盖。在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资金的使用效益关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高校经济业务资金规模大,财务收支审计可以按照行政部部门、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及下属校办企业等为单位进行轮审覆盖。各高校的财政经费的使用情况离不开有效的财务收支审计,在高校的财务收支管理中,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可以有效的保证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坚持财务收支审计为审计的重中之重,注重从组织方式上进行协调,构建以财务收支为主体,预算执行为主线,各专项审计共同参加,分工明确,又互相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财务收支审计还可以延伸至效益审计的内容。
2.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做好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高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受校组织部的委托,对校内的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坚持离任必审、任中轮审的原则。学校应该制定本校的《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建立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对权力相对集中、资金规模较大的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其一届任期内至少安排一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权力运行公开化。同时财政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全覆盖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中,与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等相结合,推进高校审计工作的效率,全面实施轮
审制度。
3.以高校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为重点,铺开高校审计工作的宽度。专项审计调查是近年来审计机关常用的工作方法,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有时会存在审计深度不够的问题,专项审计调查能够围绕领导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查出一些带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并且可以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专项审计调查的对象领域广,要选择对象的时候既要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又要有一定的数量和覆盖面。将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实现审计内容的
全覆盖。
(二)重视和加强改进审计计划管理,应用风险为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是实现审计覆盖的必要条件。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高校未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的论证决策及监管等内部控制制度,高校财务的内部风险体系不够健全,缺少对风险的把控,签字授权比较随意,对票据内容真实性疏忽管理,使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对风险点进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审计部门应进行一个全单位的风险评估调查,通个向各个部门的主管了解,确定风险点。
(三)针对审计资源不足的情况,可以寻求外援。受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高校审计人员配比很?y提高,面对现实的压力,想要实现审计的覆盖要另辟道路。单位审计除了常规的经责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还有基建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基建项目专业性强,时间长,精力投入大,这部分的审计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的参与。经责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工作,日常工作量大,可以对审计内容进行分块,把问题查实、
查透。
(四)提高审计队伍的素质,以便更快的实现审计覆盖。审计全覆盖下审计事业的发展必定不同于原来的财务审计,需要更宽的视野,更深的层次,多专业性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更高,单一的传统财务人员、计算机专业人才不能满足审计覆盖工作的要求。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基本都是财会专业的,但也存在原纪委工作中分出的人员,专业的审计人员较少,一下子要改变这样的局面有些困难。一方面可以发挥高校资源优势,从专业对口的学生中选择一部优秀学生,给审计机构内部注入新鲜血液,既解决了人员不足问题,又让学生有实践锻炼机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资源的有效补充和延伸作用。另一方面改变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观念,定期参加外部省、市内省协会主办的审计工作内容培训,开阔眼界,提升审计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增设内部相关考核标准,以提高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当然,审计人员的能力也是有限的,面对专业性较强的审计内容时,通过购买审计服务,解决不同审计领域的问题,不仅可以防范审计风险,又可以提高审计质量。
(五)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发挥审计作用,做到审计作用发?]的全覆盖。
1.加强审计整改结果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审计公开的制度。将审计结果向公众公开不仅仅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使审计效果能够更好的共享,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需要。把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结果进行公告,不断强化审计的效果,使学校内部对问题的共性进行监督,有利于提高被审计部门的整改积极性,保护自身的荣誉不受损。
2.建立审计整改机制,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深化审计工作效果。建立审计整改机制,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得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重视,同时各有关方面也会给予有力的监督,杜绝屡审屡犯的情况,使审计全覆盖的效果得到全面的推行。审计整改可以依靠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予以通报,研究解决审计整改中的难点问题,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建立审计整改机制首先要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整改制度,从制度上明晰各部门在审计整改的职责,落实各部门在审计整改意见上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制度的健全完善了审计整改的问责制,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和期限进行整改的部门或个人,可以由审计联席会议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