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采购方式分析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近几年,因项目建设和产能提升,企业采购量有所增加,采购工作作为一项直接影响投资、成本的管理工作,我们一直将其放在很重要的位置。采购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采购项目成立后首要工作是选择采购方式,确定采购方式既明确了工作的操作程序。不同的采购方式应用中会产生不同的问题,下面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采购方式特点、选择方法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为完善采购工作提供参考。
1 采购方式分类
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和其它方式,优缺点如下:
1.1 公开招标
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其优点是竞争最强,择优率高,能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中的违法行为,其缺点为程序最复杂、成本最高、费时最长。
1.2 邀请招标
邀请三家以上特定单位参加投标,与公开招标同属招标采购范畴,都有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优缺点雷同但与公开招标相比程度稍弱。
1.3 竞争性谈判
邀请三家以上单位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优点为具有一定竞争性,采购周期短,成本较低,供需双方可充分讨论;缺点为程序没有严格规定,在公开透明方面不如招标,易人为操纵,结果公正性易被质疑,同时谈判人员个人能力对谈判结果影响较大。
1.4 询价
对多家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确定采购对象。可采用传真、电邮等方式报价,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得就报价进行谈判。这种采购方式优点显而易见,时间短成本低,但其报价方式易造成泄密,且文件简单,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易产生纠纷。
1.5 单一来源
向唯一供应商采购,这种采购方式无优点可言,选用这种采购方式必须存在不得不选的理由。因为没有竞争性,卖方处于强势地位,易增加采购成本,谈判中容易滋生索贿受贿现象。
1.6 其它
其它采购方式结合油田实际主要包括内部单位互供和上级部门要求的指定采购。
受物资供应网的限制,油田内企业物资采购基本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它采购方式有其特殊性,因此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自主选择的采购方式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四种。
2 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结合可选的四种采购方式的特点,从竞争性和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的角度考虑,在优先选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前提下,针对每个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才能更好的实现采购目的。
2.1 要保证采购方式选择的合规性
必须严格执行各级相关文件规定,按要求上报采购项目申请表,特别是达到一定金额原则上要求进行招标,因故采用其他方式时要说明原因,在取得审批后方可按批准的采购方式开展业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采购方式。
2.2 项目金额不能作为采购方式选择的唯一指标
油田相关制度要求达到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进行招标,贯彻制度的同时,我们也应结合实际,不能以金额作为采购方式选择的唯一指标。首先,要考虑生产需要,影响生产的急需物资,招标耗时长未必能满足生产要求;其次,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也不能全部一询了之,比如我单位批量采购金属加工件,预算金额一般8万元左右,可不采用招标方式,但因周边有多家生产企业,投标成本低,供应商响应积极,仍采用了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第三,要结合项目复杂性综合考虑,对项目复杂、标的难于计算的采购项目,即使达到招标的金额要求,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灵活谈判更有利于实现采购目的;另外部分生产用原料,如纯碱、硫酸等,批量采购有时会达到需招标采购的金额,但对供应商来说,采购量仍较小,吸引力不足,我们曾就此类物资组织招标,但供应商并不响应,而且该类采购项目简单明了,市场价格公开透明,评标的原则也是最低价中标,询价采购更为合理。
2.3 灵活转换采购方式
每种物资的采购方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以我单位出口产品包装用木方为例,最初用量少、金额小,供应商为油田改制企业,出于对改制企业的支持,我们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随着用量增加,引入同类企业,改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木方采购价格有所下降。在木方使用中,客户投诉木方有霉变现象,我们对木方含水量提出更高要求,并要求供应商承诺赔偿因木方质量对我厂造成的损失,仅一家供应商敢于承诺,因此选用单一来源方式与该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确保木方质量、避免客户流失、规避企业风险。通过调整网内供应商,条件成熟时可重新用招标方式采购。
3 采购方式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邀请招标:一是,招投标文件编制较为复杂,企业内部及与被邀请投标单位之间的沟通较为繁琐,因招标文件漏洞或者投标单位文件编制错误,容易造成招标工作失败;二是,存在领取招标文件、技术交底、现场勘察等时间安排不合理,使投标单位提前相互见面,可能导致串标行为;三是,资格审查工作力度不能放松。我单位在一次阀门邀请招标采购中,本已邀请网内三家供应商投标,后经了解其中一家不久前已控股另一邀请投标单位,因而取消了此次招标,另选合格供应商重新组织招标,网内供应商我们一般认为已审核合格,资格审查容易走过场,这个事件提醒我们在资格审查方面不能放松警惕。
竞争性谈判:一是,谈判操作程序不够严谨。因允许多轮报价,谈判过程的保密性要求更高,我们要求在与一家供应商谈判期间,其他供应商在固定场所等待,但存在供应商违反规定停留于谈判会场附近现象。对谈判最终报价,存在按谈判次序在各供应商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直接报价,导致谈判顺序靠前的供应商最终报价存在泄漏的可能;二是,谈判小组成员分工不明确,谈判时出现各自为阵,重复谈判现象;三是,谈判人员谈判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谈判人员在谈判中对谈判技巧、谈判策略、谈判节奏把握不到位,容易使谈判陷入僵局,难以取得预期的谈判效果。
询价:一是,目前我们较多采用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要求供应商报价,信息泄漏点多。组织询价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不可能是封闭环境,网络病毒盛行,邮件被窃助并不困难,报价信息保密性差;二是,询价文件一般较为简单,往往是一张报价表,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不全面,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具体操作中我们出现过这种情况,在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保质期及合同质保金,供应商传真报价仅写明价格、交货期,对保质期及质保金未做说明,我方视同其默认响应,并通知其以最低价中标,最终在签订合同时该供应商提出其报价基于货到全款付清,若留质保金需要提高报价。纠纷的产生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去沟通解决,严重时可能导致整个询价工作失败重来。
单一来源:相比其他采购方式,谈判前标的价格的测算在单一来源采购工作中显得由为重要,掌握了价格范围谈判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该项工作是建立在具有完善的价格信息库的基础之上,我们在此方面尚有所欠缺,一是,部分采购过的设备有整机价格但配件价格不全,而配件大多是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二是,工作缺乏前瞻性,对未采购过但企业可能需要的设备,价格信息平时未进行收集;另外单一来源采购由于没有竞争对手,供应商相对更为强势,谈判的过程更为艰难,谈判人员的谈判技能更为重要,这方面也有待加强。
4 改进的措施与建议
通过了解各种采购方式的优缺点,总结分析过去各种采购方式在实际应用中碰到的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采购工作,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点:
4.1 做好采购计划工作,为采购工作预留足够时间
该项工作是选择采购方式的基础条件之一,采购部门要主动把握企业生产和项目进展情况,对各单位的采购需求做到心中有数,尽量避免紧急采购情况发生。一是,防止本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因时间关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二是,避免本可以用密封报价进行询价采购的采用传真、电邮等方式报价;三是,避免因时间紧沟通不充分而导致招投标文件编制不完善;四是有利于分别安排供应商进行领取招标文件、现场勘察等工作避免互相之间提前见面。
4.2 动态管理供应商网络
对不能保证至少有三家合格供应商响应的采购项目进行梳理,清除长期不响应我单位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引入新的合格供应商,杜绝出现网内有足够数量供应商却只有一或二家响应采购项目,避免网内供应商原本就不足三家的情况;关注因专有技术等因素长期选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单位,了解市场上可与其形成竞争的企业或技术成长情况,条件成熟时引入以形成竞争机制;掌握供应商股权变更情况,避免发生互有关联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情况。总体来说,除特殊情况外每个采购项目在网内能保持四到五家积极响应的合格供应商,更有利于形成竞争局面。
4.3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完善各种采购方式操作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要形成制度,防止再犯。对一些细节的问题要引起重视,比如竞争性谈判中限定供应商活动范围使之与会场绝对隔离,最终报价提供便利条件采用密封报价方式等等,要加强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宣讲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评委、谈判代表和供应商不能讲情面,处罚要落到实处,全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纠纷。
4.4 进一步完善价格信息库
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需要长抓不懈。一是,要将价格统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由专人进行信息汇总和更新;二是,在进行设备采购时要求供应商提供配件及其他辅助设备的明细报价,有利于价格信息的收集;三是,通过信息梳理了解缺失的价格信息并重点收集,在与外界的交流、考察调研中注意收集企业可能需要的设备、材料的价格信息并录入价格信息库,以备不时之需。总的来说,价格信息越准确越全面越有利于采购工作。
装备采购方式是指装备采购部门使用装备采购经费采购装备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的法定的采购形式。国外国防采办中,在优先采用公开招标进行装备采办的同时,还根据装备项目的具体特点普遍采用了两阶段招标、两步招标法、邀请招标、谈判签订合同、征求建议书、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方式进行采办。我军《装备采购条例》规定,为了促进装备采购的有效竞争,满足不同类型装备的采购需求,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总装备部认可的其他装备采购方式来完成装备采购任务[1]。
公开招标是通过公开采购信息,广泛邀请承制单位,形成公开竞争,最终实现获取质优价廉的装备目的的采购方式和途径。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有助于开展竞争,打破垄断,促使承制单位努力提高装备质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为此,这种方式一直作为一种较理想的采购方式被世界主要国家所推崇,是外军普遍提倡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如美军规定除《联邦采办条例》特别要求以外,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也存在着招标周期较长、费用较高、保密性差等缺点。
邀请招标方式能够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规范性、公平性等优势,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开招标的不足;但其竞争程度远远不能与公开招标相比拟。
在一些情况下,由于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采购情势的要求,招标采购方式并非实现装备采购经济有效性目标的最佳方式,必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既能体现竞争,又具有灵活性的优点,但规范性不够强。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非竞争性的装备采购方式,易造成承制单位抬价、阻碍技术进步、产生不公平交易等现象,而且评审过程难以控制,人为操作性大,易造成市场机制失效,使装备采购部门处于不利地位,影响采购效益,因而,一般在严格符合条件并经上级装备采购部门审批以后才可以实施。国外实践已经证明,国外国防采办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中,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运用采取了严格的限制。
询价采购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邀请报价的承制单位数量应至少有三家,而且只允许承制单位提供一个不得更改的报价。询价采购明显具有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优点,但其规范性、程序性相对较差。
由于装备采购的每个项目各不相同,还有其他一些适合的采购方式也是可以采用的,例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等,因此为了适应装备采购在不同情况下的特殊需要,《装备采购条例》规定,经总装备部批准还可以灵活采用其他装备采购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其他采购方式有很多,但只有经总装备部认定的方式才可以用于装备采购。
二、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意义
规范对装备采购方式选择行为的管理,可以克服和减少随意性,从制度上确保推进和开展竞争性采购,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交付进度,提高装备质量。
1.推进装备采购的竞争水平[2]
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也是高技术装备发展的需求。规范装备采购方式的选择,积极运用竞争性订立方式的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各企业积极性,把装备科研、生产、维修建立在国家最先进的工业技术基础之上,以实现装备采购效益的最大化。世界各国无论政府采购、还是装备采购都采取各种方式,建立了采购方式审定制度,强制推行竞争性采购。因此,加强装备采购方式选择,是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的重要途径。
2.提高装备采购的法治化进程
当前,装备采购指令性计划管理模式的观念和行为还未得到彻底的转变和根除,有意、无意规避竞争,以及竞争性装备采购方式应用不规范,有意选择竞争程度较小的采购方式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此,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建立规范、统一的装备采购方式的选择标准和方法,对规范装备采购工作行为,避免行政干预、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将产生重要的监督、制约作用,提高装备采购行为的法治化进程。
3.向政府采购制度看齐
装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行为、过程都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和多方的监督;尤其其采购方式的确定已经受到严格的法律管制,任何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人员,在组织实施采购工作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针对项目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采购秩序,实现“阳光工程”的目标。因此,为在装备采购工作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精神,应加强装备采购方式科学选择。
三、科学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实现路径
1.采购信息,平等授予采购机会
装备采购信息,如装备名称、型号、图号,采购数量、采购价格、交付时间,战技指标、关键技术,承制单位信息、采购部门信息,采购合同文本等,几乎都可能涉及到军事秘密。因此,为了维护国防安全,必须做好装备采购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是装备采购信息最关键的把握点。
但是,不能以保密为借口而规避进行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方式,不能以保密作为选择装备采购方式的唯一“准星”。对于采购军选民用类产品,除军队部门信息(如采购单位、交付单位等)外,其他信息均可按非保密信息处理,可进行公开,以吸引更多的承制单位的参加;对于采购军队专用装备,涉及装备总体、主要分系统及含技术的配套件等产品采购信息为保密信息,可以只向符合相应保密资质的承制单位。此外,还可以根据装备采购信息密级程度积极进行去密和降密处理,降低装备采购信息的获取成本,最大程度地吸引广大潜在承制单位参与到装备采购市场中来。
2.统一判定标准,创造平等遴选规则[3]
影响装备采购方式的因素较多,并且各装备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为避免在制度上遗留规避竞争的漏洞,应对各影响装备采购方式选择的要素、判定标准、方法给予统一规范,并尽可能实现准确的量化管理。装备采购方式主要由保密要求、采购金额、采购时限、承制单位数量、装备通用性、配套或服务一致性等要素确定。结合实际,参照国内外具体做法,应遵循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选定装备采购方式。
第一,密级程度。对于无法处理的装备采购信息只能选择公开招标以外的装备采购方式。
第二,合同金额。各国无论政府采购、还是装备采购,都在法律中要求政府或军队的不同部门,对各种装备采购方式适用的项目经费限额范围给予专门的规定,建立全军统一的装备采购项目经费计算标准。
第三,承制单位数量。竞争必须有相应的市场主体环境,即数量较多的、具备资格条件的承制单位。因此,承制单位数量也是一个制约竞争性装备采购方式使用的重要要素之一。
第四,采购时限要求。采购时限即采购项目所允许的合同订立时间也成为一个制约采购方式选择的要素之一。采购方式不同,所需要的合同订立时间不同;装备采购项目不同,所需要的生产周期、交付时间要求不同。采购时限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采购时限=(装备交付时间-装备采购年度计划下达时间)-合同履行时间(按装备生产周期计算)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公告日到开标日,至少保留20个工作日的时间间隔,以保证投标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投标书。因此,采购时限允许的项目方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五,装备的通用性。通用性强的装备,承制单位较多,货源充足,价格较为稳定,适合采用招标或询价方式采购。《装备采购方式和程序管理规定》明确,采用公开招标、询价采购方式订立装备采购合同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通用性。通用性一般是指各军兵种通用,或军民通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适合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的项目大部分为军选民用产品。因此,通用性按照军选民用市场情况确定。即凡在民品市场中有多家生产的产品就可认为满足“通用性强”的条件。
3.严格规范程序,保证公平选择
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是规范装备采购方式选择行为的重要手段。装备采购方式选择可按以下程序和方法执行:
首先,装备采购业务部门在拟制装备采购年度计划草案前,应组织领导、专家及负责人员对项目进行调研分析,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装备采购方式建议。其次,装备采购计划部门根据装备采购项目情况组织专家对装备采购方式建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检查业务部门对各要素分析的准确性,法规、判定标准执行情况,提出的采购方式建议的合理性等内容。再次,通过审查的,装备采购主管机关应组织专家,并根据装备采购项目情况,对装备采购方式方案进行审核。对于需调整采购方式的,依法作出装备采购方式修改决定;批准下达执行;经审核无异议的,及时批准下达。
此外,还需借鉴国内外相关做法,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关,并赋予其相应职权和职责,从而加强对采购方式选择的审批监督,以确保全军各级装备采购部门按照法规要求正确选择、使用采购方式。
参考文献:
[1]魏刚,艾克武.武器装备采办合同管理导论[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5:181-182.
[2]白海威,王伟,夏旭.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研究[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05,16(2):6.
[3]李,王春光,等.规范合同订立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效益[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5,(3):45-46.
【关键词】政府采购;采购方式;选择
一、前言
政府采购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其采购的目的是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随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增强以及行为范围的拓展,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对于政府采购,通常在对采购的项目、条件等进行分析之后,采取合理的采购方式,满足采购目标的要求。但是,在具体行为中,鉴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对采购的效果产生影响。
二、对政府采购种类与特征的介绍
1.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在国际上,比较认可的采购的方式为公开招标,能够体现政府的公正性原则。将合同给予最优的投标商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也就更容易鼓励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其中,彰显竞争性的特点,同时,透明性能够集中体现。
2.竞争性谈判的体现
竞争性谈判的应用条件是:招标的形式没有选取到合适的供应商;存在突出的技术性;时间比较紧张;很难进行预先价格总额的计算。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可以与供应商进行直接交流,简化程序,提高采购的效率实现成本的降低。谈判可以多次进行,直到达到预期目的。这种方式更显灵活性,但是不具有公开性,竞争有限,易发生舞弊问题。
3.邀请招标的应用
这种方式主要针对特殊性比较明显的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范围比较有限,报价不允许变更。这种方式由采购人与特定的供应商进行直接交流,竞争性不强,透明度有限,时间紧迫。如果项目比较具有专业性,这种方式最为经济。但是,这种方式的规定相对模糊,操作性不强,给双方造成一些逃避责任的空间。
三、对不同采购方式的选择
1.对货物类采购特点的介绍以及方式的选择
对于各种类型的货物,包含设备、材料等,主要的采购方式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比较适合。如果明确为定点采购,需要在协议供货商处进行采购。
2.对工程采购特征的介绍以及方式的选择
工程采购主要是指建设工程的采购,主要涉及进行建筑物新建、改建、装修等所需要进行的采购行为。这种采购主要的形式为公开招标,但是,鉴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也经常使用。
3.对服务类采购特征的分析以及方式的选择
服务类的采购主要是指除了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这一采购属于第三产业,范围很广,内容较为复杂,主要包括印刷、出版、政府采购项目的设计(如工程设计)、交通工具的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会议、培训、软件开发、机关事业人员医疗健康体检等等。采购方式可以多样化,主要是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四、采购方式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很难准确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
在当前的政府采购行为中,很多采购人仅仅依靠采购项目的金额,进行方式的选择,忽视采购的实际情况,忽略采购项目的特征,没有对采购方式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使得招标项目较少、其他形式较多,不利于实现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的履行,同时,有些采购人员为了简化流程,对采购方式进行随意选择,很难实现集中采购的优势。
2.对招标进行的规避现象时有发生
对于政府采购,针对招标方式,不能以任何方式进行规避。但是,在实际的采购进行中,为了实现小集体的利益,对项目进行分解,达到对招标的避开的目的,使条件不满足公开招标的条件。有些采购将项目时间紧作为理由,以其它方式代替公开招标,确定特定企业,排斥其它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竞争。
3.没有形成规范的采购方式变更制度
当前,针对采购方式的变更,尚未形成合理的规范操作。结合相关制度,如果已经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需变更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与批准,而后才能进行方式的变化。但是,在实际的采购中,很多采购单位没有执行相关的制度,忽视相关手续,对采购方式进行随便的变更,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工作不十分到位,不负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出于人情的原因,忽视原则,不依法审批。
4.存在多种采购方式交叉使用的情况
当前,在采购中,存在两种方式混用的情况,使得采购方式呈现四不像的情况。
五、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
1.对政府采购方式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健全和完善
要建立完善、科学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针对当前法律法规在范围、内容等方面的差异,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法规,保证体系的科学性与操作性,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同时,鉴于当前政府采购法规的薄弱性,内容缺乏针对性与详细性,要明确规定各种采购方式的范围和条件,保证一定的执行力。
2.对政府采购的审批制度进行规范
对审批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对程序进行完善,明确流程和环节,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对审批进行法制化,不能高于法律。重视对监督制度的健全,规范审核行为,避免乱审批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对审核进行公开,避免随意性。
3.对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进行不断完善
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要立足财政部门,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密切配合,发挥各个监督部门的作用。同时,对各个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保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政府的采购能力,规范采购行为,要重视公开招标的形式。同时,结合采购实际,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促进政府采购行为的高效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