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向“行政问责”拓展
行政问责制是指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质疑,对不履行法定行政义务或未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行政问责制其本质是对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对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责任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经济责任审计是行政问责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定位。经济责任审计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作出评价的同时,主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个人履职行为进行评价,界定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直接导致或间接影响经济后果等行为应负有的责任。这一规定与行政问责的本质要求相吻合,为经济责任审计向行政问责拓展提供了依据。那么,在对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如何实施“行政问责”?笔者认为,第一明确问责主体。《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本规定的有关职责”。从以上规定中可知,行政问责主要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那么作为审计机关,既要问责又不能完全担当问责角色,怎样摆正自己的位置呢?一要严格审计执法,依法依规处理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二要加强审计工作中的透明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三要不越权处理,应按规定及时移送处理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问责的相关部门。第二明确问责内容。除正确运用《审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有关问责规定外,还要关注《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了六种应当对领导干部问责的情形。六种情形中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的有三种,一是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第三完善问责机制。完善问责机制必须实现三大转型。一是从行政问责向法律问责转型。相对于法律问责,行政问责具有弹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法律追究坚持的是谁违了法谁就承担责任的原则,具有直接性的目标性,其惩罚力度是明显要强于行政问责的。二是从组织问责向个人问责转型。有些违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看并不是个人性质的,看似有组织性、系统性,但实施者却是具体的人。实施全面问责的必要条件就是“法无例外”,坚持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确保所有责任人都受到惩处,避免责任追究“追下不追上”现象。三是从行为问责向后果问责转型。有些违规行为从行为上看并不很严重,但是后果已经危害到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政府运作的有效性。行为问责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快速反应方式,而后果问责则为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进一步扫清了障碍。
二、向“同步审计”拓展
市县党委是一个区域社会发展的最高决策层和核心,理应对其所在的市县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只审市县长不审书记”的审计做法,不利于责任的完全落实。通过开展市县长(书记)同步审计,将避免“只审市县长不审书记”所带来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全面、不客观,甚至有失公平的弊端。笔者认为,实行市县长(书记)同步审计;应从以下三方面人手: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市县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应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出台市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性规定,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并根据市县党委书记的职责特点,制定用于指导审计实践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二是确定重点内容。由于职务分工不同,在对市县党委书记和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的具体重点和内容肯定不同。对市县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以党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为主线,以经济决策权为重点,侧重于检查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方针政策;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效果;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以经济政策执行权为重点,侧重于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制定的政策措施情况;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三是明晰权责分工。在对市县长(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采取“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来明确责任界定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权力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确定以责任为导向,在“问效”的基础上“问责”。市县长(书记)共同决策的,则由市县长(书记)共同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应履行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应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监督管理不力的,应负管理责任,市县长应履行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应负直接责任;市县长在执行中管理不力的,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向“绩效审计”拓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审计工作的重心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逐步转移到绩效审计上来了。当前,在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拓展绩效审计,很有必要。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干部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进而评价和鉴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这里的效益性与绩效审计的三要素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一致。笔者认为,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应该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建立评价体系。要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须依据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所以,能准确反映市场经济活动效果、领导干部经济业绩,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势在必行。二要完善法律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绩效审计在我国尚在起步阶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的不多。《审计法》提到了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但没有明确地提到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也没有提到绩效审计的内容,这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进行绩效审计带来了一定难度。笔者建议在今后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中将绩效审计明确写入,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有法可依。三要衡量工作业绩。衡量市县长工作业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经济指标变化对社会指标和环境指标变
化的影响和经济活动结果对社会事业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在进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绩效审计时应以促进市县长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重要目标,并确定以关注重要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查处问题和促进改革发展、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的审计重点来衡量工作业绩。
四、向“职务消费”拓展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职务消费本身是跟公务有关且不可缺少的消费;虽然职务消费有其合理合法性,但是职务消费具有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的特点,所以容易形成监督“死角”。由于有效监督不到位,致使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查处和解决,职务消费的腐化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因此,在市县长经济费任审计中拓展职务消费内容,已经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在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职务消费审计,应从以下四方面人手:一是加强制度审查。比如:在公务接待方面:应在饭店接待地点、接待金额标准、接待陪客人数有明确的规定。在公务用车方面,实行车辆编制管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燃油。二是加强执行监督。要加强对经费、票据以及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报批制度,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三是建立公示制度。要定期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行公示,听取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公示市县长消费情况,尤其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政府部门公车使用、办公设施、公务接待、出国考察培训等支出情况,使职务消费透明化、公开化。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借职务消费之名,行之实或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除追究责任外,还要按法纪、党纪、政纪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向“成果利用”拓展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离任时采取的对其任职期间进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财政收支工作目标或所在单位事业投入及发展情况,原创:重点分清其在亲自决定、主持、组织、指导、参与、安排的重大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中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属于事后监督。笔者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一是离任时的一次审计很难发挥被审计者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的积极作用;只能取到一种对责任的追溯性作用;二是先离任、后审计,影响威慑作用。往往一批干部变动多人,由于审计人手不够,对一些离任者人走了好久才进行离任审计,给有些问题的查清带来困难,对审计人员也带来了工作的被动。对他人和当事人的威慑作用也大大降低。鉴于上述存在的不尽完善现象,笔者认为,把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采取任中审计。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更好地实现审计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做好干部任中审计工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明确审计必须达到的目标
一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违纪违规现象。二是按照权责相称和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决策、经济管理活动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能力的提高。三是对领导干部各项收入情况的审计,促使领导干部个人提高廉洁从政水平。四是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及时为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二、确定审计的对象以及主要内容
被审计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时间(二年或三年)、社会公众关心的程序、热点岗位等情况有计划安排。审计的内容包括:
1.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2.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原创: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效果,有无存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4.个人遵守财经法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三、审计采取的技术与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并不等于离任审计,不必等到干部离任时才开展审计。把握审计的重点和内容,还应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分析测试,发现薄弱环节,确定审计重点。充分利用原有审计成果,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的放矢地实施审计。
(二)开好进点座谈会。审计组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召开由被审计单位的现任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审计进点座谈会。
(三)审计组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作为反映和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容。
(四)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范围,有重点地选择延伸单位。
(五)内部核实与外部调查相结合。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各种会计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和实物进行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外部调查了解和函证,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六)审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银行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银行所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对被审计人应负责任进行监督、鉴证和评价。审计任务一般由银行内审部门承担。目前,各行开展的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偏重于对分支行行长的审计,对这方面的和探讨也最深入。实际上,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十分广泛,凡是能够明确界定经济责任的总、分行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甚至是重要业务岗位上的一般工作人员,均可作为审计对象。
与其他银行审计业务相比,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着自身显著的特点:首先,这类审计既是对“事”的监督,又是对“人”的监督;其次,这类审计涉及期限长,审计范围广,所依据的审计标准(国家财经法规及本行规章制度)多且变化大;第三,这类审计群众性较强;第四,审计结论将为干部的使用和任免提供直接依据。
目前,我国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形式单一,基本等同于离任审计;审计程序和方法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固定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鉴定技巧有待提高。笔者认为,为实现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解决当前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根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对审计形式、审计方法进行创新。
(一)探索新的审计形式
目前,我国银行业所采用的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形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一般采用“下审一级”形式,即由上一级单位组织实施;(2)采用委托审计形式,即由行领导或有关部门通过某种正式程序,委派内审部门来进行;(3)以现场检查为主;(4)大多采用“一次性专项审计”,即离任审计形式。
实践证明,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人履行上级交付经济责任情况的审查、评价,必须从被审计人所组织开展的经营活动中界定他的“功过是非”,落实其经济责任,肯定经营业绩,找出存在问题。采用“下审一级、委托审计、现场检查”等形式,有利于保证审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但单纯依靠离任审计形式,无法满足银行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要求,无法完全实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因此,在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必须把握以下两点:
1.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采用定期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形式。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重结果又重银行的发展,应在被审计人任期内不间断地进行(时间频度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离任审计是任期审计的最后一个环节,重点是对被审计人离任时所在单位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对被审计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为作好离任审计,必须开展定期审计。
2.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和常规审计(如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业务经营情况年度全面审计等)结合起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吸收常规性审计的成果,还可尝试与常规性审计一并进行。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在检查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状况的同时,可尝试对主要负责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所发现的问题,不仅要进行常规处理,还应对主要负责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鉴定和评价,为上级部门考评、任免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二)建立完善的考评体系
与其他审计业务相比,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加注重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性评价,从中鉴定被审计人的经济业绩、落实其经济责任。因此,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首先应对被审计单位的主要业务信息进行确认,以分支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为例,可从被审计行财务报表人手,运用比较、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等手段,寻找突破口,对重点科目进行审查。通过财务报表审核,有关财务信息的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应结合调查分析、内控测试等手段,审查被审计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其内控管理状况、经济效益以及重大决策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对银行分支机构而言,评价内容可归结为以下七个方面:(1)授权授信执行情况;(2)信贷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实际运行效果(信贷资产质量);(3)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效益性;(4)财会管理系统的严密性、独立性,资产、负债损益核算的合规性、效益性;(5)业务风险控制和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健全情况;(6)内控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7)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为了更直观地说明被审计行的效益和管理水平,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些评价指标,对被审计行近年来的状况进行量化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可采用的指标分为两类:(1)反映被审计单位风险程度和经营成果的指标,包括:流动性指标,如资产流动性比率、日均头寸增减幅度比例、拆出拆人资金比率等;安全性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单个客户贷款比率、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逾期(呆滞、呆账)贷款率、不良资产率(五级分类)等;效益性指标,如资产利润率、本息回收率、营业费用率等。(2)反映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综合指标,包括:资产增长率、计划完成率、违规金额比率和账务处理差错率等。
(三)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界定被审计人责任界限
如何鉴定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是银行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和难点。审计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以下界限:
1.划清被审计单位责任与被审计人责任的界限。在对分支行行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违法违规,有的属于被审计行的责任,违法主体是分支行;有的属于该行负责人个人违纪问题,或是出于个人利益擅自作出的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是被审计人本人。审计时应加以区别。
2.划清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审计过程中,应把握好被审计人经营业绩与本系统管理体制及国家宏观政策的关系。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哪些是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造成的,哪些是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造成的,并在评价中给予充分考虑。对于非经营因素导致的利润增加和减少,如行业补贴、灾害等,应作为其他调整项,在考核被审计人经营业绩时予以扣除。
关键词:全程责任包干;护理模式;精神疾病;康复
按照“生物-社会-心理”医学模式,精神疾病的治疗已不是单纯的控制症状,而是全面的康复。责任包干的护理模式内涵是多方面的[1],提供的服务是一种连续性的全程护理,在病程上贯穿于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在时间上贯穿于患者人院、住院、出院和出院后整个过程;如何运用优质护理服务核心内涵为精神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护理,保C精神患者康复、保障精神患者的自身安全和社会安全,是国内外精神科工作者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我院开展全程责任包干护理模式对精神疾病患者全面护理,以探讨全程责任包干护理模式对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康复效果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采用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修订本(CCMD-3)诊断标准,2012年3月~2013年6月选择在我院封闭式精神科住院治疗患者200例,按入院顺序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对照组100例,其中男51例,女49例;年龄13~59岁,平均年龄(30.11±9.90)岁;文化程度:初中69例,高中及中专20例,专科及以上11例;未分化精神分裂症21例,精神分裂症56例,情感性精神障碍12例,其他2例。观察组100例,其中男59例,女41例;年龄16~60岁,平均年龄(31.26±9.60)岁。未分化精神分裂症25例,精神分裂症62例,情感性精神障碍10例,其他3例;文化程度:初中74例,高中及中专16例,专科及以上10例。200例患者均无严重躯体疾病及智能障碍,依从性好,监护人合作。经t检验及χ2检验,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及病情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均接受常规对症治疗,在此基础上进行常规护理:患者入院时分给一组护士负责分管,本组护士当班时负责该组患者的生活、心理、健康问题,而患者的治疗及安全护理分别由不同的班次护士实施。观察组患者接受常规对症治疗,在此基础上进行全程责任包干:每天由责任护士对患者的生活、治疗及心理指导、健康宣教等亲自进行护理,责任护士不在班时暂交付责任组长延续护理。全程责任包干包含运用全程责任包干的护理模式体系,具体如下:
1.2.1护理理念 以精神患者的安全及系统康复为主要目标,围绕以患者为中心,以责任包干为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护理服务。
1.2.2工作职责 以安全护理为首要,负责包干重危患者的管理和抢救,落实患者的治疗、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担负患者入、出院护理,完成系统康复护理计划及实施,心理护理贯穿于整个护理过程。
1.2.3工作流程 提前10 min到岗,巡视病房,了解患者病情;用10~30 min交接班和床头交接班,了解当日治疗护理重点;用30 min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用3.5~4.5 h为患者进行治疗、护理,及时落实医嘱,做好患者的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巡视病房,观察病情,接待新入院患者;用30~40 min,发口服药,观察(必要时协助)进餐;用60 min,解决患者各种需求,做好沟通交流及健康知识宣教;用20~30 min书写护理记录。
1.2.4排班形式 采取APNN,即夜班分两个时间段来进行。
1.3评定工具
1.3.1(Nurses'Observation Scale for Inpatient Evaluation,NOSIE)护士用住院患者观察量表[2] 能够反映研究治疗中病情的演变及治疗效果,采用30项版本。按患者近1 w来的具体表现和症状出现的频度,所有条目按0~4分的5级评分法记分,量表共包含社会能力、社会兴趣、个人整沽、激惹、精神病表现、迟滞和抑郁等因子分,主要以总分及积极因子、消化因子分来观察效果变化情况,总估计分和总积极因素分越高反映患者康复程度越好。
1.3.2 《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PANSS)》[3] PANSS主要用于评定精神症状的有无及各项症状的严重程度;区分以阳性症状为主的I型和以阴性症状为主的Ⅱ型精神分裂症。主要适用于成年人,评定的时间范围通常指定为评定前1 w内的全部信息,PANSS的每个项目都有定义和具体的7级操作性评分标准。其按精神病理水平递增的7级评分为:1-无;2-很轻;3-轻度;4-中度;5-偏重;6-重度;7-极重度。由经量表使用训练的精神科医务人员对患者做精神检查,综合临床检查和知情人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评定。
1.4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将患者的一般资料逐项统计填表,对每科室评定人员进行了的评定训练,统一标准,测其一致性:ICC=0.948,F=66.35,P
1.5统计学分析 全部资料采用SPSS20.0软件包对统计资料进行分析与统计,计量资料以(x±s)表示,并采用t检验;P
2 结果
2.1两组PANSS评分比较 入院时两组PANSS总分、阴性症状、阳性症状、一般精神病理等评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第2 w、第4 w、出院r两组组内对比PANSS总分、阴性症状、阳性症状、一般精神病理评分均较入院时有下降,说明治疗护理有效果。入院第2 w两组对比一般精神病理、PANSS总分有较明显变化(P
2.2两组护士用住院患者观察量评分比较 入院时两组病情评估、消极因子、积极因子评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两组通过治疗后,NOSIE评分均逐渐提高,说明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患者的治疗效果显著。观察组在2 w末获显著改善,对照组在4 w末,从第4 w末开始,观察组大部分因子改善的程度明显高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精神疾病患者是特殊的患者群体,大多缺乏认知能力,不能主动配合治疗,其在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服务,封闭式管理措施等方面有别于综合科的护理,因此患者在治疗、康复过程中,护理工作发挥着关键作用。全程责任包干制护理模式体系的“以精神患者的安全及系统康复为主要目标,围绕以患者为中心,以责任包干为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护理服务。”让每名护士参与到患者的治疗和护理中去,明确责任分工。由于分工明确,降低了护士的劳动强度,使护士有更多的时间加强与患者的沟通[4]。满足患者的需求,拉近了护患距离,让患者有需要时能及时与责任护士沟通,提高了患者人际交往的能力,提高了患者的自尊和自信心。对患者进行全程的监护中,能及时发现患者身体及心理问题,在护理过程中准确判断,及时发现错误,确保了患者的护理安全。本文对“全程责任包干制”护理模式观察组,与实施常规护理模式的对照组PANSS、NOSIE评分比较,结果发现观察组患者的康复效果均明显高于对照组,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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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B
一、引言
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行审计在我国由来已久,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工作的评价以及领导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与一般的审计过程相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加复杂,其审计结果更加重要,会直接关系到我国领导干部对的廉洁和高效,直接关系到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制度,规范审计程序,保证审计过程的科学严谨,审计结果真实可靠,监督和引导我国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积极促进地区经济建设。但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的干扰着我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本文将分析部分地区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多年基层审计研究和工作经验给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对策,为我国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分析
我国是一个民主集中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担负着经济建设的重任,领导干部队伍的廉洁性和高效性直接影响着我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意义重大,具体表现如下:
1.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防止产生腐败
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从根源上防止了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利于保证我国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2.提高领导干部工作效率,积累工作业绩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对领导干部廉洁性的审计和评价,也包括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以及个人廉政高效等多方面做出的综合审计和评价,通过综合审计和评价可以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
3.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内在素质
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防止的产生,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保持现有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高效性。同时,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也是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科学合理的提拔优秀领导干部,加强我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三、当前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审计过程,其审计结果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部分地区对其认识不足,不能有效的发挥审计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工作的一个总结和检查,没有将审计上升到监督和评价的高度。第二,认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仅仅是形式主义,没有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背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初衷。
2.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不明确,干部管理体制不完善
明确的审计范围以及规范统一的审计程序是审计顺利进行的基础。虽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已经推行多年,并且对我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纵观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我国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从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可以看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各不相同。另外,不同地方审计程序也存在着不规范之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在任期结束后、职位调动前完成。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干部管理体制不合理,对干部在任期间的监督和审计工作比较欠缺,很多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具有过大的职权,审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只能在领导干部调离或卸任之后开展审计工作,严重违背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
3.审计人员不足,审计经费短缺
高素质的审计人员以及适度的审计经费支持是完成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支持与保证。与一般的审计工作相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加复杂,审计内容不仅仅包括领导干部的财务问题,还要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行政管理以及经济建设等多方面进行科学全面的审计和评价;同时,我国政府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相关统计显示经济责任审计大体上占县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总量的50%-60%,有的甚至占70%以上。但与之对应的是当前我国政府缺乏具有综合素质的审计人员队伍,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人才保证。另外,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大,审计内容丰富,必须要以一定的经费支撑为基础,但部分地方政府对审计部门的经费支持力度太小,不能支持相关审计人员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造成审计质量低下。
4.评价指标设置不合理,未能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只有设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才能保证审计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有效性。但在我国部分地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很多指标的设置过于陈旧,没有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设置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另外,部分地区的评价指标体系也过于单一,仅仅从廉洁从政以及经济发展两方面设立指标,没有考虑对社会进步和环境指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充分结合当地老百姓的需求和利益,审计过程没有体现科学可持续的发展观,这种评价指标体系不能体现出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做工作的长期价值,也不能对领导干任期工作作出科学评判。
四、完善我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强化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
强化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需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相关领导干部需要端正态度,为审计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第二,审计人员需要提高认识,意识到审计工作所承担的重要责任以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审计工作,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审计形式主义的出现。第三,上级行政主管单位以及纪检部门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审计工作的监督,增加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保证审计过程都能按照国家政策和法规进行。
2.明确审计范围,优化干部管理体制
我国是一个民主集中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对领导干的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开始的,在过去的几十年发展过程中,我国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开始探索不断走向完善,各方面体制也不断走向成熟,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之中,部分地区还存在审计范围不明确、审计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必须依据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建设的需要,加快相关审计立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规范审计程序,保证我国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范下进行。另外,我国部分地区干部管理体制不规范,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对相关干部起到真正的作用。因此,部分地方政府必须规范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管理,严格的执行国家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效结合。
3.加快审计人员培养,满足相关审计经费
与一般的审计工作相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加复杂,不仅仅需要考虑到领导干部的个人经济行为,还需要对领导干部的行政管理行为作出综合的评价,这就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人才还比较欠缺,这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加快对已有人才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现有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还需要相关的高校加快经济责任审计人才的培养工作,为我国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另外,经费不足也是制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相关部门也需要为审计人员的工作配套基本所需资金,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纳入长远发展规划审计内容
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是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老百姓对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部分地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过于陈旧,并没有依据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制定全新的指标体系。这就需要相关审计部门的人员积极深入基层调研,补充相关基础知识,了解地区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经济发展方向,了解老百姓的基本利益需求,制定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另外,部分地区的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仅仅关注于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建设相关指标的评价,没有将社会综合发展等指标纳入到指标体系之中,这也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与对策 党政领导干部
1.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
1.1各级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全面及不确定性使得部分人员对其产生了一定的误解,认为只有失职、渎职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才会被审计。另一方面,一些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1.2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审计任务的需要
行政机关较常出现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轮岗交流,大量干部离任,审计任务扎堆的情况,加之我国缺乏专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审计力量薄弱。
1.3缺乏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法律法规制度有待完善
1999年中央两办出台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指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原则、范围等内容,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欠缺,结果难以有效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由主管单位内审机构完成,若遇领导升迁,则审计人员、审计经费难以保证,势必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另外,审计工作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其积极性难以调动,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1.5“先离后审”现象严重
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若被审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则无重大问题审计工作不能对其升迁造成影响,这使得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审计结果也起不到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而且,若审计任务较重、审计时间过长,势必也会对现任领导正常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在离任前喜欢“送人情”、“搞福利”,单位资金浪费的情况难以防治,使得继任领导工作难开展,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2.1紧抓教育宣传工作,上下统一认识,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有关部门应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从思想上对其认可,使群众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正常性基础工作,适度引入群众监督与舆论导向,强化服务理念;使被审人员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其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进行科学的评价,有效地保护领导干部,而且提出的一些珍贵的意见,更有利于以后能力的不断提高;使上级权利部门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我们培养干部、考核干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激励干部,纠正部分领导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观点。只有上下统一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2 培养专业的审计人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建设
充足的审计人才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利保障。下级单位较多或有条件的系统内部一方面可以在内审部门培养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对下级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审计知识培训,如遇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可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带队抽调下级各单位的财务人员,这样既可以让他们在实践中完善审计理论、培养审计后备力量,也可以在审计工作中学习其他单位的长处、了解其短处,从而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除此之外,各单位的内审部门还可以和各级审计机关合作,力求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充分开展。
2.3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协调工作
为了避免审计任务扎堆、审计人员不足的情况发生,各有关单位应该通力合作,出突况不可避免外,每年年初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进行磋商对各单位领导的离、退、轮、换等情况进行计划,合理分配审计任务,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也要安排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离任时的审计任务,也能较早发现问题、完善工作。
2.4 建立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体系、强化执法
只有通过法律形式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固化下来,才能保证审计工作更规范。什么人该审、什么时候该审、审到什么程度、什么是问题、什么不是问题、遇到问题怎么办等等方面都应该通过法律规范化,防止人为因素对审计过程的干扰。另外,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与监督机制,保证法律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2.5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规范审计过程、建立评价体系
1)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审计工作无法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综合、灵活的运用 “分析法、审阅法、逆查法、顺查法、比较法、核对法、抽样法、调查法、座谈法”等多种科学的审计方法,走访必要的基层群众,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任务。
2)正确区分与改革失败,区分“提升 、调动 、免职”,区别对待、实事求是、有理有据、防止主观臆断和。
3)统一审计评价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准确定位,考核指标定量化,操作规范化,排除人为干扰,力求做到公正、客观。
2.6 加强审计独立性,优化审计环境
独立性是审计的基础,应尽可能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国家审计署已经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司,专职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宏观工作,但是,地方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门建立还未到位,理论指导还很欠缺,只有把理论指导与实践验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二者丰富和适用。
2.7坚持“先审后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实际工作中,应尽可能保证在免职之后、任用之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做出准确地审计结论;有利于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意见,全面了解被审人员,决定任用情况。
3.结语
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充分开展这项工作,完善审计质量,合理利用审计成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只要我们目标明确,摆正态度,科学的实施就一定能再这条大道上越走越顺畅,越走越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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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治理;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在不断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更加的繁多和明确。国家的审计的思想必须从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审计的职能,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逐步的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完全的展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
一、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意义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来的发展推广,再到最后的深化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已经不断创新发展成为了我国的独特的一项审计制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础,同时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在经济政治层面上,为国家和人民大众服务做出了贡献。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防止。
二、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体现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的作用主要用于监督干部的权利工作,旨在治理腐败,防范。这一定位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能完全的发挥致使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在党政上。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大目标是满足治理国家的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发展,通过事先预防,事后警告和问责等方式来积极推动国家建设过程,而这往往是极易被忽略的。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表现在不能明确界定问责的目标。依据我国在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于职能部门的领导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没有明确的划分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其相应的经济责任。一般来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参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书来进项考核来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此来确定个人的责任。但是由于责任的分工不明确,或者责任人的双重职务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内容缺乏明确的范围,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3.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存在漏洞,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无法对相关部门或者机关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制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焦点和核心不明确,导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难以明确,难以找到责任人也难以确定责任人该负何种责任。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性还表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的落实情况。即使是明确了责任人和审计结果,在落实责任的过程中,由于审计部门不具备影响干部任职和职责的权威,审计的结果具有时效性的限制,归责受到了拖延和阻碍。种种的障碍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应对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定位
国家治理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此外,社会和市场也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合理定位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功能需要充分认识国家治理的目标,不能仅仅将眼光放在政府部门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协调国家治理的对象的关系,统筹兼顾,保障各个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紧密互动,避免出现权利滥用的情况,达到对国家的经济进行综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动国家经济审计发展的动力就是协调各个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合理定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功能,不仅能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也能确保国家治理进程的有效推进。
2.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国家治理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经济和国家政治以及国家文化的诸多方面的综合审计。为国家进行综合的经济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经济的因素,经济领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经济审计的内容应当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明确的指出。在今后的经济审计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打破传统的审计的模式,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的稳定。
3.制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的审计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标准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审计的质量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制定适当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有助于国家治理政府和市场,合理的配置市场资源,分配政府职能权利。选择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还有助于降低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为国家制定合理的经济审计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与时代相结合,打破形式主义,突破传统局限,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为目的,结合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分出层次,督促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工作。
四、总结
总而言之,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尽量避免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积极调动审计相关的部门协调工作,共同参与。依据国家实际的情况,制定适当的审计的标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体系结构与制度,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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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领导小组会议是8月份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首次会议,我希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能依据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密切配合、群策群力,把我市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切实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要深刻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和发展规律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传统审计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要深入研究、深刻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基础和发展规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握开展经济责任工作的大方向,才能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在1985年前后,率先在国有企业试点开展,当时针对的问题是“工厂搞垮,厂长提拔”这一较突出的不正常社会现象。之后,这一做法移植到地方党政机关,并取得积极的效果,引起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从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发展来看,不难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改革开放后,公共管理权限大幅度下放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承担的受委托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的完成情况、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情况进行鉴定和评价的需要,是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最直接动因。当然,这其中还有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内在需要。
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着眼于大局。就当前而言,着眼大局就必须立足于市情、立足于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要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如果说前面所讲的认识规律是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向问题,那么,针对性和有效性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效用问题。不难理解,针对性和有效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就针对性而言,就是要求我们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兼顾单位部门的共性和个性,同时紧密结合情况和形势变化的需求。共性问题,也是我们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当前而言,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转到预防决策失误、管理失控、行为失范上来,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又要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优劣得失;三是加强对有关投资及债权债务的审计,防止盲目投资、重复投资、擅自出借资金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随意大规模举债所带来的债务风险。个性问题,要求我们注意调查研究,注意比较分析,注意协调沟通。要掌握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有关的情况,听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情况和形势变化需求问题,要求我们审时度势,看待问题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比如:镇区区划调整、镇区的经济指标硬考核、征地补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重大决策,我们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何来服务这些重大决策。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以预见、把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鉴定和评价。就有效性而言,就是要求我们认真把好鉴定和评价关。把好鉴定关,关键是鉴别审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需要我们审计工作人员优良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保障。这是审计队伍建设问题,在此我不展开。把好评价关,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尽可能采取写实的方式描述审计结果,避免抽象评价。要力求明确、具体,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审计评价应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评价;二是审计评价应在审计事项范围内进行,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三是审计评价应依据审计查明的事实进行,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四是审计评价应依据重要性原则进行,对一般性的问题可以不评价;五是审计评价既要反映问题,又要反映相关业绩。同时在评价过程中还要注意区分和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说服力、有权威性。
三、要合力构建经济责任审计协调高质量运行的工作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是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共同任务。构建经济责任审计协调高质量运行的工作机制,要求我们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探索实施审计成果运用、信息互通共享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了解、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才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1.1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的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技术力量,审计人员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一旦简化了审计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1.2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在我国人们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泊,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险。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通过责任审计风险成因的明确,我们要想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2.1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审计法》的假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2.2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
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千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2.3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执行,以弥补国家审计资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资料。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
2.4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5加强审计风险的理论研究,完善审计手段
各级审计机关应该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从理论上为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提供指导;同时,鉴于当前审计手段的落后状况,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审计方法的不断创新,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做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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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立医院 内部经济责任 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的审计对象是医院领导干部,是对其在任职期间及职权管理范围内所担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查。审计内容十分广泛,不仅涉及到其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还包括因资金运作而做出的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及相关活动等。同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审计部门的自身法定职能,还是医院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审计结果直接与干部奖惩、任用、选拔挂钩。医院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医院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部门开展的专业审计。无论是审计主体、审计内容,还是其审计的目的都具有特殊性。
二、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一)开展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能有效促进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发展
医院有着丰富的卫生、人力等资源,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促使各级领导进一步优化医院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医院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贯穿于各级领导整个任职过程中,也贯穿于医院整体的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此医院开展内部审计,不仅有利于医院发现自身管理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自身经营管理中的不足,同时还有利于医院领导自我约束,不断提升自身的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正确的决策,从而促使医院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机制,形成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促进医院经济和社会效益良性发展。
(二)开展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加强医院的内部监督力量
医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医院内部监督监察的一种创新。通过对医院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更好地考察使用干部,从根源上起到了防腐的作用。同时,医院采用的公开选拔、竞聘等干部选拔机制,需要用审计等手段进行必要筛选监督,确保选择的干部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责。对于调离、退休的干部来说,也能够更好地掌握其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更能合理评判其经济责任。通过审计监督,能够更好地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效加强医院内部各项监督,杜绝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医院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对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认识和审计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虽然大多数医院开展了内部审计,但是有的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职能和意义却了解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加之缺乏专门的审计人才,多是由财务人员兼任,且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素质不高,加之缺乏相关的培训学习,导致医院内部审计无法发挥其重要作用,不能有效开展各项审计活动,也影响到了其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另外,还有少数人,法律观念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对待工作不严谨,甚至,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例如有的管理者对流失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核销处理,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使资产盘点成为形式,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和审计风险。
(二)医院内部审计制度、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医院的内部审计内容庞杂,如考核业务科室领导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医疗资源利用情况,医院职能部门领导的运行成本使用情况和财经纪律遵守情况等等。虽然很多医院虽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但是还没有形成一套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审计程序和模式。
(三)医院经济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同于其他财务工作,是一项风险系数高的工作,因为它要评定的不仅仅是业绩,更重要的是对责任人的评定,评价不当可能影响被审计人的前途等等。但是目前大多数医院都缺乏一套较为明确的责任划分体制,对医院领导,特别是涉及较多岗位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一些业务繁忙的科室,都没有明确的落实岗位经济责任制,忽略了对诸如固定资产监管等经济方面上的监管。这就造成了权力和责任不清,固定资产浪费流失严重,而且一旦出现问题,无法清楚的界定责任,加上审计手段、会计信息、内控系统等不完善,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较高的审计风险。
四、强化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素质
医院领导应该进一步强化对医院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它对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意义,真正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督联系起来。要将经济责任审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促进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其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强化专业人员配备,并加强对审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审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而作为审计从业人员自身,也要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医院领导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合理评价领导管理效益。另外,在审计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客观公正,不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医院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机构
医院要严格执行所国家和单位内部所制定的审计制度,认真履行相关审计程序。要按照“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严格组织任命程序。要全面开展审计工作,除了开展效益审计,还要开展其他相关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对医院内控制度、财务制度的严密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估测试,及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促使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进行,使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其约束核心作用。同时要成立专门的审计机构,明确审计部门的责任与权限,配备相应的专业审计人员,确保医院各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权威性,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标准,明确经济责任制
医院要根据各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制,明确在财经管理中各级领导的权力和责任,不断健全医院经济责任审计体系。通过对各级领导在任期内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进一步强化医院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促使各级领导不断提高自身经济管理水平和廉政管理,为更好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创造良好的氛围,也为责任追溯打下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正确认识。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仍有部分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深刻。有的负责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在审计中常常不能完全配合,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有的负责人对经济责任认知不足,财务意识淡薄,不注重本机构内部的控制和管理,认为只要审计业绩就可以,不用审计其他情况,使得审查评价其他情况时缺乏足够的依据。除负责人外,有的机构工作人员也认为被审者都是领导干部,审计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因此也不愿去配合审计人员的调查。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前提。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在实践中,主要的问题有: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有些单位仅建立了质量控制的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的操作方法和内容;审计项目内部二级复核制度执行不严,如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不能及时进行复核,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三)审计中只注重查账找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大量的账面来考核、判断和评价该负责人的个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手段就是查帐。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只是要明确该负责人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也要明确其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的履行情况。对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它作为一种内部审计也要肩负起促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职责。所以,在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了要查账找问题外,还要站在管理的角度去关注该负责人的管理决策。
(四)先离任后审计问题依然存在。绝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是在组织部门决定对该负责人工作进行变动后才委托进行审计,造成先离后审的事实,这与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背道而驰,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有一定的滞后性,使经济责任审计丧失了预警功能。此外,审计与任用的相分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和目的,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还有可能导致重复审计、延长审计时间,加大审计工作的负担。先离任后审计还会使新上任的负责人责任心降低,容易形成侥幸心理,认为审与不审已不影响工作调动与升迁,在以后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增加。
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一)健全内审工作和内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基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几方打分,互相监督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主要与工作质量挂钩,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考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回馈制度。首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应进一步加强,可以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用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反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其次,组织部门协调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再次,管理部门将内部审计机构总结出的关于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在研究后回复审计部门,并在相关部门内通报,有需要的话可以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三)实施项目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制度。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发展迅猛,任务重、范围广、周期长、活动复杂等因素造成了审计任务集中和审计时间不足的突出矛后,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则可以有效缓解这项矛盾。组织部门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应充分与审计、人事、财会、纪检部门沟通,共同商定审计项目。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内部审计部门的任务承受能力和时效性的限制,尽可能做到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衡分配。
关键词: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一、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实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林钟高,龚明晓.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高等院校 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 现状 措施
高等院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高校工作的开展以及未来发展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从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等多个方面对于高校领导干部进行业绩工作的考核,并对高校各部门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更富有针对性的建议,进而提升高校各部门的工作水平,推动高校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目前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不问,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解决。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不足
(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
作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一部分,高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来说,本身就是具备例行性和常规性的特征,主要是指学校部门领导离职、调岗时都应该接受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期时的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目前部分高校审计人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只是高校领导干部职业工作中的例行检查,并只是在其离职时会对其进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是的部分高校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度不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个形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二)没有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有效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而缺失或者没有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很容易造成审计人员无法把握违规违纪和重大损失上的有效指导,使得高校审计结果中受认为因素影响较大。伴随着人们对于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更深层次的认识,不少学者也在不断进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也制定出了一个比较完善和科学的指标体系,但是由于每所高校自身特点的不同,管理制度的差异,也就是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并适用于每所学校。另外就是现有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人为因素较多,客观因素较少。这样的审计指标体系,便很难对高校领导干部做出科学公正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进一步降低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评价质量和利用价值。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
目前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需要是对于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评价工作,利用规范和合理的审计程度对于高校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确实能够查出很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一些违法违纪的问题。但是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高校审计结果在运用上还有所欠缺,很多高校都没有将审计结果进行充分的运用,更没有运用到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中去,对于高校中被审计人员职业生涯产生了很大不利影响。
(四)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当前,部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中存在审计人员配备不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较低,更有是很多审计工作人员和被审计人员之间是非常熟悉的同事关系,这样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另外就是伴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高校也都加快了领导干部的轮换速度,审计人员都面临着繁重的任务,从而造成审计评价工作的准确性降低。因此,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议,已经成为了高校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构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完善高校审计工作首先应该从高校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完善和相应的约束机制,从而保证高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高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需要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为高校考核干部的必要程度,这样在进行干部调整工作能够有效避免大批量的进行,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真正的落实到位。
(二)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需要高校主管部分结合现行的教育审计规范,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作为教育审计规范中一部分,进而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和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集合,同时对于被审计人员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作出公正和客观的评价。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还能够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经济责任的界定。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必须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全面审计就是对于那些尚未离职,但是长期没有接受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充分和全面的履行审计监督制度。突出重点就是指对于高校中那些管理财务的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审计,并将高校审计的重心放在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上。
(四)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设
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设是确保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的关键,由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审计风险较高。因此,提升高校经济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点,做好审计工作中的风险防范工作,从而保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适应新形势下对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问题原因对策
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审计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关系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是否真实、准确。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开展的时间不长,同时在又面临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因而在审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受托性。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它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它既不同于列入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又有别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它一般是接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开展工作
(二)专一性。相对于其它审计来说,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包括审计对象的时间范围和审计内容的范围,和审计对象的专一。
(三)事后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后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责审计时效性差。“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现在普遍存在“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同时,由于目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动频繁,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不断增多,而审计部门力量有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及时执行到位。
(二)经责审计责任难界定。如果经济责任不能准确界定,审计结果就难以运用到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以下两个责任难以划分:一是与下属单位的经济责任不能及时划分。如:一些地方在对乡镇进行责任审计时,只审计他们机关的财务状况,对站所、村的账目未全面审计和核查,从而造成经济责任认定范围不全,导致有些被审单位把工作侧重点放在保证机关运转和资产购置上,放松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甚至将经济责任向各站所转嫁,逃避责任追究。三是党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这一问题尤其在乡镇表现比较突出,乡镇党委书记是负总责的,而乡镇财政一般又是乡镇长主管的,在划分经济责任时,究竟应由乡镇长负责,还是由党委书记负责,以谁为主负责,还是共同负责,各承担的责任是多少,难以定论。
(三)经责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目前,各级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没有完善的机制,大都放在了审计实施和听取情况上,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地研究和剖析,没有完善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四)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被审计领导和单位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或认识有偏差,这给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五)审计力量不足与时效性不强。审计力量和时效性不强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绝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首先是造成审计机关审计目的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会为审计积极性带来负面影响;其次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易造成接任者新官不理旧账,在资料提供上不积极、不主动;三是很多被审计领导干部已被提拔重用,这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压力。
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依据性不强。一是现行《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较早,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进行相关的规定,使审计部门难以依法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下发的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暂行办法》,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依据作用,但对审任衔接、经济责任的认定以及追究处理上,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定,给具体操作增加了难度。
(二)干部任用程序与审计工作程序在操作上难以同步。随着干部任用和交流的力度逐渐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执行的难度也随之提高。这主要是组织部门调整任用干部的程序节奏快,在任用之前一般严格保密,一旦任命就要按期到任,考察和公示时间一般在二十天左右。而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则需要较长的时间保证,从发通知到提交审计报告,一般需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有的领导干部任职时间长、单位情况复杂,审计所需时间会更长,不可能在考察和公示期内拿出审计结果。这样就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干部调整很难协调进行,往往会出现审计尚未实施,新任领导即已到位;或审计报告未出,被审计领导早已赴任的现象,给确定、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审计结果带来困难。
(三)思想重视不够。某些主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去看待。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缺少分析研究,也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应该纠正的问题,没有督促整改,对拖延办理或拒不办理的单位,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造成审计和处理相脱节。
(四)审计力量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过程复杂,有时还需要延伸审计,工作量很大,不仅需要充裕的时间,而且需要配置相当的人力。特别是换届以后,审计力量不足和需审计干部数量上升的矛盾更显突出。
三、措施及建议意见
(一)加大推行任期内审计的力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将监督关口前移。一是通过任期内的审计积累相关资料,在干部调任时尽快拿出审计意见,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根据部门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年度审计档案,储存、利用常规审计成果,使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算账”变为年度考核。
(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为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局面,可将资金量小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内部审计承担,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由社会审计组织承担。审计机关由以前的独立承担任务,转为对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监督。这样既缓解了审计时间紧、人员不足的矛盾,也有利于审计机关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三)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一是把审计成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业绩的一把“尺子”,归入干部考核档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警示、提醒,并跟踪监督其整改情况,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工作中的不足,将审计成果纳入选人用人、法纪监督和领导决策的程序;对政绩突出、严格自律的予以提拔。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的意识。实现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建立成果运用机制,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并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为主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权力监督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和人员素质。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财经法规培训,促进其带头自觉执行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其次应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的培训,增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最后还需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队伍的建设,涉及重要事项的工作,均由专职人员严格把关,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以促使其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财会队伍。
【参考文献】
[1]李成姬-经济责任审计要做到经济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J]-《当代审计》-2001(3)
[2]李自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1(12)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审计机构
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效益审计和管理审计为一体的综合性审计工作,它具有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的特点。但从该审计工作实际效果看,其所发挥的作用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在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各方面期望上,还存在诸多矛盾,需要寻求思路,逐步解决。
一、军队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1、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
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2、审计制度不够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仍处于探索规范阶段,现行法规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都有待进一步提高。现阶段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主要是依据《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试行)》。该标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不同等次的区分度不够,特别是“好”与“较好”界限模糊;二是内容不足,衡量履行经济责任是否“规范”的内容较多,衡量履行经济责任是否“全面”和“有效”的内容相对较少;三是操作性不强,定性有余定量不足,尤其是“好”与“较好”的评价尺度难以把握;四是评价逻辑不一致,“好”与“较好”侧重于评价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一般”和“差”侧重于评价履行经济责任的结果。
3、审计力量不足。首先,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队审计职能的拓展,审计范围的增加,审计部门的工作量、难度也随之加大,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逐渐突出。其次,由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状,难以提高审计覆盖面,也使一些领导干部抱以侥幸心理,难以使经济责任审计产生应有的约束力。
4、审计资料收集困难,真实性完整性难以保证。当前,由于经济违纪手段隐蔽,审计时间有限,审计成本不足以及审计方法落后,使得审计人员充分收集审计证据的难度增大。加之,用于审计的资料和证据来源大部分都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提供的,其真实性、完整性很难确定,由此而产生的审计风险更为突出。
5、审计独立性不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有一定权力,且在重要岗位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他们在本单位往往会有意或无意的形成“关系网”、“感情网”,审计部门在审计时,较难得到真实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当发现有违规违纪的情况时,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便会招来“明点暗示”或“软磨硬缠”,个别的还会出现公开叫板。所有这些,都可能使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原则性、独立性和责任心受到挑战,加大审计风险。并且,领导干部作为权力拥有者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而审计部门和人员作为被领导者处于弱势地位。从理论上说审计部门和人员只能对领导干部有关经济权力进行监督,而领导干部则有可能运用其它权力对审计进行反制。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1、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2、完善法规制度,细化评价标准。
依据现行相关的法规制度,结合客观工作实际,修改、补充、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解决审计实践中,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问题。增设更为科学的评价指标,使评价标准真正反映领导干部是否全面、规范和有效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用和经济责任履行合法性的同时,应更加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绩效性。量化指标并采用定量评价法,提高标准的明晰性和可操作性。首先,将现行标准的四个等级即好、较好、一般、差确定不同的分值段。其次,将所有分项指标统一到定量评价上来,对标准中的每项指标根据其重要程度分配相应的分值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每项指标的评分标准也尽量采用一些能量化的数据如经济决策效果良好率、经费保障落实率、廉洁指数等;最后,根据每项指标得分算出总分值,依据总分值确定审计对象所处等级。在根据总分确定审计对象所处等级时还可以设定一些重要指标,这些重要指标的分值不应低于某数值才能评为好或者较好。此外,应注意设置修正指标。对因国家或军队宏观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出现异常等现象,通过所设置的修正指标进行调整。
3、适当在编制、经费保障上倾斜。
目前审计任务越来越繁重,尤其是近几年来军队在军事经济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入,后勤社会化保障、集中采购等举措在部队已经施行多年,但审计人员队伍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因此决策部门应当考虑适当增加审计部门人员编制,在审计机构设置、经费预算等方面,各级党委应予以充分保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军事经济监督目的。
4、加强军队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
审计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配合与否,因此应当加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审计的作用和意义,并在审计过程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责任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尤其是所提供的预算经费收支、预算外费用、往来款项、资产状况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对出具虚假、违规承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推行审计承诺制的目的是明确责任,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