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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成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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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1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重估模式;成本模式;会计处理;经济后果

国际会计准则(IASB)IAS16中规定在固定资产初始确认后,企业可以采用重估模式或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而中国却禁止使用重估模式。随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逐渐趋同,是否采用重估模式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对重估模式和成本模式进行了简单的对比,以期为我国的研究提供借鉴。

一、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的背景及应用范围

(一)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的界定

在成本模式中,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它的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而在重估模式中,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重估日后的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

这两种模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使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资产可以改为使用重估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反之亦然。

(二)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的演进

历史成本一直在会计计量属性中占主导地位,而重估模式是伴随着公允价值的应用而产生的。公允价值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英美等国通货膨胀,如美国出现了高达10%的通货膨胀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报告不能提供相关的有用的财务数据,所以产生了用当前价值(current value)来代替或补充历史成本计量的需求,进而许多国家改变了相应的要求。美国的FASB在1978年要求上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按“一般购买力变动和现行成本/不变美元”模式补充披露企业的主要资产价值,英国也在1980年引入了Current Cost Accounting(CGA) Standard。当时就有很多公司重估资产,如从1980年到1984年,大约24.6%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每年都重估资产。在严重的通货膨胀过后,尽管CGA已经不再强制执行,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很多公司仍继续使用重估模式。但是在美国,因为SEC官员认为重估模式提供的信息有误导性,而SEC管理着上市公司的注册程序,所以,为了能够上市交易,几乎没有公司再使用重估模式。目前,重估模式主要应用于欧盟和澳洲,中国、北美、日本仍然禁止使用重估模式。

(三)后续计量模式选择的限制

IAS16对后续计量模式选择有特定的要求:

第一,任意一种模式应该用于整个类别的固定资产。第二,只有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固定资产才能使用重估模式。第三,如果一类资产采用重估模式,那么这类资产应该适当经常地被重估,以致其账面价值不显著不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IAS16没有规定重估的频率,而是建议重估的频率应该由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特点决定。

二、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会计处理的异同

(一)成本模式的会计处理

在成本模式中,无论公允价值如何变动,直至固定资产终止确认前,“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一直是其历史成本,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其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

(二)重估模式的会计处理

相比于成本模式,重估模式的会计处理要复杂得多。

IAS16陈述了两种抵销累计折旧的方法――净值法和总和法。净值法更普遍用于房屋建筑物,要求会计主体用“固定资产”来抵销“累计折旧”,也就是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总和法要求会计主体依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按比例重新表述新的原值和累计折旧,以使新的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这个方法经常作为代表该固定资产重置成本的一个指数。例如,一台机器设备的原值是¥100 000,目前的累计折旧是¥40 000,公允价值是¥90 000。总和法要求“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的账面价值都增加至1.5倍,因此,借记“固定资产”¥50 000,贷记“累计折旧”¥20 000。

重估增值和重估减值的会计处理也不一样。首先,如果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公允价值时,那么该资产发生重估增值,会计主体应该将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数额贷记到“固定资产重估准备金”――一个权益类账户。但是如果在此之前该资产发生过重估减值,那么该主体应该先贷记“资产重估利得”来转回前期的重估减值损失。只有超过前期重估减值的部分才会被贷记到“固定资产重估准备金”。如果在资产重估之前该资产发生过减值损失,那么在贷记“重估利得”之前应先贷记“减值损失转回”,使得减值损失好像没发生一样。重估增值计入权益类账户而不是收入类账户,也是重估模式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的主要不同点。如果固定资产发生重估减值,那么出于谨慎性原则,会计主体应识别“资产重估损失”――一个费用类账户。可是如果该资产先前发生过重估增值,那么重估减值应先用来转回先前的“固定资产重估准备金”;然后再贷记“资产重估损失”。

同时,IAS16只允许同一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重估准备金”和“资产重估利得或损失”相互抵销。只有在非营利组织,同一类型资产的“固定资产重估准备金”和“资产重估损失”才可以抵销。

当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时,IAS16要求将原来计入的“固定资产重估准备金”直接计入留存收益,但不通过损益账户。

三、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的不同经济影响

(一)重估的成本

在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的不同经济影响中,最明显的就是重估过程中发生的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如果企业请独立的评估师重估,那么直接成本就是付给评估师的费用。Brown,Izan and Lohn提及,评估价格为AUS$30 000的固定资产的费用大约是固定资产价格的0.05%,评估价格为AUS$2 000 000的固定资产的费用大约是固定资产价格的0.2%。在澳大利亚,一些公司评估商业性财产的费用是AUS$800加上增值税。同时,重估模式还有间接成本――审计师为了降低审计风险而进行更多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费用增加。除了实际的现金流出,重估还有很高的机会成本,因为董事要在重估上浪费时间,比如审视数据、进行讨论。总之,重估在时间和金钱上都是昂贵的,只是董事进行的重估比独立评估师进行的成本小一些。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大于重估的成本时,企业才会选择资产重估。

(二)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对借款成本的不同影响

虽然重估有成本,但相比于成本模式,资产重估增值更可能会降低借款成本。

第一,重估模式可以通过让企业避免违约成本来减少借款成本。相比于成本模式,资产重估增值增加了固定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但负债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重估增值后的资产负债率比在成本模式下的低,而且,许多借款协议中限制了资产/实物负债率的最高值。所以,重估增值能通过松动借款协议中的限制来避免违反借款协议,进而来减少借款成本――企业因为违约而归还的债务和发生的谈判费用。而在成本模式下,因为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即使是相同的企业也可能会违反借款协议。

第二,重估增值能表明企业的借款能力较强,而这个积极的信号能降低借款成本。相比于成本模式,重估增值增加了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但是负债的金额保持不变,那么重估模式下的财务杠杆就比在成本模式下的低,借款能力也就能相应地增加。Cotter and Zimmmer解释,如图1所示,除了财务杠杆,偿还能力是借款能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资产重估增值提高了抵押物在成本模式下的价值,而抵押物的价值又与借款能力呈正相关。因此,相比于成本模式,重估增值能提高借款能力进而降低借款成本。

而且Cotter解释,借款协议中实物资产的价值不包括在借款后资产重估增值的部分,除非这部分价值不超过受托管理人所指定的独立评估师确认的金额。这也就是说,债权人已经预测到并且接受了合理的重估增值。总之,应用重估模式减少违约成本和资本成本是可行的。

(三)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对政治成本的不同影响

相比于成本模式,重估增值也可能会减少政治成本。当重估增值时,每个会计期间报告的利润和最后的处置固定资产利得都比在成本模式下的少,但是所有者权益却比在成本模式下的高。所以重估增值后的净资产报酬率比在成本模式下的小,进而能减少政治成本。

第一,较低的利润能帮助企业减少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利于企业的决策。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经常关注高利润的大公司,有时会减少分配给大公司的资源,而且政府部门,例如物价局和税务局,还可能会采取行动去限制极高的利润。但是,这个结论的前提是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只关注报告的利润而不关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第二,更低的利润能减少罢工的发生。Brown, Izan and Lohn认为导致罢工发生的一部分原因是,工人们坚信公司的净资产报酬率很高,但是雇主不愿意增加工资。同时,尽管工会意识到重估增值的影响,但是财务报表仍然是展示净资产报酬率的最好工具。所以,相比于成本模式,重估增值下的净资产报酬率较小,那么增加工资的需求也应该较少。

通过减少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利于企业的决策和罢工的可能性,重估增值比成本模式有更大的可能去降低政治成本。

(四)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对股票价格的不同影响

很多研究表明重估增值还和股市价格正相关。Standish and Unguarded通过323家在1964―1973年期间重估过资产的上市公司研究重估模式和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他们发现在重估月及其之前的月份,股票价格向上移动,并且这一水平在宣告后的期间内保持。但是仅当重估伴随着其它积极的信号,例如股票红利增加时,这个结论才是有效的。重估可以被视为管理层预测未来利润增长的信号。Adoody,Barth and Kasznik分析了在1983―1995年期间重估过固定资产的5 000多家企业的数据,并得出重估增值和股票回报率显著正相关的结论,但是这个关系在低净资产报酬率的企业、跨地区上市的企业和经济波动的时期不明显,而且Easton,Eddey和Harris得到结论:和不包含重估准备金的总和相比,包含资产重估准备金的账面价值更接近该主体的市场价值。

四、成本模式和重估模式未来发展的展望

笔者认为,随着各国会计准则的趋同,并且重估模式能更好地提供相关可比的财务信息,重估模式将会被绝大多数的国家所允许。况且,历史成本计量有一定的缺陷,特别是在技术进步快、通货膨胀严重的今天,历史成本的计量假设受到挑战。允许采用重估模式应该会成为趋势。但是重估模式所带来的财务信息可靠性的下降将会限制重估模式的发展。公允价值是估计的价格,它的计量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假想的交易,可验证性差。而且,当前许多国家的财务会计和注册会计师的素质不高,不足以确保重估模式确认的账面价值的合理性。因此,即使将来绝大多数国家会允许采用重估模式,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仍然会以成本模式为主导,而且会限制重估模式的使用。

笔者同时认为,与现在的应用相似,重估模式将会主要应用于土地和建筑物方面的后续计量。主要原因是成本模式确定的这类资产的账面价值经常不同于它们当前的价值,该类资产的价格经常随着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该类资产的价格每年都显著上升,但成本模式下的账面价值却是每年递减。如果一个主体采用成本模式来后续计量该类资产,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确定的账面价值几乎提供不了相关的资产状况的信息,该主体的财务状况将会被严重低估,那么股市价格、接管价格和回购价格就都会被低估。

例如,百大集团在200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房屋建筑物价值被严重低估。公司200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其房屋建筑物净额2.82亿元,可是当时这些建筑物的市价大概是账面价值的五倍。因为百大集团的建筑物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识别标准,所以这些楼房只能用成本模式来进行后续计量。很明显,百大集团资产状况被严重低估,所以回购股票的报价远低于百大股票的实际价值。

因此笔者预期重估模式将会被中国采用,而且将会被主要用于土地和建筑物的后续计量。

【参考文献】

[1] Brown P., H. Y. Izan and A. L. Loh(1992,)Fixed asset revaluations and managerial incentives. Abacus28(1), 36-57.

[2] Cotter J. (1999) Asset revaluations and debt contracting.Abacus, 35 (3), 268-285.

[3] Cotter J. and I. Zimmer (1995) Asset revaluations and assessment of borrowing capacity. Abacus 31 (2), 136-151.

[4] Standish P. and S. Un (1982) Corporate signaling, asset revaluation and the stock prices of British Companies. Accounting Review 57 (4), 701-715.

第2篇

摘要:增值税是对在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课征的一种税。企业为了进行生产经营,必须购建固定资产,就需要对购建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进行会计核算。不同类型的增值税、不同增值税纳税人,使增值税对购建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有不同的影响。本文针对工业企业在消费型增值税类型,不同纳税主体下,增值税对购建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计量的影响。

关键词 :固定资产;增值税;影响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企业单位为了生产、经营管理或出租等而取得的有形资产。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有影响,而固定资产的折旧影响以后各期的经营成果,因此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计量对企业也是非常重要。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计量不仅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还要受最新税法规定的影响。在相关税费中,增值税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增值税是对在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课征的一种税。根据对固定资产购置时进项税额的处理不同,即国家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了三个阶段,有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并且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就以最新的规定消费型增值税对购建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的影响进行分析及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的影响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一般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是指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在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支出。外购的固定资产包括购买的价款、包装费和运杂费等,如果需要安装的还包含安装成本。在购买过程中发生了借款利息支出,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还需要计入固定资产购建的成本中。企业从国外购买的,还需要交纳关税,所缴纳的关税等也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中。对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是不是构成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下面就针对不同的纳税主体在不同的情况下,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

(一)对外购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购买固定资产买价的增值税处理。固定资产的买价是指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是不能包含在购买价款中的。如果买价是含税的,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折算为不含税的价款。如果进行大批大量购买,供货方给予了一定的商业折扣,而且价款和增值税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应该按照商业折扣后实际支付的金额也就是发票金额为购买价款。同时按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应支付的增值税。

2“. 营改增”后对运输费用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交通运输业分为“营改增”之前和“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之前,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而属于应缴纳营业税。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了运输费用,可以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比例进行计算,并可以抵扣计算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除了按7%可以计算抵扣的增值税外和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一并可以计入外购存货的采购成本。交通运输业进行“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属于增值税提供的应税服务征税范围。税率为11%。根据“营改增”的规定,对于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再按7%进行计算抵扣,而是凭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把发生的运输费用全部计入外购存货的成本。

3.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特殊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如果对于进项税额已经进行了抵扣,但以后改变了固定资产的用途,例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方面,应当在当月按照扣除后的固定资产的净值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进项税额,这就是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1: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 月1 日用银行存款支付从国内北京购进不需要进行安装的设备,设备的买价的金额为240 万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0.8 万元,为购买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的金额为10 万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1 万元、装卸费2万元。假设该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是10年,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12 万元,在2014 年5 月31日该固定资产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了。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2014 年5 月1 日购进固定资产和支付的运输费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是可以进行抵扣,因为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0.8+10×11%=41.9(万元),购买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的初始确认成本=240+10+2=252(万元)。会计业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5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19000;贷:银行存款2939000。

2014 年5 月31 日该固定资产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应当在当月按照扣除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该增值税属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所以固定资产的净值还是252万元。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40.8+10×11%=41.9(万元),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41.9,万元。相关的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419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19000。

(二)小规模纳税人对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有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完税凭证的,在采购固定资产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是一律计入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2:假设华骏车辆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5 月1 日用银行存款支付从国内北京购进不需要进行安装的一台设备,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为240 万元、增值税为40.8 万元,购买固定资产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 万元,增值税税金1.1 万元、装卸费2 万元。在2014 年5 月31 日该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了。

华骏车辆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2014 年5 月1 日计算购买设备的固定资产的初始确认成本=240+10+2+40.8+1.1=2939000(万元)。会计业务处理: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2939000;贷:银行存款2939000。

2014 年5 月31 日该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了,由于购买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没有进行抵扣,所以后来该固定资产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也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不需要进行额外的会计处理。

二、增值税对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的影响

企业的固定资产除外购外,还需要自行建造一部分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包括为建造固定资产领用的各种工程物资和各种原材料成本,及购建固定资产消耗的人力费用等使固定资产达到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合理和必要的支出。

(一)一般纳税人对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购买的物资时,需要区分是购建一般的固定资产,还是购建的是不动产。如果企业自建的是一般固定资产,其为建造固定资产购买的工程物资而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领用的生产用材料也不需要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是如果自建的是不动产,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为自建固定资产而购买的工程物资而支付的增值税是不能进行抵扣的,应当计入购买的工程物资的成本,领用时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领用的生产用原材料需要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处理,也计入工程成本。

1.自营建造一般固定资产。企业如果自建的是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属于一般固定资产,不属于购建不动产。自建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一般固定资产时购入的各种物资,按购买工程物资支付的买价和包装费、运输费等,计入“工程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单独计入“应交税费”。

例3: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拟自营建造一条生产流水线,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9 月1 日购入工程用材料一批,买价50 万元,支付的增值税税额8.5 万元,款项已有银行存款支付。9月3日领用50万元工程材料用于生产流水线的建造。9月5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10 万元。9 月30 日结算工程工人工资30万元。工程并于当日完工,交付使用。

由于天方药业建造的是一般固定资产,购入的工程用材料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同时在9 月5 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已经抵扣的增值税也不用做转出处理。因此该生产流水线的构建成本=50+10+30=90(万元)。

2.自营建造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属于不动产,按税法的规定不属于缴纳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为自建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购买的工程物资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

例4: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拟自营建造一栋仓库,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9 月1 日为购建仓库而购入工程用材料一批,买价50 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9月3日领用50 万元工程材料用于仓库的建造。10 月5 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10 万元。12月31日结算工程工人工资30万元。仓库并于当日完工,交付使用。

由于天方药业建造的是不动产的在建工程,为仓库购入的工程用材料支付的增值税不可以进行抵扣,应计入建造的仓库成本。同时在10 月5 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已经抵扣的增值税因为原材料改变了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需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需要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0*17%=1.7(万元)。因此该生产流水线的构建成本=50+8.5+10+1.7+30=100.2(万元)。

(二)对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为自建固定资产不管是一般固定资产还是建造的不动产的在建工程,也不管有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完税凭证的,为建造固定资产采购工程物资过程中不能抵扣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计入购买工程物资的成本中。领用生产用的原材料,采购的增值税已经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中,不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例5:假设华骏车辆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于2014年9 月拟自营建造一条生产流水线,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9 月1 日购入工程用材料一批,买价5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 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9 月3 日领用50万元工程材料用于生产流水线的建造。9月5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含增值税10万元。9月30日结算工程工人工资30万元。工程并于当日完工,交付使用。

由于华骏车辆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生产流水线购入的工程用材料支付的增值税不可以进行抵扣,应计入建造的仓库成本。同时在9月5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已经计入原材料成本,不需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因此该生产流水线的构建成本=50+8.5+10+30=98.5(万元)。

研究成果:

本文是黄淮学院2014年校级教改项目《成本会计》课程资源建设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位春苗. H火电厂“全生命周期”成本费用管控实践.财务与会计,2013年第8期.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3.

第3篇

【摘要】医院的固定资产是医院进行临床诊治、开展科研攻关以及提升医疗质量的物质保证,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可以确保其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其效能,实现其保值增值、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是当前医院管理刻不容缓的重要问题。

一、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医院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中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医院固定资产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条件,其管理及核算状况如何对医院业务活动的开展、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医院的固定资产,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和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医院综合经济实力、总体规模大小以及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的医院绝大多数为公立性质医院,医院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财政补贴、贷款以及自收自支等多种渠道筹措,在资产的归属于国有资产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搞好产权界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医院管理者将要面临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固定资产管理也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科学有效地划分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效能,对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医院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是十分重要的。然而,现阶段医院资产管理比较混乱,管理体系不健全,职工管理意识淡薄,设备购置盲目,核销处置不及时,等等,因此,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已成为现代医院管理者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笔者针对基层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部分问题,粗浅提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方法。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既能维护医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医院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医院资产浪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目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能明确到位

制度不健全是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根源。首先,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没有统一的部门,形成多头管理财务部门管账不管物,总务设备等部门管物管明细账却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各领用科室没能明确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其次,医院的固定资产购置采购制度不完善缺乏可行性论证。由于医院对购置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效益分析重视不够,导致一些设备引进后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闲置,造成资金浪费;第三,会计核算方法有待完善。医院会计核算方法难以准确、客观地反映出医院固定资产的运行成本和现状。第四,固定资产报废制度不健全。由于固定资产品种繁多,财务部门和各职能科室难以做到定期进行检查盘点,造成固定资产没能得到及时的处理,而且逐年递增,致使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第五,按受捐赠固定资产的处置制度不健全。随着医院社会性的日益突出,医院会出现接受社会捐赠的现象,特定时期医院会接受到大量社会性捐赠物资,其中有些资产属于固定资产,但医院没有将其作为列入固定资产账户,这些资产的利用率和社会性不能得到发挥,容易造成资产的浪费。

2、内部控制缺失,外部监管不力

医院的资产虽是医院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然而医院的管理者长期以来忽视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管理,注重于货币资金的管理,从而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第一,专业审计人员普遍较少,医院的内部审计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由于目前医院从事专业审计人员普遍较少,行政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担任内审工作在有的医院非常普遍,有的医院甚至将内审工作合并到财务部门或其它部门,致使审计监督的质量失去保证。第二,外部审计走过场,求形式。从我国目前的外部审计情况来看,审计人员大都注重对医院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审计,而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审计,由于第一量大,第二繁琐,往往涉及很少。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医院能否管好自身的固定资产全靠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3、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医院对固定资产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使用机制不能做到统一协调的调配、各部门各科室只顾局部利益,各自为政,追求“小而全”的固定资产配置模式,从自已使用方便出发,甚至相互攀比,对已有设备提前更新,片面追求‘高精尖”、“功能全”,造成尚能使用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资金的浪费,设备盲目购置或重复购置的直接后果,导致设备的使用效率低,使用价值隐性流失。

4、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

使用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权限、职责不够明确,管理职能非常分散;由于制度不健全,致使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相互制约,存在互相扯皮的现象;另外,分级管理方面也会出现脱钩的问题,导致固定资产账实、账账不符。医疗设备年检管理混乱,每年大量固定资产因没有年检,无法投入使用而造成大量的浪费,导致无法动态掌控固定资产的真实使用情况,从而传递给管理决策信息非常不准确。还有管理职权分散,不能统筹安排、有效地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控。还有的医院的固定资产在空间上分布较散,管理非常复杂,长期以来总体资产价值及使用状况不明,极大的影响了高层管理及决策。

5、固定资产财务处理不规范

为了医院长远发展,许多医院都对旧的房屋建筑进行翻新改造,但在处理这些固定资产的账务时存在大量不规范的现象。例如有些房屋的装修费用并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户,按财务制度规定,如果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按固定资产原价加改造扩建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重新对固定资产定价,但许多单位将其作为维修费用直接列支。另外,一些医院对于资产减值准备基本上没有实施,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性。还有,医院上下级或同级之间的调入、转出缺乏必要的划转手续,存在相互挤占挪用的严重现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上着随意性较大。

三、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为了有效地维护固定资产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通过完善制度,使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有法可依,杜绝管理中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可以建立相应奖惩机制,以加强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监管意识。在具体实践中:第一,使用人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时登记该项固定资产的维护情况。每个科室都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科室名下的固定资产管理并负责采取分级对账的形式,定期定人进行账物核对。第二,完善医院资产会计核算力法。增设“折旧”科目“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提供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化情况。增设“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反映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反映其损益状况。增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反映资产价值的减值情况。第三,将计算机管理模式引入固定资产管理当中。由于医院固定资产的品种多、数量大、价格相差悬殊,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将是趋势所在。

2、实行院科二级负责制,建立以科室为二级成本责任中心的成本核算体系

在医院各部门、科室建立若干责任中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严密的内部成本控制制度,让科室、职工积极参与。将科室的成本消耗与科室、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实现成本控制管理。第一,完善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清查核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报废、报损、考核评比奖惩制度、调出审批制度等,特别是要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使之真正落到实处。第二,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医院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提高固定资产的营运收益。注意审计固定资产折旧是否足额提取,固定资产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有账外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有无流失现象。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及被非法侵占的问题。

3、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

计算机的普及为医院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把各责任中心的终端链接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使医院的管理者对全院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注重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是条形码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标记,用以表示一定的信息。条形码是迄今为止最经济、实用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引入先进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既方便了办理入库、出库、调剂、退库、报废等手续,又能自动生成各种需要的报表,再就是计算精确。有的还可以配以条形码扫描仪,在购入固定资产入库时,粘贴条形码,以后进行清查时,只需要扫描下就可以了。

4、加强固定资产指标考核,强化增值意识

第一,将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科室成本。应将科室资产消耗以成本核算为依据,将房屋、设备按标准计算折旧率,计入科室成本,从而减少科室闲置设备和报废资产不处理的现象,提高资产使用率。第二,加强固定资产指标考核,强化增值意识,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医院对使用科室考核的内容。第三将资源是否合理调配管理列入考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内容。第四,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李玉萍: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2004(3).

[2]刘颖,史桂环:浅谈医院固定资产管理[J].中卫生经济,2004(6).

[3]田咏梅: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初探[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05(2).

[4]赵索英:强化医院固定资产管理[J].辽宁经济,2005(12).

[5]吕喜龙:清理固定资产的做法[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7(12).

第4篇

关键词:重置成本;货币时间价值;固定资产直线折旧法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1

一、前言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它的费用是在购买时一次性支出的,因此对于企业在核算它的费用时不能像其他资产那样进行简单的核算,目前我们对固定资产的核算采用的是以折旧的方式计入会计期间费用。折旧额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当期的利润和固定资产的价值,对于企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总和法,其中年限平均法在实际中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因而运用的较多。

二、行固定资产直线折旧法存在的问题

(1)以历史成本计价为基础,完全忽略资金的时间价值。固定资产直线折旧法中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在该公式中,各项指标都是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如果物价水平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对折旧额计算的影响不是太明显,但在物价水平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这样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偏离实际值会太大。固定资产的金额较大,周转时间较长,在这种完全忽略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中,折旧额的计算值与实际值将相差很大,严重影响到了企业会计利润的核算。

(2)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不对称。在企业会计的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计算中通常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要与当期发生的收入进行配比计算。在计算利润时,收入是以当期的收入为基础计算,而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对固定资产历史成本的分摊,不是对当期成本的计算。收入与成本完全不是在同一时期的,导致收入与费用是完全不配比的。这样计算出来的利润肯定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重置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的引进

为了改进弥补目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缺陷,我们将重置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计算中,接下来我们分别就这两个含义进行阐述:

(1)重置成本的含义

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要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1]从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重置成本是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的,用重置成本去估算固定资产在不同时期的价值时能够真实地反应出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将重置成本引进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进中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原先折旧方法的不足,提高折旧额的准确性。

(2)货币时间价值的含义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一定量货币资本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量差额。[2]不同时点上的资金在理论上是不能进行比较的,通常我们都会借助资金时间价值将其转化为同一时点上时进行比较。固定资产的周转时间较长,所以折旧的使用年限也就较长。因此我们要借助货币时间价值将其转化在同一时点上再进行折旧的计算。

四、固定资产直线折旧法的改进

现有的固定资产直线折旧模型是,将固定资产的期初价值扣除净残值之后的余额在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间内平均计提折旧,各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其公式为: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引进重置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模型是,首先,在每一年都要对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进行重新估价,将重估的价值与固定资产净残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剩余各期折旧额的计算基础。然后,利用等额序列资金回收系数的原理,依次计算出各期需要提取的折旧额。这样计算以后,在每一期计算后剩余的期理论折旧额是相同,但随着重置成本发生的变化,得出的每期折旧额可能会不同。假设折旧期为3年,其计算规则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其中为每年固定资产按重置成本计算的价值;为每年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折现率,是剩余折旧年限,是复利现值系数;为每年的折旧额。这样每一年的折旧额都可以按以上公式计算而得。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确认,管理,处置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的不同方法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符合会计准则的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固定资产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使用,并可以在多个会计期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而在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条件下,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需要将固定资产的价值按一定的分配方式在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内进行分配,以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和当期损益。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等四个方面。但要注意:企业应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上述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固定资产的购入及成本计量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等。会计记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不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取得。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自定之。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要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3)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电性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转移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后按程序(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远状、附属设备名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附流程的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料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2)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3)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2.固定资产的盘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物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电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传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计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四、固定资产的终止

第6篇

Abstract: The fixed asset renewal decision-making is in continues to use the old equipment and to renew the choice which between the new equipment carries on.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average year cost's method basic principle, elaborated that the average year cost law in the fixed asset renewal decision-making's application, pointed out the average year cost law the flaw which exists in the application.

关键词:固定资产更新决策平均年成本法缺陷

key words: Fixed asset renewal decision-making average year cost law flaw

一、平均年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固定资产更新决策是在假设维持现有生产能力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选择继续使用旧设备,还是将其淘汰重新选择性能更优异、运行费用更低廉的新设备的决策。由于假设新旧设备的生产能力相同,对企业而言,销售收入没有增加,即现金流入量未发生变化,但是成本却发生了变化。另外新旧设备的使用寿命往往不同,因此固定资产更新决策实际上就是比较两方案的平均年成本。

固定资产平均年成本,是指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出的年平均值。如果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它是未来使用年限内的现金流出总额与使用年限的比值。如果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它是未来使用年限内的现金流出总现值与年金现值系数的比值,即平均每年的现金流出,也被称为年金成本。

即:■

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中各项现金流出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新旧设备的目前市场价值。如果继续使用旧设备,旧设备的市场价值指的是旧设备的重置成本或变现价值;如果更新设备,新设备的市场价值指的是新设备的购买价格,我们可以将其看做原始投资额。

2.新旧设备的残值收入(变现收入)。当作现金流出的抵减项目。

3.新旧设备的年运行成本。设备的年运行成本,可以从所得税前列支,应该考虑其抵税的效应。也就是说,由于该项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使其真实的现金流出减少。我们将扣除了所得税影响以后的费用净额,称之为税后成本。税后成本等于实际支出扣减抵免的所得税,用公式表示如下:

年运行成本的税后成本=年运行成本×(1-所得税税率)

这才是企业实际的现金流出。

4.折旧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折旧费用本身构成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会减少利润,但在本期并不需要实际的现金流出;增加的成本又使企业少交了所得税,使税金的现金流出减少。因此,折旧可以起到通过减少税负,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作用。

年累计折旧抵减所得税=累计折旧×所得税的税率

所以各项现金流出的现值之和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各项现金流出现值之和=原始投资额-残值收入现值+各年运行成本的现值之和-各年累计折旧抵减所得税的现值之和。

二、平均年成本法的应用举例

例如:假设某企业有一台旧设备,原值为22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使用期满时预计残值2000元,已使用4年,重置成本为8000元,年运行成本为6000元。如果用24000元购买一台新设备,年运行成本为4000元,使用寿命10年,10年后残值4000元。新旧设备的产量及产品销售价格相同。另外计提折旧采用直线法,企业的资金成本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问:企业是继续使用旧设备还是将其更新为新设备?

分析:该题目由于没有适当的现金流入,因此评价这两个方案是不能使用净现值法和内含报酬率法。那么,从收入与成本的关系来看,收入相同时,成本最低的方案就应该是有利的方案。将该种决策看成两个互斥方案,即继续使用旧设备和使用新设备两个方案,分别计算这两个方案的平均年成本,选择平均年成本较低的方案。

1. 计算继续使用旧设备的平均年成本

计算各项现金流出现值:

⑴原始投资额的现值

使用旧设备的重置成本=8000

⑵残值收入现值

残值收入=残值收入×复利现值系数

残值收入的现值=2000×(P/F,10%,6)=2000×0.565=1130

⑶各年运行成本的现值

各年运行成本的现值之和=年运行成本×(1-所得税税率)×年金现值系数

=6000×(1-40%)×(P/A,10%,6)=3600×4.355 =15678

⑷各年累计折旧抵减所得税的现值

各年累计折旧抵减所得税的现值之和=1000×40%×(P/A,10%,6)

=400×4.355 =1742

所以:各项现金流出现值之和=8000-1130+15678-1742=20806

2. 计算使用新设备的平均年成本

计算各项目现金流出现值:

⑴原始投资额的现值

新设备的购买成本=24000

⑵残值收入现值

残值收入=残值收入×复利现值系数

残值收入的现值=4000×(P/F,10%,10)=4000×0.386=1544

⑶年运行成本的现值

各年运行成本的现值之和=年运行成本×(1-所得税税率)×年金现值系数

=4000×(1-40%)×(P/A,10%,10)=2400×6.145 =14748

⑷年累计折旧抵减所得税的现值

各年累计折旧抵减所得税的现值之和=2000×40%×(P/A,10%,6)

=800×6.145=4916

所以:各项现金流出现值之和=24000-1544+14748-4916=32288

4777.50

三、平均年成本法的缺陷

(一)平均年成本法存在不符合现实假设条件

1.平均年成本法是把继续使用旧固定资产和更新新固定资产看成是两个互斥方案,而不是看成一个更换资产的特定方案。也就是说,要有正确的“局外观”,即从局外人角度来考察:一个方案是用8000原购买旧固定资产,可用6年;另一个方案是用24000元购买新固定资产,可用10年。

2.假定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期结束后, 可以按原来的平均年成本再买一台。即:可以购买和现在固定资产磨损程度完全相同的固定资产。由于在用固定资产的购置支出属沉没成本,因此在用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目前的市场价值和运行成本。

3.该方法是在预期产销量一致,销售收入相等的情况下采用的。假若前提不成立,则必须结合现金流入量因素,采用净现值法等进行评价。

(二)平均年成本法对旧固定资产的变现价值处理欠妥

该方法将旧固定资产的变现价值作为使用旧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出,其理由是以其机会成本作为使用旧固定资产的代价。实际上,继续使用旧资产时,除运行成本以外,并不会发生其它的相关成本,而且还可以通过折旧抵税来减少现金流出。更新决策必须在购买新固定资产时出卖旧资产与继续使用旧资产中作出选择,而无法将旧资产单独出卖后,才来决定是否更新资产。因为如果将旧资产变现后,才决定不更新,就会造成生产过程的中断或丧失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而必须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不变是更新决策的前提条件。

(三)平均年成本法没有考虑旧固定资产的帐面折余价值对平均年成本的影响

有人会认为旧设备的帐面折余价值是更新决策的沉没成本,因此无须考虑。更新决策是需要确定继续使用旧固定资产或是更新,如果使用新固定资产,就会将旧固定资产变现(或作它用),当旧资产的变现价值不等于其帐面折余价值,企业将发生资产处置损失或收益。在存在所得税的条件下,会对企业当期的税收产生影响,从而会对企业的现金流产生影响,应该在决策时予以考虑。若旧设备变现收入>账面折余价值,其差额要补交所得税,补交的所得税抵减变现收入。

(四)平均年成本法在应用中公式被简化

1.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中,一般假设原始投资额在起初一次性支付

在企业固定资产更新中,如果使用新的固定资产,不一定是一次性支付的,也可能是企业自行建设的,如果建设期比较长的话,投资额将分期投入,就会造成投资额的支付不在同一个时点,需要我们将不同时点的投资额分别折现,所以我认为公式中不应该是原始投资额,而应该是各期原始投资额的现值之和。

2.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中,基本公式中的费用主要是运行成本

在企业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中,如果继续使用旧的,往往会发生相关的修理成本,当然也应该包括运行成本,也就是说,我们在讲计算公式时应该包括各年修理成本的现值之和。

另外,根据会计理论,成本从广义上说泛指取得资产的代价,狭义上是指产品的制造成车。而本方法中的成本概念,不仅包括购置资产的现金支出,还包括使用资产时付出的代价,不是广义成本,也不是从年度经营收人中可以抵减的狭义成本。该方法中的平均年成本实际上是年平均净现金流出。

最后,我们发现平均年成本法只能说明不同投资方案中哪个方案更好,而不能说明各方案本身的投资收益的好坏。平均年成本法是存在缺陷的,所以应该不断地完善平均年成本的计算公式。

参考文献:

[1]吴志刚,李海东.谈使用年限不同的固定资产更新决策[J].财会月刊,2009年7月上旬

[2]毕秋丽,姜玉凤.谈谈“固定资产更新决策方法”中存在的错误[J].山东经济,1998年第5期(总第88期)

第7篇

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以高等学校为例,高校固定资产的特点是数量较大、种类齐全、档次较高、更新速度快。随着高校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投资逐年增加,固定资产在高校总资产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大。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近两年财务决算的数据显示,74所直属高校的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55%以上,学校每一元的运行成本就需要近1.5元的物资资本来支持。如果这些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在教育成本中反映折旧费,那么所得到的教育成本数据就是不全面的。但根据现行高校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由此产生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能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在现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主要是通过设置“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两个会计科目进行的,主要是反映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变动情况。除了固定资产的清理或报废以外,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后一直保持不变。有的高校为了提升办学层次或迎接评估和检查,为满足相关指标的需要,对应报废的资产不予报废;有的高校放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自行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财务部门却仍然挂账。这种账务处理方法既不能正确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也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并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能反映其实际情况。

(二)不能准确计量人才培养成本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是在“事业支出”科目的明细科目“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中一次性计入支出的,对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己消耗的价值不进行分摊,造成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期间教育成本支出偏高,而非购置期间的教育成本偏低。另外,高校固定资产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往往在其支出中占较大的份额,在考核使用部门或单位使用固定资产创造的效益时,仅考虑核算材料、劳务等支出的成本,而忽略固定资产折旧的成本,将不能准确反映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造成项目结算时账面结余较多,出现“虚盈实亏”的现象。

(三)不能科学合理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

一方面目前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合一,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固定资产的是否更新缺乏可供参考的资料,往往由其使用部门主观提供更新固定资产的资料,极易造成学校资产的浪费。另一方面,现行制度规定高校的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修购基金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则与单位的收入呈正比例增减变动,而事实上固定资产的更新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并无直接关系。另外,修购基金不仅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还用于大型修缮支出,这更进一步减少了固定资产更新资金。因此,仅仅依靠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提取形成的修购基金远远满足不了高校扩大办学规模的需要,为解决高校固定资产更新资金紧张问题,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前期准备

(一)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前的清产核资工作

由于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高校平时对固定资产疏于有效的管理,为配合高校推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高校财务部门首先应建立完善固定资产账簿的相关信息。财务部门可联系后勤、资产、设备、图书等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盘查,并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等现代管理工具,完善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登记信息,如使用状况、入账价值、预计使用年限、估计残值、剩余使用年限、使用部门、报废毁损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也可让使用部门充分了解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及其使用年限,以及本部门因使用该项资产每年应负担的成本,有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减少各部门固定资产“小而全”的购置模式。

(二)对清产核资的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调整

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已报废、毁损、不需用、未使用、在用的固定资产分别进行详细登记。对已报废和毁损并没有实物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上级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会计调整。对已报废、毁损、不需用有实物的固定资产除按上述办法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外,对于固定资产清理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对于在用固定资产在充分考虑各种有形、无形损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统一制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原账面价值与现行市场价值的差额一次性补提折旧。对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充分论证其可用性的基础上,如果可用则按在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若不可用则按照已报废、毁损、不需用有实物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三、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建立

(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和方式

各人才培养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5、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一般有三种:综合折旧、分类折旧和个别折旧。其中分类折旧是指将物理特性相似、使用年限大致相同的资产归并为一类,计算出一个平均的折旧率,用该折旧率对该类资产计提折旧。从实务工作量及提供折旧信息的可靠性来看,分类折旧是对个别折旧和综合折旧的折衷,将性质相近、使用年限相近的固定资产作为一类计提折旧,既简化了操作,又基本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信息。高校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各类固定资产的功能、用途、使用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应按固定资产大类采用分类折旧的方式来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等方法。折旧方法的选用将直接影响高校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在不同年度间的分配结果,从而影响高校各年人才培养成本的测算和办学效益的评估。因此,高校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受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影响的方式和速度,结合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以高等学校为例,高校固定资产的特点是种类较齐全,个体价值、性质千差万别,因此,应区分各类固定资产的属性分别采取相应的折旧方法。如房屋建筑物和一般设备,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其使用价值在使用期限内转移较平均,一般选择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一般为20-30年;设备的折旧年限一般为5-10年;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但对购置的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教学科研设备,由于价格昂贵、科技含量大、技术生命周期短、无形损耗十分严重,应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电脑等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一般设备也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各期的折旧费用会相差很大。高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要持谨慎态度,慎重选择折旧方法,一旦选定,在各期的会计核算时都应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动。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方法

第8篇

一、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全部计入期间费用产生的问题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基础,具有单位价值高、使用期限长的特点,为维护其良好的技术状态,在其使用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修理费用。尽管在各行业、各企业中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一次全部计入期间费用带来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1、违背了应正确划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的成本核算原则。成本费用是在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由产品或劳务负担的费用,在其发生时应计入所生产产品的成本或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期间费用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应由产品或劳务成本负担的费用。之所以不应由产品或劳务成本负担,主要是因为难于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将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中难以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的修理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期间费用有其合理性,但企业发生的可以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如为生产特定产品而专用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等,也一概计入期间费用,显然违背了产品或劳务的成本核算原则。

2、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相协调。企业的固定资产随着生产经营过程的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固定资产的持有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二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能耗费用与修理费用,在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用也表现为一种固定资产的使用费用。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规定,将用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以及能耗费用或租赁费用进行对象化,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所提供的劳务成本中,而唯独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被排除在外,发生时不进行对象化而一概作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这显然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协调。

3、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一次全部计入期间费用将导致所计算的产品或劳务成本不能足额反映生产的消耗水平,使成本信息不能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如果将企业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用排除在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之外,其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就不能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和真实的生产消耗水平,将降低企业成本信息的使用价值。这在固定资产费用占产品或劳务成本比重较高的一些行业尤为突出。例如交通运输业主要是通过使用交通运输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构成运输或装卸成本的主要是固定资产耗费与人工耗费,不存在一般制造业中的原材料耗费,如果不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进行对象化计入运输或装卸劳务成本,就会使所计算的成本不完整。

4、将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不利于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与管理。加强对成本费用的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是企业管理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企业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以及维修通常由企业的生产部门负责,如果把企业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计入期间费用而不对象化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即在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中不反映固定资产的修理耗费,显然不利于企业生产部门对这部分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二、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思路

为了计算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所提供的劳务成本,必然要求正确划分生产费用与经营管理费用的界限。企业的生产费用是进行产品生产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与特定的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存在着联系,应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与特定的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不存在直接联系,而与一定会计期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因此应将其直接作为期间费用而不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第9篇

[关键词] 固定资产 会计准则 比较

2006年2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下称新准则)是在原2002年固定资产准则基础上,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后制定的。新准则的颁布,对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新固定资产准则首先确定了其适用范围,指出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不适用本准则,然后重点规范以下问题:

1.固定资产确认。企业将一项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需要满足两项标准,一是符合定义,二是符合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定义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确认条件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一项综合性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特点,或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而不应作为一项固定资产确认。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本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不同取得方式有其实际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固定资产准则涉及以下确认:(1)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置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以一笔款项购人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符合资本化原则的借款费用应计人固定资产成本。(3)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主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支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有关准则执行。

3.弃置费用。针对某些特定行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较高,要将其弃置费用折现构支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即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确认时,就把未来处置时的弃量费用计入资产价值,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

4.后续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新准则规定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后续计量。(1) 折旧范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 折旧及相关概念。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为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3) 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现值的概念。(4)折旧方法。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即: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5)变更时不需要追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有这些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二、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1.固定资产定义中未包括单位价值标准。原准则固定资产定义除“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和“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外,还包括“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新准则没有列示这一标准。

2.强调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价必须公允。在对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价值确认上,原准则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即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应使预计净残值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一致,对当前会计实务影响不大。

4.规定了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针对某些特殊行业较高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5.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一致。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再像原准则单独表述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发生的后续支出若符合确认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这里只是表述方式的改变,对会计处理应该没有实质性影响。

6.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M].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10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新《医院会计制度》;科教自筹配套资金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全国公立医院正式实施,它比旧的医院会计制度有了较大的改进:最突出的变化即增设、细化了会计科目;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之一就是完善了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真实反映了医院资产的价值,严格规定了各类成本费用的范围、界限,实现了核算口径的统一,使得医院各类收支核算能够遵循“成本与收益的配比原则”,从而更能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和核算的需要。但是新制度中提取折旧的账务处理表述不够明晰,使得实际操作中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医院核算不一致,随意性大,缺乏统一要求和规则,造成成本信息缺乏可比性和公允性,笔者就医院自筹科教配套资金购置用于科教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账务处理,介绍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对科教自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旧《医院会计制度》只是按固定资产原值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并没有通过“累计折旧”抵减固定资产价值,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以原值列示,引起医院资产虚增,同时修购基金直接补充了净资产,也引起净资产的虚增,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新《医院会计制度》增设了会计科目“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规定除图书外,所有固定资产均提折旧,并区别固定资产购置时的资金来源提取折旧:将医院财政补助、科教收入以外的资金(主要是医疗收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各医疗成本,有利于完善医疗成本核算范围和夯实医疗成本数据,体现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对财政补助及科教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医疗成本,既可以更好的体现医院的补偿机制,又有利于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财政项目收支及结余进行核算。新《医院会计制度》增设了待冲基金,用于反映固定资产在财政资金补贴、科教项目资金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净值。提取折旧时的账务处理:借记:医疗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医院自筹及其他资金部分)、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部分);贷记:累计折旧。制度还规定医疗成本核算范围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还包括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支出;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使用自筹配套资金发生的支出,以及医院开展不与本制度规定的特定项目“项目”相关的医疗辅助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相关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

二、目前医院使用科教项目自筹配套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账务处理方法及差异分析

(1)账务处理方法。一是借记:待冲基金;贷记:累计折旧。此方法下,认为科教自筹配套资金是医院用于购置科研、教学活动的,视同科教项目资金,提取折旧时冲减待冲基金。二是借记:医疗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此方法虽然将计提的折旧计入医疗成本,但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核算开展医疗活动使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三是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研教育费;贷记;累计折旧。此方法将累计折旧计入医疗成本的其他费用下的科研教育费。(2)三种账务处理方法差异分析。第一种方法:把科研教学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全部计入待冲基金,操作上虽然简单,但由于科教自筹配套资金究其来源本质上还是医院医疗收费,因此违反了“除科教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以外即(医疗收费)购置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应计入医疗成本”的规定,因此科教项目自筹配套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能计入待冲基金。第二种方法:科研教学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配套资金部分,虽然计入了医疗成本,但计入的二级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核算医疗活动用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并不能反映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配套资金的支出。第三种方法:科研教学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配套资金部分,不仅计入了医疗成本下的二级科目其他费用,还计入二级明细科目科研教学支出,制度规定:“其他费用”明细科目下,按照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参照《政府收支分类》中的“经济支出分类”相关科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进一步完善账务处理的初步设想和建议

由于《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医院科研、教学自筹配套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所以以上三种方法普遍存在。笔者通过学习,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就医院科研、教学配套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何正确归集、反应医院对科研、教学的投入,提出初步设想,供大家探讨。具体操作如下: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XX项目;贷记:银行存款。每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教费用(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XX项目、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贷记:累计折旧。课题结束时,如固定资产折旧未提完。一是转为医疗活动继续使用:借记:医疗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贷记:累计折旧。二是转为医院其他医疗辅助科研、教学活动使用: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教费用(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实验室、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贷记:累计折旧。三是没继续使用价值,将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加速折旧: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教费用(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XX项目、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额);贷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四、医疗机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

新《医院会计制度》提出了,完善固定资产折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的要求。以上提出的科教项目自筹配套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的完善措施,需要医疗机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首先,加强固定资产基础规范管理,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卡,固定资产明细账中应详细登记每项资产原价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资金、其他资金和自有资金的金额及所占比例。其次,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要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实现医院的业务支出与相关收入相互配比,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医院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反应医院的财务状况。

总之,新医院会计制度是新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产物,其对固定资产折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结合制度和实际情况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实现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形态管理的统一,以真实反映医院的固定资产,这对于夯实医院资产提升其价值有着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医疗设备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4-0233-02

固定资产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基础,是保障我国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其数量和质量能够有效的反映医院规模的大小、医疗水平的高低及经济实力的强弱,因此,固定资产对医院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也应当被医院管理人员所重视。然而现阶段,医院重钱轻物的现象比较普遍,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盲目采购、核算不清、控制力度不大、考核体系不健全等现象较为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明确指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应当成为医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能够有效的降低服务成本

医院的固定资产大部分都是些精密仪器,具有价值高、高科技、便于携带的特点,并且在实际使用过

程中逐步被磨损,其购置成本最终构成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医院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防止固定资产的遗失。因此,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最终可以降低医院的服务成本。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医院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医院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并且控制医疗价格水平,才能有效的吸引顾客。医院只有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才能有效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在保证医疗水平的前提下降低医院的服务成本,从而降低医院提供服务的价格,争取价格优势,吸引更多的顾客,提高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大部分医院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盲目引进大量的先进医疗设备,不能有效的对成本效益进行分析,能够有效加强对这些高科技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使得医院面临巨大损失。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在固定资产购置、核算及控制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致使固定资产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固定资产磨损较快,核算混乱,购置固定资产的耗费较大,很大程度提高了医院的服务成本,降低了医院的经济效益及市场竞争力。

1.购置固定资产较为盲目,不能有效的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医院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片面的追求医疗服务水平的上升,或者追求规模的扩大化及高档化,竞相攀比。医院从国外引进高科技产品,耗费大量资金,且医疗设备的采购不能与医院的环境、发展速度相适应,不能有效的对采购设备进行成本效益;在引进后,好多设备的利用率并不高,甚至购入之后没有多久就步入淘汰的行列,医院之一提前更新换代,造成了大量资金浪费。医院盲目购置固定资产的现象也与医院的资产核算有很大关系,在医院提供服务时只考虑药品等变动成本,没有有效的考虑固定资产的消耗状况,低估了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因此,诸多原因致使医院在采购固定资产较为盲目,造成了大量浪费,降低了医院的经济效益。

2.医院固定资产计量方式不健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断增大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固定资产可以不计提折旧,这致使医院在购进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账面价值之后,固定资产原值不发生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的磨损、报废、丢失都不能有效的通过账面价值进行反映,这样使得固定资产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偏离程度越来越高,不利于管理当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另外,医院固定资产都是些高科技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资产的丢失和报废现象较为严重,若不能及时计量,也加剧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脱节程度,使得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的状况。

3.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保管不合理,核算较为笼统

医院普遍存在重设备购置轻设备管理的现象。设备购入入账之后,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到位,没有专门的负责人进行管理加之其价值高、易携带等特点,致使其易被偷盗;而且,医院缺乏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致使固定资产容易损坏和丢失。另外,医院高值固定资产购入使用后,缺乏跟踪保养制度,不能定期对其保养,加快了报废速度,降低了其使用寿命,不能完全实现固定资产的价值,在医院花费高额成本情况下不能实现该设备价值最大化,降低了医院整体的经济效益。

医院对药品的核算特别精细,分类较为明确,而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较为盲目。医院对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入账,一经购入就不再进行跟踪管理,有的医院甚至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财务资料完全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存在情况,医院不能有效的利用卡片或条码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而医院那些体积较小、价值较大的设备比较容易搬运,丢失现象较为严重,给医院带来很大损失。

4.医院管理者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所有问题的根源就是管理者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长期以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容易忽视的地方。医院管理人员有一种重流动资产管理轻固定资产管理,重资产的购置轻资产的管理的意识,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较为淡薄,显得对固定资产管理无从下手,对其使用过程也不进行认真监督。此外,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应该考虑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医院的人才情况,医院缺乏固定资产管理人才是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应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问题的几点对策

固定资产能够反映医院的医疗水平及规模大小,医院片面追求规模最大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盲目购置固定资产,而且在固定资产购进入账之后就,核算制度不健全,医院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造成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及折旧速度非常快,浪费大量资金,医院应当加强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过程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控制,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1.规范固定资产购置流程,将固定资产购置列入年度预算

医院应当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统一安排,严格规范固定资产购置相关授权工作,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对医院的经营环境、发展速度及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合理购置固定资产。医院也可将固定资产的购置列入年度预算,规划年度固定资产的购置,考虑固定资产的年度投资战略,结合医院的发展方向,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可行性进行论证,并严格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工作,这样能够发挥管理层对固定资产购置的管理工作,控制医院固定资产的规模,改变医院购置固定资产随意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降低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

医院固定资产自从购置入账之后,会计信息就不能有效的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跟踪,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报废及破损也不能通过账面予以反映。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医院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的计量方式。医院可以采用适当的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由于医院的固定资产一般都是高科技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因此,医院应当采取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这样定期计提折旧,把购置成本作为费用平均转移到各个期间内,能够使收入和费用更好地配比,也降低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

3.利用条码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优化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

医院可以通过信息化管理方式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比如,可以采用条码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由固定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对医院内部所有固定资产贴上条码,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查,不仅通过条码系统检查固定资产的是否有盘亏现象,还应当对检查固定资产的条码是否丢失,这样使得医院能够有效的对固定资产进行跟踪管理,防止固定资产的丢失和毁损。

另外,医院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的保养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医院固定资产大部分都是高值产品,便于携带,容易毁损,因此医院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查保养,特别是一些价值较高的精密仪器,这样能够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降低医院固定资产的投入成本,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第12篇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折旧

事业单位的经费大多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少部分的事业单位收入。相对于一般经营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不具有盈利性,不需核算产品成本费,计算经济效益。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也未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做出明确规定,所以产生了“事业单位是否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争论。现实中,大多事业单位并未对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造成了管理效率低下,拉低了我国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弊端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由财政拨款购置的,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以及其他管理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使用过程中不计成本,不提折旧。而固定资产在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管理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的活动开展。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将会产生一系列问题,降低事业单位管理效率。

1、造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中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计价,只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盘盈盘亏、报废损毁等做出相关的处理,固定资产核算通过“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核算。这就导致除了固定资产的清理与报废之外,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一直不会改变,只反映历史成本,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与实际价值。特别是当电子化办公普及之后,电子产品类的固定资产比重大幅增加。伴随着通货膨胀与科技进步,电子产品相较于其他固定资产的贬值速度也是惊人的。但是由于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使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大幅度的差异,形成了虚增资产的现象,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致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

2、使得事业单位难以从整体上把握经营状况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两个科目全额入账。在会计核算中,折旧作为一个资产类的调整账户,清楚地反映了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与当前状况,便于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与更新进行决策。而与大多数单位都采取根据固定资产分类,分项对固定资产使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不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采取简单记账操作,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记录简单,核算困难,进一步加大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监管的难度,使得事业单位决策层难以从整体上把握企业的经营状况。

3、不利于收入与成本相配比

配比原则要求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必然会造成固定资产的耗损,而与一般制造企业将固定资产耗损通过折旧计入成本的方法不同,由于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耗损不能在成本核算中得到体现,显然会导致事业单位成本低估,利润虚增,违背了收入与成本相配比的原则,无法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营成本。

4、不利于事业单位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

由于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多为政府拨款,加之会计准则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没有严格的规定,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记录多为记录现金流的收付,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也难以衡量固定资产的耗损状况,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

此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记录并不与各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使得购置成本高甚至重复购置的情况屡禁不止,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的正常发展,造成固定资产超标、豪华配置,固定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挪为私人使用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随意报废、随意处置的可能性大幅增加,这将会降低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导致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控制力降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财政资金浪费。

5、违背了现代会计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其使用上具有明显的盈利特征,但是在会计核算上却采取非盈利方式核算,这显然是违背了现代会计准则要求的。现实情况中,由于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同时购入的固定资产耗损情况也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对于同时购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则其无论何时、无论损耗程度如何,账面价值都是相同的,这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二、我国事业单位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中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但是现实中,很多事业单位并未对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析我国事业单位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中面临的问题有助于更有针对性的从多方面解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1、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健全

在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下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才能够完全体现折旧的意义,而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大多是预算管理单位,会计制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在这样的会计制度下要求事业单位保持会计科目与预算科目相一致,那么就无法统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别确定的支出。

第13篇

企业在日常核算中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当资本化或者费用化。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人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否则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即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会导致固定资产局部损坏。为了维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能效,企业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必要的维修。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它并不导致固定资产性能的改变或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不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准则要求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认定这部分后续支出为费用化后续支出。但在会计实务中,对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这部分后续支出计人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争议很大。

[例]2009年1月3日,甲公司对现存的一台机器设备进行维修,修理过程中领用本企业原材料一批,价值为54000元。为购买该批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9180元,应支付人员工资为30000元。同时,甲公司对现有的一台专设销售机构用设备进行维修,开出支票支付修理费5000元。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论固定资产的用途和所属部门,其维护费用都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对于上例,根据第一种观点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98180

贷:原材料 5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18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银行存款 5000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该分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将其修理费用计入相应的损益,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而企业专设的销售部门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基于这个观点,对于生产部门的固定资产维护费用又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生产设备等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因此应该计入“管理费用”,而非“制造费用”,因为计入“制造费用”金额最终转入了存货资产的成本,违背了“费用化”的原则;有人则认为生产设备等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成本支出,该成本应该由存货来负担,因此应在发生时计入“制造费用”,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进入有关存货的成本。承上例,根据第二种观点分情况的账务处理如下:

生产用设备维护费用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93180

销售费用 5000

贷:原材料 5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18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银行存款 5000

生产用设备维护费用若计入存货制造成本“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 93180

销售费用 5000

贷:原材料 5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180

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银行存款 5000

笔者认为对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费用这类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应该在发生时计人当期的成本费用,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更不是全部计人当期“管理费用”。即该类支出应该分使用固定资产部门的不同而计人不同的成本费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计人“管理费用”,而企业专设的销售部门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计入“制造费用”而不是“管理费用”。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人“制造费用”。最终转入存货资产的成本,并没有违背新准则的“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和“计入当期损益”的原则。

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收益性支出指受益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仅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收益性支出在当期或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计入损益类账户。资本性支出是指受益期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不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且也是为了取得以后各期收益;资本性支出则一定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时间里计人损益类账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把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分为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两大类;应该理解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资本性支出,要计人固定资产的成本。而费用化支出应该理解为是通常意义上的“收益性支出”,不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首先,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等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作为企业一项收益性支出,与一般成本费用如职工薪酬、水电费等,应分不同的受益对象计人相应的成本费用。因此,这部分的后续支出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使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其次,对于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等类似的收益性后续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合理,因为生产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大修理一般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的磨损引起,为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工作而发生的,因此是为生产进行而发生的间接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车间管理部门的办公费等均计入“制造费用”,而车间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却计入“管理费用”并不合理,这是机械的套用准则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应将该部分支出计入“制造费用”。

最后,对于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等类似的收益性后续支出,计人“制造费用”,最终计入“存货”成本,并没有将这种后续支出“资本化”,而是最终计人当期损益。因为存货属于流动资产。由于一般企业的存货变现期基本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因此随着存货的销售,存货成本转入了当期的损益“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也就是说这种计入存货成本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当期或一年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计人了损益类账户。并没有违反新准则的“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人当期损益”这一指导原则。

因此,应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两大类,而不是“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两大类。“资本化后续支出”部分计人“固定资产”的成本,“收益性后续支出”应该区分不同固定资产使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而非简单计人当期损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14篇

摘要:随着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出现了很多缺陷和弊端,已经难以适应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求。2013年1月起正式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及时做出调整,以积极适应新制度、新规定带来的变化。本文将对其中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展开探讨。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

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总体比较简单,因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无法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无法客观真实反映事业单位所耗成本、不利于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等。基于此,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一、原制度固定资产核算相关规定

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于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增加取得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根据各实际支出资金的列支渠道,分别借记“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专款支出”、“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在列支时必须进行增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即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对于因报废、毁损、转让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的情况,先做注销账务处理,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残值变价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发生清理费用时,则进行相反处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随其使用而改变。

 

二、新制度固定资产核算相关规定

(一)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

就单位价值而言,一般设备由原来的500元增加为1 000元;专用设备由原来的800元增加为1 500元。对于以往旧账中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标准的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存货”科目,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情况,应同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同时做好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

 

(二)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

1.购入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按是否需要安装分别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或“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情况,应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根据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扣留期超过1年分别贷记“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应付款”科目;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应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新制度中的账面价值,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科目,例如“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账面余额,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4.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根据是否需要安装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或“固定资产”科目,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第15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中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一、固定资产准则适用范围的比较

《中国会计准则-固定资产》(CAS-4)对固定资产规范的范围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动产、产房及设备》(IAS-16)规范的范围基本相同。我国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准则适用对象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的适用对象不包括:(1)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IFRS-5)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2)森林及类似的自然性自然资源;(3)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但对于在发展或保持第(2)、(3)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而使用且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固定资产准则。比较两个准则所规范的对象,我国会计准则对适用对象的界定比较笼统和概括,而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具体,指向性更强。

二、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满足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定义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形资产:(1)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目的而持有的;(2)预期能在不止一个会计期间内使用。

通过比较不难看出,两项准则对“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定义大致相同,但我国会计准则提到“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IAS-16中的提法为“预期能在不止一个会计期间内使用”。我国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倾向于清晰明确,而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侧重特性和实质。

三、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比较

1.外购固定资产

我国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应该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对于外购固定资产,在其成本构成上IAS-16比我国会计准则增加了对折扣的规定。IAS-16明确指出在购买固定资产时,任何与其有关的商业折扣和回扣都应属于固定资产成本的抵减项。

对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的情况,我国固定资产准则和IAS-16都对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该项金额与付款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利息支出,二者在处理上可谓一致。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我国会计准则对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界定为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IAS-16规定,企业自建资产的成本与生产待售资产资产的成本相同。

需要指出,对于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及报废毁损的会计处理我国固定资产准则和IAS-16的规定有着明显的差异。我国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待完工后再计入营业外支出;IAS-16规定,由报废的材料、人工或其他资源引起的异常金额的成本不包括在资产的成本中。国际会计准则的作法从更真实的角度反映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有利于消除影响内部利润的因素,方便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成本计量,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可以借鉴之处。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参照《中国会计准则-租赁》(CAS-21)的通用作法,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最低付款额现值二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相同。

4.非货币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CAS-7)的规定,我国以非货币易取得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账面价值计量两种情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以非货币换资产方式取得固定资产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然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且不确认损益。IAS-16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交换时具有商业实质的,项目成本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见,我国会计准则在这一问题上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并且细化了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以更加清晰准确的专业语言阐述了处理方法,更具有规范化效益。

四、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比较

(一)折旧

1.折旧范围

在折旧范围方面,IAS-16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我国固定资产准则明确规定“除一下情况之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②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在折旧方法方面,IAS-16允许采用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而我国准则允许采用的折旧方法较多,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可以看出,我国准则更具人性化,有利于企业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

3.固定资产折旧时间

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从何时开始或停止计提折旧,国际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而我国会计准则延伸了此项内容。我国固定资产准则要求: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不计提折旧。相较而言,我国固定资产折旧准则更有利于折旧的计算和实际操作。

(二)期末计量比较

由于国情和市场发展状况不同,我国固定资产准则和IAS-16在固定资产期末计量存在较大差异。我国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成本的计量以历史成本为主,注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IAS-16规定,企业应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其中,成本模式是指固定资产成本减去任何累计折旧的金额入账;公允价值模式是指按照价值重估后的金额予以入账,即按其在重估日公允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入账。相比之下,我国会计准则禁止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期末计量是基于避免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的不利影响,因此严格循谨慎性原则,而国际会计准则则更加注重真实性。

(三)减值转回处理比较

在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处理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转会而增加的资产账面金额,不因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未确认减值损失的账面金额,但对是否能够将减值金额转回没有做出限制。我国会计准则增加了对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限制,明确指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此种规定比国际会计准则更显严谨,确保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加真实可靠,规避了利用资产减值进行操纵利润的现象,有效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后续支出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和IAS-16都要求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当满足“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特别是在后续资本化与费用化的会计处理中实现了中外会计准则的趋同。我国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符合资本化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修理有关的后续支出,应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IAS-16要求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的后续支出,用确认为费用;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相关(下转第181页)(上接第179页)的更新改造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比较

IAS-16规定:当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永久性不再使用并且预期从它的处置中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需要处置时,应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这与我国固定资产准则的要求基本一致。需要注意的是,两项准则均要求将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但是IAS-16要求计入经营活动损益当中,而我国固定资产准则却是作为营业外收支列报。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整体上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具体处理方式上也反映了一定的创新性和灵活性。

六、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主体披露的固定资产信息包括:(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2)各类固定资产的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现率;(3)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金额;(4)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5)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和预计处置费用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固定资产信息的披露内容除了我国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全部内容外,还增加了两项内容。具体内容为:(1)如果按重估金额列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还应披露有效重估价值相关的信息及其会计报表的影响;(2)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时,如果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差较大的话,还应披露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公允价值,并鼓励主体披露这些金额等。从对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要求来看,IAS-16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比较详细、全面,我国固定资产准则只对基本的固定资产信息要求予以披露,缺乏一定的深度,这也是我国固定资产准则可以引用和借鉴的地方。

七、综合比较

通过上述六个方面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除去几个实质性差异外,我国固定资产准则和IAS-16已经逐步趋同。我国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虽然在某些方面和IAS-16存在着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落后于IAS-16,不能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会计准则今后的发展不能完全照搬国际会计准则,而是要分析差别,采纳合理适用的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本国的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

[1]刘总理.我国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之比较[J].会计之友,2007(8).

[2]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组织翻译.国际会计准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3]刑琳华.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研究[M].山东农业大学,200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