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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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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

第1篇

关键词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实物期权;模型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7-0109-03

随着国内的经济结构不断的转型升级,生产要素的投入由资源要素投入推动型转变为科技创新推动型,是我国经济整体转型必由之路。企业越来越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纷纷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做大做强企业的研发机构;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发达国家企业研发设计机构和知名品牌,迅速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些经济活动增加了企业对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的需求。

技术类无形资产相对于实物资产,更加难以确认、计量和评估。然来,由于对公司竞争优势、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性,这类资产需要得到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建立清晰的定义、计量规则和评估准则。

在这篇论文里,我们将会透过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本质来探讨适用于该类资产的评估方法。相比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实物期权模型更适用于评价企业潜在获利能力价值。技术类无形资产为企业提供在未来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希望借助实物期权模型的思路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更多的思路。

1 绪论

当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授权其他企业许可使用本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为税务部门核定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等情况,都首先需要评估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

技术类无形资产能够为管理层确定投产经营决策提供灵活的选择权,选择权的价值体现在它能够帮助管理者避免无谓的损失。实物期权模型(Real Option Model)恰恰可以用来计算选择权。实物期权和金融期权是期权的两个分支,实物期权以实物为标的物、最初的实物期权主要用来解决石油开采问题。1985年,狄克西(Dixit)、平代克(Pindyck)这两位经济学家指出:当不确定性使我们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现金流的情况下,应用金融市场上石油期权所隐含的波动率去衡量一块有待勘探的油田的价值。这确实是一个迫不得已的行动,因为石油的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是我们无法预测的。我们将油田的开采权当成是期权来购买,这项权利允许我们在石油价格高于成本的时候,开采油田,反之则持观望态度。美国经济学家Amram.M在《如何评估企业增长机会》中指出,实物期权是项目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用的一系列非金融选择权。这一定义除了考虑现金流时间价值为基础的项目价值外,它还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的时间价值和管理柔性价值以及减少不确定性的信息带来的价值,从而能够更完整地对投资项目的整体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估。实物期权是战略决策和金融分析相结合的框架模型。所以当评估带有期权性质的无形资产时,评估价值应该包括两部分:一是无形资产固有的内在价值,另一部分是期权性质产生的期权价值。

2 技术类无形资产分类

技术类无形资产,指权利和技术使用权(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数据库、公式、设计、软件、流程和制作方法。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种类很多,常见的包括如下:

2.1专利权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批准的权利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的独占权或者专有权。任何人如果要利用该项专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出售使用该项专利制造的产品,需要事先征得专利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其报酬。专利权具有以下特定: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可转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获得,专利权有法定的有效保护期限,一般不准续展。

2.2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在注册后,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商标权一般包括排他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继承权等。商标属于工业产权,需要申请、审批、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获得,得到的条件是显著性、不重复性和不违反禁用条款。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无限续展。

2.3著作权

著作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者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4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又称为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是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术,主要包括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营诀窍和图纸、数据等技术资料。在对专有技术的评估之前,首先应当鉴定专有技术存在的客观性。一般来数,企业中的某些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等之所以能作为专有技术存在,是根据以下特点判断的:

2.4.1实用性

专有技术只有能够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操作,才具有存在的价值,不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技术不能称之为专有技术。

2.4.2新颖性

专有技术所要求的新颖性与专利技术的新颖性不同。专有技术并非必需具备独一无二的特性,但它也决不能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得到的技术。

2.4.3价值性

专有技术应当有价值,表现在它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

2.4.4保密性

这是专有技术的最主要因素。专有技术只有通过自我保护,避免泄漏和公开,才能称其为专有技术。

3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分析

分析判断影响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相关因素时,应当对与各相关因素有关的以下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1)成本。自创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成本项目主要包括创造发明成本、法律保护成本、发行推广成本等。

2)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指该资产转让、投资、出售后所失去的市场以及损失收益的大小。

3)效益因素。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了无形资所拥有的超额获利能力。一项无形资产,在社会、环境、制度允许的条件下,获利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反之,获利能力越低,评估值越低。有的无形资产,尽管其创造成本很高,但不为市场所需,或者收益能力很低,其评估值就很低。

4)使用期限。无形资产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按照法律保护年限和实际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期限孰短原则确定。

5)技术成熟度。技术成果都要经历“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成熟度如何,直接影响到评估值高低。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评估值就会越高。

6)转让内容因素。从转让内容看,无形资产转让一般有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另外,关于转让过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都会直接影响评估值。就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来说,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一般高于使用权转让的评估值。在技术贸易中,同是使用权转让,由于其许可程度不同,也会影响评估值的高低。

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项目;实物期权;价值评估;B-S期权定价模型

一、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概述

(一)实物期权的涵义

期权是一种让拥有者以特定的价格在未来特定的日期或之前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基本证券的一种合约。期权被划分为金融期权和实物期权,金融期权是一种衍生产品,它是以金融产品为标的物的。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在实物领域的发展,其标的物不再是金融资产,而是某一项投资的价值。而它赋予的权利也往往是某项投资的选择权,即选择投资还是不投资,或者是现在投资还是延迟投资。拥有实物期权,投资者就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根据某些价值变动灵活选择投资方案。实物期权与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以金融产品(比如股票、债权)为标的资产的金融期权相类似,是一种将期权的基本理论应用到企业实物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它是一种不公开交易的选择权。由于这种期权的标的物不是金融资产,而是实物投资项目或企业,因此将其称之为实物期权。

(二)房地产投资项目涉及的实物期权种类

1.延迟期权。受到国家或者社会经济和政治状况、地区或城市经济状况地段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商很难准确的掌握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投资项目的价值并且很难进行精确的定性和定量的预测。这时市场情况不确定,那么开发商就可以推迟作出决策。

2.放弃期权。房地产投资项目在很多时候可能不能够达到原有目标甚至有可能产生损失。那么这时候放弃投资有可能还会有项目价值的净残值可以回收,所以选择放弃是明智的。

3.分阶段投资期权。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一般项目要大得多。理性的决策者不会把资金一次性投入房地产投资项目,这样风险会很大。所以分阶段投资并且令其滚动发展是最明智的选择。

(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特点分析

1.投资的风险性。高风险性是房地产投资项目的一个主要特性之一,主要是因为它是不动产,一旦建成便不可移动。还有就是它在短期内变现的可能性很小并且难以流动。

2.运营的不确定性。大型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尤其是对于跨区域和投资金额大的项目而言。项目运营中的不确定性会比一般项目高,对于一项用传统方法计算出其价值为负的项目而言,并不等于就永远放弃该项目的投资,而是用实物期权的思想静等市场的变化。

3.实施的多阶段性。大型项目想要在短时间内一次开发完成,其可能性极小。所以房地产投资项目一般都是分阶段进行的。并且各个阶段之间也不是独立的,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的前提和基础。前一个阶段产生的现金流对于后一阶段的决策有借鉴意义。

二、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一)B-S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B-S模型假设:假设一:期权在买卖过程中无交易成本。假设二:短期的无风险利率在期权寿命期内保持不变。假设三:期权到期日才能行权。假设四:标的股票不分红。假设五:对卖空没有如保证金等任何限制,投资者可自由使用卖空所得资金。假设六:所有交易随机发生,价格随机游走。B-S模型的的主要公式:

式中:C0——看涨期权的当前价值;S0——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N(d)——标准正态分布中离差小于d的概率;PV(x)——期权的执行价格的现值;e——约等于2.7183;t——期权到期日前的时间;σ——股票回报率的标准差。

(二)房地产投资项目实物期权参数的修正

1.标的资产的价值(S)。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标的资产可以看作是开发的项目,譬如写字楼、商铺、住宅、酒店等。在实物期权的计算中,标的资产就是开发项目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

2.期权的执行价格(X)。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执行价格就是初始投资成本,主要包括借款的财务费用、施工建造费用、土地费用等。可以依据预计投入资本计算投资成本现值。

3.期权的期限(T)。开发商在决策的时候要对决策的最后时间作出界定。每一房地产投资项目的的周期不一样,可以根据周期的长短来决定,也可以根据自己估计的出租和出售期来确定。

4.无风险利率(r)。—般情况下,无风险利率是无风险投资的回报率。在B-S期权定价模型中,一般采用的是同期国库券收益率来计算。在计算房地产投资项目价值的时候,应该选择国内与项目开发期限相同的国库券利率的加权平均数。

5.标的资产的波动率(σ)。标的资产的波动率表现为投资项目价值的波动率。在B-S期权定价模型中,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使用同期同区域近1~2年的房产价格的历史数据作为依据,再根据公式计算得出。二是与市场类似房产进行比较得出波动率。

三、“盛世华庭”投资项目分析

(一)案例背景介绍

M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武汉,于2009年底取得一块土地,用来建设普通标准住宅项目,该项目名为“盛世华庭”。其中普通住宅占地面积156000M2,商铺占地面积87000M2。决策时点:2009年12月。开始建设时间:2010年6月。第一期开盘时间:2011年4月。该公司估计的销售回款情况如下:2010年为10%,2011年为50%,2012年为30%,2013年为10%。

(二)NPV法评估该项目价值

根据当地房产的平均价格估价,普通住宅的价格为6500元/平方米,商铺的价格为10500元/平方米。假设在回款期内所有住宅和商铺全部出售(车库作为固定资产出租,不出售)。那么销售收入总额为:6500×156000+10500×87000=192750万元。对于成本的发生,不是在2009年一次性付出,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具体见现金流量计算表)。该项目投资1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投资为5亿占50%,贷款5亿,占50%。根根当地房地产企业的的平均收益率为15%左右,当地银行贷款平均贷款利率为5.28%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公式可以得出折现率R为10.14%,在实际计算中取折现率为10%(所得税税率:25%,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率:5%)。

用传统NPV法计算得出该投资项目的价值为—24488.91万元。对于企业来说,不会实施该项目。

(三)B-S实物期权法评估该投资项目价值

选用B-S模型进行该项目的期权价值分析。为了便于计算,将项目期限细分,以决定不同时点的决策的项目内含价值。假设把该项目分为两期开发。假设该项目所具有的期权期限为两年,第二期的决策时点为两年后。对于该项目,参数的确定如下:第一期决策日期:2010年1月;第二期决策时期:2012年1月;(t=2),无风险利率r:国库券到期收益率(3.53%)。标的价值S0: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执行价格x:选择日的项目投资额;波动率σ:用历史数据分析计算。如下表。该项目所在区域历史售价以及波动率测算表如下:(以2010年6月~2011年6月为时间段来测算)波动率的计算公式为:σ=■■(Vt-■)■,计算得出σ=13.18%,根据NPV法计算“盛世华庭”第一期的净现值为—24488.91。可以看到,第一期的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不会进行第二期开发。但是根据实物期权的思想,就会在两年后进行第二期的开发。这就好比是投资一项第一期的净现值为负的项目,使得房地产投资商有权利从第二期的项目中获利。第一期的净现值—24488.91万元是为了第二期获利而付出的对价。随着未来市场价格的波动率成正比增长,期权的价值会越高。其执行价格X是将要在两年后支付的项目的建设费用50000万元。第2期开发项目的现金流折现到第1年初的现值为下表所计算金额:t第二期决策时点为2012年1月,于2012年初开始建设,管理层预测的净现金流量如下: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到2010年为65257.42万元,即S0。

选择日项目投资额50000万元,折现到2010年初为41320万元。即PV(X)。

用B~S模型计算出的该项目的期权价值大于零。显然,传统的净现值法低估了该投资项目的价值。

四、结论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于一项投资,可以延期决策。延期决策就可以充分的利用等待带来的价值,为企业管理者的投资决策带来一定的灵活性。实物期权在项目价值评估的应用使人们逐渐意识到不确定性的投资决策。使用实物期权理论进行分析研究,会适当的减低不确定性。对于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用实物期权理论为投资决策增加其灵活性。实物期权的定价模型在房地产投资项目评估的应用是对传统方法的改进。

对于实物期权在我国房地产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应用需要一个逐步认识和完善的过程。项目价值的评估方法是多样性的,实物期权方法不是万能的,传统的方法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对于如何有效的利用这些方法来有效评估项目价值,有待更深入研究。

参 考 文 献

[1]李创,胡德朝.基于实物期权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比较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9(3)

[2]中国注册会计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3]刘云萍.关于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的探讨[J].企业导报.2010(3)

第3篇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26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南宁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柳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宜宾地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重庆审计事务所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济南审计师事务所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省资产评估中心

    河北省资产评估公司

    新疆审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威评估公司

    武汉市审计事务所

    天津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江西会计师事务所

    南昌会计师事务所

第4篇

资产评估,特别是企业价值评估是企业进行资本运营的重要基础工具,大力发展企业价值评估,是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自我提升的内在需求。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企业价值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资产评估行业要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挑战,企业界应在资本运营中用好企业价值评估这一基本工具。鉴于上述的背景,文章对目前企业价值的评估的方法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价值 价值评估 资本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2-067-03

一、企业价值评估及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和意义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出于企业管理,并购,扩大、提高企业影响,展示企业发展实力,增加企业凝聚力等不同目的的需要,企业价值评估在现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已越来越重要。{1}

在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已成为投资者做投资决策的重要前提。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已经明确,但要保证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必须对企业资产的现时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评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企业各种经济活动中以有形资产和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形成优化的资产组合作价入股已很普遍。合资、合作者在决策中,必须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量化,由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又是被投资单位确定其无形资本入账价值的客观标准。同时,股权分置改革后,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管理层加强监管与公司治理,价值投资时代已经来临,正确评估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已成为影响管理者和市场投资者作出正确决策的重要因素。

二、证券市场企业价值评估的常用方法

(一)三种常用方法: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成本法主要考虑资产的成本,很少考虑企业的收益和支出,主要通过调整企业财务报表的所有资产和负债,来反映它们的现时市场价值。成本法在评估企业价值时的缺点十分明显:其以会计报表上的总资产为依据,忽略报表之外的资产项目,使企业价值的资产构成不全面,影响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市场法{2}是利用类似企业的市场定价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做法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物企业的主要变量,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物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我国的资本市场尽管已初具规模,但毕竟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达不到评估精度所要求的可比企业的数量,无法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因此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地区和国家,市场法才被广泛地应用。

收益法更符合证券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投资价值是资产或者企业相对于某个特定投资者而言的价值。企业投资价值的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性的分析,即分析企业的资源和核心能力及其表现出来的成长性,这是企业投资价值的基础,投资者据此决定“投”还是“不投”;二是定量的分析,主要是通过各种价值评估模型决定投资者所占的股权比例。基于这个目的,在证券市场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更多用的是收益法。下面选取两种收益法下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

(二)两种模型:红利贴现模型和自由现金流股价模型

1.红利贴现模型{3}。投资者买股票,即对所选企业的价值投资通常期望获得两种现金流:持有股票期间的红利和持有股票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由于股票的上述性质,持有期期末的预期股票价格是由股票未来红利决定的,所以这时企业当前价值应该等于无限期红利的现值:

其中DPS=每股预期红利

r=股票的要求收益率

这一模型的理论基础是现值原理――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总和,计算现值的贴现率应与现金流的风险相匹配。

红利贴现模型的主要引人之处是它具有简单和直观的逻辑性。然而有许多分析人员因为其附加多种的限制条件而对它得出的结果产生质疑。

首先,人们习惯认为红利贴现模型不能用于低红利或无红利的股票的估价。但这种观点其实是不正确的。如果根据预期增长率的变化来调整红利支付率,即使对于不支付红利的公司,我们也能得到合理的价值。这样,对于一家高速增长且当前不支付红利的公司,我们根据增长率下降时的预期红利支付率仍然可以估计出其价值。但是,如果不根据预期增长率的改变来调整红利支付率,则红利贴现模型将会低估不支付红利或支付低红利的股票的价值。

其次,人们习惯认为红利贴现模型过于保守,依据是股票价值不只是由红利的现值决定。但是,一些被认为在红利贴现模型中被忽略的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平的估价。

最后,红利贴现模型也被人认为是与市场相对立的模型。因为,当股票市场处于牛市时,使用红利贴现模型会发现越来越少的股票的价值被低估了。如果股票市场上升的原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的改善,如更高的预期经济增长率或更低的利率,那么没有理由认为由红利贴现模型得到的价值不会相应地增加;如果证券市场上升的原因不是宏观经济基本因素的改善,红利贴现模型所得到的价值就不会随着市场而改变,但这时模型所发出的信号是更强烈而不是更弱,它显示相对红利和现金流,市场对企业的价值是高估了,并提醒谨慎的投资者提起注意。

红利贴现模型是用来对股权资本进行估价的一个简单模型,它的基本原理是企业价值等于其预期红利的现值总和。虽然此模型常常被指责为使用价值有限,但是事实证明其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有惊人的适用性。它可能是一个保守的模型,当市场价格的上升与基本因素(收益、红利等)无关时,它能够发现价值低估的公司越来越少,但这也可以被认为是该模型的优点所在。对红利贴现模型的实证检验表明它在投资估价中能够发挥作用,尽管它的大部分有效性可能来自它通常认为低市盈率、高红利收益率的企业是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2.自由现金流股价模型。公司自由现金流是企业所有权利要求者,包括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和债权人的现金流量总和。{4}有两种方法计量公司自由现金流,一种方法是把公司所有权利要求者的现金流加总:

FCFF=股权现金流+利息费用*(1-税率)+本金归还-发行的新债+优先股红利

另一种方法是用利息税前净收益(EBIT)为出发点进行计算:

FCFF=EBIT*(1-税率)+折旧-资本性支出-追加营运资本

具有很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正在发生变化的公司尤其适于使用FCFF方法进行估价。因为偿还债务导致的波动性,计算这些公司的股权自由现金流是相当困难得。而且,因为股权价值只是公司总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它对增长率和风险的假设更为敏感。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的一个最大问题是股权现金流经常出现负值,特别是那些具有周期性或很高财务杠杆比率的公司。由于FCFF是债务偿还前现金流,它不太可能是负值,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估价中的尴尬局面。最后,如果使用FCFF方法对公司股权进行估价,则要求债务或者以公平的价格在市场上交易,或者已经根据最新的利率和债务的风险进行了明确的估价。

例:L1N广播公司估价{5}。为了确定AT&T收购该公司的合理价格,三家投资银行在1995年对LIN广播公司进行了估价。最后,除根士丹利公司的估价结果为每股105美元;雷曼兄弟公司的结果为每股155美元;wa2scrstein Perel]a公司则得出了一个较为折衷的估价结果一――每股127.5美元。背景信息:

1994年的数据:EBIT=1.2830亿美元;资本性支出=1.5050亿美元;折旧和摊销=1.2510亿美元;营运资本占销售收入的10%;销售收入=L8860亿美元;长期债券利率=7.50%;公司税率=3691;高速增长阶段的数据:;高速增长阶段的时间长度=5年;销售收入的预期增长率/EBIT=30.00%;公司的B值=1.60;股权资本成本=7.50%+(160×5.50%)=16.30%;负债比率=60%(在此阶段,公司将继续以10%的税前债务成本大量使用债务进行融资);资本性支出、折旧、销售收入和EBIT预期具有同样的增长率;在此阶段营运资本仍保持为销售收入的10%。

资本加权平均成本=(16.30%x0.40)+(10%x0.64×0.60)=10.36%过渡阶段的数据:过渡阶段的时间长度=5年;EBIT的增长率将按线性方式从第五年的30%降至第l0年的5%;资本性支出每年增长8%;折旧每年增长12%;整个过渡阶段公司的B值将降为1.25;负债比率将降为50%,税前债务成本将为9%;营运资本仍然为销售收入的10%;资本加权平均成本=(14.38%x0.50)+(9%x0.64×0.50)=10.07%。

稳定增长阶段的数据:收益和EBIT的预期增长率=5%;资本性支出和折旧的增长速度与EBIT的增长速度相同;公司的B值=1.00;股权资本成本=7.50%+(1.0x5.5%)=13%;负债比例=40%;税前债务成本=8.5%。

估计价值:使用上述数据估计公司在高速增长阶段和过渡阶段的EBIT、资本成本、现值。

以第十一年的FCFF为基础,可以计算出第十年末的公司价值,稳定增长阶段的增长率是5%,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FCFF=FCFF10×1.05=58070×1.05=6.0973亿美元

在稳定增长阶段的资本成本=(13.00%×0.6)+8.5%×(1-0.36)×0.4=9.98%

第十年末公司价值=60973/(0.0998―0.05)=122.5355亿美元

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下:高速增长阶段FCFF的现值=3.4264亿美元;过渡阶段FCFF的现值=9.14l5亿美元;过渡阶段末公司价值的现值=46.3349亿美元;公司的价值=58.9027亿美元;已发行债务的价值=18.0660亿美元;股权的价值=40.8367亿美元;每股价值=79.29美元。

三、我国证券市场企业价值评估所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企业并购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业逐步发展成熟。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从国外引进价值评估行业时,企业评估与实物资产评估是同步引进的,并且在起步阶段受美国价值评估界的较大影响。但在我国长期的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和实物资产评估始终混在一起,不予区分。当时的认识就是只对企业的相关资产或科目进行评估,而没有涉及企业评估或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

我国价值评估行业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实际上是在1993年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后才得以发展的。特别是在《公司法》制定之后,国家需要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折股,引发了国资产评估行业从对会计科目资产的评估过渡到对企业整体资产(净资产)的评估。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资产评估界错过了发展企业价值评估良好时机,正当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将萌生的时候,又走了回去。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实际操作时,还是把企业评估分解为对企业各个组成部分的资产的评估,最终成为对会计科目的评估。

所以由于受传统资产评估业务的影响,我国资产评估理论和实务还难以满足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6}。比如,在以企业并购、股权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中,往往通过成本法将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汇总,确定企业的价值;按照全部股权价值和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确定部分股权的价值。

但是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存在历史局限。不同于一般国家从实物资产评估开始,然后逐步发展到企业价值评估。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与实物资产评估是同步开始的,但采用的方法则是借鉴实物资产评估通用的方法,即历史成本法,而不是采用国际通用的收益法。这与我国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体制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第一,市场发育程度的局限。我国资产评估业务开展初期,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资本市场尚不活跃,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不大。当时的产权交易主体是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双方关注的是资产本身的价值,评估师只对交易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不是对整个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评估师专业背景的局限。在我国评估行业产生初期,评估师大都来源于审计师或会计师,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习惯于把企业价值评估分解为企业各个组成部分资产的评估,然后再进行累加,由此形成了“成本法十年一贯制的状况”,也使很多客户认为评估是会计和审计的一种延伸,是审计的附属业务。

第三,评估管理体制的局限。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端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在管理体制上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有很大不同,评估机构挂靠政府部门,评估结果须经政府部门确认,致使评估人员在从事评估业务时,着眼于满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较少研究企业价值评估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因此,对企业价值评估概念的理解上不够完整。

现阶段我国资产评估所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各个方面的原因,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首先,成本法在理论上易于接受,实践上容易操作。成本法最形象的比喻就是将一块砖一块砖地砌起来的⑦而资本市场上许多无形的参数、指标是感觉不到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成本法易于操作。其次,市场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并且我国评估理论引进和研究滞后,无法应对评估实践。

前面提到的固然是我们长期以企业的资产价值评估替代对企业价值的评估的原因,但制度性因素也不容忽视,即成本法较易被进行评估报告审核的政府管理部门与评估客户所接受。评估是一种专业服务,可是在现行的法律下,却必须要对其进行行政性的或准行政性的审核,国有资产评估以前还必须进行确认。行政性审核造成的弊端是将专业问题非专业化、相对问题绝对化、复杂问题简单化。从而,行政管理部门和评估机构都趋于回避评估工作的专业特征,回避不确定性,制定了一些硬性规定,对评估结果提出过分具体的查验的要求。评估人员因此无法或不必发挥其专业特长,也就按规定进行机械操作。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不再是根据评估对象具体情况和相关市场因素进行判断,而是降格为根据一些具体规定进行的一种简单的计算。至于这种计算的结果是否合理、是否对当事人有意义已经成为次要的目的,符合规定和通过审核则成为最重要的目标。此外,理性的评估报告使用者的缺失,也是我国资产评估业长期处于低层次循环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变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发展局面,需要评估行业和政府管理部门、评估报告使用者等各方面作出共同的努力:

1.在评估方法选择方面,应该要求评估师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充分考虑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在适宜的情况下要使用多种评估方法,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企业的价值评估上。

2.正确使用收益法。收益法在资本市场企业价值评估有着很好的价值,但是针对收益法在评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强调不应当因为收益法在应用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就简单地否定或回避,而应当在充分肯定收益法能够有效反映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基础上,加大对收益法运用的规范。

3.评估师要关注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事项。评估师应当关注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状况,关注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等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事项。并且要重视控股权、少数股权等因素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现代企业价值理论认为,拥有控股权的股东与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相比,在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方式、营销策略等方面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对股东之间的利益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对此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即要求评估师在适当的情况下,对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可能对权益产生的影响,作出适当披露,并提示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这不仅符合国际惯例,对我国评估实践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4.资产评估师应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企业价值评估内涵,认真实施相关评估准则。中评协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在理念上比较超前,这就需要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要站在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全面服务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角度,更新理念,把握实质,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接受正确的企业价值评估概念,全面理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相关准则,勇于探索与实践,使企业价值评估适应市场的要求,获得公众的认可。

5.根据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企业价值评估对评估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评估行业要加大理论研究,不断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建设,有对性地解决评估执业中的难题。

6.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企业价值评估。要广泛宣传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知识、概念和技术方法,使更多企业和投资者能够了解并理解企业价值评估,合理使用企业价值评估报告。同时,注意防止客户对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的误用甚至是恶意运用,防止对企业价值评估专业属性的片面理解。传统的评价方法由于只使用了企业经营的部分信息,其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历史和当前信息,过于注重财务绩效指标,往往是静态的考察和评价,因而显得较为片面或主观,不能全面衡量企业的投资价值。鉴于此,必须探寻影响企业价值的主要因素,把定性描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以设计一个系统性的评估框架,才能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真实的投资价值。

注释:

{1}方行.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2)

{2}刘海明.审计与财务

{3}{5}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工具[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胡玄能.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16卷第4期

{6}王诚军.企业价值评估

{7}邹先德.科技创业

参考文献:

1.王少豪.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2.俞明轩.企业价值评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杨雄胜.高级财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4.向玉坤.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理论探讨,2007(1)

5.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工具[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6.王少豪.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7.阿斯跃斯,达蒙德理.张志强译.价值评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8.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书(试行)讲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9.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第5篇

关键词:价值评估,资本市场,新会计准则

一、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现状

评估行业在世界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而在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20多年来,评估行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为中国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推进,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的步伐加快,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正积极迎接新形势下的挑战,不断更新评估理念,改进和完善方法,推动评估行业的发展。

实际上,就企业价值评估本身来说,它并不是新生事物,但在中国,还处于发展初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逐渐增多,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认知也在不断提升。

(一)转型经济相关问题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1.产权模糊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由于产权模糊容易引致政府对企业行为的干预,导致在评估实践中难以正确界定资产范围。

2.企业价值多元贡献与投资者一元所有的矛盾

企业价值是资本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的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但通常只考虑了企业股东权益价值或债权权益价值,而忽略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的权益。

3.体制惯性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旧体制下形成的企业包袱仍未解决,其行为方式也有一定的惯性,由此掩盖了企业的真实盈利能力。

4.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估计问题。

企业交易双方面临的风险和障碍远大于成熟市场,评估困难。风险主要包括:通胀率波动、经济不稳定、资本控制权变动、国家政策变化等等。

(二)随市场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中国评估界重新认识企业价值评估

基于多年来资产评估一直处于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累加的层面,实践中又多采用成本法,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比按企业账面净资产进行交易有了很大进步。但这种做法也给社会公众、广大客户乃至于评估师形成了一个不准确的概念,即企业的价值评估就是账面资产的重新计价。在当时的情况下,可以讲,中国评估界还无法形成完整准确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

随着中国市场发育的完善,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公司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对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不断增多,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对于不考虑企业未来收益而按照成本法得出的企业价值评估结论,委托方不满意、评估师感到困惑,社会公众不认可,客观上要求中国评估界重新认识企业价值评估。

二、 在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企业价值评估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现行的资本市场环境下给评估业带来的挑战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资本运作的,企业间并购重组等行为日趋活跃,资本运营规模不断扩大,资本运作手段不断创新。对企业价值、股权价值的追求成为市场交易的主旋律,企业股权、期权及许多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对象,面对企业价值评估中遇到的新问题,对我们原有的评估理念、方法及体制都提出了挑战,以往以资产为基础的传统的评估思路显然无法适应客观要求。同时,中国加入WTO后,无论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还是国际财团进入中国资本市场,都要求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与国际接轨,客观上要求评估从业人员熟悉并运用国际通行的企业价值评估的原理和方法。

(二)面对挑战,应做好准备,积极采取对策

1.转变观念,适应需要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早期的资产重组为主逐步过渡到资本运营和股权重组的过程,资本市场不断演化和发展要求评估行业从注重实物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尽快发展到企业价值、股权价值的评估与研究。资本市场多元化的主体对评估行业提出许多新的、更细化的要求。比如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投资者已不满足从重置成本角度上了解在某一个时点上目标企业的价值,更希望从企业现有经营能力角度或同类市场比较的角度了解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要求评估师进一步提供有关股权价值的信息,甚至会要求评估师分析目标企业与本企业整合能够带来的额外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以十几年一贯制的成本法消极应对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我国评估行业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2.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和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需要更多的评估整体获利能力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务上都存在较大的不同。企业的价值并不简单地等于企业会计账面资产的价值之和;部分股权的价值也并不简单地等于企业全部股权价值与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由于受传统资产评估业务的影响,我国资产评估理论和实务还难以满足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比如,在以企业并购、股权转让为目的资产评估业务中,往往通过成本法将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汇总,确定企业的价值;按照全部股权价值和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确定部分股权的价值。这些做法已经成为我国评估实践中的习惯做法。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对此提出质疑。这就要求资产评估行业在技术上不断创新,以满足资本市场和评估报告使用者的客观需要。对此资产评估行业已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挑战。2004年2月,财政部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奠定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基础。2004年底,为了规范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评协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这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

3.全面理解,切实执行评估准则

中评协2000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在内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对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提供了具体的指导。2004年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充分借鉴了国外企业价值评估理论成果,实践经验,在一些重要方面进行了大胆突破,如提出了价值类型的概念,将收益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等等。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是一个系统规范企业价值评估的准则。各级协会要组织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培训,使广大评估师掌握准则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广大评估师要认真学习和全面理解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并按照准则的要求,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保证评估报告质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

三、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现状下,企业价值评估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新会计准则给评估业带来的挑战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给资产评估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需要评估人员熟悉新会计计量体系和新的信息披露要求。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是现行市价法和重置成本法。有时资产评估选用的方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能不一致,比如: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既要评估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也要评估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选用的方法如果与会计准则的要求不一致,那么评估出来的结果很可能无法应用,这就要求:专业评估人员必须熟悉新会计准则的特定要求,抓住准则出台给资产评估业带来的机遇,尽快开展新的评估领域的业务拓展;同时加强我国资产评估规范的国内统一和国际协调,并借鉴国际经验,坚持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积极参与国际化进程, 加强与国际组织与地区性组织的合作。

(二)面对挑战,评估界应做的准备

1.评估界要做好公允价值估算的知识储备。

新准则选择公允价值模式,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项目,评估人员要具备评估方面的相关知识和经验,还要熟悉会计方面的要求和审计方面的知识,并及时掌握评估领域最新动态和培养新的知识和技能。为此,中国的评估业要未雨绸缪,重视对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学习。重视与会计、审计等行业的交流,尤其要重视研究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大背景下相关的各种评估问题。

2.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毕竟是一种新型业务,其中相关参数的运用,业务要素的确定等方面与现有以交易为前提的评估业务有所不同。要使我国的资产评估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赢得会计行业、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尊重和信任,就需要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管, 督促评估行业形成优良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3.加强会计与评估界的合作。

新准则推行离不开评估业的支持,公允价值的确定离不开估值技术。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与评估中的市场价值之间在定义和应用范围上的联系与区别,反映了会计师和评估师对评估方法和结果的不同认识。加强会计与评估界的合作的最终目的应该使评估师做的结果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尽量相同,使评估和会计平稳衔接。

4.加快我国以财务报告评估为目的评估准则建设步伐。

新准则会计信息质量体系要求会计信息做到:可靠性与相关性并举。 推行并使用公允价值便是举措之一。公允价值的主观性较强,对其的评估需严格规范。所以,要加快我国以财务报告评估为目的专业评估准则建设步伐,为评估师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

四、 展望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入,都将进一步促进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发展,将给评估行业带来无限生机。因此我们要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携手并进,深入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理论,加快推进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建设,推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阿斯沃思•达蒙德理著;张志强,王春香译,《价值评估》,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

第6篇

1.1选题背景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的基金针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增资或股权受让的方式进行的权益性投资。通常而言,私募股权投资在实施的过程中经常附带考虑了该笔投资未来的退出方式,即通过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企业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通过股份转让时价值增值的部分而获利。根据不同的被投资企业的发展阶段划分,私募股权投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专注于企业初创期进行投资的创业风险投资,专注于企业成长中早期的进行投资的成长资本,专注于企业并购交易进行投资的并购资本,专注于IPO前成熟企业进行投资的Pre-IPO投资以及针对上市公司增发股权进行投资的上市后私募投资等等。

1.1.1股权投资行业过去十年间在中国快速发展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股权投资行业在我国资本市场中逐步发展,在过去的十多年间,已经由一个以外资机构为主导,十来家市场参与者,规模不过百亿元人民币的小众行业发展成为了一个近万个活跃市场参与主体,控制了数万亿人民币投资额度的庞大产业。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中的股权投资机构主要以针对处于中早期的非上市企业投资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针对处于成熟期非上市企业投资的Pre-IPO私募股权基金为主。

自2006年以来,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国内资本市场中异常活跃,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2006年,中国国内资本市场中,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大致在500家左右。当年39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0亿美元,同期投资总额不到18亿美元;同年,40支Pre-IPO私募股权基金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42亿美元,同期投资总额不到130亿美元。在五年后的2011年,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由6000多家主体参与,年募资总金额超过670亿美元,年投资总金额超过420亿美元的大市场,国内市场规模在短短的五年内增长了三四倍。

1.1.2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股权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回报率下降

伴随着国内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与逐步成熟,国内股权投资市场买方的竞争也日益加剧。传统的粗放式的经营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的市场环境。举例来说,2012年5月,国内知名股权投资机构九鼎投资早前投资的项目中盛资源(0.2623.HK)赴港上市,据常理而言股权投资机构在项目成功推出后应能获得不菲的投资收益,然而,九鼎投资在该项目中最终仅取得取得-0.22倍、亏损近300万美元的账面回报,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九鼎投资投资前对中盛资源股权价格评估过高;无独有偶,2012年1月10日,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和北京华云股权投资中心在2010年底所投资的温州宏丰成功登陆深圳交易所创业板。

1.2研究意义

本文从传统金融学股权估值理论入手,结合一个国内市场上具体的股权价值评估案例,综合讨论了不同的股权估值模型之间的区别以及他们各自的适用性。基于本文的结论,我们希望能够为今后的金融从业者在现实中操作股权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第2章相关理论综述

2.1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综述

企业资产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企业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首先,市场价值方面,主要是用来体现企业未来收益的多少。例如:股票的现时市值、兼并收购过程中支付的对等价格等。账面价值主要用来反映历史成本,主要是指即企业资产负债图表上真实反映的企业总资产、净资产。在现实评估实例中,由于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大多情况下,账面价值是无法真正真实反映企业的未来收益。

2.1.1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简介及理论

  进化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企业股权价值评估已经趋于成熟。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企业价值评估是建立以企业所属大部分资产可以通过合理评估得出具体价值的基础上的进行的。因此,基于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原理,存在差异的各种类型的资产,都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进行价值评估。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包括了实体资产和金通资产。以此假设为评估前提,在现实商业行为中,价值评估百家争鸣,发展涌现了大量的各具特色的评估模型。这些评估模型,依照本质差别,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折现现金流量法,也被称做DCF法。这一方法主要是以企业未来持续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自由现金流量的净现值为依据来对一项资产或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第二,相对比较法。这类方法首先应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市场上存在可量化价值的可比较资产。通过比较不同资产之间的现金流量和账面价值以及销售收入等财务等相关指标变量,参考可比较资产的实时市场价值。第三,期权定价法,该方法主要对具有期权特性的资产通过期权定价模进行价值评估。

企业估价理论的思想源于20世纪初艾尔文费雪的资本价值论。1906年,费雪发表出版着作《资本与收人的性质》,系统完整的论述了资本与收入之间的关系以及价值的源泉问题,为现代企业估价理论的发展和丰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次年,费雪在他的另一部专着《利息率:本质、决定及其与经济现象的关系》一书中,较为详细的分析了利息率的本质以及决定利息率的相关因素,并且进一步深入研究了资本收入与资本价值的相关关系,因此,一套完整并且很系统的资本价值评估框架应运而生。费雪提出并且丰富发展的净现值法到目前为止仍是为大众所公认的最优秀的资本预算决策方法。在之后的半个世纪的时间内,费雪的资本预算理论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与推广。但是,在这段时间的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估价理论发展缓慢,究其原因在于费雪的资本价值评估思想在现实实践中很难得到应用。

2.2国内外研究现状

20世纪初,艾爱尔文费雪提出了资本价值论,源于这一思想,企业价值评估应用而生。继而《资本与收入的性质》等着作的相继发表以后,资本价值评估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进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的资本价值评估体系。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费雪提出的相关理论广为流传,但是由于这种思想与现实实践脱节,没有能够很好的促使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快速发展。1958年,想有盛誉的理财学家莫迪格来尼和米勒发表了相关文章,着重研究了融资决策、投资策略与企业价值相互之间的关系,第一次全面系统的把不确定性引入到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相关系当中,准确论证了企业价值与企业资本结构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而现代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应运而生。随后,两位学者在他们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MM定理,并且全面深刻的探究了这一定理的适用性。他们的相关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折现率的相关理论与应 用在理论界对取得了高速的发展。其中,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和套利定价理论充分揭示了金融风险与收益之间的联系,方便快捷的促进了人们对企业资本化率的精确估算,从而,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原本粗糖的现金流贴现法(DCF),促使此方法得

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同,成为当今流行的主流评估方法。1974年,梅耶斯教授提出的调整现值法(APV),对比于DCF法是一个进步,拥有更加好的应用,但是该方法比较繁琐和复杂,从而限制了该方法的实际应用效果。1987年,特里乔斯基和马森对DCF方法进行改良,得到了DFC动态方法(DDCF),该方法相比较DCF法更加实用高效,但是该方法的执行需要相当的专业技巧,故而此方法在股权价值评估理论个实践中应用较少。1991年,斯特提出了经济附加值的概念,这种新方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研究操作基础,在欧美等国家收到广泛关注与发展,但是由于该方法本身不具备一套成熟完整的理论体系和被大众认同的操作方法,从而该方法的应用和进一步的推广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至今,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已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丰富,在美国至少有种官方推荐的评估法。这些受到推荐的方法可以细分为三种基本方法,分别为加合法、比较法和现金流贴现法。以这三种方法为基础可以演变出其他多种价值评估方法。首先,加合法指的是加和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到企业整体的价值体系之内,该方法釆用了相对比较客观的价值类型,但是由于该方法缺少前瞻性,不能够准确的把握一个可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合效应。因此这个方法不能够得到有效的推广应用,该方法仅仅适用于清算企业的价值评估。

3西安博深股权投资项目信息介绍......15

3.1企业基本背景......15

3.2企业经营现状分析与评估......35

3.3企业股权投资项目现状与问题........37

4企业股权价值评估过程及结果分析......39

4.1企业股权价值综合评估模型介绍及设计思路........39

4.2基于DCF法对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39

4.3基于横向比较法对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50

5西安博深股权投资价值的调整........53

5.1西安博深股权投资方案设计.......53

5.2投资收益预测.......53

第6章股权价值综合评估法实施流程与风控

6.1实施流程

我们计划采用的企业股权价值综合评估模型将以横向比较法为主,并参考DCF估值模型的评估结果,结合对企业经营团队状况和企业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预期进行调整。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第一步,在前期的尽职调查中,针对企业经营现状,企业历史沿革,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对未来行业发展及未来企业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

第二步,基于尽职调查结果以及目前获知的行业资料和企业资料,针对企业未来3年(2012-2014)的经营情况做出预测;

第三步,基于对企业经营情况的预测结果,使用DCF估值模型基于未来3年(2012-2014)公司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来评估企业目前的股权价值;

第四步,基于对企业经营状况的预测结果,基于3年(2012-2014)后公司的经营情况,使用横向比较法来评估企业届时的股权价值。之后,在以我司风险投资的预期年化收益率(50%)进行贴现,得出当前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

第五步,比较公司股权价值在使用DCF模型评估结果与使用横向比较法评估时得到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并依据前期尽职调查过程中对企业合规经营,潜在法律风险,经营团队能力,经营团队稳定性等非量化指标的判断,对计算出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修正。

最后,在得到修正后的企业评估值之后,参考融资企业具体的融资需求,计算出该项投资在投资项目中合理的占股比例,并据此与融资企业大股东展开合作谈判。

6.2风险控制

业绩保障条款的设计

我方对融资企业的价值评估均基于该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因此,企业未来实际的经营业绩对公司估值水平将存在重大影响。企业实际经营者,大股东和财务投资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同时也为了降低经营管理层和大股东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财务投资方通常会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以我司投资西安博深项目为例,我方在投资后要求获得一名董事,一名监事的任免权,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状况。另外,我方还要求融资企业大股东对我方做出企业未来业绩承诺,以便我方控制潜在的投资风险。业绩承诺条款具体如下:

第7章结论与建议

与国际主流的DCF估值模型相比,横向比较法是一种更加适用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企业估值方法。尤其在风险投资领域,使用DCF估值模型评估初创期企业可能将会低估企业的真实价值。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横向比较法同样也存在着其自身的局限性。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尚未成熟,二级证券市场中存在着可选的可比样本企业较少,样本企业的估值水平不一致等问题,均有可能导致横向比较法估值结果与企业的真实价值出现偏差。我们承认,基于企业未来净现金流贴现价值这一思路的估值模型是由其合理性的,在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中可以作为横向比较估值法的有效补充。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投资西安博深这一投资案例验证了这种以横向比较法为基础,使用DCF估值模型作为辅助,并依据企业经营团队能力,企业经营团队稳定性等方面对公司价值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的股权价值综合评估法在国内资本市场中的适用性和科学性。

第7篇

【关键词】新三板;实物期权;B-S期权定价模型

一、新三板概念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2012年8月3日,新三板扩容获批,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新三板企业具有高成长性、高风险性、经营决策的阶段性等特点,另外由于交易制度落后,交易门槛高,新三板的交投并不活跃。

二、传统价值评估模型对于新三板价值评估的局限性

准确的价值评估对于新三板市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传统价值评估主要有两大主流方法,分别是现金流折现法和相对价值法。

1.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是当今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他的思想是利用将企业未来收益资本化的方法来评估企业的价值。其使用的模型为:

其中:V―评估资产的价值;CFt―未来t时刻的净现金流入;r―符合资产风险的合理的贴现率。

现金流折现法适合于现金流比较稳定或者未来现金流易于预测的企业价值的评估。但是,结合新三板企业自身的特点,利用现金流折现模型对其价值评估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一,利用现金流折现模型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估具有刚性的特点,不能体现经营柔性和机会选择的价值,往往低估了企业整体的价值;第二,新三板企业由于自身的高成长性以及未来经营的高度不确定性,提高了未来现金流预测的难度,另外由于挂牌时间短,各项财务指标不完善,现金流的预测更是难上加难;第三,由于新三板企业自身高风险的特点,并不容易确定合适的贴现率,贴现率的设定很大的增加了主观性因素,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2.相对价值法

相对价值法又称乘数估值法,这种方法是假设存在一个支配企业市场价值的主要变量,而市场价值与该变量的比值对各企业而言是类似的、可比较的。由此可以在市场上选择一个或几个跟目标企业类似的企业,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修正、调整目标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常用的相对价值法包括市盈率法和市净率法。这种价值评估法法虽然简单易行,但选取与目标企业类似的可比性企业是其重要的条件。新三板市场的企业挂牌时间普遍较短,并且经营范围千差万别,很难找到同质性企业,所以说运用相对价值法对新三板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具有很大困难。

看来,传统两大主流价值评估的方法存在局限性,所以我们引入实物期权的方法来对新三板企业价值评估进行探讨。

表一 金融期权与实物期权相关参数的对照

参数 金融期权 实物期权

S 标的资产当前的市场价格 项目预期现金流量的限制

X 执行价格 投资成本

T-t 距离到期日的时间 距离失去投资机会的时间

σ 标的资产价格的波动率 项目价值的不确定性

r 无风险利率 无风险利率

D 被放弃的红利收益 价值漏损(没有立即开发而放弃的价值)

三、实物期权对于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

1.实物期权相关概念

实物期权概念最先是由美国学者迈尔斯提出,它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期权上的扩展。他指出金融期权的思想及定价理论与方法可用于实物资产投资领域,可以把投资者拥有的一个实物投资机会看做其持有的增长期权,因为该投资机会使投资者具有未来投资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投资者可以行使其权利即确定投资,也可以放弃该权利即选择不投资,这取决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变化对其是否有利。金融期权的标的物是金融资产,而实物期权的标的物是实物资产,它们具有很多相似的特征(见表一)。

2.实物期权对于新三板企业价值的评估

实物期权模型对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现金流折现模型相比,能够很好地识别和计算未来投资机会的价值,不至于使企业价值被低估,另外能够体现经营柔性和阶段性特点。下面利用实物期权思想对新三板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与金融期权的盈亏结构非常类似,公司的股东通过购买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因为购买股权而获得了一种权利,未来如果企业价值高于债券价值则股东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如果企业价值低于债券价值,则公司股东放弃公司的所有权,损失为初始投入资金,这类似于看涨期权。所以我们可以把公司股权看成标的资产为企业整体价值,到期执行价格X为企业负债的看涨期权。利用期权定价公式,我们可以得到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

3.期权定价公式对于新三板股权价值评估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B-S期权定价公式只要输入标的资产价格、执行价格、到期日、无风险利率以及标的资产波动率五个参数即可计算出期权价值,具有数据可得性、计算快捷性和易操作性等优点,所以本文利用B-S期权定价公式对新三板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1)B-S期权定价模型

B-S期权定价公式是由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在1973年提出,其包含五个重要假设:

第一,金融资产收益率服从对数正态分布。

第二,在期权有效期内,无风险利率是恒定的。

第三,市场无摩擦,不存在税收和交易成本。

第四,金融资产在期权有效期内无红利支付和其他所得。

第五,该期权是欧式期权,即到期前不可支付。

计算公式为:

其中,C为期权价格,S为标的资产现行价格,X为标的资产到期执行价格,T为到期时间,r为无风险利率,σ为标的资产波动率。

从公式可以看出,B-S期权定价公式假设是相当苛刻的,现实中几乎不存在这样的市场,但只要我们适当放宽一些假设后仍可用这个公式对新三板企业股权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

(2)适用性分析

①标的资产可交易性

B-S期权定价公式的基本假设是存在交易标的资产的市场,但是并不存在企业价值整体被交易的市场,然而我们可以找到企业整体价值的复制资产,企业价值是由股权价值和债券价值构成的,新三板企业的股权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另外新三板企业负债只包含流动性极高的流动负债,我们也可以认为其债券价值也是存在交易的市场的,因而我们可以认为新三板企业整体价值的复制资产是存在可交易市场的,可以用它们的价值和代替企业整体价值的现行价格S。

②期权的到期期限

企业本身是永续经营的,并不能事先确定其准确的清算时间,利用负债的久期作为期权到期时间也并不合理,因为负债到期我们仍可以借新债还旧债使企业继续经营。我们考虑到新三板企业高风险性以及经营决策的阶段性,所以可以将期权的到期期限设为1年。

③市场是无摩擦的,且标的资产没有现金漏损

我们可以把新三板企业每年的非正常性损益看做企业整体价值的现金漏损,从整体来看,企业每年的非正常性损益以及交易成本及税收与企业整体价值相比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基本可认为满足假设条件。

④波动率

不存在对于企业整体价值进行交易的市场,所以更提不上其波动率的计算,但我们仍可以利用可以看做被交易的企业整体价值的复制资产股权价值和债券价值的波动率来代替企业整体价值的波动率。新三板企业的负债都为流动负债,安全性很高,波动率近似为零,股权价值的波动率我们可以通过其股票价格的波动率得到,所以企业整体价值的波动率自然可以得到。

总之,经过以上对新三板企业的适用性分析,我们发现利用B-S期权定价公式对其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是可行的。

四、实物期权对新三板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实证研究

1.企业选取

新三板企业由于挂牌时间相对较短,而且相关规则以及指标不如主板企业具体,所以信息披露方面并不是很完全。为了增强对新三板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准确性,本文选取的企业应该是挂牌时间相对较长,信息披露较为完全,有完整的财务报表,股权流动性相对较高,交易次数较多,股价不发生频繁剧烈的波动,样本期内不发生除权行为,并且从股价走势图中可以看见完整的周期波动。根据以上规定的基本条件,本文选取联飞翔(430037)作为样本企业。

2.样本数据选取

本文选择联飞翔(430037)2011年6月30日到2012年6月30日股票除权后一年中的股票交易数据。这期间,联飞翔有43个交易日发生交易,以股票当天的收盘价作为股票成交价格。如果连续几个交易日收盘价相同则选择其中一天的收盘价作为成交价格;剔除远远低于其他日的成交价格,比如2012年6月28日2.5元/股的成交价和2012年6月7日1.86元/股的成交价接近甚至低于每股净资产,不符合市场定价。

3.参数估计

(1)标的资产价格S

通过计算企业的股权价值和债券价值之和,可以得到存在市场定价的标的资产的复制资产价格作为S的估计值。联飞翔(430037)在2012年6月14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为6元/股,股本为75,000,000股,经查阅其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可知,其负债总额为62,728,868.93元。

所以S=6*75,000,000+62,728,868.93=512,728,868.93元

(2)执行价格X

经过上文分析,将企业的负债看做实物期权到期的执行价格。由2012年联飞翔半年度财务报告可知,其负债总额为62,728,868.93,本文将期权的到期期限设为1年,所以到期的执行价格为这笔负债1年期到期本息和。2012年6月8日期1年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为6.31%。

所以X=L*ert=62,728,868.93*e0.0631*1=66,814,610.13元

(3)期权到期期限T

在此我们设定T=1年。

(4)无风险利率r

无风险利率是与期权到期期限相同的安全资产连续复利的年收益率,所以我们可以选取与实物期权同期的1年期国债发行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的估计值。经查阅可知,2012年6月14日发行的1年期国债发行利率为2.15%

所以,r=2.15%

(5)波动率σ

经上文分析,我们可以用新三板企业股票的历史波动率来作为标的资产波动率的估计值。

首先,通过来计算每日股票的收益率。

然后,通过来计算历史波动率的估计值

最后乘以得到年波动率

所以由以上步骤可得σ=17.495%

4.计算

由B-S期权定价公式

其中,S=512,728,868.93

X=66,814,610.13

T=1

r=2.15%

σ=17.495%

代入可得C=447,335,440.47,即联飞翔(430037)的股权价值为447,335,440.47元,企业总股本为75,000,000股,所以联飞翔(430037)每股价值为5.96元。

5.比较分析

对联飞翔(430037)2012年6月30日到2012年12月31日期间各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求平均值得到平均每股价格为6.51元,与我们通过实物期权模型计算出来的5.96元/股的股票理论价值相比高估9.23%,基本贴近股票的理论价值,同时我们发现这期间股票市场交易价格围绕5.96元/股上下波动。这说明利用实物期权对于新三板企业进行股权价值的评估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拥有很强的实用性,但在数据的进一步挖掘口径标准化以及参数估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五、结论

本文在分析传统价值评估方法对于新三板企业价值评估的局限性基础上引入实物期权的价值评估方法,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和实用性。但目前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偏低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股权价值的发现,在此提出几点建议:第一,降低个人投资者门槛;第二,交易制度的改革,抓紧引入做市商制度,加强交易效率,提高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第三,加快推进绿色转板机制的形成,为资本市场起到很好的衔接作用。

参考文献

[1]刘明霞.不确定环境下的战略分析和运作――实物期权战略[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41-68.

第8篇

关键词:国有资本;重组;企业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F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1)11-0033-06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本是资本性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即投入市场运营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通过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实现资本增值,实现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的主导功能。当前,我国国有经济布局较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也不尽合理,市场化改革对国有经济重新布局,通过市场方式优化资本结构、资产重组提出了要求。这是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现实选择,也是用积极市场手段实现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重要方式。企业价值评估正是伴随着我国国有资本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产生和发展的,并日益成为国有资本重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涉及国有资本重组和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股份制改造、整体上市、企业租赁或兼并收购、合资联营等资产业务时,需要依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反映企业独立完整的获利能力来确定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

一、几个概念的界定

在我国,国有资本是指国家直接或间接出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是企业中国家投资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净资产,即国家所有的所有者权益。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具有高度的相关性,通过投资企业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用市场化指导国有资本重组。国有资本重组是指从整体上改变国有资本的存量结构,提高资本质量,促进资本向高效益领域运动,并增强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的支配作用和控制能力,从而提高国有资本获利能力的行为。

Business Valuation在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我国时,先后被译为商业评估、业务评估,1997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翻译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将其译为“企业价值评估”。2004年12月中评协《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首次给出企业价值评估的明确定义,即企业价值评估是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企业价值评估是传统评估业务的延伸,同时又有别于传统资产评估,主要表现在:(1)评估目标企业整体的价值或股权(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可能是全部股权,也可能是部分股权,尤其当评估标的为部分股权时,很难说这部分股权与企业的哪部分资产是对应的,因此,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企业整体作为评估对象确定其评估价值,而不是对构成企业的各个单项资产的评估值的简单加总。(2)企业价值评估是基于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需要根据企业的获利能力、市场竞争条件等各因素计算确定其公允价值,企业价值评估所揭示的公允价值有别于企业的账面价值和公司市值。(3)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资产评估在评估对象和评估考虑的因素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其评估结果也会不同。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评估价值中包含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商誉通常是指企业的组织成本,包括公司中人的价值,同时涵盖客户关系的价值(刘玉平,2007)。

二、国有资本重组的形式

在国有资本重组中,针对不同的评估目的,企业价值评估将采用不同的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有必要对国有资本重组的形式进行系统探讨。关于国有资本重组的形式,在不同的语言及法律背景下,有一系列相互关联而又彼此区别的名词和术语。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资产剥离和购并是资本重组的两种基本形式。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本重组交织在―起,既要在改革中重组,又要在重组中改革。因此,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资本重组的方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

(一)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中的资本重组

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伴随着大规模的资产重组,现代企业制度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改组为哪种形式,都不可避免地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剥离和重新整合。在这种类型的资本重组中,主要包括新建企业进行股分制改造、扩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共同重组、合资联营、通过发行股票进行股份制改造等形式。

(二)兼并收购重组

兼并是指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被兼并企业将企业全部产权一次性让渡给兼并企业,兼并企业实现资产一体化,同时取消被兼并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种经济行为。收购是指一家企业出资收购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从而获得对该企业资本的实际控制权。由于兼并、收购往往同时进行,人们通常把两者连在一起称之为“并购”,是我国国有企业进行资本重组和产权重组的重要途径。兼并收购重组类型包括投资控股兼并、资产置换并购、承担债务式兼并、资产换股、借壳上市等形式。在实际的并购重组过程中,以上方式的应用往往并不是单一的,经常需要数种方式同时进行。

(三)国有企业资产合并重组

相对于改制重组和兼并收购重组来讲,国有企业资产合并重组更多地表现为行政划拨而非市场交易,更多地表现为政府行为而非企业行为。这种资本重组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方式:授权合并重组、控股公司转型重组(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以成为国家股权的持股主体,通过授权的投资机构来重组国有资本)和国有股权协议转让重组。尽管我国进行并购的部分案例与行政性产权划拨有较密切的联系,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这种带有较强政府意图的资本重组方式将会逐步减少。

(四)剥离与分立

剥离是指将公司现有的某些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固定资产等出售给其他公司,并取得现金或有价证券的行为。分立是指将原来的企业分立组成若干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剥离和分立都是资本重组的重要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与并购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往往在并购之后收购方会采用剥离的方式出售部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业务以换取现金。

(五)其他重组方式

上述几种国有资本的重组方式适合于国有大企业的资本重组,同时也是国有资本重组的主要方式。除此之外,国有资本重组还有许多其他方式,比如股份合作制重组、管理层收购、出售重组、租赁重组、托管重组、破产重组等。

三、在国有资本重组中开展企业价值评估的动因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基本动因

国有资本重组的中心问题是国有资本存量结构

调整所引发的利益协调,实质是通过产权交易进行利益结构的调整。在国有资本的并购重组交易中,若要实现交易,需要明确交易价格,而企业或者其部分股权并不是市场上的商品,无法获得交易价格,交易双方需要借助价值评估确定一个价格,最终实现企业的并购重组。在采取兼并、收购等国有资本重组方式时,支付方式主要有资产置换、股权交换和支付现金三种。在前两种方式下,除对目标企业的价值判断进行评估外,还要对作为支付手段的资产和股权进行价值评估。

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通过企业价值评估可以明确企业资产的价值总量并明确企业资产的产权,从而为资产折股和股权划分奠定基础。在企业发行股票及股票上市时,为了能够对新证券进行合理定价,也需要对企业的整体价值有一个精确的判断。

在运用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国有资本重组中,无论是企业以整体资产或部分资产作价,如果依靠财务会计信息,只能反映企业历史成本价值,通常不能为合资合作双方提供公平交易的尺度,因此要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揭示企业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企业作价合资合作的价值尺度。

国有资本重组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资本价值的增值。重组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必然存在着经营风险,企业重组的价值也并非总是增长,因此科学、客观地评估企业价值才是判断企业重组价值增加与否的关键。在内部调整的重组中,需要通过重组前后的企业价值评估比较了解企业重组是否创造了绩效;在涉及企业间的重组中,为了评估重组对购买公司股东的价值潜力,必须评估卖方价值和收购获益价值,以控制卖方所要求的价格,因此,企业价值评估也是维护国有资本重组各方利益的重要依据。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资产评估伊始就将企业价值评估作为重要内容。在国有资本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为维护国家对国有资本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本流失,政府通过一系列行政立法强制推行评估业务的开展。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简称第91号令),其中第3条和第4条对需要开展评估业务的行为进行了规定。第3条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清算。第4条规定,占有单位如果进行资产抵押及其担保、企业租赁,当事人认为需要时,可以进行资产评估。第91号令明确了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评估,对公平维护国家所有权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企业改制和重组上市业务的开展《公司法》中强制要求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公司均须进行独立资产评估,核实资产,公允作价。这是国家通过立法,以评估作为一种独立鉴证手段,保护公众利益,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的重大举措。现行法规对评估结果的使用已经超出了评估咨询的范畴,评估结果已经不仅仅是为交易价格提供―个参考数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财政部颁布的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月1日施行)指出:“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9月1日施行)中再次明确,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这些法规的出台,形成了交易价格基本上使用评估结果的事实。此外,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年5月18日施行)等监管文件对资产评估的执业情形、方法、信息披露、责任、监管等进行了规定,体现了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定位、地位和影响。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市场创新手段层出不穷。在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在涉及管理层收购和换股时,必须评估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因此企业价值评估进入了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008年重新修订并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使得换股收购成为可能,换股合并须在对合并双方的价值都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公司的相对价值确定一个折股比例,这将直接关系到合并双方股东的利益并进而决定合并能否成功。此外,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时,如果是优质龙头公司利用自身的较高估值,通过定向增发这种新的并购手段,去并购那些估值水平较低的其他上市或未上市公司,从而实现并购式成长。在这类业务中,如果并购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或并购主体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的有关监管规定,应当对拟定向增发购买的资产进行估值作价。综上所述,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下,涉及国有资产的重组行为大部分需要进行法定的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已是许多重要经济活动的必备程序。

企业价值评估的诞生、成长壮大,并最终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中介服务行业,得益于国有资本重组和国有企业改制,反过来,企业价值评估技术水平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又极大地促进和规范了我国国有资本重组的健康发展。随着国有企业在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原则下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企业价值评估的中介服务作用必将得到更大发挥。

四、完善国有资本重组中企业价值评估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制度与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企业价值评估的功能与定位

关于评估的属性,国内有关方面存在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评估是咨询性的,因为评估结果只是专业评估师向委托方提供的专家意见,委托方可以选择是否采用。但有的人认为评估是鉴证性的,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涉及国有资本产权交易的诸多经济活动中,评估是法定的,评估结果对交易价格也有重要参考价值。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中介服务业务,需要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其业务领域、作用及法律定位,从而更好地引导和推动评估行业的发展。

迄今为止,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经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准则、指南和指导意见,覆盖了评估业务的主要领域,对规范评估执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评估业务的开展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因此,应继续重视加强制度、法律法规建设,努力为我国评估行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首先,应从源头上通过制度安排,发挥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资本重组中的功能,在兼并、收购、股权转让等交易中判断和确定标的企业的价值,在企业股份制改造发行股票时发现企业价值及确定股票价格,积极拓展评估服务领域,继续

巩固企业改制、兼并重组、产权交易等传统评估业务,积极开拓金融资产管理、企业财务报告评估等新兴业务。其次,加快推进评估法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解决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和法律责任等根本问题。最后,针对评估行业当前存在的多部门管理问题,建议加快形成统一的准则规范体系,解决专业准则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

(二)加强企业价值评估技术研究

1.合理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内容。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从产权角度,评估范围应该包括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内容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方面,对评估师而言,国有资本重组方案是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应积极参与方案的讨论与制定。根据重组方案,确定重组的范围,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处置;确定各项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特别要注意或然负债的责任;由于历史原因,有的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楚,应通过资产或股权的认购、置换等方式予以规范。另一方面,企业价值评估是基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对盈利能力形成贡献的视为有效资产,因此,要正确揭示企业的价值,就是要将有效资产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将企业中的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必要合理的区分,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前提。对无效资产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进行“资产剥离”,将企业的无效资产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前剥离出去,不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二是当企业出售方拟通过“填平补齐”的方式对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时,评估人员应在无形资产不影响盈利能力的前提下,用适当方法对其进行单独评估并单独列示。

2.清晰界定价值类型。《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中第13条对价值类型有所表述: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其释义中关于价值类型的表述为: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及非市场价值,并列举了主要的非市场价值类型,即在用价值、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清算价值等。任何一项价值评估结果,都是质和量的统一。所谓质,即其价值类型,也就是价值评估值的内涵。《国际评估准则》中指出:“专业评估师应避免使用未经限定的‘价值’概念,而应对所涉及的特定价值类型进行详细描述。”从实务来讲,明确价值类型,对于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尤为重要。

在国有资本重组中,根据不同的重组目的和企业的状况,总是存在着某种交易模式,这种交易模式与作为交易对象的资产相对接,往往内生地决定价值类型,作为产权交易的价值尺度。评估目的决定适用的价值类型和对价值的定义,因此,研究与把握价值类型,必须正确认识价值类型与资本重组交易形式的关系,被评估的资产发生的经济行为是决定价值类型的重要依据。每一种价值类型所反映的评估结论,都是资产在一定市场条件下的价值反映。价值类型是由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评估委托方共同讨论确定的,注册评估师应恰当选择价值类型,并对选用的价值类型进行定义,明确其价值含义。

3.科学选择评估方法。在我国,对于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一直以来有严格的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中第23条规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并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同时第33条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但并不是随意的,需要按一定的科学方法和长期经验验证的原则进行判断,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依据评估目的及对应的价值类型、企业所处的行业和产业生命周期、竞争环境、外部条件、股权结构、交易控制权和可获得资料的充分度等来确定合适的评估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规范化股份制改革成了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业务来源。由于评估经验和技术的缺乏,传统的成本法成为主要的评估方法。选择成本法的另一目的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总体而言,以账面价值为主要依据的成本法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较为客观地反映出资产和企业的价值,较好地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尽管成本法已不能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但是也不能简单否定成本法,我国企业价值评估长期使用此法,说明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在采用成本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评估时应当考虑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全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当承担的负债;应在分别就企业资产进行分类、清查的基础上,科学分析各类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贡献;当对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很高时,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然后按股权比例确定对外投资价值;对负债的评估原则应与流动资产中债权类资产评估的原则保持一致性,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目标企业未来所能产生的收益,并根据获取这些收益所面临的风险及所要求的回报率,对其进行折现,得到目标企业的当前价值。运用收益法的必要前提是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在收益法应用中,有三个重点,一是科学估测收益额,包括收益额的涵义和类别;二是收益期限的确定;三是折现率的确定。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可以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利润或现金红利等多种口径表示。目前,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现金流量口径。收益期限应根据资产未来获利情况、损耗情况或法律、契约和合同规定而确定,如果企业经营正常且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某项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即可确定收益期限为无限期限。折现率是直接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的重要参数,根据所对应的不同类别现金流,折现率主要涉及权益报酬率和企业资本报酬率两类,相关的确定模型或方法主要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风险累加法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等。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比例为85%,以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采用方法的比例为45%。可见收益法已成为并购重组企业价值评估很重要的评估方法。目前,评估机构对于应用中大部分参数的确定方法,特别是通用性参数的确定已达成共识。评估行业应进一步提高评估师对于评估参数最终选取的专业判断水平,并规范收益法应用参数确定规范及细则性指引,从而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更为科学的价值参考。

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是一种最直观、有效的方法。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方面,国际上较为通用。其估值模型主要有市盈率评估模型、市净率评估模型和收入乘数评估模型。应用市场法对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育程度,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数量,以及参考企业和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等资料的可搜集

程度等都有一定的要求。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较短,市场法应用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可比性”判断也缺乏统一标准,使得目前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方面的应用比例仍然较低。

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是从三种途径对企业价值进行考量的手段,根据委托方需求,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目标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估值是国有资本重组中维护和平衡多方利益的价值标尺和重要手段,是推动国有资本重组顺利开展的基础性保障。

(三)重视无形资产,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程序

企业价值由诸多价值贡献因子组成,一个持续经营并能获利的企业是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组合体。无形资产作为由企业创新活动、组织设计和人力资源实践所形成的非物质形态的价值创造来源,具体表现在企业的顾客成本、组织资本和人力资本等三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无形资产价值占企业资产价值的比重越来越大。然而,由于受会计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的影响,企业会计报表并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在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资本重组过程中,如何揭示和计量过去被掩盖和隐藏的无形资产,从而还原国有企业价值完整的本来面目,是企业价值评估需研究的重要领域。

无形资产的评估是指以无形资产作为投资手段或确认的转让对象所进行的评估,或者说,是将无形资产作为获利能力进行的评估。因此,无形资产能够带来超额利润或垄断利润,才可以作为独立的转让、投资对象。无形资产评估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首先,明确评估目的。即判断无形资产是用于转让、投资、股份制改造、清算、纳税或保险等需要。其次,鉴定无形资产,需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证明无形资产存在;二是确定无形资产种类;三是确认其有效期限。然后选择确定评估方法,可以采用成本法、市场法,但根据无形资产的特性,通常使用收益现值法。它是将评估对象剩余经济寿命期间每年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最后,整理报告,做出评估结论。

(四)科学使用企业价值评估结果

第9篇

【关键词】并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一、企业并购中的价值评估概述

1.我国企业并购现状与分析。企业并购是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的统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多家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新设合并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组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原来的企业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或者与子公司共同持有另一家企业超过50%的股权,或者取得该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2.我国目前的企业并购现状。近几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并购浪潮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范围广、数量多、并购金额大、跨国化等一系列特点。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并购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无论是在并购规模、数量上,还是在层次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政府的干预,并购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缺乏战略眼光,评价体系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并购活动脱离经济规律或在无序中进行,造成了企业并购的失败。另外,从事并购的专业人才的缺乏,经验不足也是造成企业并购失败的原因。

二、企业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及其应用

1.国内评估方法。(1)收益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就是把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加以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主要应用于正常经营的企业。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的应用,涉及三个基本指标,即折现率、收益额和收益期限。目标企业价值= ∑预期收益额/(1+折现率)。(2)成本法。成本法是指采用一种或多种基于企业的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确定企业、企业所有者权益或企业证券价值的一种常用评估方法。成本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导向的评估方法。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个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当承担的负债。企业的价值是由组织企业经营活动的各项资产所决定的。(3)市场法。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是国际公认的一种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一个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性能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利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本模型包括市价/净资产比率模型、市价/净利比率模型和市价/收入比率模型等。实质上,市场法采用的模型是从西方价值评估模型之一相对价值法而来。

2.西方常用价值评估方法及其应用。(1)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是任何资产的价值是其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具体实务中,折现现金流量法主要有股利现金流量折现、股权现金流量折现和实体现金流量折现三种方法,在应用中广泛使用的是股权现金流量模型和实体现金流量模型,但是,不同的企业可能会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以匹配企业目前的公允价值。第一,股利现金流量模型,股利是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它是股东所有权在分配上体现。股利是税后利润的一部份,股利现金流量即企业分配给股权投资人的现金流量。第二,股权现金流量模型,股权现金流量是一定时期内企业可以提供给股权投资人的现金流量,它等于企业实体现金流量扣除对债权人支付后剩余的部分。企业的筹资和股利分配政策决定有多少股权现金流量会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如果把股权现金流量全部作为股利分配,则股权现金流量模型等同于股利现金流量模型。第三,实体现金流量模型,实体现金流量是企业全部现金流入扣除成本费用和必要的投资后的剩余部分,它是企业一定期间可以提供给所有投资人的税后现金流量。(2)经济利润模型。经济利润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如果每年的息税后利润正好等于债权人和股东要求的收益,即经济利润为零,那么企业的价值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仍然等于投资资本。这个模型首先要引入的概念是经济收入,它是指期末和期初同样富有的前提下,一定期间的最大花费,这里的收入是按财产法计算的,如果没有任何花费,则期末财产的市值超过期初财产市值的部分是本期收入。收入减去成本以后的差额就是经济利润,经济利润区别于会计利润的是它扣除了全部资本费用,而会计利润仅仅扣除了债务利息。计算经济利润的方法是用息税前利润减去企业的全部资本费用,即经济利润=税后经营利润-全部资本费用,计算经济利润的另一种办法是用投资资本回报率与资本成本之差乘以投资成本,即经济利润=期初投资成本*(股权资本投资回报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企业价值=投资资本+预计经济利润的现值。(3)相对价值模型。本质上,相对价值模型与国内的市场法是相同的,这种评估方法是以可比企业为参照基础,运用一些基本的财务比率来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得到的结果是相对于可比企业的价值。常见的评估方法有市盈率估价法、市净率估价法和收入乘数等。市价/净利比率:目标企业每股的价值=可比企业平均市盈率×目标企业的每股收益。这种方法的假设前提是股票市价是每股盈利的一定倍数,每股盈利越大,股票价值越大;行业中可比公司与被评估的公司具有可比性,并且市场对这些公司的定价是准确的。市价/净资产比率:目标企业的股权价值=可比企业平均市净率×目标企业净资产。这种方法的假设前提是股权价值是净资产的函数,类似的企业有相同的市净率,目标企业的净资产越大,则股权价值越大。市价/收入比率:目标企业的的股权价值=可比企业的平均收入乘数*目标企业的平均收入乘数。这种方法假设影响企业价值的关键变量是销售收入,企业价值是销售收入的函数,销售收入越大则企业价值越大。(4)期权定价模型。期权是指持有者有权在到期日或之前以固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购买者为了取得这种权利,必须向卖方支付一定的保险金,称为期权价格。期权定价模型中主要是考虑的风险中性原理,但最具实用性的应当是是布莱尔—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由于期权定价模型公式复杂,且参数估计技术水平要求也比较高,在此就不多作介绍。期权定价模型提出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新思路,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企业价值的评估,比如说对正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权益资本的评估。但在一些期限较长,以非流通资产为标的资产期权估价时,由于标的资产价值和它的方差不能从市场中获得,必须进行估计,运用该方法就会产生比较大的误差。

三、我国企业并购中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并购中运用价值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分析。(1)并购中存在的问题。估价方法比较单一;估价技术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估价目的十分狭窄。(2)并购中存在问题的背景研究。非流通股的存在;中介服务机构不发达;企业管理层认识不足;股价不能反映企业真实业绩。

2.应对评估中的问题对策分析。(1)评估人员应当遵循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价值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第二,价值评估方法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2)对数据的来源要综合考虑。由于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到我们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不能仅考虑其中某个部分而简单的下结论,因此在选择时要纳入不同评估途径中来统筹考虑。(3)注意不同评估方法和比率的综合运用。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详细的分析,以形成准确的评估结论。

参 考 文 献

[1]费莉雯.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评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3)

[2]杨新英.企业并购战略分析[J].企业导报.2009(11):63

第10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 

交易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股权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企业价值评估成为市场交易双方关心的问题。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手段和工具,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是三种基本方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以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为基础,选择近期市场上相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通过直接比较或者类比分析进行价值评估。市场法的原理决定了它的使用前提:一是必须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才能找到参照物。二是参照物及被评估资产相关的指标、参数、价格等能够计量并且可以搜集到。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通常用可比企业基本财务比率乘以目标企业相关指标作为评估值。常用的基本财务比率有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 

(一)市盈率模型 

目标企业每股价值等于参照企业平均市盈率乘以目标企业每股收益。市盈率模型的优点是计算简单,数据获取容易;该指标涵盖了收入、增长率、股利支付率等因素,综合性较高;缺点是不适用于收益为负的企业价值评估。 

(二)市净率模型 

股权价值等于参照企业平均市净率乘以目标企业净资产。市净率模型的优点是当收益为负,市盈率模型无法使用时,可以使用市净率模型,因为绝大部分企业市净率很少为负数。缺点是市净率指标容易受到会计政策的影响;一些高科技企业的价值与净资产没有太大关系,选择该指标不能很好反映企业价值。 

(三)市销率模型 

目标企业股权价值等于参照企业平均市销率乘以目标企业销售收入。市销率模型的优点是不会出现负值,比市盈率、市净率模型有更广泛的适用性。缺点是该指标不能反映企业成本,而成本是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 

二、成本法 

成本法的原理是从买方的角度估算重新购置与被评估资产相似或相同的全新资产所支付的费用。使用成本法时,首先要根据现有市场条件估算重新购置相同资产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然后减除各种贬值,包括物理损耗引起的实体性贬值,技术进步带来的功能性贬值,外部环境变化产生的经济性贬值。用公式表示为: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运用中以企业资产负债表历史成本为基础,分别计算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对应的各种贬值得到各个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企业各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是企业价值。成本法的优点是估算数据有据可查,适用范围广,只要企业有实物资产就可以进行客观可靠的估算。同时其缺点也很明显,成本法将企业资产割裂开来,忽略了资产间的协同效应,也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其评估结果反映了企业各资产在基准日的现时价值,却没有反映出企业未来发展的潜能。 

三、收益法 

理性的投资者在购买资产时,所支付的成本不会超过购买资产未来产生的收益。收益法通过预测资产预期收益,采用贴现的手段进行价值评估,其基本公式为: 

从基本公式上看,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预期收益能够合理预测并用货币单位度量;折现率即投资者为取得预期收益承担的风险报酬率也要能用确切数据衡量;能够预测出产生收益的年限。 

收益法通常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首先它几乎反应了企业运营资本的整个收益情况,能够全面的评估企业价值;其次它考虑了时间的价值,将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折现率反映投资该项资产获得预期经济收益的风险回报率; 

收益法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测算过程比较困难。首先,各期现金流的预测可以采用各种合理方法;其次,折现率的确定也比较困难,陈蕾,刘旭(2012)研究发现:如果折现率成本低估50%,企业价值就会高估100%;如果折现率高估50%,企业价值仅仅会低估30%。参数选择稍有不慎,评估价值评估结果将相差万别。 

四、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情况基本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资产评估公告,本文按照2015年公告时间均匀选取了常发股份、亨通光电、万讯自控、粤宏远A、菲达环保、京山轻机、合力泰、日发精机、内蒙华电、新华百货、铜陵有色、海宁皮城、江苏国泰、南通科技、中航资本、苏州高新、惠天热电、雅致股份、渝开发、利欧股份、中国中铝、金牛化工、隆平高科、紫金矿业、涪陵电力、京新药业、首钢股份、溢多利、驰宏锌锗、富春环保、顺鑫农业、海能达、诚志股份、碳烯新材、神农大丰、中安消、柳化股份、中科英华、山东黄金、海航投资40家发生资产评估业务的上市公司,并对其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目的、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比较。 

评估目的分布 

(一)从评估目的分布图来看,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目的涉及到股权收购(占比45%)、股权转让(占比23%)、资产重组(占比15%)、部分资产处置(占比12%)、其他(包括减值测试、增值扩股等,占比5%)。其中,股权收购与股权转让是资产评估的主要原因,上市公司要发展壮大,增强自身实力,通过股权收购进行资本扩张是快捷有效的途径。其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是为了在资产重组或处置部分资产的过程中,更好的了解相关资产价值。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障碍,需要及时的调整内部结构以适应经济发展,资产重组、处置闲置资产能够使得企业的资源重新得到合理分配调整。此外,还有以资产减值损失测试、增资扩股等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这些业务在上市公司中发生的最少。综上,上市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对交易的股权进行估值。 评估方法(二)从评估方法柱形图上看,上市公司资产评估业务中,对于三种基本方法的运用,更侧重于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使用相对较少。对于部分资产的评估,由于涉及到的资产往往是单一的、相对独立,无法与其他资产发挥协同效益创造出更大价值,评估相对简单,结合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这些单项资产更多采用的是成本法和市场法,几乎不采用收益法。对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这类业务往往涉及公司兼并收购,待评估的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可以合理预测,与之相对应的风险收益率也能够合理估算,故采用收益法;被兼并收购的企业会计凭证健全,成本相关的信息资料比较容易获得,故采用成本法。 

在40家上市公司评估案例中,62.5%的评估报告采用两种方法,剩下37.5%的报告只采用了单一方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更偏向于采用两种评估方法作为比较,结合评估目的、对象范围和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某一种评估方法的结果得出评估结论。部分资产的评估相对简单,报告更偏向于采用单一方法直接得出结论,比如对矿产资源的评估,一是市场上罕有此类交易的数据,故不适用市场法,二是其未来收益难以从企业经营中剥离,难以预测未来风险,故不适用收益法,因此直接采用成本法经行评估。 

五、结论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确定标的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成本法和收益法是评估中常用的两种方法,较少使用市场法。这是因为市场法需要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交易案例,然而我国市场上的交易案例相对较少,缺乏统一的数据平台,获取交易案例的成本较高。更重要的是,很难找到与待评估企业相类似的可比企业,两者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无法消除。 

从理论上讲,收益法具有成熟的模型和理论基础,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但是在评估中收益法又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未来收益的预测以及相关参数的选择上,这些都限制了收益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故在实际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师们偏向选择成本法。但是从以下方面来看,收益法具有成本法不可比拟的优势。一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企业的整体资产,整体资产的价值并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相加,应当注意到各项资产之间协同效应产生的价值,资产不同的组合方式会产生不同效率。成本法在估值时没有将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考虑进去,是其缺陷之一。二是企业中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商标、口碑等,能够给企业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效益,在评估时应当考虑在内。收益法可以很好的衡量这些资产带来的企业价值,而成本法则无能为力。(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 马德功.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M].四川大学出版社.2015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3] 安慧.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方法研究[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2005(1):19-23. 

第11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评估准则;企业价值;控制权溢价;长期股权投资

一、前言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财政部制定并了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等2个具体准则均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业务。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九条对实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权投资规定简而言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只确认营业外收入。

该准则第十三条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规定简而言之,非同一控制下的购买方对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当期收益。

该规定没有考虑控制权溢价和缺乏控制权折价对股权公允价值的影响,从而使得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业务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商誉或当期收益存在着较大误差。

二、股权价值

股权价值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课题。同属财政部管辖的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对企业价值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于2005年4月1日制定并施行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4]134号)将企业价值评估分为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但没有对这3类价值予以区别规范。

2012年7月1日,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废止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制订并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更加明确地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委托方要求,明确评估对象,谨慎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第十二条),并明确提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第二十条),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第二十条)。

三、股权价值的不同理解对财务核算的影响

(一)现行会计准则规定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九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例一:A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取得B公司30%股权,支付价款10,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36,000万元。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应当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

因初始投资成本10,5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800

贷:营业外收入 800

2、企业合并准则

企业合并准则第十三条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会计准则认为股权的公允价值等于被购买方事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乘以持有的股权比例。

例二:2007年1月1日,C公司取得D公司60%的股权,支付价款30,000万元,D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000万元。C公司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C公司于购买日的财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2)C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

计算应计入商誉或投资收益的金额:

商誉或投资收益=30,000-45,000×60%=3,000(万元)>0,故应计入商誉。

借:商誉 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0

(二)与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理解差异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认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首先要考虑的是“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

自控制权概念被Grossman & Hart(1980)提出以来,控制权私有收益就成为理解公司金融和公司治理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在理论上,控制权私有收益除了表现为控股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侵蚀外,还表现为对控股股东因承担控制权而引致额外风险的风险补偿,如股权相对集中而失去多元化投资收益的风险,维持控制权地位而失去流动性的风险,对公司承担更多困境解决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等。在实证研究上,根据徐细雄和罗进辉(2008)等人的研究,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平均溢价水平为36.1%,即含控股权转移性质的股权转让价格比不含控制权转移性质的股权转让价格高出36.1%,与唐宗明和蒋位(2002)、叶康涛(2003)的研究比较接近,而实现控制权转移的股权转让比例平均阀值为31.9%,据此计算相对于持有份额的控制权溢价约为22%,缺乏控制权折价约为10%。

(三)考虑控制权溢价和缺乏控制权折价对财务核算的影响

例三:条件同例一,加计考虑缺乏控制权折价10%。

因初始投资成本10,000万元>36,000×30%×(1-10%)=9,72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相对于例一而言,由于考虑缺乏控制权折价因素对股权公允价值的影响,企业取得按权益法核算的缺乏控制权股权时,财务报表减少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0万元,减少确认营业外收入800万元。

例四:条件同例二,加计考虑控制权溢价水平22%。

计,则计算应计入商誉或投资收益的金额:

商誉或投资收益=30,000-45,000×60%×(1+22%)=-2,94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940

贷:投资收益 2,940

相对于例二而言,由于考虑控制权溢价因素对股权公允价值的影响,企业取得具有控制权股权时,合并报表减少确认商誉3,000万元,增加确认投资收益2,940万元。

(四)结论

由上述分析可见:由于增加考虑缺乏控制权折价因素对股权公允价值的影响,对于增加持有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会人为造成增加利润确认并增加资产确认;由于增加考虑控制权溢价对股权公允价值的影响,对于增加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会人为减少利润确认并减少资产确认。其主要原因是现行会计准则简单地认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没有考虑控制权溢价和缺乏控制权折价因素对股权公允价值的影响。

四、建议

1、应修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等2个具体准则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业务的规定,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修改为“可辨认净资产持有份额的公允价值”。

2、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已颁布执行,因此中介机构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不能只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测定,还应对投资方取得被投资方的部分股东权益在考虑控制权溢价和缺乏控制权折价等因素进行评估测定。

笔者认为如此处理方式,综合考虑了会计准则和评估准则的综合要求,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

参考文献:

[1]徐细雄,罗进辉.控股权私有收益与控制权风险补偿:来自中国的经验数据[J].2008《中国金融评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1,09.

[2]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制定.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4年12月30日.

[3]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2011年12月30日.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 价值评估 关键问题

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形成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并购、改制以及企业股权的转让等状况时有发生,不同的经济活动主题也开始要求企业价值评估。由于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相对滞后、市场环境的多重制约以及评估人员素质问题等,导致企业价值评估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一些关键问题需要重点强调。如何推动我国评估行业的发展,加快国内企业评估与国际的接轨是摆在企业价值评估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

一、成本法的使用

成本法的基本评估思路主要是通过对企业所有资产值及扣除负债价值后的企业价值进行估测,这种方法并不能有效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整体性价值,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组织化资本的影响,因此评估的结果缺乏一定标准确定,所以现阶段国际上并不认可此种评估方法。但如果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对持续经营的企业否认成本法独立使用进行商榷,则某种条件下,持续经营企业采用独立成本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则拥有的有效的基础。从托宾的q理论角度分析,在充分的竞争市场中,如果信息是全面的,则不考虑交易成本的因素,企业可以自由的进入某一行业,同样也可以自由的退出某一行业,企业也不存在可以带来某种超额收益的技术或者专利,此时的q值为1,也就是企业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相等;而如果q值不为1,则套利活动会导致企业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趋同。虽然这种完全的竞争市场是不存在的,但还有部分企业其市场环境类似于完全竞争市场,因此其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基本相同。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认为成本法极容易忽视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企业无无形资产或者很少有无形资产,则成本法能较准确的评估出其价值。

分析现阶段中国的市场状况及企业发展状况可以发现,中国的企业寿命相对较短,市场体制还不完善,而且企业价值评估缺乏科学的标准与专业的评估人员,如果采用收益法则很有可能出现加大偏差,因此现阶段还不适宜摒弃成本法的应用。

二、非股份制企业价值评估

(一) 企业的类型与企业价值评估

从中国企业的组织形式角度分析可以发现,现阶段中国的企业主要包括股份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三大类,其中股份制企业占到约43%的比例。现阶段,学术界关于股份制企业的价值评估问题研究相对较多,而较少关注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价值评估,而且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也主要是针对股份制企业的价值评估规范问题进行的指导,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不包括在内。

(二) 股份制企业与非股份制企业的差异性分析

第一,债权人与权益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差异性。一般非股份制企业中权益投资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无限制的,而股份制企业内部的股东则按照其投资的资金额度承担有限的责任,因此非股份制企业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要高;

第二,权益转让的流动差异性。股份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进行转让,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之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但前提是经过过半股东的同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股东只需要在合法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份的转让即可。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果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企业的财产,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可有优先受让权;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可以依法对其权利进行转让。从权益转让市场的现状分析,可以发现其为股权的较好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而非股份制企业的权益转让相对股权交易则相差较多。

第三,企业所有者的价值创造差异性。股份制企业内部的经营权与所有权是分开的,一般股东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但其实际的经营权并非股东行使,所以企业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股东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而分股份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结合使得所有者在企业中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

三、持续经营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关于价值类型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在产权的变动与交易过程中获取交换价值意见,不同价值类型会有不同的评估值,因此企业的评估人员需要对委托方负责,以实现企业的最大化价值。通常那些在持续经营中的企业,很多评估人员一般会简单的操作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用持续经营的价值对企业的价值进行单向评估,可事实上持续经营的价值不一定会比非持续经营的价值大,而且在还会出现持续经营价值低于非持续经营价值的状况,因此加入权益人有权利启动被评估企业的清算程序,则注册资产评估时需要根据委托,对评估对象进行分析。

四、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企业的迅速发展,企业评估的需求也开始逐渐增长,因此中国需要充分重视企业价值评估的功能与重要性,针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状况、企业实际发展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企业价值评估,最终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与实际发展的企业评估理论与方法。

参考文献

第13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2011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从总则、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评估方法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并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企业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由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不同,根据其要求应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因此,在具体的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及其对选择评估方法的影响分析

从价值评估理论来看,企业的价值取决于企业给投资者带来的效用即企业的获利能力――获得未来现金的能力。笔者认为,决定企业价值的直接因素是企业获利能力即未来现金流量和所处行业风险状况决定的折现率,它们能最终体现投资者的效用,是决定企业价值的“产出因素”,而其他的因素都是通过影响上述两个因素间接地决定企业的价值,是影响企业价值的“投入因素”,其包括:(1)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外部因素,如社会因素、政治因素、经济环境因素、行业经营竞争状况因素和科技发展水平因素等;(2)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内部诸因素,如企业一般财务指标、企业非财务指标和企业独特的不被其他企业所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资源等。

可见,企业价值评估应该视整个被评估的企业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然后充分考虑该企业获利能力,分析影响其获利能力的内外因素,并结合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该评估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企业以往经营业绩的评估分析;(2)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预测分析。在评估实务中,涉及到那些非量化或不可计量的对企业价值具有影响的因素评估时可以用数学的方法间接量化,将其修正为各类修正指标,然后再对其影响企业价值做综合的、全面的分析判断。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企业价值时需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而我国在现时情况下,由于资产市场尚未完全形成,市场信息渠道尚不够畅通,评估者的实践经验与要求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除土地及房屋评估以现行市价作为价格标准外,其他资产评估,可以运用着眼于企业自身发展状况的最常用的两种评估方法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等评估方法在现实评估应用中存在的误区

针对企业以往经营业绩的评估分析,可以运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针对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预测分析可以运用收益法。在企业资产和企业价值的实际评估过程中,笔者发现存在以下情况:

误区一:因受资产评估行业内的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习惯意识限制,会导致资产基础法简单地被理解为评估单项资产时所采用的成本法,而两者侧重点是不同的,资产基础法侧重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经过一定计算分析程序后,可以说用它能够评估整体企业价值,而成本法侧重于企业的单项资产评估,用它所评估每项资产的结果进行简单相加,并不一定能全面得出企业整体价值。

误区二:由于评估报告使用目的不同,被评估单位的主管单位可能会干预影响评估机构,造成评估机构滥用评估方法,混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例如,在现实案例中,被评估单位要实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被评估单位员工希望以较低的成本进行激励,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制约,被评估企业的主管单位往往授意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整个企业股东价值进行评估。然而,在市场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采用资产基础法会造成企业股东价值的评估结果会大大低于用收益法评估出的企业股东价值的结果,如果发生在国有投资企业,客观上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误区三: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范围概念和评估对象概念是不同的,对涉及的评估范围的不同资产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在有些评估机构会被错误地理解为对企业评估对象的部分权益或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另外,无形资产本身的无实体性、专用性、收益不确定性决定了完全套用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也是不恰当的。如果把上述情况混淆,那么评估后得出的评估结果正确性自然不能得到保证。

比如,当评估机构遇到以下两种情况:(1)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是长期股权投资带来的投资回报;(2)企业的固定资产中还包括位于繁华商业区的房产。如果只是运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准确性会严重失实,很难被市场认可。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被评估的企业资产情况复杂,那么单独运用一种评估方法是不对的,除以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为主对企业主营资产进行评估外,还可以考虑包括采用收益法所评估的长期投资的股权价值,也可能包括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商业房产的价值,但从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说,企业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是资产基础法,并辅之以其他评估方法。

三、改进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一)企业价值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分析

资产基础法基本的原理类似于等式“1+1=2”,认为企业价值就是各个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因此该方法的一个重大缺陷是忽略了不同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也就是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往往“1+1>2”,企业的整体价值是要大于单项资产评估值的加总。对于高科技技术密集型企业来说,资产基础法仅从静态及受限的动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虽已考虑了企业财务账册在册资产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但资产基础法无法对其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对企业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进行量化和分割,同时也难以比较精确地估算其价值。除此之外,资产基础法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计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行业现状、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组织问题以及契约、协同效应等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其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

总的来说,资产基础法由于其计算简单、数据容易获得且操作性强,在我国目前实务操作中仍有广泛的应用。相对而言,它比较适用于资产单一的、经营业绩稳定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价值评估和非营利性实体的整体价值评估,其运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结果是100%的权益价值。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整体价值,可以用一个公式说明,即企业整体价值=∑单项资产的公允评估价值-企业确认负债额的现值+商誉现值。

(二)企业价值评估运用收益法的可靠性分析

收益法从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通过整体上衡量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使企业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都能反映在评估结果中。笔者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例展开,用以下的公式来说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其中,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股权现金流评估值的方法就是收益法,用资产基础法来分析和评估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讲,以收益法为主,加上其他评估方法为辅所计算总结出的评估结论能够完整地反映企业整体价值,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弥补了单一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资产价值的不足。

例:杭州某知名城市生活社区网站企业拟引进战略投资者,评估机构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由于该企业主要通过经营社区网站聚集人气,从而通过站上推广及站下活动等模式获取盈利,其所有的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域名所有权、商标等,也包括网站人气、点击率和访问量、经营模式、管理团队以及商誉等各项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对上述可确指和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对企业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进行量化和分割,也难以估算其价值。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运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8 036万元,而运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58 694万元,两者相差50 658万元,差异率为630.36%。

从以上评估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运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而收益法在评估中通过整体上衡量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反映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其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市场方面也比较认可。

总之,企业价值的评估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极其重要,探讨和研究企业价值及其评估方法并作合理运用对于市场交易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J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科学出版社,2013.

2.汤谷良主编.高级财务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3.戴书松主编.公司价值评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王海粟主编.企业价值评估[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第14篇

关键词:市盈率 市净率 现金流量 企业价值

一、引言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对这三种评估方法的估值效果,国内文献多以理论性的对比分析方法进行规范性研究,但进行全面比较分析的实证结果并不多见。张建中等(2004)进行了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估价模型评估值与各企业市场价值的比较,验证了现金流量折现(DCF)模型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适用性。顾银宽等(2004)分析了公司价值评估的一种方法――EVA贴现估价法的理论模型,探讨了其在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应用。但这些研究都没有提供常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优劣比较的实证研究成果,本文试图以我国资本市场为对象检验常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评估效果。

二、研究设计

(一)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 由于成本法不能单独作为对持续经营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所以,本文仅对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比较。收益法中收益形式选定为理论上公认并为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提倡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和现金股利;市场法中的价值比率选定为最常用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利用股利现值模型和现金流量模型需要对未来变量进行预测。由于缺乏我国股票市场中对未来股利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权威预测数据,类似于Pnman和Sougiarmis(1998)所使用的方法,本文采用的替代方法是以未来三年的实际数据作为预测数据的替代值,以未来三年的年金化数值作为三年以后的估计值(假设三年后为常数)。

(二)样本数据选取 研究样本选自1996年至2005年在上海和深圳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非金融企业),样本数据来自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CSMAR系列研究数据库系统。包括计算资本成本的B系数也是来自于该系统的“中国股票市场股票收益预测研究数据库”。然而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历史较短,初期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少,而β系数的估计以及以实际数据替代预测数据,都需要多年的历史数据,必然造成用于检验的样本太少,所以本文采用弥补方法是:如果上市不足四年,当年没有B系数,则令B系数为1。本文使用的统计工具为SAS软件。在截止到2005年的数据库中,利用四种评估方法评估出1999年至2002年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2003年至2005年的实际数据作为预测数据的替代值用于计算股利现值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在2002年估计值,其余年份的评估值依次向前推算。2000年至2003年的股票回报率依次用于检验1999年至2002年按评估价值进行投资的投资效果。

(三)变量的估算和检验方法 本文采用的变量估算和检验方法如下:(1)资本成本。本文对普通股的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简化形式来估算,即r=βrm,其中,rm为市场报酬率。这相当于将CAPM模型:r=(1-β)r1+Brm中的无风险项(1-β)r1省略掉。这是由于对于如何确定无风险利率没有定论,而且我国的国库券利率及银行存款利率变动幅度太大(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同时由于β接近于1,取消该项影响不大。在市场报酬率的计算中,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历史较短且大起大落,无法利用历史数据正确估计市场报酬,因此也采用一个简单的替代变量――市场普通股股权收益率(ROE)中位值。之所以采用中位值代替均值,其理由是在样本数量不多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异常值的影响。从理论上看,这种资本成本的简单方法并非没有道理:在自由竞争、资本自由转移的条件下,超常收益将逐渐消失,企业的股权收益率具有向资本成本逼近的趋势,而另一方面全体企业的股权收益率具有平均回归的总体趋势,所以,资本成本与平均股权收益率具有一定的近似性,再考虑到企业固有的风险,则r=βrm大致代表了投资者对企业收益的必然要求。(2)利用市盈率的估值方法。t年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市盈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为:v1=eps1×e1其中eps1为每股收益,e1为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的市盈率。(3)利用市净率的估值方法。t年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市净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为V1=naps1×h1,其中napst为每股净资产,h1为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平均的市净率。(4)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估值方法。其计算公式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和摊销一资本性支出一非现金营运资本的增加。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时同期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 如果资本市场是有效的,一般认为股票价格接近于企业的内在价值,所以,通常以评估价值与股价的误差率来评价评估模型的精确性。许多研究认为,我国股票市场还不是准强式有效市场,仅达到了弱式有效市场(如陈小悦,1997),因此,股票价格不一定代表企业价值。尽管如此,本文认为,股票价格代表的是企业在当前资本市场的可行交易价值。如果评估价值接近股票价格,说明这样的评估值是目前资本市场上最可能接受的交易价值。

(1)误差率分析。(表1)提供了各种企业价值评估值与股价的相对误差率。其计算公式为:相对误差率=1(股价一评估值)口股价1。可以看出:第一,不论是均值还是中位值,市净率法评估值都具有最小的误差率。这个结果出人意料,因为在资本市场上一般更看重的价值比率是市盈率。市净率的优异表现也许说明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已对利润的虚假感到失望,转而依据相对可靠的净资产信息来评估股票价值。换句话说,资产负债表信息的重要性超过了利润表。第二,从中位值来看,市场法的两种评估值都优于收益法。本文认为,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并非强式有效市场,股价经常处于剧烈的波动之中,因此,基于市价的评估值一般会比基于理论模型(收益模型)的评估值更接近于股票价格。但无法因此断言市场法评估值比理论模型的评估值更接近于股票的内在价值。第三,股利现值模型评估值的误差率比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更差,这可能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而代之以股票股利的行为所造成的。而且我国股票投资者也已经习惯上市公司的这种做法。并不重视现金股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2)相关性分析。为了进一步验证各种评估值对股价的解释能力,本文对各种方法的评估值关于股价进行了回归分析。其中股票价格关于每股企业价值评估值的回归方程为:Pi=a+bvi+εio。其中Pi

为股票价格,vi为每股企业价值评估值。εi为误差项,a为常数项,b为系数。从(表2)的回归分析结果来看,两个市场法评估值的解释能力(调整的R2分别为5.8%和12%)都优于所有收益法评估值(调整的R2都不足4%),从这一点来看,回归分析的结果与(表1)中误差率比较的结果基本是一致的,进一步说明了市场法。特别是市净率法,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可以给出更接近市场交易价格的评估值。同时还注意到,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评估值在各年度都没有意义,t值普遍小于2。其他值都基本有意义。在收益法中,股利现值模型对股价解释能力优于股权现金流量模型,这个顺序恰与(表1)的误差率相反。从统计学上看误差率与相关性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现金流量与股价较差的相关性也许正说明了我国股市的非有效性,即股票价格已严重偏离了价值。

(二)对下期股票回报率预测能力的比较 本文采用股价向价值回归规律,通过分析价格偏离误差率来研究对下期股票回报率预测能力的比较。

(1)股价向价值回归规律。尽管市场法可以给出更接近于市场交易价格的评估值,但其并不一定代表真实的企业内在价值。本文认为,不管股票价格如何动荡不安,其始终是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的,换句话说,以较长远的观点来看,股票价格应该是向股票内在价值回归的。股票价格偏离股票价值越远,向价值回归的可能性也越大。如果能够较准确地估计股票的价值,可以根据股价向价值回归的规律制定下列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以获得理想的投资效果:当股票价格高于内在价值时;卖出股票;当股票价格低于内在价值时,买入股票;当二者相同时,继续持有股票或将资金进行其他投资。由于股票价格具有向股票价值回归的趋势,所以,内在价值越是高于其价格,该股票就应在下一年获得更高的股票回报率;同样,内在价值越是低于其价格,卖出该股票越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或以卖空的形式越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显然,如果价值估计不正确,上述投资策略可能无法获利。价值估计越是精确,利用上述策略获得的投资回报越高。

(2)具体分析过程和方法。根据上述原理,可以考察依据各种方法评估值进行投资在下一年的获利情况,以此作为判断价值估计精确度的间接依据。为了比较各种投资策略的投资效果,首先计算股票价格偏离评估值的程度,称为价格偏离误差率,其计算公式为:价格偏离误差率=1(股价一评估值)/股价1。将每年的样本按价格偏离误差率大小顺序分为10样本组合,对每0个组合计算下一年的股票投资平均回报率(考虑现金股利再投资的年个股回报率)。由于价格偏离误差率越高,该组合股价越是高于价值,则下年的股票收益率应越小;反之,如果价格偏离误差率越低,则该组合股价越是低于价值,从而下年的股票收益率应越大。对于每种投资策略.计算对冲组合回报率(最高组合平均回报率一最低组合平均回报率)和超额组合回报率(最高组合平均回报率一所有样本平均回报率)。前者表示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利用该价值估计进行组合投资所能获得的回报,后者表示利用该价值估计按最大回报率组合进行投资所获得的超过平均回报率的回报。这两个指标越大,说明价值估计越准确。

(3)结果分析。(表3)报告了各年度样本各组合的对冲组合回报率和超额组合回报率以及二者各年度的平均值。其中1999年至2002为企业价值评估年度,回报率的年度为价值评估年度的下一年,即2000年至2003年。从市场平均回报率来看,2000年股价剧烈增加,2001年至2003年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回落。检验期间股票价格经过了由上升到下降的波动过程。分析这些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收益法的投资效果优于市场法。这个结果明显与前面的结果矛盾。本文认为根据市价信息评估企业价值自然接近于市价,但如果市价偏离了价值(特别是在非有效市场),用市场法评估的企业价值就不是真正的内在价值了,以此为投资依据自然也无法获得好的效益。相反,利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由于引入了更多的关于未来的信息,使价值评估更精确,以这样的评估值进行投资应该能够获得更好的投资效果。这一检验结果也说明利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等理论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应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主要手段。另外,本文的检验结果也为我国股票市场的非有效性提供了间接证据。第二,依据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评估值进行股票投资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特别是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对冲组合回报率达14%,是其他评估值投资效益的近2倍。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模型的优异表现再次说明了现金流量才是投资决策不可动摇的基础,投资者最相信的还是现金。相比之下,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并没有足够的信心,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每年都有近半数不发现金股利,其余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也不稳定,造成投资者逐渐不再关心现金股利的发放。第三,依据市盈率法评估值与依据市净率法评估值进行投资的效果没有多大差异,即使在允许买空卖空的情况下,二者的投资效果几乎接近于市场平均股票收益率(约5%)。这一结果也说明无论是依据利润还是净资产,市场法都无法揭示企业真正的内在价值。

四、结论与展望

第15篇

上世纪后期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兴起,使得公司价值的评估显得日益重要。公司控制权的转让、并购以及作出投资决策等市场投资行为,都要以准确的公司价值评估为基础,而选择适当的方法是准确评估公司价值的前提。公司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目前较为常见的有比较价值法(市盈率)、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法、期权估价法、经济增加值(EVA)估价法等。本文将对上述几种方法进行简要介绍和比较。

一、常见评估方法:

1.比较价值法(市盈率)

比较价值法认为同类的具有可比性的公司之间的某些财务指标与公司价值的比率大致是相同的,所以可以通过公司的某一财务指标与公司价值的比率来评估公司的价值。

比较价值法的基本原理是在参考可比公司价值与某一财务指标的比率基础上,通过该比率与被评估公司同一财务指标的乘积而都到被评估公司的价值。基本模型为:

:公司可作比较的财务指标

:公司价值

应用比较价值法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选择的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公司有可比性,二是可比公司的价值必须是正确的。比较价值法主要用于评估权益资本的价值,如果要得到公司的整体价值可加上债务的账面价值。

市盈率法是较广泛应用的比较价值法,其选择市盈率作为进行评估的比较指标。市盈率是普通股每股市价于普通股每股盈余对比而确定的比率,是判断公司股票是否有吸引力以及预测股票发行价格的重要参数。

2.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法

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法估价法认为公司股权价值等于公司股权资本投资者对公司现金流量的要求权的现值总和,其基本原理是贴现原则,即资产价值是由资产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决定的,因此资产的价值就是其预期未来全部现金流量的现值和。基本模型为:

:股权资本价值

:股权自由现金流

:股权资本投资者要求的回报率

股权自由现金流是支付完所有的利息和本金以及用于维护现有资产和增加新资产的资本支出以后的剩余现金流。计算如下:

=净利润+折旧-资本性支出-增加的营运资本支出-债务本金偿还+新发行债务

3.期权估价法

期权是一种赋予持有人在某给定日期或该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的合约。期权为其持有人呢提供了一种权利,可以在期权的到期日或者到期日之前按照固定的价格购买或销售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这种权利不是义务,期权持有人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期权是一种价值取决于标的资产的资产。

1972年,布莱克和舒尔斯运用复制投资组合的思路即由标的的资产和无风险资产组成的投资组合创立了布莱克-舒尔斯期权模型。模型如下:

其中,

:期权价值

:标的资产当前价值

:期权的约定价格

:期权的有效期

:对应于期权有效期的无风险利率

:标的资产价值自然对数的波动率

4.经济增加值(EVA)估价法

经济增加值估价模型是由思腾思特咨询公司首先提出的。该模型认为公司价值等于公司目前权益资本与公司未来经济增加值的现值和。经济增加值等于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债务和股本)成本,表示净营业利润与投资者用同样资本投资其他风险相近的有价的最低回报相比,高于或低于后者的量值。经济增加值是一个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是从剩余收入或经济利润发展而来的。模型如下:

:公司价值

:经济增加值

:公司资本总额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终期价值

二、评估方法比较

1.市盈率法反映了市场对公司未来赢利的预期,可以与其他公司进行对比,直接将股票价格与公司赢利联系在一起,能比较好的反映公司特征,而且市盈率易于计算,且容易得到。但是市场并不总是正确的,对某个公司或某个行业过于乐观或悲观,会导致对该类公司股票价格高估或低估,从而导致对公司估价的错误;其次公司收益的波动会影响公司收益率,且公司赢利会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有时候收益的波动会产生戏剧性的影响,如当每股收益为负时,市盈率是没有意义的;再者公司会计利润容易受认为因素的影响而失真,这种情况下,市盈率也不可靠。

2.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理论与财务理论是一致的,在理论上适用于所有的公司,从高成长的小公司到成熟的跨国公司,且该模型不受报表粉饰的影响。运用该模型进行价值评估时需要对公司潜在的营业情况和公司所在行业有一定的了解,根据公司和部门未来的前景决定输入的变量,这对评估是一个挑战。但是随着新的技术和方法在该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如上世纪60年代以来,资本市场理论、资本组合理论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评估公司价值的能力,自由现金流贴现法逐渐成为公司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

3.期权定价法是建立在一些高深复杂的数学模型之上的,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还有很多的限制条件。期权定价法的现实意义在于运用该公式计算出期权的理论价格后与期权现行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就可以判断出市场中期权是否被高估或低估。期权定价法虽然能明显地反映灵活性的价值,而且可能在涉及较大未来灵活性的投资决策方面会最终带起折现现金流法,但是该方法还有待完善,而且公司还拥有众多的财物和机会,这些在现实中期权定价法还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4.经济增加值估价法是在最近逐渐流行的价值评估方法,其主要用途是对公司各期的绩效进行评估,由于可以核算每个独立业务部门的经济增加值,所以经济增加值指标尤其适用于薪酬计划,而且经济增加值指标可以将绩效评估与公司估价有效的联系起来。但是从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来看,该估价法在适用范围上可能会有所限制,所以经济增加值法现阶段可以说是一个公司价值评估方法的补充,但是还不能成为主流。

三、结论及建议

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和会计制度还不完善,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为准确评估公司价值造成了很多的困难,如评估变量的选择和财务指标的适应性和真实性的有待考察和研究。折现现金流价值评估法在理论和应用上都比较成熟,而且可以比较好的避免一些会计漏洞,本人认为在现阶段选用折现现金流来评估国内企业价值是比较合适和准确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我国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会逐渐规范和成熟,这对公司价值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的学者和评估师应跟紧开放的步伐,在公司价值评估领域应综合发展各种评估方法,准确评估企业价值使我国企业在资本的浪潮中能真实反映应有的竞争力助推企业的发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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