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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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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论文

第1篇

经济全球化将推动我国的改革进入新阶段,例如:经济全球化大大增加了对政府的压力,彻底的政府改革不可避免;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全面的市场竞争,加快企业改革,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具紧迫性;经济全球化强调金融的国际化,金融部门的市场化改革将首当其冲。

加入WTO为我国提供了新的改革动力。加入WTO是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全面开放阶段,逐步放开包括金融、保险、电讯、会计、咨询、旅游等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我国加入WTO,目的是通过开放市场来解决经济转轨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放倒逼改革是未来几年我国经济转轨的新特点,以全面开放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大破除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以形成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从而在改革开放中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加入WTO,给我国经济改革留下的时间和空间都十分有限。进入新世纪,改革更具紧迫性。加入WTO,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经济转轨的紧迫性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强烈,改革受到严格的时间限制。同时,改革又要面临国内外的双向压力。既有国内压力,又有国际压力。前20年我们的改革虽然存在国际压力,但是因为没有加入WTO,一些规则的遵守带有很大弹性,今后不遵守就要受到惩罚。因此,改革的内容必须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规则。从这个意义说,加入WTO是我国的第二次开放,第二次改革。

二、经济全球化将促进经济转轨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的结构性重大变化。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我国应当积极推进结构性改革

我国按照WTO的规则参与经济全球化,必然使原有的产业结构、体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此,未来几年,我国经济转轨的重要任务在于结构性改革的实质性推进。在保持宏观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抓住机遇,适时地实施和推进结构性改革,就能加快体制创新,从而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的较快发展提供真正动力。

结构性改革是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强调制度框架的改革和经济调控规则的改变,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及规制环境。我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经济体制转轨正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其一,我们采取的渐进式改革的方法在实践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改革中积累和遗留下来的深层次问题、结构性矛盾日益集中地突现出来,日益对改革进程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形成制约;其二,无论是在宏观经济层面或经济运行层面,结构性调整和结构性改革交织在一起,结构调整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结构性改革,结构性改革为结构调整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这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重要特点;其三,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和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从外部对我国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和进程提出新的要求,带来新的动力和压力。

由于体制性的结构问题成为改革的突出矛盾,因而实行并加快结构性改革是新形势下改革的重要选择。推进结构性改革,对我国“十五”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对促进经济的较快增长,对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都会产生重要的作用。应当说,20多年的改革实践已为结构性改革创造了很好的基础。在当前宏观经济和社会都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实施结构性改革的条件也是比较有利的。

推进结构性改革是实现制度创新的关键所在。经济转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不仅仅是一种运行机制代替另一种运行机制,它实质是体制创新与新体制结构逐渐积累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又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转轨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整体。实施并推进结构性改革,就是面对新旧两种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加快培育发展新体制因素,并逐渐形成新体制的合理结构,以充分发挥新体制结构的整体优势和作用。因此,结构性改革阶段既同以往的改革相联系,又表现出这一阶段改革的重要特征:

——强调体制创新在推动经济改革中的根本性作用。结构性改革不仅仅在于注重一项新制度的安排,更重要的是重视制度结构的合理性。因为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其结构性,都以其他制度安排为补充。制度的互补性及其合理结构是一项新制度充分发挥效应的基础和前提。

——强调改革的配套性。由于体制的结构性特点,配套改革的结构性改革阶段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结构性改革注重整体改革的配套性、系统性。我国现阶段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国有企业要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配套;深化农村改革要与加快城市化改革相配套;经济体制改革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结构性改革既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相互配套,同时也要求与社会改革、政治改革的密切结合。伴随经济改革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已超越了经济本身。全面的配套改革将成为一个大趋势。

——强调法制化建设对推进改革的作用。以立法来保证体制创新的自觉性和目的性,同时制度化、法制化又是结构性改革的基本目标。没有法治的体制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就难以确定。保护已有的改革成果,规范未来的改革行为是结构性改革对法制化提出的基本要求。一是与产权保护(包括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制建设对结构性改革的成败具有关键作用;二是依法行政,用法律和制度约束政府行为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三是加快与重大改革措施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例如,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这对我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十分重要。

经济体制转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不仅是一种运行机制代替另一种运行机制,它本质上是体制创新与新体制结构因素不断积累的过程,并且这个转变过程必然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以及政治结构有机结合、整体转变的过程。顺应效率和发展的要求逐步推进和实现这种结构性的调整和改革,对经济转轨国家来说最具实质意义。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适应于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推进结构性改革,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寻求出路,也是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正在共同致力实现的目标。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和经济体制转轨国家,我国推进结构性改革既有与其他国家相同的共性,又有特殊的规律性。当前,我们既要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经济结构矛盾,比如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等,但更要关注在我国经济转轨的特定时期,优化制度性结构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性作用。

三、把握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转轨的特点,我国应当通过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改革目标

实践证明,经济全球化正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即如何防止全球范围内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我国的经济转轨已把缩小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差距提到重要议程。为此,要把对重大社会利益关系进行有效协调作为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并由此使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政治结构之间相适应。经济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是经济利益关系的变革和重新调整,在此过程中必然有人受益,有人受损。关键是经济改革能够兼顾利益相关各方,并通过相应的社会改革对利益受损者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合理的补偿和救助。伴随改革开放的过程,我国原有的社会利益机制、利益格局以及相应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改革新阶段,迫切需要对重大社会利益关系做出主动的、积极的调整。这已成为当前我国改革所面临的突出矛盾。

以人

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的归宿,将在新时期改革进程中更加突出。使人民群众在改革过程中受益和得到实惠,是过去20多年我国经济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我国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广大百姓的共同富裕。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原有的利益格局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现实生活中与人民群众利益相背离的现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们对改革的预期,挫伤了人们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进程的积极性。这突出地表现在各种收入差距不合理拉大;政府部门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突出,腐败蔓延;伴随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口增多,城市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并由此产生种种结构性矛盾和问题。

在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在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我们的改革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并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实施并推进结构性改革,应当客观地分析改革的基础和条件,注重分析和把握改革的主要推动力。新时期推进结构性改革,需要格外强调广大群众在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广大群众拥护改革的程度和参与改革的热情。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应当始终是改革的根本出发点。

市场经济的优势在于它在不同社会及文化中的差异性及适应性。在某种意义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人民市场经济,是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主要获益者的市场经济。因而它的根本优势在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获取利益基础上的广泛参与。作为顺利推进我国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证,明确结构性改革的目标,增强改革的透明度,让广大群众了解改革的进程和内容,并使他们中的多数在改革中获益,过去是、下一步仍然是我们顺利推进结构性改革应予坚持的重要原则。

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打造与新体制有效运行相适应的制度性、社会化的基础。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实现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至关重要。产品短缺是计划经济体制突出的特征和现象。但从制度的缺陷讲,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最大的短缺是产权的短缺,它的基本特点是产权主体的单一化。这是传统经济体制下不可能产生竞争、没有经济活力的制度原因。经过20多年的改革进程,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在某些方面已经有所突破,已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展开和深入,产权主体的社会化成为一个必然的要求和趋势。结合我国经济改革的实际进程,以无偿和有偿相结合的原则,多种途径实现企业家、尤其是创业型企业家的价值,规范推进具有我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有效构建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由此推进产权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社会化的转变,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制度基础,是新时期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此外,要从法律上赋予和保障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为农民增收创造根本性的制度条件。

第2篇

(一)加强统一各国经济法的力度要求世界各国统一机构及立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各类以WTO为代表的国际贸易组织已经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其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世界各国的经济法逐步趋向统一。第二,在WTO协定、国际公约以及其他国际贸易协定共同的约束下,各国的商法和经济法都已经逐渐开始呈现出统一的趋向[2]。第三,自由贸易区中形成和发展的经贸一体化也促使各国商法和经济法逐步形成了统一。当前,对各种国际经贸关系进行处理的国际公约,不仅在数量方面有所增加,同时发挥的作用也更加明显了。

(二)促使国际经济立法和其相关领域的立法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不断加强的全球化趋势促使各经济领域的国际法在功能方面实现了有效的整合,并且,国际经济立法和其相关领域的立法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其联系主要表现为两种:策略性联系和规范性联系。所谓的规范性联系主要是指不同领域的国际法在对法律原则本身以及各自的对象进行调整时会促使其相互牵连。那么策略性联系主要指的是部分国家或者是国家集团,在交换投票权的过程中因为考虑到谈判结果而促使各国经济法产生联系[3]。比如,在某个领域当中,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一个国家具有优势,这个国家希望能够在这个领域内签订对其有帮助的国际协议;然而别的国家虽然在这个领域不具备优势,但有可能在别的领域就具备相对的优势,所以,如果谈判双方的出发点都是本国的利益,那么可能永远都达不到一种双赢的谈判结果。如果能够将两个领域中互有优势的两国有机结合起来并且进行打包谈判,那么就会有较大的可能性出现双赢的结果,这样一来,在这种互有优势的领域中,两国签订的协议以及条款就可以在国际组织制定的协议体系中顺利成章地出现,从而促使国际经济法与相关立法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

(三)促使国际经济法和国内经济法实现更加深入的融合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导致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国际条例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主要的几个国家或者是国际集团进行谈判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只要哪个国家或者国家集团拥有越高的谈判技巧以及越强的综合实力,那么其国内的法律就会对国际法产生越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一旦国际法成型,那么其就会反作用与成员国的国内法。在不断总结各国的经济法之后得出了一种清晰度越来越高的规律,即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界限的模糊度已经越来越高,国内和国际经济法之间的融合度正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二、结语

第3篇

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活动全球化。生产活动的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国际分工正在演变成为世界性的分工:1国际分工的内容发生变化。国际分工从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分工逐步发展成为以现代工艺、技术为基础的分工;从产业各部门间的分工发展到各个产业部门内部的分工和以产品专业化为基础的分工;从沿着产品界限进行的分工发展到沿着生产要素界限进行的分工;从生产领域分工向服务部门分工发展。2国际分工的形成机制在变化。即由市场自发力量决定的分工,向由企业,主要是由跨国公司经营的分工和由地区经贸集团成员内组织的分工发展,出现了协议性分工。3水平型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的分工,产品零、部件的分工和产品工艺流程的分工。4形成了世界性的生产网络。5世界性的国际分工使各国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世界各国充分发挥优势,节约社会劳动,使生产要素达到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形成。1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增强。它表现为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如以1990年为100,世界货物出口值指数从1985年的56,上升到1995年的144,同期世界生产指数从86上升到107;世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同期从85上升到106。1990-1995年间,世界贸易出口量年均增长率为6%;同期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2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世界服务贸易额从1985年的380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亿美元,在国际大贸易(货物与服务)中的比重同期从163%上升到188%。3国际货物贸易交换品种多样化。在世界贸易中,占世界出口1%以上的货物从1980-1981年的11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21种。在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中,80年代中期,制成品所占比重开始超过一半;在出口中占1%以上的货物种类从1980-1981年的6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19种。4发达国家同类货物相互交换增加,主要的经济贸易大国一般既是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也是该类商品的主要进口国。5国际贸易趋同化。它表现为:电子化贸易手段普遍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已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其他如电子商务(EC),电子贸易撮合(ETM),电子资金转账(ETF)等已在许多国家开始使用;ISO9000系列成为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标准;贸易合同标准化。6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多边贸易体制正式确立。1995年1月1日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世界贸易进一步规范化,世界贸易体制开始形成。作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组织和法律基础的世界贸易组织,以其法人地位对所有成员方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囊括当今世界贸易诸多领域的多边贸易体制大框架已经构筑起来。

(三)各国金融日益融合在一起。1金融国际化进程加快。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大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开始了大规模合并、收购活动,以提高效益。如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买下了大通曼哈顿银行在比利时和荷兰的附属机构。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国民希敏寺银行也吞并了一些欧洲其他国家的小银行,以扩大在欧洲的网络。为了提高本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很多国家对于大银行的合并表示了支持的态度,1993年以来,世界排名在200名之内的大银行之间至少发生过25次合并。2地区性经贸集团的金融业出现一体化。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可在欧盟内经营不受国界限制的保险和投资业务;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则可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加紧渗透欧洲市场,欧洲的金融市场将演变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3金融市场迅猛扩大。到1995年,外汇交易额已上升为世界贸易额的60倍,全球外汇日交易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国际信息的网络化,外汇市场的资金交易正以"光的速度"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

(四)投资活动遍及全球,全球性投资规范框架开始形成。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投资成为经济发展和增长新支点。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额与年均国际贸易额的比例在缩小,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率高于国际贸易年均增长率。1990-1996年年均世界出口贸易额为41,14571亿美元;同期,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56535亿美元,二者之比为160∶1,差距进一步缩小。1991-1996年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18%;而同期世界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后者大大低于前者。

第二,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主体多元化。据统计,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从1985-1990年年均1,55578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46824亿美元。同期,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45005亿美元增长到2,94732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932%下降到849%;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0554亿美元增长到51469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67%提高到148%。同期,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从1,41930亿美元增长到3,49227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从1,16744亿美元增长到2,08226亿美元,在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中的比重从822%下降到596%;发展中国家从24736亿美元增长到1,28741亿美元,所占比重从174%上升到369%。第叁,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发达国家中主要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同时也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1995年,德国、法国、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荷兰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占当年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56%;同年,除日本以外的上述国家占当年世界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3%。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1985-1995年,有2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吸收者。第四,国际借贷资金流动量增长很快,证券股权投资迅速发展。1993年流动金额为8185亿美元,1994年增加为9534亿美元,1995年增加为12,584亿美元。与外国直接投资一样,证券股权投资依然偏向于少数新兴市场国家,1995年亚洲就占了流向新兴市场的外国证券股权投资净流量的53%。此外,外国证券股权投资的来源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性。1992-1994年,流向新兴市场的这种投资35%以上来自美国,15%来自日本,11%来自英国。近几年来,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投资者也向新兴国家进行这种投资。第五,投资自由化成为各国国际直接投资政策的目标,国际直接投资规范安排提上日程。90年代以来,保护和促进投资的双边投资条约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1997年1月1日,全世界已签署这种条约1330个,涉及162个国家,在5年里条约数增加了2倍。1991-1996年,各国政府共对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约600次调整,其中95%是放松对外资管制的措施。1995年,在64个国家的112项立法变化中,106项属于趋于自由化或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国际社会为达成国际性的投资协议开始行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一次将投资问题纳入多边贸易的体系,并达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出现通过协商建立一个综合性多边国际直接投资框架的行动,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九次会议对未来多边投资框架进行了探讨,并已达成协议。

(五)跨国公司作用进一步加强。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第一,跨国公司的数目剧增。据统计,1996年跨国公司已达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属企业已达到276,659家。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增加到36,380家,所占比重下降到8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增加到7932家,所占比重上升到178%。第二,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基地的最大跨国公司日益全球化。按外国资产排列的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在它们的外国附属企业中拥有17万亿美元的资产(控制了约1/5的全球外国资产)。第叁,跨国公司开始结成新型的"战略联盟"。面对竞争压力、自由化浪潮和新投资领域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参与全球化经济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结成联盟。通过兼并与收购在国外建立自己的生产设施,以保护、巩固和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1988年到1995年间,全球跨国兼并与收购总额增加了一倍,达到2290亿美元。1996年,有45起跨国兼并与收购的规模超过10亿美元。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以协定(股份和非股份)方式加强联合。1995年缔结了近4600项这样的协定,而1990年只有1769项。1990年以来,跨国公司之间在核心技术(信息和生物)方面也加强了战略性研究与开发伙伴关系。第四,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规模和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其国家贸易中的比重提高,出现了无国界经济。

(六)经贸文化、人才出现世界性。以全球化、高速化、个体化为特征的多媒体网络正在覆盖全球;出现了经济生活和贸易文化的全球性趋同现象;"国际人"开始走俏,全球性的共同发展目标形成。为了在经济竞争中取胜,"国际人"正在成为各个国家、各大公司的首选目标,培养"国际人"、寻找"国际人"已成为世界性的人才战略潮流。日本公司率先提出"国际人"战略。他们认为,国际人应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积极肯干,但是不蛮干;人际关系融洽,不以自我为中心;兴趣广泛,知识丰富;外语出色,乐意结交外国人;行动迅速,快食、快眠、快便;迅速适应并爱上异国他乡;意志刚强,富有忍耐性;深谋远虑,但不优柔寡断;安排、处理好家庭生活关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此外,绿色主义、环保哲学,共同反黑、扫黄、打白(毒)和反腐败,共同致力于发展与和平,共同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均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传统的衡量国家之间经济贸易权益的概念与统计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与互动加强。

1.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相互依存进一步加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之间货物、服务、资金、技术和市场高度融合,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上述关系也在加强。

2.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传递障碍在减少,互动性加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下,对外贸易与国际资本流动在各国之间的经济传递中的作用在加强。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对外贸易与投资逐渐变成双向传递渠道,发达国家把经济发展与衰退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传递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波动也将影响到发达国家。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震动了全世界;1997年7月由泰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并未使发达国家幸免。

(二)经济全球化迫使人们的概念在创新。1大国际贸易概念出现。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外经济交往合作中,不能只考虑货物贸易,还要把货物贸易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技术综合考虑。因为,货物贸易与投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两个支点。2将大国际贸易概念与本国经济的调整优化、改革开放密切地结合起来;"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传统信条已让位于"经济接轨"和"市场融合"。3变被动接受经济全球化为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科技革命作用的结果,是大势所趋,纷纷主动改革本国经济体制,发展开放性经济,推行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为跨国公司创造投资条件,并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活动。4变单边制裁为求得"双赢"。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另一国单方面采取"贸易保护"、"贸易摩擦"、"贸易制裁"等以邻为壑的措施,已开始由自我保护的工具变成了双刃剑,在制裁别国的同时也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其上策是通过谈判,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促进双方的经贸发展,取得"双赢"。

(三)经济全球化使国家受到冲击,相互协调成为时代主旋律。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传统的国家内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原本是一国独有的权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拥有的权力。各国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协定、规范和惯例来运作;跨国公司在各国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使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干预作用在减弱。在国家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了让与,但它是以对等为原则的。当今世界各国都是拥有的独立国家。共享是让与的前提,没有共享也就不会有让与。经济全球化迫使各国把二者结合起来,出现了相互协调,使它逐步成为各国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基石。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在国际上和各国贸易政策中开始成为主流。

(四)经济全球化要求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体化。20年来,面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特别是产业内部贸易的增长,新贸易理论将产品差异、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等工业组织理论引进传统的比较优势框架,为国际贸易理论分析做出了贡献。但它仍然假定企业只在某一个区位生产商品和服务,将对外直接投资排除在分析之外。同时,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不同类型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的各类贸易流动,但仍是以单个企业为依据的投资分析,未推广到国家层次。80年代初以来,经济全球化要求把贸易与投资理论结合在一起分析贸易与投资利益与效益,出现了新的理论分析,其理论模式主要集中于纵向或横向一体化。在这些理论分析中,产品增值链活动的不同假定可以在不同地理位置上进行,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进行完全相同的生产加工。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中,企业行为被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总部行为。总部行为包括工程、管理和金融服务,以及信誉、商标等甚至可以无偿转让给远方生产区位的服务,这类行为有时被简化概括为研究与开发。

第二,实际生产行为。实际生产行为又可再分为上游生产(中间产品)和下游生产(终极产品)。所有这些行为都被假定为具有规模收益递增效应。由于总部服务的运输成本极低,企业可以将生产行为从总部分离出去,但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企业将某些生产行为集中在某一区位。在贸易分析中典型采用的两国均衡框架,国外市场和国内市场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企业在两个国家进行活动时,可以将总部行为安排在母国进行,但其实际生产或转移到东道国进行(纵向一体化),或者既安排在国内,又安排在国外进行(横向一体化)。因此,现在的企业不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且还通过生产的组织进行竞争。这些理论模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单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决定了国内、国际经营企业的总格局。这一问题属于理论分析中的国际化生产部分。一旦国际化生产活动分布格局形成,国际贸易的格局便随之确定。贸易与投资理论的一体化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能以单纯的贸易行为来衡量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

(五)经济全球化对表明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1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经济全球化下国家之间实际的贸易利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贸利益出现了几种变化。第一,在产业内部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大量增加下,按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划分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掩盖了国家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实得;第二,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商品直接出口,变相地进入了东道国的国内市场,因此,母国公司在东道国国内的投资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收益应计入母国的经贸收益;第叁,在一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把该国进出口贸易额作为该国的贸易利得,更加失实。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下,在计算各贸易国的贸易收益时,上述几个现象不能忽略。2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应予修正。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制度来源于美国,并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各国的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之都有相应的条款和协定。在国际贸易局限于产业间和投资不普遍的情况下,按原产地进行统计基本上可以反映贸易国的贸易利益。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按原产地统计则会出现两种误差。第一,未能如实反映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全球化经营,它们生产的零部件、产品的进出口,按价值链、资本所有,理应属于母国,但却计入东道国的贸易统计。第二,原产地规则以货物贸易为主,未包括服务贸易等,因此,原产地统计在不能真实反映货物贸易的同时,也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国与国之间的大贸易关系。

(六)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资本外投。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1996年接受了129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外投资了510亿美元,二者都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它们在获得世界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30%上升到1996年的37%。其中,48个最不发达国家在1996年的资本流入量也增加了56%。

第二,促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由于资本的流入、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活动和本国产业结构的改造,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从1980年的560%上升到1990年的733%和1994年的777%。

第三,迫使发达国家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予以考虑和解决。发达国家日益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下,它们的经济稳定和发展有赖于发展中国家。在债务解决、地区经济一体化和联合国的改革等问题上不得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第四,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改革。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1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达国家构筑以其为中心的国际经贸基础。在此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将会受到更大的削弱。2发展不平衡在加剧。

第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平衡在加剧。经济全球化为以发达国家为主的国际资本开拓了寻求更高利润的地域和空间,在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差甚大的背景下,经济全球化,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收入差距在拉大。1965年,七个主要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是世界最贫困国家的20倍,1995年扩大到39倍。

第4篇

(一)经济落后,人才匮乏2013年贵州省经济增速跃居全国第一,但总体经济实力仍然很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基础欠缺。虽然贵州省政府和人民都在积极建设全省文化事业,推行一系列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与其他省市相比较,只是杯水车薪。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文化资源基础,同时也需要大量技术创新人才的支持。而贵州省属于西南贫困省,人才吸引能力弱,人才资源匮乏成为阻碍贵州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原因之一。

(二)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不成熟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密不可分,文化与旅游的融合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文化产业是一种抽象形式,需要利用旅游产业为载体来表现。贵州省旅游资源丰富,但旅游资源分散且整合开发难度大,并且宣传力度不够广泛,很多人对贵州的认识停留在很片面的层次上。另外,贵州省旅游产业大部分是依托自然景观资源,旅游产品大都只是对自然资源的初级加工,复合性差,业态品种单一,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总体发展不成熟,导致文化创意产业的探索发展路径比较模糊。

(三)全省整体文化发展不均衡,项目层次低贵州省文化以省会贵阳市为中心向四周各县、市辐射,并呈衰退减弱势。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极为不平衡。省内目前已有一批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但是缺乏高端、大型、创新的项目支撑,并且大部分已有项目属于外层面,核心特色性较弱。省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园区例如多彩贵州城、贵州水田国际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仁怀名酒文化产业园等正在建设中,项目未来影响力与成效性不可预期。

(四)文化产业管理体系不完善贵州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贵州经济欠发达,文化基础设施薄弱,体制不够完善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场,需要政府完善融资体系,给予文化产业政策性支持,鼓励更多的文化企业入驻贵州,引进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利用贵州省先天资源优势。另外,文化产业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能界定不清,管理效率低,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和无序的开发利用。

二、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有效合理地开发文化旅游资源贵州省总体地势不平,旅游自然资源虽丰富但开发难度大,由于经济政策等原因许多自然资源并未充分挖掘。另外,已开发的部分资源存在开发定位不明确,旅游产品单一等问题。建议由政府主导合理有效开发自然资源,通过精确论证及规划后再开发,避免自然资源的浪费。

(二)利用品牌效应和现代传播方式有效宣传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是贵州省目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必然趋势,而如何有效地宣传贵州省特色文化是贵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结合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功案例,比如迪士尼乐园,通过塑造一系列卡通形象,捧红了米奇,维尼熊等卡通明星。吸取经验,可以通过塑造贵州民族文化形象,借用“多彩贵州风”等品牌力量带动,结合现代传播方式,以动画片叙述或其他形式,对贵州省民族特色进行宣传。同时开发相应的文化旅游产品吸引游客消费,并将贵州文化传播出去,以旅游产业为载体彰显贵州民族文化特色。

(三)将传统文化产品与创意产品有效结合贵州省的文化产品大部分停留在对文化旅游资源的初级加工层面上,缺乏创新性和复合性。建议由政府主导充分整合资源,融入创意元素,利用现代先进技术等方式对文化产品进行升级。发展民族产业,以民族活动为突破点,开展各类民族展览会,结合贵州传统特色产品和文化,开发符合时代潮流的创意产品,吸引资金和人气,带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四)健全体制,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市场环境良好的体制是文化创意市场顺畅运作的保证,贵州省应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完善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推行一定的扶持政策,为各类文化创意项目和文化相关企业提供发展的平台和机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的相互流动;规范相关部门,明确管理职权,提高管理效率。政府计划与市场控制共同作用,调节经济和监管市场,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市场环境。

三、结论

第5篇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必然会带动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规范。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经济法不仅仅只是指国际经济关系,其中还包括了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规范势必也会使国际经济法中的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首先,经济全球化的一大标志就是“WTO”组织的建立,WTO的建立让一些原本属于国内控制与管理的经济活动归置于WTO的管理之下,国际经济法的应用更为广泛。其次,经济全球化要求经济发展与规范尽量能够保持一致,其中就要求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尽量的能够达到基本一体化,努力使全球的经济法都处在步调一致、目标一致的要求上,使全球的经济发展也趋同化,从而能够使经济全球化做到更好。第三,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范围变得更加广泛,目前,经济全球化得到了各国的大力支持与发展,WTO的建立也使得经济全球化有了保障,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与WTO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之所以受到了关注与支持,正是因为经济全球化提倡经济自由化,促进了各国各种经济交易与活动相互融合、作用、甚至相互促进,从而有效的刺激了经济增长。经济全球化为各种形式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广泛的、自由的交流平台。在这样的平台之上,国际经济法也必须顺应发展,相互部门之间的联系也更为紧密,以确保各类经济的融合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贸易与投资措施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贸易与投资措施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投资作为向市场提供货物与服务的主要途径,能够有效的影响着贸易的规模以及构成,还能够决定着贸易的发展方向。同时,贸易的发展也能够反过来影响投资的规模与方向等。其次,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目前,金融业的发展已经逐步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当中的一种,是金融业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向,金融服务涉及的领域较广,例如银行、保险、证券等等,这些领域都与投资贸易有着紧密的关系,金融服务采取的相关措施与政策和投资贸易的发展往往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第三,投资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为密切。环境问题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了国际性的问题,现如今,人们无论做什么都要考虑到环境问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务必要考虑到其对环境的影响。目前,环境问题已经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绑在了一起,WTO也将环境问题作为了讨论的一大重要议题。贸易的发展可以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可能由于其发展导致资源开发过度或资源滥用加速而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因此,投资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如何让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是目前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所面临的一个问题。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在经济全球化之前,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往往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但是经济全球化使得全球的经济格局发生了变化,国际经济法的作用越来越具有实践意义,这就要求国际经济法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WTO组织的建立对于协调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之间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其规定的一些规则就可见一斑,特别是WTO对其规则的实施方式,WTO要求各国的经济法措施不得与其规则相冲突,以此来保证其他国家的利益。同时,WTO要求也必须秉承“统一、公正、合适”的原则来实施其规则。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要实现不同国家的经济交流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不同的国家法律不同、信仰不同、习惯不同,这些差异通常容易使各国在经济贸易的过程中产生争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WTO建立了强有力的解决争端机制。这个解决争端机制的建立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当中的一个重大突破。在解决争端机制的监督之下,那些违反国际经济法的国家无疑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从而使其经济发展受到影响,还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经济制裁。

三、结语

第6篇

要素集聚与要素集聚力

(一)要素集聚的内涵

要素集聚是劳动力、资本、知识、技术、制度、政策等经济要素在一个国家或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是要素合作的过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素集聚就是各种要素的国际流动,是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专利、跨国经营网络等要素集聚到另一些国家或地区,使这些国家或地区成为全球经济体系的主要生产者。通常所说的要素在地理上直接从一个地方流向另一个地方,这是狭义的要素集聚。本文所指的要素集聚是一种广义的要素集聚,是要素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过程。

(二)要素集聚的特征

要素集聚是一个动态过程。要素集聚实际是要素的移动过程。开放经济和封闭经济的基本区别在于,开放经济体系可以突破国内资源的约束,在国内资源不足时,从外部输入,国内资源充裕时向外输出,通过资源的国际流动实现资源的跨期最优配置。

要素集聚不是简单堆积。要素集聚不是简单把外部要素聚拢过来,或拥有或占有,而是让各种要素协同作用,进行要素合作,实现要素的价值。经济全球化解决了一个国家或企业仅仅依赖单一国家资源的问题。

要素集聚是不均衡的。要素集聚状况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在一个经济体内部都是不均衡的。实际上,之所以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很大程度上是要素集聚不均衡造成的。

要素集聚模式决定了产业发展模式。发达国家集聚了科技创新、资本、知识等高级生产要素,往往成为新技术、新产业的发源地,当这些产品标准化及产业成为夕阳产业以后,就会被转移到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所以,发展中国家只好成为发达国家全球价值链上的生产者或者组装者,生产和加工最低端环节的产品。

要素集聚模式决定分工模式。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标准、品牌、优秀人才和跨国经营网络等高级生产要素,向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大量集聚,世界主要的跨国公司纷纷把生产基地、地区总部甚至研发中心向该地区转移。东亚地区特别是中国成为了世界要素的主要集聚地,由此也成为了世界工业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

(三)要素集聚的途径

要素集聚主要有四种途径:自然集聚、人为集聚、近程集聚、远程集聚。不同国家在这些途径的应用比例有所不同。自然集聚是指一个经济体由于具备初始的资源禀赋,从而拥有吸引资源的能力。人为集聚的主体是各国政府、企业和其他相关组织,包括主动挖掘、吸引、管理、配置优势资源,以及对退化资源的处理。近程集聚指的是区域经济体积极的挖掘、利用和整合积累内部及邻近区域资源,而远程集聚则是破除地理的限制,积极从较远的国家或外部地区集聚优势资源。通过这些手段,可以实现国家集聚环境的补缺和扩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激励。

单纯的要素流动比商品流动要困难一些,有时候甚至是不可能的,因为要素流动的背后会涉及军事、政治问题,比如移民限制是很普遍的现象。即使在一体化程度很高的欧盟内部,包括资本在内,人口的流动也受到很大的控制。所以,要素集聚过程更多地表现为以企业、产业为载体的要素流动过程,主要表现为:

1.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本身就是一种要素集聚过程。现实中,贸易的确是要素流动的替代品。中国向美国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意味着美国利用了中国的劳动力;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向中国出口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品,即表明中国利用了国外的技术、资本要素。国际贸易作为间接的要素交换,美国集聚了中国的劳动力,是要素的“远程集聚”。外包就是一种典型的远程要素集聚。

2.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带动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移动的最主要的推动力,因为其本身就是资本跨国集聚的结果,并且随着跨国公司业务的开展,它会带动技术、人才、管理等其他生产要素向东道国集聚,以及跨国公司内部的交易活动也带动了中间产品和资金的流动和交易。

3.外包。外包是指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的经济活动,是企业的外部寻源。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近年来,中国承接了大量的国际外包业务,使西方国家,主要是美国、日本等国远程集聚了中国的劳动力要素。

(四)影响要素集聚的因素

影响要素集聚的因素,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地变换。要素流动会受到种种限制,“国界”是不可避免的影响因素,即便没有正式的贸易壁垒,国界就是实际的贸易壁垒。因此,要素集聚需要一定的环境因素:

安全因素。保证生产要素的安全是一切要素目标的前提条件,这在资本和劳动力要素方面体现得最明显。

自由的市场环境。要素集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增值机会,提高要素收益,而流动性是保持要素获得盈利机会的前提,自由的市场环境则是要素流动的保障。所以,互通有无是要素的根本。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都与外部要素流入有关。

开放程度。较高的开放状态虽不是要素集聚的充分条件,但却是要素流动的重要基础。因为,高度开放的条件下,要素能够较自由的流动,提高了要素流动的效率和社会收益。经济全球化下,价值链分工的形成与发展,增加了要素之间合作的机会和要素配置效益。

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地理位置、交通及通讯等条件,甚至还有良好的环境。

政策、法规。政策要素能人为地或有意识地创造要素集聚环境,法规则是要素集聚的法律保障。

其他条件。宜人的气候、清洁的空气会成为要素集聚的理由。全世界的对冲基金经理都集聚在一些有特色的地方,如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格林尼治和英国伦敦的梅费尔,但近几年来不断向新加坡集聚,因为该国宜人的气候、良好的国际环境以及优越的生活方式,还有人才、法律环境和免税政策等要素环境。

经济全球化与要素集聚的相互关系

要素集聚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征和基础。一方面,要素集聚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为要素集聚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要素集聚推动了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涵就是要素的跨国流动不断增强。众多国际组织和专家学者对经济全球化的本质进行了分析。如罗肇鸿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经济的一种运动状态,主要是讲生产资源的配置已经超出民族国家的范围,在地区甚至全球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余永定也指出:“全球化的本质是生产要素跨国界的自由流动。在世界处于一种理想状态的情况下,全球化作为这一流动过程的终点,意味着资源的最优配置已经达到了它的空间极限,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帕累托优化”。从根本上说,“经济全球化是一系列导致要素、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以及服务产品市场的经济活动跨越地理界限形成统一整体,并使跨国界价值链在国际循环中地位不断上升的过程”。

战后,国际贸易和金融活动将世界各国和地区紧密联系在一起。要素的国际流动把各国独立的生产过程变为真正的世界性生产过程,并促进了跨国公司这一全球化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因此,要素的国际流动才是经济全球化区别于世界经济以前发展阶段的本质。

(二)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要素集聚机制

在一个相互依存的世界中,要素的国际交流将世界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世界经济体系就是在这种联系和交流中形成的。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制度安排、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机制促进了要素交流。要素的交流能力既反映一个经济体的硬实力,又反映其软实力。

全球经济多边规则与制度安排,规范了商品、资本、技术、人力等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马丁•舒曼在《全球化陷阶》中指出,“这些组织框架和制度的出现,本身就是特定时期国家之间经济实力博弈的暂时均衡的结果”。由于经济实力和相应的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大不相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球化经济运行规则,发展中国家只能被动接受。发达国家具有全球化的国际制度优势,不断利用其主导的国际经济组织推行本国意志,保护本国利益。

要素集聚机制就是引领要素顺利集聚的法律规制,它影响乃至决定要素集聚方式和效率。一个地区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水平受到制度效率的约束。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地区要素集聚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加快体制转轨。经济发展的经验事实显示,一个好的、有效的要素集聚机制可以顺利实现要素的自由交流与配置,降低要素交流成本。

在当今世界,国际机制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多层次、多领域、高效率的会晤、协商机制和多边合作机制及其载体,世界各国在一个制度化的框架内,可以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磋商、决策、执行和监督,从而使一国无能为力的问题以较低的成本得到妥善的管理和解决,从而大大提高了全球要素集聚能力和集聚效率。

在国际要素集聚机制框架内,除了上文提到的国际组织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和发展趋势,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要素集聚,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要素的有效集聚,提高了要素配置效率。欧盟是一体化程度最高的经济体,1993年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以及1999年启动的单一货币欧元,部分实现了要素的无障碍集聚。

要素集聚与比较优势的关系

(一)要素集聚能力决定国际分工地位

全球化经济要素流动的本质与基础性特征决定了开放经济通过要素的流入(或流出,但当前中国主要是流入)实现了各种生产要素在本国的组合。由于这种组合,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国际分工概念。上世纪后半期以产业的国民差异为基本特征的国际分工深化为以产品的国民差异为基本特征的分工,9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形成了以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分工——不同国家所有的生产要素在一个国家中进行组合,形成某一产业,生产出某类产品并出口。在这个意义上,分工可称为“要素分工”,即各国以某一种或几种特定生产要素参与全球化经济下的国际化生产。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一种更深层次上的国际分工,即要素供给的国家专业化,可称为“要素合作”型的国际分工。

尽管经济全球化实现了要素集聚的全球化,但是,国际分工的利益分配仍由要素的稀缺性决定。发达国家拥有资本、技术、管理、国际营销网络等稀缺要素,发展中国家则拥有劳动力、土地等低级要素,发达国家支配了国际分工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

(二)要素集聚与区位优势

硅谷、新竹、剑桥、深圳、浦东等很多地区的发展经验都证实了要素集聚可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企业、区域经济、宏观经济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旦某个区域、某企业成为整个经济国际当中的经济极和经济场,往往就会有资源集聚而来,创造出更高经济效益。并且,通过努力,将其拓展为发展优势,形成全面的增长态势。英、美、日之所以成为大国,是因为有利的要素集聚环境,包括:安定的社会环境,政府与民众互信,文化、制度、人文精神,以及由此形成的凝聚力。世界银行曾经对世界19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过分类测算,结果表明,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占64%,远远高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本和工厂道路等人造资本。劳动力与教育相结合就是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积累越多,吸纳外商直接投资能力就越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能力越强,也越能促进人力资本积累。因此,要形成良性要素集聚机制,就要抓好基础教育,提高未来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现有人才资源,并通过“筑巢引凤”,集聚各种外部生产要素。

(三)要素集聚与比较优势

城市集聚了过多的社会经济要素,农村则被边缘化。反过来,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容易集聚各种要素。城市具有较强的要素集聚力和完善的分工体系。城市本身就是一个产业带,教育、科技、人才、资本大量集聚此地。中国经济的增长极就源自城市集聚的经济效应。同时,要素集聚的不均衡性严重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在中国,制度和政策是最好的要素。市场化改革并不是收入差距恶化的根源,它只不过是把本来一直隐蔽存在、更深层的制度机制问题以更夸张的形式表露出来。换句话说,市场化改革是问题的表象,权力制约机制缺乏才是收入差距恶化的本质。而权力制约机制最根本的是支配要素的权利。因此,要素的不均衡集聚是造成地区经济差距的重要原因。

在国际分工中,比较优势的实质就是发达国家发挥高层面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发挥低层面的比较优势。发达国家主要生产高技术含量、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发展中国家生产初级的、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品。原因就是:发达国家集聚了高级要素,发展中国家集聚了低级生产要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它集聚创新要素的规模与层次。

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资源要素流动不断加快,这为我国集聚国内外要素提供了有利条件。人才是自主创新最根本、最关键的要素。有了人才,自然就有科研成果、科技信息等创新要素。集聚人才,一靠培养,二靠引进。

国家拥有丰裕的科技资源和自由的社会环境,以及资本、人才,从而拥有产品研发阶段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拥有大量廉价的普通工人和相对较低的环境标准,或教育程度,因而拥有产品装配阶段的比较优势。要素集聚能力决定发展潜力。在中国,东部地区率先对外开放,集聚了大量的外部要素,经济率先发展,这里的人也率先富裕起来。反过来,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对资金、资源、劳动力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相反,人均收入低的内陆地区,在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方面处于不利位置,影响了经济增长,结果人均收入的改善速度不快。区域间人均享有的公共服务差距也较大。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还要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人口与生产要素、经济布局在区域上的均衡,可以有效缩小不同区域民众的人均收入水平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从要素集聚看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改善贸易与投资环境,减少了要素流动的障碍,为要素提供了广阔的增值空间。外部要素的大规模流入带动了中国制造业的扩张和以加工为特色的对外贸易的发展,加快了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进程。除了外部要素的流入,中国内地的各种要素(如人才)也集聚东南沿海,形成了像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产业集聚区,成为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分工体系生产中间产品的重要基地。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中国的加工能力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低端,零部件和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增值率低,处在加工工业“微笑曲线”的底部。中国劳动力与发达国家技术交换时的相对价格(即交易条件)处于不利境地,造成规模经济下的贸易条件恶化。在中国的出口创汇中,外国人拿走了92%的利润,中国最多拿到8%的微薄加工费,换来的却是环境严重污染、劳动力条件恶化的不良后果。

造成这种国际分工格局主要是由于要素集聚模式造成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引了大量的资本和技术,解决了经济发展过程的资金短缺问题,扩大了就业,提高了国民收入,积累了巨额的外汇储备。在要素集聚过程中,国外的资本、技术、标准、品牌、优秀人才、跨国生产经营网络与中国的廉价劳动力相结合,形成偏向性产业扩张,即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生产与出口。在优惠政策和外资推动下的对外贸易模式,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价格比较优势。但是,仅仅依靠廉价劳动力资源参与国际分工的路是走不远的。因为劳动力成本会不断上涨,且还有比我国更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如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国等国家和地区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因此,必须集聚更多更高级的生产要素,才能形成真正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要改变经济增长模式,实现贸易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就要改变要素结构,通过培育、集聚等各种方式获得自己的稀缺要素,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造要素优势,改变国际分工地位。在现代知识经济条件下,不仅要集聚外部要素,而且要考虑对稀缺要素的创造。在集聚内部要素的时候,要对本国劳动力要素进行投资培养,提高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形成“动态要素富裕”,改变要素弱势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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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成斌.从要素非均衡集聚看中部崛起动力机制的构建[J].价格月刊,2007(6)

第7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路径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出口结构相对不合理

近些年,借助时展大势,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也开始步入新阶段,显现新特点,农产品出口的国际贸易结构持续深入调整,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持续改进。在当前国际贸易中,我国农产品事实上具备一定优势,尤其体现在水产品、水果和蔬菜等领域,尽管目前仍不甚明显。试以水产品为例:我国幅员辽阔,海域宽广,既是陆上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因此我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水产品资源。近些年来,我国水产品出口量不断扩大,出口额位居我国众多出口产品前列。但其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在于,我国水产品的出口结构并不合理,倾向性较为明显,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和亚洲周边发达地区,且农产品出口种类相对较为单一。

2.农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国际贸易中,产品质量是决定交易成败与否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在农产品这一贸易领域,这一因素更为突出。我国自然资源丰厚,平原面积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居于前列,且土壤肥力较强,尤以东北三省的黑土地最具代表性,海洋管辖区域同样辽阔,浅海面积广大,各类水产品资源齐全。但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并没有很好地贯彻科学农业的发展策略,农民环保意识不足,对农药、化肥等相关的现代化学农业增产药物过于依赖,在农业劳作过程中对此类药物使用过度,造成土壤肥力下降,水污染较为严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体现在农产品中,即是我国当前多数农产品化学药物含量超标,农产品质量被大大影响,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也相应下滑,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声誉。再者,当前我国农民在进行农业活动时仍主要依靠天时,很大程度上依然要“靠天吃饭”,且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农业专业知识不足,兼之我国对农产品的科研开发仍相对较为滞后,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后续进一步深入发展。

3.农产品出口价格相对缺乏竞争力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农产品在出口价格方面相对缺乏竞争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二是农产品的价格倒挂。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并不低廉,农民往往需要独力承担农业生产中的各项费用,负担相应税务水平,再加上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技术整体上尚处于相对滞后水平、生产种植方式的不合理、地域地形限制和其他各方面的一些费用,造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自然在国际贸易中的价格也就相对缺乏竞争力。与此同时,我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大势,因此农产品价格也深受世界市场影响,导致我国部分农产品价格出现倒挂现象,进一步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对我国农产品价格造成巨大冲击,这也造成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不利于农产品出口。

4.政府扶持力度相对不足

无论在哪个国家,农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大事,关乎国计民生,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即使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也依然投入极大关注,在政策上多有支持,将农业作为重要发展对象,并积极将先进科学技术应用于农业,使农业能得到进一步发展,进而提高农产品产量,丰富农产品种类,增加农民收入。试以美国农业为例: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美国农民的生产成本和农业相关企业的运营负担,以持续提高美国农业产量,提升农产品质量,美国政府在农业政策上对其多有倾斜,在农业补贴上用力甚勤,以便农民和相关农业企业能尽量在没有负担的情况下扩大农业生产,进行农产品销售。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在农业扶持力度上却力有不逮,致使我国众多农民散户因害怕承担巨大的价格风险而不敢进一步扩大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积极性并不高。同时,我国在农产品出口补贴、农产品出口保险和相关出口信贷上,对相关农民的补贴支持力度尚有待加强,这些又进一步弱化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发展上的竞争力。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路径

1.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

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发展中,一个相对不足之处在于农产品的出口结构相对不合理,即农产品出口种类相对较为单一,出口地区也相对较为单一,集中在欧美发达地区。因此,我国应当持续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拓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路径,使农产品出口种类逐渐多元化,从而部分缓解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户的压力。同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不仅要集中力量开发对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市场,扩大欧美地区人民对中国农产品的熟悉度,提升其对我国农产品的认同感,还应积极开拓内陆国家市场,使我国优质农产品也能获得广大内陆国家及其人民的认同,从而使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能得到切实优化,从而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

2.运用科学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格局中仍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竞争力仍有待提高,在国际农贸市场的占有率依然相对较低,而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在于,与欧美各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多数农产品的质量相对较为低下,难以受到其他国家的青睐。而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在农业生产中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是极为重要的手段。为此,我们主要可以通过三方面的手段来达到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的目的。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我国对农业的科研投入经费,推动相关农业生产理论的发展,开发新型种植和栽培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研发适合多种区域的品种,使科学技术切实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我国农产品深入发展;第二,要持续加强对农业技术的培训,既要培训相关科研工作者,也要注重对农民的培训,提高我国农业从业者对农作物的科学种植能力和对市场行情的分析能力;第三,要持续增进对农业信息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高农业工作者对市场信息的搜集能力,并及时农业市场信息,使我国广大农民能及时了解农业市场的需求变化,从而做出及时反应,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

当前阶段,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在国际商贸市场中相对乏力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农产品规模经济的发展,从而降低农产品成本,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要使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得到深入发展,我国可从两方面着手处理。第一,我国政府应支持相关农业企业之间的兼并和重组,以达到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和资源整合的目的,并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指导帮助,从而使农产品加工业能够使自身力量得到进一步的集中,增强竞争能力,并利用现代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增加农业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链得到进一步有效延长,从而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获得更有利局面。第二,我国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时的成功经验,丰富农产品加工类型,使我国农产品具有更高质量、更高附加值,有效满足国际市场要求和世界人民丰富需求,从而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影响态势,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4.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我国当前农业生产水平总体仍较为落后,在农产品国际市场上竞争较为乏力,农业专业人才优势不足,在相关技术能力上距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扶持力度,持续有效的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专业生产素质得到进一步有效提升,进而不断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在农产品国际贸易大格局中占据相对有利的地位。我国政府应当进一步深化对农业生产政策和相关保护政策的贯彻,增加相关资金的投入力度,增强对农产品相关企业和农民的补贴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和相关农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培育高素质农业人才,从而促进我国农业在新时代下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摆脱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局面。例如,在对农产品的补贴上,我国政府可以吸收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借鉴其成功经验,同时综合统筹我国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有效农业政策,持续推动我国对农业和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出口信贷和出口保险等各方面的发展,切实增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

第8篇

一、经济全球化下西方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

从世界范围来看,150多年前,现代保险监管模式诞生便选择了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并一直朝着正向强化的方向发展。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保险监管出现了改革势头,逐步放松了对保险业的管制,其保险监管模式逐步由严格向宽松转化,主要表现为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监管于一体,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使保险监管受益于银行、证券监管的技术和信息优势;放宽对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管制,支持保险企业上市和兼并,推动金融混业经营;放松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以保险人的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集保险业的监管与服务于一体。

西方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与经济全球化下保险监管的约束函数和目标函数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联。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第五次并购浪潮在全球范围内席卷而来,以银行业、保险业为主导的现代金融产业是这次全球并购潮中的重中之重。外部竞争环境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这种外部约束条件的变化诱导了西方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导致金融业务的相互交叉,使得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三者的行业边界逐步淡化。但遭到了建立在唯一的稳定性目标之上的严格的监管模式(即银行、保险、证券业分业经营,保险企业内部寿险、产险不得同时经营以及三者分业独立监管)的强约束限制。西方发达国家保险监管机构不得不重新审视持续近一个半世纪的保险监管的稳定性目标函数,并对保险监管目标函数加以修正,由一维的稳定性目标转为多维的目标函数,即稳定性目标、效率目标(改善本国保险竞争环境,推动本国保险业的新一轮发展)和扩张性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保险市场,并为发达国家组成更为强大的金融保险跨国公司进行新一轮兼并创造条件)以及其他目标。其中,效率目标是第一性的,它是实现保险体系的长期稳定性目标和长远扩张性目标的前提条件。因此,放松保险管制,建立密切配合的保险监管模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各保险监管机构的必然选择和努力方向。

二、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特点、假定前提及其效用分析与西方现行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相比,中国现阶段保险监管从整体上仍然属于较为严格的监管模式,其独特性表现为:(1)单一的分业监管机构。1998年成立的中国保监会为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独立行使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2)直接的实体监管方式。着力于对单一保险企业的直接监管,即通过一系列法规条文严格规定了保险企业的经营准则,如保险企业的创设制度以及业务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制度等等,并由保险监督机构(保监会)贯彻执行。而对保险业整体的间接的中介监管指标-偿付能力要求不高,采用单纯的固定最低资本额模式,监管力度不够。(3)严格的监管内容。对保险企业的监管内容不仅涉及范围广,并且限制性很强。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对保险企业的组织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内资保险企业创设的开业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这一规定不仅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的相关要求(如英国为10万英镑,日本为3000万日元,法国为500万法郎),也远远超出了我国对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资本100万人民币的要求。对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则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而对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第二,对保险企业经营活动也作了严格的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经营范围上不能兼业兼营;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保监会制定,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监管机构备案;保险人的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券方面。

中国现行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当且仅当在下述假定前提条件下发挥效用:(1)完全封闭经济或次级封闭经济环境,即在一国经济下,假定不存在外部保险力量的竞争或外部保险力量薄弱,对内资保险企业的竞争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2)内部保险市场的不完全性。包括保险市场主体不完全、保险市场客体不完全,尤其是保险市场结构呈现出强垄断性,即一国国内保险市场结构为完全垄断型或寡头垄断市场模型,并且保险市场容量很大,保险需求量强大于保险供给量;(3)计划机制在一国保险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在保险市场中基本上不发挥作用,即便发挥作用,效果也不明显;(4)保险业为一国的幼稚产业,其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远,保险业处于一国的初级发展阶段;(5)资本市场不成熟,资本市场自身的投机性风险很大;(6)保险监管体系处于初级形成阶段,包括保险法规体系不健全、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不成熟;(7)保险市场缺乏信息传导机制,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严重;(8)保险监管技术落后。对保险业的监管尚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更难以建立起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全国性保险监督预警系统;(9)社会宏观经济稳定,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并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10)国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和保险识别能力。

根据上述假定前提条件,我们将中国保险业步入经济全球化之前的保险监管模式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分析其适用条件和效用状况。其中,第一阶段为1980-1991年期间。这一时期先后仅有英、美和日本的16家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和联络机构,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几乎处于完全封闭的经济环境之下;而中国保险市场上仅有四家保险公司,截至199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国保费收入的98%,中国保险市场近乎处于完全垄断市场模型;1991年保费收入仅为239.7亿元,保险深度为1.11%,保险密度为20.93元。①保险业是中国新兴的幼稚产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资源完全通过计划机制配置;资本市场几乎不存在;保险监管体系尚未形成,保险监管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机构管理局的保险处,并仅有一部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性的保险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对保险企业的设立及其经营、财务等方面均无具体规定,法律效力不明,保险监管乏力;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垄断,缺乏透明度;宏观经济尽管出现过两次较大的经济波动,但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仍为8.7%.②上述现实条件与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条件基本吻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这一时期的效用较大。主要表现为: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强,保险企业经营性风险很小。然而,由于存在对保险企业的过度保护,保险管制费率过高,保险企业获得巨额垄断利润,使得保险供给量难以达到社会最优需求量,垄断势力造成的无谓损失大。从整个社会效用来看,这一时期保险体系稳定性大于效率,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政府失灵。相对而言,其监管模式使这一时期的政府有效高于政府无效。

第二阶段为1992-1996年,这一时期是中国保险业迅速成长的时期,保险市场开始实质性地对外开放,自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分公司开始,这一时期出现了12家外资保险公司,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但外资保险力量未能构成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威胁,可以说中国保险业仍处于次级封闭的经济环境之中;中国保险市场由四大家保险公司扩大到9家保险公司,但四大保险公司垄断着中国保险市场,尤其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占绝对垄断优势,中国保险市场处于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阶段;由于外资保险力量的介入和国内新生的保险供给主体的加入,这一时期保费收入由1991年的239.2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77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7.72%,保险深度由1.11%上升为1.14%,保险密度由20.93元增加到110.65元,③在中国保险领域验证了“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理。尽管如此,整体上讲,中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资源仍主要依靠计划机制配置,市场机制开始引入保险市场,但存在严重的缺陷;保险监管体系处于初步形成阶段,1995年中国第一部正式的保险法规《保险法》颁布,保险监管机构由原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处升格为保险司,专门负责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均为保险监管的法制化、正规化铺平了道路;中国资本市场初步形成,但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其运行缺乏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投机性很强;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阻隔,信息传导机制尚未形成;宏观经济虽出现过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但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仍高达11.58%.④因此,这一时期的现实条件基本符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假定条件。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这一时期的边际效用和总效用均较大,一方面体现为存在着较高的相对效率,中国保险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发展,保险企业获得了远远高于世界保险平均利润率的报酬。另一方面,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并没有因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而受到影响。主要是因为:一是这一时期保险企业数量不多,市场竞争程度不高,保险公司能获得高额的利润,因而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未受到保险业高速发展的冲击;二是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实际GDP年均增长率高达11.58%)有力地支持了中国保险业的稳定、发展;三是这一时期较高的通货膨胀率⑤不仅没有对中国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产生了较强的正面效应。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也存在着较严重的效率损失,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现行保险监管模式未能及时有效地引入规范的市场机制,导致中国保险市场无序竞争的开始,规范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目标几乎化为乌有,为后来低效的保险监管留下了“后遗症”。第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制,使得保险费率仍大大高于边际成本,投保人的一部分消费者剩余为保险人侵占。第三,1993-1995年严重的通货膨胀使得投保户保单的现金价值贬值,既严重侵蚀了投保户的经济利益,又影响了保单的保障性。整体来看,这一时期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正面效应大于其负面效应,政府监管相对有效。

综上所述,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1980-1996年间取得了预期的监管目标,即实现了保险体系的稳定、微观层面丰厚的利润以及宏观层面民族保险业的高速发展,这主要是由于这一时期中国保险业所处的现实环境与其监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条件基本吻合所致。

三、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保险监管面临的现实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中国保险业的封闭经济环境已为中国保险市场较大规模的对外开放所打破。截至2000年6月,外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有1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0家,1家外资保险公司正在筹建,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有202个,其中一百多家外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等候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伴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近5年内中国保险市场将对外资保险公司全面开放,中国保险业即将置于开放经济环境之下,国内保险市场的国际竞争程度将趋于白热化。与此同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做出了重大的调整,自1996年以来,央行连续7次银行利率大幅降息,年利率由调整前的10.28%降为现在的2.25%.在这样的现实状态下,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必将受到严峻的挑战:一方面,计划机制配置保险资源在实际运行中遇到障碍。经济全球化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计划管制,诱使保险企业通过提高保险佣金和变相回扣提高市场竞争力,长此下去,其结果是保险成本不断攀升,加之资产运用手段单一,资产收益得不到保证,经济效益急剧下降。保险企业的实际费率已到了危险的边界,最终会导致某些保险公司破产,投保人的利益也无从保护。另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也使得中国保险体系呈现出严重的危机。中国现行保险期限结构的不对称,我国保险公司多以长期负债为主,资产运用却以短期的银行存款、国债为主,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狭窄,央行的七次降息,导致寿险公司的资金盈利能力日趋不足,出现严重的利差损失。加之1992-1996年中国保险业盲目的数量扩张,年均保费增长率29.6%,使得中国保险业在现行保险监管模式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偿付能力压力,中国现行保险体系存在着严重的危机。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外竞争的加剧,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导致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某些重大的假定条件不能有效地得到满足。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不仅效率目标难以实现(保险企业盈利逐年下降,保险业发展速度逐年放慢),而且初始目标—稳定性也无法达到(内资保险企业的长期偿付能力和国内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均遭到严重威胁)。实践证明,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至少是不完全适用的。

然而,经济全球化下,也存在着现行保险监管模式适用的其他诸多假定条件。主要有:(1)内部保险市场的不完全性。一是保险市场结构的高度垄断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两家的市场份额仍高达70%.二是保险市场主体的不完全性,不仅表现为现有保险主体资格存在问题,而且保险市场中介主体残缺不全,保险公估人缺位。三是保险市场客体的不完全性,表现为97%的再保险市场为国外再保险公司把持;(2)计划机制在保险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严格的产品报批制度使保险公司缺乏充分的产品设计、开发自,保险公司未能成为保险市场的经济主体;(3)保险市场缺乏信息的获取、加工、披露、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显然,中国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仍很不健全,存在较严重的无序化竞争行为;资本市场尽管有较大的发展,但尚不规范成熟,其投机性风险仍很大;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尽管近20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据有关资料统计,1999年的保险深度仅为1.7%,保险密度为110.65元,而1998年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271美元,瑞士则高达4654.3美元,保险业发达国家宣扬保险深度都在10%左右⑥;中国现行保险监管体系不完善,尤其是保险法规不健全,保监会1998年才成立,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极不完善;保险监管技术落后,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指标体系,全国性保险监管预警系统更难以设立;国民文化素质仍然较低,尤其是保险知识普遍缺乏,保险判断能力很差。这些现实条件仍然适用于现行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而不适应于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因此,从近期来看,不能完全放弃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经济全球化下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也使得中国保险监管机构不敢轻易放松对保险企业的管制。

显然,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既取决于目标函数的难以确定,同样也取决于时间维度的考虑。某一阶段的保险监管模式的具体选择在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长期均衡和可能导致的短期失衡之间的权衡,其监管的具体模式必然处于上述两种模式的边界之内。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从长期来看,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应逐步向国际通行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过渡,其前提是必须改变不符合宽松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约束条件,并随着其约束条件的变更,对现行保险监管模式进行渐次的边际调整,以避免短期严重的失衡,最终形成完善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以实现保险监管的稳定性、效率以及适度保护民族保险业的目标。为此,中国保险监管应致力于下述几个方面:

1、理顺国内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如明晰保险公司的产权,健全保险市场的主、客体,建立和完善保险市场的信息传导机制,逐步放开保险费率的管制,引进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有序的竞争环境,以达到当前规范性监管的目标。

2、进一步规范中国资本市场,变短期的投机性市场为长期的投资性市场,从而为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建立稳健的投资环境创造条件。

3、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尤其要根据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业的现实环境变化适时地调整过时的保险法规,并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完善现行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4、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借助各种宣传手段,培育国民的保险知识水平和保险辨别能力。

5、根据中国保险业的国情,借鉴西方先进的监管技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偿付能力指标体系,逐步将一年一度的年终检查式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以信息传导机制为基础的日常监管,最终向风险监管模式过渡。

6、在当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的同时,加强在某些金融产品经营和金融业务领域的交叉试点,尽快建立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的协调、对话制度,为最终混业经营、统一监管打下基础。

注释

①③⑥周骏、朱新蓉、李念斋主编:《200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第208页、213页、212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②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整理。

第9篇

商务活动是商务英语发挥作用的领域,西方国家对商务英语的认是较为高端与专业化的,他们对商务英语的称呼为BusinessEnglish,即在商业中规范使用并形成一种专业交流方式特征的从属于英语的一种功能性英语。商务英语在中国的使用是以中国在更广阔的领域,更深的层次生活融入国际经济生活的条件下走进中国并得以发展的。商务英语涵盖商务活动全过程,它以英语为载体,由商务背景知识,商务背景中使用的语言和商务交际技能构成。商务英语是为国际商务活动服务的专门用途英语,基于英语的基本语法词汇,加以独特的专业性和实用性搭配组合及固定用法,形成了独特地语言特征及语言现象,具体情境中使用的表达方式和表达技巧专业性高,知识性强,是由商务背景的内容和交际技能决定的。商务英语专业知识性强,其内容主要包括经贸,金融,公关,营销等几大方面。它的实质是商务背景专业知识和语言三方面的综合运用。商务英语与普通英语相互联系并以普通英语为基础,将其格式化,特殊化,专业化,进而作为中外企业人员进行沟通的桥梁和媒介。商务英语的内容范畴从专业化的英语读写词汇听说运用逐步包含如何进行沟通交流,如何进行文化并存,乃至如何理解并设身处地体味西方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等方方面面。可以说商务英语正以其广博而深,复杂而精的特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并在贸易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造福着中外企业。

二、商务英语的特点

(一)语言书面正式规范严谨

随着国内外交流的增加,我们有越来越多的机会接触到英式及美式文化,例如同西方人交流,观看美国原声电影及美剧。这些元素给我们的印象是地道的英语表达简短率性,且俚语众多,然而商务英语却大大不同于通俗化的生活语言。在商务英语中句子表达完整清晰,尤其是在商务洽谈和合同签署中,不光是要保证语句完整和用词正式这些基本要求,还要注意专业词汇的选用即用单一含义的词汇代替大众的。具有多重含义的词汇。举例来讲,普通英语中的buy,large,在商务英语中则采用pur-chase,substantial等词汇表达。

(二)专业词汇众多措辞准确

商务英语由于涉及领域专业性强,因而需要大量专业性术语,并且派生出较多的高级词汇,因而不同于普通英语的便是它广泛而精准的使用专业词汇包括略缩词,复合词以及多个名词够长的新词和多个词根词缀的使用。像经济一词商务英语中便派生出socialisteconomy社会主义经济,capitalisteconomy资本主义经济等等众多的表示。

(三)高端大气语气委婉

不同于传统的口语表达中句子成分的残缺和表达随性,商务英语表达大气体,且语气委婉正式。这需要对话双方的同等高涵养和对商务理解级相关领悟的共识理解。在对华中,一般多使用would句型,例如Wouldyoupleaseshowmethecataloguewithmoredetails?同时还有Iwish的大量运用都是使语气委婉让人易于接受的重要表达方式。

(四)紧跟时代以市场为导向

语言的发展是需要紧跟社会步伐的,像在汉语中每年都会涌现出很多新的词汇,同时也会有很多旧的词汇因为不适于社会的发展哈儿交流的需要而慢慢淡出人们视野。商务英语也是如此,它的诞生是在市场经济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前提下,因而它的发展也一定伴随着当下的世界经济发展大潮作为导向,并持续自我更新,这样在商务英语本身的发展来讲,新生的实物焕发出的活力与蓬勃才能更好地沟通融汇全球商务贸易,作为使用者来讲,持续的更新发展词汇才能使交流细致化,沟通具体化。因此,日新月异的国际商务贸易环境一定会带来商务英语的革新与进步,长久并且持续的为经贸发展和经济全球一体化做出其最大的贡献。

三、商务英语在经济全球化之中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点就是以金融为核心,以知识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先导,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经济全球化的一个新趋势就是国际贸易的全球化。在国际贸易的大潮中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新型产业及交叉领域,比如物流领域的革命,电子商业的崛起等等。但与此同时,这一切的全新领域兴起都离不开商务英语在其中的媒介与中外沟通。阿里巴巴在美国的上市得益于马云犀利精准的沟通言辞,他用字字珠玑的商务英语叩开了华尔街的大门,国际物流配送发展迅猛,年薪数十万的国际物流师必备的素质就是熟练掌握并具有独自运用商务英语的能力。所以,商务英语已经不再等同于简简单单的语言交流工具,它更是个人发展与经济全球化进步构成中一张不可缺少的王牌,更是中国人叩开外企大门,引入外资,出口商品所必不可少的一项企业必须提高重视的重要环节。

(一)以知识构建企业助力企业对外发展

商业英语的准确性从更高的层次折射出的是它的专业性和知识性,当今的社会越来越步入一个以经济为主导,以知识为主要保障的社会,知识经济时代中,知识对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固有生产关系的发展已经不简简单单体现着推动剂的作用。在更多的情况下知识作为了社会进步的催化剂。以知识为重要社会构成的这样一个知识经济体系下,知识经济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持续发展的经济,是以无形资产投入为主体的经济,智力,知识,决策等无形资产和脑力财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科学决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在知识经济中有日趋增强的趋势。当然,脑力劳动中的知识也是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也已经成为了所有创造价值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在国际贸易中的商业英语就扮演了这样一个知识要素的角色,从而服务于当下的国际贸易,致力于国内外的经济融合与生产力高效发展。在国际贸易中,企业技术人员及销售人员利用英语获得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销售介绍,这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商务英语则是进行相关专业性学习与沟通的重中之重。商务英语体现的专业性及其严谨性使企业的发展环环相扣并决定了企业在外交及对外开拓合作领域的最高上限。而当下对英语的要求的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简单沟通领会意思的初级目的。高效专业精准的最高要求才能使企业建设的利益最大化。

(二)商务英语的准确性促进商业信息正确传达和高效流通

在企业的合同签订时,对于合同中的每一款项可以说是双方慎之又慎,措辞力求准确无歧义,即便如此,稍有不慎下带来的合同纠纷依然不胜枚举。在如此情况下,便是商务英语发挥作用的场合,在合同签署,相关洽谈中,由于其高专业性和词汇的较为单一表达加之从业人员本身具有的严谨态度和踏实作风,基本可以实现中英文商业贸易语言的无缝对接。这样便从根本上减少了出现歧义和纠纷的可能。同时从英语的本身性质出发,同汉语相比,本身的结构词组构成及其语法使用就较为简单方便,句式长度也较为合理。因此商务英语的运用在根本上可以解决的是对外交流及合同签署中的语言问题,并且防微杜渐,用专业的语言减少了双方产生分歧的机会和可能。这一优点也从根本上诠释了第一点所说的在知识经济中,知识力量所贡献的财富和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是十分重大的。

(三)商务英语的礼貌性可以提升外贸人员的气质及工作能力

假如抛开商业英语这一单纯的话题不谈,中国历史上最迷人的一批青年应该就是前后的那批新时代青年,无论是浪漫的徐志摩,癫狂的刘文典,还是沈博的钱钟书,即使是女子也不乏陈衡哲,张爱玲,陆小曼这样的非凡之人。究其迷人原因大抵是因为这些人都有过留洋经历,感受过西方教育,并且倾心于西式生活。排除崇洋的影响来看,英美的文化环境和价值观念对一个人的格调提升和情趣的陶冶都具有相当的积极影响。因而深入的了解学习英语在其背后耳濡目染所受到的西式熏陶可以极大地提高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从事对外卖艺这个工作的大前提下,除了相关的贸易知识,语言的差异所导致的沟通障碍无疑是最大的困难,在我们所熟知的生活英语,学术英语,翻译英语之外,商务英语是现在外资企业中最最重要的交流工具。这要求我们的外贸从业人员不仅要熟悉外贸专业性知识及相关的实践流程,还应该加强对于英语专业性,技术性,高端性的学习,从而为贸易活动的沟通与交流创造出更加和谐融洽的环境,为成功进行贸易创造出有利条件。例如在接触客户前适当了解客户家乡的风土人情习俗习惯,这样的专业知识与文化沟通相结合,既揍技术路,又打感情牌,很快的就可以和客户建立起一中默契和和谐的关系。这样的过程对于从业人员以后开展对外工作乃至融入国外生活都具有极大地裨益。

(四)商务英语的专业性,有利于促成贸易协定的签订

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各行各业都形成了独特的专业术语和沟通词汇。通过使用行业内约定俗成且广为人知的术语就可以在贸易进行时得心应手,提高效率。从而更好地解决货物的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及售后等方面的问题,提高整个贸易过程中的效率。在国际货物的买卖中,商务英语就成为了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所必不可少且约定俗成的交流方式。例如在股票交易中,openingpriceclosingprice就是指股市的开盘和收盘,在这样专业的说法下,每一行业的商务英语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表达,因此熟练运用商务英语的表达是提高效率,保证合同签订的重要手段。四、结语商务英语在中国已经起步并且日渐成熟,它为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还将持续下去。但是与此同时,这个领域依然被外界认知不足,在英语领域内所占的权重不大,当然,我也相信这一切会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的进程而改变。

四、结语

第10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第11篇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主要体现在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经济的削弱,发展公平以及强化合作与发展等几个方面。

(一)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影响体现在可持续健康发展上。可持续发展是人类追求的长远目标。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一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故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就不能只顾眼前利益,所以国际经济法要为这种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国家经济受到了削弱。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各国的合作与发展都会多方平衡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需要。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发展的现实情况在某些时候往往所受到的限制比发达国家要多,发达国家在经济资源,技术资源等各方面的优势势必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一定的侵害。而且,现在不断增加的国际经济组织也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受到影响。

(三)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加强了经济的公平互利原则。法律与规则是促进公平的制度保障。在市场中,公平交易一直都是人类追求的目标,所以为实现全球经济的共同繁荣发展,对贸易的公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合作与共同发展原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历史的进程看国际合作的进程一般为多边合作,这样也提高了国际合作的效益,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双边合作和区域地区的合作也逐渐成为了新形势下的合作方式。

二、结语

第12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第13篇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核心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核心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

第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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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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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制度变迁;全球化

一、全球化对公司治理制度变迁的影响

(一)全球化经济竞争的影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产品市场的竞争拓展到国际层面上。全球产品竞争能够或消除一个治理结构体制中最无效率的特征(Rose,2003)。世界范围内日益增多的产业领域的竞争将使现存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存在的无效率暴露无遗,从而促使公司治理的趋同(Moerland,1999)。因此,产品市场竞争的全球化,将促使公司治理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全球化将使得产品产品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因而改善公司治理的动力也越强。公司治理竞争不仅会影响企业竞争力,而且会对整个国家竞争力产生影响。

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高速增长,超过了日本和欧洲。尽管影响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司治理的不完善被认为是造成欧洲和日本经济在与美国的竞争中处于下风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德国等国纷纷对公司治理进行改革,借鉴英美公司治理的经验和做法,从而导致其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趋同于英美模式。

(二)国际投资者日益提高的影响

金融资本的控制者是造成全球公司治理运动的关键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国际流动性显著增加,跨国投资日益增多。当外国投资者参加到公司以后,势必会要求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协调。而且,由于外国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而可以对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从国际资本的流向来看,作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之一,美国的资本大量流入到欧洲及亚洲国家,在此背景下,尤其是来自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会以英美模式公司治理的优越性为由要求受资国和被投资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包括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强公司内部监控等等,从而导致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向美国模式趋近。正如Steinmetz和Sesit指出的。美国全球投资的最严重后果就是迫使欧洲公司改变其经营方式并采用美国公司的价值观。

(三)资本的全球化竞争

随着资本流动的国际化,由于资本的稀缺性,各国也对外国资本展开了竞争。而不同的公司治理也会对投资者意愿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者的资金,那些公司治理不完善的企业就会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公司治理方面的良好做法,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投资者的保护程度,从而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对资本,尤其是对国际资本的竞争,是公司治理趋同的重要动力来源。

就公司层面来讲,为了筹集资本并降低资本成本,公司有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的动机,公司间对资本的竞争会促使公司治理自发的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就国家层面来讲,尽管在法律框架上存在差异,但为了能够在全球权益市场竞争中取得资本,就必须采用国际认可的公司治理原则,从而促使其公司治理向公认模式趋同。

(四)法律全球化影响

公司治理制度与其所在社会现有制度之间,具有互补关系,也就是说社会中各种制度安排是彼此关联的。公司治理和社会法律体制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特定的公司治理是与特定的法律体制联系在一起,同时也正是由于这种互补性给公司治理趋同造成了阻力。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将促进法律的全球化。尽管法学界对于法律全球化问题存在争议,但客观地讲,全球范围内法律已经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趋同化,尤其是在私法领域。对于公司法和证券法而言,全球化的趋势就更为明显。法律对于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法律的全球化将对公司治理的趋同化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公司治理超同的阻力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的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每一个国家的模式或机制都是建立在其特有的文化、历史、技术因素基础上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差异反映了每个机制产生的路径。路径依赖的特征,决定一国公司治理的变迁是沿着起原先的路径不断演进的,除非强大的外力去改变它。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决定了公司治理趋同的困难。

尽管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公司治理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趋同,但是,在趋同过程中,这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完全与原先的模式割裂开来,而是在原先路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趋同以后的公司治理,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原先的特征。

(一)内部控制模式的持久性

1、德国

到目前为止,德国公司治理尚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支持内部控制制度的治理联盟并未受到影响。总的来说,德国的公司治理仍然是内部控制、利益相关者导向的,并没有被股东导向所取代。尽管德国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英美的独立董事制度,逐渐在监视会中增加外部人员,但总体上,德国公司目前仍然在采用双层制委员会进行内部控制。事实上,近年来,德国还加强了监视会对管理者的监督,从而使得内部控制更为有效。Bebchuk和Roe(1999)指出,即便德国修改其法律允许公司自愿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而不是强制要求采用双层制,其现有的双层制结构仍会有较强的持久力。因为双层制结构已经存在多年,由于路径依赖的原因,即使它是无效率的,也仍然会持续下去。德国目前的公司治理制度既包含了原先的银行导向制度又包含了新的市场导向制度,因此是一个混合模式。

2、日本

在日本对商法进行修改、允许公司采用独立董事和委员会制度后,有许多日本企业反对采用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尽管日本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许多其他国家的做法,尤其是允许采用独立董事制度,这表明其公司治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总的来说,日本的公司治理仍然主要依靠内部控制,交叉持股、主银行制度等的影响仍然存在。因为,日本传统的终身雇用制、年共序列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与其公司治理形成了强烈的互补关系,这决定了其现有的公司治理难以一下打破。

(二)外部市场控制模式的持久性

尽管英美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向内部控制模式趋同的迹象。但是,总的来讲,英美的公司治理改革并未根本的偏离其原先变革的路径。例如,相对于欧洲大陆,英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仍然较低;尽管不断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和相关的专门委员会,但其仍然停留在完善董事会这一惯有的路径上,而没有采用内部控制模式普遍采用的双层制;尽管利益相关着日益得到重视,但股东仍然是多数英美公司最为关心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