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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并明确在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民间资本成为组建村镇银行的主要力量。统计显示,在村镇银行477亿元股本构成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约为74%,持股金额比2011年末增加82亿元,不少民资控股的银行业机构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
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整体上发展平稳健康。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799家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319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28.6%;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00亿元和841亿元;不良贷款率0.2%,拨备覆盖率860%。
村镇银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品牌认知度明显不足。村镇银行入股的股东可以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致使部分群众认为村镇银行是入股的私营企业老板个人的银行,再加上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很难建立自身强有力的品牌优势,特别是当地居民还有一个认知认同的过程,吸收到稳定可靠的资金特别是稳定的储蓄存款较为困难。储蓄存款占比相对较低,这也严重阻碍了村镇银行负债业务的健康发展,制约了长远信贷投放。
二是科技系统建设不足,基础功能不全。从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到目前仅有几年时间,大部分村镇银行由于发展规模小、成立时间短等客观条件限制,在科技渠道建设上遇到了困难。部分村镇银行在发起行的帮助下,已开通了大小额支付系统等基础性结算系统,但电子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其它现代银行功能暂未实现。
三是人才培养遇瓶颈,专、特、青年人才太少。由于村镇银行的品牌影响力较弱,对同业优秀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不足,特别是缺乏既熟悉本地情况又精于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优秀人才的缺乏是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平衡、持续发展的瓶颈。
四是目标定位上存在困惑。村镇银行的设立旨在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但大部分村镇银行的现状是机构网点少、从业人员少、资本规模小。这种状况,决定了村镇银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资产规模不可能太大,机构网点不可能太多。
五是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局限。村镇银行虽然都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法人治理建设,但从许多村镇银行的运营实践来看,由于发起行强大的资源支持和影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并未真正体现出来,分支机构管理式的倾向明显。
加快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
村镇银行应树立“立足县镇、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不做县域经济的“抽水机”,而做农村经济的“源头活水”。
(一)充分发挥独立法人优势
村镇银行应充分发挥《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其的独立法人资格优势。相对于传统银行,村镇银行有明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属于一级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扁平化的结构,便于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实际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
经过实践运营证明,村镇银行应充分优化贷款审批等业务办理时间,做到手续简便,真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开展“短、平、快”的业务,弥补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地区所形成的基层金融空白,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因贷款审批严格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对“三农”和小微企业支持不足的问题。
(二)保持差异化经营策略
首先是产品差异化。业务创新是村镇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例如考虑到小企业融资难、缺乏优质抵押品,创新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小企业联保贷款”;根据林农资金需求,推出“茂林通”林权抵押贷款。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创新,村镇银行可以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创新水平,为县域金融市场持续注入活水,引领当地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最大限度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其次是价格差异化。包括利率差异化和服务费用差异化。虽然目前的利率还是国家管制的,但通过两次利率调整可以看出,市场化是大趋势。银行对存贷款的利率浮动权逐步加大,利率差异化的空间也逐渐加大。村镇银行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可以给予不同客户以不同的利率优惠政策。
再次是渠道差异化。当前股份制银行正在加快下沉步伐,不断在县域开设新的网点,村镇银行要结合新的形势,迅速在县域重点乡镇布设网点,配合科技研发投入,真正实现村镇银行金融服务“进村入户”,不断提高村镇银行在乡镇地区的服务能力。另外,村镇银行还要逐步调整信贷客户群体,由目前的“跟随”战略转向探索建立村镇银行核心客户群,即农村客户、小微客户,并持续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将村镇银行业务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助推农村、农民真正脱贫致富。
(三)不断传导发起行的理念优势
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提供了资金、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支持,包括派遣高管及专业团队,提供专业的人员技能培训,构建合适的银行业务系统,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技术、审计监督等后台支撑,使村镇银行自开业伊始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能力、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四)做好内控建设及风险管控
[关键词]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体系 现状 发展趋势
一、村镇银行产生的必要性
随着 2006年末全面取消对外资银行在空间和业务上的限制,我国金融市场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农业作为弱质产业,面临着比其他产业更严峻的挑战,如果缺乏金融支持,我国农业和农村就不可能稳健的发展。发展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村镇银行的产生主要由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决定。
1.金融供给不足。我国农村金融供给渠道大体上分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四个方面,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是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户服务的。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二元理论的影响,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制定者往往把工业而不是农业看成经济迅速增长的工具,由于利润的导向,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正规金融供给主体都主动边缘化。
2.新农村建设要求日趋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随着农村经济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调整以及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目前农户的贷款需求已不再是购买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部分农民已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摆脱出来,成为专业户和生产大户,他们对资金的需求有着很强的季节性,且数额较大,超出一般农业生产的数倍。
3.农信社缺乏效率,竞争不足。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在村镇银行诞生前,农信社是农村市场唯一的正规金融机构。加入WTO使得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信社也不可避免受到影响。长期以来,由于产权不清,管理混乱,农信社的经营状况不佳。此外,农信社的金融产品少,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农信社结算功能尚不完善,办理结算的方式和汇兑时间均不能满足需要;而且农信社的内部管理及开展业务的电子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运行的需要。
二、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1.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首先,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种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都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又有生产周期长、信息相对滞后的特点,使得生产经营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
2.经营的高风险。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小额信贷的功能还处在为农户扩大农业生产(主要是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这些项目都是小型的生产或经营,单个农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农产品市场信息闭塞,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又无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导,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
3.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变现性,而农户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另外,中国一向将扶贫作为慈善事业,农民已经习惯不归还扶贫贷款,信用环境较差,商业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很大的操作难度。
4.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中国现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农村征信系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问题未被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三、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1.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条件、人文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2.村镇银行应放眼未来,积极提高自身实力。部分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即面临着吸储困难、放贷无门的境地,当年甚至第2年将面临亏损。尽管如此,我国村镇银行应坚持自身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广大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成立初期,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农,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和谐的发展环境。由于村镇银行个体小、资金实力弱、网点少,在当地的社会名气较低,普通百姓对这类新兴的金融机构比较陌生,往往被当作“个人开的银行”,规模又远不及其他机构,这样的新面孔较难建立起足够的信誉。监管部门应逐步完善结算环境,对村镇银行出台优惠政策,使之尽快加入支付系统、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帮助其完善银行功能,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
同时,由于我国村镇银行多在贫困地区设立,当地信用环境不完整,缺乏担保机构。当地政府应尽快完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的氛围,制定对农户的贴息或保险政策;降低农户贷款风险系数;适当时机成立针对农户贷款的担保机构,扩大农户的受益群体。
参考文献:
[1]阮勇.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问题研宽[J].安微农学通报,2008,1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128-01
一、关于村镇银行的商业性定位
村镇银行是在我国银行商业化改革背景下产生的,其商业性定位是承担农村金融市场服务的“开拓者”,其服务主体是商业银行无暇顾及或没有能力开发的农村、农业、农民。现实的村镇银行由于规模小,管理人才短缺,运营方式单一,结算渠道不完善,市场定位不合理,存贷比偏高,吸存难度大,创新能力不足,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与农村信用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质化”,同村镇银行设立初衷的“新机制”和“差异化”有较大距离。
村镇银行的功能定位。村镇银行与目前的县域银行(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是同质竞争关系还是差异化的互补关系,还是竞争与差异化互补两者兼备?从目前情况看,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并没有差异化功能定位,有的倒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明显的税负差别,村镇银行目前所得税率为25%,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而农信社所得税全部免除,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3%。为此功能定位与政策扶持的关系必须理顺,银行规制必须明确,这样才有利公平竞争。
二、关于村镇银行的股份结构
2006年,银监会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规定有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2007年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指出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是主发起行,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20%,其他单一非银行企业法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2012年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为15%。
在实际工作中,发起行希望占控股地位,能主导经营。所以,发起行在村镇银行中的持股占比都在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0%~90%。发起行凭着自身的控股地位,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经营思路和金融产品“克隆”过来,这样,村镇银行就变成发起行的“分支”机构。因此,村镇银行的设立,应严格控制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
既然村镇银行设立意图之一是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金融机构,股份80%以上应由社会资本出资认缴,优先引入当地有经济实力的优势企业和种养业大户。民营股东会按照市场化思路去经营银行,他们更了解市场,更能催发创新。而发起行应在村镇银行的规制设立、合规经营操作、风险防范,公司治理方面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三、关于村镇银行的管理模式创新
如何实施村镇银行“质”的提升,有两条不同路程可供选择:一是传统做法,在目前专业管理人才严重短缺的条件下,要想把全国1000多家村镇银行从整体上提升素质是个难题。二是实施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创新。突破主办行管理村镇银行模式,借助股权基金管理运作模式,走出“小资本小银行”的误区,在全国以省(市)为单位组建村镇银行控股公司,通过聚集一批高端专业人才,建立市场化委托制,对村镇银行进行全方位、高端化管理和服务。实施高端战略投资者同“本土化”民间资本组合,实现规模化连锁式为特色的村镇银行,实现银行管理模式创新。这样的村镇银行有别于农商行,农合行和农信社,从资本规模、人员素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多个层面实行改革创新,真正做到高人一筹,为我国农村金融创新迈出坚实的一步。
关键词:金融发展;经济增长;蓝色经济
一、蓝色经济与青岛金融业发展
蓝色经济充分利用了青岛的资源优势,对于青岛经济的未来发展是一次巨大的挑战,其不但能够将青岛所蕴含的经济潜力充分地发挥出来,而且还会为实现金融业发展创造新的战略机遇。进入到2010年末,青岛市的外币存款业务比较于2005年,在5年之中增长了近1.8倍,即为7895.51亿元,贷款余额增长了1.9倍,即为6265.3亿元。保险业和证券业也随之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趋势,五年之间在收入上都有所提高。尤其是证券业,仅仅在2010年,交易额就已经突破了10000亿元大关,营业收入超过了20亿。从金融业的运行质量上来看,青岛的金融机构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青岛市金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1.缺少地方金融法人机构,金融辐射能力有待提升
要衡量金融业的发展水平,金融机构的数量是一项重要的标志,也是城市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10年为止,中国国内先进城市金融业增加值诸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占有GDP的比重分别为:北京13.34%,上海11.4%,天津6.7%,重庆6.29%。深圳和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其中深圳的金融业增加值相对较高,占有GDP比重的13%;厦门的金融业增加值虽然不及深圳,但是也占有GDP比重的8.6%。沿海城市,包括宁波、青岛等等,金融业增加值则相对较低,宁波为7.6%,青岛金融业增加值仅仅占有GDP比重的4.2%。从国内先进城市的金融总数量上来看,北京的金融机构数量是最多的,达到了5800家,紧接着就是上海910家。重庆、大连、西安、南京、深圳则分别为459家、227家、224家、220家和208家,而青岛的金融机构数量仅仅为145家。青岛市的地方金融法人仅仅三家,即青岛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和即墨北农商村镇银行。其中,青岛银行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有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胶州农商村镇银行、海尔集团财务公司和陆家嘴信托投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有胶南海汇村镇银行、城阳珠江村镇银行、海信集团财务公司和中信万通证券;即墨北农商村镇银行所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有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崂山交银村镇银行和青啤集团财务公司。可见青岛金融业的辐射能力还有待提升。
2.银行贷款投放不足、结构不合理
(1)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量与经济总量不匹配
从青岛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来看,从2008年至2012年的存款余额分别为4896亿元、6504亿元、7896亿元、8901亿元、9818亿元;贷款余额分别为4068亿元、5269亿元、6356亿元、7496亿元、8633亿元。从2008年至2012年,青岛的经济总量分别为4436亿元、4890亿元、5666亿元、6616亿元、7302亿元。将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量与经济总量相比较,明显呈现出银行贷款投放不足的现象。
(2)贷款结构有待优化
地域结构上来看,青岛的城市贷款占有64%,县域占有36%。虽然中小企业贷款问题已经有所缓解,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青岛市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仅仅占有31%。在银行融资上,能够通过银行融资只占28%。
3.相关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单一
青岛主要基础设施的政府融资平台主要为国信、城投、华通三大投资公司。在2010年所承担的项目为跨海大桥、海底隧道、高新区基础设施等等的重点工程建设。
三、青岛市金融发展的对策
1.推进金融市场发展
青岛属于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的一部分,也是核心区域。要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就需要使金融业的整体水平得以提升,并使其辐射带动的功能增强。鉴于青岛市的金融机构总部较少,就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将金融机构扩大做强。证券法人机构的建立是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利保障。通过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并结合投资的多种形式,就可以将融资的规模扩大。
2.实施金融创新
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管理者和推动者――中国银监会正以全新的理念、全新的制度、全新的机制创造着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历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机构的出现正在填补着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内部制度缺失和运行机制不科学的空白
我们说,每一个好的制度、好的政策和好的机制都必须有好的机构、好的人才和好的环境来贯彻执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了一个分支机构的领头人――湖北银监局局长李怀珍带领全局员工强力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的亮丽风采。
新型组织的新型喜悦
自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以来,湖北银监局在李怀珍局长的带领下,着力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多元、机制优先、积极稳妥”的原则,迅速行动、周密组织、强力推动,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绩。截至2008年8月20日,该省已有8家村镇银行开业,村镇银行数量居全国之首,占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总数(41家)的19.5%。更引人注目的是,汇丰银行在随州开办的村镇银行是外资银行开办村镇银行首例;花旗银行发起组建的两家贷款公司已获得银监会同意,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从该省8家已开业村镇银行的总体情况看:在组织形式上,股份有限公司2家,占比25%;有限责任公司6家,占比75%(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家)。在资本构成上,实收资本总额16600万元,其中银行资本11080万元,占比66.75%;产业资本4760万元,占比28.67%;个人资本760万元,占比4.58%。在股东结构上,银行业金融机构6家,其中,国有银行1家(中国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1家(国家开发银行),外资银行1家(香港汇丰银行),农村商业银行3家(北京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吴江农商行);企业法人33家;自然人23人。从业务发展情况来看:截至2008年7月31日,村镇银行运行情况良好。负债总额达到34435万元,其中各项存款29035万元;资产总额达到48808万元,其中各项贷款10576万元;累计发放贷款603笔,金额12226万元(其中农户贷款累计498笔,金额7986万元;涉农中小企业贷款累计105笔,金额4240万元)。贷款全部投向“三农”,且无一笔不良贷款。7月末,已经有1家村镇银行实现赢利,其余村镇银行预期在2008年底基本能达到盈亏持平,明年开始整体盈利。
新型要素的新型策略
之所以能够取得以上不斐的成绩,李怀珍局长认为,关键是他们按照上级的政策创造性地执行和解决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素:一是关于结算渠道及存贷款利率问题。根据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该局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于2008年5月26日联合下发了《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存款准备金管理、存贷款利率管理、支付清算管理、金融统计和监管报表、征信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操作规定,有效地解决了村镇银行在结算、存款准备金、存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关于加入银联网络问题。湖北银监局高度重视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的有关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局积极主动与银联公司协调,组织辖内7家村镇银行集体向银联公司提出申请,并组织7家村镇银行与银联湖北分公司召开申请入网座谈会,深入商讨技术、费用等具体问题。2008年7月11日该局还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扶持我省村镇银行借记卡加入银联结算系统的函》,建议银联公司尽快批准该省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结算系统,并免收银联入网费。经过该局多次协调沟通,银联公司于2008年7月底召开了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网络的方案》,对村镇银行按照注册资本金的1%、最低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入网费(原标准300万元)。目前,该省7家村镇银行正积极筹备加入银联结算系统的有关工作,有望近期顺利发卡入网。三是关于省政府的政策扶持问题。为落实中国银监会刘明康主席与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会谈的有关精神,该局于2008年5月22日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我省村镇银行发展情况及政策扶持建议的简要报告》,建议省政府组织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等部门进行研究,正式下发给予村镇银行优惠政策的文件,明确对村镇银行的具体优惠政策,由各市(州)、县政府具体实施。该省政府已于2008年7月4日和7月22日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08年9月1日下发了《关于支持村镇银行发展的通知》。四是抵押物评估登记收费问题。近期,该省咸宁嘉鱼监管办对辖内企业及个人办理抵押贷款抵押物评估登记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江苏省吴江市对房地产抵押评估登记收费普遍比嘉鱼县低60%左右。为此,该局建议由省政府协调房产、土地等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件中的收费下限,并参考其他省市对于房产、土地抵押评估登记收费的标准,对该省现行房产、土地抵押评估登记收费的标准统一向下调整,同时建议对企业和个人原抵押物评估登记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申请办理续登记手续的,按第一次抵押评估登记收费的标准减半收取。
新型制度的新型设计
应该说,在中国的整个宏观金融体系布局中缺失的并不是银行,缺少的应该是机制和制度,缺少的是不能根据农村经济的实际和农户金融需求的特点提供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支持。村镇银行作为新时期的一种制度创新,其设计初衷是希望通过科学的制度、灵活的机制来达到支农的效果,而不是一家简单的银行机构、一个现代商业银行的“翻版”。据李怀珍局长透露,当前湖北村镇银行在支农方面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信贷决策高效。据调查,村镇银行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贷款申请,从调查、审批到发放一般为5个工作日,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贷审批具有管理链条短、决策高效的明显优势。村镇银行贷款快捷的主要原因是其重在审查客户的现金流、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而不在于抵押担保。对湖北省8家村镇银行120份问卷调查表明,90%的客户认为村镇银行服务方便和比其他银行服务更方便快捷,61%的客户认为村镇银行的服务效率高。二是定价机制灵活。村镇银行在贷款定价上相当灵活,如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凭借信贷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对风险准确定价的能力,更灵活地设置利率。咸丰常农商村镇银行比其他金融机构月利率平均低1.5‰,仙桃北农商、咸宁嘉鱼吴江村镇银行利率的浮动水平也低于当地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水平。据调查,57%的客户选择村镇银行贷款的原因是利率低。三是控险机制新颖。辖内6家村镇银行普遍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设立了专门的风险主管。如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设立了首席信贷风险主管,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同时,还采用汇丰集团通用的风险评估方法,着重分析借款人的行业风险、现金流量、还款能力、环保风险等。四是市场定位明确。村镇银行始终围绕“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这一市场定位开展工作。在行业方面,以支持“三农”为宗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农村、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在客户方面,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核心,细分市场,筛选目标客户,逐步培育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在支农的效果上,主要彰显了以下风采:一是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主体。试点县(市)难贷款和贷款难的问题普遍,村镇银行成立后,创新了农村金融贷款运行模式,以其信贷决策链条短、发放贷款快、经营机制灵活的独有优势争取客户,充盈了农村金融市场,增加了农村资金供给。如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为郭河镇养鸡协会量身度做的“协会+农户”规模性授信产品,一期授信就达到300万元,涉及农户30多家。二是“汤水”效应开始显现。村镇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高效率的运作机制和简便快捷的服务,使当地原有金融机构感到了竞争压力,求变革新的内在动力明显加大,推进了农村金融创新。如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开业后,当地农村信用社迅速调整经营战略,将原来已忽略的60个村的农户重新纳入重点服务对象,信贷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三是促进了地方金融产业意识的增强。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理念是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服务社区,为县域经济发展建立新的资金供给机制。为此宜城、大冶、随州等村镇银行试点县(市)以及积极争取试点的谷城、保康等地方党委和政府均将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看作是一次培育发展县域金融机构,建立县域金融产业的重大机遇,纷纷成立专班配合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并将村镇银行试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四是发挥了金融产业对实体产业的带动作用。从试点情况来看,咸丰常农商村镇银行和嘉鱼吴江村镇银行在促进江苏企业向湖北转移较好地发挥了产业带动作用。如常熟企业目前拟在咸丰投资5000万元的碳酸粉生产项目已进入生产筹建阶段。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多次组织江苏部分企业负责人到湖北嘉鱼参观考察,洽谈投资意向,不少吴江企业打算在该地安家落户。对此,当地政府特别感到满意,广大农户开始受益,金融同业积极评价,有竞争、有合作、有活力的农村金融市场在试点地区开始形成。
新型机构的新型监管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第一,资金来源不足是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首先,“只贷不存”的制度约束。来源于政策方面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业务运营中“只贷不存”,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能吸收存款。其次,股东的增资扩股意愿不强。目前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全部实现了当年开业,当年盈利,但盈利状况较差。遏制了股东增资的愿望,通过股东融资扩大资金来源的积极性不高。
第二,身份地位不明确,无法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按照现行财税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事金融服务业务,但在性质上属于一般工商企业,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待遇。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是金融业务,但定位又是企业,又非银监部门批准成立,所以享受不到应有的财政补贴。
第三,征信信息缺位,信贷风险难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等多方面的原因使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不能及时方便地通过征信系统查询贷款客户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主要财务指标等诚信记录,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信贷员的实地调查、借款人情况介绍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较大。
第四,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防范能力较低。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国内没有现成的信贷管理软件和客户评分系统,贷款收放、财务核算大部分都是手工操作,信贷管理及机构能力建设亟需提升。在办理具体的业务上,实际操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客户信用度判断能力较差,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急需加强。
第五,监管主体缺失,外部监管不力。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取得金融机构的许可证,未被监管部门列入监管范围。同时,由于其“只贷不存”的性质使之区别于银行类金融机构。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持观望态度,人民银行对其进行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财政和工商部门缺乏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的手段和依据,这种多头监管的形式造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
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和鼓励农发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批发资金等,以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不足的困境,将小额贷款公司所拥有的贷款需求信息与大型金融机构所支配的资金对接,实现共赢。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吸收有实力的股东投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发行集合债券等债务工具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或财团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为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股权融资。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少数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试点,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
第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一定的政策优惠,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对涉农行业和中小企业加大融资力度;二是参照农信社、村镇银行的标准,适当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为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三是各级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农牧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方向。
第三,从法律上赋予小额贷款公司合理化的身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是金融业务,应该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不是企业法人,国家应针对小额贷款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担保、监管、风险管理有法可依。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微利状态,如果没有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行业将难以持续经营。2009年,银监会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成为村镇银行,其旨在引导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对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路径。通过改制为村镇银行,将会改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不足和主体地位模糊的状况,纳入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有利于未来发展。
第四,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资本金补充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应该按照金融企业内部控制要求,严格约束、规范行为,以防范金融风险。在补充资本金方面,一是拓宽资本金来源渠道,吸引民间资本、商业资本等资金进入小额贷款公司,以使资本金得到及时补充;二是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定期从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坏账准备金,用于冲抵代偿和弥补贷款呆账损失。
第五,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解决小额贷款公司信用信息缺失问题。加快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与人民银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对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加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以便小额贷款公司及时了解掌握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为其发放贷款提供必要的参考,使其提高贷前调查效率,降低贷款信用风险。
【关键词】村镇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问题;建议
2006年12月,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同时选择六省推出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自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了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为突破口,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新阶段。抓住国家降低农村金融进入门槛的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是解决新型农村建设金融需求旺盛与农村金融供给严重短缺矛盾的有效途径。
一、郏县广天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郏县广天村镇银行于2009年10月28日挂牌,是河南省成立的第5 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000 万元,内设四个部门(客户一部、资金组织部、综合业务部及营业部),员工20人,网点一个,业务范围已覆盖郏县县城,正逐步向周边各乡镇铺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表现在:(1)资产规模快速扩大,存款余额持续增长。至2010年末,资产总额2.5亿元,较2009年末增长1.2亿元,增长率92.3%;存款余额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亿元,增长171%。其中储蓄存款0.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27亿元,增幅270%;对公存款1.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87亿元,增幅131%。(2)信货投放稳步增长,支农力度不断加强。截止2010年末,贷款余额l亿元,较2009年末增长0.8亿元,增长率125%。其中涉农贷款占比54.7%,在服务当地“三农”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截至2010 年末,贷款利息和贷款到期回收率均为100%,无逾期和不良贷款,圆满实现了稳健经营的目标。(3)经营利润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10年末,利息收入587.7万元,贷款利息收入528.8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8.9万元,利息支出66.49万元,营业支出382.03万元,其中业务及管理364.92万元,营业税及附加17.11万元。在“应提尽提、应摊全摊、据实列支”的前提下,2010年末实现账面利润32.05万元,净利润23.65万元,较2009的年末利润数增长将近25万元。
新型村镇银行的特点。(1)公司治理较为完善。一是注册资本规模较大。按照规定村镇银行最低注册资金,县(市)300万,乡镇100万元,郊县广天村镇银行注册资金达5 千万元,在全省已经成立的14 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居于前列,高于最低规定的16倍,具有较强的发展实力。二是股权结构比较合理。郏县广天村镇是银行是由平顶山银行为主发起银行,6家企业和11个自然人入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中发起行投资1200万元,占股本的24%,为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额合理分配股权。这种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股权结构,既有利于树立主发起银行的主导地位,保证村镇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规范,又能保证企业及个人股东积极参与村镇银行经营。三是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广天村镇银行依照其发起行――平顶山银行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行建设,建立了“三会分设、三权分立”的制度,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同时,制订了《郏县广天村镇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操作规程》等59项规章制度。由于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其经营管理比较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四是产业资本积极参与。广天村镇银行6家法人股东都是当地矿产、电力安装、物资及工程监理等经济实力强且口碑较好的企业,这些产业资本的参与,为农村引入了多元化的金融供给,体现了村镇银行多渠道募集资本的开放性。(2)经营方式有所创新。一是信贷审批程序快;二是信贷业务经营灵活;三是金融支农模式新颖。(3)业务运营平稳,支持县域经济效果明显。广天村镇银行挂牌经营后,注意融合平顶山银行的经营理念,结合郏县实际,迅速成长为一支新生的金融力量。广天村镇银行积极发挥面向地方基层、面向农村的特色,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问题,开业至今,共发放小额农户贷款24户、计100万元;农村养殖贷款2户,20万元;发放农村工商业贷款24户,计4125.3万元;发放个体工商业贷款21户,计4210万元;发放中小企业贷款4户,计1000 万元。在短时间内,对解决该县中小企业及工商户、农户贷款难问题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二、郏县广天村镇银行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个别部门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村镇银行是一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旨在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新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从而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但通过对郊县广天村镇银行设立、发展的调查,笔者发现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认识不到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个新生事物,一些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其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发展金融机构只是银行系统的事,不是地方政府部门的事,对新型金融机构根本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去大力推进和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对以村镇银行未来发展的思路不清。一些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发起、如何监管、如何扶持缺乏思路,不知从何下手;三是对于村镇银行的设立,部分基层心存顾虑。一些干部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份复杂,监管困难,怕重蹈“三会一部”的覆辙,有畏难情绪,推动起来不积极。
2.村镇银行设立阶段发起行难找。在本辖区内,具有主体资格的发起行较少。找到合适的主发起行,史成功组建村镇银行的关键问题。根据设立村镇银行的标准,组建村镇银行必须要求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法人机构(或金融资产公司)作为主发起人,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平顶山市符合条件的主发起行只有平顶山银行和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两家机构,所以说发起主体相对较少,要破解组建村镇银行本地主发起银行缺乏的瓶颈,必须从外地引进合适的主发起行。外部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意愿较为薄弱。目前为解决中西部或不发达地区发起行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采取了东西挂钩、发达及欠发达地区挂钩的政策,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在东部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必须按比例同时到中西部地区设立一定数量的村镇银行,但由于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盈利率较低,投入成本和耗费精力更大,主动愿意到这些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外地银行不多。
3.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高,风险防控困难。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组织,不是政策扶贫机构,必须实观资本保值升值的目的,才能生存并持续发展。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了几个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一是社会认知度较低。郏县广大村镇银行成立时间仅一年,规模小、网点少,在广大农户心中的品牌地位不高,吸储能力不强。二是运营成本偏高。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住在乡(镇)、村的农民,较城市居民居住地分散,单笔贷款额度小,甚至有时信贷员考察农户项目的车旅费高于贷款利息收入。三是风险控制困难。目前供村镇弄可借助和参考的现成风险防控体系几乎没有,比如征信体系,农村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管理体系,农村企业信息分散在人行、工商、税务、经贸等多个部门,缺乏必要的信用资源整合,评估农产信用难度大。同时,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体系还很不健全,村镇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面临很大挑战。
4.政策扶持不够。大多地方政府没有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以平顶山为例,除国家及有关部委出台的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文件精神外,目前还没有出台地方性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有关利率管理、征信、存款准备金缴存、支付清算、执行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工商注册登记等问题,仍未统一解决。现有针对村镇银行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广天村镇银行为实证,该行在筹建阶段,郏县政府会议研究对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照农村信用社享受所得税5年内先征后返和减免部分营业税(按3%执行)的优惠政策;涉及村镇银行的本级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免收,服务性收费执行最低标准。但是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广天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直到2010年7月份才从5%降到3%,筹建初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没有得到全部减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也对其他拟到平顶山市设立村镇银行的机构造成负面影响。
三、推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抢抓国家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机遇,郑州、安阳市已建立2 个村镇银行或农村资金互助社,全省利用台资拟建30 家村镇银行正在进行,南阳由天津支持每县成立一个村镇银行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诸多实际情况表明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村镇银行建设。
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研讨会、媒体等宣传解释试点政策,报道试点进展情况和外地先进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总体部署,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真正将村镇银行发展工作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三是建立政策协调机制。由金融办、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土地局、公安局、农业局、广电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针对村镇银行发展中的困难,协商给予筹建、监管、补贴、税费等方面政策优惠。
2.基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应加大“招行引资”力度。从全省己成立的13家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属地看,外省银行占58%,省内占42%,表明外省地方性金融机构呈现出“圈地扩行”的燎原之势。地方政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应牢军抓住机遇,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联系人行各分支行积极引导国内外的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及民间资金等社会各类资本到辖内农村地区创业发展,并全力推进村镇银行在辖内的健康发展。同时,支持大中型国有和股份制行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管理架构,探索成立业务部、管理总部等多种方式投资组建村镇银行。
3.加快制定激励政策。在我国现阶段,涉农金融机构呈现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特点,因此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解决农村信贷投入不足问题是不现实的,必须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可供借鉴个别地区先进做法,一是税费支持。对新设立的村镇银自营业之日起,前3年县政府按其缴纳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第4~6年予以50%奖励;禁止有关部门向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乱收费和乱摊派;凡是给予农村信用社的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村镇银行同样享受;二是业务支持。县政府优先为新设立的村镇银行推荐对公优质客户。督促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开展业务,积极引导各类涉农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增强支农实力;鼓励将农业政策性信用业务交由村镇银行办理;积极向村镇银行推荐地方优质项目,帮助其拓宽农村信贷服务领域。三是资金支持。村镇银行如期开业后县政府奖励开办费用100 万元,同时,帮助协调营业办公用房,其租金前三年由政府承担。
4.引导和促进村镇银行创新服务的提升。一是夯实基础,以人为本全面提高村镇银行干部职工素质。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村镇银行普遍出现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村镇银行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尽快培养村镇银行自己的高素质人才,用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二是村镇银行应加强金融手段和产品创新。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为县域同一产业链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积极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扩大金融服务对象,加强产品创新力度;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包括保险、、个人理财、信息咨询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三是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村镇银行积极开展“送贷上门”服务,根据客户自身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放贷;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支农贷款审批机制,体现村镇银行定价灵活,服务贴近市场的特点;可以尝试提供农民技能培训贷款、信息咨询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项目,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自主脱贫致富的能力;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创新,在期限、利率、计息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服务;适当引入消费信贷方面的金融创新业务,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支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实行弹性还贷方式,在还贷期限、收款方式上灵活机动,缓解农民还贷压力。
一、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机构设立地点城中化。村镇银行设立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填补农村区域金融网点空白,支持“三农”建设,完善支农金融服务。但从实际设立的情况来看,多数村镇银行的总部设在县域主城区,下辖的支行设立地点也多位于开发园区或各县的经济发展中心地带。未来发展规划中,部分村镇银行甚至没有在乡镇地区设立分支网点的打算,其管理中心和经营重点明显向县城中心地带倾斜。
(2)注册资本规模扩大化。银监会为引导各家银行到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切实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放宽了准入门槛,规定在乡(镇)、县(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和300万元。而地方政府却把在当地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种引资项目,希望尽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信贷投放。同时,主发起人也愿意做大注册资本,以增加单笔贷款额度,但对村镇银行所需承担的资金成本以及业务逐步发展的规律等因素均缺乏通盘考虑。据调查,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普遍在5000万元左右,已远远超过最低限额。
(3)发起人选取规模化。主发起人在组建初期征集其他发起人时,只着眼于未来信贷业务的顺利开展,被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所左右,导致村镇银行的股东结构单一,规模化民营企业股东和有政府背景的官股成为其主旋律,投资的融资性目的明显,严重忽视了吸收设立地小企业、种粮大户甚者普通农民在当地的宣传力。因此,村镇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相比,既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又缺少社会认知度,吸储难度很高,由此对村镇银行资金流动性、资本充足率等造成不利影响。
(4)高管人员设置附属化。绝大部分的村镇银行高管人员与主发起行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长大多由主发起人派员担任,经营思路和发展模式容易回到主发起人的经营模式,并最终成为主发起人在农村的一个经营网点,难以处理好法人与分支机构的关系。二是村镇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大多来自主发起行,在管理行为、制度设立和办事程序上与主发起行雷同,缺乏配合实际情况的开拓创新精神,影响了业务的开拓。
(5)机制建设薄弱化。一是支付结算体系不畅。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应当新设各项结算信息系统,但大量资金投入会增加村镇银行的运营成本,为减小经营压力,目前绝大多数的村镇银行仍然是依附主发起人的结算渠道来开展业务,效率差且成本高。特别在主发起行是异地机构的情况下,由于支付结算业务的收费高于本地机构,往往会造成客户的误解和不满。二是人力资源配备不足。村镇银行通常整体人员较少,并且缺乏业务熟练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开展贷款额度小、覆盖面广的“三农”业务时明显力不从心。
二、原因分析
(1)商业性和政策性存在冲突。村镇银行是基于商业化模式运行的独立法人机构,首先考虑的是投资回报和自身发展,在资本逐利性和规模经济等内在规律的作用下,村镇银行更加倾向于将机构设立在县城中心或开发园区等易于发展的区域,而不是面向农村,不折不扣地履行政策定位。
(2)市场竞争的压力。一是由于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过度依赖贷款增长和存贷利差的发展和盈利模式,使得村镇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愈来愈求大求全。主要表现为注册资本不断增加,贷款集中度逐渐提高。在受单户比例控制的情况下,增加注册资本是村镇银行提高贷款额度,争取企业客户的重要途径。二是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网点少,覆盖范围小,市场认可程度低,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储蓄存款的增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寻求财政性存款以及单位存款来实现规模扩张显然更加有效和便捷。
(3)经营管理依赖发起行。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运行大都照搬发起行的经营、管理体系,虽然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却没有自主创新建设的意识。在机制和业务系统建设等方面也完全依赖发起行,没有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条适合当地的,能够为当地“三农”服务的经营体系和产品体系,导致村镇银行的经营发展渐渐偏离了服务“三农”的政策初衷,不仅没有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补充者,反而变成了传统商业银行同质化经营的参与者、效仿者和竞争者。
(4)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村镇银行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各地区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在营业税率、企业所得税、存款准备金等政策上没有额外获得更多的扶持。再加上农户和农业贷款信贷风险相对较高,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难以弥补,村镇银行的支农积极性面临拷问。
三、对策建议
(1)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在目前村镇银行经济规模较小、辐射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定位于“服务县域经济”是比较客观和理性的选择。村镇银行应坚定不移地加强政策定位约束,紧密地扎根县域,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吸收县域优质客户。再由县域辐射到乡镇,逐步设立分支机构,并能根据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基于“三农”特色,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村镇银行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当地企业、居民、农户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牢牢抓住县域和农村市场。
(2)转变经营理念,实现差异化经营。一是产品差异化。村镇银行要针对不同客户、不同行业的经营特点和需求特征,积极开发制定适宜的涉农信贷产品。二是价格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自身在利率市场化下的优势,灵活调整存贷款利率,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利率和收费标准。三是服务差异化。村镇银行要利用自身的地域优势提供客户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尊重市场规律,选择适度资本规模。确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时,既要充分考虑设立地经济条件、人文环境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又要考虑其自身的分红压力、经营需求、股东质量、政策许可及主发起人的现有资本水平等因素。为此,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在科学测算农村地区资金需求及机构饱和度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发展;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设立小型化村镇银行,逐步发展。
(4)加强系统建设,加大金融创新。村镇银行要在借鉴传统股份制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当地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积极创新,重点开发与自身及所在地区相适应、与“三农”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发挥政策定位效应下的社会职责。人民银行要鼓励村镇银行加大先进支付结算服务设施的投入,加快农村支付结算网络建设,利用跨行资金清算平台,努力实现农村结算网点的资源共享,方便农村客户在就近的结算网点办理业务。
【关键词】村镇银行;湖南省;调研报告
1.前言
自2007年1月12日银监会印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全国范围内已设立几百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设立,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它在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村镇银行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关系我省新农村建设乃至“三农”长远发展的关键。但是村镇银行作为新的金融机构,它的发展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除了直接面对来自以农信社为主的农村机构的竞争,更多地要面临农村信贷的小额化,分散化所带来的高风险,高成本。湖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到底如何?他们是否有效、便捷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课题组成员运用抽样调查法结合典型调查方法对我省村镇银行的开设和发展进行调查研究。
2.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08年3月16日湖南省第一家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截止到2013年3月22日,湖南省现有村镇银行29家。
2.1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基本情况
在设立开业的29家村镇银行中,2008年批复开业3家,2009年批复开业2家,2010年批复开业4家,2011年批复业5家,2012年批复,15家,其中大部分是2011年2012年设立开业的(详细情况见表1)。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平均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根据我国村镇银行总行的分布情况,按照省级行政区的平均数来看,中部地区9省的平均数最高(约34家/省),湖南省的村镇银行发展在全国省份中居中下游水平。
从表1可看出,从2008年在第一家村镇银行正式对外挂牌营业到2011年,四年时间平均每年开业的村镇银行不到4家。2012年,湖南省村镇银行实现了一次量的飞跃,开业的村镇银行15家,占到了总数的51.7%。湖南省13个地市,1个自治州除怀化外其他地市自治州都已设立村镇银行,郴州和衡阳分别以5家和4家位居前两位。
湖南村镇银行发起行的性质和产权结构各不相同,有中资银行也有外资银行,有政策银行也有商业银行。如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是湖南首家由股份制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发起的;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是湖南省第一家由外资银行(汇丰银行)发起的;汨罗国开村镇银行是由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起的。湖南省村镇银行的设立具有明显的批量化设立的特点,这些主导行以沪籍银行为主。在湖南省的29家村镇银行中,上海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12家村镇银行分别布局在宁乡县、醴陵市、双峰县、涟源市、长沙县、永兴县、衡阳县、桂阳县、澧县、临澧县、慈利县和石门县,每家资本金为5000万元,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51%,其他由法人和自然人参股。湖南是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最多的省份。除了上海农商银行之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湖南省先后发起设立了4家村镇银行。2009年,在湖南资兴发起设立了资兴浦发村镇银行;2012年09月,浦发银行在湖南批量设立茶陵、衡南、沅江和临武浦发村镇银行,4家湘籍浦发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共2亿元人民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资占比为51%。
2.2 湖南村镇银行规模结构状况
从注册资本来看,2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161000万元,平均注册资本额人民币5551.72万元,注册资本最低的为1000万元(1家),最高的为2亿元(1家),其次是1亿元(1家),其余的26家均为5000万元,注册资本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居于中等水平。除资料不详的1家村镇银行之外,其他的村镇银行都是发起行绝对控股(至少占股为51%),其中汇丰银行投资的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哈尔滨银行投资的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耒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发起行100%控股(具体见表2)。
从业务经营范围来看,湖南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银行类金融机构业务。
较为充足的注册资本有助于村镇银行扩大单笔业务的规模,有利于加快经营发展,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有助于村镇银行保持较高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村镇银行与农村区域的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相竞争。由于湖南村镇银行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进”的原则,直面解决农户资金问题,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真正意义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3.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课题组通过网络调查,及对JX村镇银行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湖南省辖内村镇银行设立时间较短,绝大多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只有一个营业网点,服务范围有限,无法覆盖整个辖内区域的全部农户与中小企业,支农效果未完全显现,也一定程度限制了各类银行业务的拓展。湖南村镇银行发展面临以下问题:
3.1 宏观方面,政策瓶颈限制了业务发展
目前,湖南的村镇银行成立已有7年之久,发展现状良好,但增速缓慢,2012年湖南进入“批量扩张期”,且盈利能力较差,究其原因,国家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不明确,尤其在税收减免、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始终不明朗。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高新农产业和龙头企业仍然比较少,因此虽然湖南现在已经成立了29家村镇银行,但是如果没有政府扶持,仅仅凭个人之力要获得高效益项目的支持难度很大。
3.2 微观方面,筹集资金困难
课题组成员调查湖南省JX村镇银行发现,该银行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虽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该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二是JX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相比,社会各界对其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将其误视为“草根银行”。三是原桃江县“农村两会一部和一社(城市信用社)”被撤销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村镇银行树立品牌形象起步艰难,自身吸收存款难度较大。四是JX村镇银行作为法人机构,却只有一个营业网点,加之如上所述的现代化支付手段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吸引力。
湖南村镇银行还面临支付结算网络不畅、银行卡业务缺失、存款结构失调和信贷支农创新压力较大等困难。
4.对策与建议
4.1 国家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效应和调节作用。充分考虑到村镇银行发展期的实际困难,建议对村镇银行实行“全免‘三农’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以缓解“三农”信贷高风险、高成本矛盾,更好地激励村镇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二是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成立农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时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贷款损失,由财政提供资金给予涉农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补偿,并对农贷利息予以一定财政补贴。三是建立和完善政策农业保险制度。特别要开办多种形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是健全农村房屋、畜禽等财产保险和农作物灾害保险体系。尝试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涉农企业、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保费和理赔费用,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既可补偿农民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调动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又可补偿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部门发放农业贷款无法收回而形成的贷款损失,消除其后顾之忧。四是积极发展面向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抵押融资担保体系,缓解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三农担保机构,建立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作担保组织,并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适度分散村镇银行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将农村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及农业机器设备、农用车、农产品和农产品交易合同等动产引入农村信贷实践。
4.2 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一是根据再贷款管理的有关实施细则,村镇银行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以解决其自筹资金困难与支农信贷需求旺盛的矛盾。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借鉴外地经验,将财政国库资金、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社保基金等统一归口村镇银行办理业务,迅速壮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势力。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引导社会公众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四是在继续争取股东、当地政府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各项存款的营销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重点在个人存款营销上下功夫,破解负债业务结构不合理、增速慢的问题。五是增设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六是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资金的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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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本文是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度立项项目题《湖南村镇银行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C0215)。
作者简介: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经济一体化 农村金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前言
城镇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它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据《中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12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农村人口为6422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8.4%,首次城镇人口占比超出农村人口。中国已步入了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村发展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运而生。
二、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
自2006年中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它们的发展填补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撤并基层分支机构的市场空缺,给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尤以村镇银行为主。据证监会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它们的发展,有效地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但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市场相对城市金融发展不成熟,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村镇银行主要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暗藏信任危机和声誉风险
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方式设立。但由于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导致发起人主要集中于异地扩张需求旺盛的城市商业银行。大型银行出于自身全国已有广泛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相对盈利水平较低等因素设立村镇银行的兴趣不大。而在中国银行业体系中,城商行不管是综合实力还是风险抵补能力与综合管控能力都无法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相比,同时他们也没有管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验,其发起的村镇银行一旦出现较大的问题,将可能引致社会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危机,使村镇银行潜在着较大的声誉风险。
(二)客户熟悉度和认知度低,吸储功能弱化,流动性风险大
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现代农村金融市场的新生事物,开设网点较少,市场知名度低,缺乏品牌效应,周围社区居民普遍感到非常陌生,缺乏品牌认知度和信任度。在周围村民心目中,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或者原来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不敢贸然去存款。存款不足使其流动性风险加大,进而影响到其盈利和持续发展。
(三)业务偏离服务“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村镇银行时打着服务“三农”的口号,但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往往偏离“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表现有三:其一是存在“抓大放小、嫌贫爱富”现象,放贷的主要对象多为相对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型企业。其二是脱离“三农”,业务进城,在选择客户上开始向城市大企业倾斜。其三是贷款集中度高,公司业务为主的单笔贷款额度较大。即使向农户发放贷款,要求农户提供企业做担保。据银监会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3190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600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841亿元。农户贷款占贷款余额比重仅为34%。
(四)内部机制不完善,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目前,村镇银行普遍存在机构产权不清晰、内部控制流程过于简化、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在信贷管理上“太乱、太松,不规范”,管理过于粗放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近年来农村金融市场违规违法操作现象频频出现。如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职务侵占、违法发放贷款、农民“被贷款”等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不法行为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坏了新型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五)缺乏配套扶持政策,制约村镇银行发展
近年来,虽然政府部门下发了许多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条例,但整体来讲,新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中仍然处于弱势,政策上的配套扶持政策还比较缺乏,例如村镇银行还不能加入中央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开办费较高,如工商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印花税等偏高;缺乏配套的税收、利率等政策优惠;这些无疑制约了村镇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发展对策
(一)鼓励大型银行,提升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
鼓励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发起人由于缺乏资金、经验、人才不足而带来的风险。科学把握准入标准,鼓励大型银行进入,控制小型公司盲目扩张,确保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管控能力给予不同的指标,激发、促进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促进政策性银行、大型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股或控股村镇银行,条件成熟时作为出资人直接设立村镇银行。适当把控中型银行大规模建立村镇银行的冲动性,严格约束小型银行盲目铺设,严控村镇银行设立子银行。对于发展好的村镇银行鼓励其发行上市,将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二)强化新型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协同宣传,提高吸储能力,增强流动性
提高吸储能力是目前新型金融机构迫切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在强化机构本身借助当地公开媒体加大自身的业务宣传和品牌宣传力度,有意识地树立“正规银行”的形象,消除群众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误解。同时新型农村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借助于农村市场对政府的信任,加大政府对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信息传递的桥梁作用。尤其是机构在某区域刚设立之初,这方面工作尤为重要。从而提高群众认知度和信任度,提高吸储能力,增加流动性。
(三)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从内部主观因素上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就预防违法违规操作而言,一方面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普遍较低的情况,一是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职员的道德培训,使廉洁守法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员工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二是加大违法违规现象人员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体制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查找管理上的漏洞,从源头上杜绝内部人员违法违规操作。
(四)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促进其更好地服务“三农”
对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业务类型监管是保证村镇银行不偏离“三农”轨道,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杜绝违规违法操作的关键环节。在监管层次上,可实行“中央——农村金融机构”+“中央——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多层次监管模式。在监管对象和内容上,政府监管要体现村镇银行是服务于“三农”的特殊使命的金融机构的特点。重点加强对村镇银行监管信贷投向和单笔贷款的额度的监管,即在监管上体现村镇银行服务农村和农村企业的特点。对于把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和非农行业、主要发放大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在监管上给予严厉的制裁。
(五)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还需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尽可能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政策上的束缚,使其“轻装上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例如,支持村镇银行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和征信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畅、效率低下的问题;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村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小微型金融业务应单独核算,相应实施税收减免,包括没有金融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改进目前按“机构属性”而非“业务类型”制定的“三农”及小企业信贷政策;政府或者有关监管机构可以对村镇银行的IT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贷款审批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完善提供必要的费用补贴和人员辅助。最后政府若能促进农村信贷的再保险机构生成,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更会进一步激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方位服务“三农”的信心。
四、结束语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起着提供资金支持、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它们的健康发展决定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效。通过对内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对外加大政府对其发展的宣传、支持和监督作用,双管齐下,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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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煜宇.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与发展定位:解析村镇银行[J].改革2012(04).
与此同时,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大连新的经济增长点,踏上科技内涵层次更高、竞争力更强的高速发展阶段。大连未来金融业态势如何规划蓝图,笔者日前专程采访了大连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曹煦。
发展总部经济 提升行业水平
B:从大连长远战略发展着眼,大连市政府十分重视推动包括金融在内的总部经济发展,大连目前的金融总部有哪些?其未来发展趋势如何?
c:一个城市金融总部的数量和规模,决定了这个城市的金融资源的聚集程度和对外的辐射力,因此大连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总部经济。大连的金融总部包括:国内最大、连续六年交易量位居世界前10位的大连商品交易所;已相继开设天津分行、北京分行、沈阳分行、正在筹建成都分行,经营空间布局不断拓展的大连银行;全省惟一的综合类证券公司,重整后健康发展的大通证券;进入二级公司行列,全省惟一、全国仅有的6家全牌照信托公司之一的华信信托;东北惟一一家,并已开设6家省级分公司的合资法人寿险公司――首创安泰保险公司;东北惟一一家,并已开设上海分公司,正在筹建广东分公司的外资独资财险公司――日本财产保险公司;东北首家内资法人寿险公司――百年人寿保险公司也已获批筹建,预计2009年上半年将正式挂牌营业。大连在东北地区独特的区域定位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已经显现出她发展的总部经济的巨大潜力,大连的各金融总部发展势头良好,可以说是方兴未艾。
B:据了解,大连金融业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运行质量高,金融业人才济济,其整个行业管理水平比较高,有什么具体体现吗?
c:仅以银行、期货、保险业和金融利税贡献水平四个方面为例:银行存贷款实现突破,各项指标位居东北第一。截止2008年底,我市银行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5500亿元和4000亿元,达到5535亿元和40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和21.6%,是200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其中存款指标首次超过沈阳,各项金融指标全部位居东北第一。
大连市保险业快速增长,保障能力大幅提升。2008年全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07.5亿元,同比增长31%,成为继深圳后第二个保费突破百亿的计划单列市,保险深度2.78%,保险密度1755元,抵御风险的各类准备金超过300亿元,各项指标为近5年来最高水平。全年保险业理赔给付41.4亿元,同比增长24.5%,提供就业岗位2.95万个,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提供了200亿元风险保障。
全市期货业迅猛发展,交易额翻番增长。2008年大连商品交易所实现期货交易量6.4亿手,同比增长71.9%,实现期货交易额27.5万亿元,同比增长1.3倍,分别占全国的46.8%和382%。交易量连续九年保持全国第一,成交量连续两年实现翻番,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在世界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量排名中,大商所连续6年位居前10位。全市金融业利润快速增长,税收贡献大幅度提升。其中,银行业实现净利润83,3亿元,同比增长52,2%。金融业累计上缴税金39亿元,同比增长53%。
B:去年金融风暴以来,大连市政府应对金融危机运筹早、反应快,从增加常规贷款和小额货款等资金支持入手,实施了一系列保增长、拉内需的举措,实际运作效果怎样?
c:大连市政府适时出台了鼓励银行增加信贷投放的激励政策,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了全市信贷资金调度工作机制,引导各银行加大信贷投放,推动银团贷款、银政合作、银企对接,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全年新增贷款投放732亿元,同比增长21.5%;签署银政合作协议690亿元,新增四大产业贷款272亿元,新增基础设施贷款75亿元,新增涉农贷款34亿元,新增小企业贷款35亿元。同时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297万元,完成省政府发放任务的277%,位列全省第一。
多措并举促发展
B:上市企业在一个地区企业总数中的占比,某种程度上反映出该地区经济的活力指数,其中公司的融资水平还关系到上市公司此后能否持续性发展,过去一年,大连市政府对上述工作的推动都有哪方面的进展呢?
c:大连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建立了促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激励机制、工作考核机制和绿色通道工作机制,2008年直接融资同比增长50%。全市先后有华锐铸钢、天宝绿色食品、础明集团、北港信息、金港安迪5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大连港集团发行公司债券30亿元,国电电力发行可转换公司债39.95亿元,资本市场直接融资82.98亿元,是上年的15倍,位列辽宁省第一。
此外,建立起500家拟上市企业后备库,新增拟上市企业15家,12家企业获得市区二级上市补贴850万元。
B:大连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沿海开放型城市,其发达的综合性农业经济也得到了城市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大连市政府支持农村和农业的农村金融创新工作开展的如何呢?
c:2008年,大连市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全市新设立了庄河汇通、瓦房店长兴两家村镇银行,占全省已开业4家村镇银行的一半:设立甘井子恒通、庄河北方、开发区汇银、花园口信达4家小额贷款公司,占全省首批5家获准开业的80%。
农信社统一了县级法人,全额兑付了30亿元央行专项票据,全额处置了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位居全省第一。村镇银行的初期工作实践证明,与常规银行贷款审批流程及周期相比,审批简便、贷款到位周期短等村镇银行优势效应社会反响大,有力地推动了村镇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困境;村镇银行;民营银行;政策建议
一、引言
2008年5月4日,由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使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民间金融见到了曙光,小额贷款公司拥有了真正的合法地位。当然在此之前,国家就选择了拥有悠久票号经营经验的山西为试点,设立了平遥的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公司,如今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发展蒸蒸日上,而全国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从2005年试点开始,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为民间资金提供合法身份以及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步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恰逢其时的出现,不能不说是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村建设的一场及时雨。
在规模和声誉上全国都是遥遥领先的晋源泰,一直都在思考未来的出路问题,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其持续发展方面确实存在诸多困扰。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困难
(一)资金来源的持续性问题
《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事实上,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操作中,真正及时到位的资金大部分是来自于银行的贷款,公司靠从银行“批发”贷款,再以高于基准利率的0.9倍-4倍的利率贷放出去,利差是公司的唯一盈利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只贷不存”模式,不能拆借,不能委托,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在运作。由于贷款不能短期内收回,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有时还需要过多的留存股东权益以备发展,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股东进一步投资的积极性。等到贷款收回才再次发放出去,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也限制了优秀公司的发展。
(二)市场份额的夺取
在我国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之前,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虽然在支持农村发展方面存在着许多诟病,但其强大的资金规模优势、网络优势、信誉优势,在农民心中都已经根深蒂固。和这些大银行的多分支机构相比较,只能有一个营业网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基础设施及硬件系统建立不完善,市场覆盖面大大降低,业务范围相对较窄。很多农民和中小企业对这种机构认识度不够、信任度较低,也影响了业务的展开。另外,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存在于民间的隐性金融形式,姑且不论高利贷,庞大的民间借贷、地下钱庄、典当机构,目前在我国风生水起,大多是以完全信用的方式存在,手续便利。而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一项业务时还需要进行资信的核对,有一定的抵押担保要求,虽然目前很多客户都是熟识的人和公司,要求相对很低,但是还有庞大的资金需要得不到满足,这些都迫使小企业转而再向民间的地下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而且小额贷款公司投向的微小企业及农民,获利较低,很难成为民间资金积聚的平台。资金的来源不足、资金的去向风险大都制约着市场份额的扩张。
(三)国家扶持政策缺乏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虽然挂牌经营金融服务,但没有取得合法的金融许可证,作为一般企业又受到国家多方面的管制。尤其是在税收政策方面,受“金融保险业”和“一般性企业”税务制度的双重管制。
一方面,因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且按规定金融机构营业税减半(2.5%),而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要全额上税,综合税率超过5%;另一方面,作为企业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公司的股东还必须缴纳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加上各种各样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公司每年税务负担相当之重。但是国家相关的支持政策都没有明确的下达,所以越来越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变相成为了高利贷的一种合法形式,高额的利率回报是吸引更多的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唯一动力,在支持三农的目标实现上微不足道。再加上前面所述的后续资金不足问题,公司未来前途堪忧。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蜕变之痛――村镇银行
正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所具有的特殊发展困难,很多小贷公司设立之初就目标明确,希望通过这一跳板,有朝一日成为一家正规银行。目前国家提出的最明确的发展出路是改制为村镇银行。
这项举措可以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金融界的“正规军”,拥有更加全面和完善的金融服务,扩展盈利的渠道,但同时带来的最大困扰就是容易改变民营控股地位,失去原有业务发展优势。
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不同在于发起人的差异。小额贷款公司本着“谁掏钱谁投资”的原则,几乎全部为私人资本,主要以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为主。由于这种民营的性质,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小而快,快而精”,操作灵活迅速,业务办理方便。而村镇银行的设立要求发起人应至少有1家银行机构,且持股在20%以上,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10%。而实际上,目前村镇银行的银行股东持股几乎都超过50%或完全由银行控股。这种转变下,一方面,能够改变过去“只贷不存”的单一模式,解决资金源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其最大痛处是大银行控股,改变了过去民营控制的局面。这很可能使改制后的小额贷款公司陷入目前银行的经营体制之中,放弃已有的灵活多变的运作机制,从而丧失了其迅速满足资金需要的优良传统。而且村镇银行必须严格执行我国银行的利率浮动管制,丧失过去巨大利差的利润来源,要想赢利就需要扩大贷款的规模,保障贷款的安全性和盈利,所以很可能改变过去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三农的初衷,最终只会选择那些大企业,不能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利帮助。
四、苦等民营银行到来
许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最终目标就是成为民营银行,以维护原有民营控股的地位,并成为金融界的“正规军”。民营银行的核心在于民间资本,是由若干战略出资人及众多中小股东组成的混合股份私有制,国家可以作为民营银行的一个战略出资人,但不控股。另外,民营银行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拥有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国家不可控股,也就是产权的私有化,成为民营银行和现在村镇银行的最大不同点。
相较于国有银行,民营银行的最大优势是不受政府的干预,机制灵活。但这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外部良好的经济环境、健全的监管机制以及完善的信用体系。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民营银行除了存在小额贷款公司已有的竞争压力大、市场份额低、业务扩展困难这些问题外,其发展还蕴含巨大的经营风险。我国没有银行业保险制度,民营银行所支持的“三农发展”或中小企业,都是风险积聚部门,在吸收大量存款之后,信用风险成为民营银行关注的重点,一旦发生损失,没有国家信用的支持,也没有相应机制协助,对储户来说是巨大的损失。而且,民营控股的银行很可能发生贷款的偏重性,控股企业很可能把银行作为其敛取资金的良好渠道,同时放宽对自己关联企业风险控制,央行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过多贷款给关联企业。贷款的过度集中,风险也过度积聚。
因此,在大量学者研究了民营银行的可行性、我国已经推行民营银行试点之后,其发展步伐仍然十分缓慢。小额贷款公司在没有破除自身运作机制、风险防范不足的基础上,没有专业技能人才的支持,企图一跃成为民营银行更是难上加难。
五、政策建议
要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蜕变,使它们真正走上理想的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之路,我国必须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一)设立专门监管部门,部分允许吸收存款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之初,是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有地方政府的幕后支持,其业绩的好差往往关系着地方的政绩,很可能出现政府为其兜底的局面。所以,设立专门机构每年对其业务发展进行审计,引入公证的第三方分开审查,并提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把三方的数据同时公开提交给监管部门,并在网站公布,使储户和贷款者能够掌握更多信息,加强业务开展的透明度。在此基础上,选择业绩最好的企业允许其部分开展存款业务,起初设定一个额度限制,以后再根据经营和信誉的发展提高额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渐改制为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
(二)贯彻落实经营自
小额贷款公司要完善自身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才能提出适合自身需要的业务发展规划。在向村镇银行过渡时,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保证村镇银行过去民营管理者的独立地位,维护原有业务发展的传统优势,减少控股银行对经营的直接干预。同时对于民营银行更要维护其独立法人的地位,防范关联贷款风险,避免沦为集团企业圈钱的机构。
(三)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
我国银行业市场化较低,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虽然建立了征信体系,但是发展还不完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要利用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自身的信用进行评定,为以后其改制为银行提供依据,加强存款者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其所贷的客户大多都是很难从大型银行取得贷款的,其在我国的信用体系中的信息较少,从而加大了公司对客户信用评定的难度。所以我国必须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户和地方征信系统建立,以国家法律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的制度建设。这样在未来发展为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时才能更好地解决信用风险问题,也利于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出台扶持政策
国家首先要破除小额贷款公司尴尬身份,制定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核销小额贷款坏账损失及对有发展潜力和国家支持领域的企业进行利息补贴,完成小额信贷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允许其按照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或介于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向商业银行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六、结束语
无论小额贷款公司是在满足政府要求的情况下升级成为村镇银行,还是最终能如愿成为民营银行,在我国现有的政策环境及经济发展形势方面都有自身的困难和外界因素的干扰。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除了加强自身的竞争优势,差别化商业银行的特色,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力量,还需要政府的在宏观政策方面予以支持,为发展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提供良好的优惠措施。同时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建立,降低市场的信用风险,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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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村镇银行; 运营模式; 农村金融; “三农”经济
2006年底,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获银监会准入设立。发展至2011年末,已有726家村镇银行金融机构先后设立,并在支持“三农”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当前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亟需探索创新运营模式。
一、村镇银行发展背景与概况
(一)发展背景
2006年之前,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大部分农村地区仅有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金融机构独撑大局。在国有金融机构风险规避、严格审批以及繁琐手续的限制下,农民、农村个体业主甚至是农产品企业的银行融资渠道受阻,大部分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村信贷需求却日趋迫切。一方面,伴随农村精神文明的发展和对文化医疗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支出中文化、教育、医疗等比重不断提高,农村消费信贷需求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三农”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相当一部分农民拥有一部分闲散资金,并开始寻求包括存款、银行理财、养老保险在内的多样化理财产品。
在此背景下,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重点支持“三农”与乡镇经济发展。
(二)发展概况
1.开业机构逐年递增
自2007年四川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以来,全国村镇银行数量逐年递增,并由2007年的19家,发展至2008年的91家、2009年的148家、2010年的349家,并于2011年跃增至726家,年均增长率154.4%。发展趋势如图1所示。
2.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至少有1家银行,这一设计可使村镇银行承接股东银行的品牌影响力与资源技术优势,同时允许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入股,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并带来灵活的决策机制。村镇银行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董事会,或只设置一名执行董事,另设独立董事;村镇银行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
总之,相较很多未改制的国有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显得更加灵活、透明与合理。
3.经营效果逐步增强
村镇银行业务速度发展较快,资产效益不断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国村镇银行存贷款余额均达四百亿元左右,净资产一百余亿元。
得益于法人治理、人员精简、包袱少等优势,与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往往具有服务对象更集中、决策链条更短、贷款审批更快等特点。如果村镇银行能够进一步贴近农村经济市场,创新服务产品,无疑将进一步强化信贷竞争优势,提升金融资本运营实力。
二、村镇银行发展制约因素
村镇银行历时六年的发展,在支持涉农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看到,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村镇银行遇到了以下几方面的瓶颈与困境:
(一)市场定位偏离
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设立的根本初衷和政策使命,但从已开业的机构来看,大部分村镇银行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即使先期设在乡镇的村镇银行,也通过开设分支机构或总部迁移等方式,业务重心已转至城市。
从业务操作来看,由于农业领域贷款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很多村镇银行无心专注经营,转而寻求大金额、低风险、高收益的规模工业企业信贷合作,加剧了信贷资源在农业与非农业经济之间分配的不均衡,严重偏离了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
(二)社会信誉度不高
在城镇与农村范围领域,农村信用社与邮政储蓄银行是广大农民与涉农企业一直信赖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由于成立时间短,社会认可度低,甚至被误认为私人银行,吸储能力不高,资金规模紧张,反过来进一步减弱了贷款提供能力。
从自身原因看,村镇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设置较高,一般按普通商业银行标准执行,从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其竞争力,从而影响了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
(三)贷款风险较高
从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来看,贷款主要来自农户、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商户。这部分客户的特点是信用差甚至无信用记录,无有效抵质押资产,一旦出现风险,贷款即转为不良最后形成坏账,因此对村镇银行业务风险抵御能力要求较高。同时,由于村镇银行往往局限于一个区域的农业经济,风险集中程度较高,一旦遭遇旱涝等自然灾害,将会出现大量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
从村镇银行自身风控机制来看,村镇银行大部分招聘人员来自村镇,风险意识有待加强,加之人情世故等非理性因素,往往会产生人为操作故意风险。
三、村镇银行服务客户分析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村镇银行客户有以下三类:
(一)优质客户——农村中小企业
第一类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即农村中小企业,一般而言都是乡镇地方特色产业企业群。
这类企业一般有固定销售订单,企业实力雄厚,自身现金流稳定,经营实力较强,是各农村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客户。例如,山东临沭县就形成了农业化肥产业集群,拥有大小化肥企业40余家,这些企业就是村镇银行的优质客户,需要村镇银行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对接客户的不同类型的融资需求。
(二)重点客户——农村个体商户
第二类是村镇银行的重点客户,即农村个体户,一般是个体门头店、批发商贩或专业作坊。
这类客户往往有一定的货物存货,拥有固定消费客户群体,有一定的经营现金流,也是村镇银行需要重点开拓的客户群体。例如,河北清河除了拥有纺织生产企业150家外,还有上千家作坊式的个体工厂,这部分个体商户就是村镇银行需要重点开拓的客户群体典型。
(三)潜力客户——农户
第三类是村镇银行的潜力客户,即农村大量的从事农作物耕作、蔬菜种植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的农户。
这类农户一方面扩大种植规模,实施农业产业化可能会产生融资需求;另一方面,相当大一部分支出来自于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以及为子女建设婚房。该类客户是农村金融的空白区域,也是村镇银行需要开拓创新的信贷服务对象。服务好这部分潜力客户,也是村镇银行优越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体现。
四、村镇银行创新运营模式
(一)市场定位
村镇银行应该明确“支农”发展定位,力求在农业领域、农村小企业领域以及农户信贷领域专业化经营,并通过客户细分实施差异化服务,根据优质客户、重点客户与潜力客户的不同层次需求,从融资服务、理财服务等不同角度提供个性化产品。
(二)融资服务模式
1.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
对农村中小企业,除了正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以及项目贷款外,还可释放占用大量资金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为其设计存货质押融资、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产品,甚至可为上下游企业做供应链融资。
同时,加强与担保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第三机构的合作,提升企业信用并为企业提供信托融资、租赁融资等其他方式资金。对发展为一定规模的农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可为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与私募股权融资,并为其协调推荐有资质券商保荐上市。
2.农村个体商户个性化融资
对农村商户,可为其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对存货量比较稳定的个体商户,可根据其平均存货占有资金量,按一定的质押比例提供存货质押融资,或对有固定需求订单的客户提供订单融资。对有固定设备的个体商户,还可聘请评估机构对设备进行估价,以一定的抵押比率提供设备抵押融资。
3.农户打捆融资
由于普通农户一般仅有集体耕地、农宅等有价值财产,对其提供贷款风险较大,可采用几户联保、互保等方式打捆贷款。对在农村中小企业打工的农户,如能提供所在企业的担保,也可为其提供贷款。
(三)理财服务模式
对于企业以及农户的闲散资金,村镇银行可提供多样化的理财模式供其选择。
1.债权类理财产品
村镇银行可积极引导企业与客户结构性存款,并可推荐其购买央票、国债、控股股东商业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还可购买信托贷款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2.股权类理财产品
对于有炒股需求的客户,村镇银行可为其设计打新股产品,还可推荐其购买股东商业银行针对股权投资的信托产品、基金产品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其他投资产品
对于有投资理财经验的高端客户,村镇银行还可为其提供权证、商品期货投资等产品。
(四)风险管理模式
1.分散业务集中度
为分散贷款集中度风险,村镇银行要加强产业分析研究,合理配比贷款在不同产业占比。比如,棉农与蚕农的耕作周期不同,业务风险也不同,村镇银行要在恰当的时间段营销信贷业务,保证贷款的合理产业分布。
对不同行业的具体客户,村镇银行还要建立、完善评级制度,对不同分级客户分类管理,并对贷款在不同分级客户的比例加以控制。
2.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可采用土地、厂房、设备、存货抵质押以及第三方有资质担保人担保等方式。
对个体农商户与农户,一方面可引入专业为中小农户与商户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机构,另一方面也可引入专业办理集体土地、农宅等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通过担保机构担保或土地房地产抵押,为农商户办理抵押贷款。
另一种比较容易操作的方式是,贷款农户彼此互保或联保。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成立风险补偿基金,对贷款农户予以信用担保。
3.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大股东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优势,由其提供技术及人员,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排查业务流程潜在风险关键环节,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风险管理奖惩力度,建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村镇银行运营保障机制
村镇银行的成立,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服务盲点,是顺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新生产物,未来发展前景看好。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发展制约瓶颈,但随着村镇银行业务的纵深开展,对运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探索,必将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为“三农”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除了做好自身运营模式的建设外,还要健全外部保障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打造自身社会信誉
前文所述,在城镇与农村范围领域,村镇银行社会认可度相对低,为获得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的信任,村镇银行需要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形下,国外通行的经验是提供最后贷款人与存款保险系统。
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村镇银行应综合考虑自身风险状况和财务承受能力,合理核定存款保险费率,并实行优惠费率。当然,对已经不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的村镇银行,必须提供退出通道,建立、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确保资不抵债的村镇银行及时退出。
(二)争取政策更大扶持
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即是政策扶持的结果,其纵深发展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优惠政策予以倾斜。
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多措并举帮助村镇银行加快支农发展步伐,借鉴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经验或渠道协助村镇银行理顺结算渠道,同时适度提供支持农业经济再贷款;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可以通过成立担保基金,分散村镇银行支农贷款风险,也可出资设立奖励基金,对涉农贷款金融机构予以一定比例奖励。
(三)完善信用记录体系
首先,地方政府层面做好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并对违反村镇银行管理规定的恶意逃贷和故意骗贷等相关有贷户、信贷人员追究相适应的刑事责任,逐步在乡镇区域培育农村信用意识和信用文化。其次,建立农户与涉农企业信用档案,健全信用记录体系,对不良信用信贷个人和企业实行黑名单机制,并与商业银行信息共享。最后,对担保机构与评估机构加强监督与管理,制定相关制度确保村镇银行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充分、可信。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介的合作与沟通,广泛宣传个人征信与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增进对村镇银行机构性质、业务范围的了解。
(四)强化内外部监管
为加强村镇银行潜在风险防范,必须加强来自村镇银行内外部的金融监管。
外部监管,即强化公众社会监督,规范村镇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内部监管,则是在村镇银行内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从运行管理、内控制度、风险预警及处置等方面,对运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及时处理,防止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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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目的和管理方式矛盾
(一)冲突的表现及影响
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据2007年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看,主要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对于村镇银行的管理,作为国家代表的银监局完全是依照对商业银行的管理方式进行,突出表现就是对注册资本金、存贷比等指标实行严格管制。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分散的个体和弱势群体,农村是欠发达地区。因此“三农”贷款的风险是较大的,要远大于工商业贷款和城镇贷款的风险。让村镇银行经营风险较大的“三农”贷款,但完全用管理以工商业贷款和城镇贷款为主的商业银行的方式对其进行管理。村镇银行的设立目的和管理方式间显然是矛盾的。虽说村镇银行的贷款利率可以比以工商业贷款和城镇贷款为主的商业银行高一点,但并没有完全达到让村镇银行值得大胆去冒险的程度。对于这一问题,各地村镇银行有着普遍反映。在完全商业银行行为的管理方式下,出于规避风险的本能反应,村镇银行收缩了“三农”贷款的额度,把贷款投放到风险较低的工商业和城镇里,否则其就无法生存下去。然而,如果村镇银行长期如此作为,就会偏离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使国家的设立目的不能完全达到,甚至可以说达不到。
(二)村镇银行和银监局的解决方案
对于当前村镇银行的设立目的和管理方式间具有的这种矛盾,应当如何去化解呢?村镇银行认为:第一,希望国家能够主动改变设立目的。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改为服务工商业和城镇,就违背了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而且这一职能已经有其他商业银行承担了,因此,村镇银行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第二,如果改变设立目的这个办法行不通,希望国家能够在管理方式上有所松动。譬如在注册资本金的使用、存贷比的指标限定等方面,能够给予比经营工商业贷款和城镇贷款为主的商业银行相对宽松点的政策。这一要求估计也很难被国家接受。村镇银行经营的“三农”贷款风险要比其他商业银行所经营的工商业贷款和城镇贷款大,却要求对其风险防范与监管放松点,这是不合情理和不可行的。第三,如果以上两种办法都行不通,为了生存,村镇银行只能被动地去改变国家为其设立的目的,以工商业和城镇发展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实地调研也发现,目前,相当部分的村镇银行已有这种趋向。但这和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又是相悖的,银监局也决不会允许。银监局认为:为“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设立目的是村镇银行产生和存在的前提与依据。管理方式的完全商业银行行为是为防范金融风险,因此,这两者都不允许改变。要解决它们间的矛盾,关键是村镇银行要开发出风险较低的涉农金融产品。但“三农”天生就具有较高风险性,要在短时期内开发出与其相关的低风险金融产品,这似乎也有点不太现实和不可能。
(三)“三农”贷款风险分摊与补偿机制
上述解决方案,村镇银行是从被管理者的视角提出的,银监局是从管理者的视角提出的,明显都有维护当事人自身利益的意图,皆不够客观。因此,它们都不能被对方所接受。但我们也发现这些方案都是围绕着如何规避“三农”贷款风险设计的。如果能够提出一种降低“三农”贷款风险的方案,当前村镇银行在设立目的和管理方式间所具有的矛盾也就能够得到解决。为此,我们设计了“三农”贷款风险分摊与补偿机制模型。我们设想这一机制的参与者由四方共同组成(见图1),即国家(包括银监局在内的各相关政府机构)、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村镇银行、“三农”贷款者(包括贷款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农村地区从事工商业的贷款者)。整个运作流程是:首先,“三农”贷款者向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提出信用保证保险或担保申请;其次,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对申请进行评估,做出是否接受或担保的决定;再次,“三农”贷款者持保单或担保单申请贷款,村镇银行接受申请并发放贷款;最后,“三农”贷款者按时还贷,村镇银行通知国家,国家向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支付保险费或担保费。这一机制的核心是让担保专业化。虽说“i农”风险大,但却是可控和可预测的,因此,“三农”保险与担保有相当大的利润空间,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是愿意经营的。据此可以让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专门负责“三农”担保,使其也分摊一部分“三农”贷款的风险。关于保险费和担保费支付问题,我们的解决办法是:如果“三农”贷款者按时归还贷款,其保险费或担保费就完全南国家承担,作为对因采用这一机制而使信用良好者费用增加的补偿。而且从“三农”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作用的角度看,国家在“三农”贷款中也不能只担当管理者角色,也应该是义务人和出资者,替“j农”贷款者支付这一机制所产生的保险费和担保费。如果“三农”贷款者未按时归还贷款,则由其自己单独承担,作为对其不守信用的惩罚。表面上看,这一机制会使国家的财政支出有所增加;但实际上并不会,甚至还可能会使其财政收入有所增加。贷款风险降低和担保专业化,会使贷款效率和贷款回收率提高,进而会使村镇银行和“三农”对国家税收的贡献率提高;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做“三农”保险与担保,也会产生新的税收贡献。这些税收贡献合起来,足以弥补国家支出的保险费和担保费。
二、“三农”概念过于宽泛
(一)过于宽泛的表现及影响
“三农”是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各地银监局对此非常重视,始终要求村镇银行“j农”贷款必须占其贷款总额的一半以上。调查统计显示,目前“三农”贷款所占比例在各行最低,但也在55%以上。单从数据上看,达到了国家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但深入分析看,并没有完全达到。通常所说“三农”,农民是指户籍上的农业人口,农业是指动植物的种养及加工,农村是指城镇之外的广大区域。当前村镇银行的贷款流向主要有三:一是进城创业的农业户籍人口,二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业户籍人口,三是县城农产品加工企业。比较分析来看,村镇银行贷款流向的“三农”只是通常所说“三农”中的小部分,而且是风险较小的部分。村镇银行服务的贷款对象是农民——进城创业和从事非农产业的农业户籍人口,是以通常所说的农业户籍人口为判定标准的;倘若按国家统计局目前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标准——根据居住地看,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就视为非农业人口,其中相当一大部分又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了。村镇银行服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这个贷款对象,从其经营产业类型看,是属于农业的范畴;但从所处地域看,又不在农村范围之内。分析产生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当前人们对“三农”概念的界定过于宽泛,村镇银行利用这个漏洞来大肆规避“i农”贷款风险。村镇银行的这种行为,如果从企业行为的视角看,应无可厚非,因为避险盈利也是村镇银行作为企业运作的本性。但村镇银行的存在是有一个重要前提的,即国家为其设立了为“j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目的。因此,我们应当更多地从这个视角看。如此,村镇银行就有故意躲避为“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企图。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问题。如果国家对这种行为不予阻止,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就很难达到和实现,其从农村地区吸储的存款会再次流向城镇尤其是县城,所发放的贷款也多会为工商业服务。为此。想要提高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发展的绩效,促进国家设立目的的尽快达到和实现,就必须对村镇银行贷款服务的“i农”做一个清晰的内涵界定,即对“三农”的范围加以限定。
(二)村镇银行贷款服务的“三农”概念界定
在经济大发展快速拉动我围城镇化大发展的背景下,整个社会对“三农”的认识也发生了诸多重大变化。如国家统计局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标准,就由按户籍改为按居住地。村镇银行贷款服务的“三农”概念界定需要及时应对这些变化,并对“三农”发展中亟需贷款的关键点和地方予以支持。城镇化大发展使农业户籍人口大量流向城镇,并在城镇常住甚至永久搬离农村而在城镇定居,从事非农产业并以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他们已经成为事实上的非农业人口,所谓的农业户籍人口已是虚名,不再具有实际意义。与仍在农村地区常住的农业户籍人口相比,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不再弱势。因此,从缩小城乡贫富差距的视角出发,村镇银行贷款服务的“农民”应被界定为在农村居住半年以上的农业户籍人口。农村是与城市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由于县属建制镇的相对落后,我们从宏观上可以把整个县域范围内都视为农村,但县城必须被排除在外。因为,县城一般都聚集有众多的商业银行,足以满足农民在此进行各种产业活动的贷款需求,而村镇银行的进入只会加剧银行业之间的竞争。因此,从促进农村地区繁荣的视角出发,村镇银行贷款服务的“农村”应被界定为县城之外的整个县域范围。动植物的种养风险比较大,国有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从事这方面的贷款,可它们又亟需贷款支持。同时县域外的动植物种养风险更大,村镇银行控制起来也更加困难,有些甚至都无法控制。因此,我们可以把村镇银行贷款服务的“农业”界定为县域范围内的动植物种养。由于农产品加工的风险相对较小,在县城经营,向其他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比较容易获得批准。因此,村镇银行贷款服务的“农业”又应把在县城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排除在外,把在县城之外的县域范围内进行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界定在内。
三、吸储难
(一)吸储难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
本文所说的吸储难是指吸引个人和企业到村镇银行存款难。这是当前村镇银行发展中遇到的头等难题。调查资料显示,几乎所有村镇银行的存款业务都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的对公存款,占其存款总额的90%左右;个人和企业的存款在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存款总额中所占比例基本都不超过10%。对公存款只是政府的短期支持行为,不具有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个人和企业的存款才是村镇银行发展的根本所在。吸引不到他们的存款,仅靠资本金和对公存款放贷,村镇银行很难发展壮大起来。调查分析个人和企业不到村镇银行存款的原因,有营业网点少,存取款不方便;有折无卡,取钱、消费不方便;剩余资金有限,没有多余资金存放银行等。其实最重要的原因,是个人和企业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较低。认知度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许多个人和企业没听说过村镇银行这一新生事物,能够认识、了解其优点者更是少数;二是许多个人和企业认为村镇银行是民办银行,发生倒闭的概率较大,而且倒闭后,如果股东无能力支付,他们的存款就无法获得赔付;三是许多个人和企业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经营,实力雄厚且有国家做后盾,一般不会倒闭,在其处存款比在村镇银行这样的小银行要安全、保险。很明显,个人和企业对村镇银行的认识有许多误区。但正是这种低认知度,才使许多个人和企业产生了对村镇银行的不信任和怀疑,影响了他们往村镇银行存款的意愿和积极性,最终导致吸储难。吸储的多少决定着放贷能力的大小,吸储难成为制约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村镇银行要壮大发展,必须突破吸储难这个制约瓶颈。
(二)解决方式与途径
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储难问题,我们认为需要通过两种方式与途径加以解决: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0023-02
1前言
在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中有一个重要载体,那就是金融产品。随着金融产品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和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持续深化,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了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推动商业银行加快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增强赢利能力的根本保证和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目标。
2金融产品创新含义及其现实必然性
2.1金融产品创新的含义
在《经济发展理论》中,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美籍奥地利专家)认为创新可划分为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金融产品创新在金融创新体系中处于主要内容和核心部分,它是指商业银行对新的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进行推广、引进、更新、创造,同时应用新技术、新方式、新思维来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金融产品需求,以便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2.2金融产品创新的现实意义
有效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能够有效整合商业银行金融资源,对其业务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善,提高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增强业务运行的稳健性,将其金融风险进行有效地化解和防范,增强赢利能力,使之能够对客户市场需求进行主动满足和适应,推动其综合化经营。
3如何有效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3.1不断创新,“量身打造”特色化产品
“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商业银行应该始终秉承着这一服务理念。在具体的工作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贷款品种,简化贷款手续,不断突破传统信贷方式,为客户量身打造信贷产品,实施差别化授信,让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成为了商业银行的一张特色服务名片。我们以四川省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为例。
第一,完善信用保证,解除后顾之忧。首先与全市4家本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注重提高信用、保证和“非传统”抵押方式在贷款结构中的比重,积极推动信贷模式创新,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严防贷款风险,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与担保公司采取“相互推荐,各自认可,共到现场,分别评估,自主审批”的工作程序,保证了贷款的时效、质量和安全,迄今由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全部按期收回本息。除此之外,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还积极拓展贷款方式,依据不同贷款对象,先后推出了联保贷款、企业和自然人担保贷款以及房产、土地抵押贷款,确保了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
第二,完善金融功能,优化融资环境。小微企业向银行求贷,最担心“一锤子”买卖,贷款到期归还以后不能续贷。对此,内江市兴隆村镇银行实行授信业务制度,放大贷款效应。对单户贷款金额较大、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往来诚信、资金周转顺畅的,采取授信的方式,一次授信,多次使用,随还随贷,不断周转。不但有效破解了融资难题,而且优化了融资环境,使小微企业真正受益。
第三,创新产品体系,“小、快、灵”个性放贷显优势。按照差异化、个性化原则,积极打造适合农业和消费信贷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针对农民创办企业自身担保能力不足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等问题,陆续推出了“兴农贷”、“兴旺贷”、“兴诚贷”、“兴联贷”、“兴居贷”、“兴乐贷”、“兴商贷”等一系列特色信贷产品。
3.2积极开拓个人金融产品种类
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的主要阵地就个人金融业务领域。经济可以采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开拓居民存单质押贷款、个人创业贷款、个人支票业务,不断完善和推出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个人银行、多功能银行卡等金融产品,综合研究推出简便、独创的全面收付、咨询、投资理财、消费信贷等个人金融业务;甚至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金融产品要求的多样性,与保险公司、财政部门合作改进和推出储蓄保险产品、储蓄国债等。例如,潍坊银行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以服务当地小型、微型企业为己任,秉承“携手小微企业、共建和谐金融”的理念,坚持小微业务稳健发展与持续创新相结合,实现了小微业务快速稳健发展。截至2011年年底,小微业务授信余额达到163.1亿元,较年初增长39.28亿元,小微贷款占全部贷款的60.9%,较2012年同期增长8.5个百分点,远高于同行业水平;小微客户数达到11825户,较年初增加1565户。潍坊银行在小微业务营销拓展、小微产品创新等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继续发挥小微业务“搭平台、做批量”的营销模式,开展集群式营销,有利于市场开拓风险控制,此举得到了银监会和各部委的高度认可;在民生金融方面,联合各市直机关,全力推进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全年发放创业贷款近亿元,直接和间接带动2000人就业;在农村金融方面,土地流转贷款被银监会授予“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产品”称号,史跃峰董事长凭此获得“2011全国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十大影响人物”,2011年在农村种植业的基础上,研发了“富牧宝”系列产品,丰富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2011年微贷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为1754户微小客户发放贷款1.8亿元,潍坊银行小微业务获得“2011中国小额信贷最佳创新贡献奖”。
改行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确定为重点发展的战略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投放。同时从现有客户经理队伍中抽调50%的人员组成专业小组,致力于小微信贷业务的拓展和服务。结合县域经济和行业产业特点,该行还不断向小微企业客户营销推广针对性更强的新产品,重点以“齐动力”系列产品和融资链组合产品为主,如小微企业循环贷、供应链贷款、组团贷等。上半年,该行力推生意圈联保贷、手拉手组团贷等业务产品,积极开办“齐动力—个人经营贷”,取得了较好的市场效应,年内新增生意圈联保贷、手拉手组团贷合计3100万元,个人经营贷2300万元,有效满足了市场和客户需求。
3.3加速推进创新金融产品后评价
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借鉴国内外科学方法来对创新金融产品进行后评价,完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监测评价指标务必做到动态设置,将各种非财务因素和财务因素都综合起来,“融合”产品信息功能和产品创新管理,基于赢利能力、投入产出、风险合规程度、市场占有率、客户对于创新金融产品的满意度等维度来进行绩效测评、产品上市后评价、投入产出分析,建立健全创新金融产品财务效益评价、市场竞争能力评价、客户评价、风险评价等一系列评价制度,按照创新金融产品在各个生命周期(衰退期、成熟期、成长期、导入期)中的特点来对其管理侧重点进行明确,建立创新金融产品驱逐机制、转型机制、准入机制。
参考文献:
[1]黄少安,刘达,郭冬梅.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机制选择和政策建议[J].理论学刊,2011(1):113-116.
[2]王鹤群.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3):1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