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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未来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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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未来发展

第1篇

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并明确在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民间资本成为组建村镇银行的主要力量。统计显示,在村镇银行477亿元股本构成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约为74%,持股金额比2011年末增加82亿元,不少民资控股的银行业机构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

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整体上发展平稳健康。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799家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319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28.6%;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00亿元和841亿元;不良贷款率0.2%,拨备覆盖率860%。

村镇银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品牌认知度明显不足。村镇银行入股的股东可以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致使部分群众认为村镇银行是入股的私营企业老板个人的银行,再加上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很难建立自身强有力的品牌优势,特别是当地居民还有一个认知认同的过程,吸收到稳定可靠的资金特别是稳定的储蓄存款较为困难。储蓄存款占比相对较低,这也严重阻碍了村镇银行负债业务的健康发展,制约了长远信贷投放。

二是科技系统建设不足,基础功能不全。从全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成立,到目前仅有几年时间,大部分村镇银行由于发展规模小、成立时间短等客观条件限制,在科技渠道建设上遇到了困难。部分村镇银行在发起行的帮助下,已开通了大小额支付系统等基础性结算系统,但电子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其它现代银行功能暂未实现。

三是人才培养遇瓶颈,专、特、青年人才太少。由于村镇银行的品牌影响力较弱,对同业优秀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不足,特别是缺乏既熟悉本地情况又精于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优秀人才的缺乏是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平衡、持续发展的瓶颈。

四是目标定位上存在困惑。村镇银行的设立旨在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但大部分村镇银行的现状是机构网点少、从业人员少、资本规模小。这种状况,决定了村镇银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资产规模不可能太大,机构网点不可能太多。

五是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局限。村镇银行虽然都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法人治理建设,但从许多村镇银行的运营实践来看,由于发起行强大的资源支持和影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并未真正体现出来,分支机构管理式的倾向明显。

加快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

村镇银行应树立“立足县镇、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不做县域经济的“抽水机”,而做农村经济的“源头活水”。

(一)充分发挥独立法人优势

村镇银行应充分发挥《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赋予其的独立法人资格优势。相对于传统银行,村镇银行有明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属于一级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扁平化的结构,便于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实际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

经过实践运营证明,村镇银行应充分优化贷款审批等业务办理时间,做到手续简便,真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开展“短、平、快”的业务,弥补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地区所形成的基层金融空白,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因贷款审批严格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对“三农”和小微企业支持不足的问题。

(二)保持差异化经营策略

首先是产品差异化。业务创新是村镇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例如考虑到小企业融资难、缺乏优质抵押品,创新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小企业联保贷款”;根据林农资金需求,推出“茂林通”林权抵押贷款。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创新,村镇银行可以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创新水平,为县域金融市场持续注入活水,引领当地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最大限度地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

其次是价格差异化。包括利率差异化和服务费用差异化。虽然目前的利率还是国家管制的,但通过两次利率调整可以看出,市场化是大趋势。银行对存贷款的利率浮动权逐步加大,利率差异化的空间也逐渐加大。村镇银行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可以给予不同客户以不同的利率优惠政策。

再次是渠道差异化。当前股份制银行正在加快下沉步伐,不断在县域开设新的网点,村镇银行要结合新的形势,迅速在县域重点乡镇布设网点,配合科技研发投入,真正实现村镇银行金融服务“进村入户”,不断提高村镇银行在乡镇地区的服务能力。另外,村镇银行还要逐步调整信贷客户群体,由目前的“跟随”战略转向探索建立村镇银行核心客户群,即农村客户、小微客户,并持续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将村镇银行业务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助推农村、农民真正脱贫致富。

(三)不断传导发起行的理念优势

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提供了资金、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支持,包括派遣高管及专业团队,提供专业的人员技能培训,构建合适的银行业务系统,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技术、审计监督等后台支撑,使村镇银行自开业伊始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能力、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四)做好内控建设及风险管控

第2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体系 现状 发展趋势

一、村镇银行产生的必要性

随着 2006年末全面取消对外资银行在空间和业务上的限制,我国金融市场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农业作为弱质产业,面临着比其他产业更严峻的挑战,如果缺乏金融支持,我国农业和农村就不可能稳健的发展。发展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村镇银行的产生主要由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决定。

1.金融供给不足。我国农村金融供给渠道大体上分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四个方面,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是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农户服务的。但是由于受经济发展二元理论的影响,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制定者往往把工业而不是农业看成经济迅速增长的工具,由于利润的导向,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正规金融供给主体都主动边缘化。

2.新农村建设要求日趋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随着农村经济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调整以及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目前农户的贷款需求已不再是购买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部分农民已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摆脱出来,成为专业户和生产大户,他们对资金的需求有着很强的季节性,且数额较大,超出一般农业生产的数倍。

3.农信社缺乏效率,竞争不足。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在村镇银行诞生前,农信社是农村市场唯一的正规金融机构。加入WTO使得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信社也不可避免受到影响。长期以来,由于产权不清,管理混乱,农信社的经营状况不佳。此外,农信社的金融产品少,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农信社结算功能尚不完善,办理结算的方式和汇兑时间均不能满足需要;而且农信社的内部管理及开展业务的电子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运行的需要。

二、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1.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首先,农业属于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信贷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其次,任何一种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都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又有生产周期长、信息相对滞后的特点,使得生产经营面临着极高的市场风险。

2.经营的高风险。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农业小额信贷的功能还处在为农户扩大农业生产(主要是种养殖业)提供信贷资金,这些项目都是小型的生产或经营,单个农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时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劳动资本贷款,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农产品市场信息闭塞,许多农民对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又无有效的信息渠道加以引导,一旦遇到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贷款的归还。

3.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抵押品一般要求具有变现性,而农户一般缺乏有效的抵押工具。而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单纯的信用贷款将使得客户违约后的强制执行变得没有保障。另外,中国一向将扶贫作为慈善事业,农民已经习惯不归还扶贫贷款,信用环境较差,商业银行盈利性质的农业信贷在回收上面临很大的操作难度。

4.外部环境发展不健全。中国现今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完善的农村征信系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范围推广的前提条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问题未被重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三、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1.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虽然较大的注册资本可以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但目前我国已开办的村镇银行多数坐落于贫困的乡镇,业务量有限,容易造成村镇银行单户贷款额度过大,不良贷款压力很大。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合理限制村镇银行的资本规模,初次设立时最好不要超过1亿元,以后随着资产规模可以适当增加,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同时,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条件、人文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2.村镇银行应放眼未来,积极提高自身实力。部分村镇银行成立之初,即面临着吸储困难、放贷无门的境地,当年甚至第2年将面临亏损。尽管如此,我国村镇银行应坚持自身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广大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成立初期,董事会应制定三年的发展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拓展客户上,宣传自身的服务,培养忠实的客户群体。其次,应积极为农户和小企业量体裁农,设计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品种,要进行切实的“转型”。最后,必须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在贷款流程和日常管理中严格控制,降低经营风险,只有这样,村镇银行才不会陷入坏账泥沼,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和谐的发展环境。由于村镇银行个体小、资金实力弱、网点少,在当地的社会名气较低,普通百姓对这类新兴的金融机构比较陌生,往往被当作“个人开的银行”,规模又远不及其他机构,这样的新面孔较难建立起足够的信誉。监管部门应逐步完善结算环境,对村镇银行出台优惠政策,使之尽快加入支付系统、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帮助其完善银行功能,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

同时,由于我国村镇银行多在贫困地区设立,当地信用环境不完整,缺乏担保机构。当地政府应尽快完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的氛围,制定对农户的贴息或保险政策;降低农户贷款风险系数;适当时机成立针对农户贷款的担保机构,扩大农户的受益群体。

参考文献:

[1]阮勇.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问题研宽[J].安微农学通报,2008,14(23).

第3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128-01

一、关于村镇银行的商业性定位

村镇银行是在我国银行商业化改革背景下产生的,其商业性定位是承担农村金融市场服务的“开拓者”,其服务主体是商业银行无暇顾及或没有能力开发的农村、农业、农民。现实的村镇银行由于规模小,管理人才短缺,运营方式单一,结算渠道不完善,市场定位不合理,存贷比偏高,吸存难度大,创新能力不足,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与农村信用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同质化”,同村镇银行设立初衷的“新机制”和“差异化”有较大距离。

村镇银行的功能定位。村镇银行与目前的县域银行(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是同质竞争关系还是差异化的互补关系,还是竞争与差异化互补两者兼备?从目前情况看,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并没有差异化功能定位,有的倒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明显的税负差别,村镇银行目前所得税率为25%,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而农信社所得税全部免除,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3%。为此功能定位与政策扶持的关系必须理顺,银行规制必须明确,这样才有利公平竞争。

二、关于村镇银行的股份结构

2006年,银监会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规定有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2007年银监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指出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是主发起行,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20%,其他单一非银行企业法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2012年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为15%。

在实际工作中,发起行希望占控股地位,能主导经营。所以,发起行在村镇银行中的持股占比都在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0%~90%。发起行凭着自身的控股地位,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经营思路和金融产品“克隆”过来,这样,村镇银行就变成发起行的“分支”机构。因此,村镇银行的设立,应严格控制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

既然村镇银行设立意图之一是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金融机构,股份80%以上应由社会资本出资认缴,优先引入当地有经济实力的优势企业和种养业大户。民营股东会按照市场化思路去经营银行,他们更了解市场,更能催发创新。而发起行应在村镇银行的规制设立、合规经营操作、风险防范,公司治理方面发挥更大更好作用。

三、关于村镇银行的管理模式创新

如何实施村镇银行“质”的提升,有两条不同路程可供选择:一是传统做法,在目前专业管理人才严重短缺的条件下,要想把全国1000多家村镇银行从整体上提升素质是个难题。二是实施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创新。突破主办行管理村镇银行模式,借助股权基金管理运作模式,走出“小资本小银行”的误区,在全国以省(市)为单位组建村镇银行控股公司,通过聚集一批高端专业人才,建立市场化委托制,对村镇银行进行全方位、高端化管理和服务。实施高端战略投资者同“本土化”民间资本组合,实现规模化连锁式为特色的村镇银行,实现银行管理模式创新。这样的村镇银行有别于农商行,农合行和农信社,从资本规模、人员素质、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多个层面实行改革创新,真正做到高人一筹,为我国农村金融创新迈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