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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体制;国有企业;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
一、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方向
1.战略性调整所有制结构
我国当前实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依据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从而对我国国有经济的所有制进行调整,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正确的调整方向做出保障。主要内容应该包括:
(1)通过改革保证公有制的核心地位: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指应该对国民经济中主要、重要行业实行控股,适当参股非国有经济。
(2)通过改革保证多种经济制度共存:针对非国有经济的主要、重要组成行业,国有经济应该适当从其中退出控股,或者可以选择参股,以便保证多种经济制度共存,共同发挥作用,让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得到满足。
2.战略性调整产业结构
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应该重点把握产业结构的调整,因为它对于国有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发挥着主导和关键作用。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缺少战略性规划,从而导致产业结构出现问题。产业结构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也不应该大致趋同,而是应该与各国政治、经济实际情况密切相关,随着产业性质、所有制目标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应该包括两方面:(1)从空间结构上调整国有经济产业分布情况。(2)从中观层次调整国有经济关于某既定产业中观层次上的规模。
3.战略性调整产品结构
对企业产品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可以从根本上为国有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保证。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产销率低的现状,在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中,应该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为前提,大力发展投资品,形成消费品与投资品达成同等发展地位。但是针对投资品,应该将工作重心放在优化和开发投资品方面。
4.战略性调整企业结构
企业结构与国有经济结构二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关系,实行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必然会影响企业结构,而战略性调整企业结构会加强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结构的效果。所以针对目前企业结构存在的组织规模失衡问题,以及组织结构失衡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战略性调整,以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成效。
二、深入探究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改革举措
1.战略性调整外部总体布局
在保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核心位置的同时,采取适当措施提高非国有经济的参与,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性发展。主要包括:(1)建立和完善调整国有资本的动态机制,保证国有资本进退的有序性和合理性。(2)以存在高竞争的行业为着手点,适当降低国有资本的比重。(3)以产权为纽带,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程度,采取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作用。
2.战略性调整内部产业布局
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关键在于“集中范围,增强保障”。比如,在国有经济中提高公益性或者战略性行业的参与,将国有经济行业的标准适当放低,促进多种经济制度共同存在,共同作用。
3.鹇孕缘髡微观产权布局
通过调整措施,让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存在,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保证经济的持久发展,合理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改变以往的绝对控股形式,逐渐转变为相对控股。主要包括:在调整国有企业过程中严格把控股份制的改革方向;以合理的方式调整或者减少国有制经济的控股程度,比如上市。除此之外,需要注意采取合理的措施保障国家的控制力。例如采取措施加强设立政府特权,主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法律制度或者通过制定公司章程等办法,从而为政府的话语权做出保障。
4.战略性调整企业规模布局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有序退出规模相对较小的国有企业中,主要集中发展大型企业中;二是针对规模相对较大的国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从真正意义上做到规模大而且发展强的效果。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中央和地方对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作用,应该在调整中注意区别功能,不能盲目进行调整,要保证国有经济的公益性以及竞争性。中央在进行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中,合理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以保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发挥重要作用。地方国有企业在进行战略性调整时,应该注意保护和发展各地方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的企业,减少以延伸政府职能为主要功能的地方性城市建设企业,并且要注意对于风险的把握和调控。而针对目前存在的竞争性企业,发展其多种混合制经济,以为有序退出作出保证。
三、总结
结合目前国有经济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且及时提出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合理方向,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的职能作用,提出相应的改革举措。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不仅可以保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也会对国有经济的掌控力有所作用。希望本论文关于研究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改革举措的内容,对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有所作用,提高国有经济的活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运行区间
[中图分类号] F810.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11-0055-04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省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08BZZ037)阶段性成果。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满足国家行使政治权利需要的财政分配行为――公共财政和行使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的财政分配行为――国有资本财政并存于国家财政这一统一体内。与此相适应,形成了两大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的预算体系,即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两种财政依据的权能和职能范围存在差异,因此,两种预算在收支结构上也各不相同,有着自己独特的运行区间。
一、两种预算运行区间的理论分析
所谓财政的运行区间,实际上就是指财政发挥其职能作用的空间范围,主要包括财政运行的活动区间与规模区间。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有着不同的职能,这也决定了二者的作用范围是存在差异的,相对应的,两种财政预算的收支结构也各有侧重。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在我国公共财政的提出也是在讨论“市场经济”的财政职能范围时提出来的。市场取向的改革使得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大一统”财政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实践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市场上的经济主体依据市场价格信号,自发从事经济活动,社会资源在此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配置。但市场经济仍存在诸多市场无法有效配置或正常发挥作用的场合和领域,即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及其财政插手加以解决,否则社会经济体系将难以有效运行,因此,公共财政是以“市场失灵”为构建起点。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非盈利性财政,市场失灵领域是其活动的基本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要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公共财政预算的收支范围应是面向所有企业。
公共财政是国家以政治权力行使者身份而参与的财政活动。不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还以国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国有经济的运营,由此形成了国家财政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财政。从性质上说,国有资本财政是以国有资本所有者的身份从形态上对全社会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及国有资源进行宏观经营管理。这种宏观经营性的根本目的是要求通过国有资本财政的资源配置活动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协调的持续发展。一方面,它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方式,使国有经济适当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国有资本财政作为一种政府分配行为,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实施宏观调控的一种主要手段,通过政府的直接投资去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以提高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国有资本财政的活动范围是以国有经济为界的,它存在于市场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有效领域,是一种内在于市场的分配行为。相应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也是面向国有经济的,是以实现宏观盈利性为活动目标的。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自的活动领域和收支方向如表1所示:
二、公共预算的运行区间分析
在明确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自的活动范围之后,就可以对二者的运行区间进行相应的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既为国家行使职能,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财力保障,又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主要手段。公共财政的收支规模直接关系到政府配置资源的力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特别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收支规模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社会经济及财政自身的发展。财政规模过小影响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难以对国民经济实施正常调控,导致国民经济无序运行;财政规模过大会对市场经济中微观主体的活动产生排挤效应,妨碍企业、个人的消费和投资,影响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适度的公共财政收支规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公共财政规模的衡量及其决定因素
对公共财政规模大小的衡量有两类,即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收入(GDP)的比重和财政支出占国民经济收入(GDP)的比重。财政收入占GDP的份量构成了政府最直接的可支配资源,是政府进行活动的财力基础。财政支出占GDP比重,反应了政府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二者都可以用来衡量公共财政规模的大小,但从理论上说,财政支出规模更能反应政府活动的实际情况。财政支出反映着财政收入的实际使用和政府对社会资源的支配情况,在很多情况下,政府的干预和调控就是直接通过某方面的财政支出来完成的。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等功能,都是更直接地通过财政支出来实现的。财政支出的相对量更准确地显示了政府财政规模的大小。而且,在公共财政的建设中,“以支定收”的理财思路更符合时展的需要。公共财政应立足于市场经济下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以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来确定政府职责,由政府职责确定财政支出规模,由财政支出规模确定财政收入规模。因此,我们以财政支出占GDP的相对量来衡量公共财政规模的大小。
影响财政支出规模大小的因素很多,包括经济性、政治性和社会性的诸多方面。这些探讨和分析对于我们研究政府财政规模的合适与否以及如何去确定相对合适的数量界限都有重要意义。虽然影响和制约财政规模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但这些因素在对财政影响力的大小上应该是不同的,其中,政府的职责范围是决定政府财政规模的最直接的因素,而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决定政府财政规模的根本因素(程传兴,杜乃涛,1999)。此外,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各国在确定财政支出水平时十分重视的一个方面,以便保持合适的经济增长速度。
(二)我国适度公共财政规模的界定
相应地,我们也以财政支出规模大小来衡量我国公共财政规模,而我国适度财政支出规模是由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确定并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政权建设、事业发展、公共投资及部分的收入分配是其支出的重点领域。这与发达国家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大体相当,因此我们可以以发达国家财政支出规模作为参考数值。目前OECD国家财政支出规模平均在40%左右①,这与我国当前财政支出规模(2007年国家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0%②)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考虑到我国当前的发展水平,不能完全以发达国家数值为准,而且,发达国家财政支出规模较大是由于社会保险和福利支出较多。有研究指出,扣除社会保险和福利支出之后,发达国家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也只在30%左右③。同时,马拴友(2000)从经济增长与财政规模的关系出发,估计中国政府最优规模大约为GDP的26.7%,这也与Karra(1996)关于亚洲的估计大体一致。在公共财政框架下,从长期看,我国包括教科文卫支出的政府支出可适当提高。因此,综合以上各因素,我们将中国适度的公共财政规模界定在30%左右是较为合理的。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运行区间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资本所有者身份进行国有经营性资本的投入与产出活动,其目的是国有经济的宏观盈利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国有资本财政的运行有其客观的适用范围,这个适用范围具体表现为国有经济的规模和产业分布,而这种适用性也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及规模的确定提供了参考。
(一)国有资本财政的产业选择
在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是在与民间经济分工、配置中发展的,国有资本财政的特殊性,决定了国有经济不可能也不必要进入所有产业领域,而是应该根据国有经济产业分布规律,结合各国具体国情来调整国有经济结构。
1.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规律
国有资本财政的性质特点决定了其具有产业适应性,即国有资本的微观基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所有制的企业制度进行产业选择时,对不同产业具有不同的相容度。不同的产业生产方式的差异、生产要素组合的差异、产业资产的技术特征、产业的关联度、产业的市场结构等产业性质不同,要求有不同的制度与之相适应。而且不同的所有制形式的产权构成、产权主体目标、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竞争比较优势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使得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对不同产业的适应程度也有很大差异。
一般来说,竞争性越强的产业部门,越适合非国有制企业,或者说国有程度低的企业。而垄断性越强的部门,就越适合国有企业。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产业分布规律来看,在邮政、电信、电力、航空、石油等垄断行业,几乎每个国家都由国有企业或以国有企业为主来经营,而在其他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的比重则很低。郝书辰(2004)将国有经济制度优势与产业的性质(产业的技术特点和生产要素组合的关系)结合起来,认为产业性质(如外部性、垄断性、关键性)高以及国有经济制度优势明显,又有明确的社会目标的产业,适合于采取国有制度经营。或者说,这些产业天然与国有经济兼容,需要国有经济进入。
2.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
以上的分析揭示了国有经济产业分布的一般规律,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要严格遵循市场准则,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财政在市场有效领域中的资源配置职能,通过国有资本财政的投资和退出,正确引导社会资本在相关领域中的扩展和压缩,从而达到调节、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通过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优化改善国有资产的配置结构和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并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国有企业的战线适当收缩,并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工业等行业和领域④。而且在国有经济布局趋于优化的同时,国有企业运行质量显著提高,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2003年~2007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的从17户增加到44户,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从9户增加到27户,利润总额超过100亿元的从6户增加到19户。在2008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中央企业有19家,比2003年增加13家⑤。
虽然我国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从整体上看,国有经济分布仍然过宽,产业布局和企业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从2007年对全国国有及控股企业的从业人员及国有资产总量按产业作用分类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分布在一般生产加工行业和商贸服务业中的国有资产仍占相当比例(如表2所示)。
表2. 2007年国有及控股企业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量统计
(按产业作用分类)
因此,我国的产业结构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们国有经济战略调整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我们应不断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关于《指导意见》的讲话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的投资行业,“待2007年实施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制度后,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将向军工、电网电力、石油化工、电信、煤炭、民航、航运七大行业”。同时,对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亏损企业,短期内难以扭亏的,可以向各类投资主体转让,或与其他国有企业进行重组,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做大做强国有经济。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及规模的界定
通过对国有资本财政的职能特征及其产业选择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及规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部分,《试行意见》规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内容,但并未明确其收支规模。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分析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上缴的国有资本税后利润,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二是变现收入,包括国有股权转让和国有资产清算收入。国有资本税后利润收缴标准的确定直接决定了企业再投资能力的强弱,关系到国有企业是否拥有必不可少的独立自主财力。首先,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要求我们以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确定国有企业的留利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仅要赋予国有企业如同其他企业一样的市场竞争能力,而且要求国有企业也获得应有的市场竞争结果,即获得平均利润率,在此基础上参照非国有企业的“留利”水平即可大致确定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的缴留比例。其次,国有资本财政作为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同时又要在优化国有经济结构方面发挥作用。但对国有资本税后利润缴留比例标准的确定不仅要考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自身的特点,还要保证国有资本管理相关目标的实现。再次,对于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由于其在市场中面临的竞争环境不同。对于垄断企业,其高额利润是由国家行政权力干预带来的。对于这类企业,在确定税后利润收缴比例标准上,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来征收其企业利润中隐含的、但却没有扣除的成本。因此,我们要在参考非国有企业平均“留利”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地区差别等各种现实情况并结合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来确定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的缴留比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变现收入也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变现是指以不同形式(如固定资产、产权、债权、股权)表现的国有资产转换为货币现金的过程,它是国有资本退出市场,国家优化经济结构的宏观目标实现的主要手段。以上对国有经济产业选择的分析,为国有资本“进”“退”领域和行业明确了方向,但国有资本的退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明确了国有资本的退出领域和行业之后,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国有资本的“退而有序”。不仅要量化国有资本“退出”市场的数量规模,还要规划国有资本“退出”的时间列表,从而确定年度国有资本的变现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分析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概括起来包括两个:资本性支出(产生新的国有资本)和消费性支出(没有产生新的国有资本),具体是弥补公共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缺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在规模和方向上要处理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国有资本“不与民争利”的关系。从上述国有经济产业选择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明确了国有资本再投资的方向。而对国有资本再投资的规模,一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再投资的资本要坚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再投资应该尽量避免去“与民争利”,而是要去行市场难为之事、不为之事。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的再投资同私人资本一样,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其基本准则。但是,由于国有资本财政的宏观经营性,它又不同于私人资本投资的是,它的合理投资规模不能是其各项投资项目收益的简单加总,而应考虑到各投资组合对新老企业收益的抵消因素后,以所得出的最大收益为基本标准。
国有资本的消费性支出主要用于弥补公共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缺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财政一方面严格遵循市场准则,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财政在市场有效领域中的资源配置职能,通过国有资本财政的投资和退出,正确引导社会资本在相关领域中的扩展和压缩,从而达到调节、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应当按照“公共财政为主,国有资本财政为辅”的原则,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逐渐收缩国有资本财政的市场活动范围,通过国有资本财政与公共财政的预算平衡机制,将国有资本财政的增量投资更多地投入市场失灵领域,以充实我国公共财政日趋扩大的需求缺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互补与衔接应以“公共财政”为目标导向,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基本原则来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方向和规模。
[注 释]
①③廖家勤.我国财政支出规模变化的分析及其合理控制[J].当
代财经, 2004:12.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2008中国统计年鉴[Z].中国统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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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⑤李荣融.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之路[EB/OL].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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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mparison on the Operation of Public Budget and State-owned Capital Management Budget
LiLiqin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108, China)
【关键词】国有经济 经济发展方式 战略新兴产业 主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社会发展已经进入转型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是关键。国有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过程中,应该勇担重任、敢于作为,成为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导力量。
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
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既有一般的经济作用,也有转型中的特殊作用。
一般作用。国有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起主导性作用。首先,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上。目前,关系国家安全、重要公共产品供给、自然垄断的行业以及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都控制在国有经济领域,而这些行业关系到社会的基本运行和经济的平稳发展,因此可以说国有经济把握着我国的经济命脉。其次,国有经济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社会资源配置进行调控和管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自身的调控功能是按照经济规律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基础性作用,而国有经济则是通过制订计划、产业政策、财政和货币政策、法律规制以及行政手段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国有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作用是掌舵社会经济整体的发展方向,对市场的总供给和需求有所控制,弥补非国有经济功能上的不足。比如,国有金融机构可通过货币、信贷、利率等金融手段政策对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进行调控。在遭遇金融危机时,国有银行通过金额巨大的投资来刺激社会经济发展,从而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国有经济的宏观调控对于保证国家经济稳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特殊作用。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随时代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又有了新的变化,它在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一是带动作用。我国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二者虽然都在经济体制范围内,但国有经济还担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而这种责任又是由国家赋予的,在某些特殊时期,国有经济的社会责任功能是高于其盈利性的经济目标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各方面处于不稳定状态,此时国有经济更要起到身先士卒的带头作用,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式进行大胆尝试,并以先试先行的经验刺激社会经济发展。2001年至2008年间,我国国有经济对社会固定资产的投资从17606.97亿元上涨到53024.32亿元,逐步加大的投资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带动作用。在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国有经济都保持了较为稳健的状态,这为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大作用。在金融危机中,国有企业还担负着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将国民经济从金融危机的低谷逐步带向稳定和复苏,从而保证了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仍能保持稳健的发展势头。
二是辐射作用。国有经济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始终保持主导地位,能够对我国其他性质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应该利用国有经济这一特性,积极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使之对其他性质企业产生辐射作用,促进社会其它性质企业在国有经济的影响下主动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国有经济的这种辐射作用已经被各级政府充分重视,比如地区省市在进行招商引资时极力邀请国企,并希望利用国企的实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来带动地方企业的发展和转型。
国有经济发挥主导性作用的优势
首先,国有经济实力雄厚,为其主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物质基础。在中国企业500强之中,国有企业占据了大多数,在2013年的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中,国有企业有310家,占到了总量的62%,其在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上也占据了绝对优势。这表明我国的国有企业始终把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主导性作用,能够在关键领域发挥自身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因此其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生产方式等方面能够对其他企业起到带动作用,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载体。
其次,国有经济作为创新的主体,引领科技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国有企业加大对科技研究的投资力度,据统计,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的国有企业中设立研发机构的占比11.6%,其中研究与发展的经费投入为467.8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近41.4%,而且国企的研发投入在数量和强度上都要高于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大量的科研投入也为国有企业带来了丰厚的科研成果,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国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21.4万项,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导力量,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提供了科技动力支持。
最后,国有企业在“走出去”战略中发挥主导作用,起到领军作用。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要想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发展实力,必须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海外市场与资源的开拓与开发。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海外投资的主力,据《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截至2011年年底,在中国非金融类对外投资存量中,国有独资企业占63%。其投资方向逐步从单一的能源、资源开采领域走向多元。这种走出去战略,不仅为中国发展提供了能源和资源,还带动中国技术、劳力、设备等走入国际市场,为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国有经济发挥主导性作用的难点
我国的国有经济在政府支持下迅速发展,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旧有体制下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进行调整和改革,才能使其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国有产权的政府及其问题。国有制作为公共产权的国家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国有经济是以强制性国家政权为依托的关系,并不需要得到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全民授权;二是人在获得委托权后,其不仅具有公共财产的控制权,还具有剩余索取权,而且这种委托关系的维护是以剩余索取权不可转让为必要条件的,而初始委托人则是通过国家再分配渠道来获取国有资产收益的其他剩余收益;三是由于国家概念的抽象性,政府成为公共产权的行使者,政府在逻辑上成为国家的选择,相应地,公共财产的控制权和剩余收益分配权由等级制来界定;四是政府进行公共产权的运作,其最大目标并不一定是利润的最大化,目标具有多元性。
我国国有产权的委托问题在于委托人与人之间效用函数不一致以及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巨大成本。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全民,期望在国有资产的运作下带来自身福利的最大化。而政府作为人,其目标却具有双重性:一是要促使租金最大化,完全产权结构竞争与合作的规则;二是要实现社会总产出的最大化,在确定规则的情况下降低交易成本,最终达到税收增加的目标。但这双重目标在实践过程中却存在着动机冲突,政府要想实现社会总产出量的最大化,必然要实现产权的高效率,这使得政府具有改善产权结构的动机,但当政府要想实现租金最大化的第一个目标时,其必须通过歧视性的政策来维护低效率的产权结构。由此可见,初始委托人的目标与政府这个委托人之间存在冲突,导致最终结果是生产资源被低效率配置,初始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的弊端。庞大的国有资产使国家不得不建立一个纵向授权系统来完成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而且为了保证国有资产正常运作,国家必须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但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系统并没有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政企不分的问题。
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在满足委托约束条件的前提下,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委托人本身是风险的中性者,具有监督人的积极性,委托人可以行使退出权以此来转让剩余索取权,从而起到惩罚人违约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角色并不明确。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与此同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出资人角色,且在具体的运作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与其他政府部门并无本质区别。二是委托者与者在国有资产运作中的效用函数不一致,导致国资委的行为异化。作为委托人的政府,其目的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国资委作为人,除了担负起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外,还要考虑部门利益,包括权力、地位、声望以及规模等。制度设计的矛盾与缺失,使得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中出现了“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三是目前国有资产中委托人与人之间仍然具有行政上下级关系,难以形成真正的监督和约束。
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弊端。现实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普遍存在委托问题,但国有企业自身的特殊性使之在委托中面临更加复杂和特殊的问题。在国有企业的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一般为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但其在法律上有定位不清、权限边界模糊的问题,这容易导致出现两种状况:一种是委托人对国有资产处理并没有足够重视,从而出现管理上的缺位;另一种恰恰相反,委托人过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出现委托人对人干预过多甚至侵犯人的越位问题。此外,在国有资产的治理上还存在委托人与人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对企业的信息掌握得更加全面,而委托人获得国有资产的信息往往是间接的,其获得的信息内容也具有片面性,甚至会出现人故意向委托人隐瞒国有企业信息的情况。而人往往利用自身具有的授权与信息优势,产生在管理经营中的渎职等机会主义行为,甚至为了自身获取更多利益而侵蚀国有资产。
发挥国有经济主导性作用的建议
正确处理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博弈。地方官员升迁与当地经济政绩挂钩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地方积极推进经济建设。大量的投资是实现地方GDP增长的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但这种发展是粗放的,实践中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新时期,国家鼓励推动经济、自然与社会协调发展,必然期望国有企业在实现发展方式转型方面有所作为,这就导致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方式上存在利益分歧。要改变这一状况,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减少政府以奖励方式推动地方政府进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行为,代之以完善政府监管机制,最大程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减少地方政府在国有企业运营中的非生产;二是严惩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国有企业,增加国有企业保持传统发展方式的成本,优胜劣汰,促使国有企业尽快转变发展方式。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为促使国有资产更好地主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建立严密而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要需要考虑到国有资产的特征、运用方式与目标等,实现差异化监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制定相应的监管条例,细化监管法律法规,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形成一套完整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其次,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改变以往政企不分的状况,使市场在国有资产的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帮助国有企业适应市场规律,防止国有资产陷入权力寻租而受到侵犯。再次,解决国有资产监管中的监管权分割问题,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能够覆盖所有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最后,将国有资产的监管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变。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原本以实物为监管方式的国有资产监管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势需要,因而要以监管资本为主,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本的管理,这也就意味着要改革国有资本的授权经营体制。根据当前的发展形势,可逐步推行“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生产经营企业”三级管理模式。要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要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将为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提供基本条件。国有企业担负的重要社会责任,决定了国有资本的运营投资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国有资本投入行业关系着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发展命脉,要重点发展具有前瞻性的战略产业、支持科技进步、保护生态环境等,这些行业都需要国有企业进行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升级。
推动国有经济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技术创新的转化平台,代表着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其技术的创新与转化能够给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带来深刻变革。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渗透性,其产业发展能够带动相关基础产业研究的技术突破,进而扩散到相关行业,引起整个产业的技术革新,这必将淘汰传统生产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至关重要的,但其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方式,也存在资金不足、技术不完善、市场不成熟等情况,面对这些问题,需要国有资产给予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大力支持,使国有企业发挥其自身影响力和控制力,促进战略新兴产业稳定快速发展,主导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早在2009年国家就提出要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国有企业纷纷将新的发展目标转移到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能源等方面,但在几年的战略转型过程中,国有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逐渐暴露出体制弊端,而且国有企业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元件制造、通信设备、医药制药等方面,造成重复性投资生产,导致资源浪费。因此,有序推动国有经济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首先,国有企业向新兴产业集中时需要科学地选择行业,防止重复建设和投入;其次,要提高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支持,也关系着国家经济增长的持续与稳定,影响着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最后,要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向新兴产业转移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实现预期效益,国有企业应建立一套适应战略新兴产业的考核模式,提高国有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