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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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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

第1篇

一、目前自筹工程资金会计核算现状

(一)自筹工程资金没有归口核算。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是适用于基本建设和营房大修的资金,按照规定应归口在“基本建设费”科目统一核算,对于个别没有上报审批的营房维修项目也可在“营房管理费”科目核算。现在实际情况是建设单位按照经费性质的不同分别在相应事业经费科目核算,用于油料设施建设的在“油料管理费”中核算,用于道路建设的在“军事交通费”科目中核算,用于训练设施建设的则在“训练费”科目中核算等等,还有的单位直接在“家底”经费中开支或预算外科目中核算,未能根据年度预算或相关批件将事业经费转入“基本建设费”科目,没有统一归口核算,这样不能对工程建设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和考评,不能反应一个单位年度工程建设的全貌。(二)竣工结算不够规范。有的建设对没有达到审批上报的自筹工程项目,就凭工程预算和施工单位发票或收据,无工程量记录和其它资料,没有经过工程结算审计,直接报帐;还有的单位只有发票或收据,再无其它资料;有的单位连质保金都不预留,工程结算算还不够规范。(三)使用科目较多,造成核算科目无法平衡。在这里要分建设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分别说明。一是建设单位自筹资金会计核算情况。第一种情况,建设单位在上交本年度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时,记入“暂付款”科目,在收到上级拨入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时,则在“拨入基本建设费”科目核算,在上级下达自筹工程建设资金预算或决算时,就不知道怎么去平衡“暂付款”科目了;在上级不下达自筹工程预算或决算时,则“暂付款”和“拨入工程建设费”两个科目不能直接平衡。第二种情况,建设单位上交资金时在“暂付款”科目核算,收到上级拨入的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时,冲平了“暂付款”科目,在上级下达工程预算或决算时,预算或决算记不了帐,因为记帐了,“拨入基本建设费”科目平衡不了,必须违背正常帐务处理办法,进行倒帐才能平衡。第三种情况,上交自筹工程资金时,根据年度预算将有关经费转入“基本建设费”科目,并通过此科目上交,上级拨入经费时,记入“拨入基本建设费”科目,但是会计处理没有统一规范,当上级不下达决算或预算时,不知怎么去平衡“拨入基本建设费”和“基本建设费”科目。二是上级管理部门会计核算情况。第一种情况,在收到所供单位交来、再向上级交纳、再收到上级的拨款及再向下级拨出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时都通过“暂收款”科目核算,此科目是平衡了,但在收到上级下达的预算或决算时,则本级无法以预算或决算记帐,也不能对《工业审计与会计》2014/1工程审计下核销,只能把决算文件当成一个暂收款的附件,不能启用“拨入基本建设费”和“基本建设费”、“拨出基本建设费”等科目对自筹工程建设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将此预算或决算记帐,则本级“拨入基本建设费”和“拨出基本建设费”科目又不能直接平衡,还会造成上下级拨入或拨出的科目帐目对不上。第二种情况,在下级交来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时,记入“暂收款”科目,对下拨款时记入“拨出基本建设费”科目,在对下达决算或预算时,就会造成“暂收款”和“基本建设费”科目不能直接平衡,要想平衡,只能将这两科目进行倒帐。这样,帐务处理又不符合要求,仅是平衡帐务而已,没有实际意义。第三种情况,收到和对下拨款都记入了“暂收款”科目,在上下级会计核算办法不一致时,下级要求上级下达预算或决算,则本级“拨出基本建设费”和“基本建设费”科目就不能直接平衡了,要想平衡,本级预算或决算只能不记帐。总之,自筹资金核算帐务处理方法不尽相同,而且不符合帐务处理的要求。

二、自筹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

针对上述自筹工程资金会计核算帐务处理比较凌乱的状况,在处理自筹工程资金会计核算时,要严格按照军队会计核算的要求处理帐务,并对竣工工程结算文件要认真审查,做到资料齐全,按照施工队伍设立明细科目,按照工程预算预付工程款,并要求预留保质金。对已经上交的自筹工程项目,上级管理部门要下达预算或决算,利用“拨入基本建设费”、“拨出基本建设费”、“基本建设费”等科目组织会计核算,确保自筹工程建设费帐务处理进一步规范化。(一)建设单位自筹工程资金核算办法。建设单位根据当年预算或相关批件,将有关经费转入“基本建设费”科目,然后上交,利用“拨入基本建设费”、“拨出基本建设费”、“历年经费结余”等科目进行全程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1、根据当年预算或相关批件,将有关经费一次性转入“基本建设费”科目,并在预算执行情况的“弥补经费”栏反映。借:历年经费结余—明细科目在关事业经费科目贷:基本建设费2、根据要求,上报自筹工程特殊项目审批单、申报表及验资表,同时将自筹资金上交。借:基本建设费贷:银行存款3、工程开工后,向上级申请工程进度款,上级接到申请后下拨自筹工程资金。借:银行存款贷:拨入基本建设费4、工程开工后,根据预算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借:拨出基本建设费—按施工单位设立明细贷:银行存款5、工程完工后,工程项目经上级结算审计后,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并报销偿还,付完剩余工程款,按照规定预留保质金。借:基本建设费贷:拨出基本建设费—按施工单位设立明细银行存款暂收款—质保金6、年度终了,上级下达工程建设预算或决算借:拨入基本建设费贷:基本建设费7、由于项目变更,导致工程建设超支,由“家底”经费或其它事业经费进行弥补(如果节余,转入“家底”或事业经费,借:基本建设费,贷:历年经费结余或有关事业经费)。借:历年经费结余—明细科目有关事业经费贷:基本建设费(二)上级管理部门自筹资金核算办法。当下级通过银行交来自筹工程建设资金时,记入“基本建设费”科目,通过对下拨款和下核决算进行会计核算。1、收到上级交来的本年度自筹工程建设资金借:银行存款贷:基本建设费2、对下拨款借:拨出基本建设费—供应单位贷:银行存款3、年度终了,对下下达预算或决算借:基本建设费贷:拨出基本建设费—供应单位这里要说明的是,下级单位上交经费时之所以通过“基本建设费”科目核算,是为了上下级核算一致,因为上级管理部门要对下下达预算或决算,必须将在关经费记入或转入“基本建设费”的贷方,才能下达预算或决算。上述自筹工程资金会计核算办法,仅是本人的一点工作总结,可能还有其它好的核算方法,相信经过大家的不断摸索和探讨,会总结出一套自筹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方法。

作者:张万斌张海钧单位:内蒙古军区后勤部财务处

第2篇

摘 要 本文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基本建设 财务管理 对策

一、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一)基本建设的含义

所谓基本建设,是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兴建建筑、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经济活动。基本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和勘察、设计、研究实验、征地拆迁、试运转、生产职工培训和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等。

(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1.提高投资效益的需要。由于我国各地的生产力水平不一,在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超概算、超投资、超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只有加强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才能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

2.我国廉政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在我国基本建设中,屡屡发生一些地方贪污受贿严重,不正当竞争犹存的现象。因此,加强基本建设中的财务监管力度,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透明度,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促进基本建设的健康发展。

3.强化财务监督的需要。对于任何一个基本建设的投资项目来说,越是投资大,越要加强财务监督。每一个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投人运行,每个环节的操作正确与否,都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操作和运行,并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可分割。可以说,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基本建设的财务监督。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滞后

当前,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仍然依据的是1996年制定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1998年《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依据的是财政部2002年修订并施行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2003年《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扩大,以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原来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已不能满足于现代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很多新生事物、新兴因素的出现,致使现代基本建设需要更与时俱进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基本建设会计制度。

(二)缺少专业的基本建设财会人员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缺少专职的或专业的财会人员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不同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核算,其大学专业设置较少,专业书籍有限,专业培训几乎空白。一旦项目立项之后,通常是由基本建设单位组建一个临时的基建班子。临时班子的人员大都是从一些单位抽调过来,尤其是财务人员,大多是赶鸭子上架,抽调过来的财务人员不是专业的财务或会计人员出身,不了解基本建设的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知识,更缺乏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经验,对基本建设的资金使用,难以做到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项目单位基建财务管理不善,监督不力

基建项目单位的财会人员通常很少参与基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一些财会人员甚至连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定都未参与,同时,在基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财会人员对于基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费用支出的范围,工程价款的结算审核不严格或由于对此类知识的欠缺,致使一些人员钻了管理的漏洞,挪用工程款。

三、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健全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作为基建财务管理的依据,健全基建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可谓是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前提。但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已有些滞后,不符合新时期我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因此,相关部门应逐步完善和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做到与时俱进,以让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做到有据可依。同时,各级财务部门应根据已出台的基建会计和财务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适合本单位基建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建立基建支出预算编制制度,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审查制度,资金拨付制度,工程价款结算制度等等。

(二)提高基本建设单位财会人员的专业素养

针对一些单位缺少专业的基本建设财会人员,导致基建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不高的现象,应着重加强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财务人员作为财务管理的直接力量,其直接掌控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其不仅要了解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还要熟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所规定的程序和相关的工程知识。了解和掌握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法与合同法,这是基本建设对财会人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基于此,上级财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财会人员一律不予采用。并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开展研讨会,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提高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的同时,也注意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另外,加强对外交流,组织相关的财务人员参加学习先进单位的财务管理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己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

(三)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力度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不仅包括项目的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还包括项目建设之前的前期管理,这是很多单位容易忽视的环节。项目前期可谓是“源头”,只有抓好了“源头”,才能有一个好的开始。因此,一些单位的财会人员应积极参与基建项目的准备工作,如项目的招投标,投资预算评审与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同时,在项目的建设时期,应做好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计划、程序、预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拨付管理,并实行资金拨付责任制,对每一笔的资金拨付情况实行责任到人机制,以强化财会人员的资金管理责任意识。另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如上级的财务部门或者审计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时常到基建工程的现场察看工程进度,及时了解资金的拨付和到位情况,以防止资金的挪用、挤占、截留、转借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3篇

目前,我国各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基本由各地政府投资平台公司承担,而一些投资平台公司的会计核算混乱,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其表现是不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不按立项批复设置工程项目、不按工程项目核算归集工程投资、基建施工手续不全,无投资计划,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不符,工程完工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不及时将已完工工程项目转出等。本文以地方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为重点,通过分析基本建设会计的必要性,指出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关键词: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

一、基本建设会计的必要性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本文主要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论述重点。基本建设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一种专业会计,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为依据,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的、完整的、系统的核算,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会计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监督。

二、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意义

第一,基本建设会计能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了有计划的进行基本建设、合理运用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建会计在基本建设经济管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第二,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是否正确和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决策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基本建设会计是专门核算投资平台公司以财政基本建设拨款和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基本建设会计要通过编制相关项目计划、建立合同档案、支付工程款项、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等各个环节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因此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决算的编制将影响政府的决策及财政预算。

二、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基建项目建设及核算认识不足

部分会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不够熟悉,对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存在凭借经验处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不认真审阅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立项批复、项目合同等现象,因此经常导致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分类与概算、立项的项目分类不相符,直接影响到竣工决算。加上单位领导或会计主管重视不够,监督和考核不严,使得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经常存在问题。

(二)施工程序不规范,竣工结算不合理

目前,部分建设单位迫于政治任务或者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认识不够或是没有认识,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致使造成“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超计划、超面积、超概算的三超项目。部分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范围获得批准的基建计划就开始设计和勘探;有的单位建设资金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实施计划便早已出台;有的单位的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就动工兴建;有的单位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核算;有些基本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不能定时与施工队伍核对往来账目;当然,工程发包层层转包的情况也很普片。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有的公司未设置基建帐套,还以企业会计准则设置科目进行核算,即使有的公司设置了基建帐套,但仍未按立项批复设置核算项目,造成日后会计查询、准确提供各项财务数据及竣工决算困难。会计核算中,主要存在不安项目归集工程投资、待摊投资不分项目工程结算后不及时对账并投资工程成本及不及时竣工决算等。

(四)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及项目核算有待加强

1、货币资金的核算和管理问题。有的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而且不通过“银行存款”账,直接开出现金支票,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一些单位违规出借资金,大规模举债,形成结存大额的货币资金,同时又要承担借款利息,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2、多头挂账问题。对各施工单位的债权债务多头挂账,因没有及时核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款,而出现重复付款。

3、财务公开问题。有的基建会计由单位某一部门的会计兼任,业务不熟练,给基建帐目公开造成了困难;有的基建帐目没有单立,和单位的其他帐目混在一起,无法据实公开;个别单位领导或单位基建的具体负责人在基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特意不公开基建帐目;个别单位即使公开了帐目,也没有明细帐,失去了帐目公开的目的。

4、福利发放的问题。建设单位人员来源构成较复杂。工资福利发放,有的由主管部门或其二级单位发放,有的是暂时借用有关单位人员按年进行结算返还,这样容易导致实际报销中少数人员有重复发放考勤奖、电话补贴、过节费等现象,增加了工程成本。

5、工程科目设置不安立项批复设置,导致工程项目投资核算不清晰,造成竣工决算工作繁重。

6、竣工决算问题。有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不及时或者不进行竣工决算,因此造成工程成本无法核定,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结算,账面工程成本及基建拨款无限增加,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将市政基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由于建设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的缺失,导致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完成任务,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财务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三、规范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在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多年审计工作的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加强基建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基建会计核算的全面与否、准确与否。因此,单位要严格要求,加强考核,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1)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2)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会计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基建法规,学习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和财务处理方式,尤其是基本建设项目方面的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如《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等。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各工程项目实际,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效果,让基建会计人员不仅熟悉,而且能够运用相关法规政策。

(二)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1、规范基建活动的行为

为了避免基建活动无章、无规开展,必须确保基建活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和签约单位设立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程转包者发生经济上的往来;此外,计划外的基建项目应顶住领导压力,不予付款。

2、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因此,要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给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等。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三)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规范会计核算,首先要求基建单位财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实际,设置完整规范的会计科目。然后还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等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

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监督确认,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此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会计人员每半年或一年与施工方核对往来款项,并加盖双方财务章加以确认,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四)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大多属于分包或转包工程,涉及分包、转包的施工企业少则1、2家,多则3、4家,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如果不理清与施工企业或分包商的关系,难免会造成付款失误等问题,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基建会计部门应制订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核算具体流程,规定资金支付的统一办法和程序。支付款项时,必须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的付款手续,并要有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最后由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付款。

要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原则,全面清晰地了解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支付情况;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和贷款数额,对未达账款项进行核实,若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杜绝资金拆借行为,向金融机构贷款要“统借统还”。

(五)搞好基建审计及内控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后,会计人员应做交付使用资产入账处理,并将该项目封口不再发生费用,及时送交相关审核部门予以审计。基建会计应定期把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汇成表格交于单位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经常对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审计部门联手,深入到基建的每个环节,对基建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总之,基本建设会计在项目工程的运作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建会计核算做到科学规范,不仅有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且能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国有投资建设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完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搞好基建审计工作。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将越来越科学规范,基建会计核算质量将进一步提高,单位的各项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将逐步实现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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