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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XXX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改革举措,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工作。
一、措施成效
(一)加快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小麦收割面积30万亩,亩产484公斤,全县夏粮产量14.52万吨。已圆满完成2019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2020年2.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挂网招标。打造“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发展新格局,培育农产品品牌,重点发展苗木花卉、中药材、食用菌、瓜果蔬菜等特色种植,肉牛、毛驴、小尾寒羊、鸡、鸭、鹅等畜禽养殖。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全力推进农业产业项目实施,2019年实施的年出栏21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正在签订租赁合同、1.35万头种猪繁育项目已购进种猪5800余头、日屠宰12万只肉鸭屠宰项目正在进行扫尾和设备调试工作、可存栏5000头毛驴的标准化养驴场已完成整个工程量的70%以上。
(二)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视频会、全省第四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议及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村内外坑塘沟渠、种养企业、田间地头、河边桥头、房前屋后、拆除危房及闲置宅基地、庭院、厨房、厕所等地方,进行集中清理堆弃的垃圾及杂物、农业生产废弃物。今年累计整理河道岸坡129.2公里,清理垃圾2500吨,清淤河道197条,动土方135万方。积极筹措资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确保年底前实现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左右。四是抓好“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创建工作。对照“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创建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打造“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乡村样板,广泛宣传村规民约、家风家训、文明礼仪,开展好儿女、好媳妇、好女婿等典型推选活动,力争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创建12个省级“四美乡村”示范村、15个市级“四美乡村”示范村。
(三)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推广“党建+集体经济+农户”、“企业(合作社)+金融扶贫+农户”、“企业(合作社)+务工就业+农户户”、“政府投入+集体经济+农户”等发展模式,引导支持农户户通过直接、合作、托管、土地入股、资产收益、代种代养等方式融入产业链条,参与产业发展,分享产业收益。通过农业产业项目的实施,我县实现了实现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乡相连接,实现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XX样板”。
(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快推动农业强起来、农村没起来、农民富起来。一是突出产业扶贫,把贫困群众增收放到工作收尾,强化“造血功能”,重点培育贫困群众参与度高的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壮大扶贫新型经营主体,深入推进“一领办三参与”(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产业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户主动、深度参与现代高效农业,构建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之间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重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的监管。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二是加快闲置宅基地整理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整治利用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对危房拆除宅基地、长期无人居住宅基地进行集中整治清理,以“四美乡村”“五美庭院”为建设目标,解决好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和残垣断壁等问题,实施“一宅变四园”(游园、花园、菜园、果园),鼓励农户在宅基地上种植果树、蔬菜、药材等经济作物,将“闲置地”改建成“四园”,实现农村有风貌、有颜值、有入眼景观、有乡土文化。加快研究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配套制度。有序开展农民房屋财产权抵押融资、承包地经营权担保融资工作。
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缩小贫与非贫的悬崖效应,谋划实施通村公路(桥梁)项目共173个,总投资14553.68万元,进一步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要求,让农民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巩固提升饮水安全,完成了投资7520万元,升级改造了9个乡镇117个村内管网工程,入户38410户,有力保障了全县农村群众的百姓的饮水安全。把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技术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持续开展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目前已培训148人,切实发挥了引领作用。
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提高农村公路通畅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累计建设四好农村公路1300公里,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
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工作,正在编制XXX农业水价改革规划方案。
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国有农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建库上图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农村的发展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二是群众对农村改革的认识不够深,支持和配合农村改革的积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村集体经济薄弱,甚至有的村没有集体收入。
一、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管理人员应就现阶段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管理想项目的认识,确保国家相关规定的积极贯彻、落实,保障整体组织结构、项目运行框架与时展的社会需求相契合。财务管理人员在日常管控工作之中,应确立农村建设发展的新目标,积极践行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审计制度,在提升管理时效性的同时,保障经济政策机构的有效落实。同时,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还应不断增强自身的水平,积极吸收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构建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切实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管理效果。此外,在实践工作中,应积极践行现代化的财务管理行为,严格参照岗位责任制度来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建立一支具有高水准、高素质的农村财务管理队伍。
二、完善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应建立完善的村级大会集体决策制度,对于村级财务、村民集体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杜绝任何人擅自做出决定,应由村民大会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并将讨论的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其次,不断完善村级的会计核算制度,以此保障会计核算、监督及档案保管工作的落实到位。村级相关干部应认真就《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展开学习并贯彻落实,从本村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本村情况的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筹资活动、收益分配活动以及投资活动等村级财务活动。与此同时,村干部还应切实加强对票据凭证的管理,杜绝白条白单情况的发生,相关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均采取统一的农村票据。最后,构建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现象,增强对村集体共同资产的合理管理、使用,促进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广大村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贯彻国家政策并设立会计核算管理监督机制
【关键词】牡丹江市;农村集体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061—01
“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建立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通过股份合作制、农村合作社、农民经济联合体等多种形式为具体表现形式为载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村民共同富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牡丹江农村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
牡丹江市总面积为4.06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61.36万公顷,人口266.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8.1万人,310508户,全市共52个乡镇,874个行政村。,其中粮食作物面积53.2万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9.9万公顷。全市拥有171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品牌,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380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1133个。近年来,牡丹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和长远发展上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集体经济规模普遍较小
由于在发展集体经济的过程中难以得到资金、技术、人力及物力上的支持,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和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因而难以发展高质量大规模的集体经济产业。一方面表现是入社会员人数较少,全市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社只有105人左右。另一方面,从其经营产品销售额上看,也显得弱小。全市年交易额(量)在500万以上的合作社只有40个,仅占合作社总数的3.5%。
(二)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加大,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就学、当兵、务工创业等,留在家中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劳动力和高层次人才。据统计,2012年牡丹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者共有3500多人,其中大学(包括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0左右,高中或中专320人左右,初中3140人左右,小学及其以下的30人左右,分别占0.3%、9.1%、88.6%、2.3%,从统计情况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经营者占90%以上。
(三)农民集体经济意识不强
虽然已经开展广泛宣传和示范引导,但还有不少农民合作意识依然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不够解放,循规蹈矩,自给自足小农意识强,缺少商品化和市场化的思想意识。二是家庭承包制施行后,农民的个体意识和主体意识得到强化,怕合作后失去即得的个人利益,受约束。
(四)发展不平衡
受管理水平、区位优势、基础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负债村、空壳村、还普遍存在,“无钱办事”的问题比较突出。加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强,甚至有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经营。
二、发展牡丹江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
(一)提高集体经济规模
鼓励龙头企业、有竞争力的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破区域界限,按产业分类带动不同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同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扩大优质集体经济资源对农民的覆盖面。
(二)强化人才支撑战略
一是千方百计引进人才,特别是懂管理、会经营的技术人才和大学生。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回乡创业的带头人、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鼓励各类人才回乡创业。三是开展有效的教育与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为村干部和农民开拓眼界、提高素质和能力搭建平台。
(三)加强农民思想引导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转变农民老思想、旧观念,引导更多的农民解放思想。二是加强集体经济的民主管理,特别是财务、分配公开透明,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拓展集体经济新增长点
一是提升农村旅游产业品质。从规范行业标准或品牌标准入手,规范相关品牌的使用并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完善交通水电配套设施,提升旅游资源品质。
摘要: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和村民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是当前农村工作是较为敏感的话题,更是影响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成因谈起,随后就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策略
2014 年4 月21 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调研的通知》(农办经[2014]11 号),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以此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我们知道2006 年开始全国的各乡村陆续实施了“村账镇管”的账务管理办法,由镇经济管理部门对农村的账务实行记账,前提是保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完整不变,以此来应对管理混乱分散的村级财务,这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创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村账镇管”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谈一下与时俱进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仅供参考。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成因
1“. 村账镇管”有成效
自实施“村账镇管”以来,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帐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村级财务核算及审核由镇经济管理部门代为操作,减少了开支,完善了账务,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工作后,乡镇经济管理部门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制定了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村级各种收入,不论金额大小都要及时交报账员存入开户银行,现金严禁坐支,资金支出必须履行合法规范的手续。二是在农村出纳处实行备用金制度,金额由镇经管部门审核后核定额度,资金用于日常费用开支;三是实行定期结账制度,并遵循群众看得懂的原则,由乡镇经管部门制作财务公开格式,并在结账后进行财务公开。四是每个村委会都选出群众代表和党员代表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实施财务收支及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五是制作固定财务公开栏公开账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村在实际操作中却不按时、按事及时公开,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2.村集体资金来源和渠道变化
农村财务会计核算和监管的责任部门随之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党委党政府以项目资金的名义对农村民生工程投入大量资金,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由以前的自收自支为主改变为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投入为主,会计核算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监管单位由农业部门管理为主变为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单位齐抓共管。
3.乡镇经管部门人员短缺
一是由于乡镇经管部门还有乡镇的价格监督、内部审计等其他事项要处理,实行“村账镇管”后集多种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无法保证“村账镇管”的高质量。二是现有的经管人员没有对农村报账员进行正规培训,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致使出现报账单据制作不够规范问题。三是现有经管人员没有精力对非生产性开支进行把关,致使出现接待费开支偏大等滋生腐败问题。
4.民主理财小组不能够发挥监督作用
由于部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为有威望的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不能够按规定理财,更不能认真审查单据的真伪,起不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有的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二、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的策略和建议
1.完善乡镇经管人员的管理
乡镇经管人员要按照工作量的大小予以配置,来确保“村账镇管”的效率与质量。一是要让“村账镇管”实行专人专岗,职责到人。二是让目前的兼职的农经办工作人员有精力在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三是确保必要的乡镇经管人员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积极推进农村财务信息化建设,用信息技术提升基层财政和村级“三资”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一是继续探索新形势下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资源备案登记、“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后期管理、财务限额审批、票据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集体资金定期核查、村集体账户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村社业务及时报账,定期完整移交凭证。二是针对现在报账员素质普遍偏低的情况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辅导与培训,提高报账员自身整体素质,鼓励其进行继续教育提高学历,也可以对他们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使专业技能得到提升。三是应坚决杜绝报账过程中这些不规范单据可能导致的支出漏洞;同时要对非生产性开支偏高的现象进行严格考核和惩处,严防腐败浪费行为的滋生。三是要从规范财务公开制度入手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要发挥好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审核作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3.逐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等文件要求,农村财务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农村财务的电算化和村级会计委托,这是新时期对集体“三资”管理的必然趋势。为此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和“村账镇管”服务,并探索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总之,新时期的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管理不善就可能造成村级财务混乱,引发村民的上访,更有甚者会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为此要按照新时期农村财务的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在农村财务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能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使之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坚强后盾。
参考文献:
[1]王臣.我国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5):61.
[2]姜青林.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现代农业,2010(05):118-119.
[3]米丽尼沙·吐尔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问题[J].农村科技,2010(04):72.
[关键词] 江城县 农村 集体资产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7)01-0006-01
1 江城县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现状
江城县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积极推进以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民主管理措施,极大推动了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发展。目前,江城县全县7个乡(镇)48个村委会、548个村民小组的日常账务管理在乡(镇)会计委托中心的支持下得到了良好的发展,集体资金的使用情况能够得到民主管理小组和监督委员会的全面监督,管理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截止2016年11月,由会计委托机构代管的集体财务资金总额达2586.43万元,代管固定资产总额6122.83万元,“村账乡管”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的示范作用得到增强,由于实施民主财务管理的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当前还未建立系统的管理体系,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2 江城县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集体资产管理不严密
当前,农村集体对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发包出租已成为集体经济的重要收入。有的村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程序、手续欠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或虽有规定但执行不严,导致使用人对集体资产掠夺式、破坏式经营,致使集体资产被严重侵蚀。
2.2 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财务公开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级财务收支的一个窗口,也是村两委会的一项义务。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范。但是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而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
2.3 做账不及时,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
个别乡镇的村干部离任换届后不交手续,新届干部不管旧事,遗留问题非常严重,有的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村干部也束手无策。
2.4 财务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在村专业会计管理、村民理财小组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民主性不足,监督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影响管理效果。其次,村会计工作人员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财务收支往往会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由于江城县在加强民主财务管理工作的^程中不注意对管理人员实施思想道德教育,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也对农村地区财务管理质量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3 江城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措施
江城县要想在新时期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果,就应该结合本县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提升管理质量。
3.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财务管理人员法治意识
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江城县农村地区各个相关乡镇应该针对农村地区的财务管理人员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并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提升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促使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形成正确的认识,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2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村组财务人员素质水平
只有逐步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才能够真正胜任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以高质量的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适当的引入国家制定的最新惠农政策、最新财经法以及会计实务操作等方面的规范,保证财务人员能够高效完成财务管理工作,并组织管理人员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充分发挥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持。
3.3 是建立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通报制度。
加强对审计出的侵犯集体资产权益、侵犯农民利益、挪用集体资金、资金管理不规范等违纪违规行为审计结果的公开和通报力度,推进财务管理工作。
3.4 加强监督审计工作,保证民主管理质量
江城县所实施的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民主化措施是提升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并且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到新时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但是基于当前江城县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还应该加强对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视,借助对审计监督制度的完善以及审计监督工作的贯彻落实,有效提升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质量,推进财务管理的民主化进程,为农村经济的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结语
为了有效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善财务管理现状,有效提升管理质量。这样,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才能够得到顺利推进,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促使江城县农村经济建设在新时期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效。
参考文献
[1] 丁志江.刍议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J].财经界,2014(23):199-199.
[2] 陈宏伟,贾晓丽,苏洪学等.浅谈如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J].吉林农业,2013(8):11-11.
去年7月,市委专门印发了《关于上海市加强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实现本市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公用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郊区平均水平、集体经济形成一定的自主发展能力、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改善的目标。与以往不同,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不是单一的输血援助,而是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性的、多管齐下的、注重长远发展的“组合拳”,突出“综合效应”,将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融入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以提升受援地区自主发展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促进区域发展方式转变,以增强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及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和积极性为出发点,拓宽帮扶渠道,创新帮扶方式,加快形成造血机制。
“对于这项政策,涉农区县的人民群众,尤其是农业比重较大的区县、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基层群众寄予了热切期盼。”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吴尧鑫认为,常委会把加强农村综合帮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监督重点,就是要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推动市委重大决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从而进一步推进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
据悉,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开局,但从目前面上整体推进情况看,落实还不平衡,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不完全一致,遇到了一些难点、瓶颈问题,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轮农村综合帮扶历时五年,今年是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第二年,此次专项监督把重点聚焦在“推进”上,重点围绕“三个着力推进”。一是着力推进本市全面贯彻《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既要重视硬件项目,又要注重软件建设,既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又要统筹兼顾,各项帮扶措施同步推进,强化综合帮扶的“综合效应”。二是着力推进研究解决农村综合帮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和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三是着力推进立足长远发展、形成长效机制,督促和推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注重顶层设计,以更大的力度、更开阔的思路、更因地制宜的举措,聚焦发展、强化规划、统筹推进,在基层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农民收入增加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能力,为深化本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等创造条件。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以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加快推进“一减四增”,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强特色产业,扩大发展规模,提高质量效益,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带贫防贫机制,不断提升农业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升扶贫特色产业综合效益
(一)优化调整特色种植业。制定实施特色种植业(含水果)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落实“一减四增”要求,在全区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和良种繁育基地。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要求,对紫山怀小米、博远、秋景、喆兴、现海5个产业扶贫园搞好扶贫带贫示范作用;对32个蔬菜产业扶贫项目149个蔬菜大棚加强技术指导,搞好风险防控预警,实现产销衔接,发挥好效益引领作用;对51个产业扶贫基地加强指导,加大贫困户从业就业示范引导作用;指导各乡镇、村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发展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特色杂粮、水果等特色高效种植产业,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精品化和品牌化发展。
(二)做大做强特色养殖业。制定实施特色养殖业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方案,在乡发展肉鸡、肉驴等养殖扶贫项目的基础上,在其他乡镇重点发展家禽、肉牛和肉羊养殖,支持各乡镇、村发展特色养殖。
(三)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各乡镇积极扶持、、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设施,提升产后处理能力,使产品更适宜进入精深加工。
(四)培育壮大农业新业态。指导各乡镇、村依托特色农业、农事景观、人文景观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健身、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等多元业态。一是对名关镇南石口食用菌加强技术扶持指导,打造成我区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二是加强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培育工作,开发广府、王边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做好宣传推介;三是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抓好西部以博坤家庭农场、博远智慧农业园区、刘窑核桃基地、永合会万亩油菜花基地和东部以耐思、科瀚、相知农场、垂钓中心等节点为主的两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提升我区农业生产附加值。
三、加强产业带贫主体培育,提升产业带动能力
(一)培强新型经营主体。立足资源禀赋,围绕全链条需求,聚焦重点领域,以高科技、高质量、高成长性为标准,积极开展农业大招商,主动对接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引进培育能够支持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
(二)发展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协调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鼓励中小型服务组织通过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加强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引导大型服务组织通过参股控股、特许加盟等形式,与中小型服务组织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各有分工、互有侧重、共同发展格局。全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0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责任单位:农经科、植保站、农机管理科、农机推广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完善扶贫资金、长期订单、股份合作、资产收益、产销衔接、土地流转托管、公益岗位和就业帮扶模式。推行以股份合作为纽带的政府+金融+科研+龙头+合作社+农户“六位一体”新兴合作经营模式,实行企业统一流转土地、基础设施、种养品种、技术指导、品牌打造、加工销售和农户分户经营管理“六统一分”,把大多数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引导带贫主体和贫困户依法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实现贫困户与企业、金融、科技的有效联结。建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产业项目和引导就业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农业科、经作站、农经科、产业化办,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增加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比重,全面提升试点工作质量。巩固“消零”成果,防止反弹。继续实施“消薄”工程,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资源开发、产业化经营。盘活政府投资和社会帮扶到村形成的资产,多举措、多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服务型经济,通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以及旅游、商贸流通与市场管理服务,增加服务性收入。(责任单位:农经科,各乡镇农经站)
四、深化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一)加快农业创新驿站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创新驿站建设管理办法》,每个驿站辐射带动5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帮扶10个以上贫困或普通农户脱贫增收,使驿站成为县域产业发展的动力源和孵化器。深化“十个一”模式,帮助科研教学单位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参与驿站建设和科技下乡的扶持政策,建立创新驿站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提升农业技术服务水平。落实《省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扶贫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帮扶重点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全产业链方向转移,组织开展“十项服务”。继续实施《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帮扶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培训力度,培训产业扶贫干部、产业扶贫带头人、实用人才带头人、经营主体负责人和贫困户200人。(责任单位:科教站,人事科,各乡镇)
(三)健全农业科技信息化网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特色农业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参加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农技推广云平台,通过配备终端、网络书屋、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16等及时指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安排农业生产,解答技术咨询、推送科技信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展示、交易。(责任单位: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四)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制定完善防控预案应对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警。依托区级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建立农业扶贫产业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定期价格、供求信息,指导贫困地区防范市场风险。科学开展产业扶贫风险评估,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市场等风险和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带贫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加强扶贫资金、资产资本监督管理,防止出现产业扶贫失败风险。(责任单位:农业科、技术站、科教站、财务科、蔬菜科、植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农经站)
五、推动农产品营销,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一)严格质量标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县乡村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做到专网专人负责。(责任单位:农产品监管科、科教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强化品牌培树。制定特色优质农产品目录,强化品牌设计、品牌提升、品牌宣传,培育1-2个区域公用品牌,集中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各乡镇在中央、省市媒体、高铁站平台等进行产品宣传,支持鼓励品牌农产品创新创意设计、讲好区农产品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农产品监管科,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强化产销衔接。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组织参加京津冀蔬菜食用菌产销对接活动和品牌万里行活动。鼓励各乡镇建立营销体系,加强与一线城市农贸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对接合作,拓展区品牌农产品展销窗口。组织各乡镇企业和产品,入驻北京新发地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组织实施品牌农产品“六进工程”,开展爱心购买农产品公益行动。支持举办品牌电商促销宣传活动,支持建立农产品电商特色馆,打通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渠道。(责任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环保站,各区域站、动检站)
六、抓好定点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政策落实
搞好定点帮扶工作。扎实做好区农业农村局在柳村、榆林东、榆林一、东睢宁、赵刘营、杜屯等6个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组织局“一帮一”帮扶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及时了解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相关科室)
七、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一全一直一最一中心”工作机制,将农业产业扶贫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科室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专项谋划,科室站所负责人要具体抓、深入抓,安排得力人员负责产业扶贫工作。要保持产业扶贫人员队伍的稳定,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产业扶贫专班中来,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产业扶贫队伍。(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二)建立清单台账。要结合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清单、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产业扶贫任务清单,对所有乡村的产业情况,逐村逐项建立产业情况清单。认真落实扶贫产业各项政策措施,以村为单元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户为单元加快落实特色种养扶贫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产业项目库,积极参与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等工作,实时了解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产业扶贫办、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三)加强调研督导。在狠抓中央巡视、国家考核、督查巡查和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结合扶贫产业问题困难大排查和产业扶贫“回头看”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和调研指导活动,分析问题与趋向,研究提出前瞻性意见建议,通过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农业扶贫产业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域站、动检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件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建设的庞大的系统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新农村建设受益最大的农民群众,能否充分发挥积极性投入到这项工程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但从笔者几年来在基层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看到,由于受思想观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当前在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中,许多地方的农民主体作用还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为此,我就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新农村建设中影响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主体自身方面原因分析:
1、观念落后。部分农民缺乏长远目光和大局意识,本位思想太严重,只考虑一家一户的利益得失,对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的土地调整、宅基地管理政策、公益设施建设的态度迥异、观点不一,规划、政策中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阻挠,只想获利,却不愿让利。由于这部分人组织化程度低,思想分化严重,所以主体目标很难取得一致,如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中进行规划时漠不关心,对土地政策不遵守,建房时讲风水信迷信,导致规划执行难,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严重。
2、素质不高。不可否认,由于农村长期落后和农民收入低 迷 ,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当代中国绝大多数文盲、半文盲都在农村,他们一时半会还难于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做法,如我乡社面点的农民在开展建设之初阻止改卫生厕所,经了解主要原因是他们理解不了“无害化处理”原理,怕改厕后整个村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3、结构失衡。由于农村缺乏致富的路子,为赚钱而外出务工的人员不断增多,有的全家外出,大量劳动力资源外流,留在家的都是“386199”部队,他们既要负责地里农活,又要负责监护外出务工人员留下的幼小子女,新农村建设力量明显不足。如在村庄整治及发展产业时总有部分农户因缺乏劳力而影响工作整体进程。
后劲不足。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大部分农村家庭收入不高,加之以往医疗、教育费用都要自己承担,开支较大,农民积蓄不多,即使有点积蓄也想存银行防老,不愿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缺乏,导致新农村建设的后劲明显不足。
(二)政府主导服务方面原因分析:
1、宣传发动不到位。不少建设点宣传只是以写标语及张贴各种制度为主,宣传形式单一,内容呆板,群众不易接受,认为政府是搞形式主义,搞形象工程,对于“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认识不清、理解不透。
2、工作方式有偏差。由于对农民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加之为应对新农村建设限期考核、督查,赶时间、赶进度、赶验收,不少干部缺乏工作的耐心,不注重对农民的引导,不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建设事项大包大揽,导致群众不领情、不认账,认为是干部为了政绩搞花架子,做表面工作。所以有的点出现“政府发号召,群众心里笑”、“干部扫地,群众参观”的现象。
3、投入机制有缺陷。首先是政府投入不足,多数村庄因基础设施薄弱,即使群众积极性很高,也难于正常开展。如今年我县对每个三级共建点扶持10万元,一些基础设施条件差、涉及户数多的点,群众急盼解决出行道路和水利设施,由于资金缺口大,导致农户怕完成不了任务,达不到验收标准,得不到补助资金从而不愿参与新农村建设。其次是投入不均衡。不同领导、不同单位扶助及不同乡镇的点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往往不统一。甚至有的点为了赶时间进度,粉刷房子、修公路等不需要农民出钱,助长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最后是投入资金的管理不到位。部分建设点由于上级补助资金、群众筹集资金的使用不经民主讨论,帐务不公开,从而容易让农户之间相互猜疑,同时对干部和理事会产生不信任感,影响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4、基层组织能力弱化。党员队伍老化,管理松散,村组干部文化程度低,人才匮乏,决策团队弱化,加上个别村还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如宗族不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不密切,使群众对干部存在戒备心理。如在发展甜叶菊产业中就有不少农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怕干部说话不算数,兑现不了承诺而不愿栽种。
正是由于农民自身和政府引导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中,农民的主体作用的发挥效果大打折扣。
二、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对策
(一)提高农民素质。
首先,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大力关注农村留守孩的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改善教育设施,特别是要解决好边远山区师资力量紧缺问题,提高教育质量,为农村的未来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其次要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通过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和农业科技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转变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提高和丰富农民的知识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中致富的能力。
再次要重视发展农村文化。既重视载体的建设,如村文化站、文化广场等,更要在丰富农民生活上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农村的文化队伍建设, 发动社会文艺团体送戏下乡,结合农村传统节日和平时重要活动,更多地举行能够体现农民优良传统或具有时代精神的、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在丰富农民生活的同时,转变农民的生活观、审美观,提高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夯实经济基础。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只有生活富足,农民才能追求高质量的生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前提,建设新农村最关键的就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重点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发展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要落实中央的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来自农业本身的收入;要引导农民正确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重要的是对其居住环境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农民到城区镇区买房建房,不能到城镇买房建房的,要引导农民建设中心村,变传统的分散居住为集中居住,合理安排供水、供电、交通、医院、学校和购物,既降低建设成本,又可以大量地节约耕地,使农民的生活方式城市化,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从而自觉改变传统的不文明、不方便的生活习惯,使他们的生活质量产生质的变化。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实行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增加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资金扶持,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建成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和社会共同负担的农村养老制度、覆盖全面的农村医疗保障和大病救助制度,结束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把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的局面,让中国农民这一最大的国民主体享受正常的国民待遇,增强政府的亲合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
其次是要切实提高集体收入。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组成部分,只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才能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建设好新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发挥资源优势,找准发展路子。如集体开发林场、果园、菜园、园林、养殖场等增加集体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对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应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大力改善农民基本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之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盘活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集体原有资产及农村资源,要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交付农民开发利用,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增强服务能力
1、增强干部服务能力。首先,乡干部要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掌握农业科技知识和经济信息,了解农村实际情况,通晓农村实用法规,力争成为农村中的文化人,抓经济的明白人,创业中的领路人。其次,要转变观念。在角色上由指挥向服务转变,自觉“矮化”角色,在履行组织指挥职责的同时提供服务指导,既当马前卒又当勤务员。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政策和做法,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同时在村庄规划,项目申报、筹资方式、资金管理方面加强组织和引导,并出谋划策帮助制定产业规划,环境整治方案,美化绿化方案及建设预算等,但必须遵从民意,民主协商,切不可包办代替。干部还要利用自身见多识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再次,在工作方法上由指教向引导转变。要有大局观念,有爱民之心,工作中将心比心、以情换情,与群众“套近乎”“拉关系”“建感情”,在“少说多做上”下工夫。采取召开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卫生评比等灵活有效的形式,通过干部搭舞台,让农民典型站出来“领唱”,运用典型“金钥匙”开启农民思想观念转变之门。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固本强基,要大力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切实形成 “双强型”的火车头。一是选好带头人,实现能人治村。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与教育,把他们培养成善经营、会管理、具有崇高党性和奉献精神的领头人。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强化组织活动。有条件的新农村建设点要设立党小组,让农村无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主战场上大显身手,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培养锻炼年轻党员,壮大农村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机制,创新载体,创建平台,让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区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刚才,副区长宣读了《实施方案》,区农牧科技局、国土分局、住建局、林业局分别作了发言。下面,我就“三权”确权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村产权确权,就是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最终目的是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和集体资产运营机制。农村产权确权是加快农村发展,改变农民“人间辛苦是三农,唯望雨顺得年丰”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重大举措。从推行以来,农村经济社会整体上快速发展,但城市与农村的二元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由于农村产权没有确定,造成农村土地、房产、人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农村生产要素流转不畅、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日渐显现,直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到2020年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开展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迫在眉睫。
(一)开展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十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__年翻一番”的目标。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农村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我区启动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是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迫切需要。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资源要素的流动与配置。要实现我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及文化旅游产业化“四化同步”,需要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必须推进城乡统筹,打破城乡之间的产权壁垒。这就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赋予农民物权性质的耕地使用权,赋予农民房屋、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并推动其在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依法、自愿、有偿流动。同时,也是有效应对“四化同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速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迫切需要。
(三)开展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是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提高了农民劳动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30多年后的今天,农村的发展由主要依靠劳动力投入进入主要依靠资本投入的阶段。农村投资从哪里来?就目前来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财政负担,经营性投入主要文秘站:靠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光有诚信是不够的,况且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小,大额贷款必须要有抵押物,而抵押物要求是要有完整的产权。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产权的确权、流转、交易,意味着农民投资的农村房产不再是“呆钱”,而成为可流动、可交易的商品,可抵押的产权物,能够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的资金融通提供保障,让“死钱变成活钱”,从而使农民资产、资源实现从物到货币的转化,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加快农民增收步伐。
(四)开展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就是要有独立的市场主体,而独立的市场主体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须拥有明确而独立,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产权。我们现在的农村产权是不完整的,以农村土地为例,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集体所有”的规定很模糊,谁真正拥有土地并不明确,导致许多权益归属不清。通过农村产权确权颁证,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物权性质的财产权,明确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权益,使产权制度改革在还权于民的同时,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民增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明晰思路,稳步推进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
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很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的许多工作都还处于摸索阶段。所以,我们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在丈量、确权、登记、颁证等每个步骤和每个环节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特别是在丈量登记上,要做到数据准确,不出差错,不能以各种理由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工作程序,要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确保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一)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而是在第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 合同不变及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基础上开展的清查登记工作。通过清查,进一步明确承包地坐落、面积、等级等内容,并标注边界四至位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最终要实现“四统一”、“五到户”。“四统一”即:承包地面积座落与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统一;“五到户”即: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确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按照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审查确认、现场公示、登记发证的基本步骤,分区域、按计划进行。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建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确定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农户、法人、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自然人。经过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确权,让农村的宅基地和城里一样,拥有土地使用证;让农村集体和城市一样,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向商业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三)稳步推进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确权工作。推进城乡同步发展,必须打破城乡之间的产权壁垒。城里的房物,是有产权证的,地基是有土地使用证的,但农村的没有,这对农民是不公平的。这就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房屋、不动产的财产所有权,让农村的房子和城里一样,拥有产权证。也就是说,乡下人可以到城里买房子,城里人也可以到乡下买房子,农村的房子和城里的房子一样,拥有同样的产权权利。
(四)完善农村集体林权确权工作。明晰产权决不是对过去林业经营方式推倒重来,而是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在明晰农村集体林权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政策,按照“均山、均股、均利到户,还山、还权、还利于民”的要求进行,对于目前仍由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一方面按政策做好重新确权及登记发证工作;另一方面,对有的地方绝大多数群众赞成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必须完善利益分配合同,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栽,火有人防的基本目标。对于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确保每宗林地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不留隐患,高质量地完成林权登记和发证换证工作。
(五)建立土地流转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制度保障,引导农户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土地流转规范工作,推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做好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摸清土地流转底子,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农村集体所有而未利用的土地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经营,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农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给予合理补偿,在本轮承包期内不能再获得承包经营权。
三、强化措施,确保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已成立了农村产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各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农村地权、房屋产权及林权确权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区、乡、村联动的组织体系,为农村产权确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乡是农村产权确权和土地流转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得过且过思想,不能因为农村产权确权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等原因,把任务推到村里,放任自流。区直各部门是农村产权确权的政府牵头部门,不能怕农村产权确权削弱了部门权力,更不能因为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怕麻烦、怕担风险而不作为。村支“两委”是农村产权确权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必须积极稳妥配合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的各项工作。区直相关部门、各乡和村“两委”要把农村产权确权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好、抓实,真正做到体现民意,维护民利,符合民心。
(二)加强政策引导。区直相关部门、各乡要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围绕我区总体方案的基本框架进行深入研究,创新突破,制定符合乡情、村情,操作性强,群众拥护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在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下,做到改而有序,分而不乱。
(三)加强质量保证。质量是农村产权确权的生命,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既要保持农村产权确权工作的进度,又要保证其质量,确保不走过场,不得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得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各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扎扎实实地把农村产权确权这件好事办实。村级基本情况调查要准确、详细,这次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必须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通过实测或现地勾绘、内业求积后,登记相关台帐,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同时要注意,随着农村产权确权工作的逐步推进,将会暴露一些历史积累的纠纷、矛盾和一些违规转让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要及时、公正、妥善的处理,确保农村产权确权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促检查。农村产权确权工作解决的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其效果往往在较长时间里才能充分体现出来。区绩效办、区农村产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各项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内容纳入区年度目标管理,明确改革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要定期组织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产权确权和土地流转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早日显现。
(五)加强分工协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牵头抓好农村产权确权工作,要抽调专人组建工作指导组,严把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培训关、方案制定关、建档收口关。区农牧科技局、国土分局、住建局、林业局、规划分局要深入乡村,研究和解决农村产权确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指导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各乡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产权确权工作,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司法、法制部门要为确权登记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做好群众法律咨询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产权确权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档案管理。农村产权确权工作档案既是改革的见证,也是今后处理产权纠纷、争议的主要依据。因此,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工作档案至关重要。各村确权工作资料要收集齐全、完备,按要求建立农村产权确权档案,档案要涵盖村级农村产 权确权组织机构文件、方案及相关的各种会议材料,特别是这次确权的各种经营合同、产权证明文件、各类资源台帐、图表等相关材料,各乡都要设立专门档案柜存放,规范管理,并逐步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实现乡村振兴,要推动因地制宜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效益,推进共同富裕。
发展特色农业,构建品牌体系。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一些乡镇盲目效仿成功经验,跟风发展某类产业,产生了农产品产出过剩,市场价格下降,产品缺乏竞争力等问题。为避免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产品同质化严重的问题,要从产业选择和培育上大下功夫,寻找适合本地发展的特色农业,形成产业竞争力。同时,要强化品牌意识,推动“品牌兴农”“商标富农”,从而优化品牌发展环境,加强对产业的保护,形成品牌的强大影响力、带动力。
促进产业融合,提高综合效益。单纯发展农业,存在发展前期投入大,农产品产出情况受自然条件影响大以及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难以帮助农民实现稳定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立足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兴农,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通过产业融合,形成产业链,能够提高农业产业的综合效益,有效降低单一发展农业的风险。
注重人才培育,带领共同致富。发展特色产业、长期稳定致富,都需要人才。一是要培养本地人才。实现农民增收,离不开农民自身的主体作用。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农民并没有增收致富的积极性,存在“等靠要”思想,把希望寄托在国家提供的保障上。因此有必要引导广大村民学文化、学技能,提高本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要推动人才“上山下乡”,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用知识和才能建设美丽乡村,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从而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一、县十大专项脱贫攻坚行动-就业扶贫行动
全面开展就业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就业扶贫“九条措施”,完善贫困劳动力“一库五名单”制度。扎实展开“送培训下乡”等培训活动,2018年培训贫困劳动力贫困劳动力363人。2018年开发和安置农村综合事务管理员、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河道管理员、道路养护员、地质灾害监测员、村级保洁员等七类公益性3056个(其中:贫困劳动力2302人)。2018年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及浙江省临海市、黄岩区-县东西部扶贫协作专场招聘会2场。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16场,提供各类岗位信息3800余条,极大地方便了求职人员在家就能随时掌握企业空岗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业。2018年全县转移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1710人。
二、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农牧民转移就业和多元化增收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
(一)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
实施乡村就业计划,重点扶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培育一批就业扶贫车间,推进农村就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拓宽农牧民就业空间。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民劳动力就读就地就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维一体”工作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推进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劳务协作,搭建跨区域劳务合作平台,架建企业用工指导和职业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完善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想成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开展返乡农牧民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提升等活动。举办返乡创业成果展,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等活动。支持农牧民群众自主创业,引导农民工、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创业。
(三)实施农牧民增收计划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大力开展羌绣、唐卡等劳务品牌培训,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基本文东,促进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加强惠农政策扶持,落实国家各项补贴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
三、县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重点工程
(一)乡村就业促进行动
实施“一户一技术能手”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造血”能力,统筹资源定期组织乡村人才集中培训。
[关键词]郊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现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0)10-0057-03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郊耕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日益增长,他们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失去了维持生活的保障,其生存状况堪忧。国家反复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成为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核心。因此,对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郊区失地农民的就业现状
笔者通过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失地农民问题较为突出的X乡劳动保障站的走访,了解了实际情况,获取了大量数据,为后续理论分析提供了有力依据。
X乡有农村人口1.9万余人,在就业年龄范围内的劳动力8450人,其中无就业愿望的2285人,劳务输出2789人,登记在册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失地农民3376人。全乡失地少地农民15468人,其中劳动力7750人。可见,失地农民在全乡劳动力中占了绝大部分。乡劳动保障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了各类技能培训班29期,培训失地农民3167人(含推荐培训)。通过各种推荐和招聘活动,已安置失地农民2869人,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6%。可见,X乡的失地农民就业工作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以“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的标准来衡量,尚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失地农民就业难,失业率较高
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的是技术型、知识型人才,而失地农民多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综合素质普遍不高。X乡登记在册的失地农民中,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到5%。这就使得失地农民不断提升的就业期望与现实可提供的就业机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增加了他们的就业难度。经简单计算,在X乡有就业意愿的6165个劳动力中,失业率高达8.2%,是同期长沙城镇失业率的两倍多。而且这仅仅是登记在册的数据,如果加上未登记的,失业人数将更多。
(二)失地农民就业渠道狭窄,工作稳定性差
芙蓉区失地农民的就业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自谋职业”。这些人多在本地从事个体经营,在失地农民中只占很少一部分。二是“招工安置”。这部分人多被安排在本地企业,虽然他们大多工作能力不强,但由于受政策保护,工资待遇却普遍高于外来人员,所以企业改制时往往首先将其列为精简对象,因此,很多安置就业的失地农民最后又被迫下岗失业。三是外出务工。这部分人大多从事建筑、装卸、打零工等临时性体力劳动。显然,这种就业方式受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工作稳定性差,不仅面临就业不充分的问题,而且极易再度失业。
(三)失地农民就业质量不高,隐性失业严重
X乡失地农民大多由本乡、本村就地安置,从统计数据看,登记失业人员为169人,失业率仅为2%。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失地农民的就业质量普遍不高,隐性失业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无业、待业人员较多。无业、待业人员约占全乡劳动力的1/3。二是单位、企业冗员过多。X乡已就业的失地农民中,从事绿化、卫生保洁和治安联防工作的就占了近四成。
二、郊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失地农民择业观念落后
从目前的情况看,X乡失地农民的择业观念已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具体表现在:一是放不下架子。有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省城人的身份,宁可在政府安置的单位拿较低的工资,也不愿意到企业与外地人一起工作,拿更高的工资。二是缺乏就业紧迫感。部分人存在对政府的“等、靠、要”思想,缺乏主动就业的积极性。三是就业期望高。多数人对就业岗位和收入预期较高,不愿干苦活、脏活、累活,而自身又普遍缺乏能适应二、三产业的实用就业技能,再加上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所以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处于劣势就不难解释了。
(二)失地农民征地安置方式存在缺陷
2008年4月起施行的《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征地安置主要采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前一种方式主要是将征地款拨付给失地农民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吸纳失地农民就业。但这些经济实体普遍规模不大,产权不明,管理资产的能力有限,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多数名存实亡,无法保证失地农民的长期稳定就业;后一种货币安置是长沙市主要的征地安置方式。《条例》规定,长沙市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最高可达30倍征地年产值标准。按征地补偿标准中一等水田年产值2000元/亩,人均占地0.7亩,最高30倍计算,一个失地农民可获征地补偿费4.2万元。按芙蓉区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01元计算,只能维持3年多;若按芙蓉区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28元计算,仅能维持2年多。可见,按照政府确定的标准而非市场标准计算的征地补偿费仍然较低,根本不足以抵抗突发风险和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三)失地农民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条例》实施前,芙蓉区政府在安置失地农民时基本未考虑其参与社会保障和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权利,失地农民自身也普遍缺乏购买社会保险的意识。因此,多数失地农民处于无保障或低保障状态。《条例》规定:实行货币安置的人员,应当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并安排了专项资金,但同时对实行货币安置的人员数和年龄结构进行了一些限制。因此,虽然实行货币安置的失地农民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已基本与城镇接轨,但仍存在转为城镇居民的名额有限和与城镇居民相比待遇水平较低等许多现实问题。
三、解决郊区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带动就业
1.要有针对性地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之前要对本地区劳动力市场的用工数量、男女比例、技能要求等情况进行了解,以明确失地农民培训后的就业方向。对“4050”人员应重点开展以社区和家政服务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对具有一定文化的青年人,要重点开展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的技能培训[1];对于有创业条件和意向的人员,应继续推广举办“创业培训班”的做法,采取集中授课、专家现场咨询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为失地农民提供各种创业指导,并完善后期跟踪服务。这样就能通过培训使有明确就业意向的人学到所需的就业技能,大幅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职业技能培训对其吸引力必然会随之增强,这对于端正失地农民的就业择业观念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2.要充分整合利用辖区周边的优势教育培训资源。政府应主动与附近的具有比较优势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根据其特点和优势确定适当的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为失地农民提供范围更广、种类更多、质量更高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3.要减少失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费用负担。政府有关部门将失地农民培训与市政府的“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规定凡到“定点培训基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乡失地农民,在享受“阳光工程”培训补贴费200元/人后,乡、村两级还将一次性补贴培训费的60%(最高800元),个人只需承担40%,低保和特困户可免费参加培训。而笔者认为,政府应为所有失地农民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区还应提供相应的其他补贴。
(二)大力发展经济,以经济发展拉动就业
1.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新村的成功案例证明:集体经济是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咸嘉新村采取“留地集中安置,综合开发建设”的模式,在保证住房用地的基础上,用留下的安置用地进行房产投资,通过成立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建筑公司和开发商业门面及配套经营场所等形式,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广开就业渠道,不仅解决了全村的就业问题,还额外创造了2000多个岗位[2]。反观X乡,亟须对集体经济进行体制改革。首先,要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基本方向,完善资产核算及福利分配制度,明确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使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产权明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主体[3];其次,政府要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政策优惠,鼓励其扩大规模,向现代企业转变。
2.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具有就业容量较大和对员工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特点,是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途径。据测算,每一单位固定资本所吸纳的劳动力数量,劳动密集型轻工业部门是资本密集型重工业部门的2.5倍,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资本技术密集型大企业的10倍。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就业人数占75%,新创造的就业机会占80%以上[4]。因此,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支持适度规模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鼓励其吸纳更多的失地农民就业。
(三)加大政府工作力度,以政策推动就业
1.以相关法律保障失地农民的平等就业权。相关法律制度的欠缺是失地农民就业权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为了维护其平等就业权,法制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应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该法条款应涵盖就业机会平等、就业待遇平等、就业服务平等及其他相关内容,禁止户籍型、性别型、党派型、民族型等各种类型的就业歧视,尤其要淡化户籍因素对就业的影响,突出保护农村劳动者的内容[5]。另一方面,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鼓励并帮助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保障其平等享受行政救济的权利。
2.确保失地农民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条例》规定对实行货币安置的人员,要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并明确了其参保资金的来源。对这类人,只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将以上政策落到实处,就能保证其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在城镇重新就业后,劳动保障部门只需督促失地农民自身和企业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就能确保其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人员,要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在当地为其留有必要的耕地或安排相应的工作,以确保其长远生计。
3.为失地农民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就业环境的好坏对失地农民就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为其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第一,政府各级职业介绍机构不仅要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进行年度登记,还要及时了解其就业异动情况,做好跟踪服务;第二,加快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通过手机、网络和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帮助他们及时有效地了解最新的就业信息和政策法规;第三,加强对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促使其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6];第四,加强政策宣传,改变社会对失地农民的偏见,规范企业招工程序,严惩歧视失地农民的行为。
4.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失地农民就业仅靠政府安置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失地农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首先,对于已通过创业培训,着手创办个体或私营企业的失地农民,有关部门应保证其在税收、技术、经营场地等各方面能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享受同等优惠待遇;其次,要通过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放宽小额信贷条件、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融资主渠道作用等方式为失地农民筹集创业资金提供有效帮助;最后,政府部门要通过提供政策优惠的方式鼓励失地农民创业者优先安排本地失地农民就业,做到以创业促就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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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秀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69.
[4]赵明学.我国就业和再就业面临的问题和对策[J].集团经济研究,2006,(14).
【关键词】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现状;对策措施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持续加剧,使得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拥有的除劳动力之外的有效“致富”资产,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因此对土地进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现状分析
1、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呈多元化。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第一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转换的合法途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城市化、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集体所有制化的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保证了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对土地急剧增长的需求;第二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2、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不完善。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土地征用方面:土地价格在土地征用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在我国,征用农民土地后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政府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此外,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诸多问题。如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其次,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3、土地管理专业队伍素质不高。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诸如: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农业设施工程等众多分项工程,具有跨行业、多学科和多技术的特点。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和素质 然而在当前的队伍中往往都是些新手,真正具备土地管理专业技术的人才很少,综合素质并不高。现实工作中要实现土地的科学管理,在这一队伍中必须要保证高素质高质量的人员才行,这是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必要保障。
二、加强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工作的对策
1、土地开发管理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切实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前提。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的收入结合起来,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土地开发整理的指导思想、管理政策与规划设计上,要从增加和建造高质量耕地与农用地出发,立足干服务现代农业,服务农业规模经营,服务提高农业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只有这样,土地开发整理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2、土地开发规划应充分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开发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工程规划、林业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结合起来。实行生态型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必须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使其融合于现有农地与社区景观中,构成和谐的统一整体,做到既增加耕地,又不破坏环境。实现经济效益、资源、环境三者有机地统一。
3、土地开发投资主体多元化,要体现公益性和有偿性。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除政府投资外,必须拓宽渠道。从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建立高效的、市场化的筹资机制。从投资主体多元化看,筹资机制的核心问题就是效益问题。各种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土地整理,其根本原因就是土地整理的后续产业有非常好的效益和非常高的回报,因此,土地开发整理中社会性投资必须体现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整理体现政府行为的性质,兼顾市场选择,要从中找到政府行为和市场选择的结合点。政府的目的是增地,企业的目的是增效,个人的目的是增收,尽管角度不同,出发点不一样,但都以土地为对象,这就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的结合点。要围绕这个结合点,建立良性机制,政府投资体现公益性,企业、个人投资体现有偿性。
4、尽快建立土地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资质准入制度。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业务工作,要求从业者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当前土地开发整理专业技术队伍多为新手,素质不高,而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保证高质量、高效益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新技术应用培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和考评制度,对其从业人员也需进行执业资格认定。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才能承接项目。另外,还需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和管理队伍,以保障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科学有序地发展。
三、城乡―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
1、坚持耕地的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动态平衡原则。对于基本农田实行缴纳基本农田补划费,落实基本农田的补划任务,落实耕地的占补平衡。
2、实现城乡统一规划,建立统一的土地收购整理机构,先征收集体土地,纳入政府用地储备,并制定相关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实现城乡土地管理、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统筹。
3、依法报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增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减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库;将已经报废的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学校用地都置换成城乡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整体的改革管理,新增的耕地可以直接用于农用地转用指标。
结束语
土地不仅为城镇发展提供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而且是融资的重要工具,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的体现。国外经验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政府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晓芳.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问题研究[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15)
【2】朱建荣,徐明.狠抓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城乡建设[J]. 浙江国土资源. 2004(08)
[关键词]农地;产权社会化;经营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06-0057-03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推进新农村建设则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本文以农地产权社会化理论为基础,探究农地经营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一、农地产权社会化的科学内涵
产权社会化是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某一法定主体的私人性产权部分或全部被社会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法定主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的趋势和过程。[1]农地产权社会化就是围绕农地所确立的私人性产权被社会范围内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共同分享、占有的趋势和过程。
动态上,农地产权社会化表现为农地私人性产权向社会性产权不断转化的趋势和过程,通过社会认可的途径,农地产权为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共同分享。首先,农地产权社会化是农地产权分裂化与集合化。农地产权由一个实质所有权裂变为由空壳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抵押权、继承权等系列权能组成的权利束,农地产权由单一产权演化为权利集合。其次,裂变后的农地产权为不同社会主体分别占有或行使的趋势。如在典型的资本主义土地关系中,土地所有权归大土地所有者享有并以此获取地租收入,土地经营权归资本家占有,具体使用耕作则由雇佣工完成。其次,农地产权社会化是农地产权为更多社会主体共同分享的过程。一项农地产权由私人独占演变为社会共有甚至全民所有。如标示农地归属的农地所有权由私人性占有转向劳动者共同占有,进而其又标志着农地所有制的根本变革,即农地私有制向农地公有制的根本转变。不仅农地所有权而且其它农地产权同样可为更多社会成员共同占有。如农地使用权,在家庭经营制下就是私人独占的行使,而在集体经营制下,则由集体成员共同行使。
静态上,农地产权社会化就是现代农地产权表现出的集合性、分散性、流转性、商品化与可交易性、开放性、货币化与资本性等实质特征。集合性指现代农地产权是由空壳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等权能组成的权利束。分散性指权利束中的权利可归独立社会主体分别占有,获取收益,产权主体多元化。流转性指农地产权可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相互流动,从一个社会主体转向另一社会主体。通过农地产权流转,实现产权所限定的农地资源向高效益生产领域转移,达到农地资源配置最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地产权需借助商品的外壳实现流转目的,农地产权具有了可交易性,成为自由买卖的商品。这也意味着现代农地产权是开放性的而非封闭性的,即社会上每个法定主体都能以社会认可途径获得或实际行使相应的农地产权。农地产权还必需借助货币媒介即交易价格完成流转,因此农地产权具有货币化特征。农地产权货币化后,农地产权可借助股份制的组织形式,与资本、技术、劳动等生产要素相结合,形成农业生产实体,并以股份资本额度来分享收益,现代农地产权已具有了资本性特征。
二、农地产权社会化与农地经营制度的辩证统一关系
农地经营制度是农地经营关系的总和,是在既定的农地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农地经营权配置方式与经营组织形式。经营组织方式上,有租赁制、承包制、股份合作制、集体合作等经营形式;经营主体上,农地经营制度可分为家庭经营制、社会成员分工协作共同经营制。农地经营制度与农地产权社会化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下面分别从农地所有权社会化与农地经营权社会化来看二者的关系。
从农地所有权社会化角度来看,同一经营制度,可以适用于农地所有权社会化不同阶段,即作为经营组织形式,同一经营制度既可用于农地私有产权制度,又可用于农地公有产权制度。如家庭经营制,既可以是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的家庭农场经营形式,也可以是社会主义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家庭承包制。还如互助合作经营制,在我国新民主义社会阶段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私有制下采用过,在高级社农地集体所有制阶段同样采用过,且实践证明在两种根本不同的土地所有制下都有较高效率。相应的同等农地所有权社会化程度,即同一农地产权制度,根据农业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可以采用不同经营制度。同样是集体所有制,既可采用集体统一经营制,又可采用家庭承包经营、大户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农业企业化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
那么,在特定阶段农地经营制度具体形式由谁来决定呢。具体看,农地经营制度必须与农地经营权社会化程度相适应,二者相适应会大大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反之,则会阻碍农业生产力发展。上世纪60年代至上世纪末,我国实行了两大根本不同的农地经营制度――集体统一经营制与家庭承包经营制,表现为两大根本不同的经营效率――集体经营的低效性与家庭经营的高效性,实现了一大根本转变――由集体统一经营制向家庭承包经营制转轨。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在农业生产力水平总体较低,对应农业生产社会化与农地经营权社会化也较低时,实行农地经营权社会化程度较高的集体统一经营制,农地经营制度就超越了农地经营权社会化程度,导致农地经营的低效性。实际上,超越农地经营权社会化的所谓集体经营就演变为变相的小农经营,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变成集体自然经济。分工协作是低水平的手工共同劳作,在无监督或监督成本很高时,集体偷懒行为普遍存在,生产是非专业化、非产业化,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后所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是满足集体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生产“小而全”,以实物分配为主,缺乏与外界经济联系,变成了半封闭的小经济实体。而实行家庭经营制后,之所以迸发出较高经营活力,就在于在现阶段它与农业生产社会化、农地经营权社会化程度相适应,农户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的封闭性被打破,农业生产初步具备了商品经济的特征。
三、未来我国农地经营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既要长期稳定又要不断创新。目前,农业生产力水平总体较低,对应农业生产社会化与农地经营权社会化也较低的现状,短期内得不到根本扭转。家庭承包经营制使现阶段我国农地承载的多种职能即经济职能、农民就业职能、社会保障职能都得到了保障。土地经营权均等化配置,实现了土地经营的局部公平。较之集体经营,家庭承包经营制自觉建立起了内在的激励――约束机制,消除了集体经营监督高成本,按劳分配原则得到充分体现,耕地得到严格保护,土地经营效率大为提高。因此,家庭承包制作为基本经营制度要长期坚持和稳定。
但是,也要看到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力总体上得到快速发展,尤其发达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与农地产权社会化程度都有很大提升,家庭经营制已不能完全与之相适应。其缺陷逐步显现,主要有:土地经营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农户抗风险能力差,要承担自然和市场两重风险,经营风险大,收益低且不稳定。如2005年数据显示:2004年种植1亩小麦、玉米的平均净利润分别只有169.58元和134.94元,而与之相比较2003年净利润分别只有-36.37和61.71元,两年利润差很大。[2]相对农民非农收入,土地经营收益相对要低得多。因此,农地经营实际更多的是追求生活保障功能,经营兼业化、粗放化日益普遍,土地经营效率有所下降。家庭经营虽然使农户成为市场主体,农产品生产开始向商品化、市场化发展。但与发达市场经济要求还有很大差别,农产品生产很多地方仍采用传统手工劳作方式,小农经济特征还十分明显。现实农业生产中普遍是先满足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再将剩余产品作为商品出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带来农业生产高投入、低产出,很难实现农产品完全机械化、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农地经营不能与发达市场经济要求完全接轨。农地经营权制度陷入了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之中。家庭承包制下,农地承包经营权是依成员权来配置。成员权是以成员资格为前提,成员所享有的一种概括性权利。[3]按照权利平等原则,每个集体成员都能均等获得一份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为了农地不被短效使用,保证土地经营效率,又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政策。这就使得因人口出生,婚嫁等原因新增集体成员得不到土地经营权,因死亡、户口迁移等原因丧失成员权的个体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权利转移,农地经营权配置存在事实上的不公平。在现有制度下要公平,只有定期调整承包地,但又必然伴随土地短效经营,土地经营进一步小规模化、细碎化,土地经营必然又是低效的。
据此,必须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创新。一是家庭承包经营制自身的完善。从效率考虑,必须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但也要体现公平。解决办法,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多承包土地数量进行登记、测量,对新增成员应承包土地数量也进行估量,按照适当比例对多承包土地农户征收土地使用费,专款专用补偿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二是建立与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的配套制度。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促使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向大规模、集约化经营发展。走产业化经营道路,通过产业化经营将分散的个体生产者组织起来,间接实现土地经营规模化。建立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按照自愿原则借助利益机制,在农业生产资料采购、土地耕作、农业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生产资金筹集等方面进行联合或协作,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增加收益。还要倡导农产品生产规模化、专一化、标准化与绿色无公害,延伸农业产业链,培植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工带农,通过利益链接机制走“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上措施,只是对现有小规模农地家庭经营制不适应农地产权社会化要求的修补,实际执行中也暴露出了许多矛盾或问题,小规模家庭承包经营制很难完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农地产权社会化不断加强的要求。小规模家庭经营很难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提供大规模、高质量、统一化农业初级产品,制约了高附加值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与产业链延伸。因此,在农业生产力发达、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地区,探索效率更高的新型农地经营模式势在必行,农地经营制度面临第二次创新。三是探索新型农地经营模式。新型农地经营制度是建立在更高层次的农地产权社会化,及其与之适应的农地产权制度基础之上。所谓更高层次的农地产权社会化是指农地产权更具开放性、流动性、交易性,由实体农地产权向虚拟农地产权转化,农地产权货币化、资本化、股份化,与之相应的农地产权制度就是农地股份合作制。它是指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利用股份制多层产权结构的特点,将土地分解为价值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在此“三权分离”基础上,形成农民拥有土地资产的股权,集体经济组织掌握土地经营权、租佃农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力制衡关系,从而实现土地股份制与土地经营租佃制相结合的双层产权制度。[4]在这种产权制度下,农地所有权股份化、虚拟化了,土地所有权只成为农民获取收益的凭证,而不再直接享有实体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将由集体统一支配使用,土地经营制度也相应发生变革,由集体安排进行大规模经营。实际操作中,形成多种经营模式。如在集体内部,可由集体统一规划经营,实行联合劳动,组建大规模集体农场。也可实行承包制或租赁制,将大块土地长期向种田能手发包或出租,由集体收取承包费或租金,通过这一方式,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使家庭经营与规模经济有机结合。最先进的农地经营模式将是农业经营企业,将集体土地经营权资本化,引进外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股份制农业经营企业,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农业经营资本不足、技术落后、小规模发展等瓶颈问题。所有这些模式旨在打破农地经营封闭性,使农地经营更具开放性,要允许土地经营权以合理价格向集体内或外的任何经营者出让。这也将打破农地经营权行政配置方式,而采用市场化配置,农地经营权合理价格由农地资源质量及供求关系决定,其流向也由市场决定。实行这样一种农地经营模式,就能更好地实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更好地与农产品加工产业连接,更好地发展像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提高农业自身效益。
[参考文献]
[1]林广瑞.论产权社会化[J].河北学刊,2006,(2):160.
[2]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农村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254.
[3]吴兴国.集体组织成员资格及成员权研究[J].法学杂志,2006,(2):93.
[4]唐正繁.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可行选择:土地股份合作制[J].思想理论双月刊,2006,(6):26.
The Property Right Socialization and Innovated Management System of Rural Land
Liu Gang1,Liu Haiying2
(1.College of Economics,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610064,China; 2.National College Affiliated 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91, China)
[关键词] 农业经济 产业化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10-0040-01
一、推动农村经济产业化、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性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水平有了大幅的提高,然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三农”问题仍旧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顽疾,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我们通过SWOT分析法进行分析,S代表组织内部的优势(strengths)、W代表组织内部的劣势(weakness)、O代表组织外部存在的机会(opportunities)、T代表企业外部存在的威胁(threats),依据我国的国情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建议,积极转化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实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1]。
二、农村经济发展产业化发展的构想
农村产业化是以广大农民为基础,国内外市场为导向,增长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模式。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通过资源的集中整合,提高市场竞争力,形成规模化的生产,对于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有三种构建模式。
1.企业+农民的模式,农民与企业合作,签订生产合同,企业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农民将生产产品定向卖给企业,企业通过一定标准进行统一收购和加工。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收入得到保障,积极性大幅提高,承受的风险也大大降低,但是要求农民必须生产出优质合格的产品。
2.企业+工人模式,这个模式是企业通过收购或租赁方式将农民土地统一规划,建立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将农民的身份转化为企业工人。企业的主体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农村集体组织,这样可以形成共同投资,共享收益的经营模式。
3.农民自主创业模式,这种模式是基于农民自身的市场洞察力,进行市场判断,进行生产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形成的企业经营可以是生产类型,也可以是加工型,多人集体投资是此类模式的常见形式,这样可以降低风险,增强风险承受力。
三、农业信息化与农业产业化耦合模式的分析
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信息技术基本上覆盖到所有的行业中去了,农业经济也不例外,信息化与农业产业化的结合,也同样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通过两者耦合,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1.专业化农业网站的建立。由于农民的思想相对落后和保守,网络信息难以深入人心,在当前的电子商务中,进行交易过程中,政府引导建设的网络信息平台是最为可信的,所以决定了当前农业网站的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在后期的运营和维护中也要主导,但是为了长远发展,政府可以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扶持企业作为网站的建设者和运营者。
2.创新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村由于相对落后,其网络服务水平也较低,常常会出现互联网到了村口,仍难以介入农村中,也就导致了信息服务无法进入最终段。当前,政府应该为农村企业提供网络服务,实现互联网服务全面覆盖农村经济区域,帮助农民和农村企业实现信息化服务的需求。
3.农业电子商务的实施。农业电子商务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新生产物,作为新的商务模式,可以通过网络化途径实现农产品的经营和交易,对于我国农村产业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政府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主体地位的要点分析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仍较为薄弱,政府作为发展主体必须加大对我国农村经济的投入,只有政府的投入和有效指导,才能实现我国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
1.科学编制好农村建设规划。农村产业化的行动指南就是进行科学的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有效利用资源和合理配置资源,坚决杜绝重复性建设,统筹好农村经济的基础建设。
2.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制。金融服务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经济发展同样需要金融服务的大力支持,在农村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制,对于农村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作为主体要进行金融体制的建设和完善,通过金融服务的健全来实现农民和农村企业的发展。
3.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农村的大多数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政府投资建设相对较为缓慢,操作性较差。政府通过动员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也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即发挥了其作为主体地位的引导作用,又能通过鼓励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完善了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
4.宏观引导、政策驱动、调整产业结构。政府通过自身的特殊地位进行农业经济的引导非常关键,通过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农业经济的分析,实现在宏观方面进行农业经济的指导,朝着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的方向发展,政府还可以通过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从政策层面上加强引导,使农村经济发展结构朝着有利于农业经济发展的道路前进。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及补贴等手段鼓励和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2]。
5.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5.1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攻关,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农业机构和农业院校等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发适合本地区农业发展需要。
5.2提高农业信息网络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农民的文化素质。当今是知识化发展的时代,农业生产发展也越来越需要知识的支持,农业信息化发展对于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新时代的农民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前提之一,因此,政府部门加大在技术经济的投入是一个关键的任务之一。
6.建设高质量的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当前的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业信息资源的支持,可以说谁掌握的信息资源,谁就把握了发展的先机,因此,积极建设农业信息资源库是一个当务之急。
7.建立健全农业电子商务的法律保障体系。
8.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意义重大,也间接的提高了农业经济的竞争力。
五、小结
农业经济发展的路径是一个系统的发展过程,当前随着农业信息化和产业化发展的方向,农村经济发展也越来越迅速,农民收入不断提高,政府在农村经济的投入也不断扩大,农业经济发展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