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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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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经济纠纷

第1篇

一、跨国环境损害的概述

跨国环境损害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深入理认识和解决跨国环境问题对于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977 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通过的《关于实施跨国环境污染的参与和非歧视平等权利制度的理事会建议》中指出,跨国环境损害的定义为:其损害来源全部或部分来源于一个国家的管辖区域,但在另一个国家的管辖区域发生的任何故意或者非故意的污染。本文讲的跨国环境损害是指因跨越国境的环境污染所导致的损害。跨国环境损害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其中跨国环境损害的主体涉及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和团体,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是个人和公司;损害结果和损害对象的不确定性也为该纠纷的解决增加了困难,另外,环境所涉及的政治、经济等利益,也使得关于环境损害纠纷方面的国际条约很难达成。因此在处理跨国环境纠纷时,各国往往更加谨慎,以至于很多环境损害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无辜的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赔偿。寻求规范化、多样化、和平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国际环境领域的重要任务。

二、跨国环境损害的处理原则

正如前述跨国环境损害问题涉及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跨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往往受到国际关系和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还会牵涉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的矛盾。跨国环境损害又具有影响时间长、受害对象不确定等复杂因素。因此提出跨国环境损害纠纷处理的原则,对于解决跨国环境损害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不仅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还可以作为处理跨国环境问题的首要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意味着尊重邻国的环境主权,并确保各国负有不损害本国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环境的责任。环境问题没有国界,所以在尊重国家主权原则的指导下各国对环境负有的责任和义务显得至关重要:第一,对国家领域内的环境,各国有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措施进行保护和管理;第二,对国家领域内管理的个人、团体,各国负有确保其行为活动不能损害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环境;第三,各国在国际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负有对全球环境进行保护和改善的义务。

2、加强国际合作原则

跨国环境问题至少涉及两个国家,往往是全球性的国际问题,单靠一国或少数几个国家很难彻底解决问题,只有国际社会通力合作,才能成功。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活动中,各国有不同的发展水平,同时各种技术也不同,只有各个国家贯彻国际合作原则,开展广泛的合作,完善跨国环境损害事故的通报、协商和援助制度,健全环境事故信息共享体系,尽量避免和防止环境事故扩大化。兼顾各国利益,才能促进跨国环境损害的和平解决。

3、和平解决跨国环境损害原则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旨在发生国际争端时,各国应致力于和平方式解决,首先应通过和平谈判方式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的斡旋和调停。最后还可以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和国际法院进行解决。在环境领域,1992 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26 条指出:国家之间应按照联合国,运用合适的和平方式解决环境纠纷。而且在实践中跨国环境纠纷采用和平解决的方式,有助于环境事故的及时有效的解决,并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三、跨国环境损害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

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秩序是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复杂的国际形势决定了跨国环境纠纷的敏感性,因此提倡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国际环境领域重要的任务,要在跨国环境纠纷处理原则的指导下,以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基础,妥善处理跨国环境损害纠纷,最终平衡各国的利益需求,真正解决环境损害产生的矛盾。在面对跨国环境纠纷时应以国际社会的大局为重,加强各国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根据国际法的基本规则处理跨国环境纠纷。传统的处理跨国环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政治外交方式和司法解决方式两种。在国际社会复杂的形势下,多元化的解决方式要求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应大胆提倡符合世界发展需要的新的纠纷解决方式,目前随着国际组织的发展,利用国际组织的方式来解决跨国环境纠纷成为一种新的尝试。可见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的跨国环境纠纷解决机制是目前国际环境领域重要的任务之一。

1、政治外交方式解决

政治外交方式是最早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在跨国环境纠纷中也是最基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利用政治外交方式解决纠纷是指在跨国环境纠纷发生后当事国主动进行谈判与协商,或第三国介入进行斡旋与调停以及将纠纷交予一个特别委员会进行调查与调解,最后达成协议解决纠纷。首先来看谈判与协商,谈判与协商是政治外交方式中最常见的一种争端解决方式,当事国在纠纷发生后直接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在实践中也是最主要的方式,如1978 年前苏联的核动力卫星坠入加拿大境内,使加拿大境内的环境遭受核污染,后来两国经过三年的谈判与协商,最终解决了此次环境纠纷。如果当事国达不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第三方的介入,第三方向当事国进行建议和劝告,促使当事国达成协议,这就是斡旋与调停,斡旋是指第三国不加入谈判,利用自身的影响力促使当事国自己进行谈判,而调停是指第三国直接参与谈判并提出解决方案,促使纠纷得以解决。斡旋与调停中第三国的作用非常重要,对纠纷的解决有关键的作用,一般一些大国才能担任这个角色。最后一种是调查和调解,这是一种为查明环境纠纷事实当事国通过订立协议,寻求第三方,也就是调查委员会和调节委员会进行调查和调解,进而更好的解决跨国环境纠纷。

一般来讲,通过政治外交方式达成的解决跨国环境纠纷的解决协议,都是没有法律强制力的,这些协议只能依靠各国的自愿来实现,在特殊的情况下很难彻底解决环境纠纷。但是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外交方式解决跨国纠纷往往会使各个国家在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签订一系列的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作为未来处理环境纠纷的依据。如中国已同周边等40 多个国家签订双边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2、司法解决方式

用司法方式解决环境纠纷也是传统的纠纷解决的方式,这种方式与政治外交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通过这种方式形成的解决方案具有强制力,当事国必须遵守。司法解决方式主要有国际仲裁和国际诉讼两种形式。国际仲裁是指在环境损害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当事国达成仲裁协议,根据当事国选定的仲裁规则将争端交予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最后形成具有强制力的裁决。1900 年在海牙成立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是目前国际上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仲裁机构,著名的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特雷尔冶炼厂污染纠纷就是在海牙国际仲裁庭得到成功仲裁。另外一种解决方式就是国际诉讼,跨国环境纠纷通过国际诉讼解决就是当事国到国际性的法院去起诉,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以判决的形式解决跨国环境纠纷。但在实践中由于国际社会的复杂性和国际法院程序的繁琐,一般很少当事国到国际法院起诉。现今国际上能受理跨国环境纠纷的有国际法院下设的环境事务庭和国际海洋法庭以及受理欧盟区域性案件的欧洲法院。司法解决方式对当事国有拘束力,否则就会产生国家责任,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

3、国际组织解决方式

第2篇

关键词: 跨国公司 投资 外贸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进程中,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赖性不断加强。各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方式和渠道多种多样,其中最主要的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跨国公司投资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不但缩小了中国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缺口,还带来了较为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推动了中国产业结构升级,扩大了就业,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每年都有新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进行投资,截止2005年,全球500强进入中国的已经有400多家,在中国进行投资设立企业的也有300多家。

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扩大了中国对外贸易规模,但是,就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外贸质量的影响方面来说,目前研究的结果还不多,所以本文将从外贸竞争力这一角度出发,就跨国公司投资与中国外贸竞争力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应的分析说明。

一、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整体外贸竞争力的影响

为了清楚的说明外商投资能否提高中国的外贸竞争力,利用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这一可以评价外贸竞争力的显性指标来进行解释。

设中国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为 ,跨国公司投资为 ,在实际情况下,一般认为跨国公司投资资金流入的增加不会马上导致出口的增加,毕竟外商资金投入后,还要购买基本的生产设备,进行员工培训,到生产出出口贸易品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跨国公司投资对出口应该有一个滞后效应。本文用滞后3年的值进行计量为 ,建立回归方程:

带入数据,利用Eviews软件,使用逐步回归法,得到如下结果:

=-4.858+ 0.135+0.132 (2.2)

-39.148(0.000)2.124(0.048)2.497(0.022)

=0.915 =0.906 F =97.009(0.000)

模型下面的数字表示模型自变量回归系数的t检验值,F是F检验值,括号中的数字表示模型变量的标准差P值,若括号中数字为0.000并不是数字真实为0,而是说明此数字接近于0, 为调整后的 值。统计检验结果表明,各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模型拟合良好。

从方程可以看出,跨国公司的投资对中国的总体外贸竞争力的作用是正面的,从需求效应来看,跨国公司投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中国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将提高0.135个百分点,而另一方面由于供给效应,跨国公司投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中国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将提高0.132个百分点。

二、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产品外贸竞争力的影响

众所周知,中国对外贸易商品中具有比较优势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截止2005年,外商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投入占总投资额的60%左右。外商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的投资,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的体现,推动了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

为了清楚说明外商投资能否改善中国的外贸出口结构,假设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额为 ,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额为 ,跨国公司投资为 ,和滞后效应存在导致的 ,建立回归方程:

=a+b+g (2.3)

=a +b + g(2.4)

带入数据,利用Eviews软件,使用逐步回归法,得到如下结果:

=-138.056 + 1.242+ 1.425 (2.5)

-0.520(0.614) 1.139(0.279)1.422(0.183)

=0.627=0.559 F=9.227(0.004)

=380.427 + 1.530+1.151 (2.6)

2.284(0.043)2.077(0.062)1.699(0.117)

=0.785 =0.746F=20.042(0.000)

模型下面的数字表示模型自变量回归系数的t检验值,F是F检验值,括号中的数字表示模型变量的标准差P值,若括号中数字为0.000并不是数字真实为0,而是说明此数字接近于0, 为调整后的 值。统计检验结果表明,各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模型拟合良好。

由方程可以看出,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均具有推动作用,可以由较大的 看出,而且T检验和F检验对应的P值均较小,说明这两个方程都是显著的。跨国公司投资每增加一个单位,中国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额将提高1.242个单位,而跨国公司投资每增加一个单位,中国的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额将提高1.530个单位。因此发现,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均具有推动作用更大。

三、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企业外贸竞争力的影响

我们对中国企业外贸竞争力的衡量采用的指标是内资企业商品出口额以及内资企业商品出口额与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利用Eviews软件,MCI表示的是跨国公司投资额,选择最大滞后期为3,中国内资企业商品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为R,所用的数据从1992年至2005年,所得结果如下所示:

R = 0.939- 0. 118-8.910 (2.7)

3.076 (0.015)-1.906 (0.093)-5. 703 (0. 000)

=0.594=0. 492 F=5.841 (0.027)

在所得到的这一方程式中,方程以及方程中因变量的系数均通过了对应的F检验和T检验,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方程的R以及调整后的R,都是比较小的,所以尽管此方程在97%的情况下是成立的,但是,方程的两个自变量对应变量的解释程度是不充分的,也就是说,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对中国企业外贸竞争力的影响不是很显著。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对中国企业的外贸竞争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将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的企业这一部分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仅仅考虑中国内资企业的情况,与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整体外贸竞争力和产品外贸竞争力影响比较而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对中国企业外贸竞争力的影响是相对较弱的,其推动作用还有待提高。

四、以外资增强中国外贸竞争力的对策

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在改善中国产品的出口结构、提升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增强中国企业的外贸竞争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是否如理论上所说那样推动了中国外贸竞争力的提高,有赖于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因此,中国政府需要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制定相应的引进外资和促进外贸竞争力提高的政策,有效利用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外贸竞争力的推动效应,增加中国产品和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进而形成中国外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使中国的外贸竞争力能够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建立健全各项吸引外资的措施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前面的分析,我们既不能照搬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也不能重复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做法,必须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以跨国公司投资来带动外贸竞争力提高的新途径。

1.在外商投资的流向上,根据中国不同的地区特点,在外资政策上保持一定的梯度

对东部沿海地区和一些中心城市来说,由于这些地区开放的时间较早,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发展较为成熟,虽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符合中国现有的比较优势,但是这不利于中国出口结构的升级和长期发展。因此,在这些地区,有必要采取措施逐步限制外商向成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扩张,积极鼓励外商向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渗透。同时,在中西部地区,则对这种类型行业的外商投资仍然采取较为优惠的政策,以鼓励外商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的转移。

2.在引资方式上,要通过制度创新,引导外商向有利于出口结构优化的工业部门投资

通过长期的引资实践,中国己经在吸引外资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是,面对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势和日趋激烈的引资竞争,传统的引资方式已经对进一步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与质量形成了制约,有必要从新的着眼点入手为外资流入提供更多的空间。金融机构可以对一些投资量大或技术含量高、技术先进的创业初期的外资企业提供信贷,由政府出面建立担保基金,从而鼓励外商直接投资投向具有出口战略意义的行业。

3.在引资的来源方面,要促进外资流入的多样化

一方面,从整体上来说,要扩大进入中国外资的国别范围,如果外资的来源局限于几个国家,那么中国的经济发展就容易受到这几个国家政策法规的约束,容易对国内的经济造成冲击,而扩大中国引进外资的国别范围则可以避免或减弱这种情况;另一方面,就同一行业来说,在引进外商投资的时候,中国政府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多家跨国公司的进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跨国公司对中国某些行业的控制,而且可以加剧行业内公司的竞争,有助于推动行业内公司整体竞争水平的提高。

(二)构建和完善外贸服务体系

要想充分发挥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对中国外贸竞争力的促进作用,只通过外资政策是难以完成的,中国政府还必须同时重视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设。

1.推动外贸体制的法制化与市场化

面对中国已经入世的新形势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应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对中国外贸体制中的立法,实现中国外贸体制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在具体的做法上,应积极向有关的国际标准靠拢,建立适应世界贸易组织需要的法律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竞争政策,建立中国的反垄断法,强化中国的反倾销政策,增强外贸政策的系统性、透明度,建立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政策支撑体系,促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2.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建设

要想充分发挥跨国公司投资对中国外贸竞争力的促进作用,中国政府必须做好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设,为两者的共同协调发展做好服务工作,起到剂的作用。总的来说,中国政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①加强外贸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②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从中国的产业政策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③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强化竞争机制。

3.重视对跨国公司投资的市场监管

由于跨国公司投资可能带来的垄断效应,必须重视对相关行业内跨国公司投资的市场监管。一方面应从宏观角度和经济运行状况入手,在搜集到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竞争秩序状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建立合理的预警机制,对有关行业内跨国公司投资可能带来的垄断效应进行有效地预防,以避免对行业内的其他企业造成损害;另一方面,要致力于增强行业内企业的竞争水平,在同一行业引进不同的跨国公司进入投资,同时加强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的竞争立法,以此来提高行业内所有企业的竞争水平。

(三) 注重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

对中国的外贸企业来说,在自身竞争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应该主动介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经营环节,通过学习模仿,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外贸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国内企业要注意以下的一些问题:

1.增强自身的技术吸纳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力

这里所提的吸收消化能力不仅指国内企业对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生产所使用技术的简单模仿能力,更重要的是企业通过对扩散出来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利用自身所具有的技术创新的优势,将其转化为自己所用。

2.深化企业自身的改革,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机制

在企业深化自身的改革中,国内企业应该充分借鉴跨国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企业要优化自身的组织机构,建立管理创新机制,注重企业文化的塑造,不断提高自身品牌的竞争力,加大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力度。通过与国外跨国公司建立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方式,加强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之间的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国内企业应重视学习跨国公司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念,并结合中国国情探讨适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1]王志乐.著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2]陈敏敏.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技术进步的反思[J].国际贸易问题,2002(5): 20-23.

[3]陈佳贵,黄群慧.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及其对中国企业的并购[J].经济管理,2002(16):41-42.

[4]李东阳.国际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5]范纯增,姜虹.中国外贸产业国际竞争力结构优化研究[J].经济管理, 2002 (2).

第3篇

【关键词】零售业国际化;SWOT分析;对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许多零售企业已经实施了跨国经营的战略选择。全球最大的100家零售企业集团中,有50%以上的集团都实行了跨国经营战略。中国加入WTO后,首先对零售业全面开放,截至目前50家零售巨头中已有70%进入中国零售市场。在此背景下,我国零售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1.优势分析

1.1 我国加入WTO后,零售业在进入其他会员国之时,根据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条件被逐步放宽。加入WTO就成为我国零售企业实行跨国战略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使我国零售业在国际化进程中更近了一步。同时,国外许多国家包括落后国家的招商引资政策,成为我国零售业国际化的区位优势。

1.2 我国一些大型零售企业在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2010年我国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热点商品销售旺盛,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54554亿元,同比增长18.4%,初步估计,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突破17万亿,增长15%以上。面对外资零售企业的汹涌进入,我国零售业顶住压力,充分吸取了外资的优良模式,在经营规模、营销手段、经营理念等方面有了巨大的改善,结合自身实际,拥有了许多自主知识产权,大大提高了自身的实力。

1.3 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零售业在实行跨国经营时,具有发展优势。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品加工和供应基地,我国的零售业现在已经可以引导生产商和供应商。高效、稳定、成熟的产业链正在逐步形成,而这依然成为我国零售业实行跨国经营的有利条件。

1.4 政府的大力支持为零售企业“走出去”提供了便利。我国政府积极建立国际情报信息网络,加快立法速度,为我国零售业在国际化中提供了信息依据和法律支持,大力鼓励零售企业实行跨国经营。

2.劣势分析

2.1 我国零售业高度分散,规模较小。像美国的沃尔玛、家乐福等的销售总额占到整个市场份额的70%,而我国没有这种大规模的零售企业。我国零售企业想达到这种诡秘还比较困难。

2.2 我国零售业营销业态单一,营销方式陈旧。我国市场中存在许多大型商场重复建设,在小城市液态单一,规模小。很多零售业态组织化程度低,营销方式落后,零售业态不规范,即使表面上是连锁店,但从配送、核算到管理是分散的,不是真正的连锁经营。这样是没有国际竞争力的。

2.3 信息化水平低。我国许多零售企业在信息化使用上还是相当落后的。像沃尔玛建立了卫星交互式通讯系统,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尤其是在内部信息总部、供应商和各个分店之间,全球都能够及时交换信息,从而实现了各个商店销售、订货与配送同步进行。我国的零售业在经营中很多只注重在内部装修豪华和美化购物环境上,而忽视了信息化使用。另外,在文化信息上,我国零售业对海外市场的文化、政治、经济、消费习惯上了解不深,不利于做前期的市场调研。法国的家乐福、荷兰的万客隆、日本华堂进入中国市场时,准备工作都在两年以上,花费在500万元左右,我们中国许多零售业还不具有这样的竞争力。

2.4 管理水平低,缺乏高素质的人才。我国的零售业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上比较落后,国内和在国外发展的企业没有实现全球市场营销网络。而且,我国零售业十分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缺乏十分了解国外市场的规则、掌握现代资本运营和国际营销的高素质人才。

3.机遇分析

3.1 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为我国零售企业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带来了机遇。开展跨国经营为实现最优要素配置提供了可能,也是实现最优效益的必由之路。我国大型零售企业只有在国际市场上经受住考验,才能真正提高国际竞争力。欧洲共同体、东南亚联盟等一些集团的出现为我国零售企业跨国经营提高了机遇。

3.2 国外市场的开放以及国家之间文化的差异性为跨国经营提供机遇。像东南亚许多国家的商业相对发展滞后,市场供不应求,这种现状为我国零售企业进入这种市场提供了突破口。东亚在2004年东亚经济增长率可达7.6%,2005年也维持在6.5%,显示出巨大的零售业市场潜力。而且这些国家积极的外商投资政策为零售企业国家化提供机遇。

3.3 海外华人建立的纽带关系为我国零售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分散在全球各地的华人构成了相当规模的华人网络。我国零售企业在实行跨国经营时可以借助华人的力量,提供华人偏好的消费品,积极传播我国零售企业在海外的营销。

4.威胁分析

4.1 我国零售业在国际化中面临的威胁之一是:信息技术的威胁、我国零售业在国外实施跨国经营缺乏高科技信息化的经营和管理,尤其是海外市场上存在竞争力很强的零售商。

4.2 我国零售业在国际化中面临的威胁之二是:规模的威胁。2010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0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沃尔玛排名世界第一。截至2009年5月7日,沃尔玛已经在全国共89个城市开设了3146家商场。其规模之大,我国的零售业是相差很大的。这种大规模的零售企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市场对我国都是很大的威胁。

4.3 我国零售业在国际化中面临的威胁之三是:价格的威胁。国外大型零售商采购价格低,物流成本低,最终商品价格低,整体效益大。我国零售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着价格的挑战。

5.我国零售商实施跨国经营的对策

我国目前零售企业像北京西单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加坡等海外市场展开了跨国经营。对于很多零售企业,尤其是一些实力强大的零售企业在实施跨国经营时采取合理措施,定能走向国际市场。

5.1 政府提供支持和保护

跨国经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需要为零售企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在法律和法规上,积极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则,大力扶持零售业。另外,政府应培养一批精通国际法律法规的人才和高级跨国管理人才,协助企业顺利完成在海外的经营。

5.2 学习国外零售巨头的先进经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沃尔玛、家乐福等零售巨头都是十分成功的零售企业,他们的管理经验、营销模式、服务模式以及信息化和物流都是值得我国即将和已经实施跨国战略的零售企业学习。我国零售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跨国模式,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

5.3 选择合理的经营业态,在组织形式上走连锁经营道路

不同的国家适合不同的经营业态,我国零售企业在进行跨国经营前应做好充分的前期市场调研。比如,法国大卖场很受欢迎,但在荷兰就没有市场。目前的潮流是,很多零售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时都采用新型业态,但是也要很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具生命力的经营业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力争特色化。在组织形式上走连锁经营道路,相对分散的店面其实是一个整体,最终达到规模化和集约化。

5.4 树立自己的品牌,培养品牌忠诚度

自身品牌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形成信誉优势、成本优势和利润优势,使企业在海外市场稳定发展。因此,我国零售企业应积极培育自身品牌,为顾客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培养顾客品牌忠诚度,最终提高自己的利润。

总之,随着我国零售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零售企业走向国际化,实施跨国经营是潮流的必然。我国零售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采取正确合理的措施,一定能立足于海外零售市场,增强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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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亚涵,朱功睿.中国零售业的国际化战略[J].改革与战略,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