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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特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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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特点

第1篇

[关键词] 国有商业银行; 银行改革

一、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破”与“立”两大难题

长期以来,金融改革在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相对滞后,而金融改革中又以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最为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权结构单一,管理体制落后、僵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虽然我国国有银行在商业化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其基本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其特征表现为:一是产权结构单一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到目前为止,均是国家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尽管目前国家已派出监事会进驻国有商业银行,但仍然难以发挥理想的监督效果。二是治理结构落后。行政化管理是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一大特征,其机构设置均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其内部也是按行政级别进行管理,形成了一套牢不可破的“官本位”制度。这种落后的治理结构,使其运作效率大大低于公司型治理结构的效率。导致其服务优质客户的积极性大打折扣,金融产品创新动力减弱,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运作效率低下。

(二)资本充足率不高,依然存在高风险。近年来,国家采取了若干重大的改革和政策措施,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997年调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所得税税率,从55%的所得税外加7%的调节税下调至一般工商企业的33%的税率,提高了国有商业银行自我积累一部分资本金的能力。1998年国家财政向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补充了2700亿元资本金,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显著的提高。2003年底,中央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450亿美元外汇储备资金,拉开了内部改造国有商业银行的序幕。上述举措,无疑对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极大的帮助。然而,与国际准则要求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总体上还依然偏低,远未达到8%的法定最低要求,高风险依然存在。

(三)不良资产包袱重,业务经营乏力。据专家测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应保持在5%以下。这一比例的高低与国家宏观经济周期及宏观经济条件密切相关。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远远高于5%,1995年为21.4%,以后逐年有所增加,2000年末为29.2%。2001年底,虽通过努力,不良贷款比例净下降3.81个百分点,但仍高达25.4%,大大高于国际警戒线的水平。由于不良资产包袱过重,其大部分精力花在不良贷款的化解上,而业务经营日益乏力,盈利水平较低。如2001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账面利润共计230亿元,以资产总额计算,资产利润率只有0.21%,与国际水平相差5-6倍多。这些利润都是为提足呆账准备之前的利润,如果按国际接轨的方法,即把呆账准备提足,那么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将是负值。

(四)服务功能趋同,缺乏金融创新优势。多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断扩宽自己的业务服务范围,改善服务功能,无疑相比于过去的专业银行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与跨国银行集团,国际银行业相比,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表外业务服务空间狭窄,占业务收入较小。据测算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仍然不到10%,与国外银行40%~50%比例相差甚远。国际银行也不全单纯是经营传统理念上的银行业务,而实质上是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公司,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几乎是合三为一,其业务服务功能齐全。这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当然是望尘莫及,且受到自身的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限制,金融创新能力不强。

(五)机构庞大,经营战线过长,管理乏力。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专业银行演变而来,机构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分设置,工行、中行、建行机构延伸至县城,少数延伸至乡镇,农行几乎将机构都设立到了乡镇。尽管近几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了一些缩减机构、裁撤冗员的积极步骤,但仍未改变经营战线过长、管理乏力的境况。这暴露在因宏观经济的改变,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越来越大,贫困落后的地方经济发展缓慢,而沿海经济发达的地方,经济快速增长,这势必要求对金融资源的调整分配。

(六)科技服务手段落后,资源配置低下。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对现代信息管理手段的革命,是世界市场经济各国共同重视的发展战略。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网络化水平还处于一个低水平发展阶段,这主要表现为分散化、小型化、重复化、短期化和单一化等特点。各国有银行的网络优势、规模优势、资源优势、信息优势等还未真正发挥占领市场的作用。至今,国内还没有完善的企业征信评价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等,许多宝贵的客户信息资源流失到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配置资源方面也显得落后,如重复购建计算机硬件,在机型、网络技术等方面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能形成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等“四统一”。

(七)负债过于依赖公众存款,经营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大。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负债)于公众存款占比重仍在80%左右,且居民储蓄存款呈迅猛增长势头,据统计,2003年底,全国居民储蓄存款达到1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7.38%。这一方面反映居民投资渠道不多,对股票证券市场投资信心不足,选择商业银行确保安全;另一方面反映我国商业银行依然把吸收公众存款作为融资的主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对资金的运用主要是贷款,业务收入主要是存贷利差,深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虽然近年来混业经营的呼声很高,但短期内实行混业经营的可能性较小。

(八)内控水平落后,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从国有商业银行多年来的内审情况分析,其内控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暴露出案件和风险的发生。这说明我国银行业的内控水平落后,与国际银行业相比有很大差距。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对内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主要处于手工操作或是手工操作的电子化模拟阶段,如电子报表系统。风险管理的内容大多还只是简单的比例管理;所采用的数据大多是静态数据(财务数据);采用的分析方法也主要是账面价值分析法,而较少采用市场价值分析法;分析的重点主要针对信用风险,特别是对信贷风险的分析。而国外商业银行对内部风险的管理,充分考虑风险的组合多样化效果。在管理方法的选择上,强调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将各类风险的管理纳入统一的管理框架与标准之下。在技术方面,国外商业银行已能充分适应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并且正在开发能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风险管理系统。

(九)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匮乏,人力资源管理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激励约束机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发展,不断地吸收了一批较高层次的专家级经营管理队伍,一般员工文化素质也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日显对金融业高级管理人才大量需求的迫切性,如金融工程管理人才。金融工程是与金融创新紧密相连的,正如国外经济学家所言“金融工程是金融创新的生命线”。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从人事任免到业绩考核,仍在较大程度上停留在行政管理方法上。人才使用重视不够,不能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此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轨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过程,造成了近几年出现一些优秀的人才流失现象。

上述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诸多问题,加之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约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将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如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制改造上市等改革措施,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因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面临着两难的境地——“破”与“立”,既要加快步伐与国际惯例接轨,又要考虑中国的国情。因此,我们必须持慎重的态度,从客观实际出发,积极的探索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之路。

二、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对策思路

加快和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需要。目前,以中央对两家国有银行的注资为起点,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经启动,预计一系列围绕国有银行改革的举措必然会相继推出,并将使国有银行改革成为2004年中国金融改革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笔者认为,要搞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必须通过五大途径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步伐,从“行政指挥型”转变为“机构服务型”。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其重点是建立保障资本价值最大化和明确所有者、经营者的权、责、利关系的机制。同时从组织结构上进行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竞争和发展的机构服务体系。国家与国有商业银行是单纯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一切按公司法则行事,国有商业银行要对国家所有者负责,维护国家的利益。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者,应以实现价值最大化为经营根本目标,必须在权、责、利三个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国家应尊重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即使是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宏观调控,也应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行事,确保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依法行政。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从形式上分为董事会、执行层和监事会等,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有利于提高所有者对银行的监督效率,降低监督的成本。

(二)要大力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结构,发挥股权融资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为配合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调整国有商业银行融资结构是一项积极的举措。国有商业银行应仿效国外商业银行融资的做法,重视发挥股权融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应重视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工作后,上市是必然的趋势。上市有利于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如何上市,目前存在两种看法,一是先部分上市,然后创造条件整体上市;另一种是一步到位,实行整体上市。

(三)要尽快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化解问题,建立和健全银行经营运作安全控制体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已严重阻碍着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快解决这一顽症。一是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实行全面监测和考核,督促其加强对不良资产的管理。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应运用好国家现有的优惠政策,改善审慎经营,增强自我消化风险的能力。应注重对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的准确分类,实施分类分户管理,并据此按照审慎会计原则提足损失准备金,做实利润账,讲求资本充足。三是国有商业银行应切实落实风险管理制度,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四是要加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推进不良资产的处置。五是要加大资产保全力度,依法处置不良资产。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虽然普遍重视信贷资产的保全工作,但与要求实现的目标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因此,要更进一步发挥信贷资产保全部门的作用,加大不良资产回收与处置力度。

(四)要加快研究制定混业经营策略,及时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随着金融的防火墙逐渐被推倒,混业经营已是大的趋势。我国加入wto以后,为了适应与外资银行竞争的需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问题,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须研究的课题。受我国金融企业法律和其它客观环境的制约,虽然还不能马上从分业经营转变为混业经营,但从知识积累和人才储备来看,应是我国金融业内人士的着眼点,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在先。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参与证券、保险业的合作,熟悉证券、保险业的运作机制,大胆地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企业性商业性改革之路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经历了二十几年的时间,但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在诸多方面受制于政府,并承受过多的政策性任务,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陷入了非良性循环的状态。本文从商业银行的内涵角度出发,谈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出路问题。

商业银行的内涵及特点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的金融企业。这是一种普遍认可的观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为主的特殊金融企业。

对于商业银行涵义的概述很多,但对于商业银行的本质人们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商业银行是一个企业,且是一个特殊的企业。作为企业的商业银行应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主体,它应该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能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现代商业银行需要社会评价和认可。

从商业银行的涵义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的特殊金融企业,作为企业它应具有一般企业的自主性特点;同时,作为特殊企业,还具有更加明显的商业化特点。商业银行的自主性特点要求其法人性质明确、产权关系明晰、政企职责分开。

商业银行自主性特点具体表现在:性质明确。首先,国有商业银行要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一样地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三,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是纳税的独立经济实体;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应该采取国际通用的、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产权关系明晰。由法律规定出资人和银行法人之间的所有利益关系,明确投资者对银行财产的权利和各自的义务。实现出资人的所有权与银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使银行在占有法人财产的基础上,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金融运行的竞争主体。出资人一方面以其投入银行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银行经营者等,但不直接干预银行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按投入资本额比例对银行破产时的债务负有限责任。政企职责分开。政府借助中央银行通过政策法规和间接经济管理手段等措施,调控金融市场,引导和监督银行经营活动,并接轨银行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政府不干预银行的业务经营,从而建立起政府与银行间相对独立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具体表现为:能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特点,而且,它的商业性需要社会评价和认可,否则商业性就丧失。创造金融商品,提供金融服务。现代商业银行与其它工商企业一样,也要产出商品,这样的商品或者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存在,或者以大额存单的形式存在,或者以金融债券的形式存在,或者以证券化的资产形式存在等。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且是满足流通、收益和资产增值的需要;同时,能为顾客提供多功能服务,其中包括信贷服务、结算服务、汇兑服务、咨询服务、信用担保服务、信托服务、电子计算机服务等。

由此,商业银行得到社会评价和认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必须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真正的企业;自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和实用价值,作为商品它存在着产权,其产权是能够转让的;应是一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不仅具有配套性和服务性,而且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及现状经历了三个时期、两个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1978——1984年)为国有专业银行恢复和建立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行、建行、农行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独立行使专业银行职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把工商企业信贷业务和对私储蓄业务分离出来成立工商银行,从而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的工、农、建为主体的专业银行发展时期。第二个时期为计划商品经济时期(1984——1995年)为专业银行企业化阶段,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围绕着银行企业化、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分离,加速银行企业化进程的发展期。第三个时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5年以后)为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围绕第

一、二阶段遗留问题及银行商业化等进行改革攻坚,着重解决银行的产权关系、法人结构、政企分离、商业性等方面改革。但到目前为止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仍不明晰,法人结构不合理、政府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一种“企业”非企业,“事业”非事业状态。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是因为商业银行各阶段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性缺陷。从第

一、二阶段的改革成果看,主要从资金上解决了财政与银行之间无偿供给关系。同时,把国有银行的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商业银行不再从事政策性业务,专门从事经营性业务。但是,由于政策性业务形成的不良资产仍然由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使国有商业银行负担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经营举步为艰。令国有商业银行独立核算、自自我发展成为泡影。第三阶段的改革着重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但不加区别的全由国家买单,致使自负盈亏、自我平衡失去意义。另外,商业银行还承担着助学信贷、扶贫信贷等新的政策性业务,进一步弱化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独立性。最后,国有商业银行是以国家独资的金融企业,国家和企业的产权界限不清,往往企业为了小集团利益而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国家为了社会宏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微观经济效益,致使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冲突日益激烈,政企不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银行的独立性得不到真正落实。

制衡功能失效。国有商业银行其产权制度为国家独资。由于产权单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及经营管理层的任命基本上是由政府负责,四大商业银行基本上是行长兼董事长,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合二为一,除了有责任执行国家各方面经济政策外,在真实资本回报、利益体现、风险制约等经营目标约束方面,责权关系不确定;国有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更是形同虚设,不能充分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作用。在上市银行公司中,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是最大的控股股东即“一股独大”。使得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控制了董事会,造成董事会结构的不健全和公司治理的制衡功能失效,董事会变成大股东会,缺乏多元股权制衡,无法形成对经营管理者的有效约束。在各种重要事项中仍沿袭旧有的决策模式,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效率低下、效益不佳和整体竞争力较弱的状况。

外部环境问题。外部环境问题主要是预防和控制制度性风险。制度性风险对于经济转型国家来说是造成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这是由于原有的规则已经废弃,但新规则尚未完全建立。就我国来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和企业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国有商业银行过多地承担了经济改革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第二财政的角色,“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严重。近年来,由于政策和市场的多种因素而造成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对变化预测的相对困难,加大了银行战略管理和政策制定的难度。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出路

首先,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内部治理,主要从产权制度变革、法人治理结构变革和完善内控机制降低经营风险的角度来进行。具体表现为:

第一,产权制度变革。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其核心在于实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通过产权制度创新,引进战略投资者逐步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募法人股、有条件吸收个人和引导国际先进的外资银行参股,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多元化、社会化的股权结构。较好地实现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妥善解决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其他利益关联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所有出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形成了一定刚性约束的资本经营机制,加快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制定《金融特别安全法案》等立法形式参与商业银行的治理,而不是以银行的“绝对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身份来干涉银行的人事任免、日常决策等治理问题。第二,建立适当的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基本特征是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其核心任务是要降低人(行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成本,提高效率,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出现。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分权制衡机制与相互合作机制,使银行决策层个人利益与银行长期利益不一致导致的委托—关系问题和内部人控制现象造成的过高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增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合规性和科学性,更大程度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第三,降低经营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风险负有明确的职责,即清楚界定银行各内部所有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被授予对于风险的限额和定义。为此风险管理部门必须独立于产生风险的各业务部门和交易领域,在涉及的每一业务部门中任命相应的风险经理,作为内部治理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将每日的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使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有效联系;同时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路线,除了纵向层级之间的报告,还应包括横向之间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建立一套具体的风险报告模式,规范风险报告的格式和传递路径,使风险政策得到贯彻,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其次,加强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治理,主要包括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针对上市银行而言,股东发现银行的盈利状况恶化,或者银行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不利于银行长期盈利水平的提高,股东就会在二级市场上抛售银行的股票来迫使银行改善治理状况。具体表现为:

第一,来自存款人的治理。一旦存款人知晓银行的高风险性,或者其他各种可能损害银行经营状况的传言,存款人就会提取存款,严重的会引起挤兑,直接导致银行破产倒闭。第二,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一家银行的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就会远离这家银行。贷款人之所以能够对银行实施一定的约束,主要是因为贷款人关心的并不只是资金的可获得性,还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其他服务,如咨询服务、贷款出现问题时的重组服务等等。第三,来自银行同业的治理。同业市场有可能向一家高风险的银行关闭,使它再无法从市场拆人资金,在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就难以得到有效的化解。第四,来自金融市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风险上升,银行在金融市场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时,一方面可能需要提高利率,从而加大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可能根本销售不出去。第五,来自外部经理市场的约束。如果银行的董事或经理不能胜任其职务,必将被来自经理市场的优秀人才所“驱逐”。

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银行在督促银行董事改善企业治理和经理提高公司绩效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其一旦付诸实施(比如,大量储户同时提款),由于银行业的行业特殊性,势必对一国的金融稳定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第3篇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公司模式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代表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基本都是综合性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几乎代表着我国金融体制中最雄厚的资本。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是极其重要的部分。但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缺乏着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也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目前无法大幅度提升的关键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是我国经济建设改革的重点工程,其中,完成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又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中之重,其成败直接影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亟待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1如何通过公司治理改革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完成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已初步形成,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稳健发展的关键。要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形成民主化、社会化、规范化经营的新趋势,进一步保障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和行业治理四大方面的完善。

1.1公司治理方面

在巩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要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阶层相互监督和辅助工作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同时要向员工输出正确的工作理念,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逐步改变盲目追求高增速、高指标的思维。

1.2业务治理方面

根据不同地区和银行的特点,应分别推进分行机构制和S公司制度。分行机构制是指将银行的普通业务如存款、贷款等业务,下放到分区设立的分行机构进行便民服务,自主开展日常业务。专营公司制是指对投资、理财等专业技术性强、不适宜大范围分布的业务由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在各地区建立专营公司进行单独开展,其他机构不再开展。

13风险治理方面

目前我国金融业以及世界金融业发展都较为平稳,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风险,世界闻名的数次大规模的经济危机都是瞬间爆发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需要加强防范,不仅要按时完成日常工作,更要时刻关注国际金融业发展形势,加强抵御能力。由此就需要监事会负起重大责任,时刻保持警惕,保护银行以及国家金融市场。

1.4行业治理方面

银行业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关系着国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需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整个银行业。不仅规范着各个银行的工作,更是保护着国民的生产资料。我国应当完善针对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尽力做到没有漏洞,而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也应当把国民牵挂在心,时刻关注国民的生产生活。

2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必要性

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占据着支配性的地位。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不仅在微观上影响到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在宏观上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的潜力与质量。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改革是必要的。并在此说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存的问题:

2.1大股东掌握着话语权和执行权,小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一股独大的局面较为普遍。这也说明了大股东能够一定程度的控制公司运作。而中小股东一般较为分散,大股东很容易就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得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常常存在着利益纠纷。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分红。即长期不分红或假分红。公司进行分红的数量和比例都是趋于下降的,而且即使是在分红的公司中,分红一般也以增加股份比例的方式进行。大股东的利益可以通过利益转移而实现,而中小股东的实际到手收益并未增加。

2.2各部门权力独立,互不干涉,导致出现不诚实工作、不公开必要信息等情况。

在经营过程中,股东作为所有者只保留了选举董事等少数权利,将大部分权利授予了董事会;董事会只保留了聘用与解聘总经理、重大投资等战略性决策的控制权,将生产销售、人事等基本管理权授予了公司经理阶层。所以客观上存在董事会、公司经理、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应、经理阶层可能对董事会不诚实,甚至损害股东利益等问题。而股东由于缺乏必要信息,所以难以做出正确评判,无法明确了解公司内部情况。

3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措施

要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建设完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应采取以下措施:

3.1实行股份制,促进合理化、规范化股权结构,合理进行股权分置。